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咨询服务!

对分包方的管理要点大全11篇

时间:2023-09-04 16:31:09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对分包方的管理要点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对分包方的管理要点

篇(1)

在建筑施工企业多元化大力对外发展的形式下,企业现有的资源配置无法满足企业规模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承揽后,一方面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任务量大、工期紧及某一方面专业技术能力不足,另一方面是考虑自身的施工经验、资金渠道、资源配置等原因,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劳务分包工程(以下简称“分包”)的经济行为。分包经济行为必然使总承包方面临市场发生变化的风险、资金组织不畅的风险、对外担保产生的或有风险、税收政策变化带来的经营风险、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带来的管理风险等等,而这些风险能够全部或局部从财务角度体现出来。因此在分包工程管理过程中要建立健全监督制衡机制,注意财务风险控制以提升分包管理水平与盈利能力, 为总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总体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文就以分包工程业务流程为线索,对分包工程财务风险控制要点进行探析。

一、合同风险

1.分包合同签订的及时性:总承包方在分包业务发生前应先签订合同,避免先干后谈,使发包方处于被动局面,即使合同细则未谈妥的也要在分包方进场前先签订一个简单的协议,并及时补签正式合同,一旦分包工程施工中出现意外情况时,做到有章可依、有据可查,避免引起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

2.分包合同签订的有效性:施工企业一般对总承包合同的签订较为重视,而对分包合同的形式、条款及订立审查程序等较为随意,分包合同订立不规范,缺漏必备条款的风险,在后期对分包方管理中,发包方的项目管理人员难以顺利履行管理职能。因此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应重视和加强对分包方相应资质、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的调查和核实,并逐步建立合格分包方资源管理库;在合同订立时,应明确如施工范围、工期、质量、安全、进度款的审批及支付、保证金及保证期限等重要条款,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总承包合同条款要求分包方切实提供担保,包括银行履约保函或者保证金等;在分包合同结算支付条款中,应明确预付款及工程款的支付程序、时间以及提供发票、涉税等事项,从源头上对分包工程风险进行管控,是财务风险管理的上策。

3.分包合同风险的预测和评估:分包合同签订前,总承包方必须进行分包合同风险的预测和评估,并向项目管理人员进行风险交底,确保合同风险处于受控状态,对于不可预见的合同风险必须采取防范措施,按照合同约定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一旦发生不可控制的合同风险要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各级管理部门应尽力协助项目管理人员化解合同风险。

二、资金风险

分包工程的资金风险可控可防,通过合理运用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策略, 既能确保分包工程能够顺利完成的资金条件,也是总承包方对分包方实施有效控制的一种经济手段,同时是降低施工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一条途径。

1.加强分包合同结算条款履行的控制。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变更调整、结算条款等应该与总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变更调整及结算条件、时间、标准、方法等相联系,在分包合同中化解总承包合同的相应风险,这样做使总承包单位避免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支付分包方的款项不大于与业主结算的相应款项;另一种是当出现业主有意拖延工程验收、结算或虽结算但迟迟不支付工程款的风险情形时,总承包单位不用额外承担巨大的资金压力及风险。分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主要应参照工程实际完工进度和甲方已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两个因素。参照实际完工进度,避免超付进度款形成预付风险;参照甲方支付的进度款,防范垫付工程资金的风险,要求分包合同约定支付额度不得高于总包合同约定的进度款的支付额度并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控制。

2.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款的审批支付流程。一是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应严格按合同规定条款进行,加强其资金使用的财务监管。二是工程款的结算,原则上应采取背靠背方式,相关部门在会签时,应进行实质性审核,不能走过场,禁止不经结算而先行付款现象的发生,对于确因业主结算严重滞后而影响分包方的资金运行情形,总承包方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适当预结(比照正式结算程序)部分款项,但应严格控制在分包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额度内,此情形为例外原则,应从严掌握。三是总承包方应强化分包工程的验收、计量、结算、扣款等环节管理,健全和完善分包结算台账管理,严格划分业主已签认的工作量中的自营和分包部分以及不同分包方之间的界限,不相容职务要相互分离,分包工程的支付申请应由分包方提出,总承包方职能管理部门审批,在审核时应防止结算款的多计和扣款的遗漏,做好中间支付和最终支付工作。此外,因合同违约、纠纷而承担损失时,分包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包括原因、损失数额、处理意见等要素的专题报告,经公司总部审批后,方可处理。

3.建立资金风险责任追究制度。总承包方应规范分包工程结算程序,控制资金支付风险,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分包合同履约质量。对于违反结算规定,未按程序支付资金、出现超付款项行为以及因这些行为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要严格追究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2)

1.1 一般分包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1.2 指定分包

FIDIC合同中,指定分包是一项重要的发包方式,在国际上被广泛采用。在国内房地产工程中也很常见,但国家建筑法体系内仍然主张业主指定分包商是不被允许的。因业主在招标阶段划分合同包时,考虑到某部分施工的工作内容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要求,一般承包单位不具备相应的能力,但如果以一个单独的合同对待又限于现场的施工条件或合同管理的复杂性,工程师无法合理地进行协调管理,为避免各独立合同之间的干扰,则只能将这部分工作发包给指定分包商实施的合同。

2 当前我国土建项目工程实施分包管理的必要性

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发展促进了我国建筑工程业的发展,同时,建筑工程业的发展也极的推动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管理人员为了有效的提高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效益,通常都会采用分包管理的方式,这样也就加剧了建筑市场内部的竞争,采用分包管理的方式在现阶段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以下笔者结合自己的实际经验对其进行简要的分析和阐述。

2.1 在我国当前的建筑工程建设中,分包管理体系的建立主要是借鉴了很多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同时结合我国实际的情况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改进的,同时时代的发展也使得更多新的管理理念出现在该工作中,所以项目分包管理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国分包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的个人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发展,自身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都存在着一定的欠缺,所以针对这样的现象一定要加强施工管理人员自身能力和技术的培养,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分包工程进行有效的管理,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工程整体的施工质量,提高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

2.2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很多的建筑企业在竞争上也比以往更加的激烈,所以人们为了可以更好的应对行业之间的竞争,将分包管理应用到工程建设当中,同时这种管理方式也充分的保证了企业和个人的利益,从而能够更好的为建筑工程的细化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2.3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采用分包管理的方式可以对建筑工程的施工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同时还能够提高建筑企业自身的经济收益,这一优势在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中表现的尤为明显,同时还能够满足施工的各种要求,所以在土建工程中,分包管理发挥的作用也是十分巨大的,这种管理模式也可以很好的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和繁荣。

2.4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就对项目分包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还将其以法律条文的方式规定出来,最近几年,我国的建筑工程建设行业不断发展,国家也不断的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约束和规范,这其中就包括了建筑工程的分包管理,同时,相关法律的规定也更加明确了我国建筑工程建设的规范性,同时还规定要以分包管理工作为重要的前提,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的专业性,承包管理者还要加强自身的业务素质,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还要朝着更加专业化和综合化的方向前进。对于那些发展水平还不是很高的企业来说要不断强化和挖掘自身在建筑行业中的优势,同时还要将自身的优势不断扩大,使自己成为优秀的工程分包商,在分包管理的过程中还要充分将承包制度融入进来,更好的推动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行业的发展和壮大。

3 当前我国土建工程分包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在我国当前的土建工程施工中已经建立起了分包管理这种比较先进和新颖的管理模式,这种方式的应用也极大的促进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和壮大,但是我们也应该清楚的看到,我国建筑项目在分包管理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众多的不足,这些问题都是我们需要重视和改进的,只有对这些问题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我国的土建工程事业才能更好的发展从而促进整个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和完善。

3.1 在建筑工程承包环节中。分包商的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我国的建筑行业在分包商方面存在着这样的问题。首先,分包商为了获取最大的利润,总是想方设法偷减料,用低劣的建筑材料以次充好,蒙混过关,企图逃脱相关部门的检查,这给建筑程的安拿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其次,分包商的专业技术水平不够,施工标准和质量不能满足工程的质量要求和规范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完善质量检查、监督和管理体制,对分包商的施丁过程和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监督、考核,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对分包商自己而言,则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办事。

3.2 建筑分包商提供的施:现场管理人员和丁人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针对这种情况,在工程承包未达成之前,要时分包工程的企业进行拿方位的考察和综合评估,确保其满足工程分包的条件同时,还可以让分包商进行样板房的试建,在这个过程中综合考察分包商的实力和人员专业素质水平.甚至总承包商直接介入,对分包商实施技术指导和人员支持。

3.3 分包商工期经常出现拖延状况。南于企业管理方式存在不合理现象,因而拖延T期的现象时常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总承包商要对分包商的工程进度进行跟踪监控,同时也应该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工程施工人员的积极性,保证工期顺利进行。

篇(3)

中图分类号: TU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分包的概念

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①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②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③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④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2.全面掌握工程分包的分类

2.1工程项目切块分包

是指承包商在履约过程中,作为发包方,将工程承包合同中部分非主体工程项目分包,由分包商完成分包部分工程,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2.2工程项目专业分包

是指承包商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承包商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作为发包方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完成,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

2.3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

是指承包商利用分包商的劳务优势,作为发包方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施工中某些劳务作业任务发包给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劳务进行现场作业,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现场施工组织。

3.工程建设分包招标管理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承包商统一招标管理、准确编制招标文件、合理选择评标专家以及合理选择评标办法。

3.1.2承包商在招标过程中,应对工程分包的内容做明确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包工作范围、分包方式、分包的实施时间,工程分包商选定的方式(邀请招标方式或议标方式)、工程分包商的资质、业绩要求,意向分包商的详细情况等。

3.1.3承包商分包招标前,应将合格分包商名单提交业主审批。

3.1.4在工程实施阶段,进行各类工程分包时,工程的分包管理制度,应由承包商项目部统一管理,各工程承包商的项目经理,作为分包商的代表,对其行为负责。

3.1.5工程分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劳务用工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3.1.6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若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业主批准后,方可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3.1.7承包商不得肢解本应一次分包的工程为几次分包。

3.1.8承包商所属的分包商不得将工程再次分包。

3.1.9承包商在没有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前,分包商不允许进场施工。

3.2明确对分包商管理标准

承包商全面监管分包商的各项管理标准,分包商管理标准不得低于承包商。

3.2.1分包商的选择

对于工程分包商的选择,必须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公开、公平和公正地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格分包商中择优选定分包商。通常,业主会要求承包商将分包商资质评审和选定分包商的审批制度报其备案。

3.2.2分包合同签订

工程分包必须订立有效、规范的书面形式的工程分包合同。承包商负责对实施工程分包合同评审、批准和备案制度。特别针对工程分包合同中有关质量、HSE等方面的内容严格界定。

3.2.3分包商管理要求

承包商必须对工程分包商的工程造价、质量、进度、施工安全、施工环境进行严格的控制。承包商和分包商均应严格履行工程分包合同,在此基础上,发包方应对分包商的工程施工实行全过程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3.2.4审计监督要求

接受企业对承包商的分包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4.工程分包的审批

根据工程分包内容的不同,分包工作审批分为不同的级别。承包商建立完善的内部分包审批管理制度,并在工程建设中实施。

4.1承包商提出分包商短名单,组织各类招标工作。

4.2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分包商短名单和中标推荐意见。

4.3承包商不得对单价承包的工程分包采取估小工程量并减少合同总金额的做法,以达到规避上报审批的目的。

5.工程建设分包招标后的施工过程管理

承包商负责对分包工程施工进行管理。工程分包,不能解除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义务和责任。分包商行为、违约及过失造成的后果,也不能免去工程承包方的监督管理责任,总承包承担连带责任。

5.1分包商资源配置

承包商作为发包方应对分包商的下列事项进行检查:

5.1.1分包商施工资源的实际投入是否与其资质等级相称,是否与签约承诺相符。

5.1.2分包商是否将工程分包合同进行转让或转包,是否进行工程再分包。

5.1.3分包商持有的资质证明文件的时效性;发证机关需要定期审查的,是否按期通过审查。

5.1.4分包商承担工程分包任务的现场组织机构和各级负责人员配置是否满足工程施工及管理的需要。

5.1.5分包商派入的各类管理和施工人员,按现行法规需要持证上岗的,应检查其是否持有与岗位工作相符的上岗资格证。工程分包现场负责人是否有分包商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5.1.6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分包商限时加以弥补、改正。弥补、改正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境保护的,应视其严重违约;必要时,应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5.2工程分包商管理要点

发包方应对分包商实施工程分包任务的以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必要的介入:①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和执行;②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技术组织措施;③重要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实施;④工程项目工序分包、作业分包的施工组织、与相关项目的配合和协调。

5.3现场施工活动的监管

承包商作为发包方应对分包商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对下述工作,必须进行跟踪或跟班督查:①关键部位施工;②基础部位施工;③隐蔽工序施工;④重要的工序作业;⑤主要工程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的检验;⑥安全事故重点防范部位的施工;⑦审查分包商资质;⑧监督分包商施工资源配置;⑨对分包商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确认;⑾对分包商施工质量检查、确认;⑿签署、审核分包商施工资料。

篇(4)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08)06-0119-02

1项目的概念及特征、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特点

1.1项目的概念

项目的定义有多种,但都围绕着项目的基本概念来归纳的。ISO10006中规定项目的定义为“具有独特的过程,有开始和结束时间,由一系列相互协调和受控的活动组成。过程的实施是为了达到规定的目标,包括满足时间、费用和资源的约束性条件。”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给出的定义为:“项目是为了完成某一独特产品或服务而作的一次性努力。”

1.2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特点

建筑工程项目一般具有下列特点

1.2.1建筑工程造价高,参与人数多,利益相关者多,对环境的依赖和影响都比较大,时间长,所以相对于其它的项目而言,其复杂性程度高。

1.2.2建筑工程项目复杂性高,受外部环境影响大,如天气、原材料价格、政府法规变化、周边社会关系等较容易影响项目进程;项目内部各利益相关者,如业主、监理、总包商、分包商、供应商、政府监管机构,变数较大;加之项目自身建设进度也在不断进行,其不确定性程度高,管理过程应牢牢把握渐进明细的特点。

1.2.3建筑工程项目目标较易明确,多实行目标管理,目标相对稳定建筑工程项目较之其它技术开发项目,目标较稳定,建筑工程项目化管理已实行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资料和经验,所以项目目标一般明确,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也多数采用目标式的责任承包管理。

2建筑工程项目加强分承包管理的必要性

2.1建筑市场向完善的专业化分包体系发展是必然趋势

建设市场竞争加剧,分工更趋专业化,建筑市场早已是卖方市场了,夺标竞争激烈无比,利润空间被压缩得越来越小。提高竞争力,将集中于提高专业技术能力,管理服务水平,提高本专业的知识信息深度,即在产品的附加值上展开竞争。市场的变化速度也在加快,建筑市场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更新速度变快,顾客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社会发展总是向更高效的生产方式发展的,专业化趋势正体现了这一要求。激烈的竞争和市场的多变,要求企业更专注于核心竞争力,市场的专业化程度将越来越高。

以顾客为中心的市场需要,促使专业化管理和专业化的分包企业的分化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以顾客为中心的管理观念得以突出。

国家政策法规将促使专业化的分承包体系完善,新的建筑也有资质划分,已经说明了高层次的向专业管理型建筑综合承包商发展,低层次的向专业化的分承包企业发展的趋势。新颁布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也预示了项目管理的发展,要求建立完善的分包体系。

2.2建筑企业的专业化趋势

为增强核心竞争力,对大型建筑总承包企业来说,所面对的顾客要求具有良好的管理服务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目前的建筑企业,为压低成本,不得不仍使用企业自有的机械设备和劳务队伍,一方面企业必须为这些付出资源低效使用的时间成本,一方面由于需要投入人力和精力来管理这些低端的生产资源,其管理水平和能力被拖住,不能提高。

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生产率的需求对大型建筑企业而言,其承包的施工项目是企业产生利润的中心,项目是生产一线,直接发生产值,是企业利润的源泉。

提高效率和应变能力在大型的建筑企业中,由于项目直接面对顾客,对顾客的需求变化以及市场的变化,能更敏锐的感觉和更深刻的理解,企业要想更快的了解变化,为顾客提供更周到的服务,必须更贴近顾客,减少中间层,以便信息能更快的传递,行动能更快的被理解被实施。为了适应变化,企业会授予项目的更多的处理变化的权力,经过压缩的企业组织,会更多依赖外部资源。所以为了提高效率,对分包的管理将越来越重要。

3分承包管理模式的探讨

3.1发包模式

发包模式就总包方内部而言,按发包方层次的不同,可分为公司集权式组织发包和项目团队组织发包两种方式。

3.1.1公司集权式的发包方式这是应用较为广泛的分包发包方式。

3.1.2项目团队发包这是由项目团队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寻找和选择分包商,由公司授权项目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工程管理由分包商直接管理。

3.2合同管理(分包)

合同类型以下为按合同支付方式分类的合同类型:

3.2.1总价合同也称约定总价合同,一般是相当规模者按招标要求,与招标方达成一个总价,在总价格下完成合同规定内容。

3.2.2单价合同,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以估计的工程量为依据,投标者只填报单价,而计算出的合同的价格的发包方式。

3.2.3成本补偿合同也叫成本加酬金合同,指业主在支付工程实际成本后,再按实现约定的方式支付给承包商管理费用及利润(酬金)。这种合同方式灵活机动,应用的巧妙的话,可起到非常好的激励作用。

项目分包合同准备包括下列内容:

分包计划合同范围确定询价(招投标)合同谈判形成合同文件。

(1)分包计划由总包商拟出。

(2)确定合同范围根据分包计划,便可对分包工程进行合同内容确定。

(3)询价是一个选择分包商的决策的过程,询价过程具有法律效力。

(4)合同谈判一般要对以下几点进行深入的讨论和澄清:①合同因合同范围一般由总承包方拟订,对总承包有利,分包商往往对合同范围要进行讨价还价。②进一步明确变更的处理程序和办法、费用;③甲乙方责任和义务;④违约责任明确包括质量、工期等方面的惩罚规定。⑤支付方式或条件总包商要依靠合同谈判获得更有价值的价格,分包商也可通过谈判得到有利的合同支付条件。良好的支付条件可以成为一个强有力的激励措施,而不用增加成本;⑥风险和保险;⑦争端和仲裁。

(5)形成合同文件经过合同谈判,将谈判结果整理,双方签署认可,即形成正式的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一般包括:合同协议书,招标函、投标函、合同条件、业主要求、资料表、投标方施工技术方案和其他应该成为合同内容的文件。

3.3注意要点

合同管理是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实质是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努力促使合同卖方按合同要求认真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执行阶段的管理须注意以下几点:

3.3.1不断明确和深化合同范围,项目也就正式进入了实施阶段,合同管理的目的是努力确保按要求履行合同的要求,就体现在合同范围内。

3.3.2验收交接和缺陷修补

3.3.3合同变更项目变更必须发生,总分包双方应在工程开始之初就在协商定变更的处理程序和方法,并写入合同文件。

3.3.4合同支付应在合同签订时确定。

3.3.5风险和保险风险分担应在合同订立时确定,一般总包方在发包时将风险转移到分包商身上,但在执行合同时,分包商往往将一些风险向总包转移。

3.3.6索赔、争端和仲裁。

3.4程序化管理

建立合同文件管理系统是合同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合同文件管理系统应有两方面的工作:合同文件的文档化管理、合同事件的程序化管理。

合同文件主要包括:招投标文件、正式合同文件、来往信函、会议纪要、各类支付款记录、变更文件、施工记录、财务报表、索赔文件、进度报表、开竣工文件、技术质量文件等。

合同事件程序化管理一般包括,合同前期管理程序、合同执行管理程序、变更控制管理程序、索赔程序等。

4分包生产过程管理

分包生产过程主要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4.1工作的特点

质量管理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工程具有任务型工作的特点,它区别于工厂重复性作业的特点。笔者认为传统的质量保证体系起源于工厂作业型的质量生产方式,并不适用于任务型的生产方式。

确定刚性化的目标总包商必须与分包商共同制定具体可行的目标,并能逐级分解,使分包商深刻理解,使目标能出现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

柔性化实现目标的过程,因项目的不确定性,不必要也不可能制定刚性的过程,但为了使过程保持合理性,必须贯彻质量管理原则。

4.2面临挑战

总分包协调项目总分包之间是由合同这一法律关系来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企业内部行政关系不同。在以下两方面面临着新的挑战:

对分包商的激励:在分包合同中,事先要求分包商有义务将与总包或其他分包进行协调配合,说明可能需要配合的事件,并且分包商有权收取协调配合费。采用巧妙的支付手段来激励分包商工作。任务型工作需要施加高压力。

团队建设因为分包商掌握着生产最直接的资源,所以项目团队建设,必须扩大到分包商,应将分包商的项目团队主工成员纳入总包项目团队来。团队会议组织正式或非正式的会议,尽可能的使分包商参加。增加信息的开放度,加强沟通增加沟通一方面可以促进项目团队建设,一方面可以缓解冲突的不良影响。授予分包商更多的权力项目强化目标管理,必须授予分包商更多的权力,可以使用项目更多的资源,这样有利于项目目标任务的完成,授权应以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的方式进行,授权意味着分包商有了更多的责任和义务,理应得到更多的报酬。

5实践中分包管理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5.1分包商工程质量不佳;分包商材料方面质量问题,以次充好,施工质量问题,不符技术规范。

5.2由于部分分包商从事简单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

5.3分包商工期拖延。工期拖延的原因很多,一般来说,双方都有原因:总包可能整体计划缺陷,工作面没有创造出来,协调不够;分包方可能人力物力投入不足,人员、机械周转不及,管理不善。

5.4分包商只顾自身施工管理,忽略项目整体系统性这是分包管理常见问题,处于节约成本,保护自己,分包商总是专注于个体的施工管理的,并且总是内敛的。

5.5总包商逃避自身义务,一般来说,总包商由于自身的地位优势,较容易逃避义务,总包方逃避义务,一定是在分包逃不掉的,能逼使分包方接受的情况下发生。所以对分包商来说,总包逃避义务,则一定面临损失。

6对未来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探讨

6.1专业化程度更高,使总包向管理方向分化,分包商则向专业施工更精分化。

6.2组织更灵活,组织界限将模糊,总包项目团队也将出现分化,总分包将更多的以针对任务的临时性团队组合(任务小组)来完成工作。

6.3管理将更规范化,合同管理的地位将更重要,项目正式信息沟通会更规范,工程程序会更加规范和严格。

6.4分包商授权度更高,分包商权力会增大,总包商会更趋向于向业主提供更周到的服务。对分包商的授权会增大,更多的具体施工由分包商完成,善于自我管理的分包商更受欢迎,分包商将趋于更多的自我管理。

7结语

以上是笔者在从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由自己经验和知识积累,提出的对分包管理的模式的一些看法。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建筑工程项目业主也变得更加专业化,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任何建筑企业都有增强竞争力、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需求,专业化的趋势不可避免,企业不会是大而全了,而是精而强了。这种趋势将使企业压缩规模,专注于提升核心竞争力,将更多使用外包的形式,利用更有效的资源。现代项目管理有着很强的整合能力,对完成有外包参与者的任务有着很强的管理能力。如何在项目管理中做好分包形式的管理工作呢?相信这样的问题并不仅仅是建筑领域,也是其他行业所共同面临的问题。本文提出的“采用集权式的公司发包,授权项目的管理实施,采取矩阵式的组织管理结构,着重于合同管理和生产过程目标管理的方式”,只是分包管理的一种方式,只是提出一种供借鉴的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怎样管理,应该在学习供鉴的基础上,采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创造性的发挥。

参考文献:

篇(5)

中图分类号: C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项目是施工企业的成本中心,也是利润的重要来源。坚持与完善项目成本管理路线是企业良好运行的必经之路,作为施工总承包企业,“扁平化”管理是推进直管项目成本控制的有效途径。

所谓“扁平化”管理即:缩短流程、信息保真、降低成本、精干高效。把握其思想精髓使之贯穿项目管理的始终,对于把控项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大有裨益。

一、组织架构的扁平设置是实现“扁平化”管理的基石

“扁平化”管理的出发点在于最大限度地设置和编制简捷、高效的控制流程。流程的长短不仅会影响管理的成本,同时也会影响指令信号的传递。倘若管理流程过长,不仅徒增管理成本而且必然会带来指令信号的衰减。轻则贻误战机,重则会产生指令终端接收与理解的大相径庭。所以,需要从源头出发,设置流程最短利于成本控制的组织架构。

以直管项目为例,由项目经理部至专业项目经理部这种传统的组织架构,更多突出的是领导与被领导的管理权的关系,而对真正影响项目成本的专业项目成本则显现的力度不够。究其根源,是由项目评价体系派生的成本考核单元带来的衍生品,即项目综合成本评价是以项目为单元还是以专业公司为单元。项目的综合成本分解于专业公司,而传统的评价体系中缺乏对专业公司项目单元个案考核的内容,且项目经理部与专业项目经理部不能在成本控制上利益趋同。这样,必然形成经济效益的“虚肿”:表面上,项目成本控制可圈可点;而本质上,其成本膨胀的恶果已深埋于专业公司之中。设置“扁平化”管理的组织架构就是要使项目经理部与专业项目经理部成为利益共同体,用最短的控制流程来实现两级项目部均是成本与效益攸关者的目的。

二、突出内在机制的线性联系是实现扁平化管理的有效载体

成本游移在项目的动态循环中,从始至终而且无孔不入,但其仍会呈现出基本的运行轨迹和规律。把握这些轨迹和规律用“扁平化”思维加以归纳和引导,就会使成本控制有规律可循,而且在递进的线性联系中保持合理的衔接与呼应,可以有效地控制成本的分散与膨胀。这样,就会便于实现重点控制。“扁平化”的管理思维就是要保证内在机制线性联系的严谨性与科学性。

就直管项目而言,构建如下六种机制是成本控制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即:评审机制、承包机制、分包机制、监控机制、结算机制、评价机制。

(一)评审机制是项目成本控制的源头

其要点在于对合同、业主背景及施工环境与条件做出综合评审。应突出规避重大法律风险,实现项目合同的个案考量。应表现出严谨性与前瞻性,同时还应防止等量齐观、缺乏个性分析。在操作过程中,评审阶段不能仅仅依靠企业内部定额做出整齐划一的硬性限制。内部定额有它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严肃性,但它所体现的基本态势和规律不能完全涵盖市场的所有动态因素。因此,评审的结果必须突出个性化。这样,对于项目操作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富有针对性。

(二)承包机制是实现项目成本控制的责任体系

其要点在于,在评审结果的基础上对承包责任和目标做出适度与合理的约束、控制。其主要内容是经营目标和经济责任。把握承包体系的关键核心在于“度”:既要防止过度宽松、效益流失,又要防止过犹不及、难以操作。“包”的依据既有横向的比照即市场行情的考量,又有纵向的把握即兼顾历史与发展的综合判断。

(三)分包机制是贯穿成本主线控制的重要内容

市场的增容、规模的扩大、宏观的定位,都决定着当前施工企业作业的主体必然是协作队伍。因此,把握项目分包是把握成本控制的重中之重。分包的要点在于准入与双赢。一则必须牢牢把握准入关,防止低水平、低资质甚至无资质分包队伍的滥竽充数、殃及整体;二则又要防止分包之后的松散管理、以包代管,一味强调自身利益而缺乏对分包方的基本理解与认同,则最终会侵蚀项目的整体利益。准入是择优选择,双赢是求得结果。实现两要点的思想理念在于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统一。

(四)监控机制是实现管理干预的途径

其要点在于对动态信息的搜集与处理。成本的时时变化是成本监控的难点。绝对地杜绝成本膨胀是不可能的,关键是成本膨胀因素显现时应根据科学的预案加以遏制和消除。最应引起重视的是防止成本膨胀的因素由小变大、难以驾驭,甚至形成恶性循环。这其中,科学预案所体现出的预警意识尤为重要。有了科学的预警,才有可能在项目成本出现膨胀时实施合理的干预。

(五)结算机制是项目成本控制的“收官”之作

其要点在于:一是对外结算应最大限度的开源,依据详实资料,求得业主和审计方在项目结算时的最佳效果;二是对内结算时应最大限度的节流,依据分包合同及项目运作实际求得合理的结论。此过程中,要特别防止“外紧内松”,即“该争的没争来,不该给的给出去”,这种现象是结算阶段最应规避和防范的。

(六)评价机制凸显的是项目成本考核的“成绩”

评价机制不仅对于兑现承包具有操作意义,更重要的是可以辐射出对今后同类型项目所应有的指导价值。

三、信息的保真程度是扁平化管理的关键所在

“扁平化”管理的要义之一便是“信息保真”。但如何做到保真,始终是项目成本控制的难点所在。信息保真是依靠组织架构、管理机制、控制流程来实现的。如果上述要素得当,保真的要素还要取决于信息源头的准确、精细和传递渠道的畅通简捷。譬如:结构安装工程中,大型机械成本膨胀几乎是项目成本控制的顽疾。除了体制、机制等客观因素外,施工过程中缺乏对机械成本的单日、单机、单钩的精细考核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加之业已膨胀的机械成本含混不清地沉淀在综合成本之中,要么由分包方承担,分包方叫苦不迭、积极性锐减;要么由总包方承担,成本严重超支,最终使成本控制积重难返。究其根本,信息无法保真、动态控制不力、责任无法明晰是导致结果无法收拾的主要原因。“扁平化”贯彻“成本主线论”一个至关重要的管理职责,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保真。信息保真是实现成本控制干预和工程项目结算的最原始的资料。有了这种“原生态”资料,才能在监控和结算阶段始终把握主动权、话语权,从而使项目成本控制真正立于不败之地。

四、动态控制是“扁平化”管理的灵魂所在

成本控制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始终。成本控制的突出难点在于成本膨胀的动态性,即合同不同、背景不同、条件不同、队伍不同,甚至管理人员的素质不同都会使成本控制呈现出起伏变化乃至于震荡。“扁平化”管理的优势就是要在诸种不利因素前提下,以最快的迅速归纳成本膨胀的不利因素,分而化之。

篇(6)

随着科技的进步,各种高新技术不断应用于建筑工程施工中,为了适应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保证工程质量,必须对工程项目进行分包管理,以顺利完成工程任务。企业在工程项目分包程序中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针对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不断探索更加完善的分包管理措施,以提高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

1 建筑施工项目中分包的含义和程序

建筑工程中的分包指的是总承包方将自己承包的工程的一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承包的行为。其中,将工程发包给第三方的施工企业为总承包方,承包施工工程的第三方为分包方,总承包方和分包方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筑工程项目的分包程序包括工程项目策划、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选择合格的分包方、通过招标确定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等,具体操作程序介绍如下:(一)工程项目策划。工程项目策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管理模式、人员构成、设备配置等,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项目部依照合同并根据企业实际对项目的实施与管理进行综合策划。(二)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分包工作涉及的专业知识较多,综合性较强,因此必须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施工项目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一般管理机构应设置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相关职能负责人,由这些人共同构成合同管理小组来组织协调项目管理工作。另外,还要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三)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分包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申报审批程序,防止违法分包或随意分包现象;严格按照分包方资格审查的有关规定对分包方进行资格审查;严格落实分包合同的签订程序,保证合同质量。(四)选择合格的分包方。选择分包方时应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首先要严格审查分包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证件;其次要严格审查分包方的技术水平、人员配置、施工能力、资产状况等,掌握分包方的施工实力;第三要实地考察分包方承包过的工程,掌握其施工质量、履约情况等,判断其是否能够分包本企业的工程;第四要考察分包方是否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以往的业绩情况。(五)通过招标确定分包方。分包方需购买项目招标书,并根据招标要求编写投标书,项目部合同管理小组再按照《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对分包方进行评标。(六)签订分包合同。项目部合同管理小组要编写分包合同书,根据上级批示与中标方进行谈判并签署分包合同。

2 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当前我国建设项目施工中分包管理常见的问题有:分包方施工质量差,分包方的工作人员素质低,分包方延误工期,分包方只注重自己的施工管理而忽视工程整体发展情况,总包商逃避自身义务。

针对上述问题,具体的解决办法如下:在工程质量方面,要在合同中写明施工材料的具体要求,加强材料监督与管理,同时要实行动态检查,及时制定改进计划;在工人素质方面,要对分包方的工人素质进行考察,督促分包方加大对工人的培训力度;在延误工期方面,总包商应加强施工进度监控,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以激励分包方按期完工;在施工管理方面,总包商应引导分包方树立项目整体性观念,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分包方应承担协调配合的义务;在逃避义务方面,分包方应该同总包商建立利益共同体的观念,共同履行义务。

3 分包管理措施分析

分包管理在建设施工项目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如何管理好工程分包,关系着整个项目的完成质量,下面就对分包管理措施提出几点建议。

3.1 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企业应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一支高效协调的管理队伍,制定长期规划,完善管理制度。划分好部门职能,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制度化、程序化管理,为机构协调合作与管理以及分包工程管理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3.2 严格执行分包方引进程序

要想做好分包管理工作,选择合格的分包方是关键。一个合格的分包方必须具备如下条件:资质合格、实力雄厚、信誉度高、经验丰富。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在选择分包方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制度和程序,把好分包方引进的大门,严格筛选合格的分包方。

3.3 加强施工进度控制

项目部合同管理小组在编写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影响工期的各种因素,并结合业主对工期的要求,合理安排工期。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后,要及时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经审查合格后严格按照计划施工。分包方还要将审批合格的施工进度计划细分,依次制定年、季、月、周施工进度计划,方便分包方及时配置施工资源,以及方便总包方进行施工动态监督和检查。为保证施工进度,项目部每天都要召开施工进度协调会,以检查分包方的施工进度情况,并及时布置第二天的施工任务。

3.4 加强施工质量控制

分包方进点后,要制定质量计划书并上报项目部审批。对于关键项目,质量计划书中应详细写明具体的施工计划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每个项目开工前,分包方技术负责人都要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具体包括施工方法、施工规范、设计要求、工艺措施和工艺标准等,让每个施工人员都能够掌握相关技术,达到工程质量要求。施工过程中,总承包方和分包方的技术管理人员应随时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解决方案,纠正施工中的偏差。另外,总承包方和分包方要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包括分包方完成施工任务后的自检、分包方管理人员复检、总承包方进行终检,切实把好质量关,达到工程质量标准。

3.5 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项目部和分包方在签署分包合同的同时,还要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将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风险转移给分包方,让其承担一定的安全管理责任。为了树立安全意识,在项目施工之前,项目部应敦促分包方对其管理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结束要进行严格考试,考核结果需上报项目部,如果考核不合格,将予以辞退。

项目开工前,分包方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编写安全防护措施,并上报项目部等待审核,经审批合格后下发给分包方。分包方安全负责人要根据安全防护措施的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详细介绍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应对安全问题应才却的防护措施,确保每个施工人员都能掌握安全常识,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安检人员和分包方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对施工现场进行监控,发现有违规操作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予以纠正。如果发现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可要求立即停工并进行整改,确保施工安全。另外,分包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项目部则要及时对分包方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施工安全。

项目施工过程中,分包方还要做到文明施工。对于施工现场的垃圾、废料等要及时清理,保证施工场地环境整洁。施工任务完成后,分包方还要做到工完场清,保证施工现场无杂物。

3.6 加强施工材料管理

施工材料的质量关系着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所以要加强对施工材料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的可靠性。为了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一般由项目部采购主要材料和设备,由分包方采购辅材料。另外,还要建立相关的检查制度,对于分包方采购的材料由项目部进行严格检查,防止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现场,用于施工建设,破坏工程质量。

3.7 加强工程结算管理

签订分包合同后,分包方要向项目部缴纳分包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如果分包方不能缴纳保证金,项目部应延期支付其工程进度款,并扣除履约保证金额,直到分包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之后再将履约保证金返还给分包方。分包工程必须在质量验收合格之后才能进行结算,而且结算时要有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的审核和安全质量人员的签字。结算人员根据项目部的审核和验收签字进行结算,财务人员根据结算及合同等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项目部和业主结算结束后再进行分包工程结算,竣工结算时要扣押一定的质量保证金,以确保分包方的施工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4 分包管理的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分工更加细化和专业,分包管理也更加趋向专业化。从目前我国建筑施工项目中的分包管理发展势头来看,专业化将是分包管理的必然发展趋势,具体表现在:

第一,分包管理更趋专业化。总包方的重心向管理方向转移,而分包方的重心则向专业化施工转移。因此,总包方更加依赖于分包方,很多细化的施工项目都需要专业化的分包方来承包。随着分工细化带来的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分包方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施工能力,有助于未来工程质量的提高。

第二,随着分包的细化,总包也开始出现分化。针对施工任务,总包方和分包方经常会组织临时团队共同完成,使组织的建立更具灵活性,总分包方的组织界限也更趋于模糊,二者逐渐形成一种平等合作的关系。

第三,管理将更加规范。基于平等合作的关系以及严格的法制规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逐渐提高。另外,项目信息沟通和工作程序也更加规范,各方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不断促进规范化管理。

第四,在总包方的授权下,分包方的权力范围逐渐扩大。总包方更加关注对业主的服务质量,而分包方则不断提高自我管理水平。随着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因此企业通过授权的方式缩小自己的规模,更加关注自身竞争力的提高,更多地利用专业化程度高的分包商来完成施工项目。

5 总结:

分包管理是提高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加强建设施工项目中的分包管理,对于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掌握分包管理工作中常见问题的同时,还要不断探索加强分包管理的措施,包括建立健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分包方引进程序、加强施工进度控制、加强施工质量控制、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加强施工材料管理、加强工程结算管理等等。通过完善建筑施工项目中的分包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的专业性,推动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琳.浅析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管理[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11,(05).

[2]陈建华.分包管理的要点把控[J].施工企业管理,2011,(10).

[3]侯红波.探析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管理方式[J].中国城市经济,2011,(23).

[4]肖毓武.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存在的常见问题及对策[J].中国招标,2011,(34).

[5]余爱妹.论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管理方式[J].现代装饰(理论),2011,(06).

[6]朱柱新.论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分包管理[J].现代装饰(理论),2011,(05).

[7]余鸿钧.项目工程分包管理实践探讨[J].经营管理者,2011,(14).

篇(7)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2(a)-0253-02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质量、进度和成本利润,因而显得至关重要。分包工作涉及施工的全过程,每个环节都紧密相关,所以每个环节的管理都不可忽视。

1 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劳务队伍的资格准入评审、招标选用、合同评审与签订、分包合同履约管理、分包费用结算及支付、考核评价、退场清算等事项。下面就从这几个方面对劳务管理进行探讨。

1.1 通过制定劳务队伍资格准入申报条件对劳务队伍进行筛选

分包方选择的好坏,对分包工程质量和施工中的管理有重要影响,《合同法》和《建筑法》等法规对分包方的资格也有明确的规定,企业开展分包工作时,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同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劳务队伍进行考量。

(1)从法律层面要求劳务分包队伍必须具备相应分包资质,即有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必要时可以通过政府网站进行查证。对于不具备资质的劳务分包队伍不允许进入,使合法分包从源头上进行有效控制。

(2)对劳务分包队伍规模进行考察。除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外,在注册资本金、人员规模、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及一些施工机械的配备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于有些工程比如铁路工程因为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有时工期紧,经常要点施工、抢险施工等,必须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进行施工和抢工,没有一定数量的并且有经验的工人队伍是满足不了施工需求的,所以就需要有一定规模的队伍储备。

(3)对劳务分包队伍中关键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及岗位证书进行查验,这对于能够选择到一支优质的劳务队伍非常重要。还应注意的是,有的劳务队伍为了获取准入资格,申报技术人员资料时均有资格证书,而在实际施工时,现场技术人员未必都是有证人员上岗,这就为施工带来安全隐患。所以在施工过程管控中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4)对劳务分包队伍总体施工能力和经验进行考察。在考察时,有条件的还可以去劳务队伍在建工程进行实地现场考察,对其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与甲方的合同、施工人员的素质、数量、施工过程中与甲方的配合态度、在建筑市场的声誉,以及近期已完成项目的业绩、经济实力等均要列为重要考评内容,努力把影响不好、管理差、不守信用的队伍挡在门外。

经过多方综合考量合格后可录入劳务队伍资源数据库,日常对资源数据库进行动态更新维护,制定劳务队伍年审制度。对于问题严重和被清退出场的劳务队伍随时从资源数据库中清除。

1.2 通过招标对劳务分包队伍进行选择

单位劳务招标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三种招标形式。

(1)总包单位根据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包方案,再根据分包方案编制招标计划及招标文件,对外招标公告。

(2)为了能筛选出优质的分包队伍,使其能够得到充分竞争,确定参与投标人的选择范围可以是总包单位合格外部劳务队伍数据库中的,也可以是经过实际考察信誉好、实力强、具有较高管理水平的分包企业。

(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前规定时间内,将密闭标书送达指定地点。开标后,总包单位评标小组依据评标办法中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总工日数、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及企业信誉等综合指标进行评定,并按得分情况进行排序。在评标基础上评标工作组成员采取投票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作为基础管理,总包单位要建立招投标的全部资料专项档案,详细记录招投标的全过程,做好日常信息统计基础管理工作。

1.3 合同签订过程的评审及签订

(1)确定分包队伍之后,依据分包工程内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要按照项目成本核算单元的划分进行签订。采用工程量清单形式进行分包的,分包合同中必须附有工程量清单及分包单价。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条款中最核心的内容,对于清单中的单价实施有效控制,就会使工程成本得到掌控。对于工程量不能完全确定的工程,在分包合同中一定要把分包单价确定下来,防止劳务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寻找各种借口和编造各种理由来抬高单价。劳务单价一定要科学合理,也要考虑劳务队伍一定的利润空间。通常对于常见的工序内容,如钢筋绑扎,混凝土的浇筑等总包企业一般都有自己的限价和指导价。在确定分包单价时,原则上一般不能超过总包单位制定的限价和指导价。但在实际工作中,因为工程地点、施工难度、施工条件等多种因素,会出现同类施工内容分包工费报价相差幅度较大的情况,通过预算定额和单价成本分析来进行测算确定。对于没有限价和指导价的特殊工序,可以通过市场询价、投标价、预算定额等综合因素考量对分包单价进行管控。

(2)总包单位内部需要制定严谨的合同评审程序,为了避免部门评审流于形式,最好采用部门会审的方式,参与评审的相关人员会前对所负责的合同内容进行审核,会上提出改进意见,并形成正式书面文件。如果未经评审就签订分包合同,就会导致总包单位对劳务合同管理失控。目前有的工程因为很多因素,比如工期紧,任务急、对合作过的队伍比较信任、一些项目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存在未签定合同就进场施工的现象,给总包单位带来极大的风险隐患,有的会导致劳务队伍漫天要价、中断施工、工期延误、法律纠纷等被动局面,使得总包单位的利益受到很大的损害。

1.4 分包合同履约管理

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结束、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之后,总包企业应于第一时间将分包段的施工设计图分发到分包企业,并安排相关人员参与建设单位以及监理部门组织的施工设计图纸会审。总包单位项目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要召开履约部门负责人学习、分析分包合同以便使大家对签约概况、合同精神、主要目标以及本部门在分包合同履行中所负的责任都有较深入的了解,并把管理职责落实到个人,对分包队伍进场后的履约进行管理,促使大家能从全局出发、协同工作,认真履行完企业的义务,避免造成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督促分包方全面履行其义务,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

(1)总包单位要结合工程特点和要求制订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劳务人员在施工技术、工艺流程、安全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对专业性较强和涉及安全质量等重要岗位和工种,要进行强化培训,以便使劳务队伍更好的进行施工。

(2)技术管理。

由总包单位负责对劳务队伍进行书面技术交底,监督劳务队伍在施工前向每名作业人员进行书面或口头交底。要求劳务队伍要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自检自查做好记录,及时向总包单位项目部提供过程检查、工序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记录,配合总包单位完成竣工验收。

(3)安全质量环保管理。

总包单位负责把质量标准、安全和环保技术措施以书面形式对劳务队伍进行交底,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总包单位应按照分包合同约定,指导帮助劳务队伍为劳务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保障劳务人员获得应有的职业卫生保护。

(4)进度管理。

总包单位的现场控制人员按照整体施工要求编制节点工期和进度计划,书面下达给劳务队伍,严格按下达的计划控制工程进度,以保证工程按期完成。而且对于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严格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对持证岗位人员进行检查监督。

(5)成本管理。

严格依据分包合同进行结算。对超出分包合同范围的,要及时与劳务队伍签订补充合同,对于补充合同签订金额可以制定一定比例限制,比如不超过主合同的10%~20%。数额较大的需重新签订合同。结算要遵循实际完成工作量原则,不可提前结算,以免造成总包单位被动局面,也不能拖延结算,否则不能真实反映当期成本。

(6)物资及设备管理。

①总包单位在与劳务队伍协商分包合同时,要在合同条款中约定设置专职有权领料人、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清单及主要材料的损耗率、超耗部分的赔偿责任及对现场施工剩余废旧料的处理方式和权限。

②总包单位要及时编制每支劳务队伍的物资需用计划,提供给物资部门进行备料。要监督分包队伍加强对存储物资的管理,做到场地规划合理、码放整齐、防火设施齐全,保证物资安全。

③总包单位要对劳务队伍的自带设备、特种设备、租赁设备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和相关资料在进场前进行严格检验,要做好设备进场检验记录、建立设备管理台帐。同时监督检查劳务队伍做好日常使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在施工期内正常运转。要定期对设备、台帐及资料进行检查指导,杜绝无证操作、违章作业,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7)对劳务队伍的延伸管理。

施工单位劳务人员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即便如此,总包单位也要实时掌握进场的劳务人员名录,对于计划进出场人员,劳务队伍应提前向总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包单位批准后方可执行。为进场劳务人员建立档案,要求收集劳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上岗证件复印件等资料,并妥善保管,动态管理。对劳务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必须与人员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出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相符,杜绝人册不符的现象。总包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分包合同约定,对劳务队伍为劳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实践中,有些分包队伍为了降低成本,往往只给一小部分长期工人缴纳工伤保险,但实际在场施工人员数量远远高于保险人数,所以作为延伸管理单位,必须要求参保人数和现场人员相符,不能少报漏报,并将缴费凭证复印件留存备案。

(8)建立合同管理文档系统,注重分包合同资料的收集、管理。

企业应对这些资料的审查、保存做出相应规定,并按要求妥善保管,这样不仅可以弥补自己工作中的不足,而且可以有效地应对分包方的索赔,对保证分包合同的顺利履行及减少合同纠纷和维护企业利益均具有重要作用。注重履约跟踪和完工总结,为以后工作积累经验。当一项分包工程完工后,项目部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对本项目分包合同管理情况做出总结,对管理中的得失及分包队伍的索赔处理情况做出全面分析,这样不仅可为以后的分包工作提供借鉴,而且可以及时发现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并预测其法律后果,为完满解决问题赢得时间。同时还应对分包方的施工能力、施工进度、工程质量以及信誉等情况做出评价,并报总包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存入分包方的档案中,作为下次是否使用该分包方的依据。

1.5 分包费用结算及支付

(1)分包费用结算与支付掌握以下几个原则,即依据合同、按期结算、及时拨付、总量控制、严禁超付的原则。

通常情况下,分包费用结算实行按月审批制度。对于结算要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严禁超分包合同范围或不履行收方程序进行结算。严格控制计时工的结算,除巡守等量化困难的岗位,其他能量化分包的必须量化分包,比如搭拆围挡、硬化地面等均可量化。派工单工作内容、工作量、参加作业人数必须经现场管控负责人和劳务企业被授权人共同签认。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项目部人员法律意识不强,结算工程量时单方签字自行结算,没有得到分包方的认可同样埋下了法律纠纷的隐患。

(2)对于已经结算的费用支付后的延伸管理。

为防止拖欠民工费现象的发生,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总包项目部对劳务人员工资情况进行监管,核备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台帐及有关资料,并定期深入现场,向劳务人员核查工资支付情况,并留存书面记录;有具备条件的应大力推动劳务人员工资专用账户的开立,经分包企业书面授权委托,为劳务人员办理工资卡代付工资。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直接代分包队伍支付。对于无正当理由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劳务企业,总包单位应停止支付分包费用,依据分包合同扣减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或分包费用,用来直接为劳务人员支付工资。

1.6 劳务队伍过程评价

对劳务队伍过程评价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工作,对于劳务队伍今后的使用有着直接的影响。由总包单位项目部负责劳务队伍使用过程中的考核评价工作,并做好评价纪录。总包单位在分包合同履行完毕后对劳务队伍的整体履约情况做出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后报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年审和今后选择劳务队伍的重要依据。

1.7 退场管理和竣工清算

劳务队伍分包的工程已完工或者因某种原因终止施工需要退场,总包单位项目部需要协助劳务队伍做好物资、机械及人员撤场工作。首先要组织劳务人员撤场,协调督促劳务队伍及时与劳务人员清算工费,杜绝克扣和拖欠工费。然后进行物资和设备的退场清理工作。对于由分包队伍提供的小料和小型机具,由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以合理定价回收,对于机械设备和周转料进行检查,对于存在问题的责令劳务队伍进行修复,无法恢复的由劳务队伍承担全部损失。劳务人员及物资设备全部撤场之后,与劳务队伍签订竣工清算协议并进行末次清算。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工作,从劳务队伍的准入到退场涉及到很多复杂的管理内容,每个企业都有针对性地制定自己的管理办法,随着国家政策层面,人力资源层面、法律层面以及建筑市场层面的不断变化,劳务分包管理模式也将会在实践中不断推陈出新,劳务队伍的管理也将日臻完善,在此只是初探,希望能抛砖引玉,能促使管理各方共同关注和研究探讨,最终能使劳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高效,达到企业与分包队伍的双赢。

参考文献

篇(8)

目前,施工总承包模式在国内工程建设领域已有一定的应用历史,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基本形成了完善的管理体系,这为施工总承包模式在变电工程中的应用奠定了良好基础。在变电工程项目中引入施工总承包模式可以有效加深各参建单位的协同合作,提高项目建设效率,缩短施工周期。施工总承包模式下,项目实施过程中以设计单位专业化指导来代替业主单位对项目实施的非效率干预,在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及建设标准的前提下,可以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项目。

2项目概况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克州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倒班房及配套用房建设项目位于阿图什市产业服务区(劳动路),总建筑面积19928.83m2,生产综合用房地下1层,地上11层,总建筑高度49.8m。生产倒班用房1号、2号,建筑面积8876m2,地上9层,单元式住宅形式。每栋布置3个单元,每个单元每层均布置2套生产倒班用房,共108套。总建筑高度26.8m。项目还包含室外管网、供排水、绿化、消防、道路、围墙、监控视频等。项目计划工期为52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04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项目质量管理目标为:生产综合用房创“天山奖”;科技目标为: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安全文明目标为:创自治区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3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变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要点

质量是工程项目的生命,也是项目管理的重点环节。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变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坚持质量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及全过程、全员控制的基本原则,重点对施工招投标、施工准备、正式施工以及竣工验收阶段进行管控,以切实保障项目整体质量,达到项目质量目标。

3.1招投标阶段质量管理

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因此,在招投标环节应重点关注2方面:(1)关于施工方的评价。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对施工分包方开展资格审查,并建立审查合格的施工分包方名单,以此作为邀请招标的基础。资格审查的重点应放在施工经验、技术水平、管理能力以及施工设备安装能力等方面,要求必须符合项目施工标准。(2)邀请招标。根据项目部编制的审查合格的施工分包方名单初步筛选符合本项目施工要求的分包方,然后上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核,经机构批准后邀请相关单位参与招标,要求参与招标的单位不少于3家[1]。最终根据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的评审结果确定施工分包单位,评审内容包括相关技术文件资料是否完备;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具备先进性;是否符合项目标书要求。

3.2施工准备阶段质量管理

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主要采取以下质量管理措施:(1)项目总承包商分别与业主单位、分包商、监理单位建立起组织接洽与协调关系,共同制订项目质量监控计划并拟定实施。(2)项目总承包商对施工单位编制的质量管理文件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具体包括质量管控程序、质量管控关键节点等[2]。(3)各项目参建单位尽快熟悉项目施工图纸,在施工设计会审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质量管控及创优目标,项目总承包商、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对施工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4)根据项目设计、施工工艺、机械设备配置、智联管控目标等相关要求,组织项目参建人员进行岗前培训。(5)项目总承包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订质量管控计划以及实施方案[3]。(6)项目总承包商、监理单位以及分包商提前介入,针对项目中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及新工艺开展调研、试验,并开展相关人员培训工作。

3.3正式施工阶段质量管理

本项目正式施工阶段主要采取以下质量管理措施:(1)项目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编制的重大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认。(2)项目总承包商审查施工方特殊工种(焊接、高空等)的上岗证书及完成的作业技术项目是否符合要求。(3)项目总承包商参加施工方质量控制点的检查和确认。(4)参加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5)项目总承包商检查施工机具的配置和质量状况。(6)实测实量管理。项目总承包商每月结合现场进度编制现场实测实量月计划,每月根据实测实量月计划实施。目前,针对现场现浇结构、砌体结构进行实测实量,如图1所示。通过实测数据分析质量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保障现场实体质量。(7)质量专项治理。项目每周召开一次质量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质量月例会,针对现场出现的质量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杜绝质量通病频繁出现。

3.4竣工验收阶段质量管理

本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主要采取以下质量管理措施:(1)做好成品防护以及资料管理工作。对成品采取针对性的防护措施,防止因人为或非人为因素造成损害;检查项目施工记录、技术文件、质量检验报告等文件资料是否完备。(2)项目各分包商完成自检工作并确认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向总承包商提供竣工资料并申请开展竣工验收工作。项目总承包商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联合监理工程师对分包项目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分包商整改。(3)竣工验收通过后,项目各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总承包商移交相关资料、手续。

4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变电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要点

4.1总承包方安全管理措施

本项目中,为保障施工安全,项目总承包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项目经理与全体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以做到安全管理全员参与,通过明确有关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安全工程师的安全监督职责,做到监管分离。(3)项目部安全观察员对施工现场内遵章守纪、作业行为安全的一线作业人员发放表彰卡。表彰卡可用于兑换相应奖品,也是评选“行为安全之星”的依据。每月底项目部组织开展月度教育大会暨行为安全之星表彰大会。(3)为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项目部每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签订应急协议医院;将应急信息在工人安全帽、主要道路出入口等部位进行公示、宣贯。

4.2施工分包商安全管理措施

本项目中,为保障施工安全,项目施工分包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项目总工制订危险源辨识计划,组织专业工程师、机电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等管理岗位人员开展危险源辨识活动,针对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以形成危险源清单,通过项目经理审批后危险源。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每人每天一条隐患,整改一项安全问题,消除一类安全风险,将隐患及整改情况通过扫描二维码上传。(2)每日分班组召开安全晨会,并将晨会情况通过二维码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交底工作;每周组织各班组长开展周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每月月底项目部组织召开月底教育大会暨行为安全之星表彰大会、特种作业人员月度教育大会。

5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变电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要点

进度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与关键点,直接关系到项目其他环节工作的开展,同时有效管控施工进度也是保障项目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必须从组织体系、技术层面以及管理层面等角度采取进度管理措施,确保项目能够如期完工交付。

5.1组织措施

为保证工期,本项目采取以下组织措施:(1)项目实行经理负责制,构建以经理为核心的管理组织体系,项目部所属成员应服从经理管理,相互之间明确权责,加强沟通,且要形成具体的问责制度。(2)积极做好包括资金、人员、物资、机器、技术等的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按照计划组织人员进入现场,做好设备的安装组建。另外,要加强物资及设备的管理,避免因其造成进度延误。(3)项目总承包商要加强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采购单位的联系,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定期组织各单位召开协调会议,定期进入施工现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4)落实文明施工管理,尽可能改善参建人员作业、生活环境,定期举办业余活动,丰富参建人员业余生活,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组织各种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参建人员积极性与创造性。

5.2技术措施

为保证工期,本项目采取以下技术措施:(1)项目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方案编制具有可行性的施工技术方案,并就施工技术方案中各道工序以及设计图纸进行审查,最终在图纸会审过程中提出问题并商议解决措施。(2)施工过程中注重技术总结与探讨,尽可能实现各道施工工序一次性完工、一次性验收合格,做到零返工。(3)针对项目中首次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在综合考量后制订完善的施工方案,落实技术交底制度,同时还应组织施工人员开展培训工作。

5.3管理措施

为保证工期,本项目采取以下管理措施:(1)利用P3软件实现信息化管理,根据项目工期要求编制进度计划,计划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严禁随意改动,进度管理部门应定期向总承包商汇报项目进度情况。(2)项目针对次疫情影响,已调整完成施工总进度计划、一级、二级节点计划。根据总进度计划,编制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并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每月、每周审批后执行。项目每周开展生产例会,及时解决现场问题。(3)实施动态化管理,每月对实际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对比检查结果及项目进度计划,若存在较大偏差,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调整措施,确保项目施工过程处于可控状态。6结语综上所述,施工总承包商模式下,项目设计、施工及采购环节衔接紧密,有效避免了传统项目管理模式下存在的问题,因此,项目管理重点应集中在施工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及安全管理3方面,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交付。

【参考文献】

[1]林一鹏.EPC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管理问题研究[J].建材发展导向,2020,18(2):1-2.

篇(9)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建筑市场的竞争加剧,高层次建筑企业向专业管理型建筑综合承包商发展,低层次的建筑企业要向专业的分包企业发展已经成为未来的一种趋势[1]。但由于施工分包商引进分包队伍时把关不严,加之有些分包队伍的综合素质不高,对电厂的焊接水平造成一定的影响。要想提高总承包商对施工分包商分包队伍的管理,对分包队伍焊接管理中常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势在必行。

1 存在问题

1.1现场管理困难

分包队伍往往现场管理困难。通常小分包队伍分包的是些利润不大的施工项目,加之队伍内部管理不善,整体效益不高。有些不负责任的施工分包商往往把一些利润不大的施工项目外包了之,以包代管。一旦分包队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困难,或达不到预期的盈利目的,不愿意承担任何风险和应负的责任[2],出现焊接质量问题不是从自已身上找原因积极改进,而是故意抵触焊接管理人员,掩盖出现的质量问题,有时甚至故意怂恿民工群体闹事,采取恶意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

1.2内部管理不规范

分包队伍内部管理不规范,技术管理混乱。分包队伍内部没有系统的管理组织,往往只凭包工头一言而决。为了一味的加快施工进度,忽视焊接技术管理,不遵守焊接规范,对自己不了解的情况不事先进行汇报,请相关技术人员拟定焊接方案,往往只凭自己的经验进行施工,往往造成比较大的焊接质量问题。

1.3焊材管理混乱

分包队伍焊接材料管理混乱。焊材进货渠道控制难。由于大部分分包队伍属于家族式管理,社会关系复杂,裙带观念浓厚,所使用原材料大多源于小工厂或辗转几次后进入施工现场,这样的材料大多无出场合格证、材料材质证明书及出场试验报告等,有的分包队伍不遵守焊接材料管理规定,在条件达不到的情况下,私自设立焊材库。

1.4焊工水平不高

分包单位大多没有稳定的施工队伍,所用工人均是临时招收的农民工,对招收的农民工未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及焊接技能的培训。据有关资料显示,截止2010年,全国仅建立技能培训机构800多个,鉴定机构700多个,远远不能满足需要[4]。加之分包队伍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焊工的培训,所以焊工的水平大多不高,造成工程焊接质量水平的下降。

1.5质量管理不严

分包队伍往往不重视质量管理,内部没有建立质量检查和考核的相关制度,往往只依靠施工分包商或总承包商的质检人员发现焊接质量问题,而施工分包商或总承包商的质检人员难免有疏漏。

1.6文档管理混乱

分包队伍的文档管理混乱。有的分包队伍没有资料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产生的焊接原始资料不归档,而是等验收或资料竣工移交时一齐补做,造成焊接质量缺陷的可溯性差,导致伪造施工记录文件等问题,不利于现场的焊接管理。

2分包队伍焊接管理的几个要点

2.1把好资质关

为了防止分包队伍现场管理困难,在对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当监督施工分包商筛选分包队伍的流程是否规范。首先,应当优先选择公司合格供方名册中合作过的、信誉好的、积极主动配合项目部工作的专业分包队伍;其次,若公司合格供方名册中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可在集团公司其它项目部中合作过的分包队伍中选择,这样对其施工的项目质量、价格等方面参考价值较高[5]。施工分包商选择的分包队伍应及时上报总承包商备案,总承包商如果对流程或分包队伍资质有疑问,可以要求施工分包商不予选择该分包队伍。

2.2融入质保体系

总承包商在选择施工分包商时,应当审查其质保体系中是否有有关分包队伍管理的内容。在项目实施阶段,应当要求施工分包商制定其分包队伍焊接管理办法,并为各分包队伍的配备有经验的焊接管理人员,包括焊接技术员及质检员,负责分包队伍的日常技术、质量及资料的管理。

2.3加强焊材焊具的管理

分包队伍的焊接设备和工器具的仪器、仪表在使用前应报总承包商审查,以确认其与承担的焊接工作相适应。焊接设备及仪器、仪表应定期检查,需要计量校验的应定期校验标定。

施工分包商应对焊接材料供应商形成合格供应商名录,与评审资料一起报总承包商备案。采购的焊接材料必须提品质量证明书。焊材必须集中管理、集中发放,不允许施工分包商下属的分包队伍私设焊材库。焊材的发放和使用必须有有效的记录资料,确保其具有可追溯性。

2.4焊工持证上岗

严禁焊工无证上岗。焊工及焊机操作工应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焊工合格证书,按其规定的合格项目适用范围从事焊接工作,严禁越项施焊。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第四十条规定:中断受监察设备焊接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再从事受监察设备焊接工作时,也必须重新考试。据有关研究发现:即使是焊工中断受监察设备焊接工作六个月以内,再从事受监察设备焊接工作时,也必须重新考试[6]。所以在正式施焊前,焊工均需进行岗前模拟考试,考试合格后,由施工分包商负责办理焊工上岗证,并报总承包商焊接工程师审查确认后生效,焊工佩戴生效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施焊。如需改变焊接内容,必须得重新进行新焊接项目的考试。总承包商对模拟考试合格焊工建立技术考核登记表和上岗操作记录表,同时对上岗焊工进行动态控制。

2.5加强质检工作

分包队伍内部必须指定专职或兼职的焊接质量负责人,负责内部的检查、统计和汇报焊接质量问题并落实处理。出现的焊接质量问题不得擅自处理,处理措施必须上报总包项目部批准后才能执行。分包队伍的质量负责人还应该加强内部施工人员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

各级质检人员应加强责任心,完善自检、互检和专检。对分包队伍的焊接质量进行跟踪,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不自检、无自检记录就向总承包商报验的,总承包方应不予验收。

2.6激励管理

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在研究对人的激励中发现,同样一个人在通过激励后所发挥的才能相当于激发前的3~4倍[7]。在工程实践中,用经济手段刺激分包队伍发挥其潜力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例如空冷排气管道焊接前,规定第一次真空实验时,焊接漏气点少于一定的数量可获得一定的奖励,排气管道的焊接质量有明显的提高。

但是由于总承包商与分包队伍不一定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所以总包商只能把奖励发到施工分包商,而施工分包商不一定足额发放给需要奖励的分包队伍。这种情况下,可以在施工分包商代表来领取奖励的时候让其签署承诺单,保证所领取的奖励足额发放给分包队伍。同时工程部专工应口头对分包队伍进行通知,这样避免了施工分包商私自扣留本应属于分包队伍奖励的情况。

总结

总承包商对分包队伍的焊接管理是一门科学,在对其进行焊接管理时应把握这样的原则:分包队伍是施工分包商施工力量的补充,是施工分包商的质保体系组成的一部分。在这个原则下,应加强施工分包商焊接管理的统一性,即焊材统一管理、发放,焊工统一考核、培训,质检工作同样重视。在此基础上,应注重经济手段的应用,加强人性化管理,这样才能保证分包队伍的焊接质量不断的提高。

篇(10)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1

在建筑工程中,分包是当前施工企业组织工程项目施工时常用的一种经营方式。由于分包涉及到法律、经济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广大财务人员在对分包工程办理税务事宜、进行会计核算时往往感到无所适从。

一、关于工程项目分包

工程项目的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经过发包人同意,将其承包的某一非主要及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工程,再另行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其他承包人,并与其签订分包工程合同。《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发包单位认可。

从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工程分包的主要特征包括分包行为必须在承发包合同中事先约定或者经发包方认可;总承包方与分包方对分包工程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符合合同约定或发包人许可的工程分包属施工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它与工程转包有着本质的区别。工程分包的这些特征,决定了分包工程的税务与会计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二、分包工程的会计处理

1.主要账务处理程序。(1)期末,根据经营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已完工作量审核凭单”,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2)期末,根据应收的总包管理费,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根据应代扣的税费,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根据应扣回的预付款或备料款,贷记“预付账款-预付分包单位工程款”;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3)以材料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时,根据物资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总包供料结算凭单”,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根据材料账面价值,贷记“原材料”科目;根据应支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

2.会计处理的要点。(1)根据《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工程结算”科目只有在建造合同竣工结算完毕后,才会有借方发生额。但这一规定是针对自营施工业务的会计处理而言的,对分包工程来说,此处通过“工程结算”科目的借方核算分包工程的已完工程量,可以使本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仍然保持数量对等关系。(2)“制造费用”按照合同比例分配计入分包成本,主要考虑的是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原则,因为从理论上讲,总承包合同发生的间接费用并不完全是由分包工程所引起的,还包括企业的自营施工部分,故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制造费用”计入分包工程成本,“制造费用”的余额应结转至“工程施工”科目。(3)总包供料价差计入分包收入,主要考虑到在“施工-采购”总承包模式下,通常由总承包企业按照分包单位的需求进行材料采购,然后转付给分包单位抵作工程款,规模采购所获得的效益应确认为分包收入。(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执行新税收条例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3]第083号),总承包企业代扣代缴的税费应通过“应交税金”核算,笔者认为,总承包企业自营业务应负担的税费和代扣的分包单位的税费性质不同,应予以区分,将代扣的分包单位的税费计入“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这样处理有两个好处:其一,总承包企业“应交税金”科目的贷方发生额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借方发生额相等,逻辑关系清晰,其二,方便总承包企业根据“应交税金”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填列现金流量表中的“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

3.会计报表列示。(1)关于利润表。应在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项下,单独反映分包收入、分包成本和分包业务利润,以便对分包业务的业绩进行考核。考虑到重要性原则,可以不对“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区分,即分包业务税金及附加不单独反映。(2)关于现金流量表。由于业主仅与总承包企业发生合同关系,因此,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可以总括填列,企业应单列“分包工程支付的现金”项目,本项目根据“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分析填列。此外,代扣代缴的分包单位的税费应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3)关于会计报表附注披露。企业除应按规定披露相关项目外,还应披露:各分包合同总金额,分包支出的累计金额,分包收入累计金额,与分包单位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等项目。

三、分包工程的营业税缴纳

1.分包工程的纳税义务分摊。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也就是说,存在工程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单位应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方价款后的余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分包人应该就其完成的分包额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同时,按照规定,总承包人属于法定的代扣代缴纳税义务人,在与分包方办理已完工程价款结算时,还应以与分包方结算的工程价款为依据计算并代扣代缴其营业税。总承包人代扣代缴分包人营业税后,应按规定对分包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分包人以此作为其完税凭证。由于财务人员对分包工程纳税义务的认识偏差,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总承包方不提供相关凭证或分包方不接受代扣代缴等不规范行为,从而导致了漏税或重复纳税现象。

2.纳税地点的确立。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往往涉及多个行政区域,而营业税属于地方税,由于地方利益竞争,在纳税实践中分包工程的纳税地点有时成为焦点问题。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的,总承包人应该按照建筑业营业税纳税地点的规定,扣缴分包应缴的营业税,即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地点在什么地方就在什么地方代扣代缴,具体来说就是:①非跨省工程的分包,由扣缴人在工程所在地代扣代缴。②跨省工程的分包,由扣缴人在扣缴人的机构所在地代扣代缴;如果分包人将工程再一次分包出去,有一段工程仍是跨省工程,该段跨省工程的营业税亦由总承包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代扣代缴。譬如中铁公司(驻北京)承包郑州至武汉的某高速公路工程,把其中两部分分包给甲、乙两个施工企业。分段分包后,如果没有跨省,则这两个施工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由中铁公司代扣后,在工程所在地缴纳;如果工程跨省,则跨省工程的营业税,由中铁公司代扣后在北京缴纳;如果甲企业将所分包的跨省工程的一部分再次分包给丙、丁两企业,若丙企业所分包的工程未跨省,其应缴营业税由中铁公司代扣后,在工程所在地缴纳,若丙企业所分包的工程跨省,其应缴营业税仍由中铁公司代扣后在北京缴纳。另外,建筑安装工程的总承包人为境外机构,且其在中国境内没有经营机构或者的,不管此工程是否实行分包,全部工程应纳的建筑业营业税税款均由建设单位扣缴。

篇(11)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工程分包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接踵而至的是工程分包风险。

1 工程分包风险产生的前提

首先对工程分包风险进行以下七点描述:(1)分包人主体资格不合法对总包的风险。(2)分包合同内容、形式不合法的风险。(3)转包及肢解后分包或分包人再次分包的风险。(4)挂靠或允许他人借用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风险。(5)分包合同订立不规范,缺漏必备条款的风险。(6)以包代管的风险。(7)业主指令分包的风险。

2 工程分包风险产生的原因

之所以存在以上七点工程分包风险,究其原因:(1)总包单位忽视对分包单位主体资格审查。(2)由于分包管理失控,给施工质量和安全带来隐患。(3)工程合同工期、质量及安全受制于转包方,总包方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4)分包合同难以顺利履行,总包与分包之间相互扯皮推诿,影响总包合同的正常履行。(5)分包单位是靠业主关系分包工程,不接受项目经理部的统一管理。

3 工程分包风险解决的办法

针对以上五种工程分包风险形成原因,在充分了解目前工程建设项目的现状之下,为了将工程分包风险消灭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将分包合同管理放在重中之重,使其更加标准化、规范化,让工程项目经营管理的风险防范在合同阶段规避到最小值,以下就分包合同中的主要条款说明其防范重点,望同行参照。

工程建设项目分包在合同签订之前首先要对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财务状况、类似业绩、项目管理机构等方面按照招投标程序,依据初步审查标准和详细审查标准进行严格评审,将合格的分包单位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的行列中来。

其次,合格的分包单位已经中标工程建设项目,接下来的程序就是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分包合同的签订,不得就投标价格、安全质量、合同工期等实质性条款进行谈判,不得背离实质性内容和条款。

就此,我对分包合同中的主要条款易引起分包风险作以下几点说明:

(1)合同标的:1)工程概况:其涉及内容很多,需要合同起草方据实认真填写。2)工程分包范围:工程分包范围是指分包人分包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工程分包范围是施工合同的必备条款。工程分包范围的划分要着眼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全局,本着合理高效的原则,经过职能部室的审核,在合同文本中要详尽描述,细化到点,以免因划分不清楚、不明晰而导致工程的正常顺利开展,发生扯皮推诿现象,后果是影响工程的顺利进展。为此,防微杜渐,利在起点,准确划分,详尽描述是关键。

(2)合同价格:发包人接受的合同款额“指发包人在中标函中对实施、完成和修复工程缺陷所接受的金额,来源于分包人的投标报价并对其确认”。合同价格则指按照合同各条款的约定,分包人完成建造和保修任务后,对所有合格工程有权获得的全部工程价款。分包合同一般采用总价包干和综合单价两种方式。如果采用了总价包干方式的分包合同,就一定要对包干范围作出明确表述。综合单价承包方式的分包合同,就一定要写清明细、综合单价,最好在分包合同中附上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便于后期结算不发生扯皮现象。

(3)合同工期:在分包合同中通常要具体明确:1)开工日期;2)竣工日期。如遇到工期不确定的特殊情况,要写明以业主方发出开工通知指令为准或用最新版施工进度计划表来约定清楚,不得不写或漏写。

(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管理:1)预付款管理:预付款是发包人为了帮助分包人解决施工前期开展工作时的资金短缺,从未来的工程款中提前支付的一笔款项。工程项目合同中是否约定有预付款,如若有,就要对预付款的金额多少,支付(分期支付的次数和时间)和扣还方式等均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并且要求分包人提供相同款额的预付款保函,是约束承包人忠实履行义务的保障。2)保留金:是按业主和发包人签订的主合同中的条款约定,从分包人应得的工程进度款中相应扣减的一笔金额保留在业主手中,作为约束分包人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措施之一。当分包人有一般违约行为使业主受到损失时,可从该项金额内直接扣除损害赔偿费。例如:分包人未能在工程师规定的时间内修复缺陷工程部位,发包人雇用其他人完成缺陷施工后,这笔费用就可以从保留金内扣除。3)合同以履约保函和保留金两种手段作为约束分包人忠实履行合同义务的措施,当分包人严重违约而使合同不能继续顺利履行时,发包人可以凭履约保函向银行获取损害赔偿,而因分包人的一般违约行为令发包人蒙受损失时,还常利用保留金补偿损失。履约保函和保留金的约建期均是分包人负有施工义务的责任期限(包括施工期和缺陷通知期)。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程序:a:工程量的计量。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仅是对工程的估算量,不能作为分包人完成合同规定施工义务的结算依据。每次支付工程月进度款前,均需通过测量来核实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计量值为支付依据。采用单价合同的施工工作内容应以计量的数量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而总价合同或单价包干混合式合同中,按总价承包的部分可以按图纸工程量作为支付依据,仅对变更部分予以计量。为此,要特别关注变更管理条款,并坚决执行合同明确规定的相关条款。b:分包人提供报表:严格执行合同中约定的报表提供期限及采用的报表格式,并提出本月已完成合格工程的应付款要求和对应扣款的确认。c:业主方签证:对于分包人提供的报表将由发包人交由工程师就分包人完成的工程形象、项目、质量数量以及各项价款的计量进行核查。若有疑问,可要求分包人共同复核工程量。核查确认无误后,签发支付证书。5)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支付方式、支付证书、月进度付款申请单等内容及时付款为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资金基础,使分包人的施工队伍积极稳定,免于因职工工资发放不及时造成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的不良影响。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现场如遇特殊情况,应酬情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金额为当月批复数的80%。

(5)合同变更:工程变更是指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与签订合同时的预计条件不一致的情况,而需要改变原定施工分包范围内的某些工作内容。建筑工程受自然条件等外界的影响较大,工程情况比较复杂,且业主在招标阶段依据初步设计图纸招标。因此,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发生变更。工程变更估价按发包人和业主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执行,若业主与发包人在主合同签订中有具体执行条款,则发包人与分包人就要坚决执行主合同的约定。

(6)工程质量:视与业主签订的大合同中的有关条款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和标准与大合同对等,对建筑隐蔽工程要着重强调验收。质量标准是合同协议书中的核心内容。工程质量往往通过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书、施工技术标准加以确定。工程质量条款是明确分包人的施工要求,确定分包人责任的依据,现场如遇意外情况,视情况提出具体措施和重新检验。

(7)材料供应范围:在分包合同中一定要将甲供材料、乙供材料划分清楚,文字表述不能明确表达其本意的,可以用表格形式列清,避免因划分不清或表述不明导致施工过程中相互扯皮推诿,影响正常的施工进展。

(8)发、分包人的权利义务:发包人一般职责: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接口位置,完成施工现场开工前的准备。组织审查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质量及安全监督。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和设备安装的技术文件,负责施工图纸的综合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核分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或方案及工程月进度报表,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监督。及时提供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供应的物资。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分包人一般职责:分包人更换现场代表人,应提前7天通知发包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无条件接受发包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配合发包人做好与业主在施工过程中的工作需要和交流。要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及时,在分包合同中要明确签订农民工工资足额及时发放承诺书。发包人要把分包人纳入本单位的管理之中。

(9)除以必须说明的条款外,还要在分包合同中一定说明分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条款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及未达合同要求的标准规范执行的处罚条款,并说明如遇其他情况时的约定条款。

(10)最终结算:在本条中同样以发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大合同为准。结算方式程序在分包合同中要叙述清楚,工程部严格控制工程量的确认和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计经部认真做好进度报表的审核,工程款的计算和支付。

(11)补充条款:为完善分包合同,增强执行力度,尽量签订如农民工工资足额及时发放承诺书、承包工程质量保修书等补充条款。原则上还是以发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大合同的条款相一致。

4 结语

只要认真执行以上的条款,将合同内容完善并使之有效的实施,工程分包风险一定会大大减轻,使工程建设项目自始而终向着良性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