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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需要秘书工作有相应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
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涉及到我国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许多领域,需要有一系列相应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必须抓紧制定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秘书工作作为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领域和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体制发生重大转变的过程中,面临两个突出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一是如何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二是如何抓紧进行相应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
二、秘书工作要为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利条件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秘书工作要为这个决策服务。还要为胜利实施这个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秘书工作到底是怎样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做好服务呢?关键在于解决好两个根本问题。
一是,要按市场经济的要求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秘书工作要进行自我改革。
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秘书工作部门要转变思想观念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场涉及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的深刻改革,必将引起人们也包括秘书人员行为规范、精神状态、生活方式、是非标准、价值观念的重大转变。
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关系,还必须给秘书工作部门的价值观念、是非标准、思维方式等方面注入新的内容。版权所有
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思想观念中,同其他党政部门一样,秘书部门还要特别注意破除"官本位"思想。"官本位"是与市场经济体制格格不入的。
四、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对秘书工作的服务质量要求应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秘书工作充分发挥服务功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府的职能主要是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督促。今后,党政部门的秘书工作基本也应从这些方面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核心问题是提高服务质量。那么,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秘书工作怎样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这里关键的问题是要把对服务的要求与市场机制作用密切联系起来。应该承认,在以往经济体制下的秘书工作,为领导服务的质量还是很高的。但是应该看到,保证和维持那种水平的秘书工作的服务质量,主要依靠人们的政治自觉性和责任感,并辅之以规章制度的约束,而不可能重视市场机制对秘书人员行动的激励和制约作用。相反,许多应该通过市场机制起作用的,往往被所谓思想教育和规章制度替代了。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单靠人的自觉性和一般规章制度的约束,来要求人们做好秘书工作是不全面的,不合理的,是难以持续地、全面地达到提高服务质量的。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要把提高秘书工作的服务质量落到实处,除了高度重视人员素质、培养热爱本职的精神外,还要从注入市场机制方面多做文章。
五、秘书工作在注入市场机制中,要十分重视自身职业道德
中国金融改革经历了三十多年的历程,这一历程伴随着金融转型的过程。从长期来看,全球经济面临再平衡的问题,而中国经济则面临着结构调整的艰巨任务,这些变化已经并正在对中国金融业产生深刻影响。同时,从金融领域来看,全球银行业发生着深刻变化,监管机构也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为此,中国金融业不仅要关注宏观经济的新形势,而且还要适应中国经济结构调整、银行业监管变革和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相应的创新和整合。中国必须抓住全球金融转型的机遇,直面自身一系列瓶颈性难题,坚决踏上金融转型之路,以期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文将重点研究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转型的路径,在“中国特色的发展经济学”的视角下,并根据中国金融的发展历程,将金融转型的路径划分为:初级发展阶段(起步期发展期调整期)进化发展阶段(危机期后危机期完善期)高级发展阶段(参与期共同期直接期)。
一、中国金融转型初级发展阶段
中国金融转型初级发展阶段(从1978年至2007年):这一阶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系扩张运行的时期。一方面中国的国民经济取得了辉煌的成就,30年间经济实现世界少有的年均9.8%的增长速度。另一方面又积累了大量的矛盾和问题,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导致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经济增长依靠物质资源的投入来支撑,过度依赖出口拉动经济,社会保障不健全,城乡两元结构的矛盾加剧,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区域性经济发展不平衡,资源利用缺乏可持续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不足等。这一阶段的显著特点是经济的快速增长使经济总量呈现加速扩张态势,但充分凸显了“三大”:经济规模大,成本压力大,产能过大;三低:低端,低价,低利润。
从金融领域来看,这一阶段金融转型取得了辉煌成就,也充满了曲折与争议。总体而言,中国金融业基本完成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金融业已上升为国民经济的核心产业,并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改革,适应了经济高速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要。从金融转型的路径来看,这一阶段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步骤:起步期发展期调整期。
1978年至1984年,是我国金融体系和结构开始了制度调整的起步时期。在这个时期,金融体系和结构出现了变化,最主要表现在实行金融机构多元化,打破传统制度一统天下的组织结构,建立了二级银行制度的框架。显著特点是金融制度变革的发生时期,新机构和旧机制并存,机构是新的,但制度安排的运行机制基本上是旧机制起支配作用。
1985年至1996年,是我国金融体系走向市场化的发展时期。在这个时期,金融基本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为金融市场建立了初步框架。显著特点是金融宏观调控向间接调控过渡,从单一的行政型调控向运用经济手段转变。资金管理从统存统贷转变为差额包干的基础上,继而推进到差额控制和实存实贷,由指标管理过渡到资金管理;金融调控也从单一的行政手段直接调控向市场化运作机制调整,从开始的控制贷款规模,逐步启用中央银行的三大政策工具,发展到以比例管理彻底取代贷款规模控制。
1997年至2007年,是我国金融体系变革进入市场金融体系框架的调整时期,我国宏观经济发生了新的变化,由传统的短缺经济发展到总量相对过剩、需求不足的经济。显著特点是形成“一行三会”格局,银监会负责统一监管全国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证监会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保监会则统一监管全国的保险市场。而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履行一定的金融监管职责,并负责协调三家监管委员会的工作,充当最后贷款人,在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中国金融转型进化发展阶段
中国金融转型进化发展阶段(2008年至2015年甚至更长一段时间):这一阶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系调整运行的时期,是由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转折期,是经济结构大调整、经济发展方式大转变和发展模式再创新的一个关键阶段。这不仅是因为国际经济环境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变化,而且过去30多年支撑中国经济增长的内在因素也发生了新的变化,面临的挑战日趋复杂和严峻。这一阶段的显著特点是各种问题和矛盾进行深度调整和寻找解决方法,积聚经济新一轮发展的动力。
从金融领域来看,这一阶段伴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和国内结构调整的挑战。从金融转型的路径来看,这一阶段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步骤:危机期(2008年至2009年第一季度)后危机期(2009年第二季度至2010年)完善期(2011年至2015年甚至更长一段时间)。
2008年世界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国际金融危机,并导致全球实体经济进入严重衰退,全球金融市场出现剧烈动荡,全球经济金融进入了危机时期。在这个时期,金融体系运行的宏观环境良好;金融改革成效显著,金融开放继续推进,金融创新不断加强;外汇储备继续保持增长,应对外部冲击能力不断增强;财政收入、企业利润和居民收入继续保持增长,实际支付能力进一步提高;金融市场继续保持健康发展,总体运行平稳;金融安全网建设继续推进,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同时,中国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共同维护国际金融稳定。
2009年无疑是中国金融业挑战与机遇并存、发展与风险并蓄的一年,第二季度以来,尽管失业率依然走高,但全球经济信心逐步恢复,经济先行指标PMI得到回升,工业实际产出开始回暖,金融市场利差指标恢复正常,消费者信心震荡回升,经济增长预期上调,全球经济金融逐步渡过国际金融危机的恐慌而进入了后危机时期。在这个时期,金融业改革取得积极进展,金融机构实力明显增强,金融市场运行平稳,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金融体系总体稳健。国际金融市场逐渐稳定,国内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逐步巩固,但影响我国金融稳定的内外部环境依然复杂,金融体系潜在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继续存在,维护金融稳定依然面临严峻挑战。“十二五”时期,是我国金融体系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的需要,而走向国际金融市场化的完善时期。“十二五”时期,只有继续贯彻落实金融促进经济发展各项措施,创造有利于金融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继续深化金融改革,提高金融业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发挥危机应急处置机制作用,切实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切实改善融资结构,提升金融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能力;改进金融监管制度和方法,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稳步推进金融创新,提升金融业整体竞争力;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为国际金融稳定奠定良好基础。
三、中国金融转型高级发展阶段
中国金融转型高级发展阶段:当主要矛盾和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积聚了新的积极因素之后,进入高级发展阶段。这一阶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系成熟运行的时期。其显著特点是更多地体现出经济社会成熟发展的特征、成功的运行和卓越的成效,使中国经济模式、政治制度、法律规范、社会文化、技术进步、管理理念等不但体现中国特色,而且具有世界典范。
在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化会成为中国金融业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从金融转型的路径来看,这一阶段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步骤:即从中国参与建立国际金融监管制度及制定国际金融市场规则的程度依次划分为参与制定期、共同制定期到直接制定期,这是中国金融转型路径达到高级发展阶段的必然结果。
四、结论
虽然总的来说,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但它基本符合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是我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初级发展阶段的一种必然选择。事实证明,我国渐进式的金融体制改革,既保证了转型过程中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实现了自身的改革目标。
但是必须看到,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金融体制中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已开始日益凸显,阻碍着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亟待进一步解决。这集中反映在一方面我国金融资产规模迅速积累,另一方面金融体系的内部效率却没有得到明显提高。衡量金融体制改革成就并不只是规模的扩张,而更重要的是效率的改善。只有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才能有效地动员资本、配置资本,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目前我国的金融体系在结构布局、制度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固有的问题,阻碍了其金融资源有效配置的功能发挥,从而难以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需要。中国的经济转型以“渐进”而闻名,金融转型更为渐进。但是这种过甚的渐进,实际上已经严重损害了效率,客观上要求提升金融转型速度。
参考文献:
1.巴曙松,谭迎庆,聂建康.建国60年金融转型的进程—基于金融发展的视角[J].金融管理与研究,2009(10)
2.国家统计局.大改革大开放大发展—改革开放30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一[R].国家统计局,2008
3.许莎雯.“进化发展阶段”的中国经济—“十二五”中国经济发展展望[A].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第20届年会论文集[C].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二、金融抑制和政府投资依赖分析
1.对金融抑制现象的分析
利率水平长期处于较低状态是金融抑制最主要的表现,其主要通过对金融市场进行一定的约束实现,使其以市场信号为依据进行资金配置的功能被削弱,我国现阶段经济运行过程中金融抑制现象极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银行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程度较低
现阶段我国国有银行垄断现象仍存在,在资本市场管制相对严格的环境中,金融投资产品的发展较为缓慢,致使大部分金融剩余以国有银行存款的形式存在。资料显示,2015年,我国国有银行存款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量的43.2%左右,这相比之前虽有所降低,但相比西方发达国家仍然过高,这种市场竞争缺失的状态下,并不利于投资产品的多样化发展和创新。
(2)股票市场的发展存在异常
我国股票市场形成后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都扮演着为企业,特别是为国有企业融资的角色,虽然近年来我国对非国有企业上市的准入条件出现了较明显的放松趋势,但我国股市的定价效率在股票定价机制存在缺陷的环境中仍难以提升,在异常股价信号的作用下,股市资源配置的功能仍受到较严重的抑制,这在一定程度上致使非国有企业难以真正通过股票市场进行有效融资。
(3)企业债市场的发展并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是2004年以前我国债券市场的主要金融工具,而在2004年以后企业债得到了较快速度的发展,但受机构投资者水平、债券利率市场化程度等方面的限制,其发展水平仍不能满足实际的需要。
2.政府投资依赖形成过程分析
在金融抑制现象的作用下,我国的信贷配给更倾向于国有经济,储蓄向投资转化的实际发生率被严重的抑制,使资金在银行不断的积累,虽然我国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与城乡居民存储之间的比例在近年来有所下降,但投资规模的扩大程度仍不能真正的满足实际需要。政府为推动经济的发展,需要不断的进行投资扩张。由我国的经济体制发展过程决定,政府投资扩张也表现出与之相对应的3个发展阶段:首先,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政府对国民经济增长直接干涉和控制,所以此阶段国家经济发展对政府投资的依赖性非常强,政府投资在总投资中的比例几乎达到90%;其次,市场经济转型时期,虽然政府职能发生转变,但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政府财政投资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仍占有重要地位,其比重仍在50%左右;再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虽然强调服务功能,但受市场经济发展状态不理想等因素的影响,政府为推动经济增长,推行积极财政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使政府投资比重在短暂降低后,又出现迅速提升。各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投资扩张过程中表现较为积极,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地方政府对地方财政的管控力度加大,这种现象就更加突出了。可见在市场经济发展状态不理想的情况下,政府会尝试通过扩大投资来推动国民经济发展,而在经济发展速度相对放缓的环境中,地方政府在扩大投资方面会表现出更大的积极性。
三、对金融抑制和政府投资扩大之间的经济联系进行分析
1.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投资在金融抑制中受抑制
在资金配置效率受金融抑制影响而降低的环境中,大部分企业的融资能力也会受到严重的冲击,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资金链的紧绷必然导致其发展速度或状态恶化,而政府投资项目相比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在金融体系中表现出极大的优势,政府可以利用多种融资手段,利用社会资金完成政府投资,致使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担负起拉动经济增长、宏观调控,甚至优化市场竞争等责任,社会经济发展对政府投资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可见,在金融抑制环境中,政府为保证经济的发展速度,会选择投资扩张政策,而使经济发展对政府投资的依赖性越来越强。
2.经典货币政策作用的发挥受到金融抑制的限制
准备金和利率调整、公开市场业务等是经典货币政策的主要形式,其以利率等为经济手段,强调对总量进行调节,是政府间接实现经济调控的有效工具,需要借助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在金融抑制环境中,市场对资金价格信号的反应能力会有所下降,这必然导致经典货币政策经济调控的能力减弱,所以政府在选择经济调控“工具”的过程中,相比经典货币政策,更倾向于投资扩张政策,特别是在经济发展状态不理想的情况下,投资扩张政策的应用更加普遍。可见在金融抑制的作用下,政府为保证经济发展状态良好必然会依赖积极的财政政策,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资本配置效率在金融抑制的作用下会明显的缩减,但金融对经济的作用并不会因此降低,换言之 金融抑制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会抑制货币政策作用的发挥,但信贷政策在行政手段的作用下对经济的影响作用仍会非常显著,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政府投资扩张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受金融抑制决定。
3.金融抑制与政府投资依赖形成的理论分析
中图分类号:F3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1-042-02
一、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需要。中国经济改革虽然起自农村,曾经为国企改革提供了启示和方向,但由于还没有在建立现代土地制度上着力,农村经济迄今仍处在市场经济的边缘,也难以利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势。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并不是国家对农村经济的重视程度不够,从1982年至2007年,中央已发出9个1号文件来解决农村建设、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问题,国家对农村的资金投入逐年提高,可谓举全党全社会之力破解“三农”问题,然而,城乡差距逐年拉大的态势仍未扭转。虽然出台的政策很多,资金的投入也很多,但由于在农村没有像对城市经济那样进行市场化改造,没有进行农村基本资源――土地制度改革,市场经济体制的优势在农村无力发挥,国家解决城乡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收效甚微。农村经济需要在农地制度改革完成之后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大环境,才能充分利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越,才能有跨越式发展。
2.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自改革开放尤其是我国明确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经济增长连续保持较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快速提高,目前我国经济已经由工业化初步发展阶段过渡到工业化较快发展阶段,同时,城市化发展也随之而来,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要素,其重要性与稀缺性日益显现,发展与土地的矛盾日益突出。
由于受现行农地制度约束,农村土地市场化的资产属性作用远未充分发挥出来,农村土地资源要素的流动性和优化、集约利用均难以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3.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是房地产业发展要求。我国房地产业进入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为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到目前为止,现有房地产体制中的弊端和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的制约房地产业及整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房地产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同样,作为房地产体制改革前提与基础的城市与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也势在必行。
4.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不仅是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由于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要素,具有市场价值巨大等特点,必然会成为各种市场主体迫切希望获取的宝贵资源。简单而言,土地就是财富。但是,由于我国现有房地产体制起步较晚,缺点与漏洞在所难免,尚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革;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的行政体制及其他配套体制改革也还处在需要启动和完善的状况下,也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弊端,还不能完全按照市场规律配置资源,还存在以权力等介入各种资源配置的问题存在,因此导致各种市场主体对农地这个财富资源虎视眈眈,部分通过现有制度的不完善利用各种方式与手段形成了对土地尤其是农村土地资源的掠夺。据国土资源部通报资料显示,仅2011年上半年,全国就发现违法用地行为3.0万件,涉及土地面积27.8万亩(其中耕地9.4万亩),同比分别上升8.0%、14.8%(0.3%)。其中,东部、中部地区发现违法用地面积分别为5.1万亩、9.6万亩,西部地区发现违法用地面积13.1万亩。另据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自1996年国家提出要对耕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政策以来,我国耕地面积从19.5亿亩缩减为2007年的18.26亿亩,10年减少了1.24亿亩。当前,离18亿亩的红色警戒线已是咫尺之遥,耕地减少的趋势却仍在继续,由此形成的数千万失地农民也给社会带来巨大的潜在隐忧。现有农地制度不改革带来的社会风险主要有:在公有制下农地资源的大量不合理流失;农地征用拆迁导致社会矛盾对立冲突;贫富分化进一步加大;尤其严重的是大量农村土地的不合理征用与流失,必然使数量相当巨大的农民群体被动失地,相当部分可能会有赤贫化的危险,这将可能会是一个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二、科学的顶层设计与明确的为民谋利的指导思想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前提思路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国之根本,是坚持公有制社会制度、确保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具有非常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我国的相关部门及众多的专家学者均对此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讨论与分析,在农村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规划制度、土地保护制度、土地征用制度、土地税收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众多的建议和方案,有认为要进行土地私有化、也有认为应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在此基础上又有许多不同的具体建议和方案。但是,实际上到目前为止,由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事项,相关部门对此采取了比较谨慎的态度,即使在个别地区对农地制度改革进行了试点,其态度也是非常谨慎的。笔者认为这就是一种采用科学发展观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另一方面,由于时不我待,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到现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迫切性越来越明晰,同时,这也是我国深化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所绕不过去的一道坎。尽早明晰农村的思想、原则与思路是降低改革成本、保障改革效果的重要基础;虽然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等,均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但是,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我们也付出了许多原本不需要付出的成本和代价,也走了许多本可以避免走的弯路。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在进行相关改革时顶层设计及指导思想和原则重视不够,战术性的手段、措施较多,战略和宏观指导原则思想研究不够。而且还存在一定的摸着石头过河的做法。
实际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是社会发展密不可分的两部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发展目的与目标一致时,社会就能高效稳健向前发展;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发展目标不一致甚至矛盾时,社会发展就会出现困难和障碍,增加社会发展成本和降低社会发展效率。对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也是如此。因此,制定科学的顶层设计与明确的为民谋利的指导思想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核心。
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指导原则
结合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与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明确以下指导原则。
1.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保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所应坚持的最根本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由于我国现在还是一个处于发展中的农业大国,还有8亿多农村人口,而农村会涉及他们最基本的利益,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是正确保障农民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在众多农村措施和方案中进行科学取舍的根本指导原则。这也是由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即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决定的。
2.所有的农地改革必须坚持被改革农民利益至上、全面保障农民利益的原则。我国是农业大国,这是一个在较长时期内都客观存在的事实,农村以及农民的稳定发展是国之根本,农村发展是国家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另一方面,农民历来都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极易被侵害和掠夺,而农地改革涉及整个农民群体,如果不坚持这一原则,改革后的许多农民极易向赤贫化发展。国企改革中,由于经验等不足,伤害过工人的利益;农村改革,不能再伤害到农民了。农民群体的不稳定会是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3.所有的农地改革必须坚持依靠农民、发动农民的原则。农民是农地改革的关键主体之一,依靠农民、发动农民是农地改革能否顺利进行,能否提高改革效率、实现改革效果与目标的关键,只有依靠农民、发动农民才能解决农地改革中碰到的各种具体问题和困难,发挥农民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农地集约利用,更快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只有坚持依靠农民、发动农民的原则,才能获得最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拥护,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为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打下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中华民族腾飞打下坚实基础。
4.在农地改革中必须坚持明确中央及地方政府科学的责权利关系,合理调配全局与局部利益关系的原则。由于在现有房地产体制下,地方政府是土地财政的最大受益者。一旦进行农地改革,地方政府可能成为利益损失最大者,为了确保地方政府短期利益,由此极易导致地方政府利用其公共权力影响甚至扭曲和改变农地改革的目标。这比国企改革更复杂,地方政府在其中的利益更大,因此,如果地方政府只从自身利益出发,必然会给农地改革造成极大阻碍和制约,而其负面效应必将远大于国企改革,这是农地制度改革的另一个最坏结果。
参考文献:
1.陈伯君,钟怀宇.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产权改革的风险分析.光明网
二、中日经济立法的建立
中日经济法的基本出发点都是维护社会利益,推动经济发展。但两者形成过程有所差异。日本借明治维新的风潮,步入了资本主义经济道路。为了推动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日本推行了一系列保护、鼓励私有经济的政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经济立法误入了法西斯主义歧途,在经济控制方面过激。十九世纪中旬至今,日本逐步成长为世界上经济立法最完善的国家之一。
我国的经济法出现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过程中。两国经济法的根本目标有着本质的差异。经过长期的计划经济发展,经济中政企不分、产业结构严重失调等因素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在经济体制转型时,要给予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力,让企业在市场经济竞争机制下努力的发展壮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特长,通过价格反映市场需求,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传统的行政干预不但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把问题复杂化和严重化。中国政府在当前的经济立法中肯定了企业独立的市场地位,发展市场经济体制,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政府与企业间独立的关系。
通过中日经济立法的发展过程可以知道,日本经济立法是以个体为主体发展到以社会为主体,而中国的经济立法则是从国家为主体发展到以社会为主体。从日本经济立法发展中能发现浓郁的权利转变,中国经济立法可以看出明显的政策导向。
三、中日经济立法的比较
日本在经济立法的发展中,主要包括经济不景气时期的解决式,在战争时期为经济统制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本着恢复经济的思想,推行了许多应对的政策,此外还制定了一套关于反垄断、转变土地产权、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扶持中小企业、鼓励对外贸易。日本经济在立法中经过近百年的观念和制度改革后,逐步建立起以反垄断法为基础,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领域都制定了相应的基本法的综合性的经济法系统,再进一步构建其它相关的具体法规,最终构建起了庞大完整的日本经济立法体系。从而也确立了经济立法在日本独立自主的法律地位。我国从改革开放时期至今,也推行了一系列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虽然立法数量众多,但在我国经济立法并不占据立法的核心地位,至今甚至还未构建起反垄断法,各项法律法规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联系,还未形成严密的经济立法系统,相关经济法律、法规依旧相对分散、杂乱,且缺乏全局性的协调合作。
四、日本经济立法工作对我国经济立法的启示
1.对外国立法经验的借鉴和本土化发展
经济发达国家必须保证在经济活动中构建了有约束力强、科学合理的法律,但我国在经济立法方面还处于初级阶段。日本经济立法在很大程度是直接借鉴了欧美经济发达国家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有效法律制度,并在借鉴过程中结合自身国情进行了本土化革新,使得日本经济立法能力迅速提升。为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应该主动去学习研究经济发达国家,特别是同中国政治文化背景相似的日本经济立法的经验,学习其发展经验。不难看出,西方市场经济的基础是私有制,而中国构建的市场经济体系将公有制作为核心,因此中国经济立法中必须以推动适应公有制市场经济为基本出发点进行立法制度构建。以私有制为核心的经济体系构建有西方经济发达国家成熟完善的典范,但是对于以公有制为核心的经济体系发展则史无前例,因而我们必须在借鉴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发展经验的同时大胆创新,构建出符合中国国情,适应公有制市场经济发展的立法体系。
2.以全局的眼光制定经济法体系
日本经济立法历经多年的发展变迁,逐步形成了结构合理、互补协调、和谐科学的经济立法系统,从而保障了经济法在发展过程中的全局性和完善性。
中国虽也根据实际情况推行了许多单行性的经济法律、法规,然而由于其分散、繁杂的缺点,无法构成完整全面的经济立法体系。不同的经济法保障的是不同经济范畴的经济活动正常进行,即使通过经济法典和通则的方式将它们结合在一起,仍然会呈现出相互分割独立的状态,无法构成相互补充和协调的一个整体。其次,结合经济立法发展成熟国家的发展经验,也没有将经济立法通过法典和通则结合的情况。为了更好的发挥经济立法体系的全局功能和使命,在构建经济立法体系时,可以学习参考日本的发展经验,从全局的角度出发,构建具备经济宪法实效的经济法。这部法律并非必须是反垄断法,只需要能规定出政府与市场间的关系。然后将该法律作为根本建立完善的经济立法体系,从全局的角度对其他具体的经济法提供更为有力的参考和协调。
3.合理进行政策辅助
“总需求不足”并非“总产能过剩”,不过在总需求严重不足的宏观经济衰退时期,很多工业部门平均产能利用率下降,企业面临价格和利润下降等市场和经营困难,宏观紧缩周期背景会加剧产能过剩问题。
除了市场经济引发产能过剩一般原因,中国由于发展阶段与体制转型特点,可能会面临更多产能过剩问题困扰。在高速增长过程中,未来市场规模快速扩张,企业不仅要解决如何用库存调节应对市场波动问题,还要通过追加投资来竞争未来市场需求。这一竞争过程对利用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具有不可替代积极功能,然而企业在猜测未来市场需求过程中,可能因为预期偏差或后续形势变动发生误判,增加产能过剩发生概率。
观察人士认为,我国体制转型环境也可能促成较多产能过剩问题。例如地方政府较多干预经济,有可能加剧投资过度和产能过剩问题。重要部门垄断体制改革滞后和过度管制背景下,非国有企业投资领域受到较多限制,结果在可以进入部门更可能出现过多投资并导致产能过剩。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企业退出存在较多困难,市场性兼并重组受到较多限制,也会加剧产能过剩压力。
关键词:市场经济 经济竞争 机会均等 公平竞争
经济竞争即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经济主体相互之间竞逐经济利益的行为和活动过程。作为商品经济的运行形式,市场经济是以利益为主导、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以经济主体分散决策为前提、以价格信号为信息传递方式、以市场竞争为法则来实现资源配置和经济均衡的经济形式。在市场经济这些属性中,竞争是其核心和灵魂。易言之,市场经济是市场竞争经济,是建立在竞争基础上以追求效率优先来优化配置资源的经济。“市场经济之所以存在和市场经济之路之所以成为现代社会惟一可行的发展道路,是因为市场经济可以创造最有效的竞争条件,而竞争使市场经济成为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最有效率的经济体制”[1]212。但是,这里有一个重要的约束条件,即竞争必须是公平的竞争。作为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公平竞争是竞争机制发挥积极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因此,没有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更糟。为了进一步完善竞争性市场经济体制,政府应为各经济主体提供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竞争中内蕴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率的目的。那么,市场经济条件下,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公平竞争原则?应该怎样实施这样的原则?
一、经济竞争中机会均等的公平竞争原则的理论意蕴
中图分类号:F83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26-0031-03
0 引言
由于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地位以及其在国民经济生活中发挥的枢纽作用,各国都十分重视本国金融业的发展。一国金融的发达程度往往体现了该国经济的发展程度。然而,正是由于金融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使得金融秩序一旦受到冲击将会对该国或该地区的经济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不幸的是,金融的发展往往伴随着风险的集聚,并通常以爆发经济危机的方式来使风险得到释放。金融发展过程中的这一特征通常被人们称为金融的脆弱性。金融脆弱性是指金融体系在其运转过程中,风险逐步聚集从而形成的一种与稳定、不易受到破坏相对立的状态。金融的脆弱性是由金融机构本身的中介地位以及金融行业高负债经营的特点所决定的,因此在既定的基本制度安排下,任何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业存在脆弱性的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创造了让世人侧目的经济奇迹,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中国的金融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伴随着金融业的发展,中国金融的脆弱性开始逐渐暴露。但中国特殊的市场经济体制和金融环境使得中国的金融脆弱性必然带有特殊的个性。如何正确的认识、评估并防范金融脆弱性所带来的潜在危险,将是保持中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关键性课题。本文拟通过对中国金融脆弱性的探究来分析转轨时期中国金融的脆弱性的生成机理,以期为找到合理的防范手段提供有益的探索。
1 国内外研究现状
关于金融脆弱性的研究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研究范式有三种:第一种是以明斯基(H.Minsky)为代表的金融脆弱性假说,即从企业的角度来研究金融的脆弱性。第二种是以克瑞格(J.A.Kregel)为代表的安全边界推理,即从银行角度来研究金融的脆弱性。克瑞格在研究金融脆弱性时引入了安全边界概念,安全边界可以理解为银行收取的利息之中包含有必要风险报酬的边界,他能给银行提供一种保护。第三种是以斯蒂格利茨为代表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即从借贷双方来研究金融的脆弱性。
国内学者关于金融脆弱性的代表性研究有:巩云华、张若望(2009)①将金融脆弱性的原因归因于三个方面:①金融体系内在的不稳定。包括货币机制不稳定以及金融系统特殊性产生的不稳定。②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包括货币市场信息不对称和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③经济周期的作用结果。杜朝运、林智乐(2007)②沿用国外关于金融脆弱性的理论认为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中介结构,正常营运需要满足两个前提,即储蓄者不能同时提现和银行能够有效进行资金投放。但由于现实中广泛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银行难以绝对满足这两个条件,由此产生了金融中介结构的内在脆弱性。此外,胡祖六(1998)③认为东亚银行体系的脆弱性的根源在于政府对银行的担保、过渡干预等是深层次原因。黄金老(2001)④认为金融的脆弱性主要源于资产价格的波动性以及波动的联动效应,而信息不对称对银行体系和金融市场起着根源性作用。
从既有研究可以看出,国内外学者的研究范式主要从金融业自身的特点入手,通过对金融业及金融业的主要服务对象的经济行为分析来归纳出金融脆弱性的普遍性和规律性。这种普遍性和规律性对于我们认识金融脆弱性具有开拓意义。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中国与主要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体制、市场环境、法治建设等方面存在着固有的差异,这必然使得我国金融的脆弱性有其自身的特点。虽然部分国内学者结合我国经济的客观情况对我国金融的脆弱性进行了分析,但其主要还是从微观视角揭示我国金融脆弱性在产生机理上的特殊性。笔者认为,金融的脆弱性是与经济发展阶段息息相关的。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而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的重点还在于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由于金融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必然会突出不同的脆弱性表征。因此,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对金融脆弱性的防范主要关注金融的过渡自由化,而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是在市场机制和各种配套制度还不健全的情况下金融自由化程度不断加深。这必然对我国金融脆弱性的治理提出更为复杂的要求。这也说明,在研究我国金融脆弱性时,有必要将金融业自身特点放在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这一宏观视角下进行。本文对中国金融脆弱性的分析将结合我国经济发展阶段、配套制度环境以及我国金融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来进行,以便在一个宏观的视角上来对该问题进行整体的把握。
2 中国的金融脆弱性特征
2.1 转轨经济的必然造成金融脆弱
笔者认为,研究中国金融脆弱性必须在中国转轨经济这个大背景下考察。众所周知,中国30多年来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这使得中国的金融脆弱性带有明显的体制特征。这包括:
①市场机制不健全与金融脆弱性。由于中国处于市场经济形成和发展阶段,市场机制还不健全。这导致金融的市场信息反馈不真实,或者信息缺失,金融管理上必然会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加上我国政府主导的以投资依赖为特点的经济增长方式,必然会影响金融的管理。实际上,我国金融的管理普遍存在为政府服务的情况,如银行机构在扩张时期加大信贷投放,而在紧缩阶段又大幅缩减信贷规模。这种管理模式使得金融机构主要为配合政府决策而行为,很少考虑市场本身的规则,而政府的决策一般来说缺乏理性,这就为中国金融脆弱性增加了复杂的因素。
②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以及大陆法系成文法落后与现实经济的必然性与金融脆弱性。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中普遍存在所有者缺位现象,使得国有银行的经营自主权往往脱离了实际所有者的控制。虽然我国企业表面上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治理结构也通过《公司法》得到确认。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时间较短,没有形成相应事实上的配套约束机制,因此无论是国有金融机构还是股份制金融机构都存在着治理结构不完善的经营风险。此外,由于金融行业内部往往存在高度的融合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之间的相互联系十分紧密,这就给金融机构的经营出了更为复杂的挑战,也对金融行业的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
最后,由于我国的法律体系属于成文法,使得法律规范必然滞后于现实发展,这就为金融监管提供了钻空子的机会。尤其是在全球金融一体化和金融创新日新月异的今天,成文法律规范在金融领域越来越显得滞后。
2.2 金融的自由化必然加剧金融脆弱性
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金融的自由化趋势也越来越明显。中国金融自由化的中心是利率自由化。随着利率自由化程度的提高,利率水平的变动也越来越频繁,这无疑增加了金融企业的利率风险,众所周知,以银行为代表的中国金融机构长期处于利率管制状态下经营。而存贷利率点差是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利率自由化程度提高导致利率波动加剧,这必然让银行难以在短时间内适应并学会较为准确的预测利率动向,进而改变经营策略。这就使得银行的经营风险增大。而银行作为现阶段中国货币的主要媒介,银行的经营风险必然传导至其他金融企业和实体企业,所以利率市场化会加重我国的金融脆弱。以我国1996-2015年的半年期贷款利率为例。随着利率市场化的程度不断提高,我国利率的波动也逐渐频繁。
图1和图2描绘的是我国自1996年以来的半年期的贷款利率波动图。以08年金融危机为分界点,两张图的时间跨度基本相同。从图1可以看出,金融危机以前我国利率市场化程度较低,利率波动并不剧烈,以2002年为转折,之前利率一直处于下降通道中,2002年之后开始进入上升通道。由于在金融危机以前,利率无论是在下降通道还是在上升通道,通道的时间跨度都较长,这样有利于金融机构形成稳定的利率预期,进而制定相应的利率政策,利率风险较小。图2中反应的利率变化明显较图一频繁,利率在上升、下降通道中连续转换,这就必然增加金融机构的利率风险。
2.3 金融开放造成国内金融易受国际冲击
随着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步伐不断前进,国际资本的大量、快速的流动,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上个世纪90年生的亚洲金融危机就是由于当地的金融体系在监管措施没有完善的情况下过渡开放而造成的。现阶段我国对资本项目下的外汇进出仍保持着比较严格的限制,这使得国际资本流动的影响并不十分严重,但随着我国金融自由化程度的加深,国际资本流动将可能给我国带来较大的金融风险。比如近年来不断升高的资本外逃率就值得关注。
图3所示是根据裴平、郭永济(2014)⑤的研究测算得出的关于我国2001-2011年通过贸易伪报的方式外逃的资本金额。可以看出该项金额呈现逐年升高的趋势,同时2011年的数据相较于2001年增加了一倍以上。该指标呈现出的趋势表明,随着我国金融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资本的跨境流动规模上升较快。显然资本的跨境流动会对本国的货币政策、汇率政策以及金融环境带来较大的冲击,如果相应的监管机制未能及时跟进必然会增加本国的金融风险。
3 基于中国金融脆弱性的政策建议
3.1 减少政府干预,健全市场机制
中国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的经营决策受到太多外界干预,尤其是政府的干预,有些甚至是行政命令式的“指导”。这使得中国的金融机构很难按照市场规律来进行决策和经营。这也导致了中国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一直处于温室当中,缺乏忧患意识,更没有应对忧患的手段和经验。如2013年上半年出现的银行钱荒本来就是商业银行自身经营上的失误,居然还将兑付困难的原因归于央行不救市。由此可以看出,只有“央行”打破市场对于出现流动性紧缺时救市的惯性思维模式,才能让商业银行学会遵守市场规律,进而提高自身的风险内控防范水平。在经历了2013年钱荒之后,各大金融机构均加强了头寸管理,这说明适时的放开干预,有利于培育金融机构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3.2 完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包括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管。经过股份制改革,中国几乎全部大型商业银行都完成了股份制改革,并成功上市。从机构设置、职权划分等方面看,商业银行现行治理结构都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然而,在现实中,这些企业的股东会、监事会往往是聋子的耳朵仅仅是个摆设,这里面有产权制度缺陷的问题,也有政府行政干预的因素,但不管怎样,要使金融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必须要形成配套的现代经理人制度和法人治理机制。
3.3 努力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由于我国处于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情况短时间内不会改变,而金融自由和金融开放的步伐也不可能停止,因此加强监管即成为对抗我国金融脆弱性的关键。但这种监管必须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决不能因为监管而放弃金融自由和金融开放,这就对监管的水平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关于金融监管,主要需要完善两个个方面:
①构建科学合理的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由于我国金融体系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制度都处于一个完善的过程中。因此金融风险的预警机制的建立就显得尤为重要。要通过多种金融指标参数的设计来合理预警风险。包括巨额经常项目逆差、预算赤字、资本流入构成、利率水平、汇率水平、利率波动、汇率波动等,这一工作量十分巨大且技术含量高,需要国家集中人力物力攻坚克难,这关系中国金融安全甚至国家安全。通过这一预计体系的建立和运用可以提高我国应对金融冲击和金融危机的能力。
②提高金融机构监管力度。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的模式主要是发现问题后集中整治,再出台相应政策规范。监管效率较低。应当逐步提高金融监管的预见性。这就要求金融监管机构深入金融一线调查了解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此外,由于我国成文法法律体系的制约,加强金融立法,及时填补法律和监管的空白成为了我国金融监管的重点。
3.4 加强国际金融的交流与合作、谨慎推进利率市场化
学习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运作理念和手段是提高我国金融体系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此外,在金融开放步伐不断加快的今天,国际金融合作也是提高金融稳定的重要手段,毕竟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单靠国内努力是很难有效降低一国金融脆弱性的。
4 结论
虽然金融脆弱性的形成机理有其共性,但我国金融体系特征以及金融脆弱性的产生机理必然会因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同而形成自身的特点。尤其是在现阶段,我国经济仍处于转轨时期,进一步深化改革必然会使经济体制产生较为激烈的变动,金融业将面临更为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因此治理中国金融脆弱性必须要立足于中国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各项治理机制的发展程度,在把握金融脆弱性的共性的同时,针对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特点,审时度势逐步完善各项监管机制和配套制度,避免“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被动局面,从而使金融成为我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有力保障。
注释:
①巩云华,张若望:《发展中国家的金融脆弱性及其防范》,载于《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6期。
②杜朝运,林智乐:《关于我国金融脆弱的若干分析》,载于《上海经济研究》,2007年第2期。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10-0007-1
我国农业产业化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中也涌现出了一些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着眼于我国未来农业发展的大局,充分认识其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意义。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为我国农业生产的集约化经营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许多地方有成功的经验,程度还很不够,产业化的规模还偏小。制约产业化发展的因素有很多,下面就谈谈自己的肤浅看法。
1 制约我国农业产业化经验发展的瓶颈
1.1 土地流转制度不完备
我国的土地制度在不断地完善,实行联产承包经营,按照我国土地承包制度的本来含义,根据农户的生产经营能力,实行数量差异化的承包,这样才能够充分体现资源配置的效率,形成集约化经营的导向。土地的集体所有,农民对承包土地只有使用权,这种制度安排本身,是把土地这种生产资料作为农民社会保障的一个工具提出来的,使得土地这种资产作为商品属性被人为地扼制了。现实的承包当中,是按照“人头”与“户头”平均分配土地的,严重影响了资本、劳动、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的有效配置。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土地承包经营逐渐出现了一些弊端。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民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转给其他个人或组织用于农业经营的行为[1]。
1.2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受到阻碍
随着我国人均农用耕地的不断减少,现有农用土地使用制度、资金、技术的限制以及农产品市场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农村出现了大量剩余的劳动力。我国当前农村产业领域的拓展速度与农村劳动力的增长速度形成巨大反差,劳动力过剩问题即隐形失业现象尤其突出。流通服务中介机构缺乏,农民放弃土地意味着放弃基本生存权利,由于土地因素阻碍了农业人口的自由流动,难以随着产业化链条转移[2]。
1.3 农产品科技含量低
自古讲究“民以食为天”,现代社会人们更是追求食物的可口、方便、健康、营养和安全。时下流行的野生植物保健品等,其原料都源于农产品的深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的特点之一就是科技含量高,需要高科技作为推动剂,而科技的不发达却成了制约农产品深加工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农产品不能满足市场和加工业对高品质、批量化产品的需要,特别是蔬菜及畜牧业,优质品少,规模小,有产品无品牌的情况较为突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有胆识、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能人不多,缺乏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牵动农业产业发展的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小,企业与农户还没有捆成利益共同体。
2 深化我国农业产业化经验的对策
提高我国经济的非农化水平实际上就是要围绕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做文章,降低三农的比重,使三农逐步向三村(村业、村民、村庄)转化,即农业的产业化问题。使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为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效益。
2.1 土地自愿有偿流转
土地流转是农业和农村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要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把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作为农村政策的基石。为农民行使土地流转权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土地承包权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必须遵循:农民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和严格遵循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原则。土地流转不能强迫,尊重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允许农民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和出租,鼓励和促进许多用地者将其闲置和可挖潜的土地转让、出租出去,从而促进了土地的合理流动,调剂了土地的余缺。鼓励土地向种田人的手里集中,发展农民的合作组织,提供社会化服务,实现中国农业的现代化。
2.2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
农村剩余劳动力是我国抑制发展农业经济的一大问题。农村劳动力素质低是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要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科学文化水平,加大农村教育力度,争取更多的教育经费投向农村农户。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创造多种就业机会。应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手段,农村龙头企业为依托,合同契约为纽带,立足当地资源,发挥区域优势,向当地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主导产业有序地输入劳动力。要健全服务体系,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包括信息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失业保险等方面的综合服务,培育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使分散的小农户同大市场联结起来,促进劳动力有序流动和合理使用。
2.3 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科技含量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新形势下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要实现科技创新,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科技含量,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检验体系。农产品的市场竞争,集中表现为质量和效益的竞争,竞争的成败最终取决于科技含量。鼓励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技人员积极投身到农业产业化经营第一线,通过技术服务、技术入股等形式,与龙头企业和农户开展联合与合作。积极创办科工贸、产加销一体化实体,特别是积极扶持科研院校大力创办科技型龙头企业,要健全科技推广和应用体系,创造宽松的环境,加强政府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领导和服务工作。
总之,现代农业是以科学技术为强大支柱、以现代工业装备为物质条件、以城乡结合和工农协调发展为重要前提的,但必须以实行产业化为基本途径。在优化产业机构、健全产业载体的过程中,政府和产业组织大有作为。创造良好的产业环境,加强宣传和引导,引进龙头企业进入农村。要坚持以产业化促标准化生产,以产业化促农产品品牌化营销,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和文化品位,走出一条尽快提高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和经济效益的路子。实现高效农业,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村镇规划的必要性分析
为了巩固社会主义村镇建设发展的成果,应当明确指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村镇就必须先进行规划。科学的规划是社会发展与重大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城市发展无法离开合理科学的系统规划,而我国村镇的发展更加离不开规划做指导。村镇规划是国家机关单位调控和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的基础,有利于进行市场监督和社会管理等工作的开展,村镇规划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增长与社会协调发展等建设内容,其具有超强的战略性、综合性和全局性,对我国村镇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有至关重要的帮助。
2.我国当前村镇规划的问题分析
自我国改革开放直到今天,国家村镇规划在总体上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从个别方面来看仍而有许多不足问题存在,其问题主要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
2.1我国村镇规划体系和居民建设的规划体制存在严重脱节的现象
我国村镇规划囊括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是村镇规划体系,第二是居民点的规划建设问题,这两阶段互相依存,互相联系,两方面都是村镇规划过程中十分重要的部分,坚决不能将二者分割开来,当前我国的村镇规划普遍存在着重视规划居民点的建设而忽视规划村镇体系的现象,该现象导致了以村论村和以镇论镇现象的出现,割裂了我国镇域范围间各村的内在联系,同时也割裂了镇区和村庄间的内在联系,使得居民点的建设规划有很多盲目性问题存在,无法在同一配置镇域范围间的服务设备,最终致使村镇建设的重复性十分严重,浪费了大量的资金。
2.2村镇用地的规模扩大现象十分严重,导致人均耕地面积的有所降低
村镇人口不断增加使得村镇用地的规模也不断增加,按照旧区向附近扩展用地的现象已经成为我国建设规划最为普遍的方式之一,而我国常规的规划方法仅以人口的规模以及人均用地数量来规划用地,这样的做法无疑会大量侵占村镇良田,将耕地吞噬殆尽,从而使得人均耕地面积降低,这种现象是我国简单化村镇规模必然会出现的现象。
2.3我国村镇规划和村镇规划的管理存在严重脱节等现象
当前,我国村镇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过程的联系密切度不够,国家村镇规划的短命现象十分严重,通常是规划随着领导的改变而改变,致使规划无法按照原计划持续进行,再加上我国村镇规划的管理工作者专业业务能力与综合能力较低,村镇规划的意识较为淡薄,并且其执法的水平也相对有限,仍然采用传统模式上的粗放式管理方式进行管理,这就使得村镇规划和管理脱节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最终导致村镇规划不能正确的指导村镇建设,使得村镇建设过程中经常出现无序性和混乱性等问题。
3.从市场经济角度下审视村镇规划问题的解决措施
3.1转变传统意义上的村镇规划观念
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是客观经济发展的需求,同时也使当前村镇规划本身的发展需求。首先应加强市场经济的管控意识,认真学习经济社会的相关理论知识,合理运用市场经济的客观发展规律。其次,我国村镇是多层次和多系统高度较为复杂和繁琐的综合结构,村镇的规划应转变传统模式中那种较为偏重工程研究技术的单纯产物规划观念,应重视文化、社会和经济等各方面的发展因素,规划内容不单是用地和建设的规划,同时也应该逐步的深入到社会、政治、科技、文化和经济等领域。第三,必须重点强调动态的规划,对动态规划进行适时的滚动式补充和调整,增强了规划的应变能力和弹性。第四,将超前意识树立起来,在我国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因为投资渠道出现的重大变化和改革,村镇发展项目的建设方式、建设项目以及资金来源等也越来越多样化和繁杂化,要想使村镇项目建设纳入到村镇统一的管理和规划渠道,确保村镇的协调、有序和合理发展,其关键性的因素就是要将超前性规划工作做好,确保规划工作具备较强的超前性,使得村镇规划充分发挥其龙头作用。第五,应强化规划的法律意识,规划代表了村镇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因此,村镇规划过程中必须依靠多种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以及法规约束与协调规划各方面的内在联系,用法治代替传统规划模式中的人治,从而确保村镇长远利益与整体利益的获得情况。
3.2村镇规划的完善方法和内容分析
村镇规划的编制除了应按照我国相关法规的要求外,同时也必须以国家经济体制发展作为主要导向,参照市场经济要求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充实相关内容,在村镇制度规划过程中,首先应重视我国村镇发展的战略发展研究,从市场发展经济的高度出发立足于长远发展,立足于区域发展。其次应确定村镇人口的规模,要充分考虑到流动人口等因素对村镇规划的制约,应在规划过程中留有一定的余地。第三,我国村镇用地的评价不单应考虑到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等因素的制约,同时还应该将趣味优势和评价优势分析透彻,做好定级分等工作。第四,在村镇体系的结构规划与经济技术规划等方面应留有一定余地,应根据建设地区的交通条件和使用功能等情况确定不同放低差价与基础设施的安置费用,从而将各类建筑比例与给选哪个经济控制指标确定出来,将传统操作模式上的指标形式打破,根据规划地区的建筑高度和使用功能等重点研究各地块空间景观的和环境设计的具体需求,将建筑设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特长充分发挥出来。
3.3强化村镇规划的管理力度
在市场经济作用下,我国政府大力实行宏观调控,且调控作用也越来越明显,我国村镇规划的管理工作就是镇政府对村镇各项建设进行有效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所以,不可以在基础上对其进行削弱,而应该不断加强其调控力度,确保村镇规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总结
我国村镇规划就是要将村镇建设与管理龙头建设好,由于村镇经济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村镇规划被赋予了新的使命和内容,因此我们必须要牢牢抓住经济体制下市场发展的特点,将市场经济规律运用在村镇规划的过程中,从而制定出合理有效的村镇规划管理体系,用以指导我国村镇的发展和建设,帮助我国村镇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含义在于:在政府政策的指导和管理下,在法律和法规约束和规范的制度下,充分发挥企业的作用,实行价值规律基础上的供求关系决定自由竞争和竞争关系,自由竞争和竞争关系决定经济的发展方向、规模和程度,同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说,它兼备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特点与宏观调控的优越性。
一、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特征
1.市场是社会市场经济的基础。德国认为自己实行的是宏观控制的社会市场经济,既反对经济上的自由放任,也反对把经济管死,而要将个人的自由创造和社会进步的原则结合起来。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基础的,实际上是国家有所调节的市场经济,以此保证市场自由和社会公平之间的平衡。
2.建立有效的宏观经济管理。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中,国家不直接干预经济过程本身,但这不是说国家没有任何经济计划。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有一定的经济计划,但仅仅规定一些综合性指标,对企业并没有约束力,要通过财政、税收、信贷等手段予以调节。
3.具有特殊调控作用的德国联邦银行。德意志联邦银行是德国的中央银行,其资本归联邦政府所有,只有联邦银行才有权发行货币。联邦银行又是一个具有公共法人资格的联邦直接法人,独立于联邦政府。
4.完善周密的社会保障体系。德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工伤事故保险等,社会保险网络遍布全国。这套体系的最大特点是强调自给原则,不以政府为主体,以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
5.完备的法律体系。二战后,为了重建国家,德国议会制定了《基本法》,确定了国家制度的几项基本原则,即民主制、联邦制、福利制国家和法治国家的原则。《基本法》把建立和发展社会市场经济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目标。
6.重视教育和科研。德国是一个公认的重视教育、科学、文化的国家。一是学校多;二是专职教师多,平均每两个学生就有一名专职教师;三是国家投入教育的经费多;四是实行小学和中学12年全民义务教育;五是重视技能和职业培训。
二、社会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
我国一直奉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宏观调控一直是我国强有力的国家干预手段。这与社会市场经济是有很大不同的,主要体现在:
首先,社会市场经济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本质上的区别是所有制基础不同。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无论冠以怎样的定语,其本质还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是通过实现以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产权多元化来引入市场机制的经济。在这一新的经济体系下仍以社会主义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谋求共同富裕的本质为根本目标。德国以私有制为基础,可以允许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但根本目标上是个人性的。
另外,从阶级立场来看,社会市场经济理论仍是在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艾哈德在论述工会的工资要求问题上,就工资和通货膨胀的关系、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关系、经济发展和福利国家关系等问题,提出一系列论点来论证,工会的工资要求和过多的福利支出是造成通货膨胀和威胁物价稳定的主要因素。以后的西德自由主义者又以反对垄断为名,将工会组织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一起视同私有垄断公司加以反对,其资产阶级立场亦愈发鲜明。
三、社会市场经济带给我国的经验和启示
1.经济主体的公平竞争。
公有企业运营效益不佳的直接原因是对人的选拔、监督、激励和制约机制不科学和不完善,导致内部管理混乱、经营动力不足、败德行为丛生等弊端。在此方面,德国更尊重每个人平等权利的观念,让市场主体更加充分的竞争,使市场机制发挥更大的作用。政府在经济运行中仅控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产业即可。只有这样,才能够防止资源配置低效率的运行,和社会不平等现象的出现。
2.法制文明度高。
个人权利的平等客观上就要求完善、健全的法律体系。除了这个体系本身,更进一步要求全民知法、懂法,并依照法律法规办事。法制是西方发达国家的重要标志。他们崇尚法律的原因正是由于法律本身的约束性和公平公正的特点。而德国对于法律的贯彻落实,更加完善的是它在促进全民知法懂法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显然,为了与国际接轨,制定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也可以使我国更好的适应国际经济准则,提高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