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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本质大全11篇

时间:2023-09-01 16:43:18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传统文化本质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传统文化本质

篇(1)

和谐是中国古代优秀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价值理念。从字源的角度探索“和”、“谐”的指物性、象形性及其涵义,对于分析中国传统和谐文化的起源、本质及其意义有很大帮助。

“和”必然有一定的“度”和“量”的要求。做到适中、恰好。这个“度”和“量”的要求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必中节”思想。《中庸》认为:“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和必中节”就是要做到恰到好处,无过无不及。如,儒家对于“乐”的教育就是严格遵守“中节”的原则的,“乐而不,哀而不伤”(《论语・八佾》),不、不伤就是适中、恰到好处,这样才算是真正的“和”。

从以上的字源分析可以看出,“和”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在多样中“调剂”,兼容各种矛盾关系,调剂以达相成相济的和谐理想之状。

“谐”也有两种写法――“”与“谐”。现在通用“谐”。“谐”与“和”同义,都指音乐的和谐与协调。《说文解字》释“”曰:“乐和也。从龠,皆声。《虞书》:‘八音克。”’可见“和”、“谐”两个字都有音乐或语言调和的意思。同时,《说文解字》对“谐”还有这样的解释:“谐。恰也。从言,皆声。”“凡从皆声字,多有和同义。”《说文解字》释“袷”为“谐也”。这是互训同义的现象。所以,“谐”具有恰如其分、恰到好处、协调一致等意思。

中国传统和谐文化的重心集中在“和”上,其主要涵义由传统“贵和”思想演化而来。《论语・学而》记载:“礼之用,和为贵。”礼的作用,以“和”最为可贵,含有价值判断的深刻意义。所谓“和为贵”,就是说和谐是宇宙和人生的最高境界和价值,是治国处事、礼仪制度的价值标准。中国古代在谈及“谐”的时候,更多与“和”相连。在中国很早以前就有“和”与“谐”互释的情况出现,如《尔雅》“谐、辑、协,和也”,《尚书・舜典》“诗言志,歌咏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伦也,神人以和”,《周礼》“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周礼・天官冢宰》),《左传》“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左传・襄公十一年》),这些都是“和”、“谐”并用的例子。

“和”、“谐”原与音乐有关,指声音相应,伴奏适度,后来逐渐成为一个有着丰富内涵的哲学概念,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念。和谐是一种相对的矛盾状态和破解矛盾的行为过程,“和谐”的意思即通过“调剂”、“配合”等手段,建立“匀称”、“适当”和“恰当”的整体。和谐也是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或特殊存在状态,它允许和鼓励差别的存在,它接纳和正视矛盾的出现,它更善于对矛盾进行解决,在和谐的发展过程中也会不断产生新的矛盾,矛盾不断解决的过程就是和谐不断实现的过程。和谐既是矛盾的统一体,也是矛盾的动态发展过程。

二、和谐本质析:“和”、“同”之辩

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和谐”,“和谐”的本质是理解、包容、尊重,即“和而不同”。其实,无论在历史上还是现在,都有不少人将“和”与“同”混为一谈,认为“贵和”就是无原则地追求毫无差异的“同一”。其实,“和”与“同”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矛盾的两个对立面的统一,是“和”;矛盾的两个对立面斗争,是“异”而不是“同”,但它们又同时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就是“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一直与“同”作为一组相对的哲学概念出现,“和谐”的本质也是在历次“和同之辩”中逐渐凸现出来的。

开启中国历史上“和同之辩”先河的是西周末年思想家史伯。《国语・郑语》记载,西周末年,史伯认为:“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国语・郑语》)他对“和”与“同”的区别作了系统而深刻的阐发,认为西周最大的弊端就是“去和而取同”,对和谐的本质有了深入的认识。“以他平他谓之和”,“和”是聚集不同事物而得其平衡,是不同事物或对立之物之间的统一。“以同裨同”即为“同”,是同类事物的简单相合;是单一事物的机械相加,否认事物之间的矛盾和差异。史伯还论述了“和”与“同”的功能差异: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和”能产生新事物,把相同事物叠加起来的“同”却不能产生新事物。此外,在价值取向上,史伯主张“取和去同”,反对“去和取同”。“取和去同”可以使国家兴,而“去和取同”则必使国家亡。

继史伯之后,春秋末年的晏婴与齐景公进行了历史上第二次“和同之辩”,说明“和”是对立之物的相济与相成,将和谐的本质讨论进一步引向深入。齐景公问曰:“和与同异乎?”晏婴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烨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泻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左传・昭公二十年》)在那次对话中,晏婴引用了一系列诸如“水、火、醯、醢、盐、梅”、“清浊”、“小大”、“短长”、“刚柔”等相反相成的概念,指出“和”不仅是对立物的统一,而且还是对立物之间的“相济”和“相成”。例如烧菜做饭,除了具备水、火、醯、醢、盐、梅等各种原料,还需“(火单)之以薪”,味道淡的,“济其不及”,味道浓的,“以泻其过”,这样才能烹饪出一道美味的佳肴,人吃了才能心情舒畅。“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单一原料相加,就做不出美味的汤来。五味相和,才能产生美食;六律相和,才能形成悦耳的音乐。他强调了“和”本来之“调剂”与“相成”的动态意义,是对和谐本质认识的一次重大深化。

历史上的第三次“和同之辩”是在孔子与其弟子之间进行的,他们对“和”与“同”进行了辩析,对和谐的本质进行了总结性阐释。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这里的“和”,是多样性的统一,包含着不同或差异。孔子从伦理道德的高度将“和”与“同”看成是“君子”和“小人”的区分标准,“君子”之“和”,讲求对话、兼容,从善如流;“小人”之“同”,囿于一团和气。由单纯地区分“和”与“同”,深入到治世与伦常的主体――人的层次。在此,“和”不仅仅是与“同”在本质上相反的概念,更是人们处世待物的基本原则,开始具有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意义。

从以上三次著名的“和同之辩”中可以看出,“和而不同”是和谐的本质意蕴,也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要求。尊重和允许不同要素、各种差异存在的“和”是万物产生和发展的根本规律和法则。“和而不同”的本质决定着事物 的发展,它是强调事物多样性的辩证统一,“同”是抹杀矛盾双方的差别性,是无条件、无原则的去异取同,而“和”并不是没有斗争,而是使斗争的各方实现和谐相处,是矛盾双方有差别的统一,是相反相成、互补互济的共生共处,从而能够促进事物向前发展。

三、和谐意义释:身心、人伦、社会、天人

和谐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一种状态,是人对自身、他人、社会、自然这四者关系的协调和平衡程度的一种确认。“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中庸》)和是天下万物所应遵循的普遍准则,和谐文化对于身心、人伦、社会秩序以及天人关系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身心方面,中国传统和谐文化重视通过修身养性实现人的自我身心和谐。自我身心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欲与理、物质与精神的关系。中国古代的儒家首先肯定人们对物质利益的正当欲求,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论语・里仁》但他又强调“欲而不贪”(《论语・尧日》),反对放念,“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已衰,戒之在得。”(《论语・季氏》)也就是说,人们在追求和物质利益时,不能将它们作为人生的全部追求目标,而要掌握适度的原则,见利思义,保持平衡谦和的心态,实现自我身心的和谐,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将生命价值与道德价值有机结合以实现身心和谐的思想体现。孔子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论语・述而》)可见,修身养性是实现自我身心和谐的关键,这需要做到“修德”、“讲学”、“向善”、“改过”,这是实现自我身心和谐的路径。

篇(2)

在传统哲学里,天道论主要包括天意观、阴阳五行之道等内容。

(一)天意观对传统证据文化的影响

天意观对传统证据文化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君权神授思想使得皇帝和司法官吏在证据运用中注重政治性考量—维护神授的至上王权或君主专制统治秩序,这种考量往往使得皇帝、司法官吏尤其是酷吏在审判案件时首先考虑的就不可能是证据,或不可能仅仅考虑证据,从而损害司法正义的实现。

君权神授思想是古代社会天意观的核心内容。古人认为,人间有君王,乃天意。君权神授,王者通天地人。儒家大师董仲舒说:“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画者,天地与人也。而连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者孰能当是?”“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天子父母事天而子蓄万民。;刊受权君主治天下,这是天的旨意。

君权神授意味着皇权至上,皇帝拥有至高无上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往往把司法当成维护君主专制和驾驭官僚的工具。这种政治性考量甚至个人爱好、性格、喜怒哀乐的情绪等常常左右证据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商封王、秦二世、隋场帝等暴君就是典型代表。

“太宗尝与侍从论狱,魏征曰:‘场帝时尝有盗发,稍涉疑似,悉令斩之,凡二十余人。大理承张元济怪其多,试寻其状,内五人尝为盗,余皆平民,竟不敢执奏,尽杀之。”

皇帝虽是最高的司法长官,但毕竟很少审判具体案件,因此,这种“稍涉疑似,悉令斩之”的现象更多的是由酷吏秉承皇帝的旨意完成的,比如张汤、杜周、来俊臣、周兴等都是历史上以逢迎皇帝,曲法裁判而著称的助封为虐的酷吏。酷吏的产生,除了性格和贪婪的因素外,多半与维护专制皇权的政治性考量相关。因此,中国历史上的酷吏,往往被皇帝作为维护专制王权的工具而加以重用。这样的情形史载不绝。

在君权神授天意观的笼罩下,一旦至上皇权干预司法,司法官吏就不得不把政治性的因素纳人案件的审理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政治同司法混同起来了。对此孔飞立曾感慨道,各级官僚取悦皇帝是贯彻司法的中心环节。此话虽说得有些绝对,但也是一种事实。

(二)阴阳五行之道对传统证据文化的影响

中国传统哲学认为,天地自然、人类社会现象甚至精神现象无不遵循阴阳五行之道。阴阳五行之道在中国古代的思想领域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有人称其为“中国人的思想律”。自然,它也会影响到法律领域。其对传统证据文化的具体影响主要有:

1.确立了亲亲相隐制度。“阴阳五行之道的根本涵义或实质就是伦常之道。自然的阴阳秩序、五行秩序,实为亲亲尊尊、尊卑有序的秩序。人类应效法此种秩序,成就人道。”口传统证据文化中的亲亲相隐制度正是天地秩序伦理化的结果。

亲亲相隐制度来源于“亲亲相隐”的儒家思想。西汉时,亲亲相隐得到进一步规范化和明确化。汉宣帝地节四年诏曰:“父子之情,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间这一诏令首次用允许隐匿的形式正面肯定妻、子、孙为夫、父、祖隐在法律上不作证的正当性。

此后至清,各朝代的律例都确立了容隐制并且不断丰富和完善,亲亲相隐制度一直沿用了二千多年,它不仅仅是一项法律原则,也是一条重要的道德规范。“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也”。相隐之道离,则君臣之义废”。可见,维护父子之道即护守君臣之义,因“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亲,其本一也。”

2.德威并用,以德为主以威为辅是传统证据文化的思想基础。阴阳之道认为,阳尊阴卑,阴阳各有所司,不可或缺,否则,阴阳不调则会引起灾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儒家从五行之道发展出来的仁、义、礼、智、信的“五常”思想也体现在传统证据文化的各个表现形态之中。可以说,阴阳五行之道决定了无论是传统的刑事证据文化还是民事证据文化都是一种以“德”为主导以“威”为辅导的文化,“德性原则”是传统证据文化的基本原则,只不过刑事诉讼证据文化中的“威”比民事诉讼文化中的“威”更多一些而已。

“‘德’字在中国古代是一个长期被人们高歌的概念,也是历朝统治者反复弹奏的一个主旋律。’,例虽然不同的时代赋予“德”以不同的意义,但“其义即为‘德行’、‘德性’、‘德品’之类,至少也是主要包含此义,继而升华为一种法律(包括习惯法)理念,而主要不是别的什么。’佃铱此理解,“德性原则”在传统证据文化中的表现并不仅限于纠纷解决者在诉讼中的“敦亲睦族,教化为先”,而是通过具体的证据立法和司法,推“德性原则”于保护孤幼老废疾和情理司法之中。

中国古代历朝历代都有一些旨在保护孤幼老妇废疾等的证据规范。譬如,《唐律疏议·断狱》“老幼不拷讯”条规定:“其年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皆不得令其作证。违者减罪人罪三等。”

古代社会的司法官吏在证据实践中既要依据国法,又要讲理和情,达致理、法、情的和谐统一。就“理”而言,证据的收集与运用要符合“事理”、“情理”和“天理”,强调证据的准确可靠,行为的恰如其分。就“法”而言,司法官吏在证据实践中要遵循朝廷的法令,执行法令一定要出于公心。就“情”而言,是指在证据实践中,要注重诉讼双方的人伦关系,权衡实际,灵活断案。三者都与“德性原则”密切相关。

当然,“德性原则”并不否定“威”在传统证据文化中的思想基础作用。制度化的刑讯和残酷的法外施刑、诬告反坐、审案中的跪着听审与“喝堂威”、“大胆刁民”的呵斥等等无不散发出浓浓的“威”的气息。只不过作为一种思想基础,它不能与德等量齐观,它只能在德的指导下,与德结合,才能实现自然秩序的和谐。

二、人道论与传统证据文化

就传统证据文化的哲学基础而言,天道论和人道论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合二为一的。本节内容与上文的差异性在于论述的侧重点和角度。

范忠信教授认为,人道论主要包括人之道和人之使命两部分内容。人之道的内涵有:(1)法自然,不可逆天;无为而治,不必追求胜天,不必刻意追求有所作为。(2)法天之秩序,亲亲尊尊。(3)法天之生杀仁威、德刑并用。人之使命的内涵有:(1)参天地赞化育。(2)体现和成就“理”和“道”。(3)实现人之使命的途径、方法。

应该说,上述人道论的所有思想对传统证据文化都会产生影响,或者说这些思想在传统证据文化中都是有所体现的。正是这些思想共同决定了传统证据文化的根本价值取向,形塑着传统证据文化的特质。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以追求自然秩序的和谐为根本价值取向,这几乎是学界的共识。同样,作为整体法律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传统证据文化也是以和谐秩序与无讼理想为总原则的。中国传统证据文化的这种价值取向是以天人合一论为其哲学基础的。无论是儒家哲学,还是道家哲学、法家哲学,抑或其它的哲学派别,无不坚持天人合一观,认为人应该效仿阴阳之道和五行之道建立一个尊卑有别、长幼有序、互不争讼又洋溢着浓浓人情风味的社会秩序。如果说这些哲学派别在人道论上有所差异的话,则在于他们主张实现和谐秩序和无讼理想的具体途径不同而已,比如,儒家主张“德主刑辅”、“以礼人法”,道家主张“无为而治”,法家则重视“法”、“术”、“势”。

在这种根本价值取向的指导下,传统证据文化具有以下三个鲜明的特征:一是传统证据文化的严酷性;二是传统证据文化的等级特权性;三是传统证据文化的伦理性。

下文,对传统证据文化的这三种特征略而述之。

(一)传统证据文化的严酷性

在中国古代纠问式诉讼中,证据活动常常出现无程序规则、践踏权利的现象。被害人只是告发人,被告人则是诉讼客体,是被审问,受追诉的对象。他们没有辩护权,没有质证权尸连最起码的人身权也没有。制度化刑讯和法外刑讯冠冕堂皇地横行几千年,不仅是被告,被害人、证人也是被拷问的对象。对于诬告者则反坐之。这些都是传统证据文化严酷性特征的具体表现。

中国传统证据文化何以如此严酷,原因很复杂,但追求“和谐”秩序和“无讼”理想无疑是其终极原因。因为,“和谐”秩序和“无讼”理想在中国古代具有其独特的政治价值:一是维护君主专制制度,二是涉及各级官员的职责和政绩。古代社会所追求的“和谐”秩序是以维护君主专制和宗法结构为基础的。凡是涉足公堂的人,在统治阶级眼里都是“刁民”,他们的兴讼行为无疑是对君主专制和宗法结构的破坏。因此,为维持此种秩序,最好的方法便是倡导“无讼”。对于轻罪案件,通过教化以期实现“无讼”理想。对于重罪案件,则是“刑期于无刑”,对“刁民”予以残酷的刑讯和刑惩正是实现“无讼”理想形成“和谐”秩序的必要手段。由此可见,“无讼”理想不过是“和谐”精神在法律领域的具体落实。

(二)传统证据文化的等级特权性

中国传统证据文化维护“和谐”秩序的价值取向还体现于证据制度和实践对贵贱等级秩序的强调和贯彻。因为,传统的人道观认为,尊卑不分明,便不能生成“和谐”的秩序。由此,等级特权性便构成了传统证据文化的另一个特征。

传统证据文化等级特权性的具体表现主要有:

1.贵族、官吏、特殊的种族不受拘系刑讯。早在西周时就有了“八辟制度”。曹魏时始将“八议”载人律文,以后历代法律均沿袭不改。对“八议”之人犯罪,司法机关无权审判,更不得按常规诉讼程序对他们进行拘系刑讯。贵族官吏不受刑讯,自唐以来皆有明文,唐、宋应议、请、减者,不合拷讯,但据三人以上的众证定罪,如有违反,故加拷讯的官吏以故失出人人罪论处,即罪五出人,亦以斗杀论。生异族统治的元代和清代,形成了种族的阶级,在诉讼上享有更多的特权。

2.法律规定一些特权阶级不用出庭对质。古代“法律根本否认士庶在诉讼上平等的地位,无论其为原告或是被告,均不使与平民对质,平民不能当面控诉他,他也没有亲自在法官前答辩的必要。”

3.法律一方面严格限制子孙、卑幼告父祖、尊长;另一方面则赋予父祖、尊长控告子孙、卑幼的特权。

(三)传统证据文化的伦理性

中国传统证据文化维护“和谐”秩序的价值取向使得古代司法官吏在证据实践中必须要注重道德教化和情理考量。尤其是在轻罪案件中,司法官吏大多以调解结案。对于调解者们来说,他们的主要目的并不是明断是非,而是“息事宁人”以防矛盾扩大,影响社会安定。“‘息事宁人’多半是混淆是非的‘和稀泥’。在极端情况下,案件事实完全被情理所掩盖,司法官吏根本不去关注案件事实,两造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是非的必要,甚至连提供证据的机会都没有。情况往往是,司法官吏在清楚了两造的宗法伦理关系后,接下来不是进行事实调查而是予以训斥或道德感化,直至两造“甘结”。

这种特殊的司法形式在传统上是公认的,得到不断的阐释和实践。魏征说:“凡听讼理狱,必原父子之情,立君臣之义,权轻重之序,测浅深之量”’‘学大师朱熹对此说得更明白些:“凡有狱讼,必先论其尊卑、上下、长幼、亲疏之分,而后听其曲直之辞。”店人在总结审判经验时也说:“凡关宗族亲谊必须问明是何称呼,系何服制。”

司法的道德教化和情理考量尽管具有积极意义,但无疑削弱甚至是取代了证据在案件事实建构中的基础性作用,司法官吏也不注重司法知识和技术的学习而一味强调伦理道德的修养,这在客观上阻碍了证据知识和技术的生成与发展。

三、中国传统哲学思维方式与传统证据文化

哲学思维方式是致知论的重要内容,是文化结构的内核,是某一种特定文化的生命力所在,它对于文化的延续、传递具有“遗传基因”的功能。中国传统证据文化的陈陈相因和长久不衰与此关系甚大。

一般认为,中国传统哲学思维方式是一种整体性思维,具有直觉性、意象性等特征。

(一)直觉思维对传统证据文化的影响

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的直觉,有人将它视为理性的东西,也有人将它视为非理性的东西。但有一点是人们的共识:直觉是以经验为基础,以“体认”和“意会”作为把握对象世界的基本形式,它不具有清晰的、严格的逻辑形式,因而它是与逻辑思维相区别的一种相对独立的、特殊的思维形式。

直觉思维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并对中国传统的精神生活和文化生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自然,直觉思维也深刻地影响着传统证据文化的个性,使得传统证据文化具有经验性和非逻辑性的特征。

1.传统证据文化的经验性

在一种直觉思维方法模式下,无论是证据的获取还是证据的运用都是以感觉经验作为基础的。可以说,传统社会运用证据的知识是实践理性的。首先,从思想而言,大多数证据思想历时两千多年不变,一代代思想家总是从历史来论证自身的合理性,如果事先不告诉你一个具体的时代,你就不知道它是属于汉代还是清代。比如,“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罪从供定,犯供最关紧要”等思想侵在中国古代各个时代司法官吏的头脑中;翻开一部《历代刑法志》,不仅关于刑讯的观点了无新意,而且支持观点的理由也完全是引经据典、老调重弹。

其次,从技术而言,传统证据技术主要包括五声听讼技术、片言折狱技术、鞠情技术、刑讯技术和勘验鉴定技术等。这些技术虽然包含了一些科学的因素,但远不能说是科学技术,因为这些技术并不以严谨的形式逻辑和西方式的以实验为基础的自然科学为根据的,主要是司法官吏在漫长的司法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型智慧的结晶。

我们可以检验鉴定技术为例对这一问题加以论证。在古代社会,司法官吏的检验鉴定技术多是来自于经验。有宋一代,勘验鉴定技术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创立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单就检验技术而言,《洗冤集录》中很多精辟的总结。诸如“辨周身骨脉”、“辨检滴亲法”、“辨检验骨伤法”、“辨殴死及伪造伤”“辨勒伤”、“辨踢伤”、“辨自残及被杀伤”、“辨受毒伤”、“辨火炙伤”、“辨受杖伤”、“辨闷死伤”、“辨虎咬伤”、“辨阴脱伤”等等。

再次,从具体方法而言,在一个以经验传递为主要知识传播手段的社会,有经验的个体价值是相当巨大的,这种经验理性也赋予司法官吏以创造力。因为人在本质上是一种经验性的存在,经验所表达的是永远属于其自身知识系统的。传统社会的司法官吏凭借着自己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以及司法实践中所积累的经验性智慧,不拘一格、灵活多样地获取、运用证据,使得具体的取证方法、运用证据的方法在古代社会呈现出多样性和奇特性的特征。譬如,鞠情之术,这仅是对一种相对于刑讯获取供词的方法的理论概括,以情断狱实际包含着复杂、丰富、多样。大而化之,“情讯法”主要包括察听五辞、情理感化或教化、反复洁问、钩距和诈橘等具体方法。细而言之,则有“引贼上钩”、“假借他物”、“利用动物”、“”模拟试验、“察言观色”、“拉家常”、“咬文嚼字”、“乔装查访”、“考验情感”、“心里分析”等等,不一而足。

2.证据文化的非逻辑性

中国传统哲学中有没有逻辑思维?如果有,与直觉思维是一种怎样的关系?这是一个至今仍在争论的问题。有的学者认为,中国传统哲学的直觉思维在本质上是排斥逻辑的或说是超逻辑的。因此,中国的传统思维是以直觉为主,以逻辑思维为辅。也有的学者的说法与此相反。晨阳教授认为,“中国传统哲学与西方哲学的根本区别不在于它有无逻辑思维,而在于直觉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关系处理上与对方采取了颇为不同的方式,如果说,西方哲学家多把逻辑思维置之于直觉思维之上,或者有把直觉思维予以逻辑化的倾向,那么,中国古代哲学家的做法正好相反。笔者赞同高教授的观点,即中国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是直觉的,本质上是非形式逻辑的。

其实,证据文化的非形式逻辑性正是传统诉讼文化的非逻辑性特质的一种具体体现。传统证据文化的非形式逻辑性主要表现为在证据运用中注人道德情感色彩的因素,甚至直接以人伦道德或替代证据本身的逻辑而得出结论。

在中国古代社会,以情理挤压甚至替代了逻辑的断案故事很多,这是古代法官“片言折狱”的典型折射。虽然,运用“情理”建立对事实的认识,有诸多成功的案例,以至于“片言折狱”被视为古代司法审判的最高境界,但“片言折狱”很容易滑向司法擅断的泥沼,成为刑讯的元凶从而制造出大量的冤狱,这也是不可否认的。

当然,也不能说古代的证据实践根本不符合形式逻辑,事实上,绝大多数判决的形成是符合形式逻辑的,否则,基本的司法正义都无法实现。只是,古代的司法官吏将直觉思维置于逻辑思维之上,或者说古代的司法官吏并不具有自觉的逻辑思维。

(二)意象思维对传统证据文化的影响

意象思维与直觉思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意象思维的根本特点是以带有感性形象的概念、符号和运用象征的方式表达对象世界的抽象意义,及以直观性的类比推理方式把握对象世界的联系。意象思维与直觉思维中的“意会”方法在内容上有相通之处。其间的重要差别是前者与西方人重抽象思维的倾向形成反差,后者则是与西方人重逻辑思维的倾向构成对立。

传统证据文化中的意象思维主要表现为以自然现象、典故、现实之事等来类比证明具有相似性的案件事实。在古代司法实践中,由于事物发展的不可重复性或者不宜重复,不能直接验证,司法官吏往往使用类比的方法来检验证据的真假。

类比推理的现实基础或出发点是事物现象或属性的相似,但其表现形式则具有多样性。考察传统司法实践,证据运用中的类比推理主要有:用现实之事类比,用典故类比,用梦、神灵等象征之事类比。

1.用现实之事类比

用现实之事类比推理出案件事实是类比推理的常态,也最具有信服力。

2.用典故类比

在古代判例、判犊中,我们经常发现典故人判的现象,即司法官吏用典故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真伪。这既是经学思维的表现,也是意象思维的表现。

篇(3)

个体团体来看,日本传统文化的“忠”、“诚”的观念和身份意识非常顽固。形成自己和团体的相互依存拥有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以此为基础,日本人是命运共同体意识。“忠、诚、义”的核心伦理体系日本人的理论价值观表示:“忠”。“诚”是行为的评价标准。日本人认为履行义务是人生的最高任务。把追求幸福作为人生重大目标是不道德的行为。幸福仅仅是消遣,是否幸福以国家和家庭的评价为标准。武士道精神武士道是职业中与日常生活中一定坚守武士阶层身份出来的义务。其内容为义——“不害怕或没有顾虑地大胆行事”、“堅忍不抜”的精神,仁——“同情心”、“礼”、“名誉”、“忠义”、“克己”。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精神被全体国民所景仰和得到灵感。“大和魂”成为岛国的民族精神,武士道精神到目前为止一直都对日本人产生影响。

2.日本的传统文化与企业管理制度的关系

没有日本的传统文化,就没有其特有的企业管理制度。但如果说日本传统文化决定了日本企业也是不确切的。客观的说传统文化对企业制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日本文化在日本企业之前生成。与自然的变迁不同,日本企业的管理制度是强制性的制度移植。因此,企业制度和文化之间有关系也有区别。因此,日本文化的特性决定了日本企业制度的特性。然后,雇佣制度,产权制度、企业合并制度、经营制度、分配制度、企业家精神的背后是日本传统的“家”的观念、独特的“继承”的思想,团体主义、民族主义、国家主义,武士道精神等文化观念浮起。这一传统文化对日本近代企业制度的形成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篇(4)

中图分类号: K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2)01-0102-04

任何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都有其基本精神,并对该民族的民族性格特别是世界观、价值观、心理特征、现实态度等诸方面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和作用。草原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独特而优秀的基本精神和价值内涵名扬四海,也让世人直接感受到草原人民独特的民族性格,或者说民族性格很大程度地反映和折射出草原传统文化的研究和探讨草原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因此,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发扬民族传统、坚持科学发展、开创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

一、蒙古族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与基本精神

蒙古族传统文化的价值内涵十分丰富,它最核心的理念集中地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以顺从“长生天”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为特征的自然生态理念;二是以充满原动力的多样的贸易需求和灵活的谋生方式为特征的经济贸易理念;三是以讲真话、讲信用、诚实守信为特征的思想道德理念;四是以不拘一格、兼收并蓄为特征的政治生态理念。联系当今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这些独具特色的核心理念,无不体现出蒙古族传统文化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时代意义,值得我们认真加以研究和利用。

与蒙古族传统文化核心理念关系密切乃至很难严格区分的,就是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近年来,区内外专家学者对草原文化的基本精神多有论述,笔者最赞同的是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吴团英研究员将其总结归纳为“开拓进取精神”、“英雄乐观精神”、“自由开放精神”和“崇信重义精神”。当然,除了这四种精神,笔者认为还应该加上“务实实用精神”。蒙古族传统文化是草原文化的最杰出代表,草原文化的基本精神无疑就是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这种独特的精神禀赋,是蒙古族等草原民族赖以维系的纽带,生存发展的动力,自立于民族之林的支柱。

(一)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开拓进取精神。自强不息、开拓进取,是中华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易传》中一句“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是这种精神的经典表述。蒙古族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在自己的传统典籍中没有这种经典表述,但同样具有这种伟大的精神禀赋并令人信服地将这种精神书写在自己民族的整个历史发展进程中。“千年风云第一人”成吉思汗之所以被一些学者誉为“全球一体化”的始作俑者,就是因为弘扬开拓进取精神,利用国家政权形式开通中西方之间的交流与联系,把几乎整个东亚、中亚、西亚和东欧联合在一起的结果。

(二)蒙古族传统文化的英雄乐观精神。崇尚英雄,倡导英雄乐观精神,是整个中华民族的伟大传统和价值取向之一。这一点,在蒙古族等草原民族中体现的尤为突出。蒙古族普遍崇尚英雄,奉行英雄乐观精神,把效法英雄当作人生的最高价值追求,很多史书中描写的“贵壮尚勇”、“重兵死、耻病终”就是这种价值观的写照。但是,蒙古族对英雄的理解,并没有单纯停留在对“力量”的崇拜上,而是对人的智慧也同样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赞扬。因此,蒙古民族不仅有尚武精神,而且具有崇尚智慧的传统和习惯。成吉思汗箴言“力猛者乃一世英雄,智勇者乃万世英雄”,正是蒙古民族崇尚智慧的高度概括和具体体现。长期的游牧生活,造就了蒙古族对酷热严寒的抵御能力和忍耐力极为强劲,对创伤、失败等厄运都可以泰然自若,在保卫故土的战争中不怕牺牲,视献出自己的生命为光荣等,同样体现了英雄乐观精神。草原民族的英雄乐观精神,体现在自信自强、不怕困难、不畏、知难而进的高贵品格上,体现在英雄个体的价值与群体社会责任的统一上。因此不难看出,蒙古族传统文化是孕育英雄的文化,也是英雄辈出的文化,英雄乐观精神是蒙古族传统文化最具意义的精神品格。

(三)蒙古族传统文化的自由开放精神。向往自由,追求开放,是人类的天性,也是人类社会共同追求的目标之一。一定程度上的自由是游牧民族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的一个显著特征,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方式,为蒙古族等草原民族提供了相对宽阔的生活天地和自由开放的环境,这种人们在空间上的自由行动为其内在自由精神的形成奠定了客观的物质基础,因而在民族性格和文化形成过程中自由开放的因子已经成为他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深深熔铸于其民族性格之中,体现在民族文化的各个方面。就生态美学角度而言,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田园牧歌式的生活,乃至艺术化的生存状态,是蒙古族传统文化自由开放精神最闪光最具个性最吸引人的地方。草原文化生态理念的美学价值的挖掘和研究,更重要的是让我们开始懂得自然对于人类的意义,也更加明白人作为自然的承担者和自由自觉的特有的存在,应该而且必须承担起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重任,将绿色还给大地,将清洁还给空气,将蓝色还给天空和海洋,也最终将幸福完整的人类生存还给人,从而营造出一种绿色的、和谐的、诗意化的生存。

(四)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崇信重义精神。诚实和守信都是一种做人的品质,是人类最难得的文化资源,也是人类最可贵的文化资本。蒙古族作为草原文化的创造者和实践者,他们极力推崇以诚立命、以诚配天、以信立行、以忠誓盟的核心价值,视内诚于心、外信于人为最大光荣,视轻诺寡信、背信弃义为最大耻辱。他们之所以对欺诈性的交换行为和非法谋利行为极其蔑视,这是由游牧的分散性和战争的经常性决定的,最终也必然熔铸在他们的世界观、民族性格和文化心理之中。可以说,诚信精神构成了草原文化的最基本特征。

(五)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务实实用精神。对于古代蒙古族来说,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动荡的社会现实,直面人生是他们最基本的人生信条,这样就使他们养成了反对玄想空谈、崇尚脚踏实地的精神,不论是在、民间文学,还是在伦理道德、政治生活中,务实实用的态度和精神同样是其所固有的。蒙古人推崇商人具有坚强、耐劳、算计的能力和本领,把他们与自己最推崇的骑射并列加以肯定,并要求子孙学习商人的获利精神。他们唯物地认为,商人的本领和能力并不是天生的,与生俱来的,而是通过教育、训练、培养和实践得来的,任何人都能够通过自己的刻苦努力掌握这些本领和能力。为了确保各国之间商业贸易的顺利进行,各路商道畅通无阻,各国使节和商人的个人安全和货物不被抢劫,蒙古族都要给予各国使节和商人以特殊的保护和优惠政策。可以说,这种务实实用精神在蒙古族传统文化诸领域里都有显著的表现,其直接的结果是:务实的生活态度使得古代蒙古人能够极好地适应自然环境,从而为自己的生存选择了一种最为恰当的方式;务实的信仰态度使得他们为自己找到了虽原始粗糙但最为实际的精神寄托;务实的价值观念使得他们能从自己的现实环境和实际需要出发,为自己在与自然和社会的关系中找到了最适合的位置;务实的政治态度使得他们做出了北方游牧民族所能做出的最为适合的政治选择。我们用生态美学的理论考察这种务实实用精神,就会使我们得到当今生活的根本之道,在于建立更加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也就是“绿色生活方式”;关键之处,在于确立“四种观念”,即: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念,“按照自然而生活”的观念,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观念,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开发观念;最终的落脚点和归宿,在于人们视自然界为朋友,更加节制和简化自己的物质生活,善待自身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进而改善人们当下的非美状态,建立起一种符合生态规律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等多重审美的存在。

二、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与蒙古民族性格的互动关系

要考察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与蒙古民族性格的互动关系,首先应该对民族性格这一概念做出界定。我们知道,民族性格是一个内涵非常丰富的概念。在定义和研究民族性格的中外学者中,有的以文化为基础进行研究,有的则从心理学或社会学的角度进行研究,他们对于民族性格所做出的定义,反映了他们在这一问题上的不同视角。他们的论述虽然见仁见智,各不相同,但大多注重社会文化与民族性格的相互关系的探讨,这一研究视角无疑是很有眼光的。因为民族性格的基础是该民族群体的典型人格,它的主体承担者是众多民族成员。他们通过社会化,将文化模式内化为心理过程和心理尺度,最后养成固有的思考方式和行为方式,这一过程的实质就是个体对该民族文化模式的认同和内化。因此,在这一过程中,文化因素的影响和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我们认为,民族性格是由共同的社会文化背景陶冶而成的、由民族的多数成年成员共同的思维方式、人生态度、价值观念、行为习惯、心理特征等多种要素和多种层次组合而成的有机整体,它通过该民族众多个体成员的性格特点得以凸现。由于社会文化对民族性格的形成具有支配性作用,故民族性格的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该民族特定的文化类型。我们今天研究和考察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对蒙古民族性格的影响和作用,就是以此为理论依据,并从中得到富有启发意义的参考。

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内容非常丰富,既包括物质文化,又包括制度文化,还包括精神文化。笼统地考察其与蒙古民族性格的关系,显然非笔者个人学识所能及,本文所论仅限于狭义的文化即精神文化对蒙古民族性格的影响这一主线展开。当然,文化的物质、制度和精神各个层面又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蒙古族传统文化是特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背景的产物,它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社会各个历史时期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我们在研究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对蒙古民族性格的影响和作用时,又不能仅仅局限于精神文化的范围,从思想到思想完全脱离社会的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而必须将各个历史时期特定的政治、经济等各种具体条件联系起来进行考察,才可能深入地认识二者的内在联系。

(一)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影响和作用于蒙古民族性格的内在机制

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通过独特的方式向蒙古民族施加系统影响,这些方式能够较为有效地激发人们的道德情感,唤起人们的道德需要,增强人们的道德信念,加速人们对其核心价值的认同和内化。这是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影响和作用于蒙古民族性格的内在机制。具体方式有如下几种:一是以事为诫。“以事为诫”即通过史事、寓言故事等具体事例来阐发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以达到劝诫世人的目的。在阿阑豁阿“五箭训子”的传说中,我们看到这位母亲用生动形象的比喻教育儿子们,一定要精诚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能在乱世中站稳脚跟,发展壮大起来,否则就会被击垮、消灭。这种由事到理、以事论理、以事为诫的方法,直接影响教育了广大的草原蒙古人,在当时那种部落纷争、动荡不安的社会中是十分实用而有益的。二是以言为训。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草原蒙古族还以大量的格言、谚语来教育子孙保持和发扬诸如诚实守信等内容的道德传统:“获得别人信任靠忠诚,改正自己错误凭真诚”;“人好在于诚实,马好在于善使”;“碰大雪也别违诺言,遇大雨也别误时间”……从文献资料的内容来看,如《成吉思汗箴言》或《智慧的钥匙》等反映出来的也都是一种切合实际的道德原则和处事法则,并没有空洞的说教和虚无飘渺的想法。这些闪光的至理名言在草原上广为流传,成为草原文化优秀道德传统的有力说明。三是身教化民。“身教化民”是指统治者以身作则,以自己的良好行为为人们树立标杆典范,通过身教来体现和传达道德要求,从而将道德理想和价值标准具体化。通过崇高的道德行为和道德形象,使受教育者获得道德启示,激发起道德情感,心悦诚服地、潜移默化地将教育者所倡导的道德要求纳入自己的品质结构之中。俗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身教重于言教。中国历史上文景之治和贞观之治等史实都证明,统治者本身的道德状况对民众的行为和社会风俗有着重要的引导作用。成吉思汗乃至忽必烈等元朝开创者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这一点,也由此说明了统治者自身进行道德修养和践履道德规范的重要性,而这的确有助于人们对其道德要求的接受和认同。四是效法自然。“效法自然”即从大自然的事物或自然规律中体悟为人处事之道,并仿而效之。草原蒙古族顺从“长生天”意愿,尊称草原为“大命”,认为人和动物都是“小命”,严禁破坏草原和水源。他们利用牛粪做燃料,采用游牧和轮牧的方式进行生产,禁捕幼小的鸟兽鱼虫和怀孕母兽,禁止在森林的旺盛成长期毁林开荒、挖石取土,即使再珍贵的药材也不得挖光,否则将被定为无道德的叛逆者,而植树造林、治理荒滩等行为则被尊为善举。这就能够更为有效地激发起受教育者的注意和需要,从而有助于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道德教化的实施,促使本民族成员对于传统文化基本精神的认同和接受。长期以来,正是草原蒙古族的这些朴素观念,有力地保护了当地的原始森林和草原,使牧草资源得以恢复再生和不断利用,最终维持了大型畜牧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天地人合一”是草原蒙古族评判人与自然关系好坏的尺度,通过人的活动影响自然,以达到人与自然间的转换,这就涉及到美学范畴中人如何入化自然的问题了。可以说,草原蒙古族对待自然和对待世界的审美而非纯功利的态度,给日益物质化、功利化的当今世界带来了一阵清新之风。

(二)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影响和作用于蒙古民族性格的主要途径

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虽然有其深厚的社会基础,但作为一种价值理念,不会自然而然地化入蒙古民族性格的结构之中,它需要借助于各种有形或无形的途径对蒙古民族性格施加影响和作用。

一是封建统治者的大力倡导。民族成员的价值观念、行为原则、生活信条的形成依赖于民族成员的相互感染、相互模仿以及相互强化。在这一过程中,社会的权威机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蒙古族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有利于稳定封建统治秩序,协调社会各阶级、各阶层和政治集团的利益,故一些明智的蒙古族统治者大力倡导其基本精神,主要方式有二:其一是亲自钻研,力求把握思想精髓,以之治国安邦;其二是通过行政手段,颁布法典,要求广大臣民学习。忽必烈提出了“应天者惟以至诚,拯民者莫如实惠”的理论,前者是对蒙古族传统的“长生天”观念的一种继承,后者则既是他的哲学思想,又是他的施政方针,从中可以看出儒家提倡的“仁政”思想痕迹,也体现了蒙古族传统的务实精神,这样“实惠”的“仁政”确实能起到“拯民”的作用。

二是家庭内部的言传身教。美国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在她的《文化模式》一书中指出:“个人生活史的主轴是对社会所遗留下来的传统模式和准则的顺应。每一个人,从他诞生的那一刻起,他所面对的那些风俗便塑造了他的经验和行为。到了孩子能说话的时候,他已成了他所从属的那种文化的小小造物了。待等孩子长大成人,能参与各种活动时,该社会的习惯成了他的习惯,该社会的信仰就成了他的信仰,该社会的禁忌就成了他的禁忌。”在中国封建社会,家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广大民众受教育的机会少,与外界接触少,人们长期生活在父母身旁和血缘家庭中,故对于古代中国人来说,本尼迪克特所说的人格社会化过程基本上是在家庭内完成的,家庭教育在中国人的人格形成过程中起着特殊的重要作用,长辈对于晚辈的言传身教往往会成为一种文化定势而影响孩子的一生。草原蒙古族也不例外,他们根据社会所要求的道德规范、价值标准、风俗习惯来判断子女的行为,将开拓进取、英雄乐观、自由开放、崇信重义、务实实用等等已被自己内化了的道德经验、道德信念灌输给子女,并以自己生存发展或挫折失败等经验教训强化着教育效果,促使下一代接受这些理解或尚不理解的行为准则。

三是宗教的传播广布。宗教是古代草原文化的核心要素之一,蒙古族继承和发扬草原先民信奉的萨满教的宗教传统,萨满教是蒙古族古代思想的宝库,到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落之前已经成为一种成熟的宗教,对于蒙古草原文化特征的形成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草原传统文化的生态特征和艺术特征,正是在这些宗教化的观念和实践的结合点上产生和日趋完善的。从阿勒坦汗时期开始,黄教流派(俗称喇嘛教)在蒙古地区逐渐取得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长达300多年,萨满教受到排挤和清理,失去了正统宗教地位,下降为一种民间的习俗文化。但值得一提的是,蒙古地区的佛教有意保持了极大的包容性,吸收了包括萨满教在内的很多习俗文化,并且主动配合政治统治,继续保持了汗权高于教权的蒙古社会传统。“长生天”观念,以及由此引出的“天父地母”、“天无二日,地无二主”之类的哲学思想,是成吉思汗、阿勒坦汗等蒙古族政治家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他们创建蒙古帝国的思想基础。

四是文艺作品的熏染。蒙古族古典文学特别是民间文学深深植根于草原传统文化的丰沃土壤中,有着悠久的历史、丰富的内容、独特的风格和鲜明的个性,是草原传统文化形象而具体的表现,无论是神话传说、民间故事,还是英雄史诗等,处处传递出激荡浪漫的风格,我们在其中一般很难看到人与自然的对立情绪,反倒不时地体会到人对自然的祈盼和敬畏之意,而这正是草原传统文化的基本性格。16世纪以后随着文人阶层的逐步形成,文人文学开始与民间文学并列,往往采用将文学与历史融为一体的创作形式,无论是从作品的内容,还是从作品的价值来看,对历史的“真实”记录都大于文学的自由发挥。由此我们认为,以浪漫主义为主要创作手法的民间文学的史诗化,以现实主义为主要创作手法的文人文学的历史化,是蒙古族文学的最基本特征。文学形式较之理念说教更能动人心弦,在情感共鸣的过程中,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潜移默化地溶入人们的心理性格中。

五是知名人物的注解阐释。喇嘛教哲学对蒙古族传统哲学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它最终导致了蒙古族传统哲学体系的形成,虽然这一体系还没有完全挣脱宗教神学的外壳,但佛教化的哲学思想的确立毕竟成为蒙古族传统思想史乃至整个传统文化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一些知名人物的注解阐释,让人们树立起有关宇宙问题的哲学观念。比如固什・却尔济在《本义必用经》中认为物质世界是由肉眼看不见的微粒――原子组成的,宇宙的最初元素为土、水、火、气等等。再如,萨囊彻辰在其《蒙古源流》中从物质世界和生灵世界是有机统一的这一点出发,对宇宙的形成做了概括描述,并认为宇宙形成的基础是三种主要物质――气、水、土,而虚空则是世界形成的场所。由于十方之气剧烈运动,虚空中形成坚不可摧的气坛。而后由于气动发热,生成大方,大方生大雨,形成大海,谓之水坛。最后水面生灰尘,如奶上油脂,灰尘微粒集聚,形成土坛,是为“金宇”。在喇嘛教思想启迪下,蒙古族已开始思考了哲学的一些基本问题,虽然用当今的科学哲学来衡量,有它不完全正确的一面,但它毕竟标志着蒙古民族哲学理论体系的初步形成,同时也赋予草原文化深邃的哲学内涵。

(三)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与蒙古民族性格的互动关系

我们知道,所谓“互动”,乃是指事物之间、人际之间通过各种方式接近、接触发生信息传播、交流而产生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的过程。通过对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影响和作用于蒙古民族性格的内在机制和主要途径的考察,我们不难发现,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与蒙古民族性格原本就是一个双向互动的动态发展系统。这种互动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是蒙古民族性格的理性反映。蒙古族传统文化有着极为深远的历史渊源,草原蒙古先民的实践活动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民族性格,是蒙古族传统文化的直接源泉。作为理论形态的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是对于蒙古民族成员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所形成的思想倾向、生活准则、价值观念、历史经验的理论总结和概括,自然成为本民族成员实践活动及其民族性格的理性反映。

第二,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陶冶着蒙古民族性格。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是在对于草原先民历史经验和民众的观念行为进行理论概括和升华的基础上形成的,以其超凡的智慧吸引着本民族成员,指导和影响着他们的思想行为、认知水平和处世能力,进而在全民族的心灵中凝结积淀,融入蒙古民族的心理性格之中,对于民族性格起着重要的陶冶作用。人们常用“歌唱的民族”、“舞蹈的民族”、“在节日中生活的民族”来描述草原蒙古族和其他的少数民族,这就说明他们一直保持与自然的和谐,相当符合生态的要求,在精神层面上也是相当富有的,是并不缺乏生态美的。尽管就物质层面而言,由于历史和事实上的不平等,他们的生态美是有所欠缺的,至少目前是这样。但是,我们人类的存在,不仅仅是物质的需要,而且还有精神的需要、文化的需要;人的生命存在状态,也不仅是体现在生理性、物质性的生命力上,而且还体现在精神力量上面,在某种程度上说,人的精神生命比起物质生命更为重要,人的精神生命的存在状态更应该引起关注。

第三,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熔铸着蒙古民族人格。蒙古族传统文化以其特有的价值受到人们的认可和喜好,当人们对其基本精神进行认同并将其内化之后,又会在实践活动中对已有的观念、经验和认识进行总结、完善、升华,进一步丰富、传播和发展着蒙古族传统文化,为其提供着动力和新鲜血液;同时,豪迈刚健、自强不息、自由开放、务实守诚等等方面的气质和品格,又通过多种渠道熔铸着蒙古民族相应的人格。事实上,我国主流意识形态所提出的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理念,就其实质来讲都是与蒙古族传统文化的自由精神相一致的;而对于当今大力推行的素质教育和个性发展,乃至培养创新型人才,造就健全的人格,蒙古族的自由精神同样给予我们诸多启示。

研究蒙古族传统文化基本精神与蒙古民族性格互动关系的现实意义。笔者认为,通过考察蒙古族传统文化基本精神与蒙古民族性格的互动关系,进而分析研究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对蒙古民族性格的影响和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简单地说,有利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弘扬开拓进取的民族精神。在当前国内国际新形势下,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提升信心、振奋精神,而以开拓进取为主要内容的蒙古族传统文化及其基本精神,无疑为我们提供了直接的动力源泉。二是有利于培养健康积极的民族心理。蒙古族自由乐观的民族性格,美学意义上的生命追求,特别是把自己的社会理想与追求富饶、美丽而宜人的生态环境紧密结合的美好理想,对于我们进一步增强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培养健康积极的民族心理,营造和谐普惠的小康社会,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三是有利于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俄罗斯著名学者古米列夫指出:“游牧民族在他们自身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创造了独具特色的社会文化类型。对此,人们不应认为是粗俗、落后和停滞不前的”。学习掌握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及其对蒙古民族性格的影响和作用,将从根本上改变人们长期以来对于游牧文明特别是对蒙古族传统文化的误解与曲解,帮助人们有意识地系统了解蒙古族等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尊重少数民族的权利和风俗习惯,正视民族平等和民族心理素质的特殊性,进而关心、关注和支持民族工作,积极投身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此外,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崇信重义精神对于现代经济学理念的现实意义等都是不可低估的。

三、蒙古族文化对政府管理牧区的价值

(一)有利于政府在蒙古族文化土壤基础上制定相关制度。美国社会学家库利在给文化定义时,使用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他用一条河流和沿着这条河流的一条公路来比作人的生命。河流是自然的、生物的、先天的,公路是文化的、社会的、教育的、后天的。作为文化的公路是一种发展,在早期的生物生命中不存在,后来沿着河流模糊起来、充实起来、精致起来、发达起来。而这个后天由人创造的公路就是文化。库利运用了形象的比喻,使人们对于文化的理解变得非常容易。英国著名的人类学家泰勒还从理论上加以阐述:“从广泛的民族学的意义上说,文化或者文明就是由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获得的,包括知识、信念、艺术、道德法则、法律、风俗以及其他能力和习惯的复杂整体。”无论是库利的比喻,还是泰勒的解释,都表示他们认为文化是一种社会交流及社会传递,通过特定的途径,被社会成员共同获得。这种获得共同文化的特定途径,其实就是文化得以交流和传递的制度文化。文化的存在只有被认同和学习时才是有意义的,而被认同和学习的实现,必须依靠一套相关的制度规则。在此,制度文化就将文化与制度统一起来了。当制度体现为规则时,它必然反映了文化的价值,文化的精神,文化的理念。而当文化体现为规则时,它必然采取或风俗、或习惯、或制度的形式。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没有文化价值的制度是不存在的,没有制度形式的文化也是不存在的。

有些制度规范是植根在一定文化土壤基础之上的,如果这些制度规范离开了其相应的文化土壤,就很难有效了。因此,我们在用制度引进扩大制度选择集合时一定要考虑相应的制约因素。正因为此,同志在著名的《论十大关系》中提出,要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好好研究以适合这些地区的实际。

(二)有利于政府在决策上进一步考虑保护蒙古族文化。关于蒙古族的传统文化是许多人所熟知的游牧文化,草原生态环境则是这种文化产生并延续的基础之一。游牧文化是蒙古族及其先民针对草原的实践才得以产生的,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说,游牧文化是蒙古族适应草原生态环境的产物,这也恰恰证明了文化生态学的基本理论。适应是一种文化形态或文化特质在某种生态环境中得以存在、延续的前提,失去这个前提,那么这种文化也就到了消亡的边缘。从这个层次上说,“适者生存”对于文化也同样有道理。在草原生态的环境背景下,蒙古族的游牧文化不仅符合草原生态的自然规律,而且还保证了民族自身的繁衍和发展。这一点从蒙古族传统文化上都十分强烈地体现着,其突出的表现即对草原生态环境有着一种深沉的关怀。政府在懂得蒙古族文化的重要性后,在决策上才能考虑对这种文化的保护。比如牧区生态移民,不仅是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的必然要求,而且关系到生物的多样性与文化的多样性问题。因为,生态环境恶化必然会导致文化的消失,尤其是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会消失。生态移民既是经济行为,又包含文化意义,政府在实施生态移民政策时,应从生态环境、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移民通婚等方面进行规划。同时,要动态地把握民族文化多样性的现象。在生态移民过程中,要注意“人”对环境的影响,适应与抉择的关系,要把游牧民族中的“草原学”看成是文化人类学、文化生态学来加以研究,不能只停留在经济学的层面上。对生态移民应从移民的经济、社会、文化和心理等各个方面来理解,要充分认识移民成本应包括经济成本、文化成本、环境成本和心理成本等。

(三)有利于政府在政策上对传承发展蒙古族文化给予扶持。蒙古族的优良传统管理思想,对现代政府管理也有着重要的意义。蒙古族有着诚信为本的优良道德风尚和善良、真诚、豪爽的性格特征。蒙古族的信条是守信用,严忌欺骗他人。例如,历史上的扎木合是个非常不守信用的人,因此,他遭到各部落的敌意,最后受到冷落,并被其它部落歼灭。如果能把这种守信用的传统用到商业企业管理中,将会收到良好的效益。在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中国商人要树立起自己的形象,首先应从守信用做起。成吉思汗是蒙古族的骄傲,是一位伟大的管理家、军事家。他的管理思想不只是他个人的思想,应该是当时蒙古族文化的结晶。历史创造英雄,没有当时蒙古族鼎盛的文化环境,就不可能造就出成吉思汗和成吉思汗的管理思想。成吉思汗能够把散落的蒙古部落统一起来并建立起强大的国家,离不开他的用人思想和军事思想。成吉思汗非常重视人才,高度信任他的部下,给他们以更大的发挥空间。成吉思汗对部下的能力了如指掌,知人善任,即使是当他们遇到困难战败或犯错误的时候,更多的是鼓励他们重新站起来,从而激起部下的归属感、责任感和积极性。现代管理者应学习他的用人思想,应树立“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用人理念,给员工们更多的信任和支持。

参考文献:

[1] 青海民族学院学报[J].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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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30-0236-02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过去,构成的就是这个民族、国家的传统,传统文化。了解自己的历史和文化,以史为鉴,是必要的。也因此,《中国传统文化》课的教学目标,被界定为“向大学生们展示中华民族在五千年文明史上创造出的灿烂的古代文化成就”,以期增进“一个民族的社会成员、尤其是年轻成员对本民族的向心力”,使他们具有“深刻的爱国情怀”(陈廷湘《中国文化》前言),照理说,这是非常正确的。不过,如果从学生角度来看,这就意味着学习传统文化,只是为了回到历史,回到过去,而不是立足于自身的需要,立足于当代的需要。因此,这门课的价值和意义离自己太远,空泛不实际,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也就不高。这是学生的错吗?其实,学生也是懂得“鉴古以知今”的,学了知识,对自己总有用,他们这样想并不是过于功利。然而表述迂回,目标不具体不明确,到底还是会打击学习自觉性的。

最关键的是,把传统文化课的学习定位为了解过去,很容易让教师把课堂讲授变成单纯的罗列、介绍。既然中国的历史那么悠久,文化有那么丰富多样、灿烂辉煌,那就像开店铺那样一一陈列展示,加以说明;于是驳杂涣漫,不分轻重,结果是事半功倍,费力不讨好。学生呢?虽然也惊叹于传统文化的丰饶精深,但也就止于惊叹而已。他们会觉得,那都是过去,而我们现在却似乎在走下坡路,走到了死胡同,什么都不如人。炫耀过去有什么用?

那么当我们把传统文化的学习目的直接指明为“了解我们自己,认识我们当代的社会”的话,情况会好得多。我们知道,“人逃不出历史的掌心”,人是历史的产物。要理解“我们是谁?我们为什么这样?”之类的问题,就必须回溯历史,到传统中寻找答案。如此一来,庞大驳杂的传统文化,该讲哪些,可以不讲哪些,就比较明确了。这是就教师而言。就学生而言,由于本就生活于这个文化中,本就是中国人,对我们自己,对社会,到底也还是有所了解有所认知的。追究自己何以是这个样子,对于他们来说,就很有意思,很有必要。这样,学习的积极性自然会高涨。

是的,如克罗齐所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了解历史,学习传统文化,必须立足于当代,立足于我们自身。《中国传统文化》课的教学指导思想,必须首先确立于这一点上。

高校教师,既是教育者也是研究者。对于中国文化的本质,我们更应该有自己的独到见解。事实上,文化虽然包括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或加上制度层面),但动物未有文化而人独有之,说明文化其实是根源于人的精神需要。任何文化产品都是负载着人的精神理念的,在根本上,文化是人的精神产品。由于作为人的精神所在,人的意识领域包括的内容,按一般的划分,就是知、情、意三部分(也有论者把“意”归并到另二者中,于是人的意识就只是“知”和“情”两大块),那么,这样来划分,一种文化,要么是偏于认知,要么是偏于情感,或者是两者交杂。如果我们认为,西方文化属于理性主义文化,则中国文化则属于情感主义文化,是以情感为本位的。情感本位,是中国文化的本质和内核,是贯串中国文化的方方面面的纽带,因此也是我们讲授传统文化这门课的逻辑主线。

把中国文化的本质界定为情感本位,对不对呢?我们知道,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文化为主体。儒家创始人孔子,“述而不作”,努力要恢复三代的礼制(老庄的道家说返璞归真,回归自然,也是指向三代。当三代这种理想社会消失时,儒家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努力去恢复;道家则失望而消极对待现实。儒道其实有相同的社会理想,只是话语方式不一样而已)。而三代其实就是以血缘为基础,以家庭为单位构建的部落社会。在这样的部族社会中,人因为有血缘关系,有自然的人际伦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情感关系,所以也就相亲相谐,民风古朴,社会安宁。“儒学”也称“仁学”。所谓“仁”,按许慎《说文解字》的解释,就是“二人”。孔子又说,“仁者爱人”。这就是说,孔子所肯定的社会,以及社会中理想的人际的关系,就是人与人都相亲相近,就是要通过用情感来维系人际间,建立起和谐幸福的世界。而当儒家思想一当建立,特别是成为统治意识形态,而且也使统治行之有效之后,以情感为内核的文化,于是也就牢固下来,并不断延续下去。问题只是,这种内核,越来越隐蔽(人口扩大、社会发展使得人与人的关系变得更多样更复杂了),以至人们都注意不到了。但文化的情感本位主义,即使在今天也依然体现着――通常我们说中国人喜欢讲关系,讲人情,甚至是江湖义气,这不就是极好的注释吗?

以情感为本位,在中国的传统礼俗,中国传统文学、音乐和绘画艺术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在中国古典哲学美学中也是如此(宋明理学作为中国传统哲学的高峰,由于其鼓吹“存天理灭人欲”,主张以理抑情,很容易让人误认为它不属于情感本位而是理性主义的。但其实只要明白宋明理学诸人其实都是承孔子之衣钵,是在解释和阐发儒家仁学,这种误读就可消除),甚至在传统的教育制度、官宦制度上也沁润良深。因此,把情感本位界定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本质,将之作为《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的讲授的逻辑线索,是可以成立的。对于学生而言,通过学习了解中国文化的方方面面,最后能够认识到自己文化的这一本质特征,就是一个很大的收获。因为达到了这一点,也就实现了前面我们说的“了解自己,认识我们的当下处境”这个目标。

必须要让学生明白,了解和学习传统,不是为了回到过去,按旧的方式来生活。社会现实是向前发展的,一切都不可能停滞,更不可能回头;文化也是动态的,永远处于运动变化之中。学习《中国传统文化》课,不仅是要在认识和了解我们传统的基础上,达到对我们自己,对我们这个社会的认识理解,更要在此基础上,不断进行更新和发展文化,构建起适合于我们当代世界和未来发展需要的新文化。简单地说,中国传统文化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新文化的建设。

既然每一个“现在”都是“过去”的延伸,既然我们都是历史的产物,那么,这就意味着传统不仅塑造了我们,而且这传统有适合于我们生存的东西。而同时,文化作为一定时代和环境的生活样式,当环境和时代变化时,它的适应性就会有问题。对传统的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或“批判地继承”,说的无非就是保留对我们依然有价值的方面,舍弃其中不再适用的观念、取向或行为方式。问题在于,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哪些是它的精华,哪些又属于糟粕?我们要继承哪些东西,又抛弃哪些东西呢?这就有需要辩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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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中华武术是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剥离与凸显出来的民族体育文化形式,根植于中国特有的历史传统和文化土壤。它除了具备文化特点之外,自己拥有独特的内涵和民族文化特征。一方面,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出中华民族的社会、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另一方面,作为一种体育运动形式,有着巨大的健身价值。因此从中国传统文化内涵中研究、分析、提升中华武术的本质特征, 体现完整的精神实质 ,正确把握武术运动的发展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武术运动的特点

部分体育项目只注重人体机能的锻炼,强调通过锻炼把人体机能提高到“更高、更快、更强”的水平。而武术在注重锻炼人体机能的同时,还强调对人的思想精神方面的修养。如果把人的各种锻炼作一个简单的分类,可划分为“内练”和“外练”两种。外练,即是对人的机体功能的锻炼和提高;内练,是指对人的学识、品德、思想、意识方面的锻炼和提高。这即是对传统武术的一个较为完整的认识。

三、武术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联系

武术萌生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其发展与演变过程带着显著的传统文化烙印。中国传统文化以儒、道、佛为哲学基础,这些哲学思想蕴含在武术搏击理论及实践运用中,同时也形成了历代武术家个性气质的思想基础,像道家的柔静,修身养性,凝神静气,提倡以人与自然为核心,以无为、虚静、自然为主旨,注重人与天的和谐。佛家讲究调心、调身、调息,主张明心见性,重在“顿悟”。儒家倡导以人与社会为核心,以礼制心,注重内心的修养与社会实践等。

(一)武术文化的历史性、地域性

武文化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客观上存在由萌芽、成长、壮大的历史过程,其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是其主要来源,例如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的“老庄”学说,华佗五禽戏及河图洛书等古代文化是构成武文化的主要基石。武文化从上述文化土壤中萌芽产生,并在武术活动实践中不断总结升华为专业性武术理论,随着武术运动的不断普及而不断发展起来。

由于各地生活方式,社会环境差异,再加上传统武术门派观念的影响,使得武文化有了明显的地域性特点。如:维吾尔族古老的高空走绳就是轻功的一种形式;再如蒙古族的摔跤,哈萨克人的骑马叨羊等,无不充满了浓郁的地方民族特色,这些地域差别导致了武文化鲜明的地域特点。

(二)武术的文化内涵充满了朴素的中国古代哲学思想

武术理论受中国哲学影响较多。由于东方哲学和宗教传统总是倾向于把精神和身体看作一个整体,因而东方发展出大量的从身体方面来解决意识的技术是不足为奇的。《易经》 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源头。武术文化也大量渗透《易经》的思想。《易经》指出世界上万事万物神奇莫测的变化均为阴阳对应所使然。由阴阳对应观念,衍生出了一系列对应概念:动静、刚柔、虚实、开合、内外、进退、攻守等等,此一系列描述事物变化的原理,被极其广泛地运用于各个拳种、门派的武术理论之中。它们所代表的诸多对应的不同组合,及其对立与转化的种种变化,构成了中国武术的极为丰富、色彩各异的多种技击原理和方法。

(三)武术的养生功能与道家的养生理论

“练精化气,练气化神,练神还虚,练虚合道”,是典型的道家气功修炼路线。注重“气”的练养,使既能强身,又能御敌,便成为后世武术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向,其最高成就便是举世闻名的太极拳的问世和推广。作为民族传统体育的武功,不仅表现在技击威力上,而且表现在强身延寿的特点上。只有内外兼修的武功才是练武的正路。只有这样,才能使练武者受到受益终身的效果。

四、结语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各民族文化的相互交融渗透,特别是希望武术进入奥运会的今天,挖掘武术文化的内涵更具有现实意义。总之,没有传统文化就没有传统武学,就没有中华武术。正是由于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才造就了中华武术的玄奥神奇,才称之为瑰宝。才有中华武史的灿烂,武侠的传奇。进一步认识传统文化对武术的影响,继承传统文化是发展中华武术的基础和前提,发展中华武术是弘扬传统文化的方法和手段,从而确保武术的文化内涵、本质特征和民族特色。武术在传统文化的支持下,必将得到长足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马文国,邱丕相.文化的自信:传统武术的希望[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6(6).

[2] 温力.中国武术概论[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5.

[3] 杨建营.武术文化特色研究[J].体育与科学.2005(9).

[4] 周伟良.中国武术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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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中国广告学界与业界普遍存在着一种趋向,即对“中国元素”的重视与认同。本文从广告本质功能观的演进规律、社会对传统文化的重新认识以及对提高广告传播效果的需要三个层面展开论述,认为这一趋势的出现并非无因之果,而是有着深刻的理论积淀与时代背景。

一、广告本质功能观演进规律的历时观照

学界关于广告功能观演进历程的考量,大都以美国的广告发展为基准。自1704年美国第一条付费广告出现,至19世纪末期,广告始终被视作单纯的信息告知工具,即告知功能观时期。20世纪初至20世纪60年代,是以产品为中心的劝服功能观时期,广播电视媒介使信息传递更为便利,创作者开始关注广告的劝服购买功能。20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90年代,广告传播的着力点与诉求内容均发生了巨大变化,强调传达产品的附加值,被称作广告的诱导功能观时期。20世纪90年代以后,“整合营销传播”理论强调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出发点,全面展开生产与营销活动,广告作为营销中的重要环节,开始了沟通功能观时期。

当今占据主流的广告本质功能观,处于由诱导功能观向沟通功能观过渡的初级阶段,其具体的外在表现仍是广告的诱导功能,却又是对传统诱导功能观的颠覆与升华,是对沟通功能观的整合与借鉴。“中国元素”在广告中的运用,正是这一处于特殊阶段的功能观于实践层面的最佳选择之一。在新的诱导功能观的观照下,广告的表现方式注重各种中国元素的融入,以此响应与提升消费者的审美感受;在创意层面,以消费者的切实体验为出发点,引发消费者内心的情感共鸣与认同。各种中国元素的使用,传达的是符合中国消费者内心深处的感受、气质、意韵及文化,画面营造赏心悦目,意境表达深沉悠远,氛围渲染激荡感人。

二、社会对传统文化认同与重视的现时契合

当代的中国文化构成大约可以分为三个部分:自近代开始渗入中国的西方文化、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的政治文化、延绵至今仍具有重要影响的传统文化。西方文化的侵袭在改革开放后愈演愈烈,其负面影响早已被推至风口浪尖;政治文化强行从意识形态上割裂当代与传统文化的脐带,造成中国文化的断裂;传统文化精华部分以顽强的生命力与存在价值流传数千年,孕育与巩固着中华民族的人格构成、道德标准与人际交往的规范,是我们应予以继承与发扬的模板参照。同时,在物质文明高速发展、精神文明相对匮乏的时代,更凸现了传统文化精华部分的重要借鉴意义。当今社会倡导的价值观与道德规范,早已深深打上了传统文化精华的烙印,各层面对传统文化的认同与运用,更加促进了人们对传统文化批判性继承的广度与深度。

广告是一种信息传播活动,也是传统文化表现与发挥作用的载体。从表层来看,广告以商品信息的传递提供着消费指南,启发着消费者的购买选择;从深层考虑,广告作为一种文化传播行为,以其提供的文化角度的认知方式和认知内容影响并塑造着社会的整体知觉。运用广告这一载体,在为产品宣传服务的同时,传递传统文化精华部分的积极价值,使受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伦理道德,应成为当代广告人广告创作中的重要选择。

三、提高广告传播效果的创作需要

广告效果具有三个层次的内容,即广告的认知效果、态度效果和行为效果。法国的广告人 Robert 曾经说:“我们用来呼吸的有氧气、氮气,还有广告。我们畅游在广告的海洋中。”我们的生活就是被广告所包围。然而,国外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一个家庭平均每天通过各种媒体,能够接触到1100余则广告,而使他们真正记住的只有3~4则。因而,引起消费者注意,使消费者“真正记住”,理应成为广告创作首先考虑的问题。广告首先应做的,是实现其认知层次和态度层次的效果,即广告要引起消费者的注意,激发消费者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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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J5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08-0072-01

一、中国传统元素的思考

作为中国传统符号,应该是积极向上的正面形象,应该是能够体现中华精神的元素,同时还应该是反映中国文化本质的符号。

第一,在思想上,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就得先深入学习中国传统思想,中国人的儒家文化思想根深蒂固,“和谐、中庸、忠孝礼义”这些都是中国人一直崇尚的哲学思想,传达了中国人对真善美的追求,体现人本向善的精神本质。

第二,在形式上,汉字、斗拱、宫灯、图腾、皮影、白鹤、四圣兽、祥云、阴阳等,还有天圆地方的造型,呈中轴线对称分布的布局,都是一些能反映中国传统文化的符号。

第三,在色彩上,每一个民族都有属于自己独特的色彩情感,人们对于颜色的理解通常是跟民族的和神话故事联系在一起的,比如中国红就是趋利辟邪欢乐喜庆的象征,而中国的绿色也有独特的意蕴。因此,颜色是有符号特性的。

第四,在装饰样式上,中国传统纹样的装饰不仅仅只是表现审美更多地是体现在特定的时期内文化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应用和借鉴装饰的时候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所以说,中国元素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符号,而是一些具有中国深远文化意义的符号。

二、产品设计中的传统符号

第一,产品设计要求将美观与实用功能完美的结合起来,运用现代的设计手法将传统的文化符号合理的变形和融合就可以有效实现设计文化的延续性,同时又不失现代感。

第二,一个产品如果能够取得成功,那么一定就是生动传神的设计,一定是能够体现一定的文化内涵的设计,也一定是能引起人们某种情感的共鸣而这种内涵通常就是一种文化的东西,一种能唤醒人内心深处记忆的东西,也是一种象征传统意义的符号。

第三,中国传统符号讲究图形的虚实关系和审美装饰性,而产品设计同样也讲究结构地均衡和统一,形式的连贯和呼应,产品的设计形式同样也可以从传统符号里面找到灵感。

第四,传统文化的符号通常是看起来简洁而实际意义丰富深远,运用传统符号将产品进行重新设计,以传统而又不失现代时尚的构成方法,创造出人文化时尚化的产品。

所以产品中的传统符号应该是一种现代与传统的整合,是意义与形式的统一,而不是部分设计情况和内容胡乱地把传统文化的形式硬塞在没有对应意义的产品身上去。

三、传统符号在产品设计中的应用

首先,中国文化里面有很多传统元素,但并不是每一种元素都可以应用产品的设计中来,所以在应用传统文化符号时不能只是停留在表面,而要结合不同的设计背景和意义,合理选择适当的元素。

其次,产品的形式与功能是相互统一的,有很多传统形式已经无法承载现代产品的功能,所以在进行产品设计时,应该打破传统形式的束缚,在不改变传统文化实质内容的前提,融合现代社会流行的时尚元素,创造出新的传统符号形式,这才是传统符号应用的本质所在。

最后,作为中国元素应该是中国所特有的,它是一种能够被识别和记忆的,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中国的设计。所以,在经济全球化文化交融的时代背景下,产品设计要想在国际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体现本土化的特点和创新,既要让世界都认识和接受中国文化,同时也要保留文化的精髓不断地用现代方法进行创新。

四、总结

随着中国2008年奥运的召开,对中国文化的继承、发扬和对中国元素的发掘已经提升到了不可忽视的地位。对于产品产品设计而言,远不止运用色彩和造型这么简单,还需要顺应时展趋势,结合我国受众心理,从过去对功能的满足进一步上升到对人的精神关怀,继承、重视和发扬中国文化,在设计中融入文化,增加产品的文化附加值,那么中国的产品设计也必将会辉煌于世界。作为设计师应该正确认识我们的传统文化、传统符号,我们应该在进行创作时,也应从我们自身的传统文化中吸取丰富的素材,创造出属于中国式的现代设计作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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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它的特征一般可以归为三条:第一、天人合一,顺天应物;第二、家族伦理本位;第三、贵和尚中。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文化的特点,一是全面开放,二是发展繁荣,三是继承传统优秀文化,四是充分借鉴国外一切先进的文化。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认真把握和全面综合运用以上特点,并理性理解文化的民族性与世界性,文化的科学性、间断性与连续性以及规律性等诸特点来进行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具体而言,正如马克思曾论述人类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及心态文化的产生,发展与自然地理之间的关系,根据这一原理我们可以对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特点有以下认识。

中国传统文化主要可以归纳为三种:宗法文化、农业文化、血缘文化。这三种文化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并且随着历史的演变它们之间相互渗透作用越来越紧密;我国自古以来直至今日还是一个农业大国,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以农业为主的经济形态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文化制度。

以四书五经为代表的儒家文化几千年来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因此我们认为中国文化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儒家文化――强调天人合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使人的内在修养和外在的经世治国达到完美的统一。儒家文化的精髓就是平和中正,思无邪。

其次,诸如农耕文化、家族文化、还有一些地域文化之间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在历史的漫长演变中逐渐地形成我们中国传统文化丰富多彩的内涵。

也有人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简单地说,就是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的“儒、道、佛”三家社会教育理论。他们不是宗教,而是社会教育,是“道”。其理论著作分别汇集在《十三经》、《道藏》和《大藏经》里。虽然宗教这个词是100多年前才从西方国家传入中国的。

传统文化的根本点是教育人要“孝”,从“孝”发展成“五伦十义”、“五常八德”,从而成为儒家所说的“君子、贤人、圣人”,再进一步成为道家的“仙人”,再进一步成为佛家所说的“罗汉、菩萨、佛”。 传统文化认为,生命的意义在于追求幸福、快乐、美满。最根本的是幸福,有幸福,自然就快乐,幸福和快乐越多就越美满。那么到达什么程度就算美满了呢?我们的祖先早在几千年前就作出了总结:五福临门就算美满。五福是指:富贵、长寿、康宁、好德、善终。

但是,从一般的价值导向看,我国传统文化体现了一种单向度和等级的特征,是一种强势文化,实质是为强势服务。具体主要有如下一些特点: 一、有等级,无平等。无论是在家族层面,还是在社会和国家层面,我国传统文化都表现出强烈的等级性。家族的等级性立足于血缘。而社会和国家的等级性是家族等级性的进一步推演。等级性的实质是不同等级的人具有不同的资源配置权,尤其是具有不同的剩余分配权。一般而言,等级越高,其所具有的分配权就越大,其享受的待遇就越高。在这种情况下,所谓平等,只能是同一等级内部的平等,并没有全社会的平等。所以,有等级就必然无平等。因为平等应当是一个整体范畴,而不是一个局部范畴。 二、有强势,无弱势。我国传统文化本质是为强势服务的。这也是文化等级性的一个必然结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虽然都具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但相互间权利与义务是不对称的。对强者而言,是权利大于义务;对弱者而言,是义务大于权利。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但反过来是绝对不行的。有的学者认为我国传统文化具有人本的特点,其实这是一个不太准确的说法。民本与人本是本质完全不同的两个范畴。人本是一个具有整体性的范畴,而我国传统文化所体现的只是民本范畴。民本的目的为了强者,是最终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人本的最终目的是所有人。所以,民本只是一个局部范畴。当然,我国传统文化所具有的现实主义精神是非常明显的,但这种现实主义导致的是一种以人为中心,而非人本;因为这种以人为中心只是以少数人为中心,只是以强者为中心,而非以所有人为中心。 三、有传统,无创新。祖宗之法不可变,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顽固特点。由于缺乏创新,所以我国传统文化实质是一种静止的文化,或是一种循环的文化。虽然有局部的变革,但充其量只能算是枝叶的修剪或是对整体的一种修饰。其修饰的结果往往表现为对原有本质的进一步深化,而不是实质的变化。这里我国传统文化没有创新根本原因不在自身。任何文化本身都是极具创新力的。我国传统文化缺乏创新,根本原因是外在力量的压抑,尤其是强势利益集团的压抑。创新意味着改变,意味着对传统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所以,创新总会遭到原有利益集团的抵制和摧残。在几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不均衡的社会结构造成的格局是:强势太强,弱势太弱。所以,在中国封建社会,创新除非对强势有利,否则,创新的结局是可想而知的。 四、有人治,无法治。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本质是人治社会。人治社会反映在文化上,必然是一种人治文化。反过来,人治文化又促生和巩固了人治社会。德治是人治的必然要求。要实现人治的有效性,道德自律就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另外,统治者也是历来喜欢人治,而不喜欢法治的。因为人治为统治者提供了极大地掠夺空间,而法治则不能,因为法治对统治者也是一种约束。所以,专制制度与人治文化是相伴而生的。人治文化是专制制度的寄生物,专制制度是人治文化的进一步推演。 五、有礼节,无理性。中国文化在“礼”方面的表现是相当丰富的。中国人的一切社会活动,无不纳入“礼”的范畴。有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等。在中国古代,各朝都设有专门管理礼制的官职。在周代,礼制的管理属于宗伯,后世逐渐演变,就成了礼部。“礼”的实质是“利”。“礼”是形式和手段,“利”是内容和目的。在中国,“礼”体现的本质是不平等,是封建等级制度。所以,礼仪之邦不等同于理性之邦。从长远来看,理性是一个国家强盛的基础条件。一个国家要实现持久发展,不仅需要“礼”,更需要“理”。所以,必须认识到,人的潜能和创造力的发挥,人性自由、幸福与价值的实现早已成为现代社会每一个人的最高价值理想,它是一切现代职业或其它社会空间所能带给人的价值,也是一切世俗的社会努力所必须追求的目标。因此,我们认为未来中国文化的最高理想之一就是每一个人潜能和创造力的发挥,个性与尊严的确保,以及人性自由、幸福与价值的实现。所以说,这些现代性的观念就是文化馆日常工作中的行动指南。

无疑,文化馆由于自身业务特点,往往是通过艺术之路来践行文化精神。20世纪是全球按照欧美尤其是美国模式往前发展,所以先锋艺术、时尚艺术或者是流行艺术、波普艺术占了上风。但是哲学家萨特把这些艺术称为恶心的艺术,因为西方的美学变成了西方的丑学,他们反抗现实的结果变成了这个样子。那么21世纪我们的判断是文化将回归经典的世纪。每个民族都要回归自己的经典,如果没有赶上回归经典这班车,那将被甩出历史的围城。所以我们一定不要追新逐后,把一些丑陋的脏乱差的艺术看成是最时尚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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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个时代是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就如印度电影《三傻大闹宝莱坞》中所言, “从小我们就被灌输,生活是场赛跑,不跑快点就会惨遭蹂躏,哪怕是出生,我们都得和3亿个赛跑”。政治课本也不断教导我们,竞争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永恒动力。在这样的观念下,社会变得如丛林般凶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像对手一样紧张,一种时间上焦躁感充斥内心,人们不断奔跑、不断前进,生怕被甩出社会的主流,成为被淘汰的“残次品”。强烈的竞争意识固然创造了目下蒸蒸日上的经济状况,但也带来诸多负面影响,比如人的心理问题日渐增多,整个社会的诚信观念日渐淡薄,社会成员对集体、国家的责任感日益缺失,等等。面对如此纷乱的局面,传统文化以其博大精深、和谐自然的内容,向我们展现出一种超越现实、想象未来的可能性。

一、传统文化关注世界和人的本质,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体验生活的真谛

传统文化关注世界和人的本质、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体验生活的真谛。以王维的诗为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1]皎洁的月光柔柔地洒在松林间,斑斑驳驳,清澈的泉水在月光下潺潺流动,晶莹剔透。山林中清新幽静的景色像古典山水画般呈现在读者面前,诗人自身心境的平和、闲适以及对自然的喜爱、欣赏之情也借由文字传递出来,人与自然亲近无隔阂的状态跃然纸上。正如苏轼所言:“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耳。”[2]我们现在也有月亮,也有竹柏,暂且抛开环境污染之类不论,有几人能有古人那种“闲心”来体验自然、世界和生活?当然,关注自然和生命本质的审美眼光,需要人类体悟万物的天然禀赋,但它更加需要后天学习。古人在教导学生时,非常注重培养他们对世界的观察、感受能力。《礼记·大学》篇中,儒家的成才观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3]在用心观察世界、探求万物本源的基础上,我们才能获得知识,才能一步步向外拓展,达成更加宏大的目标。可见,学习传统文化,加强国学教育,让学生认识自然,感受世界和人生之美,不仅对他们个人成长和日后的生活经历有所裨益,对国家和社会总体发展也具有重大意义。

二、传统文化博大豁达,有助于人们排遣消极情绪,正确认识自我

其次,传统文化豁达、高拔,将一己的不如意化解到对世界、他者等更加开阔的目标中,有助于排遣消极情绪,是人们失意时的慰藉。以李白为例,他在仕途受挫、被赐金放还后,转而游历名山大川,道出许多千古佳句。其中,《梦游天姥吟留别》最为令人称道。“忽魂悸以魄动,恍惊起而长嗟。惟觉时之枕席,失向来之烟霞。世间行乐亦如此,古来万事东流水。别君去兮何时还?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4]一种惯看秋月春风的淡然和纵情山水的洒脱喷薄而出,一种不畏权势、持守内心道德的骨气彰显无遗。苏轼也如此,“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5]被贬官到荒地,经历过风风雨雨内心难免苍凉,但苏子仍然能以阔达的胸怀克服一时的挫折,即使在晚境颓唐时,他也不似普通人那样感叹人生苦短,而是大气磅礴地道出:“鬓微霜,又何妨?”[6]再如,杜甫自身穷困潦倒,“布衾多年冷似铁,娇儿恶卧踏里裂。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7]却还能心系他人,道出“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8]的博爱之情。前代如此多才华横溢的人命途多舛,其艰辛远远超过现在大多数人所经历的“逆境”。他们仍能保持一颗积极乐观的心,用正能量迎接每一天。学习传统文化,加强国学教育,可以让当代学生多接触这些心胸豁达的古人,感受他们的心态、眼界,有助于学生建立更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试想,如果可以怀有寄情山水、气通天地的心胸,将一时的挫折放在更加广阔的时空里,那么所有偏狭都将得到化解,类似因压力大而自杀、因嫉妒而毒杀室友、因愤怒而同室操戈等现象就会日渐消失,整个社会也将变得更加安定、美好。

三、传统文化质朴的为人处世之理,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

此外,传统文化包含许多质朴的为人处世之理,能够和谐人际关系,构建更加和谐的社会。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9]如果每个人都能持守一颗仁爱之心,亲其亲,友其友,并推己及人,那么社会怎么会有动荡呢?孟子也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10]如果大到政府官员,小到普通老百姓,都能以一颗不忍心让别人遭受不幸的心情来对待事物,那么整个社会就能够在德性的基础上运作。以食品安全为例,如果生产商能够把消费者看成自己的亲人,想到自己亲人食用不安全食品而产生的后果,他们如何忍心以自己的商品伤害别人的亲人?如果所有生产商都能以此为底线,关乎每个人健康的食品又怎么会存在隐患?所以,有必要加强国学教育,特别是基础普及教育,让社会大多数成员多接触优秀的传统文化,学习古人温良恭俭让的美德,使整个社会从构成它的原子——每个成员个体——开始良性运作。

总之,正如孔子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11]学习传统文化可以激志,可以观察世界,可以结交朋友,可以怨刺不平之事,它上可以使社会和谐、下可以慰藉人生,最不济还可以知道不少鸟兽草木的名称。因此,在经济蓬勃发展、物质极大丰富、却有些遗失基本道德的当下,我们有必要回到加强国学教育,让学生从小接触优秀的传统文化,学习古人处世接物之道,构建和谐社会。

【注 释】

[1]王维.山居秋暝.

[2]苏轼.记承天寺夜游.

[3]礼记.大学.

[4]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

[5]苏轼.定风波.

[6]苏轼.江城子.

[7][8]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9]论语.学而.

[10]孟子.公孙丑上.

篇(11)

一.中国传统文化的概述及其意义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大国,疆域辽阔,民族众多,在悠悠五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中国传统文化。从历史到文学,从建筑到宗教,从曲艺绘画到民风民俗等都涵盖在中国传统文化里。具体来讲,从传统习俗讲,包括一些节日以及相关的的传统习俗,像元宵看花灯,端午吃粽子,中秋赏月;从建筑讲,有瓦房竹楼,亭台轩榭;从传统文艺讲,古代文学、传统戏曲、绘画、乐器、舞蹈;从传统思想讲,传统理论观点,学术思想和道德伦理观念等。这些是中华民族历史中各种精神形态和物质形态的总称,传承着我们祖先的历史和文明。

若说领土是民族的身体,那文化就是民族的灵魂。古今中外,多少国家因为民族文化缺失,导致失去领土国家。四大文明古国:古埃及、古巴比伦文明在战乱中衰弱了;入侵印度的蛮族部落把创造古印度文明的当地人当作奴隶一样的驱使至今,只有中国是从四大文明古国走到现代的国家,这都是民族精神的强大力量,这是中华文化富有强大生命力和凝聚力的体现。所以作为当今时代的我们,每个人有责任和义务,继承发扬我们的传统民族文化。

二.蕴含中国传统文化的产品设计的意义

蕴含中国传统文化的产品设计是继产品设计发展和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之后,新兴起来的一种结合文化特色的产品设计。好的传统文化产品符合以下两点:一,要符合好产品的基本要求,包括使用功能需求和外观视觉需求,再就是具有商业价值。二,体现民族精神,其设计的引入方式一定要恰当,不能生搬硬套,能让用户在使用产品时,自然地体会到文化精神的内涵,而且从中得到美感和文化熏陶。

目前,蕴含中国传统文化产品设计主要包含在旅游纪念品和文化宣传品设计中,但随着人们对文化的重视,渐渐的也渗透到生活用品的设计中。从全球设计现状来看,北欧设计独树一帜,以纯粹、洗练和朴实的风格像世人们展示着他们追求轻松的浪漫文化,德国设计则把国民的严谨性和理性融入到他们的产品中,日本则把节俭和绿色作为设计的导向,精致细腻的文化色彩在其传统文化产品中体现的淋漓尽致。所以,当我们拿着一本设计手册或者时尚报刊时,能看到各个国家设计师的作品,为什么能一眼感觉到,这是哪个国家的设计,就是民族文化的引导所带来的不同。但是我国文化设计始终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方向,市场上现的有民族特色产品还是比较少,所以大力发展蕴含中国传统文化的产品设计已经迫在眉睫。

三.中国传统文化产品设计现状

中国的工业设计经过了漫长而曲折的发展过程,起步较晚,文化产品欠缺特色和竞争力,不能满足用户的审美需求,近几年来国家加大力度扶植文化创意产业,产品设计也受到了很大的重视。但是从市场上来看,具有中国特色文化好的产品设计还是屈指可数。一方面,开发商一味追求生产价格低廉,提高销售数量来增加商品利润,没有认识到原创设计和知识的重要性,大部分设计师是以美工的身份开展工作,没有提升到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导向的高度,设计创新受到了极大限制。另一方面,国内设计师对文化的研究不深入,只是表象模仿和机械套用,导致大部分产品设计陷入质量低下,风格雷同和缺乏精神内涵的怪圈。

四.怎样做好传统文化产品设计

经过对相关文化优秀产品设计案例的调查研究,总结为以下几点:

4.1调查阅读大量的当地人文历史、地理常识和民俗典故

做一个地域文化特色调查,首先要阅读大量的关于当地文化历史和地理特征书籍和报刊,因为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的形成都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和气候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所以自然地理决定着当地的人们的生活方式,常年的生活方式日积月累形成了当地的文化,比如我国东北地区,人们都喜欢在饭局上开怀畅饮,这都是由于当地处与纬度比较高的地带,常年天气寒冷,喝酒可以驱寒,所以自然形成了东北喝酒豪爽的习俗。再就是阅读相关的民俗典故,了解一个地方的文化,先从地理位置开始调查,再读当地的历史,包括英雄事迹,名人名言,民俗典故等。比如“田螺姑娘”电饭煲设计,就是在引用江浙一带流传的民间故事,提取定时做好饭的寓意而设计的定时电饭煲。

4.2沉浸式体验

所谓沉浸式体验,就是完全身心沉浸在其中感受文化。书籍和期刊的作用,只是给设计者描绘了一个大致的轮廓,了解真正的当地文化,还需要亲自去体验,在体验过程中,包括观、听、品、闻、感五大体验。观,就是要观察,包括当地的房屋建筑、地貌植物、人们的服饰装扮等;听,就是要听当地的语言、音乐、和民俗故事等;品,顾名思义品尝地方的特色餐饮,感受当地的饮食文化;感,其实是伴随整个体验的,要无时不刻感受给你带来的异域特色。

4.3抽取精髓 提炼文化本质

抽离精髓,即把所感受的文化本质提炼出来,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我觉得这是做好文化产品设计最关键的一步,为什么北欧、德国、日本在自己的设计中都能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是因为拥有自己明确的文化价值观,即文化本质。所以当我们在书面和亲身感受文化表现之后,要根据自己的设计提炼自己所感受到的文化本质,在表象的基础上总结出人们的生活价值观,为什么会有这种价值观等。只有这样才能使设计者不停留在文化表面,局限设计。比如闽台地区有一种奉茶的民俗习惯,好多设计者在做关于闽台文化特色设计的时候,都做了关于茶的设计,这样当然没有错误,但是透过喝茶这个表象,我们更应该看到尊重和热情好客的这种精神,所以如果以“尊重”“奉献”、“乐于助人”这种文化内涵出发,会有更多的设计方案出现,也更能从本质解释闽南的奉茶文化。

4.4结合产品 融入文化

通过前期的文化调查和体验,提取出深层次的本质理念,然后再运用到具体的产品设计中,以理念来指导设计,贯穿于整个设计过程当中,这样设计的产品才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而不仅仅是外观造型的生搬硬套。像清华大学教授石振宇先生主持设计的中国式豆浆机,就是在提取中国文化基础上设计出来的。讲的是目前市场,热销的豆浆机是通过电机带动刀片高速运转,在短时间内把黄豆打成豆粉再加热而成;但中国传统豆浆是通过石磨磨出来的,然后再使用炭火逐渐加热而成,因此传统豆浆体现出来的是一种朴素、健康的生活方式。所以石振宇教授提出了纯正"中国味道"的设计理念,研发出了以“研磨道”为原理的“中国式豆浆机”。这些理念一经推出就引起广大设计师和消费者认可。

五.总结

具有传统文化的产品设计,是产品设计里最难做好的设计之一,它源于人们积淀的生活价值观,没有那么多专业名词和设计术语,更不是简单表象模仿,是几千年的习俗,是活生生的日子。面对中国文化,我们应该怀着一颗真诚敬仰的心去领悟,尊重他,体会他,因为他是庄严的、神圣的。希望我们都为此努力,让每一个中国人都因为自己的文化而骄傲。

参考文献:

[1]《艺术设计学》凌继尧,徐恒醇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