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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研究大全11篇

时间:2023-08-31 16:31:15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经济责任审计研究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经济责任审计研究

篇(1)

研究国内相关理论和实务,其经济责任、绩效两种审计间存在紧密性的联系,特别是政府领域内的审计。当前国内很多学者不断学习且研究着国外的绩效审计相关经验,在该过程中极易发现二者有混同不良现象,认为绩效、经济责任两种审计具有雷同性,故极易混淆其审事、评人,直接影响了社会对其经济责任审计正确认知以及落实,制约了绩效审计当前在国内各领域内的发展。为了令绩效审计在国内得到高效的发展,要求社会或工作者能够正确认知两者间的联系和本质性区别。因此,从各视角、各层面研究和比较两种审计间的区别,令其在各领域中更好地发挥自身职能作用。

一、研究概念间的对比

从概念上进行比较,其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审计者需从被审计的所在单位开展财务相关活动,安排会计记录相关信息(资产和负债),确保信息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对资产增值的部分予以全方位审计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理清审计单位工作者在本次活动中所应该承担的责任。而绩效审计在概念上到现在尚未有系统性观点,国内审计者借鉴了一些国外与绩效审计相关经验,并有效结合了国内的国情,重新界定了绩效审计概念。在定义上它主要是由独立性审计部门或机构及其工作者对政府开展经济相关活动展开审查,在分析和评价中确保公共资源利用有效效益能够和预期效果保持一致,从而改善其在经济管理方面的工作,提升政府经济活动在绩效上的监督力度。

在基本的定义方面,其绩效审计在原理上和经济责任的审计相一致,皆搜集与被审计相关单位的财政财务实际收支等重要信息或数据。比较其既定标准,在评价上能够与规定相符,且把审计最终结果传回给相应被审计的单位系统之中。但是存在区别的就是绩效审计更加倾向于对项目自身经济性能、整体效率以及最终效果等作出评价,其经济责任审计则倾向于对被审计的单位责任者在任期之内经济职责进行划分。两种审计皆是构建在其财务审计之上,由于仅能在合法且真实原则上对其各项指标作出评价,确保经济责任的评价要有客观性、公平性、精准性,在该过程中两者实现了互补。一方面,其绩效审计很好地指出了被审计机构在工作或相关活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借助经营管理分析问题产生的本质,同时为其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划分沥青相关部分设计者的职责,并为审计提供确凿证据。但是在另一方面,其经济责任审计把审计结果以报告形式提交给被审计的机构相关负责人,有力督促了该机构实现整改目标,不仅加强了管理力度,还提升了此机构的经济效益,不断推动着绩效审计提升发展的层次以及高度。

二、研究基本要素间的对比

(一)审计职能

从职能上进行比较,其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包含传统财务的审计职能,审查财务部门收支合理性与真实性,确保国家各项经济的完整和安全,职能重点在于监督经济。其次是经济责任审计,它重点在于审查并评价被审单位相关负责人自身在任职时间内对经济活动应该承担的职责。绩效审计在职能上倾向于评价以及鉴定,其职能实现主要是通过审核被审计的机构相关经济活动,考核其是否具有合理性和环保性,令此机构整合与优化自身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其经济活动的效益。在鉴证职能上延伸了评价重要职能,运用法律效力进行证明,进而为各机构或是相关法人提供精准的决策依据。两者皆有着评价的职能,区别在于对各自职责评价不同,绩效审计体现在经济活动审计整体效率和经济性以及最终效果。但是评价与审计息息相关,评价在内容上局限于部分或是所有事项的决策参与者,其绩效审计在评价内容上主要包含了经济事项整个过程。然而,经济责任审计在职能上倾向于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延伸了财务审计在监督方面的职能,其绩效审计在鉴证职能上延伸了评价职能。从其职能上来看,二者存在优势互补关系,主要表现在审计作用方面。

(二)审计方式

在审计方式上有着明显的区别,首先是其经济责任审计会随时、全方位对专项活动展开审计,分为现场、送达等多种方式。通常情况下,其绩效审计经常以调查方式开展审计工作,较少进行全面性的审计。另外,在时间上会随时不定期对多个项目展开审查与分析,在地点上对现场实施检查和取证以及分析,较少运用电子数据或是书面资料完成送达;其次为经济责任多数审计相关机构内部会计资料,具有较强的微观性,相关事项存在较少宏观性建议或是结论。由于绩效审计不仅在微观上展开审计,还对各类问题展开大范围性审计;而后经济责任重点对事后展开审计,还对事前和事中以及后续等展开诸多审计。经过对审计方式的比较,其绩效审计具有灵活多样的特征,针对于自身有着广阔的领域,较宽的界面和复杂且多变的内容,审计者可自由、灵活的进行选择,相较之下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很单一的审计方式。书面审计方式可以与电子审计方式实现优势互补,减少审计过程中的数据误差、数据篡改等问题,绩效设计亦可以其多样性和灵活性的审计方式补充责任审计的单一审计方式。

三、总结

通过对两种审计概念、基本要素间的比较,其绩效审计比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更为广泛的内容,方式也比较灵活,以及较为明显的审计成效。它在未来审计发展中势必会成为主流,但是经济责任审计又由于滋生对经济活动监督的复杂性,故在审计中充当着重要角色。虽然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都存在着不同的倾向点,但其之间却存在着互补优势。绩效审计倾向于经济领域的宏观性审计,其经济责任审计更加倾向于经济领域的微观审计,经两者结合应用在审计中,对政府机构充发挥出监督和评价以及鉴定等重要职能。

参考文献:

篇(2)

一、经济责任审计科学化的基本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

审计人员在进行经济责任评价时要坚持客观公正性,杜绝在工作中融入个人感情,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摒弃个人的喜好,使审计结果不附加任何的主观成分,不会受到外界的干扰及影响,对经济责任状况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这就是经济责任设计科学化的客观性原则。

(二)科学性原则。

在开始审计工作之前要明确被审计单位的各项经济责任,根据每项经济责任的重要性次序制定出一套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并经过量化考核,给出科学的审计评价结论,这即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科学化的科学性原则。

(三)谨慎性原则。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科学化的谨慎性原则是指在审计工作中要保持谨慎、稳健的审计态度,工作的重点要紧紧围绕相关的经济责任,对于与经济责任无关的事项不予以评价。审计工作要在允许的审计范围内进行,不属于审计范围的工作不予以评价。对于责任不清、审计证据不充分的事项要不予以评价,在制定评价用语时,要注意规范性及准确性,对于容易产生歧义及难以理解的词语不能使用。

(四)重要性原则。

做任何事情都要注意要抓住事情的重点,这样才能将事情完成的更出色,在进行责任经济审计工作时,要抓住工作的侧重点,对于涉及范围较广、数额较大、影响较为恶劣、决策失误较为严重的经济责任事件要进行重点的评价。

(五)统一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过程中药注意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统一,从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开展审计评价,同时,审计评价的职责、范围、内容等必须能够达到统一。审计的考核指标及标准要能够统一,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进行统一的审计评价。

(六)历史性原则。

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往往会涉及到前任领导干部所涉及的经济责任问题,这即为经济责任的历史性问题,这种问题的审计评价必须放到特定的历史条件环境下去分析,结合具体的历史问题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认定,才能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否则审计评价连公正性都没有,更不会具有科学性。

二、经济责任审计科学化的基本要求

(一)对经济责任评价的分值及指标进行科学的设置。

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被审计的对象存在审计内容及审计对象的不同,要实现审计的科学化就不能对所有的评价指标一概而论,同时实现科学化审计的核心是制定出经济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各项指标的分值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这就要求在审计工作当中按部门的不同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划分,并对审计评价的分值及指标进行合理的设置。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及评价。

审计工作的工作质量及行为的衡量标准是审计准则,要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科学的进行,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审计准则来开展审计工作,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及数据是可靠全面的,这样才能保证审计评价所依据的资料及数据时真实可靠的,才能保证审计评价工作的质量。

(三)为确保审计的评价结论的客观公正进行集体打分。

为了保证审计工作能够客观公正的进行,需要召集审计机构中层及以上的干部的全体成员,参加审计业务会议,在审计组长汇报完审计情况之后,对被审计对象的评价需要全体与会成员按照分值标准对其进行打分,最大限度的规避审计风险,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三、经济责任审计科学化的意义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科学化能够为当地其他政府部门的决策工作提供直观的参考。

实践表明,如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之后没有为政府部门对领导干部的任用工作提供有效决策参考依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义就很难得到充分的发挥,同时,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不能实现科学化,就不能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科学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能够为政府正确的任用领导干部提供客观、明了的参考依据。

(二)实现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科学化有助于实现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科学化。

人们常说:“一门科学,如果不能量化就称不上成熟;一项工作,如果不能量化就谈不上科学”,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是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及难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工作质量如何对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直接的影响,如果能够实现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科学化,科学合理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那么必然会对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带来积极的影响,促进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科学化进程。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科学化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审计风险,有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科学化,对审计评价的评价流程及评价结论下达的规范都做了严格的要求,这能够极大限度的降低审计风险,同时,通过科学化的量化政绩,能够直观的反映出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对于促进干部自觉遵守财经法纪、廉洁自律都有积极的作用,这有利于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的形成,能够极大的提高审计质量。

四、结束语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整个经济责任审计能否高质量的完成就要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能够客观、公正、科学的完成,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科学化能够很好的满足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化要求,这就要求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中,能够按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科学化的基本要求,坚持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科学化的各项原则,极大的降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风险,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篇(3)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意识薄弱,经济责任认知缺乏

部分领导干部存在法规意识薄弱、经济责任认知缺乏的问题,不能自觉的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不能规范经济活动和行为,不能正确的处理行使经济权力与履行经济责任的关系。有些领导干部不重视经济责任审计,认为只要抓好教学和科研工作就可以了,学校在实施审计工作时,工作往往不规范、不到位,为很多干部提供了漏洞可钻。

(二)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目标不明确

经济责任审计应该涉及到学校管理的各方面,但有些学校存在教学、科研、财务、资产、采购、基建等活动的内部控制体系尚不健全,职责分工不清晰,操作流程不规范,控制目标不明确等诸多问题,存在可能发生损失浪费、滥用职权或违纪违法等内控制度的薄弱环节或漏洞。

(三)审计程序滞后,时效性不强

对于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该发生在其在任期间,才能有效的进行预防与控制,但有些学校对于审计工作的开展不能常态化,很多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都是在其离任或调任后,这样就出现了经济责任审计程序滞后的情况,使得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出现取证比较困难的问题,不能得到全面的审查资料,不能及时对审查中出现问题的地方进行调查,同时对于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不好处理,比如追缴款项等需要在原单位落实,新任领导者有怨言或认为这是前任的责任,可能对审计结论置之不理,大大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时效性,使得审计工作达不到预期效果。

(四)审计的手段和方法滞后

学校虽然基本上都实现了会计电算化,但真正利用财务审计软件开展工作的较少。目前,学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仍然是沿用传统的审计技术对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最主要的方式仍是抽查会计凭证,审阅账册、报表等会计及相关资料,收集和整理相关的审计信息,根据收集的各项资料,凭工作经验和专业判断分析和发现问题,但按照此程序从单位内部会计资料中查找到领导干部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概率很小,已不能完全满足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但有些违法违纪问题不一定在会计资料中反映,如私设小金库、私分公款等,这种相对落后的审计技术和手段使审计人员无法全面准确的了解经济责任人的真实情况,导致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五)审计人员力量不足,综合素质不高

由于各学校对内部审计工作普遍不够重视,因此,大多数学校都没有专职的审计人员,有的学校审计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审计人员既要完成纪检监察的相关工作,还得完成全年的审计计划,工作任务重、业务繁杂,想干好工作但分身无术,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审计人员大多不是审计专业出身,对审计知识缺乏系统、专门的学习和培训,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评价时,往往缺乏审计专业的判断和识别风险的能力,造成审计评价的偏差。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审计意识

1.制定审计实施办法。各学校领导要把审计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建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监察审计、组织、人事、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有计划的进行,应于每年末提出下一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由联席会议研究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校报、校园网络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经济责任审计的业务知识、有关政策和规定等,使广大教职员工充分认识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充分认识到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从而理解审计行为,配合审计工作。

3.及时总结经验。各学校应认真总结经济责任中的审计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完善和修订有关的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同时,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明确经济责任,加大审计力度

1.明确责任和义务。学校领导干部应明确其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所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了解和掌握经济责任的内涵,明确应当履行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相关的责任和义务,牢固树立责任意识。

2.加大审计力度。学校应将全部审计对象都纳入审计范围,同时,可以在其任职期间进行任中审计或对某项专门的事项进行审计,同时,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审计监督制度,更加有效的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3.明确审计范畴。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严格依法确定审计内容,主要包括:本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程序和效果;本单位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资产管理、使用、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情况;各项收费的合规性情况;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单位往来款项的管理和清理情况;授权部门或审计处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三)改进审计手段与方法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电算化会计的广泛应用,学校审计部门要在传统审计方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计算机审计的新路子,促进审计手段现代化。有的干部为了遮掩其不法行为,会利用职权或者其它手段提供假的资料,从而使得审计结果失真,如果单纯从查会计账入手将很难发现问题,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扩展信息来源,可在校园审计网上公布各项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信箱、电话、邮箱等,让一些知情者有机会进行举报,在做好保密工作的情况下,使审计人员从蛛丝马迹中获取信息,进行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保证信息的真实性,进而提高审计质量。

(四)实行审计结果公开,严格责任追究

学校应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等,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罚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于审计结果,除审计结果中涉及保密的内容外,应及时公开,可用会议、网络、校内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以提高审计工作和审计结果透明度,推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整改。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责任人要专门研究处理,对违纪违规行为依据有关的规定做出处理、处罚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加强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工作,涉及多个领域的知识,要求审计人员具有宽广的知识面,审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养主宰着审计质量的高低。各学校应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养,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专业能力,一是要不断提升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使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恪尽职守、尽心尽职。二是要加强审计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并有计划的安排审计人员进行后续的业务培训,才能适应学校审计工作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构,配备原则性强、业务精的审计人员,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养,努力提高审计人员思想素质和专业能力,为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基本保证。随着我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开展,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得到不断的完善和发展,特别在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进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雪.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商,2015(36).

篇(4)

经济审计是我国政府的重点审计工作,其不但可对领导干部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管,有利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正确评价,而且还可通过发现财务问题而对领导干部的行为起规范作用,有利于我国的廉政建设;此外,经济审计还能保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鉴定的客观性,有利于领导干部在离任前后的工作交接。但因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有存在很多问题。

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层次低,经济责任审计不规范

现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最具权威、层次最高的法规性文件主要有《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审计署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细则》以及《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性文件,这类文件的立法层次较低,且不具备立法特征,同时可操作性较差,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无法发挥[1]。另经济责任审计尚未有统一评价标准,也未出台相关操作规范,导致审计结果无法真正体现领导干部的工作表现,影响了审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二)“先离后审”加大了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原则是“先审后离”,然而现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普遍是应用“先离后审”原则,影响了审计工作的严肃性,也使审计工作的社会威信度严重下降。另在进行审计时,若发现问题,而前任却已离任,则审计结果无法执行,新官上任也不理旧账,导致审计部门进退两难,最终审计结果也是不了了之。时间久了,这种行为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导致同样的问题频繁出现。

(三)审计人员素质不高影响了审计质量

我国审计人员专业素质较低、执业经验较少,无法快速适应审计工作,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效率。由于我国大多数审计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有待提升,而一般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都是管理层,首先在管理层次上就存在一定差距,再加上在追究责任时有多方的说情者,若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不够高则很容易改变审计结果,影响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此外,复合型审计人员严重缺乏。经济审计牵涉到经济、法律等多方面知识,而审计人员通常中专注于审计专业知识,若审计业务存在涉外问题,审计机关还需聘请具丰富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影响了审计的质量和审计机关的公众形象。

二、完善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一)完善立法,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首先要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制度,让各部门在审计工作当中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以免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出现。其次,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落实体系,制定并实施审计问题的责任追究措施,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作用,并让广大人民群众对审计结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提高经济责任在社会群众心中的形象,再次,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审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范围,同时制定相应的协调程序,以全面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及格式;组织部门规范委托书等政府性文件,并制定审计工作的内部运行方式;纪检部门做出相应规定,为相关案件的受理提供具法律效应的依据,以支持经济责任审计。

(二)逐步改变“先离后审”模式,成功过渡“先审后离”模式

就现有的政策而言,领导干部的任免机制仍是很难转换的,为逐步改变“先离后审”模式,并成功过渡到“先审后离”,可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实施任中定期审计,并结合届满离任审计。针对处经济责任范围内的相关领导干部,可经组织部门委托,由审计机关进行定期轮审,并将审计结果报告给组织部门以进行备案,同时将其作为对干部进行考核的一种方式,这样不但减轻了领导干部离任前的所有审计工作量,而且还有效保证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同时还能及时发现领导干部存在的经济问题苗头,有利于及时纠正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2]。第二,可采取先离任、再审计、后任职的方式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然后再由这种方式慢慢过渡到“先审后离”的模式,以免因“先离后审”而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提高审计工作成果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作用。

(三)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加强审计结果的执行力度

首先要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准入标准。现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人员基本是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后录用的,对于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执业经验并未有明确要求。然而在很多审计体制较为完善的国家,其对于审计人员的受聘资格要求要严于国家公力员。为此,审计工作人员须认证上岗将是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未来发展趋势。其次,强化审计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要尽量为审计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通过专业培训,一方面更新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也使审计人员逐步适应审计工作,为审计的职业化发展打下基础。同时审计人员还要学习相应的法律知识、经济知识及计算机知识,以创新审计方式,改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状态。再次,政府可适当引入社会审计资源,减轻审计机关的人员压力。审计机关的人员是有限的,若审计工作量大,审计人员的工作压力也非常大,影响审计工作效率。为此,政府可适当引入社会审计资源,聘请特约审计人员,使其发挥特殊作用,为审计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共同做好审计工作。

三、结束语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既是我国政府反腐倡廉的一种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我国政府用于对优秀干部进行选拔的方式之一。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审计部门应遵循相关操作规范和流程,加强联系纪检部门、人事部门及组织部门,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同时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作用。

篇(5)

一、研究背景

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背景对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海警部队作为我国以维护近海治安、打击偷渡走私为主要任务的唯一一支具备执法权的现役武装警察力量,其部队建设对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部队的建设离不了经济资源的保障。经费绩效审计是以单位经费是否最大程度的发挥了使用效益,最大程度的形成了建设成果为导向的专门审计,是建立在合法合规审计上的进一步延伸。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确保单位经费等资源规范使用,保障单位建设发展的重要手段。我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已取得可喜成果,但由于各行各业领域不同,领导干部所担负的经济职责也各不相同,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难以形成统一的标准。海警部队由于其身份、任务的特殊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重大,对其实施绩效审计,可以有效地确保部队人员、基建、装备等各领域经费的妥善使用,保障建设成果。

二、海警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现状

海警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的实施关系到海警部队建设成果的形成,关系到海警官兵战斗训练任务的顺利完成及部队战斗力的保障,是衡量各海警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价依据,是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经济责任审计重要内容之一,意义重大,必须切实加强对各级海警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的实施。当前,海警海警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主要是以经费绩效审计的方式进行的。从海警部队审计发展的历程和阶段来看,其审计仍处于以合规性审计与合法性审计为主的传统审计阶段,但是,以部队及各级政府资金为对象,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为目的,以堵塞经费使用漏洞为手段的经费绩效审计越来越多的受到各级海警部队的重视,各级部队也都在不断探索经费绩效审计的新模式。例如,某海警总队借鉴地方绩效审计的“3E”模式,将部队经费绩效审计建立为经费投入、运营管理、结果产出三个阶段采取有针对性的审计措施和评价指标;也有海警部队科研单位引用地方“平衡计分卡”理论,从多个方面和角度对经费绩效审计进行考评和积分评价。海警部队对经费的绩效审计采用“下审一级”的原则进行,即下级管理和使用的经费由上级审计机关进行监督审计,以提高审计监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海警项目经费主要由上级部队划拨经费及地方政府海警业务费构成,经费绩效审计对象也主要是部队划拨经费及地方海警业务费。整体来讲,当前部队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已经形成较规范和严密的体系,对经费使用绩效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使得各级海警部队更多地关注部队经费的使用,而对于由各级地方政府划拨的地方海警业务费,由于上级监管的相对缺失,主要靠经费使用部门主动向经费划拨的地方政府进行经费使用的汇报和决算,更多关注的还是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而对地方海警业务费使用绩效的审计实施力度不足。

三、海警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建设领域中发现的问题

领导干部经费绩效审计在建设领域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第一,基建项目论证不充分,各地建设苦乐不均;第二,工程建设不能按照预算及建设合同的时间和进度实施,降低了建设成果的及时移交和使用;第三,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较多私自改变施工材料和施工标准的现象,导致工程质量下降或工程预算超标;第四,因正常市价波动或建设需要改变原有设计导致的预算超标没有经过规范的审批和预算调整;第五,工程建设经费筹措渠道杂,各经费供应部门缺乏规范有效的使用监督机制。

2.装备领域中发现的问题

首先,海警装备配置缺乏统一的标准,给各级部队的装备购置经费预算与划拨造成障碍;其次,海警装备采购尚未建立完善的准入市场制度,装备采购随意性较大;第三,由于海警部队抢险救灾任务性质不同,对专业海警装备的需求针对性较强,而各级部队装配配置不一,给救援任务的实施造成障碍;第四,海警装备重采购轻管理,使用过程中轻视维护保养,装备损坏率高低不下,装备更新速度过快,造成装备购置经费的浪费。

3.信息化建设领域中发现的问题

信息化建设项目可以在大型跨区域联动救灾中发挥重要作用,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提高战场决策效率。当前海警部队已经形成了集信息获取、信息传递、信息处理、信息分析、信息决策于一体的多功能信息化网络体系,网络安全及网络监测等防护系统已见成效。海警部队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实施依赖于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的基础建设的成果。虽然近年来海警部队对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硬件建设已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但由于海警部队战斗任务重、海警官兵对计算机深层知识的普及程度不足,加上作为计算机网络信息对象资料的各种装备、设施的技术数据录入和完善工作滞后,致使信息化工程缺乏完善的软件实施环境,信息化工程的作用发挥受到较大影响,信息化工程经费建设效益被削弱。由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现状特点,信息化专项建设经费使用效果存在受制于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等基础项目的建设成效,经费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多的投入力度大、建设成果小的情况。

四、海警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改进建议

海警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在近几年不断受到重视,并取得了显著地发展,绩效审计的实施仍在存在较多的影响因素,给该经费绩效审计的规范造成一定瓶颈。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首先,海警工程建设经费既有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又有用于海警装备建设的,且各种建设项目功能各异、性质各异,经费使用绩效应形成标准化的考评依据,经费绩效审计的主观性评价及定性评价指标要结合客观性评价及定量评价指标。其次,加强绩效审计力度。海警部队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绩效审计已经逐年取得显著的成果,但从整体而言,经费绩效审计是确保有限经费发挥最大效益和建设成果的有力监督手段,对于整个部队的建设和发展都意义重大,当前绩效审计的力度还普遍较弱,尚未形成强有力的经费使用绩效监督体系,尤其是对来自于地方政府的海警业务费,经费绩效审计等监管措施还有待从思想层面和实施层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第三,海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结果既是衡量经费使用成效及项目建设成果的依据,也是衡量单位领导干部及党委关于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内容,其审计结果与诸多利益关系密切,正是因为如此,经费使用绩效审计一直以来存在不敢深入审、审计信息披露遮遮掩掩、避重就轻的现象,使经费绩效审计作用受到较大限制,甚至流于形式,究其原因还是尚未建立标准统一的绩效审计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标准。应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信息披露程度,避免当前海警工程项目经费绩效审计无论在审计程序实施上还是在审计信息的披露及运用上均存在较大随意性。

参考文献:

[1]李醒.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绩效审计研究[D].河北大学,2014.

篇(6)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主要有:(I)依法评价原则。审计评价要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2)独立性原则。审计评价是以审计人员的调查取证为基础,这就要求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具有独立性,要依法独立行使审计,做出审计判断,表达审计意见,提出审计评价。(3)客观公正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附带任何主观成份,全面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功过是非,做到成绩说够、问题讲透。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4)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评价中必须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划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5)谨慎性原则。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6)先审计后离任原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目的是为组织人事部门正确使用干部提供有价值的依据,与领导干部的任免直接相关。先审计后离任原则是保证审计成果切实转换为管理,培养和使用干部的正确导向和依据的前提。

二、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种类复杂,涉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学校财务部门、校办企业、基本建设、后勤管理、图书教材及院、系、所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部门主要行政负责人。因此,针对不同的被审计对象,审计评价的重点也应有所不同。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遵守廉政条例等方面的审计评价标准是一致的。但对有经营目标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应侧重内控制度的健全性、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政策制订及重大经济决策、资产的保值增值等方面的评价;对仅有教学科研行政管理职能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应侧重单位执行财经法纪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以及资金使用的效益性等方面的评价。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有:(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的真实性,主要是通过查阅、核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账表数据与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进行审定后的数据相符合程度,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年度会计报表、帐簿、凭证)与审计事实是否相符。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政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评价,进而评价其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程度。(2)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主要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是否认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否存在违法违纪事实,如私设“小金库”、挪用、违规使用资金等;是否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收支两条线”,是否存在乱收费等问题。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评价其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程度。(3)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通过向被审计部门、单位有关人员询问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查阅被审计单位有关内部控制方面的文件资料,查阅以前年度有关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档案,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健全性测试和符合性测试,看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程度和有效程度,评价其任期内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运行情况。(4)任期经济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和经营业绩的计算、比较、分析,全面反映被审计者在任职期间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对其经济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等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测,根据审计查证的有关数据和资料,评价其任期内的经营业绩。(5)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通过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国有资产、债权债务情况,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无由于资金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问题,评价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6)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通过审查被审计单位的集体决策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有无领导个人决策及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财产流失和浪费情况,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合理界定责任。(7)个人廉政情况。向绀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了解对被审计领导于部廉政建设方面的看法和反映,深入听取和了解被审计单位以及相关单位的各层级、各方面人士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廉政方面的意见。在审计过程中,对可能涉及有违廉洁性要求的事项进行收集,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

三、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标准

(一)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评价标准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评价标准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三个等次。真实性评价运用调整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方法。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1%;基本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1%、≤5%;不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审计调整幅度5%。

(二)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评价标准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评价标准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三个等次。合法性评价运用违规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方法。合规等次的标准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处理;基本合规等次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率≤5%;不合规等次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率≤5%,或者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如:设立“小金库”、“账外账”、“造假账”等。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评价标准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评价标准分为健全、基本健全、不健全三个等次。健全等次的标准为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与审计调查的理想个数的比率90%,且其中关键控制点没有遗漏,达到控制目标,各项制度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基本健全等次的标准为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与审计调查的理想个数的比率≥80%,且其中关键控制点没有遗漏,基

本达到控制目标,各项制度基本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健全等次的标准为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与审计调查的理想个数的比率80%,且其中关键控制点有疏漏,出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不能满足控制目标的要求,或者没有内部控制制度,管理混乱。

(四)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评价标准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三个等次。经过符合性测试,有效等次的标准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90%(含)以上得到执行,实现控制目标,没有出现内部管理控制问题;基本有效等次的标准为内控制度健全,有80%(含)以上得到执行,没有出现重大控制漏洞,基本实现控制目标;无效等次的标准为内控制度健全,但80%以下得到执行,或没有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控制人员,出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没有实现控制目标。

(五)任期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标准任期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标准分为完成较好、基本完成、未完成三个等次。主要以任期目标数为标准,也可以历史水平为标准。以任期目标数为标准,一般应采用绝对数进行比较,若以历史水平为标准,应采用相对数(年均增长数)进行比较。在运用指标进行比较时,应注意指标的可比性,使指标的计算口径、计算基础、时间单位保持一致,剔除不可比因素。以任期目标数为标准,完成较好等次的标准为审计核实的经济指标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任期目标;基本完成等次的标准为审计核实的经济指标接近任期目标或占任期目标的95%(含)以上;未完成等次的标准为审计核实的经济指标低于任期目标的95%。

(六)重大经济决策程序的规范性评价标准重大经济决策程序规范性评价标准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三个等次。规范等次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提供的决策方案至少两个,决策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等次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程序执行不充分;不规范等次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没有履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听取集体意见等决策程序,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

篇(7)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国内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多集中在政府部门、国企等单位,涉及高校的并不多,并且主要以本科院校为研究对象,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研究。陈晓芳、桂珍若(2006)区分高校不同部门、不同性质单位的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作了明确阐述。张晓红(2009)分析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及原因,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优化框架。王亚荣、冯民柱(2011)认为应当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入手,分析其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最后确定详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石莎莎、杨明亮(2012)基于受托责任理论,分析了将社会责任纳入高校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必要性。贾明春、张鲜华(2013)以教育部直属高校为样本,实证分析了影响高校科研绩效的各项因素,提出应当强化高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对科研绩效的评价。胡萍(2015)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分类,将不同类型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分为“共性责任”和“特性责任”,并详细列出了“共性责任”和“特性责任”的内容。

(二)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研究。王奇杰、陈悦东(2008),朱莹、 杨柏冬(2010)将层次分析法用于解决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问题。王奇杰等(2008)基于科学发展观的视角构建了高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的指标体系,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吴秋生(2012)认为,经济责任有积极面和消极面。对积极经济责任应当采用指标分析评价法,消极经济责任应当采取问题责任界定法。耿彦军(2013)分析了高校不同财权配置模式下,高校院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和评价指标。张凯(2015)设计了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共性指标,还设计并详细解读了高校不同职能部门、教学部门负责人的个性指标。

(三)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其他方面研究。孙宝厚(2008)认为审计质量与审计风险成反比。刘更新(2012)分析了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机制框架。杨玉新(2012)分析了审计各个阶段的流程及存在的风险,提出了完善方案和风险防范措施。杨从印、刘琴(2015)以教育部直属高校为样本,调查了以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为重点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情况。

高校中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无论是办学规模、组织结构还是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这也决定了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实施、评价、成果运用等方面存在显著不同。首先,财务管理模式方面,与本科院校多实行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相比,高职院校由于办学规模小,其组织结构相对简单,大多实行集中的财务管理模式,即学校只设一级财务部门,统一进行整个学校的所有财务管理、经费收支、预算及决算。校内所有二级单位均无权设置财务机构,也无任何财权。在这种模式下,二级学院(系部)及不同职能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就与本科院校有着很大的区别。其次,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方面,本科院校大多设置了独立的内审机构,设置不同专业领域的专职内审人员。相比之下,很多高职院校的内审机构尚未独立设置,内审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也与本科院校有很大的差距。

从国内学者的研究来看,多以本科院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研究的潜在对象,并没有区分本科与高职院校的现实差别。而且在目前实际工作中,高职院校也没有专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作为参考,实施及管理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着不同学校不同做法的普遍现象。

二、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工作机制的探讨

(一)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保障机制。

1.加强内部审计组织领导。(1)进一步提高高职院校领导对于内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职院校的主管部门应当把内部审计的开展情况列入学校主要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内容之一。在对高职院校负责人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将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效果作为审计的侧重点,以此提高高职院校领导层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2)要求高职院校校长参加全省教育内部审计工作会议。(3)保证学校审计部门的知情权。学校审计部门作为高职院校的内部监控机构,应当充分享有对学校重大事项的知情权,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应及时抄送内审部门,必要时学校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列席校长办公会议,便于内审工作的有效开展。(4)组织校内审计培训。在校内积极举办内部审计以及财务规范培训,要求校级领导及中层干部参加。通过相关法规与案例的学习,加强其对内部审计及财务风险的了解,充分认识内部审计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即内部审计将防范关口前移,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领导的财务风险,也能提高整个学校的资产使用效益。(5)加强上级主管部门对高职院校的走访调研。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高职院校的实地走访督查或调研,与学校党政领导进行深度交流。对专职审计人员配备、内审经费、经济责任审计轮审情况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使高职院校领导意识到内审工作的必要性。

2.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1)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学校主要负责人应直接领导内审工作。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审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议事规则,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定期将审计结果在联席会议上通报,以制度促进审计信息的公开,从而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有关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专题联席会议,应该要求基建后勤部门和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应纳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范围,在会上传达新形势下教育厅、审计厅等上级部门对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工作要求,提高学校领导的审计意识。把审计结果作为学校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2)确保高职院校内审机构的独立性。(3)建立全面、系统、可操作的学校内审规章制度体系。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最新出台的相关审计法规和会议、文件精神,针对学校实际和审计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新情况,及时制定、修订学校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基建修缮工程审计、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各类专项资金审计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内部审计的立项程序和操作规程,做到学校内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4)完善学校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分析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所产生的原因,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对属于内控制度缺失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不定期地对学校的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体系。属于人员操作层面的,要加强人员管理,对流程不规范不清晰的要加强过程管理。学校要加强资金监管,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完善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问责机制,实行全过程信用记录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加强资金预算和项目论证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及财务制度执行,以控制业务活动的真实性为重点,加强经费支出的报销审核,规范报销流程,提高项目风险管理与控制能力。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部门间的沟通交流,不能以审计监督来代替内控机制,协调发挥各类监督综合作用。

(二)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机制。

1.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将凡是负有经济责任的部门、单位“正职”及主持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实际主持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全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形成全覆盖格局。在高职院校的经济责任审计中,不同被审计人员的经济责任存在着很大差异。在审计原则、审计程序及评价标准的选择上,根据被审计人员的不同类别有所侧重,以确保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高职院校内无论是什么部门,其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都存在着共性。主要是(1)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2)预算执行情况,包括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4)任期内遵守廉洁规定情况。在这些共性的责任之外,各部门由于工作岗位性质、部门职责不同及经济活动复杂程度等因素,负责人的经济责任也有着很大的区别,可以据此将经济责任被审计人员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学校下属经营活动频繁、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其经济责任除了共性责任之外,还在于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第二类是承担着重要经济管理职能、管理使用学校资金数额大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如财务、基建后勤、资产设备、网络中心等。这些部门管理整个学校的财务收支、基建维修工程、设备采购、实验室网络及设备使用等,由于其部门职能所致而使得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重大。第三类是承担着重要的经济管理职能、管理使用学院资金数额大的系部(二级学院)、教学管理等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这些部门管理使用着大量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学生帮困资金、奖助学金等专项资金,除了共性的经济责任外,其责任重点还在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性、效益性。第四类是其他职能部门、科研单位、群众团体的主要负责人。这些部门由于岗位性质其经济责任较小,管理资金也少。

2.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不同,相应的经济责任也有所区别。为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针对高职院校实际情况,遵照全面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被审计人员经济责任的分类,对学校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分类管理。对于第一类独立经营核算的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采用对单位财务审计或主要负责人任中审计加离任审计方式,至少每年对单位开展一次财务审计或者任期内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任中审计,离任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于第二类经济责任重大、承担重要经济管理职能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任中审计加离任审计,一个任期内必审一次,离任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于第三类管理着各种专项资金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宜采用专项资金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方式,以离任审计为主,加以必要的任中专项审计。对于第四类其他职能部门、科研单位、群众团体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一般实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必要时开展审计调查或抽审。

(三)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机制。经济责任运行机制就是处理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人、审计人、被审计人以及信息使用人之间关系以及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的各项程序和制度。具体来看,主要有委托人与审计人之间的委托机制,审计人与被审计人之间的执行机制,信息使用人与被审计人之间的成果运用机制。

1.经济责任审计委托机制。经济责任的产生起源于财产、资源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的两权分离。财产、资源的所有者将其经营管理权委托给无所有权的人,由此而产生关系。为了降低成本,所有者委托独立的第三方对人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工作中,校内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人通常是组织人事部门。虽然这些部门不是公共财产的所有人,但是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的审计,对他们的管理一般是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的,所以组织人事部门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人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在操作中,高职院校组织人事部门向内部审计联席会议提出学校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议,经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后,报校党委或校长办公会议批准通过。组织人事部门向审计部门发函,由审计部门具体实施。

2.经济责任审计执行机制。经济责任审计执行过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审计终结阶段。(1)在审计准备阶段,审计部门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书面委托书,对被审计部门进行审前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可单独立项,也可将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绩效审计等联合立项,制订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组成审计工作组,向被审计人员送达审计通知书并开展审计。(2)在审计实施阶段,现场审计正式开始前,应当召开审计进点会,审计工作组全体人员、被审计对象、所在部门或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分管校领导出席,通报审计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听取被审计人员介绍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在实施审计时,应当根据被审计对象的类别,明确相应的经济责任,侧重不同的审计重点。除了查阅会计凭证、文件记录等原始资料、实地盘点以及对一些疑问进行询证之外,还可以通过与被审计干部谈话,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其他干部、教职员工代表分别座谈,多渠道了解被审计对象执行财经纪律、“三重一大”、廉政从业等方面的情况。(3)在审计终结阶段,审计人员在充分整理、分析审计工作底稿和询证单的基础上,编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送达被审计对象,充分征求其及所在部门的意见。如果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持有异议,审计人员则需要进一步核实。根据最终无异议的征求意见稿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做好文件归档。正式审计报告应送达委托审计的组织人事部门,被审计人员本人及其分管校领导。对审计报告提出的有关整改事项,被审计部门现任领导干部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自收到审计报告2个月内提交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已离任干部应予配合。内部审计联席会议应对有关审计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必要时审计部门可开展回头看检查整改情况。后一轮审计时要将前一轮审计提出的整改事项作为审计内容。

3.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机制。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是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两办《规定》中虽然已提出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但缺乏强制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率仍然不高。干部管理监督部门对审计结果的应用不够重视,审计结果还未真正成为干部使用和监督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考核中的具体作用,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分析运用,健全与经济责任审计相配套的组织人事工作制度。此外,还必须强化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加强对基建工程的审计整改;加强对科研项目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专项的审计整改,进一步规范科研及专项经费使用;加强对财务的审计整改,确保资金运用安全规范高效。

(四)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人才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保障力度。学校内审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应当单独进行,根据内审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及工作业绩,由内审部门负责人与分管审计的校领导直接考核评价,切实保护内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提升内审工作的效度。鉴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殊性,以及高职院校同类岗位经济责任的同质性和可比性,可探索实行同类岗位附近高职院校内部联合审计,尤其是经济责任较重的岗位,增强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保障力度。

3.加大人才保障力度。应当出台政策为高职院校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学历进修和职称晋升等提供有利条件。同时要重视实践对业务能力提升的重要性,为高职院校内审人员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各个高校之间内部审计工作的交流,研讨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参考文献:

篇(8)

随着近年领导干部违规现象的日益突出,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显得更加严峻,切实提高和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显得更有必要。因此,针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保证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环境因素的影响

1.经济环境。在经济市场化的转型期里,经济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普遍存在;经济成分的多元化发展也导致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在设计和执行上显得滞后,在内部控制弱势的情况下,干部权力相对集中,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决策失误等现象频繁发生,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又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而难以查证,种种原因都使得审计人员难以对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评价。经济市场化引起的后果是审计难度的提升,这大大影响了审计质量。

2.政治环境。我国政治体制的特性决定了我国的国家审计体制属于行政主导型。由于审计机构直接附属于行政机构,国家审计在形式上属于“内部审计”,审计独立性争议一直存在,加之我国公众参政和监督意识普遍薄弱,并未能形成规范的群众性监督体系,使得审计质量水平不高。

3.法律环境。新的《审计法》虽然明确提到了经济责任审计,但并没有具体提及相关的细节;而最新颁布的《规定》也只概括性地提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些要求,至于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的具体方面例如具体的审计内容、详细的评价标准、审计结果公开披露等规定仍然留有空白。

4.审计文化宣传环境。经济责任审计属于国家审计范畴这是毋容置疑的,但自其诞生以来,其地位始终是异常的尴尬。经济责任审计文化宣传不到位导致了该审计模式并未受到审计人员与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足够重视,从而无法保证审计的高质量。

(二)审计风险因素的影响

1.固有风险方面,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重,主要表现为审计范围大、审计内容多,而且审计时间比较仓促,由于审计人员有限,审计人员通常要在短时间内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以保证审计质量。

2.控制风险方面,由于领导干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的缺陷,相当部分的领导干部出现个人专断的情况,在进行审计前有些领导干部会故意将有关资料尤其是会计资料操纵到满意为止再签字接受审计,造成了信息传递受阻,使得审计实施的难度悄然增大。

3.检查风险方面,受到审计人员自身因素的影响,审计人员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取证时可能会发生程序不合规、方法和技术不合理、检查内容不全面、职业判断失误而导致的审计遗漏或审计低效情况,影响审计的过程质量。

4.社会风险方面,在公众较高的社会期望下,经济责任审计在承担重要的社会责任之余,承受的社会压力也是非常大的。经济责任审计一旦失效,便会产生巨大的社会期望差,极可能引起一定的社会震动。

(三)审计资源因素的影响

1.审计人力资源。审计人才紧缺是我国国家审计的一个长期性顽疾,表现为审计队伍建设不够完善,整体素质不高。现时国家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仍然偏向单一化,由于缺乏充分的后续教育,知识水平显得滞后,综合素质仍未能很好地迎合国家审计工作的需求,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2.审计实务资源。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同的审计机关所拥有的实务资源差异较大。例如,先进地区现今已经实现审计信息化,但还有部分极度落后地区并无此条件。落后地区的审计机关可能由于审计所需设备的缺失或者功能低下而大大影响审计效率从而降低了审计质量。

3.审计无形资源。审计无形资源对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审计技术障碍。由于经济责任审计长期以来缺乏强有力的理论体系支撑,因此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技术困难,审计评价往往带有随意性。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保证机制的政策建议

(一)宏观层面的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保证机制

1.经济责任审计环境的完善。

(1)政治环境。随着经济责任审计政治功能的日益突出,应考虑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支持力度。现时经济责任审计受到重视程度不足,更需要各地方党委、政府加大对审计工作的政治支持力度,这也十分符合我国现时行政主导型审计体制的特性。此外,在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条件下,应该将审计监督与政治参与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媒体、公众创造一个积极、宽容的审计工作监督环境,从而为审计工作的外部监督提供政治保障。

(2)经济环境。经济体制改革使得我国经济发展迅猛,经济体制和经济管理体制亦显得日益复杂化。由于经济关系的复杂,加之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权力过于集中,其隐藏错误或经济问题的可能性就将会大大增加,使得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更容易发生错判、漏判,大大影响审计质量。因此,在经济环境方面,建议从优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入手,建立完善的干部管理机制,加强约束领导干部的行为,降低审计机关的审计风险,从而提高审计质量。

(3)法律环境。虽然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文件越来越多,但到现时为止,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性文件仍然缺失,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详细的指导性文件亦未形成。由于法规条例的缺失使得经济责任审计仍然未形成统一的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报告制度,各地方在审计业务运行上仍然各自为政,这势必会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因此,建议尽早颁布诸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具体界定方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准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南》等指导性文件,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

(4)文化环境。文化环境建设主要体现为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培育良好的审计文化和舆论环境。审计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力,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应加大社会公众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认知度,通过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社会宣传工作,鼓励公众参与,培养大众监督文化,以加强外界对公共机构运行状况、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舆论监督。

2.宏观层面的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保证机制的构建。

(1)体制内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保证机制的构建。根据新《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由此可知,联席会议各机构都负有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监督责任。此外,联席会议的组成机构均隶属于政府,因此,联席会议的监督活动属于行政监督。但受制于审计体制的缺陷,仅靠联席会议的行政监督并不能确保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充分有效的监督。要实施充分有效的监督,就必须做到“多管齐下”。体制内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主体包括领导干部、审计机关和监督机构,但监督机构不应只局限在政府下设的其他行政机构,还应该包括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体制内要实现对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全面、有效监督,应充分运用现有的监督资源,构建一个集立法、司法、行政等机构于一体的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评估和问责机制。

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评估机制。建议联席会议应该设立由国家审计人员和社会审计人员共同组成的专门的审计质量评估中心,专职对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进行评估工作。在具体的评估流程上,首先由评估中心出具质量评估报告,交给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报告呈递给人大进行二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人大决定是否对审计机关进行问责。

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问责机制。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评估完毕之后,必须根据评估报告由问责机构决定是否对审计机关实施问责。若评估报告反映审计机关存在审计质量问题时,相关问责机构应立即启动问责机制。

(2)体制外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保证机制的构建。体制外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主体包括大众传媒与社会公众,要从外部实现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有效监督,必须建立政府、传媒与公众之间的审计信息传导和沟通机制,这也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公众参政的内在要求。

信息传导机制。设立面向媒体、公众公开信息的渠道。最根本的手段是实施信息公开,审计工作的信息网络披露是重要的途径。审计机关和监督机构应针对公众意见和举报等随时做好信息接收准备。

沟通机制。沟通机制的建立需要以培育良好的舆论环境为前提,这就有赖于在审计工作评价中不断地扩大公众参与。

(二)微观层面的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保证机制

1.基于质量文化的审计机关内部治理机制。该机制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基于质量文化的内部约束机制,主要发挥约束性作用,包括对组织成员观念上的引导和规范等功能;第二部分是基于质量文化的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发挥的则是激励性作用,体现的是对组织成员意识上的认同和凝聚等功能。

2.经济责任审计业务的过程质量保证机制。若审计机关内部能够做到优化治理,各方面(包括人力、物力、制度)都已齐备,便具备了实施高质量审计的基础,接着要解决的就是审计业务过程中的问题。在具体的审计过程中,在审计人员本身素质水平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审计程序和审计技术将会决定着审计效率和效果,对审计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建议针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业务过程建立“程序+技术”的质量保证机制,以确保审计过程质量。

审计程序的优化。现阶段,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先接受相关部门的委托,再制定相应审计计划,送达审计通知书,然后进行现场审计,审计工作程序在计划、时间和地点等方面普遍显得僵化。审计虽然是“良药”,具有“免疫”功能,但审计程序若没有任何变化,容易使领导干部出现“抗药性”,审计质量必定下降。建议审计机关应该活化审计程序,建立审计程序优化机制,具体可以从审计计划、审计时点和审计地点等入手。

审计技术的优化。审计技术方法不成熟是经济责任审计多年来一直未能彻底解决的问题,审计机关应该力求在审计技术方法上有所突破,保证审计过程质量,因此建议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技术方法创新机制,鼓励审计人员进行创新。审计机关在探索创新审计技术方法时还应该通过完善员工技术培训机制来实现。

3.经济责任审计业务的报告质量保证机制。加强审计配合,完善审计结果传递机制。在审计结果传递上,审计机关应与其他部门加强审计配合,与其他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在保证审计结果及时准确地传递到相关部门的同时,也应该确保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到审计机关。对此,审计机关应设立专职小组,专门协调与审计报告利用部门的沟通协作。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披露机制。多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虽然取得了相当的发展,但遗憾的是至今为止始终未能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真正意义上的公开化,多数审计结果只被记入被审计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且只有特定的机关和部门才能进行查阅,社会公众根本无法了解到详细情况。应尽快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机制,实现审计报告的全民共享。

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机制。建议今后应该继续完善相关的审计结果运用法规,积极推行任前、任中审计,推动审计监督关口的前移,这有利于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的选拔和任用进行关联,并将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调职、升迁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

三、结论

综上所述,认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保证机制的设计和运行只是过渡性措施,对于未来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保证审计质量就必须彻底改革审计体制,大概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是实现经济责任审计从现行国家审计体制中的剥离;第二是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去行政化。

(注:本文系浙江省审计厅2012年审计科研课题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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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2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从历史上看,经济责任审计在早期发展过程中都有一种共性:以官员经济责任审计为核心的审计体系始终是统治者考察各级官员的一种主要手段,也是巩固其统治地位的一种重要措施。在古希腊,官员经济责任审计带有非常强烈的政治色彩,它是被作为监督官员、遏制贪赃枉法、加强民主建设的一种有力但非绝对有效的手段。当时官吏的责任观念已深入人心,渗透到整个希腊政府。在我国,周王朝时期就已经将官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官员的主要依据。在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已逐渐成为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打击和遏制腐败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在反腐败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显现。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不断重视,我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入了又一个深化发展的时期。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现状

2000年9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00]21号),对教育系统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中办发[200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07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07]13号)指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校级领导干部在任职期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都应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建立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交接制度,将审计报告列为省属高校领导干部工作交接的内容。2011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11]2号)要求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明确经济责任,加大审计力度。并肯定了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在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近几年,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取得了进展。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所有部属高等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各校为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和规范化,都结合实际,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并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或规定。有的以学校文件的形式颁布,有的以内部规定的形式颁布,并能健全有关经济责任的配套制度,规范运作。审计覆盖面不断扩大,审计对象的职级逐步提高,审计力度明显增强,已逐步成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重点。

(二)存在的问题

1.高校审计工作主动性不强

在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流程中,多数是以根据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委托,审计部门成立审计组进行审计,可以看出审计部门被动地服从组织、人事部门的安排。委托多少,审计组就审计多少,难以突破固有的审计模式。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应以注重预防为原则,预防重点环节和重大方面出问题,从源头上控制问题的发生,从源头上防止腐败。所以只有先提高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才能从意识发展到实践,用科学的计划指导实践,科学地开展审计工作。

2.高校审计缺乏客观公正性

目前“审计”这一概念在高校中认识模糊,行动力欠缺,发展的历史短。作为辅助高校工作的一个“新兴”部门,通常是在高校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审计人员根据单位情况和利益关系进行内部审计,缺乏独立审计的可能性,无法做到真正的客观公正。高校内部审计人员要树立以客观公正性为中心原则,严格按照审计流程和规章制度办事,做到审计工作的相对公正。特别是在涉及学校领导违纪等情况时,本着为学校长远发展的角度,应合理恰当地反映问题,不能纵容事态的发展。

3.高校审计内容缺乏全面性

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大多数高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内部审计实施办法。但是大多数高校在审计内容中都存在一定问题,主要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审计对象分类不明确,概念模糊,没有突出审计重点,二是未能跳出财务收支审计的模式,鉴于这种情况,必须拓宽审计领域,有针对性的选择项目,进行专项审计,例如基本建设工程、物资采购、科研经费等等。同时应注重经济责任审计和日常审计工作相结合,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责任、管理责任、法律责任进行全面地审计,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4.高校审计缺乏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

审计人员在进行一系列的取证和审查之后需要得出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的审计评价,对高校干部就以后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责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国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还未形成统一的指标体系,审计评价自成一派,层次不齐。对于审计结果如何定性和定量没有具体的规定,就审计结果如何对责任人和领导干部如何处理没有具体的操作标准,使审计人员难于对被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做出正确的评价,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三、加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路与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将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应用于经济责任审计,解决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规范难,评价难,结果运用难等诸多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评价体系和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一)风险导向审计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应用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应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是一种全新的审计技术,是指以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为核心,旨在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效果的一种审计模式。风险导向审计的核心思想就在于:审计小组将其努力集中在具有较高风险的领域。审计人员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宏观和微观背景的综合评估,准确判断重大风险点和风险区域,将其作为下一步审计测试的重点,而审计小组也以此为基础设计并执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和其他审计程序,从而达到合理配置审计资源,降低审计成本,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的效率与效果的目的。

将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应用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有利于提高审计的效率,而且有利于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一方面,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运用风险导向审计,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内、外部环境、业务现状及矛盾进行分析,在整体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高低不同的风险领域和风险点。另一方面,实施风险导向审计,可以使内部审计关注到对组织产生威胁的各类风险,通过审计程序把审计风险降低到审计人员可以接受的水平,为所在组织进行全面风险管理,达成组织目标,提供更切实可行的建议,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更重要的是能够加强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国家对高校不断加大投入,各高校的办学自越来越大,各种经费的来源渠道及对教育资源的配置也体现出更大的灵活性,这就对资源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使得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呈现出了审计目标多样化,审计范围广泛化,审计风险复杂化等特点,这就要求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找准审计定位的前提下,努力在各项审计任务中开展风险导向审计,积极主动地适应新形势,真正体现出高校内部审计的价值增值功能。根据实践调查不同高校的情况,我们提出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采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实施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程序和重点步骤包括:

1.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

风险导向审计理论要在具体审计业务实践中发挥其指导作用,关键之一就在于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为此,审计组在每次经济责任审计之前,需要采用各种方式进行审前调查,根据审前调查的结果,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应对的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程序,从而完成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主要采取以下三个步骤:一是初步明确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目标责任和风险因素;二是积极收集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信息;三是编写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2.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与督导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的制定,只是风险导向审计的起始关键点,要想使风险导向审计取得效果,审计程序的实施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因此,在审计实施过程中,需要审计人员经常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这些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审计重点。对应审计人员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编写的工作底稿,有序地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过程中,要突出相互监督相互复核的思想,审计组组长根据审计组成员的知识与技能等实际情况,有重点地进行现场审计的督导工作,对于那些审计经验不太丰富的审计人员,审计组组长指导他们严格执行常规审计程序,对于那些经验较为丰富的审计人员,审计组组长指导他们大胆运用分析性复核。对于不存在重大风险和问题的风险点,审计组组长可以授权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转入下一项风险点的审计。对于高风险点和重要风险点的审计结果,对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审计结论是否合理,职业判断是否恰当进行层层复核,确保审计结果谨慎准确。

3.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编制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对于领导干部任期内工作能力与效果的衡量标准之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中最重要的部分,是风险导向审计的重中之重。编写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要以审计风险点为中心,全面评估各阶段风险点、内部控制评价及实质性测试的结果,评价时应该做到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充分运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指导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反映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在编写审计报告时,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一个重要环节,关系到审计的优与劣。我们应该围绕审计流程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和责任界定依据,建立科学的审计评价体系,运用定量与定性的方法,把被审计对象具体化,尽可能用数字说明问题,不可盲目评价。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是指高校相关职能部门以审计结果为依据,提请并予以表彰,或依法依纪做出处分、处理等决定的行为;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根据审计结果做出的整改、执行决定、加强管理和制度建设的行为。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应在干部管理过程中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其与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和考核等工作相结合。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教育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作为审计部门审计处应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分析研究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建议等。作为财务处应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其作为加强财务、资产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应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风险导向模式下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可以规避传统意义上的经济审计模式的局限性,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开创一个新的局面。

参考文献:

[1]王翠芬.对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J].中国农业会计,2010.

[2]罗霞.适应形势需要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发展[J].管理学家,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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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一)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及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内容

1.审计对象。本文所指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为学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学校内部管理的,包括负有经济责任事项的二级学院、系部、内设机构、直(附)属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含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以及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高校领导干部在任期内、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提任、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的,都应接受经济责任审计。

2.评价内容。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岗位特点、职责及其所在部门类型、职能等情况,确定以部门科学发展情况、权力运行公开化、资源配置市场化、操作行为规范化、廉洁从业情况五个维度为评价内容。主要包括:(1)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总体发展、规划目标完成情况;(2)遵守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3)“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决策内容的合法性以及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4)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情况以及合同管理情况;(5)支出的真实、合法、预算执行和效益情况;(6)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7)收入的依法组织、预算完成情况;(8)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情况;(9)对下属单位的监管情况;(10)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

(二)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1.评价指标的选取。《浙江省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与《浙江省高等学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这两个制度,制定依据相同,评价内容相近,而且,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权限与职责可视为党政领导干部权限与职责的下延和细分,因此本文以“浙江省高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采用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确立了以部门科学发展情况、权力运行公开化、资源配置市场化、操作行为规范化、廉洁从业情况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和根据部门职责特点设定三级指标为高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在实际运用中,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选取,应当随着环境的变化做适时的调整,使指标体系能够起到客观公正的评价。

2.指标计分设置。加分项一级指标为“部门总体发展情况”,最高可以加满20分。下设二级指标2个。扣分项一级指标包括四大方面,基准分共80分。下设15个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每一项分为优、良、中、差四档计分,分别按照该项分数的1、0.8、0.6、0的系数计分。

3.指标评分权重的设置及注意事项。高校内部部门由于部门职责、岗位性质和承担的经济责任不同,这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指标评分权重的设置也有所不同。因此,要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高校应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赋予各部门领导三级评价指标不同的内容和不同的评分权重。

在实际工作当中,有些部门的评价指标可能会没有设置此项内容,如部门没有下属单位,就造成这些指标的缺项,对于这些项给满分或0分均不适合,因此,在实际评分时,就要将这些指标权重,按照所在层级内的其他指标权重进行比例再分配,以实现相对公平。

4.评价等级的确定。根据综合得分,将高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评价为A、B、C、D四个等级。A等:90分以上(含90分)的,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优秀;B等:75分以上(含75分)90分以下的,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较好;C等:60分以上(含60分)75分以下的,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一般;D等:60分以下的,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较差。

被审计领导干部因廉政问题被移送司法处理或已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再进行具体评分和评级。

5.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结果运用。审计部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应本着“权责对等”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做出界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作为干部考核、奖惩、后续管理等的重要依据。

二、实例分析

学校内部的不同职能部门,其工作流程和特点都不相同,因此,在设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时应当区别不同的重点和责任。现以财务处处长为例,对其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进行探讨。

学校财务处是学校经济活动的中枢,财务处长管理着学校全部资金的收和支,如何合理选择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关键。

(一)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1.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及指标量化(见表1)。

2.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评价要点和评价档次说明。

(1)总体发展情况。评价要点:被审计者任期内推出的重大改革发展措施,并对部门的发展产生重大正面影响,进而取得突破性成绩,如在获得全国性、省级重大奖励,在争取财政性资金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等。评价档次说明:由被审计者提供情况,审计组对这些经济举措的合理合法与创新性进行认定,并在比较部门自身发展后酌情加分,加满10分为止。

(2)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要点:被审计者任期内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档次说明:由被审计者提供情况,审计组核实后根据建设目标的难易程度、对学校发展推动作用大小,酌情加分,加满10分为止。

(3)决策程序规范性。评价要点:是否健全部门办公会议事规则、财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大人事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是否都通过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程序,是否都有会议记录。评价档次说明:“优”为有健全制度,且纳入集体决策范围的事项全部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良”为有制度,极少数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但无潜在严重后果的;“中”为有制度,多项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但还未产生不良后果的、或会议记录不全的;“差”为有制度,但大多数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或某项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且已经造成不良后果或者有潜在严重后果的,或没有建立制度的。

(4)决策内容合法性。评价要点:决策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全部决策内容都合法;“良”为有1项经济决策内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情节不严重的;“中”为多项决策内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但情节不严重的;“差”为有决策严重违法的。

(5)决策执行及效果。评价要点:决策是否得到认真执行;执行决策后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是否存在因决策不善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情况。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全部决策都按计划执行,并且无不良后果;“良”为有决策未按照计划执行,或者少数决策造成了轻微的损失;“中”为多项决策未执行或者执行后有较大损失;“差”为有个别决策执行后产生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

(6)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评价要点:资产是否全部入账,有无账外资产,如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有无入账,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定期盘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领用是否规范;资产有无因管理不严造成损坏、偷盗等损失情况等。

(7)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评价要点:资产出租、对外投资和担保是否履行审批手续,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

(8)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评价要点:应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是否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限额以上自行采购的项目是否实行招投标。

(9)合同管理情况。评价要点: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是否订立合同,是否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

(10)下属单位监管情况。评价要点:是否建立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是否存在将有关资金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以各种名目违规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现象。

(11)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评价要点:内部分工与牵制、现金管理、票据管理、预算管理、收费管理、采购管理、招投标管理、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管理、专项经费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对下属单位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主要财务管理、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制度全面完善;“良”为有个别制度缺失,缺陷不严重;“中”为有多个制度不完善,但无重大缺陷;“差”为有重大制度缺陷,或者重要制度未建立。

(12)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评价要点:各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执行制度后取得的实际效果,是否存在因不严格执行制度而造成损失浪费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全部制度严格执行;“良”为存在个别制度执行不到位,但尚无实际后果及损失浪费;“中”为存在多个制度执行不到位,但无实际后果及损失浪费;“差”为有制度执行不到位而造成实际后果及损失浪费。

(1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情况。评价要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是否完整,往来款项结算、清理是否及时,有无利用往来账隐瞒收入或直接列收列支,代管款项核算是否合规等。

(14)预算完成情况。评价要点:有无编制赤字预算;预算项目是否完整、真实、细化,各项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并在法律规定账户核算,有无隐瞒收入、设立账外账的情况。

(15)预算执行情况。评价要点:各项支出是否按照预算执行,有无超预算、超标准现象;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问题。

(16)收费政策执行总体情况。评价要点: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收费,有无自定项目、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所使用的收费票据是否合法、合规;有无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17)支出的真实、合法情况。评价要点:各项支出是否符合预算、是否符合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等有关政策规定;是否按规定标准提取;奖助学金的发放是否及时、足额、规范,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现象,或结余较大;是否采用虚假或不符合要求的票据报销。

(18)专项经费使用总体情况。评价要点:是否专款专用,有无存在虚列支出、挤占挪用情况;专项经费的使用绩效,有无损失浪费。

(19)审计整改情况。评价要点: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已整改。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全部整改;“良”为有个别问题没整改,但性质不严重;“中”为有多个问题没整改,但性质不严重;“差”为整改不到位,且性质严重。

(20)领导利用职权行为。评价要点:领导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违反决策程序直接干预重大经济事项,是否在收入分配、经费开支、资产使用等方面未遵守有关规定两方面。移送司法处理或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再具体评分。

(21)领导个人行为。评价要点:领导是否存在一些与职务无关、但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如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22)所在部门干部、职工廉洁从业情况。评价要点:所在部门班子成员有无因与职务有关的廉政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他职工有无因廉政问题被查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未发生上述情况;“良”为有个别职工因廉政问题被查处的;“中”为有个别班子成员因廉政问题被查处的;“差”为有多名班子成员因廉政问题被查处的。

(23)所在部门财务清廉情况。评价要点:部门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并在一定范围内私分财物的。

其中对(7)、(8)、(9)、(10)、(13)、(14)、(15)、(16)、(17)、(18)、(20)、(21)、(23)指标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未发现问题;“良”为发现个别问题,但性质不严重且金额较小;“中”为发现多个问题,但性质不严重且涉及金额较小;“差”为发现存在性质严重或者涉及金额较大的问题。

(二)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量化评价评分表(见表2)

(三)综合评价

根据计算结果的分值,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对象财务处长最后达到的等级。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分值为91.08,对照上述评价等级可知,该财务处长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优秀。

篇(11)

[作者简介] 原署光,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审计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硕士,江苏 南京,210008

[中图分类号] F239.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13)01-0051-0002

随着国家经济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广电行业的经济规模也在逐步壮大,尤其是近年来,以电视台、电台为主的整合以及企业化经营战略使得广电实力越来越强,经济业务也越来越复杂。单纯的离任审计的弊端也凸显出来,加强任中审计已显得不可或缺。

一、任中审计的对象

任中审计是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开展的审计,确定哪些领导作为被审计对象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目前,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开展任中审计的范围基本上与离任审计相同,主要包括总台下属各单位、部门行政正职(或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行政副职领导),每年都会根据总台与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情况进行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可保证任中审计涵盖大多数的部门或单位,有利于与离任审计的衔接;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审计力量不足的限制。

二、任中审计的内容

众所周知,离任审计的内容是综合的、多方面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本部门的预算执行、财政或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除此还包括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政方针政策、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廉政廉洁等内容。而任中审计受到人力、物力的限制不可能对离任审计所有的内容进行审计。因此,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在进行任中审计时更侧重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总台的实际需要,更加侧重于对经营业绩指标(包括收入指标、成本和费用指标、利润指标)、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等进行审计。

三、任中审计的评价标准和依据

任中审计融合了财务审计、法纪审计、绩效审计、内控审计、管理审计内容的综合审计的特点,目前还缺乏统一的审计评价依据。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在进行经营业绩指标审计评价时主要依据年初与各经济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的经济目标责任书和年初财务预算指标。之所以采用这些指标,一方面,它具有一定的科学性,该指标是总台目标小组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往年实际经营情况和目前现状测算出来的;另一方面,它具有可接受性,各指标在年初均得到了各目标责任人的签字确认。而内部控制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则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内部控制指引、企业管理制度等来进行评价。

四、任中审计结果的运用

任中审计是一种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动态评价。单位人事部门可将审计结果报告存入干部考察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职务升降、免职、辞职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的重要参考依据。可以把年度目标审计结果作为对部门领导干部年度经济奖励的主要依据;对单位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可以诫勉警示,及时提醒;对连续未完成目标责任的,问题较为突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换。同时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管理建议,有利于各单位和部门及时完善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将各部门整改情况形成专报上报相关部门,整改结果也可以作为干部考察档案的一部分。

五、任中审计与其他审计的结合

一个单位的审计资源是有限的,单纯的经济责任审计会消耗大量的审计资源,将任中审计和其他审计相结合便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目前主要是将任中审计和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效益审计相结合,充分利用年报审计过程获得的相关数据来进行经济责任评价,同时强调在审计时进行内控的评价经济事项决策的评价重点审查评价单位内部管理的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并对被审计单位今后完善内部控制,确保经济事项合法运行起到最基本的保证作用。

六、任中审计存在的问题

任中审计存在协调难和取证难的问题。将任中审计作为各负责人年度经济奖惩的依据,任中审计结果将直接涉及干部切身经济利益,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和处理,审计人员与审计对象会持不同的意见,审计对象甚至会有明显的抵触情绪,直接到上级部门“讲客观”、打“小报告”的情况时有出现。比如年度经济指标完成较好的单位,可能会隐藏部分收入,以防来年制定更高的经济目标或完不成指标;而没有完成指标的单位则可能构造不真实的经济业务,通过相互开票确认收入、列支费用或通过第三方虚构业务,或请领导签字审批调整目标责任等情况,影响了审计取证,增加了审计风险。任中目标考核也失去了原来的意义。

七、任中审计也要进行后续审计

后续审计是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阶段。进行后续跟踪审计主要是看“审计结果报告”中所提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是否纠正、整改的问题是否得到落实,所提出的防护性、建设性的建议是否被及时采纳,审计建议和意见是否验证符合实际。任中审计的后续审计一方面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进行监督和评价,另一方面可通过下年审计时来检验上年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通过后续审计,维护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严肃性,提高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目的,并为今后的审计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八、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的协调

目前,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开展的任中审计主要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虽然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一年一审,但由于评价指标相对固定,而不能全面评价领导干部。而离任审计可以做到较为全面的评价领导干部,与之相结合应该能够很好的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但在实施过程中,有的领导干部任期较长,比如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干部基本上三年一聘,可以连任,这样有的领导干部也许六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才能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全面评价,因此,对于较早任期的经济责任评价就较为困难,且不具有现实意义。笔者认为,可以在每三年任期届满时就进行一次全面的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可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永远具有新颖性和时效性,增加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利用价值。同时,在任中审计中更应关注企业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管理能力,为前三年的任期做一些多方位的管理分析,使相关负责人及时了解现状,及时改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