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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政策大全11篇

时间:2023-08-31 16: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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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政策

篇(1)

〔中图分类号〕D0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6)04-0075-08

〔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资助计划项目

〔作者简介〕王猛,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毛寿龙,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100872。

一、引言

社会转型要求政府变革治理模式与体制机制,以应对社会结构调整与运行机制变动所带来的挑战。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会引致治理模式的变化;人类由传统社会迈向现代文明的过程,亦是治理模式逐步转型与变革的过程。20世纪后20年,西方国家出现了政府失败与所谓的“空心化国家”(hollow state)现象,非营利组织系统承担了大量的政府公共服务。〔1〕这种转变对传统公共管理理论提出了挑战,治理理论也在此后逐渐兴起。多中心治理、合作治理、网络治理等概念日益流行,并被作为应对政府与市场失灵的替代性治理模式与政策方案。改革开放后,我国亦经历了急剧的社会转型,社会结构与运行机制发生深刻变化。中国的社会转型表现为“从农业的、乡村的、封闭的半封闭的传统型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型社会的转变”〔2〕,而治理变革则表现为“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的转型。〔3〕

当前,我国正处于推进发展模式或发展方式转型的第三次大转型阶段。〔4〕这一阶段的特点表现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中等收入群体逐步扩大,社会需求日益多样化;深度城镇化对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与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利益主体呈多元化与复杂化,弱势群体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期待与中产阶层拓宽上升流动渠道的要求逐步增加;社会保障体系进入全面完善阶段,并逐步向全覆盖、高质量的方向过渡。归纳而言,当前中国社会转型呈现以下总体面貌:由偏重经济增长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社会事业从规模式发展转向内涵式发展,社会利益格局进入深刻变动与调整。但在转型过程中,中国社会主要面临以下几重矛盾,即快速社会转型与社会治理能力之间的矛盾,不断增长的公众需求与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公共服务缺位、分配不公、贫富差距、劳资关系等社会矛盾突出。

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常常与社会转型相伴随,这也恰是进行治理变革的缘由和契机。中国社会转型中面临的矛盾与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以促进政府治理变革来解决。为此,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了“坚持共享发展”、“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并把社会共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归宿与落脚点。可以说,社会共享将是指导我国“十三五”时期社会发展的核心理念,亦是应对社会转型与实现治理变革的基本思路。本文以社会共享与治理变革为主题,着重探讨为推进实现社会共享的社会转型,政府治理变革的基本方向与实现路径。已有关于社会共享的研究,很少从治理变革的视阈进行系统思考,因此,本文从治理的层次与向度提出了思考社会转型与治理变革的总体性框架和政策性框架。

二、社会共享与治理变革:一个分析框架

(一)社会共享与治理变革:内涵与逻辑

滕尼斯指出,“共同体(community)的生活是相互的占有和享受,是占有和享受共同的财产”。〔5〕“共享在共同体中是通行的理念和规则”。〔6〕所谓“社会共享”,是指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共同享有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中国在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农村边远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却并没有完全享有社会改革发展的成果。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中等收入群体逐步壮大,人们要求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愿望也越来越强。共享理念的提出实质上是对过去差别化、不协调、非平衡性发展理念的纠偏,亦是对现实社会矛盾与社会呼声的回应。因此,强调社会共享,是解决当前公共服务不均、收入差距过大、贫困等社会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全面小康的内在要求。

落实社会共享的治理理念与目标,需明确以下几方面问题。首先,共享什么。社会共享的内容是多层次与多样化的。不仅包括经济成果的共享,还包括社会成果和权利的共享〔7〕,也包括在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方面人人享有。这意味着促进社会共享既要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还要重视满足公众多样化的需求。其次,谁来共享。社会共享的主体是全覆盖的。实现社会共享要重点解决弱势群体、城镇困难群体、农村地区与偏远地区的问题。通过利益分配机制改革,逐步缩小不同社会群体间的差距。享有社会发展成果并非部分社会群体的特权,而是全体社会成员皆有的权利。这意味着实现社会共享要注重消除非均衡化的制度设计,把解决弱势群体与困难地区的问题作为治理的重点。最后,如何共享。要通过制度设计兼顾社会共享的公平性与可持续性。建立社会共享机制既要通过转移补偿支持弱势群体,又要承认个体差异与注重可持续性的效率分配。这意味社会共享并不是一部分社会群体对另一部分社会群体的攫取,而是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

社会共享是中国社会转型的重要方向,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共享的格局就会自然生成,而是需要进行制度设计与治理变革以应对社会转型。而当前中国社会所面临的矛盾与问题也亟须通过治理变革予以解决。可以说,促进社会共享与治理变革之间存在紧密的关联。实现社会共享,需要在治理变革方面把握以下几个原则:首先,社会共享体现“惠及全体”的理念。因此,治理变革不仅仅要创造人人共享的制度空间,还要营造人人共建的治理格局。其次,社会共享切中了中国社会发展中的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两大短板。因此,治理变革需要更加关注社会事业即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与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再次,社会共享的核心在于消除不同群体、地区、阶层、行业间的显著差距。这意味着消除非均衡化因素、进行促进机会均等的制度设计是关键。最后,治理变革的手段与方式本身也要适应社会变革,注重运用现代新理念、新技术促进治理创新。

(二)社会共享与治理变革:分析框架

理解社会共享与治理变革间的逻辑关联,不仅需要把握治理变革之于社会共享的意义,即为何需要进行治理变革的问题;还需要明确如何进行治理变革,抑或说在哪些方面进行治理变革。明确在哪些方面进行治理变革需要深入分析治理(变革)的内在结构与层次。长期以来,对治理的理解有体系论与能力论两大视角。治理体系论关注治理的制度设计或构成要素,而治理能力论则关注治理体系的执行能力。〔8〕尽管体系论与能力论把握了治理的两个核心方面,但却并没有深入分析治理的内在层次结构。因此,分析治理的结构及相关构成要素成为我们理解治理变革的关键。

对治理结构与层次的研究主要分析治理的向度与要素,形成了二维度说、三维度说、五维度说等。二维度说以福山为代表,他关注政府能力与自治程度以衡量国家治理绩效〔9〕;三维度说认为,治理至少在制度、组织与技术三个层面上运作〔10〕,或将治理归纳为价值理念、制度设计与行动策略〔11〕,或是价值、主体与工具〔12〕;五维度说则认为,治理包括权力、范围、方法、主体与权利五个维度。〔13〕在结合既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从理念、结构与技术三个向度理解治理。

治理理念是治理体系的核心,反映的是政府治理的目标和方向。它是政府顺应政治、经济、社会形势而进行的宏观判断,以及基于此提出的方向性指引与进行的顶层设计,决定了治理结构与治理技术的价值取向。治理结构是价值理念的表现形式,反映的是治理要素之间的搭配与安排以及不同部分之间的关联状态。它是基于特定的治理理念而对不同主体间权力做出的制度化安排与互动模式的有效性建构。〔14〕它包括主体结构、权力结构、制度结构、供给结构等。治理技术是治理体系的支撑手段,反映的是治理理念与治理结构在具体任务环境中的实施方法,也是运用技术手段对理念的践行和对结构的支撑与优化。因此,所谓治理变革是指政府为适应社会转型在提供公共服务与解决公共问题中在治理理念、结构与技术三个方面的转变和调整。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要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与治理变革的视阈下思考社会共享。促进社会共享是当前中国社会转型背景下的战略选择,同时推动社会共享本身也是社会转型的重要部分。实现社会共享,要在理念、结构与技术三个向度上思考治理变革,并集中解决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两大短板,并着力构建社会共享的体制机制。就此,可以得出如图1所示的分析框架。接下来,本文将从理念、结构与技术三个应然向度分析治理变革的基本方向,并提出实现社会共享的政策框架。

三、社会共享与治理变革:基本方向

理解社会共享与治理变革,其核心在于构建一个描述与分析治理变革的应然框架。在把握治理的内在层次与结构的基础上,本文提出“治理理念―治理结构―治理技术”的变革框架。治理理念变革的重点在于确立与社会共享相适应的价值目标以指导未来的社会发展方向与具体政策设计,表现为价值追求、发展理念与政策理念三个层次上的变革。治理结构变革是整个治理变革分析的重点,既要把握社会结构与治理格局的总体性转换,也要关注主体、权力、制度与供给等子系统结构的变动。而治理技术变革主要是指支撑治理理念与结构变革的技术基础,包括治理的组织平台与具体机制的变革。因此,坚持社会共享与推进社会转型,意味着政府治理在理念、结构与技术三个层次的全方位变革(见表1)。

(一) 治理理念变革

1. 价值追求:由区隔到共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快速经济发展使得一部分社会群体逐渐富裕并享受到优质公共服务的同时,一些社会群体却依旧面临贫困、公共服务短缺等问题,而并没有充分享有社会发展的成果。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既有资源禀赋的差异,更有差别化、不均衡的制度安排与政策设计。比如,优先发展东部地区、优先发展城市、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分割体制都是造成地区间、城乡间不均衡的政策根源。这些区隔化、非均衡化的制度设计固然有一定的历史原因,但并不符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共享的价值追求。因此,构建共享的社会格局其首要问题是推动深层价值由区隔向共享式发展转变。这意味着社会成果的分配、公共服务的供给不是基于特定身份而进行差别化选择,而是基于每个公民个体做出的公平安排。通过消除身份歧视,形成人人参与、共建与共享的社会格局,使社会成果、公共服务惠及全体社会成员,不因身份差异而忽视部分群体的基本权利。

2.发展理念:由片面到全面。社会共享还意味着一种全面发展的社会形态,即社会成果由全体人民享有、人们享有全面的成果。过往发展的非均衡性不仅表现为不同社会群体间的差距,还表现为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间的失衡。这突出地表现为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与经济发展程度和公众需求存在差距,社会治理水平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因此,在发展理念层面实现由片面强调经济发展到经济社会协调全面发展的转向,需要改变只注重经济增长的效率主义和GDP主义,重视社会建设。将社会事业、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作为未来发展的重心。实现发展理念由片面向全面的转型,需要更加重视整体全面发展,改变只重视城市与东部发达地区而忽视农村与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发展路径,注重统筹城乡发展与区域发展,维护区域间公平。同时,推动发展理念由“人的发展”到“人的全面发展”的转变,为满足公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发展需求创造条件。

3. 政策理念:由补缺到普惠。政策理念是指导具体政策设计与安排的基本价值观。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中的短板。社会事业发展将是政府治理的重心,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建立社会所有群体共享的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体系,将是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受制于经济发展不平衡、财政实力有限以及人口众多的现实国情,我国长期实行的是一种确保底线公平的补缺型社会保障模式。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建立适度普惠型的社会保障模式。〔15〕实现政策理念由补缺向普惠的转变,关键在于建立普惠型的社会政策体系,即社会政策设计不仅要照顾社会弱势群体、维护底线公平,还要打破城乡二元分割,惠及社会所有群体,提高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二)治理结构

1.总体结构:由单中心结构到多中心结构。从整体上讲,实现社会共享,要实现“单中心”结构向“多中心”结构的转型。随着社会需求多样化与社会问题复杂性的增强,单中心结构及形成的官僚等级体系因其有限的能力与僵化的体制,并不能有效满足社会需求的变化与回应社会转型的挑战。多中心结构致力于构建一种竞争合作的平等关系,意味着“有许多在形式上相互独立的决策中心……它们在竞争性关系中相互重视对方的存在,相互签订各种各样的合约,并从事合作性的活动,或者利用核心机制来解决冲突”。 〔16〕即可以通过多种制度安排来提供公共服务、实现社会治理与解决社会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公众需求。实现社会共享就是要着力于构建一种多中心的治理结构,改变政府作为唯一的公共服务供给者与公共事务治理者的角色,在政府与市场之外寻求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以满足公众日益多样化、差异化的需求,应对日趋复杂的治理挑战。

2.制度结构:由单一化制度安排到多样化制度安排。治理结构需要有效的制度安排予以支撑。多中心的治理结构蕴含着多样化制度供给的可能性。从治理制度上讲,承认制度多样性仅仅将“制度选择集中在‘官僚―市场’之间”是不够的,还要考虑“市场和官僚之间多种多样的‘混合安排’、社会组织以及地方社区的‘自我治理’体系”。〔17〕制度结构由单一化向多样性制度安排转变,意味着承认制度供给的多元化与制度供给主体的交叠管辖,以及不同主体在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制度安排中的作用。同时,多样性的制度安排不仅承认国家正式制度在社会治理中的功能,而且尊重非正式制度或自主治理制度的建设性价值。要生成多样化的制度结构、呈现较大的公共治理制度空间,则要使权力结构越开放和多元〔18〕,扩大非官僚力量在社会治理中的空间和范围。因此,实现社会共享,要更多地为市场与社会力量预留制度供给的空间,激活市场机制与社会自治在满足公共服务与实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3.主体结构:由单一主体到多元主体。现代社会治理的复杂性意味着任何单一主体在应对社会治理的挑战时都可能是乏力的。实现社会共享的过程,不仅需要促进公共服务均衡化与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还需要对社会利益格局进行调整,消除城乡间、地区间的显著差距。因此,单一主体的治理结构并不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而亟须寻求其他主体的力量。理想的主体结构,应该是在明确各主体比较优势与责任的基础上建构竞争与合作的主体网络。因此,实现社会共享,不仅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力量,还需要市场主体与社会组织乃至社会各阶层、个体的共同参与,建立共治共建的格局。这意味着政府要在厘清与市场、社会组织边界的基础上,将部分应该或适宜由社会承担的职能进行转移,实现政社分开,提升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主体性作用。同时,政府要运用政策手段与支持措施激发社会领域活力,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社会建设。

4. 权力结构:由集中化权力结构到制衡型权力结构。权力结构反映的是不同主体在治理格局中的权力分配状态与相互关系。治理变革只有触动深层次的权力格局才能为建立不同主体间的竞争与合作关系以及推动社会转型提供权力结构基础。实现社会共享,意味着也要实现权力的共享。这不仅表现在横向上的公共治理与私人市场的权力共享〔19〕,而且表现为在政府内部的横向权力分配上呈现制衡型结构的面貌,也表现为在纵向上赋予地方更多治理权以增强回应性与自主性。社会共享对公共服务质量与社会治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但集中化的权力结构在满足高层次与多样化的需求方面存在效率不足。因此,需建立更具活力与弹性的分权制衡结构以实现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社会自主治理。推进集中化权力结构到制衡型权力结构的转变,意味着在政府内部要建立更具回应性的扁平化结构以增强回应性和自主性,在政府外部要建立分权化、制衡与合作的外部关系以适应社会转型和外部环境的变化。

5. 供给结构:由统一化供给到差异化供给。供给结构反映的是不同主体在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中的行为状态。主体多元化与结构丰富化成为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趋势。实现供给结构变革,不仅要发挥多元主体的供给作用与治理功能,还要创新供给模式实现方式的差异化与灵活化,即公共物品与服务的供给、社会治理的实施要照顾到个体差异与特性,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而摒弃单一化、统一化的供给方式。实现社会共享,意味着要在社会转型导致社会价值日趋多元的背景下满足公众多元化需求。因此,推动供给结构由统一化供给向差异化供给的转型,要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发挥政府、市场与社会主体在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中的比较优势,实现错位灵活供给。

篇(2)

关键词:

政府社会管理;社会政策;价值;实践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国家对社会政策的制定标准规范不断在更新,近几年来国家对现代市场经济主体的两大管理形式提出了明确的规定,为社会管理政策的优化和更新指明了道路,需要依据“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进行进一步深化探究。

一、政府社会管理概述

依据《关公管理学》相关理论,在结合《社会管理学》和《社会学》的基础上,有关学者对政府社会管理进行了界定,认为社会管理可根据社会主体的类型分为两类,其中一类即以政府为主体,政府依据相关的准则和规定对社会事务进行规章制度的约束和规范,主要通过宏观调控的手段实现社会有机资源的整合和利用,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率。期间可以调动一切社会力量,例如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家庭等维护社会的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第二类则是社会组织,主要包括自治组织、非营利组织以及其他公民,政府在其中扮演协调者的角色,控制社会组织之间关系的平衡,并通过宏观调控组织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社会管理中,进而实现促进社会发展的目的。

二、社会政策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社会政策充当市场干预主体和社会事务管理之间的桥梁,即将理论制定为方案并付诸于实践的中介,在工业文明时代政府单依靠自身职能和文化职能实现社会的管理难免出现不可抑制的矛盾和冲突,这就要求社会要不断进步,顺应时代的新潮流。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社会政策这一概念理论出现并在长期的社会管理实践中得到推广和应用,且逐步发展成熟,成为社会管理中的主要参考依据。当今社会信息化、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成为时代的主旋律,也是发挥社会政策功能的重要机遇,尤其针对我国社会管理事务而言,社会政策贯穿于活动的始终,社会政策重要性不言而喻,例如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有效实现了对我国人口的控制,而近几年“二胎政策”的出现可有效延缓我国的老龄化进程,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满足时代要求的体现,因此社会政策制定要充分考虑公众的需求,以社会福利问题的解决、资源优化配置、社会秩序维持为重点,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优化社会政策在社会管理中的途径

(一)满足社会需求,实现社会整合

社会政策是满足人们基本需求的工具,也是国家的意识形态对社会组织、群体、个人产生影响的重要途径。例如我国的科教兴国政策,是顺应国家发展的需求、民族进步需求的体现,也是我国基本矛盾“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关系”的解决对策之一,在该政策下实施九年义务教育、“211工程”等具体措施,在满足人们文化需求的基础上提高了我国的文化软实力,实现了“人口大国”向“人才强国”的转变,促使我国的国际地位不断上升,这就是一个成功的社会政策所起到的作用,在社会管理中的应用价值无可替代。例如近几年我国社会环境不断恶化,土壤贫瘠化日益突出,且与疾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不断增多,环境问题成为不得不解决的热点问题,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国策的出现则是对人们呼吁保护环境需求的体现,通过政策的推行,全国各地均结合当地的现状制定了一些列的具体措施,例如关停重污染产业、勒令重工业整改、禁止乱砍乱伐、开垦湿地、进行垃圾资源回收、采用多种措施进行节约意识以及行为宣传等,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们的环保节约意识,发展经济更加注重可持续、绿色化。因此社会政策在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人们大众的需求,尽最大程度实现社会各个组织、群体利益的平衡,解决社会阶级矛盾,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此外要想实现社会整合,提高社会有机资源的利用率就要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功能,调动一切社会的积极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生产管理,提高整个社会的生产力,此外协调社会各个组织之间的矛盾,形成一个稳定、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维持社会稳定

维持社会稳定是社会管理的基本要求,在社会稳定的情况下,社会大众才能安心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实现整个社会的大生产,因此维持社会稳定是社会政策必须要体现的基本要求。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开放期间实现了经济的大发展,但不可避免“先富带后富”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社会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社会的分化在一定程度上容易激发社会各个阶层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关系日益紧张且社会矛盾未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的情况下,不仅影响社会关系的稳定,还会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因此社会政策制定中要以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各个阶层关系的调和为中心,在保证社会稳定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促进社会管理目标的实现

事实证明,社会政策的制定、管理目标的明确有助于国家有计划的发展和进步,能够为社会管理活动指明道路。社会事物包括教育、卫生、医疗、科技、环境等各个层面,因此社会管理目标的确定要多样且符合实际。政府是社会政策实施的主体,政府在执行政策时要充分领会政策的精神和意义,制定相适应、相规范的执行体系,为政策的实施提供法规依据。目前我国的社会性社会政策体系尚不成熟,需要在实践中结合国家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公众的需求不断进行政策制度的完善,进而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的目标。

四、结语

社会政策是社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政策的落实可有效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经济体制不断加深,政府要充分认识到社会政策的重要性以及调动一切社会积极力量发挥其作用,进而实现社会管理目标。

作者:杨丽 单位:保定市国资委综合处

参考文献

篇(3)

大学阶段是青年学习政治文化、完善政治人格的重要时期。世界各国普遍重视本国国民特别是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我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主要承担对大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的教育、进而完成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近年来,由于国际国内环境的复杂性,国内高校在社会转型变革的客观环境中,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工作理念、工作方法遇到了挑战,西方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影响着我国公民特别是大学生的政治认同。面对这样的挑战,高校应当借鉴西方政治社会化理论及实践提升《形势与政策课》的有效性。

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内涵

“政治社会化”的概念源于美国,西方学者对政治社会化的定义主要从“过程”的角度去把握,认为政治社会化是公民学习获得的,对政治世界形成一定认识的过程,是将其政治标准和政治信仰从一代传给下一代的方式。我国学者借鉴西方学者的研究,提出了比较公认的政治社会化的内涵,只是说法略有差异。比较有代表性的如李元书、杨海龙认为:“政治社会化是社会个体在社会政治互动中接受政治文化教化、学习政治知识、掌握政治技能、内化政治规范、形成政治态度、完善政治人格的辩证过程。”①

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属于政治社会化的范畴,同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刘世丽和马莹华的定义具有代表性,他们认为,“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是个体逐渐接受现存政治制度所肯定的政治信念和规范,形成特定的政治态度和政治行为,并积极参与社会政治活动的过程。”②这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也是从“过程”的角度去把握其内涵,而另一种观点则从“结果”的角度作定义,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张雪梅的论述,她认为,“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就是指大学生学习并内化政治主导文化,逐步成为具有稳固的政治认知、政治情感、政治态度、政治价值观、政治信念等一系列反应和倾向的政治人。”③这两种观点,是目前学术界比较主流的观点,看似重点不一,却都强调大学生与社会的双向共同互动的过程,即大学生认识政治、形成政治人格与社会对大学生进行政治塑造两个方向运动过程的辩证统一。

借鉴西方和我国学者的代表观点,笔者认为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就是大学生按照社会的政治规范要求,内化为自身的言行规范,逐步成为合格的“政治人”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大学生作为个体与社会这个整体进行双向互动:一方面,社会将政治信仰和政治标准教化给每一个大学生个体;另一方面,大学生个体能动地接受政治舆论、形成独立的政治信仰并以实践的方式反作用于社会这个整体。就是在这样的双向互通过程中,完成大学生政治社会化这一过程,实现整体与个体的辩证统一。

大学生政治社会化与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关系

两者的联系。首先是对象相同,都是在校大学生。在校大学生生理年龄已经成年,然而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还处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尚未完全成熟的关键时期,求知欲最为旺盛,可塑性也最强。这些特点为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提供了施展的空间,也为《形势与政策课》取得实效提供了可能。

其次是性质相同,都具有阶级性。两者始终贯穿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并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都通过特定的方式和渠道将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传播给大学生个体,教育和引导他们成为符合统治阶级要求的、合格的“政治人”。

最后是目的相同,都具有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这一目的。将大学生通过一定的政治思想加以教化,教育和引导其掌握必要的政治知识和政治技能,从而具备一定的政治参与能力,最终认同本国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自觉成为统治阶级的接班人和建设者。

两者的区别。一是范围不同。《形势与政策课》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组成部分,而思想政治理论课又从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这一范畴,思想政治教育的空间范围主要在学校,辅之以校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大学生政治社会化这一过程里,其范围涵盖了整个社会,即除了学校这一主要场所外,社会也是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关键期作用的环节。

二是方式不同。《形势与政策课》主要以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一般采取知识点传授、社会实践、参观考察、主题演讲、主题辩论等手段进行,延伸到整个学校的文化环境。而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所采取的方式更为广泛,除了上述方式、手段外,还有诸如面向全社会成员的大众传媒、国际互联网,甚至手机短信、公益广告等其他方式。

三是目标不同。开设《形势与政策课》,是教会运用大学生观点来分析问题,以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而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目标,主要是通过间接的、隐性的方式来改变大学生的政治态度及行为。在这一点上,《形势与政策课》的目标更为高远。

两者的辩证统一。两者有着相同的对象、性质和目的,在社会主义国家都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都统一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而正由于两者在实现方式上的不同,才为《形势与政策课》的课程建设提供了有价值的借鉴。认识到两者的辩证统一关系,有利于我们理解两者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区别:在理论研究时,应当将他们作为辩证统一的整体加以研究,这样才能从整体上去把握;而在实际运用中,应当借鉴政治社会化的理论及实践成果为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别是为提升《形势与政策课》实效,做到为我所用,服务于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个大局,服务于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现实需要。

西方政治社会化理论及实践的几点启示

我国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目的在于,把社会主义政治规范内化为大学生的政治信念,使大学生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政治情感及政治行为习惯,从而推进大学生从“社会人”向“政治人”的转化。在此背景下,研究政治社会化对于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借鉴意义,发挥思想政治教育这一传统优势,具有时代意义。

充实教学内容。教育部在每学期开学前出台本学期《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对全国高校的授课内容作指导性规定。各高校根据这个《要点》制定本高校的教学内容、安排教学计划,这就为借鉴政治社会化理论、最大程度地充实《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内容提供了可能。就西方学者研究的政治社会化主题而言,涵盖了政治社会化个体的微观研究、宏观系统的研究、政治社会化介体的研究、公民教育的研究、女性政治社会化的研究等等。单就政治社会化的内容来说,还包括用政治学的理论培养人的政治认同、政治意识和政治经验,以公民教育的内容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和素质教育,这些内容都可以充实到《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内容当中,取其所长、为我所用。

改进教学方法。当前,或者由于高校职能部门甚至主要领导主观因素的影响,或者出于高校硬件设备、教学资源的限制,大多数高校至今仍采取以课堂教学为主的教学模式,在教学方法上仍限于传统的“灌输法”甚至能引起学生反感的“填鸭式”教学,这对这门课程的实效性提升大为不利。应当对传统意义上的“教师在讲台上讲,学生在课桌上听”进行升级改造,采取诸如主题演讲、课堂辩论、座谈交流的方式,让学生们参与进来,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阐明自己的观点,老师则可以在此基础上作点评。可以按照专题授课的方式,确定好每个专题的重点内容,对涉及到的知识点以延伸阅读的形式进行拓展,力求将知识点讲实在、讲透彻,并在潜移默化中完成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

拓宽教学途径。学校教育是政治社会化的重要途径,而在信息化时代,大众传媒在政治社会化中的作用就越发显得重要起来。要想提升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实效性,除了巩固学校教育这一传统途径外,家庭和社会的力量也不能忽视。应当摒弃《形势与政策课》实践教学“另起炉灶”的做法,即把它游离于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只是采取参观、考察、访谈等简单的“游览式”教学模式,不仅起不到应有的效果,还会浪费人力物力,甚至催发学生的逆反情绪。一方面,可以通过“中秋节”、“春节”、“清明节”等中国传统节日开展还能爱国爱家教育,另一方面还要组织学生走出校园、走上社会,以社会实践、参观考察等方式融入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洪流之中,还可以邀请社会各方人士走进校园、走近学生,以演讲、座谈的形式开展各种互动,全方位拓宽这门课程的教学途径。

【作者单位分别为南京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南京工业大学城建学院;本文系南京工业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重点课题“基于大学生政治社会化促进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创新升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SZZD2012011】

【注释】

①李元书,杨海龙:“论政治社会化的一般过程”,《政治学研究》,1997年第2期。

篇(4)

一、 政府行为影响社会组织活力关系分析

政府行为供给与社会组织需求关系分析。政府行为的干预大小,相对于社会组织而言,才具有实质性的意义。也就是说,社会组织的需求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某一政府行为的作用程度。如图1所示:

图1政府行为供给与社会组织需求关系分析图

社会组织的需求度,可以从0—100划分为不同等级,这些等级社会组织自身发展阶段的影响面、周围社会环境等因素所决定。处于较低等级上的社会组织需求属于弱程度范围,而处于较高等级上的社会组织需求则属于强程度范围。同样,政府的行为供给度也从0—100划分为不同的等级,表现为弱行为供给度和强行为供给度。我们认为针对强程度需求,政府强的行为供给也是一种供需平衡的表现,可称为强平衡。除此,如果针对弱程度的需求,政府作出强行为,而针对强程度需求,政府作出弱行为,则会出现行为干预过度或行为供给不足的问题,此时都是政府行为和社会组织需求出现不平衡,不能满足社会组织发展需要,或阻碍了社会组织的发展。

政府行为反应度与社会组织独立性关系分析。政府的行为必然作用于社会组织的行为,无论是限制,还是放松,都意味着社会组织自我管理因为政府行为而调整。那么,政府行为必然有一个相对应的社会组织独立性的状态。如图2所示:

图2政府行为反应度与社会组织独立性关系分析

社会组织独立性是一条自上而下的曲线,上面部分表述独立性小,甚至零自由,越趋于下面,表述独立性越大,直至绝对独立。而社会组织独立性为零,意味着政府的行为干预过度,即完全控制社会组织的自我产生、自我管理、自我决策和自我发展。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总第535期2014年第03期-----转载须注名来源而社会组织绝对独立性,则意味着政府没有行为或行为不足,自我管理活动不受政府行为的影响,此时政府行为效果为零。

政府行为作用效果与社会组织活力关系分析。从政府作用行为产生的效果来看,有正面和负面之分,或者有效和无效的差别,这种效果又主要通过其行为作用的对象反应出来。因此,社会组织面对政府行为的作用效果,一方面,会因政府行为供给的恰当和充足,而获得快速和健康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能因为政府行为供给不足、混乱和过度,而阻碍了其发展进程,甚至造成负面作用阻碍社会组织发展。

如图3所示:

社会组织的每一步发展都会受到制度环境的直接影响。适宜的制度环境能促进其健康发展,而不合适的制度环境则会阻碍其发展。[2]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政府需要作出行为,但政府行为反应的快慢、正确与否,结果均有所不同。不同的政府行为,直接的后果就是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或是阻碍社会组织的发展。

三、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政府行为对策

规范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机制。传统的政府以社会控制为执政理念,致使社会组织在与政府的交往和互动中处于不利的不公平地位。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机制,这需要从以下几点进行努力: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移,确立社会组织的法人主体地位,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自治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纳入政府产业扶持和社会事业发展扶持政策范围。[3]三是保障社会组织合法权利,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纳入政府产业扶持和社会事业发展扶持政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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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治理目标下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效果评价的必要性

1.1 政策执行效果评价是国家公共权力监督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方法

国家审计作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监督和促进者,既应该对政府财政资金和财务收支进行监督和控制,又必须以公共政策执行效果本身为对象,关注政策对社会资源分配效应和对社会利益的协调方式,进而实现公众利益的均衡发展和公共福利的普遍提高。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效果评价是促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方法。

1.2 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效果评价是社会保障审计实现国家治理的重要途径

政策执行效果评价是以社会保障基金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性审计为基础,对现行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及其效果的监督。该功能主要监督现行社会保障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社会保障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分析政策缺陷和制度漏洞及其产生的原因,对社会保障政策和制度的未来发展进行分析性预测,并提出政策修补、制度改进及风险防范和化解的政策建议。建立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效果评价指标体系,除了可实时纠正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外,对于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2 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效果评价主要评价指标

政府社会保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设计应遵循科学性原则、目标一致性原则、可测性原则和整体性原则。同时,指标体系内的各个指标之间的涵义、口径、计算方法、时间范围等要衔接、统一。

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效果评价的评价指标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来反映绩效评价标准。定量指标是可以量化的、客观的指标,具有评价的客观性。定性指标是难以具体量化的、主观的指标,得出的结论常带有主观色彩。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通常需要结合起来使用,以达到客观公正的评价目的。

2.1 主要定量指标

2.1.1 “经济性”标准的评价指标

1)资金支出财政负担率指标:反映社会保障资金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所占比重,反映财力支出结构和保障水平情况。计算公式为:资金支出财政负担率=资金支出总额/财政支出总额×100%。

2)资金管理费用率指标:通过资金管理费用占社会保障资金收入总额的比例来衡量资金管理成本高低情况。资金管理费用包括日常行政管理费用、资金的投资运营和监管费用等。计算公式为:资金管理费用率=资金管理费用/资金收入总额×100%。

3)实征率指标:衡量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税务代征机构资金征收工作实际业绩情况最主要的考核指标,反映了资金征收任务完成情况。计算公式为:实征率=资金实际征收额/资金计划征收额×100%。

2.1.2 “效率性”标准的评价指标

1)资金结余率指标:通过社会保障资金历年滚存结余额占当年资金支出的比重,反映支付风险状况。理论情况是一般至少需要三至六个月滚存结余才能保证正常支付运转。计算公式为:资金结余率=资金历年滚存结余额/当年资金支出额×100%。

2)资金收益率指标:衡量社会保障资金投资到资本市场所获得的收益额与社会保障资金投资额的比率,反映社会保障资金投资盈利能力水平的高低。计算公式为:资金收益率=资金收益额/资金投资额×100%。

2.2 主要定性指标

1)给付对象的真实性情况,反映领取社会保障金的单位人员是否参加社会保障并符合领取条件,有无虚报、冒领行为。

2)给付水平情况,反映支付社会保障资金是否按照统一的标准,有无任意扩大或缩小支付范围。

2.3 进行总体评价

首先,选取参照值,可采用同等社会经济水平其他地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部门的评价标准、本地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部门评价的历史水平或预算计划的理想水平等作为参照。其次给各评价指标打分,根据各评价指标的重要性设置权重比,计算各评价指标的最终得分。最后,汇总计算总体得分,评价总体水平。

3 社会保障政策实施评价指标体系实现方法

3.1 以全面原则为前提,收集政策

全面原则要求审计机关既要收集地方政策,也要收集中央政策;既要收集实体性规定,也要收集程序性规范;既要收集在审计事项发生之前或之时已经颁布生效的政策,也要关注审计事项发生之后、审计实施过程中相关政策的立、改、废情况,还必须兼顾收集政策的时间效率。可以通过上网、上法规库查询,依靠日常工作积累或借助被审计单位提供政策文件等方式,在较短的时间内收集尽可能系统而完整的政策法规。

3.2 以比较意识为基础,梳理政策

审计人员应树立比较意识,对收集的各类政策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梳理比对。一方面,从纵向上把握政策的效力层次,按照法的渊源,法的效力,根据“上位法高于下位法”的一般规则,在同一事项上出现上、下位法冲突时,下位法无效。另一方面,从横向上注意政策的衔接性。以时间为标准,要关注社保政策实施发生之前或之时同一机关制定的同一效力层次的政策内容是否一致。出现不一致时,根据“新法优于旧法”、“法不溯及既往”的规则评价政策执行效应。可依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特殊规则来判断政策效应。

3.3 以逻辑思维为核心,分析政策

通过系统地梳理政策,剔除一些无效规定后,政策分析便是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的重心。首先,要对有效的政策本身进行分析,查找该政策在合理性、公平性和可执行性等方面是否存在缺陷。其次,政策效应的评价与政策内容的解释密切相关。除了按其字面文字最惯用的意思进行文义解释外,还应尝试运用历史解释(通过研究有关立法的历史资料或从新旧政策的对比中了解政策内容)、体系解释(将孤立的条文置于整套政策体系中去理解条文完整含义)和目标解释(根据政策制定的意图目的解释政策条文)等方法强化政策的明晰性。

4 进一步整合数据资源,充分利用计算机审计推动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我国社会保障政策分类广,涉及政府部门多,覆盖人群广,包括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等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等不同类型政策,涉及人社、民政、税务、卫生等不同部门,基本覆盖全国城镇及农村人口。社会保障政策的这些特点,决定了社会保障基础数据是以海量数据方式存在的。

从2009年以来新农保、养老保险基金、保障房及社会保障资金全国审计等历次社保审计项目开展情况来看,社会保障审计数据采集和分析工作还面临很多现实的困难,具体表现在:

1)社会保障政策缺乏顶层设计,碎片化呈现导致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缺乏总体规划和统一标准。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为例,全国各地有单基数、双基数之分,还有人社部门征缴和地税部门代征的区别。政策碎片化导致全国各地社会保障政策应用的标准体系不统一,不同地区不同系统之间信息不能互认。

2)社会保障政策缺乏跨地区业务协同的总体规划,同一政策下各地数据对接不畅。一直以来,我国社会保障的信息化建设在逐步推进,但多是各地根据业务发展要求,自行建设,缺乏在国家层面的跨地区业务协同的业务流程顶层设计,导致同一政策下各地数据不能很好的对接共享。比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异地看病、拿药以及转移接续都是目前不易解决的实际问题。

3)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水平参差不齐,数据分散,存在大量数据孤岛。各地社会保障政策的碎片化,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导致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水平有高有低,在2012年的全国社保资金审计中,我们就发现,在山东省省内,经济发达地区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速度很快,数据也在逐步集中,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要么没有建立信息系统,要么已有的信息系统软硬件设施都比较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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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职业性别歧视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经济学、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都做了深入研究。职业性别歧视不仅是经济现象,更是社会问题,社会学理论以独特的视角解释了这一现象,且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同时,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社会政策当仁不让地担负起其消除职业性别歧视的职责。

劳动力市场同样受“供需关系”的掌控,但现行中国显然是劳动力的买方市场,雇主的价值、偏好将导致不同的市场结果。学者赵耀对雇主雇佣行为调查表明,劳动力市场上的歧视是存在的,一些雇主坚持不选择女性,认为女性不能兼顾家庭和事业,生育和照顾家庭会影响工作和加大支出成本,75.6%的调查者“同意”或“很同意”这种观点。还有部分对雇主对女性未来发展的适应性、工作内容和岗位变动的应变性表示担忧。

我国劳动力市场上职业性别歧视现象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即女性人口就业率较低、下岗失业比重大和职业报酬差距大。虽然每年的调查结果有所变动,总体状况没有明显改善。经济学、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都非常深入地研究了职业性别歧视,社会学以独特的视角弥补了经济学纯理性考量的缺陷,且非常有解释力。

一、社会学理论的解释

1.女性劳动就业中的角色期待。大多数学者认为,在社会化过程中对社会性别意识的强化以及对男女两性在家庭和社会中不同角色的期望是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劣势的主要原因之一,不仅影响到女性是否参与劳动力市场的决策,而且决定了女性进入劳动力市场后的职业选择,也会影响雇主的招聘行为。

2.个人偏见理论。该理论是由贝尔克(Becker)创立,是在“身心不悦”的基础上建立的,用贝尔克的话说就是,“如果某个人具有歧视的偏好”,那么他就乐于以某一群体替代另一群体并为此支付某种费用。他认为,这种偏见来自雇主、雇员、顾客三个方面。(1)雇主歧视。假设一些雇主对一部分人具有主观的偏爱或对另一部分人具有嫌恶情绪,而与其技能无关。如一部分男性雇主对女性雇员抱有偏见,即使女性与男性有相同的劳动生产率,他们也只愿雇佣男性,除非女性雇员和男性雇员之间的工资差别大到足以抵消对女性的偏见的程度,才会雇佣女性。(2)雇员歧视。这与工作职位的竞争、工作中的磨擦、人们对民族、种族、性别、年龄、健康等的认识的不同有关。例如,大多数白人对有色人种持有偏见,有些男性雇员不愿接受女上司的领导,或者有些人不愿跟老年人、残疾人一起工作,即使他们能够胜任。(3)顾客歧视。顾客有时对被服务的对象也会有偏见。如外科医生、机械工程师、司机顾客喜欢男性提供的服务;护士、导游、空中小姐,顾客喜欢女性提供的服务。

3.互动理论。斯坦福大学的理姬薇 (ceciliaL.Ridgeway)教授于1997年在解释两性职业和报酬不平等的问题时提出这一理论,她认为,人们生活在互动的交往中,在求职、应聘、面试时都会有直接和间接的互动。基于性别的显著差异,互动过程形成了男性和女性不同的地位信心。在男性优于女性,更胜任工作的观念影响下,造成具有与男性同等能力的女性对自我的期望不同。同时,男性利用占据权威位置的机会,故意忽视或消除对他们不利的因素以维护他们的利益,使得女性很难改变这种状况。评价职业报酬时,人们通常较少选择异性参照群体,更多的采用与同等任职资历的、同样性别的人相比较的方法。这种通行参照群体的选择,导致社会网络的同性化和职业性别隔离。

4.激进女权主义的自行就业观点。激进女权主义从强调私生活领域的问题出发,认为女性在社会劳动中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主要根源在于她们在性和生育方面受男性控制,不能自主。因此他们提供的战略便是使女性与男性分离,鼓励女性去创建自己的产业,如商店、银行、企业、饭店、医院、书店等,以做到自行就业,免受社会就业市场的性别歧视。 转贴于

二、消除职业性别歧视的社会政策建设

1.公共政策的大力支持。一些发达国家为促进女性就业实行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值得借鉴,包括职业教育和培训政策、失业保险政策、职业介绍和指导政策、公共就业工程等政策。美国(“一揽子职业中心”)、法国设立专门机构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和就业指导。很多发达国家积极介入女性就业,财政拨款补贴公立职业介绍所,为妇女就业和企业用人提供免费服务;大力兴办公共工程,为妇女提供就业岗位;鼓励女性自主创业,制订了明确的支持政策,这方面美国和欧盟都走在前列,取得显著成效。

2.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第一,我国社会需要制订《反就业歧视法》,依靠法律的强制来保证女性获得与男性平等的就业机会,实现同工同酬;当前,不少中小私营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不缴纳包括生育保险在内的五项保险的行为,严重损害女性劳动者,法律要制定细则予以纠正。第二,女性承担着生育和照顾家庭两大社会责任,女工生育保险应尽快转变为社会统筹,实现企业的成本向社会转移,由社会来承担妇女生育哺乳费用以及生育保险金。第三,应该健全和完善女性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长期失业和下岗的女性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各级社会保障部门应该学习发达国家经验,积极帮助她们寻找就业机会,开展再就业服务,把保障和服务结合起来。第四,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对象应包括各种类型的女性从业人员,使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能够惠及所有女性,提高三条保障线的救助水平和力度,使失业女性的贫困状态能够得到缓解直至消除。

参考文献

[1]赵耀.中国劳动力市场雇佣歧视研究[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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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艾滋病问题的背景介绍

艾滋病(AIDS),又称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是由于感染了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而引起的一种严重传染病。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医学界正在积极研究针对这项病情的治愈方式,只有法国科学家于2014年底发现了能够治愈HIV感染者的有效药物,可是仍缺乏真正根治艾滋病的有效医疗手段。现阶段艾滋病的治疗目标是最大限度和持久的降低病毒载量,获得免疫功能重建和维持免疫功能,提高生活质量,降低HIV相关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基于以种种困境,艾滋病因此又被称为是“超级癌症”。

造成艾滋病流行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无知、偏见而导致整个社会防范疏漏,使得我们所有人几乎都脆弱地暴露在它面前。截止2014年10月,全国共报告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约49.7万例。就感染率而言,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庞大,所以目前还属于低流行地区;但若按题的理解,并分析在此基础上制定的艾滋病防治政策及其影响,为将来制定有效的艾滋病防治政策提供借鉴和依据。

二、 不同流行趋势下艾滋病问题的社会理解和相关防治政策

(一)1985至1994年――艾滋病传入初的潜伏期

1.艾滋病传入初期的社会理解――“对抗关系”

中国于1985年6月在北京协和医院报告的第一例艾滋病确诊病人是来华旅游的美籍阿根廷人。截止1994年底,全国范围内累计报告艾滋病人数29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数为531人,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的数量较少,因此,这段时期为艾滋病传入初期。由于传入初期报告的绝大部分艾滋病病例均为来华外国人或是海外华人,当时的中国把抵制艾滋病当成是抵抗资本主义腐朽生活方式入侵的一场阶级斗争,主要采取对外防御和对内严打的态度来防治艾滋病。加之改革开放初期,政府和人民的思想还比较保守,政府为了避免引起国民的恐慌,将艾滋病定义为“来自资本主义国家的病”,希望将它隔离在我国国境外。艾滋病传入中国后,一些媒体开始介入关于预防艾滋病扩散的宣传工作。“为了提高公众的警觉性和预防意识,部分报纸和杂志以大量触目惊心的标题和词汇,诸如‘恐怖杀手’、‘超级癌症’、‘世纪瘟疫’等等,来描述了艾滋病的可怕。艾滋病作为一种疾病,被打上了歧视、耻辱的烙印,对中国早期艾滋病社会预防模式的产生了巨大影响。”在这种社会理解的引导下,如何将艾滋病阻挡在中国范围之外,成为中国制定的艾滋病防治政策的基本框架。

2.艾滋病传入初期主要的防治政策

(1)1985年,中国卫生部等有关部门下发《禁止第Ⅷ因子制剂等血液制品进口》的通知及《关于加强监测、严防艾滋病传入的报告》。

(2)1986年,国家教委和卫生部发出《关于对外国留学生进行‘艾滋病’检查的通知》,规定对外国留学生进行检测;1986年12月3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1987年颁布《全国预防艾滋病规划》,并规定:防止艾滋病的传入,发生和蔓延。同年,卫生部和公安部又发文要求“来华外国人提供健康证明”。

(4)1988年1月14日国务院批准了《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其中还对艾滋病病人的个人行为作出了限制。

(5)198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艾滋病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要求对艾滋病患者采取隔离措施,并送到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治疗。1989年3月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中都明确规定:“禁止艾滋病,性病的外国人入境”。

(6)1990年,卫生部与WHO共同制定了《中国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中期规划(1990-1992)》,规划中将中国预防和控制艾滋病规划的目标定为 “不是将 HIV 杜绝在中国的门外,因为HIV已传入中国,而是使中国在世界上保持较低流行水平”。

在初期的防治政策方面,主要是集中在如何将艾滋病抵挡在“国门”之外,却没有考虑到给病人提供人文关怀和相应的帮助照顾,这对本身就处于劣势群体的艾滋病病人来说,更加是雪上加霜。

(二)1995年至2004年――艾滋病传入中期的快速增长期

1.艾滋病传入中期的社会理解――“协作关系”

从1995年至2004年这十年间,HIV病毒感染者的官方报告数量从531例激增至47606例。仅仅十年时间,我们不仅没有在艾滋病传入初期控制住疫情,反正使之朝着大规模扩散的趋势发展。国家对待艾滋病问题的态度开始转变,从之前的“对抗”、“抵制”、希望将之阻挡在国门之外,转变为“协作关系”,即承认艾滋病已经在我国境内一定范围内传播,并且疫情朝着大规模扩散的趋势发展。我国传统的道德观念和历史文化内涵是严禁行为存在的。而从事活动的人群往往是艾滋病感染的高危人群。若在娱乐场所推广和使用安全套,则可以有效监管控制艾滋病在该类人群中扩散,而这项措施又挑战着我们的长久以来的道德防线。经过长时间的思考探索,我国在局部地区的娱乐场所开展了安全套试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由此看出,我国在关于艾滋病防治政策制定的基本原则方面也逐渐从道德至上转变得更加理性。

2.艾滋病快速增长期主要的防治政策

(1)1995年由国务院批准,卫生部下发颁布了关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第一个政策性档―《关于加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工作的意见》,首次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工作提升到关乎民族兴衰的战略问题的高度,对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1998年颁布了我国关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第一个纲领性重要文件―《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 - 2010 年)》。

(3)2001年出台了《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

(4)2003年,我国出台了一项标志性防治政策―“四免一关怀”政策:即“国家实施艾滋病自愿免费血液初筛检测;对农民和城镇经济困难人群中的艾滋病患者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对艾滋病患者遗孤实行免费就学;对孕妇实施免费艾滋病咨询、筛查和抗病毒药物治疗;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纳入政府救助范围”。这一政策的颁布,充分说明了我国政府已经能够从保障人权的高度出发对待艾滋病问题,让深受艾滋病病毒伤害的人群及其家人看到了国家的关爱,缓解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绝望情绪。

(5)2004年,国家和各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20多项艾滋病政策文件,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关于加强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属和患者遗孤救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落实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政策的通知》。同年12月,修改后的传染病防治法正式施行,诸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等更加人性化的字样被加入新的传染病防治法中。

从以上罗列的几项代表性艾滋病防治政策可以看出,国家已经逐渐意识在艾滋病疫情的严重性,并陆续颁布了一系列以为艾滋病患者提供社会关怀和病情救助为主的防治政策,充分体现了国家希望以“协作”的方式对待艾滋病。但是,受到社会舆论和道德伦理的影响,很多病人由于害怕身份被公开而选择逃避,艾滋病疫情依然没有得到很好地控制。

(三)2005年至今――艾滋病传入后期的爆发期

1.艾滋病传入后期的社会理解――“以人为本”

艾滋病传入中国后,经过前十年的潜伏增长和第二个十年的快速增长期,从2005年开始,国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数和艾滋病确诊病人的人数呈井喷式增长。截止2014年10月底,国内报告现存活的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已达49.7万例(感染者占60%左右),死亡15.4万例,同时,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2012年对中国艾滋病防治进展的报告显示,中国地区艾滋病病毒的感染人群呈低龄化扩张趋势。大规模和低龄化这两大特征,已经让艾滋病问题从简单的医学问题上升为社会问题,“以人为本”成为新时代社会处理艾滋病问题的主旨,反映出我国的社会文明程度正在不断提升。从一些知名的公众人物担任起了中国的防艾大使,积极向社会宣传防艾知识;到中国第一夫人女士担任中国的预防艾滋病义务宣传员,并义无反顾的投身于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再到强调:“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无一不体现着中国对待艾滋病问题的态度愈发积极与正面。

2.艾滋病爆发期主要的防治政策

(1)2005年出台的《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 是艾滋病传入近20年来,我国防治艾滋病的重要文件,是对之前防艾工作的重要补充和完善。

(2)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颁发艾滋病防治条例(第457号国务院令),这是我国关于艾滋病防治方面的第一部专门法律,它将我国艾滋病的防治工作真正纳入了法治轨道,使得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是我国艾滋病防治史上的里程碑。

(3)2010年,为有效遏制艾滋病快速上升的趋势,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4)2012年,为进一步落实2010年的“通知”精神,国务院颁布了《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并计划于2016年初对本计划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

社会各界的动员以及国家层面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意味着“以人为本”的政策指导思想逐渐被运用到我国艾滋病防治政策中,国家对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也在逐年上升。在最新颁布的《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中,将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评估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并将防艾工作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由此可见,国家已将防艾工作放在一个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

三、结语

我国的艾滋病防治政策经历了从“抵抗”到“协作”再到“以人为本”的演变过程,体现了政府决策层对艾滋病防治措施的不断细化,从以防止传入为主转变为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艾滋病防治方针。而地方政府如何将政策落实到位,实施有效,更是防艾工作的重中之重。另外,艾滋病问题由于其特殊性,除政府主导外,也必须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加强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加大防艾知识的宣传力度,消除社会歧视,允许更多的非政府组织参与到防艾工作中去,对于中国未来艾滋病疫情的有效控制都能起到积极效应。

参考文献

[1] 新华网.我国报告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达49.7万例[EB/OL].,2014-12-03.

[8] Ministry of Health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2012 China AIDS Response Progress Report[EB/OL].http://.cn/pics/20120614140133.pdf,201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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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界不同模式的社会政策及其实施效果来看,具有普遍惠及性的社会福利政策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瑞典、丹麦等北欧国家为代表的社会福利政策最具典型性,它的福利普遍性不仅体现在福利对象覆盖范围上的普遍性和福利待遇的人人平等,而且还体现在福利内容的普遍性,以及政府和公共部门在社会福利政策实施中充当主要角色的政策运行体制,而深厚的社会民主主义政治文化、以强制性储蓄为特征的税收制度以及强大的公共部门体系,是这一社会政策模式得以持续的基础,使得北欧各国的幸福指数始终处于世界各国前列。

再如日本,作为亚洲后发资本主义国家,其社会政策的设计路线经历了从初期德国式社会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模式到后来取向北欧和英国“普遍主义”模式的过程,该国在上世纪40年代提出的“国民皆保险”方针,在60年代就已经大体上得以实现,并在此后又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日本突出的国民素质和高度的民族凝聚力与其实行的普遍性社会福利政策不无关联。

相比之下,在一些国家的社会政策制度中,社会福利阶层特点较为明显,所享有的社会福利有较大差异,社会阶层间、行业间流动性较差。尤其在欧洲的一些福利国家中,对中产阶级来说,某种程度上说享有比较优越的福利特权,劳工阶级则难以站在同一个福利平台上,要解决社会地位和福利问题,不仅要靠工会跟雇主去争,也要和国家去争(国家把雇主的权利和义务做了规定)。近几年,法国等国家社会冲突不断,与这种块状的、阶层固化的福利制度是不无关系的。

二、社会福利政策既可以是危机的放大器,也可以是危机的缓冲器

一直以来,对福利国家社会福利政策为民众带来高福利进行称道的同时,也不断充满了质疑,认为所谓高福利会带来经济的低效和社会的惰性、沉重的债务负担和福利的不可持续性等。尤其是欧债危机的爆发,这种质疑之声再次升高。如何认识欧债危机与其社会福利政策的关系,对社会政策方向和模式的选择和设计至关重要。

进一步分析欧洲国家社会福利政策与欧债危机的相关性,不难看出,福利支出的高低与国家债务并无直接关系。社会保护支出占GDP比重最大的国家(如丹麦、法国、瑞典、荷兰、德国等)均超过了30%,但目前遭遇债务危机最严重的希腊、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和爱尔兰等的福利支出却基本上都在30%以下。福利支出最高的丹麦债务水平仅为GDP的43.7%,素有“福利国家橱窗”之称的瑞典公共债务也不到GDP的40%,但社会支出占GDP约16%的爱尔兰,其负债水平却接近GDP的100%。因此,并不能说明福利支出越高债务越严重。实际上,欧债危机政府赤字最高的几个欧洲国家的具体原因也是有所不同的。

需要进一步阐明的是,到目前为止,并没有证据证明高福利会降低一国竞争力。相反,多项研究都证明国民福利与国家竞争力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在世界经济论坛的《2011—2012全球竞争力报告》中,北欧高福利国家的国家竞争力仍居世界前列,而东南欧的一些福利水平较低的国家则排名较低。虽然,北欧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曾经经历了经济衰退时期,但北欧各国纷纷对自身的福利制度进行了改革,使其更富有弹性和应变能力,在欧债危机面前显示了其应对危机的能力和发展的可持续性,提供了“经济问题社会解决”的范例。尽管如此,我们仍需要看到,不顾自身经济发展水平盲目攀比社会福利支出确实是欧洲一些国家,如希腊等陷入此次债务危机的不能排除的重要原因之一。由此可见,社会福利政策要依据本国具体国情循序渐进、合理设计,合理的社会福利政策可以成为危机的缓冲器,但不合理的社会福利政策也会成为危机的放大器。

三、民粹主义的“福利赶超”会陷入“增长陷阱”

在经历了20世纪50—70年代末的增长黄金时代后,拉美国家普遍进入负增长,即人们称之为“失去的80年代”,在进入21世纪后,人均GDP年增长也只有0.2%的低速增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民粹主义及其与之密切相关的“福利赶超”型社会政策。民粹主义在拉美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至今仍然流行甚广。拉美民粹主义在各国的不同时期均有所表现,例如,智利(1970—1973)、阿根廷(1973—1976)、秘鲁(1985—1990)、墨西哥(1970—1976)、委内瑞拉(1974—1978)等国家,都程度不同地实行了以劳工利益为基础的政治制度,反对外国资本实行国有化的民族主义战略,实行财政赤字政策、汇率高估、以控制价格实行补贴等的办法干预经济,强制提高工资水平等。拉美民粹主义政策一个核心内容,就是效仿发达国家的福利制度和就业保障制度,试图通过政府主导的收入再分配和超过财政承受能力的补贴政策,以达到快速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快速缩小收入差距的目的。横向比较,由于民粹主义的影响,拉美的社会支出一直以来都比亚洲国家高出一截,社会支出占GDP比重从上世纪80年代的5%左右达到90年代末的48%左右,其中个别国家,如巴西、阿根廷、智利、乌拉圭达到了60%或70%以上的水平。但是由于其社会政策与经济增长相脱节,增长对就业的创造不足,使大幅增加的社会支出并没有获得预期的效果,带来的却是全面短缺和通货膨胀、财政赤字急剧恶化、实际工资大幅下降和贫富差距不断拉大。民粹主义的“福利赶超”和与之相关的拉美“增长陷阱”的教训,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对于我国这样的快速追赶型的发展中国家更应引以为戒,避免重蹈盲目“福利赶超”之路。

四、积极的福利政策和合理的社会政策内部结构,更能保持经济增长与社会福利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经济发展与社会福利究竟何者为重?长久以来一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二战后西方世界经历了一个长达半世纪的社会安定繁荣的时期,不少国家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长足增长的同时纷纷走上了福利国家之路,国民越来越多地享受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福利。然而,在上世纪70年代后和进入本世纪后西方世界的经济危机,对福利国家的社会政策提出了严峻挑战,迫使其社会福利政策不断做出调整,以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这种调整主要表现在,调整社会政策内部结构,强调实行积极的福利(positive welfare),注重社会政策的可持续性及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如德国在进入本世纪以来实行的“哈茨一号”到“哈茨四号”的社会救济制度改革,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增加和激励工作机会和就业岗位、惩罚和规训拒绝就业者的措施,有效调整了社会福利与经济增长的平衡协调关系,在此次欧洲债务危机中依然保持了旺盛的经济增长,创造了新的“德国奇迹”。另如瑞典,从上世纪50年代强调公民的“社会权利”转变为80年代用福利手段解决就业问题,再到90年代的社会福利制度市场化改革,以适度削减福利支出为核心,重点进行结构调整,在社会福利中增加就业指标,使“愿意就业”成为享受社会福利的基本条件,在一些领域适当进行私有化和市场化,实施减税等,对提高其社会福利政策的生命力取得了成效。再如,自上世纪70年代以后,美、英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国家,开始采取缩减政府福利开支,推进福利民营化(privatization)的方式来重建经济竞争力。而后来的亚洲新兴经济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型社会福利制度,是在学习西方福利制度的同时,更注重把社会福利与经济增长联系起来,强调在保证社会最弱势群体的最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把福利津贴与就业和人力资源联系起来,使社会福利的发展能够对经济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这些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与西方传统福利制度比较,显得更具有制度效率和发展活力。在当今经济全球化日渐深化的环境下,原有的以一国、一个地区的和公民资格为边界的社会福利体系基础受到削弱,作为全球化意识形态支持的新自由主义对各国福利制度走向的影响开始加深,以“紧缩化”、社会伙伴多元共担均衡责任、以促进积极就业替代单纯给付,似乎正在成为社会福利政策改革的一种趋向;倡导转变当代社会福利概念、采取社会福利多元化、实施“社会投资国家”(social investment state)策略的“第三条道路”理论正在被更多人所认同;但同时,近年来兴起于欧盟的“社会质量”(social quality)取向模式,则强调通过重新审视“社会”内涵,使社会政策和经济政策服从于社会质量这一目标,建立欧洲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平衡,彻底改变社会政策和经济政策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为经济发展与社会福利的有机融合提供了一条新的思想政策路线。

五、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社会政策和福利制度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应是我国现阶段社会政策的指导思想

我国的社会政策经历了改革开放前“城乡二元社会福利、国家承担重要角色”,改革开放后到本世纪初“社会政策服务于经济政策、公共政策局部调整”,再到本世纪以来“社会政策重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发展阶段,但与西方福利国家相比差距依然较大,尚处于“补缺”阶段和“福利不足”状态,基本公共服务还没有实现均衡覆盖,且标准和水平较低,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调节器的社会保障基础还不稳固。因此,在我国现阶段乃至未来一个时期内,都应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我国现阶段社会政策的指导思想,这不仅对经济转型时期保持社会稳定至关重要,而且对实现全面小康战略目标、跻身世界中上等收入国家行列也是势在必行。

(二)适度普惠和发展型相结合的社会政策是我国现阶段相对合理的选择

目前,我国的社会福利正在由过去的补缺型“小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大福利”转变。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是由政府和社会基于本国国情,向全体国民提供的、涵盖其基本生活主要方面的社会福利。显然,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巨大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体制内外差距,以及较低的人均收入水平等国情决定了,在相当长时期内还只能实行适度普惠型的福利制度。并且,从发展阶段看,我国正在从生存型阶段跨入发展型阶段,而发展型的社会体制下,市场和社会在逐步发育,同时,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趋势在日益增强,过度强调一种政策将很难达到预期目标。日益复杂多变的内外环境也迫使我们不能顾此失彼,既要警惕民粹主义盲目狭隘的“福利赶超”,又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使人民群众从增长中得到实惠;既要使社会福利水平稳步提高,又要防止造成未来的社会福利“路径依赖”,保持与经济增长间的协调互促。因此,相对于补缺型、普惠型的福利政策,走适度的中间道路、重视与经济增长促进的发展型社会福利模式显然更适合我国现阶段的发展实际。为此,我国社会政策的设计和福利制度的完善,要注重保持社会政策行动中公平与效率的统一,社会福利支出计划要兼顾经济增长的不同阶段特征,确立以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经济和社会活动能力的社会政策策略目标,提高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存量,实现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融合互补,推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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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利益集团政府的双方关系

在西方,利益集团又称利益团体、压力团体、院外活动集团等,关于利益集团的研究渗透于西方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门学科,是一个综合性的范畴。在我国,最近几年对于利益集团的研究发展迅速。戴维•杜鲁门在《政府过程》中指出,利益集团是任何建立在享有一个或更多共同看法基础上,并且向社会其他集团或组织提出某种要求的组织。利益集团是自愿性的组织,由具有共同利益的人,为了寻求某种目标而结合在一起。大多数利益集团只代表一部分人的利益,甚至仅代表一小部分人的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形成了一些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将国家的政策推向更有利于个人,而不是国家利益的方向。利益集团参与政治的结果就有可能导致强势群体控制公共政策,进而损害公共利益。其中,房地产行业逐渐成为中国最强大的游说团体,影响着公共政策的制定。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着一系列问题:房地产市场总体上处于供给的结构性过剩和高房价收入比以及消费预期导致的居民有效需求不足的状态;商品房的高空置率和居民住房不足的矛盾;土地资源的低效率使用等等。

随着房价逐步由一个经济问题演变成一个政治问题,政府开始了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强有力的宏观调控。然而,实际效果却不如人意,甚至出现“愈调愈高”的现象。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是主要原因。在房地产市场上政府、开发商和消费者三个行为主体中,对房地产价格产生最大影响的两个主体是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双方利益集团都会为了自身的利益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不断博弈,这也是在我国经济转型阶段房地产市场的一个重要特点。

2房地产利益集团与政府之间的博弈行为模式

假设待开发的土地是闲置的空地。在博弈的第一个阶段,政府判断是否拍卖土地的开发权,若不拍卖,则其收益为零。影响政府选择的因素很多,比如土地的面积、地理位置、周围环境,城区规划等。如果决定拍卖土地使用权,政府要作前期规划,设计拍卖规则,并对参加竞拍的开发商进行审查,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信水平、工程质量等。拍卖过程中,各开发商凭借对该土地带来的预期经济收益的判断和成本的比较,分轮叫出能接受的价格,直至能接受的最高价格,最终由出价最高的开发商得到使用权。

在博弈的第二个阶段,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后,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屋建设预备项目计划备案手续。之后,房地产开发商方可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在开发建设中,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规划、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各项审批手续,并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在这一阶段,政府则监督开发商是否有违规违法建设。

博弈的第三个阶段,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综合验收。对综合验收合格的项目核发综合验收合格证,同意交付使用;综合验收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出整改意见。

在这种行为模式中,土地交易可能存在暗箱操作,导致腐败现象的产生。在标价最高者中标的拍卖方式下,隐含着一些对卖方不利的危险因素,若竞标人之间形成某种形式上的串通,会使土地的价格大大降低,从而导致最终国有资产的流失。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预先设置一个底价,若最高竞价达不到这个价格,则不能成交,同时要求投标人支付一定的投标费用,促使投标人积极争取中标。当然也不能迷信公开招标或拍卖形式下所形成的土地价格就是市场价格,因为开发商对未来市场的乐观预测、开发商之间的博弈和非理以及伴随着开发商的道德风险等,都有可能使其可接受的交易价格偏离市场的轨道。因此,还需要公共政策制定者加强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

3公共政策制定者加强对房地产业宏观调控的建议

(1)地方政府不断规范自身行为,加强宏观调控力度。由于拍卖土地的收入由地方政府支配,导致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以地生财”,只想通过地价的开高,从而获得更多的收入。面对上涨过快的房价,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从国家调控政策中找办法、想对策,相反却“空置”政策,大搞招商引资工程、新城市建设工程和拆迁改造工程,继续通过大拆大建来刺激房地产,增加经营城市的筹码,调控似乎不在他们考虑之列。因此,要想使调控不放空,地方政府就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作为人民政府,首先要完成肩负的解决“居者有其屋”的问题、维护市场秩序的基本任务。国家进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除加大监督检查外,问责措施也要跟上;同时,对宏观调控取得实际成效的地方,政府要给予通报表扬,纳入政绩考核。宏观调控措施能不能从文件变为现实,关键就看各级政府落实的决心和力度。

(2)加强政府监督。虽然市场经济中开发商可以自主定价,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自主定价需要以成本为基础,低于成本的低价倾销和大大高于成本的暴利,都是法律法规不允许的。房地产不同于普通商品,它总价高,意味着开发商能够轻易获取巨额利润。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开发商善用“虚拟成本”、“虚假需求”、“预期价值”、“设计概念”等来为其高房价自圆其说,如黄金地段、国外理念、绿色家园、环保装修、教育地产等等,通过炒作概念不断放大价格信号,最终的销售价格大大偏离真实成本,而这正是开发商获取暴利的玄机。面对这块虚增的高额利润,目前缺乏有效的约束与监控,而这恰恰应是下一步房市宏观调控的着力点之一。

(3)完善公共政策,加大对开发商违背政策的惩罚。在国内的很多城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而擅自售房、一房多售、不按期开盘等违规操作之所以屡禁不止,一方面是由于规则有待进一步明晰,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另一方面则在于规则本身的“疲软“,如对于开发商的违规行为,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仅仅是罚款,但少数的罚款和高额的利润比起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如果违规者需要付出的成本很低而收益却很大,则由于存在巨大的潜在利润而使得规则本身的威严无以维系;反之,若违反规则的代价大到足以威慑意图违规者,则不需过分强调,也可起到规范与震慑作用。

参考文献

[1]李恩平.超大城市房地产发展的歧路[N].中国经济时报,200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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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所转制8年来,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绩,形成了一批由技术创新带动的新兴产业,有效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我国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科研院所转制作为我国深层次的科研体制改革,目前在政策和实践方面都存在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在诸多问题中,以科学家、工程师为主体的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是转制科研院所反响比较强烈的焦点性问题,成为影响转制科研院所发展和稳定的因素。解决不当或不能有效解决,将妨碍国家科研院所转制改革目标的实现,亦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中央、地方政府为了解决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出台了一些政策及具体措施,但皆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提解决办法具有较强的短视性和本位主义色彩。

解决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政策,应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的精神,承认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的历史贡献;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和解除转制科研院所的管理压力;体现党和政府对科技工作者的关心。调整、完善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政策的原则应该是:尊重历史、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确保稳定、减少遗留问题、力求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

一、解决基本养老金待遇问题的建议

(一)采用分段计算的“事业待遇+企业待遇”模式

即对事业工龄和企业工龄进行分段计算,来确定退休待遇。此模式比较合理,但要解决费用拨付问题(即事业待遇与企业待遇差的经费来源问题)。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事业和企业统一的社保制度,由企业社保基金来承担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龄待遇”,资金不足。需要各级财政按管辖原则统一拨付,特别是对无事业费拨付和差额事业费拨付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资金,应该统一纳入财政拨付范围,并由地方社保机构按属地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标准支付养老金。采用此模式的不足之处是财政拨付的时限难以评价。

(二)按工龄分类管理

即对转制前具有30年及以上工龄或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含 5年)的员工,享受事业单位退休待遇;转制前具有15年到29年工龄的员工,采取事业和企业分段计算;具有14年及以下工龄的员工实行企业基本养老金制度(由于我国科研院所上世纪80年代中期普遍实行合同制,到2000年科研院所转制基本是15年左右)。

此模式解决了转制后5年过渡期和过渡期后工龄长人员的退休待遇问题(我国绝大多数省市都制定了具有25~30年工龄的员工提前按事业单位退休的政策),对调整和解决中央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待遇问题有一定作用,财政拨付的时限可以评价,但同样存在采用分段计算模式的费用拨付问题。对新转制科研院所退休人员可采取依据事业工作年限进行补偿的方式。

(三)对事业工作年限进行补偿

即对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事业单位工龄进行补偿,补偿后进入企业社保。退休后一律执行企业社保待遇。

此模式操作简单,无遗留问题,但由于我国转制科研院所情况比较复杂,各个地区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差异较大,很难进行甄别补偿。

此模式可作为新转制科研院所解决同类问题的有效办法。

二、解决医保及房补等问题的建议

享受事业单位退休的人员医疗待遇、住房补贴,参照转制前有正常事业费拨付单位的相关政策执行,经费由各级财政统一拨付。

对分段计算养老金待遇的员工,在国家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前,按事业单位的工龄进行适当补偿,补偿经费由各级财政统一拨付;对中央转制科研院所退休人员的补偿标准,按属地化同类人员标准执行,由属地医保机构统一管理。

转制科研院所的住房补贴,执行同城市同类人员住房补贴政策。费用由各级财政统一拨付。

三、解决管理问题的建议

(一)尽早实现社会化管理

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和社会保障(退休金、养老金、医疗、房补等)要尽快实现属地社会化管理。尚未实现社会化管理之前,委托原单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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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9(a)-0236-01

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对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养、净化学生心灵具有重要意义。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本身是有机关联的统一体,教学过程中融入充分的社会互动对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感、价值观是不可或缺的。随着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的改革,社会互动的发展将是教学中的一项重任。

1 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中社会互动的现状

1.1 社会互动的时间不容易获得保障

高职院校虽然设立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计划与学时,但实际上更多是对理论教学的学时安排,并没有明确社会互动环节应占的学时比例。所以教师在教学中安排学生进行的实践调研、小组活动等随意性很大,有的教师仍偏重于理论教学,课程中涵盖的思想政治、德育教育内容比较抽象,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高。虽然教育部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提出了增加实践活动的要求,但高职院校思想政治课程的考核方式仍停留在原有的形式,课程教育中是否涉及社会互动、是否有效实现社会互动并没有对考试形成显著的影响,这也是社会互动缺乏发展动力的重要原因。

1.2 社会互动的教育教学资源不足

传统的思想政治理论教学主要是教师根据教材进行分析讲解,并穿插社会现实案例对理论加以诠释,多媒体教学发展起来后,教师还可借助视听设备的支持,向学生展现代表性的社会问题,所以总体上教学资源能够得到保障。但社会互动则需要更多的教学资源支持,不仅教材要有针对性,可以为学生提供明确的指引,更需要广泛的师资力量支持,因为单靠思想政治教师一人担当多个班级的社会互动带头人,其工作量超乎想象,而且也难以实现对学生的深入指导。

1.3 社会互动教育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

教育部等部位对于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要求是要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并从事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树立长效机制,确保学生走出校门、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所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社会互动教育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而高职院校由于时间短、课时没有保障、教学经验不足、缺乏规范指导等原因,社会互动教育尚未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所以当前教师对社会互动环节的处理一般是带领学生进行集体实践,或是布置互动作业、课题,给予学生自由发挥的空间,这也导致社会互动环节的教学存在很大随意性。

2 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中社会互动发展的迫切性

与思想政治课程中的理论教学相比,社会互动是学生走入社会、接触基层、接触群众的机会,理论教学中所讲述的知识需要通过实践的印证,才能深深扎根在学生心中。当代社会需要高素质人才作为发展的动力,新一代大学生走入社会不仅要有良好的专业功底,比如高职院校学生的技术技能优势,更要具备崇高的思想政治素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是为社会服务的前提和根本。当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中社会互动所占的时间显然很少,而且缺乏系统规范的管理。社会转型时期,种种不良思想侵袭着学生的内心,学生也会面临不同价值观的影响,甚至产生心理上的动摇。究竟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为社会服务的过程中感受快乐、感受到自我价值的实现,还是寻找“捷径”,都是对学生的考验。社会互动恰恰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的重要保证,所有课堂中的精髓都需要学生在社会互动中得到感悟。社会是教育的大课堂,是学生锻炼的熔炉,基于为社会培养高素质人才、践行教育使命的角度,高职院校应积极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社会互动的发展。

3 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中社会互动发展的对策

为推动社会互动的发展,高职院校应从教育理念的转变入手,积极建立社会互动教学的有效运行机制,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并健全保障措施。

3.1 树立新型的教育理念

近年来为推动高校实践教学的发展,、教育部等多个部委颁发了系统的指导文件,这是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改革的方针和指南。高职院校应带领院系教师深入学习文件精神,树立新时期的教育理念,从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政治高度来审视社会互动发展的问题。长期以来高职院校教师已经习惯于传统的思想政治课程教育方式,对于增加社会互动实践缺乏经验的积累,教学改革的任务也充满艰巨挑战。所以学校应给予教师充分的鼓励,使教师认识到改革同时也意味着发展的机遇,从而迸发工作热情。

3.2 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

高职院校应建立社会互动教学的有效运行机制,使社会互动具备自上而下的领导机制,互动学时、互动教材都能获得保障。首先,高职院校应成立思想政治课社会互动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院系负责人、教研室等共同参与到社会互动教学的管理中来。其次,高职院校应明确社会互动在整个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学时占比,并要求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的关联,为社会互动的实施奠定有力基础。最后,学院应针对社会互动教育的需求,编辑相应的教材。高职院校领导、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他教师代表应共同组成校本教材编写小组,结合本地区实际,设计每个学期的社会互动主题,以及不同主题对应的互动活动,并在不断开展的社会互动活动中加以完善。

3.3 组建多元化的师资队伍

在社会互动课时、教材等获得保障的基础上,高职院校可集中针对理论教育和社会互动的不同需求,组建多元化师资队伍建设。理论教学仍由思想政治课教师负责,社会互动环节可以调动各部门教师的积极性,弥补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比如,学校可以根据班级学生数量,划分为若干小组,每组由一名教师担任社会互动负责人。各院系专业教师、辅导员、政工人员等可以协同参与、分工合作,从而进一步完善社会互动管理。

3.4 制定全面的保障举措

社会互动的有效开展需要多方面的保障,其中包括经费保障、考核保障、安全保障等。首先,高职院校应重视社会互动所需的经费投入,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中社会互动的资金需求,科学制定经费预算,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其次,为增强各方对社会互动的重视,高职院校应积极改革考试方式,明确社会互动环节应采取的考试方式、成绩占比等,激励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实践领域进行锻炼。最后,社会互动同样需要学校对学生的安全予以保障。高职院校应制定社会互动安全手册,并由教师对学生进行事前安全教育,使学生关注实践过程中的交通、财产、住宿、健康等各种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