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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主要是指企业中的审计,是企业实现自我监督的主要方式。内部审计的内容是单位相关人员在负责人的引导下,对本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审查,进一步评价和控制单位组织中的各种经济业务,以确保单位方针政策和相关审计程序实施的有效性。外部审计主要由政府审计以及民间职业审计两个部分组成,其中政府审计主要是指审计机关对国家公共机构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进行审计,民间审计是审计事务所或者是会计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对相关的经济组织的经济事项进行审计查证。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共同点分析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很多方面有着向同之处,主要表现为审计内容相同,都是对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内外部审计的审计方法相同,都是通过审查、监督以及分析性复核的方式评价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的目的相同,都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此外,内外部审计的审计对象相同,都是对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展开审计;内外部审计的法律依据也相同,都是根据国家制定的财经法规实现经济监督。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区别分析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审计的性质不同,内部审计是企业中的专职审计人员履行的职责,主要是针对单位的审计,外部审计是由第三者身份提供的签证活动,主要对国家权力部门以及社会公众负责。其次是服务对象不同,内部审计顾名思义就是企业内部的审计,服务对象自然是企业负责人,而外部审计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国家的权利机关。最后一个方面是审计报告的作用不同,内部审计只能够为单位的经济运行提供参考,但是对外界起不到任何作用,同时也不能够向外界公开,但是外部审计分为多种形式,由于国家审计涉及到商业机密,有一些内容不宜公开,而外部审计中的社会审计要向社会公众公开,同时也可以起到借鉴的作用。
二、实现内外部审计协同性的有效措施
(一)促进内外部审计之间的合作
考虑到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有着相同的职能,如果两者同时工作时,加强合作和协同性,相互配合有利于审计工作效率的提升。但是合作方式的选择主要取决于内外部审计目标的一致与否,如果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审计目标一致时,应该建立伙伴型合作关系,可以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的质量。但是,若两者审计目标不一致时,就选择协作性的合作关系,规定统一的审计计划,在内外部审计工作开展中可以实现信息的沟通和共享。此外,在企业的风险管理以及内部控制方面,内外部审计应该加强合作,实现审计目标的靠拢,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这对于内外部审计关系的处理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此外,公司管理人员应该加强对内外部审计工作的重视,通过后期培训的方式提高企业审计人员的审计水平,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建立内外部审计协同机制
内外部审计协同机制的建立是促进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合作的关键。企业管理人员应该正确的认识外部审计的审计职能,从客观的角度分析外部审计,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企业作为内外部审计协作机制建立的主体力量,应该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调整,促进内外部审计工作在职能以及审计目标上保持一致性,与此同时,外部审计也应该加强与内部审计之间的配合,借鉴内部审计的结果做好综合审计工作。内外部审计协作机制的建立还应该确定明确的责任机制,对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避免责任人之间相互扯皮的事件出现。内外部审计协作机制的建立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的审计质量,同时还能够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对企业财务管理以及经济运行等方面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三)加强内外部审计沟通机制的建立
审计沟通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内外部审计之间实现交流和协作,在审计工作中更好的发挥各自的效力。为此,内外部审计人员在实行企业审计过程中,应该建立设计信息平台,实现审计信息的共享。由于内部审计部门在平常的审计工作中获得大量的审计信息,而这些审计信息是外部审计部门不了解的,所以,通过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也能够让外部审计机构更好的了解企业的审计现状,从而促进审计效率的提升。此外,内部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人员之间应该加强交流,虽然这两种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不同,但是审计的方法都是相同的,审计人员之间的交流不仅能够提高审计专业性,同时还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协同性。
三、结束语
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同时审计工作的主体组成部分,但是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一度受到人员的质疑,这是人们的片面认识。内部审计在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以及财务监督活动等众多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又熟知企业内部组织结构,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外部审计与管理当局在管理方面的分歧。加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协同性可以实现企业的全面审计工作的开展,对企业审计效率的提升也有很大的帮助。内外部审计之间的协同工作能够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以及企业审计人员工作能力的提升也会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为此,可以建立内外部审计协作机制,规范审计方法的同时实现审计责任的规范和制约,从而促进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王鑫,武彰纯.浅议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J].品牌(下半月),2015.
目前我国内部审计体制中内部审计机构大多直接设置于企业负责人即经营者层次之下,职能定位过低。内部审计人员依附于经营者及管理层,其为了顺利完成工作必须同管理层协调关系,一般不会触及董事会、经营者的高层次经营决策活动。但内部审计的职能是监督和评价企业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活动,因此利益趋向与职业特性发生矛盾,陷入道德困境的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受到影响,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由于内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并且技术落后,内部审计职能固化为监督检查。目前我国内部审计的职能主要是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其职责局限于监督检查和堵塞漏洞,而不是对企业管理做出分析评价和提出建议。内部审计人员无法客观评价企业存在的潜在风险,更无法对管理当局提出实质性和预防性的管理建议。内部审计范围局限于财务领域。目前我国内部审计人员往往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查证上,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报表和账簿凭证及相关资料。可见,内部审计工作重点主要在财务收支的查错防弊上,没有实现财务领域向企业经营和管理领域的转变。
外部审计的特征、优势和不足
所谓外部审计,是指单位将其内部审计职能部分或全部通过契约委托给外部的机构来执行。外部审计并不是内部审计定义的变化,而只是内部审计主体的变化,相对于内部审计而言,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1.审计主体外部化。这是其与内部审计最根本上的不同点,由外部审计人员来执行内部审计的职能,更有利于内部审计作用和职能的发挥。2.外部审计人员工作时,独立于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与企业其他部门没有内在的利益冲突和联系,使之站在一个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企业委托事项进行审计,并严格地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要求实施审计,提供更具独立性和客观性的评价结果。任何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外部审计当然也不例外,除了具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以外还有他的不足,主要表现在:1.外部审计人员在企业进行内部审计的时间比较短,尽管有着丰富的阅历和经验以及先进的审计技术,但在短期内对企业的情况是无法全部掌握的。2.由于企业将来的发展和前途与外部审计人员的利益没有直接关系,外部审计人员作为企业的外部人并不会关心企业将来的长远发展。这种利益上的不完全相关很可能会让外部审计人员对内部审计工作产生不负责任、敷衍了事的想法,忽视本该发现的重要内控漏洞或是内控风险,让企业蒙受巨大损失。外部审计人员很可能没有从能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角度进行适当的监督和长远的规划,使得内部审计效果受到影响。
明确协调目的,讲究协调方法,注重协调效果,切实做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
所谓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是按审计主体的不同对审计进行的分类,其中内部审计是指由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独立监督和评价行为,目的是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经济目标的实现。内部审计的主体是单位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
外部审计包括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国家审计的主体是审计署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县设立的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财政活动、执行财经法纪情况以及经济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社会审计是指由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其主体是注册会计师。
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都是我国完整的审计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特征突出、自成体系、各司其职,又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审计相对于外部审计具有如下特点:
1、在审计性质上,内部审计属于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履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只对本单位负责;外部审计则是由独立的外部机构以第三者身份提供的签证活动,对国家权力部门或社会公众负责。
2、在审计独立性上,内部审计在组织、工作、经济方面都受本单位的制约,独立性受到局限;外部审计在经济、组织、工作等方面都与被审计单位无关系,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3、在审计方式上,内部审计是根据本单位的安排进行审计工作的,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外部审计大多则是受委托施行的。
4、在工作范围上,内部审计的工作范围涵盖单位管理流程的所有方面,包括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等;外部审计则集中在企业的财务流程及与财务信息有关的内部控制方面。
5、在审计方法上,内部审计的方法是多样的,应结合组织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不同的方法,其中也可以包括外审的一些程序;外部审计的方法则侧重报表审计程序。
6、在服务对象上,内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单位负责人;外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国家权力机关或各相关利益方。
7、在审计报告的作用上,内部审计报告只能作为本单位进行经营管理的参考,对外不起鉴证作用,不能向外界公开;国家审计除涉及商业秘密或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审计结果要对外公示;社会审计报告则要向外界公开,对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负责,具有社会鉴证的作用。
8、在审计对象上,国家审计以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及大型骨干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运作情况为主;社会审计对象则包括一切盈利及非盈利单位;内部审计的对象是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9、在审计权限上,国家审计代表国家利益,对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违纪问题既有审查权,也有处理权;社会审计只能对委托人指定的被审单位的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查、鉴证;内部审计有审查处理权,但其内向服务性决定了其强制性和独立性较国家审计弱,其审查结论也没有社会审计的社会权威性高。
10、在审计监督的性质上,国家审计属于行政监督,具有强制性;社会审计属于社会监督,国家法律只能规定哪些企业必须由社会审计组织查账验证,而被审计企业与社会审计组织之间则是双向自愿选择的关系;内部审计是单位自我监督。
11、在依据的审计准则上,国家审计所依据的准则是审计署制定的国家审计准则;社会审计依据的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独立审计准则;内部审计所依据的则是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准则。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各具特色,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相互排斥,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因此应该而且可以相互协调、相互补充。
二、明确协调目的,讲究协调方法,注重协调效果,切实做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基础在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内容、范围、标准、依据、程序、方法,有很多相通相近之处。内部审计可以利用外部审计提供的相关资料,提高审计效率,可以委托社会审计协助完成内部审计工作任务,甚至可以与有实力、信誉好的社会审计机构结成战略合作联盟,进一步加大对单位内部的审计监督力度;外部审计可以向内部审计了解情况,在工作中得到内部审计的配合与支持,也可以利用内部审计成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要在单位负责人的支持下,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紧紧围绕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目的开展。协调的具体方式,可以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进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要定期对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改进协调工作。其中应着重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关键词:
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关系;协调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
(一)内部审计可以支持配合外部审计
在对一个单位进行外部审计过程中,其都要首先针对该单位的内部审计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和情况了解。事实上,单位内部审计已经成为内部管理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能够起到经济监督作用,更可以评估各项经济目标的完成情况。现如今,内部审计已经成为企事业单位针对自身经济活动进行自我评价的一个重要方式,且在审计内容、方法等方面与外部审计存在一致性。例如,企业内部财务审计内容与外部审计相同,不仅要依据同样的会计准则,在方法控制、账表核对等方面也工作相同。对此,外部审计可以利用部分内部审计成果来提高工作效率,两者共享审计成果,不仅减少了外部审计人员现场测试的工作量,避免了重复审计现象的频繁发生,更降低了审计成本。
(二)外部审计经验可借鉴于内部审计
在实际工作当中,内部审计工作可以借鉴外部审计的先进成果,甚至部分的内部审计工作还可以进行外包,从而使内外部审计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单位内审工作。由此来看,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关系极为紧密,且具有天然的联系。企事业单位在实行内部审计过程中也可以相应借鉴外部审计的先进经验,提高二者的协调配合性。与此同时,外部审计人员多数为经验丰富的审计专家,在审计工作方面具有精湛的专业知识,而内部审计人员在外部审计过程中可以相应的借鉴其先进的工作经验,以迅速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及审计知识,为以后高质量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基础。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定位上来看,两者各具特色且不可替代,其中内部审计是企事业单位内部开展的,由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两部分组成;外部审计包含了政府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两大部分。而且,内部审计在整个审计工作中发挥主导性作用,并配合外部审计部门做好支持保障工作。外部审计则需要在了解内部审计的工作范畴、审计结果的前提下开展响应的外审工作。事实上,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关系协调方面要求较高,但从实际工作内容来看,两者也存在一定问题。
(一)外部审计问题
第一,政府审计方面。由于被审单位信息不对称或信息不完整,政府审计之时很难获得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而且政府审计主要是参与政府各级部门的宏观监管,其他事务则主要交由民间审计(例如,会计师事务所)来完成。加之政府审计在执法过程中易受到诸多因素限制,例如政绩维护、人情关系等,从而在责任追究上往往触及不到关键性问题,从而使审计执法严重弱化。例如中国红十字会就是一个典型案例,“5•12汶川大地震”的“网易事件”、“万元帐篷”、“6.5%管理费”等问题备受争议,到后续爆发的“郭美美事件”等,都使得公众对红十字会的公信力产生质疑,在此之后红十字会主动邀请国家审计署进行监督审计,并证实内部资金使用不存在问题,但实际资金运用明细以及审计结果却并未对外公布,这样不仅没有打消公众质疑,更使得政府审计信用也因此受损。第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此类审计的前提是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经济利益关系。但是从市场角度来看,会计事务所也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拉拢“生意”,也会存在与被审计单位相互串通,利用虚假信息欺骗信息使用者的情况。
(二)内部审计问题
除外部审计以外,单位内部审计也潜伏着诸多风险:一方面,内审人员不具备职业谨慎及专业判断力,无法娴熟运用财经法规或不重视审计质量,从而使内审结果无法满足企业经营管理高层的价值需求指向;另一方面,内部审计部门缺少“话语权”,甚至企业管理层可以直接领导内部审计部门,这样就使得内部审计形同虚设,甚至企业管理层为了隐瞒对外披露的重要信息,会强制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帮忙过关”。从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及可能存在的问题来看,两者必须要做好协调工作,从而使企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性分析
(一)强化协调合作意识,完善协调机制
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协调基础就是合作,虽然审计的部门不同,但是两者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即帮助单位加强风险管理,促进合规管理经营。对此,外部审计及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合作,包括人员培训、审计方法、审计信息共享等,从而使彼此能取长补短,形成合力。从上述可以了解到,无论是外部审计还是内部审计都有其局限性和问题,只有通过协调合作才能发挥乘数效应。与此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应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完善的协调机制,包括内外部沟通机制、审计方法交流机制、审计质量评估机制、审计问责机制等。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形成有效监督,从而保证企事业单位能够健康运行。
(二)加强审计信用体系建设
第一,建立政府审计信用平台,实现审计信息的资源共享。例如可以在局机关网站开设审计工作专题网页,定期审计动态,并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形成审计信用体系;第二,强化审计监督体系建设。针对外部审计中存在的诸如“人情审计”、“面子审计”等不良现象,笔者认为可以在审计队伍中建立起审计督察队,旨在定期检查审计自身工作中有无违纪违规问题,并对审计人员建立廉政档案和信用记录,以此来约束审计行为。
(三)强制性进行轮流审计制度
情感往往会左右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如果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委托人之间长期保持一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往往会形成过于“融洽”的关系网,从而不利于外部审计的客观、公正实施。对此,会计监管部门可以规定实施强制性轮流审计制度,即不允许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及一名注册会计师连续两年为同一个单位开展审计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统一进行分配调换,这样有利于提高审计效果,减少审计关系网的存在。
(四)强化内部审计全危机管理
企业内部审计要起好主导性作用,实现审计管理系统化、制度化,并将日常的审计风险管理与特殊时期的审计危机管理相结合,建立一套完整的全危机管理预警系统,针对可能引发审计危机的各种因素进行严格监控,并及时掌握审计危机变化的第一手资料,积极做好各种危机预案,尽量避免审计风险的产生,并为外部审计管理提供实用性强的信息资料。
总而言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要理清关系,明确两者的协调方式,从而使不同审计单位之间能够相互理解、共同协作、形成合力,以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优势。尤其要注重双向沟通协调,例如内审人员可以多与外审部门进行沟通,定期对协调工作进行评估,并针对不足之处进行响应的整改。
作者:张伟 单位:巴中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内部控制与审计是同一领域、内涵不同的两个概念,二者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是审计目标得以实现,审计质量得到保证的基础,作为经济管理与监督的两个重要方面,内部控制与审计共同作用于经济活动,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各自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正确认识和处理二者关系,使之各司其责,各尽其长,彼此协调,相互促进,对健全和完善军事经济管理与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内部控制与审计的比较
审计按其执行主体与被审计对象的关系不同,分为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任何一个国家的审计体系一般均由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构成。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
外部审计是指由被审计对象以外的国家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所进行的审计;内部审计是指由组织内的审计部门或专职审计人员所进行的审计活动。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除了审计的主体、与被审对象的关系不同外,其区别还表现在审计地位、职能、作用及审计标准不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联系在于:审计目的相同,都是为了维护财经秩序;审计对象相同,都是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在整个国家和社会经济体系中,军队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武装集团,其审计具有特殊性。军队审计是国家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主体是军队各级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审计对象是军事经济活动。相对于国家和社会审计而言,军队审计整体上具有内部审计的特点,而在军队审计体系内,每个军队单位与其外部的审计机构和人员又构成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
(二)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
内部控制是单位内部人员采用一系列手段和方法作用于控制客体,将手段和方法形成制度并运用于管理活动之中,为组织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控制客体包括单位内部的人、财、物及其在业务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关系。内部审计是单位内部设立的专门审计机构和人员,通过对本单位各种业务和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的审查和评价,确定有关经济资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内部审计是为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和控制服务的,具有服务内向性的特点,是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在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的同时,还负有监督和评价内部控制的职责,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
(三)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
外部审计是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所进行的审计,对军队单位而言,外部审计还应包括本单位以外的军队审计机构和人员所实施的审计。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存在着明显区别,内部控制是单位内部人员在本单位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开展的一系列管理活动,为本单位各项目标的实现服务;外部审计则是单位外部的审计机构和人员由国家或军队上级机关授权实施的经济监督行为,为国家和军队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服务,外部审计与内部控制主体间相互独立,构成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此外,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又密切联系,相互依赖、相互促进。一方面,现代审计对内部控制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内部控制是外部审计的基础,良好的内部控制对于缩小审计范围,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推动审计方法改革,防范和降低审计风险具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审计理论与实践又推动着内部控制不断趋于完善和发展。
二、军队单位实施内部控制的博弈分析
内部审计既然是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在运用博弈论分析军队单位的内部控制时,只需考虑军队单位与外部审计两个参与人之间的博弈,假定博弈双方的战略目标都是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假设军队单位只存在“实施内部控制”、“不实施内部控制”两种可能选择,外部审计只有“监督”与“不监督”两种可选策略。当军队单位选择“不实施内部控制”时,就不能保证目标的实现,如果外部审计选择“不监督”,军队单位可得效用V,外部审计损失为-D,如果外部审计选择“监督”,就一定会发现军队单位的违规行为,则军队单位损失为-P;当军队单位选择“实施内部控制”时,就能保证目标的实现,如果外部审计选择“不监督”,外部审计可得效用S,如果外部审计选择“监督”,则双方收益为0。据此,双方的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
此博弈没有纯战略纳什均衡。下面讨论其混合战略纳什均衡。设军队单位选择“不实施内部控制”的概率为Pt,则外部审计选择“不监督”的期望效用为:-Dpt+S(1-pt),其图像为图1中从S到-D的连线。该线与横轴的交点Pt* 即是军队单位选择“不实施内部控制”的最佳概率。这是因为外部审计“监督”的效用总为0,令-Dpt+S(1-pt)=0,则其解即交点Pt*= 。同理可知,外部审计选择“不监督”的最佳概率是图2中的Pg*,Pg*= 。
如果为了抑制军队单位违规现象而加大对其因“不实施内部控制”而导致违规的处罚,即P增大,则图2中的-P下移到-P′,此时,如果外部审计“不监督”的概率不变,则军队单位“不实施内部控制”的期望效用为负,军队单位会选择“实施内部控制”,在长期中,军队单位选择“实施内部控制”会使外部审计更多地选择选择“不监督”,即Pg*将会增大。但在长期中,军队单位“不实施内部控制”的概率由图1决定,而不受P的影响,因此,加大对军队单位因“不实施内部控制”而导致违规行为的处罚在长期中并不能抑制“不实施内部控制”发生的概率,反而使得外部审计更多地选择“不监督”。同理,如果加大对外部审计因“不监督”的处罚,即D值增大,其结果是长期中并不能使外部审计更尽职,但却能降低军队单位“不实施内部控制”发生的概率(见图1)。
三、军队内部控制与审计的协调
随着军事经济的发展,军队审计对内部控制的依赖程度将越来越高。当前,军队审计对内部控制的需求与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内部控制职能部分缺失形成矛盾。只有解决这一矛盾,才能使内部控制与审计彼此协调、相互促进。
(一)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协调的最优解――内部审计
通过军队单位实施内部控制的博弈分析可以看出,通过外部审计监督检查并加大对军队单位因不实施内部控制而发生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只在短期内有效,从长期来看外部审计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军队单位内部控制缺失的问题。外部审计受其自身的局限不可能对军队单位所有的经济活动及其业务过程进行全面、实时的审查,而在实际工作中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状况又具有很大的依赖性。要解决这一矛盾必须找到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的最佳结合点,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使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有机地统一起来。内部审计既是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又具外部审计的某些职能,兼有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的特点,是沟通、协调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的纽带和桥梁。外部审计可以通过内部审计将其职能延伸到军队单位内部,弥补自身的缺陷,内部审计通过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监督与评价,可以促进内部控制的健全与完善,进而满足外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需求。
(二)健全和完善军队内部控制及其监督评价机制
内部控制实践的长足发展以及与之相关的日益成熟的理论研究往往集中在企业领域,军队内部控制的理论与实践相对滞后。当前我军虽有较多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但相关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应参考国内外内部控制规范性文件着手制定符合军事经济管理特点的《军队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用以指导我军内部控制建设,这是健全和完善军队内部控制的前提条件和重要手段。此外,应注重加强对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确立内部控制监督评价的主体,规范监督评价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等,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三)增强军队审计的独立性,提高军队审计效率和质量
审计本质上作为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其独立性是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决定因素。我军现有审计条例的相关规定使各级审计部门处于本级党委、首长和上级审计部门的双重领导之下,无疑会极大地削弱审计的独立性,审计效率和质量便难以保证。针对当前我军内部控制与审计的现状,一方面应改革现有的审计人员管理体制,如实行军队审计人员委派制,使各级审计部门与审计人员摆脱所在单位的控制和影响,为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及监督和评价所在单位的内部控制提供有力保证;另一方面需探索建立军队审计的外部监督机制,如适当引入国家与社会审计对军队审计实行再监督,既可以防范军队审计部门与事业部门合谋舞弊等违纪问题的发生,又可以监督和评价军队审计工作,促进军队审计水平的不断提高。另外,也可以通过引入国家与社会审计来监督和评价军队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2、刘金文.内部控制基本理论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异同
长久以来,许多人认为内部审计就是指企业内部审计,并将其与国家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并称为根据审计主体划分的3种不同审计类型。事实上,内部审计并非企业专利,它起源于古代官厅,目前也在非营利机构大有发展。正确理解内部审计,应将其看作是与外部审计相对的综合性概念。它泛指设立在组织内部的审计机构开展的审计活动,包括企业内部审计和非企业组织内部审计。任何组织和机构都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国家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根据审计主体划分的审计类型,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是根据审计机构与组织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划分的审计类型,它们的划分标准不同,外延难免相互交叉,因此不能将它们混为一谈。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是一组相对概念,它们常常共存并相互转化。以集团公司为例,集团公司是一个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并存的典型。我们习惯将隶属于集团公司的审计机构开展的审计活动称之为是内部审计,但从被审计单位角度看这些审计活动又都来源于单位外部,也可以将其称之为外部审计。同一个审计部门开展的审计活动有时可能是内部审计,有时可能是外部审计;同一项审计活动也可能站在这个角度看是内部审计,换一个角度看就变成外部审计了。那么究竟什么是内部审计?
有人认为内部审计产生的动因在于外部审计无法满足所有者监督管理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需求;也有人认为外部审计产生的动因在于内部审计作为所有者监督管理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重要手段独立性不够。这个问题说到底其实是关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两者谁先产生的问题。之所以提出这两种观点,目的在于:无论这两种观点哪种是正确的,它都说明一个重要事实,即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各有所长,它们都在各自的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二者互为补充,不能相互替代。事实上,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最初的划分就是以审计机构与组织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为标准的。如果审计机构设置在组织内部,与组织之间存在隶属关系,那么该机构开展的审计活动就是内部审计;反之,则为外部审计。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方面组织规模不断扩大,结构越来越复杂;另一方面内部审计外包现象的出现打破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传统差别,这些都使得原有的划分标准不足以再将二者区分开来。这同时也说明审计机构与组织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虽然是划分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我们不能仅以审计机构与组织之间的关系为标准来对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进行简单地划分。它们之间还存在着其他更为深刻的差别。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本质上都是确保委托关系恰当履行的重要制度安排。所不同的是,外部审计侧重于从组织外部审查整个组织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结果,目的是验证整个组织的受托经济责任是否已得到恰当履行,并就验证结果发表审计意见。外部审计其主要职能是监督和鉴证,它的落脚点是审计结论或审计意见,表现为一种鉴证型审计。其优点在于独立性和整体性更强,审计意见更权威;缺点在于成本较高,及时性不足;内部审计侧重于审查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过程,审计对象不是组织整体,而是组织内部的某一个部门、某一种制度或某一项具体的经济业务或活动(如采购业务、投资活动等),目的在于查找组织内部各部门履行受托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提供相应的改进建议,促进受托经济责任得到更加恰当地履行,增加组织价值,主要职能为确认和咨询,落脚点是审计建议,体现为一种管理型和建设型审计。其优点在于更详细、更及时、更具有建设性,缺点在于整体性和全面性不足。
二、内部审计组织模式选择
目前国内外现存的内部审计组织模式主要有董事会领导模式、监事会领导模式、总经理领导模式和财务总监或财会部门领导模式。有学者认为,内部审计服务的权力阶层越高,独立性越高,越能更好地开展审计工作。笔者不同意此观点。除了财务总监或财务部门领导模式难以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应予淘汰之外,其他模式各有所长。组织在选择内部审计模式时,应重点考虑自身的需求。如果所有者需要内部审计为所有者服务,用以监督管理者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状况,那么内部审计机构自然应置于董事会或监事会领导之下为所有者服务;如果所有者和管理者都认为内部审计为管理者服务更重要、更有利于增加组织价值,那么就应将内部审计置于管理者领导之下。总之,虽然审计起源于委托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审计只能为所有者服务。内部审计的组织模式和地位与其承担的职责相匹配,是建立良好的内部审计组织模式的最重要的原则,审计机构配置的过高或者过低都会影响内部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
事实上,如果我们认真分析一个组织委托关系的构成状况,就会发现管理者领导模式将是促进组织价值快速增加的最佳选择。任何一个组织的委托关系一般都由所有者与管理者的委托关系(债权人与管理者之间也有委托关系,但由于债权人对组织内部审计模式的选择并不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在文中未予讨论。)、管理者上层与管理者下层的委托关系以及管理者与一般员工的委托关系等几部分组成。在这几部分当中,管理者是十分重要的环节。以前我们过于强调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忽视了两者之间也有共同利益。所有者的最大利益是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但他们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愿望能否实现还取决于管理者管理组织的状况。管理者在本质上也希望实现组织价值最大化,因为管理者自身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组织的价值来体现的。所有者需要监督管理者是否恰当地履行受托经济责任是一方面,但相比之下,所有者也会认为如何帮助管理者管好组织、增加组织价值更为重要。在外部审计足以满足所有者监督管理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状况的条件下,将内部审计机构置于管理者领导之下用于帮助管理者更好地管理组织、增加组织价值无疑是一个明智之举。
三、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异同
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关系问题一直是理论界争执的问题。一般可归纳为以下两种论点:一种论点认为,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是并存的,不存在谁包括谁的问题;另一种观点认为内部审计本身就是内部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笔者认为,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两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相互需要,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部控制的再控制。
内部审计外包是指将企业内部的全部或者部分审计工作委托给相关专业机构,以达到节约企业生产运营成本、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目标。但在现实生活中,企业的内部审计外包业务存在着一些问题。加快对其问题的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是当前人们热衷研究的课题。
一、关于内部审计外包的概述
1.内部审计外包的含义
所谓内部审计外包,就是指企业将内部审计职能部分或者全部地委托给专业人员或者专业会计事务所实施。这种形式不仅有利于优化社会与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而且有利于节约企业的管理成本,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内部审计外包的形式
内部审计外包的形式包括以下四项内容:一是内审职能的全部外包;二是审计管理咨询;三是补充式的外包;四是内外成员结合审计
二、针对企业内部审计外包存在问题的研究
1.问题之一——企业外部审计工作人员的信息不充足
企业外部审计工作人员的信息不足的主要表现是:一是很多企业的职工对内部审计的工作了解不充分,存在误区,认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监督他们工作的工具,不愿意配合审计人员的工作,不会将自身所知晓的信息告诉审计人员;二是外部的审计人员在企业内部进行审计工作的时间较短,无法全面地了解企业的审计现状。这两种情况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内部审计的效率与质量,不利于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
2.问题之二——企业内部审计业务盲目外包
企业内部审计业务盲目外包的主要表现是:通信行业的生命周期较短,通过对通信行业的竞争数量与产品品种以及市场供给关系的研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明确通信行业的生命周期,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但有些企业在不深刻了解企业内部情况的背景下,将内部审计工作外包出去,完全忽视了企业管理与审计的真正需求。还有一些企业的高层管理者认为,在企业内部设置内部审计部门的成本太高,将内部审计工作外包出去可以节省大量的资金与人力,但这也使得企业完全放弃了掌握企业内部审计的主导权,不利于企业的生产与销售管理。
3.问题之三——内部审计外包存在道德风险
企业内部审计外包存在着道德风险的主要表现是:所谓道德风险,就是指企或者个人享有自身行为的利益,将成本或者风险转嫁给他人,给他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可能性。但在现实生活中,外部审计人员的经济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没有太大的直接关系,这可能导致外部审计人员对企业的内部审计产生敷衍了事的想法与消极怠工的心理,忽视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潜在的问题与风险,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另外,外部审计人员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会将自身的经济利益放在首位。当企业的利益与外部审计人员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外部审计人员会以自身的利益为核心制定审计工作的规划与措施,这在无形中影响了企业的经济利益与长远发展。
三、新形势下企业内部审计外包的相关思考
1.企业要采取措施掌握内部审计的主导权
企业要掌握内部审计的主导权,就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积极与外部审计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共同讨论双方之间的矛盾冲突并找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二是企业要将外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效率与支付给外包会计事务所的报酬相挂钩,在无形中提升外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给双方的后续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企业在选择外包会计事务所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选择最合适的会计事务所,同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企业内部审计的真正需求制定科学的外部合同。
2.企业要慎重地选择内部审计外包方式
要选择内部审计外包方式,就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企业可以将一些非核心的审计业务外包给独立性强、专业技能强的外部会计事务所;二是要采取措施对市场中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彻底地了解,从中选择最合适自己的;三是要在企业内部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将关系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审计业务交给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来做,这样不仅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避免道德风险,而且可以提升企业的内部审计的灵活性。
3.企业要与外部审计工作人员进行合理的沟通
企业要与外部审计工作人员进行合理的沟通,就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企业可以与外部审计工作人员联合在企业内部开展专业知识的讲座或者座谈会等活动,来宣传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使得企业职工意识到内部审计工作的真正目标,不是监督他们的工作,而是发现企业发展中潜在的问题与风险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二是要采取措施化解企业员工与外部审计人员之间的误会,减少外部审计人员工作的阻力。
四、结语
随着时代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内部审计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但是我国很多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人很难独立完成内部审计的工作,使得很多企业考虑内部审计外包业务。因此在新时期,加强对企业内部审计外包的分析与研究,是当前摆在人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而又紧迫的任务。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6-0185-01
1 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
纵观学术界已有的研究成果,关于内部审计和公司治理之间关系的规范性研究较多。国外的研究,例如Carcello,Hermanson和Raghunandan(2005)认为,美国证监会(SEC)近年来的指引和强制性动作都反映出这样一种倾向: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和公司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机组成部分。国内近期关于这方面的议论也很多。陈艳利、刘英明(2004)认为内部审计作为实现内部控制的关键因素,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内部控制的发展离不开公司治理的推动,公司治理的优化也离不开有效的内部控制作为保证。时现(2003)深人分析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得出内部审计是公可治理系统的构成部分,公司治理需要内部审计的结论。张伟(2004)将内部审计定位于治理层次,认为现代内部审计的主要工作将是以风险为导向的为创造价值而开展的内部治理审计活动。毕秀玲、薛岩(2005)得出内部审计和公司治理是相互支持、相辅相成的关系,内审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控制和监督力量,而公司治理则决定着内审的控制环境和制度基础。乔春华,蒋苏娅(2006)指出应充分考虑内部审计师在保证有效的内部控制和健全的财务报告方面的关键作用。可以这么说,一个完整的内部控制体制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支撑, 而内部控制的深化创新也需要内部审计来监督。
2 外部审计与公司治理
李维安(2003)指出,各国在考虑如何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时,都会涉及到审计监督机制的建立及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问题。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审计监督安排由外部审计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两方面的内容组成。乔春华、蒋苏娅(2006)提到,会计师事务所应所有者的需要而执行独立审计的职责,但事务所是盈利组织,它有可能因利益驱动受管理层拉拢,管理层掌握着财务控制权,它可能逐步取代董事会聘任审计师,审计师失去中介的客观公正地位,破坏了决策、执行、监督有效的制衡机制。可以看出,审计伴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肖作平(2006)指出治理水平高的公司,其审计质量高于治理水平低的公司。冷洪(2007)得出目前我国公司治理机构不完善,使得原来审计中存在的委托方、被审计方与审计方三方委托关系实质上已经简化为二方关系, 即由自己委托审计机构对自己进行审计, 并由自己决定相关的审计费用等事项。由于审计关系的失衡, 会计师事务所顺从被审计方甚至与被审计方共谋, 几乎成为一种合适的选择。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方关系的改变, 破坏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必然会降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庄立(2007)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因制衡消退而对独立性的影响上。Collier 和 Gregory(1996)指出,审计师发现错误的能力取决于审计师自由决定合适的审计技术以及他们所实施的审计范围。因此,审计师是否独立于管理层将影响审计调查范围,进而影响审计质量。Cadbury(1992)和Ham-Pel(1998)也发现,公司治理水平的改善有助于审计师独立性和审计质量的提高。
可以说,公司治理本身为高质量审计服务提供了较好的外部条件,降低了公司管理层对审计行为的阻碍。在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中,权力的制衡及外部的法律有助于约束公司管理层的行为,从而有助于审计师审计质量的提高。
3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
3.1 内部审计对外部审计的影响
审计环境的变化影响着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水平, 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水平高低反过来对审计环境产生促进或制约作用。一个好的内部审计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提高是不可或缺的。在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中,随着外部环境不断变化,各种风险也相应增加,内部审计在改进公司风险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单位不仅可以直接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查核及监督,提出改善建议,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有效实施,还可以协助会计师进行财务报表的查核。由此可以看到,内部审计质量的提高可以有效改善公司治理,而良好的公司治理环境又为高质量外部审计提供了好的外部条件。
冷洪(2007)指出应使内部审计进入决策层或直接向决策层负责, 更好地为管理决策服务, 从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一个完整的内部控制体制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支撑, 而内部控制的深化创新也需要内部审计来监督。庄立(2007)提到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为外部审计更好地发挥鉴证作用提供基础, 如董事长和总经理职责相分离的公司, 独立审计的执行力更有效些,而且作为内部控制监管的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成果也能为外部机构所共享。
具体而言,除了使外部审计更加独立之外,内部审计工作通常还有助于注册会计师确定或修改审计程序的性质和时间,调整审计范围,协助会计师进行财务报表的查核(戴耀华、杨淑娥、张强,2007)。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制定、实施审计程序时,考虑利用内部审计的相关工作成果:首先,审计师可以通过内部审计了解内部控制;其次,审计师可以通过内部审计确定审计风险;此外,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过程和结果对外部审计的验证程序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在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特点并不是很了解的情况下,利用内部审计的结果可以大大节约审计时间,提高效率性和效果性。
3.2 外部审计依赖内部审计的标准――内部审计质量
外部审计师作出依赖决定的重要标准之一是内部审计的质量。Abdel-Khalik,Snowball&Wragge认为,内部审计的报告水平(即评价客观性的标准)是决定是否受到依赖的最重要因素。Schneider则认为在依赖决定中,客观性比起审计结果执行情况(如管理者对内部审计的支持、审计跟踪等)和胜任能力(如CIA资格)而言,相对并不那么重要。Margheim发现胜任能力和审计结果执行情况的相互结合对外部审计师的时间预算有重要影响,也认为客观性在依赖决定中并不重要。Tissen & Colson利用档案资料以及实地研究数据考察外部审计师认为依赖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标准。在所考虑的12个标准中,发现内部审计的范围、内部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及审计报告关系等三项标准极为重要。Margheim& Label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者诚信越高,外部审计师依赖内部审计越多,反之亦然。Campbell认为依赖决定与外部审计师和内部审计以往的合作历史有关,与企业风险无关。然而,其他研究则表明,内部审计质量因素对依赖决定的重要程度视客户企业的风险而定。
可以说,注册会计师是否依赖内部审计工作主要取决于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环境和内部审计机构及其人员方面的因素,与外部审计方面的主客观条件无多大关系。具体而言,决定外部审计利用内部审计工作的最主要因素是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完善程度、公司治理规范程度以及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报告层次;其次按先后顺序考虑的因素是,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地位及影响力、内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企业管理者的诚信风格、企业经营风险水平、外部审计人员与内部审计人员以往的工作关系以及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经验等(傅黎瑛,2008)。
综上可以看出,决定外部审计是否可以依赖内部审计的标准是内部审计质量。换个角度来说,内部审计的质量会影响外部审计的工作效果,影响工作目标的实现,从而影响外部审计的质量,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有明显的相关性。所以,充分有效地利用内部审计是提高外部审计质量的有力途径。
参考文献
1 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
纵观学术界已有的研究成果,关于内部审计和公司治理之间关系的规范性研究较多。国外的研究,例如Carcello,Hermanson和Raghunandan(2005)认为,美国证监会(SEC)近年来的指引和强制性动作都反映出这样一种倾向: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和公司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机组成部分。国内近期关于这方面的议论也很多。陈艳利、刘英明(2004)认为内部审计作为实现内部控制的关键因素,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内部控制的发展离不开公司治理的推动,公司治理的优化也离不开有效的内部控制作为保证。时现(2003)深人分析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得出内部审计是公可治理系统的构成部分,公司治理需要内部审计的结论。张伟(2004)将内部审计定位于治理层次,认为现代内部审计的主要工作将是以风险为导向的为创造价值而开展的内部治理审计活动。毕秀玲、薛岩(2005)得出内部审计和公司治理是相互支持、相辅相成的关系,内审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控制和监督力量,而公司治理则决定着内审的控制环境和制度基础。乔春华,蒋苏娅(2006)指出应充分考虑内部审计师在保证有效的内部控制和健全的财务报告方面的关键作用。可以这么说,一个完整的内部控制体制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支撑, 而内部控制的深化创新也需要内部审计来监督。
2 外部审计与公司治理
李维安(2003)指出,各国在考虑如何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时,都会涉及到审计监督机制的建立及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问题。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审计监督安排由外部审计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两方面的内容组成。乔春华、蒋苏娅(2006)提到,会计师事务所应所有者的需要而执行独立审计的职责,但事务所是盈利组织,它有可能因利益驱动受管理层拉拢,管理层掌握着财务控制权,它可能逐步取代董事会聘任审计师,审计师失去中介的客观公正地位,破坏了决策、执行、监督有效的制衡机制。可以看出,审计伴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肖作平(2006)指出治理水平高的公司,其审计质量高于治理水平低的公司。冷洪(2007)得出目前我国公司治理机构不完善,使得原来审计中存在的委托方、被审计方与审计方三方委托关系实质上已经简化为二方关系, 即由自己委托审计机构对自己进行审计, 并由自己决定相关的审计费用等事项。由于审计关系的失衡, 会计师事务所顺从被审计方甚至与被审计方共谋, 几乎成为一种合适的选择。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方关系的改变, 破坏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必然会降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庄立(2007)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因制衡消退而对独立性的影响上。Collier 和 Gregory(1996)指出,审计师发现错误的能力取决于审计师自由决定合适的审计技术以及他们所实施的审计范围。因此,审计师是否独立于管理层将影响审计调查范围,进而影响审计质量。Cadbury(1992)和Ham-Pel(1998)也发现,公司治理水平的改善有助于审计师独立性和审计质量的提高。
可以说,公司治理本身为高质量审计服务提供了较好的外部条件,降低了公司管理层对审计行为的阻碍。在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中,权力的制衡及外部的法律有助于约束公司管理层的行为,从而有助于审计师审计质量的提高。
3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
3.1 内部审计对外部审计的影响
审计环境的变化影响着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水平, 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水平高低反过来对审计环境产生促进或制约作用。一个好的内部审计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提高是不可或缺的。在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中,随着外部环境不断变化,各种风险也相应增加,内部审计在改进公司风险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单位不仅可以直接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查核及监督,提出改善建议,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有效实施,还可以协助会计师进行财务报表的查核。由此可以看到,内部审计质量的提高可以有效改善公司治理,而良好的公司治理环境又为高质量外部审计提供了好的外部条件。
冷洪(2007)指出应使内部审计进入决策层或直接向决策层负责, 更好地为管理决策服务, 从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一个完整的内部控制体制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支撑, 而内部控制的深化创新也需要内部审计来监督。庄立(2007)提到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为外部审计更好地发挥鉴证作用提供基础, 如董事长和总经理职责相分离的公司, 独立审计的执行力更有效些,而且作为内部控制监管的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成果也能为外部机构所共享。
具体而言,除了使外部审计更加独立之外,内部审计工作通常还有助于注册会计师确定或修改审计程序的性质和时间,调整审计范围,协助会计师进行财务报表的查核(戴耀华、杨淑娥、张强,2007)。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制定、实施审计程序时,考虑利用内部审计的相关工作成果:首先,审计师可以通过内部审计了解内部控制;其次,审计师可以通过内部审计确定审计风险;此外,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过程和结果对外部审计的验证程序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在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特点并不是很了解的情况下,利用内部审计的结果可以大大节约审计时间,提高效率性和效果性。
3.2 外部审计依赖内部审计的标准——内部审计质量
外部审计师作出依赖决定的重要标准之一是内部审计的质量。Abdel-Khalik,Snowball&Wragge认为,内部审计的报告水平(即评价客观性的标准)是决定是否受到依赖的最重要因素。Schneider则认为在依赖决定中,客观性比起审计结果执行情况(如管理者对内部审计的支持、审计跟踪等)和胜任能力(如CIA资格)而言,相对并不那么重要。Margheim发现胜任能力和审计结果执行情况的相互结合对外部审计师的时间预算有重要影响,也认为客观性在依赖决定中并不重要。Tissen & Colson利用档案资料以及实地研究数据考察外部审计师认为依赖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标准。在所考虑的12个标准中,发现内部审计的范围、内部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及审计报告关系等三项标准极为重要。Margheim& Label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者诚信越高,外部审计师依赖内部审计越多,反之亦然。Campbell认为依赖决定与外部审计师和内部审计以往的合作历史有关,与企业风险无关。然而,其他研究则表明,内部审计质量因素对依赖决定的重要程度视客户企业的风险而定。
可以说,注册会计师是否依赖内部审计工作主要取决于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环境和内部审计机构及其人员方面的因素,与外部审计方面的主客观条件无多大关系。具体而言,决定外部审计利用内部审计工作的最主要因素是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完善程度、公司治理规范程度以及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报告层次;其次按先后顺序考虑的因素是,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地位及影响力、内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企业管理者的诚信风格、企业经营风险水平、外部审计人员与内部审计人员以往的工作关系以及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经验等(傅黎瑛,2008)。
综上可以看出,决定外部审计是否可以依赖内部审计的标准是内部审计质量。换个角度来说,内部审计的质量会影响外部审计的工作效果,影响工作目标的实现,从而影响外部审计的质量,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有明显的相关性。所以,充分有效地利用内部审计是提高外部审计质量的有力途径。
参考文献
我国自从加入WTO以来,对外贸易的发展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①,2013年我国进出口总值41 600亿美元,比2012年同期增长7.9%;其中,出口总额为22 096亿美元,进口总额为19 504亿美元,顺差2 592亿美元。但是,我国产品出口中的“隐忧”仍然存在,在海外市场遭遇的贸易救济仍然不断。据WTO公布的资料统计②,截止到2012年年底全球共实施2 719起反倾销措施,针对中国的共有664起,占总数的24.42%。中国已成为反倾销调查机构的首要目标和受害国。
企业在接受反倾销调查过程中,反倾销调查机构总是试图证明被诉企业的倾销行为,而被诉企业则试图证明其不存在倾销行为。被诉企业在填写调查问卷和实地调查的过程中,企业会计需要有较强的应变能力,能针对反倾销调查机构的需要,及时提供会计信息证明或反驳其存在倾销行为[1]。由于会计信息的诉讼功能在反倾销应对中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针对反倾销会计信息的研究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国外学者Bollom & Simons和Galina研究了反倾销会计信息在反倾销立法中的导向作用[2, 3]。Le & Tong研究了越南的反倾销案件后,说明了会计和审计改革的方向――向国际准则趋同[4]。Schottne进一步指出,在反倾销这种不完全信息条件下为诱使企业披露真实成本,政府可以设计与企业成本挂钩的税率政策,并辅之以审计措施[5]。
国内对反倾销会计信息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反倾销会计信息的内涵、质量特征、影响因素和提高方法四个方面。孙凤英通过研究发现反倾销会计信息的内涵在于其具有诉讼功能[6]。万寿义、崔建华进一步对应诉反倾销成本会计信息内涵进行总结,符合反倾销调查机构所要求的产品成本信息即为应诉反倾销成本会计信息,它通过调查问卷或者实地核查环节提供给反倾销调查机构。反倾销成本会计信息包括涉案产品生产流程中会计、运输、保险等方面的资料和数据信息,比如原材料、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成本分配标准说明、成本核算流程等[7]。王仲兵认为反倾销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可归纳为一致性、相关性、及时性、可比性、可靠性与可采性[8]。针对可采性,张磊从司法的角度进行了研究。反倾销会计信息的可采性是指计算出口产品的倾销幅度和正常价值所需的会计信息,必须是按照反倾销调查机构认可的会计处理方法形成的会计信息[9]。刘爱东和赵金玲通过构建了影响因素结构方程模型,得出除会计人员专业素质、企业获取信息的能力、企业会计治理水平、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等外,独立审计水平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10]。从提高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的角度,孙芳城,梅波和杨兴龙研究了内部控制与反倾销应对的问题,认为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可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11]。陈林荣、赵金玲和刘锦芳指出保障会计信息的质量以应对反倾销需要多方共同的力量,包括涉案企业、政府、行业协会等组织[12]。
以上相关研究很少(甚至没有)将企业内部审计纳入研究视野。本文从内部审计的角度出发,研究内部审计对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影响的问题,有利于针对性地通过改进内部审计的质量来提高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
二、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杨时展先生曾指出,受托责任是“一切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内部审计作为审计的重要分支,也与受托责任紧密联系在一起。王光远也认为受托责任审计观是现代内部审计的十大理念之一[13]。2007年,根据IIA的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旨在增加组织价值和改善组织营运的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程序的效果,以帮助实现组织目标”。在现实经济社会中,内部审计也正在为企业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包括流程设计、内部控制系统评价、提供咨询建议,以及财务合规性审计、各类专项审计。因此,内部审计又是通过其确认与咨询两大功能确保受托责任有效地履行[13, 14]。在反倾销应对背景下,管理层受股东、政府以及行业协会等的委托,积极应对反倾销。同时将这一委托责任转换分解给下级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通过对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生成和反倾销风险管理的确认和咨询确保该受托责任有效地履行,同时以其控制机制确保受托责任的委托、执行和解除等全过程顺利完成。
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的监督机构,往往对企业内部的各类经营活动以及内部控制机制都有深入的了解,可以保证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的信息源符合规 范[15, 16];以内部审计为基础建立独立客观的评价和鉴定系统,可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和有效传递,减少信息不准确不完整造成的会计证据前后不一致的问题,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证据的可采性。内部审计对风险管理的监督,保障了风险管理系统对反倾销风险的识别、评估等作用。因此,当企业面临反倾销诉讼时,可以迅速提交各类有关应诉材料,保证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的及时性,使企业在反倾销诉讼中以较小代价获取最有利的判决。企业的反倾销应对问题是一个长期的战略问题。因此,内部审计的咨询功能对企业反倾销应对体系的发展尤为重要。内部审计人员对反倾销会计信息生成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价后,提出对企业应对反倾销的相关体系的改进意见,以提高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降低反倾销的经营风险。
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的高低影响着最终的反倾销税率的高低。为了争取“市场经济地位”和低税率乃至零税率,涉案企业需要以高效力的会计信息证据作为有力武器来进行会计举证和会计抗辩。从内部审计对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作用的分析来看,当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有效时,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才能得到保障,企业才有能力在反倾销应诉中争取更有利的裁决结果。因此,本文提出第一个假设:内部审计质量越高,企业应对反倾销的会计信息证据效力越强,被裁定的反倾销税率越低。
内部审计对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的作用还受到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交互作用的影响。Sandra and Marion实证证明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合作可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17]。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有许多的相同点,都是通过保证受托责任的履行,来使企业达到长远发展的目标。但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不可以相互替代。通过两组审计人员之间密切和及时的沟通和协调,内部审计可以利用外部审计的成果,了解外部审计的审计范围和审计重点,进而减少重复工作以提高内部审计效率;找到外部审计盲区,并将其纳入内部审计的范围,以确保审计足够的范围;将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评价结果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提出内部控制的改进建议;内部审计人员在与外部审计进行合作和交流的过程中,向外部审计师学习,取长补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具有交互作用,两者通过在审计工作中的沟通与协作,可以确保足够的审计范围,提高企业整体审计的效率和会计信息质量,保证受托责任的履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良性互动,将为应对反倾销提供更真实准确的财务经营信息,从而增强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以争取在反倾销诉讼中获得有利的地位和较低的税率。因此,本文提出第二个假设:当内部审计质量一定的情况下,外部审计有效的企业,其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互动能够提高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降低最终反倾销税率。
孙铮和刘浩、石水平和杨维波等学者已研究了内部控制在反倾销应对中所起到的效果[18, 19]。但是这些研究并没有将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的交互作用考虑进来。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内在联系。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检验和保证,并为内部控制提出改进意见,内部审计本身也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20]。
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应建立在对内部控制评价的基础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有助于内部审计人员制定未来的审计工作计划,比如调整审计的重点,关注内部控制不合理、不合规、不完善的关键环节,以及督促内部控制对薄弱部位的整改。有的放矢地开展审计查证,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审计时间和审计费用,又有助于提高反倾销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此外,内部审计在监督和控制内部控制时,需要不断地跟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管理者等进行沟通和交流,向他们报告企业内部控制的相关情况。管理者们对内部控制信息的需求,加强了他们对内部审计的关注程度,提高了内部审计在组织中的地位。内部审计人员得到了企业各部门的支持,有助于确保内部审计对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生成和风险管理的监督控制功能;内部审计人员与管理者们的沟通,确保了其对反倾销应对体系咨询功能的有效发挥。
由以上分析可知,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能够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并达到提高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的目标。因此,提出第三个假设:在内部审计质量一定的情况下,内部控制有效的企业,其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互动能够提高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降低最终反倾销税率。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到内部审计对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的作用机理图(见图1)。内部审计自身、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交互作用以及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交互作用,这三方面通过内部审计的确认和咨询两大功能起到保障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的作用。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通过其举证和抗辩两大功能作用于整个反倾销应诉环节,包括倾销幅度的测算、争取市场经济地位、填答调查问卷、接受实地核查以及参与听证会。通过这些环节,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最终影响到企业获得的反倾销税率。
三、研究设计
(一) 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本文所采用的相关数据来自中国贸易救济网的案件统计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布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等。从2007年起,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开始在年报中对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信息进行披露,所以本文查询了2007―2012年间对华的反倾销案件③。这6年间我国共遭受281起反倾销措施,涉及上千家企业,在剔除未上市或遭受反倾销与上市时间不一致、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最后共收集到57个样本数据,以及这些样本中的55个的前一期指标④。本文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采用SPSS19.0完成。
(二) 变量设计
1. 因变量设计
由于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难以量化,而从上文的理论分析中得知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的高低影响着最终的反倾销税率的高低。因此,本文参考已
有文献将反倾销相对税率(RTAX),即具体公司税率与普遍税率的比值,作为因变量[11]。不同的案件,不同的产品,企业被征收的反倾销税不一样,造成不同企业之间可能不具有可比性。因此本文研究了以往案例,发现反倾销发起国一般会给一个普遍的反倾销税率,只有在反倾销应诉中表现较佳并能提供有效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的企业,才能获得较低的,甚至零税率。
2. 自变量设计
(1) 内部审计质量(SYN)
对于内部审计质量的衡量,国内外学者对此作了很多的研究。Riham Muqattash研究发现,更高的公司内部的组织地位有助于增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从而帮助其发挥更大的作用[21]。同时,拥有足够可利用的资源,内部审计部门才能有实力和精力来监控公司的经营战略的实施以及财务报告的编制。国内学者主要用内部审计人员的数量来代替内部审计资源,比如刘国常,郭慧将内部审计人员的数量作为内部审计的特征之一,并用来考察内部审计对公司治理的作用[22]。除了组织地位和人员数量对内部审计质量的影响,中国独立审计准则1411号对注册会计师评估内部审计质量时,还要求考察职责范围和胜任能力两个方面。Yismaw提出如果在评判时强调研究哪个内部审计特征更重要,而忽略了这些因素的相互作用和影响,会导致无法准确估计内部审计的实力[23]。
因此,本文从组织地位、人员数量、职责范围和胜任能力四个方面对内部审计质量进行量化处理(见表1)。对四个特征定义并量化后,将四个指标按比例合成内部审计的整体质量。这样一来,实力更强的公司将会得到更大的赋值。参考已有文献[21?24],本文认为内审的独立性和可利用的资源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因此,对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可利用资源赋予30%的权重,对内部审计开展的工作以及胜任能力赋予20%的权重。这样,内部审计质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2)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交互项(M1)
对于外部审计质量(EX),蔡春等、吴水澎和李奇凤表明国内的十大会计师事务所比非十大的会计师事务所能提供更有效抑制公司财务报告的可操控性应计项目[25, 26]。因此采用应诉企业是否聘请国内排名前十位的会计师事务所而决定,排名前十EX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本文选用的是2012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排名。通过内部审计质量综合值(SYN)与外部审计质量(EX)的交叉相乘项来表示二者的相互作用:
(3) 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交互项(M2)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量化方法为:如果提供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并获得外部审计师的无保留核实意见的赋值为1,否则为0。由于外部审计师是独立的第三方,不受企业管理者的影响,能够客观地评价企业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因此本文认为这类公司的内部控制最有效。通过内部审计质量综合值(SYN)与内部控制质量(IN)的交叉相乘项来表示二者的相互作用:
3. 控制变量
除了内部审计的部分,还有其他因素会影响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的效力以及反倾销仲裁的税率。比如企业的规模,因为企业规模越大,应诉的人力和物力更充裕;还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企业的资本结构越合理,越有能力应对反倾销诉讼;此外,不同的发起国,其反倾销运行程序会有差异[27];企业属性还会影响到企业是否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等。因此,在验证提出的假设时,需要将这些控制变量考虑进去。但是受到多重共线性以及样本数量的限制,本文从重要性原则考虑,只选择了企业规模和发起国两个控制变量(见表2)。
(三) 建立模型
基于上述假设,构建以下模型。其中,因变量为反倾销相对税率指标(RT),三个自变量为内部审计质量综合指标(SYN)、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交互效应(M1)以及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交互效应(M2),并引入企业规模(SIZE)和反倾销调查国(US、EU)两个控制变量。
四、实证结果
(一) 描述性统计分析
从表3 知反倾销相对税率均值达到51.21%,表明中国上市公司在反倾销税率裁定时,可以获得比普遍税率较低的税率。反倾销相对税率极小值0%、极大值130%,表明反倾销税率灵活性极大。如果在最终反倾销裁决时能够证明不存在倾销行为并且证据充分,反倾销税率最低可降至0。与此相反,如果在认定反倾销税率时证据很不充分,则获得的税率很可能高于普遍税率。企业在面临被起诉时应该意识到反倾销相对税率的巨大差异。
内部审计质量的加权得分均值只有1.56,最小值0.3,最大值2.4,这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还有较大欠缺,往往缺乏严格的制度建设或对现有的制度缺乏严格的执行。这使得内部审计的效用被大大地降低了,同时使得反倾销会计信息不具有证据效力。因此,当调查机构依据“最佳可获得资料”来做反倾销裁定时,我国应诉企业往往不能获得较为理想的结果。
本文分别以是否为前十大会计师事务所和是否获得外部审计师的无保留核实意见作为标准,分组考察了外部审计实力和内部控制质量对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的影响,如表4所示。是否聘请前十大会计师事务所对结果有显著影响,聘请了前十大会计师事务所的组别可以获得更高的内部审计实力均值;而外部审计师的无保留核实意见同样对结果有显著影响,得到外部审计认可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质量的均值也要更高。
(二) 相关性分析
从表5中可知,内部审计质量与反倾销相对税率的相关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这说明,较低的反倾销税率裁定来源于较强的企业内部审计实力所提供的高效力的会计信息证据。此外,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内部控制的交互作用与反倾销相对税率相关系数也在1%的水平下显著负相关,与前面提出的假设一致。
其他的变量虽然也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但是相关系数并不是很大,因此还要借助VIF来判断是否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的问题。
(三) 多元回归分析
对模型进行回归分析之前,首先需要检验模型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序列相关性以及异方差的问题。模型的计量经济学检验的VIF值最大值不超过2,DW值在2附近,残差图中没有明显的扩张趋势,Brown- Forsythe检验结果不拒绝同方差的假设,因此不存在严重的序列相关性、多重共线性和异方差的问题。
本文考察① 不控制企业规模与发起国;② 只控制企业规模和③ 只控制发起国这三种情况下,内部审计质量、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交互效应以及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交互效应对企业获得反倾销税率与普遍税率比值的影响。
从表6得知在不加入控制变量的情况下,模型整体上显著,其F值在1%的水平上显著。① 内部审计质量的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表明内部审计得分越高即内部审计质量越高,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越有效,企业更有机会获得比普遍税率低的或者为“0”的最终反倾销税率。② 内审与内控的交互效应的系数在10%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验证了假设三的内容,说明在内部审计质量一定的情况下,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加强内部审计的作用,提高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也进一步证实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的协同对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的作用。③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交乘项系数不显著,但系数的方向和预期一致。说明是否聘请前十大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审计提高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的职能发挥影响不显著,这种结果的出现可能是因为有些企业虽然没有聘请前十大会计师事务所,但是其外部审计的质量并不比聘请了的差。而且每年前十大的排名也略有不同,本文选用的是2012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供的排名。
只控制企业规模和只控制发起国的两种情况下,模型的F值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内部审计质量的系数、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交乘项系数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系数大小与未控制模型差异不大,说明加入控制变量后对结论没有影响。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交乘项在这两种情况下均不显著。由此可知,不同的企业规模和发起国对结果没有大的影响。
(四) 稳健性检验
为了验证模型的稳定性,本文主要做了以下稳健性检验:① 对合成内部审计质量特征的四个指标重新赋予权重,如35%、35%、15%、15%,25%、25%、25%、25%,回归结果与原模型的结果一致。② 使用样本公司被反倾销调查前一年的内部审计、公司规模、国家控股比例、外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的资料,并保持反倾销案件的数据不变(反倾销税率和反倾销发起国),对提出的假设重新进行检验。实证结果显示,除了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交乘项在不控制企业规模与发起国、只控制企业规模两种情况下的显著性水平略有下降,其他结果与上文一致。检查内部控制指标原始数据后,发现可能是因为上市公司并不会每年都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报告,有的上市公司会隔年出具一次报告。因此对显著性产生了影响。总的来说,回归的结果是比较稳健的。
五、研究结论与建议
本文以2007―2012年间遭受反倾销诉讼的上市公司的数据为样本,检验了内部审计、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互动效应、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互动效应对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的影响。结果表明:高质量的内部审计以及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良好互动,有助于提高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降低企业获得的反倾销税率;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互动对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有影响但不显著。
根据研究结论,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提高企业应对反倾销诉讼的能力。
第一,企业可以通过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来提高反倾销会计信息质量。可以从内部审计质量的四个特征来考虑:① 保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越强,内部审计效应发挥就越充分。除此之外,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能只表现在形式上,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报告关系。② 充实内部审计队伍,建立“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内部审计小组”,小组成员来自于内部审计部门的专职审计人员。将反倾销应对纳入公司战略后,除了传统的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还应吸纳一定数量的法律、金融、工程、计算机等领域的专业人才。③ 培训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工作态度和能力等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内部审计的确认和咨询服务的效果。因此,建立“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内部审计小组”后,对于配备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还需要对其进行相关培训。首先,小组里内部审计人员要具备基本的内部审计知识,熟悉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管理目标等。其次,小组成员还需要接受与反倾销应对相关知识的培训,只有对反倾销相关知识熟悉的情况下,小组内的内部审计人员才能对生成的会计信息证据是否满足反倾销调查机构的要求进行监控,才能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④ 扩展内部审计的职责范围。内部审计人员不仅需要监控反倾销风险管理和会计信息证据生成系统,更应注重参与管理和决策,为改进和完善两大系统出谋划策,从而提高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赢得反倾销诉讼。
第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交互作用对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影响不显著,但系数的方向和预期一致。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合作不可忽视,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审计委员会的协调下,主动和外部审计师进行沟通和交流。合作的内容不仅仅是企业日常的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情况等。由于一些有实力的外部审计机构曾有过帮助其他企业应对反倾销的经验,因此内部审计人员还可以就反倾销应对的问题向外部审计师请教,这样有利于确定内部审计工作,减少重复,合理利用审计资源,提高内部审计的保障效果。
一、和回顾
家族企业,本文定义为由某一家族控制大部分股份的企业。研究表明,在全球500强中,有175家为家族控制的企业。在欧洲,43%的企业为家族企业,美国80%以上的企业为家族企业。而在我国,绝大部分民营企业为家族控制的企业,家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企业群体。在这一领域有许多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特别是家族企业的审计问题,是一个值得特别关注的话题。家族企业作为我国一种特殊的企业形态,为我们更好地研究企业对审计的需求提供了一个平台。目前,我国对家族企业,无论是内部审计还是外部审计都没有特别的强迫企业进行实施,这从根本上消除了规则强制因素对家族企业审计需求的影响,为我们研究家族企业对审计的自愿需求提供了契机。
对于家族企业对审计的需求,有许多理论可以进行解释。如根据委托理论,审计是一种监督手段,是委托人为减少风险而采取的一项监督措施,以减少人的拟向选择等机会主义倾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有外部股东参股的家族企业中,由于受各自利益驱动,也可能出现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中小股东需要借助审计这一监督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根据上述理论,研究家族企业对审计的需求,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特征可以被观察:一是家族企业所有权的社会化程度,二是家族企业管理社会化的程度。第一个特征是因为家族企业从非家族成员中吸收了外部资本。股权多样化增加了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因为大股东(一般来说是家族)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有为了自身利益而转移企业资源的利益驱动。外部股东迫切需要一种监督手段来阻止这一行为,以维护自身利益。而外部股东对企业进行监督的能力和激励取决于他们的参股水平,非家族成员的参股水平越高,其对监督的需求也相应上升。第二个特征与家族企业引入非家族企业管理人员有关。为了企业的健康运行,家族企业所有者必须赋予一定的管理权限给非家族企业管理人员。但同时,为了防止过高的成本和弥补所有者控制权的损失,家族企业所有者可能增强对审计等监督的需求。当非家族成员在管理层的比例上升的时候,所有者就有对监督更强烈的需求,以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管理问题。此外,作为所有权社会化的一个延伸,家族企业的债务规模也是影响审计需求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因为,为了弥补控制权的损失和确保资金的安全与收益,债权人也有切身利益需求加强对资金使用者——家族企业的审计监督。
西方国家一些学者已经研究了家族企业对审计需求的影响因素。Chow (1982)研究了成本、企业规模和债务对家族企业外部审计需求的影响,他发现企业债务对外部审计需求有较强影响,而企业规模对外部审计需求的影响则较为温和 。Abdel-khalik (1993)运用组织结构研究了企业规模和债务对家族企业审计需求的影响,他发现在企业规模和审计需求之间有正相关关系,而债务对审计的影响则相对较弱 。国内的研究则主要定位在审计对家族企业的作用以及如何加强审计等方面,而对其影响因素的定量分析则较为缺乏。如吴威(2002)认为年度报表审计能够使家族企业得到外部股东更多的信任,同时也为制订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
本文的目标是通过对部分家族企业审计需求的实证研究,验证家族企业的审计需求与企业规模、债务、家族企业的社会化程度以及内外部审计之间的关系。二、假说
(一)家族所有权化与审计需求之间的关系
家族企业所有权社会化程度是我们研究家族企业审计需求的一个重要变量。根据西方学一般经济人的假设,在家族企业中,外部股东所持股份占家族企业总股本的比例越高,家族成员越有激励通过在职消费等形式把企业的资产用于个人用途或转移资产。为了有效遏制这一行为,维护自身权益,非家族股东必然要求加强对企业的审计监督。外部股东在家族企业的持股比例与审计需求之间具有正相关关系是不难推测的。上面的讨论可以归结为以下假说:
假说1:家族企业对审计的需求与外部股东在家族企业的持股比例正相关。
(二)管理社会化与审计需求之间的关系
像前面谈到的那样,研究家族企业的审计需求必须把管理社会化程度作为分析的一个重要基础。而评判家族管理社会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是非家族成员在管理层中所占的比例。我们认为,非家族成员在管理层所占的比例越高,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程度就越高,家族企业业主就越有对企业进行审计的利益驱动。不难推论,非家族成员在管理层所占的比例与审计需求之间具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上面的讨论可以归结为如下假说:
假说2:家族企业对审计的需求与非家族成员在管理层所占的比例正相关。
(三)企业规模与审计需求之间的关系
经验研究表明,企业的规模与家族企业对审计的需求有相关关系。首先,随着企业规模的增大,家族企业、特别是两权分离的家族企业的所有者对企业进行有效控制的难度越来越大,成本也越来越高。为了补偿控制权的损失,家族企业的业主对审计监督就有了更为迫切的需求。其次,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由于内部控制不力而可能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多,企业通过监督可能弥补的损失也相应增加。第三,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审计的边际成本将逐步下降。不难证明,企业的规模越大,企业实施审计的边际成本越低。上述的讨论可以为以下假说:
假说3:家族企业对审计的需求与家族企业的规模正相关。
(四)企业债务与审计需求之间的关系
对于企业债务与审计需求之间的关系,多数研究倾向于二者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他们认为,随着债务在企业资产结构中比例的上升,股东有更大的激励从债券持有人手中转移财富,债权人从维护自身权益出发,必然加大对审计监督的需求。许多经验研究验证了外部审计与企业债务规模之间的关系,但没有验证内部审计与债务规模之间的关系。为了全面验证二者之间的关系,本文的研究既包括外部审计也包括内部审计。上面的讨论可以归结为以下假设:
假设4:家族企业对审计的需求与债务在企业资产结构中的比例正相关。
(五)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关系。
关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关系,不同的研究者有不同的结论。如郭纪堂(2003)认为内部审计是外部审计的基础,外部审计是内部审计的延伸,二者是互补关系。而Peter carey,roger 和george tanewsk(2000)通过实证研究,认为二者是替代关系 。我们认为,在一个企业可以自由选择审计方式的环境中,家族企业对内部和外部审计的选择无外乎取决于两个指标,一是审计成本,二是审计质量(可信度)。一般来说,在不同的制度和经济制度环境中,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审计成本和审计质量有着明显差异。因此,我们对于二者的关系也很难下一定论,只能通过实证的研究来得出一个接近于现实的答案。如果二者在实证研究中呈正相关关系,则说明二者相互补充,是互补关系,反之,如果负相关则二者互为替代。如果不存在明显的相关关系,则二者既非替代也非互补关系。这种方式与经济学中互补商品和替代商品的定义十分相似。因为本研究是探索性质的,因此我们假定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既不是补充关系,也不是替代关系。我们的假说如下:
假说5:家族企业对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需求之间不存在相关关系。三、
(一)数据采集和样本
本研究是我们承担的国家基金资助项目《当代的家族及其管理化研究》的一部分,研究中用到的数据资料来自我们为完成该项目而对湖北省民营企业进行的问卷调查。
调查中我们共发出问卷1500份,收回有效问卷423份,回收率为28.2%。问卷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管理情况、经营理念等三大部分共30个。本研究共用到调查问卷的以下:企业所在行业、注册资本、员工数量、销售收入、总资产、债务占总资产的比例、外部股东所持股份占企业总股本的比例、家族成员和非家族成员在管理层的数量以及企业是否进行外部和内部审计服务。在423个企业中,有42个因为不符合我们的要求被删掉:1、14个没有满足家族企业的标准;2、其余28个因为漏掉了模型中需要的个别数据。
表1:样本企业基本情况
样本分布 百分比 样本分布 百分比 样本分布 百分比
企业所在行业: 注册资本(万元): 2001年销售额(万元):
跨多个行业 26 6.82 100以下 223 58.53 100以下 138 36.22
农业与种植业 13 3.41 101-500 100 26.25 101-500 116 30.45
自然资源开采 10 2.62 501-1000 34 8.92 501-1000 63 16.54
房地产建筑业 27 7.09 1001-5000 21 5.51 1001-5000 44 11.55
制造业 143 37.53 5000以上 3 0.79 5000以上 20 5.25
餐饮业 22 5.77 企业注册类型: 职工人数:
运输业 9 2.36 独资企业 29 7.61 50以下 229 60.1
娱乐业 7 1.84 有限责任公司 325 85.3 51-100 75 19.69
修理业 4 1.05 股份有限公司 19 4.99 101-200 40 10.5
其它行业 120 31.5 其他 8 2.1 201-300 15 3.94
300以上 22 5.77
(二)回归
根据本研究的实际情况,我们决定采用二元逻辑回归模型,对家族企业的审计需求及其因素进行相关性分析。考虑到不同因素对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可能存在不同影响,我们对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分别建立了两个回归模型,并分别设置了四个自变量。分别是外部股东持股比例、非家族成员在管理层的比例、企业规模以及企业债务在总资产中的比例。
回归模型如下:
1、 外部审计需求的回归模型:
这里 代表家族企业进行外部审计的几率。
2、 内部审计需求的回归模型:
这里 代表家族企业进行内部审计的几率。
因变量:
iayes(内部审计)来源于问卷调查上的问题:你的公司是否建立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内部审计?如果企业的答案为是,则变量赋值为1,否则为0。
eayes(外部审计)也来源于问卷上的一个问题:你的企业是否进行过外部审计?如答案为是,则赋值为1,否则为0。
自变量:
ESHA指外部股东所持股份占家族企业总股本的比例;
EMAN指非家族成员在管理层中所占比例;
SIZE:指企业规模。为了确保企业规模能在模型中得到真实的体现,我们对与企业规模有关的三个变量,企业年度总销售收入、员工数量和总资产进行了一个因子分析。产生的新因子变量SIZE的方差贡献率为90.739%,三个变量的变量共同度分别为0.886,0.846,0.990。
DEBT:指企业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来自调查问卷中被调查者对企业资产中债务和自有资金比例的回答。
(三)结果描述
表一是本研究用到的企业的基本情况。381个家族企业的平均雇员数是48个,2001年的平均销售收入是600万元,平均注册资本是200万元。企业的组织形式中90.3%为公司制,7.6%为家族独资,2.1%为其他。公司制占据了家族企业组织形式的绝大部分,这与国内大多数学者关于家族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研究是一致的。
表2:样本企业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基本情况表(n=381)
内部审计
是 否 合计
外部审计 是 38 3 41(10.8%)
否 49 291 340(89.2%)
合计 87(22.8%) 294(77.2%) 381(100%)
表3:样本企业外部审计独立样本T检验统计表
变量 所有样本(n=381) Mean(S.D.) 进行外部审计的样本(n=41)Mean(S.D.) 没有进行外部审计的样本(n=340) Mean(S.D.) T值
ESHA 18.1%(9.4%) 25.3%(3.5%) 17.2%(9.6%) 10.70(p
EMAN 24.2%(10.1%) 31.1%(8.5%) 23.4%(10%) 4.73(p
SIZE 0 1.81(2.19) -0.22(0.33) 5.90(p
DEBT 16.6%(13.2%) 30.4%(10.8%) 14.9%(12.4%) 8.56(p
注:变量含义与上文相同。
1、外部审计。从表2和表3可以看出,在381个样本企业中,有41个(10.8%)进行了外部审计,340个(89.2%)没有。而在对外部审计需求的影响因素方面,通过对样本企业的独立样本T检验可以发现,在企业股权结构、管理层构成、企业债务和企业规模方面,进行外部审计与没有进行外部审计企业的不同是非常显著的。首先,从外部股东在家族企业的持股比例来看,进行外部审计的样本企业的均值为25.3%,对比没有进行外部审计的均值17.2%,差异是非常明显的(T(381)=10.70,P
表4:样本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样本T检验统计表
变量 所有样本(n=381) Mean(S.D.) 进行内部审计的样本(n=87)Mean(S.D.) 没有进行内部审计的样本(n=294) Mean(S.D.) T值
ESHA 18.1%(9.4%) 25.1%(3.1%) 16.0%(9.7%) 13.86(p
EMAN 24.2%(10.1%) 30.9%(5.9%) 22.3%(10.3%) 9.9(p
SIZE 0 0.93(1.74) -0.27(0.29) 6.41(p
DEBT 16.6%(13.2%) 18.3%(13.8%) 16.1%(12.9%) 1.39(p=0.17)
注:变量含义与上文相同。
2、内部审计。从表2 和表4可以看出,在381个样本企业中,有87个(22.8%)进行了内部审计,294个(77.2%)没有。在对内部审计的影响因素上,我们通过独立样本T检验发现,不同变量对家族企业的内部审计需求明显不同。从表4可以看出,在外部股东持股比例、非家族成员在管理层的比例以及企业规模等三个变量上,进行内部审计与没有进行内部审计企业的差异是十分明显的(ESHA(T(381)=13.86,p
3、回归分析。从逻辑回归分析的结果来看,家族企业外部审计需求模型的拟合度较好,在已经进行外部审计的家族企业中,回归模型拟合的准确性为73.2%(有30个家族企业可以被模型所解释),在没有进行外部审计的家族企业中,模型拟合的准确性为100%,回归模型总的拟合准确性为97.1%。内部审计需求模型也在可接受的水平上,回归模型总的拟合准确性达到88.5%。表5、表6显示了回归分析的结果和统计预测。表7显示了回归模型中各变量之间的关系。
表5:外部审计需求的逻辑回归分析
变量 B S.E. Wald Sig.
WBZB 18.20 7.34 6.14 0.01
WBGL -3.44 4.38 0.62 0.43
WBZW 6.88 3.37 4.17 0.04
SIZE 3.63 0.66 29.94 0.00
Constant -7.71 2.38 10.52 0.00
-2 LL: 88.677
Nagelkerke R Square:0.733
表6:内部审计需求的逻辑回归分析
内部审计 B S.E. Wald Sig.
WBZB 29.35 5.03 34.10 0.00
WBGL 3.98 3.63 1.20 0.27
WBZW -7.46 1.99 14.04 0.11
SIZE 4.11 0.53 59.34 0.00
Constant -8.02 1.68 22.81 0.00
–2 LL: 174.3
Nagelkerke R Square:0.699
表6:变量相关性分析表(N=381)
EXAUDIT INAUDIT WBZB WBGL WBZW SIZE
EXAUDIT 1.000
INAUDIT 0.578 1.000
WBZB 0.265 0.406 1.000
WBGL 0.236 0.358 0.682 1.000
WBZW 0.367 0.071 0.159 0.189 1.000
SIZE 0.628 0.504 0.301 0.355 0.298 1.000
Correlation is significant at the 0.01 level (2-tailed).
从表5、表6可以看出,这两个回归模型实证了家族企业所有权化程度,即外部股东持股比例与家族企业审计需求之间的关系(external audit: B=6.14,p=0.01; internal audit:B=29.35,p
最后,我们通过SPSS对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关系进行了一个相关性分析。我们发现样本企业在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有一个显著的正相关关系(pearson=0.578,p
四、结论和讨论
对家族企业审计需求的研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和实践问题,开展这一研究可以为我国家族企业的管理社会化和所有权社会化及其监督模式提供理论支持。本文建立的模型在家族企业两权分离的情况下对审计作为一种监督手段提供了支持。但从总体情况看,家族企业对审计的需求并不十分强烈,在381家样本企业中进行审计的企业仅有90家,这说明审计作为一种监督手段在家族企业中还没有得到广泛认同。我们认为,这可能与审计自身的成本、效果以及家族企业业主的自身认识有关。
在对研究假说的支持上,我们发现只有部分研究假说得到了验证。从实证研究的结果来看,家族企业对审计的需求与外部股东持股比例正相关,假说1得到了验证。这表明在家族企业中,外部股东倾向于把审计作为一种监督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假说3也得到了验证。结果表明,家族企业对审计的需求与企业规模有较大关联度。我们认为正像假说中提到的,在我国的家族企业中、特别是中小家族企业中,审计成本仍是许多家族企业考虑是否进行审计的重要因素。企业的规模越大,审计的边际成本越低,家族企业越有进行审计的需求。假说4没有完全得到证实。实证结果表明,在家族企业环境中,债权人倾向于通过外部审计,而不是内部审计对家族企业进行监督,以维护自身利益。我们认为,这可能与债权人对内、外部审计的不同信任度有关。在信息不对称和内部审计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更为倾向于信任外部审计,而不是内部审计。假说2则完全没有得到验证。这让我们感到有些意外。我们分析其原因,一是可能部分家族企业业主认为审计作用有限,难以在减少冲突、弥补信息不对称中发挥重要作用,而没有进行审计;二是可能家族企业的业主与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度比较高,他们采用了一种更为委婉的方式来监督双方合同的执行;三是可能部分家族企业虽然实行了管理社会化,但其业主的集权度仍然比较高,职业经理的实际权力,特别是在资金运用上的实际权力较小,无需对人进行较高成本的监督。假说5主要讨论了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之间的关系,它没有得到证实。我们的结果表明二者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进行外部审计的企业大都进行过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是内部审计的一个重要补充。这可能与家族企业利益相关者对内外部审计的不同信任度以及内外部审计的不同成本有关。不难推论,家族企业利益相关者更为信任外部审计,但外部审计的成本比内部审计要高。家族企业利益相关者只有在需要的情况下才会选择成本较高的外部审计。但是我们的研究并不支持内部和外部审计之间的替代作用。
由于条件所限,本研究可能受到以下因素的局限。首先,样本企业仅仅是湖北省家族企业的代表,是否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还有待验证。其次,从总体上看,样本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占样本企业的比例达一半以上(58.53%),没能代表更多的大中规模以上的企业。如果我们的研究涵盖更多的大企业,则上述假说能否得到验证还需进一步研究。因此,我们的研究仅仅反映了中小家族企业的结果。第三,我们研究所用的调查问卷,形式上大多采用的是选择题,目的是为了简化工作、减少错误和提高回收率。如果问卷采用具体的实际数据,则模型将更有说服力。1、萧英达,张继勋,刘志远.国际比较审计[M].上海:立信出版社,2000. 2、徐念慈,黄觉,贺灿星.对内部审计职能的再认识[J].财会月刊,1998(2). 3、甘德安等著,《家族》[M],中国出版社,2002。
4、汪雅琼,浅析审计的独立性[J].中国审计,2002(8)。
5、Johnson, W. B., and T. Lys,1990. market for audit services: Evidence from voluntary auditor changes.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6、Palmrose, Z-V. 1984. The demand for differentiated audit services in an agency-cost setting: An empirical examination。
7、Chow, C. W. 1982. The demand for external auditing: Size, debt and ownership influences. The Accounting Review (Apr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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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Peter Carey;Roger Simnett;George Tanewski,2000,Voluntary demand for internal and external auditing by family business。I
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Audit Reseach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