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把隐患排查治理、汛期安全生产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在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中,要对本辖区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及部位进行检查,要重点加强对渔业船舶、渔港和渔民特别是第一安全责任人(渔船船东或船长)的检查。
二、督查内容
(一)渔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的贯彻执行情况;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投入情况;汛期和台风季节渔业安全生产措施制定、落实和监督检查情况。
(二)渔船持有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三证”)情况;渔船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备配备情况;进出渔港申请签证情况;船舶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船员配备和适任情况;渔船遵守船舶航行作业各项安全规程情况。
(三)渔港安全基础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情况;岸台通信基础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情况;通信联络、信息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运行情况;进出渔港航道畅通、航标导航助航情况;渔港消防基础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渔港系泊渔船安全值班及防风、防火、安全保卫等规程执行情况。
(四)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计划制订及实施情况;船员参加职业安全技能培训情况;船员持证上岗及安全生产技术实操情况;渔业船员人身保险及渔船财产保险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式
(一)地方自查和督查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海洋伏季休渔、渔船集中回港停泊、汛期、台风多发期等实际,组织开展本辖区的渔业安全生产自查、检查和督查。检查和督查的覆盖面要不少于本地区1/3的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个体渔船船东)和登记在册的渔业船舶。要及时总结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经验,梳理存在的矛盾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治理查出的隐患。
(二)农业部督查
农业部将于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渔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打击违法渔业生产行为,狠抓薄弱环节,督促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渔业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技能,加大安全基础建设投入,着力解决影响渔业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渔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针对今年以来渔业船舶事故频发的实际情况,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掌握规律,坚决遏制渔业船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势头,实现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把隐患排查治理、汛期安全生产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在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中,要对本辖区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及部位进行检查,要重点加强对渔业船舶、渔港和渔民特别是第一安全责任人(渔船船东或船长)的检查。
二、督查内容
(一)渔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的贯彻执行情况;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投入情况;汛期和台风季节渔业安全生产措施制定、落实和监督检查情况。
(二)渔船持有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三证”)情况;渔船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备配备情况;进出渔港申请签证情况;船舶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船员配备和适任情况;渔船遵守船舶航行作业各项安全规程情况。
(三)渔港安全基础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情况;岸台通信基础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情况;通信联络、信息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运行情况;进出渔港航道畅通、航标导航助航情况;渔港消防基础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渔港系泊渔船安全值班及防风、防火、安全保卫等规程执行情况。
(四)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计划制订及实施情况;船员参加职业安全技能培训情况;船员持证上岗及安全生产技术实操情况;渔业船员人身保险及渔船财产保险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式
(一)地方自查和督查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海洋伏季休渔、渔船集中回港停泊、汛期、台风多发期等实际,组织开展本辖区的渔业安全生产自查、检查和督查。检查和督查的覆盖面要不少于本地区1/3的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个体渔船船东)和登记在册的渔业船舶。要及时总结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经验,梳理存在的矛盾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治理查出的隐患。
(二)农业部督查
农业部将于*年5至7月分3次派出渔业行业安全生产督查组,对沿海6省渔业行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每个督查组至少要督查2个重点渔区、2个渔业乡镇或重点渔港。
第一组督查时间:5月中下旬
参加督查人员:渔业局1位司局级领导带队,渔业局、渔政指挥中心、渔业船舶检验局各派1位同志参加,东海区渔政局配合。
督查地点:浙江省、福建省。
第二组督查时间:6月中下旬
参加督查人员:渔政指挥中心1位司局级领导带队,渔业局、渔政指挥中心、渔业船舶检验局各派1位同志参加,黄渤海区渔政局配合。
督查地点:山东省、河北省。
第三组督查时间:7月中下旬
参加督查人员:渔业船舶检验局1位司局级领导带队,渔业局、渔政指挥中心、渔业船舶检验局各派1位同志参加,南海区渔政局配合。
督查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督查通知另行下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要针对渔业生产高风险的特点,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将专项督查工作抓紧抓好,为确保北京奥运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活动的顺利举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督点,坚决治理隐患。要针对汛期和台风季节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高发的特点,督促各地、各单位加强值守应急工作,抓住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彻底排查隐患。要结合“护渔*”和休渔管理专项行动,重点开展海上作业渔业船舶、渔港和锚地停泊渔业船舶以及渔业船员安全生产、防灾应急能力等的隐患排查治理。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渔业船舶水上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加强宣传沟通,共同推进督查。要将渔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与“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面向渔区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提高广大渔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渔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信息专报制度,及时向农业部报告本辖区开展渔业百日督查的进展情况。
(四)及时做好总结,巩固督查成果。要系统梳理督查反映出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渔业安全的治本之策,进一步落实渔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和监管制度,加快渔业安全技术进步,完善渔业安全风险保障机制,努力推进“平安渔业”建设。请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于*年5月底、6月底前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以及7月底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我部渔业局
年5至7月分3次派出渔业行业安全生产督查组,对沿海6省渔业行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每个督查组至少要督查2个重点渔区、2个渔业乡镇或重点渔港。
第一组督查时间:5月中下旬
参加督查人员:渔业局1位司局级领导带队,渔业局、渔政指挥中心、渔业船舶检验局各派1位同志参加,东海区渔政局配合。
督查地点:浙江省、福建省。
第二组督查时间:6月中下旬
参加督查人员:渔政指挥中心1位司局级领导带队,渔业局、渔政指挥中心、渔业船舶检验局各派1位同志参加,黄渤海区渔政局配合。
督查地点:山东省、河北省。
第三组督查时间:7月中下旬
参加督查人员:渔业船舶检验局1位司局级领导带队,渔业局、渔政指挥中心、渔业船舶检验局各派1位同志参加,南海区渔政局配合。
督查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督查通知另行下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要针对渔业生产高风险的特点,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将专项督查工作抓紧抓好,为确保北京奥运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活动的顺利举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学习宣传
为提高电厂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为此次安全生产自查的一部分,我们组织全厂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对安全生产的深远意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生产事故案例以及违反规范操作造成的严重后果做了深入宣传,要求每名员工自觉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掌握电厂运行安全生产规程,从个人岗位和日常工作中做起,在全厂上下形成人人讲安全、查隐患、防事故的良好风气。
(二)自查自纠
由于我公司热电厂刚刚结束调试投入生产运营,正处于人员、设备的熟悉和磨合期,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几率较大,因此我们将此次自查的侧重点落在查组织、查漏洞、查隐患、查措施、查制度等几个方面,不仅是对某一个环节的自查自纠,而是对电厂生产运行的总体体系进行拉网彻查,为电厂今后的安全生产运行创造良好的开端和基础。自查活动中重点对与生产运行及关系电力系统稳定的主要设备运行情况、自动保护装置进行了检查,对各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检查以及责任的分属、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对各个车间、专业的安全生产规程、操作规程、事故预想及应急预案等制度规定进行了梳理,同时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防洪防汛、消防、安全保卫等外部因素进行了一并检查。
通过此次安全自查活动,我公司热电厂安全生产运行的总体情况比较平稳,没有发现可能导致重大生产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安全隐患,但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上仍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逐一备案记录在册,并落实专人专责限期进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性补救措施,并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复查、倒查制度,不定期对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此次检查成效落到实处。
(三)汇总整改
通过此次自查活动的开展以及贵局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后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对存在的若干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并初步提出了整改方案:
1、关于厂区内未设立明显的高压设备及油区防火危险标识的问题。检查工作结束后,我们立即按照有关安全规范赶制了高压设备危险标志,并在合理位置进行张贴、标定。
2、关于安全出口缺少疏散标志的问题。根据消防法规紧急疏散的相关规定,我们在预先设计的安全通道处,完善了安全出口标志。
3、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制度。自我厂试运行以来,每日下午5:00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召集安全生产协调会,对各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汇总、检查,并由专人做会议纪要。
为提高电厂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为此次安全生产自查的一部分,我们组织全厂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对安全生产的深远意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生产事故案例以及违反规范操作造成的严重后果做了深入宣传,要求每名员工自觉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掌握电厂运行安全生产规程,从个人岗位和日常工作中做起,在全厂上下形成人人讲安全、查隐患、防事故的良好风气。
(二)自查自纠
由于我公司热电厂刚刚结束调试投入生产运营,正处于人员、设备的熟悉和磨合期,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几率较大,因此我们将此次自查的侧重点落在查组织、查漏洞、查隐患、查措施、查制度等几个方面,不仅是对某一个环节的自查自纠,而是对电厂生产运行的总体体系进行拉网彻查,为电厂今后的安全生产运行创造良好的开端和基础。自查活动中重点对与生产运行及关系电力系统稳定的主要设备运行情况、自动保护装置进行了检查,对各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检查以及责任的分属、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对各个车间、专业的安全生产规程、操作规程、事故预想及应急预案等制度规定进行了梳理,同时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防洪防汛、消防、安全保卫等外部因素进行了一并检查。
通过此次安全自查活动,我公司热电厂安全生产运行的总体情况比较平稳,没有发现可能导致重大生产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安全隐患,但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上仍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逐一备案记录在册,并落实专人专责限期进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性补救措施,并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复查、倒查制度,不定期对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此次检查成效落到实处。
(三)汇总整改
通过此次自查活动的开展以及贵局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后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对存在的若干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并初步提出了整改方案:
1、关于厂区内未设立明显的高压设备及油区防火危险标识的问题。检查工作结束后,我们立即按照有关安全规范赶制了高压设备危险标志,并在合理位置进行张贴、标定。
2、关于安全出口缺少疏散标志的问题。根据消防法规紧急疏散的相关规定,我们在预先设计的安全通道处,完善了安全出口标志。
3、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制度。自我厂试运行以来,每日下午5:00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召集安全生产协调会,对各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汇总、检查,并由专人做会议纪要。
一、督导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冶金企业
1.安全管理
(1)贯彻落实明电〔*〕16号和安委办明电〔*〕9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有关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备维护、安全检修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
(4)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5)安全投入情况。
(6)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入厂新职工“三级教育”、复工或转岗职工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评估分级及监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
(8)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处理情况。
(9)对相关方(生产协作单位、外来施工单位等)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
2.作业现场
(1)《炼铁安全规程》(AQ*)、《炼钢安全规程》(*)、《轧钢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等冶金行业相关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
(2)冶炼、铸造车间的控制、操作和值班室以及人员聚集场所的布置符合相关安全规程或标准情况。
(3)冶炼、铸造过程中吊装运输液态金属和高温废渣的专用设备情况,包括设计单位资质、选型配套、生产企业资质及制造安装符合有关安全规范情况。
(4)起重、球罐、煤气柜、压力管道等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的日常操作、维护、检修、检测制度的执行情况。
(5)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热风炉等危险区域的煤气防泄漏措施;高炉本体、热风炉、煤气净化装置、炉顶设备、装料系统及辅助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转炉、电炉、精炼炉、加热炉的炉体冷却、倾翻、烟气回收等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煤气生产、储存、输送等各环节中预防煤气泄漏、中毒、爆炸的关键防护监控设施的配置、运行、检查、维护及应急处置等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7)冶炼过程涉及的氧气、氢气和氮气,在生产、储存、输送和使用过程中,预防发生中毒窒息、爆炸事故的措施及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维护和运行情况。
(8)冶炼过程中涉及的高温、高压环节,预防爆炸、喷溅、外泄等事故的防范措施制定及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维护和运行情况;焦化工、制氧过程中涉及的压力容器、反应塔、反应釜的维护和运行情况。
(9)作业现场预防机械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配置及运行情况。
(10)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及佩带使用情况。
(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1.贯彻落实明电〔*〕16号和安委办明电〔*〕11号文件要求,认真部署冶金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对行政区域内冶金企业的督促检查情况。
2.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一字〔2005〕17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6〕262号)和《关于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4.18”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管一〔*〕83号)有关情况。
3.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
4.监管队伍建设、人员培训及技术支撑体系的建立情况。
5.冶金行业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及结案情况。
6.《炼铁安全规程》(*)、《炼钢安全规程》(*)、《轧钢安全规程》(*)宣传贯彻情况。
二、督导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听取被检地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冶金行业安全监管的工作汇报,检查有关冶金企业安全生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时间安排
7月20日至8月20日之间,各组督导检查时间为7天左右。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与被检查省协商确定。
四、督导检查地区及人员组成
10个检查组由炼铁、炼钢、煤气防护等方面专家和有关省安全监管局的同志组成,每组5-6人,组长由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同志或有关省安全监管局的处长担任,大钢安全协作会的成员单位承担技术支持。每省检查2个市(地),每个市(地)检查不少于2家冶金企业(重点是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兼顾国有大企业)。各组检查地区、人员组成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省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督导检查行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密切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
(二)各检查组应与被检企业交换督导检查意见,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求当地安全监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向省安全监管局反馈检查意见。
1 引言
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平台对于煤矿的生产运行状况、安全水平、灾害预测具有重要作用。以某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平台为例,平台共有以下子系统:企业档案、监测监控、执法文书、隐患排查、机电设备运行监测、变电所电力监测、短信管理、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
2 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平台功能
近年来通过逐步建设与发展,平台已能集成各监控、监测系统的实时数据,做到对生产现场的监测控制、数据共享和系统联动,实现实时监管、告警处理、隐患闭合管理等功能。平台可实现该市煤矿企业的瓦斯监控,可依据不同的管理要求及数据特性生成分级告警信息,可对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时、有效地进行追踪、监管,可对企业相关信息分类建档管理,可对发生的数据告警、以短信方式发送给相关责任人。
3 监测监控
监测监控中告警处理和信息查询功能尤为重要。以某矿事故为例,事故调查组通过查询信息化平台相关数据和报警记录,结合现场人员描述,还原了整个事故过程。该矿凌晨1点30分左右,井下1705采面区域停电,局部通风机停风导致瓦斯超限告警,监控员未及时调度并消除告警,电工违规送电,导致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图1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平台日常告警
4 隐患排查
针对检查存在的隐患录入平台后,各有关人员可以在平台终端进行实时查询,了解隐患整改情况,整改时限到期未整改的会及时告警,达到有效地进行追踪、监管的效果。
5 主要机电设备在线监测系统
实现对主要机电设备参数、运行情况、电机的轴承温度、电机振动等数据的实时监测与传输,并在平台实现数据管理、报表管理、性能测试、远程通讯等功能。
6 变电所电力监测系统
可实时显示被监测线路的开关分合闸状态、三相电压、电流、零序电压、零序电流、有功功率、绝缘电阻等电量数据;能记录电流、电压曲线,统计电能、日报表、月报表;实时掌握开关和保护行为的信息,更好地把握设备的安全运行控制、事故处理的主动性,同时可以提高供电质量。
7 总结
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已经初具规模,但还是存在着多种多样的问题亟待完善,通过大力建设,我们坚信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平台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詹宏昌,陈国华. 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发展探讨[J]. 工业安全与环保. 2003(03)
入冬以来,为全面做好冬季生产运行工作,作业区联合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从三个方面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保障冬季生产安全。
一、在管理方面。为进一步加强站内的生产运行管理,这个联合站特别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的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小组,重点针对岗位值守、设备运行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狠抓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做到严格管理,防微杜渐,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二、在制度方面。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这个联合站结合自身生产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冬季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进一步做好对设备运行情况、系统运行方式变化、气候变化及设备存在的薄弱环节四方面的应急预案,将安全生产标准细化、量化,使安全责任更加清晰规范,为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八防”工作、实现“五个杜绝”打好基础。
三、在操作方面。这个站通过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操作培训,确保各岗位人员严格执行《操作手册》中的正确操作规程,对重点装置和要害部位增加巡检频次,将防冻凝、防滑、防火、防爆、防泄漏等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及时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中,保障联合站冬季生产安全平稳运行。
为提高电厂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为此次安全生产自查的一部分,我们组织全厂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对安全生产的深远意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生产事故案例以及违反规范操作造成的严重后果做了深入宣传,要求每名员工自觉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掌握电厂运行安全生产规程,从个人岗位和日常工作中做起,在全厂上下形成人人讲安全、查隐患、防事故的良好风气。
(二)自查自纠
由于我公司热电厂刚刚结束调试投入生产运营,正处于人员、设备的熟悉和磨合期,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几率较大,因此我们将此次自查的侧重点落在查组织、查漏洞、查隐患、查措施、查制度等几个方面,不仅是对某一个环节的自查自纠,而是对电厂生产运行的总体体系进行拉网彻查,为电厂今后的安全生产运行创造良好的开端和基础。自查活动中重点对与生产运行及关系电力系统稳定的主要设备运行情况、自动保护装置进行了检查,对各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检查以及责任的分属、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对各个车间、专业的安全生产规程、操作规程、事故预想及应急预案等制度规定进行了梳理,同时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防洪防汛、消防、安全保卫等外部因素进行了一并检查。
通过此次安全自查活动,我公司热电厂安全生产运行的总体情况比较平稳,没有发现可能导致重大生产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安全隐患,但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上仍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逐一备案记录在册,并落实专人专责限期进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性补救措施,并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复查、倒查制度,不定期对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此次检查成效落到实处。
(三)汇总整改
通过此次自查活动的开展以及贵局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后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对存在的若干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并初步提出了整改方案:
1、关于厂区内未设立明显的高压设备及油区防火危险标识的问题。检查工作结束后,我们立即按照有关安全规范赶制了高压设备危险标志,并在合理位置进行张贴、标定。
2、关于安全出口缺少疏散标志的问题。根据消防法规紧急疏散的相关规定,我们在预先设计的安全通道处,完善了安全出口标志。
3、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制度。自我厂试运行以来,每日下午5:00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召集安全生产协调会,对各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汇总、检查,并由专人做会议纪要。
(一)学习宣传
为提高电厂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为此次安全生产自查的一部分,我们组织全厂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对安全生产的深远意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生产事故案例以及违反规范操作造成的严重后果做了深入宣传,要求每名员工自觉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掌握电厂运行安全生产规程,从个人岗位和日常工作中做起,在全厂上下形成人人讲安全、查隐患、防事故的良好风气。
(二)自查自纠
由于我公司热电厂刚刚结束调试投入生产运营,正处于人员、设备的熟悉和磨合期,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几率较大,因此我们将此次自查的侧重点落在查组织、查漏洞、查隐患、查措施、查制度等几个方面,不仅是对某一个环节的自查自纠,而是对电厂生产运行的总体体系进行拉网彻查,为电厂今后的安全生产运行创造良好的开端和基矗自查活动中重点对与生产运行及关系电力系统稳定的主要设备运行情况、自动保护装置进行了检查,对各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检查以及责任的分属、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对各个车间、专业的安全生产规程、操作规程、事故预想及应急预案等制度规定进行了梳理,同时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防洪防汛、消防、安全保卫等外部因素进行了一并检查。
通过此次安全自查活动,我公司热电厂安全生产运行的总体情况比较平稳,没有发现可能导致重大生产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安全隐患,但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上仍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逐一备案记录在册,并落实专人专责限期进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性补救措施,并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复查、倒查制度,不定期对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此次检查成效落到实处。
(三)汇总整改
通过此次自查活动的开展以及贵局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后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对存在的若干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并初步提出了整改方案:
1、关于厂区内未设立明显的高压设备及油区防火危险标识的问题。检查工作结束后,我们立即按照有关安全规范赶制了高压设备危险标志,并在合理位置进行张贴、标定。
2、关于安全出口缺少疏散标志的问题。根据消防法规紧急疏散的相关规定,我们在预先设计的安全通道处,完善了安全出口标志。
3、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制度。自我厂试运行以来,每日下午5:00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召集安全生产协调会,对各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汇总、检查,并由专人做会议纪要。
为提高电厂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为此次安全生产自查的一部分,我们组织全厂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对安全生产的深远意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生产事故案例以及违反规范操作造成的严重后果做了深入宣传,要求每名员工自觉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掌握电厂运行安全生产规程,从个人岗位和日常工作中做起,在全厂上下形成人人讲安全、查隐患、防事故的良好风气。
(二)自查自纠
由于我公司热电厂刚刚结束调试投入生产运营,正处于人员、设备的熟悉和磨合期,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几率较大,因此我们将此次自查的侧重点落在查组织、查漏洞、查隐患、查措施、查制度等几个方面,不仅是对某一个环节的自查自纠,而是对电厂生产运行的总体体系进行拉网彻查,为电厂今后的安全生产运行创造良好的开端和基础。自查活动中重点对与生产运行及关系电力系统稳定的主要设备运行情况、自动保护装置进行了检查,对各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检查以及责任的分属、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对各个车间、专业的安全生产规程、操作规程、事故预想及应急预案等制度规定进行了梳理,同时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防洪防汛、消防、安全保卫等外部因素进行了一并检查。
通过此次安全自查活动,我公司热电厂安全生产运行的总体情况比较平稳,没有发现可能导致重大生产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安全隐患,但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上仍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逐一备案记录在册,并落实专人专责限期进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性补救措施,并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复查、倒查制度,不定期对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此次检查成效落到实处。
(三)汇总整改
通过此次自查活动的开展以及贵局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后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对存在的若干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并初步提出了整改方案:
1、关于厂区内未设立明显的高压设备及油区防火危险标识的问题。检查工作结束后,我们立即按照有关安全规范赶制了高压设备危险标志,并在合理位置进行张贴、标定。
2、关于安全出口缺少疏散标志的问题。根据消防法规紧急疏散的相关规定,我们在预先设计的安全通道处,完善了安全出口标志。
3、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制度。自我厂试运行以来,每日下午5:00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召集安全生产协调会,对各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汇总、检查,并由专人做会议纪要。
一、检查要求
通过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其他工商贸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安监系统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所有企业,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其他工商贸等行业(领域)的企业。
三、检查内容
1、非煤矿山领域。结合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年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为主,属地检查落实,安监局督查的原则,突出以下六个重点:一是基建矿山安全“三同时”情况。要吸取在建煤矿“3.28”透水事故、在建煤矿“3.30”冒顶事故和采石场“4.7”滑坡事故教训,对矿山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未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而擅自开工建设的,一律停止施工,从严处罚,并限期补办手续。二是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要检查企业全员培训情况,查看是否将水害、电器火灾、滑坡等列入培训内容;检查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是矿山防治水落实情况。要检查矿山及周边老空区普查落实情况,凡是未普查的,或经普查确有废弃井巷、采空区而未建立健全防治水患工作制度的,责令限期整改。四是矿山提升运输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对一次提升超过9人特别是鑫汇金矿的一次提升十余人的罐车,设备要检测合格,安全管理要包机挂牌,明确责任人;提升罐车防坠器必须半年进行一次脱钩实验;其他安全设备、设施应有操作工班检、专职人员日检、分管负责人周检、主要负责人月检,要检查包机挂牌情况、设备检测情况和检查制度落实情况,超期服役的,停产整顿,未建立健全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五是检查采空区、尾矿库安全监管情况。金矿、铁矿采空区必须充填,运行尾矿库的干滩长度、安全超高等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检查充填系统建立或运行情况、尾矿库运行情况,不符合要求,责令限期改正。六是通风系统安全管理情况。要检查机械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主要进、回风巷是否设立永久测风站,是否建立并落实爆破后作业前有害气体仪表检测和安全挂牌制度。未落实的从严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2、危险化学品领域。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力量分片包干对辖区内所有应检查企业的检查,对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带储存设施)企业、剧毒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加工的企业和医药、化工、橡胶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突出以下重点:一是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及相关许可有效情况;二是生产工艺流程,看是否存在擅自扩大生产能力、改变品种等行为,涉及高危工艺的是否实施了安全自动化控制和自动联锁技术改造;三是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执行情况;四是安全教育培训、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五是安全设施管理、运行、适用情况;六是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落实情况;七是事故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定期修订和演练情况;八是化工建设项目《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执行情况;九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落实情况;十是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情况。
3、烟花爆竹领域。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落实监管责任,明确批发、零售企业监管单位,落实负责人、专管员和监管职责。要督促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标准》要求开展自查,督促零售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活动,切实提高零售经营者和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条件,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及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是检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内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人员持证上岗和值班情况和安全生产法规落实执行情况。二是检查批发企业仓储管理情况。如严禁超量储存、超范围储存、违规储存、混存混放,严禁将收缴的非法产品、伪劣产品与合法产品混存,严禁储存经营违规使用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三是批发企业库房及设施安全管理状况。库区有严格的出入登记检查制度,进出库区的车辆必须加装防火、隔火装置,视频监测、红外报警装置必须24小时在线,库区内安全警示标识醒目、消防措施齐备,库区四周留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库区内各相邻建筑物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要求。四是烟花爆竹零售企业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是否存在超量存放、超范围经营,是否按规定实行烟花爆竹专柜销售,摊点间的距离符合要求、严禁连片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4、其他工商贸企业领域。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二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依法取得安全许可情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三是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四是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五是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四、检查时间及方式
此次检查从4月8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采取企业自查、基层全面检查和上级安监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
五、有关要求
1、局各科室、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安监站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认真制定检查方案,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将检查活动迅速部署落实到监管区域内的所有企业,确保不漏过监管范围内的任何一家企业,并认真督促企业搞好自查。
2、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安监站要制定周密的检查计划,每天不间断地组织安监执法人员深入到生产一线开展执法检查,采取边检查边执法的方式,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被查单位立即整改,否则从严进行处罚。
此次检查分为策划启动、专业自查、领导小组复查、整改落实、总结上报五个阶段。
为了确保安全检查取得实效,电厂进行了精心策划,于X月X日了开展秋季及国庆节前安全检查的通知,成立了以值班厂领导为组长、以各部门与分部负责人以及安全监察为成员的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下设17个领域的专项检查小组,明确了各级人员的工作任务、检查标准与工作要求。
二、主要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针对当前季节特点和电厂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具体情况,按照《秋季及国庆节前安全检查大纲》,结合2015年电厂“质量月”实施方案中“查质量责任意识,查质量安全水平,查质量保证制度,查标准执行情况,查计量检测保证,查现场管理,查质量损失”的“七查”活动,从领导、思想、规章制度、设备、隐患、人身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2015年以来各次安全检查整改项目落实情况。
2.检查防火灾、防小动物、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事故等方面情况。
3.检查设备在迎峰度夏后的状况。
4.检查防寒防冻措施的落实与准备情况。
5.国庆节期间保安全生产的措施准备与落实情况。
6.检查汛后防汛设施及水工建筑物的情况。
7.“质量月”活动方案开展执行情况与各部门日常工作质量情况。
三、检查项目
此次检查对安全管理、220KV开关站、压力容器、水轮机、发电机及其辅助设备、厂用电及直流系统、继电保护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电能计量系统、油气水公用系统、交通安全、生活行政区、消防系统、水工建筑物汛后检查、防寒防冻措施、质量检查等十七个领域进行了专业自查,每个领域都根据公司的《秋季及国庆节前安全检查大纲》与电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有效的检查项目、检查要点。
为保证专业自查质量,领导小组对各专项小组人员的检查方法、工作质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确保了此次检查标准明确、管理精细、工作到位、责任清晰。针对根据专业自查情况,领导小组对重点项目进行了复查,并对各专项小组的工作质量进行了评估,确保了此次检查的效果。
四、检查结果
经检查,电厂安全生产整体状态良好。检查共发现XX个不符合项,以往检查遗留X个不符合项尚未完成整改。目前已制订整改计划,落实了整改时间和责任人(详见附件:《2015年秋季及国庆节前安全检查整改计划表》)。为确保整改计划的实施,将严格按照闭环管理的要求对各整改项进行监督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