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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政府采购主要是以政府为主体,其采购的目的是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随着政府经济调节职能的增强以及行为范围的拓展,在整个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对于政府采购,通常在对采购的项目、条件等进行分析之后,采取合理的采购方式,满足采购目标的要求。但是,在具体行为中,鉴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对采购的效果产生影响。
二、对政府采购种类与特征的介绍
1.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在国际上,比较认可的采购的方式为公开招标,能够体现政府的公正性原则。将合同给予最优的投标商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也就更容易鼓励更多的供应商参与其中,彰显竞争性的特点,同时,透明性能够集中体现。
2.竞争性谈判的体现
竞争性谈判的应用条件是:招标的形式没有选取到合适的供应商;存在突出的技术性;时间比较紧张;很难进行预先价格总额的计算。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可以与供应商进行直接交流,简化程序,提高采购的效率实现成本的降低。谈判可以多次进行,直到达到预期目的。这种方式更显灵活性,但是不具有公开性,竞争有限,易发生舞弊问题。
3.邀请招标的应用
这种方式主要针对特殊性比较明显的采购项目,供应商的范围比较有限,报价不允许变更。这种方式由采购人与特定的供应商进行直接交流,竞争性不强,透明度有限,时间紧迫。如果项目比较具有专业性,这种方式最为经济。但是,这种方式的规定相对模糊,操作性不强,给双方造成一些逃避责任的空间。
三、对不同采购方式的选择
1.对货物类采购特点的介绍以及方式的选择
对于各种类型的货物,包含设备、材料等,主要的采购方式为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方式比较适合。如果明确为定点采购,需要在协议供货商处进行采购。
2.对工程采购特征的介绍以及方式的选择
工程采购主要是指建设工程的采购,主要涉及进行建筑物新建、改建、装修等所需要进行的采购行为。这种采购主要的形式为公开招标,但是,鉴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也经常使用。
3.对服务类采购特征的分析以及方式的选择
服务类的采购主要是指除了货物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这一采购属于第三产业,范围很广,内容较为复杂,主要包括印刷、出版、政府采购项目的设计(如工程设计)、交通工具的维护保养(车辆保险、车辆维修等)、会议、培训、软件开发、机关事业人员医疗健康体检等等。采购方式可以多样化,主要是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为主。
四、采购方式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很难准确选择合理的采购方式
在当前的政府采购行为中,很多采购人仅仅依靠采购项目的金额,进行方式的选择,忽视采购的实际情况,忽略采购项目的特征,没有对采购方式的适用性进行分析,使得招标项目较少、其他形式较多,不利于实现公开和公正的原则的履行,同时,有些采购人员为了简化流程,对采购方式进行随意选择,很难实现集中采购的优势。
2.对招标进行的规避现象时有发生
对于政府采购,针对招标方式,不能以任何方式进行规避。但是,在实际的采购进行中,为了实现小集体的利益,对项目进行分解,达到对招标的避开的目的,使条件不满足公开招标的条件。有些采购将项目时间紧作为理由,以其它方式代替公开招标,确定特定企业,排斥其它企业,很难体现市场竞争。
3.没有形成规范的采购方式变更制度
当前,针对采购方式的变更,尚未形成合理的规范操作。结合相关制度,如果已经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需变更非公开招标方式的,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与批准,而后才能进行方式的变化。但是,在实际的采购中,很多采购单位没有执行相关的制度,忽视相关手续,对采购方式进行随便的变更,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工作不十分到位,不负责任的情况时有发生,很多出于人情的原因,忽视原则,不依法审批。
4.存在多种采购方式交叉使用的情况
当前,在采购中,存在两种方式混用的情况,使得采购方式呈现四不像的情况。
五、如何做好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
1.对政府采购方式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断健全和完善
要建立完善、科学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针对当前法律法规在范围、内容等方面的差异,要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法规,保证体系的科学性与操作性,避免利益冲突的发生。同时,鉴于当前政府采购法规的薄弱性,内容缺乏针对性与详细性,要明确规定各种采购方式的范围和条件,保证一定的执行力。
2.对政府采购的审批制度进行规范
对审批制度进行健全和完善,对程序进行完善,明确流程和环节,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要对审批进行法制化,不能高于法律。重视对监督制度的健全,规范审核行为,避免乱审批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对审核进行公开,避免随意性。
3.对政府采购监督体系进行不断完善
建立科学的监督体系,要立足财政部门,监察、审计等部门进行密切配合,发挥各个监督部门的作用。同时,对各个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保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了提高政府的采购能力,规范采购行为,要重视公开招标的形式。同时,结合采购实际,选择合理的采购方式,促进政府采购行为的高效性。
在能源需求、环境保护以及经济发展基础上,核电项目建设数量在不断增加,在这种发展背景下,需要不断加强对核电项目的监督。核电项目的实现就需要采购大量的核电设备,但是在核电设备采购过程中,由于核电设备采购模式的影响,以及市场动态因素的干扰,导致核电项目设备采购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风险,这也对核电项目自身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困难。
尤其在迫切需要环境保护的当下,清洁能源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加强核电项目建设,保证核电作为清洁能源的基础上,保护环境,还能解决当前经济发展的能源需求。因第个核电项目均需要采购大量设备,这就需要不断对核电采购设备风险进行科学控制,严格控制核电设备采购期间的各种问题,同时及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防控,强化核电项目设备采购的管理效果。作者根据核电项目设备采购中的热交换器设备为出发点,进行详细分析以及研究,积极提出相关优化建议,希望能够为核电项目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1 核电项目设备采购风险
在进行核电项目设备采购过程中,因为核电项目涉及范围比较广泛,加上采购模式的影响,导致在采购过程中存在很多风险以及潜在风险,其中主要风险包括以下内容:
1.1 核电项目设备招标风险
对于核电项目设备研究来讲,其中的设备采购需要通过招标的方式,这种招标主要划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开的招标形式,一种是邀请的招标形式。对于设备采购来讲,两种招标方式各有利弊。
首先是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于公开招标方式来讲,能够为核电项目的设备采购提供更多的发展以及选择空间,核电项目业主方完全可以根据项目基本需要选择性价比比较高的设备,或是一些品牌性较强、技术成熟的设备企业进行设备采购。当然,在这种便利的优势下也包含一些缺陷,比如说选择的机会多了,工作人员或是专家等的工作压力也就大了,工作量也会随之增加,工作时间安排上也是非常紧凑,在这种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将会导致设备采购的科学性降低,影响采购的质量[1]。并且在进行整个设备采购周期期间,经常会超出实际招标的预算,并且拖延时间非常长,时间越长出现风险的可能性就越高。同时采购工程师可能重质量和进度,而对设备费用关注不够,合同签订期间也会出现问题,影响整体的核电项目施工进度。
其次是邀请招标的方式。在进行采购期间,一定要初步掌握设备采购的基本方向,同时这种邀请招标的方式能够帮助核电项目进一步采购设备的各种要求,并且对招标企业进行详细筛选以及甄别,这样能够帮助其更好的减小供应商的选择以及采购的范围。邀请招标的方式能够帮助核电项目降低相关的设备招标成本,以及各种宣传或是服务等费用,并且合理控制核电项目工程招标以及设备采购的时间。但是这种招标方式也存在一些缺陷,核电项目设备采购期间,权利控制力度过大,经常出现个人判断失误的现象,加上竞争力度比较小,所以在设备监管等方面都会出现不严格或是欺诈等问题,甚至还会有严重的腐败现象发生。
1.2 定标设备采购风险
对于设备采购的风险,还包含定标期间的风险。其中定标风险主要体现在围标价格过高,抢标设备比较低,质量保证性不强。在实际投标期间,很多投标人已经私自进行了价格商议,并且达成价格标准协议,所以在实际标价期间,经常会过高的报出设备价格,胁迫采购方签订高价协议合同[2]。因为设备在采购过程中,为了能够更理想并且迅速的投入工程建设,并且保证核电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经常是在设备购进期间高价低买,这样虽然能够方便设备采购,但是却存在很多的风险。低价竞标的虽然竞争的过程比较漫长,但是相比较这种风险来讲能够更低一些,并且设备更新期间不能按时进行措施保护,同时对质量等不能保证基础上还会影响正常的施工进程。核电设备核核级要求主要划分为两种,一种是核电项目中的核级设备,一种是非核级设备。这两种设备的区分主要是根据是否有安全相关要求标准进行类别划分,核级设备在制造上以及监督等方面都非常严格,非核级设备相比较来讲稍差一些。所以在很多风险中,设备定标风险非常值得关注,同时也需要相关部门深入研究。
1.3 接口控制O备采购风险
在进行核电项目施工建设期间,设备采购中还包含接口控制风险,因为核电项目中的设备购进基本属于采购部门以及制造部门,但是正式因为这两个部门的负责造成严重的管理范围狭窄以及控制力较弱。在实际设备采购期间,经常会出现脱离在设备需要或是设备权利不清晰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都会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
2 核电设备采购风险产生原因概述
对于核电设备采购期间的风险原因等一直在不断研究以及分析,核电项目设备采购需要很多的材料作为基础,同时设计的设备型号等也非常多,因为在采购中若是不能及时控制,一定会出现一些问题,若想更好的解决设备采购期间的问题,就需要详细掌握出现风险的因素,作者根据上述风险特点等进行总结分析,提出以下几点因素:
2.1 招标环节的风险因素
上述文章中也讲到招标期间的设备采购存在一定的风险,针对这方面的风险产生原因,需要详细到招标环节以及设备采购的需要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是设备在采购处理期间需要固定的程序,加上核电项目招标是一个核心非常凸显的过程,在这个阶段若是不能及时控制投标的时间,过早或是过晚都会出现问题[1]。招标期间对各种招标内容控制不够,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备购进,存在一些的现象。很多企业之间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在私底下已经签订了协议,这对核电项目的开发研究都会造成困难。主要是因为管理制度不够严格,招标的各个过程执行力度不够。
2.2 设备质量监督的风险因素
对于核电项目的设备采购来讲,设备生产质量非常重要,需要严格进行监督才能保证设备自身的安全。但是还是存在很多质量问题以及风险,这主要是因为在实际工作中,设备本身的监督以及执行等不到位,各方面都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这些质量不过关,为设备应用风险埋下伏笔。加上设备生产期间不能单方面针对设备自身生产制造等展开,导致整体效果较差,影响设备本身的可靠性。
2.3 设备资金环节存在的风险因素
设备在采购期间,资金方面也存在一些风险,这些风险环节主要是因为在进行资金流通过程中,经常因为交付时间不合理或是在审查过程中出现延误等,都会影响最基本的资金链运行[2]。同时在进行流通期间出现审查不严格等风险,严重影响整体的施工效果,并且构建质量等也会出现问题。
3 核电项目设备采购风险优化控制措施
针对核电项目设备采风险的提出,以及后期的操作等为基础,积极提出相关优化控制意见,不断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同时加强管理的严格性。
3.1 合理控制设备采购进度
对于设备采购来讲,一定要不断优化过程,对其中的每个步骤都要严格控制管理,并且制定科学的管理目的以及计划,保证设备能够按照预期的想象以及规定正式投入使用。加大对核电项目设备采购的计划管理要求,尽量减少计划偏离的影响以及干扰,同时保持设备制造的有序进行。当然这种合理控制设备采购进度的措施需要很多客观因素的支持,同时最终环节全部控制在付款交付过程中,所以在工作量分配上还有待改善。在具体实施期间,需要根据核电设备的整体需要为基础,对核电项目设备的采购进行严格控制,并且对全程的步骤以及内容等都进行详细记录,认真严格的把好关,这样才能保证招标或是使用等顺利实现。特别是在设备的招标环节中,一定要严格控制招标时间,并且保证招标环节能够顺利进行,同时还能够对设备的类型等进行了解,掌握最基本的设备信息之后再投入到招标中。还需要为真正的招标过程预留充足的时间,能够在招标期间有时间对设备进行严格考察,分析选择最适合的设备作为选择对象,这样也为设备的制造单位提供了方便。从整体上来讲,设备的制造环节对设备采购非常关键,一定要积极保证设备的制造环节,对其严格控制,这样才能保证核电项目的设备采购达到预期的效果以及目的。保证施工制造的过程顺利,并且还要避免在制造期间时间上受到延误,对设备制造的各种信息及时提醒,同时积极保障设备制造生产的过程,对设备的采购进度进行严格控制,保障核电项目的顺利进行。
3.2 坚持做好质量管理
坚持做好质量的控制以及管理,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对核电设备的质量进行严格管理,从各个流程以及角度对质量进行监督,保证设备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以及要求。对于质量的有效控制以及管理来讲,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是整个采购的流程,对流程中的各个环节都要进行严格监督,保证所有的采购都符合相关的要求,并且还要及时对环节的内容进行记录,方便后期采购查询。其次是在采购的招标环节,招标环节一直是采购风险的多发环节,在这个环节中,需要详细掌握招标的各个步骤,保证招标的各项目的都能够落实,同时制定适当的核电项目招标计划,对于质量比较好并且品牌比较稳定的企业或是生产厂家,可以试试反招标,将其纳入项目建设中。对一些公开的招标处理一定要及时进行了解,制定理想的采购方案,坚决杜绝在采购期间出现各种问题。在此基础上还要对采购后期的步骤等进行严格监督,并且安排更多的专业人士针对设备质量等进行详细研究,对设备的试用效果进行专业评价,这样能够很好的减少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还能保证设备的自身质量。注意设备采购期间坚持做到与自身的项目施工需要相结合,若是遇到存在质量问题的设备应应有相应的不符合项管理制度。
3.3 优化设备成本管理
不断优化核电项目的设备成本管理,提高采购期间的风险控制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的高低对设备质量具有重要作用,甚至还会影响核电项目的正常建设。在核电项目设备采购期间,不断优化设备的成本管理,及时对设备成本进行控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设备成本优化方案,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严格处理,不断提高设备采购成本控制能力。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核电项目中的设备采购期间,因为涉及的原因非常多,所以根据产生风险的具体因素为基础,积极对核电项目设备采购进行优化,不断提升设备采购质量,保证设备采购进度,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电子采购 企业 B/S体系结构 设计与实现
1 引言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全球经济运转方式和流通方式产生了巨大变化,企业的采购模式也从传统的不透明模式逐渐向着电子商务模式不断发展。就我国企业而言,电子商务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运用,并且以其反应迅速、协同方便的特点也逐渐被企业所认可。下面我们尝试对电子采购系统的实现方法做以探讨和论述。
2 需求分析
通常,企业的采购管理流程都要经过供应商准入、采购实施、合同执行、合作评价等四个阶段,供应商准入阶段对供应商进行初始核查,确定潜在的合作对象,合同实施阶段汇总采购需求,并开展相关招标采购工作,确定最终合作厂家,合同执行阶段按合同条款及时发货验货,合作评价阶段对供应商合作情况进行全方位评估,确定供应商等级,筛除不合格供应商。这四个阶段形成对供应商的闭环管理,每实施一次采购流程都会对供应商名录进行一次优化,使得采购工作质量呈现螺旋式上升,从而实现采购效益和效率的持续优化。
供应商准入阶段:分析潜在合作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厂家实力,将合格供应商列入准入供应商名录。
采购实施阶段:包括采购申请、招投标、采购评审、合同审批等环节。其中采购申请环节由公司内各部门提交采购需求,通过审核的需求提交到采购实施部门,实施部门汇总需求,并根据情况确定采购方式,之后开展相关招投标工作,确定合作对象后,需要将相关评标结果总结上报。最后中标通知书,确定合同条款,开展各项签约工作。
合同执行阶段:供应商发货,公司收货人员收货,并对货物进行验收。
合作评价阶段:在合作过程中,对供应商进行全方位评估,既有合作过程中的实时客观评价,也有合作后的主观评价,从而得出供应商的准确评分,确定供应商的合作等级,便于以后采购工作的持续改进。
3 系统实现方案
基于以上需求分析,我们设计了一套电子采购系统,包括供应商门户系统和采购管理平台两个子系统,具体又可以划分为供应商管理、采购申请、电子招投标、采购评审、合同审批、合同履行监控、供应商评估等几个子模块。系统采取B/S架构,网络结构大致如图1所示。
其中供应商门户系统服务器提供供应商门户网站服务,是供应商与企业之间进行沟通的桥梁;采购管理平台服务器提供企业内部的采购管理网站服务,是一个规范采购工作的强有力工具,各服务器可以进行横向扩展。
3.1 供应商管理
系统具备供应商管理功能。系统建立供应商档案库,在供应商门户网站提供调查问卷,搜集供应商企业信息、产品等信息,审核通过后进入供应商名录,这些信息也是供应商的身份信息,将贯穿与系统的各个功能模块。
3.2 采购申请
系统具备采购申请功能。采购申请是采购实施工作的起始流程,从这里开始,将会为采购事务分配唯一的采购事务ID,其后紧跟的招投标、采购评审、合同审批、合同履行监控等流程,和采购申请一起通过采购事务ID关联为一个大的采购事务,通过该事务ID可以查询到整个采购事务的处理状况,例如处理到哪个阶段,进展如何。
系统提供采购方式确定功能。采购申请流程结束后会流转到采购部门确定采购方式,例如比选、招投标等采购方式,考虑到这些操作和采购申请流程的关系比较紧密,可与采购申请流程合并为一个流程执行。
系统从采购申请开始将涉及到大量的电子审批流程,为了提升审批流程的可维护性,审批模块可以应用工作流引擎。工作流引擎可提供流程逻辑的定义方法,以及根据流程逻辑来调度业务对象的功能。这能使我们避免在代码中硬编码,因为硬编码难于理解和复用,并且非常容易受到需求变化的影响,维护起来极其困难。
工作流引擎负责在各环节中传递流程信息,并在信息到达某个环节后,给相关责任人分配任务(比如“审批”任务)。工作流引擎的应用步骤:
3.2.1 定义流程
应用流程定义语言定义流程规则,得到流程定义(ProcessDefinition)文件(例如,把媒体审批流程定义出来)
3.2.2 部署流程
将流程定义文件部署到工作流引擎服务器中,引擎会分析定义文件并记录到数据库中。
3.2.3 执行流程
根据流程定义的规则,针对具体业务对象进行调度。例如:张三创建了一个媒体审批流程,现在就把这个审批单对象交给引擎来进行调度(在各审批人之间进行调度)。引擎将会启动一个流程实例(ProcessInstance)来调度每个具体的业务对象。
3.2.4 电子招投标
系统提供电子招投标功能。招标管理人员可以针对采购需求信息发起电子招投标流程,通过系统将招标文件发放到供应商门户系统中,供应商在线购买标书,编制好标书后在门户系统上传标书及报价,开标后,评标人员在系统中即可查看各家标书情况,方便开展各项评标工作。
3.2.5 采购评审
系统提供采购评审功能。系统提供采购评审电子流程,采购主管可以针对招标信息发起采购评审流程,填写评审单,提交评审总结资料,并按照指定流程提交到各位评审人员以及领导处进行审批,审批结束后可以开始合同审批流程。
3.2.6 合同审批
系统提供合同审批功能。系统提供合同审批电子流程,采购主管可以针对采购评审单发起采购评审流程,填写合同审批单,提交电子合同,并按照指定流程提交到各位评审人员以及领导处进行审批,审批结束后即会进入合同履行流程。
3.2.7 合同履行监控
系统提供合同履行监控功能。系统针对合同类型提供不同的合同监控流程,对货物到货情况、验货情况进行实时记录,例如实物类合同,将交由收货人填写到货时间、到货质量、货物包装情况,而对于服务类合同,则需要填写施工准备情况、施工现场情况、组织协调情况等等,为了方便评分统计,将这些信息组织成选择题方式,按比例分配分值。每当提交完成一份收货单或验收单,系统即会自动统计评分作为客观评分记录入供应商档案库中。
3.2.8 供应商评估
系统提供供应商评估功能。系统提供供应商360°评分功能,采购人员、财务人员、收验货人员、实施人员、使用维护人员等会对合作供应商进行评价,从而得出主观评价。汇总供应商的客观评分以及主观评分可以得出供应商的总评分,基于此对供应商进行评级,从而控制供应商的准入资格。
4 结束语
无论是在电子采购技术的成熟度上,还是在企业采购管理模式的改造方面,电子采购在企业中的应用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它不仅仅完成采购行为,而且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对采购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有效的整合企业资源,帮助供求双方降低成本,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作者简介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并将内部控制作为依法治国在单位治理方面的具体措施。全会决定指出,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从行政部门和岗位权力设置、内部流程控制、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全会为全面推进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财政部于2012年11月29日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规范》从国家层面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内部控制体系,为单位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提供标准,提出了强制性要求。贯彻实施《规范》的核心是全面提升单位综合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单位领导班子对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风险管控意识,以及强化内部控制的自觉性,保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规范》将预算、收支、资产、基建、政府采购、经济合同等重点管控业务和事项,纳入统一的管控体系,实现财政管理各相关政策规定的有机衔接,全面提升单位的风险防控和内部管理水平,也对六项重要业务内部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采购业务是《规范》中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政事业单位的重点风险控制领域。内部控制的核心机制就是牵制制衡,主要形式是流程规范。本文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提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具体实施方案,以供广大行政事业单位同行参考。
一、梳理业务流程,确保覆盖政采全部环节
内部控制是将所有的经济业务活动按流程进行风险分析,并按风险点制定管控措施,对分散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有机连接。通过流程使工作程序化、标准化、系统化,实现关口前移,所有控制在流程中解决,而不是事后。因此梳理政府采购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政府采购业务相关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就成为落实实施方案的基础。
在充分了解本单位目前政府采购业务的基础上,建议采用泳道式两维流程图的形式对政府采购业务形成清晰的书面流程描述。以职能带为泳道来界定部门或岗位在流程中的职责划分。一个维度是职能带(部门或岗位),包括财务、监审、基层采购单位等部门,还包括单位领导班子。另一个维度是流程的进程,具体包括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确定采购需求、确定组织实施形式、确定采购方式、执行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资金支付、政府采购机构管理、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安全管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管理等11项业务流程。
根据以上流程描述,按照政府采购业务实现的时间顺序和逻辑顺序,确定政采业务中的提出需求部门为各部门、管理部门为财务处、执行部门为办公室、监督部门为监审处,并将管理机制融入到上述11项流程的每个业务环节中,细化业务流程各个环节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明确其职能范围和分工。
二、落实岗位职责,识别关键环节和风险点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建设的第二步,就是在流程梳理结果基础上,系统分析政府采购业务风险,确定风险点,明确责任主体,制定防控措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具体执行过程主要可以从采购预算编制与计划管理、采购活动管理两方面来实施,具体如下:
(一)采购预算编制与计划管理
三、监督执行落实,完善内控执行机制
通过全面梳理政采业务流程,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财务处)、执行部门(办公室)、监督部门(监审处)各自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形成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并由内控规范领导小组对执行结果进行监督和奖惩,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执行机制。从具体业务流程中识别关键风险节点,通过科学的集分权管理和权责对等的归口管理,对风险点加强制衡与审核。内控体系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8种控制方法,实现政采业务的全过程控制,有效降低单位整体风险。并在此基础之上,建立政府采购会计管理体系,财务部门的参与使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实现前向和后向的延伸控制,包括建立全面预算控制制度、帐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验收清查制度、绩效分析制度等,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会计活动。
政府采购具体执行层面专业性、政策性强,实际工作中,建h在收集现行的中央、地方政府采购相关规章政策的基础上,将政策汇编成册,并按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其他方式等采购方式分类做出政策以及流程指引供单位相关人员学习运用,确保制度执行落实到位。
四、及时总结经验,全面建成内控体系
通过实施内部控制体系,可以有效动态平衡单位内部各分管领导、各职能管理部门和各级所属单位之间的管理权限,全面提升单位管理水平。《规范》第四条规定:“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要实现这一目标,内控应贯穿单位经济业务活动中的全部流程,可以选取以上政府采购业务内控建设作为模板,其他业务流程参照此模板进行,最终建立覆盖单位层面控制和所有业务层面控制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对单位各项业务流程的梳理、找出风险节点、制定防控措施,将风险控制融入到制度、流程,落实到岗位。在业务流程清晰描述的基础之上,综合运用8种控制方法,在业务中嵌入内控要求与规则。该方法适合行政事业单位全面贯彻实施《规范》,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借鉴性。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
然而,该条第八款(a)项作了例外规定:“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于有关政府采购供政府公用,非商业转售或非用以生产供商业销售的物品的管理法令、条例或规定”。明文将政府采购排除于国民待遇之外,而且由于第三条中规定国民待遇的主要条款第二、四两款被囊括入总协定最惠国待遇(第一条第一款)范围,自然可以推论,政府采购也属最惠国待遇的例外。
各国政府为了促进本国产业的发展,在采购立法上利用例外条款,对国内企业实行优惠价格,或使用不公开或不透明的采购程序,使外国供应商无法与国内企业竞争,特别是使用不透明合同授予程序。其中美国尤为突出。据1973年公布的美国政府的专题研究报告指出:“在美国联邦政府采购里,外国货在整个采购供应中为数甚微。本国公司向联邦政府销售时,是在没有外国货竞争条件下进行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买美国货法”及其执行命令(10582号令)的政策造成的。只有遇到本国没有足够的数量与质量的产品,国内产品的价格不合理或不符合公众利益时,才有理由购买使用外国货。遇有本国产品与外国货竞争时,给美国货以优惠差价。而且,各州都订有自己的“买美国货法”,从而为政府采购市场筑起一道道厚墙,把外国货挡在墙外。加拿大、日本、欧共体等许多国家和地区也都有类似规定。
为此,关贸总协定的多数缔约方感到有必要把政府采购政策予以约束与监督,以限制政府歧视性采购,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就率先开始就政府采购问题进行谈判,但由于各方利益冲突,分歧很大,谈判未取得实质性结果,只是起草了一份“关于政府采购政策、程序和作法的文件草案”。在1978年“关贸总协定的东京回合”谈判中,经过各缔约方的共同努力,终于达成了《政府采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于1981年1月1日生效。1987年2月进行了修改,1988年2月14日生效。1994年9月15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会议上,以诸边协议方式为乌拉圭回合谈判各方签署,成为世界贸易组织负责管辖协议的一部分。该协议的宗旨是确认政府在一定采购金额的基础上,实现贸易自由化。
虽然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贸易自由化已经成为历史发展的潮流,但是出于保护本国产业发展的目的和关贸总协定中国民待遇条款的例外规定以及《协议》的诸边协议性质,使得政府采购政策仍然是国际贸易中非关税限制进口的重要措施之一。《协议》所涵盖的政府采购市场只占全球政府采购市场的一小部分,政府采购市场尚未完全进入国际贸易自由化的领域。
二、我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对外开放是大势所趋
按《协议》的性质及其加入条件,我国在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程中,可以不必签署《协议》。因为,《协议》的签署是以自愿为原则的,并不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一揽子强制性协议的内容;同时,申请加入《协议》的国家或地区,首先应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即只有我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后,才应由我国自行决定是否签署《决议》。
但是,我国在实际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中,有关国家却一直将我国是否签署《协议》作为一个重要的关注领域。《协议》各成员认为,该协议是贸易自由化过程中非常有意义的一个措施,他们迫切希望政府采购市场开放范围的扩大及成员的增加。一些发达国家将签署《协议》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强制性条件捆绑在一起,表示希望中国签署《协议》,其主要原因是瞄准了中国数额巨大、前景广阔的政府采购市场。
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贸易自由化已经成为历史发展的潮流,政府采购市场也正在由封闭逐步走向开放,我国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及加入《协议》将是大势所趋。早在1996年我国政府向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提交的单边行动计划中,就明确了我国最迟于2020年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成员对等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并且,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提交的“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中也在政府采购方面做出了承诺,承诺“中国有意成为GPA的参加方,在此之前,中央和地方各级所有政府实体,以及专门从事商业活动以外的公共实体,将以透明的方式从事其采购,并按照最惠国待遇的原则,向所有外国供应商提供参与采购的平等机会,即:如一项采购向外国供应商开放,则将向所有外国供应商提供参加该项采购的平等机会(例如,通过招标程序)。此类实体的采购将只受遵守已公布、且公众可获得的法律、法规、普遍适用的司法决定、行政决定以及程序(包括标准合同条款)的约束。”并承诺“中国将自加入时起成为GPA观察员,并将尽快通过提交附录1出价,开始加入该协议的谈判。”
因此,加入世贸组织将促使我国提早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更快地加入《政府采购协议》。
三、利用政府采购适度保护民族产业
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是对等的,我国在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加入《协议》时,利用非歧视原则,一方面有利于扩大我国的对外贸易,另一方面,在国内供应商缺乏竞争力的情况下会失去大量国内市场的份额。因此,我国应参考国际上一些国家的成熟做法,充分利用《协议》本身的特点以及给予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待遇与例外,并结合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对本国经济和产业进行适度有效的保护。
我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明文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是,这种保护只能是适度的保护,而不能是完全的保护,必须严格区分保护民族企业与地方保护主义,反对不正当竞争。因此,我们在通过政府采购立法对民族产业进行保护的时候要从全局出发,择优保护,避免地方保护。该开放的就开放,该保护的就保护。
1.利用《协议》允许发展中国家单方面进入发达国家政府采购信息资料库的便利,搜集并将各国有关的采购信息及时在国内政府采购网站上公布。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是对等的,我们在对外开放的同时也取得了进入国际政府采购市场的机会。目前,我国已有一批企业有实力与国外同行业进行竞争,但在争取国外政府采购定单的过程中,却存在信息不畅的劣势。
2.允许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这样,我国的企业在组成联合体以后就可以与外国企业特别是跨国大企业相抗衡,从而增加竞标和获得政府招标的机会。
3.利用《协议》允许发展中国家与其它国家协商,共同确定将其实体名单中的某些实体和产品排除适用国民待遇原则。《协议》规定只有协议签署国提交的列举在该附录中的采购实体所进行的采购才受到协议义务的约束。《协议》对附录1中央实体和附录2中央实体的规定比较明确,但附录3是一个概括性的类别,包含依照《协议》规定进行采购的所有其他实体,各协议国由于不同的贸易政策对此争议很大,也说明这部分实体本身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并且《协议》对这部分实体的处理采取了开放的政策,既允许签署国选择将适用主体列举在附录中,又允许签署国在一定条件下将部分实体撤出。我国将来加入《协议》时在递交协议附录3的名单时,可以从实际情况出发,决定哪些实体受协议的约束,哪些不受约束,做出最有利于国情的选择。
4.政府采购最低限度的规定方面。《协议》规定各缔约国的中央政府机构采购合同的限额为13万特别提款额,而地方政府机构和政府下属机构由各缔约方自行规定。依据国际惯例,地方政府采购合同起始限额均高于中央政府采购合同的起始限额。
我国《政府采购法》第八条规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但各地实际操作的限额一般都较低,如上海市《2000年政府采购目录》规定:单项采购金额超过5万元或以一级预算单位汇总统计年批量采购超过100万元的货物;合同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土建、安装、装饰、市政道路等各类工程;单项金额超过50万元的服务。这意味着一旦我国加入《协议》,上述所列超过5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政府采购市场都将对其他缔约方开放,这样的规定对保护本国企业而言显然是不利的,也与国际上通常做法相悖。因此,我国在地方政府机构和政府下属机构的政府采购最低限度的规定方面,应将这一门槛价规定到较高的金额,以有利于保护国内市场。
5.优先购买本国产品。借鉴美国《购买美国货法》,充分考虑本国产业发展的需要,尽量采购国内产品,除非:(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6.补偿贸易。《协议》虽然将非歧视原则延伸到了政府采购领域,但第十六条有关补偿贸易的规定却是允许对非歧视原则的一种背离。政府采购的“补偿贸易”是指通过规定当地含量、技术许可、投资要求和反向贸易研究开发、出口、培训、战略投资和企业资本投资或类似要求来促进当地发展或改善国际收支的行为。
美国、匈牙利、哥伦比亚等国都有类似的要求,以便保护本国企业。美国要求国际采购至少必须购买50%国内原材料和产品。我国可以规定国际采购的本地含量,即规定在国际采购中本地产品和劳动的含量。这一措施的作用在于当国外产品不符合条件时,可以限制国外产品进入;或者当政府采购中购买的是国外产品时,可保证国外进口产品中我国劳动力和原材料的含量,从而间接地促进我国劳动力、原材料的出口和保护国内工业的发展。
许多企业在对一项资产投资进行决策时,会面临是采用购买方式还是租赁方式以及在租赁中是采用经营租赁方式还是融资租赁方式的选择问题。企业在作出选择之前,应该对这几种方式进行多方面的权衡,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企业资金面上是否允许其购买该资产、租赁资产的租金如何、采用的方式对企业业绩和纳税等方面会造成什么影响等等。不同的方式对企业财务的影响是不同的。
从租赁来看,如果一项租赁被界定为经营租赁,则承租方所支付的租赁费用属于期间费用,该费用虽然使企业的利润减少。但由于该费用可以税前列支,其对成本的影响实际上是税后费用部分,即:经营租赁税后费用=租赁费用(1-所得税率);如果一项租赁被界定为融资租赁,则根据我国租赁准则中的会计处理规定,对租入的资产应当视同企业购入的资产计提折旧。另外,融资租赁产生的未确认融资租赁费用可在税前列支,由于这两个因素,融资租赁对企业损益和现金流的
融资租赁费用为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为500万元,即每年支付50万元,共支付10年,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500000×(P/A,10%,10)=3072284元,记入未确认融资租赁费用的金额为1927716元。租赁准则中规定,对未确认融资租赁费用的摊销采用的是实际利率法,即第一年确认融资租赁费用金额=3072 284×10%=307228元。
假设将该项租赁判定为融资租赁时,根据租赁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两者低者,即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3072284元,每年折旧约307228元。
本现金流量没有扣减3072284元的买价。影响与经营租赁并不一致;如果企业对同一项资产不采用租赁而是采用购买方式,对企业损益的影响与租赁相比的主要区别是不存在可以税前列支的租赁费用,但与融资租赁一样会产生可抵税的折旧费用,即:折旧抵税额=折旧额×所得税率。
例1,Y公司目前的税息前利润为4967500元,每年支付利息费用20万元。公司所得税率为25%,设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公司因生产需要拟投资一项资产,有租赁和购买两个方案可供选择:如果采用租赁。则租赁期(假设与资产有效使用期相同)为10年,从2008年1月1日起算,每年租赁费用为50万元。费用在每年的年末支付;如果采用购买,则购买价为以折现率10%计算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假设在采用租赁方式的情况下。投资者可在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会计处理。不考虑残值。我们来比较一下这几种不同方式对公司当期损益及现金流的影响。
从表1可以看出。对该项资产是采用租赁还是购买。租赁中采取的是经营租赁还是融资租赁,对企业投资当年的业绩和现金流会产生不同的影响。采用经营租赁方式可使Y公司每年增加租赁费用50万元。税后租赁费用=500 000×(1-25%)=375000元,即期末现金只比不投资减少现金375000元;如果将该项租赁判定为融资租赁,则租赁费用为当期确认的融资租赁费用。在第一年是307228元,但融资租赁可以对所租入资产计提折旧,每年折旧额为307228元。确认为融资租赁方式虽然要比确认为经营租赁方式减少利润85842元,但可以给公司带来税收上和现金流量上的好处,比确认为经营租赁少交28614元的所得税。增加现金528614元;如果采用购买方式,企业不但要一次性支付3072284元的买价。而且比经营租赁多交所得税48193元。比融资租赁多交所得税76807元。
在整个资产租赁期或寿命期内,经营租赁不存在折旧,其每期列入租赁费用的租金相等;与经营租赁不同的是,在融资租赁方式下每期需要对所租入资产计提折旧,且确认的融资租赁费用呈递减;而采用购买方式虽然每期与融资租赁一样存在对购入资产的折旧。但不存在确认融资租赁费用问题,所以三种方式在各年中对企业的现金流量的影响与第一年并不相同。在本例中,当企业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的情况下。由于租赁费用每年是固定的,即每年的租赁费用为50万元。以25%的税率计算其租赁税后费用均为375000元,以10%的年折现率计算,10年间各年的租赁税后费用合计=3750000×(P/A,10%,10)=2304027元;当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时。由于每期都需要确认融资租赁费用。该部分的费用是可以税前列支的,根据我国租赁准则的规定,对未确认融资租赁费用的摊销采用的是实际利率法,即各年应确认融资租赁费用金额=应付本金余额×融资费用分摊率(折现率),各年摊销的确认融资租赁费用不相同;而企业采用购买方式的情况下,每期发生的费用为折旧费307228元,以25%的税率计算其折旧抵税额=折旧费用×所得税率=307228×25%=76807元。根据这三个方案的基本数据,各方案10年内对公司的现金流量支出现值的影响如表2。
从表2中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出三种方案在各年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情况。在10年期间经营租赁方式实际现金支出现值总额为2304027元,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实际支出现金现值总额为2270194元,现金支出现值总额要比确认为经营租赁方式减少33833元,而采用购买方式产生的现金支出现值总额为2600345元。由此可以看出。从现金流量角度来说。采取购买方式不可取,其比融资租赁方式多付现金330151元。比经营租赁方式多付现金296318元。与购买方式相比,租赁方式更可以获得节税利益,这是因为在经营租赁条件下,每期租赁费用可以在税前列支,所以每年实际租赁费用为税后费用;购买方式下虽然可以每年计提折旧,但由于货币存在时间价值,可抵税的折旧额远低于经营租赁方式下获得的税收上的好处;从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方式进行比较来看。由于融资租赁方式存在确认融资租赁费用可税前列支这个因素,前期支付的租赁费与折旧、确认融资租赁费之差额低于经营租赁税后费用。所以。该方式下实际成本最低。
对资产采用购买方式与采用租赁方式的选择以及在租赁中确定为经营租赁方式与确定为融资租赁方式也会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比率产生不同的影响。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经营租赁租入资产时是不进行会计处理的,只是在支付租金时将所支付的租金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以经营租赁租入的资产不在表内反映,也不会因为租赁而显示为一项负债。租赁前后的资产负债表不会发生变化,只是在支付租金时减少企业的现金和在期末时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项目。在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情况下,由于在融资租赁时企业要对租入的资产进行会计处理,所以在资产负债表上一方面增加了企业的固定资产,从而影响到企业固定资产总额和资产总额项目;另一方面要将最低租赁付款额确认为一项负债,将该项长期应付款计入长期负债项目中,从而影响到企业长期负债总额、负债总额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额这几个项目;融资租赁中产生的未确认融资租赁费用作为长期负债的调整项计入长期负债项目中。当该项资产采取购买方式时,如果没有因此向银行借贷,则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总额都不会产生影响,影响到的只是资产的结构。即动用企业的现金购买该资产,在减少企业流动资产的同时,增加了企业的固定资产。
由于方案的不同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这也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有关财务比率。三种方式对主要几个财务比率的影响见表3。
中图分类号:TU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2(c)-0062-02
建筑能耗是消耗量较大的领域之一,我国房屋每年约有20亿m2的竣工面积,乡村面积约占一半。为开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筑节能也成为国家的重大战略。近年来,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面e也在逐年增多,如此庞大的居住面积冬季采暖能耗不容小觑。农村采暖以散烧煤为主,总量较工业用煤少,但排放强度高。目前,建筑能耗研究仍处于初级阶段,数据的缺失严重束缚了农村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唐山是资源消耗量极大的城市,摸清唐山市既有农居围护结构及采暖方式是建筑节能工作的基础。
1 调研地区概况
唐山位于我国东部,总面积13 472 km2,总人口780.12万人,而农村人口522.68万人,占总人口的66.7%。农村地区的冬季取暖方式主要是以燃煤为主的分散式取暖方式。农村冬季取暖以燃烧原煤或蜂窝煤为主,辅之以燃烧柴薪,能源利用率较低,小型的燃煤炉存在燃煤不充分、热耗散较大等一系列问题。另外,唐山市冬季受极地大陆性气团控制,气候寒冷、雨雪稀少,由于大地震影响,住宅中绝大部分房屋建于城市现代化的房屋建筑技术尚未普及的20世纪80年代,所以建筑大多采用传统技术。
2 调研对象及内容
为确保调研结果的可靠性和代表性,调研选取了唐山市的三个县区的农村地区进行走访调研。分别是唐山市乐亭县、滦南县、丰润区。参与此次调研活动的为在校大二、大三的学生。
调研内容分为几部分:民居结构,包括建成时间、空间布局、围护结构;人口信息,包括常住人口数、性别、年龄;采暖及炊事方式:采暖方式及燃料、采暖时间、炊事方式。
3 调研结果
3.1 典型民居空间布局
唐山农居大多数为一层建筑,且朝向都为南北朝向。传统住宅多为单进深布局,没有考虑在北向建辅助用房或增设防寒缓冲间。(如图1)
3.2 围护结构
唐山农居的大量重建在在唐山大地震后的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其墙体、屋顶的结构大致相同,且具有代表性。经济条件和社会环境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房屋建筑结构。唐山是中国近代工业的摇篮,煤矿较多,大多数农民利用这种优势,使用燃煤后剩余的煤渣凿制屋顶有利于增强屋顶的强度、稳定性、耐磨性。经济条件的限制,所以农民们就地取材,利用丰富的土资源建造墙体,只要有土就可以盖房,于是砖加土坯房成为主流。唐山农村典型住宅围护结构基本参数见表1。
唐山地区广大农村住宅外墙、屋面和门窗等仍采用常规做法,很少采取保温措施,尤其近年来为追求大面积住房,外墙多设为37墙或24墙以节省材料,房屋围护结构保温性能更差。窗户多为单层木框,传热系数大,窗墙比过大,因此窗户热损失较大。屋顶采用灰泥,草料等作为保温防水层,多数没有另加保温层,保温隔热性能差,既不能满足节能要求,又不能达到人们对室内热舒适性的要求。
根据调研数据,按照建造年代各种类型农户数占总体的比例见表2。可以看出,大部分农居建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所占比例为69.3%;对于地震前的较老的民居所占比例为8.9%。21世纪初新建的民居所占比例为21.8%。在调研的505户农居中,椽檩屋顶民居占440户,占总体数据的87.1%,由于木窗经过多年的风雨侵蚀密闭性下降,不再能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质量,于是有部分人选择把单层玻璃的木窗换为双层玻璃的铝合金窗,密闭性大大增强,利于冬季保暖和夏季通风。调研中有89户更换了铝合金门窗,占总体比例为17.6%。351户仍为木窗,占总体的69.5%。到了21世纪,虽然预制楼板屋顶性能较好,但是工序烦琐、需要的人力物力较大,椽檩结构仍占有较大的比例。预制楼板屋顶约有61户,占总体比例的12.1%。预制楼板房屋铝合金门窗有49户,占9.7%,木窗有12户,占2.4%。
3.3 采暖及炊事情况
采暖方式的调研结果如图2所示。可以看出火炕和燃煤锅炉接暖气片共同取暖是最普遍的方式,占比为65.3%。电采暖成该较高,空调的使用较多的只是在年轻家庭或有小孩的家庭,地暖还没有得到应用。(如图3)
炊事方式应用较多的是“秸秆+煤气+火炉”相结合的方式,作物秸秆在农村较多,应用也是较为普遍。另外,电炊具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也逐渐得到普遍应用。
4 结语
对唐山市农居围护结构及采暖方式进行了调研。可以看出,唐山既有农居大多集中在唐山大地震后重建的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采用单层玻璃的木窗的建筑占有很大比例;火炕和燃煤锅炉接暖气片共同取暖是最普遍的采暖方式。因此,在唐山农村地区进行节能改造以及推行使用新能源的任务迫在眉睫,农村住宅节能空间巨大。
参考文献
(一)“三地”经济总量对财政收入规模的影响
2010-2012年,郴州市地区生产总值(GDP)从1081.8亿元增长到1517.3亿元,年均增长18.43%;赣州市地区生产总值(GDP)从1119.5亿元增长到1508.43亿元,年均增长16.08%;韶关市地区生产总值(GDP)从683.1亿元增长到888.48亿元,年均增长14.05%。与经济总量增长相对应,“三地”政府财政收入也持续增长。2010-2012年,赣州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从124亿元增长到了228亿元,年均增长36%;郴州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从112.2亿元增长到189.47亿元,年均增长29.95%;韶关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从113.85亿元增长到146.5亿元,年均增长13.43%。
从“三地”经济总量与财政收入之间关系的比较来看,当前有三个现象值得关注。一是郴州与赣州经济总量相近,但财政收入规模差距较大。近年来,郴州市尽管GDP增长速度较快,2012年其地区生产总值(GDP)已居三地之首,但由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落后于赣州,其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规模与赣州市的差距没有缩小反而拉大。二是赣州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三大收入占GDP的比重达40%。目前,赣州市的三大收入总额(不含社保基金收入)已超600亿,其无论是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与转移性收入在三地中均规模最大、增速最快。三大收入总额占经济总量(GDP)的比重达40%,政府集中的经济资源或财力远超其它两地。三是韶关财政收入增速低于GDP增速,财政收入规模与赣州、郴州的差距拉大。近年来,韶关市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相对比较平稳,但增速呈回落态势,特别是财政收入增长的放缓,表明政府在干预地方经济增长的影响有所下降。
(二)“三地”产业结构及其对税收收入结构的影响
从三次产业结构来看,2012年,郴州三次产业比例为10.33:57.95:31.72,韶关为14.08:42.02:43.90,赣州为16.25:44.88:38.87,三地产业结构比例不尽相同,但均处于工业化发展中期(橄榄型结构),离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所处的倒金字塔型产业结构尚存在较大差距。其中,韶关第三产业比例2012年首次超过第二产业,其产业结构演进暂时领先郴州和赣州两地。
一般而言,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会带动地方税收收入结构逐渐发生变化,随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税收收入主要依靠二、三产业。但由于各地工业基础不一样,“三地”税收收入结构有着各自鲜明的特点。一是韶关工业基础较好,税收收入主要依靠传统制造业。韶关大型国有重工业企业较多,税源稳定,因此,韶关市经济总量中第三产业比重虽然较大,但其税收收入仍主要依赖第二产业,占比达68.38%,其中,制造业占比达42.82%,比郴州和赣州分别高22.66和6.62个百分点。二是郴州和赣州由于工业基础相对较弱,其税收收入对第三产业的依赖增加。如赣州2012年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的税收收入占比分别达19.33%和6.72%;郴州以烟叶、烟草为主的批发零售业和房地产业的税收收入占比分别达19.88%和17.42%。
(三)“三地”需求结构对地方财政增收稳定性的影响
2012年,郴州市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出口总额分别为1098.4亿元、554.58亿元、14.27亿美元;韶关市分别为548.5亿元、409.6亿元、8.7亿美元;赣州市分别为1110.91亿元、492.42亿元、28.39亿美元。从投资、消费和出口三大需求比例关系来看,“三地”经济增长方式都主要依投资拉动,特别是郴州、赣州投资增长十分强劲。2010-2012年期间,郴州市固定资产投资从 664.2亿元增长到1098.3亿元,增长超过1.65倍,投资增速在“红三角”城市中都居于首位;赣州市固定资产投资从688.13亿元增长到1110.91亿元,投资总量和增速都与郴州相近;韶关市固定资产投资从384.3亿元增长到548.5亿元,投资总量和增速与郴州、赣州尚有较大差距。
“三地”经济增长方式大致相近,但在投资、消费和出口需求方面仍各具一定特色,并对地方财政收入产生重要影响。一是投资对财政收入的拉动效应在逐步降低。“三地”投资增长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的拉动效应正在逐渐下降。2010-2012年间,郴州固定资产投资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贡献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值)由最高的41.79%降至10.49%,赣州由最高的44.69%降至15.46%,韶关由最高的67.86%降至18.42%。“三地”政府在拉动地方项目建设方面,面临的财政预算约束不断加大。二是消费对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的影响加大。“三地”中,郴州市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于赣州、韶关两市。强劲的消费需求为郴州市财政收入的平稳增长奠定了基础。但随着影响消费需求的因素不断增多,如收入预期下降、物价上涨、消费升级、政府公务消费削减等,都将对消费需求的持续增长产生重要影响,并最终影响地方财政收入的平稳增长。三是出口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下降。“三地”中,赣州市、郴州市的出口相对具有明显优势,出口企业税收也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但近年来,受国家宏观调控以及人民币升值加快、出口产品价格不稳定等因素影响,出口企业利润空间受到挤压,其对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有所下降。
二、“三地”财政收入增长潜力比较分析
(一)“三地”宏观税负总体概况
一个地方税负的轻重,反映了其财政收入的丰裕程度和增长的可持续性。宏观税负一般有三种口径,即小口径宏观税负(税收收入/GDP)、中口径宏观税负(公共财政收入/GDP)、大口径宏观税负(政府全部收入/GDP),其中,中小口径更能说明政府财政能力的强弱。“三地”的中口径税负均未超过国际公认的23%的最佳宏观税负水平,宏观经济税负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宜,财政收入的增长与地方经济发展形成了良性互动的格局。
相对而言,郴州市宏观税负较轻,未来财政收入增长有一定的潜力。具体表现为:郴州市人口和经济密度较高,中小民营经济发达,随着中小民营经济实力的发展壮大、企业财务制度以及税收征管的不断完善,中小民营企业税收对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将持续扩大。
(二)“三地”主要税种收入增长分析
2010-2012年,“三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四大税种收入增长存在较大差别。受宏观经济走低及结构性减税影响,“三地”增值税增速均有较大回落;营业税郴州、赣州继续保持强劲增长,韶关增速回落较大;企业所得税韶关增长乏力,郴州规模最小,赣州则逆势上扬,规模与增速均居“三地”首位;个人所得税赣州继续强劲增长,郴州、韶关则出现负增长。
总体而言,赣州市对增值税和营业税依赖低于郴州和韶关。其主要原因在于稀土等资源价格的上涨和金融业利润的增加,导致赣州市企业所得税的迅猛增长。2012年,赣州市企业所得税收入涨幅达60.71%,遥遥领先郴州与韶关,其中,赣州市金融业企业所得税增幅高达80.5%。
(三)“三地”非税收入增长分析
近年来,受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非税收入征管加强等因素推动,“三地”非税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但同时也存在着结构失衡的问题。具体表现为:政府性基金收入(大部分为土地类基金收入)大于一般预算非税收入,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较重。近年来,赣州政府性基金收入占非税收入的比例超过了80%,2012年,赣州土地出让收入达到128亿元的历史新高;郴州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占非税收入总额比例为“三地”最低,但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房地产投资增速也在加快,政府性基金收入及其占非税收入总额比例在快速提升。
目前,非税收入特别是土地出让收入,正成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土地供应成交面积不断增加和土地价格大幅度增长推动了地方土地收入的快速增长,但随着土地资源的持续消耗,未来的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预期将受到较大影响。
(四)转移性收入增长分析
转移性收入是按政府间经济能力差异与均等化目标的要求所进行的二次分配,体现了各级政府间权责关系和利益关系的一种协调机制。从入库的转移性收入规模来看,赣州从2010年的150.63亿增长到2012年的251亿,其转移性收入规模最大,增速最快,年均增长29%,而同期韶关、郴州仅增长19.42%和3.21%。
赣州特殊的红色老区地位,使得中央对其补助与帮扶的资金连年增加,对其基础设施的建设发挥了巨大作用,进一步夯实了其经济发展基础,赣州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高速发展与中央对其作为革命老区的扶持战略是分不开的。
三、推动郴州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对策
(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开拓新财源
一是发展现代农业。充分利用我市气候宜人、物产丰富,农业生产条件突出等优势,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科技进步,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地方特色产品和绿色农产品,尤其要发展高附加值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项目。同时加快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步伐,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水平,从而为税收增长培育更多合格的纳税主体,夯实和拓展税源基础。二是发展新兴服务业。积极培育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等专业化市场,逐步形成服务新型工业化配套的专业化市场体系,着力增加新生财源;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强城乡交通和商业网点建设,促使、促进物流运输业较快发展;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旅游休闲、住宿和餐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服务层次;放宽准入领域,降低准入条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垄断行业体制改革,为扩大财源提供条件。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财政收入结构
一、我国企业并购的具体案例分析
(一)并购规模分析
通过表1可以发现2015中大型交易额占了63.65%的比例,小型企业交易额只占11.62,说明交易额主要是大型占主导地位,小中型交易额较低,但是通过交易量可以看出,小型交易量占了68.8%的比例,大型企业交易额只占了10.12%的量,说明大众的主要选择是小型为主,大中型为辅,说明了大中型并购风险远大于小型并购风险,更多的人主要以企业的平稳发展为主,表明2015年我国大部分企业对风险评估有较好的认识。从2015年的交易数量看,以小型为市场的主导,占据了市场的大部分;从交易额来看,以大型并购为主导,以小型为辅,是市场份额的主要部分。
(二)并购类型分析
我国的企业并购主要由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两组交易方式组成。(见表2)
企业主要并购类型是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其中股权并购有要约金额、协议收购、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四种交易形式组成。表2表明,我国要约金额收购方式没有,大部分以协议收购的形式进行交易,不论是在交易金额还是交易量上都占据了主要部分,为我国的主要并购交易途径。
二、我国企业并购的存在风险
(一)价格风险
当企业并购后,对并购企业旗下的物品的定义价值可能会出现较大的改变,因此对并购企业进行合理的价值评估至关重要。要确定一个具体的价格有一定的难度,通常先确定出价值区间,因为高于或者低于最终市场价对于企业并不是很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确定价值区间,然后再根据地区、人群、环境等因素得出准确的价值,并给出一个可小幅度变化的小区间,有利于跟随市场价值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
第一、并购后双方企业应该及时进行信息交流,并合并为一个新整体。在我国,大多数的并购企业更适用于通过价值估量的方式对并购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在这个过程中存在一个问题,并购企业是否为上市公司,如果并购公司是上市公司,那么互相获取信息就非常简单,如果是非上市公司,那么要想获取更多的信息就必须做更多更深入的调查。我国还存在着一个根本的问题,证券交易市场缺乏完善的制度对交易进行规范化运行。这将导致在并购企业获取的信息不能完全反映企业的内部情况,就不能获取正确的价值评估结果,不能准确的定义价值。影响我国对并购企业价值评估的原因还有一点,缺乏公正公开的评估机构,造成没有一个完备的制度进行参照。
第二、价值评估体系不完整和价值评估机构不规范。目前我国对于并购模式的价值评估方面并没有明确的价值评估体系出台,这就导致了在评估过程中存在了一定的主观因素,将造成对并购企业价值评估不准确的出现。在我国也没有一个明确的针对于并购企业价值评估的专业机构,这使得并购双方缺乏基本的法律的保护,使得双方不能监督与自我监督,进而会加多对信息了解的成本和交易成本。
(二)并购企业融资风险
并购企业的资金来源途径对财务风险也是一个很大的因素。企业通过企业内部和外部资金对其它企业进行并购,在并购过程中如果企业内部资金大部分用于并购企业上了,则会使公司资金紧张,影响正常的运营。如果大量的外部资金用于并购,会加大企业的并购成本和增加综合资金成本,将直接导致企业财务风险的的加大。因此,应该该合理安排内外部资金的运转,使企业在看清自身情况的条件下合理选择方式进行并购。
要做好企业并购工作还应该做好这几个方面。融资前后资金流动情况和相应的融资风险,融资目标大小与融资金额数量,企业融资信誉度和融资后企业收益。
(三)付款方式的风险
我国主要的付款方式有现金、股票、基金、债券、资产等,最主要的方式是现金支付,现金支付风险小,企业流动资金幅度小,操作简单等。现金是企业流动的主要资金来源,是企业资金的基础。
(四)政策风险
在我国对于企业并购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所以在实际并购过程中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比如政策、环境、法律等。假如超过了一定的范围,那么并购不一定能成功。
三、并购企业财务风险评估的建议
(一)掌握完善的并购企业信息,准确进行价值评估
在微软对雅虎的收购案例中,由于没有掌握完善的信息,开出过低的价格导致雅虎拒绝并购。并购双方可以通过对财务的掌握,对企业运营情况,企业盈利情况,企业税收情况,企业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的深入了解,将会降低并购价值评估的风险。
(二)并购交易方式的选择
【关键词】流动人才爱档案管理模式 构建 创新
一、流动人才档案管理模式的构建要素
(一)流动人才档案管理模式的人员构成
通常意义上的流动人才管理档案模式构成主要包括以下两类,第一,辞职或者被辞职的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不同原因脱离了机关。第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管理人员。在建立基本的人事档案管理过程中,要对这两类人的信息档案进行集中管控。另外,在实际工作推进过程中,管理人员对用人单位消除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也要进行档案的集中管理,确保其信息的有效性,并且提升管理机制和管理效果。最后,就是要对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进行档案管理,从而对社会流动人才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和核定。
除此之外,有相关档案管理部门也要对自主就业的部队转业军人进行档案管理,以提升信息的完整度和社会使用价值。
(二)流动人才档案管理模式的管理特征
在对流动人才档案管理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和管理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集中管控相应的管理措施。第一,流动人才档案管理凸显出较强的社会价值。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人才流动性较大,正是基于此,不利于不同组织对人才进行吸纳。而人才档案管理模式中,能对信息进行集中管控,确保人才档案管理的实效性。第二,流动人才档案管理凸显出较强的广泛性和多变性。在计划经济时代,建立流动人才档案管理模式,能提升档案管理的广泛度,规避了原始档案管理的局限性。第三,流动人才档案管理凸显出较强的开放性。尽管是流动性人才,但是在实际管理过程中,人才档案管理机构就借助有效的管控措施,确保管理方式以及手段能得到有效的升级,借助数字化网络结构将人才档案进行统筹管理,实现个人信息向开放交流形式的转变。
二、流动人才档案管理模式的创新方式探索分析
(一)创建更加系统化的流动人才档案信息管理模式
在对流动人才档案信息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要对整体管理项目进行集中管控,确保管理模式顺应时展的诉求,能在吸收经验的基础上,强化人才档案管理项目的实效性,特别要注意的是,在实际管理工作开展进程中,管理人员要提升管控机制,由于流动人才档案信息给科研工作提供了十分有效的信息数据和基础资料,因此,能助力企业提高信息管理的实效性,并对档案进行集中完善,也能有效提高档案管理能力。另外,流动人才档案管理项目的管理人员要提高项目的认知度,建立科技档案以及信息管理控制模型的过程中,运行更加完善的档案管理机制。总之,只有强化人才档案信息执行项目的科学化标准和贵规范性管控措施,才能真正建立更加高效的流动人才档案管理模式。
(二)完善流动人才档案管理模式的管理系统
管理人员要针对具体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合理化管控,确保整体运行结构的完整度,提升档案管理项目的实效性。相关管理人员要从思想认知层面提高管理机制,确保建立健全完整的流动模式。在建立系统化管理框架以及系统的过程中,需要相关研究人员建立集中的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完整度和水平的同步提升。另外,管理人员要针对具体问题建立具体处理机制,确保监管制度和管控措施的有效性,顺利提升档案管理的基本水准,确保档案信息完整性的同时,优化管理效果。
(三)优化升级流动人才档案管理模式中对于人才素质的要求
在档案管理项目建立过程中,对于人才素质的管理是重点。也就是说,人才档案管理工作的优劣是由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决定的,只有提升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信息收集能力,才能提升整体项目的运行效果和管理质量。管理单位要针对管理人员进行集中的素质培训,确保其管理能力得到有效的升级,在培训中,不仅要对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方式进行集中管控,也要提高其管理素质,确保整体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的同步,顺利建构完整的流动人才档案管理模式。另外,管理部门也要强化管控效果和管理实效性,提升人才管理人员的工作管理流程以及工作管理分配机制,建立系统融合以及统一化的管理框架,确保相关资料项目按照标准化顺序和流程进行统筹管控。在项目管控结构中,要建立区域性的人才档案管理中心,进一步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也是人才档案管理工作系统化的需求,要保证人才档案管理项目的实效性,作为一种社会信息资源管理要求,借助有效控制,确保系统运行框架更加标准规范,且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具有现代化特征。
结束语:总而言之,在实际项目运行和处理过程中,管理人员要提高流动人才档案管理项目的实效性,确保管控机制和管理水准得到有效优化,实现训练课程的完整度,保证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知识训练得到有效落实,让流动人才档案管理发挥最大化的社会价值。
一、江阴经济基本情况
江阴地处长三角腹地,整体经济实力雄厚,在“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选中实现八连冠,2005年成为江苏省首批全面小康达标县级市。
十年来,江阴市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地区生产总值由2002年的371.90亿元增长至2011年的2335.90亿元,年均增速20.49%,比2005年增长1.5倍。2011年,全市预算内财政收入实现445.00亿元,比2005年增长2.5倍,年均递增28.7%;其中一般预算收入为153.40亿元,比2005年增长1.7倍,年均递增28.7%,比全市GDP年均增速高出1.5个百分点;预算内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分别比2005年提高5.3和0.4个百分点。
近年来,江阴市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尤其是“十一五”期间,更是把它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随着政府各项政策的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三次产业的比重由2001年的3.14:63.32:33.47优化为2011年的1.81:59.18:39.01。
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实证分析
(一)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的量化分析
财政收入与国民生产总值关系密切。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随经济发展而逐渐提高。这一比重,发达国家一般在40%-50%左右,个别国家如瑞典这一比重高达60%;发展中国家也为25%-30%左右。从图1可以看出,自2002年始,江阴市财政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关系基本稳定,都维持在10%-20%的区间内。就变化趋势来看,江阴市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但与世界各国相比,江阴市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年平均比重远低于发达国家,且低于其它发展中国家。通过Eviews软件进一步的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可知,江阴市财政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的相关系数为0.9739,地区生产总值对财政收入的边际影响为0.1752,并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江阴市财政收入的增长有赖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两者保持着同向的变化趋势。同时, 每增加1元地区生产总值可带来0.18元的财政收入。这意味着, 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对增加财政收入、实现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具有根本性决定作用。
(二)三次产业增加值与地区财政收入的关系
以下我们使用江阴统计年鉴2002-2011披露的江阴财政收入数据来分析产业结构变化与地方财政收入之间的相关关系和因果关系。
本文主要探讨三次产业增加值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因而在回归模型中以三次产业增加值作为解释变量,而以职工工资总额作为控制变量。其依据是,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代表地区经济水平,应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影响因素,当第一、二、三产业生产总值增加时,地方财政收入也会随之增加;而职工工资总额则反映的是社会分配情况,将主要影响地方财政收入中的个人所得税、房产税以及潜在消费能力,因而也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影响因素。如表1所示,江阴市地方财政收入与三次产业增加值均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与地方财政收入的相关系数相对较低,为0.9438。第二产业增加值与地方财政收入的相关系数较高,为0.9855。第三产业产值与地方财政收入的相关系数最高,为0.9914。这表明,三产的发展都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产生重要作用。
(三)三次产业增加值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程度
为进一步分析各产业增加值对地方财政的影响程度,我们设定线性回归模型为(见表2),根据图中数据,模型估计的结果为: Y=-28.83500-1.670233X1+0.286235X2+0.644763X3-6.5965105X4
模型估计结果说明:在假定其它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当第一产业增加值每增长1亿元,财政收入就会减少1.6702亿元1;在假定其它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当第二产业增加值每增长1亿元,财政收入会增长0.2862亿元;在假定其它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当第三产业增加值每增长1亿元,财政收入会增长0.6448亿元。
这表明,由于第一产业低税、免税产值比重较大,附加值较低,第一产业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较低,而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较高。这充分说明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提升对于地方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财政收支变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动因分析
(一)财政收支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