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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在IMO的海事安全委员会第62届会议上通过了针对疲劳作为事故原因之一的事故的调查导则:MSC/Circ.621。该导则指出对海事调查人员的正式培训应该包括针对疲劳识别的特殊培训,提出人为因素专家在特定事故调查中的重要性, 并列出了一系列能帮助调查人员收集与疲劳因素相关的事故信息的话题。
1999年的对A.849(20)的修正案IMO A.884(21)号决议是IMO目前关于海难中的人为因素调查的最重要的指导性文件,该导则提出了用于海事人为因素调查的系统方法和技术。其中指出了与海难事故有关的人为因素(或可能对人为因素产生影响的其他因素)共包括六个方面:个人因素,船上组织,工作和生活条件,船舶因素,岸上管理因素和对系统中人的外在影响因素及环境。
最新实施的于2010年生效的海安会强制性决议MSC.255(84)《海难调查规则》将海事安全调查的唯一目的定义为:“防止同类事故和事件的再次发生”,并规定海事安全调查报告应包括“对机械、人、组织等这些引起事故发生的因素的分析”。在作为指导性建议的第三部分16.5段中规则提到“海事安全调查不应仅仅辨识事故的直接原因还应包括整个责任链内存在的深层次原因”。
国外典型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人为因素的分析
美国NTSB(国家交通安全局)对“M/V COSCO BUSAN”碰撞金门大桥事故的调查报告:2007年11月7日,香港籍集装箱货轮“M/V COSCO BUSAN”从旧金山港离泊准备开往韩国时,在大雾中碰撞了金门大桥的桥塔基座,造成船上53500加仑的燃油泄漏。这起污染事故给旧金山湾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灾难,约26公里的海岸线受到污染,约50个种类的共2500只水鸟死亡,并使一个养殖场临时关闭。直接经济损失7000多万美元。
这是一起涉及人为因素较多的重大事故。从美国NTSB的调查报告来看,美国的海事调查人员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事故当事人和各相关方进行了调查:当事船员和引航员,船上组织管理的情况,船上生活设施,船上重要航行设备的工作状况,公司安全管理,外部影响。
调查人员发现以下主要的事故原因:引航员有长期的药物使用史,药物已经影响到了他的感知能力,并造成了他在事故发生前的一连串错误;在开航前引航员与船长之间没有完成完整的信息交流、航行途中双方也没有维持有效的沟通;安全管理体系中强调,在开航前如遇大雾,应推迟离泊时间或降低航速,但船长既没有考虑延迟开航,也没有采用降低航速。值班船员没有阅读过体系的第10部分―《能见度受限时的航行程序》。公司提供给船上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为英语版本,而由于船上船员都是中国人,船上的工作语言为中文。这也是船员没有认真阅读体系文件的原因之一。
表1-NTSB对“M/V COSCO BUSAN”事故开展调查时所涉及的人为因素范围
表2-NTSB对“M/V COSCO BUSAN”事故中人为失误调查分析的深度
我国对人为因素进行调查分析的现状
中国海事局分别于2004年和2007年出版了《典型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03-2004》和《典型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04-2006》,这2本书中的30个调查报告除1个为丹麦海事调查部门制作外,其余均由我国海事调查人员完成。
以IMO A.884(21)号决议第2.3段有关人为因素的话题中所列的人为因素作为标准对这29个海事调查报告进行统计分析后,发现我国目前海事调查中对“违反避碰规则”、“货物系固不良”等人为失误的调查基本实现了全面覆盖,对深层人为失误的调查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对人为失误前提条件的调查还出现空白状态,如:船员个人情绪、精神状态,船员的身体状况(药物、酒精的影响,疲劳等),船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团队协作、娱乐放松的空间和机会等等。二是我国目前的海事调查报告中虽然对组织管理上的人为失误有所涉及,但仍有较多管理上的人为因素没有得到调查,如:船员工作的复杂程度,工作/休息时间安排是否合理,船员工作合同、船员工会和船东组织的影响等。三是调查报告中对发现的管理失误表述上过于笼统,多用一些诸如:“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混乱”等语句,至于公司管理具体在那个环节上出现了问题,未能给出明确的调查结论。很少有海事调查报告可以提供完整准确的类似“驾驶员了望疏忽―--疲劳的影响―--不合理的工作/休息时间安排----船员配备不足(虽然满足最低配员标准)”的事件链来表明整个事故发生的前因后果。
建议
1、立法
建议对《海上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和《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进行修改,以达到下述目的:
改变对海事调查目的的定义。变“查明原因,判明责任”为单一的“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这也是已经并入SOLAS公约第XI-1章,于2010年生效的海安会强制性决议MSC.255(84)《海难调查规则》对海事调查的明确定义。
提高对海事调查基础上的安全建议的重视程度。首先要在法律、法规中明确海事调查报告应包括合理的安全管理建议,其次要建立海事管理机构对各相关方履行安全建议的监督机制,可以借鉴英国的闭环监督机制,即定期公布各责任方对安全建议的履行情况,让公众参与到监督活动中来。
扩大海事调查的范围,提高事故调查人员工作的独立性。法律、法规中应明确指出海事调查人员有对包括船长、船员和船舶检验、船舶修造、引航、通航管理的部门工作人员的询问权利和提取证据的权利。在必要的时候,海事调查人员可以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对现存不合理的法律条文提出改进建议;海事调查工作人员在调查现场,提取证据以及后期的事故分析,撰写调查报告的过程中应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和引导。
及时公布事故调查报告。海事调查人员应在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布调查报告,以便公众从中吸取事故教训,这也是MSC.255(84)《海难调查规则》的要求之一。考虑到某些事故隐患的迫切性,事故调查人员应得到授权,将严重事故隐患以安全建议的形式提早公布出来。
2、工作机制改革
为有利于对事故中人为因素的深入调查分析,并考虑到《海难调查规则》的强制性要求,建议在海事局内部区分对事故的安全调查和行政调查,由不同的工作部门开展上述两种调查,确定安全调查的唯一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另外,为提升海事调查的独立性和扩大海事调查的范围,建议安全调查部门在业务上直接由部海事局指导,或完全直属于部海事局。这样的机构设置便于事故调查人员对涉及地方政府部门乃至海事管理部门内部工作的事故开展公正、客观、全面的调查,深入分析事故背后的人为失误。
3、人员培训
建议在部海事局建立一个常设的海事调查培训部门,有计划地对一线海事调查人员轮流进行定期培训,或借鉴其他行业对人为因素的调查经验,如民航、核工业等。另外,按照IMO决议A.849(20)和MSC.255(84)我国要建立海事调查国际合作机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也可以促进我国海事调查中人为因素调查分析水平早日与国际接轨。
4、技术支持
改善调查人员装备:对于有些涉及当事人心里和生理能力的人为因素,如酒精、等,海事调查人员需要随身携带必要的初步检测设备,以便在第一时间提取相关证据。
与医疗单位、科研单位等开展合作:事故中的人为因素涉及面非常广阔,而且相互之间往往存在着复杂的关系。这就需要有的实验分析能力的支持,如药物影响的医学鉴定,疲劳原因的综合分析等,开展合作能充分利用其专业的人员、设备及服务网络,节省海事部门的资金投入;人为因素的调查和研究属于新兴科研领域,与科研单位开展合作不但能够随时跟踪国际上的研究动态,而且还能够开发我国自己的人为因素调查分析方法和工具。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强县”战略,组织引导全县广大知识分子,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通过开展科研攻关,调查研究,送科技下乡等活动,进一步树立广大知识分子的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和奉献意识,促使全县知识分子都能投身经济发展主战场,形成“人人主动参与、个个积极奉献”的良好态势,促进科研与经济相结合,为全县“三个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阶段安排
第三年度活动从**年3月开始,至**年12月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安排动员阶段(3月4日--3月31日)。各主管单位在认真总结去年活动开展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春训工作,召开拔尖人才和知识分子座谈会,沟通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和不足,讨论修订第三年度“献计出力”活动工作方案,并在本系统召开一次“献计出力”活动动员大会,做好再动员工作。各单位**年活动方案务必于3月31日前报县委人才办。
第二阶段:活动开展阶段(4月1日--11月30日)。各主管单位和拔尖人才按照修订后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活动。各主管单位要为活动的开展给予充分的支持和及时的指导,根据本单位知识分子的现状,分类排队,综合分析,制定并实施知识分子岗位职责和“献计出力”责任目标。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督促检查,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对于活动中涌现出的知识分子先进典型、撰写的优秀调查报告或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要及时上报,县委人才办将在县电视台和富平党建网开辟专栏,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阶段(**年12月)。各主管单位和拔尖人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上报县委人才办。县委人才办对全县“献计出力”活动进行检查、总结评比。对在生产、科研、教学等工作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或为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被采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和知识分子进行表彰奖励。
三、目标措施
1、开展调研实践。各有关单位根据本系统业务重点、县上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确定调研课题,组织本单位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深入生产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4月份,在系统内组织开展一次“我为富平发展献一策”活动,鼓励各类人才为富平发展献言献策,并及时将有价值的调查报告和合理化建议上报县委人才办,县委人才办将以《“献计出力”活动专家建议》的形式提供给有关部门用以指导工作或呈送县级领导作为参考依据。各有关单位每两月至少向县委人才办上报调研报告1份,合理化建议4条。
2、开展科研攻关。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知识分子典型示范单位根据自身的科研方向,选择确定1-2个科研重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结成科研攻关小组,大力开展创造发明、科技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比武、难题会诊等活动,推进行业科技创新。力争到年底每个系统都能推出一项获得市级以上认定的科研成果。
3、开展科技兴农服务。农业、果业、林业等涉农部门要进一步整合本单位的技术力量,开通科技咨询热线电话,分行业组建智囊团和农业科技服务队,定期深入乡村一线,通过科普大集、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现场操作指导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送科技下乡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各单位每季度开展送科技下乡服务不少于3次。
4、大力培养专业技术后备人才。各有关单位和知识分子典型示范单位对本单位的专业技术队伍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排队,对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技术人才,实行“一帮一、名师带徒、定向培养”等,进行业务技能的指导传授,帮助其尽快成长。各拔尖人才也要通过压担子、定目标、共同开展调研等办法,促进中青年技术人才脱颖而出,为县域经济发展培养更多的优秀技术人才。
四、几点要求
权威数据,填补国内空白
家庭金融的相关数据直观反应了家庭在经济金融活动中的行为决策,对于中央银行进行宏观调控,防范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家庭金融在国际上早已得到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20xx年美国金融学会(AFA)年会上,AFA主席、哈佛大学教授John Campbell断言,家庭金融将会成为金融学中继资产定价、公司金融后第三个重要的研究领域。20xx年,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宣布,将本应于2010年举行的消费者金融调查(SCF)提前到当年进行,以便及时直观地了解美国家庭财务受金融危机影响的情况。美联储主席伯南克认为,为详细了解各类家庭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美联储需要直接观察各个家庭的财务变化。伴随着中国作为新兴经济体的快速崛起,中国的经济走向也成为影响世界经济稳定的重要因素,作为最基础的我国国民家庭金融行为也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
针对中国微观家庭金融数据匮乏的现状,2010年4月,西南财经大学与中国人民银行强强联手,整合高校与政府机构优势资源,成立了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中心是迄今国内最为权威的研究中国家庭金融微观问题的机构之一。
此次《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的问世,共历时三年,历经前期筹备、中期调研、后期数据整理、报告撰写四个阶段。32个调查小组、343人次,经过对全国25个省、80个县(市)、320个社区(村),8438份有效样本的科学分析形成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以其权威性和详实的内容填补了行业空白,是我国家庭金融微观数据领域的重大突破。此报告既是西财倡导求真务实学风、推动中国问题中国研究的重要收获,也是西财与央行携手面向社会重大需求进行协同创新的阶段性成果。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张健华局长表示:针对中国家庭开展金融调查是全面深入了解消费金融现状的一个重要的手段和前提,对政府、金融界和学术界都具有重要意义。相信此次《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调研数据的出炉,不仅为目前对家庭消费金融行为的了解提供有价值的补充,还将为政府和监管层制定重要政策提供有益参考。
关注家庭,聚焦民生热点
家庭是社会最重要的微观主体,是政府政策的最终受众。资产配置、借款、贷款、保险、消费、投资等需求,以及家庭对经济变化的反应等家庭的金融行为,都对个人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国家综合实力的提升有很大影响。此次《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提供了一系列关于中国家庭金融状况的数据,其中包括:
家庭储蓄。中国家庭储蓄主要集中在高收入家庭,收入最高 10%的家庭,其储蓄率为60.6%,其储蓄占当年总储蓄的74.9%。大量低收入家庭在调查年份的支出大于或等于收入,没有或几乎没有储蓄。而中国较高储蓄的根本原因,不在于广大民众没有足够的消费动机,而在于没有足够的收入。因此,增加消费、减少储蓄最有效的政策是减少收入不均。中国政府《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工资增长和GDP増长速度要求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降低中国的储蓄率。
衍生品及债券市场。家庭对衍生品市场参与率为0.05%;家庭对金融理财产品市场参与率为1.10%。这与我国衍生品市场和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现实基本吻合。
为充分发挥期刊的资源优势,提高刊物质量,推进科技创新,形成办刊特色,为国内各行业的发展决策提供服务,构建以国家科技发展研究、行业系列政策和发展现状为主的专业研究平台,本刊特增加了“科技报告”栏目,现面向广大科技工作者、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及高校教师和在校大学生进行广泛征稿。凡符合此栏目刊发标准的文章,我刊将免费刊发!
征稿标准
一、征稿对象
凡是国内科技领域从事科技研究的工作者,科研机构科研人员,高校教师及其科学技术相关专业的在校大学生,以及专业从事科研报告调研及撰写的人员均可向本栏目进行投稿。
二、征稿范围
该栏目主要征集以下内容的论文: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究报告;
2.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
3.国家国家科技合作专项计划;
4.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研究报告;
5.国家科技基金项目;
6.国家交通运输建设科技项目;
7.国家计量质量研究项目;
8.国家标准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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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志社对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备底稿。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金海商富中心402号楼A座503室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主办单位:中国输血协会;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
出版周期:月刊
出版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004-549X
国内刊号:51-1394/R
邮发代号:62-186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88
期刊收录: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2008)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1996)
期刊荣誉:
据悉,中华英才网“中国大学生最佳雇主调查”是目前国内针对就业群体启动时间最早、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雇主品牌调查”之一,2003年首次开展雇主品牌调查。中国人力资源行业高速发展,无论是企业人才观还是求职者择业观都发生了巨大变化。
中华英才网第十一届最佳雇主调查对象不仅包括高校毕业生群体,还包括工作1~5年的社会职场人士,通过线上线下开展渠道调研,在全国31个城市形成联动,总计收到有效问卷10万份有余。本次调研无论从覆盖地域、覆盖学校,还是样本数量上,都在雇主品牌调研领域首屈一指。涵盖金融、汽车、互联网、消费品等10余个行业的分领域最佳雇主榜单,人才择业和企业用才最新趋势调研报告。
中华英才网指出,稳定的人才战略和雇主形象是企业吸引人才的主要因素。因此,雇主品牌对于吸纳人才、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推助效应日益凸显。而大学生群体作为未来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对于他们的吸引将成为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而目前社会就业的发展趋势,对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政策规划有着借鉴意义。
大学生求职日趋理性
《中华英才网第十一届中国大学生最佳雇主调查报告》显示,毕业生对个人微观就业选择与社会宏观就业形势的判断与把握趋于理性。
调查显示,2013年在校大学生中在求职时优先考虑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城市的比例分别为15%、5.1%、1.7%。与2012年相比,在校大学生计划在京、沪、穗三城市就业的比例呈现下降趋势。而从三地的对比来说,虽然北京的占比下降明显,但在三个城市中吸引力仍然是最强的。
专家分析认为,北京作为首都,各种类型的大型企业、金融机构、科研单位总部的聚集地,职业发展的广阔机遇,更加公平的就业规则,以及志趣相投的人脉圈对求职者仍然具有强劲的吸引力。
从全国范围来看,2013年,在校大学生的求职预期仍集中于华东(30.41%)和华北(27.54%)地区。中华英才网人力资源专家认为,虽然大学生就业可能不再以北京、上海、广州这些一线城市为首选目标,但仍然会优先考虑选择其周围经济相对比较发达的地区,丰富的就业机会、充足的发展空间是求职者考量的首选因素。
在对行业进行考量时,文体娱乐业、金融业以及电子信息业最受大学生青睐,其占比分别为15.7%、15.64%和9.22%。中华英才网人力资源专家认为,行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决定了初次求职者长期待遇水平和职业风险大小,所以一些具有市场先机的优势行业,因其风险小、收益高而受到大学生偏好。
体制内单位受青睐
数据显示,超过50%的在校大学生期望进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体制内单位。在校大学生预期的工作单位也以国有企业占比居首(34.31%),合资企业以19.25%的占比次之。
资深人力资源专家分析认为,学生在民营与外资企业就业比例下降,充分说明了就业难与经济形势下滑让成长于上世纪90年代初的职场主力新军对稳定性较低的工作缺乏安全感,更愿意追求以体制内单位为主的稳定性较强工作的心理。
【关 键 词】灰色文献/白色文献/黑色文献/文献信息
“灰色文献”即英文"Grey Literature"的意译。控制论、模糊论将文献划分为黑色文献、白色文献和灰色文献三种类型。“灰色文献”是相对于“白色文献”和“黑色文献”而言的,是西方文献信息界用来规范、界定具有“灰色”共同特征的文献类群,这里的“灰色”已不是灰色的本意,而是指获得渠道不同于正常出版物,情报界通常把公开出版的标准出版物称为“白色文献”,将具有密级性质的、非公开出版发行和交流的文献称之为“黑色文献”,而至于“灰色文献”则是介于两者之间半公开的、非正式出版物。因此“灰色文献”是一种具有过渡性质的文献类型,有人称之为“非常规文献(non-convention literature)”、“非正式出版文献(nonpublication literature)”。总之这种特殊的文献类型正已其独特的信息价值和实用价值来赢得越来越多国家的瞩目,因此充分地揭示灰色文献的显性及隐性特征,使其地位与其他文献类型并驾齐驱,是当前图书馆界、科技情报界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课题。
灰色文献(Grey literature)既指未经出版和法定权威机构公开发表的内部文献。首先此类文献交流范围只限本系统或机构内部,不能公开向社会发行和传播,因此属内部文献。其次除少数文献外多数文献的价值未经社会认可或法定机构认定,表现为潜在的价值形式,因而属于灰色文献范畴。基本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实物形式、如文物和物证等。二是个人形式,如手稿、私人信件、日记、以及电话记录等。三是组织或机构形式,如备忘录、技术档案、实验记录、会议文集和产品资料等。四是政府机构形式,政府文件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专利文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全名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等质量体系认证,以及国家科技部的科技报告等。五是内部出版形式,如未公开的学位论文和科技报告,以及互联网上非正式出版但具有学术性的在线信息等。文献结构等级的划分、灰色文献、一次文献的内涵与外延的界定等,笔者均已在其它文章中详述,对灰色文献的表性特征情报界也进行了充分的揭示,现就灰色文献的前沿性、时效性、动态性等信息形态的隐性特征,及初始预备性、规范性、权威性等信息质量的差异性特征作一分析。
1 灰色文献信息形态的隐性特征
灰色文献是反映当前经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社会诸多领域中最新科研成果或最新动态的情报信息,是一种丰富的信息源,它往往通过正常的发售途径难以获得,具有出版灵活,刊期不规律,印刷数量小且非正式渠道发行,流通面窄而内容丰富等表性特征,即已知信息。而潜在的隐性特征,即大量的未知信息和非未知信息却更显其价值。
1.1 前沿性特征
灰色文献由于其特殊的功能和属性,所反映的是科学技术领域内最前沿的信息,如科技动态、科技报告、市场调研、研究咨询等。科技动态的内容多数是该学科中最新的研究进展、新成果、新动态及前沿状况。尤其是国家级科技报告则更是各学科技术领域中前沿性的探索,如中国国家科委的“科学技术报告研究成果报告”;美国政府的AD报告,PB报告,NASA报告和DOE报告;英国UKAEA报告和ARC报告,法国的CEA以及德国的DVR报告等,均属当代该学科领域内最尖端性的信息。据统计,科研人员对科技报告的需求量,约占全部文献需求量的10%-20%,特别是竞争激烈的高科技领域,如从事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技术、航天技术、海洋技术的科研人员需求量则更高。因而信息内容的前沿性是灰色文献最为重要的特征。
1.2 时效性特征
在现有的文献类型等级结构中,灰色文献比其他文献传播信息速度更为快捷,时效性更强。就标准文献而言,其时间性很强,它将随着技术水平的发展而不断地弃旧更新。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每5年重新审订一次所有标准,个别情况下可以提前修订,以保证标准的先进性,这对于了解一个国家的工业发展情况和科学技术水平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就期刊发行周期而言,目前我国科技期刊有双月刊、季刊、年度报告等形式。一般情况,科技期刊发表成果的周期较长,不仅如此,编辑部三级审稿的时间周期也需数月,如果再包括编排印刷等程序所需的时间则更长,况且有30%的内部报告由于密级限制等原因而不能公开发表。灰色文献则不同,它能高速而快捷地将信息传播于有关科研人员或行业内。具体表现为:一是最新的科研成果或最新的发明创造,对本领域有重大影响的事件首次报道率多出现于灰色文献中,如科技报告、会议资料等。二是为征求意见的预印本,其传递的范围比较窄,专业性较强,多数在本领域内交流,但其形式更为方便,速度更为快捷。由此可见灰色文献的时效性是现有文献结构诸层次中难以比拟的特征。转贴于
1.3 动态性特征
灰色文献可不受出版规律的限制,对于周期较长的科研开发项目可以分阶段的传播或发行,以增强信息的新动态,如科研报告(除终结性报告外),还有初步报告、进展报告、中间报告、分题报告、都可以分阶段反映或。三是灰色文献中的会议文献,如专业会议,地区会议或基层会议,政务信息及调查报告等,可随时报导,使之及时了解本专业或行业的发展水平和现状,掌握最新的时态和动向。因而可以说具有明显的动态性特征。
由于灰色文献的信息内容新、情报价值高、传递速度快,而加快了科研成果向产品的转化过程,对科研与技术开发具有其他文献层次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科学研究重要的信息源,它的信息含量也是其它文献无法比拟的,所以灰色文献这些显性及隐性的信息价值也是其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
2 灰色文献信息质量的差异性特征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定;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消防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等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人民政府、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四条事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具体划分标准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事故发生后,现场的事故发生单位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或者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或者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现场的事故发生单位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省、部属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除依照规定向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外,还应当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省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通知同级公安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依照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的,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行为。
前款所称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依照下列规定认定:
(一)事故报告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二)对应当上报的事故的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因过失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三)对应当上报的事故的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故意不如实报告的,属于谎报;
(四)对事故隐瞒不报的,属于瞒报。
第八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或者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九条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书面记录,或者使用摄影、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证据,妥善保存现场痕迹和物证。
第十条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较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重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组织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功能区内发生的一般事故,由功能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功能区内发生的一般事故,也可以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委托其相关部门或者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应行政管理职能的功能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调查。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会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派员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根据事故调查的需要,也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与事故无直接利害关系的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组的牵头部门和组长由该人民政府指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的,被授权或者被委托部门为牵头部门,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调查的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项调查小组。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以及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议;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可以根据事故调查的需要,要求有权机关依法冻结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依法暂停相关证照的注销程序。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在事故调查中的职责:
(一)事故调查组牵头部门:组织、协调事故调查工作;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提出处理建议;
(三)监察机关:对事故中涉及的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四)公安机关:参与事故调查取证,协助鉴定死亡原因,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行为;
(五)工会: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六)其他成员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事故调查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单位应当在事故调查组规定时限内,提供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相关行政许可证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以及相关人员岗位职责说明;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文本;
(四)伤亡人员身份证明以及劳动关系证明;
(五)与事故相关的设备、工艺资料和安全操作规程;
(六)有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明;
(七)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基本情况的说明;
(八)事故现场示意图;
(九)有关责任人员上一年度收入情况证明;
(十)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事故调查中,事故发生单位、相关单位和人员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事故调查组应当充分听取其意见。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因事故调查需要,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事故调查报告的提交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有关人民政府或者被授权、被委托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事故现场因事故救援无法进行勘察的,事故调查期限从具备现场勘察条件之日起计算。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各项内容,并根据需要,从行政管理、行业监管、社会监督等方面对防止和减少同类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整改和完善的建议。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事故调查组成员对事故原因、责任认定、责任者处理建议等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事故调查组组长应当根据多数成员的意见做出结论,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不同意见予以说明。
第十八条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做出批复,并抄送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事故调查组牵头部门应当自收到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批复送交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员。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责任追究完结之日起15日内,将责任追究情况报告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
第二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并在整改结束之日起15日内,将落实批复的情况报告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第二十一条事故调查处理实行督办制度。一般事故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部门负责督办;较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部门负责督办;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督办,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档案材料由事故调查组牵头部门负责收集和保管。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档案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报告以及事故救援的材料;
(二)事故调查报告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三)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
(四)批复落实以及责任追究的材料;
(五)事故发生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的材料;
(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二十三条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信息的对外由事故调查组组长决定。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事故调查信息。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九条规定职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乡(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职责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事故调查组及其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职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不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处理相关责任人员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基本原则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他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应将安全寓于生产之中。
2、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指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它要求对各项指标考核,评优创先时首先必须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指标没有实现,即使其他指标顺利完成,仍无法实现项目的最优化,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3、三同时原则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去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瑞在一份报告中指出,中国在2015年的专利申请量非常巨大,这些专利申请主要集中于电气工程、计算机技术、半导体和测量仪器等领域。高瑞同时提到,中国的专利申请主要都是针对国内提出的,且多数是为了保护国内专利、商标以及工业设计,只有少数的专利是针对国际进行的申请。
2016年12月份Clarivate Analytic(原汤森路透知识产权与科技事业部)的《2016年中国大陆创新企业百强》报告,也印证了高瑞对中国的评价。该报告显示,从全球化的角度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中国企业将创新成果保护工作的重心放在了国内市场,每个专利家族所含专利申请的平均数量仅略高于1件。
S着中国的产业升级以及“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中国企业加速走出去,进入国际市场凭借专利搏杀领地,已然成为大家的共识。然而中国企业国际化仍是一条漫长而艰难的道路,中国企业必须创造并拥有大量的专利,才有资格和能力参与激烈的国际竞争。随着所持有的专利越来越多,企业的中国专利年费负担越来越重,企业不得不“精打细算”,定期忍痛放弃维护部分专利,因此难免会存在一些被“误杀”的高价值专利,这将严重损害企业精心打造的专利包,以及国际竞争力。
据China IP记者了解,当前我国有效发明专利总量中,国内外主体所持有的有效发明专利的比例已经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国内创新主体的优势地位越来越明显。施行多年的专利年费制度,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与当时的国情相适应,但已经与当前新的历史阶段和创新需求越来越不相适应。我国应该对年费制度进行重新审视,立足当前并考虑长远,对年费制度进行调整和优化。
从《专利年费制度实施调查报告》看我国专利年费制度
2016年9月份,中国专利信息年会了“中国专利年费制度实施调查报告”,该报告是由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乔永忠副教授牵头研究的国内唯一有关专利年费制度的调查报告,乔永忠副教授是国内唯一持续研究专利维持制度长达十年之久的学者,也是国内唯一一本该领域著作的作者。此外,该报告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利维持机理及维持规律实证研究”(项目编号:71373221)的部分成果,值得关注的是,该报告根植于知识产权研究领域极不多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该报告通过大量的企业调研及问卷调查,真实地反映了目前我们专利年费制度对于企业创新实践及参与国际竞争的影响。该调查报告通过(1)中国专利年费收费水平与国外专利年费收费水平比较;(2)专利年费制度对促进创新的重要性;(3)缴纳专利年费的主要目的;(4)单位不缴纳专利年费放弃专利权的理由;(5)现行专利年费制度进行调整的必要性;(6)专利年费的主要来源;(7)专利年费造成的经济负担;(8)现行年费制度结构性调整的建议;(9)专利年费的缴纳模式;(10)国家财政资助专利年费政策对促进创新的影响;(11)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专利局收入与专利年费收入挂钩是否有利于促进创新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查,收回两百余份有效问卷。
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于2015年11月的《中国有效专利年度报告2014》显示,国内有效发明专利中,维持年限5年以上的占49.2%,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只占7.6%。国内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仅为6年(国内企业有效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为6.4年)。2014年我国失效专利中,国内失效专利占失效总量的94.6%,从失效的原因来看,因未缴年费终止的高占51.7%。
乔老师的调查报告显示,过半受访者认为中国专利年费负担重于国外专利年费负担,这一点与2014年产业界对各国专利年费收费标准所做的统计相吻合。我国维护一件发明专利20年有效期的年费总额除略低于德国外,远高于其他国家的年费总额,大约是英国的2.2倍,法国的1.8倍,日本的1.7倍,韩国的3.7倍。若考虑人均收入水平因素,我国年费水平大约是美国的6.1倍,德国的3.6倍,英国的9.8倍,法国的7.3倍,日本的7.5倍,韩国的13.8倍。
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因为专利制度的地域性、专利权人的专利意识、国民收入以及货币的购买力、研发投入、专利交易市场的完善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不同国家或者地区的专利权人对专利年费经济负担的感受程度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该报告调查对象均属于我国境内的不同类型的创新主体,从创新主体的基本情况可以发现,这些受访的相当一部分创新主体在国外拥有一定数量的授权专利,所以这些创新主体对国内外专利年费负担情况的感觉会有一定程度的误差。据调查报告(图1)显示,51%的专利权人认为中国专利年费负担更重,认为外国专利年费负担更重的比例为31%。另有18%的被调查对象持其他观点,如有的专利权人认为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专利年费负担均较重。还有的持其他观点的专利权人认为中外专利维持的情况不同,不能对此进行比较。
专利年费随着专利数量和专利维持年限的增长而增长,对于专利权人而言,缴纳专利年费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专利权人对专利年费的负担程度是衡量专利年费收费标准适度与否的重要指标之一。在特定条件下,如果专利权人普遍反映专利年费负担过重,说明专利年费收费标准相对于专利权人的负担水平较高;反之亦然。专利年费收费标准太高或者太低均不利于专利制度促进技术创新作用的发挥。
根据该调查报告(图2)显示,在缴纳专利年费的负担上,表示毫无压力的专利权人的比例仅为4%;表示"一般,压力不大"的专利权人的比例也不足三分之一。在全部被调查对象中,19%的专利权人认为专利年费非常重,其或其所在单位几乎难以承受;另有46%的专利权人表示缴纳专利年费负担重,但基本可以承受。换句话说,约三分之二的专利权人认为专利年费相对于其负担能力而言过重,约三分之一的专利权人认为专利年费相对于其负担能力一般。过重的专利年费负担所导致的后果是专利权的不当放弃,不利于专利权人从专利技术中获得适当的收益,同时有损于这些专利权人创新积极性的提升。
专利权人停止缴纳专利年费可能基于多种原因的考虑,根据该报告的调查显示,未缴专利年费而放弃专利权的理由的统计结果(表1)显示三个方面的特征。首先,专利年费过高超过专利权人的负担能力是专利权人停止缴纳专利年费放弃维持专利有效的最重要原因。调查结果显示:41.1%的专利权人因为专利年费过高而停止缴纳;24.8%的专利权人因为专利暂时闲置,未来可能有较好收益,但单位经费紧张而停止缴纳。二者都属于主动停止缴纳专利年费的行为,但这种主动行为都含有"无奈"的因素。可见,专利年费负担过重导致不能按照规定缴纳专利年费而放弃专利权的专利权人的总体比例达到65.9%。这一调查结果值得重视,它可能是完善我国专利年费制度和年费收费标准的重要依据。
其次,专利收益太低或者没有收益不足以缴纳专利年费或者说缴纳专利年费后,专利权人无法从专利中获得收益,是导致放弃专利的重要理由之一。55%的专利权人停止缴纳专利年费的理由为专利收益太低或者没有收益。这一理由在所有列举理由中所占比例最高,当持有专利所获得的收益低于或不再高于支付专利维持费用时,会采取停缴专利年费的举措。对于专利收益低于专利年费的专利,或者根本就没有收益的专利而言,维持其有效,显然是不合算的。但是如果对于那些短期内专利收益不高,但有长期收益的专利而言,这一举措虽然能够短期内防止专利权人的利益损失,但对于发挥专利的长期价值而言则可能是非理性的,因为专利收益具有动态性和随机性。
再次,8.4%的专利权人停止缴纳专利年费的原因是专利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忘记缴纳年费。此类行为的原因在于创新主体的专利制度管理缺陷,所以不断提升我国创新主体专利管理水平对专利价值的实现非常重要。在其他理由中,8.4%的专利权人因专利产品淘汰或技术发展趋势使然等因素而不再缴纳专利年费,这种情况属于正常的专利淘汰现象,也是专利年费制度的目的所在,它有利于其他创新主体的后续创新。另外,有5.0%的专利权人将单位领导要求作为停止缴纳专利年费的理由之一,这种情况也应该属于专利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绝大部分专利权人停止缴纳专利年费的理由均是被动的,或者是主动的"无奈之举"。这种现象的后果是专利价值无法得到有效发挥,从而导致创新资源的浪费。
总而言之,未缴纳专利年费而终止专利权的理由不外乎专利收益和专利成本以及其他专利管理制度三个方面。而专利收益与专利成本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假设专利收益确定,如果增加专利成本,创新主体获得利润就会随之减少,减少到一个临界点之后,专利权人就会放弃专利;如果适度减少专利成本,创新主体的利润就会随之增多,增加专利权人继续维持专利有效的可能性。在专利技术的市场化水平、产品适应性和成熟度、专利技术保护水平确定的情况下,只有提升专利权人的技术转化和转移能力,增加专利权人的专利收益。因为专利年费是专利获得授权后最为重要的专利成本,而专利年费收费标准一般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专利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换句话说,专利年费制度可以作为调节专利维持时间、有效专利数量的重要政策工具。规范专利年费收费标准、健全专利维持年费制度、完善专利制度促进技术创新机制,应该重视专利权人停止缴纳专利年费而终止专利权的原因。
企业需要更佳的支点 提升国际竞争力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大中型企业则是创新主体中的主力,也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当仁不让的主力。去年实施的新《专利费用减缓办法》延长了年费减缓期限,但此办法只能惠及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科研机构、中小企业和个人,对于绝大多数的大中型创新主体而言,对此办法只能垂涎远观,与大中型企业毫不相关。国家对于创新主体的主力部队,反而没有任何年费优惠相关的政策。
通过对比《2015年汤森路透全球百强创新机构》榜单,我们发现中国医药领域的创新与全球先进水平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去年,全球有高达7家医药机构入选《2015年汤森路透全球百强创新机构》榜单,但是本次中国创新百强榜单上没有一家药企出现。但也有些企业在全球化方面表现不俗,例如华为和阿里巴巴:华为在全球的专利申请遍布16个国家/地区,阿里巴巴在11个国家/地区都进行了专利申请。通过分析行业的全球化特征,我们可以清楚看到通信设备、媒体与互联网等新兴行业在全球化指标中的优势地位。但正是这些在国际舞台上凭借专利博得一席之地的企I,面对大量的专利申请,反而成为企业自身的一种负累。
对于像华为、中兴、京东方这样的创新主力企业而言,必须创造并拥有大量的专利,才有资格和能力参与激烈的国际竞争。随着所持有的专利越来越多,企业的中国专利年费负担越来越重,企业不得不“精打细算”,定期忍痛放弃维护部分专利,因此难免会存在一些被“误杀”的高价值专利,这将严重损害企业精心打造的专利包,以及国际竞争力。
因不堪重负而无奈放弃专利的维护,严重影响我国专利的维持年限。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于2015年11月的《中国有效专利年度报告2014》显示,国内有效发明专利中,维持年限5年以上的占49.2%,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只占7.6%。国内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仅为6年(国内企业有效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为6.4年)。2014年我国失效专利中,国内失效专利占失效总量的94.6%,从失效的原因来看,因未缴年费终止的高占51.7%。
企业负担之重,通过华为、中兴、TCL、国内某知名公司等近年中国专利年费增幅就可见一斑:2011年―2015年,华为公司中国专利年费从两千多万元蹿升至六七千万元,过去几年中的年费负担增长率分别为40.4%、35.3%、21.1%、和20.3%;据记者了解,中兴专利年费占当年专利费用支出的60%以上。同期,TCL的年费负担增长率分别为34.0%、42.9%、34.7%和40.2%;另一国内某知名公司增长率为600%、433.3%、325.4%和360.3%!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本科生;就业状况
Key words: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undergraduate;employment situation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5-0170-03
0 引言
昆明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近六年保持了相对稳定学生就业率,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0%左右。1999-2009年为我国水电发展的黄金时期,全国水电工程技术人员需求远大于供给,基于此全国各大高校纷纷设立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培养出大批该专业学生导致该专业大学生过剩。自2009年大中型水电项目筹建和在建项目缩减,中水各工程局也逐渐将市场由原来的水电建设为主转向工民建和其他市政基础建设,华能集团、金沙江中游公司等业主单位、各大设计院、科研所招聘水利水电工程毕业生也逐年减小[1]。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依托水电施工和设计单位为就业主体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学生就业面临严峻挑战。基于此,本文于2010-2015年连续6年对昆明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毕业本科生的就业状况进行了跟踪调查,通过就业去向、职业取向、期望薪资等方面系统地分析研究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发现问题,为今后的招生规模、学生培养等方面提出解决方案,探索解决思路。
1 样本研究
在2010-2015年,课题组选取昆明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简称昆工水电毕业生)进行了调查研究,6年共调查本科生845名。样本情况详见表1。
2 调查结果
2.1 就业去向
①工作落实率。为了更加准确地反映昆工水电毕业生毕业时的状况,本次调查将近6年的就业状况分为4类:1)已经签约;2)升学、出境;3)自主创业;4)未就业。
2010-2015年,昆工水电本科毕业生签约率呈整体下降趋势,尤其是近4年下降明显,而未就业的学生比例逐年增加(表2)。这说明水电行业整体处于下坡趋势对水电本科毕业生就业产生了很大、直接的影响。自主创业一直未实现“零突破”,体现出水电本科学生自主创业意识和能力较弱。
②已签约毕业生去向。
第一、按就业地区划分。近6年,已经签约的本科毕业生就业地区排序为西部、东、中、北部地区,留在云贵川等西部地区工作认识毕业生的首选。纵向分析发现,到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的比例呈下降趋势,由2010届的97.66%下降到2015届的80.00%,而到中、东、北部地区就业毕业生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分别由2010届的0.78%、1.56%、0.00%上升到2015届的4.14%、11.03%、4.83%,其中到东部地区就业的毕业生增幅最大,6年间增长了11.03%;在2015届到中部地区工作的毕业生稍微有点下降,但近6年总体上也呈上升趋势(表3)。
第二、按就业地点划分。近6年,已经签约的本科毕业生就业地点排序依次为省会城市、直辖市等大城市、省会以下中小城市、乡镇、农村。到省会城市、直辖市等大城市就业仍是学生的首选,但比例呈下降趋势,由2010届的70.31%下降到2015届的47.10%;相应的到省会以下中小城市的比例呈快速上升趋势,由2010届的25.00%上升到2015届的43.15%,增长了18.15%,增幅较大;到乡镇、农村就业的毕业生比例较低,且变化不大,尤其是到农村就业的毕业生,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表4)。
第三、按就业单位性质划分。国有企业、私有企业、事业单位是水电毕业本科生就业的主渠道(表5)。尽管在排序上稍有变化,到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就业的毕业生比例逐年下降,到私有企业就业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另外到事业单位、升学就业的比例波动较大。
2.2 职业取向
①择业时考虑因素。通过对水电专业毕业本科生择业时考虑的因素进行调查,6届毕业生在选择个人职业时考虑最多的是“个人是否适合该职业”,“薪酬收入”,“个人今后发展”和“行业发展前景”各因素排序在近6年内是比较稳定的。6届毕业生对比,考虑“薪酬收入”和“行业发展前景”的比例是逐年增加的;考虑“专业对口”的毕业生比例逐年下降(表6)。
②理想工作单位。通过对水电专业毕业本科生择业时理想工作单位进行调查,6届毕业生理想工作单位排序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排序在近6年内是比较稳定的。6届毕业生对比,选择“外资企业”和“乡镇企业”的比例是逐年增加的;选择“科研机构”的毕业生比例较为稳定(表7)。
③自主创业的意愿。通过对水电专业毕业本科生自主创业的原因进行调查,2010-2015届毕业生有有意愿自主创业的学生比例逐年增加。对于选择自主创业的原因,感觉“创业可以实现自我价值”、“工作时间自由”和“偶像崇拜心理”排前三位,其中“偶像崇拜”占有很高的比例,而且呈上升趋势;“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被迫创业比例逐年增长(表8)。
2.3 求职指导与信息
①就业指导。根据问卷调查,从就业指导内容上看,“就业面试技巧指导”一直是毕业生最需要的,但所占比例在逐年下降,由2010届的46.09%下降到2015届的23.97%;而“行业形势发展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2015届比2010届分别高出11.86%、10.49%(表9)。
②就业信息。“学校、学院就业部门”、“老师推荐”和“招聘会、双选会”是毕业生获得就业信息最主要的渠道,6年的排序比较稳定。近6年通过以上三种方式获得就业信息的毕业生占到70.00%以上,最高的一年2010届有82.82%的毕业生通过上述三种方式获得就业信息(表10)。
2.4 期望薪资
期望薪资是指求职者在应聘时预设的一个最低“工资水平”,当单位给出的工资水平低于期望薪资时,一般求职者会拒绝接受这个职位[4,5,6]。分析6年来调查问卷,本科生择业时要求的期望薪资呈上升趋势,2015届较2010届高471.19元。不同性别、不同就业地区、不同就业地点的毕业生最低期望月薪存在差异。男生期望薪资高于女生;就业到东部地区毕业生期望薪资高于中部、北部、西部地区;就业到省会城市、直辖市等大城市毕业生期望薪资高于省会以下中小城市、乡镇、农村;当期望薪资达不到个人要求时,愿意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自己期望薪资人的比例逐年增加,呈上升趋势,说明面对越来越严峻的就业形势,大部门本科生愿意根据就业市场的要求来适当调整自己的就业期望。(表11)
3 结论
第一、水电毕业生就业率相对稳定,但下滑趋势明显。高校应主动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毕业生走出行业局限、面向相关新兴行业就业。
第二、毕业生眼界不宽,扎堆严重。学生就业仍偏向于中、东部地区,省会城市以及国企,传统水电行业,自主创业意识和能力薄弱。高校因引导学生分层次、分类就业。加强职业生涯教育,通过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树立学生正确就业观;做实国家“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专项工作,扎实推进学生到基层就业;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引导,大力扶持,鼓励和帮助毕业生自主创业。
第三、毕业生对个人待遇过于看重,个人职业取向太过功利,超前意识不够。对于高校,要合理引导,告诫学生要结合行业发展和个人发展来理性看待薪资问题,要用发展的眼光来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
第四、有70.00%以上的水电本科毕业生需要学校、学院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就业指导单位引导作用还应继续强化,形式也应该紧跟社会发展,更加多样化。
参考文献:
[1]云南鲁地拉水电站投资219亿,闸门突然被冲走损失6亿[N].云南新闻网,2014(3).
[2]昆明理工大学2015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R].昆明理工大学就业中心,2015(12).
[3]麦可思《2015大学生年度就业工作》[R].麦克思研究中心,2015(11).
【报告撰写思路及价值体现】
本调查报告由北京君略产业研究院依据市场调查资料、行业统计数据、国内外企业访谈结果、科研院所技术进展、业内专业期刊杂志、君略研究院产业数据库(JL-Data)等多方面情报数据撰写而成。作为从事中国环保袋事业的专业人士的参考资料,深信本调查报告能在您制订经营战略时发挥一臂之力。
通过本报告您可以清晰把握2017年环保袋行业十二五规划制定大背景下中国环保袋产业全景式发展脉络,从宏观国际经济环境、中观产业环境到微观企业内部环境三个层面对其内在传导机制做出科学判断。作为从事中国环保袋产业研究的专业人士的参考资料,深信本报告能在您制订经营战略时发挥一臂之力。
【目录】
第一章 环保袋行业基本背景及发展概述
第一节环保袋行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对比分析
1. 全球发展重点区域分析
2. 全球发展阶段及周期分析
3. 国内发展现状及中外对比分析
第二节 中国环保袋产业链上下游分析
1. 环保袋产业链模型介绍
2. 环保袋产业链模型分析
2.1 产业链主要环节分析
2.2 产业链各环节传导机制分析
第三节 环保袋行业主要细分产品构成及相关技术标准
第四节 环保袋行业主要产品应用领域及替代品分析
第五节 环保袋行业生产技术对比分析
1. 技术应用现状
2. 国内外技术差距对比分析
3. 最新技术发展前沿展望
第六节 中国环保袋产业发展 波特五力模型分析
1. 波特五力模型介绍
2. 环保袋产业环境波特五力模型分析
第二章 国外环保袋行业生产需求情况分析(2017年度)
(本章对国外环保袋产品市场进行全面分析,以产销结构分析来说明国外同类产品的供需格局,下游需求结构及市场份额。本章对把握国外市场动向,制定进出口策略具有很强的参考作用。另外对未来2年国外市场发展趋势预测则让您更加全面把握环保袋行业的整体发展态势。)
第一节 2012-2017年国外产品生产总体概况
第二节 2012-2017年国外产品消费总体情况
第三节 国外产品主要生产企业分析
第四节 国外产品下游各消费领域消费特点
第五节 2017-2019年国外环保袋产品生产消费情况预测
第三章 国内环保袋行业生产需求情况介绍
第一节 2017年国内环保袋产品总体供给分析
1. 主要区域产量情况
2. 2012-2017年市场供给趋势及影响因素分析
3. 2017年环保袋行业新增产能分析
3.1 新增产能分布情况
3.2 2017年市场整体产能分析
第二节 2017年国内环保袋行业产品消费总体情况分析
1. 区域消费市场分析
2. 2012-2017年市场需求趋势及影响因素分析
3. 2017年市场需求领域及构成分析
3.1 主要需求行业及需求份额分析
3.2 下游需求结构变化情况分析
第三节 国内环保袋行业主要生产企业分析
(选取2-3家业内标杆企业进行调研分析,主要从企业内部核心财务指标、产品产销量,市场竞争策略及
企业自身SWOT分析)
第四节 国内主要环保袋行业经销企业与国内产品贸易分析
第五节 2017年环保袋行业重点在建、拟建项目
1. 在建项目区域分布情况
2. 在建项目规模分析
第六节 2017-2019年国内环保袋产品未来供需格局预测
1. 市场供给预测(2017-2019年)
2. 市场需求预测(2017-2019年)
3. 影响市场供需结构主要因素分析及预测
第四章 国内环保袋行业专题研究走势及影响因素分析
第一节 国内产品2012-2017年价格回顾
1. 2012-2017年价格走势整体趋势分析
2. 影响2012-2017年价格走势主要因素分析
2.1 政策因素分析
2.2 市场因素分析
2.3 技术因素分析
2.4 突发事件因素分析
2.5 其他因素分析
第二节 中国环保袋行业产品经销模式分析
1. 销售主要渠道分析
2. 价格传导机制分析
第三节 2017年环保袋行业价格走势及影响因素预测
1. 2017年专题研究走势预测
1.1 原材料价格预测
1.2 成本价格变动预测
1.3 供需格局趋势预测
2. 2017年环保袋行业价格走势影响因素
2.1 人民币汇率变化影响
2.2 全球产业转移影响分析
2.3 其他因素分析
第五章 中国环保袋行业进出口市场分析及趋势预测
第一节 亚洲、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市场分析
第二节 国内产品2012-2017年进口数据分析
1. 进口价格分析
2. 进口数量构成分析
第三节 国内产品2012-2017年出口数据分析
1. 出口价格分析
2. 出口数量构成分析
第四节 2017-2019年国内产品未来进出口情况预测
1. 2017-2019年环保袋行业进出口市场有利因素分析预测
2. 2017-2019年环保袋行业出口市场不利因素分析预测
第六章 2017年环保袋行业上游原材料供应状况对价格走势影响深度分析
第一节 环保袋产品主要原材料构成分析
第二节 主要原材料2012-2017年价格及供应情况
1.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趋势分析
2. 原材料行业产能及供给分析
第三节 2017-2019年主要原材料未来价格及供应情况预测
1. 价格预测
2. 供给量预测
3. 上游原材料产业议价能力分析
第七章 2017年中国环保袋市场整体运行趋势预测
第一节 2017-2019年市场盈利预测
1. 环保袋行业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2. 环保袋行业市场盈利趋势及影响因素预测
第二节 国内生产、营销企业投资运作模式
第三节 外销与内销优势分析
第八章 中国环保袋行业项目投资风险及可行性分析
第一节 产品技术应用注意事项
第二节 项目投资注意事项
第三节 产品生产开发注意事项
第四节 产品销售注意事项
第五节 行业分析基本结论
第六节 项目投资可研报告基本框架
第九章 本课题报告主要结论及策略建议
第一节 本报告主要结论及观点
第二节 君略产业研究院独家策略建议
1. 宏观策略角度
2. 中观产业角度
3. 微观企业角度
【部分图表目录】
图表 环保袋产业链结构图
图表 环保袋行业主要下游市场需求构成
图表 2012-2017年中国环保袋下游市场分布
图表 环保袋行业产品质量标准
图表 环保袋部分专题研究情况
图表 环保袋的产业环境波特五力分析模型
图表 2012-2017年国外环保袋产量变化图
图表 2017-2019年国外环保袋产量预测图
图表 2012-2017年国内环保袋产量变化图
图表 2012-2017年中国环保袋行业产能利用情况
图表 2017-2019年国内环保袋产量预测图
图表 2017-2019年国内环保袋消费量预测图
图表 2012-2017年中国环保袋供需状况变化图
图表 2017年中国各种经销模式市场份额对比图
图表 2017-2019年中国环保袋供需状况预测图
图表 2017年中国环保袋市场不同因素的价格影响力对比
图表 2017-2019年中国环保袋上游原料的价格走势图
图表 2017年环保袋上游原料价格变动情况
环保袋使用情况问卷调查结果与分析
中国环境生态网开展的环保袋使用情况问卷调查得到广大网友的支持和热情参与。现将问卷调查结果公布如下:你有没有使用环保袋的习惯?
分析:有两成的网友表示经常带环保袋,有时带或很少带的各占33.9%和35.6%。从不带的占8.9%。
你觉得使用环保袋有什么好处?
分析:有一半的网友觉得使用环保袋有环保方面的好处。24.78%的网友认为环保袋比塑料袋耐用。外观和方便方面关注度不高。
你觉得使用环保袋有什么坏处?
分析:三成多网友表示主要存在不记得带现象,近两成网友认为使用环保袋不方便,18.54%的网友认为环保袋清洗不方便。
你用了环保袋之后,买菜时还用塑料袋吗?
分析:买菜时,使用塑料袋的占近六成。调查数据说明,在菜市场,塑料袋的使用程度仍然比较高。
你会不会随身带环保袋?
分析:有55.82%的网友会随身带环保袋,44.17%的网友表示不会。
你的环保袋多数是如何获得的?
分析:8.35%的网友是通过随货品赠送来获得环保袋。33.21%的网友自愿购买环保袋。数据说明,网友还是支持环保袋的使用的。免费获得的渠道有环保活动免费派发,朋友赠送等。有部分网友表示会自己做环保袋。
你以什么准则来购买环保袋?
分析:近五成的网友注重环保袋的实用性,居第二位的是环保度,第三位为价钱。大小和外观不在重点考虑之列。
你愿意付出多少钱来购买一个环保袋?
分析:超过八成的网友认为小于10元购买一个环保袋比较合理。
请问你的年龄是?
分析:本调查的主要的参与对象主要是青年朋友。
总结:使用环保袋,不仅可以为环保作贡献,而且还是一种流行时尚。从以上调查可以看出,网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支持限塑令,喜爱环保、绿色的生活。难能可贵的是有部分网友选择自己制作环保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