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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乡残疾人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计划
我乡残疾人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残联的指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做好窗口行业服务,服从大局,才结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残疾人的教育就业、社区康复、维权等工作,在各级政府及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回顾总结
一、一年来的工作回顾
(一)工作完成情况
1、组织联络工作
(1)加强学习,增强工作能力,一年来,以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通过学习以逐步提高自我,以实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开展各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乡残联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着力做好村级残疾人组织建设,督促和指导村级联络开展各项工作,使村级残疾人工作逐步完善,发挥村级联络员的作用,基本做到残疾人组织有领导,层层有具体专职人员负责。
2、教就工作
(1)积极做好残疾人职业技术和农村适用技术培训工作。在县残联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乡残联积极动员和组织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家长能加各种农村适用技术的,以逐步实现每个残疾人家庭都有一个科技明白人,增强自食其力和致富的本领,使其早日脱贫,截止xx月,全乡共举办种养殖技术培训班3期,残疾人能加人数为90余人,其中在xx月xx日,乡残联专门组织了一期农村残疾人养殖(养殖)技术培训班,参训人数为50余人。从今年1—xx月,还选送了2名肢体残疾人到县残联参加摩托车修理职业技术培训,2人肢体残疾人参加洗车驾驶技术培训,经过培训,全部合格并获得技术证书,现在4人并利用自己所学之技从事个人经营谋生,另外还选送1人到曲靖市残联参加裁缝技术培训,截止xx月底,全乡残疾人亲增就业人数3人。
(2)鼓励和动员广大残疾人自主创业,增强自强信心,利用一技之长自谋生存之路,大力发展家庭种养业及个体经营活动,及早脱贫,为落实上级残联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的要求,争取上级残疾对我乡残疾人自主创业的大力扶持,已申报残疾人自主创业户一户,争取给予补贴,以扩大经营规模。
(3)了解掌握贫困残疾人,特别是家庭贫困的重度残联人在生产生活状况,多渠道地争取对其他在生活上的给予照顾,根据市残联的《阳光家园计划》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已按时按分配的指标上报8人贫困的重残疾人居家安养对象。
(4)积极配合教育部门鼓励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和进特殊学校就读,使其学得文化,增长知识本领,长大后能自谋生活,为政策和社会减轻负担,全乡共有6—14岁残疾儿童79人,0—6岁未入学的有16人,在校生67人,入学率71%;7—14岁的聋儿有13人。
3、康复工作
(1)积极开展社区康复工作,xx月初,组织村委会联络员对本行政村的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对象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据统计全乡各类残疾人2432人,占总人口的6%,其中:视力残疾人401人,听力残疾人536人,言语49人,肢体612人,智力残疾93人,精神病残疾240人,多重残疾人501人,有各类康复需求对象751人,建档751人,康复需求筛查率100%,建档率85%。
(2)继续加强和巩固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工作,乡残联配合乡康复指导站对历年盲人定向行走进行继续巩固性的指导督促,对今年的3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工作,按规定督促康复员进行训练指导,每月召开一次crc会议,并每月不少一次的下村进行指导督促。
创建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原则,以解决残疾人就业、从业为手段,逐步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参与社会的能力;坚持基地以企业为载体,通过基地带农户、加工户的原则,大力发展残疾人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使残疾人通过劳动实现自食其力、脱贫致富;坚持残联扶持、企业奉献的原则和市场化运作方式,不断膨胀基地规模,发展壮大基地实力,扶持更多的残疾人脱贫致富。
二、基地类型
1、企业安置型。依靠现有的各类企业建立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残联给予政策扶持。
2、辐射带动型。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合同价回收产品等形式,吸纳农村残疾人从业,达到脱贫致富。
三、基地标准
1、残疾人扶贫基地要安排残疾人就业不少于10人(福利企业不含应达减免税比例的残疾人)或安排残疾人从业不少于20户。
2、残疾人扶贫基地是以企业为基础,并在土地使用政策上给予支持,扶持残疾人通过有效劳动,实现脱贫致富为宗旨的扶贫载体,是容纳残疾人集体劳动生产的场所。
3、残疾人扶贫基地是指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实体。
4、残疾人扶贫基地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较好的市场需求前景,基地年产值在10万元以上。
5、残疾人扶贫基地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年人均收入能达到1万元以上。
6、残疾人扶贫基地具有为残疾人提供技术培训、信息咨询、优良品种、生产工具、资金扶持的功能。
7、残疾人扶贫基地由市残联挂牌确认。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镇、街道根据建设扶贫基地的标准及要求,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做好规划方案。
2、各镇、街道残联根据全市统一规划,调查论证后,认真填报《市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建设项目审批表》、《扶持残疾人从业脱贫项目可行性报告》,《创建基地计划书和协议书》及《市就业扶贫基地扶持残疾人状况统计表》,计划书主要内容有:主要目标、保障措施、时间安排、执行计划负责人等(协议书样本附后),各镇、街道对基地初审核实后,于4月底前将以上报表报市残联审批。
3、市残联于7月下旬组织力量,对基地建设情况,会同市财政部门实地进行审核,审定达标后,将所需扶持资金直接划拨到扶贫基地,确保专款专用。
五、基地的经营和管理
1、基地接受残联的指导和检查,由基地自主经营,全权管理,残联不提供担保,不负经济、民事等法律责任。
2、基地经营实行市场化运作,有条件的可在基地内部单列帐户,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3、基地不搞终身制,对照基地标准,合格的继续挂牌,不合格的给予摘牌处理。对于已建立的基地,具有发展潜力,并能按照基地标准,每年多安置残疾人不少于10人,可以作为巩固基地继续扶持。
4、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决定和调整帮扶残疾人从业项目,举办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班、帮扶协议样本、终止与残疾职工的用工合同等事项要及时报市残联认可备案,市残联将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以防止弄虚作假。
5、做好统计报表工作。每年11月10日前,镇、街道扶贫基地都要向市残联康复就业科如实填报《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扶持残疾人状况统计表》(附后)和当年扶贫基地工作总结及下年度扶贫工作计划、措施、扶持残疾人脱贫目标。
六、基地检查验收标准
1、基地安排残疾人就业不少于10人,要与残疾人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安排残疾人从业要与残疾人签订生产资料供应、技术服务、产品回收等协议,从业残疾人户年人均收入不低于2000元。
2、基地必须当年见效,残疾人工资当月兑现。基地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基地的日常工作,基地管理与服务制度上墙。有年工作计划和总结、帐务清楚、劳动合同、帮扶协议、帮扶情况记录、残疾人就业、从业花名册及收入状况等资料齐全。
3、基地每年要组织一次对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培训计划按管理权限提前10天送市残联康复就业科。
七、扶持资金的标准及使用监督
一、目的和意义
残疾人证是经国家批准的、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残疾人专用证件,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享受各种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统一换发第*代残疾人证是全面掌握残疾人状况,建立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的前提,是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基础,对于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标准和原则
按照上级要求,此次残疾人证换证工作评定标准统一使用国务院批准的《第*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附件2)。换证工作坚持申请自愿、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向市残联提出申请,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核发残疾人证。
三、任务和目标
此次换证工作从20**年3月开始,12月底前完成。20**年1月起一律使用第*代残疾人证,已领取的第*代残疾人证有效期至20**年12月31日。
四、办法和步骤
此次换证工作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集中办证、审核发证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年3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培训;组织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4月14日)。各乡镇(街道)组织进村入户进行调查摸底,摸清辖区内残疾人口总数,并登记造册,确保辖区内所有残疾人都能及时办理第*代残疾人证。各乡镇(街道)调查摸底情况务于4月14日前报市残联(附件1)。
(三)集中办证阶段(4月15日—11月15日)。各乡镇(街道)按照换证时间安排(附件3),组织辖区内残疾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换发第*代残疾人证换证事宜,其中:肢体、听力、言语、视力、多重残疾的评定和换证工作在市中医院进行,精神、智力残疾的评定由**市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卧床不起的残疾人在集中办证工作结束后,由市残联结合各乡镇(街道)入户进行办理。同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换证工作免收工本费,但涉及评定费和照相费等由申请人自理;五保对象和低保对象免收评定费和照相费。
(四)审核发证阶段(4月16日—12月31日)。市残联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对和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上报**市残联,由**市残联进行审查、批准、备案。市残联对**市残联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进行发放,同时收回并销毁第一代残疾人证。新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第*代残疾人证换证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冯会章任组长,市残联理事长刘自强任副组长,市卫生、民政、财政、广播电视及各乡镇(街道)主管副职为成员的换发第*代残疾人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第*代残疾人证换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各乡镇(街道)也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确保换证工作顺利进行。
(二)密切配合。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周密安排,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市残联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和换证的组织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做好换证工作,确保全市第*代残疾人证换证工作按时完成。
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认真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争创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全面提高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促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早日实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统筹规划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和相关保障制度,以社区康复工作站为依托全面开展社区康复工作,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讲求实效,坚持全面康复、普遍康复,到底,建立起残疾人康复三级组织管理网络和技术服务网络,构建残疾人社区康复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培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深入开展,使我市的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7月1日——9月30日)。落实组织机构和康复机构,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落实培育活动经费。配备社区康复工作协调员、指导员,有计划地按照标准要求分步实施。
(二)试点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召开试点乡镇、办事处动员会议,开展各类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试点乡镇、办事处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做好试点总结评估和全市推广工作。
(三)实施阶段(1月1日——5月31日)。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的工作标准,召开各乡镇、办事处动员会议,开展各类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做好各乡镇、办事处总结评估和全市创建活动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落实相关工作。
(四)自查阶段(6月1日——6月30日)。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自评,查漏补缺,制定整改措施。
(五)考核评审阶段(7月1日以后)。接受省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和评估,迎接国家的评审,并申请上级部门验收。
四、实施办法
(一)成立市创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工作,对社区康复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办公室主任由李如水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日常工作,并检查、指导、落实各项任务指标,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创建工作联席会议。
(二)市残联牵头,以乡镇、办事处及村委会、居委会为单位,对全市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全面详细掌握情况,弄清残疾人康复需求,安装康复器材,并提前在条件较好的社区开展试点工作,之后,全面铺开创建工作。
(三)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层层分解创建工作任务,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单位,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市重要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严格考核,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参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工作标准,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逐一对照示范标准的各个项目进行自查,找出差距与不足,加以改进。在5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7月以后迎接国家和省的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是实现国务院提出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原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责无旁贷的基本职责。要自觉把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及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优惠政策,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2、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原平市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残工委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各乡镇政府、办事处亦要成立以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分管残疾人康复工作,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3、落实部门职责。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涉及到多方面多部门,是一项社会工程,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各乡(镇)、街道,卫生、民政、财政、发改、教育、人事、城建、人口计生、宣传、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都要按照确定的职责分工,把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作为自己份内的重要工作,明确工作内容,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要求,主动参与,发挥优势,积极作为,密切配合,构建基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4、强化目标考核。市政府将把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作为残疾人整体工作的重点内容,列入对基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目标。对工作积极、成效明显、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给全市示范创建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追究责任,确保全市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确保创建目标的顺利实现。
六、各部门职责
(一)市政府秘书处
1、负责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域卫生规划,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制度。
2、负责制定扶助全市贫困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康复服务的优惠政策。
3、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市残联
负责协调督导整个“创建”活动中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1、督促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制订康复计划。指导社区对残疾人康复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建档立卡、组织宣传,为社区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建档率达80%,做好工作记录,动态掌握康复需求与服务情况。
2、协调辖区内卫生部门(市卫生局、原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二院、安康医院等)进一步完善保障残疾人基本医疗制度,贯彻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的优惠政策,落实好省、市各项康复项目。
3、抓好社区康复协调员的配备工作,落实好康复工作经费和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补贴经费。
4、制订培训计划,对社区康复协调员和部分残疾人家长进行相关康复技能培训。
5、完成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设立全市残疾人康复指导服务中心,完善市肢体残疾、精神残疾、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和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站的工作。督促社区康复协调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的指导下,组织病情稳定的精神病患者和智力残疾人开展工疗、娱疗和其它康复活动;指导社区对聋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指导社区组织辖区内盲人开展定向行走训练。
6、会同卫生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康复知识、技能培训、娱疗、工疗和心理疏导等康复活动,帮助社区配备经济实用、便于社区使用或家庭租借的康复器材、辅助用具和康复普及读物。
(三)市发展和改革局
1、负责将残疾人社区工作纳入全市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公共卫生建设范畴。
2、积极争取有关发展残疾人事业政策的国家、省项目资金、设备器材支持。
3、合理规划,协调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
(四)市卫生局
1、协助、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康复室,指定专业康复指导人员重点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积极设置、指导、管理残疾人康复家庭病房。
2、负责残疾筛查、诊断,组织社区康复协调员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入户进行残疾人筛查和功能评定,早期发现各类残疾,掌握各类残疾人的状况。
3、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据筛查、诊断结果,对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和功能训练的残疾人实施康复治疗和训练。包括对视力、听力、智力障碍者进行早期干预筛查、诊断转介;对肢体障碍者,进行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指导精神病患者合理用药、心理辅导。
4、做好康复知识普及,开展康复咨询活动,传授残疾人预防知识和康复训练方法。
5、督导协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社区疑难残疾患者转介给上级医疗机构或专门康复机构。
(五)市民政局
按照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的标准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1、指导协助社区居委会依托现有机构和设施,安排固定的残疾人活动场所,社区康复站面积不少于30平米。
2、协调卫生部门,抓住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有利时机,完善社区服务机构功能,设置康复室,设置率达到80%。
(六)市财政局
1、负责对市残联申请的康复设备、器材、康复中心(站、室、点)改造,康复员补贴、康复人员培训等“创建”活动经费进行审批。
2、按辖区人口每人0.5元标准预算并拨付康复经费,确保培育活动康复经费的足额落实。
(七)市教育局
1、成立相关方面的专家技术指导组,做好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
2、做好在校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和服务工作。
3、配合相关方面,做好康复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八)市人事局
负责人力资源临时的合理流动、配置,组织专业人员和相关方面,保障全市创建活动开展的需要。
(九)市建设局
1、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设和居住小区以及有残疾人生活与工作的场所,要严格执行建设部、民政部、中残联《关于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2001]126号)等有关强制性标准中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要求,设置和完善无障碍标志,把好设计、施工图的审查及工程验收关。
2、把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统筹规划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建设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委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中残联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标[2003]38号),在审查规划时,应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提出的无障碍要求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市委宣传部
1.做好社区康复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2.将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内容。
(十一)市人口计生局
依托自身资源,发挥基层网络优势,开展出生缺陷监测,做好病残儿童鉴定,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
(十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各乡镇、街道为本辖区创建活动工作的主体,要成立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乡(镇)、街道工作领导小组,由小组长与辖区内村、居委会签订责任状,按照示范县(市)标准,逐条逐项做好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两级创建活动的落实工作。
2、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把创建活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目标考核,统筹安排,发挥整体优势,确立专人分管牵头,明确工作职责。
3、制定本辖区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康复站(室)的建设计划,确定残疾人家庭康复的重点对象。指导社区制定康复工作计划、各项有关制度等。
4、做好康复需求的调查,对重点康复站(室)进行改造,提出康复需求计划,支持协调各项“创建”工作开展和落实,完成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交给的“创建”活动中的其它任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全面开展,为争创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七、经费落实
(一)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创建”活动经费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辖区残疾人康复需求情况适当安排社区康复经费。
八、达标体系
残疾人各类康复率达到以下标准:
(一)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率90%。
(二)聋儿语训率90%。
(三)肢体残疾人功能训练率90%。
(四)缺下肢者假肢装配率70%。
任务指标:免费为13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实施时间:年月日—12月31日。
二、受助对象及申报步骤
(一)受助对象
符合以下五条标准之一的患者可享受免费手术:
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患者(含城市“三无”人员)患者;
2.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患者(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3.革命“五老”人员中的患者;
4.本人残疾并患多种疾病,生活困难或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残疾人的患者;
5.其他贫困白内障患者。
(二)申报步骤
1.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按照“光明行动”项目受助对象条件,对本村(社区)内的白内障患者进行认真地筛查核实、初步确定受助对象,并按照“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对象,按照《省“助残工程”——光明行动项目受助患者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的要求,帮助受助患者填写《审批表》,并附相应的证件复印件(城乡低保证、革命“五老”人员证、多种疾病证明等)和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报镇、街道残联审核;
2.镇(街道)残联在摸底筛查的基础上,按照受助标准,认真核实贫困患者的相关证件和户口本或身份证,初步确定受助患者,并在《审批表》上签署公示情况及初审意见;
3.镇(街道)残联将初审好的贫困患者《审批表》及与贫困患者享受免费标准相符的证件(复印件)和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报区残联复核;
4.区残联根据当年任务数,按照“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审批受助患者。组织贫困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并做好贫困患者的建档、立卡、网上填报录入工作。
三、手术费及经费保障
(一)手术费
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患者手术费每例(单眼)约1500元。手术费含:患者筛查、术前检查、手术、医药、住院床位、手术耗材(人工晶体、粘弹剂、手术缝线)等费用。实施项目的定点手术医院,对患者提供优惠、优质服务,保质保量完成手术任务。
(二)经费保障
1.经费渠道
“光明行动”项目所需手术费通过以下渠道解决:(1)省财政按每例(单眼)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2)区财政按每例(单眼)500元标准(从就业保障金中列支)给予补助;(3)不足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减免优惠,患者个人不负担手术费。
2.财政资金的拨付
省财政安排的每例(单眼)1000元补助资金扣除定点医院按规定进行集中采购人工晶体、粘弹剂、手术缝线等手术耗品所需经费后,由市财政按照分配给我区的任务数下拨,区残联按季度组织有关单位对定点医院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合格后向财政申请上级及本级补助资金并拨付给定点医院。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工作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残联会同区卫生、区财政等单位,做好项目的组织管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分配任务指标及经费;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对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组织督导、检查,验收;按季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和具体实施计划,书面报告区委、区政府,市残联。
2.区残联、区财政、区卫生等单位的职责分工:
——残联部门:负责项目的日常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和宣传工作;与卫生部门共同组织贫困白内障患者的摸底筛查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审定受助对象、组织输送手术患者;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验收;建立项目档案、按季度书面上报项目执行情况及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及相关数据的登记、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落实、审核、拨付项目经费;监督项目经费的管理、使用。
——卫生部门:负责选定手术定点医院;组织医务人员与残联共同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的摸底筛查工作;监控手术质量和收费标准;协调手术定点医院,为贫困白内障手术患者提供优惠、优质服务。
(二)认真组织摸底筛查,确定受助对象
区残联、区卫生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第二条“受助对象标准”,共同组织人员入村到户,做好受助对象的摸底筛查工作。区残联应严格把握救助对象的标准,按照“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审定受助对象,并把数据分别报送市残联、市卫生局。
(三)选择手术定点医院
区卫生局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具备开展白内障囊外摘除,人工晶状体植入手术能力的医疗机构作为手术的定点医院。定点医院要求有“扶残助残”的爱心和责任心,能为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优惠、优质服务,并配置人工晶状体植入手术所需要的手术显微镜等有关设备、器械及医务人员。手术医生应具有眼科专业医师资格,有熟练的白内障复明手术技术,能严格施行术前、术中、术后的规范化操作,并在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执业医师。区残联与经区卫生局批复的定点手术医院签订相关工作协议,明确残联与医院的职责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四)采购手术耗材
手术定点医院根据市、区卫生局要求统一按照中国残联招标的指定品牌进行手术耗品的采购、验收等工作。手术耗品含:人工晶体片、手术缝线、医用透明质酸钠。定点医院采购情况(含:供应商及产品、价格),应及时报区残联、区卫生局备案。
(五)严格经费管理,落实、用好项目经费
1.区财政按照本《实施方案》第三条、第(二)款“经费保障”的有关规定,落实好本级项目的工作经费及手术患者的资助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
2.区财政应设立白内障手术补助资金专账,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区残联也应设立白内障手术补助资金专账,用于办理资金的核拨、支付等业务。
3.白内障手术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贫困患者的手术补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贪污白内障手术补助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上级补助的,除责令其立即纠正,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外,还将根据情况减拨或停拨上级补助资金,确保项目经费落到实处。
(六)加强督导检查
要建立定期与经常性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及经费落实、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区残联组织区财政、区审计、区卫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卫生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定点手术医院的手术质量和收费标准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广泛宣传发动
在宣传白内障的复明工作中,要重点宣传省、市为民办实事“光明行动”项目,突出这一品牌,制定系列宣传方案,进行跟踪报道。宣传项目的重要意义、资助标准、申请办法和防盲治盲知识,以及康复效果。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关注、支持这一“光明行动”项目,共同构建“扶残助残”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根据市政府统一规定,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上班时间不得处理私事,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谈笑、吵闹,不得串岗,不得妨碍他人工作和学习。
(三)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办公室办其它事情。
(四)每天早晨上班利用一定的时间整理办公室及包干区内卫生,上班时间自行车、摩托车要停放整齐,不得乱停乱放,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卫生。
(五)上班时间做到工作有条理,物品放置有序。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下班时要整理保管好文件、账册、票证、现金等,注意保密,防止散失,同时要关掉电脑、空调、电灯,最后离班人员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二、请休假制度
(一)请假人必须当面或书面向主要领导请假。请假一日以上的必须提前一天,说明原因,一般不允许电话告假或委托他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未经主要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二)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必须按制度第一条履行请假手续。
(三)请病假必须同时出具病历及病休证明,报主要领导批准。
(四)假期满后,必须按时到岗,并向批假人销假。确因特殊原因需续假的,必须再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可续假。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请假制度,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手续而不上班或超假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处理。
三、环境卫生制度
(一)遵守市政府有关规定,搞好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美化、包公共秩序),达到“五不”(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车辆不乱停乱放、物品不乱堆乱放、墙壁不乱涂乱画),“五无”(无积灰、无痰迹、无烟蒂、无脏物、无纸屑)。
(二)上班前,应将办公室内打扫整洁,达到桌面无灰尘,地面清洁,室内及桌面物品放置整齐有序。
(三)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达到室内整洁无蛛网,窗明几净,走廊及外窗、楼道干净整洁。
(四)市政府统一布置的突击创卫活动,全体干部职工都应积极参加,服从安排,按时完成任务。
四、学习制度
(一)坚持周五学习制度。参学人员为残联全体人员,每月组织2—3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五下午,每次不少于2小时。采取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
(二)学习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及残联专业知识,同时选学上级有关文件、报刊等有关文章、政策法规等。
(三)政治理论学习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主持,办公室组织实施,做到有计划、有考勤,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五、会议制度
(一)理事长办公会
1、理事长办公会由理事长或理事长委托副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理事长、副理事长、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有关部室(处)主要负责人参加。
2、会议主要听取分管副理事长和有关部室(处)的工作汇报;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研究年度工作安排、审议通过本单位发出的重要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行政奖励或处分事宜;研究需要由领导决定的其他重要行政工作。
3、理事长办公会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通常在月底或月初召开,遇有重大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二)理事长联席会
1、联席会议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副主任科员、各部部长、主任、副主任参加,由理事长或理事长委托副理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人可根据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2、会议主要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市残联、省残联等上级部门的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各部室(处)汇报工作完成情况,提出工作计划。研究部署全局性工作和残联机关的重要工作,通报有关重要情况。
3、联席会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
(三)党组会
1、党组会由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参加,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办公室主任列席并做好记录。
2、党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党组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需要列席的人员,由党组书记确定,并将日期和议题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或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后,由党组书记确定。未列入会议的内容,一般不予讨论,不搞临时动议。党组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并确定专人认真记录。
3、会议主要研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重要文件、指示;讨论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干部职工调配、使用、提拔、任免;决定编外人员聘用、使用、工资待遇和全局性职工劳保福利;讨论研究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问题;讨论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残联交办的重要事项,审定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残联报告的重大问题;讨论研究本单位重大建设项目、年度经费预决算和重要预算外开支以及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使用等重大财务事项;其他需要提请党组讨论的重要问题。
4、根据工作需要,党组会可与理事长办公会合并召开。
(四)民主生活会
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具体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执行。
六、公务接待制度
(一)接待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由办公室向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后安排。
(二)接待上级或兄弟单位来客,做到对口接待陪同。接待工作结束后,办公室将费用单据交领导批报。接待标准为:省级机关600—800元,市级机关500—600元,兄弟单位400—500元,乡镇领导300元左右,以上烟酒除外。乡镇残联理事长确须接待的,原则上安排工作餐,特殊情况另作安排。
(三)来客未经主要领导同意不得买水果、香烟、洗漱用品等接待,更不得用公款购买礼品馈赠。
(四)有重要工作任务确要加班的,由办公室安排工作餐。
(五)未经主要领导批准的吃请或超标准宴请部分一律不予报销。
七、公务用车制度
(一)单位公车原则上由主要领导公务使用。其他人员确因特殊需要或去外地开会的,须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参加城区会议或公务,一般使用自己的交通工具。
(二)市内出租车费及三轮、公交车费,原则上不予报销。确因工作需要租车的,须征得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八、财务管理制度
为确保机关政务公开,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单位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编制年度部门预算,落实好资金的总体安排,保证重点,合理调度,尽可能集中有限的资金多办实事,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
(二)根据年初财政局下达的残联机关经费和就业管理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事业经费预算支出指标,实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使有限的资金能够得到合理使用。
(三)做好上级部门追加下拨的各项资金和其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一切资金都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的统一管理,不得私设小金库。
(四)加强残联机关和就管处有关经费支出的管理
1、印刷费的管理:各部室(处)印刷各种表格、资料应严格控制数量,避免造成浪费。打印前应事先书面申请,财务部进行预算审核,报经领导和分管领导批准后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2、订阅报纸、杂志的管理:机关各部室(处)订阅的报纸、杂志,需在邮电部门发行之内,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不得公费订阅小报、文摘、晚报以及其他非党报、党刊类刊物。年底由办公室提出征订方案,报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征订。
(五)为了从严控制经费支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残联经费和就管处就业保障金经费使用的审核、报批手续程序规定如下:
1、正常人员经费、社会保障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由财务部审核,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2、正常办公经费、差旅费、汽车费用、来人招待费等,报销时,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理事长核准同意后,交财务人员逐一登记,集中送财政结报中心,按年度预算指标序时结报。
3、在优先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如有特殊情况,部室(处)有重大支出项目,需上报预算计划,预算计划报财务部受理,分管财务领导同意,理事长批准后方可办理。
4、机关和就管处全体人员要切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任何人不得将私人开支渗入机关和下属单位报销,一经发现将处以三倍罚款,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查处。
5、财务人员对各项经费支出的原始凭证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会计法及财务制度的支出及审批手续不全的凭证不予报销。
(六)严格执行资金的使用用途,每月由出纳会计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到市财政局结算中心办理支出结报手续,票据经结算中心审核后,方可登记入帐。加强票据管理,实行票款分离制度,及时结报有关票据。
(七)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防止财产流失,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由市招标采购办集中采购,并由财务人员验收入库,再办理领用手续。各部室(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由各部室(处)保管,并指定一人负责。各部室(处)使用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每年清理一次,清理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自然损坏而不能修复的资产,应按规定审批权限报领导和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冲减有关账目。调出、变卖、报损和报废的固定资产都要按账面价值原价注销。
按照目前存在的残疾人就业难问题,认真做好残疾人培训、就业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协调各企事业单位加大残疾人就业安置比例。并采取集中培训和零散式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模式,积极开展残疾人多形式、多渠道培训就业,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技能,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1、四-五月开展残疾人培训需求摸底调查,结合培训意向调查情况,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做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工作。
2、六-十月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协调落实工作,对有培训需求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组织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技能,计划完成培训残疾人20人的工作目标。
3、通过培训为残疾人搭建就业平台,区人社局要在残疾人安置及自主创业等方面优先给予政策的倾斜,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或培训后就业,不断残疾人提高家庭收入。年内争取完成7名残疾人就业任务。
部门重点工作
(一)康复工作: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完成残疾人体检、精神病服药补助和住院补贴、0-14岁残疾儿童救助、辅助器具和肢体、智力和脑瘫儿童的康复训练工作。
1、3月完成听力残疾人员装配助听器摸底工作。
2、4月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的摸底工作。
3、5月完成听力短信补助人员的摸底工作。
4、6月完成0-14岁残疾儿童救助的摸底工作。
5、7月完成机构和居家托养人员摸底名单。
6、8-9月份完成暖气费和物业费补贴摸底工作。
7、10月份完成精神病服药补助和住院人员名单摸底工作。
8、11-12月份录入康复统计快报、年报和相关台账。
(二)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
1、一月份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人员培训。
2、二至三月份按照户口所在地原则核查基础信息并入户调查登记。
3、四月份将入户调查情况录入数据上报市残联。
4、五月份总结阶段。
二、提升工作计划:残疾人康复训练志愿服务
1、二至三月份完成有需求的残疾人康复训练人员摸底调查,分类汇总,康复训练手册的编制工作。
、全面组织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
㈠严格按照省下发《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配套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好每个康复项目。
㈡指导和督促我市智力残疾儿童,聋儿康复定点机构,做好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工作。
㈢实行精细化管理。依托“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管理系统”这个软件,对“工程”实施实时、高效精细化、销账式管理。
㈣抓质量控制。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最大的特点就在于“抢救性”,可抢救性的内在要求具有三个特征,一是残疾的可逆性,二是康复的最佳时期,三是康复效果好。这就要求在康复对象上,要选择低龄的,最具康复潜力的,家庭配合的;在医疗康复机构上要选择优质价廉的、积极高负责的;在康复质量上,康复有效率和家长满意率都要达到优良以上;在康复过程中,要定期组织康复效果评估;在康复完成后,要追踪问效、定期回访,真正把事办好,办成政府满意、社会满意,残疾人及亲友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加快残疾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㈠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力度。结合我市实际,投入专项工作经费,加大康复人才培养力度。一是选拔基层有实际经验康复技术人员参加省级举办的各类专业知识培训班。二是积极组织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多类别的专业技术培训班,着重培养0—6岁实用性康复技术人才。三是各县(市)区要按照省残联下达的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任务,制定培训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㈡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建设。对已被省残联确定的智力残疾儿童、聋儿康复机构,要在人才培养、康复设备、训练场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三、迎接全国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
2012年是创建国家社区示范区验收年,阳新县作为创建全国社区示范县,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验收标准,做好迎检工作。
四、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康复工作任务,
各县(市)区残联要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攻克任务完成有困难的康复项目,
确保全面完成省和市级下达的各项康复工作任务。
㈠做好终期检查、自查工作。按照国家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和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对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聋人康复训练、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假肢安装等项目的要求,完善受益对象的数据库和档案资料清理归档,在各地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由市康复办择期进行抽查。
㈡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实施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筛查工作。
㈠严格按照省下发《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配套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好每个康复项目。
㈡指导和督促我市智力残疾儿童,聋儿康复定点机构,做好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工作。
㈢实行精细化管理。依托“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管理系统”这个软件,对“工程”实施实时、高效精细化、销账式管理。
㈣抓质量控制。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最大的特点就在于“抢救性”,可抢救性的内在要求具有三个特征,一是残疾的可逆性,二是康复的最佳时期,三是康复效果好。这就要求在康复对象上,要选择低龄的,最具康复潜力的,家庭配合的;在医疗康复机构上要选择优质价廉的、积极高负责的;在康复质量上,康复有效率和家长满意率都要达到优良以上;在康复过程中,要定期组织康复效果评估;在康复完成后,要追踪问效、定期回访,真正把事办好,办成政府满意、社会满意,残疾人及亲友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加快残疾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㈠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力度。结合我市实际,投入专项工作经费,加大康复人才培养力度。一是选拔基层有实际经验康复技术人员参加省级举办的各类专业知识培训班。二是积极组织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多类别的专业技术培训班,着重培养0—6岁实用性康复技术人才。三是各县(市)区要按照省残联下达的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任务,制定培训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㈡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建设。对已被省残联确定的智力残疾儿童、聋儿康复机构,要在人才培养、康复设备、训练场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三、迎接全国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
2011年是创建国家社区示范区验收年,阳新县作为创建全国社区示范县,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验收标准,做好迎检工作。 四、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康复工作任务,
各县(市)区残联要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攻克任务完成有困难的康复项目,确保全面完成省和市级下达的各项康复工作任务。
㈠做好终期检查、自查工作。按照国家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和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对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聋人康复训练、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假肢安装等项目的要求,完善受益对象的数据库和档案资料清理归档,在各地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由市康复办择期进行抽查。
㈡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实施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筛查工作。
爱耳护耳,健康听力——预防从初级耳科保健做起
二、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根据自治区残联下发的《转发中国残联等十五部委关于开展第16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积极与我市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初级耳科保健在听力残疾预防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我会工作职责,合理安排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本次“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增强我市全民爱耳护耳意识。
三、活动实施步骤
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2、2月21日制定实施方案。
3、2月27日做好贫困聋儿和有需求助听器的残疾老人的筛查。
4、3月3日,深入乡镇社区,举办以“爱耳护耳,健康听力”为主题的“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四、加大宣传,确保活动质量
1、2月21日制定市残联开展第十六次全国“爱耳日”实施方案,对开展此次活动作出具体工作计划和部署。
2、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了保证此次活动顺利完成,上到全新的社会服务平台,经领导同意,于2月25日召开市残联全体干部职工工作部署工作会议,成立关于开展第十五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开展和宣传。
组成人员
组 长:__ 市残联理事长
副组长:__市残联办公室主任
成 员:__ __ ____x 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16同志兼任。
3、2月27日上午,做贫困聋儿和听力残疾老人的筛查工作。在“爱耳日”即将到来之际,于2月21日给各镇残联下达听力残疾儿童筛查通知,并要求在2月27日上报市残联进行归总,确定受助残疾人名单。
4、3月3日,深入我市乡镇社区,与各镇残联积极举办以“爱耳护耳,健康听力”为主题的“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在现场发放预防听力损伤与耳聋的科普知识宣传单,开设健康讲座,并要邀请市人民医院耳科医生讲授日常爱耳护耳的健康小知识;提供义诊、咨询、测听等相关服务,为患有听力障碍的群众免费检查并验配助听器。
5、在全国“爱耳日”即将来临之际,市残联广泛利用网络、报纸、信息等媒介,“爱耳日”活动消息,传播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相关知识。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残疾人协会,积极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医疗、康复、教育等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的氛围。
以“爱耳日”活动为契机,切实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听障儿童的医疗、康复救助,继续实施和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办法和无障碍建设等保障措施,改善残疾群众的生活状况,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市残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创新有为的举措,为推动凭祥经济社会和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各司其职,资源共享,紧紧围绕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加强政策法规和康复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康复技术和服务能力,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康复服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残联、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公安分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区残联。办公室负责制定社区康复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问题,督导检查工作,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对各街道、园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审评。各街道、园区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组织管理本辖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
三、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区残联:制定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康复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指导、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业务;组织实施康复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对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组织评审工作。
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负责行业监督管理,建立考核评价标准,落实各级卫生服务机构的康复项目,加强对设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康复训练室的管理,配备专(兼)职康复指导员;组织开展康复指导员专业培训;抓好残疾儿童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康复,预防残疾发生;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普及工作。
区民政局: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规划,社区服务中心要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和活动场所;社会福利机构,为孤残儿童和老年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为符合条件的低保和处于低保边缘的贫困残疾人提供生活和医疗救助。
区财政局: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重点康复项目和康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配套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对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给予补助;支持和参与残疾人康复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的制定。
区教育局:把安全知识教育和残疾预防、康复知识纳入课程内容,普及康复基础知识。加强特教中心残疾学生的康复及评估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牵头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处置工作,依法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司法鉴定工作,按程序送定点医院强制治疗及解除强制治疗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至2012年7月)各街道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召开动员会,做好宣传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7月-8月)各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依据任务指标分解要求,落实各自职责,协调解决问题,做好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分别对本区六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检查;在检查评估基础上,8月底前完成本区自查报告。
(三)整改阶段。(2012年9月)查漏补缺,逐个整改,巩固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