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工作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初级助理工程师不需要报考,只需要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审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
初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时间目前为每1月到2月进行助理工程师评定,初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时间过后1个月左右发放初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评定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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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技术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分别为:农民技术员、农民技师、农民高级技师。根据农民技术人员所从事技术工作的具体性质,在职称证书的“专业”栏中注明专业类别。
二、评定与晋升范围、对象凡在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等行业中从事技术工作的农民,符合评定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农民技术职称评定。
国家正式职工和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工作的已纳入当地人事(职改)、劳动部门计划管理的技术人员,不能评定或晋升农民技术职称。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考评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称。
三、评定与晋升的标准条件
参加评定和晋升农民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熟练运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努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生产服务。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评农民技术员:
1、具备基本农业生产与经营的技术知识和技能并有一定农业生产或经营规模,能参与制订试验、示范和技术工作的小型计划;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应用中的一些技术问题,向群众传授农业科技知识,进行技术示范,指导或带动农民户数达10户以上。
2、积极推广和应用先进农业技术和新品种,被列为区、市、县级科研、生产示范基地。
3、大力发展优质名牌农产品,拥有经区、市、县级认定的品牌,按无公害或绿色食品技术进行生产,被列入无公害或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4、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过程中取得一定成绩,获得区、市、县级相关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
5、取得农业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职业高中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初中、普通高中、技工学校学历及非农业专业的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2年,并且获得“绿色证书”。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评农民技师:
1、具备较强农业生产与经营的专业技能并有较大农业生产或经营规模,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应用中某些技术难题,因地制宜推广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制定实施方案;向群众传授农业科技知识,进行技术示范,指导或带动农民户数达20户以上。
2、积极推广和应用先进农业技术和新品种,被列为*市级科研、生产示范基地。
3、大力发展优质名牌农产品,拥有经*市级有关部门认定的品牌,按无公害或绿色食品技术进行生产,被列入无公害或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4、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过程中取得较大成绩,获得*市及其以上相关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
5、取得农民技术员职称满4年。
6、取得农业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4年。
7、取得农业及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5年。
8、取得农业及相关专业中专、职业高中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7年。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评农民高级技师:
1、了解本专业科技动态,熟练掌握和运用本专业技术知识并有相当农业生产或经营规模,能倡导开展科学实验、独立承担本专业的技术工作和科研项目;及时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成果,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某些重要问题,指导农民技师开展技术工作;能带动所在地区农民共同致富,对促进本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起到带头、示范作用,指导或带动农民户数达到30户以上。
2、积极推广和应用先进农业技术和新品种,被列为省级科研、生产示范基地及省级以上农业引智成果推广示范基地。
3、大力发展优质名牌农产品,拥有经省级有关部门认定的品牌,按无公害或绿色食品技术进行生产,被列入无公害或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4、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
5、取得农业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农民技师职称满5年。
6、取得农业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9年。
7、取得农业及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10年。
(四)取得农业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在农村从事农业技术工作,取得农业及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毕业后在农村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1年,由当地政府部门对其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后填写《农民技术职称考核确定表》,直接确定农民技术员职称。
四、评委会组建与管理
(一)农民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人发[]46号)规定由市与区、市、县两级农业主管部门组建。市农村经济发展局负责高级农民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工作,各区、市、县农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初级农民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工作,组建后的各级评委会报*市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市和区、市、县两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农民技术职称评委会委员库,评委会委员库的评委不少于法定例会人数的三倍。评委任期一般1—3年,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注意选拔优秀专家、高级农民技术人员补充和更新评委会委员库,确保评委会委员库的水平与活力。
(三)农民职称评委会委员从评委会委员库随机抽取,评委会当年有效。高级评委会由17人组成,组成人员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中级评委会由13人组成,组成人员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应在60%以上;初级评委会由11人组成,组成人员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各级评委会要有不低于20%的具有相应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参加。
(四)评委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至3人。根据工作需要,设若干专业评议组,各专业评议组由3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评议组长一般由评委会委员担任。评议组有推荐、建议权,但不是一级评审组织。
五、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农民技术人员按规定的标准自愿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并附有能反映本人学历、技术水平、业务实绩、专业培训等情况的有关材料。
(二)组织推荐。个人申报材料分别由乡镇(街道)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提出推荐意见,经乡镇(街道)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将材料报送市及区、市、县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资格预审。评审对象的材料在评审前分别由各区、市、县人事局、农发局共同按照各级别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提交相应级别的评委会进行评审,不符合条件的材料应说明原因后退回。
(四)评委会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农民技术人员材料提交相应级别的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审采取阅卷、答辩、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各级评审会议的评委须满额出席,评委会在评审中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票数通过方为有效。
(五)农民技术职称的评定与晋升,原则上高级每两年进行一次,中、初级每年进行一次。
六、证书验印、发放
七、其他事项
(一)为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凡是按照有关规定,在本暂行办法下发之前已取得农民职称并且仍在农业第一线工作的,均由市和区、市、县两级农民技术职称评定部门负责认定并换发证书。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2我国部分省份构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体系的探索
作为我国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职称评价法律依据,中央职称改革办公室于1986年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对建立科研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造就一批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规范工作制度,促进科研院所职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现有的评价方法,已经无法适应科学技术发展对自然科学系列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要求,也无法对自然科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做出相对客观公正的评价。为了进一步规范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更好地发挥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体系的导向作用,我国各省基于自身的省情及国家的相关规定,对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体系,不断进行改进和优化。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员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自然科学副研究员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自然科学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试行)》,对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与成果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评价的标准主要为科技奖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效益、技术成果、学术水平等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强调研究的内容要有创新性,二是承担项目要求高,三是将发明专利等指标作为评价条件之一,四是关注科研开发的社会与经济效益,五是不采取分类评价。安徽省出台了《安徽省自然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主要从基本条件、申报条件和业绩条件三个方面入手。主要内容与特点是:一是采取分类评价。将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分为从事科研及科研管理工作,从事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从事科技情报、信息查新、文献咨询及软科学研究三类人群。二是不把论文作为必备条件。三是突出科技成果转化的实际经济收益。湖北省出台了《湖北省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主要从申报条件、评审条件两个方面入手。主要内容与特点为:一是把论文论著作为必备条件,二是不采取分类评价,三是突出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重要地位,四是突出科研成果的应用开发价值,以及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
3构建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体系的建议
目前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主要依据《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实施。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这些评价标准与条件已不能满足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自我评价诉求,条件的设置可操作性弱,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导向性不强,在专家评审时不利于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价。针对上述问题,笔者通过对自然科学科研人员发放问卷的方式,进行调研。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对完善职称评价体系的意见。针对现有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体系存在的问题,以构建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的分类人才评价机制为目标,根据调研结果,借鉴国内职称评定的实践,结合职称评定的发展趋势,提出如下建议:第一,科学确定评价思路。专业资格评价反映的是一个人的工作水平、能力、业绩、职业道德、接受继续教育的程度等。按照科学人才观的要求,相应的评价条件体系要坚持重业绩、重能力、重贡献的导向,强调以人为本,重视潜力的发展。通过分类评价的方式,不唯论文、不唯奖项,突出产学研所获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综合考虑奖项、论文、专利等成果的同时,兼顾过程性指标,对科研活动进行全方位考量。第二,进行分类评价。分类评价,有利于明确不同类别人员的评价条件和重点,更好地发挥评价条件体系的导向作用。
一、职称制度改革的发展历程
从粗线条来划分,我国职称制度改革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过程:
(一)自解放初期至50年代末的技术职务任命制度。国家规定统一的技术职务级别,单位根据需要和机构编制确定技术职务,并任命人员,提升职务就可增加工资。主要的技术职务有工程技术人员、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新闻出版人员等,职务也分等级,如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等。到了60年代初期,由于国家经济困难,工资基本处于冻结状态,这种需要增加工资的职务任命制度基本上停顿了下来。
(二)自1977年至1983年的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作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行了技术职称评定制度。只要评上相应的职称,不需聘任职务,不用履行职责。技术职称实际上成了工作成就、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标志。评定职称的专业范围涉及22个系列。1983年9月,中央决定暂停职称评定工作,进行全面整顿,并研究改革方案。
(三)自1986年开始实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1986年,中央决定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其主要做法是:企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范围内,结合本单位专业技术工作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企事业单位在获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聘任。聘任职务有任期,在任期内履行职责,并享受相应的职务工资待遇。
从以上可以看出,为了使职称评审制度日趋完善,国家多年来在申报、推荐、评审的方式、程序上进行了一些技术性的改进和完善,但总体框架并未改变。比如,由于没有实现科学的分类管理,设岗和聘后管理工作薄弱,在职称的申报、推荐、评审和评委会的组建与调整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漏洞。
二、职称评定制度的作用、弊端以及取消职称评定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无庸置疑,十多年职称改革工作的成绩是巨的,对于发展和稳定我国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尊敬知识、尊敬人才,调动广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激励各行业人才成长和脱颖而出,对于适应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促进经济建设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职称工作之所以有顽强的生命力,是它不仅有强的社会基础,而且有特殊的内涵和独特的作用,对个人具有体现自身价值、起着解决政治、经济地位的作用;对单位有着吸引、稳定和激励人才的作用;对社会起着人才配置、优化结构,提升民族整体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功能,并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但是,职称评审制度暴露出的弊端也是非常明显的:各地区评审标准不一,导致评审不公平;论资排辈之风盛行,只要年限到头,资料齐全,一般就能上去,既评不出水平,又阻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评职称变成了一种形式主义;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于是出现拉关系和暗箱操作现象,直接滋长腐败和不正之风;每年都要评职称,直接造成职称贬值,一方面拿到国外没人承认,另一方面同一职称人员的实际水平相差太;评审过程中看不到被评者的工作态度和实际工作能力,庸才照样也评上高级职称;职称终身制,福利也终身制,一旦晋升了职称,就可以相应地晋升工资,在分配住房、解决夫妻分居、公费医疗、退休年龄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真可谓“一把交椅坐到底”,因为职称是一劳永逸的,所以阻碍了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不出新成果,照样有享受。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职称评定作为一种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评定方式,虽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衍生出的种种弊端使这一制度走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但也不可试图一废了之。
第一、目前缺乏取消职称评审制度的社会环境和条件。职称评聘改革应作为我国社会,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要与国家劳动人事制度、工资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衔接,不能孤立地对待这个问题。取消职称评聘,就意味着你的基本工资不因“聘任职称”的变化而变化,因为目前国家只认准评定职称。这带来两个问题,一是,比如国家事业单位涨工资,同样是教授,“评聘教授”可按国家规定顺利涨工资,“聘任教授”要按原档案工资上涨,这两者的差距很,“聘任教授”要面临一次又一次的涨工资损失,未来一些年我国要经历快速的涨工资过程,这其中的损失不可估量。另外一个是退休金的问题。目前在我国一旦退休,基本工资便成为退休金的主体。干了一辈子“聘任教授”,到退休时可能拿很低的退休金。
第二、不利于人才流动。在全社会人才流动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已经实施改革的甲单位的“聘任教授”,到没有改革的乙单位将不会被承认,“聘任教授”只是“地方粮票”,这就为人才的流动设置了障碍。因为一旦调动,一切要从头开始。
第三、可能产生更多的人为干扰因素。取消评定职称的“硬杠杠”(如论文、外语、计算机等),在操作过程中必然增人为影响因素的机会,可能产生比改革前还要多的问题。比如既然单位法人有“生杀予夺”权,受聘者必须和单位法人搞好关系,否则没有机会当“教授”,这个过程中可能产生什么样的问题,不言而喻。最坏的影响是迫使青年学者首先要花相当的精力去搞关系,而不去搞学问。从管理角度也有问题,“评聘教授”和“聘任教授”同在一个单位,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会很有趣,不论是在客观还是主观上,“聘任教授”恐怕永远是“二流教授”,能有利于调动这些人的积极性吗?
第四、聘任制将产生量“业绩教授”而不是“学术教授”,长期下去要损害基础科学研究。为了聘任,必然把精力放在短期见效的科研项目上,实用主义能产生多少高水平成果值得怀疑。另外市场经济条件下造就了一些“业绩能人”,有能力跑项目,但很少看到有文章。公正地说,这些人有贡献、有业绩,但学术水平如何,难说。这些人实际角色是科研项目经纪人,揽项目,“转包”项目,他们还剩下多少精力研究一个教授应该做的学术问题呢?“业绩”和“学术”都很重要,但是否“有资格”做教授首先要看学术,是否胜任教授之职再考查业绩。
总之在我国急需知识和人才之际,改革现有职称评聘体制,让真正有才学、有能力的青年人脱颖而出是十分必要的,但彻底取消职称评定,尚有许多待研究的问题。在整个社会的“游戏规则”依然如故的条件下,“评聘制”的主要问题,在“聘任制”中同样会出现,而且后者可能产生比前者更糟糕的问题。当前急需做的是改革并完善职称评审制度,而不是炒什么废除职称评定。
三、建立并完善社会化评价机制,贯彻业绩优先原则,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使真正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职称评聘的问题就出在滥评聘、乱评聘、误评聘上。要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评价人才、用人才的机制,就要力求改革、探索出路,努力创建新的制度。世界上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的职称认定制度,特别是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一般是通过学会、协会采用社会同行专家评价的办法解决。社会评价是对科技人员的学术水平或工程技术的水平、能力进行评价,授予相应称号,为市场化的人才使用机制提供依据。无论是从解决内部存在的问题,还是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出发,我国都亟待建立职称或职业资格认定制度的社会化评价机制。
(一)我国各地区在职称社会化评价方面的尝试。可喜的是,我国不少地方已经作了尝试:2001年5月,因为深刻地认识到了职称评审制度所带来的弊端,中科院宣布在全院范围内停止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代之以岗位竞聘,这个消息曾一石激起千重浪;江西省取消了资格评审的指标或比例限制,采用个人申报突出“自由”、社会评审突出“科学”、单位聘任突出“择优”的方式实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单位新进人员除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外,一律实行人事,推行聘用制;北京市简化职称评聘程序,包括延长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减少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模块、取消调入本市单位人员的职称认定、简化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手续等;南京市职称申报打破地区、行业部门和身份限制,接受社会自然人申报;江苏省对职称评审工作中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方面的政策要求做出重调整,今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再成为所有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先决条件,而作为评审条件之一,由评委会根据实际要求掌握;我省于今年8月提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并实行经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和评委会委员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的制度;深圳市也于今年九月初启幕职称评定社会化改革,允许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参与部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为探索职称评定的社会化机制,经中国科协批准,中国地球物理学会成立了职称评定认证中心,建立了专家库,制定了试行办法,并于今年9月24日产生我国第一位经过社会化评定获得研究员职称的科技人员--58岁的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原副研究员刘建华……在经历种种探索之后,进行社会化评审职称,依照独立标准衡量一个专业技术人才的水平,我国的职称评审改革又向前迈出了一步。
(二)职称社会化评价制度的优点。与单位评审制度相比,社会化职称评价制度无疑有着明显的优点。
第一,评审委员的社会化、专家化,消除了单位评审办法中存在的利益、人情因素,业务水平成了评审委员们决定是否授予被评审人职称的惟一标准。这就使同一领域的人在评审职称时站在了同一平台上,同一职称水平不一的现象将为减少,职称也将成为代表一个人真正业务水准的杠杆。
第二,社会化评定的职称,也必定被社会所承认,而不像单位评,定的职称往往只是在本单位、本地区才被认可。这将挤掉职称中的水分,提高职称的含金量,使之成为一个人通向市场的通行证,而不仅仅是一个单位内部的“身份”象征。
为全面了解西安市农技推广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工作状况,充分反映市、县2级农技推广机构在职称评定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笔者调研走访了该市农技推广中心和10个区县农技推广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调研采取调查问卷、个别了解、基层走访等形式进行,同时,对此研究了2003—2009年调研数据,基本摸清了市、县2级农技推广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现状,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发展对策及建议。
1专业技术人员现状分析
西安市及区县2级农技推广机构,现有职工67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02人,占59.9%。专业技术人员中,研究生学历5人,占1.2%,本科学历132人,占32.8%,大专学历133人,占33.1%,中专及以下学历132人,占32.8%;高级职称73人,占18.2%,中级职称158人,占39.3%,初级职称171人,占42.5%。分析发现,尽管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呈上升趋势,但与2003年相比,所占总人数比重却在下降,而高、中级职称比例提高较快。市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提高,占70.8%(2003年65.5%),其中高级职称上升最快,占37.3%(2003年19.7%),但中级职称下降幅度较大,占38.2%(2003年59.2%);高学历层次占4.9%(2003年3.9%),本科学历比重下降,反映出单位高学历层次人员不足,新鲜血液补充较慢,呈断层趋势,急需尽快补充专业技术人员;县级农技推广机构,虽然专业技术人员有所减少,但高、中级职称人员在不断增加,其中高级职称占11.7%(2003年4.8%)、中级职称占39.7%(2003年31.1%)。而且,大专以上学历层次的比例也很大,本科占26.7%(2003年25%)、大专占37.7%(2003年16.2%),本科的比例虽然只提高了1.3%,但说明县级机构人才层次在不断提高。年龄结构上,市级农技推广机构技术人员中,35岁以下比例为21.5%,35~50岁年龄段为骨干力量,比例为60.8%,50~55岁以上比例为17.7%。县级农技推广机构技术人员中,35岁以下比例为24.0%,35~50岁比例为52.6%,50~55岁以上比例为23.4%。通过调研和了解发现,一个单位如果职称结构呈枣核形、年龄结构呈金字塔形正态分布,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比例就比较合理,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单位事业发展。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岗位设置比例不够合理规范,导致许多单位高、中级岗位长期无空岗。一些区县的农技人员反映,由于无岗位空缺,导致许多技术人员无法申报参与更高职称评审,大学毕业已经近10年,还只是初级职称,严重挫伤了基层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2)人才评价机制不够健全完善。职称评定是世界各国科学领域行之有效的一种识才制度,便于衡量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它有利于激发人们钻研科学技术,有利于人才的竞争。但是我国现行的职称评定存在着严重的行政化趋向,并暴露出许多弊端:评定标准不一,评定程序过死,沿袭论资排辈,阻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出现拉关系和暗箱操作,滋长腐败和不正之风。在调研中发现:①有的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由于评审时间拖得太长,少则1年,多则2年,评审会一拖再拖,即使通过评审,也很难及时收到层层下发的批文,这在市级及县级机构中都有反映,影响了技术人员的正常评审时间。②对现行的职称评价指标体系,尤其是中级职称的评价指标体系普遍认为,应该重新修改,尽量使其能反映出技术人员的真才实干,在中级指标的衡量中要以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科研论文及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其次为学历、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机和外语水平。
3对策及建议
对职称评定进行改革和完善,目的在于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人事部门制定的职称制度改革意见,就是要“逐步制定符合各专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标准,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分类管理。同时,积极推行资格考试、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多种评价方法,规范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办法,加强社会化评审的制度化建设”[1]。为此,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3.1改革和完善职称评价体系和方向
一是有条件的职称系列,要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办法,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和职称考核的各自优势,使人才评价工作公平公正,更加客观准确、合乎实际,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二是采用“岗位制”代替原先的职称,即设置岗位,规定应聘上岗人员必须取得某种专业技术资格,只有被聘上岗的人,才具有该岗位的职称,这种“先有岗位后有职称”的做法也是以后市、县2级机构职称改革的方向。三是在职称改革中真正实现评聘分离,即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充分尊重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四是逐步打破多年来技术职称行政干预的格局,形成社会管“评”,单位管“聘”的格局。在许多科学技术发达国家,不少大学和科研机构的高级学术职位是开放的,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自由竞争,职称评定一般是通过学会、协会采用同行专家评价办法。职称和社会化评价机制更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适应人才成长的需要[2]。
3.2正确掌握好评审数量与评审质量的关系
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目的是为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地位和稳定技术人员队伍,调动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作贡献。但是,如果只讲数量不求质量,势必造成含金量低、可信度低,同时又增加了竞争上岗的难度,加深了基层单位内部矛盾。为此,在今后的评审工作中,一要修改、补充、完善职称评审标准;二要进一步加强评委库建设,实行流动评委制,随机抽取人员参加评审,力求评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防止不正之风的产生;三要改进人才评价机制,努力推进人才评价科学化。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努力形成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3]。
3.3尽快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农技推广队伍
一要通过完善职称政策、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稳定农技推广队伍,确保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总编制的80%,并保持各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合理比例;二要通过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农技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并通过人才引进和交流培养,使该市农技推广体系拥有一批能够在陕西省乃至国内农业科技前沿、实现农业科技及时转化、促进关键技术推广应用的高素质人才和引领农业科技进步的骨干力量;三要对一些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才,积极鼓励并破格晋升高、中级资格职称;四要关注长期在农村一线工作的专业人才,职称评审要向这些技术人员倾斜,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且具备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农技人员要提拔重用,提高其政治待遇[4]。
3.4借鉴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
深圳市事业单位职称改革的方向就是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不再组织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而是在本单位职位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岗位设置要求,由本单位组织专家对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任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岗位需求的匹配性作出评价,给单位以更多的自主权,实行竞争择优的动力机制,逐步达到技术职务(岗位)聘任评价代替职称评审。
4参考文献
[1] 张德福.试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发展中的紧缺人才需求[J].天津农林科技,2010(1):20-21.
(二)专业对口。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必须在所学专业或从事的技术岗位对口,对非专业、非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能参加职称评定。
(三)从事技术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按各自系统晋职,两者不能同时双跨。
二、管理范围和职责
(一)管理范围
1、计生委主要有卫生、统计、图书、会计、新闻5个专业系列岗位。
2、在干部编制内,具有干部身份,并且在上述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工作人员。
(二)管理职责
所属事业单位的职称评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三、评审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能较好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忠于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二)具备履行相应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三)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工作年限。对不具备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根据需要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四)年度考核为优秀者。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指标分配
按市人事局对专业技术人员核定的指标实行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
五、评审材料的填报
评审材料要按评审委员会的要求,不能空项,评审材料缺项或无单位意见的,一律不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六、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及待遇
(一)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本人的现实表现,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聘任,但要履行续聘手续。
(二)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期内享受相应的待遇。
七、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和培训
各单位除有计划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外,可采取灵活多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培训。
八、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奖惩
(一)考核的具体内容(1)政治表现;(2)专业知识;(3)工作能力;(4)工作实绩。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9-0167-02
1 现行职称建设模式分析
1.1 评聘结合模式
评聘结合模式是指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进行评审时,同时进行职务的聘任。是以国家行政部门为主体,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之后再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聘任。其合理性体现在可以做到能力与级别相符,符合管理中的能级原理。但这种模式也存在许多缺陷:首先,国家主导的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和稳定性与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的多变性存在不相容,致使用人单位或长期处于高职缺编状态,或长期处于高职人满为患状态。其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成长的规律与用人单位科学设岗的基本要求不相容,因此这种模式在前几年尚可以推行,但近几年矛盾越来越突出,社会组织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决定了组织成员上升空间的狭小,制约了人才的成长和晋升。第三,由于评聘结合决定了“评”与“聘”的紧密关系,必然使职称评聘的标准在“评”的公正性和“聘”的适用性之间进行争夺和摇摆,由于“评”的环节的组织主体是国家人事部门(或其委托的地方人事部门),用人单位没有更多的话语权,致使评聘结合实际上是以评代聘。
1.2 评聘分开模式
从2005年起国家人事部及相关部门出台规定,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要实行评聘分开,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不再受结构比例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申报,但聘用要根据各个单位的岗位职数确定。这种模式避免了评聘结合模式的多种缺陷,兼顾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要求和用人单位组织结构设置的实际情况,因此受到双方的欢迎。
这种模式可简单总结为“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任、政府指导”。其突出特点为:“评”解决能力认定问题,“聘”解决单位使用问题,二者互不相干。即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全交给个人,把专业资格评审权交给社会,把聘任权交给单位。
由于过分强调用人单位的自由聘任权,这种模式也存在不足,即用人单位既可以高职低聘,也可以低职高聘,可以全然不顾来自社会的公正评价。在目前人才市场效率不高的情况下采用这种模式,一些单位的领导就会以个人的好恶,来决定聘谁不聘谁,以及高聘还是低聘,造成个别单位不正之风的蔓延。因此在评聘分开的同时,须强化来自上级人事部门的监管,提高社会评价的地位和约束力。
1.3 先评后聘模式
这种模式从时间上分开了“评”和“聘”的环节,且强调先评后聘。这种做法,基本杜绝了用人单位的低职高聘行为,既保证了职称评审工作的权威性,又使用人单位有一定的灵活度,可以根据自身的环境特点和发展导向决定人员的聘用。
2 农业职称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要求人力资源在各行业间有效配置,农业职称建设显然不适应现代形势的要求,存在多方面问题。
(1)职称终身制,缺乏动态管理措施。职称一旦评定,就不存在降级和撤销,没有退出机制,导致员工高枕无忧,业绩和表现不再是员工的关注重点,使得职称激励失效,直接影响组织整体绩效。尤其是高职称员工极易出现职业生涯的高原现象,更高职称奋斗目标的丧失,使得他们表现出职业倦怠,因为他们处于核心职位,具有较强影响力,很容易影响整个组织的氛围。
(2)重视资格评审而轻视职务聘任。虽然经过多年来的努力,取得资格与聘任职务已有了明确的区分和界定,但仍然有人认为资格就是职务,评上资格就应该聘任职务,聘了职务就兑现各种待遇,兑现了待遇就为长期聘任加了保险,不犯大错就不能解聘降聘,基本形成一评定终身,能上不能下的局面。
(3)职称分类体系不健全,设置不合理。在具体职称申报时,出现了从事农业经济专业技术人员纷纷改评高级农艺师现象。由于农业系列技术职务分类有欠缺,农业经济专业没有正高级技术职务,而同是农业系统的农学、植保、土肥、园艺等专业都设有正高级技术职务。因此,造成农业经济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心不稳,不能安心从事本专业的工作,整天在找项目、找成果、找论文去“挂名”造假,影响十分恶劣。
(4)人才观念陈旧,职称交易和福利化严重。“福利职称观”、“学历、资历职称观”根深蒂固。长期以来,职称渐渐被用来作为晋升工资的依据,并与提高各种待遇不适当地联系起来,于是托关系,找门子,职称评定时人情味十足。出现了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拉关系、走后门等种种不诚信、不正当的行为。在有些单位中,资格评审与职务聘任中的“论资排辈”、“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对年龄偏大、而业绩水平一般的人员,不少单位往往降低标准迁就照顾,助长了少数专业技术人员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思想倾向,2
(5)评价办法单一,评审程序形式化。在评审过程中,一律采用评委看材料、听介绍、投票表决的形式。一般情况下,仅凭手中的资料,难以全面了解、准确判断,再加上讦委看材料采用分工制,谁看的材料由谁介绍,介绍人的意见有很大的主导性,其他评委主要是根据介绍人的意见,结合单位考核结论以及专业组的意见进行判断,极易出现片面性和盲从性。目前的评审方式,是以无记名方式进行。这种办法虽能保证评委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也给了评委不受任何约束的权利。
(6)评审标准、条件笼统,缺乏量化和硬化。按农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审的条件有四个:学历、资历、水平、业绩。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农业专业分类多,又没有制定细化的评审条件,造成十多个专业套用一样的标准,因此条例上的评审条件“水平”和“业绩”两部分的很多条款都流于形式,难以掌握。“学历”、“资历”自然成为评审的主要条件,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评审中的论资排辈。
3 深化农业职称改革的对策
农业职称建设应该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坚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坚持为农业发展服务,坚持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坚持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具有竞争激励机制的职称管理制度为重点,不断完善个人申请、社会评价、单位聘任、政府调控的职称工作体制,努力营造公正评价、合理使用和充分调动农业技术人才积极性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实现农业人才的全面发展。
(1)拓宽人才评价服务领域。扩大评价范围,打破人才身份和所有制限制,只要从事农业技术工作,就可以依照规定申报和考取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将原来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向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定靠拢。增设农业经济正高级技术职务,稳定农业经济技术人员队伍。
(2)改革单一评价方式。根据评审对象的不同,农业高级技术职务分别实行资格评审、考评结合和直接认定的办法。对于全日制农业院校涉农专业毕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任农业中级职务5年的、硕士研究生任农业中级职务4年的、博士研究生任农业中级职务2年的晋升对象,由评审专家评议表决。对于不具备农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破格晋升的及非农专业毕业的晋升对象,先进行业务知识测试,成绩合格者再由专家进行评审表决。对于研究涉农专业的博士后,可由单位考核申请,省级人事职改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直接认定。
(3)量化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细化、量化农业试行条例中的评审标准,将评价指标量化赋分,加大定量评审的分量。对人的评价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定量要切合实际,定性要公平公正。
(4)改进评审组织的管理。打破行政单位、地域限制,广泛遴选道德水平高尚、农业业务技术水平娴熟、农业科研推广应用能力强、熟悉职称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农业职称评审专家库。真正让社会和农业行业内人士来评价农业技术人才,以达到社会和农业行业内来认可农业技术人才。
(5)强化聘任制度,继续破除终身制。1986年提出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是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上的一项重要制度改革,实践证明,推行聘任制度和破除终身制度的改革思路是正确的。使职称工作走出“重评轻管”的怪圈,必须在这“三个管理”上下功夫。聘任管理要重点抓好按聘约进行管理;考核管理要体现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进行量化考核,重视对考核结果的使用,要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挂起钩来;对职称基础性工作的管理,主要是严格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评审程序,增强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6)改革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办法。结合山东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要适时改革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办法。实现单位聘用与职务聘任的合一。要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解聘、续聘的依据,真正形成能上能下、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灵活规范的聘任聘用相统一的机制。(7)逐步推行农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制度。对农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动态管理,逐步推行注册登记制度。首先对高级职务资格进行定期复审。凡已取得农业高级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一定的工作量,有新的科研成果、论文,继续教育达到规定学分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可暂缓登记,并给予一定延长期。
中图分类号:G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1)007-180-02
1 导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发展思路的改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迫切需要科技的强力支撑,而科技水平发展和提高最终是由人才来决定的,所以国家对人才尤其是科学技术人才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科普教育工作是基础教育,国家未来人才发展都是从基础教育开始,民族振兴更离不开科普教育。国家还专门出台了《科普法》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等,极大的推动了全国科普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2 科普教育人才队伍的发展现状
(1)随着国家对科普教育事业越来越重视,科普场馆的建设力度在不断加大,科普人才队伍也相应地在不断壮大。政府出台了科普教育的相关措施和政策,建设了一批新型科普场馆,如科技馆、科学馆、科学中心、天文馆、青少年科技宫等,大力推进科普事业的发展,引导公众参与科普教育和科普活动,公民的科学素质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调查结果显示,1998年至今,我国科普场馆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机遇期,科普教育人才队伍也相应壮大了。科普工作者在传播科学知识、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过程中,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在不断壮大的科普人才队伍中,各种专业人才包罗万象。从专业上来分,有材料、建筑、电子、机械等工程类的,有数理化等基础理科类的,有汉语、外语、法律、新闻等文科类的,有教育、心理学等综合类的,有行政、金融、经济等管理类的;从学历上来分,绝大多数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大部分是本科毕业,也有硕士、博士等研究生,还有参加各种在职学历教育以提高自己的素质和业务知识的:从年龄和经验上来分,在正当旺年的,他们具备了一定的工作经验,积累了一定的资历,也有了一定的职务和职称;更多的是年轻一代刚从学校里毕业不久的,他们朝气蓬勃,富有创新思维,期待在事业上寻求发展;从工作内容来分,有场馆运营管理人员,有科普展品辅导员、展品讲解员、展品维修技术员、展品研发人员,随着科普内容的丰富和形式的创新,近几年新兴岗位越来越多,有科普电影放映员、科技课教师、科普剧和科学秀表演人员,等等。不同年龄不同专业的人才在服务科普教育对象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同时他们在知识上相互补充,经验上以老带新,相得益彰,在推动科普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努力建设一支技术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科普人才队伍。
(3)由于各种原因,科普人才队伍流动性很大。科普教育工作实际上是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培养人才的工作,是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工作,是对学校教育的必要和有益的补充。然而,由于工资待遇、科普工作者对工作的使命感、科普工作者对事业挑战性的认识、社会对科普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等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科普人才队伍的流动性却比科研单位、学校教师队伍的流动性要大得多。
3 科普教育人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科普教育事业的发展进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表现在高素质的科普人才队伍不足,人才流失严重。
(1)管理体制的问题。科普场馆大多都是公益性机构或事业单位,需要政府长期投入。在这些科普设施建设初期,政府安排和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场馆硬件建设,小型场馆投入了几千万元,大型场馆投入了三四亿元甚至十几亿元,并配备了相应的科普人才队伍参与管理和运营,软硬件的投入和配备都到位了。随着科普场馆的持续运营,政府对于科普场馆软硬件的持续投入显得有点吃力,落后于科普场馆发展的需要。对科普场馆的持续投入和科普人才的重视程度不够,从事这些工作的科普人才的工资待遇也受到一定的影响,其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也随之受到影响,一定程度地制约和影响了科普教育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2)待遇留人遇到较大挑战。科普人才的工资待遇不高,从单位性质来比,公益性科普场馆属于事业单位,而科普工作者的工资待遇却明显低于公务员;从工作任务与目标来比,属于科普教育工作,而他们的工资待遇却明显低于教师;从专业技术方面来比,展品的研发与企业的科研接近,而他们的工资待遇却低于企业的同类技术人员。社会上各种待遇更高的就业机会吸引着科普人才,加上自我创业的情况,导致高素质的科普人才流失严重。要留住高素质的科普教育人才,使他们能够长期安心从事科普教育,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
(3)科普人才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职称评定是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肯定与激励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有利于专业技术人才的不断成长。然而,目前广泛从事在科普教育战线的科普工作者在职称评定面前却遭遇诸多困惑与尴尬,在专业发展上找不到目标与归宿感。主要表现在:
在场馆建设初期,相当一部分科技人才进入这个行业之前,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资历,也具备相应的职称或职务。场馆投入运营几年以后,有资历的面临职称晋升的问题,新参加工作的年轻人面临职称评定的问题。这在全国科普行业都是一个很普遍的问题。他们普遍感到在职称评定时无合适的评审系列可以选择,在每年的职称申报工作中找不到合适的专业,找不准申报方向。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在科技馆、科学馆、科学中心等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定职称时只能向工程系列、文物博物系列方向勉强靠拢,这种做法不科学,也不合理,更不利于广大科普人才的合理发展。因为科普教育工作既不像工程系列那样注重复杂的工程技术研究,也不像教师系列那样注重学校教育的研究,更不像文物博物系列那样注重历史文物的研究,比如说科技馆,它是科普教育阵地,它向公众展示和传播的是各类基础科学原理以及最新科技成果,激发公众学习科学的兴趣,培养公众的探索精神,锻炼公众的动手能力,提高公众的参与和实践能力,旨在提高公众的科学素质,它有其自身突出的行业特点,有别于其它行业,所以,对于科普工作者的职称评定应有一套符合自身特点和发展要求的评审办法,才有利于科普教育事业和科普人才的健康发展。
4 措施与建议
为了实现《2005―2020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预期目标,广泛提高全民族的科学素质,必须着眼于长远,建立长效机制,采取得力措施。要为科普场馆软硬件设施的持续
高效运营提供可靠保证,建成和建设高质量的科普场馆,创造条件培养和建设一批高素质的科普人才队伍。加强科普人才队伍的自身建设,用事业留人,待遇留人,增加同行内及行业与外界的交流,设立科普人才激励机制。
(1)科学增加科普场馆的资金投入,尤其是运营期间软硬件设施的持续性投入,这样才能保证场馆的持续运营和良性互动。一方面,定期更换和更新科普展品,用内容来保持和提高公众参加科普教育和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为科普人才搭建长期从事科普工作并深入开展科普创新、创作、探索和研究的平台;加大科普展品研发、更新的资金投入,不断推出新的科普产品。按照科技场馆建设标准要求,执行展品更新率每年不低于10%、研发费用每年不低于5%的标准。另一方面,要提高科普人才的工资待遇,并想方设法为科普人才解决专业发展和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吸引和留住科普人才特别是高素质的科普人才,促进科普教育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
(2)加强科普人才队伍的自身建设。从事科普教育工作的人才队伍中,专业和素质各不一样,有研究型人才,有管理型人才,有表演性人才,各具所长,应该调动他们的内在积极性,培养他们对科普工作的神圣使命感和光荣感,开展各种专业技术和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思想品德、职业情操、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以更好地服务于科普教育事业。同时加强研发人才队伍建设,创造展品研发和创新的条件、机会和环境,与行业佼佼者交流与合作,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支持他们出成果,用事业留住高素质的科普人才。
(3)加快推进科普教育职称制度建设。为科普人才提供充分的专业发展空间,引进他们树立明确的专业发展目标,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政策解决他们的职称评审问题。职称评定是对科普人才阶段性专业技术工作和业绩的评价和肯定,也是引导他们追求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因此,当务之急的是应在职称评审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设置》增设科普教育系列。其适应范围主要是科技馆、科学馆、科学中心、青少年科技宫等从事科普教育的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应成立科普教育系列评审委员会。可以在从事科普教育的相关单位中精选资深专家组建该系列专家库,每年随机按一定比例抽取专家组成各级评审委员会,按照资历要求、业绩成果等实际情况合理科学评定职称。
(4)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激励机制,建立和健全科普创作奖励和表彰机制。
开展各种全国性创新型的科普交流活动,也是增加行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科普人才的有效办法之一。目前,在科普领域的交流活动中,有展品讲解员、科普剧、科学秀等区域性或全国性大赛,也有科普电影周、科普电影博览会等新形式的科普活动,还有新展品展示交流会,科普动漫电影作品比赛,等等。科普工作者通过这些专业平台,展示优秀作品和成果,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交流信息,提高专业水准,共同推动科普事业的发展。将奖励和表彰机制引入交流活动中,使参赛者体会到专业方面的成就感,使观摩者学有榜样。
国外的一些机构在这方面有较为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如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的公共服务奖、印度国家科普奖、英国皇家学会的法拉第奖、美国科促会的科普奖等。联合国科教文组织还设有一项世界范围的科普奖――卡林伽科普奖。这些奖项对科普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我们也应该探索设立国家权威科普奖,或者以科学家的名字来设立奖项,如钱学森奖等,给科普工作者以前进的动力和奋斗的目标,引导和激发他们把科普工作当做终生追求的事业,并从中孕育出杰出的科普人才和专家。
(5)积极推动科普工作进社区,鼓励更多的科技工作者参加科学传播活动。社区是集聚着广大居民群众的社会基层单位,科普进社区,是科普工作不容忽视的重点之一。通过科普进社区,提高社区居民对科普教育和活动的参与度,增强科普工作开展的实效,同时也相应提高社会对科普工作的关注度,使更多的人认可和肯定科普工作所做出的成绩和带来的好处。
本人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尽职尽责,积极奉献,出色地完成了本职岗位承担的工作量和工作任务。经常深入到学生当中去,除了做好学科辅导外,还细致地了解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与学生建立了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工作中谦虚谨慎、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精心备课,教学内容充实、丰富,能吸收学科新知识、新成果,不断更新教学内容,理论联系实际,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能根据课程特点选择恰当的教学形式、方法和手段,实行启发式教学,做到因材施教,讲授清晰、表达准确,重点突出,难点、疑点处理恰当,课堂设计合理,节奏适度。培养了学学习的兴趣,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有明显改善,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老师评定职称时的自我鉴定本人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尽职尽责,积极奉献,出色地完成了本职岗位承担的工作量和工作任务。
精心备课,教学内容充实、丰富,能吸收学科新知识、新成果,不断更新教学内容,理论联系实际,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能根据课程特点选择恰当的教学形式、方法和手段,实行启发式教学,做到因材施教,讲授清晰、表达准确,重点突出,难点、疑点处理恰当,课堂设计合理,节奏适度。
培养了学习的兴趣,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有明显改善,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职称评定自我鉴定范文二
我在大学里学习的是建设工程监理方面的专业,因此在我毕业之后,我就投身到了相关的工程建设监理中去了。时光飞逝,从毕业后参加工作到现在有三年多的时间了。在这将近四年的工作过程中我不仅加深了对原来学习的知识理解,而且对以前书本中没有接触或接触不深的知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工作以来,在单位领导的精心培育和教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收获,现将工作个人总结如下:
工作中,工作之初,为了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进入到监理员的状态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在工作之余四处收集资料,并多方面向前辈们监理的工作性质及情况。回顾近几年的监理工作,让我体会最深的是做好监理工作,就必须严格认真,有较强的责任心,不管多么复杂的工程只要我们能够一丝不苟地按照施工规范、规程履行职责,就能全面的掌握整个工程动态,控制整个工程质量,同时我们要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就能对每一工序,每一环节,做到事前提示,将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对可能造成质量隐患的环节事先防范,这两点对我们的监理工作大有帮助,必将有力推动我们的工作。
一、评审时间安排
(一)全市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评审材料报市人事局审查时间为8月1日--8月17日(各高级评委会评审时间见附表1)。
(二)全市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评审材料报市人事局审查时间为9月17日--10月24日,11月20日--30日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报市人事局审查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三份、中级一式二份)。
2、人事档案和考绩档案(事业单位还需提供年度考核备卡)。
3、现任职资格证书。
4、有效的外语和计算机考试证书。
5、毕业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6、评审标准规定的有效论文、论著、成果证书等。
7、同级改职人员、学历破格人员、流动人员需提交《审查表》一式一份。
8、申报享受研究员级待遇人员,须填报《申报享受研究员级待遇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
上述提供的各种证件和相关材料均为原件。
二、评审范围及对象
凡在牡丹江地区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个体等各种经济实体)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一年以上临时聘用人员以及中医学徒和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和所有制性质,只要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申报评审条件,均可自主申报相应职称评审。
三、部分专业申报评审方式和要求
(一)对卫生系列晋升正副高级职称人员(含正常晋升副高级职称人员)均采取水平能力测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水平能力测试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对统计系列晋升高级职称人员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已参加全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者可申报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
(三)依据铁道部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改革铁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职改[2005]2号)精神,受铁道部委托,从今年起,哈尔滨铁路局所属单位的会计、审计系列职称评审也实行属地化管理。
四、部分专业执行新的评审标准
为了不断完善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省人事厅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对中小学校教师系列和卫生系列的《评审标准》进行了修订,凡今年申报这两个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都要按新的《评审标准》执行(具体见黑人发[2007]71、72号文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两个系列新的《评审标准》做好推荐工作,其它系列(专业)《评审标准》也将陆续修订。
五、外语、计算机知识的具体要求
(一)自2007年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
1、公派出国学习、进修、讲学及从事科研工作一年以上的,或自费出国进行语言培训、攻读学位、做访问学者及正规学校进修一年以上的;
2、独立完成外文专著5万单词以上,或独立完成译著、译文累计6万汉字以上,并经出版和发表部门证明的(译著、译文含汉译外、外译汉);
3、在乡镇所属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4、在地市及以下所属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5、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6、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7、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家承认的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8、取得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的BFT考试合格证书的;
9、取得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卷面总分60%以上的(含四、六级合格证书);
10、截止申报当年8月31日,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
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
1、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一直有效;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两年有效。
2、凡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成绩人员,均可评聘中级职称。各评委会可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对外语的成绩标准自行掌握。考试成绩在晋升中级职称时一直有效。
(二)自2007年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计算机知识考试:
1、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2、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3、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
4、取得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合格证书的;
5、取得人事部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两科以上合格证书的;
6、截止申报当年8月31日,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
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使用办法:
1、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计算机知识考试合格成绩人员,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两年有效。
2、凡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取得成绩人员,均可评聘中级职称。各评委会可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对计算机的成绩标准自行掌握。考试成绩在晋升中级职称时一直有效。
六、关于市级学术(学会)论文的要求
为了保证各类协会、学会论文的严肃性,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申报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提供市级协会、学会组织的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或获奖论文证书的同时,需向市人事局提供相关文件和名册等佐证材料,否则所提供的论文不能作职称评定的依据。
七、任职时间的确定
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截止到2007年8月31日,凡在这个时间前达到退休年龄(延聘人员除外)或任职资格时间达不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都不允许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通过人员的任职资格时间从2007年9月1日算起。
八、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增强大局观念。希望各有关单位本着全心全意为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的宗旨,做好政策宣传和有关人员的申报工作,确保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单位要层层把关,切实保证评审质量。申报人员向评委会提交的材料要规范、齐全、真实,评审表中的内容要填写清晰、准确、无漏项。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省市有关规定。
(三)无主管部门的企事业单位,以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技术)档案管理单位为主,向市人事局职称科申报。自主择业的干部由用人单位推荐,自主择业管理部门审核后上报。
(四)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需填报《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见附件3),由所在单位审查并公示一周,经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将该表连同各类原始证书和其单位出具的正式证明等材料一并报市人事局。
(五)各单位在上报申报人员有关材料时,同时上报申报人员推荐名册(附件4,需打印)及人员信息数据盘。
(六)未对本单位《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数据库的人员进行更新和补充并上报数据盘的单位(含未建立数据库的单位),请于7月30日之前上报,逾期不报者,其涉及职称评审及日常管理等事宜不予受理。
各地、各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牡丹江职称在线()查阅有关职称工作的政策规定、评审标准、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进行政策咨询,下载相关表格。
附件:
1、全省高级评委会评审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