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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产生的基础是为了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即由担保公司来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使中小企业取得融资,来化解银行的贷款风险。其本质是银行将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转嫁给了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凭借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来化解风险。
担保公司要生存,就是要做银行想做而不能做的信用补充。因此,担保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的风险必然大于银行贷款风险。一旦担保公司破产,引发的社会信用危机将是十分严重的。如果担保公司不具备比银行更强的风险识别、风险控制和风险化解能力,那么,担保公司便难以生存。所以,实施风险分析,合理控制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风险损失是担保公司从业人员的必修课。
二、担保公司在市场运作中存在的风险
担保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主要面临两方面的风险:
(一)公司内部风险 来自担保公司内部的风险实质上是公司系统组织结构,如公司治理结构、业务流程、制衡机制等不健全和不完善所蕴含的风险。这些风险都会通过担保决策机制上的缺陷,体现在公司经营过程中。
(1)“惯性”办理业务的风险。当担保公司长期由同一个项目经理办理同一企业的贷款担保申请时,就有可能存在对隐含的风险关注不够,未能给予有效防范,从而给担保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这种风险不仅不利于公司的经营管理,也不利于公司的风险防控及其长期的发展战略。
(2)忽视持续监管所带来的风险。对于担保公司而言,防患于未然固然重要,但不能将所有的风险消除掉。因此,事中、事后的持续监管就更为重要。如果不及时进行有效的监管,任由风险滋生,一旦风险发生,必将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担保公司应把保后监管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来做,派专人负责,将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才能使得公司的发展更稳健。
(二)公司外部风险 外部风险源有较大差异,主要是来自于担保对象(企业或者个人)违约风险、担保资产变现风险和国家宏观政策风险。一是对企业担保存在信息不透明风险。企业作为担保对象,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综合竞争能力和产品服务的市场状况等方面的信息不透明,都会造成担保公司和担保对象的信息不对称。这样担保公司在风险评估时可能会造成误判,带来不确定的风险。二是对个人担保要综合考虑个人资信情况,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风险。此种风险主要包括:个人的信用记录;收入情况及稳定性;职业的稳定性;个人的当前资产负债情况;身体素质及健康状况;家庭成员构成;当前家庭资产的构成等。三是行业风险。对于每一笔担保业务的办理,不仅要考虑到它的当前风险,还必须结合国家的宏观政策以及国际行情等有关情况予以判断。
三、担保公司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的措施
面对以上的内部和外部风险以及诸多情况的不确定性,担保公司必须多方面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本文认为担保公司应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担保公司需“强身健体” 担保风险的防范和控制首先要从担保公司自身做起,练好内功,提升担保公司的风险识别、防范能力。具体包括:
(1)培养专业担保人才。在担保公司诸要素中人是最重要、最活跃的要素,担保品种的设计、开发,风险的管理控制都要依靠具有专业技术和他们的经验来实现,建立一支精干、高效、优良的信用担保队伍,是担保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风险防控、迅速发展的关键。
(2)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主要从风险管理角度建立一个整体的内控机制,包括事前、事中、事后,从项目的初评、筛选到项目的调查、评审,到项目的手续的办理,到项目的后期管理,还有代偿以后的追偿管理,建立一整套的评价体系和规章制度。这样对中小企业担保项目风险实现动态风险监控,涵盖了事前、事中、事后,通过整体打造风控管理体系,实现了风险的有效掌控。
(3)建立内部制衡机制。包括:建立集体讨论决策制度,避免个人独断,降低决策风险;严格项目评审制度,明确项目评审的所有流程,消除项目评审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影响,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制定在保项目的监管制度;实行强制执行公证制度,降低诉讼成本;强化风险处置制度。鉴于担保业务的高风险性,担保代偿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代偿后须根据被担保企业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对于暂时陷入经营困境无力还款的企业,应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待其经营好转后再逐步追偿,挽回代偿损失。而对于确实回天乏术的企业和恶意欠账的企业应毫不犹豫的启动追偿机制,以尽量减少代偿损失。
(4)建立担保损失补偿制度。担保代偿后担保公司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等手段依法追偿,对于行使追偿权后仍不能回收的损失,应通过担保损失补偿机制来冲减代偿损失。担保损失补偿来源有三个渠道:一是担保公司按业务规模提取。担保公司可以按当年收取的担保费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也可以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办法》对此均有明确规定;二是各级政府补助。随着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解困作用的日益凸显,各级政府逐步增加了对担保机构资金补助力度;三是设立担保责任保险,对发生代偿而无法收回的代偿金额,由保险公司来承担部分代偿损失,降低担保公司的损失。
(5)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减少判断误差。首先要进行基础的数据库搭建,对于代偿项目,通过分析代偿制度、追诉制度、前期的强化不断改进制度;其次,要进行评审体系的建立、评审指标量化体系的建立,定型化、定量化评选体系的建立,包括决策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包括再保监控机制的监控和完善,尽量把风险控制在事前、事中,提前化解风险。
(6)建立高素质的业务团队及项目经理负责制。担保公司做业务,不只是项目经理一个人的工作,它涉及到信用审查、项目评估、贷款发放、保后监管、担保责任解除等多个环节。无论一个项目经理如何有能力,责任心如何强,都不可能独自完成如此庞大的工作。因此,建立团结的、高素质的业务团队是保证担保业务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此外,建立项目经理负责制,将业务质量和其绩效考核相挂钩,增强其责任心与敬业精神,充分挖掘人才的价值。
(二)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散与转移机制 具体如下:
(1)完善与协议银行的风险承担比例。担保公司成立的初衷是提升企业信用,为银行分散风险,国外成熟的做法是根据担保额度的不同,担保公司承担50%~80%的保证责任,体现风险共担的理念。目前全国基本上是担保公司承担100%的保证责任,且向银行交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即使这样有的银行还不愿和担保公司合作,这个问题不仅需依靠所有担保公司的共同努力,更需国家出台政策做出硬性规定来解决。再有利率浮动问题,有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银行应降低利率上浮幅度,让利于贷款企业,以吸引企业更多的与担保公司合作。
(2)加强同行业企业间的业务合作,提升抗风险能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担保公司的业务量不断增加,担保项目的担保额度也在不断增加,而且其中有些业务在担保风险较低的情况下却蕴含着巨大的机遇。对于这样的大业务,仅靠单个担保公司是难以做到的。因此,担保公司应通过互助合作,在分散风险的同时,拓展行业的发展空间,达到“共赢”的局面。
(3)有选择性地开展保险业务。在反担保措施的设定方面,对于那些资产保管安全系数较低的抵押财产进行投保,保险受益人是抵押权人,以保险的方式保障风险转移渠道的畅通。
(4)进行业务创新,加强担保业同其他行业的结合。如担保与投资的结合;担保与金融租赁的结合;担保业与典当业的结合等。创新使得担保业务的外延扩大,业务外延扩大使担保公司拥有更多信用资源,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有效地分散风险。
(5)拓宽业务来源。除了与合作银行加强合作,巩固原有的业务渠道外,还应积极开展营销,寻找潜在的优质客户资源,拓宽企业的业务来源,降低公司高度集中的业务风险。
总之,担保行业是高风险行业,为了持续经营,风险控制是经营管理的第一要务。这就需要担保公司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业务拓展的需要,通过完善自身制度,规范业务管理,不断进行业务创新,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把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才能确保担保公司的持续、稳健经营,充分发挥其增信功效,实现公司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