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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构成要件过早实现”,亦称结果的过早发生,具体是指行为人原本计划在实施第一行为之后,紧接着进一步地实施第二个行为以惹起构成要件结果的发生,但意外的是,在第一行为实施的阶段就发生了构成要件的结果。1 关于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具体处理,日本刑法学界认识不一,争议较大。本文拟以日本司法中的“氯仿麻醉杀人案”和“放火自焚案”两起判例及其引发的学说纷争为中心,就构成要件过早实现问题所涉的争点及其具体的认定略陈管见,以期能收抛砖引玉之功,并希冀对我国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有所裨益。
一、日本相关判例概要及其处理
(一)日本相关判例概要
1.氯仿麻醉杀人事件
被告人欲杀害自己的丈夫甲,找来a 等人帮忙。a 等人计划在车上先用氯仿将甲麻醉,使其昏迷,之后再将车开到两公里远的海边,并将车颠覆至海中,以造成发生意外事故的假象。a 等人依计划用氯仿使甲昏迷(第一行为)之后,便开车到两公里远处的海边,将载着甲的车颠覆到海里(第二行为)。wWw.133229.Com但甲究竟是因氯仿摄入过量窒息而亡,还是因溺水而亡,并不明确。(最决平成16•3•22 刑集58 卷号187 页)。
2.放火自焚事件
行为人决意在自家放火自焚,在室内泼洒汽油之后,想要在临死之前吸上最后一根烟稍微放松一下,便掏出打火机点烟,不料却引燃室内空气中漂浮的汽油分子。行为人惊慌之中忘了自杀的事,迅即逃了出去,造成火宅。(横滨地判昭和58•7•20 判时1108 卷号138 页)。3
(二)日本判例的基本立场
对于上述杀人的事案,日本判例的基本态度是:可以说,第一行为的实施对于第二行为的容易实施是不可或缺的,在第一行为实施完毕之后,对于完成杀人计划而言就不存在特别的障碍,第一行为与第二行为之间在时间、场所上具有接近性,且第一行为开始的时点已经具有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客观的现实危险性,所以第一行为实施的时点就是实行的着手。同时,由于从着手到杀人目的的实现系紧密连接的一连串的杀人行为完成的,即便因果的进程与行为人的认识不一致,亦即,即便在第一行为的实施阶段就导致了结果的发生,也不应当否定杀人故意的存在,应以既遂论处。4 对于上述放火事案,日本判例认为,其中的第一个行为即泼洒汽油行为实施的时点就可肯定实行的着手,因而,即便导致构成要件结果早于行为人的计划在第一行为阶段过早发生的,只要存在着因果关系,就应肯定既遂犯的成立。5
二、中外学说诸相
(一)日本刑法学界不同观点之争鸣
上述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事案在日本学界掀起了广泛而深入的理论研讨,学者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体上形成了以下三种代表性的学说。1.未遂故意与既遂故意区别说山口厚教授认为,基于故意而实施的直近构成要件的结果的行为人的惹起行为本来是符合既遂犯的构成要件行为(实行行为),而行为人自身尚是计划留待将来实施结果惹起行为(第二行为),因而在第一行为阶段肯定既遂犯的构成要件行为(实行行为)的见解并不妥当,因为终究第二行为(法益侵害惹起行为)才是既遂犯的构成要件行为(实行行为)。所以,在内心留待将来实施的第一行为阶段,只能认为是实行了既遂犯的构成要件行为以外的行为,从欠缺既遂犯的故意的角度来看,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事案中,应根据第一行为阶段肯定着手而成立未遂犯,而非成立犯罪的既遂。6
林干人教授亦持类似的见解,着手的实行行为被认为是既遂的实行行为前的阶段;既遂犯的实行行为,则是为了使结果的发生已经实行了全部的行为而不要再实施其他的进一步的行为(放手理论)。因此,着手未遂的场合,对构成要件事实的认识作为既遂犯的故意处理是不充分的。况且,第一行为时点的犯意在这里是可以改变的。所以,在第一行为的时点不能被认为是既遂的故意。正是基于此,既遂犯的故意和未遂犯的故意当然有所区别。7 对于上述放火自焚的事案,松宫孝明教授也指出,该事案中,尽管行为人的行为已非预备阶段,而且,因果进程也并非异常,但存在的问题是:在这种事实显著偏离计划的情况下,不应承认既遂的故意责任,亦即不承认“归属于结果的故意”。因而,即便在着手阶段引起结果发生的,如果与行为人所计划的明显背离,就应否定成立放火罪的既遂,并认定为放火未遂与(重过失)失火较为妥当。8
2.未遂故意和既遂故意不必区分说
对于山口厚等教授的上述未遂故意与既遂故意应当区别的见解,西田典之教授则持不同的意见:既然已明明肯定存在实行的着手与未遂的故意的情况下,却仅仅否定存在既遂的故意,这在理论上并无可能。也许行为人确实计划实施第二个行为,但如果行为人对客观上奠定结果发生的危险存在认识,那么就应肯定成立既遂。例如,行为人本打算第二发子弹打死被害人而开枪射击,但出乎其意料,第一发子弹命中并打死被害人,一般会肯定杀人既遂的成立。其实,上述情形与此并无不同,不能将故意区分为未遂的故意与既遂的故意,只要客观上已存在实行行为,其存在对实行行为性质的认识即故意,其后便只是因果关系的错误问题。9 大谷实也认为,“在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场合,客观上有实行行为,只要就该行为具有认识,即便是经过意想不到的经过引起了结果,就应当对结果追究其故意犯的罪责,这种思考方法和法定符合说是一样的”10。
3.预备的故意与实行的故意区别说
对上述放火事案,浅田和茂教授基于其所倡导的实质的•形式的客观说11 指出,尽管根据实质的客观说的立场,泼洒汽油的行为就具有导致既遂的具体的高度的危险,但刑法规定的是放火,因而无视“火”的登场而承认是实行的着手,是不妥当的。12 因此,泼洒汽油的行为从客观上来看是预备行为,之后打火行为才是实行行为(相等于实行的着手),基于此,点火行为之际因欠缺放火的故意,因而构成放火罪的预备和重失火罪。而对于上述麻醉杀人案,浅田教授则认为,在客观上的确可将第一行为认定为实行行为,但在实行行为的时点行为人主观上只有预备的故意,因而只能认为成立杀人预备罪和重过失致死罪,而将之认定为杀人既遂是存有疑问的。13
(二)我国学界的认识
对于“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现象,我国刑法论著或教科书中均有涉及,但在理论上并无“构成要件的过早实现”或“结果的过早发生”这类提法。至于其具体的处理方式,我国学界争论不大,一般是通过类似如下的案例进行说明:张某打算将被害人李某推下挖好的深坑里,再用石头将其砸死。结果李某被推下坑时,头部撞到坑里的一块石头上,造成出血性休克死亡。在这里,张某推李某下坑的行为可认定为是犯罪的着手,尽管后来李某死亡的原因是其头部撞到石头上造成出血性休克死亡,而非像行为人计划的那样将其推下坑后再用石头砸死。但这只是行为人对因果关系的进程产生的误解,并不能否认李某死亡与张某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存在,因而,对张某仍应当以杀人既遂处罚。据笔者了解,对于这类案件,我国司法界也是基于这一认识加以处理的。
三、主要争点及其笔者自己见
由上可见,关于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案件,中外刑法学界和实务部门分歧明显,主要争点在于:其一,第一行为的性质究竟是预备行为抑或实行行为?这涉及的问题是实行行为与预备行为的界分标准的问题,即实行的着手的认定标准的问题。其二,在犯罪形态的确定问题上,有无必要区分预备的故意、未遂的故意和既遂的故意?
毫无疑问,上述问题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犯罪形态的确定,进而影响到对犯罪人的犯罪性质的认定及其量刑的轻重,因而不容忽视。以下,笔者拟就上述争点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略陈管见。
(一)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界分
一般认为,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界分问题实际上涉及的是实行的着手的认定标准的问题。对此,以往新派学者基于主观主义、行为人的立场主张行为人的犯罪意思或一定程度的犯意表示就是实行的着手。但主观主义与现代刑法是行为刑法而非“行为人刑法”的本质相违背。在强调罪刑法定主义的刑法理论中,犯罪的本质在于侵犯法益,犯罪的物质本体是包含主观要素与客观要素的“危害行为”,而不是行为背后的“行为人”,因此,对实行行为的着手的认定及未遂犯的处罚基准不应背离法益侵害的基本立场。此外,由于“单单凭犯意的被表动就足以认定着手,这样预备也就成为未遂,从而丧失了以实行的着手来限定未遂犯的成立的机能”。14 正因为此,作为实行的着手标准的主观说,在德日刑法学中已经成为一种过时的理论。15 同样,在我国刑法学界,也无学者认同这一学说。目前,理论上居压倒性多数的见解则是客观说。
客观说是基于客观主义刑法理论的立场而被提出的主张,认为应在客观行为的危险中探寻未遂犯的处罚根据及实行着手的时期。客观说内部具体可分为形式客观说和实质客观说。
形式客观说以构成要件为基准,从形式的观点把握实行的着手。日本学者中持形式客观说的学者有小野清一郎、团藤重光等,如小野清一郎认为,犯罪的实行是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即是该符合构成要件行为的开始,或多少实行了一部分。16 我国刑法通说亦持此一见解,“所谓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范里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行为,如故意杀人罪中的杀害行为,抢劫罪中侵犯人身行为和劫取财物的行为等”17。
实质客观说论者基于法益侵害说的立场,从实质的观点把握实行的着手时期,即认为具有惹起既遂结果的现实的(具体的)危险发生之时,就是实行的着手。此说目前在日本是通说,18 日本学者平野龙一、山口厚、西田典之、前田雅英、佐伯仁志教授等都是实质客观说的代表。我国学者张明楷、黎宏二位教授也是实质客观说的倡导者,如张明楷教授指出:“犯罪的本质在于侵犯法益,故没有侵犯法益的行为不可能构成犯罪,当然也不可能称其为实行行为。不仅如此,即使某种行为具有侵害法益的危险,但这种危险性非常微小时,刑法也不可能将其规定为犯罪的实行行为。另外,刑法处罚犯罪预备的行为,而预备行为也具有法益侵害的危险。因此,实行行为只能是具有侵害法益的紧迫危险性的行为;行为人开始实施这种行为时才是实行的着手。”19黎宏教授认为,“所谓实行的着手,就是开始实施行为人所追求的、具有引起某种犯罪结果的现实危险的行为。”20
应当说,形式客观说基于从开始实施犯罪构成中的客观要件行为的立场来考虑着手问题,是同罪刑法定主义的基本精神一致的,但仅从形式的标准来认定实行的着手,也不无问题:其一,可能导致着手的提前。例如,行为人基于骗取保险金的目的,实施了放火烧毁自己已投保的财产的行为,但在去理赔前被公安机关抓获。根据形式的客观说,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明文规定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因而甲放火的行为就是实行的着手。但事实上,造成保险事故的行为只是为诈骗保险金创造了条件,这对保险金融的秩序与保险公司的财产侵害的危险程度尚未达到现实、紧迫的程度,因而不能认定为保险诈骗罪的着手。只有在行为人实施向保险公司提出支付保险金的请求的行为时,才是实行的着手。其二,不能准确认定不作为犯的着手。不作为犯,是以保证人违反作为义务为前提的。根据形式客观说,保证人开始不履行特定作为义务之时就是实行的着手。但实际上,对于大多数不作为犯而言,并非保证人一开始不履行作为义务就构成犯罪,而是应当从实质上考察其不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是否对刑法保护的某种法益构成现实的危险。21 其三,不能准确界分不能犯与未遂犯。对于类似行为人拿博物馆陈列柜中的模型手枪向他人开枪的行为,可以说在形式上是符合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按照形式客观说的主张,此行为应成立犯罪未遂。但由于这一行为在通常情况下不具备侵害法益的现实危险性,一般不会被认为是实行的着手,在性质上应属于不能犯。由此可见,对实行的着手的判断离不开实质的判断。
实质的客观说主张应从法益侵害的立场探寻着手的标准,这对于从实质上准确界分实行行为与预备行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仅从实质上的层面把握着手,而忽视形式上的定型性的判断,有时可能会导致着手认定的提前。在南京曾发生过这样一起抢劫出租车案:三个湖北农民合谋到南京抢劫出租车,途经武汉时购买对折刀两把、安眠药30 粒。到南京后又购买了尼龙绳、毛巾等物,并将安眠药碾碎。三人携带上述物品,在南京火车站附近搭乘一辆出租车,要求出城前往安徽某地。因为三人形迹可疑,且目的地不甚明确,驾驶员在车行至道路检查站时,打开应急灯,并停车报警,三人遂被抓获。对于本案,南京某区法院认定三被告的行为已是抢劫罪的着手,构成抢劫罪的未遂。该判决的主要根据在于:三被告携带作案工具进入出租车之后,行为人已直接接近被害人,司机和车作为犯罪对象已经特定化,并受到深藏凶器的行为人的现实威胁。22 在笔者看来,这只是坚持单一的实质客观说的着手标准所得出的结论。诚然,三被告携带对折刀、尼龙绳、碾碎的安眠药等作案工具上车之时,因他们携带凶器,且已接近被害人,作为犯罪对象的司机的人身及其财产安全已面临现实的侵害威胁。但由于三被告人一直都是在车中等待合适时机以有效地实施抢劫,很显然,这种伺机抢劫的行为并不属于抢劫行为本身,不符合抢劫罪实行行为的定型性,在性质上应是制造条件的预备行为。正是基于这一点,类似的抢劫出租车案在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被认定为抢劫罪的预备。23 由此可见,坚持单一的实质的客观基准说,有时候就存有着手认定提前的问题,从而导致未遂处罚范围的扩大。这同实质的客观说基于刑法的谦抑性和保障自由的立场而主张限制未遂犯的处罚范围的初衷明显相悖。由此,实质性客观说也必须受到构成要件的制约。
综上,笔者以为,就实行的着手的判断而言,“形式的客观基准”与“实质的客观基准”,两者可以说是并非排他,而是互补的关系。具体言之,一方面,判断实行的着手不能超出刑法分则对犯罪的构成要件行为定型性规定的范围,否则就会使实行的着手的判断失去客观的定型的标准,这势必严重违背刑事法治的基本理念和罪刑法定原则的根本要求。另一方面,在以定型性构成要件行为为实行的着手判断标准的基础上,还要进行行为的法益侵害的现实危险的实质判断。否则,就会落入“形式的客观基准说”的窠臼,导致有些犯罪的着手的认定过于提前,从而混淆了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乃至罪与非罪之间的界限。一言以蔽之,着手的判断标准应是形式客观基准基础上的实质客观基准。
(二)预备故意、未遂的故意与既遂的故意之区分并无必要
犯罪预备与未遂的区分(着手的认定)主要涉及的是判断行为在客观上是否具有构成要件符合性和法益侵害性的问题,而非从主观上判断是预备的故意抑或是实行的故意的问题。24 例如,一个人基于杀人的故意而买刀的行为就是杀人预备行为,砍向被害人的是实行行为,而并非从主观上去判断行为人何时是杀人的预备的故意或者是杀人的实行的故意。同样,某一行为是成立未遂还是既遂也并非取决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未遂的故意抑或是既遂的故意。例如,恐怖犯罪分子基于炸死多人的目的,手拿爆炸装置,实际上只要摁下a 这一按钮,就会发生爆炸,但是犯罪分子误以为依次摁完a、b 两个按钮之后才会发生。结果在其摁下a 按钮之时发生了爆炸,炸死了多人。对于这种情形,应该不能否定成立犯罪的既遂。
四、构成要件过早实现事案的类型化及其处理
笔者以为,“构成要件的过早实现”案件的处理不应局限于个案的解决,而应进行类型化的整理,并探寻出具有一般性的解决方案,才是解决问题的最有效之路径。具体而言,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情形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其一是第一行为在性质上属于实行行为的情形,即所谓的实行行为阶段的构成要件过早实现。其二是第一行为尚是预备行为的情形,即所谓的预备行为阶段的构成要件过早实现。以下笔者拟结合有关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具体事例,进一步阐释、分析。
(一)实行行为阶段的构成要件过早实现及其处理
就前述的在日本发生的氯仿杀人事件而言,笔者认为,行为人用氯仿麻醉被害人进而扔向海中的行为如同先勒被害人的脖子使其昏迷再扔向海中的行为一样,其中的前一行为本身均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具有导致被害人死亡的高度、现实危险性,因而这一行为的实施就可以理解为杀人的着手。对于上述的放火自焚事案而言,尽管“放火”的实行行为原则上是点火的行为,需要“火”的登场。但由于汽油属于引火性很高的物质,基于放火的故意泼洒汽油,即便没有实施点火行为,也可认定为实行的着手。25 基于这一点,日本学者浅田和茂教授所主张的上述两种情形都只有预备的故意因而仅仅构成预备罪和重过失罪的见解实不可取。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行为人的行为是构成故意犯罪的既遂还是构成故意犯罪的未遂和重过失罪呢?这实际上所涉及的就是前述的“有无必要将故意作未遂的故意和既遂的故意的区__分,或者将实行行为区分为未遂的实行行为和既遂的实行行为”的问题。如上所述,笔者是持否定态度的。
第一,很显然,在第一行为属于实行行为的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案件中,由于行为人原本计划结果的发生依赖于第二个行为,因而通常是行为人所认识的结果与第二个行为才具有相当的因果关系。在这一意义上说,作为故意犯罪处理的场合,导致结果发生的原因行为应是行为人自己意识上可能控制的危险制造行为,超出其控制的就不能作为故意犯予以重罚。但是,“人对外界的事物并非具有完全有效的控制能力,因而希冀行为人理性、有效地控制着行为的因果进程,直至最后才达到既遂,这明显是一种过高的要求”26。例如,甲欲杀乙,但不想一刀就杀死乙,而是打算多砍几刀,以尽量折磨乙,使其在极度痛苦中慢慢地死去。但没想到第一刀就将乙砍死了。又如,基于杀人意图而自制定时炸弹,但由于爆炸装置上的时间标记弄错了,结果比计划爆炸的时间提前两小时发生爆炸,被害人被炸死。对于诸如此类情形,很难否定既遂的成立。实际上,行为人只要基于某种明确的犯意实施了其得以控制行为的主体部分,且因这一行为导致结果的发生的,就能够作为故意犯予以重罚的基础。
第二,更为关键的是,如前述的日本判例态度所明示,由于第一行为和第二行为通常在时间上、场所上具有紧密相接性,二者同属于具有导致结果发生的现实危险的“一连的实行行为”,因而,客观上应对它们进行一体性的评价,而无必要进行未遂的实行行为与既遂的实行行为的区分。
第三,在确定第一行为属于实行行为的性质的情况下,即便并非如行为人计划的那样在紧随此后的第二行为阶段发生结果,而是意外地在第一行为阶段导致结果发生,从本质上来说只是因果进程同行为人的认识不一样(属于因果关系认识错误问题)而已,这并不阻却行为人的犯罪的故意和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作这样的处理,从刑罚的适用、社会效果及其刑事政策的立场来看,也不至于导致罪刑的失衡和对犯罪的打击不力的恶果。
由上分析,关于实行行为阶段的构成要件过早实现事案,对日本的判例的立场及我国学界的主流观点应当予以肯定。
(二)预备行为阶段的构成要件过早实现及其处理
以上就第一行为构成实行行为情形下的犯罪形态的具体认定问题作了研讨,对于第一行为尚不属于实行行为的场合,其犯罪的形态又如何认定?需结合具体事例加以说明。
第一,丙欲杀害丁,到丁的住宅附近时,想确认一下枪中是否装填好子弹,但此时不料枪走火,将一行路人打死,尔后证实该路人就是丁。就此事案来说,丙当时只是想确认一下其枪是否装填好子弹而导致枪走火,恰好将丁打死。很显然,确认枪中有无子弹及其之前的行为,显然缺乏杀人罪的实行行为的形式上的定型性和实质上的侵害法益的现实危险性,因而不是杀人罪的着手;同时,行为人对枪械走火导致丁死亡的后果主观上具有过失,故而应构成杀人罪的预备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两罪并罚。类似的事例还有:行为人基于杀害家人的犯意而自制炸弹,在制作过程中不慎使炸弹爆炸,将家人炸死,这种场合同样成立杀人罪的预备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两罪。
第二,妻子欲杀其夫,买回了毒药并掺在威士忌酒中,计划等丈夫从外地出差回来时,让其饮用。随后妻子将毒酒放在冰箱里,便回娘家去了。但没想到的是,丈夫当天就完成了出差任务并提前回家。丈夫回家看到冰箱里的威士忌,就把它拿出来一下子喝光了,当场中毒身亡。在本案中,丈夫的死亡同妻子事先买回毒药,在威士忌中下毒的行为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这一点不容否认。但一方面,妻子买回毒药、下毒的行为尚不具有侵害生命法益的现实危险性,因而,其行为在性质上只不过是为杀人进行准备的预备行为;另一方面,妻子将毒药放在冰箱里的行为是导致丈夫死亡的直接原因,主观上存有过失,故而综合本案,应认定妻子的行为成立杀人罪的预备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两罪。
综上,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犯罪形态的认定,主要取决于导致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第一行为的性质是实行行为还是预备行为。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界分(着手的认定)主要涉及的是判断行为在客观上是否具有构成要件符合性和法益侵害性的问题(即所谓的“形式客观基准基础上的实质客观基准”),而非从主观上判断是预备的故意抑或是实行的故意的问题。立足于此一基准,如果第一行为尚只是为犯罪的实行做准备的预备阶段的场合,其行为本身构成犯罪预备,在该行为阶段意外地导致结果提前发生的,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的,应同时认定构成相应的过失犯罪,实行数罪并罚。在导致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第一行为已经属于实行行为的场合,并在该行为阶段意外地导致结果提前发生的,可径直以犯罪既遂处理较为妥当。
注释:
1参见[日]高桥则夫:《规范论与刑法解释论》,成文堂2007 年版,第61 页。[日]大谷实:《刑法讲义总论》(新版第2 版),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年版,第170 页。
2参见西田典之、山口厚、佐伯仁志编:《刑法的争点》,有斐阁2007 年,第67 页。
3、5、8参见[日]松宫孝明:《刑法总论讲义》(第4 版),成文堂2009 年版,第239 页。
4、7、12、13参见[日]浅田和茂:《刑法总论》(补正版),成文堂2007 年版,第377 页,第375 页,第375 页,第377 页。
6参见[日]山口厚:《新判例から见た刑法》(第2 版),有斐阁2008 年版,第88-89 页。
9参见[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刘明祥、王昭武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年版,第181-182 页。
10 [日]大谷实:《刑法讲义总论》(新版第2 版),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年版,第170 页。
11浅田和茂教授在其《刑法总论》(补正版)中指出:“依我之见,未遂犯的处罚根据是结果发生的实质的(具体的)危险,这就意味着,作为实行的着手的判断基准的实质客观说是妥当的。但同时由于刑法第43 条中的‘实行’意指实行行为(构成要件符合行为),所以,应同时采取形式的客观基准说。这样一来,实行行为的存在,而且,具有结果发生的实质的危险的场合,才成立可罚的未遂,缺少其中任一要件都不成立未遂(实质的•形式的客观说)。实行行为的存在是基于罪刑法定主义的要求,结果发生的实质的危险性则是基于未遂犯的处罚的根据而得出的结论,其中任何的一面都不能忽视,亦即只有两者的齐备才成立可罚的未遂。”参见[日]浅田和茂:《刑法总论》(补正版),成文堂2007 年版,第371 页。
14 [日]山口厚:《刑法总论》(第2 版),有斐阁2007 年版,第267 页。
15参见[德]汉斯•海因里希•耶塞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年版,第620 页;[日]西原春夫:《犯罪实行行为论》,戴波、江溯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年版,第10 页。
16参见[日]小野清一郎:《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王泰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第125 页。
17高铭暄主编:《刑法专论》(上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年版,第309 页;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上编),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 年版,第269 页以下。
18参见[日]佐伯仁志:《未遂犯论》,《法学教室》2006 年1 月号,第121 页。
19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 年版,第286 页。
20黎宏:《论未遂犯的成立要件》,《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 年第2 期。
21参见高铭暄、马克昌主编:《中国刑法解释》(上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年版,第399 页。
22参见李传松:《从抢劫出租车案看犯罪着手行为的认定》,载《法学杂志》2003 年第4 期。
23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编:《刑事审判参考》,2001 年第11 辑,第10-11 页。
运输企业的车辆技术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其目的在于为运输生产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及时的运输力,保证车辆运行安全,确保车辆在使用中的良性循环,以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随着市场的不断开放,道路运输的发展空间大大提高,但是有些道路运输企业只注重车辆的更新,轻视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只注重眼前的营运收入,轻视运输成本的核算;只注重新型车辆的使用,轻视车辆维修技术人员的培养;这些传统的运输组织方式和管理方法必须从根本上加以改变,否则就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
1 车辆技术管理是降低运输成本的重要途径
在道路运输企业运输成本中,运行材料(燃油、材料、轮胎)的消耗占很大比重,在实行了费税改革后,汽车运行消耗费用占汽车运输成本40%左右,其中燃料费在运输成本中约占25%~30%,材料的消耗费用占汽车运输成本1%~3%,轮胎消耗约占10%~15%。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在降低燃润料、轮胎等运输材料费成本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不容忽视。
(1)汽车的性能和汽车的使用是影响燃料消耗的两大因素。汽车的技术状况是节油的技术基础,只有在良好的技术状况下,才能充分发挥汽车的燃料经济性。因此,在使用中应特别重视汽车技术状况的检查与调整,使其处于最佳状态。
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是节约燃油的根本。无论是节能方针、政策的贯彻,还是节油技术、设备的改进和节油方法的落实,最终都要通过驾驶和改善管理工作来实现。
(2)合理使用材料,不仅可以降低材料本身的消耗,而且还可以提高机件的条件,减少摩擦和磨损,从而减少功率消耗,降低燃料消耗,延长机件使用寿命。
(3)轮胎的管理工作是汽车运输企业技术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合理使用轮胎,提高轮胎的使用寿命,对降低运输成本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保持轮胎良好的技术状况对确保行车安全,降低行驶阻力,减少油耗也有较大的影响。运输企业应配备专门的轮胎管理技术人员,负责轮胎的全面管理;建立轮胎技术记录卡片,考核轮胎实际行驶里程和使用情况。
2 汽车维修技术管理工作不容忽视
我国交通部所颁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规定“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及“车辆修理应贯彻视情修理的原则”。
所谓“视情修理”就是根据车辆检测诊断和技术鉴定的结果,视情按不同作业范围和深度进行的修理。其目的在于防止拖延修理造成车况恶化,又防止提前修理造成浪费。为此,运输企业应积极创造车辆检测诊断和技术鉴定的条件。
在车辆维护和修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维修标准,把好检验质量关,提高汽车的维修质量;同时,要不断地提高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维修质量好,车辆的技术状况好,这样不仅可以降低燃料的消耗,还可以减少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的维修时间,减少维修费用。
3 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车辆技术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不容忽视的工作,是道路运输企业深化管理,降本增效的重要途径,为此要做好以下几项基础工作。
一是建立激励机制。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要严格而规范,实行一车一档的定额管理标准台帐,驾驶员行驶里程与用油指标挂钩,燃油实行百公里油耗定额管理,轮胎按规定的里程使用,节超奖罚分明,公开透明。车辆定期维护保养,人为造成的机械事故按规定处罚。
二是健全各种台帐,加强成本核算。车辆技术管理是对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合理改造、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性管理。要真正做到择优选配,适时更新和报废必须建立在基础资料的完善上。不但要按常规做好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另外还可以建立综合性的车辆技术状况台帐,及时反映各车及总成的维修情况、维护频率,便于分析各车型、总成的使用寿命,合理编排车辆的各级维护计划,做到既不提前维护而造成工时材料浪费,又不延误维护使车辆带病行驶,反而造成维修成本增加。
三是要重视车辆的一级维护。目前汽运企业对车辆的一级维护可有可无,对车辆的二级维护则普遍比较重视,这是因为运管部门抓得较紧。孰不知,一级维护是二级维护的补充,车辆在一个二级维护周期内运行,各机构连接件不可能不磨损,随着行驶里程的增加,有些零部件可能会松脱,部位出现缺油和漏油,影响汽车的操纵安全,所以说,定期进行一级维护是必做的工作。
四是安全例检不放松。车辆的例检也是车辆各级维护的补充,是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在车辆的各级维护之间的时间间隔里,车辆各安全部件的连接,像横直拉杆球头、传动轴连接螺丝等会产生松动,如不及时进行检查调整,将会引发交通事故。由此,整个安全例检工作的重点应放在车辆进站及回场的检查上,让例检人员有充足的时间对汽车的方向、制动、传动、悬架、灯光信号等安全部件进行仔细检查,这不但减轻例检人员对车辆出站检查的压力,一旦发现会影响出车的问题,还可提前作好准备,及时调整车辆。
五是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实行成本控制。加强对节油的管理,收集和记录汽车燃料消耗的原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节油制度,并组织实施;同时把好维修配件品质关,建立完善的维修配件进出渠道和台帐管理制度;对报修的车辆要求车辆检验员故障诊断准确,维修技术人员准确确定配件是否更换,汽车维修工准确排除故障,减少返工,节约维修过程用料等成本,将维修的各项成本费用控制指标和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人和车辆。
六是培养车辆技术人才。一种是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管理者;另一种是维修技术人才,既有丰富的汽车维修理论知识,对现代汽车结构和新技术有一定了解,又有很好的维修实践经验。这些人才是企业的宝贵财富,要加强培养、选拔,人尽其才,防止人才流失。同时注重后续人才的培养,通过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不断提高专业维修技术人员的综合技能。
七是提高驾驶员操作技术水平。开展各种培训,提高驾驶员的节能意识,改变不良的操作习惯。推广节油经验,每个驾驶员都要养成正确使用和驾驶车辆的习惯,缓启动、不踩急刹车,练就过硬的“脚下功夫”。做到“中速运行、减速提前、避免刹车、停车熄火”,每天都认真保养车辆,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确保车辆处在最佳的节能运行状态。
降本增效,提高企业竞争力是道路运输企业管理的永恒主题。实践证明,车辆技术管理在降低运输成本过程中尤为重要,只有提高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水平才是道路运输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1.1 考生选题困难,撰写的护理综述类文章多,内容缺乏新颖性
护理论文可以反映护理学科的发展趋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创新性和新颖性。大部分考生感觉选题困难,不知从何处下手,选不好论文题目。评阅分析所见护理综述论文32篇占总课题的64%,仅有3人撰写护理科研论文。护理文献综述是护理论文中的一种特殊文体,作者通过阅读大量文献后,将有关资料进行分门别类,归纳整理而写成的文章。大多数考生选题不新颖,仅把一些国内医院早已开展的护理技术或已经形成常规的项目进行总结,不了解护理专业发展动态,不能把握护理学科发展的前沿方向,如论文“老年病人的心理护理“、“术后病人疼痛的护理”、“静脉输液的护理方法与技巧”等,严格地讲,综述不应属于毕业论文的范畴。
1.2 考生毕业论文撰写的基本格式不规范,论文质量有待提高
部分考生论文存在题文不符、摘要概念不清,讨论重复前言、结果的内容,与结果分离,不了解量表、问卷的使用原则及信、效度检测的方法等,且参考文献著录意识淡薄,论文中引文量不大,平均3条/篇,论文中引用了他人的重要观点、数据、方法、判断标准而文后未标出其参考文献,或参考文献书写欠规范。有的考生将个案报道、护理经验总结写成科研论文,个案护理未交待清楚特殊护理的操作内容,护理经验只抄写教科书上常规护理内容。如论文“上消化出血的护理”,书本常规内容多,而对获得的经验和体会的具体做法介绍甚少,护理效果也未加以报告,也未总结出新认识和新观点。
1.3 考生中毕业论文抄袭现象时有发生,缺乏严肃性
严肃性是撰写论文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实事求是是写作的基本道德。大部分考生时间投入较少,在论文写作上表现出严重的任务观念,提交毕业论文前临阵磨枪,勉强成文。评阅分析所见,有些论文资料有抄袭现象,有的在设计实验时不设对照组,数据之间的关系不清楚,统计分析时多数使用算术平均数或百分率。有的考生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对网络论文进行复制、粘贴或大段照抄教科书或某专著。抄袭是科学研宄的大忌,既不能锻炼能力,还违背科学道德。论文的科学性表现在实验设计必须科学、合理;数据要准确并经过统计处理;统计图表要简单、恰当。如“术后病人的疼痛护理”有2篇在内容上大段雷同,视为抄袭或剽窃。
2.对策
2.1 优化自考护理本科教育课程设置,开设论文写作必修课和学术论文专题讲座
我国护理科研起步较晚,护理人员科研理论和能力的不足已成为阻碍护理科研发展的主要障碍。高等护理自学考试培养目标就是使学生具备一定护理研宄、管理等能力,虽然目前的课程设置中已开设护理研宄、统计学等课程,但从几年的“护理研宄”教学经验和相关调查的结果得知:护理专业学生整体信息素质偏低,获取信息能力较差,撰写毕业论文选题困难。因此,应对护理研宄课程进行改革,围绕护理研宄与论文写作的主题设计综合课程框架,拟定实用性强的内容,增加文献检索实习课,选择科研经验丰富及文献检索知识扎实的教师任教,提高自考本科生文献检索能力和信息运用能力。毕业论文考核前举办护理最新研宄进展和发展方向及论文撰写讲座,帮助考生明确论文撰写的基本格式,科学地进行科研设计和规范地书写毕业论文。
2.2 建立毕业论文考核前撰写开题报告制度,提高考生毕业论文的撰写质量
开题报告对学生的科研知识掌握和科研思路的明确能起到较好的作用效果。开题报告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毕业论文的写作与质量。撰写开题报告前,应讲清开题报告的模式,请指导教师及专家帮助考生判断所研宄的选题有无价值,研宄方法是否得当,论证逻辑有无缺陷。开题报告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选题的意义;研宄的主要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阐述的主要观点);研宄(工作)步骤、方法及措施;毕业论文(设计)提纲;主要参考文献。在毕业论文的教学时间安排上要作出相应调整,提早布置开题报告和毕业论文写作任务,学生可在临床实习的过程中,关注自己感兴趣的问题,查阅大量的资料,选择合适的课题,并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科研设计、实验研宄及对所得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书写出高质量的毕业论文。
2.3 灵活选聘导师,建立导师工作监督机制,加强考生毕业论文的全程管理
我国护理本科自考生的论文多在完成后,交于主考院校,主考院校按照论题方向将论文分组,分配给相关评审教师评价考核。大部分考生由于任务重,答辩时间紧迫,评阅教师给予的指导不能及时纠正,仍然按照错误的或有缺陷的设计开展研宄或写作,严重影响了毕业论文的质量。因此,在导师的聘用上,可以聘请青年教师和优秀硕士、博士担当护理自考生导师,或是在院校之间相互聘用导师。建立导师工作监督机制,学院可定期检查导师的工作情况,同时制定学生权益保障机制,学生在面对导师很少指导或没有指导的情况时,可以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通过建立“导师制”,可对考生毕业论文进行全程管理,包括开题报告、调查研宄、文献查阅、论文撰写、答辩等各项工作,这样才能确保毕业论文的质量,同时也可促进省内地区院校间协作,还可以弥补目前我国护理科研协作性不够的现状,为进一步的护理科研协作提供可能。
【关键词】 中医药微生态学 教学
1 中医药微生态学的学科背景与开展课堂教学的必要性
微生态学(microecology)是研究栖居于人、动物、植物的微生物群与宿主、环境之间相互作用规律及其应用的一门科学,是20世纪末迅速崛起的一门新兴学科。实践证明,微生态学的发展促进了人类正确认识生命和疾病的本质,启发人们运用微生态平衡、微生态失调和微生态防治的基本原理和规律,采取相应措施,维护或/和修复机体健康。目前,基于微生态学基础理论,涉及微生态调节的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医药、保健品、饮料、化妆品、兽药、农药等诸多领域。与此同时,随着微生态学研究的深入,它与祖国医学之间的相互关系也得到不断的深化和扩展。这种关系主要包括中医药学与微生态学在基础理论和实践应用方面的相互阐释、相互融会和相互为用。在祖国医学基础理论与临床实践中蕴藏着许多微生态学的基本观点,如天人相应的“整体观”与微生态学中生物与外环境“统一论”、阴阳学说与生态平衡与失调论、脏象学说与微生态系统论、调整阴阳扶正祛邪与微生态调节论等等,无不展现着古老中医药学与现代微生态学的一脉相承、相互贯通[1]。同时,有关中医药学与微生态学相互关系的实践研究更是层出不穷,诸如中药对人体微生态的影响、中药作为微生态调节剂的作用机制和临床应用研究、正常菌群参与机体吸收利用中药有效成分的作用、舌苔表现与局部微生态群状况的相互关系、微生态调节作用对针灸抗菌效应的阐释等等[2]。由此,一门中西医结合的新兴边缘学科—中医药微生态学在近年悄然兴起并蓬勃发展。我国微生态学创始人魏曦教授曾预言:“微生态学很可能成为打开中医奥秘大门的一把金钥匙”。目前,有关“中医药微生态学”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研究的信息资料已初具规模,并自成体系。随着中医药微生态学的研究迅速深入,其作为中西结合的新兴边缘学科也逐渐发展壮大起来。现代微生态学与古老的中医药学在许多基本理论观点上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是现代医学中其他学科所无法比拟的。这预示着中医药微生态学的深入发展,必将为中西医结合提供更广阔的科学内涵和更直接的参照模式。正是由于中医药微生态学在中西医结合领域的重要地位,国内部分中医院校正在将其作为一项极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教学内容纳入课堂教学。毋庸置疑,通过中医药微生态学课堂教学的渠道,迅速普及学科知识、广泛培养学科人才、深入营造学科环境,对该学科本身以及中西医结合科学的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在国内除了部分西医院校开设“现代微生态学”课程外,在中医院校中,系统开设体现中西医结合特色“中医药微生态学”教学内容的先例寥寥无几。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但重要的是没有系统的教学内容及其教学材料,没有足够的教学学时,没有现成的教学模式,没有成熟的学科氛围。为此,笔者将近几年来在教学实践中有关“中医药微生态学” 教学的一点体会进行总结,抛砖引玉,以供同仁开展中医药微生态学课堂教学参考。
2 开设中医药微生态学课堂教学的初步设想
2.1 开设模式和学时安排由于中医药院校普遍存在教学课时紧张的问题,独立开设“中医药微生态学”课程很不现实。一种极为可行的开设模式是把有关内容纳入医药《微生物学》课程的教学内容中。具体方法是在《微生物学》有关“正常菌群”或“微生物与中医药的关系”等章节中穿插“中医药微生态学”的教学内容,把相应章节的教学课时增加2~4学时,既不影响《微生物学》教学内容的整体结构,又能较完整地介绍“中医药微生态学”的内容体系。如果学时安排有困难,还可考虑通过学术讲座、选修课等方式达到教学目的。
2.2 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中医药微生态学属于中西医结合的范畴,其内容体系正在不断探索和充实完善。在实践中发现,将教学重点放在基础理论和实践应用两个方面,遵循重基础、重实践的基本教学原则,既能使学生拥有本学科的基本知识结构,又符合中医药院校学生的自身特点和教学实际。
2.2.1 中医药微生态学基本理论从目前积累的研究资料看,中医药微生态学的理论探索主要涉及中医药学与微生态学基本理论的相互关系,常见的有中医学的整体观与微生态学的生物与内外环境统一论、中医学的阴阳学说与微生态学的平衡与失调论、中医学的脏象学说与微生态学的微生态系统论、中医学的调整阴阳扶正祛邪理论与微生态学的微生态调节论等等。
2.2.2 中医药微生态学的实践研究中医药微生态学在实践应用方面的研究资料很多,涉及到临床诊断、治疗以及保健预防等诸多方面,比如中药作为微生态调节剂的系列研究,尤其是中药对肠道微生态的调节作用;针灸通过扶持正常菌群而发挥抗菌、抗感染效应;肠道微生态效应对机体吸收利用中药有效成分的影响;中药对消除R质粒的作用;纳米中药的微生态调节效应;舌诊的微生态学原理等等。
2.3 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2.3.1 突出中西医结合特色、强调实用知识中医药微生态学作为中西医结合边缘学科,教学实践中应注意抓住上述典型的中西医结合知识点,由点及面,将两个内容体系有机结合起来,突出二者优势,有利于加深学生对本学科内容的理解。另一方面,在基本理论的讲解过程中,适时穿插适用知识的介绍,有利于吸引学生对边缘学科的兴趣。比如在介绍微生态调节剂的临床治疗作用时,结合“金双歧”等药物的临床应用效果给学生讲授,促进学生对“生态调节效应”的理解。
2.3.2 注重启发诱导、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能力中医药微生态学与其他中西医结合课程一样,其理论和实践知识都处于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中,许多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尚无定论。在讲授过程中,学生会提出很多问题,有关于基本理论的,有关于实践应用的,对此不仅要认真负责解答,更要引导学生利用已经学过的知识进行分析,变“授之以鱼”为“授之以渔”,使学生通过自己对知识点的分析,掌握中西医各自的理论要点。
3 展望
微生态学是生命科学的重要分支,随着21世纪生命科学的发展,微生态学也必然迅速成长。中医药微生态学是我国中西医结合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微生态学独具特色的分支科学。当前我国中医药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我们应不失时机地加速中医药微生态理论与应用知识的深入研究和宣传普及。中医药微生态学教学的广泛开展,是宣传中医药微生态学知识、培养中医药微生态学人才的必经之路。中医药微生态学的教学目前尚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在教学工作中需不断地总结经验,寻找规律,探索本质,发展理论,促进实践,为发展中医药微生态学事业以及中西医结合事业作贡献。
《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及《内经》均为中医基础相关课程。这三门课程在教学内容上多有交叉、重复,个别地方还存在知识点的遗漏等问题。因此优化整合这三门课程,使课程之间的联系及分工更为合理,具有积极的意义。
1
《中医基础理论》与《中医诊断学》教学内容的交叉重复
这两门课程之间的交叉重复主要体现在《中医诊断学》的脏腑辨证与《中医基础理论》脏腑的病理表现之间。这部分内容两门课程之间的重复过多,讲解的时候又都作为重点,实属不必要的重复。
2
《中医基础理论》与《内经》教学内容的交叉重复
《内经》是高等中医药教育中医学专业的基础课程,也是学习《中医基础理论》之后的提高课程。中医基础理论课在讲解中医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时经常用《内经》原文进行了引证。这些原文及原文中体现的医理在两门课程中都要进行讲解,也属于不必要的重复。相反有些内容如十二经脉循行原文等,两门课程又都没有介绍,这样就造成了这部分内容的脱节。
3
优化整合三门课程的方法
3. 1
重新修订三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方案
组织三个教研室的教师认真研究三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对课程之间交叉、重复及遗漏的内容做出明确界定,进一步做出合理分工,重新修订三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方案。
针对《中医基础理论》与《中医诊断学》在脏腑辨证方面存在的重复,采取《中医基础理论》中详细介绍脏腑的生理功能和病理表现,《中医诊断学》则以引导学生复习《中医基础理论》中讲过的脏腑病理表现入手,加上四诊中的舌诊和脉诊即由学生推导出脏腑辨证的证候特点。这样既避免了不必要的重复,又有利于学生的创新思维和个性的发展。
对于《中医基础理论》与《内经》中重复的原文,在中医基础授课时主要引用内经原文进行解释中医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侧重介绍医理部分。《内经》授课时除介绍文理以外,对于医理部分应在中医基础介绍的基础上进行拔高和深入展开。对于经络循行这部分内容,则明确了由《内经》进行讲解原文并要求学生背诵,而《中医基础理论》则用白话文进行简单介绍。这样既可以减少重复,又可以避免知识点的遗漏。
3. 2
培养教师能够讲授三门课程
通过组织三个教研室的教师互相听课、集体备课,共同研究三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方法,使每名教师都能够兼上其他两门课程。这样由一名教师同时讲授三门课程,可以清楚地掌握哪些地方已经讲过了,或者将要在其他两门课程中详细介绍,这样可以最有效地避免不必要的重复,使这三门课程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使课程设置更加合理。
参考文献
[1]陈彩燕.论整合课程与分析课程的并存关系[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119124.
[2]李云海.张雪荣.论中医经典课程合作学习的基本理念[J].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2005,(2):101102.
中医美容的历史可追溯到两千年前, 其发展轨迹大致如下[1-2]:第一阶段为远古至先秦时期(公元前221年前),是中医美容起源时期;第二阶段为秦汉三国时期(公元前221年至公元264年),中医美容的萌芽时期;第三阶段为两晋南北朝至隋唐五代时期(公元265年至960年),此期是中医美容理论体系逐渐成形时期;第四阶段为宋金元明清时期(公元960年至1911 年),中医美容的拓展时期,在理论及技术方面都有了较大发展;第五阶段为20世纪初(1911年起) 至20世纪80年代前,中医美容被冷落,停滞不前;第六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此期中医美容如沐春风,发展壮大。各级医院相继开展中医美容服务项目,学术论文、著作纷纷发表,各级学会、学术团体相继成立,学术水平逐级提高,科研院所积极进行中医美容方面的实验及临床研究,中医美容人才培养方兴未艾。
2 中医美容理论基础及技术运用
2.1中医美容的含义:关于中医美容含义的界定,杨智荣[1]五年前提出,目前根据中医美容的目的和方式,可以将中医美容分为广义和狭义两大类。广义的中医美容,研究的内容广博,其以整体观念、形神合一、天人相应、阴阳五行、脏象经络等中医学说为理论体系的核心,不局限于颜面局部的美化,突出与防疾治病,养生健美、抗老防衰、延年益寿紧密结合,运用中药、针灸、按摩、气功、食物、养生等手段补益脏腑、通调气血、扶正祛邪、综合调理,从而改善人体机能、形态与容貌,达到形体美和容颜美的和谐统一,最终实现容悦形美、延缓衰老、健康长寿的目的;狭义的中医美容,重在研究美化、养护容颜及损美性皮肤病的预防和治疗,同时以中医医术与方药为手段,消除个体容貌上的某种缺陷或改善容貌现状,达到中医所言之“驻颜”、“美颜”、“留颜”、“益容”的目的。杨素清[3]指出中医美容是在人体审美的理论原则指导下,运用诸如辨证论治、中药方剂、针灸、按摩、中药护肤品等中医药手段所进行的美容。中医美容四种服务方式,即“维护”(美容保健)、“修复”(损容性疾病诊治)、“改善”(修饰、掩饰容貌缺陷或暇疵)、“塑造”(美容整形术)。中医形神美的定义用语反映了中医学特色,“形”即指人的形体及其形象,“神”即指人的神机、神明、神志、神色,也就是西医说的人的生理、心理现象或谓生命活力,形神美即指形体、容貌和生命活力之美。刘宁[4]对中医美容学给予了定义即中医美容学是一门在中国传统美学和中医基本理论指导下,结合现代美学,运用以自然疗法为主的方法,研究健康美丽容颜、形体的养护,损美性疾病的防治和损美性生理缺陷的掩饰和矫正,以达到防病健身、延衰驻颜、维护人体形神美为目的的学科。从以上我们可以对中医美容的含义有较清晰的理解。
2.2 中医美容的特点:关于中医美容的特点,许多专家、学者有很深刻的理解和阐释。例如杨素清[3]提出中医美容的基本特点,一是以整体观为指导原则,二是以辨证论治为施术方法,其作用安全长效,措施防治并举;杨智荣[1]在2006年出版的规划教材中提出,对中医美容的特点进行高度概括,即:整体调养,标本兼治,辨质施调,因人而异;历史悠久,方法多样。可以归纳出中医美容所具有的优势及特点,其核心突出整体观念,标本兼治,辨质施调。
2.3 中医美容理论基础
2.3.1 中医学基本理论是中医美容的理论核心:中医的整体观念、阴阳五行理论、藏象理论、气血津液理论、经络理论等与美容、人体养生保健有着密切关系,这些理论是中医美容基本理论形成的基础,对中医美容技术的运用起到指导作用。
2.3.2 人体体质学理论应用于美容保健实践:1996年,匡调元编写了《人体体质学》。2007年,杨智荣编著了《美容保健技术》,将体质学理论发挥和运用,对人体体质保健理论及技术进行了高度概括和阐述,丰富了中医美容理论体系,对中医美容理论创新起到重要作用。2009年中华中医药学会了《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标准[5],使体质分类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对体质辨识及在中医美容保健方面的应用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2.3.3 中医人体美学理论促进中医美容学科发展: 李红阳提出构建中医人体美学理论体系,促进中医美容学科发展。中医整体审美思想为“形神统一”、“天人相应”。“大医精诚”是中医美学理论的精髓,即强调善是美的前提,不善不美的美学思想[6]。
2.4目前常用中医美容保健技术与方法
2.4.1 中药美容保健:美容保健中药及方剂在内在体质调养及外在容貌美化上有着独特优势。中药美容保健法是指在中医中药基础理论的指导下,运用中草药提高或恢复机体的生理功能,美化人体,保持青春健美的一种方法[1]。一般选用补益气血、活血化瘀、祛风清热、凉血解毒、消肿散结等类药物,以内服或外用,平衡脏腑阴阳,调和经络气血,提高生理功能,达到整体美容保健目的[7-8]。本法的最大特点是在中医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理论指导下,因人而调,辨质施调,充分发挥中药美容作用,它是临床上运用非常广泛的一种中医美容方法。中药内服即是依据辨证论治、辨质施调原则,以内养外,达到美容保健目的,体现中医治病求本的思想;外用则是以不同剂型采取不同外用方法针对不同病症施治,达到局部治疗效果,体现治标;两种方法常同时使用,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常用美容的中草药有补气驻颜的黄芪,抗衰美容的人参,驻颜去皱、悦泽润肤的茯苓、麦冬,延缓皮肤老化、减少色素沉着、养血悦容的地黄,另有黄精、桃仁、杏仁、柏子仁、川芎、芦荟、、冬瓜仁、白芷、防风、辛夷、 五味子、苍耳、桃花等,不胜枚举。
2.4.2 经络美容保健:经络美容保健是指在中医理论指导下,通过经络、腧穴刺激,疏通经络、调理脏腑、平衡阴阳、滋养皮肤,达到美颜润肤,防病保健目的的一种中医美容技术。其技术方法多样,效果显著。包括针灸、推拿、刮痧、拔罐、耳穴疗法、经皮给药等[10]。
2.4.3 中医膳食调养:膳食调养以中医学基本理论为指导,采用食物或药食同源的中药通过日常饮食而达到防病治病、美容保健目的的一种方法[1]。其特点是简便易行,经济实惠,易于坚持,适用范围广。
2.4.4 体质调养技术:体质调养是依据中医体质学理论,以辨质施调为原则,运用中医综合美容调理技术内外结合,标本兼治,改善偏颇体质,对亚健康状态进行美容保健及皮肤养护,达到美容延年目的。在预防、调理亚健康状态方面突出中医药优势,体现中医“不治已病,治未病”思想[1]。现代体质学将人的体质分为九种[5],并科学建立了体质评判标准和方法,经过体质评定后,辨质施调,运用药物、膳食、经络、情志等综合调理,达到全身阴阳的平衡,健身延年,驻颜防衰。
2.4.5 其他中医美容相关技术:音乐调养及情志调节也是中医范畴的美容技术。中医尤其重视情志对美容的影响,根据五脏配五音、五志,以中医五行生克制化理论为指导,即能发挥音乐和情志的美容保健作用[9]。
2.5 运用中医美容技术防治调理的常见损容性疾病及亚健康:常见的损容性皮肤疾病有黄褐斑、雀斑、痤疮、白癜风、皮肤角化病、皮肤衰老症、营养不良症、日晒伤、皮炎、湿疹、斑秃、白发、甲病等,全身疾病有失眠、头痛、月经不调、肥胖症、妇女脏躁等。
关于亚健康,孙涛在《亚健康学》中进行了系统阐述,结合多学者理论,提出亚健康状态是指人的身心处于疾病与健康之间的一种健康低质状态,是机体虽无明确的疾病,但在躯体上、心理上出现种种不适应的感觉和症状,从而呈现活力和对外界适应能力降低的一种生理状态[11]。世界卫生组织将亚健康定义为反映人在身体、心理和社会环境等方面表现出不适应,介于健康与疾病之间的临界状态。以下 3~4个征兆可诊断为“亚健康”:浑身乏力、易疲倦、头脑不清爽、思想涣散、头痛头重、面部疼痛、眼睛疲劳、眩晕、立起时眼发黑、耳鸣、声音有异常、郁闷不快、早晨起床不适、失眠、早醒、手足发凉、便秘、心悸 、坐立不安 、肩颈僵硬。亚健康状态调理就是以中医基础理论及体质学理论为指导,辨质施调[1,12]。
3 在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方面的建议
3.1应加强中医美容学、中医美容理论、中医传统美学理论的研究。
3.2注重专科专项的深入研究。在专科专病的防治、调理技术、方法、手段方面推陈出新,临床实践中确有疗效的美容中药、方剂、手段等积极立项、借助学术会议宣传,扩大影响,促进中医药优势的发挥。
3.3学术研究水平避免低层次,应在分子、基因层面上加大研究力度。
3.4善于吸纳经方验方,挖掘古方效方,并利用现代科研手段,通过基础实验研究或临床疗效研究,开发中医美容药方及技术,为中医美容可持续发展奠定理论基础,古为今用。
3.5注重现代美容技术与传统中医美容技术相结合,将成熟有效的美容技术应用于美容实践,西为中用,中医美容才得以长青不衰。
3.6中医美容要国际化[13],中医美容理论要现代化、国家化,中医美容诊断手段现代化,中医药研发和运用现代化,中草药美容制品现代化。
4 展望
未来人们对中医药美容保健会有极大的需求和渴望,中医美容的临床研究与实践会更加深入、系统、规范,达到更高层次的学术水平;随着学术研究水平的提高,中医美容技术将推陈出新,最大发挥中医药美容保健的特色及优势,给我们提出严峻的挑战;中医美容高等教育将得到良性发展,专业人才培养体现校企联合培养的优势,共同培育中医美容复合型、应用型专业人才,美容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将得到提升,人们美容保健的需求会得到专业技术人才的优质服务和科学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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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 宁.中银美容学[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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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剖析学生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在大二下学期开展中医药膳学课程的学习。经过中医药学概论的学习,掌握了一些中医学基础、中药学知识。而日常的医学常识只能让学生对少数常见病的部分症状有肤浅的认识,如热感的咽喉肿痛、口臭、痰黄、牙疼等,泄泻的腹痛、大便溏稀等。然而却缺乏系统的、实质的概念及临床表现的掌握,更不具备正确的分析思维和理解能力。如何让学生在本门课程中能够轻松、始终充满兴趣、卓有成效地学习是我们在教学设计中必须充分考虑的问题。1.3拓宽资源收集渠道,精益求情本课程教师在收集案例时,除了教师现有的资料外,通过联系福建省各大医疗卫生机构,了解各医院中医科有无对住院病人配备营养餐。如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等。另外,福建以中药为主的药品销售企业中也有涉及中医养生,如回春养生馆等。
2案例编写制作
2.1案例收集调研结合案例设计因素,将收集到的资料遵循常见、典型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选择。在选定的教材内容范围内,从正式出版的教材、著作、各级中医药及药膳学术期刊杂志及临床工作中疗效较好的药膳中有针对性地筛选例子,要求常用、制作简单药膳配方、疾病症状鲜明典型,辨证依据较完整、辨证思路清晰、具有教学意义的案例,突出特色。比如,苦菜小肠汤,苦菜(又名败酱草)在福建本土是常用药食同用之食材,春夏季节常常食用,主要功效清热解毒。糯米阿胶粥主要功效养血安胎,临床应用于治疗先兆流产。
2.2案例编写案例编写需要选择典型、有代表性、知识面紧扣大纲的案例,一个案例围绕一个主题,与相关章节的内容相一致。案例来源于临床实际,通过模拟工作场景,让学生提前有下临床的感觉,加强学以致用的效果。案例要充分考虑学生的认知水平及医学知识程度,符合医学营养专业的教学需要。案例要围绕授课知识的难点和重点,有代表性地进行设计,通过科学设计的案例,引起学生对中医药膳学的兴趣,同时激发学生主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热情。编写的案例包括5方面内容:①症状或病史,②检查,③诊断,④药膳举例,⑤讨论。简单扼要,清晰描述主要症状,结合与病史相关的实验室检查(或无),根据临床医生的诊断结果,选择恰当的药膳,对药膳进行方解,一次2个左右,进行对比,。最后,进行讨论,一般有3~4个提问,讨论的问题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符合学生的认知和接受能力。案例举例:患者,男性,21岁。鼻塞,流黄浊涕,咳嗽,咽红干痛。口干渴,咯痰黄稠。舌尖红,苔薄黄;脉浮数。诊断:风热感冒。推荐药膳:银花薄荷饮,甘蔗荸荠汤。讨论:①风热感冒主发的季节。②推荐药膳的主要原料和制作工艺。③查阅文献简述风热感冒患者的饮食原则和禁忌。④查阅文献收集推荐药膳的改良方有哪些。每章以2~4个案例为宜,案例内容上要能满足课前自学、课中讨论和课后巩固的不同需要,与教学各环节相互衔接,因此可设计课堂讨论和课外思考等形式的案例;并且考虑到内容前后连贯,可以前一章节的案例讨论中包含着后一章节的内容,进行知识点过渡。
3案例实施
开课前向学生说明案例教学的概念、意义与注意事项;介绍学校图书馆数据库的使用、文献检索的方法、资料的收集等知识;并根据学生寝室的分布情况,以方便学生课后进行讨论的原则将学生以宿舍为单位进行分组,确定小组负责人。教师在准备上新课之前,选择一个合适的案例,学生带着疑问对新课内容进行预习,从而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课堂上,采取的教学过程(以一节课40min算)是①案例引导,②教师精讲教材内容(30min),③课堂讨论,④小组代表发言,⑤教师总结。通过3~5min的案例引导,教师通过精讲教材,主次有所侧重,然后,通过讨论,各小组发言,陈述本组观点,或加时进行辩论,控制在5min左右。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应注意节奏,驾驭好课堂热烈的气氛。最后时间,教师进行总结,将案例的知识点进行条理性讲授,对各组观点进行梳理点评,方便学生进一步巩固该部分的知识,完成内容教学。通过学生对案例的分析进行理论层次的提升,使其能切实掌握正确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课程考核,包括:理论考核(30%)+实训考核(30%)+综合技能考试(40%)。理论考试沿用题库出题,进行随机抽题机考,主要考核基础理论知识。实训考核以抽签方式进行,教师准备8张药膳方,任选一张,由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药膳的制作。综合技能考试一般都以患有某种疾病的患者为对象,如高血压。限定一日三餐的金额,保证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由学生进行自主设计。该案例内容丰富,可设置多个问题,每个问题都没有特定的答案,要求学生课后查阅资料,独立思考或讨论后,以书面论文形式完成,教师改阅、评价。目的是锻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
4案例评价
案例的评价是案例教学不可或缺的环节。案例设计编写完成后需要在教学实践中进行检验。通过课后和同学交流及学生对课程评价,反映案例教学的各方面意见,教师根据反映的意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从而对案例教学进行有的放矢、修改和完善。笔者连续3年分别在2009级、2010级和2011级医药营养专业进行中医药膳学案例教学的探索和实践,采取问卷调查方式,从9个方面对案例教学的效果进行评价,结果见表1。笔者认为,在中医药膳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创新思维,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并动手实践,加深对基础知识的理解,进一步掌握中医药膳学的中医理论和操作技能,在案例的讨论和实践过程中,通过分工、协作、提高学生的沟通能力,培养团队合作精神,促进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综上所述,中医药膳学的案例教学必须遵循精心备课、选择重点、精选案例、精讲教材、因势利导、操作示范、启发思考、反复练习、解疑答惑、由浅入深、由易到难、案例讨论等多种方式全面实施才能保证其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同时,可以尝试采取多种教学方法配合,如传统注入教学法、启发回顾式教学法、主题式教学法等,取长补短,才能真正实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5实施特点
5.1提高学生综合能力案例教学是开发学生潜能的一种教学方式,它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一个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我们的学生已经习惯了注入式的教学方式,自学能力普遍比较欠缺。大学的教育,不单单是传授知识的教育,也是培养能力的教育,应该着重培养他们的自我学习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等。通过案例教学,要求学生课前的认真准备,才能回答案例后面的提问,才能准备好分析和建议方案等,通过小组讨论,才能发现对方组的问题,及时指出,加以解决,这样才会在课堂上有积极的表现。通过考核案例,学生会选择自己感兴趣的疾病,学会关心家人和朋友。所以,通过中医药膳学的案例教学,对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是有所帮助的。
【中图分类号】11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517(2013)11-0045-01
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近10年时间里,笔者既教授了《中药化学》,也教授了《天然药物化学》。就理论层面而言,两者分属于不同的理论体系:中医药理论体系与西医药理论体系。但两者研究的内容有很大的相似性,主要都包括提取、分离、结构鉴定三个方面。同时,两者都扮演着十分特殊的角色,它们都属于沟通中西医学的重要学科。之前还未见有对两者本科教材的对比分析,在此笔者对此进行了一简要的比对。
肖崇厚主编的《中药化学》是经典教材,目前仍在使用。书中首先就对中药化学进行了明确的定义,中药化学是一门结合中医中药基本理论,运用化学原理和方法来研究中药化学成分的学科。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又组织了一批专家编写了一期《中药化学》教材,这就是匡海学主编的《中药化学》。同样的,这本书也首先就对中药化学进行了明确的定义,中药化学是一门结合中医药基本理论和临床用药经验,主要运用化学的理论和方法及其它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等研究中药化学成分的学科。从两者定义的差别,可清楚的看到学科的发展。两本书的内容也有较大变化,肖崇厚主编的《中药化学》教材中有较多的中药研究实例,包括比较详细的提取分离流程图等。而匡海学主编的《中药化学》中减少了中药研究实例,同时减少了实例中的流程图;但增加了生物合成的内容。并在最后增加了一章新的内容:中药复方药效物质基础研究。在这一章,作者明确提出中药复方药效物质基础研究可搭建中西医结合的纽带和桥梁。对于中药的研究,妥帖的办法是在正视中药复杂性和整体性的基础上,通过深入细致而又提纲挈领的办法对其药效物质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既不要让复杂性、整体性搞得昏头昏脑,又不要过分追求简明清晰而顾此失彼。
同样的,吴立军主编的《天然药物化学》教材开篇也对天然药物化学学科下了定义:天然药物化学是运用现代科学理论与方法研究天然药物中化学成分的一门学科。并对我国的中医药事业做了简要的介绍。各章节的内容基本能反映最新的研究状态,提取分离与结构解析并重,在阐述基本原理的同时,适当的举一些研究实例。最后一章是天然药物的研究开发,首先介绍了从天然药物或中药中开发新药的五种形式。这五种形式涉及药物研发的各个层次,当然也包括中药复方的开发研究。
中医养生保健技能和管理人才的需求背景
世界经济的重心已转向服务经济。美国《财富第五波》作者保罗·皮尔泽指出,继汽车、电脑、微波炉、网络之后的财富第五波,全球下一个兆亿产业将是保健产业。根据人们对保健的需求,未来医学任务也将从防病治病为主逐渐转向维护和增强健康,提高人的生命质量为主。随着中国经济高速持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疾病谱的变化、大量亚健康人群的产生,人们的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对保健服务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中国医疗保健市场将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据有关资料统计,到2005年,中国医疗产业总份额为6400亿人民币,到2010年从事保健产业的企业总数已达60多万家,相关链产业300万家,从业人员3000万人,年产值超过2000亿人民币。中国保健协会理事长张凤楼预计,中国保健产业生产总值在2010、2015和2020年将分别达到9600亿、24800亿和57200亿元的规模,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速度将达到200%。其中,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业市场发展前景尤为广阔。一方面,传统医学的“上工治未病”是中医药理论体系中重要的预防保健思想,表现在“治未病的”预防保健的手段与方法上丰富多样,而且在预防保健上突出了人文化、人性化和个性化,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并与人文哲学紧密相关;在人性化方面主张重人贵生,在个性化方面强调整体观,强调因人、因时、因地制宜地提供个性化医疗保健服务,这正符合现代人对提高生活质量,从人的生理、心理、社会多方面整体个性化地维护人的健康的需求。另一方面,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和《国务院印发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0)》,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组织开展了“治未病”健康工程,并在17个省(区、市)确定了46个试点单位,在全国推广了一批“治未病”的服务方法、技术和设备,在本文由收集整理“治未病”服务政策及人员、体制机制、机构管理和技术规范等方面加强了研究和探索,中医治未病服务得到了高度重视,从而加快了中医特色预防养生保健服务体系的构建。综上所述,中医药服务已从过去注重中医药治疗逐步转向同时注重预防保健服务,并由此促使中医养生保健产业的形成和快速发展。
与此同时,也应该清楚地看到,目前中医药养生保健产业存在突出问题:一是在中医行业重治疗、轻保健;二是中医养生保健企业资本和规模较小;三是服务结构单一老化,以推拿按摩为主要手段;四是服务标准缺失,市场良莠不齐,存在假冒伪劣宣传和从业人员无序竞争;五是具有中医养生保健技术的技能型人才和企业管理人才严重缺乏。这些都是制约目前该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而要解决以上问题,关键是必须有一批掌握中医养生保健技术的技能型人才和执掌中医养生保健产业的企业管理人才作为支撑,形成一批以国家标准规范服务和技术的大型企业,在挖掘继承中医药传统保健技术的基础上提升创新,优化服务结构,建立先进的现代服务管理体制,在管理思想、方法、模式上进一步创新,发展具有全面健康管理功能的保健服务。因此,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产业教育,是培养造就创新性专门人才的唯一途径。
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
在“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前提下,目前中医教育根据不同层次分为专科和中职进行分方向培养,同时又按照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和各自的职业规划,把中医类学生分为医疗方向和技能型方向(技术型和企业管理型)。目前,大中专院校的培养模式和定位均属前者,定位技能型方向(技术型和企业管理型)的学生则侧重中医技术、养生保健知识、企业管理知识的学习,需要学校与企业共同进行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
(一)建立校企合作联合培养的途径
选择合作的中医养生保健企业学校应根据企业资质,认定具有大型资本和大型规模,经营业务结构以中医理论、基本保健技术、中国传统文化指导等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为主,并以国家标准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管理行为,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社会信誉度较高,建立了自己的企业文化和先进的服务管理体制并走上连锁化经营道路的企业。企业还必须有自己的培训学校或培训中心,有一支技术优良的带教队伍。
采取“订单式”培养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技术丰富多样,因而养生保健行业的每个企业经营业务有一定的特异性和差异化,了解合作技术服务特点和人才需求量以便定向为企业培养人才。大专层次的中医类专业属处方类专业,课程设置应满足培养医疗型人才的需要。校企合作的企业应分阶段到学校进行中医养生保健行业宣传,公布企业人才需求状况和相应的工作单位及岗位,物色选拔需要的人才,然后校企双方根据各企业经营业务的特异性和差异化,以及技术服务特点和职业能力构成、岗位需求,量身定制不同的选修课、顶岗实习和以岗位为前提的培训。
校企合作建立实训基地培养中医养生保健人才,根据行业需求必须突出实践技能,由企业提供资金、设备、行业技术、部分场地、技能教师,学校提供部分场地和师资,校企双方共同建立实训基地加强学生实训,切实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一般可采取三种模式:(1)在学校内建设与企业真实经营环境高度仿真的实训基地,以保证学生的校内实训。(2)企业自身建立培训学校或培训中心,接纳学生顶岗实习前的工作过程培训。(3)以企业经营场所为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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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中专层次的到相关企业带薪顶岗实习一年,大专层次的在二甲以上医院临床实习6~8月后转入企业顶岗实习2~4个月。
校企双方共谋学生职业发展在培养中医养生保健人才的过程中,学生除了学习中医养生基本理论和基本技术,熟悉以岗位为前提的工作过程外,校企双方还需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根据学生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知识结构,帮助学生做好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或从事技术服务、或从事技术研发、或从事企业管理。企业建立技术服务或管理岗位升级考试制度,使学生自我发展目标明确,能积极主动地按照自己的职业规划提升自己的综合水平。
(二)校企合作联合培养的措施
课程设置改革与特色教材开发校企合作课程建设是校企合作非常重要的环节。目前,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开展课程建设存在形式单一、范围有限、内容和理念有误的问题,课程建设层次有待提高。针对我国大专院校培养的中医类人才主要定位于临床医疗工作,培养掌握中医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熟练运用中医学及相关西医知识对临床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诊断、治疗和预防的基层医务工作者,那么,中职则定位于技能型中医类人才,主要培养其掌握中医基本理论,特别是中医养生保健理论、中医保健基本技术,运用中医传统养生知识和现代养生保健技术,从事中医养生保健企业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工作地点主要在企业。因而,在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不能单纯从学科出发,应从职业岗位需求本文由收集整理出发,除了中医基本理论和基本技术外,更应将中医养生保健理论、中医文化、中医传统养生保健技术、中医现代保健技术、企业管理知识、各相关岗位任职要求、工作流程等知识纳入教学内容中,将工作过程导向的教学理念融入课程设计中。通过校企双方共同开发,编写特色教材,使得课堂教学与实际工作保持一致,使培养的技能型中医养生保健人才与行业和企业需求一致。同时,为配合国家对中医养生保健企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在课程设置中还应将相关职业资格(按摩师、公共营养师、刮痧师、反射疗法师)标准内容纳入课程体系中,改变现行教材重理论轻实践、内容重复和滞后的弊端,实现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或多证并举,为学生择业就业以及创业提供有利条件。
二、具有中医药背景的生物工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模式
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是人才培养的基础性工作。围绕着培养具有中医药背景的生物工程复合型人才这一目标,我校生物工程专业加强课程及教材建设,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注重特色项目的培育,重视中药发酵工程、中药酶工程、中医药基因工程等中医药生物工程技能的培养,这也成为了专业建设的一大特色。
1实施课程改革,优化课程体系,注重中医药生物工程技术的培养
课程是教育的核心,课程水平决定了人才培养的水平。生物工程专业在课程设置上以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主线,注重其多学科交叉的特点。在广泛学习调研国内生物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教指委制定的专业规范要求,对现有的课程体系进行了整体优化和调整。为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增设了工程类基础课程,并增设了实训环节,以更好地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我校生物工程专业在培养学生具备生物工程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中医药生物工程技术的培养,具有鲜明的中医药特色。除了开设细胞工程、酶工程、基因工程等通用课程以及工程制图、化工原理等工程技术基础课程以外,还充分利用学校在长期办学过程中形成的中医药学这一优势学科,开设了中医学概论、中药药剂学、中药复方药动学等课程。同时,在专业实验课中也融入了中医药相关的内容,而学生开放实验项目、本科毕业论文中与中医药相关的比例均高达50%左右。
2选用优秀教材,编写特色教材,融合鲜明的中医药特色
教材建设是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必备的基础环节,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必然反映到教材上。制订教材建设规划,完善教材选用机制,以此保证教材选用的先进性及中医药特色。针对我校生物工程专业的特色,编写并出版了符合专业方向需要的中医药生物工程教材《生物与制药工程实验》,该教材既注重基础知识,又着眼于实用性及学科发展性,并结合了中医药特色的实验内容。这些实验内容在生物工程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注重中医药特色,对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验设计能力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3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工程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
实践能力的培养是高等教育教学的重点和特点,实践教学不但是生物工程专业本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活动的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的重要环节。生物工程作为一门实践性及应用性较强的专业,不仅要求学生具备深厚的理论基础,还应具备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因此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如何强化工程能力及实践能力的培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1)积极推进实验教学改革我校生物工程专业非常重视实验教学工作,在实验教学体系、实验教学内容、课程整合与优化、完善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改革,以满足生物工程专业发展的需要。
①在实验教学体系方面,实行多层次改革,对课程实验教学、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毕业设计实验、开放实验项目、企业实训教学、实验设计竞赛等多个环节进行优化,建立更完善的实验教学体系。
②在实验教学内容方面,增加能更好地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项目,减少验证性、认知性实验项目,促进科研成果向本科实验教学内容转化,并根据学科发展更新实验教学内容,引入特色实验项目。
③在课程整合与优化方面,对实验教学内容相关相承的课程,打破课程壁垒,进行课程整合,开设专业模块大实验,如将“基因工程”“、生化制药学”的实验课整合为“基因工程实验”,将“工业微生物学”“、生物工艺学”“、发酵设备”的实验课整合为“发酵工程实验”。“基因工程实验”将基因工程常用的实验技术串联起来,涉及基因克隆、菌种构建、工程菌的发酵、蛋白分离纯化、产品电泳与检测等环节,让学生在整个产品生产流程中了解各项技术,既有“点”、又有“面”,改变了过去实验课时少、实验内容孤立、交叉重复等现象。
④在完善管理机制方面,建立开放式实验教学平台,通过该平台实现信息、师生交流、资源共享、实验管理等功能。
目前,综观中医院校本科各个专业使用的教材,有《中药学》和《临床中药学》两种。代表性的有成都中医药大学张廷模教授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供中医七年制使用的《临床中药学》及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中医药类精编教材《临床中药学》;另有北京中医药大学高学敏教授主编,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临床中药学》(专著),其余无论是教材,还是执业医师、执业药师考试指南,均使用《中药学》名称。张廷模教授在其主编的精编《临床中药学》教材中指出:“中药学是研究中药基本理论、应用知识和技能以及各种中药的品种来源、药材鉴别、种植(或养殖)、采收、贮存、加工炮制、制剂、性能、功效、应用、药理、化学成分等一切与中药有关的一门一级学科”,又将其称为“广义的中药学”。由于学科不断分化,将专门研究中药基源、鉴定、化学、炮制、制剂、临床应用等作为二级分支学科。狭义的中药学既是中医学的一门二级学科,也是中药学的一门二级学科。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拟定的专业学科目录中,中药学与中医学并列属于一级学科,为符合逻辑层次,避免名称混淆,故将临床中药学作为中医学和中药学学科项下的二级学科。临床中药学,是以临床安全有效合理用药为目的,研究中药基本理论和各药临床应用的一门二级学科,其与狭义中药学的内涵类似。倘若使用《临床中药学》名称,既与学科目录吻合,又与专业研究方向吻合。可见,随时展,学科分化,教材名称也有必要进行规范和统一。建议在中医药界组织行业专家进行深入研讨,反复论证,达成共识,对其进行规范、统一。若按二级学科目录定为《临床中药学》,则有利于教学和学科建设,乃至人才培养。
二、教材内容有待规范
迄今,狭义的《中药学》与《临床中药学》教材名称虽不同,但内容构架大体相近,大致分为总论与各论两大部分。但仔细观其内涵结构上,也有不少差异。
(一)内容构架与载药味数
各高等中医药院校常用的《中药学》或《临床中药学》教材,其总论与各论章节数以及收载药味数方面不尽一致,应试类指南以及专著,也存在差异,如表1所示。而且,总论部分涵盖内容结构、组合方式存在差异,如表2所示。由常章富教授主编,2008年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的执业药师《中药学》应试指南,其载药360味,按大纲要求掌握180味,熟悉120味,了解60味。表1显示,教材记载的药味数多寡不均,三级要求药味数亦不尽一致。迄今各院校开设《中药学》或《临床中药学》课程学时数有限,通常在54~108学时之间。由于学时数限制,三级要求药味过多,势必加重学习负担。再者,应当考虑到所选药物和所载的药味数应为其后的临床应用以及执业医药师和研究生应试奠定学习基础。表2显示,除高学敏教授主编的《临床中药学》专著外,其余总论大同小异。有学者提出《中药学》课程的教学改革重要的是规范教学内容,并强调应突出学科特色,关注其研究核心,即中药的理论与临床应用。教材既是传授知识的载体,也是指导其后“运用”、“应试”的工具,虽可突出教材特色,但也应相对规范。倘若依据二级学科,名称统一为《临床中药学》,那么教材内容应当与其研究核心吻合,重点突出中药的基本理论与“性———效———用”特点,充分反映临床用药的有效性、安全性、合理性。建议:①总论突出中药基础理论特色,以中药性能、功效、配伍应用理论为核心,增加“辨证用药原则与规律”,适度反映常用有效“药对配伍用药特点”,以突出临床用药特色;引入中药不良反应与用药警戒思想以及“中毒解救”等基本理论和知识,以反映“安全用药”特点。②各论纳入药物,应在具有广泛性的基础上,突出适用性,收载药味数应适中。对于不常用,仅属地区用药,不宜放在正药的三级要求中。③药物分类,应依据药物的实际使用情况予以改革、调整。如麻黄现今多用于治疗各种喘咳,而用以发汗解表频率相对较少,可将其归入止咳平喘药。再有厚朴,其主要功效是行气消积,即便有“燥湿”之功,但主要通过行气以改善湿滞中焦、脘腹胀满之症,故建议将其归入“行气药”为妥。
(二)功效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