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老龄化问题研究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7)10-0051-05
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人类发展的主要特征,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很快的国家。如何从我国实际出发,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妥善解决好人口老龄化问题,不仅对做好当前老龄工作具有指导作用,还可为解决世界人口老龄化问题提供借鉴。本研究从分析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特征入手,阐述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探索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又切实可行的老龄工作对策。
一、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其特征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老年人的比例上升。按照联合国有关组织的统计,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龄人口数超过人口总数10%,或65岁以上老龄人口数超过7%,就称其为老龄化国家或老龄化地区。据此,国际上习惯将人口年龄结构划分为三种类型:65岁以上老龄人口数超过总人数7%的称为老年型人口,4%-7%称为成年型人口,4%以下称为年轻型人口。2000年,我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数为1.3亿,首次突破10%,正式跨入老龄化社会的行列。从世界范围来看,已经出现人口老龄化和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几乎都属于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既有与经济发达国家类似的方面,也有许多与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不同的特殊表现。
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大。截至2006年底,全国65岁以上人口10419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7.9%,比上年上升了0.2个百分点。预计到2040年人口达到最高峰值时,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约为3.3亿,接近于1980年全世界老年人口之和。国际老龄问题研究专家普遍认为,解决好中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对亚洲乃至世界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明显快于发达国家。按联合国统计,从1950年到90年代末,世界老人数量增长了176%,中国的老人数量增长了217%;而在本世纪未来的25年中,世界老人将增加90%,中国的老人将增加111%。某人口研究机构统计,65岁以上老人从7%增加到14%所需的时间,在法国是115年,瑞士是85年,美国是66年,英国是45年,而中国只需要25年。本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将是我国老年人口增长最快的时期,60岁以上老人数平均每年增长4%以上,65岁以上老人数的年增长速度将超过5%。也就是说,每12至13年,60岁以上的老人就要增加1亿,相当于一个世界人口大国的总量。这样的增长速度在世界上少有,甚至超过老龄化速度最快的日本。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改变了世界人口老龄化格局。即过去人口老龄化是发达国家的事情,现在已成为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
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大,人口老龄化进程在时间上、空间上很不平衡。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我国大陆31个省(市、区)进入老年型社会时间的标准差为9.36年。东部发达地区的大中城市已相继成为人口老龄化城市。上海市到2010年将增加到287.3万,占总人口的20.5%;到2025年将达到最高峰468.8万,占总人口的32.7%。北京市到2010年将增加到230万,占总人口的16.9%;到2025年将增加到416万,老年人口比例接近30%,大大超过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的老龄化程度。相对而言,我国中西部地区人口老龄化的压力还不突出,但这些地区的老龄人口总数不可忽视。
老年人口城乡分布不均。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因控制人口增长的力度不同,加上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和医疗条件的差异,老年人口的空间分布是城市高于农村,城市老龄化程度在人口年龄结构转型的初、中期比农村突出。但随着今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口的空间分布将可能出现农村高于城市的现象。其主要原因是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从事二三产业,使城市人口老龄化程度有所缓解;中老年人留在农村,则加剧了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所形成的发展差异给解决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人口老龄化进程超前经济发展水平。从人口老龄化的一般规律来看,人口老龄化程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着直接正向的联系,而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同经济发展状况、社会保障能力、国民收入水平有着较大的偏离和超前性。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来看,世界上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到7%的发达国家,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一般在1万美元以上,而我国在达到这一比例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有1千美元左右。即发达国家是“先富后老”,而我国是“未富先老”。因此,经济的发展和年龄结构形成了一个“时间差”,在经济水平较低、综合国力有限、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这就使我国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遇到更多的困难和矛盾。
老年人口高龄化发展迅速。国际上研究人口老龄化问题时通常把80岁以上老人划为高龄老年人口。我国高龄老年人口预计到2025年和2050年将分别达到3547万和12083万,占世界高龄人口的23.1%和31.9%。高龄人口丧偶和患病的概率高,高龄女性多于男性,高龄老人生活自理能力差,他们不仅需要经济上的供养,而且需要生活上的照料,这对我们老年社会保障和发展老年事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标志。长寿与低生育率是人口趋向老龄化的直接因素。许多学者在研究中都强调了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的负面影响,而笔者认为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人口老龄化意味着人口年龄结构类型由增长型向稳定型转变,有利于未来人口数量的稳定和负增长,从而缓解人口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老龄化社会在经济不发达,缺乏应对准备的情况下提前来临,使得社会承载力相对不足,这是它的负面影响。
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一是人口的老龄化会导致劳动生产率和经济增长速度下降。由于老龄人口日益增长,社会用于积累的再生产基金相对减少。在国民收入一定的情况下,积累和消费基金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中国人口老化和老年人口的增长会导致消费基金的不断膨胀,从而对生产基金的积累产生消极影响。同时,一旦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口呈现老化趋势,必然使劳动力素质下降,从而影响经济增长的速度。二是人口过快的老龄化提高了社会负担系数,使社会负担加重。我国老年人供养系数已由1982年的12.9上升到2000年的29.4,预计2030年将达到39。这说明劳动力人口除了为自身生存和发展进行生产劳动外,还要负担更多的老年人口生存和发展的费用,这不仅使劳动力人口的负担日益加重,同时也加重了社会负担。三是人口老龄化将对社会需求结构提出新的要求。随着老龄化的快速发展,老年人口的数量和比重不断增大,为满足庞大老年人口特殊需要的商品和生活服务及服务设施也将大幅度增加,这必然要求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作相应的调整,发展以满足老年人需要的产业和社会服务设施。而我国现有的产业结构与人口老龄化很不适应,突出表现为第三产业发展滞后,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口的特殊需要。
对生活方式的影响。随着生育率的下降、生产生活的社会化以及个人在经济上的独立,家庭规模和结构发生变化是必然的。家庭规模缩小,全国平均每个家庭人口数在建国初期一般为5人以上,1982年下降为4.41人,现在已降到3.28人。家庭结构模式由传统的联合家庭向核心家庭转换,多代家庭显著减少,与子女分家或独居的老人越来越多,同时,家庭中可照料老人的成员减少,特别是由于妇女参加工作,将难以承担照料任务,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
对社会文化的影响。人口结构的变化将会影响到社会文化结构的变化,老年人需要社会有适应老人的文化活动来丰富精神生活。老年人喜爱的大秧歌、太极拳、保健操以及老年大学等很多社区文化教育活动将会有显著的增加,电台、电视台、报纸刊物等新闻媒体将会增加适合老年人的节目和版面。社会文化变迁的主体将是老年人自身,变迁的目的是为了从心理上和生理上创造出一个更加适应老年人生活的社会氛围。但不可避免的是,一些老年人退休后无所事事,孤独、单调、缺乏创造性的生活状态仍会有相当程度的存在;社会发展和变化节奏的加快使一部分老人不适应,激烈的社会竞争、紧张家庭的生活使晚辈没有时间陪伴和照顾老人,可能会有新的难以预料的现象发生。
三、人口老龄化引发的老年人问题
人口老龄化之所以能够对经济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是由于老年人口是一个生理和社会功能处于下降时期的群体,是一个较为明显的弱势群体,当这一群体所占比重不断提高、人口数量迅速增加,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又不相适应,社会观念、保障机制和服务水平等又难以配套时,必然引发一些老年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保障压力日增。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虽然得到了迅速发展,但尚未达到保障全体老年人口的水平,特别是广大农村养老保障水平低、能力弱。如何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广大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程度,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是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问题,是各级政府面临的重大难题之一。二是医疗保健问题较为突出。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疾病日渐增多,医疗新技术的运用,医疗费用不断上升,对政府和家庭都是新生的负担。往往因一个老人生大病就阻碍了一个家庭的致富之路,“小康小康,一场大病全泡汤”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三是老年人生活社会化日趋普遍。随着人口的高龄化、家庭的小型化、老年家庭的空巢化,越来越多的家庭将失去全方位养老的功能,越来越多的高龄老人、病残老人的生活照料更依赖于社会服务,老年社区服务中心、康复机构、老年公寓、托老所等需求量日增。四是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快速上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老龄人口经济收入不断增加,文化层次逐步提升,必然对精神文化生活产生更高的要求。如老年文化活动、老年大学、老年旅游、老年网站受到越来越多老年人的青睐。如何满足老年人这方面的需求,也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五是老年人社会参与度不断增强。随着老年人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医疗条件的改善,保健意识和保健能力的增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体现生命价值的愿望愈加强烈。庞大的老年群体蕴藏着巨大的人才能量,应加以充分开发利用。
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对策
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以及引发的老年人问题,必须立足实际,放眼长远,趋利避害,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战略对策,以实现老龄化不利影响的最小化和老年人价值的最大化,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不断增强经济承载能力。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切问题,集中到一点,就是加快经济发展,壮大经济实力。统计和预测表明,在2020年以前,我国人口的总供养系数在60%以内(相当于发达国家1995年的总供养系数),是一个“人口红利”时期。这个时期少儿人口的比重已经下降,老年人口的比重还在上升,总供养比尚处于较低水平,同时劳动力也相对年轻,劳动力资源充足,每年净增劳动人口达600万左右,是加快发展经济的黄金时期。我们要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加快经济发展,不断增加积累,为应对老龄高峰和高龄社会的到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适当调整我国的人口政策。自70年代以来,我国成功的计划生育政策使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已经下降到10‰以下,妇女生育率已经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较大,在21世纪前20至30年,人口的净增值仍然会居高不下。这期间,我国的劳动力人口将超过9亿,劳动适龄人口的就业压力非常大。因此,控制人口数量仍然是我们现在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重要任务。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控制人口的同时也要适时调整人口政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使我国的人口结构更加科学合理,以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一是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要考虑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和老龄化对社会的影响和压力。二是对城市和农村应有不同的计划生育要求。鉴于农村人口增长的比例和社会控制难度较大的现状,农村的人口政策应该在一个较长时期维持不变;城市的人口政策可在一段时期后作些调整,比如允许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生第二胎等。三是提高人口的教育水平,改革和发展教育事业,改革和完善分配制度,逐步提高劳动力收入水平,推动我国人口由外生性低生育率向内生性低生育率的转变。
加快完善符合国情的养老保障体系。保障老有所养是老龄化社会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第二次老龄问题世界大会要求各国政府根据向所有老年人都提供保险的原则,建立或制定社会保险制度,强调养老保险应考虑人口年龄结构变化以及国民经济承受能力,同时应努力实现持续的社会经济发展;发展中国家为养老计划提供资金时要慎重考虑,既要确保这些计划的实现,也不妨碍社会经济发展。这些要求对于我国建立养老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我国经济尚不发达的条件下,建立一个既能保障老年人经济生活需要又不影响经济发展的养老保障体系,将是我们实现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适应我国老龄化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应建立一个公平与效率兼顾、基金来源多渠道、城乡有别的社会养老、家庭养老与社会助老服务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由国家基本保险、企业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保险组成,国家基本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保险费由国家、单位、个人共同承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宜采用现收现会与部分积累相结合的模式,即在现收现付的基础上,建立个人帐户储存积累基金,为21世纪老龄化高峰期的退休人员剧增做准备。农村养老保险以家庭保障为主,目前要充分发挥家庭的养老功能,政府对有养老任务的子女给予适当的资助和优惠。对于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在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开展商业保险和社会互助保险,满足部分群众对养老的特殊需要。
建立切合实际的养老模式和养老制度。我国是在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迎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因此,要用发展的观点解决老龄化所带来的问题。我们不能照搬西方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政策,只能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坚持国家、社会、家庭、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建立一套符合实际的养老模式和养老制度。近年来,江苏经济较发达的苏南地区举办了一些具有特色的养老院,并设立了养老爱老救助基金,对解决老龄化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加快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服务体系建设。在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以及老年人预期寿命延长的背景下,一方面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需求增多,另一方面家庭照料老年人的资源在逐渐减少,需要通过发展社区服务来弥补家庭养老功能的不足。这几年,江苏各地加快了社区利民服务网点建设,但社区服务发展缺乏宏观政策的指导,缺乏管理人才和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服务项目少,工作不规范。下一步,要把发展社区服务纳入社会总体发展规划,以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目标,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要求,加强疾病医护、生活服务、精神慰藉、文化体育、参与社会等硬件和软件建设。硬件建设项要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梯度发展;软件方面要完善服务体系,增加服务项目,抓好物业管理队伍、志愿者服务队伍、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或患病老人服务队伍建设,创造居家养老的新环境。
积极推进老年立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解决老年人问题和人口老龄化问题,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推进我国的老龄事业。我国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但有关老年工作的法制建设仍滞后于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在处理很多涉老民事纠纷时,缺乏专项法律法规依据。为了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应尽快制定养老法、医疗保险法、社会救济法、社区服务法、老年人住宅法和老年福利法等。实践证明,建立健全老年法律法规体系,可以更好地调整涉及老年人的法律关系,制裁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促进家庭和睦,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弘扬中华民族的尊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DOI]1013939/jcnkizgsc201552084
进入21世纪以来,人口老龄化成为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世界性潮流,它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人口老龄化标志着人类寿命的延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但同时其也广泛而深刻地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过快发展的老龄化增大了国家对养老服务的财政投入,削弱了劳动力规模,加重了家庭负担,给政府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对于老龄化人口有两种不同的划分标准,一种是将老龄化人口定义为60岁(包括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比例达总人口的10%以上;另外一种是将老龄化人口定义为65岁(包括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比例达总人口的7%以上,只要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者地区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
1花垣县人口老龄化现状及发展趋势
11老龄人口规模增大,老龄化进程加快
第五次人口普查时,花垣县总人口数为253750人,0~14岁的年轻型人口为71104人,15~64岁的成年型人口为163820人,60岁以上的老年型人口为27369人,年轻型、成年型和老年型人口占比规模为:2802∶6119∶1079,虽然人口结构仍为两头小,中间大,但是按照维也纳世界老龄问题大会上的划分,花垣县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数已超过了10%,说明花垣县在2000年就已经完全进入老龄化社会。与“五普”相比,“六普”时,花垣县总人口数达到了288581人,年均增长率为129%,年轻型、成年型和老年型人口占比为:2141∶6515∶1345,其中年轻型人口呈下降趋势,平均每年下降14%,而成年型和老年型人口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93%和355%,老年型人口占比越来越大,说明老龄人口规模在不断增大,而老年型人口年均增长率大于总人口增长率,说明花垣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了。
12老龄人口高龄化、独居化呈上升趋势
一般认为,介于60~69岁之间的老龄人口为低龄老年人口,介于70~80岁之间的老龄人口为中龄老年人口,80岁以上的称作高龄老年人口。从“五普”到“六普”十年间,60~69岁的老人增加了6172人,平均每年增长了342%;70~79岁的老年人口增加了2826人,平均每年增长了27%;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增加了2435人,年均增长率达到了667%,不同阶段的老龄人口比例都有所上升,远远超过了总人口年均增长率和老年人口年均增长率。花垣县“少子化”的老人也在不断增多,“六普”时只有一对老夫妇的为1586户,比“五普”增多了539户;单身老人就有1829户,比“五普”增多了722户,这一系列数据都表明独居孤寡老人在不断增加。同时,青少年外出打工的增多也加大了空巢老人的比例。
13城乡之间老龄人口差异明显
根据“六普”资料显示,花垣县农业人口为239450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8297%,比“五普”时下降889个百分点;非农业人口为40744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412%,比“五普”时上升027个百分点。由此可以看出花垣县农业人口较多,但呈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出生率下降,大量年轻劳动力从农村向城镇转移的结果。从两次普查结果来看,花垣县农业人口中60岁以上的老人所占比重都在80%以上,“六普”时非农业人口中老人所占的比重只有10%左右,说明大部分老年人口都集中在乡村,但城镇的老年人口比例也比较高。并且,非农业人口的老年抚养比高于农业人口的老年抚养比,说明非农业人口中劳动人口负担比较重,而乡村老龄化程度与速度比非农业人口要快。由此可见,城乡差距已经成为一个非常严峻的社会问题。
2花垣县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
21家庭规模缩小,老年人赡养问题突出
随着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年人口不断增加,老年人的赡养问题日益突出。“六普”时全县家庭平均人数为318人,与“五普”的411人相比减少了093人。由此可见,花垣县的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家庭养老负担日益加重,老年人赡养问题不断增加。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竞争压力日益加剧,劳动年龄人口的就业压力不断增大,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所面临的威胁也与日俱增,以前多个儿女共同抚养两个老人的模式变得越来越少,而4-2-1的“倒金字塔”家庭结构逐渐增多,致使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老年人赡养问题日益严峻。
22老年抚养比上升,养老负担加重
老年抚养比越高,说明老年人口越多,家庭养老的负担越重。“六普”时花垣县以60岁为起点计算的老年抚养比为2064%,与“五普”的1763%相比上升了301个百分点。“五普”时每567个劳动年龄人口抚养1个老人,到了“六普”,每484个劳动年龄人口抚养1个老人,家庭养老负担越来越重。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使得养老保险资金增加,医疗补助逐渐上升,财政负担极其吃力,养老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23失能老人增加,社会保障制度亟待改善
据两普资料显示,失能老人数由“五普”的647人增加到“六普”的1088人,上升了4053个百分点,可见增长率之高。但是花垣县还未建立完整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没有稳定的社会保障资金和专业的工作人员。虽然花垣县在养老服务机构上加大了财政投入,实现各乡镇都有敬老院,但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敬老院的入住率不高。并且社会制度不够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短缺、工作人员管理经验缺乏、素质不高等问题削弱了社会保障的能力。在生活服务和公共设施上更是无法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3应对花垣县人口老龄化的对策
31加大财政投入,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一方面,加大对福利院和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职工养老培训的投入。建立专门的养老服务培训机构,根据不同的服务项目培养不同的专业人员,如生活照料、医疗服务、保健护理、康复指导等项目。另一方面,加大对医疗保障的投入。要建立专门的老年病医院或者在医院开通老年人绿色通道,不断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定时为他们提供健康管理服务,重点关注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的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
32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公共福利机构养老为支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保障的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地发挥老年人自身、家庭、政府和社会的最优效用。首先,弘扬尊老敬老传统家庭养老美德,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建立老年人配套的公共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其次,健全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包括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医疗健康、文化娱乐设施、法律保障服务等方面的服务。最后,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鼓励民办养老机构的建立,真正地为老年人提供方便。
33以人为本,推行弹性退休制度
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和老龄化的加剧,许多国家和地区正在准备或者已经推行弹性退休制度。弹性退休制度是指劳动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灵活地选择退休年龄、退休方式以及退休收入的一种制度。一方面,柔性延迟退休年龄。以人为本,对于技能人员、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等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推迟退休,充分利用人力资源,让体质好、学历高、经验足、工作热情高的劳动者发挥余热,为国家和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另一方面,柔性延迟申领养老金。使养老金和劳动人员的退休年龄挂钩,对于延迟退休的可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适当提高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水平,不仅提高了参保人员缴费的积极性,还减轻了社会的养老压力。
34大力发展银发产业,促进经济发展
积极探索开发符合老年人需求的资源和产业不仅有利于经济的发展,更可以满足老年人在精神、物质方面的追求。一方面,通过市场机制作用,打造一批针对老年人的饮食、保健、旅游、教育、医疗护理、生活用品、文化娱乐、金融理财和各种老年服务的银发产业,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另一方面,还要加大对银发产业的投入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银发产业的发展、壮大。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同时加强对银发产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银发产业的市场秩序,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推动银发产业的健康发展。
35加强老年人生活环境建设,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要为老年人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不断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使老年人能幸福地安度晚年。首先,积极推行家庭、社区生活设施的无障碍建设,为高龄、失能老人提供方便。加强老年人配套设施建设,利用现有的资源和配置创建各种老年活动场所,提高老年人生活舒适性。其次,充分开发老年教育,办好老年学校,老年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社会的需要,学习知识和生活技能。同时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利用老年人渊博的知识技能和资深的阅历,帮助教育辅导下一代接班人,参与科学研究、经济发展和社会公益活动。最后,加大老年工作宣传和文化传播力度,针对老年人的兴趣和爱好,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不定期开展如广场舞、腰鼓、太极拳、垒球、象棋、桥牌等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比赛活动,并对优胜者给予一定的奖励,提高老年人的积极性和认可度。
参考文献:
[1]花垣县政府花垣县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Z].2000
[2]花垣县政府花垣县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Z].2010
一、社区养老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人们对老年的生活质量的期望更高。中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很快,在中国人口比例呈现出年轻人口数量比重下降,年老人口比例在不断增加。一般认为一个地区或者国家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该地区或者国家人口中的总比重为10%,或者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该地区或者国家人口中的总比重为为百分之7%时,就认为这个国家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在全国逐渐开展了计划生育的政策,使得出生的新生儿不断下降,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我国的人民的寿命不断的提高,最终的结果是老年人的比例不断的上升。据统计,我国2013年超过2亿的人口年龄在60岁及以上,老龄化程度在14.8%,老年抚养比从2012年到2013年的时间上升了1%,社会总不养比也在上升。
二、社区养老基本原理
社区的助老服务主要是由能提供正规服务的机构和社区有爱心的志愿者为老年人服务,这样就能让他们不脱离生活范围实现养老。社区养老既不是传统的在家养老生活,又不是社会养老,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独特的形式,这种养老方式主要发挥社区资源的作用来开展。另有学者的看法是:社区养老的服务机构。有社区组织建立,主要服务于一些身体有缺陷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为他们提供有效的服务以便他们能享受到方便的生活。这种社区养老服务,可以说,既是家庭养老的一种变形,也是社会养老的一种变通”。①可以看出,后者的侧重点在于社区机构养老,这属于狭义范围的定义,仅仅将身体不健康而难以自理的老年人列入她的对象范围内,并且赞成对一些服务进行适当的收费。谭克俭认为,我们所说的社区养老,应该是在其他两种养老方式不断发展不断变革的进程中衍生出的,它包含经济支持、养老模式构建、监督子女以及体系建设多方面的内容。在社会上还存在很多关于社区养老的概念定义,虽然在内容上是不一样的,但我们可以找到一个比较一致统一的看法,即社区养老与所谓的在家养老既不相同,又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社会养老,而是将养老服务从过去的社会范围转移到社区范围内,践行老人在社区内的居家养老。
三、社区养老的问题
3.1传统观念的束缚。
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家,极其讲究孝道。“养儿防老”的思想自古以来根深蒂固,儿女理应成为养老责任承担者。由于长期受到这种传统观念的束缚,目前还是有很多家庭选择传统的养老方式——家庭养老。另外,相关社会机构管理人员和国家有关部门也没有宣传到位,以至于广大民众对社区养老了解不足,意识薄弱。
3.2相关法律法规缺失。
众所周知,法律是一切制度的基础和保障,任何政策失去法律的支持都难以顺利实施。同理,要建立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更需要有相对健全的法律体系作为有力支撑。但是由于我国“未富先老”的现象凸显,经济增长速度落后于养老步伐,因此对于社区养老的立法也存在一定问题:社区养老的行业规范、制度设计、服务质量等问题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就难以保证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3资金投入不足。
事实上,社区养老得以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重要支撑性条件就是金钱,筹资需要经过多方面,目前有政府贴补、社会集钱、私人救济、适量收费四种。但从当前的事实状况来看,资金来源其实并不多,反而十分单一。政府的拨款虽然逐年上升,但是由于社区养老在发展的初步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所以就形成了较大的资金缺口。另外社会捐献和个人集资部分都未得到充分良好的使用。
3.4社区助老服务内容形式单一,功能不完善。老
人普遍年龄大身体不方便,需要有人专门照料,但绝大部分老年人只是依靠退休金解决日常生活需要,无力支付更多的项目,所以他们宁愿去选择价格低廉甚至免费的社区服务。事实上,只有一半的社区能有完整的健身设施配备,更不用更高级的服务了。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得不到满足,这之间有较大差距。老年人对助老服务的需求范围广,包括医疗救助、生活照料、文体娱乐、心理辅导等,老人的身体精神状况各异,因此照顾老年人的服务人员也要尽可能的多样化,才能让老年人生活的更有质量。但现在社会大众一般都注重老龄人的物质生活享受多余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并且忽视设施配套的强大作用,再加上专业服务人员质量难以保证,老年人的不同层次的需要得不到很好的满足。
四、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和对策
4.1转变传统观念。
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要想转变并不容易,需要从宣传与教育上下功夫。政府有义务把责任担当起来,在全社会范围内普及有关常识,使人们充分认识其优势和社区养。老的重要性;其次,各种媒体资源的作用也不容小觑,如报纸的专访以及新闻媒体报道,通过这种方式能更大程度的提高人们对社区养老的认识;最后是政策方面,可以给与相关机构一定的政策优惠,这是一种激励,能促进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
4.2健全法律体系。
为了更大程度的保护老年人的正当利益,我们一定要利用好法律这个强大的武器。所以在宪法基础上,要尽快制定社区养老的相关政策,这样才能更好更快的完善相关法律体系,使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风尚遍及全社会;有了立法,还要有监督作为保障。为做好工作,要将执法监督要落到实处,这不仅是一句口号,更应该付诸于实际。只有这样,老年人安享晚年才有了保障。
4.3拓宽资金来源。
扩大资金来源渠道是一个棘手的问题。要想使资金来源不再单一,要做到:第一,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加大资金投入,使社区养老发展道路更加畅通;第二,施展宣传功效,通过大众传媒发动社会成员的力量,开展慈善捐赠,发动慈善捐赠,这能解决社区养老资金稀缺的问题,又能减轻政府的包袱。
4.4建立社区养老服务队伍。
一方面,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和岗位知识进行的培训。可以这样做:到高校选拔优秀毕业生进入到社区工作人员队伍中;对在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专业技能;制定相应资格标准,只有拿到资格证的人才能从事社区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有志青年加入到志愿服务队伍当中去,年轻人热情开朗积极向上,能给老年人的心态带来积极影响,可谓益处无穷。
参考文献:
[1]宋言奇.城市老龄社区构建问题三议[J].城市规划汇刊,2004(5):81-84.
[2]周德民.论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特征[J].宁夏党校学报,2002,4(6):38-40.
有鉴于此,本文将采用内部视角,从农村老年人口面临的养老现实困境出发,并结合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对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研究将采用案例陈述的方式试图尽可能全面地展示农村老年人口养老可能遭遇的问题,因此在个案的选择上本研究不要求代表性,而是寄望于将这一问题可能的各个方面展示出来。本文只做问题的展示,并不探讨对这些问题的具体解决之策。在结构上,本文将根据农村老年人口的特点将个案分为两大类,其一是有关当下“留守老人”的案例,其二是有关第二代农民工的案例,即随年龄增大而可能成为“留守老人”的案例。同时本研究所选个案的来源并不拘泥于一时一地,而是尽可能将自己调查或者公开出版物上出现的个案集合起来,这样做的目的还是如前所述尽最大可能展示老龄化背景下农民养老问题的各个层面。
一、已成为“留守老人”的农村老年人的养老
所谓留守老人,在某种程度上不过是空巢家庭的另一个称谓罢了。只是空巢家庭这个概念的涵义更广,任何一个核心家庭在子女长大成人后只要子女长期离家也就成为了一个空巢家庭。而所谓留守老人则不过是农村空巢家庭中的老人而已,农村家庭的子女进入城市并大部分时间在城市生活而造成老人“留守”家园。如果要下个定义的话,似乎可以这样来界定:常年居住在户籍所在地 、 年龄不低于60周岁的农村老人,且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常年不在身边者。那么这样一个群体在养老方面会面临哪些问题呢?
案例1:年近八旬的庄稼汉
张老汉生于上世纪30年代,至今已年近八十,老汉家里有3个儿子。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3个儿子相继南下广东打工,其中小儿子通过努力在2005年左右终于自己翻身成为老板,在虎门自建了一家不大不小的制鞋厂。鞋厂的收益相当不错,张老汉的另外2个儿子也放弃了原来的工作而进入其三弟的鞋厂。但是即便是在这样一个家境富裕、儿女孝顺团结的家庭中,张老汉却一直未放弃农业生产。虽然张老汉的3个儿子曾多次劝其父母放弃耕田转而到城市去与他们一起生活,但每次都遭到老汉的强烈反对。(访谈时间:2012年7月)
通过案例1的描述其实可以看到:首先是农民的养老诉求较低。从单个个案得出的结论并没有代表性,实际上,陈文娟[4]曾以规范的问卷调查方式对农村居民的养老意愿进行过专门调查,并指出农村居民的养老预期总体并不乐观,对养老问题的担心较高。遗憾的是其调查主要是针对中年农民,缺乏对老年农民的调查。但是可以理解的是,在传统家庭养老的观念中虽然养儿防老具有很强的正当性,但现实中年老一代对年轻一代的要求却绝非不讲人情。在多地农村的调查中笔者亦观察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很多农村的老人与子女分居住在低矮的“老屋”当中,其生活水准明显低于子女。但就是这样的老人,对生活的满意度并不一定就低。反而,只要生活能维持正常的一般标准,做父母的更希望子女过得比自己好。这样,社会保障在制度设计上可能会面临一个问题,即农村老年人认同的标准低于社会认同的养老标准[5]。如此一来可能伴随而来的问题便是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同度较低。笔者当然不认为既然农民本身的养老诉求较低就应该因此而设置较低的社会保障标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提高农民的养老意识。
其次,农民对作为财产的土地的认识是影响其养老观念的一个重要方面。正是因此,即便是家境颇富的张老汉也一直不愿意放弃种田。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作用早已为学界所认识,但是更为重要的是该从哪个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有人因此而强调维持当下土地制度的重要性,也有人强调土地的社保功能阻碍了土地正常经济功能的发挥。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农民“恋土”而不愿离开土地,无非是因为心忧离开土地后生活没有着落或者说“保障”,以至于不论土地收益高低,在未寻得城市立足之前是很难愿意弃土离乡的。之所以需要土地担当社会保障的功能,不过就是因为与城市里的“单位人”相反,除了土地之外很难说还有什么可靠的依赖。这一点即便是国家大力推进农村医疗与社会保障的今天似乎依然如此。
实际上,以上两方面的分析反映的是同一个问题,即老年农民表面上看来是因为观念落后而出现不愿意参与社会养老并且对自己的养老状况也不甚在意,其实际反映的还是他们对子女有无真正稳定生活的担忧。这种观念或许显得陈旧、保守甚至于在很多激进的人看来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但是无论怎么说,不可回避的一个事实却是如果不能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向市民转变的过程中建立稳定事业以及获得稳固财产的可能性,而仅仅是企图将适用于城市居民的社保体系扩展到农村的话,这样的做法可能并不讨好。毕竟,从个人的角度而言生活最大的保障只在于所在家庭是否建立在一个稳定的事业基础上。
二、即将成为“留守老人”的农民的养老
留守老人是现阶段已经进入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那么比他们更小的一辈,即现阶段年龄在50岁边缘到60岁之间的农民(学界通称的“第一代农民工”)则是可能很快就要成为“留守老人”的一代。据国家统计局的《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显示,我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5278万人,其中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4.3%,首次突破3600万。然而,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仅为4140万人,占比只有16%。尽管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达74岁,50岁上下的人似乎仍未嫌老。但是作为主要在工厂或工地从事体力劳动的农民工而言,进入50岁以后显然意味着进入了一个体力衰退的高峰时期。那么这个群体面对的又是什么呢?
案例2:超龄务工者老谢等[6]
59岁的谢国万说,64岁的老伴身子不好,去年得了一场大病还动了手术,如果在家陪老伴不去打工,就断了家里的生活来源。为此,他很纠结。谢国万是开县团凤村人,36岁开始外出打工。自2009年始,早报记者已连续5年采访了谢国万,每年春节他都在纠结“走还是留”,但在吃完元宵节的汤圆后,他最终都扛起行李,坐上了南下广州的客车。5年来,打工所得占谢国万总收入的比重一直在攀升,2012年已高达90%,若停止打工的脚步,就只剩下960元/年的养老金,1000元/年的低保,外加500元/年的土地收益(算上其爱人1000元/年的低保,两人一年的收入只有3500元),根本难以维持夫妻俩的生活。为此,年近六旬的他还是想着咬牙再赚几年100元/天的苦力工资。 (《东方早报》2013年2月26日)
如果说对于60岁以上的“留守老人”而言,养老最大的障碍在于观念问题的话,那么对于这些50多岁的老农民或农民工而言则面临的困难要多得多。他们一方面面临自己事业的转折,即到底是回农村还是留城市的两难选择;另一方面对于他们中的大部分而言,子女的问题可能仍远未解决。对于这样一个群体,如果连最低的“社会保障”都没有(事实上大多数确实没有)则显然有失社会公义,但如果说只要提高其养老标准,每个月多发点保险金就能解决其“保障”问题,这恐怕亦只是天方夜谭。
面对老龄化问题,中国的城市与农村可能存在完全不同的状况。城市或许还真能像一些乐观的海外研究者指出的那样,“城市化发展至少不会因为老年人口而面临主要资源匮乏。相反,它们很可能会用一群活跃的或相对活跃的老年居民,能够并且将为城市社会做出广泛的贡献而非依赖于城市。”[7]相比之下,第一代农民工的工作年龄即便再往后推延5年,在自身并无稳定事业又缺乏社会养老保险的情况下,要使他们在社会生活甚至于消费领域变得“活跃”或“相对活跃”怕也只能仅仅是一种美好的愿望罢!
三、结论与讨论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老龄化问题成为了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不仅关系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也涉及到政治、文化、国计民生以及国家的长治久安等。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日益突出,若不科学及时地处理,将会给广大农村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从而阻碍我国农村地区以及整个经济的发展。如何应对和处理人口老龄化,实质就是在老年群体和其他年龄群体中公平的分配资源,从而更好地维护各个年龄群体的利益。其中农村养老保障就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措施,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构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1.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及后果
1.1加重了农村劳动人口的抚养负担
目前我国农村留守老人十分多,多数青年人都外出打工,照顾老人基本上是农村留守妇女的任务。农村妇女不仅肩负着繁重的家务和农活,还要照顾孩子,这样她们难以抽出多余的时间去照顾家里的老人。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老人基本生活能得到保障,但其娱乐、文化、心理健康等养老问题无法得到保障,非常容易引发不必要的养老纠纷。同时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尚不成熟,随着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农村劳动人口抚养负担进一步加重,可能会阻碍农村劳动人口的经济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制约我国农村地区的健康发展。
1.2加重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
目前,我国社会养老制度尚未完善,城市中绝大多数老人购置养老保险,但是农村养老保障仍然存在问题。农村老年群体的生活主要是依靠子女和种植土地的微薄收入,没有固定的养老收入。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难以改变农村人传统“养儿防老”、“重男轻女”的观念,他们习惯于将养老希望寄托给下一代,这不仅导致我国男女性比比例严重失调,同时也给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阻碍,难以真正解决人口老龄化和农村养老问题。
1.3农村养老保障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集体保障制度和家庭保障功能不断减弱,老龄化问题日益提出,给农民带来了较大的经济压力。据相关数据表明,城市老人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而农村覆盖率十分低,城市和农村在医疗覆盖面上存在较大的差距,使得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2.农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
2.1土地保障功能下降
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直接关注着农民的生存和发展。近年来,我国人均耕地面积的下降和土地收益降低,使得土地保障不断下降。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建设和发展的背景下,广大农民群众面临着失业和失地的威胁,土地在农民收入来源中的比例逐渐下降,人均收入处于负增长状态,最终导致农民入不敷出,土地对农民的保障作用越来越不明显。
2.2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在计划生育的政策下,农村人口结构、家庭结构等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我国农村家庭规模不断缩小,空巢家庭逐渐增多,农民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也在发生变化。据人口普查相关资料显示,农村家庭平均人口仅为3.2人,轻血缘关系、重经济利益的问题十分严重,导致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家庭养老负担太过沉重。
2.3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水平低
近年来,我国多数农村地区开始推行养老保险,但农村投保的保费低,国家和地方财政对养老保险投入有限,且保小不保大的现象十分严重。同时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专业管理人才匮乏,保险基金运作的缺陷十分多,缺乏一定法律法规的支持。在这样的情况下,难以有效地管理和监督农村养老基金,更谈不上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的问题。
2.4农村养老保险立法不健全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缺乏一定的法律支持,各农村地区只好制定本地区的暂行办法,导致地方立法缺乏一定的稳定性和规范性。社会保障改革20多年来,养老保险立法不健全,难以切实解决农村养老问题,进而影响农村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发展。
3.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加强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解决措施分析
3.1提高认识
在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的背景下,人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障问题,并充分了解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构建的紧迫性。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大,老龄化速度快,有70%的老人生活在农村,且老龄化进程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因此国家和全社会应转变观念,提高对老龄化和农村养老保障的认识,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构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妥善地处理好他们的养老保障需求,避免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发生,从而减少农民的经济负担,促进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
3.2多渠道筹措资金
面对农村老龄化问题,政府部门应广开渠道,集思广益,根据当地老龄化的现状,采取合理的活动方式,完善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首先政府部门应加大调控力度,积极促进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将分配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深入和掌握,将社会养老保障的重心放在农村无基本保障的老年人中,使其感受到社会和国家的温暖。其次与银行合作,建立农村养老保障的个人账户,将个人所缴纳的费用计入个人名下,确保农村人养老资金的安全性。再者是征收农产品时,通过合法的价格手段,将一部分收入扣除,并将其存入养老保障基金账户。
3.3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为切实解决我国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国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其中农村养老保险是政府一项非常重要的政策,在解决农村保养保险的问题上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因此政府和全社会应认识到农村养老保险的特点和本质,明确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对象、制度管理以及基金缴纳等内容,用法律手段确保农村养老保险顺利实施。政府作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和运行的主体,必须通过多渠道进行养老资金的筹措,大大增加养老基金的收入,以便扩大社会养老保险的内容,充分发挥出养老保险的作用,促进我国农村养老事业顺利发展。
3.4构建农村养老保障管理体系
在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过程中,必须根据统一的标准,优化农村养老保险业务流程,为农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及框架的构建奠定基础。同时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操作流程,增强社会保险服务功能,提高社会保险服务能力。
3.5完善农村公共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面对日益加剧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政府部门和全社会必须予以高度的重视,政治部门应加大农村社会养老设施的建设力度,充分利用现有的、闲置的社会资源,在农村修建养老院、运动健身基础设施、社会文化宫等,多鼓励民间创办不同形式的有偿服务养老机构,积极为农业养老保障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同时,应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比如慈善机构、企业团体等,拓宽农村社会养老事业发展资金来源渠道,鼓励企业投资兴办老年学校、老年活动中心等,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精神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从而切实解决老年人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为其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生存环境。
3.6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国家为了维持农村贫困人口最低基本生活,出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一种社会救济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能比较及时、直接、最大程度地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比较适应于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实际。我国作为人口大国,各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多数农村收入偏低,那么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农村中贫困又失去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下,不仅能有效地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还能为子女减少经济压力和负担,更好地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障问题,促进我国社会养老事业更好的发展。
4.总结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加剧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十分不利于我国农村地区以及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基于人口老龄化背景,农村养老保险目前我国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构建老龄化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因此政府部门和全社会应清楚地认识老龄化的严重性和农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采取相关解决措施,转变观念,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农村养老保障管理体系,促进我国农村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苏保忠,张正词.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农村养老的困境及其路径选择――基于安徽省砀山县的实证分析[J].改革与战略,2008,24(1):67-69
[2]刘高宾,郑锦阳.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问题探析[J].商品与质量,2010,S5:14.
[3]吴丽丽.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中国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思考[J].农业经济,2014,10:64-65.
[4]刘强.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城市居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2013.
人类社会进入20世纪以来,“人口老龄化”成为一个全球化问题,这是上世纪人口发展的两大现象——生育率下降和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引发的结果。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王桂新、林志宗认为,由于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福利制度的不断完善,全球人口出现了平均寿命预期升高以及生育率下降的趋势[1]。这既是人类社会取得巨大成就的表现,同时也使各国政府面临着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其中养老保障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按照联合国1982年制定的国际标准,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10%以上,或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7%以上的社会即为老年型社会。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不断增加的过程。我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伴随着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及医疗卫生条件的不断改善,人口生育方面经历了从“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转变,这必然会改变我国人口的年龄结构,从而使人口的老龄化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我国1999年60岁以上人口总数达到1.26亿,占到了全国总人口的10%,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人口老龄化时代。
武汉大学的马骁骁的研究则从另一个角度解读了中国的人口结构变化。他认为中国作为全球第一人口大国,在1974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前人口增长太快,该政策实施后,生育水平下降,从而导致我国人口结构发生了根本改变,老龄人口迅速增加[2]。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老龄化趋势也在不断加快(见表1)。“六普”数据显示: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8.87%。同“五普”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93本文由收集整理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91个百分点,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还在进一步加剧。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与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水平城镇高于农村的发展历程不同,我国农村老龄化水平超过城镇,农村老龄化问题的压力更为突出。此外,在2005年超过13亿的总人口中,城市总人口是56 167万人,农村人口是74 471万人。因此,我国农村人口的老龄化问题也就尤显突出。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国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近8 600万人,占全国老年人口总数的65.82%,可见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要远高于城市[3]。
在我国现实的情况下,农村人口老龄化波及的范围更广、规模更大。根据最近的人口普查数据,我国农村老年人口为8 557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5.82%,农村的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一直持续到2040年。到21世纪后半叶,城镇的老龄化水平才将超过农村,并逐渐拉开差距。
河北省老龄人口呈现规模大、老龄化速度快、农村老年人口比例大于城镇老年人口且具有未富先老的特点。河北科技大学的闫露娜等人研究认为,河北省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服务等一系列问题形势严峻,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4],但他们未能对河北这个农业人口大省的农村老龄化问题做专项研究,其他相关文献也鲜有涉及此问题。本文专门就农村人口老龄化及其问题加以系统分析,并提出符合农村现实的养老对策建议。
二、河北省农村人口老龄化现状
河北省既是一个农业大省,也是一个人口大省。建国以来,河北省人口年龄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1982年“三普”时,0~14岁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0.78%,65岁及以上人口占5.67%,老少比为18.43%;1990年“四普”时0~14岁人口占29.04%,65岁及以上人口占5.81%,老少比为20.01%;2000年“五普”时,0~14岁人口比例降至22.78%,65岁及以上比例升至7.05%,老少比为30.93%。以上数据表明,从2000年起,河北省人口年龄构成已经由成年型转变为老年型。据第二次农业普查统计,2006年底河北省在农村居住及城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人口为4 926.23万人。从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看,2000年河北全省总人口为6 668.4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 756.01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6.33%;农村人口4 912.4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3.67%(农业户口占80.4%)。随着河北城市化步伐的加快,2005年、2007年全省城镇化率分别为37.69%、40.25%,推算全省农村人口分别减少为4 268.86万人和4 148.56万人,占全省总人口比例分别降至62.31%、59.75%(2007年全国为55.06%)。另据公安户籍统计,2007年末河北省持农业户口的有4 842.76万人,占全部户籍人口的68.96%。几种统计渠道均显示,河北作为农业大省,农业人口比重较大,而且这种现状将保持相当一段时期。因此,在老龄化背景下做好河北省农村养老问题研究至关重要。
三、河北省农村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问题
(一)农村人口“未富先老”问题
我国是在尚未实现现代化、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属于“未富先老”。
河北省“未富先老”的状况在农村尤为突出。长期以来的“重城市,轻农村”的经济和社会政策使农村的经济发展缓慢,计划生育政策及青壮年农民工进城导致农村劳动力资源欠缺,再加上地理条件等因素的制约,使得河北省农村的贫困现象很普遍,人均收入与城市相比有很大的差距。我国农村老年人口是经济上最弱势的群体之一。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除了耕种土地外几乎没有其他自主收人来源[5]。农村劳动生产率原本低下,土地收益率又极低,因此,当他们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维持温饱已是十分困难,生活上很难得到其他保障。因而,因病致贫或者因病返贫成为农村老年人口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根据对河北省农村特困老年人的抽样调查分析显示因病和残疾致贫的人口占近46.7%,几乎达到被调查特困老年人的一半。此外,由于农村许多低收入中青年子女的受教育机会相对不足,从而加大了贫困世代传递的可能性。他们无法为家中老人提供较好的物质生活保障,自己也无法为养老积蓄。
(二)农村劳动力的老化问题
和全国的情况一样,河北省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人口外流是非常普遍的现象。由于流出人口巨大,造成许多地区的所谓“空心村”现象,在“空心村”里,许多家庭房空门关或者很少有人。青壮年大多出去了,剩下的多半是妇女、儿童、老人,现在很多妇女也出去了,农活主要由一些“年老的留守人员”负担。人口流出引起农村空巢家庭问题,青壮年子女不在身边,年迈的父母无人照料,很多流出人员还不得不把孩子留在家里由老人照看。某县调查出有90%的老人需照看孙辈,70%的留守老人依然干农活,45%的老人无积蓄,生活贫困。
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失,河北省农村劳动力的空心化及老化的特征明显。现在越来越多的耕地被“抛荒”的现象已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农村劳动力老化带来的严重问题。据有关调查发现,河北省农村60~65岁间的老人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比例有60%多,65岁以上还在从事农业生产的比例占21%强[6]。随着年龄的增大,劳动者的体力衰退导致原本低下的农业生产率进一步下降,长此以往,必然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甚至会延缓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进程。
四、对策和建议
(一)发展农村经济是根本之道
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农村家庭照顾的养老保障方式仍会继续存在,因此,增加家庭成员的收入显然是提高其保障能力的基本手段。在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农村剩余劳动力大批转移已成定势。因此,在改善农村劳动力工作环境、提高其收入、能力方面,政府应做到: 第一,消除劳动力市场的一些不合理制度,为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就业提供一个公平的环境,力求做到同工同酬; 第二,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投资。如前所述,劳动者的人力资本水平越高,其生产率就越高,工资收入就越多。教育和培训是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国家需要加大在农村的教育投入,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培训,这些都是提高农民工增收能力的有效措施。
鉴于河北省在经济尚不够发达的情况下就进入老龄化社会的背景,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是解决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根本出路和当务之急。我国当前农村老龄人口所面临的诸如养老、医疗保障等问题是“三农”问题的一部分。想要着实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及社会福利水平,根本解决农村老龄人口所面对的各种问题,着力点应该围绕“三农”问题展开。据报道,河北省老龄人口近1 000万,占到人口总数的13.5%。结合河北省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当前应响应党的十提出实现农村人口城镇化进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号召,以大幅提高农村经济实力和农民收入水平作为今后的重要工作目标。这就需要加强河北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并逐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积极探索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及产业化经营以实现农业的现代化。通过科技下乡,提高农业科学技术在农业收益中的贡献率[7]。建立以新型农业技术推广部门、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基础的农业技术推广与产业化体系和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村远程教育网络为基础的高效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加大农业生产技术投入,以提高土地经营效益。
通过大力发展河北省乡镇企业来进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拓宽农民的收入来源。在推行减免农业农民税费的惠民政策的同时,拓宽农产品销售的渠道,建立并普及河北省农产品供求信息网络。此外,需消除农产品流通环节中运输及市场准入环节中中存在的种种关卡。只有切实保护农民的权益,提高农民的收入,才能解决好农村老龄人口的养老问题。
(二)政府需要加大投入以解决农民养老问题
中国正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国际评估老龄化社会的数据标准,2000年,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据预测,到2020年,中国将迎来人口老龄化的高峰期;到2030年,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将达4.5亿,占总人口比重的20%以上。据调查显示,女性的寿命一般更长于男性,但女性在经济上更贫穷。随着年龄的增长,女性患慢性病及因病致残的比例也更高,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也更易受到忽略和歧视。特别是受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影响,城市女性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并反作用于老龄化社会。因此,解决城市老年女性养老问题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城市老年女性的脆弱性
1.缺乏稳定的经济保障
老年男性人口月平均收入低于贫困线标准(261.65元)的占9.7%,而女性老年人口月平均收入低于贫困标准的为男性老年人口的4.2倍,即41.1%。当前中国女性老年人最主要的生活来源依然是家庭成员的养老金,这种现象在城市尤为突出。但是现行的养老金制度缺少性别公平性,现行的我国养老金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对女性是不公平的。
另外,由于长期以来我国有男性优先的继承分配的传统习俗,男性在家庭财产占有方面的优势普遍存在。家庭的储蓄账户、房产证等一般都登记在男性名下,老年妇女的家庭财产继承权得不到有效保障。虽然许多城市老年妇女有退休金,具有独立的经济收入。但由于总体上老年妇女的经济地位低于老年男性,而且在经济上依靠丈夫和儿子,受这种传统观念影响,在空巢家庭中老年妇女既要照顾丈夫生活,又要从事家务劳动、管理家庭事务。在和子女同住的家庭中,家务劳动也主要由她们承担。据北京市相关部门统计,男性老人中有配偶照料的占49.5%,而女性老人仅为12.2%。
2.缺乏健康和医疗保障
看病就医是老年妇女普遍关心的问题。在离休老年妇女中, 38 %的人担心自己的身体健康,其中无职业者达到43.1%。感到“无钱看病”者,在城市老年妇女中占21.1%。老年妇女大都有健康和医疗保障问题,老年妇女的发病率较高,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结果只能是延误病情,降低生活质量。城市老年妇女医疗健康问题主要表现为:首先,健康水平低于老年人总平均水平;其次,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妇女患有慢性病比例较高。比如,骨质疏松在老年女性和男性中都存在,但绝经后,女性失去骨骼量的速度比男性要快,所以老年妇女患有骨质疏松比例更大;最后,由于城市环境的恶化,部分城市老年妇女群体是老年病的易感群体。
虽然近几年我国老年健康医疗服务设施在数量、规模和资金投入等方面都有较大发展,但由于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和老年人口数量庞大,现有的老年服务设施仍然存在着数量不足、供小于需、更新滞后等问题。
3.城市老年妇女家庭劳动重,缺少精神慰藉
据九大城市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老年妇女中,从事家务劳动很多的占21 %,较多的占43 %,合计达到64 %。但是由于年龄、身体等原因,有些老年妇女从事家务劳动感到力不从心。据九大城市调查显示,城市老年妇女中,6 %的人表示不太愿意或很不愿意承担家务劳动。老年妇女从事大量的家务劳动,得不到家人及社会的承认,过重的家务劳动还占去了老年妇女参加闲暇活动的时间。
老年女性在需要照料时更依赖子女,这与老年女性的丧偶率高有关。由于家庭关爱的缺失,中国男性老人中大约有十分之一的人有,而女性老人中有的占五分之一,比例为20.9%。城市女性老人这一比例达到了22.7%,女性老人在宗教上寻求精神寄托的比较多。
二、解决城市女性养老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1.提高城市老年妇女的经济地位
(1)政策制定应逐步缩小男女退休年龄的差距。由于男女预期寿命已大大延长,逐渐合理地提高男女退休年龄,并同时缩短男女退休年龄差距。
(2)考虑建立弹性退休制度。由于先天生理原因,男女劳动能力存在差异,因此应通过建立弹性退休制度,允许女性劳动者根据自身状况自行选择提前退休或推迟退休。
(3)引入遗嘱保险。我国现行的遗属救济存在覆盖面窄、制度不全面、稳定性较差等缺陷,很难保障具有高龄、高丧偶率的城市老年妇女的晚年生活。因此,建立健全遗嘱保险制度有利于保障城市妇女的老年生活。
2.做好老年妇女的医疗、卫生等工作
做好老年妇女的医疗、保健卫生服务工作以及妇科疾病的防治工作,开展公共卫生保健知识教育,向老年妇女提供有关健康的信息和方法等各种服务。
3.增加女性受教育程度和知识文化水平
(1)保障教育政策公平,提高女性受教育水平。政府及社会要创造条件,激发社会公益组织及集体个人关爱女性的积极性和实践性。财政部门加大转移支付,加强基础教育建设,改善女性知识教育状况,从根本上维护教育机会的公平性。
(2)发展全面教育,增强女性基础、高等、技术教育的实效性。在扩大女性接受教育比例的基础上,教育部门要关注院校的专业设置、教学内容、课堂教学实践的形式与方法,使女性在社会竞争中更有优势,积极参与,获得更多进步和成长空间。鼓励女性终身学习,提高各类培训学习的实效性,组织妇女学习新知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成为独立自信的新时代女性。
(3)开发老年知识女性人力资源优势,体现女性价值,鼓励发挥自身价值。部分知识女性的提前退休和家庭主妇化倾向,将造成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人力资源浪费。同时使得女性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下降。因此,鼓励有志于在退休、离岗后继续为社会主义建设做贡献的知识女性重新加入工作中来实现个人价值。
4.发挥妇联作用,关爱老年妇女
近年来,由于独生子女比例以及城市中年轻人出国留学、异地就业趋势的扩大,城市“空巢”老人独居在家非常寂寞。但大多数人仍希望住在家里,因此在今后一个相当的时期内,家庭养老仍然是城市主要养老方式。以家庭为单位开始,积极营造以家庭养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和传统美德。地方各级妇联组织作为连接政府和群众的社会组织,要加强宣传教育“尊老爱幼、孝敬老人”传统美德,督促儿女细心周到地照顾老人,树立模范典型。对不孝敬老人的子女,社会舆论要予以谴责。
5.发挥城市老年人之间的互助作用
提倡在社区中建立老人互助团体组织,鼓励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健康老人为体弱老人服务,促进老年人之间的优势互补,加快信息流通。同时,建立社区求助呼叫系统,鼓励社区医护人员定时开展医疗、生活照料等入户服务。切实解决“空巢”、多病老人的后顾之忧。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影响正在逐渐凸现。充分发挥知识女性的价值,有利于减轻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问题。政府以及社会要大力宣传男女平等观念,促进妇女经济和社会地位不断提高,推动两性协调发展、共建和谐老龄化社会。改变城市女性老人的弱势地位,是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需求,也是建设和谐社会“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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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时正新.中国社会福利与社会进步报:2002[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187.
一、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城镇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现状分析
1999年,有12600万人已经进入了60岁以上,占了总人口比例的10%,充分显示,我们国家已经进入了老龄化国家,同时需要关注的是,我国也成为了世界上老龄人口数量最多、老龄化的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相关数据显示,到2050年,我们国家的老龄化人口会达到总人口的30%。这样快的增长速度对我们国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年人的日常生活、身体护理、医疗卫生等需要也亟待解决,养老问题极其严峻。2013年我们国家在商业健康保险方面保费是376.90亿元,保费相对较少,只占到人身保险保费的9.1%。由此可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在国家的健康保障事业中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我们国家亟需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二、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开展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面临的问题
(一)传统养老观念阻碍城镇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开展
在中国传统文化里,“养儿防老”思想根深蒂固,一些老年人对子女的依赖越来越重,一旦子女有些外出挣钱的想法,老年人便会恐慌,怕自己被子女抛弃而导致无人赡养。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收入增多,社会养老保险机制日趋完善,老年人担心的不再是物质上的需要,更害怕的是寂寞和孤独。长期护理保险难以被公众接纳是这种传统养老观念长期阻碍的结果,这种传统思想影响了大部分的老年人,使得他们并不乐意去享受护理服务同时也不愿意去护理机构。其实,老龄人长时间入住专业化的护理机构会享受更专业的护理服务,同时,护理机构内老年人在一起更能轻松地享受生活。可见,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转变传统观念才能有力促进长期护理保险的开展。
(二)我国没有长期护理保障性立法,相关政策不健全
我国目前还在发展中国家行列中,保险业的政策环境是不太分明的,相关的政策法规是不太健全的,这种情况就造成了保险业无法可依的结果,随之而来的就会制约到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在开展城镇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过程中,因为缺乏相关的护理法律,所以会缺乏对事物明确的衡量标准,比如对护理机构的界定、对护理等级的界定、对日常活动和日常使用生活工具能力丧失的界定,进而会造成对界定范围的模糊,严重的话会影响到整个城镇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
(三)我国的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健全
我国保险行业起步较晚加之缺乏丰富经验,导致保险公司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有很大的难度。正因为风险很大,我国的保险公司开发的健康类保险产品大部分适用中青年,适用于老年人的健康类保险产品少之又少,有的话也会以住院医疗费用保险等附加险形式存在,大多数保险产品的投保年龄明确限制在65岁或60岁以下,适合于老年人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非常稀少。由此可见,我们国家的健康保险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缓慢。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相比我国的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微乎其微,因此,我国的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还是非常不健全的。
(四)发展城镇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缺乏专业护理机构和护理人员
充足的护理机构和护理人员是发展城镇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必备条件,但是我国目前的情况是严重缺乏状态。在我国,政府来引导社会福利事业,由商业公司运作的情况很少,因而长期护理的社会化的程度比较低,资金的来源渠道也较少,就使得接受护理服务的老年人不能充分享受到专业护理人员的护理服务。与此同时,护理人员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其需求量。大多数人并不愿从事护理服务工作,而且也因为护工并不属于正式职业人员,所以人们对这项工作的兴趣很小,因而造成我国严重缺乏专业的护理人员。
三、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完善我国城镇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
(一)转变传统的养老观念和家庭护理模式
我们国家当前主要还是信奉传统的养老观念,对老年人的护理还是采用家庭护理模式,然而这种护理模式祈祷的效果不大而且会出现很多现实问题。首先体现在经济问题上,老年人的长期护理费用非常高,如果单独承担,大部分家庭面临巨大困难;继而体现在精力问题上,现代家庭生活节奏加快,生活压力大,大部分家庭很难有足够的精力对老人进行护理。最重要的是,那些亟需护理服务的老年人在家庭中享受不到专业的护理服务。由此可见,传统的养老观念必须改变,家庭护理也需要转变为全社会的护理,这种转变也更有利于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相关保障
在我国,建立和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需要法律法规的切实保障。我们国家应全面制定与长期护理保险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使得开展城镇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充分发挥法律的保障作用,促进长期护理保险健康发展。发展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应在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过程中起重要的作用,在其作用、地位、发展方式、发展标准等方面进行明确说明,并且加大重视和支持力度,为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完善我国的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保障体系只有社会基本保险是不够的,还需要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开发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少不了基本长期护理保险的有效配合。这就要求商业保险公司在开发城镇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时,明确城镇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作用、地位、发展目标、发展方式、发展标准等,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公司的自身优势,挖掘自身潜力,对长期护理及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起促进作用。
(四)完善护理机构及护理人员队伍
长期护理本身就是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在被照顾人家中或者护理机构中向其提供的服务,这种护理包括医疗服务、居家服务、社会服务、运送服务或者其他支持性的服务。长期护理方式的采取是决定长期护理保险能否提供保险金的主要因素之一。由此可知,我国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完善护理机构及护理人员队伍。而护理人员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责任感直接影响到长期护理的质量。因此,只有专业的护理机构和护理人员才是社会所需要的。所以,完善护理机构和护理人员队伍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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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C924.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4)10-0114-07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4.10.016
随着欧洲各国工业文明和社会的发展,人口骤降和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强,这使得他们开始尝试通过移民来改变人口年龄结构(United Nations[1]; Juham[2])。然而,中国目前也正面临同样的人口生育率大大低于更替水平和人口老龄化困境,并由此会导致将在2030年左右出现较为严重的人口负增长状态(彭秀健[3]; 彭希哲,胡湛[4]; 张熠[5])但是通过中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来看,负增长的时间会在2020年之前(国家统计局网站)出现,这将会使得这种趋势进一步被提前。中国能否在这仅剩的6年的时间里做好应对人口负增长状态呢?从欧洲16国家的人口政策来看,一方面,均鼓励国民生育,国民的生育会是一种丰厚的“福利”;另一方面,他们均采取了“高技术”移民来改变人口老龄化问题。但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迅猛的发展中国家,是否也可以通过类似的模式来缓解人口结构失调性的矛盾呢?鉴于此,笔者将结合欧洲16国的人口结构及移民状况来分析这一问题。
1 文献综述
从目前已有的人口增长理论和人口模型来看,其假设均是人口的增长是指数形式的(Keyfitz[6]; Espenshade. et al[7]; 贾绍凤, 孟向京[8]; 朱农, 曾昭俊[9]; 胡鞍钢[10]),这不符合实际状况,特别是当把人口预测和优化目标区间设定在30年以上时,研究结果将会产生很大的偏差,使得研究结论失真。尽管不同的静态模型可以用不同的方程表达,这也能够提供一定的解释力,但是这些模型的构建是在人口迁移率为常数的前提下展开的(Mitra[11];Schmertmann[12];唐家龙,马忠东[13];王桂新等[14];陈沁,宋铮[15])。实际上,人口迁移并不总是常数的形式,迁移率与人口的年龄规模是成正比的(Rogers[16])。为了使得研究更加符合现实人口迁移状况,本文假定,正向或负向的队列净迁移与人口出生状况是成正比的。这将便于我们分析生育和迁移变量组的均衡点。本文采用了人口封闭状态下的相关方程对人口增长率和年龄分布进行分析和测算。
在文章的第二部分,我们将队列净迁移与人口出生状况成正比的假设引入模型,并且采用欧洲16国及中国的相关人口数据来对迁移生存函数作经验分析。第三部分,笔者将重点分析净迁移对出生率的影响效应,并且将测算生育-迁移的均衡点,也就是生育和迁移的动态变化形成的人口相对静止状态。进一步地,笔者将基于北欧国家的相关人口数据给出经验估计的结果。采用北欧福利国家的人口抚养比数据,分析移民对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影响效应。最后一部分,笔者将针对中国相对静态人口格局和人口老龄化趋势进行总结,然后,从两个视角提出解决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建议。
让λ=0,可以得到静态人口的特殊形式,表1结果表明,目前的迁移水平对欧洲16国家人口增长率产生了正向效应。接下来,笔者将重点通过欧洲典型国家人口结构变化情况来分析人口增长均衡的问题。上文中我们提到,近似的稳定状态在F=1时,并且在不存在人口迁移的状况下是成立的,但如果存在人口的迁移,情况将会产生较大变化。
从图1可以看出,如果北欧4国中,挪威的生育率降到0.70,则在目前生育概率和生育分布不变的情况下,净迁移率应该达到0.35左右来维持这种平稳状态。数组已经用“*”标在图中,北欧4国的相关数据可通过表1展现出来,挪威生育和净迁移率数组为(0.84,0.28),瑞典为(0.76,0.34),丹麦和芬兰分别为(0.78,0.14)和(0.78,0.12),而中国的生育和净迁移数组为(1.18,0.15)。挪威数组值在其均衡曲线的上方,芬兰和丹麦显著性的在其均衡曲线的下方,瑞典基本上位于其均衡曲线上,这说明瑞典稳定状态的人口增长率趋于零。这种横向比较表明,从长期来看,人口迁移对人口增长具有显著性的影响,但是对于不同的国家影响程度也是有较大差别的。要达到稳定状态,丹麦的人口净迁移应该达到0.28,但芬兰的人口净迁移应该达到0.39,这种差异性取决于不同国家的H(x)函数的变化值。
5 结论与建议
本文中,通过对欧洲16国及中国相关数据的分析和模型变量的估计,我们测度了人口迁移和其生育率的相关数据和指标,建立了稳定状态的人口模型。在生育率和净迁移率相对稳定的动态条件下,研究两者之间的变化关系。本文假定的是一个开放的人口系统,在这个系统里面,人口迁移率与生育率是成正比的,人口的流入具有稳定性。实际上,一个国家的人口也是有一定的流出率的,其与人口的规模也是成正比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不变的净流动率假设暗含了流入人口的规模是可容纳人口规模的线性函数。从这个视角来看,这两种假设没有看上去的差异那么大。净迁移水平和移民生存函数对人口年龄分布结构有显著性的影响。研究结果能够在更大程度上否定人口迁移能够加重当地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可能性。然而,这种效应具有敏感性。移民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人口增长率,这会使得人口的年龄分布更加年轻化。但是,如果控制人口增长率,增加的人口在会低生育率的条件下,使得人口分布更加趋于老龄化,因为迁入的人口总是比新生人口更加老化。我们最期望的结果是人口的老龄化是由于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然而,如果人口老龄化的发生是因为人口的负增长,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从广义的生态学意义上来看,尽管我们会认为正的人口增长率是不可持续的,但是通过减少人口的净迁移来规避人口急剧下降问题,会减少处于工作年龄的人口的赡养负担,从而增加他们的福利,这是可行的。但是,如果还有增长的空间,那么,日益增长的净迁移能够显著性的降低人口老龄化状态,对于一个具有较低净迁移率的国家,其人口老龄化程度相当于该国家人均预期寿命延长几年甚至十几年而导致的人口老龄化状态。但是对于大部分欧洲国家,这种效应是在递减的。他们已经把这种“移民效应”发挥到最大作用了,其稳定的人口增长已经为正。如果他们目前期望在不加剧人口老龄化的条件下通过降低净迁移率,那么唯一的选择就是增加本国人口的生育率。
我们假设移民和本国人口生育对于人口老龄化的缓解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这种假定是合理的。因为过去的移民是目前稳定的人口基础。然而,如果移民有更高的生育率,那么这些国家的老龄化率将会比预测的更小。鉴于上述对欧洲16国家的人口结构、移民状况和老龄化趋势的均衡分析,并结合中国的实际状况,本文认为,这对于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缓解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可以从两个视角解决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
5.1 在适当的范围内提高中国内部人口的生育率
从目前中国人口的更替水平来看,中国已经陷入了“超低生育率”陷阱。在未来50年中国不单单是劳动力人口快速下降,老龄化比率会迅速提高。而且随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保障水平的提高,人口的生育模式以及生育理念会进一步的改变。按照发达国家的相关生育状况来看,随着社会保障水平提高,生育率会逐渐下降。这会与目前及今后中国逐步依赖内部消费来驱动经济的快速发展战略是相悖的,会严重影响中国的经济发展。本文认为,应该在适当的范围内提高中国内部人口的生育率。选择适当的生育模式,进一步落实父母“单独”家庭的“二孩”的生育政策。从而,在适当的范围内提高中国内部人口的生育率。
5.2 制定各种吸引政策,鼓励国外高素质人力资源移民中国,更好的完善人力资源结构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参照欧洲的做法,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欧洲国家通过比较优势,不断地从发展中国家中获得优质劳动力资源,我们称之为“高技术”移民,这些人力资源不仅仅是处于劳动力年龄的人口,更多的还是在科技上有高能力的受到良好教育的人力资源。实际上,欧洲很多国家中拥有高度发达的经济及科技和信息是因为他们高度发达的教育培养的以及通过比较优势获得国外优秀劳动力人口建立起来的,不是简单的劳动力人口堆积。而且一个国家只有拥有了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才能站在经济和信息化的制高点,而不仅仅是拥有劳动力。因此, 本文建议,中国应该制定更多的吸引政策,鼓励国外高素质人力资源移民中国,更好的完善中国人力资源结构,从而为中国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目前,中国的劳动力人口结构,远未达到优化状态,特别是随着中国人均预期寿命的
延长,退休年龄并未得到相应程度的提升,目前法定退休年龄仍然维持在20世纪50年代的
水平。为延长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优化劳动力人口结构,本文认为,应逐步建立激励性的
弹性退休机制。允许劳动力人口在退休年龄、退休方式及退休收入方面具有一定的弹性。这
方面,可以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弹性退休金制度,来设定和优化适合中国的激励性弹性退
休机制,也就是通过退休年龄段的选择、工资税的差异及阶梯式的替代率来达到激励劳动
力人口延迟退休的目的。劳动力人口可以自主选择一个年龄段退休,相应地享受不同替代率
水平的养老金水平,最终使得劳动力人口结构得到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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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ing on Population Aging Problem of Migration and Fertility Rate in the State
of Steady Population
WANG Zengwen1,2
(1.School of Public Management Nanjing, Nanjing University of Finances and Economics, Nanjing Jiangsu 210023,China;
2.Institute of Urban Development Studies, Nanjing University of Finances and Economics, Nanjing Jiangsu 210023,China)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规定,一个国家(地区)60岁以上的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以上,或65岁以上的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以上,这个国家(地区)则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按照这个标准,早在1987年就已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提前大约13年。据大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669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05.7万人,占总人口的15.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5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1.6万人,占总人口的10.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84个百分点。到2015年,大连每5个人中即有1名60岁以上老年人。随着大连市老年人口增速加快、高龄老人比重不断提高,老年人对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支持、康复护理、紧急救助、临终关怀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迫切需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民营养老机构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一、大连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面临的问题
结合对大连市老年人口及养老机构现状的了解发现,目前大连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民办养老机构总类繁多。大连市城乡养老机构有300多家,城乡养老床位总数3.1万张,连续5年新增养老床位2500张以上,其中民营养老机构达200家,床位数约1.5万张,民营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已占据半壁江山,但民营养老机构以低端为主,中高端只占近10%,不足20家。资金不足、法律不健全、优惠政策难以落实、设施落后与医护人员短缺、社会观念意识落后等问题,制约着大连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1.资金短缺,风险成本高
资金不足、利润低、后期投入的资金短缺,风险成本高等一系列的问题,已经成为民办养老机构的共同难题。据了解,一个设施合格的养老机构,按照不同的规模,投资从几十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无论何种规模的养老机构,收回成本的时间一般是5到6年以后。大连市大多数民办养老机构都面临着资金紧张的问题,有限的资金投入造成了周转困难。养老服务属于高风险行业,相对于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风险成本更高。有的小规模民办养老机构,甚至因为一次意外事故就赔得关门。由于赔付风险较大,保险公司一般也不接保60岁以上老人的保险。
2.法律法规不健全,优惠政策难落实
目前,养老业相关的法律滞后,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保障养老机构的合法权益、明确养老机构与老人子女之间的义务,因此双方经常发生矛盾和纠纷,一些子女则将养老机构当成老人的最终监护人,甚至因老人生病或去世而上门闹事,这些都为民办养老业的发展造成了障碍。为进一步加快大连市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1年大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出台了扶持民办养老的政策措施,但是这些政策的落实依然存在问题,比如:政策操作性不强,缺乏对养老产业布局、规模、服务结构的详细规划;土地划拨、民办公助、水电优惠等优惠政策难以落实;民办养老机构的准入、运营及退出环节的管理缺乏统一的标准,行业监管上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市场管理不完善。
3.硬件设施建设水平较低,收费过高
目前大连市多数民办机构养老职能尚不完善,不具备必要的医疗条件,没有正规的检验和医疗设备。由于资金所限,无论是在房型建筑、居住面积、楼梯和无障碍设计、照明还是卫生洗浴等硬件设施方面,都难以适应和符合老年人行动、住宿的特殊需求,更无力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和场所。80%以上的机构在紧急救助情况发生时,需要到外界调配车辆;60%以上的机构没有和当地医院建立绿色通道,难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救治。有的养老机构,专业护理人员匮乏。工作人员多为下岗、失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容易导致老人受伤。此外,由于民办养老机构不能享受公办养老机构的众多优惠政策,使民办养老机构收费过高。数据显示,沈阳市民办养老机构价格仅为450-1200元,而大连市民办养老机构价格普遍在800-2600元,甚至高于北京的民办养老机构价格600-1800元及上海的800-1700元。
4.护工难招,整体服务水平低
护工难招是困扰民办养老机构的一大难题。有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老人不能按照规定比例配置,甚至出现1名工作人员服务10位老人的情况,老人无法得到精心照料。年轻人嫌脏、中年人难为情、年龄偏大的又干不动等,造成目前护理人员奇缺的现状。养老机构的护工,现在大部分是年纪大、文化水平低的妇女,这些人缺乏专业服务技能,培训起来难度大,很难胜任服务工作。由于没有一支稳定、专业化的护工队伍,服务质量无法保证,直接影响了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营。
5.社会养老观念落后
随着计划生育这代独生子女的双亲衰老,越来越多的家庭面临着诸多的养老问题。“80”后在结婚后面对的是两个人要赡养四个老人,在赡养的态度和行为上,儿女和老人产生了差异和冲突。尽管社会养老在中国不是新鲜事,失能老人被送进养老机构对于老人和子女都是一种方便,但对于信奉“养儿防老”的中国而言,这是不得己的一种选择。许多人不能接受社会养老观念,子女怕老人住进养老机构就会被人认为不孝而不敢把老人送进养老机构,老人们怕被送进养老机构就意味着被子女的遗弃,也不想走进养老机构。
二、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大连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对策
1.加大政府补贴力度,鼓励社会投资
民办养老业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壮大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千万个家庭及老年人的幸福生活;因此,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国家已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关键在于抓落实。地方政府要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功能,采取积极措施,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并在贷款、税收、地价、保险、房租和配套收费等方面给予给予适当优惠和补贴,尽可能降低其成本,以保证其基本收益和必要的回报,要使民办养老机构和公办养老机构一样享受合理的健康医疗、心理辅导、养生书籍和休闲娱乐方面的社会捐赠及志愿者服务,同时还要确保民办养老机构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各项优惠政策。
2.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
建议加快制定建筑设施、卫生条件、质量标准、服务规范等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明确养老机构的权责,降低民办养老机构的风险成本。制定养老服务意外事故处理办法,公开、公平、公正地设定养老机构意外伤害事件的定性与处理程序,并对意外伤害事件的鉴定、赔偿、诉讼作出全面的法律规定,为保护民办养老机构的合法权益提供基本依据。另外,民政部门需要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包括建筑设施,医疗设施,护理员工专业水平及健康情况,老人居住环境满意度的了解等,积极处理有关民办养老院的各种投诉反应。
3.提高硬件设施,改善医疗条件
采取“公助民办”的形式可以有效缓解民办养老院设施局限的困境,政府可选择正在欲开发、适合建设养老设施的地段,在进行建设规划时将养老设施纳入规划中,要求开发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同时给予开发商土地价格及税收等各方面的优惠。养老设施建成后,可由政府组织招标,社会力量按照股份制、租赁制或承包制进行经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热情。不断改善医疗条件,医院可定期上门为老人检查身体,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也可在养老机构设置医院值班室,加强对老年人的照顾。
4.加强服务人员培训
利用现有的教育、劳动培训机构和力量,开展老年人护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培养,为民办养老机构输送源源不断的护理人才。具备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可设置老年人护理专业,培养专业人才;劳动就业培训部门要增加养老机构护理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内容,并针对不同老年人群体制订不同的培训内容。各级新闻媒体和宣传部门要加大对社会养老事业的宣传,积极鼓励社会爱心人士关心和支持养老事业建设,并为民办养老机构提供各种志愿服务,补充机构从业人员的不足,以缓解民办养老机构的用工压力。针对护理人员人才匮乏的问题,有关部门应考虑为养老护理人员增加“特岗费”,保障护理人员的待遇。
5.降低价格,合理收费
树立正确的战略意识,不应该把目光只聚集在短期的利益回收,毕竟民办养老机构企业是一个长期的投资项目,只要在期间资金周转不困难,那么在未来的时间里就会为企业带来丰厚的汇报。所以,对于大连市民办养老机构,合理的定价,会使更多的老年人选择民办养老机构,从而提高企业的利润率,使民办养老机构更好更健康的发展。
6.树立正确社会养老观念
中国人注重家庭、看重血亲,老人尤其愿意与家人一起颐养天年、共度晚年。新时代,新风貌,无论是老人还是子女都要树立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社会养老观念。要改变个别人对社会养老的偏见,及时吸引有养老需求的人的加入。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提高民营养老机构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地位,以及公众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认知度。
参考文献:
随着我国老龄社会的到来,农村的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长,相应地农村居民的养老消费需求也在逐渐增大。最近几年,随着农村老龄化加剧、农村家庭结构变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等情况的出现,农村养老资源供给方面也随之产生了一些问题。农村养老资源供给数量相对减少、重物质轻精神、缺乏制度保障等,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地影响到农村老人的正常生活。因此,研究扩大农村养老资源供给问题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安徽农村养老现状及问题
1.1安徽农村城镇化及老龄化趋势
安徽是一个农业大省,人口众多,通过查找安徽统计年鉴,得2005年到2013年安徽城镇化、老年人口及抚养系数变动规律如下:
由图1可知,安徽省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大加快,城镇化水平接近50%,人口年龄和老年系数有逐年增长的趋势,人口老龄化严重。
经调查得,农村家庭结构朝着“4-2-1”或“4-2-2”的方向发展,“二老之家”以及独身老人、“空巢”家庭结构日益增多。查找安徽统计年鉴“六普”数据显示,与2000年相比,2010年家庭户增加164.2万人,户均规模减少0.42人。安徽农村家庭规模逐渐小型化。经查找得蚌埠市户口规模由2012年的3.14到2013年的3.08,截至2013年安徽省平均家庭规模为2.97。由于老人寿命延长,有的家庭甚至出现两年轻人共需负担8个老人,养老压力增大。
1.2养老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2.1农村养老现状
当前养老模式:主要包括家庭养老、自我养老、社会养老和政府养老。通过随机走访安徽蚌埠农村地区调查得目前安徽农村养老方式以传统家庭养老为主,几乎占到75%左右;其次是自我养老,所占比重也不高,仅14%左右;社区养老和政府养老目前在农村地区所占比重还特别少。
1.2.2农村养老困境
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养老保障水平和养老的配套体系还很不完善。传统养老方式、养老资源均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养老需求。农村地区的养老保障社会化水平很低,而作为传统主导的家庭养老模式的养老功能正逐渐弱化,自我养老的维持难以确保,同时社会养老和政府养老均发展不足。养老质量面临挑战,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养老需求。
(1)家庭养老。随着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失地的农民增多。从事农业的生产成本不断攀高,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加大,使得农村土地收入保障功能不断减弱,最终动摇农村家庭养老的根基。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难以照顾家中数父母,青年夫妇较重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故养老质量不高。部分边远农村地区文化落后,大部分老人文化生活缺乏。老人情感资源及精神慰藉缺乏,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2)自我养老。从安徽省目前实际情况看,农业劳动仍然是老年人主要收入。近年来国家在全国各地逐步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老年人的经济负担,但是老年人在土地上的劳动收入往往是入不敷出的,不仅收益低下而且风险性很大。此外,由于平均寿命延长,病残、失能老人增多,其自我养老能力逐渐减弱。
(3)社会养老。结合目前安徽省农村地区实际,社会层面养老供给的形式主要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社会化养老服务两种形式。据调查,新农保的实际效果不佳,保障水平低,功能不强。农村老年人60岁以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从55元-100元不等,保障作用较弱;随着全省新农保覆盖范围的持续扩大和参保投保人员数量的增加,加大了政府的财政补贴压力,资金保值困难,且存在较大的养老金缺口。
(4)政府养老。从我国农村地区的实践来看,政府养老层面的养老供给主要包括社区养老和以敬老院集中供养为主要形式的五保户供养制度。五保户供养制度目前在农村实施的低保制度保障水平低,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农村敬老院的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的床位更少,相关医疗人员及设施不完备,供求矛盾越来越突出。
2养老需求及养老供给
从需求层次论出发,运用供需均衡模型和“需求弹性”分析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及其需求强度,分清农村老年人对养老服务项目的现实需求及潜在需求的轻重缓急之分,为确定农村养老服务项目的选择和推出顺序奠定理论基础。
2.1养老需求及现状
由于安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老年人现阶段主要需求停留在经济供给保障。但新形势下,养老需求不断改变。根据需求层次论, 80%以上老年人有服务保障的需求,已由传统的吃饱喝足穿暖有地住,产生了医疗保健、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需求,其中精神需求尤为突出。其次,20%的老年人在满足经济和情感服务后,更注重个人自身价值的实现,渴望积极参加到群体社会活动中。
2.2养老供给现状
农村养老供给主要包括家庭供给、自我供给、社区供给、政府供给,其中家庭养老为主要渠道。虽然渠道多,但由于农村发展形势、经济条件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养老供给远远不够,养老质量不高。很多服务项目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2.3养老服务项目的选择及优化
2.3.1供需均衡模型
结果表明,在城镇化和老龄化双重压力下,农村养老需求急剧增长而供给严重缺失,农村养老保障中经济保障及服务保障均出现严重的非均衡状态。
当供大于求时,老年人有很大的选择空间追求生活,当供小于求时,养老处于低水平。只有当供求平衡时,养老状态最佳,既能满足养老需求又能不浪费养老资源。但实际情况中很难达到理想点,且形势不断改变,需要政府、部门及个人的共同努力,尽量靠衡点。
以养老金为例,由于当前退休年龄低、养老金替代率高、工资增长率高,我国目前养老基金制度基本上收不抵支:由于人口快速老龄化和制度赡养比上升,养老金需求速度超过了养老金供给速度导致收支失衡。
由图2知,养老金缺口很大,养老保险制度需要要对一些关键参数,如养老金替代率、退休年龄等,进行一些适当的调整,以改善养老金收支均衡状况,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危机。
2.3.2“需求弹性”
(1)需求弹性:类比微观经济学中需求价格弹性公式,定义老龄化弹性系数,不同产品对老年系数的敏感程度不同,通过计算弹性来判断老龄化趋势的变动对各需求的影响程度。
(2)需求强度:通过调查蚌埠农村养老需求,将调查结果量化处理可以清晰的判别各需求得轻重缓急:经济问题仍是农村的一大基本问题,但需求强度相比之前弱化了,随着新形势的变更,其他需求在提升,其中精神慰藉需求强度最大,需求最为迫切。生活照料及医疗保健方面的需求强度也占据较大比重。 2.3.3养老服务项目的选择及顺序优化
根据供求均衡模型和需求强度调查结果,综合评价定量分析得:农村养老服务可建立符合中国农村实际的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尽可能使养老质量最优化。
3政策建议
综合分析得经济补贴实施较快,目前精神慰藉需求迫切且由于民风民俗不同实施较困难。首先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项目,增大政府的财政补贴、最大化利用社区内部资源;其次,政府、市场、家庭、社区、社会组织的相互配合,创建互助养老服务项目,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精神慰藉等多样化的服务,使老年人在熟悉的环境里得到救助和照料。根据供需均衡理论,提供和设计老年人所需要的复合养老产品,包括经济支持、医疗保健、精神情感等服务。同时,不断推进农村文化项目,如广场舞、茶馆、相声馆或棋艺比赛等,让老年人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娱乐生活,发挥自身价值。最后,根据各地区经济水平、养老成本承受力、民风民俗、养老需求等不同,因地制宜,提供多个可选择的养老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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