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咨询服务!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概念大全11篇

时间:2023-08-16 17:12:59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概念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概念

篇(1)

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概述

所谓的行政事业单位是对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由于这二者均以财政收支为主,所以经常是行政和事业单位不分家,在会计核算方式都是统一的。对于固定资产核算,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①

二、我国原有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弊端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确立,原有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模式没有及时的跟进,造成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监督中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之所以管理模式与实践脱节的原因在于:

1.领导层缺乏财务管理观念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由于以往没有计提折旧的会计核算方式,所以领导层对固定资产的利用和管理观念不足。换而言之,就是没有把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作为资产管理,所以,在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层更多的关注于新资产的采购,而资产购买往往是盲目的,并非真实需求的购买,这导致该资产不是最有效的需求的表达,所以购买后该固定资产的利用率不足,更谈不到管理到位,在很长的周期里造成严重浪费。

2.在日常管理缺位

有效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机制,是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作的重要保证。在中国,行政事业单位由于财务管理观念不足,也就难以设置有效的核算管理体制,缺乏对固定资产的专门和专人管理。在实践中,多出现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变化情况,甚至有许多捐赠的有效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机制往往不被记录。此外,资产管理和财务部门往往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合作,固定资产账面金额与实际资产状况出入较大,可见资产管理有点混乱。

3.缺乏有效的控制

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中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产管理的核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处置要由国财务部门与国资管理部门共同决定的。

4.管理人员素质无法跟进需求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素质无法跟进需求,难以进行固定资产有效的管理,是限制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关键是人员,而在这新所谓的管理人员中普遍存在这种现象:缺乏强烈的责任感和管理理念。因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专业技术要求比较高,管理者应该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一定的知识水平。但在现今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大多都由非专业人士管理,其综合素质能力根本无法跟上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造成管理不善,有时甚至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有效措施

从上述分析中不难看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是缺失的,所以加强管理是必要的,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修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供了法律支撑

2013年1月1日财政部为适应新经济形势而进行修订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配套规章制度开始正式实施。其中,较以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而言,新的规章制度发生了如下变化:强化资产的入账管理,创新性的引进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2.革新观念,确立全新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观

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应创立一个新的全新的管理理念,以取代传统观念。首先,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管理,必须先建立资产的概念,对固定资产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与此同时,构建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观,并采用适当的措施来实现的不同的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共享资源,为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的效率奠定基础。

3.构建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健全的管理制度是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包括:固定资产核算体系,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系统和管理系统的责任制度。有关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机构应建立有效沟通的分工;各部门在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同时,各个行政事业单位要做好资产清查计划,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的清查,对固定资产损失,应立即确定损失的原因。

4.加强对经营性固定资产风险管理和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及设备用于商业用途是可以的,但必须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配套规章制度的要求,对经营性固定资产风险管理和控制力争做到:适用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科学分析论证固定资产的经营必要性和风险性,对该经营资产做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部门对该资产的收入正确的管理,采取及时和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努力对资产的价值进行管护,以减少风险。

5.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固定资产损失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关键应锁定在固定资产处置的各个方面。对于闲置或报废固定资产的转让或出售,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同时要及时核对相关的资产剩余数量。(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参考文献:

[1] 马汝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经济视角(中旬),2011年09期

[2] 孙方凯: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和应对措施[J],青春岁月,2012年02期

[3] 陈漾: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年18期

篇(2)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01

固定资产是广播事业发展业务活动的主要物质条件,是促进广播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及物质保障。固定资产核算,是指在一定的财务时期,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值、记录的财务处理过程。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主要组成,随着广播电视行业的迅猛发展,固定资产的核算及管理工作关系到最终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顺利开展与否。

一、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问题

(一)缺乏概念

对于固定资产,不少工作人员对此缺乏一定的概念认识,自然就对固定资产缺少一定的维护意识。广播电视行业是最终服务于大众精神世界的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意识的淡薄,对于固定资产影响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重要性了解不足,最终会出现无人管理或无人维护、互相挪用的现象,最终使得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二)欠缺制度

固定资产如果没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会造成各环节的问题出现,比如盲目购买、无人管理、随意挪用。在部分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年限后,该做折旧处理的没有及时处理,会导致后续的财务工作无法进行,财务方面会出现坏账或长期挂账处理,造成资产账务与实际不符,损失不明。对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来说,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后果。

(三)缺乏方法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众多,但往往缺乏有效的方法去进行后续的管理及追踪,导致很多固定资产不明下落。广播电视行业很多时候依赖于固定资产依存,因此固定资产的管理没有有效的方法来支撑,会使得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工作量加大,增加了固定资产使用的风险。

(四)历史遗留

历史遗留问题若得不到解决,后续的事情会无法开展。比如之前广播电视工作领导运用固定资产的价值来作为业绩的参考指标,对固定资产的清点问题流于形式,未认真对待其固定资产管理与折算问题,而且广播电视行业设备多是流动性较大,导致很多资产处于挂账实已丢失损害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种历史问题如果不及时处理,相关工作人员已离职,证据不可考,最后的损失不可估量,固定资产也无法进行核销工作,对于之后的固定资产核算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容易导致账目数据失实现象。

二、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策略

(一)管理到位

1.管理机构

从体制上,广播电视行业应设立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机构,进行固定资产的专门科室专人处理。决策领导要对固定资产的引进进行可靠论证,对大型固定资产的购置、折旧、减值处理要进行决断;固定资产管理科长要由技术人员担任,进行日常固定资产的维护及管理制度的执行者与组织者,对于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情况要做到负责,避免购置太多同类固定资产导致闲置浪费情况,也避免过分限制采购导致使用率过高,加速固定资产折旧情况。固定资产管理科员要做好日常登记记录,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责任制,做到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使得固定资产安全性得到保障,更能发挥固定资产在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用的性能。

2.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落实其监管工作,加强日常的固定资产监管落实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大力发挥固定资产制度的作用,发挥固定资产的自身效益。只有真正实行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制度,为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积累节目成本的计算材料,才能真正使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实现制度化及规范化,为之后的产权制度改革提供科学依据,使得固定资产有规律可循、公开公正透明化管理。

3.管理人员

固定资产的管理与相关会计人员的素质及业务技能有极大的关系。因此,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一是要做好财会会计人员的意识教育工作,选拔业务素质高、技能专业的会计人员去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另外要加强后续会计的人员的专门业务教育培训,使他们的业务技能随着国家会计准则的变化而不断提高,适应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做到财务会计操作专业化、规范化。

(二)加强成本核算

1.固定资产折旧核算

根据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规模大小、单位资本密集、单位技术密集的不同程度及资产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适合的折旧方法。把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作为产品单独成本项目?即在会计系统会计分录中从制造费用分解出来?增设折旧费用成本项目,这样做的好处是结合企业实际,更能做好固定资产的折旧记录工作,为固定资产折旧核算工作带来了方便。

2.固定资产减值核算

要增强对固定资产减值的认识,了解并把握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结合广电的费用及广电利润核算、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的认识,搞好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工作。对于部分固定资产减值异常情况,如具有可收回价值却不得冲回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要另外登记以作后续备查。

3.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核算

要严格区分出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属于哪一类的支出,是资本化支出还是费用化支出。在自有固定资产或固定资产租入的更新改造?或者固定资产修理实际超过修理的意图,致使固定资产修理成为改良行为时?要将更新或改良发生的净支出确认为资本化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只有明确区分后续支出的类别才能避免资本化和费用化支出的会计核算混淆。

三、结语

固定资产在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资产占比稍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及最终使用的效益Q定着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未来企业化发展。针对固定资产缺乏认识、缺乏管理方法、欠缺管理制度、存在历史遗留等问题现状,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要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做好固定资产的机构、制度、人员管理与折旧、减值、后续支出核算工作水平,并加以改进,促使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企业化的财务管理工作有效地开展。

参考文献:

篇(3)

中图分类号:F4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3-0-01

一、旧制度下固定资产核算存在的问题

1.认定标准过低。旧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自1997年起颁布执行,其中对固定资产的认定价值标准为一般设备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在800元以上,按照当时的经济和物价水平来看,这个标准具有合理性。然而,十几年过去了,我国的经济总量翻了好几番,当时的标准在已经明显偏低,参照旧《制度》中的判断标准,固定资产核算范围无疑会大大地扩大,加大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

2.会计报告不完整,会计科目不能包括所有核算项目。旧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基建项目在竣工之前单独建账,不在会计总账上反映,待项目竣工决算后再并入会计报表中。这一做法使得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信息具有了天然的不完整性,部分规模较大的基建项目的完工验收可能导致资产发生剧烈变动,同时在基建过程中监督的缺失极有可能导致会计舞弊、建立小金库等行为。因此,长期以来基建项目核算方式广泛被人们批评,这既不利于事业单位对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也不符合预算改革的基本要求。

3.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始终不变,不提取折旧。旧的预算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但是,实质上随着使用年限的逐渐增加,固定资产必然会老化磨损,价值产生变化,而账面上的固定资产价值始终不变明显不符合会计核算中“实质大于形式”的要求。事实上,不对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始终将其按原值显示至报废是长期以看来广受各方诟病的问题,这使得事业单位会计报告严重失真,同时也不利于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二、新旧《制度》固定资产核算相关规定变化对比

1.定义及分类变化。(1)新《制度》中对于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标准主要来源于2012年的财政部第八号令《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与旧《制度》相比,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认定标准有所提高,符合当前的经济和物价水平;(2)在固定资产分类方面,新《制度》对固定资产分类更加明确、具体(如将档案归入固定资产范畴);新制度对明确了一些特殊固定资产(如应用软件、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等)的确认方法并进行了特别说明。

2.相关科目设置变化。新《制度》规定:将“固定基金”科目更名为“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并设置了四个二级明细科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与旧制度相比,该科目的核算范围有所扩大。

3.调整了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办法。按照旧《制度》的规定,事业单位的基建项目在竣工之前单独建账,不在会计总账上反映,待项目竣工决算后再并入会计报表中。新《制度》增设了“在建工程”科目,用于“核算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同时针对这一变化,新《制度》还明确要求:“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至少按月并入‘在建工程’科目及其他相关科目反映”,这一规定圆满解决了基建工程“账外账”引发的种种问题。

4.固定资产折旧。旧《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照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新《制度》中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除下列各项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①文物和陈列品;②动植物;③图书、档案;④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这一变化解决了固定资产价值不实的问题。

三、固定资产核算的改进

1.新《制度》调整和修改了一部分科目,科目设置更加符合实际。具体来说,除了对“固定资产”进行了主要调整以外,还调整了多个科目,进一步完善了固定资产的核算。例如,旧制度中的“其他应付款”科目包括了各类应付款项,涉及范围较多,明细不清容易引发各种问题,在新《制度》中针对这一问题,专门增设了“长期应付款”科目。这一变动符合了当前经济形势的需要,同时出租方和承租方有了相互对应了会计科目,事业单位以往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产生的负债专门在此科目中核算,这一科目的设立使得以往一些支付期限较长的负债可以根据流动性与短期负债区别开来。

2.完善了会计核算体系。这方面主要表现在基建项目的核算改进上,一举解决了“账外账”难题。事业单位将基建项目运行中产生的会计科目变动直接计入“在建工程”这一科目,而这一科目作为一个单独科目在会计报表中存在,相关人员可直接、及时了解基建项目进展情况而无需查看其他账目。

3.新《制度》针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创造性提出虚提的概念。根据有关规定,不允许财政部门拨付折旧费用,同理也不可能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损耗而产生的成本费用拨付资金,这是预算管理规定与会计核算的“规定冲突”。针对这一情况新制度创造性地提出了“虚提折旧”的概念,简单地说,就是在会计报表中对固定资产损耗进行折旧提取,同时核减了固定资产价值,但是折旧提取不会在财政部门和事业单位间产生任何的资金流动,完全是事业单位根据相关折旧提取规定的“自选动作”。这个办法解决了财政部门与事业单位关于固定资产价值变动处理的矛盾,同时也使得事业单位会计报表更加符合实际,一举数得。

四、结论与展望

新《制度》的出台全面反映了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发展新要求,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提供了新依据,在继承了旧《制度》合理内容的同时,又体现了重大的突破和创新。然而,任何制度的修订和出台,都意味着相关工作的巨大挑战。在本次修订中,所涉及的“虚提折旧”、“基建并账”内容,由于其长期以来的历史问题和体制问题,可以预见新旧衔接的难度较大。有鉴于此,为确保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财政部又于2013年1月10日印发了《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专门就制度衔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指导。

当然,我们要意识到的是,所有的改革举措都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要求我们在执行《制度》过程中做好配合工作,财政部门积极出台指导规范、事业单位及时组织协调新旧衔接、会计人员自主学习新制度、新规范,这样才能实现顺利过渡,真正让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篇(4)

目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主要由《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共同规范。在其准则和财务规则中规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该定义描述了事业单位资产的三个特征:(1)是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2)能以货币计量的;(3)是一种经济资源。这与目前理论界对资产的定义是有差别的。正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的《论财务会计概念》第三辑《财务报表的要素》中指出:“资产是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它是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所取得的或加以控制的。”其重要特征有以下几点:(1)资产蕴涵着可能的未来利益;(2)特定个体能借助它获得利益,并对其他方面之取得它加以控制;(3)使个体有权取得或控制利益的交易或其他事项业已发生。

实质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的《论财务会计概念》关于资产的定义不仅适用于企业,还适用于非盈利组织。其理由主要有二:其一是企业和非赢利组织所需的资财都从各种来源取得,其二是资财或资产是企业和非盈利组织生命所系的血液。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在其的《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明确公共部门(包括政府)与企业持有资产的目的基本是一致的,即资产具有获得未来的经济利益和权属性两个特征。

由此可以看出,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其部分被划归企业,部分被划归政府或非营利组织,因此作为其拥有的资产和其他实体所拥有的资产是同质的。都应是一个实体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实体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实体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资源。

二、关于事业单位资产范围的问题

(一)财务规则与准则及制度不协调之处

首先,关于存货的定义不一致。财务规则称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而在准则(试行)中规定的存货是事业单位在业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或者为销售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实质上,存货区别于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一个实体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

其次,关于固定资产的定义不相一致。财务规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准则(试行)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但对规定的标准没有进行说明。

(二)现行财务规则与准则及制度涉及资产的几个重要问题

1.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问题。根据现行准则和制度,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计提折旧。在使用过程中也不计提减值准备,而是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修购基金,专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和维护。这样导致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与现时净值随时间推移相差越来越大。而且,由于固定资产的损耗不能在成本中得以体现,必然导致成本费用,虚增赢余。再者,修购基金的提取与固定资产的损耗没有必然的关联,从而不能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影响会计信息的提供。2.基本建设会计游离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之外。现行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没有对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事项做出规范,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中对基本建设拨款收支及结余的核算有所涉及,但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明确指出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三者之间的核算口径不相一致。

3.资产减值的计提问题。资产预期能否会为实体带来经济利益是资产的重要特征。如果某一项目预期不能给实体带来经济利益,那么就不能将其确认为实体的资产。比如,事业单位在年末检查存货时发现存货毁损、无望收回的债权等情况,应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以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因为根据资产的定义,上述项目已经不能给事业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将其继续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上必将导致会计报表反映的资产价值有“水分”,从而导致不能揭示资产潜在风险,并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正确决策提供相关的信息。

4.投资核算过于笼统,不够细化。现行财务规则和准则对对外投资的核算过于简单。没有区分长、短期投资,没有细分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因此不利于加强事业单位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几点建议

篇(5)

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支持相关事业单位履行各个职能、维持各单位部门正常运转、进行相关专业活动等事项的经济基础,其来源主要为各级财政拨款,这就使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划拨成为我国财政支出的主要消耗。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逐渐增多,数量的增加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对症下药,提高手工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效率、推动资产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成为当下事业单位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1.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简要概述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也在不断的发展变革之中。之前的管理制度已经不再适应当下固定资产的管理,尤其是对相关事业单位财务部门的相关管理工作必须随着我国相关政策的变革及国内、国际形势的变化而变化,与时俱进。下面文本将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相关概念进行概述。

1.1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概述。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指的是各个事业单位进行相关工作的经济基础,通过国家财政拨款完成各事业单位进行科研项目、业务工程相关工作的主要资金。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满足具有一定的数额标准,一般固定资产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或者大批量同类物资耐用时间超过一年以上不满足固定标准的物资,也可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另外,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还具有一定的财产特征,物资必须属于非流动的可长期使用的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其成本进行折旧时一次性列入当期支出,不采用分期折旧。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来源主要分为三大类:第一,来源于事业单位自身的资金投入;第二,通过融资筹资租赁获取固定资产;第三,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捐赠。

1.2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其工作本质。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主要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根据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规定的标准和对固定资产的分类进行固定资产目录编制,以此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第二,对于对外投资的固定资产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报批;第三,对于需要报废和进行转让的固定资产,需要得到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另外,对于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进行报废和转让时,需要通过相关部门进行鉴定批准后,报批相关部门进行管理。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进行报废、转让时的变价收入需转入修购基金。第四,对固定资产的清查需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查,最后在年终前需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保证固定资产账目清晰。对于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本质,具有公共性、非营利性、无偿占用性和国家财政支持的特点。

1.3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意义。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管理工作需要进行变革管理。结合实际情况来说,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提高管理效率、有效发挥各种事业单位的效力、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对于保护相关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也很重要。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对于构建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有客观性需求;也是转变我国管理观念的基本要求,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对于提高我国资源利用率提高管理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是我国合理进行资源配置的根本要求。综上所述,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于我国各事业单位日常管理活动的展开,以及我国经济的发展资源合理配置都具有重大意义。

2.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实行也需要与时俱进。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下面本文将针对主要问题进行分析。

2.1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薄弱,浪费现象严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但有些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存在“重购置,轻管理”的观念,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薄弱,导致浪费现象严重。随着我国近几年来对相关管理工作的改革,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已经有了相应的起色,但是由于固定资产的管理效益并不关系到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许多管理者缺乏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管理工作不足,固定资产浪费现象严重。思想不到位导致管理工作的不到位,管理人员认识不足、思想意识较低也是导致管理工作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

2.2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分类不清。目前对于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分类是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细致的进行固定资产分类是更好的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型号、大小、类别不一,管理工作的进行难度较大,加之管理工作程序繁琐,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更加复杂。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分类不清,严重影响了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的进行。

2.3固定资产盘查制度的缺失。经济的发展,各种事业单位类型的增加使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难度不断加大。我国事业单位数量的增加,使得财政性资金迅速增长。这就更加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不定期盘查,但是由于相关事业单位并不重视固定资产盘查制度的制定,导致固定资产数量不清,账实不符,账面价值与固定资产实际价值有差距,不能对固定资产进行准确的估计。固定资产盘查制度的缺失严重影响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2.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管理工作开展滞后、责任不到位。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主要是由财会部门和物流管理部门共同管理,但是相关工作人员对资金的管理偏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相对较轻,导致管理工作滞后,工作人员监督不到位更加剧了管理工作的难度。固定资产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使得内部控制不到位,阻碍了管理工作的进行。

2.5固定资产账务登记不健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账务登记是核实固定资产的主要依据,固定资产账务登记不健全导致管理工作的开展受阻,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都有阻碍。

3.解决我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问题的相关解决措施

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进行需要多方面的支持,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以下解决措施。

3.1做好事业单位定期清查固定资产的工作。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是一个动态运行的过程,因此必须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盘查、清算。随着我国各类事业单位的不断增多,我国进行相关清算盘查的次数就要增多。科学、合理的进行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对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周期,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都有重大影响。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对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重要意义。

3.2强化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监督工作。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监督工作对提高管理工作效率,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十分有效。同时,提高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监督工作有利于提高盘点效率,保证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缩小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的差距。

3.3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进行,有赖于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随着我国经济技术的不断发展,提高了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技术要求,尤其是对计算机技术的要求。因此,必须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相关工作技术与时俱进。

4.总结

总之,随着我国经济技术的不断发展,必须加强对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优化管理模式,建立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推动各事业单位的发展,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作者单位:鞍山市教育局财会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篇(6)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17(C)-0267-01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指事业单位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五百元以上,专用设备八百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作为物质资产,它为事业单位行使各项职能提供了物质基础。近年来,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改革不断深入,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上面发现一些问题,需要重点分析,以适应新形势下事业单位发展的需求。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不高,资产闲置与浪费现象严重。我们都知道,依靠国家财政拨款配置了事业单位中的固定资产。之前,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在管理中不需要对效益进行考核。近年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还加强了资产的核查,对于资产管理有了一定的规范,但是固定资产管理的效益好坏仍然没有与单位日常运作紧密联系起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还不够高。许多管理者对于资产管理的认识不够深,责任心也不够强。因为管理不到位,很多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和长远意义没有深刻认识,导致很多购置回来的固定资产闲置和浪费比较严重。

(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不健全,相关责任不明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主要涉及到两个部门,一个是事业单位里的财会部门,这个部门负责对购置回的固定资产不定时地对其价值进行账簿方面的登记和管理;另外一个部门是事业单位里相关的物流供应部门,这个部门负责对资产实体进行盘查和管理。在实际的资产管理中,往往因两个部门缺少管理上的衔接以及管理制度的不健全,相关管理人的责任不够明确,经常出现很多问题,比如账簿所做的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一些设备没有来得及登记、设备挪作它用等。这些问题的出现急切地需要我们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健全引起重视。

(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方法不科学,信息共享程度不高。管理是应用科学的手段安排组织社会活动,使其有序进行。固定资产管理也需要用到科学的管理手段,充分实现固定资产的价值。在当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总是存在一些问题阻碍着管理方法的科学性,其中资产管理者的素质水平对管理方法问题产生比较重要的影响。这些问题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就暴露出来了。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没有科学有序的方法来维护和修理,还有些单位对于购置回来的固定资产使用当中出现一点小问题就搁置一边,且报废也没有相关的流程和手续,十分随意,也不在账务上作相应的处理,形成了账务的混乱。对于会计管理中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即使已经实现电算化,但是许多单位部门之间的核算没有实现共享,影响到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实际效果。

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领导的重视不够,比较随意。事业单位与民营企业不一样,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的花费费用来自于国家与政府财政,不像民营企业一样需要把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到运营成本中去,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的效益问题也不会计算到事业单位相关领导的工作业绩中对其考核,这从客观上使得领导不会对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引起足够的重视。另外,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套关系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资产保持原有价值和增值考核的政策。这样,许多事业单位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置只能依照上面的指示履行相关职责。

(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内部的流程不够严密,人为影响严重。对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一般购置有购置流程,报废有相关报废流程,但是经常因为这些流程涉及到的部门比较多,往往存在一些局限性和漏洞,人为造成资产管理较严重的影响。就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报废流程来说,审核部门按照相关的规范进行审核,对没有达到审核标准的固定资产被退回去,在这项固定资产第二次进行报废申请的时候,又需要重新履行一系列申请手续,往往这里会出现人为的因素,对管理造成混乱。

(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财会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不够专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需要有财会人员的参与,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控制。财会人员在进行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的核算时候,还需要得到使用资产的相关部门的配合,但是一些事业单位存在重行政,轻管理的现象,导致很多财会人员不能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事,而是听从了部门领导的意见,使得事业单位内部原则性的管理意识下降,加上还有些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本身对资产管理概念模糊,不够专业,也加大了资产管理科学的难度。

结束语: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全面对问题进行分析,然后商讨出适合当前事业单位发展的办法。综上所述,我们需要从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资产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上做一番思考,以较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作者单位: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参考文献:

[1]田洁萍,刘岩,姜宏宇.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今日科苑,2010(04).

[2]郝咏梅.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网络财富,2010(15).

篇(7)

现行固定资产购建时的会计核算模式仍是计划经济时期财政统收统支管理下的会计核算模式。随着我国经济的转型、财政体制的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扩大,其核算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在财权分散、行政事业单位“自创”财力未统一的情况下,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负债购建固定资产时,这种收付实现制核算方法很难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支出与政府总预算支出保持一致,不能准确地反映政府真实的财务运营状况,严重影响了政府会计信息的质量。同时从理论上讲,这种核算方法会使政府的支出表现出间断较大的锯齿波动状态,不利于政府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的投资决策和预算。其次,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折旧一方面反映的是固定资产因自然损耗或经济发展的原因而发生了价值减损,另一方面也反映固定资产投资后未来现金流量的价值补偿。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反映经济资源价值的真实变化情况。

现行固定资产核算问题的根源在于,收付实现制下的收入与支出概念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一般来讲,收入和支出反映的是不同会计主体间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结果。收入是提品或服务后,等价交换原则下以货币为媒介的价值流入,而支出则是在一个会计主体取得收入的同时,另一会计主体以货币为媒介的价值流出,即某一会计主体获取产品或接受服务时对等的货币价值的流出。而在某一会计期间可与收入相配比的支出与一般支出概念是有区别的。现行行政事业单位只是按收付实现制原则,将一切非明确由投资或负债导致的货币流入或流出记作收入或支出,同时又将按此办法核算的支出简单地与收入配比,混淆了收入与支出的概念的不同内涵,特别是没有区分即期支出与长期支出的概念,即没有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盈余不均衡,甚至乱开支的现象。在实际核算时,很多行政事业单位除建筑物等价值较大的固定资产购建外,其他固定资产的购建只是“一支了之”,形成了大量的账外资产,这样处理也是受以上核算方法影响的。另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债购建固定资产时,因缺乏完善的核算方法,许多公共设施也只是进行报支性核算,如公路、桥梁及相关辅助设施等未被列入政府有关部门账上。

(二)固定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财政预决算的约束软化,财权分散,政府收入结构不合理。由财政集中控制的以税收为主体的收入占政府总收入比重较低,各行政事业单位部门自行控制的预算外收入(非税收收入)则较高,各级财政内收入非集中的状况,使得本该被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建,呈现明显的“单位制度”的特色。由于缺失了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预决算这一重要部分,集中的、科学规范的财政预决算很难实现,财政预决算不能反映政府的收支情况,固定资产购建条块分割,资源配置不合理。

2.政府部分收入“所有权”的单位化,使得政府部门,特别是一些实权较大的行政事业单位利用权力设租的偏好不断增强,社会资源流到行政事业单位。非规范财力支撑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建,对非规范财力的过高预期促使行政事业单位负债购建固定资产。各地各部门固定资产的购建与投资失控,导致债务问题严重。一旦对乱收费以及其他非规范财权加以治理,就会出现支付风险,结果是“一届的政绩,几届的包袱”,最终扰乱了经济秩序,对经济关系产生不利的影响。

3.固定资产的购建缺乏统一的监管机制。行政事业单位在设租的同时,也伴随着大量的寻租现象,固定资产筹资计划不足,缺乏民主决策,个别领导说了算,并且缺乏外部的约束,购建工程的预决算也不真实,招投标等公开的竞争机制引入滞后,县乡以下的政府采购控制还未走上正轨,固定资产价值失真。固定资产购建中出现非法违规行为,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腐败滋生蔓延。

4.固定资产的存量及流量管理不严。普遍存在“重购建、轻管理”的现象,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处置、出租、出借以及调拨和报废等方面管理不规范,资产使用效率不高。这些也极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改革的理论基础

1.公共财政理论———公共品购买原则。建立公共财政框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公共需要决定了政府公共事务的范围和规模,政府通过公共事务活动提供各种公共品,社会通过纳税或其他支付形式来购买公共品。这些都是公共财政理论的基本内容。

公共品的购买则是一个公共选择的过程。通过公共选择来确定公共品购买的范围和规模,并在此基础上对公共支出活动加以约束。同时,政府在具体的经济交易过程中,以市场为参照对支出进行控制和绩效评估,以确定公共品的定额标准和价值范围。公共品购买理论将对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

2.会计假设理论———主体原则和分期原则。不同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行使MPApolitics/" target="_blank" style="color:#FE6002">公共管理或组织公共品生产的过程中,具有不同的职责权限,这是社会分工在公共管理领域中的体现,也是社会分权治理的需要。每一个单位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是部门预算的基础。目前实施的会计集中核算改革,不能淡化单位会计主体的概念。分期原则是收付实现制下已有的会计假设,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改革中强调分期原则,更加体现了分期原则的重要性。市场经济公共财政框架下的公共管理领域的财务活动更加复杂,按照价值的运转特点进行分期核算,才能更好地反映运营绩效。

3.权责发生制理论———配比原则。会计除具有技术规范方面的属性外,从会计行为的目标看,会计的本质特征是受托责任。在现代社会中,政府会计的受托责任的特点更为明显:受众人之托,为众人理财。收付实现制下的收入、负债和各种性质的支出被混杂在一起,所提供的主要是现金流量状况的信息,更深层的会计信息则比较模糊。权责发生制则是提高信息质量、进行政府预算和会计技术性改造的理论基础,是正确评价财政效益的前提。

权责发生制下的会计信息可以更好地反映政府经济活动中的财务状况和价值运转情况,特别是可以反映出一般可比的政府运营成本。引入权责发生制后,收付实现制下的现金流量管理则应成为中长期财政预算的重要方法之一,结合权责发生制提供的会计信息,以决定政府中长期负债筹资、税收收入、投资及一般支出间的相互关系。

4.可持续发展理论———资产价值补偿原则。固定资产投资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政府对基础设施投资的可持续性本身就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部分。首先,在基础设施初始投资时,就应当对渐变的需求结构作出预测;其次,要对未来的回报作出预测,搞清价值补偿的时间序列规律,以规避不必要的投资风险,确保社会各经济主体间良性的持续关系。

三、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改革的建议

(一)加强政府部门负债管理

从政府资金收支流量的规律来看,除了经济增长及其周期调节的需要外,政府收入以及能与收入相配比的支出一般是均匀的。但是正因为受经济增长因素的影响,投资增长的特点很明显,政府投资也不例外地受其影响,投资所需资金的流量很大,政府一般财政收入在某一时段或时点是无法满足投资需要的,因此政府必然存在筹资行为。一般支出与投资支出应通过未来的财政收入及其增长额来补偿。

政府举债应作为负债而不应作为收入反映在财政预决算中,政府负债也必须要有规范的收入预期作保证。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的负债要作为重要部分纳入部门预算的管理之中,在部门预算中实行固定资产项目专项预算,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支出管理及与固定资产购建项目相关的筹资行为都要以专项预算为基础,否则相关单位风险自担,行政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具体管理中,必须建立和执行严格的程序控制制度。

加强政府部门的负债管理必须与各级政府间财权、事权的划分结合起来,与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结合起来,明确用于偿还负债的收入补偿级次。在偿债方式上有两种模式可供选择:一是本级负债,本级未来收入弥补;二是本级负债,其他级别的收入转移弥补。目前,我国各级财权和事权的划分还不够明确,分税制下的转移支付正处在完善之中,规范性收入特别是税收收入的设置权高度集中,政府公开举债的权力也是高度集中,由于宏观调控的需要,收入也在向中央集中。在这种体制下,由于实际建设需要而财力不足导致的地方合理的负债问题,中央应当通过偿债性转移支付的方式加以解决,再由未来增长的集中财力偿付国债。

(二)整合财政支出管理机制

预算内、预算外、统评、会计核算中心,再加上政府采购,财政系统内的这么多部门,在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管理中,许多职能是重叠的。设置这些部门过多地强调了分工,忽视了财政系统内部门间的内部控制、协调沟通和信息共享。

要围绕实现在公共财政框架下做好财政收支管理这样一个大的目标,将现有的职能重叠的财政系统内众多机构重新整合。在财政支出管理方面,财政系统内要以内部牵制和创建透明、公开的机制为工作重点,谨防由分散腐败变集中腐败等新的管理问题的出现。在具体工作中强调必要的手续和程序,通过权力的分散控制,各部门间形成有效的控制链条,减少内部摩擦成本,以形成业务控制、权力分散、运转高效、互动协作、管理透明的支出管理机制。只有对财政系统内部支出管理工作准确定位,科学合理地设置内部机构,整个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管理才能有效开展。

(三)改革固定资产相关的会计核算方法

财政预决算及会计应由收付实现制改为权责发生制。在权责发生制下,购建固定资产只是价值形态的变化,不作为与收入相配比的支出处理;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通过折旧反映公共品生产过程中的相应成本;其他一般支出也采取权责发生制核算,不论款项支付与否。

(四)改革财政预决算及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框架

篇(8)

新准则、新制度针对近年来财政部门实施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改革、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要求,对照旧准则、旧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重点解决单位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与财政管理不相协调、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以满足事业单位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

新准则、新制度创新性地引入了“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明确规定基建数据并入大账,准确界定了财政收支核算口径,细化资金性质,增设“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等科目,加强了对财政投入资金的会计核算与约束性,突出并强化了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统一捐赠、无偿调入的计量口径,还首次提出了资产的“名义金额”的概念。同时进一步完善会计科目体系,改进和优化了财务报表体系与结构。新准则、新制度的修订与实施促进了事业单位会计标准的内在一致性,提高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对加强和促进事业单位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准确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实现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与财政政府预算管理的双重目标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商榷的问题。

二、事业单位执行新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固定资产的核算方式

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可以通过计提折旧或修购基金的方式来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简而言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就不再提取修购基金,两者取其一。这两者在核算内容与核算目的上没有冲突,都是为体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原则。但在核算基础上有所差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一种“虚提”的概念,是为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实际耗用情况,以体现资产的实际净值。实际会计处理多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已开具全额资产发票但支付时保留质保金的核算除外,其会计处理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按资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一次性进行全部处理,而在提取折旧时,不再通过支出科目进行核算;修购基金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分期计提,直接列支当期支出,它提取后的使用更多是为固定资产的购置、大型维修而做准备。这样容易造成修购基金的收支同期不配比,从资产负债表中也难以直观地反映出资产的实际使用程度。特别是当已提取的修购基金不足以抵补当年购入的固定资产价值时,对事业单位的营运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此外,新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无论是事业用,还是经营用,在购入时统一按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处理,这样虽统一了资产的核算基础,但对经营性资产一次性列支与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经营支出应与经营收入配比”的规定相冲突,也不能准确的反映事业单位经营活动的盈利情况。

(二)固定资产及其折旧的计量与确认标准

新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包括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对动植物缺乏明确的界定,日常管理与核算难度较大。加之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动植物的购置使用目的不同,对其核算、确认的标准也不一样。如展览馆中的动植物与实验室中用于各类科研实验的动植物,前者是单位的资产,为单位获取当前收益,而后者更侧重于对今后收益实现的一种前期成本投入,按高值耗材管理更为合理、准确。此外,“大批同类”也缺少明确规定,如事业单位一次性购置大量桌椅板凳等家具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后期又零星购入同规格、同型号家具,是否也按固定资产进行核算与管理没有明确规定。

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相关标准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规定。由于我国事业单位较多,行业分类也较繁杂,行业间对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年限的分类、计量与确认标准,存在诸多的意见不统一,实际核算中也存在很多人为核算差异,这将造成资产信息的不可比,加大对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难度,从而也难以进一步规范资产的配置、使用与处置管理,实现事业单位之间的资源共享、设备共建工作。

(三)“职工福利基金”科目的核算要求与会计处理

新制度规定:“职工福利基金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支出。专用基金管理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当职工福利基金增加时,是按一定比例从“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中提取,减少时直接从“职工福利基金”中冲减,不能列支当期费用。由于制度中缺乏对职工福利基金和福利费使用与核算的明确限定,当支出规模超出基金规模时,可能出现超支部分直接列支当期费用,人为扩大基金的支出规模,同时也占用了其他资金的使用。

(四)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原则

根据规定,新旧制度衔接后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按有关规定对截止2012年底的全部资产进行追溯调整,补提折旧。2013年当月新增固定资产不提折旧,下月计提,当月减少的照提。而对无形资产的调整则不相同,旧制度下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截止2012年底如有未摊销完的无形资产,在新旧衔接时,依照未来适用法只对新增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原有未摊销完的无形资产缺少明确规定。此外,计提无形资产摊销的方式也与固定资产折旧恰好相反,当月取得的当月计提,当月减少的当月不提。如此将增加会计实务的处理难度,加大会计差错率,同时也不符合会计处理一贯性原则。

(五)新制度对经营性收支、亏损的确认与计量要求

新制度规定,经营性收支应按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当期收支要配比。在实施中,当使用经营性资金购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时,资产取得时的会计处理是按照收付实现制一次性计入当期支出进行处理的,这样会造成当期经营收支不配比。而当经营结余是正数时,其余额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当经营结余出现亏损时,制度要求不得用事业结余弥补经营亏损,要将亏损放在“经营结余”中以负数体现。但年终汇算清缴出现纳税调整时,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则通过“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核算,势必造成事业结余弥补经营亏损的事实。

(六)个别概念的规范化表述

借鉴企业会计改革和国际惯例,新准则引入了“财务报告”概念,明确规定:“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其中,“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月年) 、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月年)、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年报)”,并完善和统一了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体系构成及列报格式。而新制度中第四部分关于“会计报表格式的列示”,其表格中展现的是会计报表,但标注的名称确为“财务报表”,与新准则中的表述相矛盾、冲突,容易引起歧义。

(七)新制度的有关规定与财政管理目标的协调性与一致性

近年来,为加强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财政部门先后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政府集中采购、非税收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等多项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监管。但由于各个管理系统的不相融合,从预算批复、资金下达到预算执行,形成一个个信息不互通的孤岛,在实际执行中缺乏对预算单位的有效内控与监管,容易造成资金相互间的占用与交叉,也难以确保财政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解决上述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一)建议统一固定资产计量、确认、核算的基础与标准

一是建议取消事业单位可以通过计提折旧或修购基金的方式来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调整为事业单位均按照新制度规定计提通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统一所有事业单位资产的计量标准,按权责发生制确认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保证不同单位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二是依据国家统一的固定资产分类代码,建立健全各个行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提取标准,并使这一分类标准与制度中的分类标准相一致。三是取消“动植物”科目,在“存货”中设置二级明细“专用物资”,把单位价值较高但使用年限短或无法确认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资产,统一归并在这里进行管理,并可以按“五五摊销法”分期进行价值摊销,以真实反映实物资产与价值资产相结合的确认原则。四是建议由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对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大批同类物资的数量标准进行统一规定,如对家具、厨房用具类统一规定批量在50件及以上,并且对后续零星购入的同类物资比照批量购入的账务处理,计入固定资产管理,低于标准之下的统一放入“低值易耗品”中进行管理,以避免同类物资因购置数量不同而造成管理模式不同的问题。

(二)建议进一步完善会计科目、会计核算与一般计量原则

一是明确“专用基金”的核算标准与使用目的,建议在制度中规定事业单位通过计提“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来开支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支出,不得超范围或人为扩大经费支出范围与来源,以加强对日常办公经费使用的监管,避免资金的浪费。二是统一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明确规定资产取得时当月不计提,下月计提,减少时当月照提。同时在首次执行日,对同类科目期初余额按一贯性原则进行调整。即对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中从“固定资产”转入“无形资产”中核算的那部分资产,以及旧制度下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尚未摊销完的无形资产,在计提累计摊销时,统一进行追溯调整,以保证会计一贯性原则。三是坚持经营亏损不得使用事业结余或事业基金进行弥补的原则,对事业单位因开展经营性活动而缴纳的所得税,明确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转入“经营结余”科目中进行核算,以解决因经营亏损而出现的纳税调整的问题。

篇(9)

现如今,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事业单位的发展和制度体系的改革,再加上我国事业单位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加强其内部的管理改革,完善计提折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就显得尤为重要。据准确数据显示,我国事业单位在以往的工作管理中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导致了资金的大量浪费,已经跟不上时展的步伐。目前,事业单位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已经在不断加强完善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但是2013年新出台的有关事业单位计提折旧的对策也仅仅是在净资产之间进行转换,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想要实现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有效性,还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改进,从源头解决问题。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含义及影响因素

顾名思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就是指在使用年限以内,对事业单位内部的固定设备设施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折旧计提的办法。它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设备的使用年限,保证资金的利用效率,减少浪费现象的发生。影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既包括资产成本、预计净残值,也包括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和使用年限,每一个因素的变动都会影响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折旧计提数量。

二、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以往,我国有关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有很多,既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也有加速折旧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但是随着我国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办法的改革,现如今仅存的方法只有以下两种,各个事业单位要能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以准确选择。

第一,平均年限法。这种方法又可以称为直线法,是一种等额的折旧方法,它是指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摊到各个时间段的方法,其公式为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这种计提折旧的方法是最为简单的办法,但其准确率不高,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一般来说,它的使用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固定资产在不同的时间内所达成的经济利益是一样的;第二,固定资产在不同的时间内所花费的维修费用相同。所以,我国的事业单位在使用平均年限法的时候,要严格审查资金情况,如果固定资产各期负荷程度不同,那么这种方法就不能准确反映出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

第二,工作量法。这种方法是事业单位经常使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量计算出应该计提折旧的方法,也可以看成是平均年限法的扩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国从事运输、建筑施工等事业单位可适当的采取这种办法进行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它能够在磨损或损坏的情况下保证折旧计提的相对准确,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三、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完善,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在2012年末新出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章中对事业单位的计提折旧进行了严格的制定,取消了固定基金的概念,并把它转化为了非流动资产基金,其中包括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等等,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事业单位计提折旧的顺利进行。但是,其中仍然存在着很大的缺陷,例如折旧的计提仅在净资产之间进行换算,当借款为非流动资产基金中的固定资产的时候,贷款即为累计折旧,这种做法虽然会更加接近实际,但是由于借入时还包括事业支出,而贷出时也有银行存款,所以并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问题。

四、我国事业单位进一步改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减少浪费

据调查了解到,我国在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进行改革后,虽然使其折旧数值更加接近实际,但是资金的利用率仍然不高,会导致大量固定资产的浪费,造成资金的使用效率低下。只有进一步健全完善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方法,充分利用起资源设备,减少重置现象,才能保证资金的合理应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二)有利于提高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容涉及的事项多且复杂,其中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在会计中占据着非常大的比重,单位内部固定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基金的数值要根据其原值加以反映,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固定资产的磨损消耗也是会计工作计算数值准确与否的重要指标。所以说,如果不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的计提,或者计提的数额不准确,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会计数值的准确性,造成数据的失真。

(三)有利于事业单位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众所周知,固定资产数值是事业单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常的工作中,也必然会发生固定资产的耗损。如果事业单位不加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准确性,不加以进一步的改善,就会造成成本的减少和盈余的虚增,不能够正确反映事业单位实际资金的使用情况,影响单位数值的统计,无法做到准确核算。

(四)有利于固定资产的改造升级

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就可以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观察,这样做有利于及时发现设备设施的缺陷和问题,从而加以改造和完善。另外,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也可以增加一定的收入,从而用于固定资产的升级换代。

篇(10)

事业单位是指从属于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具有社会管理职能,主要提供精神产品和劳务服务的单位,如教育、科研等单位。由于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日常活动所需资金主要来自于财政拨款,因此与预算管理要求相适应,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核算、反映和监督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其结果,而据以进行会计记账的基础是收付实现制而非权责发生制。

一、会计记账基础

会计记账基础或会计核算基础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是以应收应付为标准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原则。即权责发生制根据各项收入和费用是否体现本期经营成果和生产消耗为标准来确定其归属期,凡是体现本期经营成果的收入和体现本期生产消耗的支出,不论款项是否实际收进或付出,都作为本期收入或费用处理;反之,不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是在本期内收到或付出的,也不作为本期收入或费用处理。目前我国企业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记账基础。

另一个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指以实收实付为标准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原则。即收付实现制核算原则下,会计主体根据各项收入和费用是否发生货币资金的收付为标准来确定其归属期,即凡是本期实际收进款项的收入和本期实际支出款项的费用,不论其是否体现本期的工作成果或劳动消耗,都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本期未收到的收入和未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本期,也不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收付实现制记账原则主要应用于我国预算会计体系中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中除经营活动以外的事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的核算中。

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记账基础,优点是简单,但随着近年来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现行的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制度逐渐暴露出滞后性和不适应性,并显现出与财政预算改革政策不协调、资产负债价值反映不真实、事业活动成本难以核算,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绩效难以评价等突出问题,因此迫切需要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精神,全面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促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主要包括事业活动和营业活动,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要求,对于事业单位的事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要采取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进行核算,而对于经营活动则需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记账。下面主要对事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机制基础核算事业活动所产生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措施。

1、对外投资的核算

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下,事业单位对对外投资的核算,不区分投资时间的长短,也不区分投资品种差异,均在“对外投资”账户中进行会计核算。事业单位在持有对外投资期间,只要未处置该项投资或未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利息或红利,即使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被投资单位损益发生了变动,也不会因此而核算其所享有投资收益的增减变动。所以导致“对外投资”科目的账面价值不能可靠反映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真实价值和盈亏情况,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2、固定资产的核算

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初始核算时,一般按照购置实际价格入账。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过程中,其日常维护和修理所需资金,可以从提取的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中进行列支。而固定资产的重置和更新改造主要依靠财政预算资金届时安排解决,因此,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不需要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显然,这种简化的会计核算,不能合理反映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价值损耗,从而使得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在报废处置之前一直是以获得时的入账价值进行反映,造成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真实价值的背离,导致事业单位资产虚增,丧失了会计监督的作用,容易造成资产流失。

3、无形资产的核算

事业单位在取得无形资产后,如果该事业单位不实行成本核算,那么无形资产在日常使用过程中不需要对其价值进行摊销,而是等到处置时,才将该无形资产的价值一次性摊销。这样简单的会计处理过程,当然无法合理可靠地反应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不利于对该无形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同时也不利于如实反映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服务时所耗费的成本,从而难以对事业单位开展事业性活动的绩效进行评价。

4、借入款项的核算

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等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一般不需要预提利息支出。等到实际发生利息支付时,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直接计入“事业支出”中进行核算。如果事业单位借入款项金额不多,期限较短,那么上述核算方法对事业单位负债及开展业务活动时所耗费成本的计算影响不大;但是,如果事业单位借入款项金额巨大,期限较长,甚至利息都难以支付,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事业单位所承担负债以及由此负债所产生的风险就不能通过会计核算得到反映和监督,不利于有效监控事业单位财政风险,有碍于事业单位财政经济持续、健康运行。

三、改革现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完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对其事业活动采用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进行核算,导致了事业单位资产虚增、隐藏负债、难以对开展事业活动的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从而难以对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绩效进行评价等一系列问题,对此我们提出以下措施完善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1、建立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核算方法

针对目前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下上述资产负债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尝试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原则进行如下改进:

对于对外投资项目的核算,我们建议事业单位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对投资的处理方法来规范对外投资的核算。即除了要正确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外,还应对持有投资期间可能享有的收益及损失进行及时确认和计量。如果是长期股权投资,还应按照与被投资方的关系,确定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于固定资产的核算,事业单位也应参照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方法,对固定资产的日常损耗,按照合理的方法计提折旧;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或公允价值对固定资产账面进行调整;并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针对盘点情况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处理。从而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最大化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同样,既然无形资产能够在较长时间内给事业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流入,那么事业单位也应将无形资产价值在其使用寿命期限内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摊销,而不是将其价值在使用完毕或处置时一次性注销。

对于借入款项,事业单位应对在负债期间对所承担的利息进行核算,以正确反映事业单位负债情况。另外,对于因担保等事项而产生的或有负债,也应在报表中进行披露,以有助于事业单位及相关信息使用者正确评价事业单位的风险。

2、构建事业单位会计概念框架,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权责发生制记账基础的采用,是完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但是,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会计中所存在的上述问题,并非完全是由采用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所导致的,实际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其他不甚合理的地方,如目标定位、准则体系、信息披露等,也会导致上述问题的产生。因此在改变记账基础的同时,还应构建和完善事业单位会计概念框架,从更高层次方面完善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构建适应我国事业单位会计的概念框架,应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结合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成功做法,建立以满足信息使用者信息需求为首要目标,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在体系架构上应包括基本准则、若干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在内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体系,在内容上应当对各类事业单位主体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特殊业务及事项的处理、财务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等进行具体规范。

3、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其他制度保障

为了保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质量,除了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完善外,还应加强内外部制度建设,如内部控制制度、外部监督等。

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促进事业单位加强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安全完整,预防违法违纪腐败行为的发生。因此事业单位应在财政部2011年11月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框架下,结合事业单位具体情况,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建立起适时监控、及时核查、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内控实施评价机制,使内部控制在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和绩效评价中发挥作用。

由于财务信息的提供方与使用方之间的立场往往不一致,为了保证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保证客观公允地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事业单位除了依法对其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外,还应公开其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详细信息,增加事业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及媒体的监督,从而形成对事业单位的有效约束与激励。

【参考文献】

[1] 赵建勇: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M].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篇(11)

我国目前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可以借鉴IAS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建立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思路和方法。中小企业会计同样要遵循IFRS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各项内容,但由于近年来IFRSs日趋复杂和繁琐,以致于只能被上市公司执行,中小企业难以全部遵循IFRSs的所有内容,于是IASB在2007年2月了中小企业财务报告准则征求意见稿,制定该准则的一些思路和理念如下:一是中小企业财务报告准则制定的目的是为报告使用者提供相关的、可靠的和能懂的信息。在这一原则下,IASB考虑的是准则要适用于所有中小企业,并要降低其财务报告成本,但中小企业的准则又不脱离IFRSs的概念框架。二是中小企业财务报告准则的内容要为中小企业在今后有可能全部遵循IFRS的所有准则提供方便,特别是那些能成为上市公司的中小企业。三是简化列报和披露内容。IFRS的许多内容,如金融工具、非持续经营和每股收益等,不包含在中小企业财务报告准则之中。其原因是这些内容与其报告使用者需求的相关度不高,即使需要这方面的信息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索取。中小企业财务报告准则是目前IFRSs的简化,但IFRSs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在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保持不变。如果中小企业会计业务超出了准则规定的范围,则按照IFRSs对应的准则内容处理,并作另行披露。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正逐步与IPSASs(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趋同,而IPSASs又与IFRSs趋同,因此IASB制定中小企业财务报告准则的思路和方法对我国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制度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一是新准则和制度引入的公允价值、权责发生制以及费用资本化等与IPSASs趋同的内容,尽管目前备受争议,但笔者认为需要坚持与保留,同时建议还要适度将资产减值测试,包括可收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引入到新准则与制度之中。对于有些会计业务的处理方法,可以按照IPSASs的方法规定基准法和允许选择方法处理。由于这次改革带有很强的过渡性质,在改革中适度引用这些新概念和方法,虽然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部分单位和会计人员可能不会使用,但作为一种改革导向,适度引用有助于在事业单位中逐步形成一些正确的会计理念,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奠定基础。二是目前新准则与制度规定的内容限于事业单位普遍开展的会计业务,这一思路和方法需要坚持与保留,但IPSASs的部分内容还需要在新准则与制度中进一步明确和补充,如IPSAS14关于报表日后事项的有关规定,需要在新准则和制度中进一步明确,IPSAS14和IAS10一样,规定了财务报表报告日和财务报表授权日之间的有关事项的处理方法,包括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IPSAS14将公共部门的财务报表授权日确定为财政部门要求上报的时间,或立法机构要求上报的时间,符合我国事业单位的实际,可以借鉴。IPSAS14列举的6个方面的调整事项和2个方面的非调整事项,如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的会计差错的更正等,新准则与制度可以参考。三是目前事业单位不经常发生的会计业务,如租赁等,可以不在新准则与制度中规定,但需要强调如果事业单位发生此类业务,应比照IP-SASs和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CASs的对应部分执行,并在财务会计报告附注中说明。

二、事业单位业务活动表内容

新准则与制度在会事业02表业务活动表中将费用按属性列示,即包括“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费用、所得税费用”,又在会事业03表预算执行表中将支出按功能列示,即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这与IPSASs的做法一致。IPSAss要求编制两套财务业绩表,且两套财务业绩表在收入构成上相同,不同的是其中一套财务业绩表按功能列示费用,另一套按属性列示费用。目前新准则与制度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预算执行表没有项目支出重要明细项目的比较数据。在预算收支总表中能得到项目支出总额的年度比较数据。但列示诸如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基建投资等重要项目支出的数据;在其附表中有这些重要项目的年末数据,但没有年初数据。由于数据项目不够完整、难以比较,从而降低了数据的决策分析价值。二是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了专用基金和专项结余,但在业务活动表中又不包括专项收支的内容,也没有专门的专项业务活动表,报表使用者不能得到这方面的信息。建议设置专项业务活动表,明确专项收支内容,计算专项结余。

三、事业单位净资产构成项目

新准则与制度将净资产定义为“事业单位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包括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专项结余等”。按照这一定义,会事业01表资产负债表在净资产项目下只反映“事业基金、专用基金、专项结余”三个科目的余额,但有下列问题难以解决:一是国有事业单位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其出资方正由政府全部出资变为多方投资主体出资,目前的净资产构成难以反映这一要求。二是新准则与制度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根据IPSASs的要求,有些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化要直接在净资产中反映,而不是在业务活动表中反映,但目前的净资产构成却没有对应的科目来处理这一业务。如事业单位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价,其利得和损失均需直接计入净资产,但会事业01表资产负债表在净资产项目下列示的“事业基金、专用基金、专项结余”三个科目都不适合计入公允价值的变化。三是既然新准则和制度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那么就要允许事业单位选择成本模式或重估模式作为处理固定资产的会计政策,如果事业单位选择了重估模式,当固定资产的重估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时,要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净资产中的相应科目,但目前会事业01表资产负债表在净资产项目下列示的“事业基金、专用基金、专项结余”三个科目同样不适合直接贷记增值内容。此外,对增值后的固定资产计算的折旧额必然高于原来的折旧额,高出部分表明固定资产增值的实现,根据IPSASs的要求,需要从重估增值转入到类似于企业会计的留存收益的科目,但目前新准则和制度也没有提供解决这一问

题的路径。

为解决上述问题,需要进一步与国际趋同。IPSASs关于净资产的定义与我国新准则和制度的定义一致,但其净资产的构成项目与我国有显著不同。《2007 IFAC Handbook 0f International Pub―lic Sector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Pronouncements》(以下简称《2007 IFAC Handbook》)要求在公共部门(含公立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表(实际上就是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净资产项目共四项,分别为政府出资、资本公积、累计盈余,(损失)、小股东利益。笔者认为,这种对净资产的划分方法对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有重要借鉴价值和指导意义。即使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目前不能完全与之趋同,其净资产仍然保留“事业基金、专用基金、专项结余”,但应同时规定如果发生资产重组、资产重估等业务时,根据需要可按照IPSASs的相关准则编制报表,其净资产按“政府出资、资本公积、累计盈余/(损失)、小股东利益”列报,并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

四、事业单位首次执行日有关项目的处理

新准则和制度需要增加对首次执行日有关项目的处理规定。增加的目的在于使事业单位第一次运用新准则与制度编制的会计报表能够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遵循的思路和原则是让财务信息具有透明和可比较的特点,提供的适用时点和方法具有可操作性,何时又不会给事业单位增加过多的成本和负担。

事业单位首次使用新准则与制度关键是要合理确定会计报表期初数。事业单位在首次执行日,应对所有资产、负债和净资产进行重分类、确认和计量,确定期初数,并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新准则和制度将资产定义为“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与IPSASs的定义一致。这说明如果过去形成的资源现在不能预期带来经济利益或不能提供潜在的服务,就不是资产,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目前事业单位的许多资产都不符合这一定义。

对事业单位各类资产期初数的确定,根据《2007 IFAC Hand―book》有关规定,结合我国事业单位实际,需要明确规定固定资产的期初计量方法。新准则和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应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对目前尚未实行折旧核算的事业单位从何时开始折旧没有明确规定。在笔者进行的新准则与制度模拟测试中,有的提出从固定资产购买并投入使用之日起开始补提折旧,但采用这种方法暴露出来的问题是:受物价、货币、汇率等因素的影响,事业单位购买和建造时间较长的建筑物、汽车、计算机及其办公自动化设备,用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期初数不能真实反映财务信息,主要表现为建筑物等通过计算历史折旧反映出的账面价值远小于其实际价值,而汽车、计算机及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则相反。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一是重新评估固定资产在转换日的价值,以此作为期初数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重估价值高于历史成本的部分,如果是首次执行日发生的,先计入原账本的固定基金;低于历史成本的部分冲减固定基金。二是固定基金调整后的余额转入事业基金,从而取消固定基金科目。三是首次执行日以后计提的折旧计入业务活动表中的对应科目(业务活动成本或管理费用)。

[例]按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编制的2007年某医院资产负债简表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该医院没有计提折旧,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累计折旧为0.该医院当年的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如表2.表3所示:

该年度增加的设备主要是专用设备,减少的设备一部分为专用设备,一部分为一般设备。受时间和其他条件限制,在模拟测试时只能对年初数作简单重估。当年减少的固定资产为报废的资产(依据新准则与制度关于资产的定义),没有残余价值,不需要进行重估。重估后固定资产年初数如表4所示。

固定资产年初数重估后为:199138832.9元,比原值107142353.9元高91996479元,在首次执行日先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然后将调整后的固定基金199138832.9元直接转入“事业基金”。在固定资产项目中,图书不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的平均折旧年限为50年,专用设备的平均折旧年限为10年,一般设备的平均折旧年限为8年,其他固定资产的平均折旧年限为5年,当年新增设备平均折旧年限为15年并在2007年平均计算半年折旧,这样2007年当年的折旧额为6113957元,全部计入业务活动表,据测算,应纳入业务活动成本约为4200000元,其余1913957元应计入“管理费用”。调整后的资产负债表简表如表5所示。

实施新准则与制度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一是受房产价值上涨因素的影响,固定资产的年末价值比原值增加了89331060元,其他资产虽受一些因素影响,但年末价值变化不大(下降82元),因此该医院的资产总值增加了89330978元。二是该医院的业务活动结余因受计提折旧的冲减,减少了6113957元,但由于受资产重估增值的影响,加之固定基金在年初转入到事业基金,因此事业基金增加了159364102.6元。应在报表说明中披露该变动。三是新准则与制度对该医院的专用基金与专项结余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