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资产负债的关系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保险业也获得了空前的发展机遇,国内金融改革不断深入,保险行业自身也从高速增长进入了一个相对平稳的发展阶段。而在快速的发展壮大下,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趋明显,如保险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偿付能力不足、利差损严重等,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都可以归结为是资产负债管理问题。资产负债管理是现代保险经营管理的核心,是现代金融理论和管理技术的关键。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通过对保险公司所拥有的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风险程度,类型、数量大小来进行控制与选择,从而在两个方面——结构和总量上实现最优化的动态管理,使得企业盈余最大化。
一、资产负债管理面临的挑战
保险公司对资产负债管理的理解不充分。资产负债管理还没有引起保险公司足够的重视,公司对于其概念还存在偏差。例如有的公司认为只要尽力拓宽业务范围,把保费收入做大,一味的看重保费收入就可以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而不关心资产与负债是否匹配,这显然是极其片面的想法,有的公司虽然了解资产负债的理念,但却将其看成一种数学模式,或者技术手段,认为只要交给技术人员算出数据就完成了,这显然也是错误的想法。在资产负债管理中,需要建立包括投资、精算、销售以及财务等各个部门紧密合作的体系结构,并保证各环节的信息沟通顺畅及时。这是一个贯通的体系。然而,我国保险公司目前都主要采用纵向的组织结构形式,资产管理和负债管理彼此分离,各有独立的部门进行控制,没有达到相互交流和融合的关系。
来自外部的挑战。随着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不断提速,保险机构在资金运方面将具备更大的自主性。与此同时,这也意味着保险机构自身也将更多承担资产负债管理风险的责任。保险公司需要应对来自资本市场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和执行新的会计准则所带来的挑战。众所周知,保险公司的经营易受利率波动的影响,尤其是对于寿险公司,负债期限长。利率的波动会影响到保险公司产品定价的合理性,投资收益能否满足最低保证收益的要求等。而在新的会计准则下,保险公司对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方式的发生了改变,也增加了报表管理难度。因此,保险公司在进行资产负债管理时,不仅要注重理论的分析,更要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做出恰当的反应。
公司实务应用的局限性。资产负债管理的技术与理论一般较为复杂,理论当中还存在很多难点,仍缺乏统一的标准。同时,没有任何一个指标可以反映问题的全貌,每个指标仅能反映资产负债管理的某个方面。从行业的实务情况中也能发现,在常用的利率免疫、现金流匹配、成本收益匹配等方法中对各项指标的计算方法还有不足,例如对久期的计算方法还有待商酌,对收益率的算法不尽相同,没有将资产现金流与负债现金流结合考量,部分算法缺乏理论支持等等。
二、对保险公司的综合性建议
充分考虑公司偿付能力对资产负债管理的约束。我国保险监管部门通过对比保险公司实际偿付能力额度与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来判断一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否充足。实际偿付能力与公司认可资产的比例密切相关,因此保险公司可以据此灵活配置资产:在偿付能力充足率高时,可以配置认可比例低的资产,以追求更高的投资收益; 在偿付能力充足率低时,应优配置认可比例高的资产,以尽可能提高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额度,使偿付能力满足监管的要求。
关键词 资产负债观 暂时性差异 会计处理
为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全面趋同,我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2008年我国企业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随着它的实施,掌握新的所得税核算方法摆在了所有会计人员面前。这一新的核算方法较之以前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其理念、分析思路和处理方法都有较大变化,鉴于理解和掌握新的所得税核算方法有一定难度,本文从加强新所得税核算的理论认识出发,通过分析暂时性差异的实质确定暂时性差异的类型,并在此基础上正确核算企业所得税作一探讨,旨在帮助相关人士更好的理解所得税核算。
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会计核算的思路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首先从资产负债表出发分析每一项应税业务,比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和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将两者之间的差额按本质区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从而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算确定应交所得税,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所得税核算最关键步骤便是分析差额的实质,然后判断递延所得税核算应运用的会计科目,从而正确核算企业所得税。
在核算所得税时,要先理解会计与税法的关系,注意暂时性差异的发生与转回一般只会造成当期所得税费用与递延所税之间互相转换,不会影响企业所得税费用总额,它只存在时点缴纳的差异,本文中的“多缴”,“少缴”只是相对当期而言,暂时性差异是站在未来的角度定义的,也就是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可抵减应纳税所得额(或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它们对当期的所得税费用的影响相反。
二、暂时性差异的实质分析
暂时性差异包含时间性差异和非时间性差异,具体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许多书上都列举了判断暂时性差异的方法,但与实务工作者常规思路不一致导致理解上的难度,本文拟从解析核算所得税相关概念的角度将资产、负债与收入、成本联系起来,从适应会计的常规思维定势角度分析差异实质。
(一)资产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实质分析
资产具有直接或间接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潜力,同时,资产在占有使用过程中会慢慢损耗转化为企业的成本。
从资产产生潜在收入的角度对资产账面价值进行理解,资产的账面价值代表企业持续使用及最终出售该资产时会取得的经济利益的总额,核算所得税时,为方便记忆可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形象的取得“未来收入”的能力大小。
从资产转化为成本的角度对资产计税税基础进行理解,资产的计税基础代表的是一项资产在未来期间可予抵税的经济支出总金额,在所得税核算时可以将计税基础形象的看作“未来成本”的金额。
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其账面价值和计税税基础都是其取得成本,二者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在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由于会计和税收规定的不同将导致纳税在时间上的差异。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即“未来收入”大于“未来成本”,增加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相对应将来应“多缴”税,当期则“少缴”,对当期来说,少缴的部分将来应缴纳,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即“未来收入”小于“未来成本”,导致抵减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将来可以少“缴税”,当期应“多缴”,多缴的部分将来可抵扣,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例:甲公司2009年12月31日存货的账面余额100万元,已提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则该存货有产生90万元未来收入的能力,出售时可按购入成本100万元抵税,形成100万元的未来成本,该项资产在所得税核算时形成-1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可抵扣暂时性。
(二)负债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实质分析
负债账面价值是指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实质是确认负债时的“全部经济支出”,为计算所得税可形象的将其理解为“全部成本”。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也就是说,负债的计税基础就是按照税法规定当期可抵税的金额。为计算所得税可形象的理解为“当期成本”的金额。
负债暂时性差异的理解相对较简单,它实质上是因为该项负债有未来可予抵扣的金额存在。即从费用中提取了负债,属推迟确认费用,存在“未来成本”。“未来成本”=“全部成本”减“当期成本”。
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负债的计税基础,即“全部成本”大于“当期成本”,二者之差“未来成本”大于0,未来成本可抵减未来收入,意味着未来期间利润减少,将来可以少“缴税”,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负债的计税基础,即“未来成本”小于0,将导致增加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相对应将来应“多缴”税,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这种情况少见。
例:甲公司2009年末预提产品保修费用100万元(预计负债)假设保修费用在实际支付时抵扣,账面价值=全部成本100万元,计税基础=当期费用=0,形成“未来成本”100万,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三)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实质分析可比照资产和负债的分析方法
三、企业所得税的核算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时将暂时性差异的影响数列为所得税费用的一部分,并将其影响数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其思路:分清暂时性差异类型的基础上计算当期递延所得数期末数;计算出期末数减期初数的差额,即为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本期发生额;利用当期应交所得税和当期递延所得税倒挤出所得税费用数额。
对于当期应交所得税,由于涉及到纳税调整,可以利用下面的公式,这个公式不需要象传统的做法那样去分析前期的所得税在本期是否转回,只需关注递延所得税的发生额,比较简单,具体用公式表述如下:
应交所得税=(会计利润+需纳税永久性差异-不纳税永久性差异)*税率-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发生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发生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发生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期末余额*税率-其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发生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期末余额*税率-其期初余额
需纳税的永久性差异:计入利润表但计税时不允许扣除的费用+税务认可而会计上没确认的收入
不需纳税的永久性差异:计入利润表但计税时免交税的收入+税务认可而会计上没认可的支出
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如为正,则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如为正,则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这两者如为负则相反,应交所得税在贷方,按照借贷平衡账务关系可倒挤出所得税金额。
例:某企业2009年利润总额为1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2009年1月购入一台新设备并投入使用,原值20万元,无残值,税法规定折旧年限4年,会计上按2年计提折旧;2009年末一项存货原值60万,已提存货跌价准备6万元;2009年为某产品提供保修服务,预计负债10万无;国库券利息收入10万元;业务招待费超过税法规定5万元;因违反税法规定被罚滞纳金5万元;09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余额10万。计算2009年所得税费用。
分析如下:
1.当期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①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设备的账面价值10万,计税基础15万,可抵扣差异:15-10=5,存货账面价值54万,计税基础60万,可抵扣差异60-54=6万,预计负债账面价值10,计税基础10-10=0,可抵扣差异10-0=10万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5+6+10)×25%-期初10=-4.75万。
2.当期应交所得税
当期应交所得税额:(100+违法罚款5-国债利息收入10)×25%-4.75=19万元应交所得税:19万元
3.当期所得税费用
当期所得税19-(-4.75)=23.75万
最后编制的分录如下:借:所得税费用237500元,贷:递延所得税资产47500元;贷:应交所得税190000元。
四、结语
所得税会计核算具有综合性强,时间跨度长的特点,需要在透彻理解所得税会计核算原理的基础上详细解读税法及其条例,把会计知识和税法知识融会贯通。
中图分类号:F831.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13-0157-04
引言
2007美国爆发金融危机之后,美国经济下滑严重。2009年二季度,美国的年均GDP实际增长率较2007年三季度下跌约5.1%。失业率从2007年四季度的5%上升至9.5%,住房资产价格下滑17%,居民净资产大幅缩水。有学者认为,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流动性过于充分,加剧房地产泡沫,信贷部门通过金融创新降低购房成本,导致私人部门一味追求杠杆率,最终引发违约率和没收率过高,将危机由虚转实。其中,家庭债务的爆炸式增长、其内在原因及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引发学术界广泛关注。一些学者从居民家庭资产负债表角度来分析危机的形成和发展。例如,Mian and Sufi(2010)使用美国450 个县的数据研究了家庭负债与2007―2009 年经济衰退的关系。他们的统计模型表明家庭杠杆率的增长率和对信用卡负债的依赖程度能很好地解释危机期间各地在消费者违约、房屋价格、住宅投资、失业率和耐用品消费方面的差异。Glick and Lansing(2009)认为,危机之后美国居民部门将经历“去杠杆化”过程,不论居民是通过提高储蓄率的方式,还是以债务违约的方式来降低杠杆率,都会对消费及经济增长造成重要影响。王勇和祝红梅(2013)的研究发现,2007 年危机之前的几年间美国家庭资产、负债结构等方面的变化造成2007年爆发的金融危机期间美国家庭陷入比以往危机更严重的财务困境。实际上,Mishkin(1978)很早就研究过1929―1933 年大萧条期间居民资产负债表的变化及其对总需求的影响。
美国金融危机的硝烟尚未散去,随着近些年来中国经济逐步走向疲软和中国金融系统出现的“钱荒”等一系列低效率问题,国内外各界开始讨论中国是否会发生类似于美国一样的金融危机。在这种背景下,对比研究中美两国的家庭负债表结构,无疑对于预测和分析中国是否会发生金融危机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中美两国家庭资产负债结构的对比分析
对于一个经济体来说,在经济形势好的时候,容易出现经济“加杠杆”即杠杆率上升的情况。① 根据Bernanke et al.(1999)提出的“金融加速器”理论,技术进步等情况的发生会使得企业和家庭部门的净资产增加,从而提升他们的融资能力,所以其资产负债表结构会迅速扩张,使得杠杆率迅速高企。而在一国央行为了维持经济和金融稳定从而提高利率等不利冲击因素下面,这种加杠杆的周期就会遭到破坏,从而使得经济迅速下滑,进入“去杠杆率”的阶段。上述这个过程可以较好的解释美国发生在2007年的金融危机。因此,我们首先有必要对比分析一下中美两国微观经济部门的资产负债结构,我们以家庭部门的资产负债情况为例进行对比分析。
(一)资产
危机前后美国的家庭资产经历了一个迅速扩张到迅速下降的过程。美国家庭的资产分为金融资产与非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包括储蓄公债、退休金、理财基金、股票、现金人寿保险等。非金融资产包括交通工具、首套住宅及其他住房资产、非住房资产的净资产、权益资产等。在金融危机发生前,美国的资产结构就有所变化。其中金融资产的比重有所下降,从2001年的42%下降至2007年的35.7%。非金融资产中,首套住房及其他住房资产的比重从2001年的46.9%上升至2007年的48.1%。2001―2007年,美国家庭首套住房资产价值普遍上涨,住房中位数上涨39%,平均数上涨42.83%。美国家庭财富平均数因此增加了85 500美元。而住房资产大幅上涨的背后,是房贷利率极低、房产预期价值升高而产生的虚幻需求。家庭住房资产价值的持续上升使许多家庭财富增加,在2007年二季度达到历史最高水平64.36万亿美元,不动产的保值和增值作用日益明显,居民的消费与投资愿望更加强烈。不断上涨的资产价值提高了居民的抵押贷款能力,居民将已出现泡沫的资产作为抵押品从信贷部门借出更多资金,使更多资金流入市场,资产泡沫进一步膨胀。在“流动性泛滥、投资、资产价格上升、财富增加、再投资”的循环模式下,美国经济显现出一派繁荣。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美国家庭净财富(总资产扣除总负债)平均数从2007年的595 000美元跌至2009年的481 000美元,倒退回2004年之前的水平。
与2007年美国爆发金融危机之前的情况相似,近年来中国的家庭资产规模也在迅速上升。中国家庭的资产也可以分为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两部分。首先,中国家庭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居民保险,非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住房资产和耐用消耗品(如图1-1所示)。从2000年以来,上述中国家庭的金融资产规模都在迅速上升,尤其是从21世纪初期以来更是呈现加速度上升(图1-2所示)。2000―2013年,中国家庭的金融资产绝对量持续显著增长,而从中国家庭资产的结构看,现金和银行存款占据了很大比重,在2000年占比高达80.49%,虽然此后一直呈下降趋势,但截至2013年仍接近70%。这说明我国居民投资渠道较为单一。股票是家庭投资的另一个重要渠道,从2000年占家庭金融资产13.36%逐步上升至2013年的26.63%。债券、居民保险的比重虽有所上升,但整体仍较小。而从图1-2来看,中国家庭非金融资产规模也在迅速攀升,其中中国家庭的住房资产存量在2000―2013年中大幅增长,从19.29万亿增长至153.33万亿。美国爆发金融危机后,主要发达国家的房产价格均有下跌,唯有中国的房地长价格继续保持突飞猛进的涨幅。住房资产过快上涨的直接原因,是土地价格更为惊人的涨幅。房地产开发企业购置土地单位价格从2000年的434.18元涨至2012年的3 392.55元,十二年间上涨681.37%。而住宅用商品房每平方米售价从2000年的1 948元涨至2012年的5 430元,涨幅为178.75%。
经过上述对美中两国资产项的对比分析,我们发现中国与美国在家庭资产规模变化方面存在着诸多相似之处,首先表现为资产规模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张,其次在资产项里面房地产占比过高。从美国2007年爆发金融危机的先例来看,房地产占比过高以及房价的过分高企或会使得房地产泡沫迅速破灭而形成金融危机,这也是当前中国有可能发生的高概率事件。
(二)负债
根据美国从1983年起每隔三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项抽样问卷调查――消费者金融调查(Survey of Consumer Finances,简称SCF),2010 年约75%的美国家庭拥有债务,该比例比2007 年下降了约2个百分点,也是2001 年以来的首次下降。值得一提的是,有信用卡债务的家庭占比从2007年的46.1%下降至39.4%,是开展SCF调查以来的最大降幅,该比例甚至略低于1989年调查的水平。但是,债务金额没有明显的下降,由于资产缩水幅度远大于债务下降幅度,总体来看,受访家庭的杠杆率(总负债/总资产)上升了1.6个百分点。从偿债情况看,虽然债务收入比指标没有明显变化,但有逾期60天以上未偿债务的家庭占比突破了10%,为2000 年以来的最高值。
以上数据均能说明金融危机爆发前美国家庭债台高筑的现实。美国的住房抵押贷款根据贷款人的资信状况分为三等:优质贷款、次优贷款、次级贷款,次级贷款的对象是收入较低或有违约记录的个人。2001年之后,过于宽松的货币环境使资金流动性泛滥,只要继续维持超低水平的利率和不断攀升的房价,即使资信状况再差的家庭也不会有很高的违约风险。危机前美国的住房抵押贷款利率一般是ARM(adjust rate mortgage)形式,在初期利率较低,到一定时期后逐渐提高,许多家庭预期房价会高涨,在贷款利率尚未提高前抛售房屋,还可以从中获利。于是还款能力较弱的家庭也禁不住诱惑纷纷贷款买房,其中不乏投机炒房者,人人都希望分享房地产泡沫带来的利润。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将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将不动产作为担保发行债券以获取流动资金,开始新一轮贷款发放,美国次贷产业链上的衍生产品越来越多。
对比美国而言,近些年来中国家庭部门负债规模的迅速扩张也不容忽视。中国家庭信贷体系包含居民住宅抵押贷款、个人短期信用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旅游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等各种专项贷款,基本可以满足不同家庭的各种贷款需求。图2显示,从2008年以来中国住户的贷款增长率比收入增长率要高得多。从组成结构来看,消费性贷款占住户贷款总额的比重从2007年的64.62%上升至2013年的65.35%,同期经营性贷款的比重从35.38%下降至34.65%,消费性贷款长期居于主体地位。住房抵押贷款占中国居民消费性贷款的比重长期稳定在80%左右。从债务水平看,中国家庭债务规模大幅扩张,2013年住户贷款总额为198 503.79亿元,比2007年增加了291.90%,以住房抵押贷款为主的中长期消费性贷款快速增长,同期增长速度从11.64%增长至21.38%。以上数据表明居民以购置住房作为主要负债需求,信贷机构也以住房抵押贷款作为主要的供给,与金融危机前美国的借贷市场的特点相似。然而,对于银行而言,个人按揭贷款的风险与收益是不匹配的,贷款收回周期长,房地产市场受宏观政策影响容易出现波动,一旦房价增速放缓甚至下滑,居民很可能出现违约行为,银行要为此买单。实际上,贷款购房者无力支付住房按揭,放弃该房屋的现象在杭州、苏州、广州等地越来越频繁。2014年1―8月,苏州地区个人房屋贷款逾期不还案件达到了120件,同比增加68.7%。大多数购房抱有投机目的,在2010年房价高位时买入,且多数是购买第二套房,甚至第三套第四套房。2011―2013年国家出台一系列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贷款利率的政策,减缓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速度,房价有所下跌。在房价高位买入的住房资产的价值低于个人承受的按揭贷款,购房者无法承受巨额贷款,只能违约。
二、家庭杠杆率变化引致金融危机的机制分析
居民家庭的资产负债情况的不同变化会引起杠杆率的变化,而杠杆率的变化会进一步地引致金融危机。从美国的情况来看,美国的家庭负债/家庭资产(即其家庭杠杆率)平均数从2001年12%上升至2006年金融危机爆发前的14.9%。这和上述分析所示美国在金融危机前其家庭资产和负债规模的迅速膨胀有关,尤其是其负债规模的迅速上升,速度上大大的超过了资产规模的上升。
杠杆化运行是现代金融体系的基本特征,杠杆效用在金融领域是普遍存在的。但是,若滥用杠杆效应,过度提高杠杆率,便会酿成金融危机。通过美国金融危机,可以发现家庭部门的杠杆化伴随着资产泡沫的形成,居民形成良好预期,认为经济必然会繁荣,就业和收入情况必然会改善,带来消费、投资、和信贷需求旺盛。居民预期资产价格上升,愿意承担债务风险,以借贷追求收益。另外,不断下降的利率也使家庭部门杠杆化更加容易。为遏制互联网泡沫破裂后美国经济过猛减速,时任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采取降息措施刺激经济,至2003年6月,联邦基准利率仅为1%,大大降低了居民的融资成本。借款者中不乏没有稳定收入、资信状况不佳的个人,构成了庞大的次级贷款市场。这类贷款的利率通常比优质住房抵押贷款高300 350个百分点,但违约风险极大,在资产预期价格走高和低利率的环境下,借款人尚可维持较低的违约率。2006年,美国房地产按揭贷款不断增加,次级贷款市场迅速发展。信贷机构为了分散风险,将抵押资产证券化抛售给各种风险偏好的投资人,因此出现了抵押支持债券(Mortgage-Backed Security)、担保债务凭证(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贷款违约保险(Credit Default Swap)等一系列金融衍生产品。2006年初,近65%的次级贷款抵押资产被证券化,过度包装的金融衍生品将杠杆效应从家庭部门传递至金融部门,债务危机从美国居民部门向银行体系、保险公司、对冲基金蔓延,再扩散至全球金融市场。金融危机爆发的导火线是利率降低和资产价格下降,其本质是信用危机导致以家庭部门为起点的各部门杠杆率过高,进而引发流动性危机。美国金融体系监管不力,未能跟上金融创新的步伐,居民可获得信用泛滥,当资产价格逆转,人们纷纷抛售资产及金融衍生品以换取美元,相对于庞大的资产而言货币稀缺。资产价格降至某个临界点后出现流动性枯竭,最终导致公众恐慌及大批金融机构倒闭。危机后政府采取的救市措施表明政府不得不增加杠杆率为家庭部门和金融部门的去杠杆化买单。由此可见,家庭部门的杠杆效应会影响其他部门,若家庭杠杆率过高,金融市场系统风险增加,房价及利率的微小波动被放大,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
小结
家庭部门杠杆率过高是金融危机的一大诱因和征兆。美国、日本、西班牙、希腊等国家在金融危机爆发前都存在资产价格迅速上涨、私人部门杠杆率迅速抬升两大特征,并经历了房地产泡沫的形成与破裂。然而根据本文的分析,中国目前无论在房地产资产泡沫还是家庭资产负债杠杆率的增长方面,都与美国等爆发金融危机之前的状况非常相似,这使得我们不得不从政策上面进行调整,以应对潜在的金融危机风险。
首先,要预防房地产泡沫的继续扩大和泡沫的突然破灭。虽然目前国内外对于中国是否存在房地产泡沫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但是从房价收入等指标来看,中国存在一定的房地产泡沫应该是不争的事实。介于美国等国爆发金融危机都是从房地产泡沫的迅速扩张和泡沫开始,中国目前应该重点关注房地产价格的走势,特别是重点城市的房价,不应该轻易取消限购等政策措施,而且应该加快应用房产税等市场手段平抑房地产价格的波动。而且从本文以上的分析来看,房地产价格的持续上涨也是家庭资产负债杠杆率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稳住房地产价格,使之在短时期内不会大幅波动应该是当务之急。
其次,要积极拓展居民的投资渠道。中国居民之所以积极投资房地产是因为缺乏合理的投资选择渠道。为了抑制房地产投机和由此导致的家庭资产负债表的迅速攀升,除了上述限购等强制性政策之外,还有积极地辅以合理的投资渠道。为此需要我们进一步地开放资本市场建设,建立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金融市场。
综上所述,虽然中国目前有潜在的金融危机风险,但是只要我们采取积极的政策应对措施,就可以化危机为转机,积极地推进中国的金融市场建设,进一步地完善中国市场经济。
参考文献:
[1] Atif Mian and Amir Sufi (2010),“Household Leverage and the Recession of 2007-09”,IMF Economic Review Vol.58,No.1.
[2] Bernanke,B.,Gertler,M.,and S.Gilchrist,1999,The financial accelerator in a quantitative business cycle framework,In:Taylor.B.and
M.Woodford,eds.,Handbook of Macroeconomics,Amsterdam 1.
[3] Frederic S.Mishkin,“Household Balance Sheet and the Great Depression,Th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Vol.38,No.4 (Dec.,1978),
pp.918-937.
现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也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血液,企业的现金流转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现金管理已经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现金是指广义的现金即货币资金项目,现金流量表中反映的现金是指具有流动性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两者之间存在相互勾稽、相互印证的逻辑关系,是报表使用者关注企业资金状况的直接依据,同时也是企业决策层重点关注的重要流动资产项目。
一、资产负债表反映的现金情况
资产负债表中的现金是企业重要的流动资产项目,它从广义的角度反映企业货币资金的相关构成情况,分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三个组成部分。库存现金是指企业狭义方面的现金,是指企业持有的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它与会计核算中“现金”科目所包括的内容基本一致;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包括企业存入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可以随时支取的存款和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定期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项目包括企业存放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履约保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项目。
二、现金流量表反映的现金情况
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项目是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定期存款不属于现金。另外,现金流量表中现金还包括现金等价物,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其中,“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现金等价物通常包括3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投资。权益性投资变现的金额通常不确定,因而不属于现金等价物。
三、两张主表反映的现金情况之间的关系
从现金流量表中可以看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概念涵盖了一个企业货币资金的大部分和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现金等价物(3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投资)。企业货币资金中的一部分,例如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没有预先通知不能随时支取的银行定期存款、企业保证金、保证函存款、企业信用证存款、金融企业央行存款准备金等款项,则属于受限制的资金,因其缺乏流动性,企业不能随时用于支付,所以在现金流量表中不能包括。
从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两张主表的勾稽关系来看,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应当和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额一致,但是实际工作中往往出现两者金额不同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项目的金额大于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项目的金额。这种情况反映的是企业的现金流量表中没有现金等价物只有现金,而货币资金中包含着一部分现金流量表中不包括的受限资金内容,例如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没有预先通知不能随时支付的银行定期存款、企业保证金、保证函存款、企业信用证存款、金融企业央行存款准备金等。由于资产负债表中以上这些项目只反映在货币资金中,而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项目不包括这些受限资金内容,造成两张主表现金项目之间存在着不一致的情况。
第二种情况: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项目金额小于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项目金额。这种情况反映的是,企业货币资金中不包括受限资金,而企业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项目包括3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3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投资反映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内,货币资金项目内没有包括此项内容。因此,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两张主表之间也会产生不一致的情况。
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认为应收票据期限短、流动性强,也应当作为现金等价物对待,在企业的现金流量表中反映,笔者认为此种看法值得商榷。首先,应收票据作为流动资产其不符合现金等价物的概念。例如可在证券市场上流通的3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等。很显然,应收票据期限最长6个月,而且不具备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和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的特征,实际工作中如果应收票据是商业承兑汇票,则应收票据承兑或贴现存在一定的风险,而且金额往往不确定,应收票据通常也不属于企业的一项投资。其次,应收票据不属于货币资金范畴,它的金额增减只是反映应收票据本身金额增减,未能引起企业货币资金金额的增减变动,因此不应当在现金流量表中体现。
综上所述,企业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现金项目之间的内在勾稽关系,应当理论联系实际,按照实际业务中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充分掌握和了解实际工作中的具体业务性质和内容的情况下,分析和判断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现金项目的内在联系,从而正确反映出企业某一时期的现金项目的真实状况,为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准确、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资料。
【参考文献】
(一)利润表债务法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差异分析 首先,两者对收益的理解不同。利润表债务法是从会计利润观的角度看问题,以收入/费用观定义收益,强调历史成本法和收入、费用配比原则。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经济利润观的角度出发,根据资产/负债观定义收益,强调时点的财务状况和对未来现金流量的评价及预测其价值。其次,两者会计科目设置不同。利润表债务法对由时间性差异计算出来的所得税款采用“递延税款”科目反映,其借方余额和贷方余额分别代表预付税款和应付税款,借贷双方可以直接抵销后进行反映。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则采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将其区分开,两科目余额不能相互抵销。这种做法分清了资产和负债的内涵,可以清晰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最后,两者的递延所得税核算方式不同。利润表债务法下从收入费用观出发,首先确认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而递延所得税(递延税款)是应交所得税与所得税费用的差额,是倒轧出来的,递延税款不是真正的资产或负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从资产负债观出发,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是通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计算出来,其遵循所得税资产和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定义,保证了资产负债表中的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合理性,但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也是一个倒轧数。
(二)我国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现实意义 一是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的思想,适应会计国际化的需要。我国在新颁布的所得税会计准则中全面运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其体现了与国际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趋同。一方面,在会计理念上改变了以前重利润表轻资产负债表的观念,比以往更强调对资产负债表的真实反映。FAS109从1987年开始运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IASl2则从1996年开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向着基于价值的方向演变,会计报表的基石从原来的收入费用观转向资产负债观,更强调对资产负债表的真实反映。二是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随着我国股票交易市场的发展,会计研究的重心转向信息的有用性,人们的注意力也从利润表转移到资产负债表上。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观是基于资产和负债的变动计量企业收益,当资产的价值增加或负债的价值减少时,会产生收益。与收入费用观相比,资产负债观更注重交易和事项的实质,要求首先界定每笔交易和事项发生后对企业资产和负债变化的影响,确保了企业各时点上的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真实准确,为确定某一期间流量概念的收入和费用提供了可靠的基础,提供的收益总额信息相关性强。此外,资产负债表观从资产与负债的定义出发,强调在每一会计期间确认和计量已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所引发的未来期间所得税的流入或流出对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影响,即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再通过计算得到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原则上,这种做法更能真实地反映资产负债表的资产和负责,提高了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的可靠性;从谨慎性角度,这种做法不高估企业资产和收益,低估企业负债和费用,更能体现会计的谨慎性要求。
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新增会计要素分析
(一)计税基础 为了符合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会计处理方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要求,所得税会计引入计税基础的概念。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二)暂时性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同过去所得税会计处理的相关法规制度的最大差异之处在于“暂时性差异”概念的引入,取代了利润表债务法的时间性差异,标志着我国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由原来的利润表债务法向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转变。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在永久性差异的界定方面与规定保持了一致。而损益表债务法时间性差异发生于某一会计期间,但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能够转回,收益表债务法注重时间性差异,可计算当期的影响,不能直接反映对未来的影响,不能处理非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侧重于从资产和负债的角度分析会计收益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反映的是某个时点上存在的此类差异。从暂时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范围来看,所有的时间性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除了包括时间性差异,还包括非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其他暂时性差异是对资产或负债进行直接调整造成的,主要包括:初始确认时,一项资产或负债的税基不同于其初始账面金额;资产被重估,但计税时不作对应调整;合并产生的商誉或负商誉等。暂时性差异使企业纳税后果影响范围更广。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企业采用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对全部暂时性差异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大大拓展了“递延税款”的含义。利润表债务法下的递延所得税余额,是可抵减和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发生转回借记贷记相比的结果,递延所得税余额并不表示应收或应付的项目,没有准确反映资产和负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对暂时性差异进行跨期核算的会计方法,暂时性差异产生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与计税基础之差,因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据以核算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反映的是负债和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1日 开始实施的所得税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所得税准则保持了协调一致,即都采用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会计处理。这一重要变化与原来采用的应付税款法相比,无论是对企业的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还是损益的核算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资产负债观的核心理念,从制度设计的科学性来看,更有利于企业管理层和外部投资者对报表信息的有效利用。
一、资产负债观下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基本概念
1、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
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该项资产基本账户的借方余额加减调增与调减(备抵)账户后的差额。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在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某一项资产在未来期间计税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对于采用历史成本计量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来说,其账面价值为账面原值减去备抵账户(存货减值准备、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后的余额,其计税基础为账面余额扣减税法认同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的金额,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因税法不予认同在计算计税基础时则不能扣减;对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来说,其账面价值为成本账户的余额加减公允价值变动数额或抵扣减值准备账户后的净额,而计税基础一般为成本账户余额,即初始取得该项资产的账面余额。
负债的账面价值是指该项负债的基本账户的贷方余额加减调增调减(备抵)账户的差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因负债的确认与偿还一般不会影响企业的损益,也不会影响其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企业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一般为0,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例如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但是,在个别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损益,进而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得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如按照会计准则确认的某些预计负债,若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全额抵扣,则其计税基础应为0。
2、暂时性差异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额。暂时性差异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两类。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增加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即在未来期间不考虑该事项影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由于该暂时性差异的转回,会进一步增加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金额。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当期,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减少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当期,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当期所得税与递延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应交所得税,当期所得税应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计算确定。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所得税准则规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发生额的综合结果。
二、资产负债观下所得税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与方法
第一,按会计准则规定和税法规定分别计算影响当期利润的金额。
第二,根据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确定暂时性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中:
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的账面价值-资产的计税基础)×所得税税率+(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所得税税率
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得税税率+(负债的账面价值-负债的计税基础)×所得税税率
值得注意的是,当适用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时,本期计算确定的暂时性差异应是累计差异,同时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调整数已直接计入变化当期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从而不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因此,本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当期暂时性差异的总体影响-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第三,计算本期应交纳的所得税:
本期应交纳的所得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利润×所得税税率
第四,计算本期所得税费用:
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资产负债观下所得税会计实务案例解析
假定A公司20×7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24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20×7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别的有:第一,20×7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为1200万元,使用年限为l0年,净残值为0,会计处理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收处理按直线法计提折旧。第二,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400万元。第三,当年度发生研究开发支出1000万元,其中600万元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150%加计扣除。假定所开发无形资产于期末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第四,违反环保规定应支付罚款200万元。第五,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6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第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期公允价值增加100万元。该公司20×7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金额及其计税基础如表1所示。
第一,20×7年度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2400+120+400-1100+200+60=2080(万元)
应交所得税=2080×25%=520(万元)
第二,20×7年度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280×25%= 70(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700×25%=175(万元)
递延所得税=175-70=105(万元)
第三,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105+520-25=60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6000000
资本公积 25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2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50000
假定A公司20×8年当期应交所得税为924万元。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相关资料如表2所示,除所列项目外,其他资产、负债项目不存在会计和税收的差异。
第一,20×8年应交所得税=924(万元)
第二,20×8年度递延所得税:
(1)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620×25%=155(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175-155=20(万元)
(2)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592×25%=148(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48-70=78(万元)
递延所得税=-20-78=-98(万元)
第三,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924+5-98=831(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831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8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9240000
资本公积 50000
所得税会计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或亏损)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税所得(或亏损)之间存在差异。会计和税收是经济领域两个不同的分支,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规范不同的对象。会计遵循的是企业会计准则,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变动,税前会计利润即为目前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税收遵循的是税收法规,其目的是通过课税来调节经济,应税所得是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由此产生了会计和税收的差异,进而出现了所得税会计核算的问题。
一、资产负债表观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一)资产负债表观的概念
资产负债表观是指会计准则制定者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准则时,应首先定义并规范由此类交易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资产负债表观认为,企业的收益是企业期末净资产比期初净资产的净增长额,而净资产又是由资产减去负债计算得到的,因此:收益=期末净资产价值-期初净资产价值-投资者投入+向投资者分配。在这种理念下,会计确认和计量的重心放在了资产负债表上,它首先考虑从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有关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入手,然后根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此时,收益只是资产和负债计价的副产品,利润表成为资产负债表的附属产物。
(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会计原理
在资产负债表观下,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 分别表示为:
会计利润( 会计收益) = 期末净资产的账面价值- 期初净资产的账面价值 (1)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益) = 期末净资产的计税基础- 期初净资产的计税基础(2)
从(1)式来看,资产和负债的账面基础是按会计准则确认、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价值。(2)式表明,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按税法确认和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即“计税时归属于该资产或负债的金额”。递延所得税源于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即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额。
由上可以归纳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基本原理是:企业应当按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计算暂时性差异,再根据这些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而由其变动来确定当期所得税费用。
二、所得税会计中资产负债表观的具体体现
(一)计税基础方面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资产负债表观下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心概念是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企业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资产负债表确认每一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若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则不存在暂时性差异;若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则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若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则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分别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得出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税基础源于资产负债表项目,有别于原所得税准则确定计税基础源于利润表项目,体现了准则制定时以资产负债表为出发点,把资产、负债的确定作为首要规范的内容,遵循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
(二)会计处理方法方面
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核算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4步:
1.计算税前会计利润,并调整所得税项目得出应纳税所得额;
2.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得出“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核算的金额;
3.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判断是否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若存在差异,用相应的数额乘以适用税率得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4.根据“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倒推出“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并作相关会计分录。而利润表债务法在核算时,首先要确定的就是当期所得税费用;然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应交所得税;最后根据所得税费用与当期应纳税款之差,倒推出本期递延税款。确定先后顺序的不同,体现了两种不同理念下的不同侧重点。这种会计处理方式认为,只要资产和负债的会计核算符合真实公允原则,所得税费用信息自然真实可靠。在核算时以首先确认资产、负债为重,是遵循资产负债表观的具体体现。
(三)收益的理解方面
以决策有用这一目标为指导,美国FASB在1980年的第3号概念公告,从导致未来经济利益流入和流出企业的角度定义资产和负债,并定义了全面收益这一会计要素,使得资产负债表不仅能反映公司在某一会计期间的全面收益,还能向投资者提供与其决策密切相关的未来收益情况的信息。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包含在收益中,产生了新的盈利模式,即收益=已实现的收益+未实现收益。而利润表观下的收益只包括已实现的收益。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而在利润表债务法下,所得税费用直接根据会计利润与适用税率相乘直接计算得出,本期会计利润是已实现的利润,是利润表观的体现。新所得税准则中,收益的计算包括了递延到以后期间的未实现收益,符合资产负债表观的全面收益观。
(四)会计要素名称方面
新所得税准则取消了“递延税款”会计科目,增加了“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这是理念上的进步。在资产负债表法下,原有的“递延税款”由于其借项和贷项并不符合资产和负债定义,而且更多地扮演的只是起平衡作用的余额项目的角色,所以不能适应理论发展的需要。改进后的两个账户在资产负债表中应该与其他资产和负债分开列报,这两个账户符合资产和负债的定义,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资产和负债未来能为企业带来的实际现金流量。这也是资产负债表观的具体体现。
(五)信息披露方面
新所得税准则规定,对于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要求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价值复核。如果企业未来期间不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税利润可供抵扣,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中,除准则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况,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两个账户都要单独列示,以便体现为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这与在利润表下以借项和贷项抵消后的净额列示有很大差异。
从信息披露的角度来讲,上述两项规定显然是对资产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报表中揭示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权利义务,而不是单纯列示一些数据,这其实也是资产负债表观的体现。
三、采用资产负债表观的积极意义
(一)所得税费用的核算更为简单和准确
原所得税准则强调利润表中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因而对所得税费用的核算需要以收入和费用为着眼点,逐一确认每一笔收入和费用。资产负债表观下,我们的着眼点放在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上。在每一会计期末,只需将期末暂时性差异与期初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额的差额作为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会计人员只要在资产负债表中获取现成的数据,从税务的角度衡量其计税价值,然后计算其差异,把本期新增的税务与会计之间的差异作为所得税费用的调整。这一核算方法在程序上相对简单,并且其确认所得税费用的方法克服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在确定收入和费用时适用标准不统一的缺陷,提高了所得税费用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二)资产负债表观能够反映出更真实、更详细的所得税会计信息
原所得税准则采用利润表债务法考虑了时间差异对纳税的影响,但只注重差异本身,而对差异产生的根源没有清晰地反映出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经济业务更加复杂,由此产生许多不属于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但是利润表债务法对这些方面的差异不能正确反映。当前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的暂时性差异既包括了时间性差异,同时还包括一些特殊事项的影响,所以暂时性差异不一定是时间性差异。这种方法不仅强调暂时性差异,更强调产生暂时性差异的根源在于资产和负债,同时注重对暂时性差异的处理和披露,因而能够真实、详细地反映企业所得税的核算和缴纳过程。
(三)为税务机关稽查提供便利
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每一笔暂时性差异都能够找到其根源,因此这种方法的使用为税务稽查提供了便利,因为税务机关在检查企业是否偷漏税时可以与企业资产负债表对应起来。
(四)为报表使用者的决策提供更可靠的依据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基于资产负债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对全部暂时性差异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这种方法下,由于反映的差异是资产和负债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累计的差额,因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反应的是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可以揭示报告日存在的资产或负债在未来期间因所得税导致现金流入或流出企业的情况,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根据财务报告对企业财务状况和未来现金流量作出恰当的评价和预测,满足了决策相关性。
主要参考文献:
[1]冯淑萍.中国对于国际会计协调的基本态度与所面临的问题.会计研究,2004,1:3~8.
一、不同收益观下的会计与税收差异
(一)“收入/费用观”下的会税差异:永久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通常将会计学意义上的收益称为会计收益,而将作为所得税计税基础的应纳税所得额称为应税收益。20世纪80年代以前,会计界认为利润表是最明了的受托责任报表,因此用“收入/费用观(Revenue-expense View)”定义收益,即将收益视为产出(收入)大于投入(费用)的差额。“收入/费用观”以利润表为中心,收入和费用是财务报表的基本要素,资产和负债则是次级要素。“收入/费用观”认为,收益应是对企业使用其投入(费用)取得产出(收入)的有效性的直接计量,而不必依据(或局限于)经济资源的净变动,收益计量的关键在于收入和费用的确认、计量和配比。
按照“收入/费用观”的收益理念,所得税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净收益所付出的代价,理应与税前会计收益相配比。会计与税收之间差异的分析应从利润表出发,关注的是各期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会计费用与计税费用之间的差异,即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其中,永久性差异是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对于收入、费用所规定的确认口径不同所形成的差异;时间性差异则是由于收入、费用的确认口径相同但确认时间不同所导致的差异,这一差异在本期发生,而在以后期间得以转回。“收入/费用观”下的所得税核算程序为:首先计算出与当期税前会计收益相配比的所得税费用,然后根据所得税费用与当期应纳税额的差额,倒挤出本期发生或转回的递延所得税。由于利润表项目直接确认,资产负债表项目间接确认,因此,由于时间性差异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只能以“递延税款借项”或“递延税款贷项”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
(二)“资产,负债观”下的会税差异:暂时性差异借鉴经济学收益的观念,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第3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S No,3,1980)《企业财务报表要素》首次提出了全面收益的概念,其定义为:“一个主体在某一期间与非业主方面进行交易或发生其他事项和情况所引起的权益(净资产)变动,包括这一期间除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以外的权益的一切变动。”全面收益体现了“资产/负债观(Asset-liabilityView)”的收益理念,即将收益视为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除资本投入和股利分配以外所有净资产的变动。“资产/负债观”以资产负债表为中心,所关注的是资产、负债的确认与计量,资产和负债是财务报表的两个基本要素,收益及其组成部分被认为是次要的概念;资产和负债计价被认为是收益确定的前提,收益则是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净资产的增量。因此,收益确定的实质,是对企业期初与期末资产、负债的计价过程,收益是资产、负债计价的副产品。按照“资产,负债观”的收益理念,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分析应从资产负债表出发,关注的是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即暂时性差异。如果该差异能够在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抵减应税收益(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果该差异在未来期间需在会计收益的基础上调增应税收益(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则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负债观”下的所得税核算程序为:根据暂时性差异直接得到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期末、期初差额即为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最后将递延所得税费用与根据应税收益计算出的当期所得税费用的合计数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二、基于“资产/负债观”的会计与税收差异:暂时性差异
(一)暂时性差异涵义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从资产角度分析,一项资产的确认意味着该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未来期间将以流入企业经济利益的形式收回,如果该经济利益是应税的,则资产的计税基础就是税法上允许抵扣该经济利益的金额。当未来期间允许抵扣的金额小于账面价值所转化的费用或损失,即计税基础小于账面价值时,则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反之则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收回资产账面价值时未形成应税经济利益,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即为其账面价值,无暂时性差异的产生。就负债而言,一项负债的确认意味着该负债的账面价值在未来期间将通过体现经济利益的资源从企业流出予以清偿。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税所得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因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本质上是税法规定就该项负债相关的支出在未来期间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如果清偿该负债的支出部分或全部金额可以在晚于负债确认的未来期间内作为应税经济利益的抵扣项,则会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清偿该负债的支出在未来期间不可抵扣应税经济利益,则该负债的计税基础就等于其账面价值,无暂时性差异产生;如果清偿该负债的支出在未来期间可以抵扣应税经济利益的金额为负数,即调增未来期间的应税所得,则会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二)资产、负债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确认是指将某一项目作为一项资产、负债、收益、费用等正式记入或列入某一主体财务报表的过程。包括同时用文字或数字表述某一项目,其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的合计数中。对于一项资产或负债,确认不仅要记录该项目的取得或发生,而且要记录其随后的变动,包括导致该项目从财务报表上予以剔除的变动(SFACNo.5,par.6)。按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这一定义,会计确认涉及初始确认和再确认两个环节,且确认本身包含计量。在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环节,可能形成暂时性差异的有以下四种情形:(1)初始确认既影响会计收益又影响应税收益。资产、负债初始确认时,如果既影响会汁收益又影响应税收益,一般不会形成暂时性差异。在多数情况下,税法与会计准则对于收入、费用的确认口径和确认时间是一致的。资产初始确认时,相关的收入计入当期应税所得,在未来收回资产账面价值时不再计税,该资产的计税基础等于其账面价值,无暂时性差异;负债初始确认时,相关的费用在当期已经税前扣除,未来清偿该负债时不再允许扣除,该负债的计税基础亦等于其账面价值,也无暂时性差异。即使资产、负债初始确认时相关的会计收入、会计费用与计税收入、计税费用的金额有所不同,也只是永久性差异,而不会形成暂时性差异。(2)初始确认不影响会计收益但影响应税收益。在这种情形下,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必然会形成暂时性差异,如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按照《CAS6――无形资产》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开发支出可资本化为无形资产;而新税法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在计算当期应税收益时加计扣除,故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为0,即计税基础为0,该项无形资
产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一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再如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因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企业在收到客户预付的合同款时将其确认为负债;税法对于收入的确认原则一般与会计准则相同,但在某些情况下,未确认收入的预收款按照税法规定应计入当期应税所得。由于与该项负债相关的经济利益已在取得当期计算缴纳所得税,未来期间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收入时,不再计入应税所得,即未来期间计算应税所得时准予扣除的金额等于其账面价值,故其计税基础为O。该项预收账款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了一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初始确认影响会计收益但不影响应税收益。与第二种情形相类似,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如影响会计收益但不影响应税收益,也会形成暂时性差异。如应收公司债券的利息,按照《CAS22――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规定,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分期付息债券,在资产负债表日应确认应收利息,同时确认投资收益;而按照税法规定,债券利息在实际收到时才计人应税收益且不得作任何扣除,故其计税基础为0,该项应收利息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了一项应纳税暂时差异。再如因对售出商品提供售后服务而确认的预计负债,减少当期的会计收益;税法规定与销售商品相关的支出应于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故其计税基础为0。该项预计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形成了一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初始确认对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均无影响。通常情况下如果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既不影响会计收益也不影响应税收益,则不会形成暂时性差异。但对于一些特殊的交易或事项,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之间仍可能存在差异。如《CAS20――企业合并》规定,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中取得的有关资产、负债应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项合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合并条件(即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非股权支付额的比例低于20%),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成本,须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由此可见,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对于企业合并的划分标准和处理原则不同,从而造成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有关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负债应调整购买日应确认的商誉或负商誉。再如《CAS21――租赁》规定,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应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之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税法规定,融资租入资产应当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付款额及相关交易费用作为其计税基础,从而形成暂时性差异。需要指出的是,《CAS18――所得税》规定,除企业合并以外的交易或事项,如果该项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收益也不影响应税收益,则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这主要是由于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收益又不影响应税收益,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直接结果是调整有关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违背历史成本原则,因此,融资租赁中租入资产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不得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资产、负债再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再确认是在初始确认的基础上,对各项数据进行筛选、浓缩,最终列示住财务报表之中。资产、负债的再确认直接表现为对其初始确认金额的调增或调减。由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税法规定不同,在资产、负债的再确认环节可能形成新的暂时性差异或转回原已确认的暂时性差异。与初始确认类似,资产、负债再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仍分为四种情形:(1)再确认既影响会计收益又影响应税收益。对于资产的再确认,如果影响损益,通常表现为资产的原账面价值部分或全部转化为费用,如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资产折旧与摊销本质上属于分摊程序,而非计价程序,相关的会计政策主要涉及折旧和摊销的资产范围、年限以及方法选择等问题。企业可以在会计准则的框架下自行确定折旧和摊销政策,前提是所采用的会计政策能够真实反映出该项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而税法出于征税目的,对折旧和摊销的税前列支金额做出一些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如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其折旧费用或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固定资产因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方可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法。由于企业采用的折旧和摊销政策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各期的会计费用与计税费用可能存在差异。当某一期间会计费用大于计税费用时,期末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将小于其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反之则会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于负债的再确认,如果影响损益,通常表现为负债转为收入,如预收账款在商品发出时确认为收入。如果该项预收账款在初始确认形成了暂时性差异,即相关的经济利益在取得当期已计入应税所得,则再确认时相关的会计收入不再作为计税收入,初始确认时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得以转回;如果初始确认时未形成暂时性差异,即税法的规定与会计准则的规定一致,则再确认时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相同,不涉及暂时性差异。(2)再确认不影响会计收益但影响应税收益。不影响会计收益的资产、负债的再确认,一般表现为资产与负债的内部转换,如资产清偿负债、一项资产或负债转换为另一项资产或负债,通常情况下对应税收益也没有影响。但如果资产、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存在暂时性差异,则其账面价值的变动将导致暂时性差异的转回,影响应税收益。如应收公司债券的利息,实际收到利息时计人应税收益,即转回初始确认时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再如对售出商品提供售后服务而确认的预计负债,实际发生支出时作为计税费用准予税前扣除,即转回初始确认时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再确认影响会计收益但不影响应税收益。从利润表项目看,会计收益而非应税收益的项目主要有: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在资产的再确认过程中,如果计提了减值准备,如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将会减少;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扣除,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因此,资产一旦计提了减值准备,由于计税基础不变,其账面价值将低于计税基础,从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期末应按公允价值调整其账面价值,同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由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计人应税收益,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不变,因此,资产按公允价值计价也会导致暂时性差异。(4)再确认对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均无影响。资产、负债的再确认既不影响会计收益也不影响应税收益,在这种情形下通常不会涉及时间性差异。但如果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变动计人权益而计税基础不变,也可能形成暂时性差异。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实际成本入账,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一致,不涉及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价且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权益(“资本公积”),而计税基础仍为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再确认后的账面价值如大于计税基础,则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反之,则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四)特殊项目的暂时性差异一是未作为资产、负债确认的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某些交易或事项发生时,由于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而未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但按照税法规定能够确定计税基础的,其账面价值0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构成暂时性差异。如企业在筹建期间所发生的开办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并于开始正常生产经营时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不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该类支出在开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后的5年内分期摊销,自税前扣除。资产负债表日,该项账面价值为0的资产,由于其计税基础不为0,二者之间的差异也属于暂时性差异。二是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新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同时还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及税款抵减,虽不是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但本质上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具有同样的作用,均能够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税所得和应纳税额,也视同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立足于本文的述评重点,笔者不准备对涉及投融资关系的所有文献予以回顾,而只是通过对企业投资支出与负债水平关系的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和归纳,结合学者们关于产品市场竞争与企业微观决策关系的主要研究成果,从产品市场竞争的视角来探讨企业投融资关系的进一步研究方向。
二、文献回顾
(一)负债融资和投资行为关系研究
西方学者对于企业投资与负债关系的研究结论大致可以归为三大类(童盼、陆正飞,2005):第一,探讨股东—债权人冲突与企业投资行为的关系;第二,研究负债的相机治理作用;第三,研究债务期限结构对投资行为的影响③。
关于股东—债权人冲突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Jensen and Meckling(1976)认为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股东/经理可能会进行资产替代。根据其观点,如果企业的融资结构当中负债的比率较大,这将会诱导股东/经理去冒险尝试那些成功机会微乎其微但若成功则回报极高的投资项目,倘若冒险投资成功,股东 /经理则可以赚取超过负债账面价值的大部分收益;如果投资项目失败,股东只受有限责任的约束,而债权人则承担大部分失败的损失,理性的债权人在贷款时会正确预期到股东未来的投资行为,从而要求更高的回报率,由此导致了负债的第一种成本即资产替代问题。Myers(1977)则分析了股东—债权人冲突对企业投资行为影响的另一个方面:投资不足。他剖析了负债对成长型企业的影响,具体而言,当公司的负债比例增加时,公司的破产概率也随之增加,此时,股东/经理对NPV为正的项目存在着投资不足的动机。也就是说,虽然某些投资项目符合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但是由于其大部分的期望回报属于债权人,这种情况下,尽管这些投资项目的NPV为正值,股东/经理也不会对其进行投资。当理性的债权人在贷款前预期到这种情况时,公司就得支付较高的负债融资成本,由此导致了负债的另一种成本即投资不足问题。在Jensen and Meckling(1976)、Myers(1977)的开创性研究之后,Smith and Warner(l979)研究指出,在发行风险债券的企业,股东/经理有动机去作出有利于股东而侵害债权人权益的经营和财务决策。随后,众多学者从负债水平(Gavish and Kalay,1983)、财务契约(Berkovitch and Kim,1990)、成长性(Ahn,Seoungpil,et al.,2006)等角度对股东—债权人冲突引起的企业投资行为扭曲问题继续展开研究。
再看国内学者的研究情况。国内学者现有的研究已开始把企业投资和融资结合起来考虑,但关于股东—债权人冲突对投资行为影响的研究还比较少,尤其是缺乏该领域系统的实证性研究。童盼、支晓强(2005)运用蒙特卡罗模拟法实证研究我国上市公司股东—债权人利益冲突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及其影响因素。江伟、沈艺峰(2005)从负债成本的角度揭示了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进行资产替代的行为与其持股比例之间呈倒“N”型的非线性关系,且公司投资机会的增加会对大股东的资产替代行为产生影响。刘星、杨亦民(2006)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融资结构与企业投资在总体上呈显着的负相关关系,但如果对研究样本按照成长性划分,则低成长企业的融资结构与投资支出并没有表现出显着负相关。他们的研究结论符合负债成本理论,有力地支持了负债融资对高成长性企业会产生投资不足影响的说法。
在负债的相机治理作用对企业投资行为影响方面,Jensen(1986)指出,由于有动机去扩大企业的规模,经理会以牺牲股东利益为代价,利用闲置资金对那些可以扩大企业规模的非盈利项目进行投资,这就导致了经理的过度投资行为。根据Jensen的观点,负债能够抑制经理的这种过度投资行为,降低股东与经理之间的成本,从而发挥负债的相机治理作用。具体而言,负债相机治理作用的发挥基于两方面的原因,其一,负债定期还本付息的特征有利于减少企业的闲散资金,防止经理利用过多的闲置资金去从事使自身获益但是侵害股东利益的过度投资行为;其二,负债会加大经理所面临的监控和破产风险,由于害怕因为企业破产造成的控制权转移而失去来自于企业的各种利益,与低负债企业相比,高负债企业的经理较难作出上述的利己但却侵害股东权益的投资决策。随后,多个学者(John and Senbet,1988;HEinkel and Zechner,1990;Hart and Moore,1995;Lang et al.,1996;Childs,P.D.,et al.,2005等)从不同角度的研究都证实了负债融资发挥了相机治理作用。
对于负债的相机治理作用,国内学者们的研究发现企业成长性(江伟、沈艺峰,2004)、投资项目的风险(童盼、陆正飞,2005)、终极控制人性质(李胜楠、牛建波,2005;辛清泉、林斌,2006;李乔立,2007等)、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姚明安、孔莹,2008)等因素会影响我国企业负债相机治理作用的发挥,但总体而言,国内学者得到的检验结果与前述西方理论的预期存在较大差异。
(二)产品市场竞争与企业投资行为关系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08-0052-04
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市场竞争加剧。一方面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同业之间在市场的争夺中,使客户关系变得越来越重要(注: 银行客户关系是指为客户服务、给客户贷款和吸收存款战略复合体,这种客户关系决定商业银行制度特点。);另一方面竞争导致银行净利差越来越薄,银行已不能单纯依靠较薄的利差来消化风险带来的损失,必须主动地将风险控制在适度的范围中,利率风险管理和信用风险管理已成为现代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核心内容。因此,现代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不仅要对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进行全面和全过程的管理,而且要对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客户关系进行协调管理。同时,银行在资产负债风险管理活动中必须认真考虑资产负债行为对客户关系的影响,并加以解决。
一、客户关系已成为现代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第三个关键变量
Joseph F・Sinkey(1992)认为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有两个关键的变量,是净利息收入和银行资本价值,即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短期目标变量和长期目标变量。[1]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短期目标为在银行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内使净利息收入最大,或在一定净利息收入上,使风险最小。在商业银行庞大的资产负债组合中,一般来说,除了少量的现金外,可视为一个风险资产组合(注: 虽然商业银行资产中包括无违约风险和利息率确定的政府债券。但从现代资产组合理论来看,无风险资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没有违约风险;第二,没有市场风险,即无风险资产的到期日必须与资金来源的期限严格一致。任何一种到期日超过或早于计划期的资产(或证券)都不是无风险资产。政府债券虽然满足第一个条件,但要满足第二个条件则相当困难。)。由于现金不产生收益,当生息资产不变时,影响净利息收入主要是净利息收益率。所以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短期目标也可表述为:在一定的风险下使净利息收益率最大,或在一定的净利息收益率上使风险最小。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短期目标可用图1表示。
图1是一个由风险和预期收益构成的坐标图,曲线SS'为现代资产组合理论中的有效前沿,曲线上的每一点都代表在一定时期内商业银行最优资产负债组合的风险与收益关系。A点代表某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组合的风险-收益,从图1中可以看出,这不是最优组合,因此,A点必须向SS'曲线移动,其路径有多条。我们关注两条路径:一是从A点到B点。此时,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组合风险不变,收益达到最大。二是从A点到C点。此时,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组合收益不变,风险最小。这样,从A点到B点或从A点到C点,就反映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短期目标的实现过程。其实,图1也反映出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长期目标的实现,当从A点到C点时,风险不变,收益达到最大,此时银行资本价值也会达到最大;同样由A点到C点时,也会使银行资本价值增加。
以现代资产组合观点来看,要使AB或AC的关键在于:一是如何有效控制组合中资产收益间的相关性;二是如何有效地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因此,在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组合的利率风险管理中,利率敏感性缺口分析和久期缺口分析都是一种决策技术,能否取得预计的效果,还取决于银行调整资产负债组合的能力。对于信用风险管理,则需要通过分散化来调整资产负债组合中各资产或负债收益间的相关性。所以,能否实现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目标,不仅取决于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决策能力,还取决于商业银行对资产负债组合的配置和调整能力。与一般工商企业不同,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企业,资产负债是其与市场上交易对手即客户进行交易的结果,如要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势必会影响客户的利益,即影响与客户的关系。
商业银行是服务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以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保留客户是服务企业所要面对的关键战略问题。随着金融同业间竞争日益激烈,如何保持客户的忠诚度成为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问题,而且客户关系也会直接影响银行股票价值。[2]资产负债业务是银行最主要的服务活动,资产负债管理作为占主流地位的现代银行经营管理方法,在其实现银行资本价值最大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银行与客户的关系。因此,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良好客户关系成为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在实现银行经营目标过程中的第三个关键变量。
二、未考虑客户关系是目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行为的主要缺陷
当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思维方式和管理理念是以银行为中心,在控制银行资产负债组合风险的过程中,较小或没有主动地考虑其资产负债组合配置或调整行为对客户关系的影响。
这种管理的思维方式在银行信贷市场上最典型的体现就是“信贷配给”(注: 信贷配给可分为均衡信贷配给和非均衡信贷配给。非均衡信贷配给是指某些制度上的制约所得到的长期非均衡现象(Scott,1957)。文中的信贷配给是指均衡信贷配给。)。所谓信贷配给是指当某些借款人愿意支付合同中的所有价格因素和非价格因素时,其贷款需求还得不到满足的情形,其中的价格因素是指银行要求的,且不受政府约束的贷款利息水平。传统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中充分体现了“信贷配给”的工作方式,如商业银行规定对同一借款客户贷款余额与银行资本净额的比例,规定对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总额与银行资本净额的比例等,这都是商业银行典型的信贷配给方式。信贷配给是银行资产分散的一种工作方式,在特定时期,这种工作方式对银行控制违约风险是有作用的,因此是一种帕累托改进。[3]但采取信贷配给的思维方式是以银行为中心,银行为控制违约风险,即使客户完全满足银行的要求,银行也不满足客户的全部贷款需求,这种工作方式不利于银企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而银行贷款的价值来源于长期的银企关系。[4]这使银行常常处于业务关系和风险保全不可兼得的困境。
利率敏感性缺口分析和久期缺口分析作为商业银行管理资产负债组合利率风险的决策分析技术和决策工具是有效的。但如果是通过调整银行资产负债表内项目(特别是存贷款)的规模和期限来实现决策目标,有可能将利率风险转嫁给自己的客户,这不仅会影响银行与客户的关系,也会使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效果受影响。一是当客户不愿意接受银行转嫁的利率风险,或不能承受银行转嫁的利率风险时,将会增加违约的可能,使银行在降低其资产负债组合利率风险的同时增加了违约风险,同时也损害了客户关系;二是银行想通过表内项目调整来平衡其资产负债组合缺口,但以客户为主的市场力量如不愿接受这种调整,将会采取一些所谓的反平衡行为(注:反平衡行为指银行客户根据对市场利率的预期而作出的一些不利于银行平衡资产负债组合缺口的行为。),会使缺口管理的效果不能如愿以偿。
三、对客户关系和风险协调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内容
以银行为中心的资产负债管理方法只能适应市场竞争不激烈、金融市场不够发达,客户投融资渠道窄、银行在金融市场中占主导地位的经营环境。当金融市场相当发达,企业、居民等投融资渠道增多,银行之间、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竞争激烈,以银行为中心的资产负债管理思维方式将难以适应。
现代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理念应是以客户为中心,即在不影响客户关系的基础上实现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风险是银行资产负债行为与之俱生的,管理风险并不是目的,而是有助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实现。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组合风险管理的目标应是在维护客户关系的基础上使银行净利息收入和银行资本价值不受风险因素变动的影响或在一定的风险水平下使两者最大。因此,这要求商业银行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对客户关系和资产负债组合风险进行协调管理。
四、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组合风险与客户关系协调管理的思路
从维护客户关系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行为将更象Ho-Saunders银行资产负债行为分析框架中的做市商。银行在存贷市场上提出合理的买入价(即存款利率)和合理的卖出价(即贷款利率),贷款者或存款者在相应的价格下金融需求得到满足。这种行为方式将使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不匹配更加突出。一方面信贷资产在地域、行业和单个借款者之间的分布将不能满足银行信用风险分散化的要求,潜在的信用风险可能加大;另一方面,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也将更为突出,利率风险也可能增加。因此,该种资产负债行为方式将使风险管理显得更为重要。
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风险必须由愿意接受风险并有能力承受风险的市场参与者承担,当客户不愿接受风险时是不能转嫁给客户的,必须通过金融市场交易来转嫁和分散。信用风险是银行固有的、必须承担的风险。因为银行资产转换的职能要求银行必须进行信用评估并承担一定的风险,信用风险往往与单笔贷款的违约率相联系。因此信用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非系统性风险,通过有效的信用评估和分散化能减少。银行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可能产生流动性风险。在利率多变的环境中,还会产生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一种总量风险,其风险与单笔资产或负债业务关系不大,与银行资产负债组合缺口有关。同时利率风险是系统风险,只能通过转嫁来减少。由于信用风险与利率风险的性质不同,控制方式不同,这决定了银行对两种风险的管理目的不一样。对于信用风险,银行必须承担一部分风险;对于利率风险,银行可以不承担,也可以承担一部分风险。因此,不可能通过金融市场交易同时对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进行管理。笔者认为解决问题的思路就是利用金融工程的剥离技术,将利率风险从银行资产负债组合中剥离出来单独进行管理,这样就可以利用利率衍生工具来进行管理。其实利率衍生工具就是将利率风险从标的资产中剥离出来,对利率风险进行交易。
当利率风险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组合剥离出去以后,笔者认为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有时加上汇率风险)应交给专门机构进行专业化管理。这样银行分支机构就只须关注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不必考虑资金期限的匹配问题、流动性问题、利率和汇率的变化问题。由于银行分支机构不再对利率风险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因此,资产负债组合中的期限匹配等问题,也就不必通过对存贷款结构调整来解决,而主要应通过金融市场的交易来完成,这就不会影响银行与客户的关系。
信用风险的分散也不是全部靠对某些行业、地区或单个贷款者进行数量限制来达到,更多的是通过市场化交易来分散。更进一步的做法是将部分信用风险从贷款资产中剥离出来单独进行管理,即利用信用衍生工具交易来分散信用风险。所以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组合中的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适当分离并单独管理,通过金融市场来转嫁或分散就能够实现协调管理。
五、运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套期保值是实现协调管理的重要手段
协调管理要求在不影响客户关系的条件下,对银行资产负债组合的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从而实现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目标。金融衍生工具套期保值方法在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中的应用,其实质是通过买卖金融衍生工具来构建虚拟的资产或负债,使虚拟的资产或负债的利率敏感性状况与银行及时持有的资产或负债正好相反,而这种虚拟的资产或负债不会影响银行与客户的关系。
一些研究表明商业银行运用套期保值能对其资产负债组合中的风险进行有效地控制。Diamond(1984)通过信用中介模型分析指出,利用衍生工具能增强银行作为被委托为监视者在信息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可信度。[5]而Géczy、Minton、Schrand(1997)同意市场信息不对称是激励商业银行套期保值的必要条件。[6]这说明套期保值是商业银行应对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有效方法,因此可缓解银行贷款的信贷配给。Schrand和Unal(1998)认为银行套期保值是用来协调风险管理,主要是控制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7]
由此可见,现代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组合风险控制和客户关系协调管理问题可以运用套期保值方法来解决。辛基(2002)指出,虽然衍生工具、持续期和证券化代表了管理风险的创新方法或更深的方法,而许多银行并未使用这些技术来管理资产和负债,它们的资产负债管理也相当成功。但是现在还无法确定在没有这些现代方法的情况下,银行是否能继续成功地进行资产负债管理。
参考文献:
[1] Sinkey,J.F.Jr,mercial Bank Financial Management[M].Macmillan Publishing Company.
[2] Sinkey, J.F., Jr., Carter, D.A, 1999. The Reaction of Bank Stock Prices to News of Derivatives Losses by Corporate Clients[J].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23.
[3] 周鸿卫.信贷配给的效率分析[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1,(6).
[4] Merton,R.C,1993.Operation and Regulation in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a Functional Perspective[M].In Operation and Regulation of Financial Markets.edited by P.England.Stockholm:Economic Council.
[5] Diamond,D,1984.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and Delegated monitoring[J].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51.
[6] Géczy,C.,Minton,B.A.,Schrand,C,1997.Why Firms Use Currency Derivatives[J].Journal of Finance,52.
[7] Schrand,C.M.,Unal,H,1998. Hedging and coordinated risk management:evidence from thrift conversions[J].Journal of Finance,53.
A Study on Customer Relationship and Modern Asset and Liability Management of commercial banks
ZHOU Hong-wei,ZHANG Rong
不断提高的经济全球化程度及各类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都使得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成为大势所趋。当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创新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对三大报表的改革,特别强调要彻底打通三大财务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有两种理念支撑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之间的内在关系:勾稽观和非勾稽观。这两种观点在解释会计要素、三表之间关系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勾稽观认为三表之间存在一定的数量关系,而非勾稽观则割裂了三表之间的关联性,认为每张报表的界定和计量都独立于另一张报表。现行世界各国均采用勾稽观来解释三表之间的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会计信息认识程度的加深。在此背景下,本文试图对贯穿整个准则体系的会计观念——资产负债观、收入费用观与现金流量观之间的关系及其背后依恃的理念——勾稽观进行理论分析,并对三大观念进行评价。
一、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与现金流量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一)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的勾稽关系
假如没有资本支出或前期调整,净利润便等于本期所有者权益的变动,从这一点看,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在数字上存在着勾稽关系。利润表内部还可以进一步划分:将收入与利得、费用与损失区别开来,收益或损失又可划分为经常性损益和非经常性损益。属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业务没有包含在利润表中,而是直接计入留存收益。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反映企业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此部分并不会反映在净利润中,而是直接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下的其他资本公积项目。美国第6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提出会计的十大要素,并明确指出各要素之间的勾稽关系。在勾稽观下,利润是所有者权益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构成了留存收益内容。
(二)资产负债表与现金流量表的勾稽关系
连接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桥梁是现金科目。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流量净额可以体现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现金余额的变化。另外,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可以导致资产负债表中企业长期资产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的增加,还可能导致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的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可导致所有者权益或者负债的增加。当采用债务融资时,企业现金及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应付债券等科目会增加;当采用股权融资时,企业现金及股本、资本公积等科目会发生变化。
(三)现金流量表与利润表的勾稽关系
利润表体现了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利润表中净利润经过对各类减值、折旧、摊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财务费用、投资收益、递延所得税、存货、经营性应收应付等项目的调整便可调整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从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内容便可知此勾稽关系的存在。另外,财务费用会体现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投资收益则体现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
二、勾稽观下收入费用观与资产负债观之比较
在勾稽观下,有两种定义会计要素的观念可供选择:收入费用观和资产负债观。前者专门定义利润表的要素,把重点放在利润表、收入确认原则和收入计量规则上,而将资产和负债作为收入和费用的副产品来定义、确认和计量。后者与收入费用观正好相反,它强调资产和负债的定义、确认和计量,而把收益作为资产和负债计量的副产品进行定义、确认和计量。简言之,收入费用观意味着利润表占主导地位,而资产负债观则是以资产负债表为中心。目前我国会计准则中主要采用的是资产负债观,并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质上趋同。
(一)会计目标侧重点比较
在收入费用观下,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中利润表处于核心地位,利润表中的收益信息主要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该信息有助于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管理当局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因此,收入费用观主要体现了受托责任观的会计目标。在资产负债观下,企业的财务报告体系以资产负债表为核心,利润表用来辅地反映资产负债表的收益信息。资产和负债的定义采用的是未来收益观,资产和负债是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是面向未来的,用于反映企业未来的经济收益情况。该信息有助于各类投资者去评估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净额、产生的时间及其不确定性。因此,资产负债观理论主要体现的是决策有用性的会计目标。
(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比较
资产负债观是用真实的、客观存在的资产与负债作为计量标准,以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来确认收益,可以有效压缩人为操纵利润的空间。资产负债观强调企业净资产而不是利润,因为股东财富的提升体现在净资产的增加。从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真实准确性看,资产负债观能够从源头上分清该交易或事项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及后果,并在财务报告中列报这些交易或事项的结果。因此,资产负债观下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更强的相关性。而收入分配观由于其体现受托责任观的会计目标,其会计信息质量目标以可靠性为主。
(三)会计计量模式比较
在收入费用观理论下,会计计量的重心是确认收益。资产虽也需要计价,但其计量要么是为了计量已实现的收入所对应的存在形态的价值量,要么是为了计量已发生的支出中有多少应作为费用,还剩多少应作为资产。收入费用观强调基于实现原则、采用交易法进行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因此倾向于采用历史成本进行会计计量。虽然历史成本确保了信息的可靠性,但不能充分揭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有用性。
在资产负债观下,会计计量的重心是资产的计量。资产是最基本的会计要素,其他各要素的计量都从属于资产的计量。资产负债观强调资产负债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同时要求会计收益应该全面反映报告期内企业各项交易和事项的影响,因此其要求在会计计量中全面采用公允价值,全面反映报告期内所有交易和事项的实质,并由之确定企业报告期的收益。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
三、勾稽观下现金流量观与收入费用观之比较
现金流量观指在财务报告列报或者是投资决策时更多地关注现金流量信息。随着各类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现金流量表越来越受到重视,因现金项目造假最难,所以可靠性最高。投资者也越来越多地采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来评价企业的经营情况,而不仅仅单看利润表信息。另外,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差异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及盈利质量。由于具有前瞻性的特点,现金流量观被广泛应用于企业投资决策中,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现金流量观在用于投资决策时由于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的不确定性,现金流量观虽然是一种理想的决策方法,但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相比之下,收入费用观下的盈利质量保证程度较低,需辅以现金流量信息才可全面判断企业盈利状况。
四、综合把握资产负债观、现金流量观与收入费用观
资产负债状况可以体现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状况,在计量上资产负债观强调动态地反映资产和负债现值的变化,使得两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净资产变化值与企业当期的业绩一致。强调相关性的资产负债观虽因优于收入费用观而被广泛采纳,但在资产负债表不能真实全面反映企业价值的前提下,过度倾向于资产负债观是片面的。一方面,资产负债观下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采用对会计信息相关性的提升幅度是有限的,甚至有学者研究表明公允价值的采用扩大了企业盈余管理的空间,降低了会计信息质量;另一方面,资产负债表进行会计确认和报告时仅局限于以货币计量的会计要素,而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知识、人才、能力、组织管理模式等更能够带来未来现金流的流入,但是由于无法对其进行可靠计量,使其无法得到充分反映,企业整体价值也就无法反映出来。故在此现状下,过度倾向于资产负债观是片面的。
现金流量观强调关注企业当期及以后各期的现金流量情况,鉴于当期现金流量造假的难度最大,且通过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可以更科学地对企业现值进行估计,现金流量观值得推广。但由于未来现金流及折现率的不可预知性,基于现金流量观作出的决策有时候偏差更大。故单独一味倾向于现金流量观也是片面的。虽然收入费用观很多时候因盈余管理与盈余造假的存在被忽视,但是利润表信息详细地反映了企业利润的构成,具有一定的价值。故收入费用观无法被完全抛弃。
综上所述,资产负债观、收入费用观与现金流量观都存在各自的优点与不足。投资者及监管机构应该清晰地理解企业三张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从而理性地在资产负债观、现金流量观和收入费用观中作出权衡与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要放弃某一个,而是要综合把握各类指标,从三张报表的勾稽关系出发,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作出鉴别,从而作出更好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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