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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SH 217”工程说起
神华集团公司是一家以煤炭为基础,煤矿、电力、铁路、港口、航运、煤化工一体化发展,产运销一条龙经营的大型综合能源企业。作为一个采用纵贯产业链上下游的跨行业、跨地区经营模式的集团企业,如何进行集约化管理,对各种资源进行合理调配,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做出快速反应,是神华集团实现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
为此,神华集团在2010年启动了以ERP为核心的“SH 217”信息化建设工程,旨在在统一的信息架构下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的整体集成和业务的高度协同。
所谓的“SH 217”,指的是建设“两横一纵”三大信息平台,支撑七大业务能力的管理提升。其中,“两横”指的是产运销协同调度指挥平台、人财物协同资源整合平台两个横向协同平台;“一纵”指的是一体化纵向管控平台;“七大业务能力”是指通过信息化建设,促进集团管控能力、资源整合能力、业务协同能力、专业管理能力、本质安全管理能力、集约化服务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七项业务能力的提升。
神华集团于2011年8月启动了“SH 217”的核心项目——SAP ERP的试点建设。与ERP同时进行的,还有SRM项目。
一般来说,作为集团企业的信息化建设的核心项目,ERP要先行,而且ERP系统中本身就有采购和库存管理功能。而神华集团将SRM项目与ERP同步建设。这是为什么呢?
“有的企业看重哪个环节就先做哪个环节(相关的项目)。”神华集团信息管理部副总经理丁涛解释说,“但是对于“SH 217”工程来说,这两个项目都非常重要,一起做可以减少后续为了进行系统集成所要付出的成本和代价。”
同时,丁涛认为,ERP上的采购功能对于神华集团来说“仅仅做到执行层面还不够”,他们希望管到“让什么样的供应商签什么样的合同,用不同物料的属性确定不同的采购策略……”。
为此,神华集团希望通过建设SRM来实现全集团物资的统一采购、统一仓储配送,优化采购物资的配置。
处理好管理变革与数据清理
丁涛认为,SRM的实施难度并不在于系统,“因为系统是商业化的”,难的是项目所涉及的管理变革和数据清理。
“管理上的变革是最大的难点。”丁涛指出,多年以前人们就已经意识到统一采购、统一仓储配送的价值,但是这做起来很难,这是因为原来集团企业的管控模式决定其物资管理是分散的。实施SRM的目标是实现物资的集约化管理,就会涉及整个物资管理体制中的所有岗位、所有部门的定位、职责分工、权限的重新划分,肯定会遇到一些阻碍。
此外,有些二级公司已经采用诸如Oracle等其他供应商的管理软件产品,要将其统一换成SAP的产品,这对他们来说也是个艰难的抉择和举动。
神华集团实施SRM的另外一个难点是数据的统一。因为神华集团之前的管理比较分散,因而下属公司应用的系统也比较分散,各自的物资数据在各自独立的系统中流转,缺乏统一的标准,甚至连物资的量级、单位也是不一样的。丁涛介绍,神华集团每个二级单位都有几十万条编码,要让这些二级单位区分哪些是统一编码,哪些是专有编码;通用物料的编码规则是什么,专业物料的编码规则又是什么……还要将以前的库存和历史交易记录中的数据更改过来,非常复杂。
但是丁涛认为,要优化采购和仓储管理,这项工作是必须要做的。他说,有些企业在上ERP时并不统一物料编码,其主要目的是在系统中完成采购这一业务,在采购一种物料时如果没有看到相应的编码,他们只是在进行物料采购时增加一个编码,这对管理的提升无益。但是要想通过应用IT系统来提升管理水平,如果缺乏统一的物料编码,就不可能对物资进行统一配置,进行集中采购,也无法形成合理的供应商管理策略。
为了保证物料编码的准确性和合理性,神华集团成立了专门的物料编码部门。三级公司如果有增加物料编码的需求,要先自查系统中有没有重码,然后再提出申请;二级公司要先对三级公司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然后再提交给物料编码管理部门审查;物料编码管理部门审查认为没有问题后,才能将其添加到系统中。为了降低三级公司增加物料编码的随意性,神华集团专门设计了一套相关的KPI。此外,物资管理部门还专门组建了一个数据清理小组,负责数据的清理工作。
丁涛介绍,随着系统建设的推进,神华集团已经在核心产业链中的8个单位完成了SRM和ERP试点建设,当然这些单位的数据已经进行清理。
“其他单位我们会随着项目的推进去清理数据。”丁涛说,“数据清理非常重要,不能做得太早,也不能做得太晚:太晚的话系统已经在跑了,不好办了;太早的话数据清理完后没有地方可以放。”
五大价值支撑集采落地
2012年8月,神华集团寻源及供应商管理系统集采业务功能成功上线。尽管丁涛认为,由于系统刚刚上线,SRM所取得的量化效益还没有统计出来,但是SRM已经作为有效的手段,使得神华集团的集中采购管理真正得到执行。而在此前,神华集团的集中采购管理只是一种行政管理,真正执行到位比较难。
“现在通过SRM系统,如果下属公司有物料需求计划,而这个物料属于集采范围,那么系统就自动走集采流程了,采购计划直接流转到相应的计划制定和审批部门。”丁涛说。
事实上,支撑集中采购管理,只是神华集团SRM系统应用价值的一个表象,从深层次来讲,SRM的实施和应用对神华集团的采购、供应商关系等方面管理的提升,起到了非常显著的作用:
第一,规范供应商的管理。神华集团通过SRM系统的建设,建立了供应商准入、认证管理体制,并对供应商绩效进行360度管理。在遵循公开公正、择优入选、动态管理原则的基础上,着重从产品价格、质量、服务以及持续改进等方面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建立合理的供应商评估体系,通过获取的设备运行质量、运行成本等有效信息定期进行供应商评估。供应商评估结果能直接反馈到采购货源控制系统中,从而指导未来的采购寻源。
第二,实现从需求提报到库存领用的端到端采购计划管理。采购计划是进行集中采购的依据,其及时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采购效率与采购质量。SRM为神华集团搭建了统一的计划管理平台,制订了采购计划提报、审核、执行、跟踪、检查和考评等制度规范,从而强化了计划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采购计划的管理水平。
第三,实现端到端的寻源业务管理。神华集团通过SRM系统将寻源单据通过电子流的方式给供应商。供应商可登录采购协同平台,进行在线报价。所有相关信息都可在寻源单上体现。
第四,实现集团内采购业务的协同管理。通过SRM,神华集团与各分子公司在一体化采购管理平台上实现采购业务各个环节的协同工作。
第五,实现物资的标准化管理。神华集团通过物料编码和库存的标准化管理,优化了库存结构,降低了物资储备量,减少了物资资金占用。同时,神华集团还通过SRM的应用建立了标准化的商务、技术条款管理体系。
神华集团SRM的五大价值
1·规范供应商的管理
2·实现从需求提报到库存领用的端到端采购计划管理
从表1可以看出2009-2011年主板上市公司的平均销售毛利率相对平稳下滑,2011年受到整体经济形势不景气等因素的影响,深市主板上市公司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平均净利润增长率都有所下降,当然其中也有盈余管理现象有所遏制的作用。
从表2中显示,2008年至2010年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支出都是小幅升高,财务费用有一定波动,可以看出这三年的“三费”支出得到合理控制,再加上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度下降,所以营业收入稳定增长使利润率稳步提高。
根据表3的数据显示,2010年非经营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下降了8.22个百分点,下降幅度较大,这说明主板上市公司在操纵盈余管理中对非经营性损益依赖可能有所下降。
从表4数据可知,2010年公允价值计量影响程度下降迅速,因此2010年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上盈余管理的空间有所下降。
从上述各表中可总结:2010年度,各项资产价值回升使减值准备大幅减少,公允价值变动产生收益,主板公司总体盈利能力同比大幅提升。上市公司业绩提升与“三费”合理控制、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以及非经常性损益有着密切关系。虽然现行会计准则制约了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但上市公司仍可以通过操纵债务重组收益、证券投资的确认时间、公允价值的计量来进行盈余管理。
(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方式 (1)频繁使用资产重组。为了使当期财务报告显示的经营成果更美观,在会计准则允许的条件下,企业管理层和会计人员会利用一次性业务,在当期将相关损失和费用全部冲销,这有利于以后的会计期间实现较高的会计利润。如ST寰岛(000691)于2007年通过一系列的收购兼并、资产剥离、资产出售和股权转让等各种资产重组方法来虚增利润,在2007年中出现了净利润3 725.05万元的大跨度转亏,成功实现“摘星”。 (2)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由于企业及其所处的经济环境各不相同,并且现行会计准则并未给会计政策变更设置过高的“门槛”,因此管理层拥有较大的利润操作空间。如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这一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2007年的所有者权益增加了13.22亿元,使得每股净资产显著提高,资产负债率明显得到改善,与仍采用成本模式的同行业的上市公司相比有明显优势。(3)管理应计项目。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制度,虽能处理好收人与相应费用配比的问题,但仍然有较多待摊项目和应计项目存在,因此,被审计单位管理层仍有较大空间调增利润。随着企业经营环境复杂化,应计项目的确认具有更大的操作弹性,从而给盈余管理提供了利用空间。如华夏建通的控股子公司世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向北京越洋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交付构成社区大屏幕系统组成部分的液晶显示屏及大屏幕框架的情况下,已将1225万元软件收入计入2007年上半年营业收入。(4)利用与关联方的交易。 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大多是以偏离市场的不公允价格进行,其目的是调节企业的收入水平。据五粮液年报显示,2008年五粮液与进出口公司之间的关联购销额达到 41.33亿元,占其当年营业收入总额的52%。2009年五粮液此项关联交易将达44.79亿元左右。有多家券商测算,此项关联交易潜在利润额在10亿元左右。在巨额关联交易的背后,却是上市公司利润与股东回报的“双低”。
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对CPA行业的影响
(一)增加审计风险 (1)违约风险。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基本上都是风险导向审计,因此审计自身存在的固有限制会影响CPA发现重大错报风险的能力,所以假如企业管理层掩盖盈余管理现象,审计人员即使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有时也无法发现重大错报现象,因此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违约风险。(2)违法风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设和完善,审计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逐渐突出,作用也越来越大。如果审计人员工作失误或具有欺诈行为,将会给利益相关者造成重大损失,甚至会导致经济秩序的混乱。如果审计人员与上市公司管理层恶意串通合谋从事盈余管理,或对上市公司存在盈余管理行为心知肚明而不予指正时,其将承担相应的违法风险。(3)违反职业道德的风险。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应遵守诚信、独立性、客观和公正、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关注、保密、良好执业行为等一系列原则。但由于上市公司有内部或外部的盈余管理动机,上市公司很可能会贿赂审计人员,这时一些审计人员可能会经不起利益诱惑,与上市公司合谋操纵盈余管理,从而违反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二)考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业能力 注册会计师应当持续了解并掌握当前法律、技术和实务的发展变化,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始终保持在应有的水平上,确保为客户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服务。但在审计业务的实际操作中,由于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水平有限,并不是项目组所有成员都能达到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能力,并且注册会计师是基于风险导向审计,所以上市公司较为隐蔽的盈余管理行为很难发现。
(三)影响注册会计师的社会公信力 审计人员在向公众传递相关信息时,应当客观、公正、得体,避免损害职业形象,这才能保证“经济警察”的形象。如果审计人员因盈余管理致使审计失败,社会公众及其利益相关者将会对审计行业失去信心,另外还会追究审计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相应的违法责任。即使审计人员没有导致审计失败,但由于上市公司的经营失败也会使社会公众对审计师甚至整个审计行业失去信心。
三、外部审计应对盈余管理的对策
(一)接受审计项目阶段 会计师事务所及各个项目经理应该根据相关审计执业准则的规定,慎重决定是否接受新的审计项目或继续保持与被审计单位业务往来,对具有盈余管理行为的客户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在接受新客户的业务前或决定是否保持现有业务或考虑接受现有客户的新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应通过执行相关程序,来识别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所面临的风险,以便了解客户的诚信问题、评估自身是否具备执行审计业务所必须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以及是否能遵守相关职业道德的要求。审计人员应该与客户进行会谈,了解客户业务构成、人力财力物力、经营战略、企业文化以及所处行业的总体发展水平、行业与宏观经济等信息,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初步判断客户是否存在盈余管理的动机。在初步了解业务环境后,考虑承接业务是否符合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认真拟定并保管好业务约定书,并向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索取管理层声明书。
(二)审计计划阶段 在执行具体审计程序前,注册会计师应先分析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来制定恰当的审计计划,防止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影响审计目标的实现,使审计质量不能得到合理保证,影响审计人员的工作效率。审计人员应提高自身对盈余管理现象的谨慎性和敏感度。审计项目组应结合被审计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行业背景等特征,并通过与企业管理层、内部审计人员和各级员工加强沟通所获取的证据、被审计客户的财务与非财务状况、以前各个年度和本期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来分析判断被审计客户当前是否存在盈余管理行为。如果被审计客户存在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体系不完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不符合相关规定,会计净利润与现金流量状况不匹配,财务指标在临界点附近,非正常交易(关联方交易和非经常易)的利润占会计利润的重大等现象,就可以推断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盈余管理行为。
(三)风险评估阶段 审计人员应当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并将其获取的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依据。风险评估程序是无法省略的环节,因为其为审计人员在许多重要环节做出正确的专业判断提供重要线索,因此注册会计师应重视风险评估阶段相关工作。注册会计师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阶段的主要工作有:一是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内、外部环境,并深入了解客户的性质、目标、战略、内部控制及其经营情况,根据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状况和相关行业状况、法律环境和监管环境等外部环境;二是要识别和评估报表层次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重点有识别和评估特别风险以及仅实施实质性程序将无法应对的重大错报风险。
(四)进一步审计阶段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总体应对措施,并确定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确保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范围。针对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应采取以下措施:向项目组全体成员强调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的重要性;将审计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或具有相关特殊技术的专业人士用于应对特殊的盈余管理行为。在具体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时,应该从着重把握以下几个要点:一是分析债务重组的类型、意图及其方式,并判断对被审计单位影响的重要程度,对于影响重大的经济事项应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报告中给予充分披露;二是根据获得的被审计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大会的相关会议记录来判断其是否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现象,并关注资产的确认是否恰当、计量是否公允、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三是关注与关联方金额较大的经济交易事项,判断是否存在被审计单位与关联方串通虚构交易或实现不公平交易实现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效果;四是关注大额的非经常损益项目,发现是否存在利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特殊性实现盈余管理;五是关注被审计单位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否改变,如果其改变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再考虑这一改变是否存在相关会计法律、准则、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变更,或者是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其他相关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等正当理由支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五)审计项目完成阶段 在完成了对财务报告具体审计程序之后,注册会计师还必须根据相关审计准则的要求确保有效实施审计完成阶段的工作,结合前几阶段获取的审计证据,发挥自身的专业判断能力,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报告。注册会计师应根据自身获取的审计证据,评价被审计单位是否符合持续经营假设,是否存在利用或有事项操作利润现象。在复核审计工作底稿时,可分为: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经理现场复核和项目负责合伙人复核)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重视三级复核的落实,使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范围,保证审计质量。
一、理论分析:审计费用和公司盈利能力影响因素分析
盈利能力的分析是上市公司分析财务的重点,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分析主要指对利润率的分析。因为利润额的分析可以说明企业经营结果的变动状况并分析其原因,为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指明了方向。审计费用,顾名思义是会计事务所根据审计计划对被审企业进行审计而收取的费用。审计费用的高低一般是由审计业务量的大小决定的。业务量包括公司的规模、子公司的数量、公司的风险程度、审计报告的用途、注册会计师的人数和工作技能经验、审计时间、公司内部程序的完整性和条理性。
公司盈利能力可以通过几个标准来说明,即市盈率、每股息税前利润、总资产净利润率。首先,市盈率是上市公司股票的每股市价与每股盈利的比率。如果一家公司股票的市盈率过高,那么该股票的价格价值可能被高估,审计风险也比较高,审计费用应该不低。其次,每股收益即每股盈利,(本文应用每股息税前利润代替每股收益进行分析)指税后利润与股本总数的比率。通常每股收益高地上市公司审计风险较低,审计费用也相应的低。最后是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净利润率。总资产净利润率,是由公司的净利润与总资产之比。因此总资产净利润率的高低,可以影响审计工作中错报的概率,审计风险的高低,进而影响审计费用的高低。
不过这只是理论分析,真正是不是这样的结构,还要看后面的实证研究。
二、实证研究
1. 研究假设
假设1:上市公司市盈率与审计费用高低关系不确定,有待检验。
假设2:上市公司每股息税前利润与审计费用高低关系不确定,有待检验。
假设3:上市公司总资产净利润率与审计费用高低关系不确定,有待检验。
2. 指标选取与模型建立
要研究审计费用和公司盈利能力的相关关系,首先需要的指标是审计费用,用字母Y表示。然后就是代表公司治理的指标,根据公司治理的定义,内部治理的结构的优劣是受市盈率(α)、每股息税前利润(β)、总资产净利润率(γ)。据此建立模型:Y=C+αD+βB+γS(α、β、γ)。
3.省略info.省略),数据分析软件是SPSS BaseV17.0。
4. 研究结果
由统计数据得出公式:Y=726509.845-1.929α+73800.348β-5337465.344γ ,Y与α、β、 γ 的相关性分别是0.987、0.000、0.001。
三、 实证研究结论分析
通过我们的实证研究,由于现实每家上市公司的不同特色加上现实国家法律不够完善,配合上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够健全,使得现实实证数据的相关性大大减低。可是数据研究的大体方针上还是倾向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结构的好坏与审计费用的高低是呈负相关的,除去上市公司市盈率这一需要用行业数据去分析的指标,公司的每股息税前利润和总资产净利润率与审计费用都存在显著地负相关。从理论上,我们认为公司盈利能力与审计费用存在负相关的关系。忽略可能会出现的审计意见购买问题和不同会计事务所不同报价的原因,一家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高很大程度上说明这家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内部治理结构优良,致使cpa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工作量更轻,发生错报的可能性更低,从而审计费用必然降低。
参考文献:
[1]张先治.财务分析[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一、二者相关论
Ferdinand和Judy(1998)使用应计利润分离法来计量盈余管理的效果,他们认为:盈余管理扭曲了会计信息,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越高,被出示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就越大。Chen等(2001)把盈余管理指标用“保牌”和“配股”表示,研究结果显示:盈余管理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之间是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21世纪以来,国内也有许多学者利用我国上市公司的数据,对盈余管理与审计意见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章永奎和刘峰(2002)运用修正的琼斯模型,以1998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128公司及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128家公司作为测试样本和控制样本进行研究,他们认为:注册会计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审计出盈余管理,盈余管理程度越大,越有可能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何红渠和张志红(2003)以2000年-2001年在沪市上市的制造业公司中所有被出示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作为测试样本,用琼斯模型对审计意见识别盈余管理程度的能力进行实证研究。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审计意见具有一定的信息含量,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现象。徐浩萍(2004)对修正的琼斯模型进行了再修正,研究结论表明: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鉴别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这种鉴别能力与上市公司所采取的方式有所联系。张长海和吴顺祥(2010)采用计量经济学模型直接检验了盈余管理方向对审计意见的影响,结果发现:盈余管理程度越高,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越小。
二、二者无关论
Marty Butler和Michael Wallenberg(21004)选用可操纵应计利润来表示盈余管理的程度,重新验证了盈余管理与审计意见的关系。他们认为,并没有证据可以表明审计意见的类型和盈余管理水平的高低有任何联系。
我国有些学者利用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料进行研究,也得到类似的结果。李东平、黄德华和王振林(2001)研究了1999年和2000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46家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与存货的变动和审计意见的关系。他们的研究结果显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没有引起注册会计师的注意。夏立军和杨海斌(21002)对上市公司审计意见和监管政策诱导盈余管理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通过研究得到结论:财务状况较差的公司容易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李补喜、王平新以2002年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的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审计意见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位于微利区间的净资产收益率对审计意见有显著影响,而位于“保配”区间的净资产收益率与审计意见不相关。
三、现有研究评论
国内的研究对审计质量的提高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二者相关论”说明了当前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能够发现管理当局的盈余管理行为;“二者无关论”给注册会计师一定的警示作用。但是,我们应当看到,以前学者的研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不足,就国内学者举例而言,李东平和章永奎等许多学者的研究中,由于选定特定公司和相应对照组作为研究目标,其样本容量较之总体偏小,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结论的推广性;Chen等的研究样本都比较早,其后审计市场发生了脱钩改制等重大变化,因而,这样的研究虽然当时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但也存在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徐浩萍的研究只做了简单的组间T检验;夏立军和杨海斌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计量和鉴别采用了边际ROE方法,而这种方法用于计量和鉴别盈余管理过于主观;何红渠和张志红的研究仅仅局限于沪市制造业等等。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以下简称“国债一级自营商”)制度,完善我国国债发行与流通的市场机制,推动国债市场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债一级自营商,是指具备一定资格条件并经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审核确认的银行、证券公司和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国债一级自营商可直接向财政部承销和投标国债,并通过开展分销、零售业务,促进国债发行,维护国债市场顺畅运转。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债”,是指由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内公债。
第二章 国债一级自营商的资格条件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可以申请成为国债一级自营商:
1.除政策性银行以外的各类银行。
2.各证券公司、可以从事有价证券经营业务的各信托投资公司。
3.前列1、2项之外的可以从事国债承销、交易、自营业务的其它金融机构。
第五条 申请成为国债一级自营商的金融机构需符合的条件:
1.具有法定最低限额以上的实收货币资本。
2.有能力且自愿履行本办法第四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3.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在前二年中无违法和违章经营的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
4.在申请成为国债一级自营商之前,有参与国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业务一年以上的良好经营业绩。
第三章 国债一级自营商享有的权利
第六条 直接参加每期由财政部组织的全国性国债承购包销团。
第七条 享有每期承销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八条 享有在每期国债发行前通过正常程序同财政部商议发行条件的权利。
第九条 企业发行股票一次超过8000万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由取得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担任主承销商。
前款所称的证券经营机构,不包括各专业银行及其它无权经营股票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十条 优先取得直接与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国债公开市场操作的资格。
第十一条 自动取得同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等业务的资格。
第十二条 优先取得从事国债投资基金业务资格。
第四章 国债一级自营商须履行的义务
第十三条 必须连续参加每期国债发行承购包销团,且每期承销量不得低于该期承销团总承销量的1%。
第十四条 严格履行每期承购包销合同和分销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十五条 承购包销国债后,通过各自的市场销售网络,积极开展国债的分销和零售业务。
第十六条 维护国债二级市场的流通性,积极开展国债交易的和自营业务。
第十七条 国债一级自营商在开展国债的分销、零售和进行二级市场业务时,要自觉维护国债的声誉,不得利用代保管凭证超售国债券而为本单位筹集资金。
第十八条 国债一级自营商有义务定期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有关国债承销、分销、零售以及二级市场上国债交易业务的报表、资料。
第十九条 已获得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的金融机构参加某期国债承销后被取消一级自营商资格的,仍须履行该期承销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二十条 国债一级自营商有办理到期国债券本息兑付业务的义务。
第五章 申请、审查和确认
第二十一条 凡具备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资格条件的金融机构均可向财政部提出成为国债一级自营商的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报表资料。
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审查确认事宜。凡经审查批准成为国债一级自营商的,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资格证书》,并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公布其名单。
第二十三条 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每年对国债一级自营商的资格进行一次复审。
第六章 罚 则
第二十四条 国债一级自营商因未履行承购包销合同的,按每期承购包销合同规定的处罚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利用国债代保管凭证等手段,超售国债为本单位筹资的,没收其全部超售金额,并处以超售额30?100%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国债一级自营商违背本办法有关规定或未履行规定义务,情节严重者,经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三方共同裁定,有权在一定时间内停止或永久性地取消其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及与其相关联的权利,并通过新闻媒介予以公布。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颁布后,有关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标准及确认等的一切管理事项,皆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申请成为国债一级自营商的国内金融机构。外资或中外合资的金融机构申请成为国债一级自营商的办法另行制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廖运添不服南宁市公安局收审其女儿廖恩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80)56号文件的规定,收容审查的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2.不讲真实姓名、住址、来历不明的人,或者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嫌疑的人。仅有犯罪嫌疑而没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不属于收容审查的对象。
二、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是审查第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有无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条的规定,被告在第一审期间不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应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被告在二审期间向法院补充提供的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应作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的依据。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2-0072-02
信息技术已经成为社会各领域变革的推动力,是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的基础产业。以信息化为本质特征的企业新变革在世界范围内早已拉开大幕,信息化在企业管理层面已经“无处不在”。在党的十报告中“信息化”一词出现了12次。内部审计信息化也已经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早在2007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就曾以“信息化环境下的内部审计”为主题开展了理论研讨暨经验交流活动。2013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更是直接将“内部审计信息化”确定为理论研讨的主题。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是信息科技高速发展的要求,也是顺应整体行业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
在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中,企业通常需要选择外部供应商,可能是咨询公司,也可能是软件开发服务商或是IT设备供应商与企业自身组成联合的实施团队开展建设工作。因此在建设过程中供应商对整个项目至关重要。常常出现的一个风险是直到实施过程中才发现供应商无法满足企业的需要或者工作质量无法达到企业的要求,而此时企业无法再次冒风险重新选择供应商或者采取某些措施来督促供应商,某种程度上就是我们所说的被供应商“绑架”了。那么在内部审计的信息化建设中如何有效降低这种被供应商“绑架”的风险呢?
一、风险的具体表现
在内部审计的信息化建设中,企业通常会聘请外部的业务咨询商和系统实施机构协助企业一起进行建设工作。笔者统一将这些咨询商或者实施机构称为供应商。在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企业被供应商“绑架”的风险具体表现为如下情形:
第一,企业在前期选择过程中将供应商价格压得过低,给供应商的利润空间太少。供应商为了保证自己的收益,在实施过程中仅在形式上符合合同的要求,给信息化建设的质量带来风险。比如在系统建设的过程中在一些可选择质量的软件或者硬件的配置上选择了较低水准的配置,这就给内部审计信息系统的质量和未来运营保障带来很大的风险。
第二,实施过程中供应商才告诉企业一些风险事项,逼迫企业不得不增加成本。比如在实施过程中才指出配置较低可能风险较大,让企业自己决定是否要选择更高、更好的配置,前提是企业要为这样的升级增加成本。
第三,实施中企业发现供应商无法满足自身的需要或者质量、进度上无法满足企业的要求。比如在业务咨询的过程中企业发现供应商对相关业务情况不够熟悉,甚至对某种体制下的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内容等没有很深入的了解。更为常见的情况是虽然供应商可能对内部审计方面的前沿咨询经验以及最佳行业实践比较了解,但由于对企业的情况了解不够,无法将这些前沿理念、最佳实践与企业实际有效结合,从而也无法提出真正能为企业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增加价值的建议。
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合同、招投标文件等双方协议中没有能够准确地用来控制此项风险的条款。而这个时候,企业的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可能已经进行一半甚至更多,由于项目进度要求等诸多现实的限制,企业不可能在项目进行中再更换供应商。
诸如上述种种情形,企业在某种程度上都存在着被供应商“绑架”的风险。
二、风险产生的原因
笔者试着从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的全过程链条即从内部需求确认到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项目实施过程控制等查找上述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企业对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的定位、目标、内容等不清晰
在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中,首先企业自身需要对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主要内容、可能存在哪些困难和风险等事项有清晰的认识。换句话说,企业需要清楚地知道我要做什么、怎么样才能达到目标、在达到目标的过程中可能有哪些风险和困难。
从内部审计的信息化建设来讲,清楚地知道这些事项要求企业对于内部审计业务定位、内部审计未来的长远规划等要有清晰的宏图。因为信息化本身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是要通过固化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以内部审计信息系统平台为依托,为企业提供统一的审计标准和规范、管控手段与工具,促进与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实现内部审计更好地履行“确认与咨询”的职能,实现内部审计“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①的目标。
(二)供应商选择失误
企业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目标和内容后才会知道需要选择什么样的供应商能够满足自己的需求。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中供应商选择失误的原因可能有:
1.供应商组合确定不当
在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中,企业根据情况的不同可能选用以下几种供应商组合:
(1)仅仅选择一家供应商,同时承担业务咨询和内部审计信息系统开发工作;(2)选择两家供应商,一家承担业务咨询的工作,另一家主要负责内部审计信息系统的开发;(3)仅仅选择一家供应商,主要承担内部审计信息系统开发的工作。此外,采用一家供应商总包,再由其分包的方式也是常见的。每一种供应商组合都有其优势和劣势,具体看企业真正需要哪一种。
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前期必然需要对企业现行的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审计管理、审计作业等各个业务流程有详细的梳理。此阶段需要大量的业务咨询工作。如果企业认为自身内部审计机构专业人员力量充足,能够自行完成此阶段工作,那么仅需选用内部审计信息系统开发商即可。
如果企业希望借助于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的契机,对企业内部审计进行全面诊断和提升,那么很可能需要借助于外部专业咨询机构的力量才能够完成工作。在这种情形下企业又面临两种选择,是选择一家咨询商同时承担业务咨询和系统开发的工作,还是选择两家供应商分别承担业务咨询和系统开发的工作。从企业内部来讲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对于业务咨询以及业务需求梳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2.供应商选择方式不当
广泛意义上供应商的选择可以采用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通常来讲,对于国有控股集团公司来讲,招标是必需的。但是在招标中又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区别。公开招标可以吸引尽可能多的供应商进入企业的视野,为企业提供更多的选择。而邀请招标对于企业来讲,可能更具有目标性,一定程度上保证被选择的供应商能基本满足企业的需求。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属于专业性较强的业务。如果将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当成产品的话,可以说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是属于特异性比较强的产品。无论选择哪种方式,企业在确定选择方式前都需要充分了解内部审计信息化供应商行业情况,尤其是各主要供应商的情况。这些了解也有助于企业在进行供应商选择时使用适当的筛选条件。
3.供应商筛选条件不当
供应商筛选条件是指企业设置的一些必要条件。这其中供应商一方面要满足基本的条件,比如供应商的规模、注册资金等硬性的表面条件。另一方面,供应商有过同类企业同类规模的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经验、熟悉现行的内部审计信息系统在行业内的使用情况等,甚至包括供应商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成员的履历情况等。如果这些筛选条件设置不当,可能不合适的供应商会被纳入,同时也可能导致一些优秀的有潜质的供应商无机会进入。
(三)合同条款约定不到位
合同是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中详细列示了企业的需求和权利,也明确规定了供应商的义务。
在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中,除通常的合同条款外,应该将具体的工作目标、内容、交付物、时间进度、质量要求等关键信息以专门的合同附件列示清楚。工作内容、交付物、时间进度诸如此类关键要素的约定极大地影响着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假如在实施过程中,企业需要增加工作内容或者交付物都可能给供应商增加工作量,供应商可能以此“要挟”企业。
(四)项目实施过程控制措施不足
此处所指的项目实施过程是指合同签订后至项目验收前的整个过程。仅有前期的保障并不够,真正的实施过程中的控制更是重中之重。企业不可能放手,任由供应商去干。在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实施过程中企业需要有完善的进度、质量、需求等多方面的监控和控制措施,有重点、分阶段地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和工作进行监控才能够保证供应商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期保质完成相关工作。比如在工作开始前,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的时间点是监控项目进度的重要保障,而进行过程中,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交付物及时地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则是质量保障的重要措施之一。
三、降低风险的建议与措施
1.企业自身要清晰地界定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内容。企业对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要有清晰的认识,对于其中可能的困难以及企业关注的重点要明确。
2.在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目标清晰、任务明确的基础上,企业要采取适当的调研方式了解行业情况包括主要供应商的情况、各自的优势和劣势等信息,合理确定供应商筛选条件。在此基础上根据业务需求确定供应商组合方式,并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确定恰当的供应商选择方式。
3.对于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目标、内容、交付物、时间进度、质量要求等关键信息以及企业和供应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在合同条款中清晰地界定。尤其对于违约条款和质量控制条款,企业要充分地做好风险防范的准备。
4.在内部审计信息化具体建设过程中,企业要采取包括进度、质量、需求等多方面、全方位的过程监控和控制措施,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保障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按时保质完成。
【主要参考文献】
[1] 倪明,徐福缘.IT设备供应商信息化服务能力的实证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06(10):75-80.
[2] 陶毅,贺凌倩.中国企业信息化现状、问题和出路[J].工业技术经济,2003(1):21-23.
A公司是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制造企业,具有多层级组织架构及多元化产业板块。由于采购需求大,占用资金多,公司在原材料、固定资产等实物采购方面,管理制度流程相对完善。而每年将近12亿元采购规模的服务采购业务,在管理方面相对薄弱,是否存在控制缺陷?采购成本是否合理?公司管理层专门指派内部审计部门,以运输服务采购为起点,开展绩效审计,推动服务采购管理提升。
一、问题导向型绩效审计实施过程和方法
(一)审计思路与目标
1.审计思路。围绕企业内部资源整合和秩序建立,开展运输服务采购关键业务控制环节的绩效审计,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调研、分析问题动因及影响,制订适当可行的改进方案,提请决策委员会审议,明确管理职能,多方联动推动管理提升。2.审计目标。通过审查A公司的运输采购组织管理、制度流程建设执行、职能履行等,规范制度流程,明确组织职责,促进资源整合,扩大招标范围、提高招标比例,统一建立运输指导价格标准,建立服务供应商资源池和信息化共享平台。
(二)审计范围和方法
1.审计范围及重点。利用SAP系统,调取近三年公司运输业务发生明细,确定包括物流中心等5个资源中心、8个业务单元共计13个审计对象。并按照采购金额排序,进行ABC对象分类。经统计,A、B两类对象整体采购金额占到A公司运输采购总金额的98.98%。为此将审计重点确定为A、B两类对象,在满足审计全覆盖要求的同时,确保整体工作效率效果。2.主要方法。以问卷调查、数量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及专题讨论等方法,对A公司发生运输采购业务的13家单位进行数据回归分析,对其中A、B类共10家单位开展现场调研,运用重点访谈、穿行测试、控制测试等内部控制审计方法,对运输采购业务及管理现状进行评价,归纳确认业务特点,确定有效的改进方案。
二、管理现状及问题
(一)A公司国内、国际运输管理现状
1.国内运输采购方面。一是服务涵盖范围广。包括产品销售发运、物料及半成品市内转运配送、售后配件发运、科研物料和设备发运、不合格品退货等。二是方式种类多。包括汽车运输(含专运与配载)、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快递运输等。三是货物承运风险大。存在运输费用中不含承运货物保险费问题,目前仅公司本部发运的产品由财务资产部统一购买产品险。2.国际运输采购方面。A公司的出口销售运输及进口采购运输,分别由海外事业部与物流中心海外采购部承担。海外采购发生的运输费用占国际运输费用的85%,主要供应商为国际货运公司,运输费用除运费外还包含清(报)关费、商检费、费及港口码头杂费等。一方面,海外事业部负责出口销售的运输业务采购,包括因出口引起的退运进口业务。特点是运输业务采购与国际贸易条款联系紧密,采用尺寸和重量的阶梯性报价,受国际货运市场季度性波动影响较大,并且运输供应商的区域性优势也对报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另一方面,物流中心海外采购部主要负责A公司进口采购所产生的运输业务,包括因进口引起的出口运输。特点是涉及的运输环节和运输方式多样,对运输供应商的报关能力有较高要求。
(二)与公司外部运输市场对比情况
1.公路汽运方面。公路汽运又分整车专运与汽车配载。(1)整车专运。运价计算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照吨公里报价(现行市场价格标准为0.35-0.5元),一般来说运输距离越远吨公里值越小,反之距离越近则吨公里值越大,在实际操作中,很少按吨公里报价;另一种是采取包干价的方式计算。(2)汽车配载。一般以千克(kg)为计费重量单位,以元/(kg*km)为运价单位。一般来说,货物批量小、到站分散,多采用此种报价方式。目前,A公司各业务单元与运输供方的整车运输报价基本上采用第二种方式,汽车配载则按单次询价确定价格。2.铁路运输方面。铁路运输可实现批量运输,费用相对低廉、运输安全性高、运输网络较发达、受自然天气因素影响小。但铁路运输的短距离费用高,中转时间较长,需要进行配送。又因其承运工具管辖权的特殊性,属于铁路总公司独家定价,价格谈判空间有限。3.航空运输方面。航空运输的速度快,适合紧急的小批量货物,但运费较高,对货物有重量限制,网点有限,只适用机场周边城市。计算货物航空运费的重量有实际毛重(高密度货物)和体积重量(低密度货物,即轻泡货物)。非直达航运航空运价按照比例运价或分段相加进行计算。目前A公司引入两家供应商的只有物流中心,其他单位均只有一家航空运输供应商,采购定价类似独家定价。4.快递运输方面。其特点是网点分布广,运送速度较快,运输过程包括铁路、汽车、航空等运输工具,但对承运物品有体积及重量的要求,承运费用较高。除邮政速递外,其他快递均为民营企业,与A公司合作的主要是顺丰快递。
(三)存在问题
1.制度建设。公司层面缺少统一制度,业务层面除物流中心与XX1子公司外,其他单位均未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2.需求计划与预算。一是发运需求的计划性不强。由于客户发货需求多变导致营销发货计划不稳定,各单位的临时发运和紧急发运情况较多。二是缺少预算变动的考核制度。尽管各单位均对运输采购制定了年度预算,但在实际执行中,大部分单位经常会进行大幅调整,且预算编制缺少对运输采购需求特点及市场供应情况的分析与预测。3.供应商管理。一方面国内运输由于供应商数量众多,采购分散,各单位运输供应商信息未共享,难以获得规模采购效应。A公司各单位对运输服务供应商的准入资质、评价管理并不统一,对其资金实力要求整体较低,准入考核项目较少,控制承运风险的手段较弱;另一方面国际运输的供应商主要为国际货运公司,其资质要求较高,来源复杂,所以受贸易合同制约,公司采购议价话语权较弱。加之国际货运公司的清(报)关能力、政府关系等不可控因素,使得国际运输采购管理被动。4.合同管理与采购定价。各单位对合同管理没有统一要求。除快递运输中的现金业务外,其他方式采购均签订运输协议或运输合同。首先,运输采购所使用的合同模板不一,存在合同条款法律风险。其次,采购定价不严谨,基本都采用询比价、议价方式,各单位实际定价差异较大,如相同运输方式、相同线路采购价款不同;同一家供应商的价格折扣不同;同类运输业务结算票据不同等。5.费用结算。除现金付费情况外,大多数按月度或60天结算,根据公司《经济业务授权管理办法》规定,运输费用结算必须提供运输发票、收货证明,但部分单位没有在制度中明确,也没有在实际中执行。6.信息化建设。A公司物流中心针对自身业务管理需求开发了运输信息平台,该平台分为配送(见图1)、提货(见图2)、发运(见图3)三大业务模块,但是信息平台仅由通信信号事业部使用参与配送模块的部分信息流,其他部门未使用,利用率较低。
三、管理提升视角下的审计建议
1.明确归口管理部门,规范统一制度流程。确定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层面的运输服务采购制度或指导规范,明确各业务环节的职能职责;整合服务供应商、统一采购定价,实施集中采购。2.整合资源,推行“集中采购”管理模式。加强供应商源头控制,实施共享合格供应商;统一定价,制定内部运输价格指导目录;加强运输综合评价职能的实际应用。3.分解落实运输预算指标,强化预算控制职能。根据业务类型不同,分解落实业务单元的预算指标及降本目标。如物流中心国内运输采购将采用运输成本占比指标2.1‰作为控制目标,通过强化日常预算控制,有效控制高价运输方式的采购。4.建立运输服务采购信息化管理平台。以物流中心运输信息平台为基础,在本地范围内逐步实行推广,通过供应商资源共享,统一定价管理模式,合理统筹运输配送需求、规范运输服务采购管理,提升管理效率和效果。
四、问题导向型绩效审计成果及管理提升成效
通过审计,公司了4项管理制度、3类运输基准指导价目录、建立合格供应商资源池。通过审计跟踪,发现集中采购、资源共享、规模采购效益已初见成效。管理提升成效具体表现如下:一是组织职能方面。改变以往组织无序状态,不但在公司层面设立了归口管理部门(物流中心),而且各单元也确定了自身的归口管理部门并与公司对接,统一了公司运输采购管理组织体系。二是管理制度方面。公司了《国内运输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国内运输服务采购定价实施细则》等制度,统一、明确了管理职责和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了运输服务采购管理。三是集中采购方面。针对服务供应商数量众多,采购分散等问题,经过筛选,形成由19家合格供应商组成的资源池。利用集团采购优势,提高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运输服务采购的优惠幅度,获得规模采购效益。四是定价管理方面。通过调研了解不同类型运输方式的定价模型,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快递运输采购方式的基准价目录。五是供应商管理方面。针对供应商承运风险控制较弱等问题,在公司《运输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明确12条新供应商准入标准,规定按季度对运输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进行综合评价,强化供应商管理。六是信息化建设方面。针对公司内部物流配送频繁、信息未共享、资源耗费大等问题,明确由专门部门牵头,搭建运输信息管理共享平台,以实现配送需求统筹、进度实时跟踪、付款结算全流程控制,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2012年发生的铬胶囊事件,使得政府相关药监部门及社会更加关注与药品质量相关的一系列环节,如原辅包材、生产、检验等。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用原辅材料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到2012年8月1日,SFDA的《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中频频出现“审计”,并要求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供应商审计。供应商就是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物料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其中就包括原辅包材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原辅包材审计实际上就是对提供药品生产企业原辅包材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进行审计。
1.药品生产企业原辅包材审计定义
药品生产企业对原辅包材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审计,实质就是对原辅包材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的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审计就是通过对所采购或拟采购药用原辅包材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有关质量保证体系真实性、正确性的审查,同时进行风险评估,以决定是否采购其产品的过程。
2.审计分类
2.1根据审计内容分类
审计因其内容不同,可分为现场审计和文件审计。
2.2根据审计主体分类
按照审计主体的不同,审计可分为主动审计和委托审计。
2.3根据审计性质分类
因审计性质不同,可分为首次审计、重新审计、整改审计、再次审计。
2.4根据审计状态分类
按照状态不同,审计可分为动态审计、静态审计、总体审计、批审计。
2.5根据审计对象分类
药品生产企业的原辅包材供应商可以是药用原辅包材生产企业,也可以是药用原辅包材经营企业。因此,审计对象可分为药用原辅包材生产企业审计和药用原辅包材经营企业审计。
3.药品生产企业审计机构及人员配置
为了确保审计行为的独立性、公正性、客观性以及审计结果的真实性,药品生产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或小组必须部门属性独立,不依附于其他部门或从属于任何部门,并直接受命于总经理。
审计成员除了应有扎实并丰富的专业知识,精通相关产品或物料质量管理体系外,还应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能严格恪守审计工作中相关的生产工艺等商业秘密,谨慎对待审计相关资料,审计后能出具客观、公正、真实的审计报告。
4.审计标准
审计标准直接影响审计结果及审计报告的效力。现今,国家没有出台审计相关标准或指南,审计机构或审计团体可依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原料药指南以及《国际辅料协会对于大宗药用辅料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审计指南》自行制定一套高标准审计指南。若药品生产企业对于药用原辅包材产品需具备特定或特殊要求,也可自行加入其审计指南。
5.审计规则
通常药品生产企业与药用原辅包材生产企业要先签订审计协议,明确审计范围、重点、对象,说明双方的权利、义务与相关责任;随后,药品生产企业要告知原辅包材生产企业(包括经营企业)审计要求、审计时间、需要提供的审计资料、需要配合审计的部门人员等;而后,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与被审计的相关部门人员之间会就审计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意见交流,以便客观、公正的认识问题本质;最后,审计人员会就实际审计情况得出相关结论,并出具真实、正确反映质量保证体系的审计报告,而药品生产企业就会根据审计报告而确定是否将其列为物料供应商。
6.法律关系
法律上,药品生产企业对其药用辅料供应商进行质量审计不仅仅是保证产品质量、交易安全,还是药品生产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
药用辅料供应商质量审计就是药品生产企业为了避免因药用辅料质量问题导致所生产的药品质量问题而发生药品不良事件的发生,从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风险管理措施,是对药品下游环节包括经营销售者、使用者负责,是行为人对相对人行为能力、责任能力的认定。
药品生产企业与药用辅料供应商之间的买卖行为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范畴,因此,要遵循民法平等、意思自治、公平、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
《侵权责任法》中的产品责任部分明确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1]。《产品质量法》对产品定义为: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2]。据此,含有药用辅料的药品就属于产品,但因药品制造过程中存在化学反应,可能会产生难以预料的危险衍生物,而人体直接为受害中心,危险性则成倍增长。因此,药品属于一类特殊的产品。
就《侵权责任法》而言,只要药品存在缺陷、缺陷药品造成受害人损害的事实以及缺陷药品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能认定药品缺陷导致侵权,通常是药品生产企业对外承担侵权责任。药品缺陷主要分为设计缺陷、制造缺陷、警示缺陷和营销缺陷,药品制造缺陷,是指药品在制造过程中产生的不合理危险。而药用辅料是直接组成药品的物料部分之一,对于药品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药品管理法》第11条规定,“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3]”。因此,药用辅料质量不合格导致的药品缺陷就属于制造缺陷,药品生产企业负有对药用辅料供应商质量审计责任,未能通过质量审计发现其质量问题,药品生产企业对外承担严格责任。然而,《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第十条分别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1]。药品生产企业与药用辅料生产企业这两个责任主体之间存在基于共同危险或者共同故意、共同过失、故意行为与过失行为相结合的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
7.结语
健康,对于药品生产企业,应该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完善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就必须对原辅包材供应商进行审计,将药用原辅包材供应商纳入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范畴,并作为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个延伸,将其作为一个子系统来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并通过对其的质量体系审计,确保原辅包材供应商的可靠性。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S].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2009.
一、竞价项目审计要点
网上竞价采购是通过集约化的竞价艺术,在确定最高采购限价后,使物品价位越来越低,已竞争获得远低于采购限价的实际成交价。这种方法通过软件,在网上实施,其采购物品具有以下特性,这些特性是审计判断采购项目能否实施网上竞价的基本要点:
(一)具有数量性采购的物品不是独家生产的,有广泛的供货单位,至少具备三家供应商;物品的供应数量大于需求数量,既供大于求,处于买方市场,具有竞争的基本要素,通过人为营造,可以引起激烈的竞争氛围;采购数量足够大,必要时可以将分散的数量集中,以形成批量性采购,对生产单位或供应商具有较大的吸引力;每一标的采购金额可以设限,一般不低于10万元,但具体要看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如果是文具用品、日用杂品金额放低些,如果是生产资料可以放大些;采购条件、采购要求、采购标准确定的主动权应掌握在采购方。
(二)具有利益性有计划、成批量的采购,其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甚至低于招标与比价的采购价位;不会引起企事业单位采购费用的上升,不因为采购新技术而使采购中发生的费用上升;尽量符合企业原有的供应链管理方式,使企业的管理人员容易接受新技术,企业供应链中的财务、技术、物流、交流、客户关系等环节不被更改和破坏,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供应商管理审计要点
作为采购方的组织者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审核供应商的资质,赋予供应商在本项目中的竞价权限,被授予权限的供应商可以在线下载竞价文件,如果确定要参与竞价,则将竞标文件上传,参与竞价项目。如采购方对ISO质量认证有要求的则从其规定。审计要点是:
(一)条件的符合性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本是否在50万元以上的法人和其经济组织;遵纪守法、规范经营、依法纳税,有无违规违纪历史,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技术保障是否可靠,诚信记录有误不良反映;是否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具备上网的一切条件。供应商必须向采购方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上一年财务报表、相关资质证书、电子邮箱地址、采购方要求提供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采购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决定是否授予合格供应商资格。
(二)竞价方式可选择性网上竞价采购由公开竞价和邀请竞价之分,选择的条件与范围和招标采购相似,审计要特别注意,许多企业在提供的企业网站界面不能区分,造成很多误会,该公开的不公开,全部变成邀请竞价。在编制的软件中要求:公开竞价的,供应商点击“申请注册”或“申请参与”进入企业网站;邀请竞价的,供应商点击“接受邀请”或“响应竞价”进入企业网站,可上传相应的竞标文件。对同样物品多次重复竞价的不可重复邀请相同的供应商,每次的选择应有所变化,以防供应商串通或采购舞弊。
三、商务参数审计要点
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企业逐渐尝试到互联网应用带来的效率增加和成本的极大降低,纷纷建立网站或涉足在线交易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大企业因在采购环节的成本支出巨大,采购费用高昂,往往通过增强ERP管理和网上采购节约较多的采购成本和费用,而且很多大企业以前已经建立了ERP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更容易向网上采购拓展。为此,企业非常关注通过网上采购后采购价格的变动,因而网上采购价格审计作为内部管理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经营中显得越来越重要。
2 网上采购的优势和瓶颈问题
2.1 网上采购的分类
网上采购一般分为招标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和直接采购等。
招标采购又分为公开招标采购和邀请招标采购。①公开招标采购是指采购单位在网上公开招标公告,邀请非确定的供应商参加网上投标的采购方式;②邀请招标采购是指采购单位发送投标邀请书,邀请三个以上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网上投标的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又称“逆向拍卖采购”,是把招标采购和网上竞价相结合的一种的采购方式,它通过供应商在线降价竞争,使采购商获得一个最优惠的价格,大幅度降低采购成本。
网上竞价采购广泛运用于工业品采购等领域。办公用品等间接生产材料的采购一般选用竞价或直接采购;战略资源、重要的直接生产材料的采购一般选用招标或谈判采购;采购量较小的维修、服务资料的采购一般选用直接采购;技术性较复杂、非标准型产品或采购金额较大的材料一般选用招标或谈判采购。
2.2 网上采购的优点
(1)对于有采购需求的企业,与传统采购方式相比,网上采购具有以下优点:
①企业在网上可以找到更多的供应商。选择范围大幅增加。
②企业可以得到一个最优惠的价格,降低了采购成本;
③线上交易把交易变得更加透明,减少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2) 网上采购对供应商也有好处。首先,公平竞争排除了原有供应商享有的一些优势。其次,合格的供应商将会被邀请参加他们当前的顾客所发起的网上采购,另外他们也有更多机会赢得来自新顾客的业务。再次,参加网上采购的供应商能看到市场价格并验证自身的竞争能力。最后,中标的供应商赢得的是已经按零件或流程系列组织好的物料订单,这使供应商能集中他们的核心能力进行生产。
2.3 网上采购面临的瓶颈
首先,部分企业没有及时建立和完善内部的“网上交易规则”,可能导致在具体执行业务过程中,无法有效地选择合适或合规的网上采购方式。特别是对价格最低、紧急采购流程及适用情况、采购时间周期等问题,均存在不统一的理解。
其次,采购信息传递不畅,导致网上采购效率不高。对目前的工业品网上采购信息,经梳理发现多为文字表述,导致部分物资采购信息的,必须网上公布和网下电话同时进行跟踪和确认,影响了采购速度。此外,鉴于网上采购响应速度不及时,可能导致需求单位紧急采购事件的频发。
最后,核心供应商的培育仍比较滞后。现阶段,大部分企业引进供应商的工作,仍停留在依靠需求单位的阶段,未充分发挥内部采购平台功能,且往往下属基层单位各自为政,供应商资源也未实现互通互享。
3 网上采购审计监督和管理策略
3.1 网上采购流程及关键控制点
目前,网上采购流程一般为需求单位上报计划,采购部门整理汇总,内部网上平台竞价比选。部分单位若采取谈判采购方式,还需要对比选价格进行最后核定,之后进入合同签订及供应商送货结算等流程。图示如下。
常规采购流程
3.2 网上交易制度
清晰的网上采购交易规则是做好网上采购工作的基础。不同基层单位对网上采购方式的理解和应用不同,执行的采购策略及制定的采购制度也各有不同,决定了必须在更高的层面,从制度角度出发确定网上采购行为的统一性。因此,从审计角度而言,督促上级公司加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同时做好宣贯和指导,努力使规范网上采购成为基层单位的自觉行为。
3.3 采购计划
翔实的采购准备工作是做好网上采购工作的前提。审计监督内容包括:网上采购计划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采购审批等手续的合规性、齐全性;采购方式选择的合理性,是否符合采购物资性质和相关制度要求等。同时,加大事前监督力度,避免由于库存管理粗放,或采购计划安排不合理、编制不准确,从而造成采购不需用的物资、超量采购或积压库存的情况发生,致使企业生产停滞或资源浪费。
3.4 网上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充分的网上采购竞争是实现网上采购根本目标的关键。首先,要密切关注网上采购过程中供应商的竞价活跃度。对长期竞价参与客户少于两家,且金额占比较高的采购行为进行重点分析和研判,指导和督促被审计单位拿出解决措施,确保网上采购的竞争性;其次,对网上定向采购行为进行适度监督。虽然采取定向方式主要从采购效率提升方面考虑,但从价格发现角度来讲,仍有改善空间。特别是对单一来源采购进行重点甄别,包括单一采购来源是否审批或备案等。最后,要对各环节采购效率提升进行关注。一方面,督促使用单位加强与内部网上交易平台维护部门沟通,尝试开发图 片功能;另一方面,加强对可能存在的紧急采购行为管控。加强急件率的考核,同时,也适度给予生产现场少量金额的采购权限,使得紧急采购情况真正发生时,能在最短时间内满足生产需求。
3.5 供应商动态考核机制
要建立和完善供应商准入、淘汰机制。加强对供应商准入、日常考核以及退出管理,培育有竞争力的供应商队伍。积极发挥网上采购平台的作用,引入更多资质齐全的供应商,形成良性竞争的态势。同时,供应商的报价诚信度也应被列入参考指数,引导供应商对其报价进行合理的控制,使不守信用的供应商得到相应的制裁。
3.6 采购审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