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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革原则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性质,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坚持有利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校际间均衡发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改革措施
(一)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评价内容
确定我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为六个方面:道德品质、公民素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以《 省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为依据。
2评价工作体系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对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具体监督指导。各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各初中制定各项保证制度,如诚信制度、公示制度、申诉制度等,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评价方法与程序
以教育局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另文下发)为依据由班级评价小组评定。以初中毕业生所在学校为评价主体。道德素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的评价。
4评价结果
即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各校要严格掌握等级规范,评价结果以等级表达。等级划分从高到低依次为ABCD共四级。对D等级评价应非常慎重,仅限于极个别学生,对评价结果为D等级的学生家长,学校要召开听证会。
年应届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以学生本人在 年下半年和年上半年表示为主。对于目前在校的初一、初二学生,各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素质评价久远规划,认真着手开展好评价工作,加强在校生成长记录和学生档案管理,为今后的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做好准备工作。
(二)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2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3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效果以等第形式演讲。划分为四个等第,即ABCD或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学业水平考试获得D毕业生视为不合格,发给初中肄业证书。
(三)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办法改革。
1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依据之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D级的原则上不能被重点高中录取。
二、改革原则
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坚持有利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性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校际间均衡发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改革措施
(一)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评价内容
以《吉林省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为依据,确定我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为六个方面:道德品质、公民素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2、评价工作体系
市教育局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对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具体监督指导。各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各初中制定各项保障制度,如诚信制度、公示制度、申诉制度等,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评价方法与程序
以初中毕业生所在学校为评价主体。道德素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的评价,以教育局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另文下发)为依据由班级评价小组评定。
4、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以等级表达。等级划分从高到低依次为A、B、C、D共四级,即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各校要严格把握等级标准,对D等级评价应非常慎重,仅限于极个别学生,对评价结果为D等级的学生家长,学校要召开听证会。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本人在20*年下半年和20*年上半年表现为主。对于目前在校的初一、初二学生,各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素质评价长远规划,认真着手开展好评价工作,加强在校生成长记录和学生档案管理,为今后的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做好准备工作。
(二)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义务教育阶段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2、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3、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第形式报告,以各科成绩汇总后的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第,即A、B、C、D或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学业水平考试获得D的毕业生视为不合格,发给初中肄业证书。
(三)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办法改革。
1、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依据之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D级的,原则上不能被重点高中录取。
2、初中毕业生的升学成绩以分数呈现,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依据。
(三)升学考试各科考试时间:语文、数学、科学各120分钟,英语、社会.思品各100分钟。文化考试安排在2018年6月14--16日,体育考试安排在2018年4月中下旬。
(四)升学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命题。按照《课程标准》和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编制的《2018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要求,考试难度系数控制在0.70-0.75之间。
(五)升学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施考,实行网上评卷。升学考试各科不允许使用计算器,社会.思品学科实行开卷考试。
(六)升学考试成绩在高中学校招生时以原始分数呈现,在学生档案中以等级制方式呈现。升学考试等级划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良、中等、合格、不合格,具体划分办法为:*为得分率在85%(含85%)以上;B级为得分率在75% (含75%)至85%之间;C级为得分率在60%(含60%)至75%之间;E级总数控制在参加考试人数的5%以内;其余的为D级。成绩为E考生,该学科学业成绩由所在初中组织补考。
(七)经教育局批准直接进入高中学校学习的应届毕业生,其升学考试成绩由所在初中学校根据平时学习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19〕13号)和陕西省招办《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9〕1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今年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普通中专
普通中专招收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
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中专,须参加当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并达到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依照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在渭南下达的招生计划,负责实施录取。
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普通中专,实行注册入学,考生须具有渭南市户籍或渭南市初中(高中)毕业证书。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年龄原则上不小于15周岁;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年龄原则上不小于18周岁。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生源,自主招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渭南市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二)五年制高职
五年制高职(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三二分段制),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参加当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并达到我市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渭南市户籍,并达到招生录取当年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往届生由各县市区招办统一组织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渭南市往届初中毕业生五年制高职志愿申请表》(附件1),并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依照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在渭南下达的招生计划,负责实施录取。考生须提供本人当年中考成绩交由市(区)招办审核。
二、志愿填报方法及时间
(一)应届生
应届考生登录wnksgl.com网站,点击“高职中专志愿填报”按钮进入登录界面,输入相关信息进入填报志愿系统。
(二)往届生
1、五年制高职(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
户籍在我市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在各自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领取并填写《渭南市往届初中毕业生五年制高职志愿申请表》(附件1),由县市区招办资审合格后统一报市招办。按成绩高低与应届生统一排队,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户籍在我市且未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还需填写《往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确认单》(附件2),由考生参加中考的地市招办签章审核合格后方可回渭南报考五年制高职。
2、普通中专
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普通中专,实行注册入学,考生须具有渭南市户籍或渭南市初中(高中)毕业证书。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生源,自主招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渭南市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三)填报时间
2019年7月31日14:00至2019年8月15日18:00。
三、录取工作流程
录取工作分为调档、录检、审批等项,具体流程为:
1、到信息组:报到、核定计划、打印领取调档名单;
2、到录检组:审查录取,录检员在新生名单签字;
3、到计划组:主任审批签字、按提档计划数交费、盖章。
四、录取工作的政策原则
1、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
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是公平性、公正性原则集中体现,是本次录取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2、坚持线上录生的原则
对于省中心审核批准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个环节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任何越“线”行为一律视为违纪。
3、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
对于省发改委、省教育厅颁布的招生计划,要会同院校按计划总数、计划类别、男女生比例原原本本落实,不得更改变通。
五、加强录取工作的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
录取工作小组实行现场办公,各成员兼任各职能组长,深入一线直接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重大问题(如录取中出现的偶发性原则性问题)的裁定,一律提交集体会议审议批准,任何个人不得自行裁定职能范围之外的事情。
2、加强资格审查
在建档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复审、终审的基础上,要继续对考生的档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严防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现象发生。具体工作在学生报到后由院校全面审核,层层把关,杜绝错假。
3、提高服务质量
遵照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录取工作要从严管理、高效务实工作,为招生院校完成招生计划的任务做好服务工作。既要严把政策关、计划关,又要完善工作流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确保中职(高职)扩招任务顺利完成。
渭南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附件1:
渭南市往届初中毕业生五年制高职志愿申请表
学生基本信息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中考年份
总分
准考证号
毕业学校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是否在校
(考生填写“是”或“否”)
学生志愿信息
院校
代码
院校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志愿1
志愿2
志愿3
本人承诺上述所填所有信息真实有效,如因信息不实造成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签 名: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
审核负责人:_________ 县市区招办(盖章)
年 月 日
注: ① 在渭南参加中考的学生必须填写中考年份及毕业学校。
② 非渭南参加中考的学生必须附《往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确认单》一份
③ 本表一式两份,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备存一份,上交市招办一份。
附件2:
往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确认单
中考地市
县市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中考年份
准考证号
总分
毕业学校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中考所在市级招办(盖章)
年 月 日
往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确认单
中考地市
县市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中考年份
准考证号
总分
毕业学校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中考所在市级招办(盖章)
铜川市教育局
2014年3月28日
铜川市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督导监测,发挥中小学考试工作对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3〕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省上《实施意见》和我市《决定》精神,把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大力倡导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我市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二、基本思路
1、统一计划管理,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市教育局根据各区县初中毕业生规模和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从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统筹安排,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2、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推进中考管理信息化。利用铜川市中招管理系统,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依据志愿、成绩录取,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选择权利,简化工作程序,建立电子档案。
3、集中统一录取,实行阳光招生。市教育局按年度招生计划划定全市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统一录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信息,确保高中招生公平、公开、公正。
4、实施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招生,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将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生指标的40%向乡镇所在地农村初中倾斜,实行定向招生。
三、考试内容
2014年中考内容分为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三个部分。中考成绩包括三方面成绩,总分660分。其中,文化科目考试成绩满分580分,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5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满分30分。
(一)学业水平考试
1、科目设置:
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参加全省组织的毕业升学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
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仍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为闭卷笔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除全省统考科目外,其它科目的考试、考查由学校随教学进度安排进行。所有考试、考查科目按分数阅卷,以等级方式呈现,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凡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为毕业要求。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春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陕教基二〔2003〕19号)精神,允许考生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数学、物理与化学考场。
2、考试时间:
2014年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21日至22日。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日 期
时 间(北京时间)
科 目
备 注
6月21日
(星期六)
上午
8:30—11:00
语 文
英语听力考试
8:20广播提示,8:30~8:50播送正式听力试题。
下午
14:00—16:00
数 学
16:30—18:10
思想品德与历史
6月22日
(星期日)
上午
8:30—10:30
英 语
下午
14:00—16:00
物理与化学
英语听力试题播放采用以广播为主,磁带为辅的办法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由陕西声媒广告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新闻广播AM693、FM106.6同时播放。若收听效果不好,可用磁带播放。从8:20开始先播送提示语,接着播送正式听力试题。各区(县)务必在考前与当地广播电台、广播站联系,调试接收和播放设备,做好转播工作。
(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
继续开展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具体办法按照陕教基〔2005〕81号文件执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成绩满分30分(每科10分),以等级方式呈现,以分数计入中考总成绩。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市教研室负责,区县教育局集中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以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准,另行通知。各区县要严肃认真,加强管理,务必于6月4日前将考核成绩册及电子版报市教研室。
(三)体育与健康考试
具体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陕教体〔2007〕4号)执行。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以50分计分(体育课成绩占9分,平时参加阳光体育运动考核占6分,测试成绩占35分),以等级方式呈现,以分数计入中考总成绩,C级以上含(C级)为高中招生必备条件。测试工作由各区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测试时间为4月中旬到5月初。各学校要如实填写《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册》,报名序号务必与中考报名序号完全一致,并用A4纸打印,同时录入Excel电子表格,于5月20日前以区县为单位报市考试管理中心。
四、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在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铜川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评价结果记入《铜川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其结果和相关内容必须作为考生毕业和升学档案。若六个维度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达到毕业要求并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级以上(含B级)方具备标准化以上高中录取资格。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时应非常慎重。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在中考前的适当时候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于5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德育科。
五、具体办法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条件:
凡学籍在我市的初中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户籍在陕西境内,虽然没有取得我市义务教育学籍,但在我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一年的初三应届毕业生,经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参加报名考试;非陕西省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完成义务教育后,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对要求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可以参加报名和考试。
2、报名办法:
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网上报名。社会青年和外地市回铜川就读高中的学生在户籍所在区县考试管理中心网上报名。报名程序是:先由毕业学校整理、初审学生学籍档案,再由区县学籍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陕西省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办法(实行)》(陕教基一〔2011〕38号)执行。报名工作要做到初中毕业生应报尽报,应考尽考,坚决禁止擅自剥夺学生考试权力的行为。区县报名结束后,将考生花名册及光盘报送市考试管理中心。报名册是初中升学考试的基础数据,学生基本情况要准确无误,不得随意增减、修改。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分为定向生计划、统招生计划、择校生计划和特长生计划四部分。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总数20%。定向生计划按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统招计划的40%分配到乡镇农村初中学校,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省级标准化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市上统一组织,具体办法另文通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已录满计划的高中学校,不再增加计划。招生计划的调整由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1、定向生招生计划。市一中、耀州中学、局一中和同官中学4所省级示范高中和标准化高中均招收定向生,定向招生计划为本校统招计划的40%。
2、定向招生生源范围:公办乡镇农村初中学校(共25所,见附表1)。
3、定向生生源资格: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三年一直在生源计划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定向招生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指导有关初中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坚决杜绝转学生报考。在中考报名结束后,各区县教育局由学校上报转学生和往届生名单(见附表2),经区县教育局审核后,于5月26日前以正式文件及电子版(Excel电子表格)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4、定向生录取:录取最低控制线在市上划定的普通高中重点线下降10分。定向生学校学生均可填报定向计划。定向生计划在第一批次计划录取,根据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计划录满为止。
(三)录取分数线
分两个层次划定。第一层次: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线、择校线;第二层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统招线、择校线。特长生录取分数线视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根据考试成绩划定。
(四)志愿填报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网上填报志愿。所有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均面向全市招生。志愿设置为特长生提前单独录取志愿、第一批次定向生志愿、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志愿。提前单独录取志愿设两个志愿填报栏,第一批次定向生志愿可填报三个标准化高中志愿,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设三个志愿填报栏,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志愿设三个志愿填报栏。提前单独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高中批次的录取。
(五)招生录取
1、组织方式: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由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实施,区县教育局和各高中学校配合,集中录取。
2、录取原则和依据:坚持多元评价和择优录取相结合,引导初中学生全面发展,改变将分数作为高中招生录取标准的做法,依据学生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招生录取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含实验考核成绩和体育成绩)进行,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及以上者,标准化高中方可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较高者。
3、录取顺序:采取“按计划招生,按成绩排队,按志愿录取”的办法,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中按升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后续批次录取及补录。
(1)提前单独录取:各类特长生。
(2)第一批次:定向生计划。根据定向生学校考生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生、择校生。
(4)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统招生、择校生。
未完成高中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考生补报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补录。
4、照顾政策:
(1)落实市委、市政府铜发〔2008〕4号文件关于“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在高中升学考试时,在总成绩中加10分”的规定,加分条件和程序按铜川市计生局、铜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参加中考加分工作方案的通知》(铜计生〔2008〕50号)文件执行。
(2)现役军人子女经审查属实的,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政联〔2012〕106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3)少数民族考生、初中阶段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通知书发放
录取工作结束后,对录取学生签发市教育局特制的铜川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市教育局根据高中录取结果,直接生成高一新生学籍信息。未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不发放高中毕业证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中招生在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中考招生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升学考试报名及笔试考务工作。市教研室负责组织阅卷、评卷、质量监测和试卷分析等工作。
(二)建立公示制度。市教育局、市考试管理中心向社会公示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市、县区教育局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切实做好学校校长、教师的培训,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高中学校不得提前私自招生,对随意扩大招生计划,擅自提高择校比例,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七、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局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规模、师资状况、生源状况等认真审核,上报本区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二)参加毕业学业考试是每位初中生的权利,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务理由限制学生参加考试。各区县教育局要督促、监督各初中学校按规定组织在校学生全员报名参加考核、考试。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按学生填报志愿进行,录取时不调剂志愿,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安排,精心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务理由限制考生报考,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志愿。
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应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区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与评价体系,促进我区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我区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制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1、学业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10分(含听力);科学150分;社会政治(包括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80分,总分580分。
2、学业考试内容:以市教育局教研室编写的《宁波市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作为学业考试命题和试卷质量评价的依据。各学科考试范围原则上以初中毕业学年度的内容为主,有些学科适当涉及初中阶段其他年级的部分内容。
3、学业考试命题: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各学科试卷的命题由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市教育考试中心要依据《宁波市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规定的考试范围、内容和要求,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切实保证命题质量,严格把握学业考试试卷的整体难度(控制在0.7以上),试卷结构合理、清晰明确、注意多种题型的整合、学业考试命题应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察学生对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景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杜绝偏题怪题,严格控制考试难度。
4、学业考试形式:采用纸笔测试(包括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听力测试等形式。社会政治学科实行开卷考试。
5、学业考试的组织实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市教育局教研室确定考试范围,详见《宁波市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考试、阅卷和成绩评定。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学生的补考,由区教育局教研室命题,初中学校组织考试和阅卷。
6、考试成绩:学业考试成绩呈现方式采用分数制。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检测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状况的重要手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1、评价的内容: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
2、评价的原则:一是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应当为每位学生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册》,全面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内容包括各学期的思想状况、学习成绩、社会活动表现、奖惩情况,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等;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等应事先向学生公布,评价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其中各类获得“A”等级的学生名单须在校内公示,如有异议,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3、评价的结果:评价结果由“综合评语”和“测评等第”两部分组成。
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技能,并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出建议。综合评语应当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九年级班(初三)主任撰写、学校领导审核确定。
测评等第:主要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包括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等)、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等)、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操作与技能(劳动技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等)四类。测评等第每类分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不及格),P、E等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A等由学校在教育局指导下确定,E等比例控制在5%以内。测评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参照附件二。
4、评价的组织实施:区教育局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加强指导与监督,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处理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问题。学校要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区教育局备案,确定专人负责,建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工作班子。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在20*年4月底之前完成。
四、高中招生录取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2、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时须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根据招生录取批次,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应达到2A2P及以上等第,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应达到1A3P及以上等第,第三批次招生录取应达到4P及以上等第(不同批次招生学校的分布及招生计划文件,另行公布)。高中阶段学校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成长记录册》,再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继续实行省一级重点高中保送生制度、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直升生制度、特长生降分录取和公办普高招生计划的60%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政策。省一级重点高中招收保送生、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招收直升生、特长生招收等办法另行制定。
4、公办普高招生计划的60%指标(不包括“三限生”招生计划)按毕业生基数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在按分配指标招生录取时,如出现同所学校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相同情况,则要视这些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水平,择优录取。
5、仍实行部分优惠加分政策(按上级文件执行,具体加分办法另行制定)。
6、在区外借读需回本区参加高中招生学业考试的考生,直接向区教育局业务科报名(报名办法另行通知),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原则上分别视为P等,若学业考试成绩达到第一、第二批次招生学校的录取标准,须提供综合素质测评项目中1-2项达到A等要求的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原始证件。
五、加强领导和制度建设,保障考试招生工作健康顺利实施。
(一)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区教育局成立*区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胡小伟任组长,俞斌任副组长,王挺、波、韩文星、周乐伟、曹禅松等同志任组员。
(二)各初中学校要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考试、招生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新课,不得乱编滥印和违规订购复习资料;不得进行各种名目的区域性统考、模拟考试。
(三)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应通过制度创新来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培训制度和监控评估制度等,确保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杜绝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本人能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尊敬师长,与同学和睦相处,关心热爱集体,乐于帮助别人,劳动积极肯干,自觉锻炼身体,经常参加并组织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种课内外活动。 品德兼优、性格开朗、热爱生活,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组织能力。学习之余,走出校门,本人珍惜每次锻炼的机会,与不同的人相处,让自己近距离地接触社会,感受人生,品味生活的酸甜苦辣。
【2017年初中毕业生自我评价100字范文二】
本人自入学以来,一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 质,各方面表现优秀。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坚持实事求事的原 则。 本人思想端正,能吃苦耐劳,有崇高的理想和伟大的目标。 在日常生活中,我十分重视锻炼身体,具有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体育 成绩优秀,体锻达标。在校运会上取得优秀的成绩。 生活上,我拥有严谨认真的作风,为人朴实真诚,勤俭节约,生活独立性 较强。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对班级交给的任务都能认 真及时完成。 经过三年学习,我在德、智、体诸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清醒地 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学习还应更细心,防止因审题粗心而失分,争取在中 考中发挥自己的最好水平。
【2017年初中毕业生自我评价100字范文三】
本人性格开朗、办事稳重、善于思考、自学能力强,易于接受新事物。我自上初中一年级以来,在学校领导和老师的谆谆教导下,无论在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都有了的一定的进步。本学年我曾被评为xx县优秀共青团员XX县的三好学生.下面就是我一年来的具体表现。社会实践使我不断走向成熟,对知识的渴望,对理想的追求,人际关系的扩展,思维方式的变更,造就了我日趋成熟的思想,培养了我务实进取、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团队精神!
【2017年初中毕业生自我评价100字范文四】
在初中阶段的三年时间里,我成长了许多。
在学校里,我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爱护公物,能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不迟到,不早退。我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自强进取,努力学好各门功课,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培养动手能力、应用能力和创造能力。
体育的成绩上,经过锻炼有所进步,但还不是很优异.所以还是要加把劲才行.在家里我会帮助家里人做家务,勤劳节俭。
总结三年来失败的经验,以及老师和家长的建议和教导,改正自己不足的方面 ,争取在德、智、体、美、劳等各个方面全面发展,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2017年初中毕业生自我评价100字范文五】
本人在校热爱祖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是老师的好帮手,同学的好朋友。我学习勤奋,积极向上,喜欢和同学讨论并解决问题,经常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种课内外活动。
在家尊老爱幼,经常帮爸爸妈妈做家务是家长的好孩子,邻居的好榜样。 初中三年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思想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希望以后能做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文化的人,为建设社会主义中国做出自己的努力。
当然我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字写的不是很好,有时候做事情会只有三分钟热情,我相信只要克服这些问题,我就能做的更好。
本人能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尊敬师长,与同学和睦相处,关心热爱集体,乐于帮助别人,劳动积极肯干,自觉锻炼身体,经常参加并组织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种课内外活动。
【2017年初中毕业生自我评价100字范文六】
文化科目考试6月下旬举行
梧州市教育局公布了《梧州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方案》。据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涵盖了《义 务教育课程设置试验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凡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考试分为必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两大类。必考科目即中考科目,包括语 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除体育与健康外,其他文化科目均闭卷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24日至6月26日。6月23日下午为 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包括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原则上安排在学年末进行,由考生所在学校根据学生平时成绩和学校组织的毕业测试成绩进行 综合评定,该考查成绩作为学生该科目的毕业成绩和普通高中录取的参考成绩。
梧州高级中学
今年有50%招生指标到校
根据今年初中毕业生情况,自治区教育厅下达梧州市的普通高中招生任务为20100人。为进一步推进普 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梧州市继续在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指标中划出50%的指标,均衡分配到辖区内每所初中学校,实行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定向招生指标由示 范高中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初中学校的中考考生人数,平均分配到各所初中学校,让各校优秀学生都有机会入读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此外,符合条件的学校也将继续做好特长 生招生和自主招生工作。在教育精准脱贫专项招生方面,市、各县(市)将对就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全部免除学杂费,并为他们提供在校 期间的生活补助。梧州市8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或所辖区域,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优秀初中毕业生各10人至15人。根据安排,梧州市 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7月中下旬进行,7月底前完成。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时间不统一划定录取时间,由各校根据实际做好招生工作。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10月9日。如有意见,可向长春市教育局反映。电子邮箱649092664@qq.com
长春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1日
长春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教办〔2018〕16号)要求,我市将从2018年入学新生开始启动新一轮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考”)制度改革。为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人才培养与选拔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灵活多样并与高考相互衔接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到2020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逐步构建起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激发活力、张扬个性、共同成长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真正做到育人为本、职普协调、公平有序、科学规范,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
1.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统称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的基本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要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
2.实行“全科开考”
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制定《长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坚持做到“全科开考、学完即考”、“一考多用”,切实减轻学生备考负担。
3.实行“分类施考”
——纸笔闭卷。语文、数学、外语(笔试)、物理、化学学科继续采取纸笔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成绩纳入中考计分科目。从2018年入学新生开始,将地理与生物学科纳入中考计分科目,实行纸笔闭卷考试,在八年级下学期末进行。从2018年入学新生开始,将汉字书写能力测试纳入中考语文学科考试范围。
——纸笔开卷。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继续采取纸笔开卷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成绩纳入中考计分科目。
——机上施考。一是音乐、美术学科继续采取自动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音乐、美术学科成绩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二是2018年、2019年入学的新生,强化外语学科口语教学改革。从2020年入学新生开始,将外语口语考试纳入中考,成绩计入中考外语学科总分,在九年级下学期与外语听力考试同步进行,听力与口语总分值为30分。
——现场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继续采取过程性评价和现场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从2018年入学新生开始,调整体育与健康考试分值,由原来的40分调整为50分(其中,七年级15分、八年级15分、九年级20分),考试成绩纳入中考计分科目。完善《长春市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细则》及考试办法,扩大考试项目覆盖面,增加选择性考试内容,引导学校开足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
——实验操作。从2018年入学新生开始,对实验能力进行测试,主要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的实验操作与动手能力。生物学科在八年级下学期进行,物理、化学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由市教育局制定考试标准和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组织实施。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过程考查。启动综合实践能力考试(考查)。从2018年入学新生开始,对综合实践活动(劳动与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信息技术教育)四项内容进行考查,由市教育局制定考试标准和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组织实施,在八年级下学期期末进行,考查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同时,由学校组织好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过程考查。
(二)改革录取计分办法
1.录取计分科目模式
采取“4+4+2”录取计分科目模式:第一个“4”指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学科;第二个“4”指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2”指地理、生物学科。
2.卷面设置与分值
录取计分科目总分值75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笔试90分、听力与口语30分),体育与健康50分,物理、化学合卷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120分(各60分),地理、生物合卷100分(各50分)。
3.成绩呈现方式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以分数呈现,初中学生毕业时以等级呈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等级呈现。
(三)推进中考命题改革
1.继续实行中考单独命题
加强命题管理,完善制度设计,规范命题流程,健全评价机制。继续加强命题人才库建设和题库建设,确保命题管理科学规范,命题质量不断提高。
2.发挥中考命题育人导向
坚持“关注学生生活、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综合运用、体现实践创新”总体原则,更加注重对课程与教学的导向作用,实现中考命题由知识立意向能力、素养立意转型。更加注重减负增效,重点考查学科主干知识,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考试内容。更加注重能力素养形成,体现知识与能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试题与传统文化、学生生活、动手操作、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联系。更加重视对学生核心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考查,构建完整的学科知识体系并初步形成学科思想。
(四)深化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1.优化评价方式
坚持“培育核心素养,激发成长动力,引导个性发展,促进共同成长”理念,深入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不断优化评价指标、评价内容、评价标准,强化评价工具和评价方式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提高评价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注重对学生发展过程进行全面评价,注重写实性评价,加强评价过程管理,保障评价结果公平。
2.强化结果运用
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导向作用。一是作为毕业资格认定依据,二是作为学生评优评先依据,三是作为向优质高中择优推荐的依据,四是作为高中自主招生的参考依据,五是作为高中招生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依据。
(五)深化推荐生制度改革
1.扩大推荐生比例和覆盖范围
继续坚持长春中心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下同)优质公办普通高中推荐生比例占学校统招生计划的80%,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优质公办普通高中推荐生比例达到学校招生计划的75%。将逐步扩大民办普通高中推荐生比例,到2020年,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的30%。逐步将推荐生制度拓展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将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每一所初中,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优质职业教育。
2.改进推荐生指标分配办法
优质公办普通高中推荐生指标分配继续坚持“先校均、后生均”的原则,注重向薄弱学校倾斜。
3.改进推荐生资格认定办法
报考推荐生,原则上须具有所在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由中心城区外转入的,须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末前(以教育部学籍升级时间为准)取得该校学籍并实际就读。中心城区内转学的,不享有推荐生报名资格。
(六)启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
拟开展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需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自主招生申请,经批复同意后,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向省教育厅报备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自主招生,同时由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实行为期三年的动态管理。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要根据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需要,依法依规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自主招生指标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规范初中毕业资格认定
1.认定依据
毕业资格认定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并达到相应认定标准,方可取得初中毕业资格、获得相应证书。
2.认定标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的学生准予毕业,按规定颁发义务教育证书和初中毕业证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或综合素质评价未达到C等的学生,经学校补测、重新认定合格后,颁发义务教育证书和初中毕业证书。
3.认定程序
义务教育证书和初中毕业证书由吉林省教育厅监制。义务教育证书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验印;城区、开发区初中毕业证书由长春市教育局统一验印,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初中毕业证书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验印。
(八)规范招生考试管理
1.合理确定招生计划
按照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总体规划和要求,根据区域内人口发展实际需要,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学校,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合理核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实行一次性下达招生计划,确保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同时,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2.严肃各项招生纪律
加强全市招生工作统筹,健全招生管理机制,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学校违规跨市(州)招生和擅自提前招生,严禁恶性竞争生源,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规范考试加分项目。
3.严格规范过程管理
引入现代技术手段服务支持招、考、录全过程,做到科学、严谨、快捷、便利。加大招、考、录过程监管力度,完善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配套监管机制,确保全过程管理规范,秩序井然,公开公正。
4.严格规范录取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分类实施的原则,普通高中严格执行下达的当年招生计划,设定科学实际的录取分数线,分批次录取,做到批批清。中等职业学校采取注册入学方式,满足不同层次学生升学需求。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保障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改革领导机构,强化政府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二)完善制度保障
健全政府主导、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机制,营造良好的考试招生环境。强化教育考试招生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招、考、录全过程的各项制度机制,提高考试招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条件保障
充分发挥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建立健全经费、人员、设备设施等各项保障机制,确保考试招生改革工作必备条件落实到位。加大培训力度,做好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打造思想道德高、业务水平精的专业人才队伍,保障中考改革的各项举措顺利实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教研部门、有关学校和新闻媒体要开展多种方式、有针对性的学习宣传活动,加大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学校、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五)深化教学改革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
(一)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制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科目、分值和时间见下表。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呈现方式采用分数制。
中考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由招办另行通知。
(三)省教研室编制的《20*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标准和说明》和《20*年浙江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说明》是考试命题和学业评价的依据,是试卷质量分析评价和各校复习的主要依据。
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景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控制考试试题难度,适当控制题量,杜绝偏题怪题。“学业考试”的难度系数控制在0.75左右。
(四)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五)考试形式多样化。社会政治科目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英语科目安排听力测试;数学和科学科目的考试允许使用不带记忆储存功能的计算器。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一)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各校均须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艺术等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
综合素质评价应做到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初中学校应当为每位学生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册》,全程、全面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内容包括各学期的思想状况、学习成绩、社会活动表现、奖惩情况,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等。
(二)测评项目定为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运动与健康(体育、健康)、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验操作)、劳动与技能(劳动技术、信息技术)四类。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综合评语”和“测评等第”两部份组成。1、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并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出建议。综合评语应当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初三班主任撰写、教务(政教)主任审查、学校领导核定。2、测评等第:主要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等第分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不及格)。P、E等第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A等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门人员通过一定的程序确定,以确保其公正性和权威性。
历届生及*户籍在外地就读需回本区考试的学生可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A等测评或提供符合A等条件的有关证书。
(三)综合素质评价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等应事先向学生公布,评价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各初中学校要制定实施细则,确定专人负责,建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工作班子。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逐步规范与综合素质测评相关的教育教学活动,加强指导与监督,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处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的问题。
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改变以学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招生中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二)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要求升入省级重点中学的学生,其综合素质测评各项目必须全部合格,且在此基础上获得2A以上;要求升入其余普高的学生,其综合素质测评各项目必须全部合格。高中阶段学校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其志愿、学业考试成绩、综合评语和《学生成长记录册》,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综合素质测评项目获A等多者优先录取。
(三)继续推行在发明创造、科学研究、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免试进入省重点中学学习的招生改革试验。推荐录取的比例控制在该校招生数的5%以内。推荐录取的条件为:
1、初中阶段被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模范人物;
2、初中阶段参加省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个人前六名的学生或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3、初中阶段获小发明、小创造省二等奖及以上或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学生;
4、初中阶段在浙江省初中数学、自然科学竞赛,浙江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全国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中获省一等奖以上的学生;
5、初中阶段参加市及以上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学生。
其中3、4二条中两人以两人以上的获奖项目,只限第一作者。
各初中学校依据上述条件,在学生本人申请、任课教师推荐、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高中学校确定的正式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四)为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扶持薄弱学校,将实行省重点中学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改革试验。20*年省一级重点中学应拿出一定比例的指令性计划指标,依据办学水平和初中毕业生数等因素分解到各初中,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各地计划内录取工作统一进行,实行分校录取。
(五)改革中考优惠加分制度。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精神,对以下考生在录取中实行优惠加分政策。
1、获省中学生信息技术二级证书的考生可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2、下列考生,可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台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2)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3)市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一、二等奖及省二等奖获得者;
(4)获市(地)级体育竞赛第三名优胜者(比赛须经省、市教育、体育部门共同认可,所有项目均须经预赛选拔,决赛须六人或六队以上参加,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下同)。
(5)获省中学生信息技术三级证书的考生。
2、下列考生,可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1)烈士子女;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4)获市(地)级体育竞赛第二名优胜者。
3、下列考生,可加3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1)获市(地)级体育竞赛第一名优胜者;
(2)获省级体育竞赛四至六名优胜者。
4、获省级体育竞赛前三名优胜者,可加5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凡获得多项优惠加分的考生,以最高分为限,各项不得累加。各类获奖证书的有效期限为20*年9月1日至20*年5月31日。
五、加强领导,确保我市中考改革顺利进行
(一)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程序,细化环节,建立制度,规范操作。要及时做好相关的资料整理、数据分析、案例收集和经验总结。教研室要加强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研究和指导。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二)要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施考期间,要加强监考工作,加强对考点的巡视与管理,防止发生各种泄密、舞弊事件。要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制订防范预案,周密防范,严格管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杜绝考试过程中发生师生伤害事故。
(三)要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心理负担,不得过早结束新课;不得只抓少数“尖子”学生,特别要防止在考试复习阶段放弃学困生的教育和管理,更不允许强迫这些学生提前离校放任自流;不得加班加点、搞“题海战术”;不得擅自编印或要求学生订购各种形式的考试说明和复习资料;不得进行区域性的“抽测”、统考。要加大对违规教学行为的查处力度。要严格考试收费及经费使用的管理。
(四)统一中考加分条件。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20*年继续对获省中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实行加分,自2007年开始,这一政策将予以取消。为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五)做好分析、评价和总结工作。为进一步做好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为学校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同时也为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参考,考试结束后,要做好试卷的分析、评价和总结工作。
(六)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培训制度和监控评估制度等,确保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杜绝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1、公示制度。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考试费用的收支,各类高中招生办法等等,应及时告诉学生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2、诚信制度。逐步建立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和高中招生的诚信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并为其建立诚信档案,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
成员:*
二、建档日程安排
三、建档对象
656分——省示范高中计划内录取参考线(不含省示范高中定向生);585分——市示范高中计划内招生(含省示范高中定向生、择校生)录取参考线;515分——一般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含市示范高中择校生)录取参考线;457分——普通高中招生(含综合高中)建档线。
在初中每多读一年的应届生,在总分中递增10分建档;二女结扎户子女在总分中降低10分建档。
凡志愿上普通高中的考生,无须建立档案,而且只准建立一份档案,并可在档案的志愿表相应的志愿栏内填报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
四、建档内容
1、中学生学籍档案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入档),电子信息采集表原件。
2、*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操作表(试行)。
3、*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
4、毕业生登记表。
5、20*——200年度第一学期期中学生素质报告单。
6、户口证明材料(户口簿复印件等)。
7、按规定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验审后退回,复印件入档)。
8、休复、转入、跳级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审后退回,复印件入档)。
9、2009年*县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班报名推荐表(报考特长班)。
10、*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09年新生报名志愿表(报考职业高中)。
所需材料必须完整齐全,缺少一件不予收档。
五、建档要求
1、报考县内职高,即县职教中心、许岭职高、王岭职高、电子学校、阳光高中五所学校,考生只须填一张报考职高志愿表即可(志愿表由教育股发),此表交熊涛同志。
除上述五所职高外,凡报考市编《报考指南》上的中职、中考学校,一要填“志愿卡”,二要建中专档,建档材料和“志愿卡”由各学校根据所报考人数在招办领取(考生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必须入档)。
报考中专交档时间与普高交档同步进行,即7月22日(第二批8月12-15日)。交档时到微机室读“志愿卡”,中专档案交招办。
2、严把资格审查关,组织专人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
3、建档学校必须按建档要示,用钢笔如实填写,不得留空,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潦草,不得涂改。考生姓名、学号、准考证号、家庭住扯等,必须与实际即原报名的所有表册一致,否则视为资格有问题。考生分数栏由建档学校统一粘贴建档分数条。
4、报考志愿栏要求认真指导考生慎重填写(学校不得代填),并且考生家长要签字盖章。志愿栏填“不服从”或该栏不填写的视为放弃,均不能保证录取。择校的考生,志愿填写要参照所填学校收费标准,充分考虑到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5、按规定享受政策照顾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在局教育股交验原件后,再将复印件入档,否则不予加分。
6、凡在初中就读四年以上(含四年)的应届生,送档时必须将经批准的休学原件当面交验,再将复印件入档,否则按历届生论处。凡考生学号不是报名学校的,送档时必须将经批准的转学或有关证明原件当面交验,复印件入档。
7、填写志愿时务必参考各校招生人数及全县各分数段人数。
六、中考查分
1、申报时间:7月16日期7月17日,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