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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执法监管大全11篇

时间:2023-08-09 17: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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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执法监管

篇(1)

附件: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

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把《农业部关于做好2012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中各项举措落实到位,我部决定2012年开展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农业部“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以农药管理条例修订为契机,建立健全农药管理法制体系、监管体系和残留标准体系,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完善监管机制,提高农药产品质量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围绕部中心工作,完善立法、强化执法、深入普法,加强农药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蔬菜用药专项整治,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测合格率提高1个百分点,农药标签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深入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在蔬菜优势区域重点县全覆盖的基础上,向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优势区拓展;加快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程,完成2000项农药残留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超标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重大。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条例出台,完善配套规章。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认真清理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抓紧组织起草《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等配套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确保条例规定的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推动指导地方做好农药管理配套立法工作,做好与新《农药管理条例》的有效衔接。

(二)加强源头管理,服务农业生产。开展蔬菜用药调查,了解用药需求,组织已登记产品扩大使用范围的联合试验,推动蔬菜用药登记,确保蔬菜用药安全。加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出台《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办法》,组建鉴定专家库,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指导地方做好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妥善处理药害纠纷。进一步加强高毒高风险农药管理,加快出台百草枯限制性管理措施,减少或避免误服中毒致死的风险。

(三)强化市场监管,整顿经营秩序。组织各地对市场上流通的农药产品进行抽查,依法公布监督抽查结果。结合近几年监管结果,开展部级农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由我部直接派员到企业抽取样品,发现生产经营假劣产品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专项治理行动,深入高毒农药生产企业,检查1586号公告高毒农药禁限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地方农业部门农药案件查处情况。组织开展农药经营单位调查,强化农药经营管理与农业生产用药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制度,积极探索高毒农药条码管理,实现产品可追溯。

(四)加强残留监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工作进程,制定2000项残留限量标准,开展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清理工作。制定500项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包括赤霉酸等4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在6种作物上的合理使用,解决农药合理使用问题。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残留监测,抽检150个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的2000个样品。继续实施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示范推广项目,在10个省(市)11个市(县)的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开展示范推广工作,完善补贴模式。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法治水平。举办省级农药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师资力量;组织地方对基层农药执法、生产和经营人员开展分类培训。开展科普宣传,大力开展送科技下乡服务,宣传普及农药禁限用规定、识假辨劣、科学选购、合理使用、依法维权等知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绿色防控,提高病虫害防治效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配合做好新修订《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工作。抓紧起草《条例》配套规章,及时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工作,确保与《条例》同步实施。《条例》公布后,以农业部文件印发通知,部署学习宣贯工作。

(二)组织开展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培训。3月份出台《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月份农业部和各省(区、市)完成鉴定专家库的组建,8月份农业部组织开展一期应急培训,各省(区、市)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培训,年底前完成《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办法》的起草。

(三)组织开展农药监督抽查。3月份,印发《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展农药质量和标签抽查。4-8月组织开展部级农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

(四)开展高毒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专项整治。3月份各地农业部门组织开展高毒农药生产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活动;生产企业公开向社会承诺合法经营、报告产品主要流向等。4月份组织交叉检查,核查已撤销登记的高毒农药企业停产情况;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市场检查活动,抽查农药批发市场,乡村农药零售店检查率达到100%。7-8月份开展高毒农药产品标签条形码管理研讨会。适时开展涉嫌非法添加高毒农药产品的监督抽查。

(五)查处大案要案及公布监管结果。根据各地举报和有关方面掌握的线索,组织联合执法,开展大要案督办、查处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根据工作进展,适时将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和执法交叉检查的结果向社会通报;对生产假劣农药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农药登记证。

(六)蔬菜用药调查及登记使用衔接。3月份完成蔬菜用药现状调查,4月研究制定《蔬菜用药登记工作方案》。组织11个省开展联合试验试点。

(七)园艺作物标准园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3月份,印发《2012年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残留监测方案》,对150个蔬菜、水果和茶叶标准园进行产品抽查,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综合治理措施。

(八)安全用药指导培训。2-3月份,编印、发送《农药识假辩劣与维权手册》、《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和《农药经营读本》等手册和挂图。5-10月份,组织对农药经销商、农民进行培训,提高农药使用者识别假劣农药的能力和用药水平,向农民推荐放心农药。我部负责对省级农业部门培训,省级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对地、市、县农业部门及农药生产企业培训,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对农民、经营者培训。

(九)总结。12月,全面总结“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经验及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牵头单位、具体办事机构并固定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连续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市、地、县,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请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于4月15日前将本省(区、市)实施方案报送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篇(2)

一、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一)开展首批试点核查授牌。对2015年确立的107个创建试点单位,组织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后符合条件的由部里进行抽查。核查、抽查符合要求的,统一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并进行授牌。

(二)扩大创建试点规模。根据首批试点进展情况,修改完善质量安全县(市)创建活动方案、考核办法和管理办法。在首批基础上,再新增200个县(市)作为创建单位,优先把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质量安全县以及政府重视、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菜篮子”大县或地市整建制推进纳入创建范围。鼓励和支持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三)提升创建水平。加强创建工作指导,开展宣传培训,争取政策支持,营造创建良好氛围。督促指导试点县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全程监管,创新制度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制化,坚持率先实现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建立、规模基地标准化生产全覆盖、从田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主要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建立的目标,努力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打造为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管的先行示范样板区。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力争用3-5年时间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重大风险隐患。禁限用农药整治,要针对豇豆、芹菜、韭菜、菜心等品种,集中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违规使用问题。兽用抗菌药整治,重点解决违规使用抗生素问题,严格控制超剂量、超范围使用、不按要求执行休药期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抗生素滥用。“三鱼两药”整治,重点解决鳜鱼、大菱鲆和乌鳢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问题。巩固并深化“瘦肉精”、生鲜乳、生猪屠宰等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强化执法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五)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协调配合,严格农资生产经营监管。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农机具等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适时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加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及时督办查办各类涉假劣农资举报案件。组织开展乡村与城郊结合部、互联网以及果菜茶、中草药产区农资市场整治。深化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拓展优质农资销售主渠道。

(六)强化日常督导巡查。发挥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加强农产品产地贮藏保鲜及相关防腐保鲜添加剂监管,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坚持源头控制,加强产地环境管理,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推进减量化绿色生产。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合理用药、科学施肥,开展经常性的生产规范性督导巡查,切实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间隔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

(七)全面加强监督抽查。做好监督抽查与风险监测的相互衔接,充分利用监测抽检结果,实施精准打击。围绕风险监测发现问题,部省两级农业部门要跟进开展针对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抽查,加强检测机构与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强化“检打联动”,及时查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营主体。

(八)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坚持严字当头,强化联打联动,集中力量查办一批违法违规大案要案。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要依法依规处罚,及时曝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凡达到司法移交标准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快推进追溯管理

(九)建设国家农产品追溯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积极推动省、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建设,尽快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贯通检测、认证、预警、评估、执法、追溯、标准等全要素,不断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

(十)制定追溯管理规范。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积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技术标准和运行规范,设立统一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编码规则和识别查询标识。

(十一)启动追溯试点工作。积极筹备和开展国家追溯信息平台试运行工作,优先选择“三品一标”和生鲜乳、蔬菜、猪肉等易于标识的农产品开展全国统一追溯试点。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积极争取追溯条件建设和奖补政策,支持规模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与追溯试点。

四、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十二)稳步开展例行监测。制定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明确各层级监测的重点和方式,及时分析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结果信息通报和共享。建立省级监测信息报告制度,逐步实现部省互联互通、监测数据实时共享。

(十三)深入实施风险评估。统筹规划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和风险评估指南,制定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5年规划。围绕重大问题隐患、标准制修订和科普解读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风险评估,跟进实施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提出各类农产品全程管控的关键点及技术规范和标准制修订建议。

(十四)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加大舆情监测和研判力度,健全舆情监测体系和应对机制。推动各地细化完善舆情监测和应急预案,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合作、跨区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科普培训与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突发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依法稳妥处置,努力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五、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十五)加快完善农兽药残留标准体系。深入实施《加快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五年工作方案》,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加快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步伐,制定国家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5年工作方案,新制定兽药残留标准100项。支持各地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尽可能将标准集成转化为简便好用的操作手册、生产日历、挂图和明白纸。

(十六)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不断扩大果菜茶标准园创建规模,加快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和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支持规模化农场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鼓励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有条件的“菜篮子”大县整建制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推动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区)建设。

(十七)稳步发展“三品一标”。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强化品牌培育,推动形成一批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地域品牌。强化证后监督和标志使用管理,加大获证产品抽检力度,切实维护好“三品一标”公信力和品牌形象。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品牌优势、制度优势和体系优势,用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引领和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十八)不断完善基层监管体系。健全地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菜篮子”大县年底前要基本建立。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条件能力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管理规范,明确建设内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探索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持证上岗,开展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培训。

(十九)强化检测体系管理。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和验收步伐,督促落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推进资质认证考核评审。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职业资格培训认定工作,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基层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强化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尽快提高基层检测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十)健全监管制度机制。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药、畜禽屠宰条例修订工作。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突出问题整治、应急处置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合作联动,尽快构建贯通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强农业系统各行业、各地方的协作配合和整体联动,推动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

(二十一)编制实施“十三五”规划。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战略编制,制定实施《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2016-2020)》,强化监管体系能力建设和设施条件装备,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科技等部门支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重点。

七、推进社会共治

(二十二)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发挥基层监管服务机构和农业、畜牧、水产等技术推广体系作用,全面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宣传培训,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自律意识,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生产记录、休药间隔期制度,从生产经营过程把好质量安全关。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督管理,推进农药管理法制化进程,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2013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和山东省2013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农药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农药检定所所长会议和全省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出台为契机,大力开展农药法制宣传培训,推进农药管理配套法规建设,健全全省农药监管体系,以进一步完善“两项制度”、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整治、加大抽检力度、开展农药质量提升行动为重点,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完善监管机制,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开展“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以“依法治理,科技促进,提升质量,确保安全”为总体目标,开展“全面提升农药质量,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的“双提双保”行动,使全省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具体目标是:

(一)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1个百分点,年底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85%以上;农药产品标签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年底农药产品标签合格率达到87%以上。

(二)假证、冒证、伪造农药登记证现象控制在5%以下。

(三)完善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确保所有农业县(市、区)全覆盖。开展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整治,杜绝甲胺磷等国家禁用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检打联动,狠抓大案要案查处,确保假冒伪劣及违规添加高毒农药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五)抽检农药产品1370个以上,检测准确率100%。

三、主要任务

(一)做好《农药管理条例》宣传贯彻。《条例》出台后,将《条例》实施前一个月定为《条例》宣传月,各地要采取办培训班、知识竞赛、电视讲座、印发解答画册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安排《条例》培训,由省负责市一级师资力量、农药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办理登记人员的培训,市一级负责对基层农药执法和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培训,县负责经营人员培训,做到一般同志了解条例、负责同志熟悉条例、具体工作人员精通条例。同时启动《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两项制度”全覆盖。2012年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已覆盖所有农业县(市、区),部分蔬菜主产区已经全面禁止销售使用所有高毒农药。但部分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宣传发动不充分、申报登记不积极、登记程序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以致造成登记备案不彻底、把关不严格,使登记备案工作流于形式。2013年要着力抓好“两项制度”的规范落实,重点规范登记程序,提高经销企业和产品备案率,实行登记备案时生产厂家对产品质量的承诺,在经营门市张贴登记备案表,及时公开登记信息。

(三)深化禁限用农药监管工作。2012年通过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行动”,禁限用农药整治取得明显成效,蔬菜、水果中禁限用农药检出率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2013年要继续深入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国家明令禁止的生产和销售的农药行为、瓜菜果茶生产过程中限用农药使用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限用农药检出率进一步降低。

(四)开展农药专项抽查行动。省农药检定所要结合农时季节,在农药使用旺季,对小麦、玉米、果树、蔬菜用药、大棚用烟剂、种衣剂、卫生杀虫剂等组织开展专项抽查行动,抽样数量不低于1370个。对抽查不合格的样品,将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五)强化大案要案查处力度。通过采取市场抽检、群众举报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大农药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特别是对生产销售国家禁用农药;有效成分为零;擅自添加高毒农药或其他未登记隐性成分;假冒、伪造农药登记证;擅自修改农药标签内容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对典型的农药大案要案要在新闻媒体曝光,有力地震慑违法分子。要强化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坚决杜绝应付、推脱、瞒报和“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的行为。对大案要案查处有力的单位省厅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六)对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根据农药监督抽查结果,对农药生产企业实行“绿牌、黄牌、红牌”分类管理。对没有发现问题、群众口碑较好的纳入“绿牌”管理,进行重点帮扶;对标签、质量违规企业纳入“黄牌”管理,全省市场抽检时必须抽其产品;对产品质量抽检多次不合格,添加高毒农药或其他农药成分,有效成分为零的纳入“红牌”管理,对有严重问题的产品在全省禁止其经营登记备案,并建议农业部按法律程序吊销其农药登记证。纳入“黄牌”、“红牌”管理的企业在整改结束前对涉及的产品暂不办理续展登记,并实行重点监管。

(七)做好农药“四培育”先进评选活动。继续开展“四培育”活动,树立我省生产、经营和监管领域的标兵。继续组织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赴省内外学习考察,扶持优秀农药企业和产品做大做强。

(八)继续做好农药广告和农药产品展销会的管理。规范农药广告审批程序,各级负责本区域内的农药广告监管,省农药检定所要及时公布农药广告审批文号,为农药广告市场监督提供证据。要及时了解农药广告市场形势,收集违规农药广告证据,不定期组织举报,形成违规农药广告举报制度,加强农药广告监督管理。继续组织对各类农药交易会、展销会的产品进行监管,通过对参展企业的摸底调查,发现涉嫌违规生产经营农药的线索,以省厅名义下发文件,组织全省农药监管机构进行查处,同时通报省公安厅,协同查处。

(九)做好各种农药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小宗特色作物用药联合登记试验财政补助;实施低毒生物农药示范推广补贴项目,完善示范推广补贴模式;继续组织蔬菜用药登记联合试验;做好农药残留监测、农药安全性监测与评价及农残标准制定项目的实施。

(十)推进农药管理体系建设。《条例》修订出台后,农业部门主要管理农药登记和经营许可“两证”,农药市场实行全程监管,责任更加重大。随着农业部农药监管工作任务下移,经营许可,广告审查,登记备案,经营人员培训、管理,经营单位评估、管理,农药风险评估,农药药害调查处理等都应以农药管理单位名义开展,所以我们建议市要建立农药检定所,县有条件的建立农药检定所,也可在综合执法大队加挂农药检定所的牌子。乡镇要明确1名农药监管人员,由省农药检定所统一组织培训及业务指导。农药监管机构要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设备,禁止农业行政部门、农药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经营、推销农药,禁止向企业乱收费。

(十一)强化农药管理队伍自身建设。要结合实际,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各级监管及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尽快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通、专业精、相对稳定的专业队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监管就是服务的理念,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努力提高农药监管效能。

(十二)妥善处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高度重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切实加强预警分级管理,完善应急预案。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负责事故处理工作。对发生人员安全事故的,要积极协助当地卫生等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治,按规定如实上报信息;对发生使用农药后作物出现药害症状的,首先报告当地政府进行处理;对于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当地政府处理较为困难的,应急预案2级以上的,要及时以政府名义上报省厅,由省农药药害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调查鉴定,要做好协调工作,根据鉴定及检测结果,由当地政府与企业协商提出处理建议。

做好《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组建应急队伍,强化人员培训,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维护、样品检测、信息、配合协调等工作,尽最大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十三)认真开展信息统计和农药价格调查工作。省农药检定所要把所有农药监管机构人员、农药经营单位、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农药生产企业登记人员、农药登记、续展、药效试验等信息在山东农药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为企业和监管单位服务。

各地要认真完成农药价格和供应情况调查任务。要按照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的要求,每年3~12月要逐月开展例行调查工作,并分别在3、5、7、9月份进行4次全国性的重点调查。

以农业部项目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农药标签网上查询系统”和“农药监管网络联动系统”,构建覆盖全省的农药市场统一监管平台,增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实现农药市场案件查处、管理信息“一地、区域联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切实加强农药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分级负责,把农药监管工作细化到具体环节、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市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保障监管经费。各市要多方争取支持,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农药质量抽查、农药执法监督、禁用高毒农药销毁、培训等经费支出,确保农药市场监管与法制建设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市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县(市、区)农药市场监管开展情况的检查,分析当地农药施用风险点,采取措施,做好正面宣传,排除隐患,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好阶段性总结,发现新问题要及时应对处理,对典型经验要做好宣传推广。省药检所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迟缓、监管不力的,特别是发生高风险农药和作物农药残留严重情况的,将约谈有关责任人,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年底农产品质量考评的扣分依据。

(五)按时上报信息。各市从2013年5月份开始,每月月底前,通过“农药监管网络联动系统”,并以纸质文件,向省农药检定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综述、抽检、查处等方面的情况,以数据和典型事例为依据。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同时要认真组织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3)。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3~4月,组织召开全省农药管理工作会议和工作年会,部署2013年全省农药监管工作,表彰“四培育”活动先进单位,通报违规生产企业。

(二)4月,制定全省农药市场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做到全省全覆盖。

(三)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抽查活动。4月,组织小麦用药抽查;5月,对部分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查;6月,组织蔬菜、果树用药及植物生长调节剂抽查;7月,组织卫生杀虫剂抽查;8月,组织玉米用药专项抽查和种衣剂抽查; 12月,组织大棚等保护地用烟剂抽查。

(四)6~10月,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治理活动,对涉嫌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重点抽查。

(五)6~11月,开展农药经营人员培训活动,与“阳光工程”培训项目相结合,对农药经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及农药经营业务基础知识,增强农药经营人员识假辨劣、守法经营意识,提高其指导农民安全合理用药的能力。

(六)7~10月,对近几年市场抽检中涉嫌生产假劣农药的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抽查。

(七)7~10月,开展农药经营情况调查,摸清全省农药经营单位底数,包括数量、人员素质、资质等,为制定《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实施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做好准备。

篇(4)

意见强调,要把握好家庭农场基本特征。现阶段,家庭农场经营者主要是农民或其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主要依靠家庭成员而不是依靠雇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家庭农场专门从事农业,主要进行种养业专业化生产,经营者大都接受过农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示范带动能力较强,具有商品农产品生产能力。家庭农场经营规模适度,种养规模与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符合当地确定的规模经营标准,收入水平能与当地城镇居民相当,实现较高的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各地要正确把握家庭农场特征,从实际出发,根据产业特点和家庭农场发展进程,引导其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在我国,家庭农场作为新生事物,还处在发展的起步阶段。当前主要是鼓励发展、支持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规范。发展家庭农场要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生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来开展,重点鼓励和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基础上,结合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扶持、示范引导、完善服务,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充分认识到,在相当长时期内普通农户仍是农业生产经营的基础,在发展家庭农场的同时,不能忽视普通农户的地位和作用。要充分认识到,不断发展起来的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各具特色、各有优势,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种经营主体,都有各自的适应性和发展空间,发展家庭农场不排斥其他农业经营形式和经营主体,不只追求一种模式、一个标准。充分认识到,家庭农场发展是一个渐进过程,要靠农民自主选择,防止脱离当地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人为归大堆、垒大户。

意见提出,探索建立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为增强扶持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县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家庭农场档案,县以上农业部门可从当地实际出发,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对经营者资格、劳动力结构、收入构成、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等提出相应要求。各地要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建立和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引导和促进家庭农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依照自愿原则,家庭农场可自主决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以取得相应市场主体资格。

引导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政策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指导等便捷服务。引导和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土地经营权入股保底分红等利益分配方式,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形成适度的土地经营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土地确权登记、互换并地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资金,建设连片成方、旱涝保收的农田,引导流向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落实对家庭农场的相关扶持政策。各级农业部门要将家庭农场纳入现有支农政策扶持范围,并予以倾斜,重点支持家庭农场稳定经营规模、改善生产条件、提高技术水平、改进经营管理等。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帮助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强化面向家庭农场的社会化服务。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把家庭农场作为重要服务对象,有效提供农业技术推广、优良品种引进、动植物疫病防控、质量检测检验、农资供应和市场营销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建设试验示范基地,担任农业科技示范户,参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引导和鼓励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面向家庭农场的代耕代种代收、病虫害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集中育苗育秧、灌溉排水、贮藏保鲜等经营性社会化服务。

完善家庭农场人才支撑政策。各地要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力度,确立培训目标、丰富培训内容、增强培训实效,有计划地开展培训。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中高等学校特别是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兴办家庭农场。将家庭农场经营者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阳光工程”等培育计划。完善农业职业教育制度,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多种形式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农民技术职称。

篇(5)

(据农业部新闻办公室)

七部委部署开展农村消防工作专项检查

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农业部等7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贯彻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部署各地对贯彻《意见》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县(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以及农村火灾隐患整治及火灾防控等情况。检查的方法是各地先行组织为期一个月的自查,中央7部委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于6月中下旬对部分地区进行重点抽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国。

(据新华网)

东中西部农民收入差距逐年缩小

最近,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农村经济绿皮书: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2009-2010)》。绿皮书指出,从近年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变化情况可以看出,东、中、西部地区农民纯收入的差距在逐渐缩小。东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1年的3266.7元增加至2009年的6742.8元,年均增长9.5%;中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1年的2165.2元增加至2009年的4864.8元,年均增长10.6%;西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1年的1662.2元增加至2009年的3685.6元,年均增长10.5%。

(据新华社)

中央财政拨付支农专项资金20.8亿元

最近,财政部表示,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中央财政拨付财政支农专项资金20.8亿元,进一步扶持农业生产,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这批资金将用于冬小麦弱苗施肥、西南旱区覆膜种植、东北水稻大棚育秧补助和新疆、内蒙古冰雪灾区牲畜饲草料补助,以及支持开展粮棉油高产创建。

(据新华社)

我国将推广优质高档大米

最近,“营养强化大米”上市仪式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据介绍,营养强化大米将逐步推广,替代当前营养物不足的普通大米的主导地位。北京、河南、辽宁、江苏、福建、广东等省(市)成为本次推广试点的主力地区。营养强化大米的价格将划分为高中低档,高档定价16-20元/公斤,中档10-12元/公斤,低档8-10元/公斤。而普通大米的价格为3-4元/公斤,价格差距最大达6倍多。

(据《广州日报》)

生态补偿条例进入法律起草阶段

《生态补偿条例》草案起草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最近成立,这意味着生态补偿正式进入法律起草阶段。目前,开征生态补偿费缺乏中央政府协调机制,许多重要跨界流域和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无法建立,一般是上游地区反应强烈,下游尽量回避;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问题,个别地方以收费或押金制度简单替代生态补偿机制,免除了开发者治理和恢复生态环境的责任。据介绍,一旦生态补偿条例制定生效,西部资源大省有望获得更多利益补偿,国家生态区和自然保护区以及河流下游地区均有望获得相应补偿。

(据《京华时报》)

农业部今年拟建1500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

从今年开始,农业部启动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今年计划在全国启动创建1500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涉及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等6个主要畜禽品种,力争到2015年,全国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15个百分点,其中达到标准化的规模养殖场占规模养殖场总量的50%。

(据农业部新闻办公室)

卫生部加强农村防控手足口病能力建设

据卫生部新闻中心主办的预防手足口病媒体沟通会透露,目前我国手足口病已进入高发期,今后一段时间疫情将进一步上升,防控形势十分严峻。针对农村卫生疾控工作人员处置能力相对薄弱的情况,卫生部疾控局和农村卫生管理司正在组织编写适合农村卫生人员的教材,将尽快发到基层卫生院,做到人手一册,以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对手足口病的诊断和处置能力。

(据《农民日报》)

我国今年将加快超级稻推广

5月12日,全国超级稻科技服务行动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今年我国将加快超级稻推广,以经农业部确认的80个超级稻品种为基础,因地制宜地选择主导品种,促进超级稻生产技术进村入户,力争种植面积达到1亿亩以上,实现亩增产50公斤、节本增效100元的目标,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起到主要支撑作用。

(据人民网)

央企启动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

由央企团工委发起的央企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启动仪式最近在北京举行。志愿行动的服务对象主要是随父母进入城市的央企农民工子女和留在农村的央企农民工子女,同时兼顾社会上的农民工子女。重点开展五项工作,包括组织青年志愿者带领农民工子女参观城市、走进央企;开展“手牵手”结对活动和图书、玩具、文体用品等物资、资金捐助;在课余时间对农民工子女进行学习辅导等。

(据新华网)

我省部署当前农业生产工作

最近,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当前全省农业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当前全省农业生产重点工作,千方百计实现全年农业农村发展目标任务。采取更有力措施,稳定粮食生产,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促进养殖业健康协调发展。要抓好政策落实,确保各项政策补贴及时足额兑现到村到户。要抓好春播面积落实和粮油高产高效创建活动,切实推动大春增产。要抓好小春中后期田间管理,继续抓好小春病虫害防治和畜牧春季防疫工作。要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组织实施好粮食最低保护价收购、油菜籽托市收购和生猪临时收储工作。要抓好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在春耕生产中注重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

我省农村供水将由分散变规模化集中化

5月12日,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现场会在金堂县召开。今年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投入将大幅度增加,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省级以上投入将达30亿元。今年我省农村饮水工程将以供水保障为重点,从分散向规模化、集中化转变,最终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村村通上自来水”的目标。新建工程将打破行政区划、用水单位、资源等界限,大力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平坝地区要达到100%,丘陵地区达到90%以上,山区达到70%以上。

我省将建3个套作大豆示范带

5月14日,全省大豆产业基地建设现场会在仁寿县召开。今年,我省将建成川中、川东、川南等3个套作大豆示范带,示范带将覆盖仁寿、乐至、大英、中江等18个大豆主产县。每个示范带都要实施“四个一”示范推广工程,即建设超高产攻关田10亩、核心区100亩、示范区1000亩和辐射区1万亩,其中超高产攻关田平均亩产180公斤以上。

联合国援助农业重建项目完成

篇(6)

一、进一步加强体系建设,提高监管能力

1、继续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搞好县农业监测站的升级改造,增加仪器设备,拓展检测范围。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域站检测服务工作,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风险监测任务。积极引导农事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检测室,开展自检工作。

2、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及范围。秉承“一流管理、一流质量、一流服务”质量方针,结合“双认证”到期复评审工作,将检验检测范围由过去的三项(土壤、肥料、农产品)拓展到六项(农产品、土壤、肥料、农田灌溉水、农田大气、植株),参数由过去的89个增加到162个,不断提升全县现代农业的服务水平。

3、进一步强化监控平台管理。将监控平台软硬件进行更新改造,安排专人负责平台管理。将全县重点农药商店、重点果蔬生产基地、所有检测室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切实发挥互联网+农产品监管的作用。

二、进一步健全制度措施,落实监管责任

1、进一步加强农药经营管理。以源头可追溯为目标,按照先审查、后备案、再经营原则,对全县农药经销商店进行统一排查、备案管理。

2、严格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由县农经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农资市场拉网式打假整治和执法监管行动,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3、加大农产品风险监测力度。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制定监测工作方案,重点抽检树莓、辣椒、白菜、菠菜等重点品种,确保农产品安全产出。

三、注重品牌培育,着力提升品质

1、狠抓“标准化”生产。围绕出口树莓、辣椒、寒富苹果、西红柿等重点行业,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建设标准化示范园10以上,面积65万亩以上。制定标准化栽培模式图,逐村逐户发放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一看就懂、一学就会。

篇(7)

一、精心策划,创新服务模式

职业教育必须树立“有为有位”的思想,探索、创新办学模式。要主动进取,积极发展与农村、涉农企业之间的交流,参与发展研讨,增进彼此的合作。一是要不断完善科教兴农示范模式、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模式和农业职教集团模式,积极探索创新诸如“校企合一”“半工半读”“教学班进村”等有利于教科农结合、产学研结合和校企融合的办学模式、服务模式及机制。二是要以政府支持为依托,创新面向“三农”的培训服务方式,将短期培训与长期指导结合起来,将有偿与无偿培训、有偿与无偿指导结合起来,将近距离、面对面的培训、指导与远程的网络培训、指导、咨询结合起来。三是探索“学校+公司+农户”“学校+基地+农户”的村校共建办学模式,通过校村资源共享,实现学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互利双赢。

二、注重体验,创新服务内容

我国农民受教育水平较低,接受职业教育的比例更低,针对这一现状,要在服务内容上下功夫,特别注重体验,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一是招收有为农村建设做贡献意愿的学生,在方式上可采取“计划单列、基层推荐、单独录取、定向招生”的招生办法;或结合国家有关培养计划如“一村一名大学生”来实施。专业设置、课程设置要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和产业布局特点,突出区域特色。教学上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教育与下基层锻炼相结合的教学模式。要重点培养学生掌握适用当地的农业生产技术,特别是新技术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所需的技术;培养学生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和创业能力、针对农村的社区管理能力和爱农、务农、兴农的思想,使培养的人才适应农村基层工作和经济建设的需要。二是广泛开展农民培训。留守在农村的农民是直接进行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力量,职业教育一是通过国家实施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雨露计划”等项目培训农民;二是主动与政府联系、与农村合作,根据当地农民实际需要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如针对农村经营大户和农村企业主开展创业能力和管理能力培训;针对乡(镇)、村干部开办乡村干部培训班,培养农村基层干部的行政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等;还要针对农民现状和新农村发展需要,培训农民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应用能力等。三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依托国家实施的“阳光工程”开办技能培训班;要培养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环境适应能力和维权意识,使农民工能够“进得城、干得来、留得下”;还可利用就业资源帮助农民工就业。

三、拓展方式,创新服务渠道

篇(8)

近年来,福建省农业生产总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逐渐增加,从2000 年到 2010 年,农业总产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8.47%和 8.72%(表 1)。一般情况下,农民收入的增加,对其参加农业保险具有促进作用。但是从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的实际情况来看,农业保险投保率并未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而提高。调查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农业保险投保情况,结果表明:2007 年浦城县参加水稻种植险的面积为3 万 hm2,但是实际仅有 826.35 hm2将保险足额支付,约占投保土地面积的2.75%,在足额支付的农户中 ,由各乡镇财政垫付保险费的现象十分普遍,大部分农户对参加水稻保险积极性不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需求不足。

一是农业保险面对的群体文化素质不高,不能够全面理解参加保险的重要性。对投保后能够获得的收益认识不足,个人主动参加保险的人数很少。二是农民认为参加农业保险的投入大。福建省地少人多,人均仅占有 366.7 m2耕地,农业生产以家庭分散的小规模经营为主。生产中由于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损失较少,农户的自救能力较强。农户在遭受自然灾害后能够受到政府、亲友的帮助,及时恢复生产。因此,部分农户对购买农业保险的重要作用认识不清,甚至认为购买农业保险是浪费钱,增加自身经济负担。三是由于农业政策宣传力度不大,导致农民对现在推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认识不足。当前社会,农业保险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农民对农业保险的基本内容、赔付条件和方法、理赔过程不了解。2008年,福建农林大学人员就农村保险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对象为福建7 个地市农户 ,调查发现 :不知道保险品种中有农业保险的比例为24.56%,甚至有 18.64%的被调查者不知道有保险服务;就群众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认识程度进行调查,调查范围为三明市梅列区,调查结果显示:听过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户比例为 6%,没有听说过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户占94%。四是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投入较少,对培养农民的保险意识不利。在农业政策性保险投保的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逐年加大对农民参保的补贴,农民个人只需要缴纳较少的费用。如农户参加水稻种植保险,需要缴纳的费用为150 元/hm2,而农民实际仅仅只需要缴纳20%的保费(30 元/hm2);在农村推行的农村住房和森林火灾保险,其保险费用则由财政全额支付。政府对农民参加保险进行补贴后,能够使农民更愿意参加保险,也能够使农民参加保险的范围扩大,让更多农民受益。但是由于农民本身投入的资金较少,导致其对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农民对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参保意愿较低,不利于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农业保险参保人数较少,覆盖面积较小,当发生自然灾害时,对农民的补偿较少。2002—2009 年,福建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在财产保险保费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大于1%的年份只有 2009 年 ,其他年份农险保费收入在财险保费收入中所占的比例都低于1%(表 2)。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开展前,农险保费收入占财险保费收入的比重均不超过0.2%。2006 年以后农业保险的增长速度较快 ,但截至2009 年,4 年农险保费收入在财险保费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平均为0.96%。农业生产中由于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损失,仅 2006 年就达到 282.34 亿元,占当年 GDP 的3.76%,而当年农业保险赔款支出仅为343 万元 ,保险理赔和农业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之间差距较大。

2 农业保险供给不足。

2.1 保险品种少,覆盖面小。

目前,福建省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较小,农户仅仅只能在以下几个方面投保,如能繁母猪、森林火灾、农村住房、水稻种植、渔工责任和渔船保险 6 个方面,没有包括水果、花卉、食用菌、茶叶、水产、药材、笋竹等主导产业和主要品种,农业保险责任范围限定较小。就森林而言,农户投保后,只能得到由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赔偿,而如果农户是由于雨雪冰冻而遭受损失,则不能投保获得赔偿。农户种植水稻时,为避免风险,投保农业保险,只有在发生寒害、洪涝、暴风、冰雹、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其损失才能够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实际生产中,比较常见的旱灾和病虫害造成的损失却不在保险理赔的范围内。福建省是渔业大省,但是相关的保险则限定参保的必须是44 100 W 以上“三证齐全”的渔船,保险范围没有覆盖渔业辅助船。

2.2 赔偿金额较低。

目前,在生产水稻的过程中,农户投入基本物资约为3 900 元/hm2,水稻种植保险规定保额为 4 500 元/hm2,考虑保险的免赔率为15%,如果遇到自然灾害绝收,保险公司对农田的理赔金额最多为3 825 元/hm2。保险理赔后 ,农户获得的补偿较投入成本低。参加保险并没有给农户带来收益 。理赔标准规定比较严格,只有在发生较大的灾害时才能进行赔偿,农户遭受较小的自然灾害时基本得不到赔偿。当前农业投入较大、农业保险赔付标准较高的现状,不利于调动农民参加保险的积极性,阻碍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1-2]。

2.3 地方财力有限,政策性补贴未能及时到位。

地方财政支持是影响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地区,农户要参加保险,不需要全部支付保费,部分保费由地方政府部门买单 。一般情况下 ,政府代农户缴纳种植业保费的45%,养殖户参加农业保险,政府负担30%的保费;保险超赔资金(扣除种植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历年结余)由市、县政府和保险经办机构按协议规定承担。国家财政也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其补贴范围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中的能繁母猪养殖,农户一旦参加这 2 种类型的保险,可获得国家 35%、50%的保费补贴 。虽然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农业进行了补贴,但具体的补贴标准和方式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政策性农业保险推行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由于种种原因常常不能及时缴纳保险费用,地方财政为农户补贴的保费需要保险公司买单。在南平市,农户参加农房保险,保费由市、县承担 50%,农户自己承担 50%。但是在操作过程中,南平市市级财政除负担延平区保费的 40%(区财政负担剩余的 60%)外 ,没有能力负担其他各县参加农房保险的农户的保费。其他各县参加农房保险农户保费的一半则由县级财政自行解决。对于南平市各县来讲,财政支出增加,一些贫困县甚至无力负担。

2.4 农业保险专业人才缺乏。

农业保险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其具有自身的特点。农业保险不但涉及农业生产知识,而且包括保险技术相关知识。一个合格的农业保险从业人员不但要具备金融保险的基础知识,还要对当地农业发展知识有一定的了解。目前,福建省农业保险系统从业人员大多缺乏农业基础知识,对农业了解较少,服务水平较低。农业保险在各乡镇地区也没有设置服务网点。由于缺少农业保险专业人才,导致农业保险服务水平较低,保险工作不能顺利开展,不利于行业的快速发展[3-4]。

3 农业保险立法滞后,政策性保险法律保障力度不够。

中国农业保险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保障力度不大、承保范围较小的缺点。截至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相关的专门法律规范农业保险行业。相关法律的缺失使农业保险在实际推广过程中遇到很多难题,不利于推进农业保险的规范化进程推进。我国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有关于农业保险的个别表述,但是有关农业保险的立法不完备,不利于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主要用来规范商业保险行为,其中的规定不适用于农业保险。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不能够作为农业保险的行业法律来规范农业保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关于农业保险的规定非常概括 ,不能指导实际生产中农业保险工作进行。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缺失,导致农业保险工作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农业保险政策不明,与农业保险相关的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政府及市场在农业保险中的定位不清晰,农业保险利益各方权利、义务不清,出现矛盾时协调难度大等,农业保险立法迫在眉睫。

就福建省而言,随着农业保险的逐步发展,产生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农业保险进行规范和管理。例如在实际生产中存在能够承保的范围比较小,组织机构的数量较少,设置不符合福建省的实际状况,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定位不清晰,农业保险的主体资格不够明确,保险公司和参保农户的权利义务不详细。福建省还没有成立专门的部门,对农业政策性保险进行管理和监督,导致保险工作开展不顺利,缺乏吸引力,推进力度不大。此外,当农户发生重大灾害时,赔付工作主要由保险公司承担。而一般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较弱,当发生较大的自然灾害时,保险公司没有能力进行赔付,不但农户得不到合理补偿,还会导致保险公司破产,无法保障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参考文献。

[1] 刘仕。准确查勘解决当前农业保险发展的探讨[J].农技服务 ,2011,28(7):1100.

篇(9)

一、美国农业保险监管法律制度介绍

1938年,美国农业部根据《联邦农作物保险法》成立了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Federal Crop Insurance Corporation,FCIC)。该公司是行使《联邦农作物保险法》所授予权利的政府全资农作物保险公司,为农业部的下属机构,负责农作物保险规则的制定、履行对私营农作物保险公司的稽核和监督职能,并提供再保险。其设立目的为:通过建立健全的农作物保险体系,增强农业的经济稳定性,并为设计和建立农作物保险体系提供有益的研究和试验手段,以提高国民的福利水平。[1]

为了加强对美国农业的支持及对农作物保险的监管,1996年《美国联邦农业进步与改革法》对美国农业部的1994年重组法案做了修正,在其第226项条款之后增添了新的内容,即有关建立风险管理局(Risk Management Agency ,RMA)的条文,之中规定了RMA作为农业部中一个独立机构的地位,并对其职能、组成与资金来源做了明确规定。其设立目的是为了监督和管理FCIC,以及管理联邦农作物保险风险基金的帐户和与农产品期货市场有关的各个项目,履行的是从农场服务局分离出来的为农户风险管理服务的职能。[2]作为美国农业保险业务的监管机构,风险管理局主要承担农业保险政策及法规的制定、监管、再保险和综合服务四大项工作,是为农业生产者开发、保持和提供风险管理的工具,以便让农民能够更好地管理自己的商业风险。其职责主要包括:负责全国性险种条款的制定、费率的厘定;负责向私营农作物保险公司提供费用补贴,向农民提供保费补贴;负责与各私营保险公司协商,签订标准再保险协议,向私营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支持;负责对私营保险公司执行法律和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建立农作物保险数据库,并用于厘定费率;负责私营保险公司与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往来帐户的决算,如保费和费用补贴款的划转、代收费用上划等,并编制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年度报表;负责制定农作物定损标准和通用定损标准。

二、美国农业保险监管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农业保险监管制度在保障本国的农业保险及市场的稳定、持续、良性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借鉴它的法律制度的经验和优势,对在结合我国农业保险自身特点的基础上,建立我国的保险监管法律制度具有积极意义。这些国家农业保险监管法律制度可供我国借鉴的有以下方面。

应建立具有本国特色的农业保险监管模式

美国FCIC成立的初始阶段兼具农业保险经营与管理职能;随着农业保险开展的深入,FCIC从直接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中解放出来,只担负监管职责;而后在农业保险发展较为成熟阶段,为了更好地对农业保险实施监管,又专门成立了RMA进行农业风险管理。美国的经验表明,对农业保险的监管并没有整齐划一的单一模式,而必须根据各国的实际国情建立适合本国需要的监管模式,才能真正实现促进农业保险业及其市场的良性发展。因此,我国农业保险监管模式必须依据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状况、历史经验、管理体制、政策目标等方面来建立,而当农业保险状况发生变化时,监管目标、内容、方式、手段等也应随着农业保险的发展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动。

三、应成立专门的农业保险监管机构-农业风险管理局

美国农作物保险的监管则由专门机构――隶属于美国农业部的RMA进行[3],此种安排是出于加强对美国农业的扶持和风险管理的需要而为之,同时也是为了在农作物保险的运作中便于与立法机关进行协调以及和农业生产者进行沟通。

从美国的农业保险监管机构设置情况来看[4],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机构监管、无论是单独监管还是联合监管,农业保险的监管机构都须具备职责明确、专门性强、能很好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和政策,确保农业保险业及其市场的健康发展等特点。而从目前我国保监会监管农业保险的现状看,这些要求都无法满足。因此,我国应成立专门的农业保险监管机构如农业风险管理局,来应对农业保险发展对监管的需求。我们应在农业部内设立相对高度独立的农业风险管理局。就必须制定明确的法律规范来确定其法律地位、职能、其他的与监管农业保险必须具有的相关权利与职责和监管的适当程序。未来的农业风险管理局应担负着广泛的职责:设定农业保险监管的重点和难点、监控遵守情况以及报告结果;设定农业保险监管的清晰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的有助于促使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地发展手段;以及能够建立起监管人员运用监管权力的问责机制等。

完善《农业保险条列》中关于农业保险监管的细则

我国农业保险监管对象及内容是农业保险监管法律制度的重要部分,实际上即是监管主体要完成的任务和职责所在。因此,只有明确了所要监管的对象及内容,才能确实、有效地达成监管主体需要实现的目标。我国于日前刚颁布的《农业保险条例》明确了农业保险监管的对象-保险公司和依法设立的农业互助保险等保险组织,也进一步明确了监管的内容,包括保险经营主体的准入资格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资质、经营核算原则、保险合同条款和保险费率的制定、等内容。欣喜之余我门业要看到,我国农业保险起步晚、基础弱、经验少,当前的农业保险监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监管体系的建设要根据农业风险特征和农业保险的管理流程,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机制,多一些现场检查和事后监督审计等手段,全方位制约市场主体的违规行为,加快建立服务能力、管理能力等评价体系,用公允的标准建立淘汰机制以及尽量减少或杜绝部门利益导向而带来的政策风险等。

参考文献

[1]刘欣.美国农业保险制度及借鉴[J].中国经贸导刊,2004(22):46.

篇(10)

江西是个农业大省,仍然以农业为主,目前农村人口和农村在校学生仍占70%以上。这是我省的基本省情,也是教育必须要重点考虑的现实问题。农民素质的全面提升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所在。要使农民利用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进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后劲,实现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就必须使农民掌握实用的现代农业知识和技术,提高素质。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来看,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是农村经济,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是农民的总体素质。要提升农民素质,农村职业教育是关键。因此,改革和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是提升农民自身素质,促进农民自身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

一、江西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现状

江西农村虽然人力资源丰沛,但素质较低,结构失调。2005年江西省1%人口抽样调查,江西省农业人口为3178.25万人万人,占总人口的70.4%,将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进行整半劳动力计算,全省农村实有劳动力1600.34万人,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农村就业人口文盲半文盲人口较多,文化程度普遍偏低。2007年全省农村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占7.32%,小学程度占35.46%,初中程度占43.58%,高中程度占10.80%,中专程度占2.06%,大专以上程度占0.78%。小学文化程度以下的农村劳动力近一半,受教育年限平均仅为7.47年,未达到初中毕业水平。

在江西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职业技术培训的占21%,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培训的占4.4%,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培训的占1.13%,没有接受过职业技术培训的高达73.4%。由于农民大多没有经过农业职业技能培训,从事简单劳动的农村劳动力队伍庞大,素质普遍不高,导致农村劳动力结构性失业问题日益严重。同时,大批懂技术、有文化、会经营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纷纷进城务工或经商,留守的青壮年劳动力越来越少,且多为年老体弱,这影响了农村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难以适应现代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和新农村建设对农村劳动力的需求。

江西近几年农村职业教育虽然有所发展,但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速度慢、规模小。教育主管部门对农村普通高中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统筹不够,重普教、轻职教的倾向有所抬头。一些地方把职业教育仅仅理解为职业学校教育,在农村普通初中、高中没有开设相应的农村职业教育课程,忽视了大批不能升入高中阶段的农村初中毕业生。每年有大批的农村中学毕业生因升不了高一级学校而回乡务农,这些中学毕业生因为缺乏生产技能,面临“升学无望、就业无门、致富无术”的尴尬局面,而恰恰这些占初中毕业生大多数的农村青年,更加迫切需要接受不同程度的职业教育。对农村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放任自流,导致了一些地方农村职业教育有逐年下降和态势逆转的趋势,众多农村职业学校新生报到率低,部分农村职业高中招生只有几十人报考,农村职业学校面临严重的生源危机。

二、江西农村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对农村职业教育认识不足,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农村职业教育重视不够,没有把农村职业教育摆到应有的位置上来。当前,在社会上还普遍存在对农村职业教育的一些错误认识,如把农村职业教育当是不能升学的教育,把农村职业教育看成是终结教育等等。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农村职业教育重视不够,各级财政对农村职业教育投入不足,没有把农村职业教育摆上应有的位置。再加上目前基础教育实行初中分流,将一些升学无望、成绩不理想的学生转入职业教育课程,加剧了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轻视。同时,农村职业教育在培养目标、途径、方法和推荐择业上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农村职业教育学校在培养目标上,定位于培养一般劳动者,教育内容缺乏技术含量;在培养途径和方法上,仅限于文化基础知识的课堂教学,缺少实践操作和基本技能训练;在推荐择业上,仅满足于找到活干。从而形成了农村职业学校与当地经济和市场需求相脱节,只看眼前利益,缺少科学合理的长远发展规划,失去职业教育应有的特色和优势,这极不利于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农村职业教育师资队伍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教师队伍是当前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农村职业学校教师缺编严重。农村职业学校由于专业和实习的需要,应当编配比普通学校更多的教师,而实际上教师编制比普通学校少。2008年,教育部统计农村职业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比例为1:20.3,低于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规定的高中教职工编制标准(城市、县镇、农村高中教职工和学生比分别为1:12.5、1:13、1:13.5)。江西省职业高中师生比甚至高达1:27.92,农村职业学校教师严重不足。同时,农村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文化基础课教师数量偏多,占教师的49.357%;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只占教师的13.51%,中、初级职称占到86.49%,职称结构总体偏低。学历合格率为74.81%。农村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严重缺乏,教师大多直接从师范类学校毕业,缺乏实践教学经验,导致人才培养质量难以保证。同时,由于农村职业学校管理体制过死,经费紧张,很难聘请到急需的专业教师。

(三)多数农村职业学校教学设施简陋,教育投入不足,教学无法达到教育标准的要求。有关研究表明,职业教育培养成本是同级普通教育的2至6倍,主要用于实训基地建设和学生技能训练。但是,县(市)级财政对于高中阶段教育投入仅限于人头费的保证,学杂费成为办学经费的主要来源,偏低的学费收入直接导致了职业学校办学经费的紧张,造成职校办学能力不强,实验实习实训的设施设备及工位严重不足。由于多年来地方财政对农村职业教育投入不足,对农村职业重视不够,导致贫困地区的县级职教中心,教学设施设备陈旧老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远远跟不上学校发展的需要,实训基地建设欠帐较多,形成恶性循环,办学条件无法满足学校设备更新和实践教学(实习实训基地)的需要,这一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县级职教中心的发展。投入不足造成农村职业学校办学困难,成为制约学校进一步发展的非常重要的因素。

(四)培养模式和专业设置不当,发展后劲不足。表现为:

1.急功近利,盲目设置专业。有些学校急功近利,不顾自身的主客观条件,盲目设置一些所谓的“热门”专业,只顾招进学生,不顾学生今后就业和发展,这种谋求学校眼前利益的做法,最终适得其反,阻碍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2.专业设置缺泛前瞻性,陈旧老化。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如果不能及时根据市场需要与时俱进的调整专业,势必造成专业的老化和学生择业的困难,造成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对学生及其家长产生副作用,这既不利于学生的成长,更不利于学校的长远发展。

3.优势和特色专业体现不出来,学校缺泛竞争力。许多农村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对劳动力市场缺乏敏感性,不能进行前瞻性地专业调整,造成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的滞后,导致专业设置不健全,专业结构不合理,没有形成骨干专业和优势特色专业。同时,教学方法陈旧单一,就业市场人才需求与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脱节,专业技能缺少实际训练。

4.涉农专业萎缩,传统培养模式无法支持农村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北省承德市的一项调研数字显示,农村职业教育由创办初期在校生大部以农林专业为主,发展到目前涉农专业不到专业总数的10%,涉农专业在校生占的比例不足8%。涉农专业萎缩,培养模式陈旧,涉农专业技能实训不足,这种传统培养模式已无法支持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更无法适应农民终身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对农村职业教育的需求,因而,客观上造成了当前涉农专业萎缩,农村职教困难。

(五)农村职教规模偏小、基础差。县(市、区)职业学校普遍起步晚、基础差,全省职高在校生达千人以上的学校不多,还没有一所上规模的公办职业学校,2009年全省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每万人口在校生数仅有148人。民办职业教育虽已成为新的增长点,但数量少、规模有限。

(六)农村职校毕业生质量不高,创业技能不强。农村职校毕业生面临很大的就业压力,多数用人单位普通认为农村职校学生质量不高,实践操作能力不强,达不到工作岗位要求。再加上学生毕业后工作不稳定、收入不高,老百姓很难看好农村职业教育。

(七)农村职校招生存在恶性竞争,加剧了农村职校办学成本,阻碍了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农村职业学校在生源上的无序甚至恶性竞争,使农村职业学校招生成本加大,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学校和整个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

(八)农村职教存在多头管理、资源难以整合的弊端。农村职业教育缺乏统一、协调、合作的机制,在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中,存在着管理上各自为政,多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问题。分散的农村职业教育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三教”统筹难,配套的项目资金、培训资金也存在重复使用、分散使用等弊端,农村职教效益不高。

三、发展我省农村职业教育的措施

(一)将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作为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重点。县域经济,无论发展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还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都需要农民素质的普遍提高,依靠缺乏基本生产技能的低素质劳动者来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是不可能的。因此,要促进县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将县域经济发展与职业教育发展统筹规划、统筹考虑,将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作为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重点来加以考虑。

(二)进一步加大农村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力度,改变农村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各级政府要打破部门和学校类型界限,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战略,把外地有发展前途的农村职业学校引进来,积极推动本地的农村职业学校走出去发展。大力扶持本地有发展前途的民办农村职业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跨区联办”、“城乡联动”,进行培养模式改革。目前,我省农村职业教育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各校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参差不齐,办学条件差异很大,很难形成教育资源的最优化组合,加之存在布局、结构以及管理体制等诸多问题,这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甚至制约农村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要充分利用“外面”的人才、资金、技术与设备优势,促进办学整体效益的提高,实现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办学,促进农村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

(三)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农村职业教育管理机制,强化“三教”统筹。目前,农村职业教育由于部门利益驱动,造成条块分割,工作缺位,职责不清。农村职业教育存在资源分散、效率低下,以及政府多个部门管理的体制弊端。各级政府要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强化“三教”统筹,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农村职业教育管理机制,使“农科教”更好地结合起来,实现教育、农业、科技资源有效整合。

(四)加快实施免费和贫困生资助政策,加大对农村职业教育投入。资金短缺是直接导致农村职业教育规模小、办学质量差等问题,成为制约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要想改变这一状况,就必须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杠杆,加大对农村职业教育的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农村职教发展。农村职业教育要采取免费入学、贫困生救助的方式,建立科学的补贴资助机制。可参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通过全免费教育吸引更多的学生和学生家长关注农村职业教育。要进一步加大农村职业教育经费筹措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安排农村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农村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包括县级农村职教中心的建设。要广开渠道,多方筹集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村职业教育信贷服务,鼓励社会各种资金投入农村职业教育。要制定相应教育法规,使农村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有具体的量化指标。

篇(11)

[作者简介]吴维煊(1963-),女,江苏连云港人,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中等职业教育数学教学改革。(江苏宿迁223600)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0年第一期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课题“高职教育集团化发展促进‘零适应期’就业创业的研究”(课题编号:ZYE12)的子课题“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2)21-0020-03

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中国正在以的速度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大批青壮年离开农村,农村的空心化,正在让农村社会失去自我循环功能,土地撂荒、房屋空置、田间地头都是老弱病残。很多农民子弟摘下了“文盲”的帽子,大多数人又成了“农盲”,他们不熟悉传统农业技术,不会使用传统农具,不懂现代农业技术。新生代农民工踏着父辈的足迹,宁在城市挣扎,也不愿回到农村。就读职业院校的农村孩子,大多选择工科专业,为离开农村,闯荡城市做准备。即使是以农业为主的农业县市,农业中职校的数量或中职校中的农业专业数量之少,极其令人担忧。城市孩子不选择农业专业不会让人感到奇怪,但农村孩子普遍的疏农、离农、弃农的价值观,会对未来农业发展造成巨大影响,农业产业人员的大量缺乏,不仅会造成今后的粮食安全问题,也是今后最大的国家安全问题。

一、中职教育大规模发展,农业中职却日渐萧条

1998年,我国有各类农业中等职业学校500余所,目前只剩237所。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农林类专任教师由2000年的249万人,下降到2008年的1.71万人。绝大多数农村家庭都希望孩子跳出农门,选择农业学校的越来越少,生源严重不足。农业部相关数据表明,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中等职业教育的占0.13%,没有接受过培训的占96.4%。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中,初中程度以下占60%,平均每万亩土地仅0.8个技术人员,万名劳动力仅0.16个技术员①。江苏省宿迁市位于江苏北部,该市组建于1994年,现有人口510万。宿迁市是农业大市,工业发展相对滞后,经济基础相对薄弱。2010年12月底统计,宿迁市有中等职业学校34所,但没有一所农业中职。各职业学校大多开设计算机、应用电子、机电一体化、数控、建筑、会计等专业。虽然少数学校也设置有涉农专业,但却招不到学生。各职业学校几乎都在给苏南企业提供低端产业工人。

农业中职遇冷,现已成为很多人关注的热点。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部署下,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速度迅猛。各地初中毕业生就读职业学校和就读高中的职普比大多以大于1为目标。在这个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些突出问题,甚至出现难以控制的各种问题。中职教育发展的着力点,大多放在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等层面,从政府到社会,人们大多以招生数、就业率等一些比较粗放的指标来评价教育,只要能招到学生,只要学生好就业,各校都一窝蜂地开设所谓的热门专业,致使千校一面,对原来的农业中职带来不可小觑而且全方位的冲击,部分农业中职由于生源不足不得不停办或改变专业设置。地处农村的中职校也成了为工厂提供廉价劳动力的培训场所,部分涉农专业纷纷改头换面,把农业秘书改为办公自动化,农业会计改为电算会计。学校办学目标与专业设置,只考虑眼前,不顾社会总体经济结构和长远发展,甚至少部分学校或以利益为重,或以“形象政绩”为己任。

一个成熟的教育系统必然存在不同宗旨的办学机构,以服务于不同的社会群体。中职校千校一面的专业设置,不仅让各学校失去特色,失去竞争力,也失去了学生、家长及社会对中职的认可。一个个被了个性的劳动者源源不断地从中职校这个流水线上生产出来,为全球经济化提供最廉价、最安全、最没有民族竞争力的劳动力资源②。为了追求中职校的高就业率,把未完成学业的学生早早地以实习的名义推向工厂,而且不分专业地把市场营销、物流等不同专业的学生,安排到电子工厂的流水线上。原来的农业中职或中职校中的农业专业,面临生源不足,或学生不能批量就业等尴尬局面。加之丰富的文化资源难以进入教育和教学过程,办学的路子越来越窄,生源不足、师资缺乏、经费匮乏,纷纷改换门庭。在追求利益、规模的不正确引导下,中职校办学思路僵化,办学理念走入死胡同。

二、专业设置市场化,农业人才严重缺失

《人民日报海外版》2011年6月15日刊登雷泓霈的文章《大学需要培养怎样的人》,文章提到世界名校——美国幽泉学院的做法,学生在校期间不仅要完成规定学业,而且要利用学余时间盖房子、种地、养牛、养鸡,供给平日的日常生活。幽泉学院流传至今的校训是:劳动,学术,自治。由于将劳动能力、公民意识放在教育本位,这所学校培养的学生得到了美国许多名校的认同。统计数据表明,在过去10年里,这所学校16%的学生走进哈佛大学,13%走进芝加哥大学,7%走进耶鲁大学,7%进布朗大学,其他学生进入了哥伦比亚大学,康奈尔、斯坦福乃至牛津大学等名校③。世界名校非常注重对学生进行专业外技能的培训,注重对学生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能力的培养,学生在校期间学会种地、养家禽、盖房子等技能,并没有影响他们专业知识的学习,相反由此而获得的劳动能力及公民意识,为他们日后的专业学习及融入社会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政府给各职业学校的发展定位,及各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如果过分市场化,陷入“技能崇拜”的境地,不仅有碍教育的发展,也有碍学生的长远发展。

中国人口占世界近1/4,而耕地仅占世界的7%。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耕地一再被侵占,不足的耕地要养活众多的人口,不得不投放占世界34%的化肥,以维持农业总产量。严峻的现实迫切需要加大对农业人才的培养力度,需要大量的农业人才守住我们的耕地、管理土地、减少浪费、对农作物进行改良。这些有农业基础知识、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需要中等职业教育来提供。中职教育要科学发展,让社会满意,就必须有顶层系统设计,要在培养什么人的观念上形成最大的社会共识。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主要不是表现在数量上,而是表现在结构和质量上。职业教育所要承担的,不仅仅是教育任务,还有无法推卸的社会责任。职业教育并非仅仅服务于市场,而要以服务整个社会为己任,各学校要有各自的符合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的特色专业,培养大批服务家乡,服务社会,多元化的人才。

随着国家对农业投入的逐年增加,农民种粮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但仅依靠土地,其收入与外出打工相比,具有明显的落差。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农村的青壮年大批外出打工,把土地交给他们年迈的父母。他们自己都不愿守在土地上以农业为生,怎么可能让他们的后代学习农业呢?即使是农村孩子,他们上学的目的就是为了将来在某个时段背离土地,他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在储备离开农村的能力。现在有几个农村出生的孩子甘愿一辈子服务农村呢?这一现象的产生不是农村孩子及家长认识上出现了问题,而是社会发展不均衡造成的,没有给从事不同行业的人提供均衡的发展空间。学农业没出息,不赚钱,似乎成了一大社会共识。这一社会共识的形成,不仅造成产业分工的失调,也将威胁到未来13亿人口大国的粮食安全问题,甚至威胁到国家安全。政府只注重中职校的办学规模,把着力点放在开设所谓的热门专业上,为工厂流水线培训岗位难度低、人人能干、体现不出能力与水平的最低端的产业工人,教育完全落在了“职业、生活、生存”的狭小圈子里,忽视了人的长远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多元需求。

三、转变疏农、弃农的意识形态,构建多元化中职专业体系

当前农业中职的短板与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的忽视有关,与社会教育系统疏农、离农、弃农、鼓励农家子弟跳出农门的意识形态有关,与教育主管部门追求短期政绩,不顾教育长远发展有关,与各中职校追求短期利益,忘记自己的社会责任有关。扭转目前制约中职教育发展的专业设置重复、资源统筹难、有限资源得不到综合利用的现状,逐步增加农业中职数量,让农业专业及农业中职校在所有中职专业及中职校所占比例与农业在国民经济所占比例相匹配,与其他专业协调发展,形成中职教育的合力。以行行出状元为追求,形成农业中职的优势,这虽然是一场艰苦的博弈,但并非高远不可及。

1.从国家安全高度认清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粮食问题是最大的国家安全问题。经济的高速发展,带来的是耕地面积的逐年减少。现有耕地18.26亿亩,已逼近18亿亩红线,人均耕地1.4亩,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一半,世界排名在126名以后。有限的耕地却要解决近四分之一世界人口的粮食问题,只能靠农药和化肥维持粮食产量,而农药和化肥的过度使用,严重破坏耕地的土壤结构,给土地生态造成巨大的破坏。严峻的现实提醒我们,农业不单纯是为了解决人的吃饭问题,更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关注工业产值,关注新城区建设,关注GDP增长,如果没有农业作保障,必将背离健康的经济发展轨道。应从国家发展高度认清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以对民族负责的高度责任感,让农业成为受社会尊重的职业,让农业从业人员成为受社会尊重的国家建设者。

2.从国家发展高度认清农村在国家生态结构中的重要地位。中国的文明始于农耕,农业是中华民族成长与腾飞的命脉,13亿的大国,不可能靠旅游或某项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来满足国家的发展,我们必须要重视农业,重视农业的前提就是重视农村。为了经济发展,减少农业人口让农民进城,这种做法虽然拉动了GDP的增长,但却没有把农村当做国家生态结构中一个平等的主体来看待。城市需要大批的农民工去建设,农村同样也需要大批的农民来守候,需要大批农业科技人才去提高农村建设的质量。在过去一段时间内,“以城市为中心”的视角,整个社会只单方面地想到农民进城会对城市建设起到哪些作用,却忽略了空心化的农村会对国家未来发展造成的损害,忽略了轻视农村会对国家生态结构造成的破坏。为了国家生态结构的和谐,要从国家发展的高度认清农村在国家生态结构中的重要地位,把城市和农村放在同等地位,两者相互依存,相互哺育,共同发展。

3.从奠基农村的高度重视农业中职在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存在某种职业,说明社会有某种需求,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都一样、都平等。为什么现在农业中职的数量越来越少?为什么选择农业为终身职业的人越来越少?归根结底是全社会对职业的认识缺位造成的,人们普遍认为从事农业没出息,进城当工人才体面。农业中职在面临经费投入不足、招生难、办学条件差、质量不稳定等一系列问题时,必然要改庭换面,另谋发展。现在的农村劳动力70%以上没有经过任何专业技能培训,他们依靠经验守候着自己的土地,而且以老者农耕为主体。农村的发展,必须要有具有农业技能及农业专业知识的新时代从业人员,所以,要从奠基农村的高度重视农业中职在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加大对农业中职的投入,在全社会营造职业平等的氛围,使尊重职业成为一个民族的基本道德,以激励更多学生选择农业中职,让农业中职成为培养农村建设者的摇篮。

4.加强中职教育的顶层设计,形成教育合力。教育关乎国家与民族的未来与兴衰,一个教育环节出现问题,可能要破坏整个教育系统,可能要影响几代人。目前,中职教育重视数量与规模,忽视质量与结构的现状,各校都开设所谓的热门专业,专业设置重复,所有学校都在为工厂提供流水线上的低端劳动者,没有职业教育特色。政府应加强对中职教育的顶层设计,根据学校所在区域的文化传统及经济特点,明确学校的培养目标,合理设置专业,加强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特色专业建设,专业不求全,规模不求大,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专业设置结构合理的中职教育体系,宏观统筹教育资源,对学生负责,对社会负责,提供让社会满意的职业教育。

5.加强对学生热爱农业热爱大自然的教育,扭转弃农价值观。中国的文明起源于农耕时代,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着众多的农业人口,为13亿国人的生存提供保障,农业在我国经济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城市的孩子生活在钢筋、混凝土组成的次生态环境里,远离原生态的大自然,对农业更是一无所知,他们长大后几乎不可能去农村工作或生活。农村孩子虽然生长在农村,但不会使用传统农具和现代农具的占绝大多数。他们努力学习就是为了离开农村,很少有人热爱农村、热爱农业,愿意一辈子在农村发展。加强对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热爱农业的教育,是教育的责任。无论城市化达到什么样的规模,无论农业机械化达到何种程度,人的基本生存离不开农业为我们提供的保障,社会文明程度越高,对高素质农业人才的需求就越大。加强学生热爱农业的教育,扭转离农、弃农的价值观,让每个人无论从事什么职业都能自立自强。

6.现有农业中职应在改变视角中找到希望,办精品学校。现有农业中职为数不多,涉农专业更是少得可怜。由于就读农业中职学生少,学校经费严重不足运转困难。师资力量薄弱,有些课程通过外聘社会技术人员来解决,但教学效果受到外聘人员能力和素质的制约。在农业中职极为萧条的现实下,首先应从奠基农村、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加大对农业中职的扶持力度,以面向未来的眼光,将农业中职的专业设置、培养目标、教育投入等放在教育发展的整体框架内进行思考与设计,把现有农业中职办成精品学校,让从这里走出去的学生成为精品学生,为社会所重用;让这里的老师享受高于其他中职校教师的待遇,让他们无后顾之忧地为学校服务,为培养出精品农业人才而自豪。当现有农业中职步入这个良性运行轨道时,就会为社会所关注,就会吸引更多的优秀教师为学校贡献力量,也会吸引更多的学生,甚至优秀学生选择农业为自己的事业发展目标。

7.重视农业中职的文化建设,提高育人品质。职业教育不应该被理解为单纯的动手技能培养,农业中职并不是仅仅教学生种地那么简单,农业中职的发展应有广阔的视野和提炼历史与面向未来的眼光,应从文化建设的高度将其放在农村文明建设的框架内进行思考与设计。只有增加文化底色,才能打下精神底色,应让学生认清从事农业生产的社会使命、职业道德,了解农业的历史演变,及各演变过程的阶级属性和学术分类,让他们不仅学到农业知识,而且有思想、有理想、有对社会的责任感和对人类的使命感。加强对农业中职的文化建设,让学校以深厚的文化底蕴、扎实的教学、鲜明的特点、浓郁的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令社会满意的教学质量,提高竞争力和育人品质,吸引优秀学子。

8.提高农业中职校教师待遇,让优秀教师终身从教。就目前现实情境而言,职业学校是成绩较差学生升学无望的无奈去处。在教师待遇普遍不高的当下,机械、电子等社会热门专业的教师还可以有其他社会兼职可提高收入,农村土地后,农业都是以家庭为中心的小规模种植,农业专业教师很难在校外兼职,加之农业专业不受重视,其社会地位略显尴尬,现有教师终身从教信念不足,农业专业大学毕业生又不愿意来,师资数量不足、师资力量不强,这些都是制约农业中职发展的严重问题。提高农业中职教师待遇,让他们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让教师无后顾之忧终身从教,用优厚的待遇吸引优秀农业人才服务学校,是农业中职发展的必需。

9.加强农业中职特色专业建设,用特色立校。拿什么做学校特色,不是校长和教育改革者的特权,也不是个美丽的标签。学校特色的选择要立足于本校实际,立足于区域经济发展实际,立足于教育需求。特色学校和特色专业要服从学校积淀的文化,要与学校历史相联系,与学校办学条件相适应。在各中职校专业设置同质化严重的今天,农业中职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加强特色专业建设,在形成特色、打造品牌上给自己明确定位,做到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牌,用特色立校、用品牌育人。农业中职的特色专业建设要注重传统农业和相关农产品加工业的传承,不同的专业在办学理念、学科结构、培养目标、办学模式、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上,都应该体现出鲜明的专业特色,既能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又能满足学生谋生与发展的需求,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求支撑,以贡献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

中职教育成就巨大,却也问题缠身,要发展中职教育,就必须在专业设置、培养模式、培养人才的方法及手段上下工夫。各农业中职校根据自身实际,办农业特色专业,以特色专业为龙头,构建独具特色的学科框架,合理设置课程,明确学术发展方向。教育主管部门要从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战略高度,统筹规划各中职教育发展方向,有计划地增加农业专业,有计划地扩大农业中职发展规模,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立足于教好每一名学生,成就每一位教师,开好每门课程,建好每个专业,办好每所学校,让农业中职成为社会满意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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