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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村主要负责人,是指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是指村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主管责任,是指由于村主要负责人对其所在单位的经济事项管理、领导或监督不当等原因,致使所在单位出现违法违规问题而应负担的经济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由于村主要负责人对其直接分管的经济事项管理不当,或决策失误而事后又处理不力,以及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所在单位经济损失或经济效益差而应负的经济责任。
第五条村主要负责人在任期内或离任、换届时,应当接受经济责任审计。
第六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镇范围内村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设立镇审计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村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并接受区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镇人民政府应建立村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档案,保证审计资料的完整性和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第八条村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审计办应根据镇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第九条审计办实施审计时,可通过审前公示、述职、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及时掌握工作重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若遇到难以深入实施或涉及职权范围以外的问题,则应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按法定程序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十条审计办工作人员在审计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
第十一条被审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办实施审计活动,其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审计办实施审计活动。
第十二条由镇人民政府审计办组织实施的村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所需经费列入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十三条村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作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或上级组织评议村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和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管理、监督、罢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审计办应当通过审计村主要负责人所在单位(必要时延伸到有关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分清被审计的村主要负责人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并作出客观评价。
第十五条对村主要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㈠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㈡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㈢损益性收入情况:
1、经营收入;
2、发包及上交收入;
3、投资收益;
4、补助收入;
5、其他收入。
㈣损益性支出情况:
1、管理费用(干部工资、补贴、奖金、公务活动支出);
2、经营支出;
3、收益分配;
4、其他支出。
㈤非损益性收支情况:
1、土地补偿费收支;
2、福利费收支;
3、捐赠款及捐赠物资收支;
4、上级拨款收支;
5、依法向群众专项筹集的公益性、生产性建设资金收支;
6、其他非损益性收支。
㈥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㈦集体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㈧基本建设和对外投资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㈩群众反映的其他有关经济事项;
(十一)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国家机关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六条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还应审查村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情况;审查村主要负责人个人在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集体资产,违反干部廉政规定以及是否有违反国家规定增加农民负担的情况;分清村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收支中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问题应负的责任。
第十七条审计办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进行审前调查,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拟定审计通知书。
第十八条在实施审计3日前,由纪委或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会同审计办,向被审计的村民委员会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被审计的村主要负责人。
第十九条审计通知书送达后,村民委员会应向审计办提交下列材料:
㈠村主要负责人任期内财产清查,各年度财务收支的会计帐册、报表、凭证及相关资料;
㈡村主要负责人任期内各年度的经济工作计划及执行结果资料;
㈢村主要负责人任期内作出重大经济决策的会议纪要、记录等相关资料;
㈣村民委员会内部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人员状况及内控管理制度;
㈤审计办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条审计实施阶段结束后,审计办拟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按审计复核规则审议通过后送达村主要负责人及村民委员会征求意见,村主要负责人及村民委员会应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送交审计办;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村主要负责人及村民委员会提出异议的,审计办应进行复查,然后形成审计报告,并将审计报告和村主要负责人、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镇人民政府。
第二十一条审计终结后,审计办应向镇人民政府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㈠基本情况(包括村民委员会机构人员情况,村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对外投资、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㈡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和建议(包括经审计查出的单位主要问题和个人经济问题,同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㈢审计评价(简要概述经审计确认的被审计人员的经济工作业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负的经济责任和其他相关评价);
㈣需要说明的问题(根据需要对一些因时间、人力或其他特殊原因而无法审查清楚的问题加以说明)。
第二十二条镇人民政府审定审计报告,对村主要负责人及村民委员会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处罚;情节严重的,提请纪检、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审计报告应送达村主要负责人及村民委员会。审计报告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审计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
第二十四条审计办应当自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3月内,对审计报告中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进行回访。
第二十五条村主要负责人及村民委员会拒绝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阻碍审计办依法实施审计活动,或者提供伪证、毁灭转移证据,拒不执行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报复陷害审计人员、提供资料人员、检举人和证人的,应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按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㈠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提出罢免的处理建议;
㈡违纪政纪的,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
㈢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企业法人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进行评判和界定的行为。评价结果是否客观、公正,不仅关系到审计工作的质量和风险,而且也是被审计人员和委托人关注的焦点。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审计评价客观、公正的关键。就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现状而言,一方面现有的评价指标体系以财务分析指标为主,尽管有关经济责任的法规已经考虑到企业的社会责任,引入了内部控制流程指标,但尚未形成规范;另一方面,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开始注重社会责任、提出终生学习等概念,如中国石化、中国移动等单位开始每年社会责任报告,审计评价已落后于企业经营管理实践。因此,如何适应形势,改进现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企业业绩评价模式分析
业绩评价是指通过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参照相应的评价标准,对企业一定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经营者的努力程度等各方面进行的综合评判。根据评价指标的不同,可将业绩评价系统划分为三种模式,即财务模式、价值模式和平衡模式。
财务模式是以财务报表的数据、财务指标作为评价企业绩效的依据。这种评价模式的优点是财务数据容易取得、财务指标容易计算,通过财务指标的层层分解,不仅可以发现企业经营中出现的问题,而且还能从不同的角度判断和分析企业经营状况;缺点是衡量公司业绩的传统财务评价指标体系不仅容易纵,而且无法从战略高度反映企业决策的要求。
价值模式是站在股东的角度来评价企业的业绩,即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导向,将企业战略与日常业务决策和激励机制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经济增加值(EVA)。EVA利用经济利润代替会计利润,只有EVA大于零,经营者才为企业创造了价值,否则经营者不仅没有增加价值,反而侵蚀了原有的价值,考核结果更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缺点是EVA的计算仍然是以现行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依据,且需要建立在强式或半强式有效资本市场的假设基础之上。
平衡模式相对上述两种模式,其最大的突破就是引入了非财务指标,通过指标间的各种平衡关系来体现企业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期望。该模式最具代表性的是平衡计分卡(BSC)。BSC将业绩评价分为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以及学习与成长等四个方面,财务是最终目标,客户是关键、内部业务流程是基础,企业学习与成长是核心。虽然根据BSC设计的业绩指标考核比较全面,但是如何将总体业绩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平衡计分卡并未提供一套规范的参照指标体系,使得指标的创建难度较大。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思路
通过对传统财务模式、EVA和BSC的比较,可以看出三种评价模式都有各自的优势与不足,同时又具有一定的互补性。因此,可以在吸收财务模式、价值模式和平衡模式各自优势的基础上,构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首先,运用BSC的原理从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和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构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整体框架;其次,借鉴财务模式中合理的成分完善指标体系;最后,以EVA作为评价指标体系的核心指标,在财务层面突出EVA的统领地位,并在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中加以体现,使企业业绩考核更加真实。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步骤
(一)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将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等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在BSC四个维度进行分解,确定战略重点,构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框架。财务业绩维度反映企业的综合业绩,是整个业绩评价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学习与成长等维度揭示了企业财务业绩的创造过程和实现途径。四个维度分别用一系列的指标来描述,各个维度之间的指标和各维度内部的指标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构成一个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
(二)调整评价维度
国有企业的出资人是国家,决定了国有企业不仅仅要完成一定的经营业绩,而且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建立和完善履行社会责任的体制机制,明确归口部门,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指标统计和考核体系”。截至2007年年底,已有中国石化等11家中央企业了社会责任报告。可见,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中引入社会责任已具备条件。因此,除平衡计分卡常用的四个维度外增加了社会责任维度。
(三)设计评价指标
战略重点是企业战略规划的重要方向和关键结点,体现公司战略成功的主要方面。每一个战略重点都对应着一个或者更多的目标,每一个目标能够分解成为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关键指标。关键指标是企业运作的考核标准,衡量每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根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战略目标,从五个维度确定战略重点,对战略重点进行分解确定主要目标,分析影响主要目标实现的关键因素,然后设计出衡量这些关键成功因素的指标,从而最终建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参见表1)。
(四)确定指标权重
指标权重即可采用经验法确定,也可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本文一级指标权重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下面以A=(Bij)5×5为例,说明如何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财务维度(B1)、客户维度(B2)、内部业务流程维度(B3)、学习与成长性维度(B4)及社会责任维度(B5)等一级指标的权重。
首先,通过两两比较构造判断矩阵。在与其他一级指标进行重要性程度两两比较时,社会责任指标赋值最低,不是因为它不重要,而是考虑到如何量化社会责任仍然没有明确的操作方法;鉴于学习与成长性指标评价采集的数据不够精细,难以客观全面地反映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所以重要性程度赋值较低;财务模式尽管对企业业绩评价不够全面,但是由于运用时间长且指标体系成熟,在与其他一级指标进行重要性程度比较时赋值最高。对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学习与成长性及社会责任等一级指标两两比较后,形成下面的判断矩阵:(五)确定评价方法
对于定量评价指标得分,可采用以下步骤计算:首先,计算各指标的实际值;其次,用各指标的实际值除以标准值,再乘以该指标所占分值;再次,得出各维度定量指标的总分。标准值可采用本单位历史年度该指标平均值或本行业该指标平均值,同一维度中各指标所占分值(分值合计100分)由审计人员依据审计任务的实际情况设定。对于定性评价指标,评价为“优”得95分,评价为“良”得85分,评价为“中”得75分,评价为“较差”得65分,评价为“差”得55分,各单项指标最后加权平均计算出该层面的得分。
综合评价分数=财务维度评价得分×40.31%+客户维度评价得分×20.90%+内部业务流程维度得分×20.90%+学习与成长维度得分×11.07%+社会责任维度得分×6.82%,表示对被审计人履行职责的评价结果。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2-0-01
长效机制,指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这个体系是规范且稳定的,也是推动制度运行的动力。不仅要将机制与制度在之间联系起来,还要出于自身利益而积极推动和监督制度运行的个体和组织。尤其是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建立此方面长效机制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的建立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一、目前经济责任审计所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监督功能过于弱化,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目前,有些党政领导干部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大多采用先离任,后审计的形式。而有的则是在审计工作没有完成时就已经开始任命了。审计人员在针对已经提拔或平调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经常会出现审计结论难下,审计报告难写等现象。不能较为客观公正的评价审计对象。尤其是一些已经提拔或平调的领导干部。这样一来就不能充分利用和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论的作用,从而审计监督功能也因此被弱化。除此之外,我国在数十年前就曾颁布过关于党政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等规定,甚至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都涵盖其中,虽然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国家给予了法律规定,希望能借此使经济责任审计在未来工作中可以有法可依,但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已经不能依靠数十年前所颁布的条规,一些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等方面都需要得到法律的保障。
(二)无法及时提供审计资料,审计工作时间过于紧迫。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较广,属于综合性审计。被审计单位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并积极配合审计方。要积极的帮补审计方获得审计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但有时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被审计单位无法提供需要的审计资料,使审计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受到严重影响。一般形成上述原因的大多是被审计单位正处于人员调动时期,审计档案资料没有得到妥善的保管和交接,导致在接受审计的过程中不能及时提供给对方审计资料。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复杂的操作过程,其中包括绩效审计、财务审计及经济责任评价,需要对全面审计被审计人的所在单位和各项业务。这些工作的完成需要配备相当的专业人才和宽裕的时间。但目前情况则是常常出现未审先任或审任同步现象,干部的免、审、任三者间的时间差较小,有关部门审计工作时间段且又十分紧迫,还要对审计方案中所涵盖的重点审计内容和范围要审查清楚和透彻,以致所有审查工作都积压在一起,使审计工作的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二、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的措施
(一)界定法律责任审计职能,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督查机构。经济责任审计需要法律的保证,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定地位是推动其发展的关键。可以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来划分法律责任范畴,在审计机关中最重要的一项职责则是加强对权利的监督和制约。然而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政府依然没有对其过多的重视,极度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导致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机关因为没有法律支持,使审计工作质量受到影响。所以,明确和界定审计、组织及纪检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只能,争取做到依法行政。受托性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明显特点,而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效率最大化的内在要求是有效组织形式和制度安排,完善和建立监督与服务统一和谐的责任审计制度。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提高在于建立有效的自我制约,外部性问题的内在化通过利、责、权来明确界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健全独立的监督机构,其监管和监察都有具备独立性。党政人员要规范和约束行为,一旦出现违规行为要及时给予严厉警告。保护审计对象的权益要做到依法审计、依法查处。
(二)加强全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功能的关联性。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不规范的和非制度化的经济责任审计。根据相关实践证明,如果政府党政干部重视经济责任审计,那么在今后的工作中,它会用权利来着重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反之,经济责任审计只是走“过场”而已,并不能发挥其真正作用。所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和发展需要合理和良性的制度来保证审计的时效性,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要选择适合国情发展的责任审计模式,推动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和评价标准,注重制度间的平衡。建立科学和规范的奖励和评价制度,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在评价标准方面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及公开化。经济责任审计动力来自外部的激励和审计主体社会地位的提高。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缺乏奖励和约束机制,成为审计监督中迫切解决的问题之一。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经济管理手段,不管是政府哪方面人员,都要树立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观念,对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活动要给予支持,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除了要完善奖励和约束机制,要平衡制度间的联系。如均衡公正与效率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服务,其手段多种多样,如果把手段当成目的,那是混淆概念,只有统一目的,才能不让偏差出现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均衡服务供给与有效需求;解决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分担问题是建立长效机制的关键性因素,不仅要适应有效需求的状况,还要满足供给体系,保证两者和谐统一发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不断递增,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加重认识,这也是保证财产安全和完整的前提。经济责任审计展现了其他审计无法替代的作用,不管是在健全党政干部的监督管理方面,还是在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完整性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经济审计长效机制,要加强全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和评价标准,注重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间的平衡,使其发挥更大的功能。
中图分类号:F239.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2-000-01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也在不断地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更加的繁多和明确。国家的审计的思想必须从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审计的职能,细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逐步的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面,完全的展现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
一、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和意义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从最初的探索起步,到后来的发展推广,再到最后的深化发展阶段,经济责任审计从国家治理的角度出发,已经不断创新发展成为了我国的独特的一项审计制度。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也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决策的制定奠定了有效的基础,同时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也在经济政治层面上,为国家和人民大众服务做出了贡献。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有助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的发展,防止。
二、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不合理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不合理体现在经济责任的审计的作用主要用于监督干部的权利工作,旨在治理腐败,防范。这一定位导致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不能完全的发挥致使经济责任审计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限制。实质上,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主要是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积极地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但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不能仅仅局限在党政上。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大目标是满足治理国家的需要,协调各部门的发展,通过事先预防,事后警告和问责等方式来积极推动国家建设过程,而这往往是极易被忽略的。
2.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不完善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不完善表现在不能明确界定问责的目标。依据我国在阶段的基本情况来看,国家对于职能部门的领导的权利和义务的界定没有明确的划分也没有明确的界定其相应的经济责任。一般来说,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应该参照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书来进项考核来评价领导干部的责任,以此来确定个人的责任。但是由于责任的分工不明确,或者责任人的双重职务导致了审计责任的内容缺乏明确的范围,给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带来了困难。
3.经济责任审计标准不明确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问责体系存在漏洞,使经济责任审计的标准无法对相关部门或者机关的权利进行有效的制约。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问责的焦点和核心不明确,导致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难以明确,难以找到责任人也难以确定责任人该负何种责任。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不明确性还表现在审计结果的运用和责任的落实情况。即使是明确了责任人和审计结果,在落实责任的过程中,由于审计部门不具备影响干部任职和职责的权威,审计的结果具有时效性的限制,归责受到了拖延和阻碍。种种的障碍不仅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带来了困难。
三、应对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对策
1.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定位
国家治理的主要对象是政府部门。此外,社会和市场也是国家治理的目标。合理定位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功能需要充分认识国家治理的目标,不能仅仅将眼光放在政府部门的整治上,要充分的协调国家治理的对象的关系,统筹兼顾,保障各个部分都能有效的工作,紧密互动,避免出现权利滥用的情况,达到对国家的经济进行综合的治理的目的。推动国家经济审计发展的动力就是协调各个对象之间的利益关系,因此合理定位经济责任的审计功能,不仅能保障经济责任审计的正常进行,也能确保国家治理进程的有效推进。
2.细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国家治理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国家经济和国家政治以及国家文化的诸多方面的综合审计。为国家进行综合的经济治理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政治和文化中涉及了经济的因素,经济领域也包括了政治和文化的概念,三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经济审计的内容应当在今后的审计过程中明确的指出。在今后的经济审计过程中,明确责任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打破传统的审计的模式,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当下的政治和文化因素,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维护国家治理秩序的稳定。
3.制定详细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应当根据实际的审计情况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标准间接影响着国家经济审计的质量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效率。制定适当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有助于国家治理政府和市场,合理的配置市场资源,分配政府职能权利。选择经济责任审计标准还有助于降低审计过程中的风险,为国家制定合理的经济审计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应当具有先进性,与时代相结合,打破形式主义,突破传统局限,以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为目的,结合实际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分出层次,督促部门领导在职权范围内工作。
四、总结
总而言之,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做到重点突出,任务明确。尽量避免审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积极调动审计相关的部门协调工作,共同参与。依据国家实际的情况,制定适当的审计的标准,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体系结构与制度,优化经济责任审计的资源配置。
参考文献:
1. 指标法含义及应用的必要性
1.1指标法的定义
指标法是指通过几个最具本质意义、最具象征性,而且便于统计分析的个别指标反映和描述事物特征,亦可指通过一组与审计密切相关指标的分析来发现问题,以达到审计的目的。
1.2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经营者任职期间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所进行审计监督﹑鉴证和评价活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于有效制约和监督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3指标法应用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指标法的应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一是在审计之前,我们可以对企业量化和非量化的指标进行分析、对比,了解企业的行业特点以及近年来企业的发展情况,为审计实施阶段打下基础;二是,在审计实施过程中,通过被审计单位几年数据的对比,根据比较结果,能够更快捷地发现企业存在问题的纠结点,确定审计侧重点,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三是在审计评价中,单单通过审计人员的判断来评价一个企业经营结果的真实性等情况很困难且评价依据难以确定,这时指标的定性和定量显示为审计评价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使审计评价更具有科学性和有效性。
2. 指标法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应用
2.1指标法在审计准备阶段中的应用
对于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我们首先需要掌握被审计单位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了解这些考核指标的制定依据,适用的范围,考核的思路,采取的方式和所遵循的原则。了解这些情况后,我们还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进行分类,一般来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分为基础指标和资产收益率指标,基本指标包括年度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
2.2指标法在审计实施阶段中的应用
在审计实施过程中,选取指标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确定审计侧重点,找出审计突破口。例如审计人员可将两个年度的基础指标单独进行分析,如审计人员发现被审计单位的收入增加而成本减少,那就应该关注其收入是否有虚增,而成本是否有虚减问题,通过指标比较,审计人员还可将关注点侧重于企业经营成果方面,进一步关注被审计单位收入确认和核算的完整、准确性,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等问题。如通过被审计单位应收账款周转率数值较低的情况,审计人员应关注总资产中应收账款的比重,是否有较多历史遗留问题,同时重点关注新增拖欠的合理性与可回收性,通过分析和职业判断,得出企业整体债权情况的结论,分清是经营问题还是管理问题。
2.3指标法在审计报告阶段中的应用
在书写审计报告时,审计人员需要对被审计单位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如何科学准确地进行评价是审计人员一直思考的难点问题。其实,在审计评价中审计人员可以充分利用指标法,增加审计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通常情况下,审计人员可以将审计评价的内容进行分类,如分为内部控制、会计信息、资产质量、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等六方面内容。若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人员还可以加入重大决策、遵纪守法等两方面内容。针对这些方面的内容,审计人员可以逐项的进行分析、评价。通过对这些指标的比较和分析,审计人员可以更好地分析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做出更为准确的审计评价。
2.4指标选取的具体应用
2.4.1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有效强化企业的财务行为与财务预算、核算能力,帮助企业不断规范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企业负责人在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时,如何科学、合理、有效地组织和利用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积极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努力提高经营效益等方面应承担的经营责任就成为了现代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2.4.2经营量指标的审核。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工作人员通过对经营量指标的审核,来判定企业的盈亏状况,而经营量指标主要包括企业当期财务状况、业务管理账套、检查会计核算、统计财务报表,抽查会计凭证,通过这些数据的比对,剖析其合理性及形成原因。
2.4.3利润指标的审核。经济责任审计可以通过对企业当期利润、支出费用相应指标的审核,来判定企业是否合格。而在指标审核的过程中,主要是对检查审计期间企业收入、毛利、费用进行确认,同时对账目进行核算和比对,查明有无虚开发票、收据,编造或隐匿收入、费用等问题收入、费用核算是否符合配比原则等。
2.4.4任职期前后对比,找出原因。在企业经营中,可以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将任职前后的经济总量、人均值进行对比,通过对经营者任职期初和任职期末营销网络运营情况和经营量的分析及数据的统计,来判定经营的成功与否。
3. 指标法在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3.1深入了解行业知识
尽管每个被审计单位的主要工作都比较稳定,但要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知识涵盖了许多方方面面的内容,涉及许多非财务知识,我们可以称其为“背景知识”,而审计人员大都是学财务会计的,要运用其他相关知识从事比较细微的分析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审计人员要在平时的学习中多了解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不断的自学,扩充知识面,保障知识的更新,审计中紧密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做出专业的判断,有针对性的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指标进行分析、比较。
3.2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往往是通过审前调查、审中和相关人员交谈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但是也产生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所以审计人员要到被审计单位办公场所进行实地查看,观察被审计单位办公场所的情况,如有无闲置租赁,电梯间有无移动传媒广告等情况,因为按照市场运作机制,这些情况都有可能为被审计单位带来额外的收入,尽管有些收入比较少,但是这些都为审计提供了线索,有助于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
3.3职业判断贯穿审计始终
审计人员不管是在如何确定使用的指标,还是在对指标进行分析等方面都离不开职业判断,即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贯穿于指标法应用的始终。我们知道审计人员良好的职业判断是保证指标法充分应用的强大支撑,只有充分运用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才能在审计中灵活应用这些指标,为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只能通过长期的审计工作来积累经验,进一步处理好各个指标之间互助或互斥的关系,得出准确的结论。
3.4提高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内容很广,对审计人员能力要求很高,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具备宏观经济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和审计、会计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如果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全面,就会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质量。所以,要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风险分析与控制能力,遵守职业道德保持谨慎的职业态度,严格遵守审计程序。
参考文献:
[1] 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精要与案例.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经济责任审计与年度财务收支审计虽然审计计划、审计目的、审计重点和评价方法不尽相同,但其审计程序、审计方法有其相同点,从根本上说,财务收支审计也是一种经济责任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即是对单位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也是对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二者都具有维护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审计监督职能。如果能够做好二者的结合,可以避免重复审计,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加强审计成果落实和应用。结合近几年开展的此类审计工作的经验和体会,笔者认为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不但可行,而且提高效率。
一、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和重点内容
财务收支审计是对会计核算的合规性、合法性、相关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正确性进行监督和评价活动。主要目的是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审计重点主要对被审计单位总体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与分析。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则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和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为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有效结合的必要性
维护年度审计计划纲性的需要。审计部在制度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时都会将所属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纳入审计范围,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审计工作。而经济责任审计则不同,由于单位负责人的离任或更换是受主管单位任命,由于多方面原因审计部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不可能将该年度的经济责任审计全部纳入年度审计计划,这就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的不确定性,不利于统筹安排全年审计项目,整合审计资源。如果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中,逐步形成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充分考虑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和内容,即可以避免重复审计,又节约了审计资源,一旦主管部门委托审计部开展某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充分利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的审计底稿和审计结论,提高审计效率,强化年度审计计划。
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时效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为离任审计,由于审计部难以确定该年度中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且主管部门对干部任免大都属于集中任免,往往一下委托审计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不是一二个项目,而经济责任审计又要求审计报告的出具不能距离原单位负责人离任时间太长,否则失去审计意义。而一些负责人任期时间多则二三年,长则五六年,在短时间内要完成几年的经济事项审计工作,还要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又要保证审计质量,这就往往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临时放下一切审计项目,集中审计资源去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如果能够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做好这方面的审计证据收集和审计底稿编制工作,就可以充分加以利用,提高审计效率。如某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该单位负责人任期长达六年之久,如果按照常规审计,三四个审计人员至少需半月时间才能完成审计工作,改变审计策略后,审计人员首先调取了该单位六年的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和审计底稿,经过讨论分析,筛选出对经济责任审计有用的审计底稿,再对多年的经营指标、资产状况等进行对比分析,对重大事项和决策进行梳理,从而在审计人员未进驻该单位开展现场审计前已经做好了审前准备工作,并充分了解了该单位经营特点,确定了审计重点和具体工作范围。从而在审前调查阶段大大节约了时间,减少了被审计单位需要提供审计资料的范围和数量。进驻该单位后根据审计方案有序开展现场审计工作,避免了重复调取审计资料、重复取得审计证据,减少了现场审计时间,提高了审计效率。下面是某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单独开展和与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二者结合的审计效率对比表。
提高审计成果应用的需要。原单位负责人在离任的同时也到了新的单位上任,只要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不存在重大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存在重大决策失误行为,不存在损失浪费或负主要责任的问题发生现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对原负责人在主管部门中考核依据的重要性已大打折扣,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程序烦琐,即要与离任负责人本人交换意见又要与原单位交换意见,原负责人认为自己已经离任,对经济责任审计不重视,推脱、延时现象时有发生,而新任负责人对原任负责人任期间存在的问题认为与自己关系不大,以对原来问题不清楚等为由配合力度不够,对审计意见整改力度缺少积极性。如果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按照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开展工作,对于发现的重大经济事项等问题,由于负责人尚在任中,对审计意见能够及时有效落实,审计成果能够得到较好应用,达到审计效果。
研究国内相关理论和实务,其经济责任、绩效两种审计间存在紧密性的联系,特别是政府领域内的审计。当前国内很多学者不断学习且研究着国外的绩效审计相关经验,在该过程中极易发现二者有混同不良现象,认为绩效、经济责任两种审计具有雷同性,故极易混淆其审事、评人,直接影响了社会对其经济责任审计正确认知以及落实,制约了绩效审计当前在国内各领域内的发展。为了令绩效审计在国内得到高效的发展,要求社会或工作者能够正确认知两者间的联系和本质性区别。因此,从各视角、各层面研究和比较两种审计间的区别,令其在各领域中更好地发挥自身职能作用。
一、研究概念间的对比
从概念上进行比较,其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审计者需从被审计的所在单位开展财务相关活动,安排会计记录相关信息(资产和负债),确保信息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对资产增值的部分予以全方位审计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理清审计单位工作者在本次活动中所应该承担的责任。而绩效审计在概念上到现在尚未有系统性观点,国内审计者借鉴了一些国外与绩效审计相关经验,并有效结合了国内的国情,重新界定了绩效审计概念。在定义上它主要是由独立性审计部门或机构及其工作者对政府开展经济相关活动展开审查,在分析和评价中确保公共资源利用有效效益能够和预期效果保持一致,从而改善其在经济管理方面的工作,提升政府经济活动在绩效上的监督力度。
在基本的定义方面,其绩效审计在原理上和经济责任的审计相一致,皆搜集与被审计相关单位的财政财务实际收支等重要信息或数据。比较其既定标准,在评价上能够与规定相符,且把审计最终结果传回给相应被审计的单位系统之中。但是存在区别的就是绩效审计更加倾向于对项目自身经济性能、整体效率以及最终效果等作出评价,其经济责任审计则倾向于对被审计的单位责任者在任期之内经济职责进行划分。两种审计皆是构建在其财务审计之上,由于仅能在合法且真实原则上对其各项指标作出评价,确保经济责任的评价要有客观性、公平性、精准性,在该过程中两者实现了互补。一方面,其绩效审计很好地指出了被审计机构在工作或相关活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借助经营管理分析问题产生的本质,同时为其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划分沥青相关部分设计者的职责,并为审计提供确凿证据。但是在另一方面,其经济责任审计把审计结果以报告形式提交给被审计的机构相关负责人,有力督促了该机构实现整改目标,不仅加强了管理力度,还提升了此机构的经济效益,不断推动着绩效审计提升发展的层次以及高度。
二、研究基本要素间的对比
(一)审计职能
从职能上进行比较,其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包含传统财务的审计职能,审查财务部门收支合理性与真实性,确保国家各项经济的完整和安全,职能重点在于监督经济。其次是经济责任审计,它重点在于审查并评价被审单位相关负责人自身在任职时间内对经济活动应该承担的职责。绩效审计在职能上倾向于评价以及鉴定,其职能实现主要是通过审核被审计的机构相关经济活动,考核其是否具有合理性和环保性,令此机构整合与优化自身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其经济活动的效益。在鉴证职能上延伸了评价重要职能,运用法律效力进行证明,进而为各机构或是相关法人提供精准的决策依据。两者皆有着评价的职能,区别在于对各自职责评价不同,绩效审计体现在经济活动审计整体效率和经济性以及最终效果。但是评价与审计息息相关,评价在内容上局限于部分或是所有事项的决策参与者,其绩效审计在评价内容上主要包含了经济事项整个过程。然而,经济责任审计在职能上倾向于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延伸了财务审计在监督方面的职能,其绩效审计在鉴证职能上延伸了评价职能。从其职能上来看,二者存在优势互补关系,主要表现在审计作用方面。
(二)审计方式
在审计方式上有着明显的区别,首先是其经济责任审计会随时、全方位对专项活动展开审计,分为现场、送达等多种方式。通常情况下,其绩效审计经常以调查方式开展审计工作,较少进行全面性的审计。另外,在时间上会随时不定期对多个项目展开审查与分析,在地点上对现场实施检查和取证以及分析,较少运用电子数据或是书面资料完成送达;其次为经济责任多数审计相关机构内部会计资料,具有较强的微观性,相关事项存在较少宏观性建议或是结论。由于绩效审计不仅在微观上展开审计,还对各类问题展开大范围性审计;而后经济责任重点对事后展开审计,还对事前和事中以及后续等展开诸多审计。经过对审计方式的比较,其绩效审计具有灵活多样的特征,针对于自身有着广阔的领域,较宽的界面和复杂且多变的内容,审计者可自由、灵活的进行选择,相较之下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很单一的审计方式。书面审计方式可以与电子审计方式实现优势互补,减少审计过程中的数据误差、数据篡改等问题,绩效设计亦可以其多样性和灵活性的审计方式补充责任审计的单一审计方式。
三、总结
通过对两种审计概念、基本要素间的比较,其绩效审计比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更为广泛的内容,方式也比较灵活,以及较为明显的审计成效。它在未来审计发展中势必会成为主流,但是经济责任审计又由于滋生对经济活动监督的复杂性,故在审计中充当着重要角色。虽然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都存在着不同的倾向点,但其之间却存在着互补优势。绩效审计倾向于经济领域的宏观性审计,其经济责任审计更加倾向于经济领域的微观审计,经两者结合应用在审计中,对政府机构充发挥出监督和评价以及鉴定等重要职能。
参考文献:
(一)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因不能控制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活动赖以存在的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等外部环境因素而产生的审计风险。
(二)缺少质量控制内容的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没有体现经济责任审计特殊质量控制的内容。1.缺少带有经济责任审计特点的审计目标之一即内控制度测试与评价方案。2.是缺少审计风险评估控制措施。
(三)取证风险
审计主要是通过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来发现和查证问题,而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有些审计事项尤其是违法违纪问题不一定就在会计资料中明显反映,通过一般的审计程序难以深入查证,必须由有关执法执纪部门运用特殊手段进行审计,才能查清,如受贿索贿、收受回扣等问题。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特殊性及审计手段和审计程序的局限性,导致收集审计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存在瑕疵的风险。
(四)审计评价风险
审计评价不仅要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评价,还要对被审计者履行经济责任、管理责任、重大决策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做出综合合评价。由于所评价的对象是领导干部,所鉴证的是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直接目标是为组织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评价结果涉及被审计者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风险更大,甚至还会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风险。
另外,目前评价标准不统一,缺乏一套科学的、标准的、操作性强的指标体系,致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增大了审计风险。比如大量引用被审计人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中的文字、数据内容而未进行实际调查就进行评价就会显著增加审计评价风险。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范和质量控制措施
(一)提高审计人员素质,优化配置审计资源
1.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的提高是提高审计质量的总体要求,特别是对于牵涉到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参与审计的人员应严守审计纪律,恪守审计职业道德,做到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2.合理整合配置审计资源,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二)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措施的几个重要环节:
1.必须在接到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的授权或委托书后,编制审计工作方案,下发审计通知书。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时,应及时调查了解被审计人所在单位的情况,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有关资料数据。发送审计通知书时也应抄送被审计人。2.严格按照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办法所指定的内容进行审计取证工作。除发现有重大的违规违纪问题需投采取详查法外,对任期时间跨度大,经济活动繁杂的单位,要选择科学合理的审计方法,如用抽样法进行取证。视听证据和言辞证据也应重视。所有的证据都应按规定的程序采取,以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3.审计证据应紧扣被审计人经济责任和经营管理业绩,作为反映事实的第一手材料。要避免被无关事件的干扰,保证审计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4.审计报告中所列的每一事实都应有相应的证据和依据做支撑,所表述的内容非专业人员也应该一看就懂。审计报告着重回答的是“是什么”,没有调查清楚或者似是而非的事项不应列入。5.经济责任评价要科学合理。应本着慎重、负责的态度对被审计人任职期间范围履行职责的情况做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时,应依照审计规范评价准则和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规定的评价内容做出评价建议,提出审计意见。切忌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事项,对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进行评价。
(三)建立统一审计评价的标准,完善其监督管理机制
根据审计评价的对象不同,设置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审计评价应当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写实与量化相结合的方法给予评价。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对经济责任情况进行评价,由于直接关系到被审计人职务升降,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尽量避免审计人员主观臆断,应按照指定的标准和指标体系进行评价。若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发现有与前审计结论重大不同之处,必须补编延伸复核以前年度审计情况的审计实施方案。同时,上级审计机关应定期抽查审计实施方案,给予评定,并对抽查数量规定一定的比例,以保证监督效果。
(四)建立双向承诺制度,明确双方法律责任
(二)本单位基本结构。内部机构设置情况、所属单位(部门、科室)的个数、名称。与本单位在人、财、物方面关系较为密切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也应列出。
(三)人员情况。截止任职期末(离任审计)或审计通知时间(在任审计),本单位人员结构状况:在职人员情况、离退休人员情况等,须附经组织、人事及劳动等部门核实的人员基本情况花名册。
(四)财务管理制度。适用哪种会计制度;本单位建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公开情况;本单位财务方面分工;大额开支、固定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民主决策情况。必要的,可另附制度文件或复印件。版权所有
二、财务收支情况。
(一)任期内每年税收或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二)任期内每年收入、支出情况。收入主要包括:拨入经费、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公务费支出,招待费支出以及专项支出等)。对出让土地使用权、购置和出售机械设备、车辆、厂房、林木等大额收入、支出项目及基本建设支出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单独叙述;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按资金来源、性质单独叙述。
三、资产、负债情况。
(一)对任期内资产、负债增减变动的原因,尤其是债务增加的直接原因要详细说明,要对债权、债务增减变动单独列出明细。
(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或安全完整情况须做详细说明。
(三)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说明应当落实到具体事项上。
四、财经管理情况。
在任期内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自身有无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其中对拖欠职工、教师、离退休干部工资情况、高息借贷情况和财务管理有无混乱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五、个人使用的公共物品的登记、交接情况。
六、评估重大经济决策效果。
对在任期内由集体决策或个人行为进行的重大招商项目、有关建设大项投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基建项目等,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和实际效果要进行综合评估。如果有工作失误,就要评估本人应负的领导责任和教训等。
七、其他事项
(一)需要特别说明的,可注明知情人及联系方式;
(二)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提前在报告中予以说明,不便说明的应当及时对审计组通报或向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汇报,问题说明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据;
近年来,公安系统的“审计整改年”活动是审计工作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十报告又把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提出“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先离后审”现象时有发生,审计重点不突出、手段较单一,审计评价不准确、责任难划分,审计结果不透明、运用不到位等。这些问题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质量提高,制约了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发挥。本人认为,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四个环节。
一、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由结果审计向过程审计转变
对领导干部任期终结给予客观评价,就要全面考核任期内各年度的经济责任,做到定期跟踪审计,将重要单位和部门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财政、财务数据进行分类汇总,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数据实施监控,使审计人员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被审计单位的资金流向和基本情况,分析审核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并对照检查其内控制度、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动态管理。通过定期审计,一方面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任期内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短期行为,有效解决“审用”脱节和“先离后审”的问题,使结果审计向过程审计转变;另一方面可以增强干部的责任感,也使其能够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工作,减少任期终结时的审计工作量,审出了问题也能及时下结论和处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一纸调令到手,拍拍屁股就走”的不良倾向,更重要的是为组织部门考察使用干部提供了一个回旋余地,使审计评价更客观、用人更得当,使审计结果得到及时、有效地利用。
二、创新审计方法,实现模式转型
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控制必须依托审计方法的革新,积极推行“1+N”审计模式,把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绩效审计、计算机审计等紧密结合起来,采取灵活多样的审计方式,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摆脱“微观审计”的低层次形象。
一是要与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只有牢牢抓住预算执行审计这个牛鼻子,创新审计监督方式,特别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采取与财务部门联审、单一项目(资金)复审、独立组织审计力量会审等方式,形成“拳头”力量,以增强预算的执行力,提高监督管理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才能不断为基层党委科学理财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二是要向效益审计层次拓展。经济责任审计要由“查错纠弊” 的合规性向绩效管理职能逐步转变,促进审计转型。上级审计部门应尽快出台合乎基层实际的效益审计工作标准和指南;在实践中,注重借鉴国家关键指标的概念,重视收集部队公用经费消耗、装备信息化等方面指标信息;在标准制定中,要尽可能量化审计内容、细化各项标准,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效益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规可查”。三是要以科技手段促进审计质量的提高。上级部门要发挥人才物力雄厚的优势,采取向基层部门倾斜的政策,研究开发适合基层实际的审计应用软件,整合审计作业和审计管理两大平台,实现审计工作信息传输网络化、审计监督程序化、数据汇总自动化、审计文书格式化,从而杜绝 “效率低下、手段不强、人情审计”等无序局面,达到“信息共享、网络监督、网上联审”的目的。
三、客观审计评价,合理划分责任
(一)任职起止时间。需要注明任、免文件上的时间(在任审计的只需注明任职时间)、接手工作后开始签字的时间;
(二)本单位基本结构。内部机构设置情况、所属单位(部门、科室)的个数、名称。与本单位在人、财、物方面关系较为密切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也应列出。
(三)人员情况。截止任职期末(离任审计)或审计通知时间(在任审计),本单位人员结构状况:在职人员情况、离退休人员情况等,须附经组织、人事及劳动等部门核实的人员基本情况花名册。
(四)财务管理制度。适用哪种会计制度;本单位建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公开情况;本单位财务方面分工;大额开支、固定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民主决策情况。必要的,可另附制度文件或复印件。
二、财务收支情况。
(一)任期内每年税收或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二)任期内每年收入、支出情况。收入主要包括:拨入经费、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公务费支出,招待费支出以及专项支出等)。对出让土地使用权、购置和
出售机械设备、车辆、厂房、林木等大额收入、支出项目及基本建设支出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单独叙述;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按资金来源、性质单独叙述。
三、资产、负债情况。
(一)对任期内资产、负债增减变动的原因,尤其是债务增加的直接原因要详细说明,要对债权、债务增减变动单独列出明细。
(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或安全完整情况须做详细说明。
(三)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说明应当落实到具体事项上。
四、财经管理情况。
在任期内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自身有无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其中对拖欠职工、教师、离退休干部工资情况、高息借贷情况和财务管理有无混乱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五、个人使用的公共物品的登记、交接情况。
六、评估重大经济决策效果。
对在任期内由集体决策或个人行为进行的重大招商项目、有关建设大项投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基建项目等,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和实际效果要进行综合评估。如果有工作失误,就要评估本人应负的领导责任和教
训等。
七、其他事项
(一)需要特别说明的,可注明知情人及联系方式;
(二)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提前在报告中予以说明,不便说明的应当及时对审计组通报或向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汇报,问题说明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