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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 电网物资质量管理的重大意义
1.1加强电网物资质量管理是社会发展的要求
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企业和社会对电力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电力行业不仅是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千家万户的基础性、公益性行业,还是连接上游发电侧和下游用户侧的桥梁和纽带。电网事故不仅会造成电网企业自身的重大经济损失,而且还会造成重大的政治和社会影响。电网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关系到相关方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能源战略安全。
当前,国家电网公司已经掌握了特高压技术,成为世界上电压等级最高、技术最先进、资源配置能力最强的电网企业之一,设备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更加凸显,电网物资的质量在电网工程质量链条中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对物资在采购阶段的质量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1.2加强电网物资质量管理是电网发展的要求
电网物资管理也是电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网建设工程前期建设的重要准备工作。一般而言,电网物资消耗的费用将占到整个项目建设成本的60%以上。因此,做好物资管理工作对提高电网工程项目建设水平、促进相关技术进步,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对于物资管理而言,最重要的是进行质量控制,因此,采购质量管理成为电网物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保证电网工程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基础条件。因此,加强电网物资采购质量管理是改善电力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指标,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关键所在。
2 电网物资质量的管理与控制
对电网建设而言,每个阶段的物资质量管理工作都非常重要。在物资管理的不同阶段,质量管控的工作内容不同,根据物资管理实施的不同阶段,将质量管理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2.1事前质量控制。实践中,在物资管理实施前所进行的质量管理称为事前控制。其重点在于做好物资的管理准备工作,并将该工作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事前质量控制 主要内容有:1)物质准备。主要是对工程项目建设中所需设备、原材料以及相关构配件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和控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需用到的设备和装置,严格检查其使用性能和技术指标,并准备质量检测机具、设备以及质量控制装置。2)技术准备。熟悉、审查工程项目建设中的需求计划、相关设备的技术参数指标、有关资料和图样等内容;调查、分析工程项目的技术、经济条件,并确定质量管理实施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从而确定验收标准、计量方法以及相关质量检测技术。
2.2事中质量控制。在物资管理实施过程中进行的质量控制就是事中质量控制,它是物资质量管理的关键。一般而言,事中的全面控制重点是计划申报、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和供货的质量及进度。其中,合同在质量管理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也是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各供应商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并对检查方法、检验手段以及检查结果处理等进行明确的界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当合理组织相关物资的使用,并尽量减少物资的实际损耗。
2.3事后质量控制。事后质量控制的重点是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对安装的设备进行严格的试验和检查,以证明设备的性能、指标达到采购的要求。在电网设备投运之前,还要对其进行一次严格的质量把关,以验证该设备的质量指标达到了预期的要求,从而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
质量管理的重点主要在于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想更好的对物资的质量进行管理,必须加强事中质量控制,而物资采购质量管理是其中的关键,其重点是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活动对供应商产品质量进行监督,通过监督,督促供应商从源头上预防物资质量问题的发生。
3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思路
经过长期实践,国家电网公司的物资质量管理体系和内容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物资管理体系逐渐完善,正在向着全过程质量管理迈出关键性的步伐。采购质量管理不再是管理物资本身的质量,对于规格、型号繁多的各类电网物资,现有人员、技术储备远远不足以确认众多专业性的质量问题。采购质量管理更侧重于对采购活动各个细节的过程控制,对采购物资的质量管控已经贯穿于物资的设计选型、合同签订、加工制造、运输及仓储等采购供应的各个环节。
4电网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分析和探讨
4.1 电网物资采购质量工作现状
目前,国网公司对供应商产品的质量监督方式主要有监造和抽检。监造是监造单位按监造服务合同约定,派驻专业人员到供应商现场,对设备材料的制造质量及进度进行全过程的监督见证,监造采取的方式是驻厂监造;抽检是指项目单位或检测机构依据公司相关标准、供货合同以及国家有关标准,利用检测设备、仪器,对所采购物资随机抽取,进行有关项目检测,检验物资质量的活动,抽检的方式主要是厂内巡检和厂外送检。
4.2 对电网物资采购质量管理的几点思考
随着国网公司物力集约化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物资供应链各个环节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根据近年来国网公司对电网物资质量管理的情况看,当前国网公司面对的供应商越来越多,供应商对质量管理的水平也参差不齐。随着电网建设飞速发展,要求物资供应环节更加简便,更多的物资已直发施工现场。此外,协议库存物资的供货时间和地点相对分散。这些问题都已经给物资质量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因此,仅仅依靠以前单一的监造和抽检监督手段,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管理的要求,物资质量管理必须贯穿于整个采购过程,我们还可以从计划申报、供应商管理以及物资供应等方面入手,共同加强采购物资的质量。
4.2.1在采购计划申报阶段,除了从项目设计、设备选型等方面引入标准化管理以外,更重要的是加强对计划中技术规范的审核,避免技术规范存在漏洞,从源头上确保计划采购的物资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4.2.2供应商选择对采购质量管理非常重要。首先,需要从质量体系、资质业绩、技术能力等方面对所有的供应商进行管理和评定;其次,对通过评定的供应商按照优选等级进行分级管理,并与物资质量监督、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联动。这样一方面可以引导供应商自觉的进入更加规范、合理的采购竞争机制,另一方面,可以避免供应商过多对监督工作造成的不便,提高物资质量监督的效率。
4.2.3按照物资对电网运行安全的重要性,对物资实施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的类别的物资,制定相应的质量监督策略,保证监督的有效落实。
A类物资,指单位采购金额大,对电网运行存在重大影响的主要设备,如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组合电器等。对A类物资,可全部委托有资质的设备监理公司实施驻厂监造,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监督,除此以外,对每家供应商每年还要进行一次抽检,由国家级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性能进行全面的检测。
B类物资,指采购金额和份额相对较大,对电网安全运行有较大影响的关键设备,如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等。对B类物资,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厂家对其出厂试验实施关键点见证,此外,对每家供应商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抽检,抽检可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也可利用自有检测设备检测。
C类物资,指技术含量相对较低,但采购数量很大,供应商数量较多,生产周期短的设备材料,如10kV配变、线路金具、导线等。因为这类物资供货量大,有一定的样本空间,可以结合物资供应中心库的建设,在各省公司统一进行配送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厂外到货抽检。
电力企业物资采购产品质量风险控制的必要性
电力企业为用户提供电能,需要经过变压器、电抗器、组合电器等设备,以及电缆、导线等材料,因此在电力运行的过程中,电力设备和材料的质量,能够直接影响用户的正常用电。在电力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中,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达不到电力运行的要求,则会导致设备在工作中出现质量问题,严重者还可能导致电网崩溃,给电力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电力设备出现问题,还会给周边人群带来人身安全的损害。因此电力企业需要注重采购质量风险。
采购产品质量风险除了供应商供应产品的问题外,电力企业内部物资采购控制也有一定的关联。随着我国电网公司加大电网建设的力度,供应商对电网建设物资的供应压力逐渐提升。电力设备行业利润率偏低,然而人工费和原材料嘉禾却在不断上涨,致使供应商形成较大的压力。电力企业为了保障电网运行的质量,对供应商提品质量的较高。然而目前我国电力设备及材料供应质量,一般很难完全达到电力企业的需求,因此产品质量问题成为制约电网建设的重要因素。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不过关,将会直接影响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产品质量不过关或交货延期,都会提升电力企业的管理成本和影响电力工程的建设进度。电力企业物资采购产品质量风险具有必要性。
电力企业物资采购产品质量风险识别
采购产品质量外因型风险
采购产品质量外因型风险主要是指供应商的原因,或者其他外在因素,致使出现产品质量风险。常见的采购产品质量外因型风险主要包括产品制造风险、供应商诚信风险和市场风险。其中供应商产品制造风险,是指供应商在产品设计中原材料采购、工艺控制、出厂试验及安装调试等各个方面,出现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的因素,造成产品质量风险。如在产品设计中,供应商没有完全根据电力企业的实际要求和产品工作环境进行设计,致使电力设备存在绝缘设计指标不足、机械设计不合理、强度不够等问题,从而致使生产出的产品到不到工作要求。如在材料采购中,供应商对原材料厂家的选择不够重视,也没有严格按照相关参数进行原材料的采购,致使原材料的性能不符合生产要求。在原材料进入车间时,没有严格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和交接试验,致使原材料在实际使用中达不到要求。如在工艺控制中,供应商自身质量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难以发挥厂内质监体系的作用。另外供应商工艺问题、作业指导书也存在不够完善的问题、对产品质量检测的设备不够先进、工艺时间的控制不足等,都是工艺控制中存在的产品质量风险。如在出厂试验中,供应商不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产品的检测,对于检测程序和试验项目,随意删减,致使出厂试验无法全面检验出产品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致使最后产品在使用中,出现安全隐患。
供应商是为电力企业提供物资的主体,如果其存在诚信问题,则无法拨正其提品的质量。供应商为了能够提高短期的经济效益,而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严格按照合作条例进行产品的生产,致使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随着我国电网建设力度的加强,电力企业物资采购市场竞争压力增大,虽然一些供应商不具备投标的标准,但其通过伪造资质,而参与到投标中,中标之后又不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致使产品质量受到影响。
采购产品质量内因型风险
采购产品质量内因型风险主要是指电力企业产品监督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包括计划风险、监造风险和抽检风险。其中计划风险是指在产品质量监督的计划中,明确了监督的范围、重点等。但由于电力设备种类繁杂,数量多,导致供应商也较多,在实施质量监督控制计划时,不能够有效根据不同的设备制定相应的监造和抽检方案,导致不良设备运用在电网之中,出现质量风险。在监造单位中,首先要保证监造人员的资质满足要求。如今,会有一些监造单位伪造监造资格,实际其不具备相应的监造资格。而且,如果在监造过程中,如果不对监造实施方案、监造过程进行监管,也可能会造成校验的质量问题,出现质量风险。最后还需要进行抽检,但在目前的抽检中,由于供应商及设备数量大,类别多,很难满足全方位的抽检。
电力企业物资采购产品质量风险管理的对策
通过上述对电力企业物资采购产品质量风险的分析,需要针对每一种风险进行改善,本文主要通过以下四个方面对采购产品质量风险管理改善进行分析。
构建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随着我国电网公司的发展,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已经逐渐形成两级物资管理和三级物资供应的组织架构,电力企业需要在该种组织架构下,构建科学合理且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从而实现对供应商产品质量的全面监督。在电网发展和电力工程建设中,需要直接使用供应商提供的电力设备和材料,因此工程建设项目单位需要对生产厂家的信誉和设备的参数要非常熟悉。电力物资企业需要根据上级物资管理部门的规划,根据项目单位和其他专业部门的要求,明确自身的责任。
计划风险应对措施
对于采购产品质量重存在的计划风险,在产品质量监督计划中,需要包括所有的招投标采购批次,包含所有的供应商、包含所有的规格型号物资,对于220KV及以上的变压器、组合电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等设备和线路材料,需要进行重点监督和管控。在进行计划编制时,需要根据批次物资到货情况,进行年度整体思路的计划、季度重点工作的计划、阅读实际工作的实施计划等。在计划中,需要确定监造的范围、时间、重点等,并在抽检计划中,需要明确抽检的方式和抽检的单位等,将计划细致化。
监造、抽检风险应对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早在2012年就对电力设备、线路材料的抽检进行规范,需要从计划、审批、问题上报等流程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控,让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向专业化发展。电力物资企业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抽检工作,对于变压器、互感器等重点设备,需要集中抽检。在抽检工作中,还可以根据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和调试等各个阶段进行。要选择技术过关、信誉高的监造单位进行设备的监造,确保监造工作人员都持证上岗,同时还可以通过扩展监造范围,包含更多的设备。
电力企业及监造单位可以结合设备在运行中,常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根据问题进行监造和抽检的改善。
供应商诚信风险应对措施
自20世纪20年代由美国人提出质量管理概念以来,经过不断发展、实践,已经成为了一门独立的科学。20世纪初的美国工程师泰勒总结了工业革命以来的经验,提出了工业管理的理论。1924年,贝尔实验室工程师休哈特提出了将统计学作为工具控制质量。1961年,费根堡姆提出了全面质量管理概念。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计算机技术进入质量管理领域,方便了数据的处理。一直以来,前人都为质量管理体系的研究做出了大量的贡献,国外内无数学者一直在不断研究,大家的重点都是质量管理体系中的某一环节或几个环节,因为整个体系的构成非常庞大,如R.J.Caddick,B.G.Dale的《The impact of total quality management on the purchasing function:In?uences and implications》,Rong-Ho Lin的《An integrated model for supplier selection under a fuzzy situation》, Marcos Singer,Patricio Donoso,Pedro Traverso的《Quality strategies in supply chain alliances of disposable items》,韩麟的《基于质量空盒子体系的电力设备采购评标方法及应用》,孙震的《现代化钢铁企业实施大规模定制的关键质量管理技术研究》,潘玉的《机械制造企业零部件采购的质量管理体系研究》等学术文章,其中都是重点从一两个质量环节入手,从而增强这个质量管理的效率。
二、企业战略
企业战略是指企业根据环境的变化,本身的资源和实力选择适合的经营领域和产品,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并通过差异化在竞争中取胜。企业战略是设立远景目标并对实现目标的轨迹进行的总体性、指导性谋划,属宏观管理范畴,具有指导性、全局性、长远性、竞争性、系统性风险性六大主要特征。包括:成长型战略、稳定型战略、收缩型战略、并购战略、成本领先战略、差异化战略和集中化战略。
如海尔集团的战略,根据起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和产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围绕着差异化经历了三个演变阶段:第一阶段,树立高质量的名牌产品,与其他冰箱企业形成差异化;第二阶段,高速多元化扩张,以“真诚到永远”的优质服务成为中国市场冰箱第一品牌;第三阶段,国际化路线,以“争创世界名牌”独树一帜。再比如格兰仕集团,闻名于世的就是它的微波炉王国产业,企业一直奉行实施的成本领先战略,其发展也是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羽绒服厂转型为相对陌生但成长迅速的微波炉行业;第二阶段,保持微波炉行业的领先和领导地位,占据合理市场份额,开拓多元化市场;第三阶段,开创国际品牌,同时开拓和保持已有的OEM业务,保持市场领导地位。
家电制造企业如何制定适合本企业的战略,首先应识别行业发展机会,当然最理想的是蓝海战略。其次,考虑关键要素与企业核心能力,企业关键要素与核心能力决定了企业未来的走向与发展。第三,准确的竞争定位,结合理论和实际,保障想匹配的资源。第四,理性分析,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最后,开拓业务的选择,综合评定,重新评估。
三、产品定位
在了解产品定位前,我们必须先了解市场定位,所谓市场定位,即是目标市场定位,是指企业对目标消费者或目标消费者市场的选择,这是一个优先选择的过程;而产品定位,是指企业对用什么样的产品来满足目标消费者或目标消费市场的需求。理论上讲,应该先进行市场定位,然后才进行产品定位。产品定位是对目标市场的选择与企业产品结合的过程,也即是将市场定位企业化、产品化的工作。另外还有一个概念叫做品牌定位,是指企业的产品及其品牌,基于顾客的生理和心理需求,寻找其独特的个性和良好的形象,从而凝固于消费者心目中,占据一个有价值的位置。
家电产品如何进行产品定位呢,第一,分析己有和竞争对手的产品,这是产品定位的起点。第二,寻找差异性,比较己有和竞争对手的产品,找出各方面差异性,详细列出适合己有家电产品的关键营销因素,包括正面和负面,因为有时候两者可以转化、流动。第三,列出主要目标市场,进行就是所谓的市场定位。第四,找出目标市场的特征,以及它的需求、欲望等。第五,进行产品定位,就是把产品的特征和目标市场的需要、欲望结合一起,满足了就是教准确的产品定位了。
在企业战略指导之下,根据产品定位流程进行产品定位过程之中,必须加入采购质量管理体系内容,简单来说企业需要研究产品的消费人群,就要确定相应的产品质量,因为不同人群对产品质量会有不同要求,对不同层次的产品也会有不同的要求。根据企业战略、产品定位来决定采购质量管理的水平,真正降低企业的无谓成本、提高销售利润,为企业赢得声誉、赢得市场。
四、产品设计
为落实专项行动方案,我院已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主任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跟进落实专项行动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时限;从思想认识、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内部控制、管理程序、发现问题、监督检查、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制定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
二、 专项行动开展亮点
及时成立的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时限。从思想认识、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内部控制、管理程序、发现问题、监督检查、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制定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
三、 自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单位未完善内部采购部门建设,无单独设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未完善采购、内控、稽察监督等岗位设置;二是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约占职工总数80%,特别缺乏政府采购业务工作人员。
四、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抓紧制定单位年度政府采购政策培训计划,强化单位依法采购观念,提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还要有计划地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政府采购政策培训,全面提高政府采购人员依法采购能力。
五、 对全国专项行动的建议
组织政府采购政策培训。
附件:.2021年2月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登记表
XX卫生院
2021年3月1日
附件1
2021年2月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登记表
单位: (盖章)
序号
问题领域
问题描述
资料来源
(制度/采购事项)
涉及金额
整改措施
牵头部门
协助部门
时限要求
完成情况
备注
1
依法采购
无
2
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无
3
招标文件制定
无
4
专家论证
无
5
执行集中采购规定
无
6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无
7
加强内控管理
未完善
8
监督检查
无
9
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方面
未完善
10
责任追究
无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政府广泛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干预经济的产物,其实质在于把市场竞争机制和财政支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我国实行政府采购以来,发展十分迅速(如表1所示),年均资金节约率达到10%以上,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一个支撑点,但是在收到良好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亟待规范和完善。
一、政府采购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规审批现象时有发生。政府采购必须坚持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为主,并且通用类项目应当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现实中,有些单位一味强调特殊性,有些采用改变项目名称等手段,想方设法规避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一些部门游离于监管部门的控制而自行采购或变相自行采购,既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影响了“制度效益”的实现,也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和本应达到的社会经济效果。
2.机构缺乏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的政府采购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却无监督人员监标;有的机构把自身经济收益放在第一位,对采购程序等有关规定能松则松、能宽则宽;有的采购机构缺乏应有的责任心和把关意识,对有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现象,放任自流。
3.照顾人情关系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设定特别参数,倾向性十分明显,变相指定中标人,有的采购人与供应商私下通谋,采取种种方式规避法律,帮助陪标、窜标和围标;有的采购人代表在参与综合评审活动中,不讲原则,故意照顾人情关系,导致评标结果不公平。
4.个别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政府采购的一个亮点就是引入专家评审机制。评审专家的工作质量不仅关系到整个采购过程的合法性,也关系到整个采购项目质量和价格的先进合理公平公正。有的评审专家对项目的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不熟悉,无法合理评价投标文件;有的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匆匆完成评标,评标质量不能令人信服;有的专家不能坚持独立评审,过分迁就采购人和采购机构的意见;有的专家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不熟悉,对评标程序、评标内容、评审规则缺乏了解,根据自己的喜好来裁量;有的专家利用自己的身份,主动与采购人和供应商联系,为采购人“包装”替供应商“代言”,直接影响了公平、公正原则。
5.对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不当。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深入推进,供应商的维权意识普遍提高,质疑和投诉不断出现。有的政府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对供应商质疑消极应对,敷衍塞责;有的屡找借口,推托责任;有的置之不理,将矛盾上交。导致这些现象的根源,在于政府采购管理者及参与人在审批、组织和评审政府采购项目时,把关不严、执法不力、利益驱动、责任意识淡漠。
6.政府采购欠缺节制意识。采购人缺乏控制成本的动机,也没有机制对采购效益做出规范化的评估。在西方发达国家,纳税人参与监督的意识很强,不仅有监督政府行使权力的法律保障,更关键的是这种监督得以贯彻的直接后果促成了政府的自我节制意识。作为社会公共事业,政府采购节制意识的提高,采购行为的公开、公正、透明,只有在尊重社会公众的正当合法权益、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成为一种真实。
二、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与完善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立法,建立有效的异议、申诉和救济机制,健全政府采购管理模式。从国际立法来看,建立健全完备有效的质疑、申诉和救济机制,是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采购制度有效运行和实现政府采购目标的重要保证。应允许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过磋商、仲裁、司法或行政等手段维权,保证采购实体、供货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的正当权益。同时,制定出台有关分散采购管理办法、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办法、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最大限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地减少权力寻租。
2.重视采购目录和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目录确定了政府采购实施的项目范围,是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关键所在,是政府采购审批管理和操作执行的依据,直接影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因此在拟定政府采购目录时要广泛征求政府采购参与人的意见,凝聚大家的智慧,科学划分通用项目与专用项目的内容,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充分体现出政府采购的公正性、公开性和公平性,最大限度地消除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人为因素。同时,要推行采购方式审批责任追究制,不断规范财政部门的审批行为。
3.严格对政府采购机构的监管。集中采购机构要依法采购、注重规则,其它采购机构要合法经营、诚信服务。严格对政府采购机构的监督考核,要从工作业绩、制度建设、人员素质等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方面进行量化评价。从现代政府采购团队文化建设的角度,结合诚信原则,使服务变成品牌,变成展示政府采购形象的载体,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为加快财政支出改革服务。
2.机构缺乏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的政府采购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却无监督人员监标;有的机构把自身经济收益放在第一位,对采购程序等有关规定能松则松、能宽则宽;有的采购机构缺乏应有的责任心和把关意识,对有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现象,放任自流。
3.照顾人情关系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设定特别参数,倾向性十分明显,变相指定中标人,有的采购人与供应商私下通谋,采取种种方式规避法律,帮助陪标、窜标和围标;有的采购人代表在参与综合评审活动中,不讲原则,故意照顾人情关系,导致评标结果不公平。
4.个别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政府采购的一个亮点就是引入专家评审机制。评审专家的工作质量不仅关系到整个采购过程的合法性,也关系到整个采购项目质量和价格的先进合理公平公正。有的评审专家对项目的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不熟悉,无法合理评价投标文件;有的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匆匆完成评标,评标质量不能令人信服;有的专家不能坚持独立评审,过分迁就采购人和采购机构的意见;有的专家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不熟悉,对评标程序、评标内容、评审规则缺乏了解,根据自己的喜好来裁量;有的专家利用自己的身份,主动与采购人和供应商联系,为采购人“包装”替供应商“代言”,直接影响了公平、公正原则。
5.对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不当。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深入推进,供应商的维权意识普遍提高,质疑和投诉不断出现。有的政府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对供应商质疑消极应对,敷衍塞责;有的屡找借口,推托责任;有的置之不理,将矛盾上交。导致这些现象的根源,在于政府采购管理者及参与人在审批、组织和评审政府采购项目时,把关不严、执法不力、利益驱动、责任意识淡漠。
6.政府采购欠缺节制意识。采购人缺乏控制成本的动机,也没有机制对采购效益做出规范化的评估。在西方发达国家,纳税人参与监督的意识很强,不仅有监督政府行使权力的法律保障,更关键的是这种监督得以贯彻的直接后果促成了政府的自我节制意识。作为社会公共事业,政府采购节制意识的提高,采购行为的公开、公正、透明,只有在尊重社会公众的正当合法权益、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成为一种真实。
二、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与完善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立法,建立有效的异议、申诉和救济机制,健全政府采购管理模式。从国际立法来看,建立健全完备有效的质疑、申诉和救济机制,是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采购制度有效运行和实现政府采购目标的重要保证。应允许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过磋商、仲裁、司法或行政等手段维权,保证采购实体、供货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的正当权益。同时,制定出台有关分散采购管理办法、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办法、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最大限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地减少权力寻租。
2.重视采购目录和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目录确定了政府采购实施的项目范围,是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关键所在,是政府采购审批管理和操作执行的依据,直接影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因此在拟定政府采购目录时要广泛征求政府采购参与人的意见,凝聚大家的智慧,科学划分通用项目与专用项目的内容,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充分体现出政府采购的公正性、公开性和公平性,最大限度地消除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人为因素。同时,要推行采购方式审批责任追究制,不断规范财政部门的审批行为。
3.严格对政府采购机构的监管。集中采购机构要依法采购、注重规则,其它采购机构要合法经营、诚信服务。严格对政府采购机构的监督考核,要从工作业绩、制度建设、人员素质等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方面进行量化评价。从现代政府采购团队文化建设的角度,结合诚信原则,使服务变成品牌,变成展示政府采购形象的载体,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为加快财政支出改革服务。
4.强化对评审专家的管理,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一是要把好“入门关”,既要大胆引进品德高尚、有真才实学的专业人才,又要慎之又慎,努力在政府采购专家的引进机制上下功夫,力争做到引进与需求一致,道德审查与专业审查并重,破格与资格并举,特别要重视对专家实践经验的审查。二是要把好“监督关”,要制定科学严格的专家评审工作制度、专家评审工作信息反馈制度和诚信制度,把专家的评审行为置于各方的监督之下,不断提高专家清正廉洁和客观公正的思想意识。三是要把好“审验关”,要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充分利用对专家资格核验复审的时机,从职业道德规范、专业水平、执业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建立起评审专家的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5.加强采购队伍建设,提高采购从业人员的采购执行能力。实现政府采购人员的专业化,将政府采购队伍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开展,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成为体现效率和效益的阳光工程。所有政府采购管理者和参与人,应注重公正道义素养、专业权威素养、信息吸纳素养和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配合意识、自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6.重视监督检查。强化职能监督、重视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内外结合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切实发挥有效监督的作用。特别是要注重培育纳税人的权利意识,使纳税人积极监督政府采购行为。来自纳税人的监督针对性强、效率高,能有效节约政府组织监督的制度成本,也是实现政府采购经济目标和效益目标的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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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科教仪器设备市场主要特点
普通高等院校作为事业单位,属国家财政预算管理体系范畴。高校仪器采购所需资金大部分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及事业性收费,因此,高校采购应该划入政
府采购体系的管理范围。在政府采购实践中,“央采”(中央政府采购)和“政采”(政府采购)是性质类似,级别不同的采购过程。做好仪器设备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不但是提高高校采购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搞好政府采购的必然要求。
我国国产科教设备行业的特点和趋势是:
(1)设备门类齐全,有一定行业基础,但与发达国家差距明显;
(2)受体制、机制、经济及科技综合水平、管理、人才等条件的制约,我国企业多、散、弱,科研开发能力不强,产品稳定性、可靠性有差距,所以市场高中档产品以三资企业生产和进口的为主,中低档产品以中资企业的产品为主;
(3)三资企业高速发展、国企处境艰难、民企发展迅猛,亮点集中在已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民企、改革已见成效的少数国企和由大学及科研机构创建的高科技企业。
2 当前高校仪器设备采购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在采购实践中,以下几个问题一直困扰着高校仪器设备采购部门。
2.1 采购主体分散
高校通常是以院、系、实验室为单位申报和采购仪器设备的。在采购管理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院、系、实验室采购的仪器设备相同或者相似。名义上,采购行为应该由学校职能部门(如设备处)负责统一、集中实施,但实际上,仪器设备的采购基本是以实验室和教师为主体完成。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三:
(1)学校内各个部门之间的分割。近10年来,高校的专业发展方向越来越细,科研实验室分室越来越多,各院、系都有一套独立的系统,都需要独自的一套设备。因此,各单位均从本部门的需求出发,提出采购要求,都希望建立自己的科研实验体系。如果从院、系的角度看,这种要求无可厚非,但是,从学校整体工作的角度看,就存在问题了。
(2)部门之间合作少,存在本位主义思想。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校和各种社会实体的合作越来越多,社会中各行各业的行为,都会影响高校教学科研设备的采购行为。比如:企业之间的竞争、特别项目的等情况,就会导致高校内部的竞争。各个科研小组都不愿意其他人涉足自身的研究项目,因此,校内每一个单位均有可能采购一些平时使用率不高的设备,但即使是使用率不高,也不愿意与其他单位共享。
(3)教师、科研人员都希望拥有一套专为自己“享用”实验仪器设备,这样用起来方便。这种问题造成的后果,一是重复购买的结果必然是资金浪费、仪器设备闲置和利用率低下;二是众多的仪器设备需要大量的人员来维护、管理,重复购置又会浪费人力资源;三是每台仪器都需要摆放在实验室,实验室的面积有限,这会影响其他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
2.2 采购技术指标复杂
当前,许多高校在采购工作中施行招投标或类似的管理办法,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仪器设备采购的公平、公正,这能反映一个高校的社会形象。在招投标管理
的实践中,我们经常会发现院系或教师提供的标书或类似文件中,关键的技术指标总是有些不标准,总是有一些独特的指标很难在市场上找到参照。对后续的评
标或谈判造成许多困难。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
(1)科学技术的进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国家对高校的投入不断增加,高等学校的科研工作越来越重要,科研水平越来越高,研究的课题越来越前沿。
因此,一些标准是以前没有的,是原创性的,所以在市场没有现成的设备。
(2)企业竞争的结果。现在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已经从生产同质产品(最终的结果是只能拼价格,使利润越来越少,从而两败俱伤),转而生产各具特色的产品,并且总是有一些企业能走在整个行业的前面,作为行业的领导者,在满足行业标准的技术指标外,会有一些独特的技术指标(技术专利),以防止对手的进入或模仿,从而取得高利润。
2.3 后续服务参差不齐
高校仪器设备采购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工作不但包括采购,还包括送货、安装调试、培训等服务,特别是售后服务更是采购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经常出现供应商在投标时承诺的优惠条件不能兑现的情况,后续服务跟不上或者根本没有后续服务。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
(1)供应商只追求商业利润,缺失商业道德,为利润而不择手段地欺骗用户。
(2)恶性竞争的结果,直接体现在价格极低,甚至大大低于行业合理的价格水平。每种仪器设备都有自己合理的价格,低于这个价格,要么企业有明显资源或技术优势,要么企业就没有利润,而任何企业要想生存就必须创造利润,否则就难以为继。遇到这种情况,一旦这些供应商中标,我们后续的服务需求往往难以得到满足。
3 对策建议
3.1 在高校内建立综合性开放实验室
建立学校一级的采购管理大平台,打破以教研室为主体的采购体系,满足相关教学和科研单位共同的需求,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设备使用效率。所谓开放实验室,就是打破高校依托院(系、所)的学科组织结构模式,依托一个或若干个相关的重点学科建设的具有开放、交流、联合与竞争特征的实验室,灵活建立跨院(系、所)、跨学科的资源共享、开放有序的开放实验室科技创新平台。
开放实验室的建立是学科建设的深化与提高。开放实验室与重点学科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是共生与发展的关系,既是培养创新人才和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
基地,也是科学研究的重要平台,是形成高等学校科研优势、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堡垒。由于建立综合性开放实验室,打破了学科界限、提高跨学科的学术交流,必然打破各院、系实验室的单独建立,打破目前实际存在的以教研室为主体的采购体系,这样就能建立基于学校一级的采购管理大平台。
3.2 坚持公开招标制度,建立专家论证制度
科学研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任何一项研究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因此,研究用的仪器设备也应该有计划地采购,这样有利于掌握采购的时间。对技术指标独特、非标准化仪器设备的采购,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以保证技术指标的合理。当前可以采取的办法是尽快建立专家咨询队伍,通过随机选择的专家来论证是否需要采购非标准化的设备,后续招标时这些专家还可以作为评委。
3.3 优化“产品+服务”采购评价体系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政府广泛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干预经济的产物,其实质在于把市场竞争机制和财政支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我国实行政府采购以来,发展十分迅速(如表1所示),年均资金节约率达到10%以上,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一个支撑点,但是在收到良好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亟待规范和完善。
一、政府采购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规审批现象时有发生。政府采购必须坚持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为主,并且通用类项目应当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现实中,有些单位一味强调特殊性,有些采用改变项目名称等手段,想方设法规避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一些部门游离于监管部门的控制而自行采购或变相自行采购,既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影响了“制度效益”的实现,也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和本应达到的社会经济效果。
2.机构缺乏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的政府采购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却无监督人员监标;有的机构把自身经济收益放在第一位,对采购程序等有关规定能松则松、能宽则宽;有的采购机构缺乏应有的责任心和把关意识,对有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现象,放任自流。
3.照顾人情关系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设定特别参数,倾向性十分明显,变相指定中标人,有的采购人与供应商私下通谋,采取种种方式规避法律,帮助陪标、窜标和围标;有的采购人代表在参与综合评审活动中,不讲原则,故意照顾人情关系,导致评标结果不公平。
4.个别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政府采购的一个亮点就是引入专家评审机制。评审专家的工作质量不仅关系到整个采购过程的合法性,也关系到整个采购项目质量和价格的先进合理公平公正。有的评审专家对项目的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不熟悉,无法合理评价投标文件;有的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匆匆完成评标,评标质量不能令人信服;有的专家不能坚持独立评审,过分迁就采购人和采购机构的意见;有的专家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不熟悉,对评标程序、评标内容、评审规则缺乏了解,根据自己的喜好来裁量;有的专家利用自己的身份,主动与采购人和供应商联系,为采购人“包装”替供应商“代言”,直接影响了公平、公正原则。
5.对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不当。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深入推进,供应商的维权意识普遍提高,质疑和投诉不断出现。有的政府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对供应商质疑消极应对,敷衍塞责;有的屡找借口,推托责任;有的置之不理,将矛盾上交。导致这些现象的根源,在于政府采购管理者及参与人在审批、组织和评审政府采购项目时,把关不严、执法不力、利益驱动、责任意识淡漠。
6.政府采购欠缺节制意识。采购人缺乏控制成本的动机,也没有机制对采购效益做出规范化的评估。在西方发达国家,纳税人参与监督的意识很强,不仅有监督政府行使权力的法律保障,更关键的是这种监督得以贯彻的直接后果促成了政府的自我节制意识。作为社会公共事业,政府采购节制意识的提高,采购行为的公开、公正、透明,只有在尊重社会公众的正当合法权益、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成为一种真实。
二、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与完善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立法,建立有效的异议、申诉和救济机制,健全政府采购管理模式。从国际立法来看,建立健全完备有效的质疑、申诉和救济机制,是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采购制度有效运行和实现政府采购目标的重要保证。应允许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过磋商、仲裁、司法或行政等手段维权,保证采购实体、供货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的正当权益。同时,制定出台有关分散采购管理办法、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办法、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最大限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地减少权力寻租。
2.重视采购目录和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目录确定了政府采购实施的项目范围,是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关键所在,是政府采购审批管理和操作执行的依据,直接影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因此在拟定政府采购目录时要广泛征求政府采购参与人的意见,凝聚大家的智慧,科学划分通用项目与专用项目的内容,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充分体现出政府采购的公正性、公开性和公平性,最大限度地消除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人为因素。同时,要推行采购方式审批责任追究制,不断规范财政部门的审批行为。
3.严格对政府采购机构的监管。集中采购机构要依法采购、注重规则,其它采购机构要合法经营、诚信服务。严格对政府采购机构的监督考核,要从工作业绩、制度建设、人员素质等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方面进行量化评价。从现代政府采购团队文化建设的角度,结合诚信原则,使服务变成品牌,变成展示政府采购形象的载体,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为加快财政支出改革服务。
4.强化对评审专家的管理,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一是要把好“入门关”,既要大胆引进品德高尚、有真才实学的专业人才,又要慎之又慎,努力在政府采购专家的引进机制上下功夫,力争做到引进与需求一致,道德审查与专业审查并重,破格与资格并举,特别要重视对专家实践经验的审查。二是要把好“监督关”,要制定科学严格的专家评审工作制度、专家评审工作信息反馈制度和诚信制度,把专家的评审行为置于各方的监督之下,不断提高专家清正廉洁和客观公正的思想意识。三是要把好“审验关”,要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充分利用对专家资格核验复审的时机,从职业道德规范、专业水平、执业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建立起评审专家的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5.加强采购队伍建设,提高采购从业人员的采购执行能力。实现政府采购人员的专业化,将政府采购队伍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开展,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成为体现效率和效益的阳光工程。所有政府采购管理者和参与人,应注重公正道义素养、专业权威素养、信息吸纳素养和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配合意识、自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6.重视监督检查。强化职能监督、重视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内外结合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切实发挥有效监督的作用。特别是要注重培育纳税人的权利意识,使纳税人积极监督政府采购行为。来自纳税人的监督针对性强、效率高,能有效节约政府组织监督的制度成本,也是实现政府采购经济目标和效益目标的有力保障。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政府广泛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干预经济的产物,其实质在于把市场竞争机制和财政支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我国实行政府采购以来,发展十分迅速(如表1所示),年均资金节约率达到10%以上,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一个支撑点,但是在收到良好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亟待规范和完善。
一、政府采购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规审批现象时有发生。政府采购必须坚持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为主,并且通用类项目应当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现实中,有些单位一味强调特殊性,有些采用改变项目名称等手段,想方设法规避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一些部门游离于监管部门的控制而自行采购或变相自行采购,既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影响了“制度效益”的实现,也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和本应达到的社会经济效果。
2.机构缺乏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的政府采购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却无监督人员监标;有的机构把自身经济收益放在第一位,对采购程序等有关规定能松则松、能宽则宽;有的采购机构缺乏应有的责任心和把关意识,对有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现象,放任自流。
3.照顾人情关系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设定特别参数,倾向性十分明显,变相指定中标人,有的采购人与供应商私下通谋,采取种种方式规避法律,帮助陪标、窜标和围标;有的采购人代表在参与综合评审活动中,不讲原则,故意照顾人情关系,导致评标结果不公平。
4.个别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政府采购的一个亮点就是引入专家评审机制。评审专家的工作质量不仅关系到整个采购过程的合法性,也关系到整个采购项目质量和价格的先进合理公平公正。有的评审专家对项目的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不熟悉,无法合理评价投标文件;有的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匆匆完成评标,评标质量不能令人信服;有的专家不能坚持独立评审,过分迁就采购人和采购机构的意见;有的专家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不熟悉,对评标程序、评标内容、评审规则缺乏了解,根据自己的喜好来裁量;有的专家利用自己的身份,主动与采购人和供应商联系,为采购人“包装”替供应商“代言”,直接影响了公平、公正原则。
5.对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不当。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深入推进,供应商的维权意识普遍提高,质疑和投诉不断出现。有的政府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对供应商质疑消极应对,敷衍塞责;有的屡找借口,推托责任;有的置之不理,将矛盾上交。导致这些现象的根源,在于政府采购管理者及参与人在审批、组织和评审政府采购项目时,把关不严、执法不力、利益驱动、责任意识淡漠。
6.政府采购欠缺节制意识。采购人缺乏控制成本的动机,也没有机制对采购效益做出规范化的评估。在西方发达国家,纳税人参与监督的意识很强,不仅有监督政府行使权力的法律保障,更关键的是这种监督得以贯彻的直接后果促成了政府的自我节制意识。作为社会公共事业,政府采购节制意识的提高,采购行为的公开、公正、透明,只有在尊重社会公众的正当合法权益、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成为一种真实。
二、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与完善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立法,建立有效的异议、申诉和救济机制,健全政府采购管理模式。从国际立法来看,建立健全完备有效的质疑、申诉和救济机制,是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采购制度有效运行和实现政府采购目标的重要保证。应允许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过磋商、仲裁、司法或行政等手段维权,保证采购实体、供货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的正当权益。同时,制定出台有关分散采购管理办法、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办法、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最大限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地减少权力寻租。
2.重视采购目录和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目录确定了政府采购实施的项目范围,是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关键所在,是政府采购审批管理和操作执行的依据,直接影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因此在拟定政府采购目录时要广泛征求政府采购参与人的意见,凝聚大家的智慧,科学划分通用项目与专用项目的内容,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充分体现出政府采购的公正性、公开性和公平性,最大限度地消除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人为因素。同时,要推行采购方式审批责任追究制,不断规范财政部门的审批行为。
3.严格对政府采购机构的监管。集中采购机构要依法采购、注重规则,其它采购机构要合法经营、诚信服务。严格对政府采购机构的监督考核,要从工作业绩、制度建设、人员素质等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方面进行量化评价。从现代政府采购团队文化建设的角度,结合诚信原则,使服务变成品牌,变成展示政府采购形象的载体,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为加快财政支出改革服务。
4.强化对评审专家的管理,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一是要把好“入门关”,既要大胆引进品德高尚、有真才实学的专业人才,又要慎之又慎,努力在政府采购专家的引进机制上下功夫,力争做到引进与需求一致,道德审查与专业审查并重,破格与资格并举,特别要重视对专家实践经验的审查。二是要把好“监督关”,要制定科学严格的专家评审工作制度、专家评审工作信息反馈制度和诚信制度,把专家的评审行为置于各方的监督之下,不断提高专家清正廉洁和客观公正的思想意识。三是要把好“审验关”,要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充分利用对专家资格核验复审的时机,从职业道德规范、专业水平、执业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建立起评审专家的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5.加强采购队伍建设,提高采购从业人员的采购执行能力。实现政府采购人员的专业化,将政府采购队伍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开展,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成为体现效率和效益的阳光工程。所有政府采购管理者和参与人,应注重公正道义素养、专业权威素养、信息吸纳素养和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配合意识、自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6.重视监督检查。强化职能监督、重视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内外结合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切实发挥有效监督的作用。特别是要注重培育纳税人的权利意识,使纳税人积极监督政府采购行为。来自纳税人的监督针对性强、效率高,能有效节约政府组织监督的制度成本,也是实现政府采购经济目标和效益目标的有力保障。
一、活动内容和重点要求
(一)梳理分析问题,及时整改堵塞漏洞。
1.认真梳理2018年以来各类审计、督察、检查等外部监管工作发现的经济管理、经济行为等突出问题,以及内部运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经济管理短板弱项,及时整改落实。
2.科学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建章立制,防患未然。重点关注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活动,聚焦关键环节和流程管控,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和风险监控的制度措施。
(二)强化价格管理,规范业务和价格行为。
3.严格落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价格行为管理等规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自查自纠与内部监督机制。
4.规范收费管理,严禁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自定项目收费等问题。
5.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禁超范围使用药品和耗材、无指征入院或过度诊疗等问题。
6.规范药械管理,严格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严禁设备使用不规范、医疗记录不规范、为患者提供医疗以外的强制等问题。
7.依据政府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变动,及时调整医院价格管理系统的价格(含公示价格)标准,切实提高价格透明度。规范医院价格行为,在显著位置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
(三)加强财务管理,夯实经济管理基础。
8.建立健全医院有关预算、成本、采购、资产、内控、运营、绩效等制度体系,提高经济管理水平。
9.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理念,将日常业务管理与严控一般性支出、节约资源成本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管、同评价,实施全流程管控。
10.加强采购管理。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流程,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权责统一的管理制度,确保医院采购工作依法依规规范运行。
11.加强捐赠管理。完善捐赠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程序,确保捐赠款物接收手续完备,登记造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确保捐赠款物合规使用,专款专用。
12.重点围绕成本管理、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绩效管理等薄弱环节,健全全成本核算体系、运营管理制度措施、内部控制全流程体系、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指标导向等,提高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的质量效益。今年下半年我院将实施绩效管理改革,建立以DRGs费率和RBRVS工作量,结合医疗质量、运营管理、科教、满意度和党建等几个维度的KPI考核相结合绩效管理体系。通过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明确考核主体,促进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推进业务财务融合,促进经济管理提质增效。
13.把经济管理各项要求融入医教研防产等业务流程控制和质量控制各环节。以提升质量、提高效益为主线,转变重业务轻管理的现状,提高全员执行制度和重视内控的意识,不断提高单位经济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14.医院准备设置运营管理部门,设置专职、兼职运营助理和价格协管员,辅助协同临床业务科室加强科室内部运营和价格管理工作。
15. 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实现单位内部运营管理平台系统与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定期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参考和建议。
二、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
8月初组织全院中层和江海、蓬江分院领导召开“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动员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9月-2021年6月)。
一是深入学习。
省第*次党代会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经济强省、和谐**的伟大战略目标,也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们将把学习党代会精神和开展“爱**、做贡献、干成事、出亮点”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努力用党代会精神武装头脑、凝聚共识、指导工作,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加强宣传。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氛围。利用财政网站、《**财政》、宣传栏等载体,采取讲党课、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认真抓好党代会精神和“爱**、做贡献、干成事、出亮点”活动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引导全市广大财政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
三是务求实效。
我们将严格按照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强化督导检查,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推动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
同时我们也确定了一个争取目标:即全市全部财政收入增长23%,突破400亿元大关;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8%,突破150亿元大关。为完成这一目标任务,我们将全力以赴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
一方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建立综合治税大格局,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税源控管,密切关注收入进度,加大征收力度,坚决制止和纠正收入违规减免退库,在防止虚收空转的前提下争取多超收,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奋斗目标。
另一方面,牢固树立“开放财政”理念,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大跑办力度,开动脑筋,多谋划、多请示、多汇报,用足、用活、用好各项财政政策,为**经济社会发展争取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二是全力以赴抓支出
认真贯彻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开支,加强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审核,确保重点项目支出资金需求。增强财政支出的均衡性与科学性,进一步加大牵头协调、组织推动力度,找准症结,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支出任务。
三是全力以赴抓预算
突出抓好预算编制工作,按照“保民生、保运转、保发展、保重点”的原则,区别轻重缓急,有保有压地安排项目。落实好综合预算、零基预算、部门预算要求,在编实、编细、编准预算上下功夫,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以“编制绩效预算、实施绩效评价、落实结果应用、实行绩效问责”为重点,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四是全力以赴抓改革
牢固树立“制度财政”理念,坚持用制度管钱,按制度办事,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用好并不断完善支持工业聚集区和开发区发展的体制政策。
第二,深化政府采购改革。
继续扩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强化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着力推动政府采购操作执行标准化管理和政府采购监管方式创新;
第三,深化国库管理和投资评审制度改革。
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推进国库支付业务制度创新,打造安全、高效的国库支付业务新流程。建立科学的财政评审工作体制,不断拓宽财政评审的职能和范围。
五是全力以赴抓服务
牢固树立“服务财政”理念。
第一,为领导服务。
切实为市委、政府当好家、理好财。继续办好“领导参阅”等内部刊物,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第二,为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服务。
针对上级的政策导向,以文化产业、水利设施、义务教育等为重点,积极协助市直部门和县市区申报和包装项目,为全市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
第三,为企业服务。
真正为企业着想,替企业解难,给企业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