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大全11篇

时间:2023-08-08 16:51:33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篇(1)

第三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对局管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一是对任职5年以上的局管干部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对局管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条局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任职期间,局管干部依法履行对本单位经营活动管理职责情况,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情况。

(二)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基建项目工程、大宗设备采购、大额经费支出和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三)预算执行、单位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国有资产采购、使用、管理及处置情况;

(四)任期内主要工作目标或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效益状况;

(五)其他应当审计的事项。

第五条根据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或局工作安排,局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局审计组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在实施审计前,审计组向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如遇特殊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条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时,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及时、如实向审计组提供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下列资料:

(一)财务收支的相关资料;

(二)工作总结、会议记录(纪要)、经济合同等资料;

(三)被审计局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八条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第九条审计组人员在审计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审计实施结束后,审计组应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业管理要求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等,对被审计局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评价应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要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

第十一条在审计报告提交前,审计组应当书面征求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第十二条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及书面反馈意见报经主管领导同意或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后,由审计组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并附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的书面意见,同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

第十三条 对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存在的问题,卫生局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审计结果将作为考核局管干部工作业绩和实施奖惩、任免或者聘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书存入被审计局管干部本人档案。

篇(2)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和《省交通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年内要按照审计分工和管理权限重点做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做到“不经审计,不得付清工程尾款,不得办理竣工验收”,确保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覆盖率100%。与此同时,还要加大跟踪审计力度,市属重点建设项目要全面实行跟踪审计。

此外,相关单位要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审计工作和西绕城高速公路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二、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苏审发〔2012〕184号),加强对内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确保离任审计覆盖率100%;并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高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比例,探索更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

三、做好各类专项审计调查

各单位要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做好各类专项审计调查。一是要加强对预算执行、绩效工资总量发放、资金使用绩效、资产管理、非税征收的审计监督;二是要组织对2012年货物港务费票据管理、征收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三是要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做好2012年度货运站场建设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等情况的审计调查工作。

四、做好审计后续管理和相关基础工作

(一)切实抓好审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跟踪整改。建立审计问题整改落实跟踪机制,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后续审计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篇(3)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意识薄弱,经济责任认知缺乏

部分领导干部存在法规意识薄弱、经济责任认知缺乏的问题,不能自觉的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不能规范经济活动和行为,不能正确的处理行使经济权力与履行经济责任的关系。有些领导干部不重视经济责任审计,认为只要抓好教学和科研工作就可以了,学校在实施审计工作时,工作往往不规范、不到位,为很多干部提供了漏洞可钻。

(二)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目标不明确

经济责任审计应该涉及到学校管理的各方面,但有些学校存在教学、科研、财务、资产、采购、基建等活动的内部控制体系尚不健全,职责分工不清晰,操作流程不规范,控制目标不明确等诸多问题,存在可能发生损失浪费、滥用职权或违纪违法等内控制度的薄弱环节或漏洞。

(三)审计程序滞后,时效性不强

对于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该发生在其在任期间,才能有效的进行预防与控制,但有些学校对于审计工作的开展不能常态化,很多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都是在其离任或调任后,这样就出现了经济责任审计程序滞后的情况,使得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出现取证比较困难的问题,不能得到全面的审查资料,不能及时对审查中出现问题的地方进行调查,同时对于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不好处理,比如追缴款项等需要在原单位落实,新任领导者有怨言或认为这是前任的责任,可能对审计结论置之不理,大大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时效性,使得审计工作达不到预期效果。

(四)审计的手段和方法滞后

学校虽然基本上都实现了会计电算化,但真正利用财务审计软件开展工作的较少。目前,学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仍然是沿用传统的审计技术对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最主要的方式仍是抽查会计凭证,审阅账册、报表等会计及相关资料,收集和整理相关的审计信息,根据收集的各项资料,凭工作经验和专业判断分析和发现问题,但按照此程序从单位内部会计资料中查找到领导干部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概率很小,已不能完全满足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但有些违法违纪问题不一定在会计资料中反映,如私设小金库、私分公款等,这种相对落后的审计技术和手段使审计人员无法全面准确的了解经济责任人的真实情况,导致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五)审计人员力量不足,综合素质不高

由于各学校对内部审计工作普遍不够重视,因此,大多数学校都没有专职的审计人员,有的学校审计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审计人员既要完成纪检监察的相关工作,还得完成全年的审计计划,工作任务重、业务繁杂,想干好工作但分身无术,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审计人员大多不是审计专业出身,对审计知识缺乏系统、专门的学习和培训,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评价时,往往缺乏审计专业的判断和识别风险的能力,造成审计评价的偏差。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审计意识

1.制定审计实施办法。各学校领导要把审计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建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监察审计、组织、人事、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有计划的进行,应于每年末提出下一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由联席会议研究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校报、校园网络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经济责任审计的业务知识、有关政策和规定等,使广大教职员工充分认识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充分认识到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从而理解审计行为,配合审计工作。

3.及时总结经验。各学校应认真总结经济责任中的审计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完善和修订有关的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同时,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明确经济责任,加大审计力度

1.明确责任和义务。学校领导干部应明确其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所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了解和掌握经济责任的内涵,明确应当履行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相关的责任和义务,牢固树立责任意识。

2.加大审计力度。学校应将全部审计对象都纳入审计范围,同时,可以在其任职期间进行任中审计或对某项专门的事项进行审计,同时,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审计监督制度,更加有效的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3.明确审计范畴。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严格依法确定审计内容,主要包括:本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程序和效果;本单位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资产管理、使用、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情况;各项收费的合规性情况;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单位往来款项的管理和清理情况;授权部门或审计处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三)改进审计手段与方法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电算化会计的广泛应用,学校审计部门要在传统审计方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计算机审计的新路子,促进审计手段现代化。有的干部为了遮掩其不法行为,会利用职权或者其它手段提供假的资料,从而使得审计结果失真,如果单纯从查会计账入手将很难发现问题,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扩展信息来源,可在校园审计网上公布各项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信箱、电话、邮箱等,让一些知情者有机会进行举报,在做好保密工作的情况下,使审计人员从蛛丝马迹中获取信息,进行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保证信息的真实性,进而提高审计质量。

(四)实行审计结果公开,严格责任追究

学校应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等,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罚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于审计结果,除审计结果中涉及保密的内容外,应及时公开,可用会议、网络、校内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以提高审计工作和审计结果透明度,推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整改。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责任人要专门研究处理,对违纪违规行为依据有关的规定做出处理、处罚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加强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工作,涉及多个领域的知识,要求审计人员具有宽广的知识面,审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养主宰着审计质量的高低。各学校应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养,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专业能力,一是要不断提升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使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恪尽职守、尽心尽职。二是要加强审计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并有计划的安排审计人员进行后续的业务培训,才能适应学校审计工作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构,配备原则性强、业务精的审计人员,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养,努力提高审计人员思想素质和专业能力,为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基本保证。随着我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开展,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得到不断的完善和发展,特别在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进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雪.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商,2015(36).

篇(4)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重大经济决策、内部控制执行、个人经济责任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价。因此,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与风险要远远大于一般项目的审计。如何认识审计风险,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是我们必须关注的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表现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由于审计人员本身的失误或其他客观原因,未能全面了解责任者所在单位的情况而造成的估计和判断,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不实,对被审责任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作出不恰当评价的风险。

在审计实践中,我们常见的风险有以下方面:

(一)审计准备阶段的风险

主要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前未按规定的审计程序开展工作而使被审计对象以不按法定程序进行操作为由提出异议或申请行政诉讼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

1.没有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原则,我们目前的经济责任审计通常都是在责任者调离原单位且到新单位上任以后,审计工作才介入,为审计核实、定性、评价带来困难。

2.忽略审计通知书的时间界限,不是在实施审计前三日把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并抄送责任者,而是电话口头通知,甚至在进驻审计日才把通知书送给被审单位。

3.审前不作调查,对责任者和所在单位的情况心中无数,编制的审计方案通常都是一个模式下来的,流于形式,抓不住重点,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

(二)审计实施阶段的风险

审计实施阶段的审计风险,主要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因专业技能、政策水平、综合素质等主观和客观原因的影响,导致审计结果产生偏差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

1.取证风险。如果审计人员所取得的审计证据不完备就不能满足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就会导致审计结果偏离事实,而产生风险。

2.检查风险。指审计人员由于在实质性检查的现场作业中所造成的失误使审计结果偏离事实的可能性。

(三)出具报告阶段的风险

出具报告阶段的审计风险,主要是指审计人员由于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把握不全面,对责任者的经济责任评价不准确,未能按照规定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给审计主体带来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1)没有按审计规范征求被审单位和责任人对审计报告的意见,或口头上征求意见而不要求书面意见。(2)对被审计单位和责任人提出的异议不去核实也不作解释。

(四)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由于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审计评价指标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不能很好地体现出领导干部的差异性,使审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受到了质疑。主要表现在:我国目前已形成以《审计法》为核心的审计法规体系,但是法律法规自产生之日起就具有滞后性,滞后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当前的社会经济活动日趋复杂,法律法规约束的范围之外存在许多合理不合法问题。

(五)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此风险主要表现在:(1)现在的审计人员一般都不具有复合专业背景,专业知识基础单薄,不能适应出现的新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查账能力,还要熟悉宏观经济管理知识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具备综合判断分析能力等,但是目前大部分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全面,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计人员目前仍采取传统的审计方法,只注重实质性测试,对账、证、表检查后出具审计报告。未能采用以内控制度测评为主的现代审计方法,不能确定审计重点、突出审计重点,难以保证审计质量,从而加大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2)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一般是干部个人,一旦追究责任,多方的说情者,软磨、硬泡等方式方法往往让原本就很薄弱的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经受更严峻的考验。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严格履行相关审计程序

审计程序是为保证审计质量而制定的必须经过的法定工作顺序,程序的违背和遗漏将严重影响审计的效果,增加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既要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定的审计程序,又要做到依法审计、依法处理处罚。作为一项特殊的审计事项,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严格履行以下法定程序:

第一,审计准备阶段。这一阶段包括审计立项、编制审计方案、下达审计通知书等审计程序,审计立项必须有受托依据,由干部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委托建议;审计方案的编制必须详细、认真,做好事前调查,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下达审计通知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和“两个暂行规定”的日期要求。

第二,审计实施阶段。应切实贯彻“双向承诺制度”,即审计双方要对相应的事项作出书面承诺,被审计单位对所提供各种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出承诺,审计机关则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承诺,在审计取证过程中,应注意审计方法的科学性以及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第三,审计终结阶段。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前,需要征求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导干部的意见,允许提出异议,并把好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结论的复合关。

(二)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规、制度

篇(5)

一是预算执行审计。围绕关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预算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效益性,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重点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2011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国库和部分一级预算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对部分二级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企事业单位实施延伸审计。在工作安排上,把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效益审计相结合,注重审计成果共享。

二是政府投资审计。围绕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预算控制和提高项目投资效益为目标,加大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一是坚持结算必审制,将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纳入审计范围;二是坚持“关口前移”,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三是进一步健全制度,制定出台《区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审计管理办法》、《区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审计管理办法》、《区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和《区审计局中介服务机构考核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为全面提升项目审计质量提供制度依据。

篇(6)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47-0128-02

1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1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视不够,造成经济责任审计的“先离后审”滞后效应由于重视不够,干部管理部门没有真正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监督管理中。目前许多经济责任审计大多选择在离任期间,先离任后审计,这种做法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离任审计事实上成为一种事后行为。这种任期终结的审计方式,导致审计的预警功能和时效性差,难以防患于未然。如果被审计的领导任期较长,而离任审计通常只着重对其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这样容易使任期内的所有经济往来或漏审或审得不透,同时也使一些本可以及时制止的责任问题,因时间过长难于追究当事者责任,削弱了审计效果。二是有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刚实施阶段,组织人事部门的任命文件就已经下达,即使审计发现的问题较多,但由于人已调离,并已上任新职,形成离任与离任审计不相联系的局面,无法真正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监督管理中,致使离任审计流于形式,审计成果的转化作用无从体现。三是审计建议难以落实,前任遗留问题让后任去处理,继任者积极性无法调动,措施也不会得力。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1.2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还存在模糊认识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利用审计手段从财务收支、资产保值增值、财经纪律执行等角度对干部认定其经济责任,但并非是认定领导干部的全部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也只是对领导干部的参考依据。干部管理部门不能把经济责任审计定位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全面考核,不能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理解为对领导干部的全部经济责任的评价,经审计未发现领导干部存在的经济问题并不意味着其“清正廉洁”。

1.3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透明和缺乏标准等问题,影响了审计效果的发挥按照规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情况写出的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干部管理部门,但是干部管理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不够。而且对于存在什么问题的干部应提醒、诫勉、追究责任等也没有具体标准。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

1.4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使审计风险隐含其中

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不同,人们在关注审计结果所反映的问题的同时,更加关注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总体评价。实际上经济责任审计是将领导干部同其相关部门或人员之间的矛盾集中转移到审计部门,这种审计风险是不言而喻的。在对权力的审计监督中,遇到的问题形形,目前仍无完善的法律条文来评判,对行使权力应负的经济责任也无法做出规范的审计评价。这无疑又增加了依法审计工作的难度,审计人员无法把握审计风险。

1.5审计业务人员少,手段落后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其特殊性。任期审计还可以,一旦遇到离任审计,就可能一下子接到10多个审计任务,经审办就要面对繁重的审计任务,审计人员十分疲惫。特别审计手段落后,一是计算机审计水平低。一方面审计人员自身计算机水平参差不齐,运用AO审计的能力低,每年接受国家及省厅培训的人数有限,短期内还难以满足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是电子账务未普及。二是审计的侦查手段弱。强制性不强,有些问题很难查清。

近年来,审计资源的不足与审计工作时间紧、任务多的矛盾特别突出,通常情况下,干部的调整经常会是成批的,面对有限的审计资源,要在短时间内对多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当困难。部分审计人员为完成任务而审计,风险意识淡薄;还有一些审计人员急功近利的思想比较突出,片面追求查处大案要案,忽视了全面审计,审计取证不齐全,造成审计监督有死角,留下了风险隐患;审计全过程又没有受到有效监督,更是加大了审计风险。

2思路及对策

2.1明确经济责任审计重点

要明确以下重点:一是被审计者任期期末的真实性;二是被审计者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三是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四是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做出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五是被审计者任职期间遵守财经法纪的情况。

2.2客观灵活地对待先离后审的矛盾,积极推行任中审计凡拟提拔或拟调往重要领导岗位的领导干部,应坚持“先审后离”,增加干部的责任感,也使其能够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也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干部使用的重大失误,提高组织威信。离岗、离职、退休或免职又不再安排新的领导岗位的,因其社会影响不大,为了使干部所在的原单位能尽快地开展正常工作,视情况可以采取“先离后审”。只有脱离了“离任审计”的束缚,才能解决临时性与计划性、质量与时间等一系列的矛盾,将这项工作推向常规化、制度化。任中审计就是对干部任职期间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它不必受离任时才能审计的限制,任中、任终都可以审,有利于分解工作量,避免突击性,从而使得审计部门有充裕的时间来澄清问题,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2.3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充分利用审计成果

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纪检监察、组织等相关部门应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找出一些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挖掘在体制、政策、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2.4坚持实事求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具体审计项目质量的集中体现,又是对审计工作质量的检阅。同时也关系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和工作业绩是否真实、准确,并直接影响着这些领导干部的荣辱升降等问题。要做到客观公正地评价,首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界定经济责任上,必须以审计取证的数据为基础,以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为标准,进行纵向和横向地比较分析。其次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念,划清责任,客观地肯定成绩;最后要进行综合分析,谨慎评价,用语准确,不评价审计范围以外的事项。

2.5尽快完善与经责审计相对应的法律法规

由于部门调整任用干部的程序节奏快,在任用之前一般严格保密,一旦任命就要按期到任,而且时间紧,人员集中,而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则需要较长的时间保证,这样就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干部调整很难协调进行,往往是审计尚未实施,被审计领导早已赴任,给确定、追究领导责任,落实审计结果带来很大困难。因此,要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如何做到先审后离、审任结合,组织和审计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审、离、任三个环节的操作实施办法,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2.6增强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健全审计职业教育体系,针对不同职级、岗位和知识结构的人员,实施分层次培训,使培训工作覆盖审计干部整个职业生涯。努力培养熟悉审计业务,同时又了解和掌握工程技术、计算机、法律、经济管理等知识,具有分析、鉴别、判断、协调等综合业务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经济责任审计的需要。

要加强审计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诚实守信、内省自爱、克己慎独的职业道德观,崇尚“人民利益至上”的利他道德伦理思想,塑造审计人员正直向上、知耻明志的基本人格,建立一支严守审计纪律,恪守审计职业道德,具有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谨稳健的职业态度的审计干部队伍。

参考文献:

[1]胡守慰.认真贯彻落实两办“规定” 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J].审计与理财,2011(5).

[2]刘雷.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成因及防范[J].中国审计,2012(23).

[3]魏增玮.有效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对策[J].中国内部审计,2013(7).

篇(7)

一、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一)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及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内容

1.审计对象。本文所指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为学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学校内部管理的,包括负有经济责任事项的二级学院、系部、内设机构、直(附)属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含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以及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高校领导干部在任期内、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提任、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的,都应接受经济责任审计。

2.评价内容。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岗位特点、职责及其所在部门类型、职能等情况,确定以部门科学发展情况、权力运行公开化、资源配置市场化、操作行为规范化、廉洁从业情况五个维度为评价内容。主要包括:(1)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总体发展、规划目标完成情况;(2)遵守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3)“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决策内容的合法性以及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4)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情况以及合同管理情况;(5)支出的真实、合法、预算执行和效益情况;(6)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7)收入的依法组织、预算完成情况;(8)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情况;(9)对下属单位的监管情况;(10)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

(二)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1.评价指标的选取。《浙江省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与《浙江省高等学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这两个制度,制定依据相同,评价内容相近,而且,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权限与职责可视为党政领导干部权限与职责的下延和细分,因此本文以“浙江省高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采用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确立了以部门科学发展情况、权力运行公开化、资源配置市场化、操作行为规范化、廉洁从业情况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和根据部门职责特点设定三级指标为高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在实际运用中,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选取,应当随着环境的变化做适时的调整,使指标体系能够起到客观公正的评价。

2.指标计分设置。加分项一级指标为“部门总体发展情况”,最高可以加满20分。下设二级指标2个。扣分项一级指标包括四大方面,基准分共80分。下设15个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每一项分为优、良、中、差四档计分,分别按照该项分数的1、0.8、0.6、0的系数计分。

3.指标评分权重的设置及注意事项。高校内部部门由于部门职责、岗位性质和承担的经济责任不同,这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指标评分权重的设置也有所不同。因此,要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高校应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赋予各部门领导三级评价指标不同的内容和不同的评分权重。

在实际工作当中,有些部门的评价指标可能会没有设置此项内容,如部门没有下属单位,就造成这些指标的缺项,对于这些项给满分或0分均不适合,因此,在实际评分时,就要将这些指标权重,按照所在层级内的其他指标权重进行比例再分配,以实现相对公平。

4.评价等级的确定。根据综合得分,将高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评价为A、B、C、D四个等级。A等:90分以上(含90分)的,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优秀;B等:75分以上(含75分)90分以下的,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较好;C等:60分以上(含60分)75分以下的,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一般;D等:60分以下的,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较差。

被审计领导干部因廉政问题被移送司法处理或已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再进行具体评分和评级。

5.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结果运用。审计部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应本着“权责对等”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做出界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作为干部考核、奖惩、后续管理等的重要依据。

二、实例分析

学校内部的不同职能部门,其工作流程和特点都不相同,因此,在设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时应当区别不同的重点和责任。现以财务处处长为例,对其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进行探讨。

学校财务处是学校经济活动的中枢,财务处长管理着学校全部资金的收和支,如何合理选择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关键。

(一)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1.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及指标量化(见表1)。

2.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评价要点和评价档次说明。

(1)总体发展情况。评价要点:被审计者任期内推出的重大改革发展措施,并对部门的发展产生重大正面影响,进而取得突破性成绩,如在获得全国性、省级重大奖励,在争取财政性资金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等。评价档次说明:由被审计者提供情况,审计组对这些经济举措的合理合法与创新性进行认定,并在比较部门自身发展后酌情加分,加满10分为止。

(2)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要点:被审计者任期内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档次说明:由被审计者提供情况,审计组核实后根据建设目标的难易程度、对学校发展推动作用大小,酌情加分,加满10分为止。

(3)决策程序规范性。评价要点:是否健全部门办公会议事规则、财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大人事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是否都通过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程序,是否都有会议记录。评价档次说明:“优”为有健全制度,且纳入集体决策范围的事项全部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良”为有制度,极少数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但无潜在严重后果的;“中”为有制度,多项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但还未产生不良后果的、或会议记录不全的;“差”为有制度,但大多数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或某项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且已经造成不良后果或者有潜在严重后果的,或没有建立制度的。

(4)决策内容合法性。评价要点:决策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全部决策内容都合法;“良”为有1项经济决策内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情节不严重的;“中”为多项决策内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但情节不严重的;“差”为有决策严重违法的。

(5)决策执行及效果。评价要点:决策是否得到认真执行;执行决策后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是否存在因决策不善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情况。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全部决策都按计划执行,并且无不良后果;“良”为有决策未按照计划执行,或者少数决策造成了轻微的损失;“中”为多项决策未执行或者执行后有较大损失;“差”为有个别决策执行后产生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

(6)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评价要点:资产是否全部入账,有无账外资产,如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有无入账,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定期盘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领用是否规范;资产有无因管理不严造成损坏、偷盗等损失情况等。

(7)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评价要点:资产出租、对外投资和担保是否履行审批手续,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

(8)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评价要点:应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是否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限额以上自行采购的项目是否实行招投标。

(9)合同管理情况。评价要点: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是否订立合同,是否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

(10)下属单位监管情况。评价要点:是否建立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是否存在将有关资金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以各种名目违规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现象。

(11)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评价要点:内部分工与牵制、现金管理、票据管理、预算管理、收费管理、采购管理、招投标管理、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管理、专项经费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对下属单位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主要财务管理、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制度全面完善;“良”为有个别制度缺失,缺陷不严重;“中”为有多个制度不完善,但无重大缺陷;“差”为有重大制度缺陷,或者重要制度未建立。

(12)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评价要点:各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执行制度后取得的实际效果,是否存在因不严格执行制度而造成损失浪费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全部制度严格执行;“良”为存在个别制度执行不到位,但尚无实际后果及损失浪费;“中”为存在多个制度执行不到位,但无实际后果及损失浪费;“差”为有制度执行不到位而造成实际后果及损失浪费。

(1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情况。评价要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是否完整,往来款项结算、清理是否及时,有无利用往来账隐瞒收入或直接列收列支,代管款项核算是否合规等。

(14)预算完成情况。评价要点:有无编制赤字预算;预算项目是否完整、真实、细化,各项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并在法律规定账户核算,有无隐瞒收入、设立账外账的情况。

(15)预算执行情况。评价要点:各项支出是否按照预算执行,有无超预算、超标准现象;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问题。

(16)收费政策执行总体情况。评价要点: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收费,有无自定项目、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所使用的收费票据是否合法、合规;有无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17)支出的真实、合法情况。评价要点:各项支出是否符合预算、是否符合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等有关政策规定;是否按规定标准提取;奖助学金的发放是否及时、足额、规范,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现象,或结余较大;是否采用虚假或不符合要求的票据报销。

(18)专项经费使用总体情况。评价要点:是否专款专用,有无存在虚列支出、挤占挪用情况;专项经费的使用绩效,有无损失浪费。

(19)审计整改情况。评价要点: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已整改。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全部整改;“良”为有个别问题没整改,但性质不严重;“中”为有多个问题没整改,但性质不严重;“差”为整改不到位,且性质严重。

(20)领导利用职权行为。评价要点:领导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违反决策程序直接干预重大经济事项,是否在收入分配、经费开支、资产使用等方面未遵守有关规定两方面。移送司法处理或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再具体评分。

(21)领导个人行为。评价要点:领导是否存在一些与职务无关、但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如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22)所在部门干部、职工廉洁从业情况。评价要点:所在部门班子成员有无因与职务有关的廉政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他职工有无因廉政问题被查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未发生上述情况;“良”为有个别职工因廉政问题被查处的;“中”为有个别班子成员因廉政问题被查处的;“差”为有多名班子成员因廉政问题被查处的。

(23)所在部门财务清廉情况。评价要点:部门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并在一定范围内私分财物的。

其中对(7)、(8)、(9)、(10)、(13)、(14)、(15)、(16)、(17)、(18)、(20)、(21)、(23)指标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未发现问题;“良”为发现个别问题,但性质不严重且金额较小;“中”为发现多个问题,但性质不严重且涉及金额较小;“差”为发现存在性质严重或者涉及金额较大的问题。

(二)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量化评价评分表(见表2)

(三)综合评价

根据计算结果的分值,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对象财务处长最后达到的等级。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分值为91.08,对照上述评价等级可知,该财务处长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优秀。

篇(8)

学校日常的经济活动较为繁杂,内部审计工作必须提纲挈领,抓住重点。校长经济责任内审工作重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要全面了解被审计学校的事业发展情况

对学校编制人数,现有在职、退休教职工人数,年级、班级数,在校学生人数等先有一个总体的认识。了解学校的事业规模,才能从总体上把握学校的基本情况,才能为全面、客观、恰当的评价被审计单位奠定基础。

(二)全面了解被审计学校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合法以及效益情况

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学校预算的编制执行情况

(2)学校的各项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有无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的情况

(3)学校能否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能否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正确使用票据;票据的领用、缴销手续是否齐全

(4)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能否统筹兼顾,专款专用,合理控制各项费用支出的比例,厉行节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5)支出管理中审批手续是否完整,是否有不规范票据、白条入账、是否存在坐支现金、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的情况

(6)在中小学校执行绩效工资制度后,是否存在违规发放任何补贴、津贴、实物福利等的情况

(7)大额修缮费是否有规范的审计结算手续。是否存在使用材料费,人工费冲抵修缮费作为支出凭证的现象

(8)新增固定资产是否按月逐笔入账;对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是否能够及时清理入账。通过实地抽查、盘点,检查被审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能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9)应收款及应付款项,是否分项核算,按时结清

(10)学校食堂采用何种管理模式,能否坚持公益性和非盈利性原则。食堂核算中大额原材料采购是否有合法凭证,是否存在学校公务用餐等在学生餐费中列支的现象。

(三)校长个人履行经济责任、遵守财经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检查被审计学校的校长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在收入分配、出国考察、公务用车、公务消费等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

检查被审计学校的校长在学校的招生收费、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方面,有无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违规从事盈利性活动等行为。

二、加强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内审工作的建议

(一)构建独立的教育内审机构,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使内审工作规范化

教育内部审计工作一般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计科”承担,由配备的专职审计人员及聘用的兼职审计员担任,从机构设置到人员配备,应当按照职责分明、科学管理和保证审计工作独立性的原则设置。教育内审机构应当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这是内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基础。

(二)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注重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内部审计的水平

要提高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重要前提是提高审计队伍素质。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求内审人员精通财务,还要具备一定的政策法规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内审人员要能够自觉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拥有较高的专业水准和综合素质,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恪尽职守,依法审计;内审人员还应该认真学习和借鉴审计工作的新理论新方法,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创新;能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长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三)规范内部审计准则和操作细则,使内审工作有“据”可查,有“规”可循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准则和实施方案,对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内容、审计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使内部审计工作严谨规范,高质高效。

(四)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创新,探索和运用先进的审计理论、技术方法,不断提高审计质量

根据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审人员应注重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利用中小学会计工作已经实施了电算化管理的有利条件,充分利用电子数据资料传输的快捷高效。要坚持计算机审计和传统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和延伸审计相结合,单位自查自纠和内部审计检查相结合。应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可以通过实地查账、集中座谈、个别访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和开展民意测评。

(五)注重审计过程中的沟通及审计结果的运用

通过沟通,才能取得被审计单位的支持与配合,促进审计工作的协调性,减少冲突。才能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交换意见,有利于审计人员对各种不同的情况进行判断。有利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集思广益,提高审计效率。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应当及时与单位负责人见面,并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公告或进行通报,必要时审计结果可以适当形式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真正起到审计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做好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有关中小学校长的经济责任,既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又是促进教育系统廉政勤政、依法治教的重要举措。只有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探索、更新、完善,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创新,抓住审计工作的重点,加强内审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审计方法,注重审计过程中的沟通及审计结果的运用,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篇(9)

双管齐下提高审计服务能力

县审计局一方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做好财政和地税系统的审计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提高审计工作服务政府的能力。预算执行审计是审计法赋于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该局根据《审计法》、《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和上级审计部门的具体要求,树立“大财政审计”理念,整合审计资源,构建大财政审计格局,以促进财政体制改革、规范预算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强对预算收入真实性、预算分配和资金拨付使用的合规性和时效性以及非税收入征管情况、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重点指出预算资金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和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预算分配、非税收入管理不够规范以及财政资金投向不够合理等问题,注重站在体制、机制、制度的高度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近年来,突出抓好政府投资审计。在摸清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关注质量效益、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问题,促进减少损失浪费和节约资源。前移监督关口,大力推行和积极探索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帮助杜绝项目建设中的高估冒算、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行为,促进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跟踪审计,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和政策法规的完善提供依据,狠抓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促进财政性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已完成专项审计28项。同时,提出可操作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共25条。审计服务政府的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

另一方面,加强对民生资金的审计,提高审计服务群众的能力。随着不断改善民生力度的加大,以保证民生资金安全完整和使用效果,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狠抓关系民生资金审计工作,规范资金的正常运行。县审计部门对于涉及民生、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资金进行严格的审计,让这些资金真正用在群众身上,让百姓受益。近年来加强对农业资金、民政救灾资金,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移民资金和教育专项资金及社保资金专项审计等关系民生的资金审计力度,督促管好用好公共资金,有力推动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廉政建设

当前经济活动的多元化,对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要求越来越高,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规范财务管理,有利于推动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据此,县审计部门积极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大大提高了党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履行经济责任意识,收到良好效果。

根据《审计法》,县审计局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按照组织部门委托和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要求,严格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十六字方针,认真执行《审计法》和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做到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注重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免疫功能”的预防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和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审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有效的审计组织方式,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专项资金、企业审计结合起来,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在评价标准和审计方法等方面,更多地与绩效审计相结合,促进建立以党政领导干部及县直部门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和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的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制度,积极推进任中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约束和监督,实现审计监督“关口”前移,维护经济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从2008年开始逐步推行任中审计和镇长、书记同时审计,任中审计监督面从2008年的10﹪提高到2010年30﹪,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4521万元。以上做法,规范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为县委、县政府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有力依据,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已完成65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得到县领导的重视和委托部门认可,有效地促进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从而提升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也促进了廉政建设。

着力打造高素质的审计队伍

篇(10)

2.指标计分设置。加分项一级指标为“部门总体发展情况”,最高可以加满20分。下设二级指标2个。扣分项一级指标包括四大方面,基准分共80分。下设15个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每一项分为优、良、中、差四档计分,分别按照该项分数的1、0.8、0.6、0的系数计分。

3.指标评分权重的设置及注意事项。高校内部部门由于部门职责、岗位性质和承担的经济责任不同,这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指标评分权重的设置也有所不同。因此,要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高校应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赋予各部门领导三级评价指标不同的内容和不同的评分权重。在实际工作当中,有些部门的评价指标可能会没有设置此项内容,如部门没有下属单位,就造成这些指标的缺项,对于这些项给满分或0分均不适合,因此,在实际评分时,就要将这些指标权重,按照所在层级内的其他指标权重进行比例再分配,以实现相对公平。

4.评价等级的确定。根据综合得分,将高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评价为A、B、C、D四个等级。A等:90分以上(含90分)的,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优秀;B等:75分以上(含75分)90分以下的,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较好;C等:60分以上(含60分)75分以下的,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一般;D等:60分以下的,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较差。被审计领导干部因廉政问题被移送司法处理或已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再进行具体评分和评级。

5.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结果运用。审计部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应本着“权责对等”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做出界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作为干部考核、奖惩、后续管理等的重要依据。

二、实例分析

学校内部的不同职能部门,其工作流程和特点都不相同,因此,在设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时应当区别不同的重点和责任。现以财务处处长为例,对其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进行探讨。学校财务处是学校经济活动的中枢,财务处长管理着学校全部资金的收和支,如何合理选择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关键。

(一)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1.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及指标量化(见表1)。

2.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评价要点和评价档次说明。(1)总体发展情况。评价要点:被审计者任期内推出的重大改革发展措施,并对部门的发展产生重大正面影响,进而取得突破性成绩,如在获得全国性、省级重大奖励,在争取财政性资金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等。评价档次说明:由被审计者提供情况,审计组对这些经济举措的合理合法与创新性进行认定,并在比较部门自身发展后酌情加分,加满10分为止。(2)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要点:被审计者任期内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档次说明:由被审计者提供情况,审计组核实后根据建设目标的难易程度、对学校发展推动作用大小,酌情加分,加满10分为止。(3)决策程序规范性。评价要点:是否健全部门办公会议事规则、财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大人事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是否都通过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程序,是否都有会议记录。评价档次说明:“优”为有健全制度,且纳入集体决策范围的事项全部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良”为有制度,极少数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但无潜在严重后果的;“中”为有制度,多项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但还未产生不良后果的、或会议记录不全的;“差”为有制度,但大多数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或某项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且已经造成不良后果或者有潜在严重后果的,或没有建立制度的。(4)决策内容合法性。评价要点:决策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全部决策内容都合法;“良”为有1项经济决策内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情节不严重的;“中”为多项决策内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但情节不严重的;“差”为有决策严重违法的。(5)决策执行及效果。评价要点:决策是否得到认真执行;执行决策后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是否存在因决策不善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情况。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全部决策都按计划执行,并且无不良后果;“良”为有决策未按照计划执行,或者少数决策造成了轻微的损失;“中”为多项决策未执行或者执行后有较大损失;“差”为有个别决策执行后产生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6)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评价要点:资产是否全部入账,有无账外资产,如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有无入账,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定期盘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领用是否规范;资产有无因管理不严造成损坏、偷盗等损失情况等。(7)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评价要点:资产出租、对外投资和担保是否履行审批手续,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8)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评价要点:应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是否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限额以上自行采购的项目是否实行招投标。(9)合同管理情况。评价要点: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是否订立合同,是否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10)下属单位监管情况。评价要点:是否建立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是否存在将有关资金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以各种名目违规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现象。(11)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评价要点:内部分工与牵制、现金管理、票据管理、预算管理、收费管理、采购管理、招投标管理、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管理、专项经费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对下属单位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主要财务管理、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制度全面完善;“良”为有个别制度缺失,缺陷不严重;“中”为有多个制度不完善,但无重大缺陷;“差”为有重大制度缺陷,或者重要制度未建立。(12)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评价要点:各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执行制度后取得的实际效果,是否存在因不严格执行制度而造成损失浪费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全部制度严格执行;“良”为存在个别制度执行不到位,但尚无实际后果及损失浪费;“中”为存在多个制度执行不到位,但无实际后果及损失浪费;“差”为有制度执行不到位而造成实际后果及损失浪费。(1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情况。评价要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是否完整,往来款项结算、清理是否及时,有无利用往来账隐瞒收入或直接列收列支,代管款项核算是否合规等。(14)预算完成情况。评价要点:有无编制赤字预算;预算项目是否完整、真实、细化,各项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并在法律规定账户核算,有无隐瞒收入、设立账外账的情况。(15)预算执行情况。评价要点:各项支出是否按照预算执行,有无超预算、超标准现象;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问题。(16)收费政策执行总体情况。评价要点: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收费,有无自定项目、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所使用的收费票据是否合法、合规;有无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17)支出的真实、合法情况。评价要点:各项支出是否符合预算、是否符合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等有关政策规定;是否按规定标准提取;奖助学金的发放是否及时、足额、规范,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现象,或结余较大;是否采用虚假或不符合要求的票据报销。(18)专项经费使用总体情况。评价要点:是否专款专用,有无存在虚列支出、挤占挪用情况;专项经费的使用绩效,有无损失浪费。(19)审计整改情况。评价要点: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已整改。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全部整改;“良”为有个别问题没整改,但性质不严重;“中”为有多个问题没整改,但性质不严重;“差”为整改不到位,且性质严重。(20)领导利用职权行为。评价要点:领导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违反决策程序直接干预重大经济事项,是否在收入分配、经费开支、资产使用等方面未遵守有关规定两方面。移送司法处理或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再具体评分。(21)领导个人行为。评价要点:领导是否存在一些与职务无关、但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如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22)所在部门干部、职工廉洁从业情况。评价要点:所在部门班子成员有无因与职务有关的廉政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他职工有无因廉政问题被查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未发生上述情况;“良”为有个别职工因廉政问题被查处的;“中”为有个别班子成员因廉政问题被查处的;“差”为有多名班子成员因廉政问题被查处的。(23)所在部门财务清廉情况。评价要点:部门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并在一定范围内私分财物的。其中对(7)、(8)、(9)、(10)、(13)、(14)、(15)、(16)、(17)、(18)、(20)、(21)、(23)指标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未发现问题;“良”为发现个别问题,但性质不严重且金额较小;“中”为发现多个问题,但性质不严重且涉及金额较小;“差”为发现存在性质严重或者涉及金额较大的问题。

篇(11)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9-0050-0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高校依法独立自主办学地位的确立,高校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济活动日益广泛复杂。在当前形势下,有效地保证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高校内部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内部审计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管钱、管权、管事,从根本上还是要依靠制度,给权力套上“制度的笼子”,才能发挥权力应有的作用。但目前,我国高校内部审计制度建设还比较薄弱,还需进一步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来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促进经济活动规范化,保障高校健康稳定的发展。

一、我国高校内部审计制度的现状

我国高校内部审计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1983年国家审计署成立,1985年,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大方向。在随后颁布的《审计条例》中,又明确地规定了内部审计的机构设置、隶属关系及审计范围等。1995年,国家审计署颁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国内部审计工作,它对于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主义内部审计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003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公布并施行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10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这也是我国内部审计工作面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2009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又颁布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四号――高校内部审计》,从根本上规范了高校内部审计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与国家审计制度建设相比,目前许多高校的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则显得不够完善。一些高校未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缺乏宏观指导,责任不清、奖罚不明,操作程序不规范,随意性大。例如缺少对审计项目全过程的计划和实施方案,审计工作记录不完整,一般仅记录审计问题事项,而未完全记录审计人员认为正确的审计事项,使得审计复核、审计控制无从入手。在审计方法的选择和应用上,也没有从各种方法的设计原则入手,缺乏实施的依据。对于内部审计工作而言,明确审计目标是前提,建立和完善制度是保障。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应是审计工作的核心,但往往也是现实工作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有的责任追究制度泛泛而论,责任主体不明确;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还有的有制度但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其结果是造成审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缺乏风险意识,导致行为不规范,随意为之。而一旦出现审计过错,责任也无法落实到人,结果不了了之。因此要结合高校的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审计制度,加快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完善高校内部审计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单位内部审计管理水平的提高

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状况是高校内部审计管理的关键环节,对提高高校内部审计管理水平至关重要,可以充分发挥高校内部审计制度的防御作用。同时通过内部审计制度的检查和评价作用,可以查找出高校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促进高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反映高校负责人的管理水平,调动管理者们工作的积极性。

(二)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专业技能

在每一个审计项目中,内部审计工作人员都应按照制度的要求,始终如一、全神贯注、精益求精地投入到工作之中。通过对照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内部审计工作人员也可以了解到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如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程序和技术、管理原则等,从而进一步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断地总结经验、积累知识、寻找差距,明确学习目标和改进方向,通过接受持续教育、进行培训、参加资格认证考试等形式来提高自己的职业水准,以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

(三)有利于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在实施具体项目审计之前,首先应当熟悉与被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了解被审计部门的基本情况,并根据审计目的确定审计的范围和重点。在审计方案周密制定之后,就要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实施审计。从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发出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到依法做出审计处理处罚、送达审计决定等,每一环节都应严格按内部审计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环环相接,不漏不乱。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并严格执行,尤其要严格审计工作底稿的分级复核制度,减少或消除人为审计误差,及时发现和解决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保证审计计划的顺利进行,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四)有利于促进高校经济目标的实现,增加组织管理能力

此目标也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终极目标。高校内部审计的目的就是为增加价值并提高运作效率。通过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可以防止内部审计工作出现偏差,及时发现错误并予以纠正,确保落实责任制,从而帮助高校达到预期经营目的。内部审计制度贯穿整个审计活动,将内部审计工作分解到每个具体环节,每个审计人员都应对照制度进行自我约束,并由审计部门领导进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涉及高校内不同的层次和领域,通过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揭示风险管理漏洞和内部控制弱点,建设性地提出审计建议并跟踪落实,能够把高校的战略层、控制层和执行层上下左右联系成一个有机整体,既支持高校的战略层针对目前需要改进的地方做出科学决策,又合理保证执行层按制度要求进行操作,不偏离目标,最终促进高校经济安全平稳地运行。

三、完善高校内部审计制度的策略

高校应依据《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及国家和省的有关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各项工作制度,加大教育内审法制化工作力度。

(一)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制度

高校内审人员要针对资金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审计监督。高校资金业务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不得由一人办理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要加强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投资处置等环节的审计,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对于重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经过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转移资金等行为。高校对外投资活动必须建立集体审议联签制度,必须经过科学论证,杜绝个人舞弊行为。

(二)进一步完善审计责任制度

内部审计机构应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单位财务工作负有法律责任,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为使学校资金有序有效管理,必须建立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内部审计,堵塞漏洞,杜绝隐患。对审计工作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一旦发现该审计而未审计、该处理而未处理的问题,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特别是经过学校内部审计后,国家审计机关或有关部门再发现问题,并引起学校资金损失的,应追究学校内审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经办审计人员的责任。

(三)进一步完善结果公开制度

随着审计结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结果公开的客观要求已经形成,但很多高校内部审计在审计结果公开制度上做得并不是很好。目前,审计结果公开的范围很小,公开的内容与形式非常有限。造成审计结果公开不到位的原因有很多,但最主要的就是制度上的缺陷。审计结果公开制度是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审计结果公开不仅可以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而且会使不依法依规办事的部门感到压力。因此,要想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审计结果公开制度是必然要求。审计结果运用是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推动高校事业发展、完善组织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手段。审计结果运用涉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审计机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高校应积极制定审计结果运用的相关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分工,通过推进审计结果运用的制度化,进一步提升审计地位,努力形成“审计实施―结果运用―落实整改―内控提升”的良性循环。

(四)进一步完善问题整改制度

审计问题的整改是实现审计服务与监督价值的重要环节。有审计没整改等于没审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落实,关键是责任追究体系的建立。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才有可靠的责任落实。责任追究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这里面包括问责的主体、对象、范围、程序、方式等内容。从国家的层面来看,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追究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制度指导,且没专门针对教育系统的文件规定和操作依据,这既影响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又使审计责任难以追究,更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效果打折扣。教育部已经意识到了制度层面缺失的问题,正在积极组织专家起草研究相关制度。各高校则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运用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利用和审计问题整改及责任追究制度化,走好内部审计规范化道路,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