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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外资建筑业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并从事建筑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第四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
第六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其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为中央管理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的程序:
(一)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应当在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第七条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增加主项以外资质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应当向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方编制或者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合同和章程(其中,设立外资建筑业企业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投资方法人登记注册证明、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
(六)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七)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第十一条申请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
(五)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六)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提交的资料。
第十二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第十三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第十四条本规定中要求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第三章工程承包范围
第十五条外资建筑业企业只允许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国投资、外国赠款、外国投资及赠款建设的工程;
(二)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通过根据贷款条款进行的国际招标授予的建设项目;
(三)外资等于或者超过50%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及外资少于50%,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
(四)由中国投资,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的建设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筑企业联合承揽。
第十六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执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第十八条承揽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其自行完成。
中图分类号:F27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资金管理的好坏不仅是衡量一个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而且直接影响到一个企业的经济效益,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近年来,由于建筑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资金紧张的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削弱了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如何摆脱这种窘境,加强资金管理,减少财务风险?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营利能力,加强资金的控制和管理的能力,将资金作为企业经营的重点进行管理,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一、施工企业资金管理的重要意义
资金是企业运营和发展的“血液”,如果企业资金缺乏,会致使企业不能及时偿还贷款、不能及时支付购买施工设备和材料的价款,从而降低了该企业的信誉,带来了许多有形或无形的损失。强化建筑施工企业资金管理,可以有效地降低施工成本,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市场竞争力以及盈利能力。
(一)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能力。在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而资金管理又是财务管理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可以说,资金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的核心内容,加强资金控制和管理可以实现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目的。换一个角度来说,一个企业价值可以分为资金流和物质流,加强资金流控制能够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对企业整体经营进程进行科学、有效的控制。
(二)降低企业财务风险。企业偿还到期债务需要有充足的资金,如果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会引起财务风险的产生,作为企业“血液”的资金出现“断流”,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影响,会遭受罚款、影响企业的信用。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资金控制和管理,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财务风险,增强企业现金流的稳定性。
(三)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资金是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必要的、也是重要的价值基础。合理分配资金可以提高企业价值,尤其是在目前市场经济环境下,建筑施工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要想提高经营获利能力,只能从自身努力提高。然而,在施工企业中,资金管理可以有效地代表其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建筑施工企业对资金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可以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减少企业资金浪费,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的获利能力和水平。
二、施工企业实施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分散,使用效率低下。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是:涉及到的项目范围广、投资大、周期长,同时又因为施工企业没有形成统一的系统管理,没有形成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导致项目施工资金管理分散。并且没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资金管理的权责不够明确,推卸责任的现象屡有发生。使用效率低下是资金分散管理的直接后果,从而无法合理地分配资金的使用,不能实现有效的成本控制与管理。
(二)管理方式和手段落后。对多数建筑施工企业来说,资金管理手段与方式落实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一些施工单位没有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资金信息管理体系,也就不可能对资金管理进行主动监管。并且,采用分散的资金管理方法,资金的内部审计制度落后,资金出现账外循环,开户多并且分散的现象,没有对资金进行动态的统一管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强化施工企业资金管理的措施
(一)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在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资金预算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几个程序:第一,编制资金预算计划需要自下而上逐级进行;第二,审批预算时同样需要自上而下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第三,预算调整程序需要严密执行;第四,建立严格的考核和监督制度。通过反复审核的各种预算,最终应当提交到上级机关进行审核,预算一经审定并下发后,各单位必须执行。在没有遇到特殊情况时,原则上是每半年调整一次,从而可以有效地控制和管理企业的用款及筹资计划。
(二)建立统一的资金管理结算中心。建筑施工企业资金结算中心的建立应当按照企业自身管理层的设置以及项目的分布情况来设置,其将作为专门的负责管理资金的部门。在该部门中,需要设立统一的风险预警机制、资金预算机制、资金使用监督机制、资金划拨审批机制。通过这种途径,施工企业可以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从而可以对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行整体的评价,并及时做出调配。
(三)强化对投标项目的审查。在建筑施工企业,设备和工程物资占据大量的资金量,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失误,将导致项目进度无法保障、设备难以撤出、资金无法周转。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项目投标选择时,应结合自身的资金情况,对工程项目进行详尽的调查,防止出现不垫资无法施工的情况。在施工项目正常进行过程中也必须对资金的划拨进行及时的审查,在发现问题后,应当及时进行解决,尽量消除非理性的盲目投入。
(四)进一步加强资金周转各环节的可控性。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高度重视企业资产流动性风险和支付风险,将现金流量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并树立这样一种观念:“钱流到哪里,管理、监控就紧跟到哪里”,严把现金流量的出入关口,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以及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在建筑施工企业,监控的重点应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资金收入方面,在建项目资金是否及时回笼;处置资产的审批及款项收回;应收款项是否缓收或应收未收等。二是资金支付方面,大额资金的立项、审批、支付是否合规;应付款项是否存在支付风险;当期的实际资金支出与预算是否存在差异及其原因分析。
总之,企业要适应市场竞争,就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的实力,保证企业资金流的良性循环。强化全员参与的成本管理,降低材料损耗。及时清理备用金,以减少资金占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在非生产性消费方面的支出。贯彻落实“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以现金流量为核心,以项目成本为重点,以会计核算监控考核为基础,以信息网络电算化为手段”的财务管理总体要求,在资金管理上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从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入手,努力使资金运动的各个环节处于可控状态,优化资金结构,盘活沉淀资金,加大监控力度,规避资金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只授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施工活动,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符合《规定》和《标准》的建筑业企业。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授予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不授予主营为勘察、设计、工商贸、房地产等不是建筑施工的企业,不授予上述企事业单位所属的不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单位,不授予企业集团,只授予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二、资质的申请
3、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和地(州、盟、市)所属建筑业企业的申请渠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4、《规定》第七条所称直接向建设部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中央管理的企业所属企业是指:
(1)中央管理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2)中央管理的企业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
(3)以上(1)、(2)所列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和其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
上述企业,征得母公司同意后,可以通过注册所在地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申请各类各级资质,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5、对需要报送建设部审批的企业资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由建筑管理职能处(室)统一归口,向建设部建筑管理司申报。
三、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
6、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一项资质或者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当选择一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
企业的增项资质级别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级别。
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也可以申请不超过5项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但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
专业承包企业除主项资质外,还可以申请不超过5项的相近专业类别资质,但不得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劳务分包序列各类别资质。
劳务分包企业可以申请本序列内各类别资质,但不得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专业承包序列各类别资质。
7、《规定》第十三条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可以不再申请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投标或承包施工总承包项目,对承担总承包项目范围内各专业工程的施工,不必申请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
施工总承包企业投标或承包其他企业依法分包或者建设单位依法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
8、建筑业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企业的资本金、净资产应达到各项资质条件最高的指标。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业绩、机械设备等,应当满足各项资质标准中所要求的条件。
9、经资质审批部门批准,企业的主项资质可以与其同序列、同等级的增项资质互换。
10、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暂定"的企业,资质审批部门可视企业实际情况对其承包工程范围进行限制。
四、申请材料
11、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按照《规定》第八条的要求,如实填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上签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企业的申请材料应当齐全,手续完备。出现数据不全、申请表填报不规范、盖章或印鉴不全、字迹潦草难以辨认等情况,资质审批部门不予审批。
12、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需报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材料一份。申请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的企业,每申请一个方面的资质,需增加填写两份《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并将其相应的附件材料分开装订。
13、新设立建筑业企业的附件材料是指《规定》第八条(二)~(七)所要求的全部材料,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申请资质升级的建筑业企业,附件材料除《规定》第八条(二)~(七)所要求的全部材料外,还包括《规定》第九条(一)~(三)所要求的全部材料,以及企业报送统计部门的生产情况、财务状况年报表(最新年度的C101表及近三年的C102、C103表)。
14、建筑业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工程业绩(包括境外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均是以独立企业法人为审核单位。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在申请资质时,上述各项指标均不得重复计算;不得将子公司的业绩、人员、设备、工程结算收入等作为母公司的资质条件。
15、附件材料中的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职称证书和身份证、财务和统计报表、合同、质量验收、安全评估等资料可采用复印件,其中资质证书须将正、副本的全部内容进行复印,不得有缺页。申请材料中要求企业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的公章或印鉴无效。
16、直接接收建筑业企业申请材料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附件材料原件进行核验,确认企业填写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各项内容与原件相符。
具体承担审核任务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审核责任。
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资质审批部门对复印的附件材料提出质疑,要求企业出具附件材料原件的,企业应当出具原件。
17、对企业改制,或者企业分立、合并后组建设立的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除提供《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要求的证明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如下说明或证明: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其中国有企业还需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文件;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情况;工程业绩的分割、合并情况等。
原企业申请保留资质的,对原企业的资质须重新核定,重新核定的要求与上款要求相同。
18、附件材料中企业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应当单独装订。报送建设部审批企业资质的,上述材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查后保存。
19、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材料必须使用中文,如资料原文是其他文字,需附中文译本。
20、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报出,未经批准,不得修改。
21、《规定》第十一条所称受理建筑业企业的申请之日,是指资质审批部门认定下一级部门或企业报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已经完备齐全,符合规定的申请程序,明确表示对申请材料已经接受之日。
资质审批部门要求建筑业企业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补正或说明的,受理之日为收到补正或说明之日。
22、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存三年。
建设部有权对所有企业申请材料、各级资质审批部门的审批材料进行检查。
五、资质审批
23、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建设部,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其中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由建设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初审。
专家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建设部审批。
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审批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有关内容,参照前两款办法自行确定。其中,涉及铁道、民航方面二级资质的审批,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目前没有设立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其审批程序暂与一级资质相同。
24、对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审批,参照《规定》第十条规定,按照与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方面资质相同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初审。
25、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没有分级的,其申请和审批程序与专业承包一级企业相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没有分级的,其申请和审批程序与劳务分包一级企业相同。
26、总承包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一级企业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增项的,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于每年的8月31日前报建设部备案。
27、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总后营房部尚未脱钩的直属建筑业企业申请各类各级资质,向其主管部门申请,由其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审批。
其尚未脱钩的直属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的资产、行政、财务、人事任免均由其主管部门直接进行管理的企业。
28、资质审批实行公告制度。特级和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公告在全国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或全国建筑管理行业报纸;二级及以下企业公告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29、《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的十种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由行为发生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专业部门将所掌握的情况,提供给资质审批部门,作为进行资质审批的依据。
30、对新设立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每年年检结束后的2个月内集中办理;对申请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分期分批集中办理。
六、资质年检
31、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由资质审批部门负责,年检程序参照企业资质审批程序进行。年检时间为每年的3~6月。
32、对施工总承包特级和一级企业、专业承包一级企业的资质年检,建设部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其中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企业资质年检,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对中央管理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资质年检,由建设部直接办理。
33、《规定》第二十条所称建筑业企业在年检时需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包括企业当年报送统计部门的统计年报。
34、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本辖区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建立管理档案,实行跟踪管理,对有《规定》第十四条所列十种行为的,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外,还应当及时记录在案,并反映给该企业的资质审批部门,对企业资质年检时按《规定》第二十四条办理。
35、建筑业企业在中国境外以及港澳台地区承包工程,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事件的,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记录在案,在对企业资质年检时按照《规定》第二十四条办理。
36、资质审批部门应当在企业年检后,在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相应栏目内注明年检结论和"有效期一年"字样。
37、资质审批部门应当在企业年检结束后30日内,在公众媒体上公布年检不合格的企业以及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检的企业名单。
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检的企业,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如该企业一年后重新申请资质,资质审批部门应当按照企业实际达到资质标准的下一个等级核定。
38、资质年检完成之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下列材料于8月31日之前报送建设部:
(1)年检总结;
(2)年检汇总表;
(3)特级和一级建筑业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表》、《建筑业企业统计年报表》;
(4)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的汇总表;
(5)其他需报送的材料。
七、资质证书
39、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实行全国统一编码,具体编码办法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另行制定。
40、每个建筑业企业只能取得一套资质证书,包括一个正本,若干副本。副本数量由发证机关根据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需要,根据企业不同情况,按以下原则配置:
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一个正本,六个副本;
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企业,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下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一个正本,二~四个副本。
企业有特殊原因申请增加副本数量的,经过发证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增加。
41、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的资质证书加盖建设部公章有效。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建设部建筑管理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有效。
42、建筑业企业的名称、地址、经济类型、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内容发生变化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持原资质证书和已变更的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有关的变更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向发证机关申办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中央管理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除上款要求提供的材料外,还应当持中央管理的企业出具的变更报告,向建设部建筑管理司申办。
由建设部审批的企业办理企业名称变更,除本条第一款要求提供的材料外,还应当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变更的文件,向建设部建筑管理司申办。
43、建筑业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可以申请补办。需到建设部补办的,需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补办的报告;
(2)在全国性建筑行业报纸或省级综合类报纸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
(3)持遗失情况的说明、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央管理企业同意补办的文件。
需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补办的,参照上述办法。
八、处罚程序
44、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处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企业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应当在事故责任认定后30日内,将资质处罚的建议报告报送建设部建筑管理司。
(2)企业出现涂改、伪造、转让、出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应当在查实认定后30日内,将资质处罚的建议报告报送建设部建筑管理司。
(3)建设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资质处罚。
45、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处罚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照上述程序,自行确定。
九、部分考核指标解释
46、注册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注册资本金。
47、净资产。是企业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余额。其中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四部分。
48、工程结算收入。指本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以及其他向发包单位收取的按规定列作营业收入的各种款项,如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施工机构调迁费、各种索赔款等。
49、企业报送的财务决算年报表。指企业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0、代表性工程的合同资料。指企业承包工程所签定的能反映合同双方名称、工程概况、合同价格、承包方式、施工工期、质量约定等内容的建设工程合同协议书或者含有上述内容的合同部分,以及中标通知书。
51、质量验收资料。指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其它可以反映工程质量的证明材料。
52、安全评估资料。指工程所在地和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出具的企业所完成工程安全评估证明,以及其它可以证明企业安全施工状况的资料。
53、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指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聘用期一年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企业聘用退休人员应当签订聘用合同,总数不得超过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总数的15%,且不得担任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以上建筑业企业任职。资质审查时发现有同一人员同时在二个及以上单位任职的,该人员均不计入企业的资质条件。
54、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分为一、二、三、四级四个等级。
一级事故是指死亡三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事故。二级事故是指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事故。三级事故是指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一下;或者重伤二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事故。四级事故是指死亡二人以下;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的事故。
国家颁布有其他专业工程事故分级标准的,按与上述分级对应的标准考核。
十、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界定
55、涉及铁道方面的资质包括: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
56、涉及交通方面的资质包括: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航道工程专业承包、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在我国已有20余年的历史,目前争议很多。结合近年来参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和管理以及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工作实践,就以下几个问题提出讨论。
1 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必要性
反对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一个重要理由是目前我国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与国际建筑业管理不接轨。根据对英国、美国、日本、和新加坡等国政府对建筑业管理的研究,从国际建筑质量管理制度看,有三种模式,模式一是无资质管理模式,以建筑主体的市场信用和当事双方的相互制衡控制质量;模式二是只对政府工程实行资质管理;模式三是严格的资质管理制度。各国政府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不同点是管理范围不尽相同,有些国家政府管理该国的所有建筑业企业,而有些国家政府重点管理承担政府工程的那些建筑业企业,关注建筑工程专业的分类及建筑业企业的等级。
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历程、建筑市场的状况、建筑业企业的分布及水平与外国有巨大差别。总体上看,由于计划经济时期条块分割、部门和地方建筑施工企业盲目发展,我国的国有建筑业企业存在条块分割严重、建筑业企业施工专业狭窄,社会整体施工能力超过建筑市场建筑工程总量。随着建筑市场改革开放,大量地方和个体建筑企业不断涌现,填补了建筑市场中的一片空白,但进一步促使建筑施工能力扩张。造成我国建筑施工能力与建筑市场容量的总量严重不平衡。
总量不平衡是造成建筑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建筑市场混乱,使建筑工程招投标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工程项目施工层层转包、违规分包;施工设备租赁和二手施工设备市场混乱等现象充斥。混乱的建筑市场必然会造成大量的质量和安全事故,近年来由于建筑业企业管理水平下降建筑施工质量水平不容乐观。
影响建筑市场的因素众多,建筑业治理的龙头是建筑业的主体——建筑业企业。一切影响建筑业市场的因素必须通过建筑业企业这个市场的关口进入建筑市场,关口建设的有效手段就是建筑业企业管理的规范。
以上事实充分说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是建筑业企业管理的基础,因此,必须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水平和诚信水平,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对社会及百姓负责,避免形成一代劣质建筑产品而遗憾。
2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目的和内容
目前,现行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诟病有:行业划分割裂公平竞争;较高入门标准限制建筑业企业的发展;实质上的静态管理等等。以上诟病反映出目前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尚需完善。
2.1 资质管理的目的
在2001版和2007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一条均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目的描述为“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就以上目的而言,仅仅一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是远远不够的,需要从建筑市场管理、招投标管理、质量监督管理、设备租赁管理、劳务市场管理等众多管理办法配合实施,实现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从而实现上述目标。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应以引导建筑业企业加强自身管理能力建设,推进建筑业企业持续技术进步,建立建筑业企业对建筑施工基本生产要素的规范管理模式,确保建筑业生产过程高效率、高质量、低成本、安全,通过先进的统计系统真正实施建筑业企业动态管理的目的。
2.2 资质管理的内容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内容在2001版中描述为“……注册资本金、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以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2007版取消了“净资产”一项。目前资质审查时注册资本金可以通过企业营业执照核实;建筑工程业绩也可通过工程合同及验收结算资料证明;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则是通过对企业经理、总工、总会的技术职称,具有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数量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数量来体现 。但是两个版本中都缺乏对不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要求以及各施工要素管理方面的表述;关于技术装备则除公路及部分专业有具体设备种类和数量要求外,其余均用“具有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描述。在资质审查中如何落实如此虚拟的要求?最终的审查结果必定是存在巨大的差异。
建筑施工生产的基本要素可以描述为“工、料、机”除了注册资本金和以往业绩等固化的资质条件外,建筑业企业的施工经营管理的能力应体现在对基本生产资源要素调控管理的能力;技术进步水平可以通过技术人员专业分布和数量增减、技术装备总量和机械化施工水平变化来反映。因此,资质管理审查内容的重点应着重于对“工、料、机”的管理和建筑施工企业发展能力。
2.2.1 “工、料、机”管理机制和机构设置
构建完善可有效运行的系统管理有三个基本内容:稳定有效的机构、完善可行的制度、合格专业人才。设置必要生产要素的管理机制和机构是建筑业企业建立持续稳定的生产要素资源管理体系的基础,具备要素管理机构才能吸引并培养合格配套的各专业技术人才,依靠专业人才才能够制定完善可行的制度。只有满足以上三个基本内容要求的建筑业企业才有持续发展的前提。
2.2.2 “工”应包涵企业所需各类人才的总合
人在企业服务期限可长达30余年,人是企业文化、管理知识、技术进步积累的基础和实际载体,是建筑企业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建筑业企业长期发展和进步的支柱。建筑业企业运行需要多种人才优化配置才可取得综合效应,所需人才应包括:企业管理、经济管理、账务管理、施工技术、施工设备、资产和材料管理等方面的人才。仅仅考察具有技术职称人数不全面了解企业人才合理配置的情况,有可能以偏概全。
2.2.3 “料”在企业中是一种流动的生产要素
工程材料是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其种类规格品种繁多,生产技术发展较快。目前建筑材料市场基本大开放,建筑材料的来源、质量和价格随行就市,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变革以往的采购方式。工程材料使用数量巨大,占用流动资金较多,工程材料管理水平的高低对工程成本,建筑质量和企业利润的影响巨大。工程材料属于流动性资产范围。工程材料管理包括计划、采购、保管、使用和核算等环节。因此,对“料”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必须通过管理机制、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体现。
2.2.4 “机”包含施工设备及机械化施工技术
机械化施工是施工技术进步的具体表现,建筑施工企业须合理组织各种施工设备协同配合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和进度,综合体现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管理、技术管理和盈利能力。
施工设备是构成建筑业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部分、是伴随国际施工技术进步而发展的先进技术载体,是表现建筑业企业施工技术水平的实体。施工设备为企业服务期限一般为8至10年。施工设备管理包括装备规划、设备购置、设备资产管理、机械化施工管理、现场和安全管理等内容。随着施工设备租赁市场的发展,施工设备的来源也开始多无化,为保证建筑业企业施工质量、安全和工期,把握施工设备入口关已经成为企业设备管理部门的重要关口和关键环节。
对“机”的审点应是建筑业企业装备管理机构;装备资产持有和变化情况;机械化施工水平应用和发展情况。
2.2.5 关于管理体系认证
我国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已将国际通行的一系列管理体系认证引进,我国的建筑业企业中已经广泛实施,尽管推广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但是通过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确实有助于提高我国建筑业企业的管理水平。另外,目前在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业主单位已经把投标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列入资格审查内容。因此,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有必要进入建筑业企业资质认证审查内容。
2.2.6 关于资质的动态管理
目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后续管理主要采用年审的方式,工作量巨大,即需实质性审查又有时间限制,由此政府主管部门不得不成立专门机构,借调大量人员,常年持续进行审查,这种做法即不科学也不可能持续。
根据建筑业企业运作的实际情况,建议参考财政部企业效绩评价标准体系,合理重建建筑业企业统计指标系统,与工商年审相结合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常态审查,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时实施实质性审查。
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建筑业统计内容侧重于经济指标的统计和管理,不能全面反映建筑业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进步的发展。应该结合资质管理的需求,恢复技术进步(如:机械公施工水平、资质认证项目等)考核指标,建立比较全面的建筑业企业管理的指标体系。
3 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用
一项规章制度是否有生命力,主要决定于其是否对规范主体有益。如果仅强调规范限制而无实质促进,规范主体必须抵触,如果在规范同时对规范主体的自身发展和经营有促进作用,其必然积极实施。目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强调申报审查和年审,但资质审查结果对建筑业企业持续发展、对建筑业企业进入建筑市场、对建筑市场整体整顿发展的作用没有明显体现。另外, 一项规章制度必须与其他规章制度配套使用才能发挥最大作用,例如,工程管理、工程招投标、承发包以及统计管理等制度。资质审查结果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作用。
3.1 促进建筑业企业持续发展
资质审查内容应是建筑业企业发展的规范性目标,可以指导建筑业企业在加强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建设、基本生产要素管理、施工生产管理、技术进步等方面保持持续发展能力,为安全高效高质地组织建筑产品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3.2 简化招投标程序
目前,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时资质审查是招投标的前置条件,其审查的内容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内容基本相同,强调该项目管理人员的职称资格,基本不考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的结果。况且在工程项目招标评标的短暂时间内根本无法对建筑业企业业绩、装备、认证、信誉等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但是有些项目业主和招标机构不仅要保留投标资质审查,甚至还将资质审查程序独立成为评标的前置环节,使得招投标程序更加复杂周期更长。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资质审查程序存在重复审查、形式主义之前嫌。
建筑业企业通过资质审查即表明该企业具备组织相应规模的建筑生产所需的人员、技术、资源和管理能力。直接利用资质审查结果代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的资审环节,可以直接减少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程序、时间和资金,达到提高招标效率减低招标成本的目的,解决目前招投标周期长效率低下社会成本过高的问题。
3.3 建筑市场建设的源头
建筑市场建设涉及工程项目招投标、总包分包转包、设备租赁管理、建材采购管理等多方面的问题,建筑业企业强化管理是解决这一切问题的龙头。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总承包、施工设备采购和租赁、建筑实体质量保证、建筑工程安全保障的主体都是建筑业企业。
以建筑工程施工设备为例:建筑业企业是建筑施工设备的最终使用者,无论设备租赁市场发生什么变化,建筑业企业设备管理是建筑设备进入建筑市场的关口中。建筑业企业必须加强设备管理,设置长期稳定地设备管理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制度,配备合格的现场机务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就可以有效的控制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水平,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
建筑业企业施工设备管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工程项目经理部设备租赁必须从合法租赁企业租赁,不得与无法合法工商注册的出租者签订租赁合同,并不得与其发生结算;2)制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设备的最低技术和安全标准,现场设备定期检查保证良好状态,技术和安全标准,现场设备定期检查保证良好状态,技术和安全性能不合格的施工设备不得进入建筑工地。
一、资质对建筑业企业的影响
资质即资格与素质。资质制度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施工、勘察、设计和监理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业务能力等进行审查,以确认其承担任务的范围并发相应的资格证书的一种制度。企业资质管理是对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企业进入市场的准入性审查,属于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是一种准入性的行政许可制度,属于政府管制行为。
(一)对企业竞争战略的影响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中国经济市场化的变革时代,作为建筑业企业,若继续维持僵化的经营理念、单一的产权结构和陈旧的运行机制,则无法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必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败北。通过资质管理,可以更明确企业的竞争战略目标,如盈利能力、生产效率、市场竞争地位、产品结构、财务状况、企业技术水平、人力资源开发、企业的建设和发展等等。
(二)对企业组织机构的影响
目前产业结构单一造成建筑业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不强,综合实力较弱。由于投资导向及行业壁垒等历史原因,建筑企业的产业结构是平板型的,仅是在比较简单的土建工程中进行低层次的重复竞争。大家都是以相同的组织形式、相似的管理方式及相近的生产水平,仅是以价格差异作为主要手段进行非有效竞争,甚至恶性竞争,导致经营规模做得再大,经济效益亦无法上升,企业的综合实力亦很难提高。 企业可以通过资质管理,按不同的资质类别设立分公司或专业公司或区域公司或子公司,理顺母子公司关系,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组织优势单位、优质资产及优秀人才进行重点突围,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从而形成多角化经营、国际化经营、战略化经营。
(三)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
目前企业要承揽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就要到建设项目交易中心,既“有形”建筑市场去收集信息、去展示企业的形象、去参与投标竞争活动。资质成为竞标活动的入场券,只有拥有它,才能在其允许的行业、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进行项目竞标。资质的等级、类别、范围直接关系到企业在建筑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和能力,进而影响企业的经营绩效,从而对企业的生存、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要提高企业经营开发、生产产值、营业利润等指标,就要针对企业实力(如企业综合管理能力、注册资本金、技术装备、经营业绩、科技进步、项目实战能力等)和社会需求(如水利水电、电力、装饰装修、城市轨道交通等)等方面加强资质管理。
二、掌握资质准入性搞好企业经营活动
(一)提高生产能力
在资质管理中,对不同级别、不同专业的工程都规定了最低标准,企业施工生产能力是重点考核指标之一,生产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了资质的等级。对生产能力较强,达到一定业绩的资质等级标准,可以申请晋升一个资质等级。而在施工中发生质量、安全等事故的,企业就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投标或资质降级等的处罚。资质管理给企业在生产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业企业要努力提升生产实战能力与综合管理水平,要拥有自己的技术优势与专业特长,要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与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传统产业的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升企业和项目管理水平,掌握国内外现代经营管理方法和发展趋势,企业还要制定具有自身特点的企业技术标准和施工工法以及管理制度,不断增加企业的核心技术与管理经验的储备,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竞争中有硬底牌,才能打败对手,才能发展壮大。
(二)加强财务管理
众所周知,企业是以创造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商业组织,企业管理的核心是财务管理,必须集合资金这一最基本的优势,才能有效参与竞争。在资质管理中,对企业的注册资金、净资产、营业税、银行授信额度、现金流量、资金周转率、赢利水平、融资能力等方面进行重点考核,企业财务能力、资信情况直接决定资质等级的高低。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应有更新转变观念,尽快建立起一套补充、积累管理流动资金的长效稳定机制,提高自筹资金的能力。加强风险意识和成本观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由粗放型的增长方式转向节约型经济,将成本优势战略转向技术优势战略,调整产业结构,推动自身产业升级,深化改革,在改革中提高效率。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开拓新型融资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三)做好人力资源工作
人是组成企业的最基本单元,企业的竞争力源自人的活力,无人则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离不开一大批高素质人才的强有力支撑。在资质管理中,对企业管理人员的专业、学历、职称、业绩、执业资格及其数量、级别等均提出了具体要求,企业管理人员只有达到这些指标,才能获得相应级别的资质等级。资质管理中对人的要求促使我们深刻认识到人才资源是企业第一资源,坚持把人才资源管理作为企业发展最根本的、最重要的战略支持。目前企业竞争的关键是人才的竞争,人才竞争的本质是人才机制的竞争。企业人才采用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办法,加强人才培养,建立人才激励与储备机制,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和使用,积极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促进形成稳定的企业管理与技术骨干队伍。人才培养与引进以高、中、低相结合,企业要造就一批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复合型领军人才,以及引进与培养生产一线操作人才,以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和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四)提高企业诚信度
信誉是一个企业的生命,是其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对一个企业来讲,其经营宗旨和管理法则必须遵循“诚信”两个字,如果失去了商业道德基础上的责任感和美誉度,这家企业无疑是短命的。资质管理规定中对企业的诚信情况(如工程质量、安全、业绩、被投诉举报和合同履行等)均做了详细要求。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不能为社会创造出优质的工程、不能提供优质的服务,那么就没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就不能给资质升级创造良好的条件,企业的资质水平正是企业诚信度的良好体现。企业要想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及长远发展,就要对信誉予以足够的重视,要破除只重经济效益而轻视信誉的思想,在信誉的创立、保护、提高上下功夫。要切实抓好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确保信誉的创立。要积极开展宣传报道,促进信誉的提高。要充分重视企业人文建设,扩大信誉的内涵基础。
三、依据社会需求做好资质扩充与晋升
企业根据社会需求和发展规划,进行资质增项与晋升,促进企业扩大经营,真正把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一) 申报资质的具备条件
1、 综合指标:电子文档、办公场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章程、注册资金、技术装备、统计报表、财务报表、验资报告等。若晋升特级资质的,还应具备授信额度和上缴营业税等。
2、人员指标:企业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专业技术和经济人员、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等。若晋升特级资质的,还应具备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3、 业绩指标:代表工程的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结算书、工程照片、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业绩。
4、 诚信记录:安全、质量情况,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是否串通招投标和行贿现象,是否越级承包、转包或违法分包,是否涂改与伪造资质证书行为等。
5、 科技进步水平:晋升特级资质的应具备企业技术中心、科技活动经费、国家级工法、发明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或主编行业标准、管理信息平台等。
(二) 申报资质的工作要点
1、 提高认识,抓住机遇。企业主要领导及资质管理人员应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资质对企业的重要性,在新的形势下,理解国家政策对建筑业企业的引导方向,顺应潮流,抓住机遇,做大做强,实现企业质的飞跃。
2、 准确定位,仔细策划。资质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的战略规划, 结合实际情况,在现有资源基础上准确定位,仔细策划,确定合理的目标,制定详细的资质申报计划。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4-0-01
在飞速发展的市场经济时代背景下,作为建筑业企业,如果还是一成不变的继续坚持旧的理念结构,不变通创新,那么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就会失去抵抗力。技术的创新和抵御未知风险的能力关乎着一个企业能否在这个时代中站稳脚步。要想实现本企业的占率目标,就要推陈出新,摒弃不好的理念,与时代接轨,努力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增强企业凝聚力,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技术水平、使用总承包标准等。
一、大环境,大背景,大趋势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面对新的形势,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改革显得尤为重要。现在众多建筑业企业的共识就是在新的形势下全面提升企业实力,提高业内竞争力和管理水平。随着建筑企业越来越快的进军中国市场,那么企业资质管理水平就是在市场中站立的标签。近年来,国家为了扶持企业的大力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国内建筑企业更好地接轨世界提供了指导作用。但是走向世界的中国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能不能不被淘汰,这就要使得其提高资质管理水平,在世界市场中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从而更好的走向世界,实现引进来,走出去的目标。
二、资质管理对建筑企业的作用及影响
1.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
美国管理学家彼得提出的木桶原理非常符合现在的资质管理模式,有多快模板组成的木桶中,其价值在于盛水量的多少,但决定水桶盛水量多少的关键因素不是其最长的板块,而是其最短的板块。这就是说任何一个组织,可能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即构成组织的各个部分往往是优劣不齐的,而劣势部分往往决定整个组织的水平。可以说,一个行业没有竞争力就没有压力,而影响竞争力又有许多因素,这就要使得企业在不断的竞争中找到自我,及时的更新技术,增强工人的施工能力。提高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及时查看设备的运行状况。资质管理给企业也造成危机感,是企业每时每刻都在注意员工的工作素质,生产能力,工人的技术能力,工程的质量,以至于不被时代所抛弃
2.从资质管理方面看建筑企业存在的问题
原有的资质管理模式影响着企业的财务状况。上世纪90年代末期,房地产业成为国家新的经济增长点,由此带动了90年代中期企业由亏损的到回升的过程,利润率反弹,各种矛盾也相对缓解,是所有建筑企业得到一个平稳的发展空间,但是建筑企业所存在的根本矛盾并没有解决。目前我国的资质管理还是有政府认定,政府在认定时候往往只看资质,资质的好坏决定了企业能够干什么层次的活。
三、建筑企业问题思考及改革方向
1.资质管理思想对于旧有的思想模式根深蒂固
时代在发展,技术在进步,人们的思维模式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一个不会创新的企业永远不会被人们接受。在以往的资质管理思想的制度中,一些旧的不好的模式需要摒弃。在这个创新的时代里,生产力决定生产效率,通过不断的更新技术设备才能更好的创造剩余价值,只有通过市场竞争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是企业充满活力和发展潜力。一味的维护旧的思想,就会使企业没有前进的动力和空间。
2.解决限制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的因素
目前我国的资质管理还是有政府认定,政府在认定时候往往只看资质,资质的好坏决定了企业能够干什么层次的活,这种人为行为过于强烈的干预给企业造成信誉不良的后果。对于这一点,,我们能否探索准予一部分在业内声誉较好的有大量工程业绩的骨干优势企业实行资质等级和准入脱钩,政府要放开放宽,大胆的引入一些有实力,有资金的企业,可承揽个大小工程。分类解决,不应条条巨细,这就使得一些企业不能加入到这里面来,放宽资质检测标准,让一些中小型企业也能够享受到资质管理所带来的好处。可以有市场来认定企业的资质管理能力的机制,适当的减弱政府干预的力度,充分考虑各个因素所造成的影响,放低标准,简约行政,宽松放权,避免出现过细,过严,过高的评判标准,使建筑企业一片繁荣,还市场一个规范,有序的本来面貌。
3.顺应形势的改革
为了适应我国加入WTO之后的新形势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筑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导致就业人员急剧增加,生产力明显过剩,并且管理系统不健全,中国地域广阔,南北东西相差较大,一套标准不能说明更多的问题,墨守成规,疏于管理,就业人员劳务素质低下等现象。为了能有好的发展,各个企业通过不同的手段不断的竞争,导致整个建筑企业行业市场秩序混乱,效益极其低下。面对种种情况,要想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就要求企业能够顺应形势,进行改革,调控企业规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淡化企业资金标准,放款放松准入原则,积极配合市场调控手段来弥补不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的企业规模要不同对待,适当减弱政府干预,加强市场经济调控,加强宏观调控,遵守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保证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资质管理工作方面还存在着重大问题,尤其是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要想使得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在当前经济背景下不被淘汰,就要结合我国现如今的基本国情,市场制度,努力解决企业资质不实,挂靠,转包的严重不良现象,简化资质分类,减少内部阻碍。适当放宽有实力有资金的企业进入。顺应形势,努力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意识和诚信度。
参考文献:
1、资金分散,流动性差
目前,施工企业资金管理存在较多的问题。一是工程项目分散,财务网点众多,资金管理不规范,多头开户的现象仍然存在,资金很难有效的集中使用,收回的工程款不能及时汇入总部统一管理,占用不尽合理,造成资金闲置,周转缓慢;二是招投标市场不规范,低价中标现象普遍存在,导致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先天不足,资金不能满足施工的需要;三是业主要求交纳现金履约保证金,部分地方工程项目业主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施工企业长期垫资施工,使本来就十分紧张的资金状况雪上加霜;四是处于边远山区的工程项目,通讯设施落后,入网条件不成熟,给资金集中管理和远程监控带来一定的困难。
2、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削弱了监控力度
目前集团公司对工程项目的监控主要是通过分、子公司进行的,由于利益关系和权限,分、子公司对工程项目的控制力比较薄弱,项目资金管理还停留在一支笔的观念上,即项目经理说了算,缺乏集体决策、上报审批及备案制度。集团公司的监督不到位,不容易在事前发现问题。工程项目财务人员处于从属地位,如资金管理等重大事项常常只能按领导的意图办,形成“财务管理跟着会计核算走,会计核算跟着领导走”的现象。
3、内部资金管理机制不完善,增加财务风险的可能性
由于资本金不足引起的资金周转困难在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形成集团公司贷款链,即集团公司向银行贷款,二级单位或工程项目向集团公司贷款,甚至依靠借新债还旧债来维护生产经营。内部贷款不规范,集团公司对项目贷款与否,既不能借鉴商业银行的程序审批――主要由主管领导根据项目需要审批――又不能履行担保责任,项目最后严重亏损而形成不良贷款,损失只能由集团公司承担。同时,由于内部控制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和项目分散等客观条件的影响,资金集中管理很难实现,个别项目仅是名义上的集中,集团公司也很难实施有效的风险监控。
二、建筑施工企业资金管理的重点
1、加强资金计划管理,科学核定资金占用量
企业应以需要与节约兼顾为基本原则,采用先进合理的计算方法,确定资金的合理占用量,这是资金管理的基础。从财务会计稳健性原则来说,编制资金计划是解决此问题较好的方法。一个合理的资金计划,应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努力挖掘企业内部资金潜力,加强应收账款和备用金等其他应收款项的管理,节约成本费用支出,通过资金收支的平衡、物资供需的平衡进行编制。在加强资金计划管理中,要经常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跟踪分析资金动态,合理调度资金,使资金的使用达到最优化。
2、充分使用自有资金,控制融资额度
建筑施工企业的资本来源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自有资金;二是收回的工程款;三是外部金融机构贷款。随着国家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企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施工项目不断增加,国家没有注入任何资金,企业自有资金很有限,远远不能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加之垫资施工、业主拖欠工程款,使建筑施工企业债台高筑,高负债经营,承担高额利息。对此问题,要认真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不随便承包垫资施工工程,以合同为依据保证按时收回工程款,尽快收回拖欠的工程款,增加自有资金拥有量;二是控制银行贷款,改变融资结构。负债经营是必要的,但负债额度应充分论证,一要从资金的实际需要量出发,能少贷款的尽量少贷,不要只贷不还,日积月累,债台越筑越高,发现有闲余资金时应立即偿还贷款;二要对贷款带来的纯收益(利润)和应支付的贷款利息进行分析比较,确定贷款的效益性。通过资金调度平衡,始终保持贷款额度的合理性。
3、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合理使用资金,降低资金成本,既是保证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又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一是企业对资金的使用,必须制定宏观决策、微观管理的具体程序和方法,明确权限,明确责任,规范使用原则,实施过程控制,以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二是财务部门对资金的使用要变“大出纳”为直接参与决策,当好领导的参谋,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以提高可行性,减少盲目性,对错误决策要以理以事予以说明和抵制;三是优化企业资产配置,合理调整资金占用结构,如企业的固定资金占用过大,一方面要控制设备购置,减少设备资金的投入,另一方面要加强设备调度,适当采取设备租赁,以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通过优化资产配置,使各种资金占用趋于合理,不但能减少总量资金的占用,缓解资金不足的压力,还能提高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资金成本。
三、加强建筑施工企业资金管理的措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加强资金管理一直是财务领域深入研讨的重要问题,各行业在管理体制、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等方面都有所创新,不断探索和实践。在管理体制上,如成立资金结算中心(内部银行)和财务公司;在管理方法上,如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和收支两条线;在管理手段上,如统一开户、统一信贷和集权与分权相结合。这些措施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和加强监督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强化预算管理是管好用好资金的必要手段
预算管理是资金管理的基础,有效的资金预算管理能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现金预算和现金流转预算的编制,使企业对预算期的现金流转情况有一个全面、详细地了解,更能合理安排资金。例如福田公司的资金管理,非常注重资金的预算管理,公司的年度资金预算包括现金流预算、资金占用预算、资金需求和补充预算、融资和财务费用预算,各种预算通过上下反复审核,最终提交公司决策层审定,审定的预算一经下发,各单位必须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这样,使筹融资有计划,资金使用能控制。建筑施工企业的资金预算管理要与收支两条线管理相结合,现金流出控制以成本费用控制为基础,现金流入控制以收工程款为基础。只有通过控制现金流量才能确保资金的回笼及成本费用的合理支出。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必须充分发挥资金结算中心的功能,使资金高度集中管理,形成资金合力,保证施工生产等资金的合理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
2、实行信息化管理提高资金结算中心的职能作用
(1)要以财务资金管理为中心推进企业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资金结算中心要与各家开户银行建立网上银行平台,实行资金远程管理,随时可以对项目部资金进行查询监控和调拨。通过网络系统将各项目部资金划入结算中心帐户,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使用。实践证明,网上银行在资金集中管理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解决了资金短缺和富裕并存的矛盾,盘活了存量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对下级单位资金的监控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营。
(2)要建立以财务资金管理为核心的内部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统一的财务管理软件,可以将过去繁琐的会计数据加工、分析及人工无法做到的基础性管理工作予以取代,使管理工作的“手”伸得更长,透明度更高,监控更及时,减少人为因素,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用先进技术解决信息不及时、不对称和监督乏力、滞后等问题。由此,使资金的集中、支付在当日或几小时内完成,提高结算中心的运作能力。
3、加强资金的考核和监督是强化资金管理的重要措施
1探析建筑企业资源配置及成本管理战略理论
1.1建筑企业资源
从现代管理学角度出发建筑企业资源主要是指其运营进程中所需一切资源,是建筑企业拥有、控制运营要素总和,通常情况下可分为“人”、“物”、“材”三大类,亦可从有形资源、财务资源、实物资源、无形资源、时空资源、技术资源、信息资源、品牌资源、文化资源、管理资源等角度进行分析。其中,文化资源主要是指建筑企业文化底蕴、人文精神、企业凝聚力、企业形象、企业市场影响力等;管理资源主要是指建筑企业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管理制度有效性、管理战略科学性等;品牌资源主要是指建筑企业产品品牌、企业品牌、服务等品牌带来的资源效益,影响建筑企业运营成效;信息资源主要是指建筑企业面向市场获取的竞争对手的信息、建筑市场、国家政策等信息,助力企业科学决策;技术资源主要是指建筑企业在管理及承建进程中普遍应用的技术,如混凝土养护技术、夯实技术、施工管理等技术;时空资源主要是指建筑企业可以利用的公共资源,如时间资源、空间资源等,只有建筑企业把控发展时机,才能提高自身竞争实力,优化配置各项发展资源;无形资源主要是指技术资源、时空资源、文化资源、信息资源及管理资源,与土地资源、设备资源、资金资源等有形资源概念相对[1]。
1.2建筑企业资源配置
建筑企业资源配置主要是指企业以发展战略为依托,立足建筑市场及所开发的承建项目,针对企业掌控各类资源进行量与质的分配,旨在助力建筑企业提高竞争实力,形成战略经营结构,完善其战略体系,顺利建筑企业完成承建任务。通常情况下建筑企业采用作业组合、价值工程两种形式配置建筑企业资源。例如,建筑企业可采用BIM技术手段,运用计算机分析处理技术将建筑项目所需资源录入其中,以建筑企业项目规划为导向,针对各个承建环节所需资源配置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并得出资源配置方案,为推动建筑项目集约化发展奠定基础。
1.3建筑企业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主要是指建筑企业运营进程中涉及成本分析、核算、决策及控制等事宜的成本管控行为,主要由成本计算、规划、控制及评价等环节构成,根据建筑企业经营环境作出科学规划,其中成本计算是建筑企业成本管理信息基础,根据成本计算所得信息针对建筑企业运营成本进行控制,运用组织、技术及经济干预等手段降低企业成本,业绩评估主要针对建筑企业成本管理情况进行评价,旨在改进建筑企业原有管理体系,优化成本管理方案,调整成本管理目标,为优化配置建筑企业各类资源提供依据。例如,建筑企业可推行财务管理理念,通过设置内控机构,定期反馈建筑企业成本管理情况,以会计报表为载体直观反馈建筑企业成本管理成果,为建筑企业科学规划、及时调整、优化配置发展资源奠定基础。
2建筑企业资源配置与成本管理战略实施要点
2.1统筹全局
在传统建筑企业资源配置及成本管理战略实施进程中,企业秉持遇见问题、解决问题理念开展各项工作,虽凸显企业资源配置及成本管理灵活性,但容易诱发企业运营风险,使企业无足够资源支持在建项目,影响企业运营成效,为此建筑企业应紧抓统筹全局要点,根据建筑企业规设战略计划制定资源配置及成本管理方案,避免出现“只算小账”、“秋后算账”、“资源浪费”等问题,赋予建筑企业资源配置及成本管理战略性、预见性、发展性,为建筑企业获取更高经济收益奠定基础。
2.2科学计划
建筑企业受政策、市场供需关系、行业发展及自身运营等因素影响,需通过合理调配各项资源,科学制定成本管理战略稳健发展。例如,建筑企业可在明晰自身发展实际情况前提下统筹建筑项目、战略规划、市场定位、市场竞争环境、企业财力等因素,制定科学、可行、高效企业资源配置与成本管理战略,确保市场环境、国家政策、企业发展三位一体,达到助力建筑企业在政策导向下,立足市场经济大环境稳健发展的目的。
3建筑企业资源配置与成本管理战略实施方略
3.1树立资源优化配置及成本科学管理意识
建筑企业需在了解成本管理、企业资源配置等理论内涵前提下,通过顶层设计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制定资源优化配置及成本科学管理战略,确保资源高效利用,成本管理得当,为建筑企业科学发展与管理奠定基础,根据建筑企业发展动态信息及时调整相关战略,达到推动建筑企业与时俱进的目的。
3.2制定建筑企业资源配置及成本管理机制
首先建筑企业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用以负责资源配置及成本管理工作,其次制定市场调研机制、信息搜集机制、决策机制、评估等机制,使各项资源配置及成本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明确财务管理工作人员权责,将成本管理与资源配置渗透在建筑企业运营各个环节,确保人人头上有成本管理、资源配置指标,营建开源节流、节约资源建筑企业运营氛围,助力建筑企业获取更高经济收益。
3.3完善建筑企业资源配置及成本管理战略实施制度
一是资质管理思想没有跳出维持旧有秩序的窠臼。首先是追求任务与队伍的平衡,这在建筑业实行资质管理之初就曾设想和提出过,但一直没有实际可行的操作办法。应该说,用行政手段实现平衡的思想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在技术进步和生产效率不断提高的今天,以人为对形势的判断在全国范围内用行政手段找平衡,很难做到和做好。实际上,市场经济中,只有通过市场竞争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达到动态平衡一条路。其次是限制企业的升级。其结果是有活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发展不起来,而已经进入高资质等级的企业由于缺乏压力,增加了企业惰性,致使一些企业不重视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用出卖高资质的办法(允许挂靠等)维持生计。第三是人为强化行业进入壁垒。
二是资质管理标准带有浓厚的部门管理色彩。现行的35种资质类别中,有23种是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业务管辖内容划分的。过细的类别划分,使得相近专业的施工能力得不到发展和发挥,减少了企业竞争机会,削弱了企业竞争能力。
资质管理中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承包和专项分包企业三个层次的划分与现实有一定距离。尤其在建立智力密集型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之初,由于原有施工企业不能立即完成向智力密集型企业的转变,一些企业主管部门在由政府转为企业的过程中将自己定为总承包企业。这类企业由于生存压力小,介入市场不深,其中的一部分企业除了牌子外一直没有达到与总承包企业相称的能力。专项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没有制定,因此,劳务型企业无法注册登记,最终,绝大部分企业都来争夺施工承包资质。达不到条件的,特别是新企业、小企业就采用大联合、借职称证等办法攀附资质条件,所以,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名不副实。
三是资质管理措施不能充分体现优胜劣汰。资质管理措施的核心是动态管理,应严格按资质标准和规定办理,该升的升,该降的降。但资质管理操作过程中,企业升级难,降级也难。申请升级企业,达到标准不一定能升级。应该降级的时候,却有很多降不下去。基本上是低级别企业降级易,高级别企业降级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建筑业主管部门成为了行业利益、地区利益和企业利益的代表,为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争地位。资质管理定级等操作中,考虑地区、部门平衡,也使得一些企业实际上达不到相应的资质等级标准。
四是没有鼓励资金和人才的流入。引入资金和人才不单是企业的事,也是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因为建筑业一直缺乏将行业从劳务型向技术型提高的意识,因此,对引资、引才重视不够,新进入建筑业的成分集中在劳务力量,成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主要出路,以致建筑业的大发展成了劳务力量的大发展,整体素质却提高不明显。
对国外及境外资质管理的考察和研究报告很多,从其中分析看,有以下几个特点:
资质管理以政府管住、管好的能力确定管理的范围。如日本实行建筑业许可制度,不分级。但对参与官公厅工程的企业实行分级,业绩优良的企业才允许申报,建设省审批其资格。
资质管理以较少的类别分类给企业较大的发展空间。如日本是分为28类,除土木工程总承包和建筑工程总承包外,其他大部分是按工种分类。新加坡只将工程分为五类:建筑施工、建筑相关工程、机电工程、建筑维护、建筑材料供应。其中建筑维护和建筑材料供应与工程施工能力关系不大。其他三类细分为30个小类,其中建筑施工只分为一般建筑、土木建筑和基础工程。
资质管理以个人技术资格为基础。如日本要求企业技术负责人要获得国家认定的建筑师资格,每个营业所要有达到技术资格要求的专职管理人员。
经济市场化程度和政府对经济的介入程度有关。欧美国家侧重自由竞争,没有政府定级制度,主要靠市场交易主体的相互制约。日本是发达国家中政府对经济介入程度最深的国家,所以有了相对简单的建筑业资质管理制度。新加坡、韩国及台湾地区等长期以来是政府主导型经济,建筑业资质管理更为复杂和严格。
借鉴国外经验,也须注意我国建筑业的特点:一是建筑业不同于其他行业、企业可以共同把市场的蛋糕做大。二是在地区部门的分割下建立起来的企业,至今没能完全摆脱条块分割的束缚,全行业没有众所公认的旗舰型企业。三是专业小企业,特别是劳务型小企业没有生存环境,结果是专业化小企业发展不起来,整个行业形不成梯度。所以,发展专业化小企业也应是需要非常重视的问题。
资质管理应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资质分类宜粗不宜细,要减少内部障碍,给企业发展留有较大的空间,使之能够充分发挥优势和企业潜力,最终通过竞争来诞生一批建筑业的航空母舰。这方面,电子行业主管部门是开明的,值得我们关注。国外建筑业资质管理类别相对简单,同样是考虑了企业全面发展的问题。
一、建筑施工企业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资金管理的认识不足
在当前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中,认为主业是施工,而财务属于后勤方面的性质,从而在对中高级管理人员及项目经理的考核中,也主要集中在产值、质量、安全等方面,而对资金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财务指标,并不纳入其考核范围,从而导致了资金管理与施工不能同步进行,致使项目往往出现资金短缺,严重影响施工进度。
(二)项目分散、资金难以集中
点多面广、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度大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施工企业项目往往遍布全国各地,一项工程中标后,都会成立一个项目部来独立核算,有时,会因甲方要求,在当地开立账户,由甲方、施工企业、银行三方监控,进出款项都经过此账户来收付,使企业难以把资金集中到总部,即使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的公司,由于受限于各种因素,也难以把此类账户资金归集到公司总部,从而形成了资金的闲置与沉淀。
(三)施工过程垫资多、施欠款工程严重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个施工企业市场份额在不断缩小,投标压力增大,导致施工单位多处于弱势地位,业主提出的许多不合理条款,施工企业为了生存,也只能无奈接受,这主要表现在:
1.要求施企业交纳各类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等,这些保证金占用资金量大、时间长,一般都有一定的封存期,给施工单位造成很大的资金压力。
2.业主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会设置很多垫资、延缓支付的条款,甚至有的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就盲目上马,目前建筑市场面临“僧多粥少”的竞争,施工企业为了争取项目,在不断降低标价的情况下,再承诺垫资施工,而在工程结束后,工程款又难以及时回收,这些巨额资金的垫资施工,已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资金链,加重了企业的财务负担,造了企业资金流的恶性循环。
(四)计划不周、监管力度不够
在一部分施工企业,忽视了对资金流的管理,没有建立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和资金授权审批流程,甚至部分企业还没建立月度资金收付计划,个人意志影响较大,没能做到资金的统筹安排,降低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法律意识淡薄,造成额外的损失
目前企业普遍存在资金紧张、拖欠供应商和施工队款项的情况,而一些企业没意识到此种情况的危害性, 不积极主动去沟通供应商和施工队的工作,等对方后,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造成了资金的额外损失,增加企业的财务成本。
二、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措施
(一)加强对企业资金管理认识的重要性
首先,企业应认识到资金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对相关人员考核中,应加进对资金管理的考核,如应收账款回收率、资金计划偏差率等指标,促进相关人员对资金管理的积极性,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加强资金的集中管理
针对一些企业项目分散、开户较多的情况,企业应逐个排查,该消户的消户,特别是一些久悬账户,应及时处理,激活沉淀资金,把资金收付最大限度集中到集团总部核算,建立建全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制度,严格控制多头开户,避免资金的体外循环,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有效监控。
(三)合理规划资金预算
资金预算是资金管理的基础,企业应从项目实际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收付计划,如编制月度和季度资金计划,建立建全资金授权审批流程,并严格执行,使现有的资金作用最大化。
(四)加快应收账款加收力度,减少垫资项目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垫付的资金,在资金周转过程中会出现许多问题,这会对其他项目的实施和开展也会带来一定困难,所以企业应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回收,再者,企业要科学合理地筛选投资项目,对业主的资信情况进行分析,减少各类保证金的长期占用,提高资金的流动性。
(五)加强法律意识,避免额外损失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法律纠纷,企业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对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要及时去了解沟通,能协商解决的尽量协商解决,因为一旦被别人,法院在划扣款项的同时,还有一笔不菲的诉讼费用,这些都给全业造成额外的损失。
三、结束语
建筑施工企业资金管理不仅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它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要将资金管理与其他各项管理工作有效结合,在实践过程中,结合自身特点,不断改善和改进资金管理,使其更好的服务于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邓乐.电力施工企业资金管理与控制[J].财经界,2015.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挂靠的形式及危害
一是建筑业企业资质挂靠的形式:首先是先有潜在工程,再寻求挂靠,挂靠人为了对某一个工程的承包权进行获取,借助于一些特殊渠道,与被挂靠企业进行沟通,对一定的管理费进行缴纳,以便形成内部联营合同。这样挂靠人在承揽工程的时候,就可以采用被挂靠企业的名义,对施工组织等具体负责。结合工程总价比例,被挂靠人对管理费用进行收取,但是对于施工管理工作,被挂靠人是不参与进来的。其次是先挂靠,再找工程:挂靠人携带着一定的资源,向被挂靠企业投靠,如管理人员、机具设备、资金、队伍等,然后结合确定的协议,将一定的管理费用支付给被挂靠企业,这样在承接工程的过程中,就可以采用被挂靠企业的名义,对于项目的施工,自行实施。
二是建筑业企业资质挂靠的危害:首先是资质挂靠会影响到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被挂靠企业仅仅将资质证书给借出去,但是在实际的施工管理中,技术管理人员却不参与进来,通常来讲,挂靠企业在技术和管理水平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那么在施工过程中,技术和管理都会出现问题,这样就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到所承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另外一方面,挂靠企业需要将资质使用费缴纳给被挂靠企业,那么为了找回成本平衡,就可能会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出现于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质量造成较大的影响。其次是对建筑市场秩序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某些建筑业企业组织没有相应的资质,为了获得承包权,采用挂靠手段,规避了国家的资质管理制度,这样就会对公平竞争的原则造成损害,对于那些真正有实力的承包商起到一定的排挤作用;另外,在支付工程款的过程中,也比较的混乱,甚至还会有一些重大问题出现,如经济纠纷、风险责任等,对于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最后是对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挂靠企业采取一些措施,获得相应资质,逃避了行业政策监管。被挂靠企业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到工程建设中,但是业绩却在不断地积累,社会影响力在不断地加大,这样就会对建筑业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起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作用,对于整个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较大程度的不利影响。
三、建筑业企业挂靠问题的治理对策
结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要想进入建筑市场,就需要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需要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因此,为了促使我国建筑行业能够稳定发展,行业主管部门就需要将职能作用给充分发挥出来,将建筑行业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下去,对执法检查力度进行加大。具体来讲,可以从这些方面来努力:
一是对建造师IC卡信息化监管平台进行构建:具体来讲,指的是建筑企业在投标报名的过程中,投标人需要持有建造师的IC卡,如果中标的话,交易中心会对工程信息立即填报,并且对本建造师的网上信息进行屏蔽。完成了工程主体施工或者完成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工程量后,本中标建造师将主体验收合格报告或者其他的一些证明给提供出来,建设主管理部门对其审核之后,就可以解屏处理。
二是对资格审查方法进行完善:要严格依据招标文件以及其他文件中规定的方法来进行资格审查活动,对招标人资格审查的自由选择权进行取消,这样就避免出现暗箱操作等问题,挂靠企业围标的问题也可以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三是将投标保证金制严格落实下去:在投标的过程中各个投标单位需要使用银行汇票或者转账支票来落实投标保证金,并且汇出方应该是本单位,如果采用了其他的结算方式,如现金、银行保函等,投标书都一律拒收。
四是对事后监督制进行强化:对于行业主管部门来讲,需要定期经常的组织人员来严格检查建设工程,如果有问题出现,需要及时进行调整和整治,并且将其记录下来。行业主管部门要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对中标建造师考勤记录进行构建,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中标建造师需要组织施工,否则就会影响到记录结果,对于其市场准入产生不利的影响。此外,还需要对合同备案管理进行强化,要将合同备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下去,对合同履约管理进行强化,跟踪监督管理合同的履行情况,对于那些建造师更换、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等行为,需要严厉的查处和打击。此外,在跟踪监督处理中,也需要将拖欠工程款、没有如期结算以及合同没有严格履行等问题作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