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传统文化保护措施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2.155
[中图分类号]G2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12-0-01
1 图书文献“原生态”损毁的原因分析
当前,人类在发展中,已经给予生态环境保护高度的重视,同时,也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为此,人类明白,如果要不断的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必不可少的。伴随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由于受到了市场以及全球化的冲击,文化遗产已经遭到了一定的破坏,也有一些文化遗产甚至面临着灭绝的危险。为此,人们在不断的创造新文化产品的过程中,需要借助工业文明发展所留下的传统文化遗产。
在社会发展中,图书馆等一些社会机构在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中占据重要位置,在保护文化“原生态”的背景之下,图书馆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实际上,图书文献“原生态”正在社会不断发展中遭受这一定的损坏,尤其那些具备有历史价值的文献和手稿等,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坏,这给文化保护工作的实施,设置了一定的障碍。
导致图书文献“原生态”损坏的重要原因有很多,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人类在发展中,人们在思想方面没有给予图书文献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当前,对图书文献实施保护,主要采用的是临时作战以及阶段性工程施工等办法进行保护,但是,在保护的过程中,工作人员所投入的精力以及资金都存在着极大的不足,在后续保存管理方面也没有做好相应的工作,导致有很多图书文献严重缺少专门维护工作,这加快了图书文献老化以及损坏的程度,甚至有的时候,导致图书文献出现无法恢复的严重损坏局面。
其次,在保护相关文献方面,由于缺少健全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并且,保护措施的实施不够到位,保护条件也比较差,缺少具有较强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导致很多图书文献被严重的损坏。
最后,由于传统工作方式的使用,在采编环节中,并没有对图书文献实施相应的干预性保护措施,例如,加固封面以及书轴等,导致图书文献进入到了被损坏的状态。
2 图书文献“原生态”保护的基本对策分析
如今,图书文献“原生态”损坏,给我国文化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为此,保护图书文献“原生态”已经成为传承和创新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相关工作人员需要采取相应的图书文献“原生态”保护的一些基本对策,确保能够使图书文献“原生态”保护实施更加有效。根据当前所拥有的技术设备以及一些条件,对图书文献“原生态”保护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法,即:
2.1 采取预防性的保护措施
通常,预防性保护措施也被称之为原生性的保护,它主要是将存放的环境控制以及改良,并在改良后,设置一定的防灾安全系统,并且,还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将照明设施有效的改良,确保能够起到保护图书文献“原生态”的作用。
2.2 采用再生性的保护措施
应用再生性的保护措施,主要是通过缩微复制以及扫描复制等处理方式,将原有的濒于损毁的图书文献进行一定的保护与管理,使其逐渐恢复原来面貌。
2.3 应用抢救性的保护措施
在保护图书文献的时候,应用抢救性的保护措施,对破损的图书文献进行一定的修复,减少图书文献出现干燥等现象,应用脆化图书文献等方面的加固措施,确保能够有效的实现图书文献的整新工作。
2.4 采用干预性保护措施
采用干预性的保护措施,就是在采编书籍的过程中,将图书文献加装硬封,防止出现由于长期使用,导致封面以及内页受到污染现象的出现。一般情况下,这种保护方法通常都会被一些国外的图书馆使用,在国内的图书馆中很少被使用,更加很少应用在图书的保护方面。
在上述保护图书文献的措施当中,根据这些措施实施的不同情况,能够取得不同的效果。
首先,在预防性保护措施方面。主要针对图书文献藏用的环境,对其进行优化。不管图书文献在哪一书库中存放,都要优化图书文献的环境,确保能够将其保存在健康的状态之下。为此,要改善图书环境,就需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这中保护对与藏书而言是非常有效的。例如,在对藏书环境都能够方面做出优化措施的时候,最为基本的要求就是将防光工作做好,将书库的温度以及湿度调节好,这样一来,就能够有效的防止书库受到外界空气的污染,并防止图书被一些有害的生物所侵蚀。除此之外,还需要对图书管理者实施一定的文献保护培训工作,提升他们的保护意识,确保广大读者以及管理者能够将保护文献的工作做好。
其次,在再生性保护措施方面。在实施再生性保护措施的时候,需要将数字化充分的利用起来,做到保护图书文献的真正目的。通常,数字化传递,并不需要将图书文献的原本提供出来,这就减少了广大读者对原图书文献造成破坏的现象的出现。在应用再生性保护措施进行保护的时候,应该全面考虑影响因素,图书文献具备一定的特性,如果他们被放置在不恰当的环境当中,必然会给图书文献的使用寿命带来消极的影响。但是,如果图书文献被放置在特定的、合适的环境当中,其使用寿命会被一定程度延长,从而起到保护图书文献的真正作用。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10-0011-01
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以互联网平台为代表的新媒体成为了促进民族文化传播的有效措施。在畲族文化的传播过程中,高科技信息传播手段的应用,让畲族文化信息的覆盖面得到了大幅度的增加,这就对畲族文化知名度的提升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作为闽东地区重要的畲族聚居地,畲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问题,已经成为了宁德地区有关部门较为关注的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新媒体时代闽东畲族文化的传播措施进行探究。
一、新媒体影响下的闽东畲族文化传播现状
在畲族文化的传播过程中,官方网络平台的建构,已经成为了传播畲族文化的有效方式。针对畲族文化的传播问题,福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通过构建《福安畲族网》这一网络平台的方式,对当地的畲族文化进行传播。从这一网站的应用效果来看,《福安畲族网》的建立,对展示畲族地区的特色风貌、促进民族团结产生了积极意义。除了构建官方闽东地区部分城市的政府官网也成为了传播畲族文化的主阵地,例如宁德市人民政府通过在政府官网开辟专栏的方式,让进入政府官网的网民对畲族文化进行了解[1]。福安市穆云乡人民政府的政府网站也是人们了解畲族文化的一个重要平台,除此以外,以百度贴吧为代表的民间网络传播渠道也成为了传播畲族文化的重要方式,百度贴吧中的畲族吧就是与畲族文化有着密切关系的畲族文化网络传播渠道。
二、新媒体时代闽东畲族文化的传播措施
1.通过编制畲族舞剧的方式对畲族文化进行传播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畲族舞剧的出现,成为了对闽东地区畲族文化进行传播的有效措施。福建宁德地区编制的畲族舞剧《山哈魂》成为了传播闽东地区畲族文化的重要工具。《山哈魂》是以畲族歌王钟学吉为原型创作的一部舞剧。该剧通过对钟学吉的传奇人生,表现出了畲族人民的忠勇团结、不屈不挠的民族精神。整个舞剧主要由半月情缘、畲山凤祥、风雨民生和白露霜冷四个部分组成,展现出了大量的原生态畲族歌言等文化元素[2]。在演出过程中,该剧先后获得了福建艺术节音乐舞蹈杂技曲艺类优秀剧目一等奖等多个奖项,并且代表福建省参加了2016年的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这一系列成就的获得,对闽东地区畲族文化的传播起到了促进作用。除此以外,宁德市涉足歌舞团创作的大型舞蹈诗《太姥畲家情》、《祥瑞畲乡》歌舞作品的创作,也对畲族文化的传播起到了促进作用。因此,编制畲族舞剧,是促进闽东地区涉足文化传播的一种有效方式。
2.利用电视专题节目对闽东畲族文化进行传播
除了利用畲族舞剧对畲族文化进行传播以外,通过电视节目传播畲族文化的方式,也是对闽东地区畲族文化进行传播的有效措施。福建宁德电视台打造的《多彩畲族》栏目,就是借助电视专题节目对畲族文化进行传播的有效措施。通过对《多彩畲族》栏目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该栏目是我国目前唯一一个以传播畲族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电视专题节目。该栏目主要通过现场采访、访谈、以及展示历史文物和相关图片等方式,对闽东地区的畲族历史风貌,民俗风情和自然生态进行了展示。从这一栏目的播出效果来看,《多彩畲族》栏目不仅是促进各地畲族同胞之间的文化交流的平台,也为全国的观众展示了多彩的畲族文化,这就对闽东畲族文化的传承起到了促进作用。因此,电视专题节目是提升畲族文化知名度的有效措施。
3.通过文化保护措施对畲族文化进行传播
福建省“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的出台,让畲族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成为了福建地区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通过对这一规划的主要内容进行探究,我们可以发现,以构建畲族文化生态保护示范点、闽东畲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核心内容的畲族文化保护工程,是影响福建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畲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以闽东地区为中心构建起来的畲族文化保护区,这就使得文化保护措施成为了对闽东地区畲族文化进行传播的又一有效方式[3]。在闽东畲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过程中,宁德市艺术馆,宁德市福安市所辖的溪塔、凤阳及坂中中心小学等多个村镇单位成为了畲族文化保护示范点。这就对畲族文化的传承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随着文化保护措施的发展,以畲族民俗为核心的民俗旅游业的发展,也会成为促进畲族文化传播的有效方式。从福建地区民俗旅游业的发展现状来看,畲族民俗文化风情园项目的建设,是通过发展旅游业的方式促进畲族文化传播的一种表现,因此,闽东地区也可以通过发展民俗旅游的方式,对畲族文化进行传播。以宁德地区为例,当地的畲族民俗旅游资源主要由以畲族民居建筑、畲族生产生活习俗、畲族饮食文化、畲族婚俗文化、畲族山歌、畲族舞蹈为代表的体验性民俗旅游资源;以上金贝农业观光园、猴盾村为代表的休闲类生态文化旅游资源;以上金贝寺、建文帝墓为代表的历史类文化旅游资源和以上金贝原始自然景观为代表的精神文化旅游资源组成。在对畲族民俗旅游资源进行开发的过程中,当地可以通过利用畲族节庆活动为平台的方式传播畲族文化,也可以通过对畲族传统表演艺术传承者进行培训的方式,让畲族传统艺术传承者扮演一个涉足文化传播者的角色。
结论:畲族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瑰宝,在网络技术高速发展的新媒体时代,在借助网络资源对畲族文化进行传播的基础上,畲族舞蹈的编排、电视专题节目的构建和文化保护措施的出台,也是对畲族文化进行传播的有效措施,因此,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对畲族文化进行传播,是新媒体时代闽东地区畲族文化传播的可行措施。
参考文献
Abstract:The authors try to set up a hierarchical framework of the conservation plan of historical town, which contains five levels-“administrative area of town, historic town area, conservation area, officially protected monuments and sites together with historic building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his framework, which has certain value for setting up a standard of the conservation plan of historic towns, meets the need of comprehensive conservation of all kinds of the heritages in historic towns.
Key words:historical town;conservation plan;conservation framework;Yacheng Town of Sanya
中图分类号:TU08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1)-06-68(5)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3年起,住建部与国家文物局陆续评选并公布了四批共143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108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省级文化名镇名村已达529个,我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契机。但同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仍存在着不少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严重滞后 。虽然2008年4月由国务院正式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了名镇、名村所属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保护规划的责任与义务,并规范了保护规划中的部分核心问题,但由于缺少明确的编制办法标准,名镇名村保护规划至今仍只能参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及文物保护相关规范进行。
无论是《条例》为代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中,还是相关规划研究中,名镇名村保护往往同时提出,似乎二者在保护方法上具有完全的一致性。但事实上,对于历史文化名镇,由于其在城镇规模、功能复杂性、城镇化发展对保护的压力、遗产分布的广泛性和片段化倾向等方面与历史文化名村有着显著区别 ,决定了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相较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将呈现出更加复杂的特点,如何科学合理的探寻其保护规划的编制方法更成为当前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的重要课题。而科学的建立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分层次保护体系,使之既能满足当前遗产保护先进理念指导下对名镇范围内各类遗产全面保护的要求、又能使名镇保护规划与镇其它规划实现良好对接,更是成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方法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
2009年,笔者参与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进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办法》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管理办法》编研工作,并结合三亚崖城等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规划研究,对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分层次保护体系的建构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索。
1对现有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层次的分析
我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脱胎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之后经过多年的探索,其编制方法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缺乏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建立的极为明确的“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三个层次的保护体系 ,现行的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往往存在以下问题:
1.1重古镇区,轻整个镇域
历史文化名镇既有按行政边界划分出的镇域范围,又有历史文化资源相对集中的老镇区。还有围绕历史镇区周边,并逐渐在之后的历史时期发展起来的历史文化村落或历史地段。从这方面来讲,名镇与名村不同,名村一般规模小,遗产集聚度高,多在老村,保护范围的划定也集中在老村范围,但名镇就很有可能会有分布于古镇区以内以及古镇区之外的保护范围存在。现行保护规划多重点关注古镇区(即历史文化资源较为集中的中心区),而对整个镇域层面的若干保护要素――如镇域范围的山水格局、文化景致、传统聚落等,则缺乏详尽的保护措施。如2006年完成的《上海朱家角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以及2005年完成的《湖南里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等。
1.2重保护区及文物保护单位,轻历史建筑
众所周知,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的核心内容即是通过保护区划的划定和保护措施的制定,实现对历史文化名镇核心遗产的保护,因此大部分的保护规划对于保护区层面的保护控制及管理措施都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对文物保护单位,名镇保护规划也多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予以落实。而对于历史建筑这个层面,则重视程度不够,尤其对于历史建筑的档案建立及保护措施的确定,在保护规划中极少提到。很多保护规划甚至没有建立历史建筑档案。如:《多伦县多伦诺尔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及《云南剑川县沙溪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等。
关于这点,仇保兴副部长曾指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首先要摸清家底,明确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内历史建筑、历史环境要素、历史街巷的基本信息,把这些内容在整个村镇空间层次上都列为保护的内容,建立历史建筑档案,在此基础上提出不同保护范围、不同类型建筑的保护整治措施。”①
1.3重物质空间,轻文化空间
多数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足够的重视,但是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文化空间的保护则缺乏具体详实的调查研究,尤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及传承的文化空间重视程度不够。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使我国的传统文化生存环境发生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受到巨大的压力,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承载传统文化的文化空间或是已经不存在,或是沦为其它功能。
以《广西昭平县黄姚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为例,在保护规划中对古镇有较高价值的宗祠文化、诗联文化、牌匾文化及抗战文化都做了归纳,并希望能继承和发扬下去,但是对于这些传统文化的文化空间却没有加以详细地分析,更缺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文化空间如何结合、如何加以保护的措施。
2建立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分层次保护体系的思路
建立科学的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保护体系,必须从名镇保护规划的属性和主要目标入手。
2008年开始施行的《城乡规划法》确定了与城市规划体系一致的镇规划体系,《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则明确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相一致。基于以上法律法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办法(专家审议稿)》中对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属性定义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是镇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可与镇总体规划一同编制,也可单独编制。单独编制时,保护规划应遵循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原则,如与总体规划发生冲突,应对总体规划提出必要的调整建议”。因此,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在规划范围上理应与镇总规保持一致,即镇域行政区划范围。
按照《条例》第二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的要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在镇域范围内主要应做好遗产普查、价值评估、山水环境、文化景观、历史聚落保护等宏观保护控制工作。
我国有些历史文化名镇,历史上行政级别很高,曾作为州府等地区行政、经济、文化中心存在,其历史价值与遗存丰富程度很可能与有些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类似。另外一个与名城类似的特点是,今天很多名镇的建设现状是依托原有老镇区发展新镇区、形成新老镇区并存的状态,当然其遗产集中地和其价值的集中体现往往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老镇区。因此在保护方法上,我们不能像名村保护那样,直接进入类似“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中的“核心保护区与建控地带形成的保护范围”层次,而应该借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中“历史城区”的概念,将历史文化名镇中能体现其历史发展过程或某一发展时期风貌、历史范围清楚、格局和风貌保存较为完整的需要保护控制的地区――涵盖一般通称的古镇区和老镇区――定义为“历史镇区”。历史镇区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其历史格局、功能结构、传统风貌、历史街巷、历史水系、社会构成等方面,其突出特征是整体性与完整性,因此,保护规划在该层次上需要通过控制人口、疏解功能、保护风貌、严控高度、改善设施等规划措施对其进行整体保护与控制。
《条例》中还明确要求历史文化名镇应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对保护范围内建设活动进行了严格限制――包括“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等极为严厉的条款。这显示出立法者坚决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最集中存留地的决心。因此,保护规划应科学、合理的划定核心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它们应当涵盖历史文化名镇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最集中的地区,在该区片内,保护规划应以风貌严格保护为基本原则,详细确定每处建筑的分类保护与整治措施、建筑高度、风貌等的控制要求。
对名镇价值具有重要意义的文物及历史建筑是重要的单体保护要素,保护规划应对二者进行详细调查、价值评估,并确定保护措施。尤其是对于之前关注不够的历史建筑,应加强历史建筑档案的建档工作,作为保护规划重要的基础资料之一。
以上四个层次从“宏观―中观―微观”建立了历史文化名镇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益成为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保护规划理应将其纳入保护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涵盖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两大类 ,由于传统文化表现方式主要属文化部门分管,保护规划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侧重于文化空间的保护、还原与利用。
基于以上研究思路,笔者结合三亚市崖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案例,对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分层次保护体系进行了较为系统和细致的研究。
3崖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层次与内容
崖城镇是海南省著名的历史文化古镇,位于三亚市西部。全镇总面积约349.79平方公里,近10万人口,是汉、黎等民族聚居的地方。崖城镇拥有两千年建制史,曾为八朝州郡治所,1954年三亚建市前是县政府所在地,历史上曾长时间作为海南南部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崖城自然、文化资源丰富,镇域内拥有南山、大小洞天2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崖城学宫、崖州故城、官沟及广济桥、迎旺塔、天涯海角石刻、小洞天石刻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盛德堂、何秉礼故居等1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7年5月31日,崖城镇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授予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称号。崖城镇成为海南省首批唯一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率先填补了海南省此项空白。
面临着“国际旅游岛”上升为国家战略和三亚创建“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的重要契机,作为三亚城市发源地和文化遗产最重要聚集地的崖城必将承担起发扬传统文化、提升文化旅游的重要职能,原有崖城镇总规已与这一要求极不相称。2008年8月,笔者所在的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始同时承担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编制和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由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属于镇总规的专项规划,崖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崖城镇总规一致,为崖城镇域范围,面积约349.79平方公里。重点工作范围――即划定历史镇区、保护范围的研究范围――为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规划区范围,约68平方公里。本次保护规划建立的分层次保护体系如下:
3.1镇域层面
该层面的工作主要包括对崖城镇域文化遗产的普查,确定镇域范围内保护要素,构建镇域文化遗产网络,明确镇域山、河、港、城、村、文物古迹、地下文物埋藏点、历史建筑等的保护措施。在对镇域遗产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历史镇区范围(图1)。
3.2历史镇区层面
历史镇区,即通常意义上的崖城老镇区,是古崖州历史最为重要的环境及空间载体,也是崖州古城的所在位置。由于崖城主要现存历史文化遗存以清代、民国时期为主,而此时崖州古城的发展已越过城墙内范围,在宁远河北呈现连绵发展态势,因此,本次规划将宁远河北、以崖州古城为中心的连绵发展区划定为历史镇区。
在该层面,保护规划对崖州古城轮廓、山水格局、街巷格局、人文景致、河湖水系、高度控制等提出具体的保护措施。对人口、用地、交通、市政基础设施、防灾等提出规划措施,确保历史镇区在严格保护其文化遗产和价值特色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图2)。
3.3保护范围与风貌保护区层面
由于崖城历史镇区周边还拥有具有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水南村,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和传统建筑风貌保存较好的保平村,以及展现崖城地区的骑楼特色及入海口风光的保港历史地段,它们同属于本次总规修编中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其中也存有大量的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因此,本次保护规划在该范围内进行建筑质量、年代、高度、风貌普查,并以此为依据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风貌保护区和环境协调区。
崖城历史镇区划定的保护区包含:两片核心保护范围(含镇海门外核心保护范围,日坊核心保护范围)、三片风貌保护区(崖州古城风貌保护区、官塘村风貌保护区、起晨坊风貌保护区)及一片建设控制地带;
历史镇区保护范围包括:水南古村核心保护范围(水南三村核心保护范围)及两片建设控制地带;保平古村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及环境协调区;保港两片核心保护范围(含保港北区核心保护范围、保港南区核心保护范围)及一片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规划对划定的保护范围内的建筑划分为不同的保护类别,提出保护与整治措施,并对不同区划内建设行为提出规划管控措施、明确管理权限,为下一步编制保护范围内指导实施的详细规划提供依据。
3.4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层面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主要包括对崖城镇域范围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立档案,科学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并提出具体的保护措施。在崖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中,一方面加强对作为中国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港口大港的地下文物埋藏点的保护,另一方面结合保护规划和文物主管部门意见,对尚未划定保护范围的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
保护规划还按照《条例》要求,将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崖城镇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确定为历史建筑,建议政府适时予以公布。对历史镇区、水南村、保平村和保港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建立历史建筑档案,并针对每处历史建筑提出具体保护措施。
3.5非物质文化遗产层面
保护规划对崖城镇域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普查,并进行详细的价值评估。在此基础上,规划以文化空间为纽带,将传统文化表现方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展示结合起来,恢复必要的文化空间、将传统活动还原到举行活动的特定场所,让老字号返回到传统街巷中,实现“活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图3)。
4结语
通过崖城的规划研究实践,我们尝试构建了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分层次的保护体系。它涵盖镇域、历史镇区、保护范围、文物保护单位与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五个不同层次,每个层次针对的保护对象与保护措施侧重点各不相同,最终形成一套完整的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体系。这套体系明显不同于历史文化名村,而更类似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方法。在宏观上实现了在规划范围、内容上与镇总规的衔接,在中观、微观层面为下一个层次的名镇历史镇区、保护范围的详细规划以及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详细规划与修缮设计提供了指导和良好的对接可能性,并尝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落实在物质空间上,希望能够对于推动我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方法的研究与规范起到借鉴参考的作用。
注释
①仇保兴在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授牌仪式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研讨会上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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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历史的财富,中华民族在数千年的文明史中创造了凝重深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的杰出智慧,展示源源不绝的创造力和生命力,彰显了独特的品格和气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物质文化遗产一样,共同对保存人类记忆,保护文化多样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有珍贵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也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近年来全球的旅游业更多关注于如何利用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创造经济价值,而忽略了对非物质文化的开发应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传统文化的载体,承载一个民族的文化基因,反映其民族感情。它不仅可以满足不同背景的游客体验各国、各地区文化差异的需求,也实现了跨文化交流,是旅游开发中一种重要的旅游资源。同时,旅游开发有助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发展文化事业。如何正确处理旅游开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如何找到一个平衡点和合理的模式,如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开发从而最终实现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都是近年来备受中外学者关注的课题。各地政府也纷纷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地方法规立法规划。
在我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为:“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另外还包括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时间性和空间性的文化空间。
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特点及发展方向
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纵观这些研究,我们可以归纳出如下特点:第一,从研究的主要内容上来看,国内的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和范畴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价值以及功能性研究,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作用和意义研究,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和保护措施研究,不同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等方面。研究涉及内容之广泛、时间跨度之大、地区范围之广大大的领先与其它国家学者的研究。第二,从研究的侧重点上来看,国内学者主要是侧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范畴、特征、价值以及其功能性研究,较多的涉及到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途径,但是较少涉及到具体某个地区的具体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几乎没有涉及到横向的两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比较研究以及纵向时间迁移中某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变化历程。第三,从研究的范围上来看,国内的大多数学者都是以整个国家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基础,从大局上把握事物的发展动向,指导国家宏观政策的制定;很少一部分学者是以某个地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基础。我国是个东西、南北跨度都是很大的国家,地区之间的差异比较明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应该结合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做到“因材施教”。第四,从研究的方法上来看,均无学者在文章中指明具体的研究方法,但通过对所有文献的综合分析,发现多数学者均采用了资料搜集和文献综合分析法。部分采用了比较和综合分析法,也有人采用了实证研究方法,描述性的定性分析文章较多,定量分析的文章则为数不多,往后的研究可以更多的采用定性分析方法。
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发展方向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主要呈现出以上特点。从上述特点来看,我们可以发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存在一定的问题,在指出问题的同时,我们可以明确以后的研究的发展方向。笔者的总结归纳如下:第一,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专家多为民族学,艺术学或政治学专家,其他专业的专家介入较少,研究视角就较窄,造成不同学科角度下保护措施研究缺失或不够深入,以及多学科结合的分析欠缺。以后我国一些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多多倡议更多不同领域的专家介入研究此问题,促进研究的多元化,在多元化的研究中碰撞出出火花。第二,很多学者提出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措施没有规范的理论指导,保护措施的系统研究不到位就很难对其现状归纳总结和创新。理论与实践脱节,一方面不利于理论的创新,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实践的执行。以后的研究需要以规范的理论为指导,利用科学的研究方法,以严谨的治学思路来开展。第三,研究方法也较单一,文献综合分析法较多,实证研究较少。论文撰写多为定性分析,定量分析部分做得不够。以后的研究需要提高实证方面的研究,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实践中的经验和不足,进行理论上的创新。多多开展比较研究,对我国不同地区的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国内与国外的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比较研究,在比较中寻求创新之处。
三、结论
作为一个多民族的文化古国,在全球一体化的浪潮中,抵制强势文化的侵袭,保持民族文化的独立性,从而为维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做出中华民族应有的贡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的历史课题,如何在强势文化的冲击面前保持高度的文化主体性,是越来越频繁的经济和文化交流对我们提出的严峻挑战。
在某种意义上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保护,就是对我们自己的文化基因和民族身份的认识和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就是中华民族文化命脉的传承。只有站在这样的立场,我们才能够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当代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1]周友武.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根[J].群文天地,2009,(1).
[2]刘壮,牟延林.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比较与解读[J].西南大学学报,2008.
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1578(2016)06-0004-01
1.包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制度研究的重要意义
文化遗产是指人类过去的生活中产生、使用,经过历史汰洗留存到现在并且应该被传诸未来的一种共同财产。非物质遗产系指在历史、艺术、人种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或文学方面具有特殊价值的传统和民间文化表现形式,与物质文化遗产相比,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注重以人为载体的知识技能的传承。所谓非物质性,并不是与物质绝缘,而是指其偏重于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精神领域的创造活动及其结晶。
包头剪纸、九原区梅日更召信俗、固阳县莜面饮食制作技艺、东河区面塑、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和九原区的哈布图 哈撒儿祭祀、土默特右旗的坐腔、二人台牌子曲、二人台、民间吹打乐、五哥放羊传说、计氏羊皮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包头文化产业的重要资源。而包头大多活态传承人都年事渐高,随着传承人的离世,许多优秀的传统技艺、艺术也会随着他们的离世而失传。
因此,包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制度研究对于解决包头非物质文化传承危机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同时,包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制度研究也将丰富包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助推内蒙古乃至全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的发展。
2.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制度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世界范围内,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制度上,日本、韩国等走在了前列。日本最早提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工作也比较超前。1950年了《文化财保护法》,并不断完善。日本将传承人认定区分成个人认定、团体认定和综合认定。目前国际上对传承人的认定采此法的较多。韩国1962年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政府大力宣扬韩国传统文化的保护,公众参与热情也很高。在1993年举行的第142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理事会上提出"普及无形文化遗产制度"的提按,并被采纳。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取得较大成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分工设置比较完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有完备的认定制度。意大利整体化保护方式,趋向于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完整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文化生态环境等等打包一体化保护。这种保护形式其实有利于针对非遗传承人的系统且全面的保护。法国没有明文规定对传承人的保护,但在整体上有许多间接保护行为,实际上形成了对非物质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如对合理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个人免相关税收,给与津贴或奖励等等手段倡导民众保护传统文化。
21世纪初,我国开始关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研究可具体分为三个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研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研究。其中普遍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关键的保护措施是健全传承人制度。李晓秋和齐爱民《商业开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异化"与"反异化"----以韩国"人类活的珍宝制度"设计为视角》(2007)认为韩国的"人类活的珍宝制度"对于传承人的保护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许多学者就日本各时期《文化财保护法》传承人认定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进而展开学术分析,探讨我国如何借鉴日本经验展开非遗保护。如刘晓峰的《谁是"人间国宝"? --日本"重要无形文化财"的传承人认定制度》(2009)。我国目前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的法律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立法保护,但在各省各部的许多地方立法或者政策立法上有不少尝试。我国传承人的认定体系是是官方与民间两个认定体系交叉并存,没能形成统一标准化体系。认定制度较简单,就是书面材料加逐级上报。
关于包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制度的研究几乎为空白。
参考文献:
[1] 彭岚嘉. 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 [J].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 (6):
【关键词】
经营;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利用
历史文化保护区是一座城市记忆的沉淀,记录着城市的发展进程。但在我国很多的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以破坏历史文化保护区为代价,加快城市化进程的现象。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发展的现代社会,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了利用问题必须提上日程,相关政府必须重视和解决历史文化保护区与城市发展进程之间的矛盾。
一、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保护区之间的主要矛盾
(一)城市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失去了历史印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城市的现代化规模不断扩大,很多老街区被现代化的大楼所取代,城市逐渐失去了历史的印记,失去了具有传统特色的建筑和特色,导致传统文化不能得到传承。在很多城市的发展中,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建筑缺乏有效的管理,不能得到应有的保护与维修,更有很多城市的历史街区被重建。
(二)传统文化在城市化进程中逐渐消失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一座城市的精神文化的传承,但是城市化进程的高速发展以及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传统文化有一定程度的冲击。人们的生活习惯逐渐改变,传统文化逐渐被人们遗忘和忽视,大量的民俗、民间工艺等正面临失传,人们的传统文化保护意识淡薄,大多数年轻人都不愿意学习传统的民间工艺,这是导致传统文化的逐渐失传的一大部分原因,同时也是历史文化保护区管理问题必须重点关注的一方面。
二、居民和政府部分必须重视历史文化区的保护和利用问题
居民和政府部分必须重视历史文化区的保护和利用问题,树立正确的保护历史文化区的意识和观念,使历史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
(一)现有的两种观念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利用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念。首先,大部分人认为历史文化区与城市现代化的格局不同,会阻碍城市现代化的进程,减缓城市发展的步伐,必须对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清除;另外,也有人认为在城市化进程的当代社会更是要加大力度对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保护和利用,不能轻易动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一草一木,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不能对历史文化区有任何破坏。这两种观念都相对偏激,不利于城市的发展和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发展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矛盾时,必须树立正确的观念。
(二)在城市发展中,可以充分利用历史文化区的文化价值做好历史文化区的保护工作,既能保留了一座城市的历史文化,又能充分利用文化保护区所带来的文化价值。历史文化保护区中历史文化的遗存是一座城市的历史文化环境,是展现一座城市的文化魅力。相关部分做好对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工作,有利于塑造城市的文化形象,有利于促进城市旅游业的发展,从而带来经济利益。对历史文化区的保护可以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利用历史文化保护区带来的经济利益也有利于推动城市现代化的进程。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设施已不能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政府要根据现实情况对历史文化保护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改善。
三、从经营角度看文化保护区的保护措施
(一)结合城市历史文化与经济发展在经济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人们在经济满足的情况下也要满足对文化的追求,政府相关部分应结合城市的历史文化,推动经济的发展。在经济发展中注入历史文化元素,建立有文化特色的商业街和创意文化园。在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的老街区建立商业街道,保留老街区的文化特色以及具有民族特色的店铺,打造历史文化与商业相结合的文化街道,既具备民族风情、城市的文化特色,有具备商业元素,推动经济的发展。在工业建筑的基础上,注入文化元素建立创意园,将文化与产业相结合,打造文化创意与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商业园区。
(二)对城市的历史文化保护区调查并进行划定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首要工作是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对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调查,划定历史文化保护区。调查工作包括对民族文化、生活习惯、历史建筑等的调查,充分了解和收集相关资料,有利于保护对象的确立。
(三)对历史文化区的保护在调查确立历史保护区之后,要根据保护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保护计划。例如,对历史文物的冻结保护,在保护对象属于不可重复的历史文物时,适合运用冻结保护法。在对原址古迹进行保护时,若遭到一定的破坏,可以实施原址修复的保护措施。随着保护对象的确定以及保护区的划定,还应注重对保护区周边环境等的协调。根据保护对象的实际情况,对周边环境进行相应的协调。结合城市发展的特色对周边环境进行建设,既能保留和保护历史文化特色,又能展现城市现代化的风采,一举两得。
(四)对历史文化的利用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只有充分利用好文化价值才能使历史文化价值得到充分的传承和发展。文化价值的保护和利用主要是对历史文化遗址进行适当的修复,针对历史建筑进行近期的查看和维护,在城市化建设中也可以结合历史建筑的特点,建立具有特色的现代化建筑。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主要包括建立博物馆和主题公园等,利用博物馆展示具有民族特色的历史文物,以及展示工艺的生产制造过程,使居民铭记民族工艺,加深对历史文化的记忆。同时,政府应该建立对历史文化建设的监督平台,保证在对历史文化建设的过程中保持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原来面貌。
四、结束语:
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利用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城市的历史文化才能使城市的民族文化得以传承。正确认识历史文化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文化保护观念,是对历史文化保护的对历史文化的保护有利于挖掘城市的文化价值,有利于传承城市的民族精神和文化,有利于提升城市的形象,从而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吴卉.城市更新中的广义规划与设计倾向———以什刹海历史文化保护区为例[D].天津大学,2012.
一、旅游业发展对丽江古城民族传统文化的影响
旅游业在为一个地方带来良好经济效益和扩大城市影响的同时,也给城市带来一些消极的,对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不利的影响因素。
1.积极影响
(1)旅游业为丽江民族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交流提供了机会,成为宣传,传播丽江民族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这种有效的宣传和传播也促进了当地政府和人民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开发意识,使其更具群众性。
(2)有利于促进丽江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复兴,增强了丽江人的文化自尊心和自信心。
(3)通过旅游业的发展使丽江人更了解祖国各地,甚至是世界各地的生活方式,有助于形成健康、合理的现代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
2.消极影响
(1)外来文化会同化和变异丽江民族传统文化,当外来文化随着游客进入丽江时,旅游者所表现出的可能是不受约束和放纵精神等的“客源地文化”,而这种文化的负面影响可能会使保存了几千年的丽江民族传统文化在旅游业发展的短短几年内发生不好的变迁。
(2)文化的商品化和庸俗化使丽江民族文传统化的发展面临严峻的形势。那些没有真正体现丽江民族传统文化特色的,仅凭个人喜好任意拼凑,编造,虚构的伪文化,反而破坏了传统文化的背景,阻碍了丽江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如今,丽江旅游地随处可见的大同小异的民俗表演脱离了真实的文化背景,明显带有迁就游客的表演成分,对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有害无利。
(3)旅游对丽江社会文化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旅游业的快速不健康发展对当地人原有的社会道德规范和价值观构成了一定的威胁,产生了一定的破坏作用。丽江的一些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出现了退化遗失的现象,给人以民风日下的恶劣印象。
二、丽江民族传统文化变迁对旅游业发展的影响
1.文化的良性变迁促进了丽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丽江旅游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丽江人亲自见证和感受了发展旅游业所带来的实惠。民族文化认同得到了强化,使丽江人增强了对传统文化保护和创新的意识,使他们自愿站到爱护,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立场上了,从而实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创新。
2.制约丽江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1)在现代文化冲击下,民族传统文化在变迁的过程中,与现代文化之间的差异变得越来越小,呈现被同化的趋势。主要表现为着装的同化和纳西语面临失传的危险。
(2)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使丽江民族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发生激烈碰撞。游客数量逐年增加,外来人口的流动,转换给丽江民族传统文化带来很大的冲击。
(3)由于旅游业的开发,现在丽江不仅是一个古城,而且还是一个弥漫着浓厚商业气息的现代小城。民族传统文化的商业化削弱了本土特色,威胁着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下丽江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措施
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可能会促进民族文化的良性变迁,也可能会导致恶性的变迁。面对旅游业给民族文化带来的巨大冲击,想要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只有通过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来解决。
1.政府需在旅游发展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当地政府应意识到保护丽江民族传统文化对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主要用于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及当地文化机构和团体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弘扬及抢救。防止旅游业的过渡开发对民族传统文化造成过分商业化。丽江民族传统文化大多被年纪很高的老东巴掌握,随着老东巴们年龄增长和去世,导致文化的传承受到阻碍。在政府的财政支持下成立研究纳西文化等的单位和组织,培养专门的研究和传承纳西文化的人才。纳西文化的研究和传承这样关系民族发展的庞大工程必须要有国家的财政保证。
2.要加大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
在开发旅游产品时,要充分利用丽江丰富的资源,开发出的旅游产品要能体现丽江民族传统文化特色。对于旅游产品的开发要能体现出民族文化内涵,以满足不同层次游客的需求。
3.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和文化交流
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培养高素质的旅游管理及从业人才。
4.从实际出发,制定文化保护和传承的条例、法令等
把环境与发展问题落实到政策、法令和政府决策之中,以使旅游可持续发展建设走上法制化轨道,加强民族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有了政策和法令的强制命令,才能从根基上保证在旅游开发中保护民族文化,打击各种不文明的破坏行为。制定和完善丽江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加强旅游法制建设和法律政策研究,努力运用旅游规划、法规和法律政策来调控和管理各种旅游经济活动,使整个旅游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旅游是人们为了不断完善和充实自身而产生的一种高层次的追求,文化是旅游的基础和主要内容,丽江发展旅游业应该加强利用“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优秀民族资源,协调民族保护和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贯彻可持续的旅游发展观。
参考文献:
[1]李瑞,王义民.旅游资源规划和开发[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2.
[2]宗晓莲.旅游开发与社会变迁——以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纳西族文化为例[D].博士论文,2002.
Abstract China's traditional folk art of Huaibei Flower Drum Opera has a distinctive artistic characteristics, left a brilliant pace in the Chinese cultural history,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network culture, inheritance and interpretation of Huaibei Flower Drum has been cold. In order to protect and inherit Huaibei Flower Drum Opera, some protective measures were conducted. And the Huaibei Flower Drum Opera included in the national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the protection work, to the national spirit and cultural value into the protection work, so as to better the inheritance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Keywords Huaibei Flower Drum Opera;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1 淮北花鼓戏
1.1 淮北花鼓戏的发展和特点
淮北花鼓戏是起源于明初,发源于淮北地区的一种当地艺术表演形式,通过花鼓作为主要伴奏工具,男角在上场时使用花鼓作为表演道具,因此得名淮北花鼓戏。淮北花鼓戏起初是农业劳动人民在闲暇时进行娱乐的小型歌舞,后来经过逐渐发展,表演场地从农田搬到了舞台,在发展过程中吸收了许多其他艺术表演形式的特技或动作,其中甚至还包含民间杂技中所含的“顶碗”和“垫子功”等。淮北花鼓戏不仅舞蹈和表演受到其他艺术形式的影响,在唱词方面也融合了许多民族曲艺的精华,淮北花鼓戏有着丰富的唱腔曲调,通过将当地的方言与其他艺术唱腔和唱词的融合,形成了淮北花鼓戏独特的唱词系统和丰富的剧本目录。由于淮北花鼓戏发迹于农田,有着较为原始的唱腔和唱调,女角唱腔低回婉转、如泣如诉,跌宕起伏、哀伤缠绵,男角唱腔原始洪亮、沧桑嘶哑,不失为我国传统民间曲艺艺术的一朵奇葩,表演别具一格,富有个性。同时,淮北花鼓戏在舞台表演时较为完整地保留了当初在农田时自由、原始的状态,对演员性别要求十分宽松,男女演员可以自由改变表演行当,甚至可以进行反串表演。并运用当地居民方言进行唱词,使表演更加深入人心,更受大众喜爱,同时表演内容取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反映淳朴劳动人民的工作和生活,饱含着浓郁的乡土气息,有着其特有的魅力,因此成为全国闻名的曲艺艺术形式。
1.2 淮北花鼓戏的现状和时代境遇
二十世纪中叶,淮北花鼓戏的发展达到其顶峰时期,由周钦全老先生所开创的淮北花鼓戏表现形式已深入人心,成为当时盛极一时的曲艺艺术形式。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到了二十世纪末,淮北花鼓戏由于不能很好地跟随时代的脚步,对传统的表现形式和剧目过于依赖,导致其渐渐被时代抛弃。直到2005年,老艺术家周钦全先生所带领的淮北花鼓戏剧团被迫解散,从此以后淮北花鼓戏渐渐被人们所淡忘。淮北花鼓戏在2006年时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8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虽然在国家的大力保护下,淮北花鼓戏不至于被人遗忘和抛弃,但淮北花鼓戏逐渐被人淡忘的原因是由于其本身的不足。淮北花鼓戏的传授方式大多是由口传心授,没有系统的教学方式和课程,而很多优秀的剧目由于不受大众喜爱,从而导致这类剧目长期没有进行演出,而老艺术家在教学过程中,对于此类较为冷门的剧目的教授也有所疏忽,随着对淮北花鼓戏有着颇深研究的诸多老艺术家相继辞世,导致这类剧目和唱腔面临失传的危险。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大众对于艺术的审美口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许多新兴艺术形式的涌现和民间通俗音乐的流行,使我国传统曲艺表演形式受到冲击,淮北花鼓戏也位列其中。同时,淮北花鼓戏由于采用方言作为唱词,进行演出的对象有很大的局限性,导致观众日渐稀少,失去了与现代艺术形竞争的资本。面临目前淮北花鼓戏面临失传的衰败景象,无论是淮北花鼓戏演员还是文化传承部门,甚至是整个中国曲艺界,都应该承担起保护、传承淮北花鼓戏的重任。
2009年2月,有关部门出版了《羌族释比经典》上、下卷,此经典经过8年的收录、整理、翻译,共收录和翻译了362部释比经典,统计了49位释比。从这49位释比的名单来看,已经有13位释比老人谢世,还有36位在世,他们的平均年龄已达64.06岁。“5・12”汶川特大地震后,我们曾专项调查了释比传承人15位,其中最大的年龄84岁,最小的年龄是余明海之孙余正国,2008年当时年龄只有26岁。这些释比2008年时的平均年龄为64.7岁,明显出现老龄化。
根据我们的调查,其他69位传承人当中,口承文学类只有1人,2010年已78岁;羌族原生态舞蹈类传承人4人,2010年平均年龄60.8岁;羌笛传承人2人,2010年平均年龄64岁;羌族锣鼓1人,2010年的年龄为64岁;口弦传承人1人,2010年70岁;原生态民歌类传承人16人,2010年平均年龄60岁;羌绣传承人14人,2010年的平均年龄为44岁;羌族医药方面传承人2人,2010年平均年龄63岁;饮食类1人,2010年55岁;羌族工匠、石匠传承人5人,他们2010年的平均年龄为63岁;节庆类(如羌历年、转山会、瓦尔俄足节)瓦尔俄足领歌人和主持人4人,2010年的平均年龄50.2岁;节庆、文学、原生态民歌等多种技艺的传承人1人,2010年已86岁;另外还调查到羌族综合文化传承人1人,2010年已70岁。在羌族村寨的调查过程中,这69位羌族传承人2010年平均年龄为61岁,而羌族刺绣、挑花的传承人年龄相对较小。
羌族传统文化保护过程中,传承后继无人是目前最重要、最关键性的问题。因此,即便援建方把硬件设施建设得再好,没有羌族传统文化“活态”部分的有机结合也是不行的。从以上保护措施来看,国家相关部门专门为羌族的传统文化和非遗保护制定了规划纲要是前所未有的大事,可见国家相关部门对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的重视程度。只是这个规划纲要还需要细化和完善,应该规划出羌语和羌族拼音文字的推广和具体保护区域;同时应该把羌族的释比文化传地龙溪乡列入重点抢救保护的乡镇,并且还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机制,使那些相关的措施落到实处。
(作者为西南民族大学教授)
一、中国传统文化保护模式
我们所熟悉的文字资料的保护、历史遗迹的保存、历史建筑的维护等,可称为物质性的传统文化。这是我们上到中央下到地方各级政府所乐于而积极在做的保护工作。而对这种物质性的传统文化的保护,可建立如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等各种形式的静态展示和“参与、体验、娱乐”的动态体验的模式进行保护。
通过考古调查和适当展出考古发掘物,使得历史城镇和城区的历史知识得到展示。而对历史上已经消失的事物,借助有关的历史记载,通过高科技手段,将其复原,重新展示历史的面貌,超越时空,直接聆听先人的教诲和感受历史的真实。
旅游可以促进传统文化的保护,但是,旅游业的发展与传统文化的保护之间也存在矛盾。一方面,只有坚持传统文化的民族特色、地方特色,才能形成对旅游者最富魅力的吸引力;另一方面,旅游业越发展,旅游者越频频光临,对传统文化的冲击力越大。这就需要当地民众参与到传统文化保护的计划中来,为他们制定一项普通信息计划,从学龄儿童开始。使得各年龄组的人理解历史性城市和区域价值,使居民都来保护它们。使得传统文化的保护理念深入到居民的日常生活当中,这对有效保护传统文化至关重要。而保护计划也需要认真、谨慎以及系统的方法和学科,必须避免僵化,因为,个别情况会产生特定问题。当地政府也需采取有利于保护和修复的财政措施,在适应现代生活的需求下保护传统文化的特性和可识别性。
动态体验模式,是一种新型的旅游模式。它是体验经济理论与旅游相结合的产物,借助文化旅游资源的历史、文化背景作为品牌载体,推崇“参与、体验、娱乐、主题”的旅游理念,形成古代元素和现代元素的结合。静态(文化旅游资源)和动态(参与体验娱乐)的结合、看与玩的互动,将文化旅游资源的“高深文化、悠久历史、神秘宗教”转化为大众所喜闻乐见、更乐于认知和接受的“快乐、神奇、体验”型文化旅游形式。
“跟着课本游绍兴”,这种寓教于乐、边学边游的形式很有创意,是旅游产品开发的一个创新,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保护的一个创新,这是一种文明旅游。“走霞客走过的路”,以《徐霞客游记》为向导,“苟力所可至,境所适逢,固可展卷披对,按所已经者以为程,而所未能至者,亦可以心知其概,如涉其境焉。”即使“止祥其形体区域,而天地山川之性情,俟人之神会而意喻者,悉已寓之矣。”而那些通过口耳相传的不易以物质性手段保存和那些即将消失的文化现象――精神性传承文化,则可通过自然保护区三大区域的模式进行保护。
第一,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区。这个区域是对极难以物质形式来保存和濒临灭绝的文化现象进行保护。该区域要同外界进行最大限度的隔离,非特殊情况决不允许进入。而这就涉及到对传统文化的分级,可参照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及中国相关的保护条例进行。如昆曲、古琴、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蒙古族长调民歌等人类口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应该划定专门的区域,依靠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基金和国家相应配套资金,为其传承者提供适应现代生活的物质生活条件,对其进行全方位的保护。杜绝所有可能的开发,毕竟传承种子的保留,大过一切。
第二,中国传统文化的实验区。这一区域处于核心区的外缘,它主要是为那些现在还广泛存在,并且在可预计的时间内可能会消失的文化现象而设置的,可进行研究性开发。该区域的进入群体是传统文化保护对象的主体及相关研究人员。对待此区域的文化现象要深入全面的研究,精细化和等级化文化现象,图像化它们的历史发展态势,并根据影响这些文化现象的存在条件及时进行动态化调整。
第三,中国传统文化的游览区。这一区域主要是为全方位的进行旅游开发的文化现象而设置的。这些文化现象的确定,是建立在广大学者的共识基础上的,它们的发展态势在较长时期内不会恶化,并且旅游开发还有利于这些文化现象的保护。如通过丰富多样的民俗活动,让旅游者切身体验到当地特色文化,加深对该地的认识。而该区域的服务人员都应进行与保护有关的专业培训,使得该地区的历史传统得以妥善的保存。
这三个区域的界限并不是绝对的。因为任何一种文化现象的发展、消失,都难以准确的预测,并且随着保护措施的加强以及保护观念的更新,各种文化现象的发展趋势是可以改变的。我们中国传统文化的保护模式是时代研究成果的相对稳定性和历史发展的机动性相结合的。
二、总结
从旅游学视角对物质性传统文化借助于静态展示和动态体验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保护,而对精神性传承文化可通过建立三大区域的自然保护区模式进行保护。这种将中国传统文化分为物质性传统文化和精神性传承文化并分别进行保护的模式,可以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保护,特别是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条件下,提供稍许的参考。
参考文献:
1、梁明珠.旅游资源开发与规划[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沈祖祥.新文化旅游及其发展攻略[M].旅游教育出版社,2006.
关键词:
石阡;仡佬族;传统文化;传承现状
石阡县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武陵腹地,北接乌江明珠思南,南邻历史名城镇远,流经石阡县的龙川河将元江水系和乌江水系连接起来。全县仡佬、侗、苗、土家等12个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74%,其中仡佬族为主,是全国仡佬族三大聚居地之一。石阡县独特的夜郎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宗教文化、茶文化、温泉文化、会馆文化交融相汇,形成了其独特传统的石阡文化。
1石阡县仡佬族传统文化的传承现状
1.1传统文化的传承的缺失
据调查,仡佬族传统文化甚多,但现在广为流传的已为数不多了,传统文化正濒临危机,其中我们从语言、服饰、建筑、节日、树崇拜、茶灯文化以及“六和”文化等进行收集:语言和服饰上,通过走访尧上村,发现整个尧上村没有一位会讲仡佬族语言的村民,也几乎没有看见村民穿戴有仡佬族民族特色的服饰,都是穿戴汉族服饰。语言是一个民族的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其次服装也是一个民族具有代表性的东西,它们都传承着一个民族的文化,不管是服饰的颜色、材质还是头饰、项饰都隐含着他们的各种传统文化。建筑,最具特色的葫芦鹰,葫芦鹰正是当地人崇拜的图腾,传说是它衔来灵芝拯救了仡佬族先民。另外他们的坟墓叫做花坟,在墓碑上有八仙加一个抱鸟神的雕刻,这是汉文化与仡佬文化的结合。当地仡佬族的传统建筑文化能够传流下来的已经很少了,更多的是吸纳了周围其他民族的传统文化。节日,目前尧上仡佬族的节日较为浓重的是“敬雀节”,据尧上邓氏家谱记载,“敬雀节”至少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仡佬敬雀节也叫敬鹰节,石阡仡佬族世代流传下来的民俗活动,现仅幸存于贵州省坪山乡佛顶山下的尧上仡佬民族村寨。还有“吃新节”是为了庆贺丰收并祈福来年丰收而举行的传统农事节日。但是对于他们传统节日的内涵,也是很少人能够具体叙述出来。树崇拜,据了解,以前仡佬小孩会拜树为干爹,目的是庇佑仡佬族小孩。他们还有一句俗语叫“堆金不如积谷,积谷不如种树”。另外他们修建房屋的过程中第二步是敬树。这都是说明了他们对树的崇拜,可是现今也没有听到和了解到具体的对“树崇拜”的村民。仡佬族茶灯文化,石阡仡佬族茶灯戏的音乐旋律、人物形象等都有其鲜明的艺术特色,与我国南方的一些戏剧有较明显的差异,具有艺术上的独特性,可以说石阡县仡佬族的茶灯是小舞台大社会。相信在茶灯表演中的民间故事肯定有仡佬族传统文化的存在,而目前也很少人能看到他们的茶灯表演了。“六合”文化,“六合”包括团结、善处、忍让、宽容、礼敬和诚合。“六合文化”是仡佬族人最先提出的一种生态理念,与当今贵州发展生态省一脉相承。最突出的“六和三角宴”原本是尧上村民过年吃团圆饭的宴席,而据他们所说“六和宴”的由来还是比较牵强。而“六合”文化的提出大多是一种发展当地旅游的中心点所在,是一种为迎合时代打造的东西,而缺乏了他们对传统文化的传承。
1.2传统文化传承出现问题的原因
调查发现,石阡县仡佬族传统文化的流失与地理、历史、经济等原因存在重要的联系:从地理上来说,石阡县位于苗、侗、布依、水等少数民族的中心地位,其东面又与汉文化相接。同时石阡县水路发达,流经石阡县的龙川河将元江水系和乌江水系连接起来,三条水路汇合,形成了重要的交通枢纽。使得多种文化互相融合,这种受多种文化影响的位置,使得多元文化在石阡县发生碰撞。石阡县历史悠久,它是贵州最早建府的五府之一。石阡县有文字记载的历史长达2000多年,近600年的府治历史。石阡县因有利的水系连接功能,大量的商人给石阡带来了经济的推动和会馆文化。以江西商人为例,他们在明万历年间修建了当时的江西会馆,即今天的“万寿宫”。还有仡佬族人们对自身传统文化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必要的保护措施。在邓氏宗祠内有一副古对联,对联上很有可能是仡佬文字,可迄今也没有学者或专家去仔细研究,而对联也没有采取一定措施去保护,破损较为严重。他们对本民族的情况大都不了解,大多都是牵强的解释和单纯的听说。
2关于石阡县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仡佬族全民族认同的文化符号太少,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即将消亡,仡佬族文化需要挖掘、整理、传承,但研究机构和人员极少,文化传承困难。石阡县的民宗局、文管所等部门正在逐步发掘整理本仡佬族文化,以满足地方文化经济建设的需要和生态文明建设,其中要以民众为主体,强调全民参与。当地推动了仡佬族学习本民族语言、仡佬歌的打造与传唱、与石阡县各院校合作打造民族文化传承基地,开展了“六和家庭”、“六和村寨”“六和夫妻”等一系列的评选活动,另外还修建民族文化博物馆以此来整理、收集、展示和传播各类仡佬族民族传统文化。对于尧上仡佬族村寨的各类建筑,我们应该进行修旧如旧的措施;附近仡佬村寨的生态环境加以保护。把已经消失和正在消失的文化重建及维护起来,把整个尧上村寨修建成为一座原生态博物馆。同时这个博物馆必须注入文化内涵,以民族文化作为支撑,仡佬族民族文化是核心,其余文化是附属。我们必须大力宣传重拾仡佬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让学术界以及更多人关注其文化;再是更多人关注的同时,建立仡佬本民族的文化自信,让仡佬人认识到自己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性,让仡佬族传统文化更好的传承下去。在此过程中要对于个别独特的、有重要影响的、有传承意义的,以及濒临灭亡的文化,进行重点抢救和优先保护。
3结论
仡佬族传统文化在历史原因及现代生活的冲击下,流变十分明显。任何一种文化在发展过程中,都要适应新的文化环境需要,其变异在所难免。但是民族传统文化的缺失代表着民族的传承出现问题,所以必须已挖掘民族文化内在生长的生命源为途径,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好仡佬族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