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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责任审计大全11篇

时间:2023-08-07 17:19:32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农村经济责任审计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农村经济责任审计

篇(1)

一、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一方面,中国政府大力减政放权,释放市场活力;另一方面,一系列国家宏观金融定向调控政策也在助力农村经济发展。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正不断涌向农村,这无疑为新常态下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巨大机遇。在这一关键时期,作为国民经济发展基础的农村经济能否把握机遇,维护国民经济整体的正常有序运行,针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审计监督将会变得愈加重要。村居政府是政府部门的基层单位,农村领导干部直接与广大人民群众接触,只有农村领导干部严格自律,才能维护我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只有一切从广大村民的利益出发,一切以农村经济发展为重,才能把握机遇,实现新常态下农村经济发展的顺利转型。基于国家政策重大利好和财政、工商业资金的大量投入的良好契机,农村领导干部能否严格落实“三严三实”的规定,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将巨额资金用在促进农村经济建设的刀刃上,这是至关重要的。新常态下的农村建设新发展,不仅仅是农村经济的发展,更是构建人民满意的基层政府的新目标。有效的村居经济责任审计是监督基层政府部门廉洁高效的有力保障,是达成新常态下新目标的坚强后盾。

二、新常态下村居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1、经济责任的认定困难

从农村政府部门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配来看,村主任既负责村居的财政收支,也是村中大小事务的财务负责人。新常态下,投资于农村建设的财政资金将会大幅增加,而村主任的这种双重身份,体现出村居政府组织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势必导致个人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及复杂性增大,从而最终影响到对经济责任的认定存在困难。从审计的内容上来看,我国村居政府机构多采用多层财务管理模式,即村居政府机构的收支既在本级列支外,还会在上级财政机关或部门列报。这样一来,如何界定经济责任的范围就存在诸多难点。

2、审计主体的权利范围模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从“审计法”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这其中并没有明确关于村居经济责任审计主体的规定。当前,我国村居的审计工作多由农管站负责,虽有审计权限,但村中事务多由村居领导直接负责,迫于上级压力,使得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独立性备受质疑。与此同时,农管站中审计力量薄弱,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然而,如果由上级审计机关直接负责村居经济责任审计,却又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很难具有说服力。

3、专业审计人员匮乏

由于村居审计部门没有审计机关的直接编制,存在着招不到专业的审计人员的问题,致使村居审计部门审计力量薄弱,职业化程度较低。与此同时,在历届领导干部更替的特殊时期,审计任务量大与专业的审计人员匮乏之间的矛盾愈加突出,这都会直接影响到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从而最终影响新常态下农村经济的顺利转型。

4、审计内容单一

新常态下,在国家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政策号召下,农村各项经济指标都呈现一个良好的发展态势。然而,在良好的财务指标的背后并不一定意味着村民对生活满意度的提升,也并不意味着村民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和谐度的提升。我国村居经济责任审计仅仅以财务信息为主去衡量农村的发展状况显然不够全面。

5、国家政策的落实审计困难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将出台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农村也将越来越多的接收到上级拨付的重要专项资金。在目标管理下,上级指示是村居领导干部贯彻经济方针的依据。然而,在国家经济政策的落实过程中可能存在下列问题:首先,国家的经济方针属于宏观层次的目标任务,并不一定适合每个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其次,村居领导干部如何理解上级指示,以及采用何种方法贯彻实施都各有不同。最后,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问题,加之存在的农村资金监管上的漏洞,可能导致重大专项资金的流失。因此,在审计工作中,如何正确看待村居领导干部在制度化的指示下开展因地适宜的工作以及工作成果,如何降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影响,是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难题。

6、审计标准模糊

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独有的一种审计类型,而村居经济责任审计又是近几年刚刚起步,地区之间审计经验的交流较少。与此同时,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明确、系统的评价标准,在开展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只能利用职业判断对村居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主观评价。因此,当前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经验匮乏,审计标准模糊是审计人员面临的问题。

7、审计结果运用不到位

在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的后期,归纳提炼审计意见时,由于缺乏明确的评价标准,得出的审计结论多是笼统地对经济责任的定性。而缺乏定量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就会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很难与村居干部的升迁及绩效考核挂钩。与此同时,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不透明性意味着广大村民无法对村居干部进行有效的监督,这都违背了村居经济责任的基本动因。由此可以看出,针对现有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还不到位。

三、新常态下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路径

1、转变审计观念,拓展审计内容

村居干部多是实干家,在对待当地的经济发展问题存在较大的知识短缺。村居经济责任审计固然是以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为对象,但是村居经济责任审计不是“猫抓老鼠”的游戏,如果审计人员站在了村居干部工作的对立面,无疑会相悖于审计服务经济发展的本质。因此,在审计的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要转变审计观念,因地适宜的开展审计工作,增加审计过程中与村居干部及村民之间的沟通。在村居财务状况的基础上,还要对农村经济整体发展状况进行考察,促使审计人员与村居干部间形成良性互动,促使审计活动与村中事务相互契合。新常态下,经济责任审计不应仅仅关注财务信息的审计,更应该关注村居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审计。

2、从宏观层面调整村居审计组织的结构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在农村资金收支增长,建设项目增加的背景下,村居经济责任审计势必呈现常态化的发展趋势。如若审计权限依旧模棱两可,必然影响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最终影响国家大力发展农村建设政策的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为主管农村工作、农业经济的议事协调机构,如若在其中专门增设审计部门,从宏观上创立适合村居审计的体系结构,明确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主体及审计范围,就会消除当前村居经济责任审计权限模糊的尴尬局面,同时亦确保了审计的独立性。

3、及时反馈审计成果,配合部门工作整改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农村建设发展速度加快,这其中必然会暴露出种种问题。审计的本质在于监督,监督不仅仅要查出问题,更要找出问题背后的原因,并促进相关部门对问题的整改。为使审计结果披露出的相关问题能够落实整改,审计结果必须做到细化和量化。细化的审计结果要做到责任划分恰当,明确到具体部门及经办人员,从而实现多部门的协同整改。而量化的审计结果就是要将审计结果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将审计评价结果计入个人人事工作档案中,以便将审计结果充分与村居领导干部的个人业绩、升迁相挂钩,作为今后人事调动的参考,这也是审计整改的一个重要部分。

4、完善审计评价体系

完善的审计评价体系应是对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综合的评价。定性评价结果是基础,定量评价结果是在参考一揽子定性评价结论上的具体量化。新常态下,村居经济责任审计不再仅关注财务信息。因此,依据对审计结果的评价内容不同,可将其定性为财务责任,法纪责任,管理责任,社会责任,个人经济责任五部分。依据每一部分重要性的不同,再分别赋予对应权重。同时,把每一部分内容细化分解成不同的评价指标。

5、增加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经验交流

县级审计机关内部也要建立村居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定期召开审计内部工作交流会议,相互交流优秀的村居经济责任审计案例。将优秀的审计方法、审计评价标准计入数据库,最终形成较为完善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并制定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相关村居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法规。

作者:徐博雅 单位:南京审计大学

参考文献:

[1]白日玲.基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地位与作用[J].审计研究,2008,(3).

[2]陈广升,王乃秋.经济责任审计应用于基层央行离任审计工作的实现路径探讨[J].风险防范,2011,(10).

[3]罗艳芬.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研究[D].西南大学学位论文,2012.

篇(2)

中图分类号: F239.47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5.24.095

村干部处于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针政策的最基层,是执行此方针的最基本的保障,此方针执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民的利益。因此,通过对村干部在任期期间内的经济责任审计,可规范村上财务管理,确保中央的各项惠民方针政策以及资金确实落到实处,使农民获得利益,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1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意义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审计村干部所在村的财务、账目、凭证等有关材料来查看村干部是如何运用权力的。它的目的是形成权力抗衡,促进干部依法行使自己权力和义务。审计也可以制约和监督干部手中的经济决策、管理的权力,保证民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民众在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公正客观对村干部进行评价,督促村干部以公正廉洁的作风服务群众。

1.1 选拔任用村干部的依据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即对村干部任期内的经济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做出主要经济决策情况、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村级财务管理情况以及个人遵守法规方面进行审查,并依此做出公正评价,给镇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进行人事提拔提供真实合理依据。

1.2 加强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有些村干部认为自己不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之内,不受经济审计限制而对自己行为不加以约束。实际上经济责任审计是对所有国家干部都有制约力的,进行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可以纠正一些村干部不正确思想,使村干部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认识到自己行为具有一定的表率作用,必须要加强自我约束,以公正廉洁的作派代表国家为民众做好服务。

1.3 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虽然村干部不属于国家干部系列,但却是国家依据国家干部标准进行管理的对象。通过审计可以起到监督及预警作用,同时也可以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从根源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通过审计,可以审查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以了解财务管理的真实性。杜绝白条、侵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私分土地出让金以及公款私存的现象。

1.4 促进村务公开及民主管理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民众代表及村干部意见,可将审计的村级收入支出情况等重大民主决策情况和财务公开,促进了民众对村干部工作的了解,加强和督促基层廉政建设。

2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在一定程度上经济责任审计已取得了成效,并得到村干部的普遍认可,但具体实施中仍存在很多问题。

2.1 审计机构不健全

目前国家还未曾对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出统一的法规和操作规范。至今开展的审计工作多数是依据农业部门的相关文件和地方制度相结合来进行的。此项审计工作还未曾纳入到乡(镇)的正常工作之中,没有设立审计专门机构,执行审计工作的农经站又在机构改革中被撤销或合并,工作人员只有一名,不能达到审计组必须是两人组成的基本要求,而审计工作又涉及到面广量大的复杂情况,因此难以从制度上加以约束。同时审计主体法律地位不明确,内容不统一,造成对村干部的纪律处分缺乏震慑力。

2.2 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需要一个素质高的专职审计队伍,因为此项审计工作是一项政策和专业性都很强的专业工作。而现状是各乡(镇)在做审计时都是临时抽调人员,他们不具备专业知识,不了解审计的程度和内容,对政策把握不准确,对法律规定不熟悉,在具体进行审计时,多采用审阅、复核等过时的方法。这样就无法进行彻底的延伸审计,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

2.3 地方保护

乡(镇)以上级别的部门在进行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顾虑较多,认为一些村干部都是自己一手培养起来的,存在自己很难把自己助手审计的心理,使审计工作很难深入。

2.4 执法力度弱,标准不统一,审计难度大

因为很多村干部都是连任几届或更长时间,从事的工作范围甚广。如果村干部有违规现象,既可以认定是个人行为,也可以认定是集体行为。对于其中个人应负多少责任并如何追究责任很难量化,这就导致不同的审计人员对一项违法行为会做出不同评价,这样极容易造成审计不公平公正,影响审计的权威性。而对村干部的审计既包括对人也包括对事的审计,使审计的目标和对象复杂化。在审计过程如发现问题,由于律法力度弱,就只能单一经济处罚,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使审计工作不能真正落到实处。

2.5 审计结果难以落实

由于乡(镇)政府没有建立审计结果的方式、要求、责任和考核的相关制度,更没有与纪检、人事等相关部门联合,再加上只有监督权没有处罚权,导致很多被审计的村干部对审计意见的执行只是表面敷衍落实,使审计结果大打折扣。

3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3.1 加强领导,统一部署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的有效途径,也是遏制和揭发贪污等不法行为的一项重要措施,此项工作对教育广大村干部,提醒村干部自律有重要意义。当前,各项国家惠农资金来源、渠道及流量比较大,因此在审计时调查取证难度很大。乡(镇)有关部门一定要认识到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并配备专门审计工作人员,保证审计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稳定。必要时可成立联合审计组,以审计机关为主,纪委、财政部门为辅来进行工作。上级领导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进行统一部署,做好审计准备工作。审计组进入后要及时召开会议,并张贴审计公告和审计纪律,同时要求村干部正确认识对待对自己的审计,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检查。审计人员要以群众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疑点为重要线索进行审查,审计小组要统一行动,对无法进行核查的问题可要求外力协助。

3.2 出台制度,规范审计

乡(镇)政府出台统一的村干部审计条例,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审计取证、报告、评价和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部门也要从制度上对审计程序、内容和方法要求等做出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使审计部门在进行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有法可依,有制度可遵行。可成立由纪委、审计、监查、财政、农经等部门联合组成审计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审计工作的协调和管理。使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真正实现正常化、法制化、制度化、程序化。

3.3 健全机构,提高管理

建立健全的农村审计机构,并赋予其一定权力,使其成为相对独立的农村经济监督执法综合部门。目前农村财务管理都不是很规范,由于缺乏原始材料使得审计无从下手,导致工作量大增。因此在健全机构的同时也要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提高农村干部和会计人员的素质,使相关材料保持完整,为日后责任审计工作积累经验。另外要加强农村审计队伍建设,做好农村审计工作人员的不定期培训工作,使其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来进行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对象和内容也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这需要一支有较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敢于开拓进取的工作队伍。

3.4 强化监督,整改检查

在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必须坚持违法必纠的原则以维护审计工作的严肃性。要把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处理意见、执行情况纳入组织、纪检、人事部门的正常工作范围内,以督促被审计的单位及个人在期限时间内进行整改。要严格遵守审计结论落实回访反馈制度,确保查出的问题得到切实的整改。要将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村干部考核、晋升的制度中,以改变下任不理上任旧账的情况。同时,应与村务公开一样在一定范围内实施审计结果公示制度,从而维护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定期以交流形式召开村干部会议,有针对性地宣传法规,并探讨其他先进村账务管理经验。

3.5 完善方法,加大执法力度

一方面继续坚持“经济事项的合归、合法性审计与业绩考核相结合,专业检查审计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账内审查与账外调查相结合”的审计方法,一方面可以采取“统筹调配审计人员,异地审计”,由市级审计部门统筹安排镇区农经审计人员,到其他镇区进行审计工作,既能增强审计力量,又可消除 “自己的刀难削自己把”的顾虑。另一方面,要加大处罚力度,对那些无视财经法纪,侵占、挥霍村集体资产的违纪行为和责任人要从重处理,并追究其党、政纪处分直至法律责任。

4 结语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一系列审计得出对村干部最步中肯的评价,也是村干部任期内履行职务优劣的总结。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加强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参考文献

[1]虞国庆.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J].农村财务会计,2011,(06).

[2]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 (农经办[2005]12号).

篇(3)

二是集体财产审查。村干部任职期要确保村级集体财产的完整,要账实相符,杜绝财产遗失和擅自核销、私自变卖集体资产,并使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工程项目审查。村级重大工程项目发包须经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进行公开招标、投标,工程竣工验收后要专项审计并及时向群众公布结果。

四是债权债务审查。村干部任期审查主要审查任期债权债务清偿,杜绝新增债务,离任审查做到随离随查,严厉打击极少数违法违纪及犯罪分子,还遵纪守法干部一个清白。

五是廉洁自律检查。村干部任职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不得,挪用、侵占公款,挥霍浪费集体资产。

实施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现实意义:

一是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为村干部选拔任用和组织考察评价提供第一手资料和真实依据的需要。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以村干部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为基础,通过对村干部任期内的经济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做出主要经济决策情况、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执行“三大国策”情况以及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并作出一定的评价,为县委组织人事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选拔干部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篇(4)

二、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结果合理运用的必要性

作为我国的基层政权组织,乡党委、政府是党和国家在基层的代表人,同时也在农村执行着党的路线与方针。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过程中,乡党政领导干部发挥着其不可或缺的作用。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已经成为了党和国家在新时期加强基层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促进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源头上抓好基层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同时,乡镇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结果是了解、考察和监督管理乡镇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丰富干部管理监督的内容和信息来源渠道、提高监管质量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如今,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如何有效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经济发展模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以及构建和谐社会也被逐渐纳入到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畴。因而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结果就基本上涵盖了评价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水平的全部要素,显然在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的任用、考核管理工作中,在干部的政绩考核评价中运用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结果的必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三、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结果运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随着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铺开和有关法规要求,笔者认为,在审计结果的运用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关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不够重视。重审计形式,轻结果运用。有关部门只要求审计机关搞审计,对结果运用却不当一回事,将审计部门报送的结果报告等审计文书放在桌子上,锁在档案室,对审计结果不留意、不查阅。

二是审计结果的体现形式比较单一,利用程度低。审计结果的主要载体体现在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上,且主送的范围有限,一般只报送委托机关和被审计单位,审计结果为社会的利用程度较低。

三是审计结果的质量差异很大。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因目前的条件限制和审计环境影响,使某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质量不高。加上审计人员本身的技术水平和个人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审计结果的质量差异很大,运用审计结果的风险也随之增大。

四是对审计结果运用欠缺应有的平台,没有建立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和机制。审计结果只能在审计机关、委托机关和被审计单位之间封闭运行,有的审计结果情况甚至只有个别领导掌握了解,使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无法利用,更难以对外进行公布。

究其原因,总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是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存在不正确的认识。有些部门领导干部思想因循守旧,认为审计结果报告披露的都是“家丑”,不便外扬。

二是社会总体对于审计的了解还不够。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整个社会中地位的重要性要远低于经济发展等其他工作的重要性,致使很多人对审计还很陌生,谈到审计都还是个新鲜事,就更谈不上审计结果的运用了。

三是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报告因审计评价指标没有规范的标准、审计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质量差异很大,其本身也有很大的风险。

四是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影响其结果运用的原因还有很多人为的因素和社会的因素。这些因素难以抗拒,只能意会不可言传,又还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审计结果的运用。

四、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评价体系的内容

一是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和合法性评价。重点是本级、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非税收入收支管理情况、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情况。

二是任期内资产情况评价。重点是国有土地资金、固定资产及货币资金管理情况。

三是任期内负债情况评价。重点是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构成、投向情况,偿还能力,资金效益情况及管理情况等。

四是代政府管理的各项基金、资金的管理及效益情况评价。重点是有无挪用、截留,是否及时拨付相关基金、资金。

五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评价。主要是任内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是否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或民主决策,以及其产生的效益情况。

六是管理制度评价。主要是任内是否按照规定,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和切实执行内部激励和制约机制。

七是任期内遵纪守法及廉政情况评价及其他评价。

五、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结果运用的几点建议

为了能够运用好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结果,就目前所存在的这些问题,应该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一是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与其它一般的审计评价比起来不同的是,在对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评价中的对象是领导干部,更加具有针对性;它的评价对象是经济责任,特殊性较强;它的最终评价结果对干部的任用或考核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更具有严肃性。为使审计评价更加有依有据,必须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出一套科学的评价体系,在该体系中明确考核与评价两个指标体系。清晰的界定出每一个指标所包含的内容与外延,将评价标准进行细致量化,实现定性分析评价与定量分析评价的有机结合,促进和提升审计评价工作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形成统一的评价口径与考核标准。

二是提升审计人员各项素质。审计工作人员素质的高低将会直接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好坏,所以需要审计人员根据各项审计要求,努力提升自己的各项素质。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需要对国家各项政策法规进行认真了解和学习,以提升自身的业务判断能力,严格遵守和执行审计程序,获得准确充分的证据,所执行的法规必须要准确。在进行整个审计工作评价中,审计工作人员需要具备应有的职业素质,能够保障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独立、公正、客观,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落到实处,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状况进行适当评价。审计机构应加大审计人员的培养工作,努力提升审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及时开展相关研讨会以及各种经验交流分享会,以最终提升审计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加大社会舆论的宣传力度,提高审计的社会声望和群众知晓度,为审计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选择不同的审计时机,将离任审计,任期审计和任前审计等多种审计方式结合起来,人民群众监督和审计监督结合起来,从人民群众的口中去寻找审计线索,在与人民群众的交流中去客观评价乡镇领导干部职责履行情况。

篇(5)

根据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根据运农发文件《关于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做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和市监委两家联合,从3月份开始对全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离任经济责任进行了专项审计。

此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为行使村集体及村级组织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级组织成员;审计重点为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我们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审计组对每个村都下发审计通知书,审计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情况对10个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经济处罚,对7个村进行了黄牌警告,对8个村进行了通报批评。

二、不断加强农民负担管理

为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到位,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确保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根据运城市纪委统一要求,我中心与市农廉办联合于4月14日至4月24日,通过听、看、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对全市9个乡(镇、街道)的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对象和内容为:20**年度市财政拨付的农村税改转移支付资金,包括:乡村两级办学经费、计划生育经费、优抚经费、乡村道路建勤费、村级管理费,以及转移支付资金的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情况。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了资金管理及使用中存在的以下问题:1、专项资金少转拨情况,其中3个乡(镇、街道)乡村两级办学经费,计生经费少转拨47**2元;2、优抚经费结余情况,检查中有6个乡(镇、街道)都存在结余,共计46064元保管在民政办、乡政府,未予开支;3、计划生育经费情况,有3个乡(镇、街道)存在结余,共计56482元均在各计生服务所保管未予开支;4、乡村道路建勤费情况,有5个乡(镇、街道)存在结余,共计161953元均在各乡(镇、街道)核算帐户保管。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整改意见及建议:

1、乡(镇、街道)转移支付资金,应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各相关职能站、所,不应由乡(镇、街道)政府转拨。

2、对结余的优抚经费,各民政办应尽快确定优抚对象,按优抚规定发放到位。

3、对结余的计生经费、乡村道路建勤费应专项保留在各自的核算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4、村级管理费应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各村级帐户。

5、全市各级会计核算中心及农村服务中心等记帐机构,应统一专项资金核算管理办法,做到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专项管理。

6、凡涉及转移支付资金的各单位,对此次检查中反馈的意见,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堵塞漏洞,健全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和有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了使广大农民认识了解专业合作组织,我们深入基层,通过多渠道宣传,组织学习,鼓励帮助各村的生产小农户联合起来,走合作道路。经过市、乡两级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我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95家(其中今年发展31家),入社农民800余户,带动当地农户3000多户,涉及养殖、种植、加工等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形成,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强了生产效益,有效的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经过努力,今年我市有5家专业合作社已申报了省级、市级财政支持项目。

下半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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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三资”等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

(二)审计范围

对即将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的村及涉农社区“两委”进行离任审计,审计任期内(2016年3月--2020年11月)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同步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重点

1.本村财务收支情况;2.本村债权债务情况;3.政府拨付、社会捐赠和扶贫的款项、物资和管理的使用情况;4.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5.本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担保、出让、入股情况,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二、审计内容

(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审计:任期内农村经济收入、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三资”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三资”管理、财务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任务完成情况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支出是否符合程序和规定,村干部报酬和办公经费等使用情况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侵占、挪用、平调集体“三资”和长期占用集体“三资”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三资”处置

主要审计:集体“三资”处置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三资”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

主要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存在新增债务;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债权;发生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应收尽收等。

3.土地和工程项目发包

主要审计:集体资源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是否存在擅自转让土地经营权;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仗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

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惠农项目落实和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

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有无以“一事一议”名义强行要求农民捐款、集资等。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当地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进行审计。

三、组织机构

我镇成立村“两委”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由党、政正职任双组长的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主管综合服务中心的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具体主抓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兼任,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自审的形式开展村“两委”干部换届离任审计工作。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各乡镇街组织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村“两委”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有利于强化村级“三资”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的形成,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二)强化审计力量

各乡镇街要加强审计力量,配齐审计人员,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人员参加审计工作。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三)规范审计程序

按照《省农村审计条例》的要求,严格履行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文书,确保审计质量。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形成《审计报告》。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也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四)公开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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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

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对乡镇领导任职期间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所有相关站、所、办的全部财产及财务收支、债权债务增减变动情况等方面所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它将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深入查清任职期间的职责范围、工作业绩、财务管理、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其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突出对农、林、牧、副、渔及第二、三产业达到的总产值、农村经济总收入、人均收入完成情况和招商引资效益情况的审查。

二是任期内乡镇政府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查其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情况,决算和预算是否一致,如有大的差别,究其产生的原因。

三是任期内乡镇债权、债务变化情况。突出对往来账项的审查,仔细核对往来账项的真实性,看有无收入挂往来或转移支出的现象。通过审查账簿和凭证,看账实是否相符,注意对影响损益的各种因素的审查。

四是任期内国有资产经营及存量增减变化情况。具体审查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固定资产是否账实相符、有无化公为私和毁损流失、有无违规资金运用、债权是否真实。通过对被审计对象任职前后净资产的比较,计算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资产收益率,以考核其任期内国有资产是否保值增值。

五是任期内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突出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的审查,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了科学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重大经济事项是否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其执行是否严格、有效,有无失控点,有无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而发生违纪行为,对已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等。

六是任期内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情况。通过对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审查单位收支的真实性,有无隐瞒、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有无违反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有无滥发奖金、实物、补贴,用公款请客送礼、挥霍浪费等现象;有无、贪污受贿行为,有无虚报经济指标、偷漏税金等行为。

七是个人廉政情况。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与有关人员谈话,看个人在经济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

八是任期内重大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效益情况。通过对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核、监管情况;建设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进行审查,分析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二、讲究方法,灵活有效地开展审计工作

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关注和要求,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努力提高审计质量,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开展审计:

一是要采取多种审计方式相结合。要做到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充分利用已经完成的常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资料,搞好本次经济责任审计,以提高审计效率;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将审计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及时处理和防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通过查询有关的谈话记录、会议记录、有关文件、召开座谈会等,了解掌握账面上没有反映的情况。

二是要延伸审计。检查财政、财务管理可能存在的转移资金、转嫁负担给下属单位行为;向重点投资项目或计划进行延伸,检查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从而更加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三、坚持原则,正确把握好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审计结果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准确与否,关系到审计结果报告的质量,也关系到审计的风险,更关系到市委、市政府对干部提拔使用的导向。审计人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任职期间使用财政资金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是要坚持分清直接与间接责任界线的原则。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对单位的管理应负全面责任,但并不是所有的责任都应由其承担。按照经济责任制的分工原则,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对其分工负责或直接主管的事项负直接责任;由其他领导成员分工负责或主管事项的那部分责任,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负间接责任。

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客观公正地评价业绩和责任。坚持全面地看待问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分析客观因素对领导干部的影响。

三是要坚持准确性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以数字为基础,对未予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不准的事项不作评价。不能超越审计职能范围对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领导作风和群众关系等进行评价。

四是要坚持依法审计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必须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对所审计的事项依据法律法规等标准来进行定性分析,围绕财务收支进行评价。

四、提高素质,增强防范审计风险控制

为了有效地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必须增强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规范审计工作程序,严格做到依法审计,提高审计质量。在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控制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增强风险意识。在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过程中,审计风险的控制不容忽视。审计人员必须增强审计风险意识,刻苦学习钻研审计专业知识,掌握审计专业技能,提高审计专业水平。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审计人员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程序,从确定审计项目计划、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到作出审计处理决定等每个环节,都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避免审计执法的随意性。同时要建立健全审计工作监控制度、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实行审计质量抽查、复核、考核制度,严格审计质量标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每个审计项目都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尽量避免或减少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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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合资源,拓宽审计渠道。首先,整合审计机关内部资源。审计机关内部实行上下联动、农业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联动开展,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合力,扩大农业审计覆盖面。其次,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和监督的预警机制。加强与有关涉农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政策与信息,对各级各类涉农资金进行全程监控,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和监督的预警机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后,在经济责任审计和预算执行审计中突出涉农资金监管。结合县、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结合预算执行审计,检查财政、农业、水利、林业、国土、农机、扶贫等有关部门涉农资金是否存在项目管理混乱,资金分配不科学,投入分散,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促进严格管理,规范使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财力保障。

三、全面履职,强化审计监督。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综合经济监督部门,保障涉农惠农资金的安全有效、促进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的落实,是审计监督的职责所在。主要应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审计,强化政府支农专项资金的审计。二是要积极维护农村弱势群体的利益,加强对民政资金主要是济困扶贫资金的审计,使各级政府对农民的关怀真正落到实处。三是要加强对涉农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要揭示和反映财政资金的支出结构,检查用于农业和农村建设的资金是否保持了一个合理的结构和增长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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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常态下对农村财务收支审计的影响

当前中国经济处于经济发展新常态环境下,在当前形势下,政府倡导服务型政府管理体系构建,通过减少政府不必要的行政权力干预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激发市场经济活动;同时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给农村经济带来发展机遇,通过制订一系列金融政策和市场政策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农村经济是中国经济的基石,基层干部要树立严格自律的形象,并要求农村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公正廉洁自律,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要按照“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教育工作要求,严于律已、严于修身,学做结合,做好农村经济发展的引领工作。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要从严治党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要做好农村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基于此,本文对新常态下农村财务收支审计问题进行了研究[1]。

二、新常态下对农村财务收支审计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1.经济责任的认定困难。农村是我国的最基层组织,是政府组织机构的最基层机构,村级基层政府组织通常由基层村民自行选举产生,集体“三资”(资源、资产、资金)的“四权”(审批权、使用权、分配权、收益权)在村干部手中,村(社区)“三委人员”更换快,新官不清楚、不理旧账问题突出。并且一些会计中心在账务核算中并未实现收支两条线,社区也未配置相应稳定的报账人员,大多由指定的临时人员担任。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村干部即负责政务,又负责财务这种模式显然是不符合财经纪律要求的,加之村级基层政府组织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加大了滋生个人腐败问题的可能性。从当前审计角度看,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村级基层政府组织的经济责任认定不明确,很难明确经济主体责任人[2]。

2.缺乏专业审计人员。一些区域对村级政府机构的审计工作重视程度不足,未配备专业审计人才,导致专业审计人员数量少,现有的部分审计人员专业能力欠缺,审计能力有限[3]。

3.审核内容单一、审计标准模糊。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农村财务收支的审核内容也随之发生较大变化,一些区域审计人员仍按传统的项目开展审计工作。我国村级基层政府组织审计经验不足,对财务收支审计无标准的体系,审计标准模糊,主观评定因素较多,审计结果不客观。

4.国家审计政策落实困难。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专项资金,很多政策在落地过程中,存在专项资金与项目不匹配、专项资金应用不合理、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加之村级基层政府组织在财务管理上不专业也不到位,导致国家审计政策在村级基层政府组织中的落地困难[4]。

5.审计结果应用不足。在村级基层政府组织的审计中,归纳性提取出审计意见,并明确了评价标准,但是对于审计结果应用不足,一些村级基层政府组织并未根据审计结论进行整改,对于村级基层政府组织的财务收支工作并未做进一步的完善,并未将日常的财务收支工作与审计结果相挂钩,开展整改工作。

三、新常态下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路径

1.转变审计思想,发展审计内容,明确责任主体。村级基层政府组织的干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在审计实践中,要转变审计思想,明确审计责任主体。村级基层政府组织的干部要切实担责,担当起经济审计的主体责任,积极作为,完善村级基层政府组织的管理,避免财务收支审计问题的出现。

2.做好财务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农村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农村财务和审计人员的管理思想和专业素质,促进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明确审计负责主体的权限范围。明确负责主体的权限范围,让农村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有明确的依据,并做好相关制度的执行工作。

3.明确审计标准,丰富审计内容。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完善审计评价体系,做好定量评价,按标准进行统一的财务收支问题审计,让审计定性评价结论具体量化有依据。

4.及时反馈审计成果,配合部门工作整改。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对村级基层政府组织的审计结果要及时反馈,并做好备案存档工作,并配合部门做好落实整改的跟踪督导工作,确保农村财务收支审计政策落实到位。

5.做好审计结果的应用工作。确保审计结果的细化和量化,具有可操作、可实施地,将审计评价结果计入个人人事工作档案中,与个人业绩挂钩,以便将审计结果充分与村居领导干部的个人业绩、升迁相挂钩,作为今后人事调动的参考。

四、结论

经济发展新常态环境下,要做好村级政府组织的财务收支公开与监督工作,促进村级政府组织财务收支规范化管理,为村级基层政府组织培养专业审计人才,做好审计结果的应用工作,对于一些村级政府组织的相关人员的违法违纪等行为要严肃依法处理。总之,要建立起服务型政府组织,完善村级基层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加强村级基层政府组织的财务管理,做好农村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推进财务收支情况的信息公开与监督工作,确保村民的知情权,推进村级基层政府组织的民主化、法制化进程。

参考文献:

[1]师高康,胡辉.新常态下村级财务管理须常抓不懈――基于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专项检查调研[J].中国农业会计,2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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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302.6;F239.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24-0350-02

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村级经济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日渐增多,农村财务审计跟不上集体经济发展的步伐,导致农民因村级财务问题上访甚至集体越级上访时有发生,因此,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对促进农村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1]。

1 农村财务审计现状

1.1 农经机构

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农经站34个,其中市级1个,县级10个,乡镇机构23个。共有农村经营管理干部320人,其中乡镇站工作人员28人。有中专以上学历195人,中级职称195人,高级职称28人。

1.2 财务审计主要模式

近年来,周口市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村级财务清理整顿、村级财务年度审计、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较大规模的清财整账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财务管理。但农村财务仍然是“边清边乱”,管理混乱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周口市各级农经部门作为农村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机构,一直高度重视农村财务的规范管理工作,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在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农村财务监督管理手段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和有益的探索,近年来逐步推行了“村账乡(镇)管”、“会计委派”、“会计”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取得一定的成效[2-3]。目前农村财务审计主要对乡镇农村财务核算中心进行审计,必要时再进入村进行财务审计。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财务审计队伍力量薄弱

一是农村财务审计人员数量不足,机构不健全。乡级基本无专职的审计人员,全市有4 882个村,203个乡镇街道,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一级只有太康县保留有乡级农经站,农经人员是太康县农业局编制,其他乡镇没有农经机构。有些乡镇虽成立了农业服务中心,在岗人员只有3人左右,肩负着涉农的所有工作,尽管农村财务审计也是其中的一项内容,但因目前农村经济呈多元化发展的势头迅猛,涉农工作任务繁重,使农村审计工作仅仅是有重点的对部分村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无法开展常规性农村财务收支审计。二是农村财务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有规范的操作程序,要求审计人员必须熟悉审计专业知识,以前农经工作人员对村级财务监督偏重于财务检查和清理,现在要进行财务审计,业务知识存在一定差距[4]。

2.2 审计主体职能偏差

周口市、县的农经机构较分散,农经机构分为产业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农经站3套牌子,虽然全市有农经人员320人,分成3个机构以后,各自负责各自的农经业务,从事农村财务审计的人员则少之又少。审计过程中往往只停留于查清事实,对被审单位特别是对非党员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很难进行有效处理。

2.3 村级财务管理较混乱

周口市村级财务虽然已全面实行乡镇委托制,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但一些村级财务仍然存在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在财务工作职责不分,有关会计资料分散在村长、书记、会计手里。有的村无出纳日记账,无村集体资产台账、档案,村干部人人都有现金控制权,村集体收入谁收谁支。有的用款单位的支出仅凭自制的领款单作为项目支出,大量的白条使资金真正用于项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有的村受换届选举的影响,使用自己信得过的人管理村级财务,频繁更换村级财务人员,让不懂账的人管账,造成会计核算不准确。

3 农村财务审计的对策

3.1 健全农村审计组织体系

一是完善农村财务审计机构,强化农村审计的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县、乡镇2级村级财务审计组织,明确县级农村审计部门的职责,统一规范其部门归属。各乡镇建立相应的农村财务审计小组,对本乡镇的村级财务开展经常性的3年一轮审。二是要提高农村审计工作人员的素质,通过各种途径吸收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人员,逐步提高农村审计队伍的专职化程度,通过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现有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5]。

3.2 要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审计制度

建立和完善农村财务审计制度是搞好农村审计工作的当务之急。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方面的规章,要以国家和各级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修订村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制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重点项目招投标、村级债权债务、农村财务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

3.3 把握农村财务审计的重点

一是从村级收入来源入手,审查村级各项经济收入是否纳入中心统一核算,有无截留、挪用和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审查各村是否建立健全支出的预算和审批制度,各项支出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支出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6]。二是围绕村干部监督,搞好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做到干部离任必审、干部调整必审、任职3年必审、村级换届必审,逐步实现审计的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立体式监督转变,做到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踪到哪里。三是围绕村集体资产出租和转让、征地补偿金发放、村公益事业兴建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客观公正地评价各项事件的执行情况。

3.4 审计与民主监督相结合

要把检查、审计结果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民代表会等形式公开,及时帮助被审计单位纠正错账,梳理问题,健全制度,帮助被审计单位搞好民主理财,更好地发挥审计职能的作用,逐步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4 参考文献

[1] 徐岩松,吴绍华,郭申.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0(4):398,400.

[2] 黄清娟.如何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工作[J].经营管理者,2010(18):94.

[3] 王艳华.如何搞好农村财务审计工作[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16):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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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审计模式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较早出现了以农村经管部门(或称“经管站”)为审计主体,以村集体经济活动为审计对象的农村内部审计。这种模式主要是依据1992年5月农业部第11号令《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审计暂行规定》和部分省区制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而设置。经过多年的发展,这种审计模式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至今仍被大量采用。另外有些农村地区出现以乡镇政府成员临时组成的审计机构对农村财务进行审计的模式(即“乡镇政府内部审计”),这种模式从其隶属关系和设置的形式来看,也属于内部审计性质,但由于受到经费和人员编制等因素的限制,在实践中这种模式比较少见。目前以“经管站”为审计主体的内部审计模式实质上就是让经管站既充当经营管理者又充当监督人,违背审计独立性原则,其审计结论严重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其次“经管站”日常经管工作繁重,必然冲击审计业务的开展。而乡镇政府内部审计成员由于是乡镇领导干部组成,其专业技术水平有限,很难适应“两型”社会的审计要求。

(二)国家审计机关派驻审计模式 国家审计机关派驻审计模式是在县(市)级审计机关下设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机构,其工作直接对县(市)级审计机关负责,性质属于国家审计。不足的是这种审计监督范围比较有限,与乡(镇)政府脱离,不能适时监督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开展,属于事后监督;其次审计工作过于偏重对经济案件的查处,忽略了其在乡镇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和调控中的作用;然后由于县(市)级审计人员有限,导致审计工作覆盖面窄、连续性差,不能及时全面地反映乡(镇)的经济运行情况。而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范围较广,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农民承担费用、农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等。因此国家审计机关派驻审计模式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但其权威较大,独立性和审计专业性强,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模式 出于探索和创新角度考虑,在一些乡镇(街道)出现委托注册会计师(简称CPA)进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这是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得以实现的一种有益尝试。但这种模式暂时不适应农村集体经济这一特殊的领域。首先从委托理论角度看,由于农村集体经济与村“两委”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破坏了典型的CPA审计的三角关系,独立就失衡,有碍审计的开展;其次从成本上来看,委托方难以支付相对昂贵的CPA审计费用,或者觉得农村财务管理水平较低,乡镇(村)经济业务相对简单,没有必要请专业技术和独立性较高的CPA来进行审计;从操作层面来看,CPA审计农村集体经济虽然是一块新的领域,但由于没有具体相关准则或制度可供CPA参考,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审计的质量难以保证。

二、“两型社会”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模式创新

(一)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审计模式的建立 为建设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权威性,根据2006年2月新修改《审计法》第十条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依法进行审计工作”之规定,可以设想在各县(市)国家审计机关专门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审计中心”(具体机构体系设置如图1),该中心垂直隶属于县(市)国家机关,主要职责是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财务审计监督。其优势和相关要求表现在:

(1)审计主体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审计”中心是接受县(市)级审计机关的垂直领导,意味着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纳入国家审计体系范畴,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审计机关是实施新的审计模式的主体,使得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审计中心的层次和独立性得到提升,审计监督的力度得到加强。县(市)国家审计机关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审计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授权该中心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审计分中心直接履行对乡镇(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日常审计任务。

(2)审计范围更加明晰。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任务重,执行难度大,针对性强,中心可根据审计业务需要设置相关部门:一是农村财政财务审计,根据实际情况对各乡镇的村级财务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二是农村专项资金审计,主要是对土地出让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村干部报酬补贴发放、救济(扶贫)资金、其他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三是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审计,集中对所有农村建设中达到一定资金规模的项目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四是农村资源环保审计,主要对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源浪费情况和环境污染情况进行专题审计,以达到符合“两型社会”建设的具体要求;五是农村经济责任审计,对乡镇(村)主要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以保证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该中心相应部门和分中心接受纪检监察室和司法部门的监管。

(3)相关审计准则和程序的制定要求。为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权威,保障整体审计质量,政府需尽快制定包括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准则、审计人员行为规范、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报告规范等相关审计准则或制度,使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有章可循。对于农村经济审计的基本程序可以从审计工作方案、发出审计通知书、实施就地审计、调查取证归纳问题、评审内部控制、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复审异议等问题进行考虑。

(4)审计人员录用和队伍建设要求。新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审计中心可根据授权的审计范围和任务,来设定审计岗位和编制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该中心负责人应由县审计机关任免,并向县审计机关报告工作;其他审计人员由县人事局、审计局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用。乡镇(街道)审计分中心机构人员编制由县级政府负责解决,可以是公务员编制或事业编制,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纳入预算,统一提供。业绩考核和业务技能由县审计机关负责。

(二)倡导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充实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力量 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采用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虽然存在诸多困惑,但在今后 “两型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农村市场化的逐步深化,特别是城郊结合的农村,其经济发展更是日新月异,农民民主意识会不断增强,政府审计出于成本效益考虑,可将部分业务委托给注册会计师审计。因此,在由国家审计机关为主导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之外,注册会计师审计将会成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必要补充力量,这既是农村集体经济受托经济责任扩展的需要,也是注册会计师自身行业发展的契机。该模式的优点在于:一是作为社会中介机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其审计结论的公信度较高;二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委托人之间只是委托受托关系,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受审计准则的约束,其审计结果的公正性较强;三是注册会计师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审计执业经验,能利用专业优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审计执业过程规范,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结论,审计质量较高;四是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受托审计,其业务范围不受限制。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当前的经济发展条件和审计环境的约束,农村集体经济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急需解决以下五个问题: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和鼓励将部分农村集体经济业务委托给注册会计师予以审计;二是政府尽快出台与完善有关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准则或制度,为注册会计师审计进入此领域提供法律依据;三是明确审计委托人范围,特别应明确全体村民以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身份充当审计委托人的地位;四是注册会计师应充分考虑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的风险,委派熟悉农村实际情况,通晓国家农村政策与法规、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工作;五是针对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问题,政府应科学引导,可以考虑给予承担了经济实力较弱乡镇(村)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应比例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