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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粮食价格波动来看,短缺正在成为全球性的话题。全球食品价格自2002年以来持续攀升,到2009年已累计上涨65%。去年,全球谷物价格上涨42%。目前世界粮食储备已降至30年来的最低点,只够维持53天,远低于2008年初169天的水平。世界银行最近的估算显示,国际大米价格2010上涨55%。另外,玉米价格也持续上涨。
从国内粮食价格波动来看,在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粮价异常波动给管理通胀预期带来巨大压力,也给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带来新的挑战。以玉米为例,由于我国粮食各品种间价格波动具有传导性、同步性和放大性特征,玉米价格异常波动有可能引发粮价乃至整个食品价格的全面上涨。同时玉米价格持续上涨,将进一步增加养殖成本,打击农民养猪积极性。如此的结果也导致我国目前猪肉价格暴涨,由此推动新一轮食品价格全面上涨,拉动CPI大幅上升,进一步加大通胀预期压力。在食品价格的推动下,今年3月份我国CPI同比上涨5.4%,4月CPI同比上涨5.3% 。目前我国长江中下游正遭遇特大干旱,市场上对于粮食减产的担忧情绪逐渐升温,部分地区蔬菜价格已经显现大幅反弹。多家机构近日预测,5月CPI仍将维持高位,同比增长预计会在5%以上。反通胀已成为今年宏观调控主要目标,而粮价稳定与否,则关系到整个物价的走势,关系到宏观调控的成败。
2.我国粮食供求关系分析
目前,我国正于高速发展阶段,在今后的10年甚至是50年里,人口增长、城镇化、工业化将推动我国粮食需求呈现刚性增长趋势,但耕地减少的压力越来越大。我国现在每年的粮食产量超过了1万亿斤,到2020年,我国人均年消费粮食将达到790斤,需求总量将至少在11450亿斤。若按2020年的粮食需求11450亿斤来测算,要保持自给率在95%以上,即总产要达到10878亿斤,每年粮食产量至少要增产72亿斤。假定播种面积保持不变,要求单产在2007年633斤的基础上,每年提高0.7%以上。但是,多年以来,我国粮食单产年均增长率只有0.6%,单产增幅呈递减趋势,单产进一步提高的难度加大。毕竟,科技进步赶不上社会对粮食生产的需要,所以快速城镇化时期土地减少的背景下,在有限的空间上,由于科技发展滞后,每亩地的单产就大打折扣,最后将会直接影响到粮食的总供给。事实上,在我国粮食连续多年增产之后,包括最近农业部统计显示,今年夏季小麦增产,长期积累形成的基础设施潜力已充分释放,在高起点上继续增产的空间已经很小。与此同时,粮食生产基础薄弱、后劲不足、科技支撑乏力等根本性问题产生的负面影响将会逐渐显现。
尽管我国粮食已经实现了七连增,粮食产量稳定,储备充足,粮价也没有大起大落,2011年3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是决定今年将在全国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会议决定,以粮食主产省和非主产省的主产县为重点地区,以增加重要紧缺品种供给和推广落实防灾减灾增产关键技术为重点,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力争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去年水平,实现夏粮丰收、早稻增产、秋粮稳定,全年粮食产量在1万亿斤以上。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国将采取七项措施确保粮食增产:保护耕地,推进耕作制度改革和规模化种植;制定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发展旱作农业,发展节水灌溉;选择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50个县(市)、500个乡(镇),开展整乡整县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试点;开展科技指导服务,推广增产增效技术;做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保障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物资供应和粮食生产用电需要;制定完善防灾减灾预案,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加大对种粮农民补贴力度,为此,中央新增支农资金100亿元。以上举措表明,为了加快构建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符合中国国情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从电力到水利、从科技到农资、从财政到金融,方方面面都必须立足大局,努力提供最大支持。
二、制约金融支持粮食安全的主要因素
1.支农政策取向与涉农银行业机构经营目标差异,制约金融支持粮食安全
粮食安全是国家一直高度关注的问题,政府不断出台各种措施鼓励农民多种粮、种好粮。但是,由于支农惠农政策强调更多的是对粮食生产作为弱势产业的帮扶和保护,大多带有强烈的计划性色彩,而商业金融机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经济主体,农业作为风险偏高、收益偏低的弱势产业必然难以受到商业银行的青睐,因此,政策支农“扶贫”的目标定位与金融机构“逐富”的商业运作原则之间出现了错位,支农政策的计划性与金融机构经营的市场性难以目标同向。即便国家鼓励涉农金融机构承担起为农业生产提供融资的政策性金融职能,但当作为其社会责任的弹性政策性金融职能与刚性的逐利性内在需求发生冲突时,涉农金融机构多会舍弃社会责任,最终导致信贷资金流向“非农”领域。
2.财政支农效率低下与金融支农积极性不高现象并存,制约金融支持粮食安全
近年来,国家财政支农力度不断加大,但量少、点多、线长,涉及金融领域的无论是在种类上还是数量上都明显偏低,财政支农效率低下与金融支农积极性不高现象并存且互为表里。一方面,财政支农资金对银行信贷资金具有一定的“挤出”效应;另一方面,“救火式”的财政补贴政策不能为金融机构提供资金长期安全保障。一份以1987年至2007年为时间段对中国财政支农杠杆效应进行研究的报告(彭克强,2008)表明,20年间,农业综合开发中银行贷款占比与国家财政资金投入占比仅有6年呈弱正相关关系,财政与金融农业综合开发投入上的两级分化格局直观地反映出国家对农业发展的扶持资金未能有效地调动金融机构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的积极性。
3.贷款对象无法提供风险补偿与信贷资金自身缺乏风险补偿机制并存,制约金融支持粮食安全
一是贷款对象无法提供风险补偿。当前粮食生产基础设施薄弱,粮食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大、抗风险能力弱,其潜在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不言而喻。而目前农村担保体系和农业保险制度不健全,导致保险公司在商业化经营中对农村种植业开办的品种极少、保额较低,且有日趋萎缩的趋向,部分农户虽然参加了保险,但第一收益人并非金融机构。二是支农信贷资金自身缺乏风险补偿机制。作为潜在违约风险高的支农贷款,一旦发生违约,除了金融机构自身计提的贷款呆账准备金外,无其他补偿方式。虽然各级政府建立了农业贷款的担保基金,但额度较小,真正发生风险弥补也较困难。
4.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与严格的支农信贷准入条件不匹配,制约金融支持粮食安全
一是粮食生产的分户式经营模式难以形成规模化信贷需求。全国产粮主产区户均种植夏粮、秋粮的土地面积逐年减少,农户经营规模也较小,农村耕地经营权的细碎化使得种粮所需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投资金额较小、弱化了粮食传统种植模式对信贷资金的需求,致使金融对粮食生产的支持进一步萎缩。二是传统农业生产模式难以满足严格的支农信贷准入条件。当前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农户可提供的抵押财产有限,抵押物本身价值较低,受自然条件和市场影响,收入难以保证,这些与银行业渐趋完善的经营管理、日益强化的信贷管理和严格的信贷准入标准存在一定差距,增大了农户贷款的风险,也增加了农户贷款的难度。
5.支农信贷人员贷款责任追究与业绩考核不科学性,制约金融支持粮食安全
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普遍实行严格的贷款回收个人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基层行没有贷款审批权却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相对于其他信贷业务,涉农贷款面对的主要对象――农户居住较为分散,而农户贷款额度小、笔数多、放贷风险高、管理成本高,且贷款发放假如形成不良,将严格追究信贷人员责任,加之,银行机构考核信贷人员,只考核存款多寡和不良贷款收回率、不考核发放贷款的多少。因此,现在从事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多数人面对涉农贷款风险最简单和最直接的反映就是“惜贷”和“慎贷”,致使部分支农信贷人员宁可放弃涉农贷款高额利润回报,将存款上存,也不愿承担放贷风险。
三、强化金融支持粮食安全的建议
1.建立我国农村金融制度体系
目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而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金融业应该认识到,保证粮食安全,建设现代农业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对我国发展现代农业,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着重要意义。我国要解决粮食安全问题,必须发展现代农业。金融要在服务于现代农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就要发展多层次现代农业金融服务体系,既应注重发展面向农村特定产业的专业金融服务机构,也应鼓励不同类型金融服务机构针对农业生产链不同阶段的不同风险,互相配合并提供互为补充的服务。特别是以国际化为特征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使农业生产链拉长,在产业化农业生产的不同阶段中,在土地投资、水利设施、防灾减灾、粮食增产、农产品开发,需要根据风险大小和融资期限长短,提供专业而全面的农村金融服务。同时,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贷资金投入中低产田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治等现代农业基础开发领域,通过开发适合实际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快农业生产转型,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2.解决我国农村土地规模经营问题
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必须解决农村土地规模经营问题,我国应通过创新促进土地流转和利用外部资源,解决我国农业生产中人多地少、分散经营、效率低下的问题,适度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一是应引入土地生产当量配额交易机制,解决城镇化发展与土地约束的矛盾,确保粮食安全,解决农村基础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借助金融市场,以经济手段促使各地增加对农村基础建设的资金投入,提高土地生产率,以市场方式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二是要发挥比较优势,促进涉农贸易和跨国农业投资。针对农业生产方式和资源环境的变化,需要把农业政策与农产品贸易以及与贸易相关的投资政策联系起来,更加有效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同时注意实质性保护食品安全,保护农产品供给能力和提高粮食产量。三是要进行土地制度改革,在确保农地规模的基础上,允许土地以市场化的方式流转,鼓励农业生产的国际合作。
3.发挥金融在农业产业链各个环节的纽带作用
国际经验证明,金融手段能够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发展,甚至可以放在产业链的核心。具体地说,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指导农户的行为,到收获的季节,金融企业可以把农户和下游企业结合起来,同时金融企业还可以把产业链贸易公司、农资公司、铁路、港口等紧密结合在一起。简言之,借助金融的力量,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有望彼此连通。一是发挥金融在促进农村经济组织发展方面的作用。应加强信贷政策指导,积极鼓励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信贷支持。二是发挥金融在现代农业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鼓励开展与订单农业相结合的农村信贷产品创新。因此,为了确保粮食稳定增长行动的成功,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首先应以增加涉农贷款为主线,不断创新并增加对农业以及相关产业的信贷供给。
4.集中更多的资金投向农村
对现行财政支农资金“政出多门”的分散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改变过去财政补贴“单干”的直接支农模式,建立政府扶持和财政补偿机制,综合运用直接补助、贷款贴息、奖励促进、担保、政策优惠等方式,将财政支农资金和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捆绑起来运用,发挥金融资本与财政资金的联动作用,通过有效激励金融机构的支农积极性大幅度提升财政支农杠杆效率,从而形成财政支农实现社会效益目标和金融支农实现经济利益目标双赢的局面。同时,要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特别是鼓励民间资金投入涉农领域,集中更多的资金投向农村。
5.提高粮食生产效益
增强粮食生产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最根本的办法就是解决信贷资金的收益问题。因此,一方面可以通过稳定农产品价格与农民收入预期,避免农产品价格大幅度波动,进一步丰富农产品期货品种等措施,使得种粮收入高于投入成本,在完成农户自身积累的同时,提高粮食生产收益;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粮食生产的科技投入,提高粮食生产附加值,推进粮食生产产业化,使得种粮投资收益率不低于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吸引信贷资金等社会资金向农业投资转化,促进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
6.建立以政策性保险为主体的农村保险体系
我国还需要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市场,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农业抗灾减灾以及灾后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中的作用,以此促进农业的稳定发展和粮食的稳定增产。一是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化解因自然灾害造成涉农贷款的损失。二是规范政策性担保公司的运作,解决农户、农村经济组织的担保难问题。三是建立农业风险投资基金,发挥政府风险担保金的代偿作用,对已经出现的信贷风险给予必要的补偿。四是建立支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农村支农贷款保险机制,开发农业贷款补偿保险品种,为银行防范信贷风险设置保障线,提高银行持续增加农业信贷投入的积极性。五是鼓励发展以农业订单为依据的跟单农业保险,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拓农村保险市场,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
7.完善粮食主产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积极调整信贷投向,确保稳健货币政策下农业和粮食生产的资金供应。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要求,把支持粮食主产区农业和粮食生产作为今年信贷工作重点。二是继续加大信贷投放,着力发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农主力军作用。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比例、投资地域、融资渠道实行三放宽,吸引各类资本投资入股,增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农实力。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上市融资和发行次级债,拓宽资本补充渠道。鼓励实力较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跨区域兼并重组,拓宽支农服务工作面。三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大中型商业银行的支农作用,大中型商业银行现有县域机构网点保持稳定。建立绿色通道,鼓励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可持续发展原则指导下对县域以下增设具有有效贷款功能的分支机构。不断拓展政策性业务范围,有效提升政策性银行的支农功能。四是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建进度,不断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覆盖面。基于解决农村信贷融资需求的视角,重点引导各类资本到金融服务空白和竞争不充分地区设立机构、开办业务,大力培育多层次、多样化、适度竞争、相互补充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引导政策性银行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力度,放宽粮食主产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要求,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农业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多种类型的小型金融机构,确立民间借贷的法律地位,发展非正式金融,为粮食生产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根据我国粮食安全的现状,国家粮食局调控司与2004年提出了粮食安全的定义,认为粮食安全从本质上讲,是指一个国家满足粮食需求的能力,以及抵御可能出现的各种不测事件的能力。粮食安全的决定性因素是粮食生产及消费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也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及外贸状况有密切的联系。这一概念与世界粮农组织(FAO)定义的粮食安全稍有不同,但更符合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据此,粮食安全的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物质保障能力和水平,包括生产、进口和储备能力以及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的保障能力;二是消费能力和水平,包括需求总量以及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消费结构和消费偏好等;三是保障粮食供给的机制和途径。本文将从粮食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的发展趋势来分析中国粮食安全面临的问题,并探讨对策。
一、中国粮食安全的现状
总量安全,人均占有量达到国际安全标准。中国的粮食总产量自2003年来保持稳定增长,2007年突破5亿吨,2011年达到5.7亿吨,2012年为58957万吨,除大豆外,其他种类粮食自给率均高于95%的安全水平。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将一个国家人均粮食年占有量400公斤定为粮食安全的标准,中国粮食人均占有量2010年达到409公斤,2011为425公斤,达到了国际公认的安全标准。
数量安全但质量不高。无论是米面油等直接消费的粮食产品,还是肉蛋奶等经转化后的间接消费的粮食产品,近年来质量安全问题不断出现。比较典型的如2013年5月的“毒大米”事件、2011年双汇“瘦肉精”事件以及2009年轰动全国的“三鹿”事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经济发展带来的自然环境污染,使得土地、水源等受到污染,粮食质量受到影响;二是在农作物生长过程中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导致粮食中残留过多有害物质;三是由于监管不力,使粮食在储存、加工、销售环节被污染,最终导致问题食品流向民众的餐桌。
二、中国粮食安全面临的问题
耕地保护形势严峻。一国的粮食总产量取决于耕地数量和单位面积耕地的生产能力,其中耕地数量是保证粮食生产最基本的因素。
耕地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其数量在一国范围之内是有限的。耕地总量的减少是对粮食安全最大的威胁。数据显示,1997~2007年,中国平均每年减少的耕地面积高达1132万亩。中国的耕地资源并不丰富,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只有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四分之一。根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2010和2020年耕地面积不少于18亿亩,这是中国耕地保护的“红线”,也是中国粮食安全的最基本保证。2012年12月,国土资源部“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2476亿亩,耕地保护的形势十分严峻。耕地保护的矛盾集中体现在以下三点:人口增加,城市化的发展,非农建设用地不断增加;水土流失、自然灾害等导致的生态退耕使耕地数量减少;农业比较利益低下,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部分地区耕地抛荒严重。
提高单产受多种因素制约。耕地质量是影响单位面积产量的主要因素。同时,单产还受到复种指数、化肥使用量、农业科技贡献率、水利设施、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影响。中国农科院屈宝香等(2009)对影响中国粮食增产潜力的各种因素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认为提高单产是保证粮食安全的最重要因素。提高复种指数,提高土地利用率,是提高单产最直接的方法。有研究认为,中国耕地复种指数理论值可达198%,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但是,复种指数必须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片面提高复种指数会透支土地肥力,使耕地质量快速下降,还会导致化肥的过多使用,对粮食生产而言,是不可持续的。另外,大部分的粮食主产区都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对农业长期投入不足,导致农田水利基础配套设施严重落后,防灾抗灾能力低下。随着近年来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自然灾害频繁,这些因素都极大限制了粮食单产的提高。
人口增加的刚性。粮食的需求量取决于人口数量和人均消费量。根据中国现阶段的国情,人口数量和人均消费量都是刚性增加的。虽然近十年来中国人口年平均增长率只有0.57%,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但是由于人口基数大,未来十几年,中国人口仍将以每年800万到1000万的速度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预测,人口高峰将出现在2032年左右,届时人口总量将达到14.7亿人左右。
人均粮食消费量不断提高。人均消费量包括人均口粮消费量及饲料粮、工业非食品加工粮等的需求量,主要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发生变化,突出表现为直接消费粮食的数量停止增长或者开始减少,但是肉蛋奶等畜产品消费急剧增加,畜牧业生产所需的粮食需求爆发性增长。一般来说,猪肉的粮食转化率为1:4,鸡肉的转化率为1:2,牛羊肉的转化率为1:7。以2009年13.35亿人口为基数,如果每人每年增加1公斤肉类消费,粮食消费会增加52.8亿公斤,相当于2010年新增粮食产量的34%。据中科院国情分析研究小组(2000)计算,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的人均粮食需求量达483公斤。亚洲发达经济体如日本、新加坡等在人均GNP达到1万美元时,人均粮食需求量达到550公斤左右。虽然我国目前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国际安全标准400公斤,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粮食需求量会长期保持增加趋势。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末总人口134091万人为基数,当人均粮食需求达到483公斤时,全年粮食总需求量为64766万吨,相当于在2012年粮食总产量58957万吨的基础上增产9.9%(5809万吨)。人均粮食需求量达到550公斤时,全年粮食总需求量为73750万吨,相当于在2012年粮食总产量的基础上增产25.1%(14793万吨)。
三、粮食安全问题的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对中国粮食安全问题的判断是谨慎乐观的。目前中国的粮食供需平衡是一种脆弱平衡,随着人口和人均需求量的刚性增加,这种脆弱平衡必将会被打破。粮食既是生活必需品,又是重要的战略物资,作为人口大国,中国不能过度依赖国际市场上的粮食贸易。要确保中国的粮食安全,只能不遗余力地提高粮食产量。以保护耕地为基础,提高单产为目标,确保粮食增产的可持续性。
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这是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保障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对农村土地进行整理,加强对抛荒地、闲置地的管理和利用。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工业化对土地的占用等多种因素,人地矛盾尖锐的情况只会愈演愈烈,耕地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
加强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在合理范围内提高复种指数,控制化肥和化学药剂的使用,保护耕地质量。有研究显示,全国农田只有49.6%实现了有效灌溉。如果能够加强水利设施建设,解决灌溉问题,粮食产量一定会进一步提高。全国耕地有2/3为中低产田,可通过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等方式增加土壤肥力,提高耕地质量。
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特别是对良种研究推广,新型耕作模式及灌溉技术等能直接提高粮食产量、节约能源的研究。在耕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提高成为粮食增产的重要支撑。“十二五”规划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同时推进农业现代化,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
建立有效的农业利益补偿机制,增大主销区对主产区的转移支付,研究对部分人群征收粮食消费税的可行性。2011年,中央财政全面取消了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此举大大减轻了粮食主产区的财政负担,促进了粮食安全。2005年两会期间就有专家提出开征粮食消费税的建议。2010年中国农村经济论坛中,河南省省长郭庚茂再次提出,我国应该探索建立“粮食消费税”,将征收来的税金用于支付粮食主产区的农业建设。有学者认为,粮食消费的最大群体恰恰是中低收入群体,高收入人群的粮食消费非常有限,因此在全国范围开征粮食消费税,会增加中低收入阶层的生活负担,实际上是“劫贫济富”。粮食消费税的征收是否有可行性,税基和税率如何确定,征税对象的范围如何划分,怎样才能真正起到补贴粮食主产区农业建设、促进粮食安全的作用,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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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1
一、中国粮食安全问题的重要内涵
在中国的古代,就对粮食做了很好的定义:粮,米之良者。百感交集之物,凝天地精气,蕴日月精华,承雨露化育,方凝结而成,以济天下苍生。粮食,不是附加给生活的任何寓意;饥饿,一个民族五千年不愈的伤口。粮食是大地赐予人类无穷生命之源,而且是一种让人类深怀着感恩之情和虔诚之心的信仰之物,用中国农人的话说,是命根子。在西方,诗人们把粮食比喻成“太阳的血液”,其比喻赋予了丰富的象征性。古今中外,各个国家和民族对粮食问题一直都是高度重视但又十分担扰。
对于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而言,保障粮食安全是经济增长、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基础,也是应该承担的一项国际责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手段来增加粮食产量,基本实现了粮食的自给自足。但是,粮食安全问题始终没能得到彻底解决,如何解决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仍然是一个重大课题。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一方面粮食需求持续增加,另一方面粮食生产资源则在逐步减少。中国以占世界9%的耕地,5%的水资源,养活了占世界25%的人口①,中国粮食生产的隐患很多,中国的人均耕地,人均拥有水源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中国还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旱灾、水灾经常发生,不同的灾害在中国的不同地域偶尔阶段性的发生,给粮食生产造成极大的困难;中国处在工业化发展时期,城乡二元经济特征明显,城乡差距日趋扩大,我们要加快城市化的进程,另一方面我们又要确保从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是一个两难境地。国内粮食生产的增长空间十分有限。我国用于粮食生产的耕地出现了明显的下降。从19785年到2012年,粮食总播种面积减少了7.7%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现代化的推进,农业与非农产业、农村与城市对耕地资源的竞争仍会不断加剧。农业水资源严重短缺。中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水旱灾害频发的国家,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及世界平均水平的1/4,是全球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而工业化、城市化又导致非农产业用水增长、水资源污染严重。气候变化影响凸显。全球气候变化已对中国的粮食生产造成了一定影响,预期如果不采取适应性措施,小麦、水稻和玉米三大作物均会以减产为主③。因此,为确保粮食有效供给,除了努力搞好国内农业生产、挖掘农业增产潜力外,还要在更广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开发和利用国外的农业资源,适当与适度的粮食储备是维护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
二、目前中国粮食安全面临的三大问题
2013年下半年以来,全球各国都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消费品的价格快速上涨导致了粮食价格上涨,全球粮食储备已达到最低水平。虽然过去也出现过类似的粮食市场的通货膨胀现象,但这次不同以前那样简单。主要问题如下:
1.我国的耕地面积逐年减少。我国目前耕地面积已经引起了全社会对粮食安全的普遍关注,近十年之间,我国净减少耕地面积6099万亩,年均减少耕地1000万亩,从长远看,耕地减少的势头不可逆转,中央划定的18亿亩耕地红线很快就可能被突破;到2020年,中国耕地缺口将达到1亿亩以上,我国的耕地面积逐渐减少,对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影响深远,国家宏观政策的战略布局面临重大考验。
2.我国对粮食消费持续增长。我国人口的特点是,人口基数大,增长速率快,当数量和结构的不断变化,对粮食需求也不断增加。我国人口数量一直居世界人口前列,随着中国的经济快速发展,早已改变自然经济模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另外,农民外出打工的数量不断增加,在家务农人数明显减少;再者,随着生活水平地不断提高,人们对粮食质量和需求也不断提高。这不仅是从国民角度讲对粮食消费量不断提高,同时还指伴随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工业用粮的数量也不断提高。因此,中国的粮食消费不断提高。
3.农民耕种出现“断代”现象。对于当前的农村青年一代,耕种已经普遍失去了吸引力。2012年在外打工的农村劳动力人数占农村总劳动力人数的52%,常年外出人口数占总人口的24%。有文化、懂技术、有管理经验的农村人口急剧转移城市。最主要的原因是其他行业收入普遍高于粮食种植,有能力的人大多不愿从事耕种。我国传统模式是农业哺育工业,工业反哺农业。现如今国家虽在提倡重视“三农”问题,但很明显,城乡差距、工农差距愈来愈大。农业成本提高,从种子价格到化肥价格再到灌溉用水的价格,都在不断提高。我国虽然对粮食实行保护价收购,与工业品相比,其价格依然较低,使农民在丰收年增产却不增收,农民种粮积极性仍受到严重打击。以耕种为职业的农民普遍出现“断代”现象,他们的子女选择出外务工,也不愿意在家乡种地,这样最终导致国家农业发展的失衡。
三、掌握粮食安全主动权的关键及其建议
粮食是基础性公共产品,是最低质产业产品;而粮食又是民本和民生资源,是国家战略资源。我国传统的粮食生产能力可以基本满足国内的需求,但解决市场竞争能力不足的问题不仅紧迫而且具有很强的挑战性,需要全面组合政策加以应对。要充分利用WTO《农业协议》的绿箱政策④,重建以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国家税收支农和农用生产资料价格补贴为主体的黄箱政策体系,灵活设计不同补贴方式的组合,对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养殖业补贴、农产品的“绿色通道”政策等予以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使之成为一项长期的公共政策,对粮食产量进行宏观调控,合理的制定粮食储备规模,充分利用进出口途径,努力实现粮食进出口市场多元化,保证我国粮食供应和粮食储备。
在保持足够安全储备的同时,国家应采取各种财政政策,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农民收入。鼓励农民和企业等多方参与粮食储备,并运用市场办法来调节粮食储备,使粮食储备制度不仅可以利用市场的灵活性消解国家粮食储备制度的僵硬与垄断的不足,而且可以使粮食补贴机制的获利面更具广泛性,从而为国家的粮食安全夯实基础,增加对人民的福祉。
注释:
①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人民日报.2008年11月14日第10版.
②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关于2012年粮食产量数据的公告.
③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④WTO《农业协议》规定,“绿箱”政策是指由政府提供的、其费用不转嫁给消费者,且对生产者不具有价格支持作用的政府服务计划。这些措施对农产品贸易和农业生产不会产生或仅有微小的扭曲影响,成员方无须承担约束和削减义务.
参考文献:
实施粮食物流现代化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粮食物流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基础工作。发展现代粮食物流不但能够促进粮食系统部门经济增长,而且有利于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因此,应该大力促进现代粮食物流的健康持续发展。
河南作为我国的粮食主产区,粮食产量在我国粮食产量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除了能够满足自省的需求,还要向外省运输粮食,因此,河南省粮食物流需求日益增长。虽然河南省的区位优势和发达的交通网络,为河南发展现代粮食物流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条件,但是必须认识到仍然存在着粮食物流问题,因此需要找到相应措施来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促进粮食物流的发展。
1 粮食物流的内涵
粮食物流是指粮食从生产布局到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到销售整个过程中的商品实体运动,以及在流通环节的一切增值活动。它包含了粮食运输、仓储、装卸、包装、配送和信息应用的一条完整的环节链。
2 河南省粮食物流发展的现状
2.1 总产量
据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公布的数据,2013年河南秋粮总产量为2478.5万吨,比上年增加26万吨,增产幅度为1.1%。加上夏粮实际产量,河南今年全年粮食总产量为5713.7万吨,比上年增加75万吨,增产1.3%,实现10年连续增产,连续3年粮食总产量超过5500万吨,不仅解决了河南近1亿人口的粮食消费和大部分畜牧业生产用粮以及食品工业用粮,而且,每年还向省外输送的粮食或食品大约1500万吨,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粮食输出大省,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2.2 粮食流通量与流向
截至2010年底,全省粮食流通量大约为2700万吨,其中省内流通量2000万吨,跨省流通量约在1200万吨左右,约占全国总量的8.6%。主要流向的省份和城市为:广东、福建、上海、北京、天津、四川、广西、云南等。
2.3 粮食物流基础设施
截至2010年,河南省粮食系统具有各种粮食仓库2748个,占地面积6333万平方米,有效仓库容量3619万吨。按仓库容量划分,有34个超过10万吨的仓库,96个5-10万吨的仓库,156个2.5-5万吨的仓库,其余为2.5万吨以下。按专用设施划分,其中有铁路专用线的粮库62个,专用线总长度1000300米,有效长度51880米。
2.4 粮食运输方式
河南省内主要是散装汽车运输,跨省运输方式主要是包粮铁路运输,内河运输为辅。
3 河南省粮食物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说,现阶段河南省粮食现代物流发展水平偏低,粮食物流成本占总流通成本的比重偏高,相比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目前,河南省粮食物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3.1 粮食流通运输方式落后
目前河南省粮食物流很大程度上仍然采用传统落后的运输手段,如用容量小、消耗大的敞篷卡车进行包粮运输,而现代化的集装箱和散粮运输发展比较缓慢。在收购环节基本采用麻袋或编织袋进行包装,在储存环节拆包散储,到转运环节又要再次包装。整个流通环节重复一拆一包,粮食损耗大、容易混合杂质,导致物流成本高,效率低下。
3.2 粮食物流设施设备落后
河南省粮食物流企业的大多数仓储设施不能满足散粮装卸的需要,适用于散粮装卸的立筒仓,浅圆仓比较少, 大部分平房仓没有专用的散粮出仓机,无法满足装卸散粮的需要。同时,只有少数大型面粉加工企业拥有散粮汽车,只为搬运生产所需原料,其他企业和地方粮库几乎没有散粮汽车;并且河南省的散粮火车运输、内河运输仍然处于初始阶段,火车和汽车的散粮装卸设备几乎没有应用。
3.3 粮食流通企业规模偏小,行业服务能力较低
河南省的粮食流通企业除了几家大型企业之外,大多数县市的粮食流通企业比较零散,规模仍然偏小、设施也比较落后,技术装备水平低,经营行为有待规范,市场竞争力弱,不能满足当地粮食物流的需要;中介组织发育不健全,服务功能和自律功能有待加强;粮食物流资源分散,缺乏有效整合,利用效率低,行业垄断和地区分割现象严重,难以形成整体合力。粮食流通的各个环节之间处于分裂状态,衔接和协调性差。
3.4 粮食物流信息化程度低
粮食物流流通的过程中,由于流通环节多、受地域影响大,所以对信息的要求比较高。发达国家的粮食物流企业已经将电子商务应用在粮食物流中,而河南省的粮食物流信息化还比较落后,还没有形成权威的粮食市场信息系统,粮油市场监测网络不健全,负责监控信息采集人员还不充足,监测和管理系统建设落后。在瞬间万变的国内和国际粮食市场,已经到了公益性粮食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时刻。
3.5 粮食物流市场环境不够理想
首先,政府的监管薄弱。河南省缺乏专门的粮食管理的法律法规,政府对市场基础设施资金投入不足,支持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不到位。
其次,市场秩序比较混乱。河南省大多数粮食物流企业规模小,不仅没有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甚至为了拉到货源与其他企业恶性竞争。
4 发展河南省粮食物流的对策建议
4.1 加强粮食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应加大对粮食物流基础设施的投资,并大力推广散装,散卸,散运和散储的“四散化”运输方式。应当建造和改造散粮中转仓;根据各地粮库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建设和完善散粮接卸设施,大型企业可以增加大型收发设备,而小型企业完善基本粮食运输设备即可。据估计,目前接卸粮食的成本是80元每吨,如果实施“四散化”,将节约三分之一的成本。而且“四散化”能够扩大物流中心的辐射半径,提高粮食流通的数量和速度,这对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4.2 加快粮食物流信息体系建设
我们应该认识到信息对粮食物流发展的重要性。政府和行业应抓紧建立粮食物流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共享,为粮食企业提供“产、储、销、运”的市场信息服务,解决目前粮食跨区流通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地引导粮食企业参与电子商务活动,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开展网络交易,使粮食实现无物化流动,从而节约时间和费用,提高效率。
4.3 完善粮食物流市场环境
各级政府应该对粮食物流重点建设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各种社会资本对粮食物流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和融资,在土地、税收方面给予优惠;相关政府执法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形成奖罚分明的奖惩制度;整合现有资源,综合考虑各企业对公共物流设施的需求,促进仓储设施、运输服务市场化,实现资源共享,消除区域分割和行业垄断。
参考文献:
[1]张月华.河南现代粮食物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州大学学报,2011.23(3):33.
为了加快粮食产业化的发展,提升粮食经济运行质量,国家启动了粮食物流园区建设,并已在部分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规划建设了数十个项目。由于粮食物流园区投资大(一般投资在5亿至20亿元人民币)、项目构成复杂和建设周期长,导致项目投资易超出概算,即建设行业的“三超”现象。本文结合上海某大型粮食物流园区(以下简称“A园区”)概算的调整,分析导致超概算的原因,并提出调整概算原则和调整的主要内容,从而对类似工程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1超概算原因分析
1.1人工、材料及设备市场价格的变化
由于近几年国家发改委价格指数为零,编制概算都不计价差预备费。概算从编制年到项目实施阶段要经过一定的年限,这期间建筑材料、燃料、钢材等价格都会发生一定变动。如就“A园区”而言,初步设计概算依据2004年7月上海建设工程标准与造价信息编制,施工高峰期为2007年,此期间人工、材料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
1.2建筑规模、标准和内容变化
工程建设单位为了提高建设标准以及应对工程建设内容的变更,追加投资,增加赔偿和征地数量,有的甚至刻意超前设计,追求大而全、高标准和高档次,从而超过概算。
如“A园区”在建设过程中,超出批准范围而建设的项目有:输油管架及基础、大米加工区缓冲仓、综合服务楼、长江码头疏浚工程、打包车间、散粕筒仓及提升塔等。扩大建设规模的有:精炼车间的建筑面积从2664m2调整到4639m2,浸出车间从2760m2调整到3251m2,粕库从2304m2调整到10177m2,小包装成品库从3888m2调整到16632m2等。
1.3设计深度不够,随施工不断变动
建设单位为了尽快将项目投入使用,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和经济规律办事,任意简化和减少基本建设程序和环节,压缩设计时间,弱化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边设计、边施工,造成投资决策失误,设计深度不够和设计更改频繁,致使设计概算与施工图预算出入较大,工程造价无法得到控制。
1.4施工合同简单,建设管理不力
由于建筑行业项目建设周期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干扰因素,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相互扯皮,钻空子增加造价,这主要是由于施工合同过于简单,对施工期风险和各种变更增加的费用没明确的约束力。另外,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如不熟悉相关业务,在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对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依据没有充分考虑,造成实际建设费用超过概算。
1.5造价控制环节脱节
目前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部门都采取分段式的管理方法,与之相应的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也是分段编制的。设计单位一般负责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结算一般都不参与,造成投资控制的脱节。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更新,价格不断变化,定额调整滞后,对工程造价的约束力降低,预算和结算差距不断增大,如果设计单位缺乏信息反馈,不了解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做不到评价前阶段造价的控制,更无法进行事后分析。
2概算调整的原则与依据
2.1调整原则
调整概算是一项难度大、政策性强的工作。它既不同于初步设计概算又不同于施工图预算,调概关键在于“调整”二字,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整概算增加概算投资,不但要有增加投资额,而且要有详细的原因分析说明,实际上是为增加投资提供依据。在工程建设中施工图包括施工现场设计变更,与初步设计进行比较,既有量的变化又有价的变化,同时调整政策性和非政策性两方面发生的费用。在调整过程中应以原编制概算为基础,结合工程实际发生、现行政策及物价水平,编制出符合目前实际情况的概算调整文件。编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符合现行政策、法规文件要求,符合建设过程实际物价情况与目前物价水平;②纵观全局,全面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③符合建设过程中实际发生情况;④全面考虑、统筹协调原概算中子项的已建、在建、待建内容,已定增加子项的已建、在建、待建内容,为整体功能发挥及提升功能需要拟再增加的子项及专业内容。
2.2概算调整依据
概算本质上是对建设成本的预测,是项目法人(业主)用于控制建设成本的依据。一般情况下概算调整的依据如下:
①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强制性标准;②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③单位估价表及经授权部门批准的补充定额单价;④材料价格;⑤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⑥其他有关的计价取费规定。
“A园区”在进行调概时主要依据有:调概委托书;沪建建规[2005]283号文“关于A园区(库区生产设施)初步设计的批复;沪建交[2006]93号文“关于A园区初步设计的批复”;中标书、合同书、预算书等有关资料;《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设备厂商产品询价及类似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上海建设工程标准与造价信息(2004.7-2009.3)。
3概算调整的范围及内容
3.1概算调整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经批准后,就成为国家对该项目的投资最高限额,原则上不予调整,但调整概算在工程建设中常有发生。在进行概算调整时首先明确调整的范围:
①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投资范围内项目,简称批复项目。②初步设计批复内项目,但由于受投资所限列为缓建,简称缓建项目。③初步设计批复项目之外增加的项目,简称增建项目。该部分项目是在施工建设过程中,随着设计的深入及细化,为使项目更加完善与功能提升而增加的、为最大限度的发挥本项目经济效益而配套增建的子项及专业内容。
3.2概算调整内容
调整内容包括:工程费用(含建筑工程、工艺设备及安装、电气设备及安装)、其它费用、配套费用和独立工程费等。
3.3概算调整的计算方法
工程项目进行概算调整时根据项目的进程和分类确定计算方法,依次如下:
①已决算或已完成施工的项目,按决算价或结算价;②已签合同或已施工但尚未完成的项目,按合同价、变更及签证计价计取,同时考虑涨价因素。③尚未施工或刚开始施工的项目,按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后(现在的)规模和目前材料及设备价格(上海建设工程标准与造价信息2009年3月)计算。④尚未实施的子项,按目前建筑材料及设备市场价格(上海建设工程标准与造价信息2009年3月)套定额计算。⑤工程建设其他费,其中:调整后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根据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文件计取;调整后的设计费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取;调整后的监理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取;其余已发生的按实际计入,尚未发生的暂按原批复概算费率计取。⑥工程预备费: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其中:尚未完成结算的子项按5%计取;已完成结算的子项按3%计取。⑦工程建设配套费用,已发生的按实际计入,尚未发生的暂按原批复概算费率计取。
4结语
粮食物流园区通过概算控制可以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提高投资效益,避免浪费现象发生,避免造成宏观上基建规模的失真,有助于国家经济良性运行;同时能够使很多施工企业、制造企业的承包款、售货款及时落帐,避免三角债现象,提高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
参考文献:
粮食批发市场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为买卖双方及其人提供粮食批量交易的场地、设施及交易服务。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我国粮食批发市场主要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在农产品商品主要集散地、交通转运中心和消费者密集的大城市建立全国性的跨地区跨部门的大型中央粮食批发市场。二是区域粮食批发市场又称“地方粮食批发市场”,它一般设在产地。三是自由粮食批发市场,它交易的规模较小,甚至也进行少量的零售交易。
我国粮食批发市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一)政府对粮食市场实施宏观调控的有效载体
目前,粮食批发市场成为我国储备粮轮换的市场渠道。我国储备粮在三年内必须轮换,有时还会有大量的陈化粮的销售,以前这些运营主要采取行政分配的形式,改革以后采取在粮食批发市场公开拍卖。国家和地方储备粮在批发市场竞价销售,是政府调控市场与市场发现价格的有机结合,有利于储备粮的正常管理与运作;是政府积极培育和利用市场,促进粮食有序流通的有机结合;可以减少用粮企业资金占压,缓解企业库存和流动资金紧张的现状。
(二)促进粮食价格形成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逐渐放开了粮食的零售市场价格,改变了以往那种粮食价格主要依靠指令性计划来确定的做法,转变为粮食的少量收购价格由政府确定,其价格更多地通过批发市场来形成。随着批发业务的发展及其信息功能的增强,按照规范化建立的粮食批发市场,除了采用由批发市场工作人员组织下的协商成交方式协商价格之外,拍卖成了交易成交的一种重要方式。由于粮食批发市场具有较大范围内集散粮食商品的功能,来自全国各地的粮食商品同场竞争,同一种粮食商品就可以通过比较,按质论价,有利于反映粮食商品价值和供求关系的价格迅速形成。粮食批发市场所产生的价格比较真实,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稳定粮食商品市场价格的作用。
(三)合理配置粮食资源
我国地域广博,各地的粮食资源千差万别,互为优势。区域间的粮食批量交易主要通过批发市场进行,批发市场成为实现粮食产区与销区联结、南粮北调、北出南进、北粮南运、北粮南储的重要渠道。粮食批发市场的信息功能对于合理配置粮食资源极为重要。粮食批发市场联接着产需两头,粮食信息来源比较多,加之粮食批发市场拥有多样化的信息传递手段,是一个良好的收集、整理、信息的场所,实际成了粮食信息中心。
我国粮食批发市场的发展现状
(一)粮食市场体系不完善且市场规范不完备
我国粮食市场体系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主产区市场和主销区市场利益没有理顺、粮食批发市场启动和市场运行的手段街接到位性差,粮食市场本身抗风险性能力较弱以及现有大型批发市场模式滞后于粮食市场外部环境变化等方面。
由于我国粮食主产区市场和主销区市场利益没有理顺,市场管理委员会、理事会基本上以主产区所在地省政府、主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构成,主办单位一般是主产区地方政府,承办单位一般是主产区粮食主管部门、粮食企业,这种构造的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很难处理好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之间的利益关系,往往出现倾斜于主产区利益的市场政策,造成产销利益的不公正。粮食歉收年,主销区到主产区让渡利益大,主产区办的批发市场呈现繁荣景象;粮食丰收年,“卖粮难”现象严重,销粮省择购权大,主销区让渡主产区利益小,主产区办的批发市场呈现萧条现象。
(二)粮食批发市场布局不合理且缺乏统一规划和有效管理
由于我国粮食市场法规建设滞后,缺乏国家统一规划和行之有效的管理,导致我国粮食批发市场低水平重复建设、盲目和趋同投资建设等现象,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从而不利于粮食统一市场体系的形成。我国许多粮食批发市场不是按照经济区域而是按照行政区域布局的,层层人为造市场的做法显然违背了客观的经济规律,结果到处是市场,到处都有成交价格,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辐射范围有限。
我国对于粮食批发市场的管理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随着我国粮食批发市场与国际粮食市场逐渐接轨,迫切需要制定规范粮食交易市场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明确粮食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则,主要包括:批发市场资格审查制度和政府授权制度、交易商入市登记制度、交易商资格审查制度、商品质检制度、保证金制度、结算制度、出境准运制度等;国家专储粮通过批发市场吞吐轮换办法;粮食批发市场的各种职能;粮食进出口管制;粮食零售等。
(三)交易行为不规范且场内交易不活跃
现阶段我国粮食现货市场基本处于集贸市场水平,新建立的地市县粮食批发市场,由于基础设施不健全,辐射和影响力较小,有些地方的市场投资者与管理者合二为一,甚至以经营者或变相经营者的身份参于交易,市场运行缺乏公开、公正的准则规范,不仅造成场内交易不活跃,区际交易频繁、效率低,而且严重损害了市场监管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另外,一些粮食经营者行为不规范、违法、违约行为突出,在计量和质量方面,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利益;粮食加工、储存、包装、质捡方面达不到有关的标准;盗用其他经营者的商标、品牌、商号等侵权行为严重。
由于我国多数地、县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交易行为不规范,粮食批发市场的交易量较小,且交易不活跃,“有市无场”和“有场无市”的现象同时存在。多数地、县没有规范化的粮食批发交易场所,粮食交易主要在乡、镇自发形成的混合型集贸市场进行,规模小、分布散、秩序乱,缺乏专业性。
(四)部分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功能过于单一
我国一些粮食批发市场,尤其是那些自发形成的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经营规模较小且分散,缺乏规模效益,物流成本高,与市场经济的大市场、大流通的矛盾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市场投资主体单一,主要是私人单一投资。而单一投资带来的问题是资金不足,短期行为,严重制约交易和市场的发展;功能单一,主要作为粮食集散场所,而不是批量、原粮成品粮兼营,批发市场的其他功能更无法发挥;由于市场是自发的、私人投资的,相互之间缺乏联系和互动,各自为政,不能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削弱市场整体功能的发挥,交易层次、交易方式不能适应粮食大流通的需要。
许多粮食批发市场主要是作为粮食批发交易的场所,而其他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现代化粮食批发市场应有的功能还包括集散功能、结算功能、价格功能、配送功能、信息功能、质量检验功能、展示功能以及生活服务等多种功能。
加快我国粮食批发市场建设的策略
(一)重视粮食批发市场的战略地位
加强我国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必须重视并确定粮食批发市场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粮食批发市场、国家对粮食的宏观控制和现代粮食企业制度三者是市场经济不可分割的主要组成部分。粮食批发市场是联系后二者的中心环节。国家对粮食的宏观调控一定要通过粮食批发市场,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同时,主要粮食品种的省间大批量交易要通过政府指定的粮食批发市场进行,并吸引公私粮食企业进场交易。在粮食主产区的县以上城镇尽快建立和完善各县、各地区的粮食批发市场,不断提高批发能力,满足销区粮食批发企业和单位到产区采购粮食的要求,做到资源充足,保障供应。要加快粮食企业的改革,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强化市场管理并规范交易行为
加快市场立法,建立健全粮食市场交易规则,提供公开公正的交易场所,改善交易条件,克服目前粮食交易无章可循、零乱无序和有法不依的现象。依靠和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强化市场管理,管好管住收购市场,严格实行粮食批发准入制度,积极引导和支持粮食经营企业和用粮单位进入市场交易,有效遏制私商粮贩的非法收购行为。同时规定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在县以上粮食市场交易和委托收购粮食的运销,赋予县以上粮食批发市场合法运销权,以增强交易吸引力。
对于粮食批发市场的发展,国家除了要制定优惠政策,繁荣市场,还必须实行统一的交易规则,管理者不参加经营,经营者不参与管理,管理与服务两分离,以保证管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保证经营者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还要加强粮食批发市场的整合管理,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对现有的各类粮食批发市场进行规范。对盲目建设、有场无市、经营困难的粮食批发市场,要采取兼并、关闭、转向等方式进行整合。要结合当地市场建设规划,统筹考虑粮食批发市场建设问题,可以通过土地置换调整粮食批发市场布局,但要充分利用粮食批发市场的辐射范围,以防止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和无序竞争。
(三)加强不同层次的粮食批发市场建设
加强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既要重视全国性的大型粮食中心批发市场建设,又要加快区域和地方粮食批发市场建设。通过建立和完善粮食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改善粮食市场建设环境,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消除地区封锁,为创建全国性的中央粮食批发市场发展创造条件。在统一规划下,主要通过竞争和自然选择,在全国形成运作规范,功能齐全,交易集中,现货、期货、中远期合同交易都运作的覆盖全国的大型粮食中心批发市场、交易所,真正发挥粮食批发市场组织交易,集中竞价,发现价格,规范流通秩序,降低流通成本等功能,促进全国统一的大粮食流通实现,为国家调控粮食市场和吞吐储备粮食提供立足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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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威海市现阶段粮食补贴现状
威海市自2004年开始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粮食补贴政策,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为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缓解柴油、化肥等农资涨价对种粮农民的影响,威海市有关部门将于2010年继续对种粮农民实施财政补贴政策,农民每种一亩小麦,可获得83.15元财政补贴,其中,粮食直补15元,农资综合直补68.15元。另外,对小麦种植面积在100亩(含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亩再给予10元的奖励。
国家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的持续实行,进一步促进了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今年威海市近38.24万户种粮农民种植小麦112万亩,共可获得补贴资金9326万元,市财政于3月初已将补贴资金全部拨付各市区。各市区财政部门将于3月底前通过“山东省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管理系统,一次性兑付给种粮农民。
其中,在一系列惠农政策引导下,今年文登小麦种植面积增加了近4000亩,总面积达到41万亩。据介绍,今年文登粮食部门共投入资金100多万元,对葛家、高村、泽头等基层粮管所的地面进行了硬化,并协调质监部门对收粮的所有秤磅进行了重新校验。文登市今年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格比往年提高了3分钱,国标三等白麦由每市斤0.87元提高到0.9元,红麦和混合麦每市斤提高到0.86元。在粮食部门的督导下,各购销企业通过自筹、贷款和加快销售资金回笼等方式,目前共筹措收购资金6000多万元,以保证夏粮征购资金及时全额兑付给售粮农民。农发行文登支行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的粮食购销政策,保证收购资金及时、足额供应。
二、威海市粮食补贴中存在的问题
从2004年开始,威海市粮食直补政策已实施了6年多,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该市粮食直补在补贴方式、补贴标准、补贴对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导致粮食直补效应难以发挥,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仍然没有很好地调动起来。
1.政策变动频繁,实际操作难度增加
政策一年一变,政策缺乏衔接。甚至一年多变。一年内政策分批分季落实,不便于乡村统一布置工作。就负担卡填开来讲,极不方便,面对不断变动的政策,威海市地方基层无所适从,不易准确把握政策,执行起来就可能出现偏差。
此外,政策缺乏衔接,制度组合作用不大。一是部门分散,缺乏衔接。在一年内发放到同一农户的各类补贴,财政部门内负责执行的就有几个科室,这些科室往往不是协调一致行动,给基层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二是收支并存,缺乏衔接。近年来中央不断加大农业扶持力度,而地方上仍然存在一些涉农收费,比如水费。一些地方基层因继续向农民收取水费,而将应发给农民的补贴存折留扣在手,使得补贴落实大打折扣。其实在加大支农支出的情况下,这些落后的收费项目完全应当取消,在公共产品供给领域, 真正对农民实行“零负担”。三是制度组合,缺乏衔接。其一,补贴目标定位过高,当其他制度是处理同一目标的主要地位时,粮食补贴政策就应当着眼于简化和完善操作方面,这是当前补贴政策应该注意改进的地方。其二,现行制度环境也在影响补贴政策的落实,同时也影响了补贴的监督效果。
2.按承包耕地面积和现行标准补贴,不能刺激农民多种粮
威海市实行的粮食直补方式主要是按农民承包耕地的面积进行补贴。这种不与粮食种植面积挂钩甚至不管是否耕种就直接补贴的方式虽然操作起来较为方便,但粮食直补政策执行的结果往往是“按亩分钱”,致使部分农民群众误解为按人头发放补贴,把补贴款简单理解为党和政府的关心款,与粮食种植没多少关系,不利于鼓励种粮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另外,当前粮食直补绝对数额较小,每亩补贴才13.5元,占粮食价格的比重极小,起不到调动粮食生产积极性的作用。农民群众普遍反映补贴标准低,有的说:“一亩田补十几元,还抵不上化肥涨价的钱。”在比较效益的驱使下,一些农民弃粮种经济作物。
3.农业生产资料费用呈上升趋势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农民支出增加
自2008年上半年来,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高涨带动国内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不断攀高,加重了种粮农民的负担。据对山东省各县农产品生产价格抽样调查表明,2006-2008年,威海市农业生产成本年均分别上升了24.0%和10.8%,其中2008年比上年同期上升了54
.4%和37.0%。造成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原因是农资价格大幅度上涨。农资费用出现较大幅度增加,成本上升影响了农民收入增加。
4.农业补贴额度过低,效应没有充分发挥
由于我国目前财力有限,威海市对农民直接补贴的额度太低,远低于粮价波动对农民收益的影响。目前农业补贴发放中的另一个问题是,补贴资金没能真正用于农业生产和农业基本建设。农民补贴是以一家一户为单位发放,每户补贴额度多为几十元、几百元不等,相对于农机具的价格微乎其微,所以许多农民把补贴款只作为一笔意外之财,很少真正用于发展生产,影响了现土地耕种者的生产积极性,不利于土地规模化经营,发挥补贴的作用。
三、建议与对策
1.继续加大补贴力度,调整补贴结构,完善补贴种类
威海市应在国家财力的允许下,继续逐年增加农业补贴数额,改进补贴方式。进一步明确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的目标和导向,逐年加大对综合性收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农业补贴的力度。同时,增加农机补贴数额,改变农机补贴方式。通过增加对农机化的投入,使农民购机补贴的覆盖面逐年扩大,最终使这一政策覆盖到每户农民。还可新增如农民转岗,创业技术、技能培训等增强“三农”软实力方面补贴等。
2.完善补贴发放方法,提高效率,加强监督
完善直补资金的发放办法,加强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建议财政、农业等重要部门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告示制度。乡镇财政部门不仅应该在补贴发放前对补贴发放范围、发放办法进行公示,还要将补贴项目、金额和存入时间公示。通过发放通知书或明白卡等方式及时告知农户,便于互相监督,增强透明度。进一步升级“一折通”计算机管理软件。财政涉农补贴资金项目多、涉及面广,将目前所有的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纳入软件系统操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率,同时,也便于监督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
3.完善粮食补贴程序控制制度,健全粮食补贴监督管理制度
一是继续执行政策宣传单、农民负担监督卡和一册通发放等行之有效的办法。确保农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封闭运行。二是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公示制度。健全政策公示、数据公开和网上查询制度。三是在简化对农民直接补贴项目的情况下,制定更加严格规范的操作和控制程序。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策执行能力。搞好培训辅导和调查研究,善做政策探索者,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勇做改革先行者。
此外,除完善补贴操作的内部控制制度外,还需要完善内外结合的监管制度。健全政府监督、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具体实施监督时,政府各部门可以统一行动,各部门发挥各自监督优势,各负其责,这样可以整合监督力量,提高监管效率。努力把粮食补贴这项民心工程办成顺民心、合民意的工程。
4.建立联动机制,发挥农业生产规模优势
惠农政策应综合运用。农业补贴政策应考虑与农产品最低保护价和农资最高限价等政策相协调利用,综合分析他们之间的的内在联系,建立科学的联动机制,建立弹性联动模型。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在粮食价格和农业成本经常变动的情况下,补贴政策能快速调整,发挥积极作用。从发展来看,农业向规模化发展、向现代农业转变是不可避免的。农业补贴政策导向上应顺应这种转变。配合土地经营权流转,明确补贴资金是发给最终的耕种人的,减少补贴发放过程中的矛盾。农业补贴政策应对种粮大户给予倾斜和照顾,对达到一定规模种粮大户按实际面积给与补贴、农民使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也应给与补贴。补贴政策使耕地多的农户收益较多,耕地少的农户受益较少,甚至利益受损。考虑到要建立“和谐社会”,建议农业补贴政策也应适当考虑耕地少的小农户,尤其是耕地少的贫困小农户的利益。
参考文献:
[1]穆月英:关于农业补贴政策的作用和局限性的思考 理论探讨 2010年第1期
关键词:西南地区 粮食安全 影响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粮食是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的根基,是一个国家稳定发展的先决条件。在全球粮食危机的背景下,近几年来自然灾害频发,使得维护粮食安全已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但由于从上世纪90年代后半段开始,我国粮食供求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即总量基本平衡、丰年还有结余,使得粮食安全问题很容易被忽略。但中国是一个具有庞大的人口基数的国家,同时作为一个粮食生产和消费的大国,研究如何保障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对本国以及国际都有深远意义。此次我们采取两种调研方式:团队、个人。历时一个月。经过统计、整理、分析得到大量有关粮食安全方面的数据信息,从中归纳出了有关威胁粮食安全西南地区存在的各种因素,为解决和保障粮食安全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政策建议。
二、 中国西南地区主要的农作物及生产情况
西南地区地形气候差异较大,因此不同地区发展的主要农业种类不同。我们重点调查了四川地区的农作物种植情况。四川主要粮食作物有稻谷、小麦、薯类、玉米、高粱、大豆等。据相关数据,近几年西南地区粮食种植面积呈现出逐年减少的趋势。图2—1为四川省近五年粮食种植面积情况。由图表显示从2009年农业经济恢复增长以后,2010、2011又呈现下降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显示,水稻常年种植面积为200万公顷,占全年粮食种植面积的30—40%,稻谷总产量1500万吨左右,是四川最高产的作物。玉米常年种植面积为1800万亩,占20—30%,总产600万吨左右。另一方面,西南地区的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则大幅度上升,据团队小组成员自行调研反馈的信息,四川很多地区都引入了特色农业。
三、影响粮食生产的主要因素
(一)我国西南地区主要务农劳动力状况及其影响
劳动力作为最基础的生产要素,对农业生产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在本次调研中,我们重点调研了岳池县大石乡游家沟村。全村226户,总人口851人,此次总共调查访问了105人。调研结果显示主要务农劳动力出现有以下情况:一、农村劳动力流失严重。游家沟村外出打工人数达402人,占全村总人口的47.24%,每逢春种秋收季节都会出现严重的“农工荒”。二、农村劳动力劳动能力弱。主要劳动力年龄分布为70—60岁占45.6%,50—40岁占36.2%,40—30岁占16.1%,30—20岁占2.1%。三、劳动力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由于不懂科学文化知识,当遇到病虫害或其它自然灾害时,无法及时找到处理措施,导致粮食产量下降。
(二)自然因素对粮食生产的影响
自然灾害对中国粮食影响显著,特别在西南地区。由于西南地区自然灾害抵御系统的不完善,更多的地区甚至没有抗自然灾害系统建设,从而不能在很大程度上保障粮食生产的稳定性、供给的安全性。
图3—1为四川省5月部分地区自然灾害情况及影响。据民政部公布中国上半年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全国11336.1万人次受灾,465人死亡,97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773.8亿元。因此自然灾害不论是旱灾还是洪灾,都对粮食安全构成了直接挑战。
四川省2012年5月自然灾害情况及影响
(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及其影响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对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西南地区经济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大规模的调研数据显示,西南地区农业基础设施特别是水利设施的建设情况较差。据在大石乡游家沟村的调研分析发现其村基本上没有水利设施,因而在洪涝灾害时期,农民毫无办法,依然“听天由命”。同时当地交通极不方便,全村耕地661亩,公路总长仅为1.76公里。由于交通的不便利,大量的农作物无法运输出去,导致很大的经济损失。
(四)政府对农业发展的政策及其影响
政府在农业上的正确合理的政策引导,对本地的农业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四川省遂宁市东新乡水源不足,平地少而山地多,不适宜种植粮食作物。当地乡政府于1996年向成都龙泉驿引进水蜜桃,大规模种植,因地制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从96年以前的年人均收入几百到如今的一万左右,人民生活质量有了很大提高。但在很多地区,没有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引入新的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同时在农民遇到一些自然灾害时,政府没有足够的重视。在游家沟村调研时,当地农民给我们估算了他们种地的成本(当地主要种植水稻):首先是机械耕地30元/亩,种子费用为200—300元/亩,化肥费用100—200元/亩,农药费用约为150—250元/亩,收割35元/亩。当地水稻常年亩产量500—600千克,售价1000元左右。在人工劳动力成本不算的情况下每亩收入只有100—200元/亩左右。因此在传统农业中,农民无利润而言。
四、西南地区粮食的交易情况
稳定的粮价将使国内国外的米业市场的正常供应,对维护粮食安全起着重要作用。我们在走访了当地最大的粮食交易市场和当地地方粮食收购站后了解到,农民有两种处理新粮的方式:一,将粮食储存起来,价高出售。二,直接将新粮出售。在粮食购买方面,城镇人口多愿在超市直接购买,而农民则主要是一种自给自足的方式。图4—1为四川省2012年上半年主要粮食价格的波动情况,价格有一定的波动幅度,但今年粮食销售价格持续走低。农民对国家的粮食收购价格不满意,抑制了他们生产的积极性。同时由于经济作物产量的下降和交易市场的炒作,导致价格偏高,使得人们的购买力相对下降,降低了经济作物的流通性。
五、西南地区国家粮食的储备情况和调控方式
中储粮以“国家队”姿态介入国内粮食市场,作为中央批准立项的市场调控项目,并配备相应的运输配送和批发市场等平台,对维护农民利益,维护市场稳定,服务调控能力有着巨大作用。据岳池县国家粮油储备局负责人介绍,其主要储备粮食为小麦和水稻。同时四川粮食产量较低,粮食储备来源多为河南、河北、山东、安徽和东北三省。该负责人强调国家粮食储备关系国家稳定,因而储备相当严格。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入库储存的粮食有严格的标准,图5—1为其中一个粮仓的储备登记情况。在储存方面要求也很严格,通过电脑掌控粮食的温度、湿度以及病虫霉变等情况。
5—1中央储备粮专卡
六、解决西南地区影响粮食安全的措施和方法
四川近六成的耕地集中在山丘,人均耕地不足0.7亩,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人均0.8亩的警戒线;占全国2%的耕地却要养活占全国人民8%的人口。四川耕地承载的压力大,基础设施又比较落后,粮食生产任务特别艰巨。针对此次粮食安全调研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应根据西南地区的特殊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推动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引入适合当地发展的农作物
当地政府应该高度重视农业发展,深入研究当地的气候特征和地理环境,引入适合其生长的农作物。要学习国家主要粮食生产基地和特色农业基地的生产模式,并形成自身发展的特色。同时加大农业体制的改革,发展特色农业经济。
(二)加快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
要着力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特别是要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尽快构建比较完善的骨干水源工程体系。根据西南5省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尽快建设一批大中型水库、小水库、打井工程的骨干水源工程。同时在山地修建大量的储水池及相关的渠道,预防干旱、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并加强道路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进程。
(三)培养创新人才、引进高科技技术
2004年,我国开始对粮食直接补贴政策进行试点,这一政策的实施对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产生了直接影响,推动了农村的发展,改善了农民的生活。
1、推动了粮食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据调查显示,湖北省监利县粮食补贴资金已由2004年的2963.61万元增加至2013年的23151.59万元,2004年至2013年农业补贴资金的总额呈稳步递增趋势。政策实施十年来该县粮食产量首次实现“十年增”。该县以恢复粮食播种面积为基础,以科技为支撑,以提高单产和发展优质专用粮食产品为重点,以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为手段,把粮食生产与优势区域布局实施、农业结构调整和促进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充分发挥粮食主产区优势,加强宏观调控,落实扶持政策,促进粮食持续发展长效机制的形成,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查数据显示该县2013年粮食总产量比2012年增加2.8亿斤。
2、耕地抛荒现象减少。随着粮食补贴政策的实施,其他相应措施有:加大反哺农业扶持力度、加快土地平整步伐、实行农村土地流转、改变粮食补贴方式、加大粮食补贴力度、实行组织合作化。这些惠农政策让农民切实感受到了国家对粮农的重视和帮助,不少农民放弃外出打工的念头,留在农村种田,这样大大减少了耕地抛荒的现象。监利县自实施“粮补”以来,抛荒现象逐渐减少。图1显示,仅6.78%的人抛荒,减少种植面积,说明“粮补”政策在监利县的实施改善了抛荒现象。
3、农民种粮积极性有所增加。粮食补贴政策的实施让农民切实得到利益。监利县政府通过严格执行“五到户”和“七不准”的政策,确保种粮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地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另外,粮食补贴由单一的粮食直补到2005年对水稻良种的补贴又到2006年对农资综合直补,再到后来对油菜、小麦、玉米、棉花良种的补贴,逐渐完善的惠农政策让农民的种植成本降低,由此以来,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有所提高。以下是我们调查的粮食补贴政策对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影响。图2显示,49.23%的农民认为“粮补”政策对种粮积极性有一些促进作用但不大,而13.04%的农民认为大大提高了种粮积极性。
4、粮食补贴政策改善了农民的生活。粮食增产也使农民收入进一步增加。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推行下,监利县的粮食产量年年大增收,让农民的口袋也慢慢鼓起来了,农民生活也得到了一定改善。图3显示,53.52%的农民认为补贴力度不大,对生活的改善效果不明显,42.25%的农民认为相比以前,生活有一定改善,只有少数人认为生活明显改善。国家的惠农政策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但农业物资价格随之上涨,因此农民的生活改善不大。
5、促进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实行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将原来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使农民得到间接补贴,改变为直接补给农民,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不会受到影响,而且会得到更好的保护。全面放开粮食市场和价格,可以增加农民卖粮渠道,促进农民学习和运用新的农业生产技术,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粮食和其他经济作物的种植结构,改进粮食品种,生产更多适应市场需要的优质农产品,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行粮食补贴可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有效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实践证明,实行粮食补贴方式改革有效地减轻了国家在粮食收购、存储和销售环节补贴的压力,腾出原来用于流通环节实行保护价补贴的粮食风险基金,用于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而且由“暗补”转向“明补”,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后就相当于政府增加了对农业的投入。
二、粮食补贴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对粮食产量大县的实地调查后,我们发现,现阶段的粮食补贴虽然在促进农民增收、减轻农民种地负担、缓解耕地抛荒现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的粮食补贴政策体系目前还处于初步形成阶段,在一些方面还不是很成熟,具体可归纳为以下几类问题。
1、政府对粮食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调查发现,有近三分之二的农民对粮食补贴政策是一知半解的,只有三分之一的人清楚政策的具体情况。大部分的农民还处于被动的状态,政府发给自己补贴,按照要求,凭借相关证明,就去领取相应的数额,没有一个合适的渠道去全面了解自己的权益。虽然现在采用的是“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补贴资金,降低了中间环节克扣的可能性,形成了较为规范的补贴发放渠道,但是实行政策的目的不仅仅在于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民的种植压力,更重要的是让政策走进农民的心里,使其全方位地了解政策,合理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让他们切切实实地感受到国家的惠农政策。在对监利县粮食局领导的访问中,我们了解到,按照粮食补贴政策的规定,政府分别从粮食、农资、各种农作物良种三方面进行了补贴。但是为了降低工作量,监利县粮食局采用了综合发放的形式,即将各类补贴总和一起发放给农民。但是从农民的角度上看,他们仅仅知道自己获得了多少粮食补贴,并不清楚自己到底具体获得了哪些补贴,可见政府政策宣传力度不大。
2、直补政策资金难以弥补种粮成本的持续上升。近几年,农业物资价格不断攀升,而且农业生产成本上升不是一种短期现象,而是近阶段农业发展的常态,直补资金赶不上农资价格上涨的幅度,不足以有效应对农业生产成本的快速上升,农民的种植压力也不会也短期内得到有效缓解。图4显示,71.21%的被调查者认为补贴金额没有这些农业物资价格上升部分来得多,19.70%的被调查者认为补贴与农业物资价格上升部分持平,仅有6.06%的被调查者认为补贴比农业物资涨价区间来得多。
3、直补政策无法显著改善农民生活。关于“粮食直补政策对您的生活影响”,调查发现53.52%的被调查者认为没有影响,42.25%的被调查者认为生活有一定改善,仅有4.23%的被调查者认为生活改善明显。由此可以看出,近几年,农民虽然受到了国家的优惠政策,获得了相应的补贴,但是从总体上看,国家发放的补贴对他们整体生活的影响是非常小的。种植是农民唯一的收入来源,但是近几年物价起伏不定,农民的收入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国家补贴虽然能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但是在市场大背景下,补贴毕竟只是冰山一角,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直补政策难以刺激种粮面积持续增加和粮食持续增产。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监利县采用的是土地分配制,即每户按家庭人口数分得土地,耕地面积是非常有限的,也有不少农户也会选择租用外出打工的家庭的土地进行种植。但是由于市场的原因,大部分农户的种植收益并不是很高,所以很多农户不愿意去扩大自己的种植面积,认为付出的劳力和收益是不对等的。关于“实行粮食直补后,您的种粮面积有哪些变化”,1.70%的被调查者认为补贴后比补贴前多,38.98%的被调查者认为补贴前后没有变化,52.54%的被调查者认为种粮面积与补贴没有关系,仅有6.78%的被调查者认为面积减少。
5、直补政策引发土地纠纷和制约土地流转。直补带来利益关系调整,以往强迫农民土地流转和征地补偿不到位的,农民要求纠正或提高补偿标准;许多在外务工经商的农民纷纷弃城返乡,他们有的索要原有承包地,有的将原转包给种粮大户的耕地转交自己的亲属耕种,担心自己失去土地,从而引发新一轮土地承包纠纷。同时,也使种粮大户的规模变小,影响了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也进一步强化了小农生产方式。
6、直补范围难以做到客观公正。尽管以计税面积和计税常产为补贴依据简化了补贴程序,但却是变“粮补”为“地补”,由此引发的问题包括:粮田撂荒、双季改单季等都能照样领取粮食补贴,违背直补初衷;存在土地承包关系的情况下,直补资金往往由原土地承包人获得,流转后实际种粮人没有享受到政府的相关粮食补贴;以计税面积或常产为补贴标准忽视了“黑地”问题,农民长期耕种的“黑地”不能领到补贴款,尽管2005年财政部出台政策将“黑地”纳入粮食直补范围,但至今仍有一部分“黑地”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政府对粮食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直补政策资金难以弥补种粮成本的持续上升,直补政策无法显著促进农民增收,直补政策难以刺激种粮面积持续增加和粮食持续增产,直补政策引发土地纠纷和制约土地流转,直补范围难以做到客观公正等主要问题,本文提出了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1、粮食直补依据农民实际土地面积进行。在监利县调查农民最希望粮食补贴按什么标准来发放,59%的农民希望按自己家的土地面积来补贴。因此,按农民的实际种粮面积来发放补贴可以激励种粮农民多种地,这样就会大大减少土地抛荒现象。同时可以使粮食直补资金补贴给那些在真正种粮的农民,而不是那些虽承包了责任田,但实际不种田已外出打工或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
粮食核心产区建设在实施国家粮食战略工程,促进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优化,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推进粮食核心产区建设主要从投入保障、收入保障、科技保障、产销合作、粮食流通等方面构建粮食核心产区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伴随着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难度越来越大,政策的效应出现递减,尤其是粮食主产区既要承担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责任,又要解决长期困扰的"三农"问题,因此,如何实现存在矛盾的多极目标就成为摆在粮食主产区面前的重大课题。同时,我国粮食产业发展还面临着世界粮食市场的冲击,在这种背景下,客观需要粮食主产区进行实践创新,走出一条新路。
一、河南粮食核心区建设基本情况
从2005年开始,河南在全国率先探索农业综合开发的有效途径,进行粮食核心产区建设。主要做法是,连续3年集中全省70%以上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专项用于24个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县的中低产田改造,连续3年向每个重点县投入资金3000万元,实行规模开发。通过集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向粮食主产区倾斜,以粮食生产大县为重点,着力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初步实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业综合增效、农民持续增收,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贡献。通过建设,到2007年,河南省24个粮食核心产区已成为省内"产粮大户":粮食总产量达到412亿斤,占全省粮食总产量的39.7%;全省粮食增产28亿斤,其中98.6%来自核心产区。2008年,河南省开始编制《国家粮食战略工程河南核心区建设规划纲要》,提出采取措施使粮食年生产能力由目前的1000亿斤增加到1300亿斤,成为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核心地区。
二、河南粮食核心区建设中的金融支持滞后及原因分析
粮食核心区的建设必须有金融的大力支持,但长期以来我省金融业发展滞后,尤其农村金融发展相对落后,农户与农村企业由于资信不足、抵押担保品缺乏等原因,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显然,问题的关键在于能够构筑农户和涉农企业贷款担保机制并吸进金融机构加大支农信贷投入。从银行与政府和农户的视角出发,要求完善支农金融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引导,构筑风险补偿和担保机制和创新支农金融服务。
1、河南粮食核心区建设金融支持现状。根据规划,河南省粮食核心区到2020年要实现1300亿斤的粮食生产目标,需要投入3000亿元的资金,这么庞大的数字仅靠中央的支持和我省的财政投入是远远不够的。显然,粮食核心区建设的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粮食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因此,粮食核心区建设的资金筹措,就显得尤为重要。
2、长期重工轻农的发展模式使导致我省对粮食核心区的转移支付不够,农业投入不足,而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滞后更使这一问题变得更为严重。目前,我省粮食核心区的资金筹措困境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农户和涉农企业缺乏资信和抵押担保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二是县域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而且多数网点只存不贷,导致农村资金外流现象严重,商业银行资金得不到有效利用;三是农信社和农业发展银行由于其自身实力或体制原因没有能够充分发挥支持农业发展的功能;四是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不足,传统的支农方式过于陈旧,已不适应农户的需求。
3、粮食核心区的金融支持力度不够的原因分析:一是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农信社网点分散,总体资金实力单薄和创新不足,实难担当支农的大任。大型商业银行在农村的分支机构由于绩效较差,或被撤销,或被合并,导致网点逐渐减少。而政策性银行也因商业利益驱使,疏于向农户或涉农中小企业贷款;二是缺乏规范和政策引导。在支农信贷资金筹资成本高,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贷款利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政府没有通过财政补偿和利息减免这些优惠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积极支持农业发展;三是金融服务创新不足。僵化、陈旧的金融服务模式不能适应农村差异化、个性化的资金需求。小额信用、联保贷款已逐步退出市场,"公司+农户"模式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四是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不理想也较大程度影响了银行信贷的有效投入。
三、解决河南粮食核心区建设金融支持的思路与措施
1、是完善支持粮食核心区建设的金融体系。建立以商业银行、政策银行、储蓄银行、农信社为主体的基本金融架构,并对它们重新进行功能定位和调整,以便科学合理地规划和界定它们在粮食核心区建设中的角色以及在资金筹措中的职责。
2、是加强法制建设和政策引导。从立法的角度界定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对粮食核心区建设的职责,规定其金融支农的合理份额。另外,通过国家优惠政策和货币政策"诱导"商业银行积极支持粮食核心区建设。
3、是构建风险补偿和担保机制。首先是对农业贷款实行财政贴息政策,引导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向农业领域倾斜;其次是面向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设立农业担保机构, 发展农村互助担保组织;最后是建立担保基金, 鼓励各类信用担保机构进行金融创新, 积极拓展农村担保业务。
4、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粮食核心区建设关键在于调动农户的种粮积极性,因此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就显得非常重要。首先是创新金融服务产品,积极开展适合农户特点的信贷业务,比如创新组合性信贷产品、开发捆绑式信贷等。其次是创新方式,通过开办支农金融超市、推动支农客户经理制以及加快支农电子银行等形式来为农户和涉农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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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6-01-01
引言:随着交通行业的迅速发展,桥梁工程在道路建设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虽然我国也在桥梁施工技术上做了很大的改善,但是近几年不断发生的桥梁事故,不得不让我们陷入认真的思考。
1近几年出现的桥梁事故及原因分析
1.1 2011年7月14日上午,福建武夷山市的武夷山公馆大桥北端发生垮塌事故,一辆旅游大巴车坠入桥下,当场造成1人死亡,22人受伤。虽然报道称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车辆超载,但是与吊杆承载能力与防腐工艺也有密切的联系。
1.2 2010年1月3日下午14时20分,昆明新机场建设工地航展区A三标东引桥工人在浇灌混凝土过程中,有一段支撑体系失稳造成坍塌,事发时,桥梁已浇灌八米高,事故造成7人死亡,8人重伤,26人轻伤。
1.3 2009年1月15日晚21时30分,青海省西宁市一正在施工的高架桥墩钢筋骨架突然坍塌致两名工人死亡。
1.4 2007年8月15日,湖南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造成30多人伤亡。原因是堤溪沱江大桥上部构造主拱圈为等截面悬链空腹式无铰拱,腹拱采用等截面圆弧拱。基础则奠基在弱风化泥灰或白岩石上,并以混凝土、石块构造为基础,全桥也未设制动墩。
根据上面列举的桥梁事故我们大致可以了解到,桥梁施工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它的质量与多种因素有关,比如施工技术,原材料 、施工人员、施工环境等等。桥梁事故一旦发生就会对我们的生命与财产造成巨大的影响,所以,桥梁在施工过程总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实施规范与技术标准,采用合格的原材料,并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与技术教育来确保桥梁的质量,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2桥梁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2.1支座的质量问题
支座的质量问题一般为支座翻浆、支座锚栓弯曲和折断、支座位移超过限度、支座角问题、活动性支座的活动不规律。支座翻浆是由雨水与雪水积累到一定体积而不能排出导致的,这一问题在较短的时间内是不能够处理完全的,并且还具有反复性。车辆的振动与冲击容易使桥梁梁体对墩台作用造成位移使支座锚栓弯曲和折断。同时温度的变化会使桥梁活动面易受腐蚀,从而使桥梁的梁体产生不均匀的伸缩量使得支座位移超限。关于支座角的问题主要与施工人员的不规范操作和桥梁梁体的热胀冷缩有关。活动性支座的活动不规律使活动支座的不标准设计造成的。
2.2钻孔灌注桩的质量问题
断桩现象是钻孔灌注桩的核心问题,并且断桩一旦发生就会造成严重的桥梁事故,所以一定要杜绝断桩现象。下面是在施工过程中常见的几个断桩现象:(1)在桥梁工程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由于钢筋骨架受浮力作用上浮而致使钢筋骨架上升引起的断桩;(2)因为混凝土灌注时间太长导致混凝土部分凝结不能使灌注顺利进行而导致的断桩;(3)由于孔口中的气泡不能及时的处理导致空中的水位下降迅速,钻机超过了其负荷最终导致了断桩;(4)混凝土灌输的不均匀使得有些部位承载力超限导致的断桩;(5)一些突发事件的发生导致施工过程无法持续进行导致了断桩,比如导管进水、机械损坏、停电停水,下雨等等。
2.3桥台处的质量问题
桥台处的质量问题一般是由桥台的沉降与桥头填土的沉降不同步引起的,该问题既危及行车安全,又极大地增强了汽车轮胎对桥梁的冲击。
2.4钢筋施工的质量问题
钢筋施工的质量问题一般与材料的选择、钢筋的加工、钢筋的安装、钢筋的焊接等多个方面有关。钢筋的种类繁多,如果所选择的钢筋在规格、形状、尺寸上不符合选材要求,就会直接引起工程的质量问题。钢筋的加工也要符合一定的要求,钢筋的下料与成型尺寸的差值要准确,否则会影响到结构构件的性能。在安装过程中,钢筋的安装位置不能偏差太大,钢筋的安装数目也要与设定的相符,否则就会引起桥梁的质量问题。如果钢筋焊接头的机械性能与焊条的性能达不到要求,就会引起焊缝尺寸偏差大、咬边焊缝与钢筋结合处有缺口、电弧烧伤钢筋表面等一系列问题,最终影响桥梁的质量。
3桥梁施工中的预防措施
3.1针对桥梁支座质量问题,不同的问题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对于支座翻浆问题,我们要对桥梁支撑垫石的多余混凝土进行铲除并加大其流水坡,然后用树脂进行整体封闭;对于支座锚栓弯曲与折断问题,我们可以通过铲除支座斜旁方向与锚栓方向的混凝土,更换旧的锚栓来解决;对于支座位移超限的问题,我们可以重新埋设锚栓;对于支座角的问题,我们要合理放置锲形板的个数;对于支座活动不规律问题,我们要对支座安装流程进行检查,对于错误的流程要进行及时的改正,
3.2要预防钻孔灌注桩的质量问题,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1)控制好钢筋骨架的安装位置与混凝土的浇灌速度;(2)能选择合适的成孔机具和方法防治塌孔现象并分析其原因,要能灵活的变通;(3)遵循浇筑的操作标准,在混凝土浇筑前对施工个环节认真检查,确保浇筑工作的连续进行,还要把握好浇浇筑时间。
3.3桥梁台处的质量问题可以通过规范施工操作来避免,要选择压实性与透水性好的回填材料来减少路堤填土的沉降量。桩柱式桥台的施工要先进性填方,再进行修建桥台,这样可以减少结构物与填土之间的沉降差。同时要选择伸缩性好的缩缝材料减小桥面铺装层的裂缝,来保证桥面伸缩缝处的平整度。
3.4桥梁梁体裂损也是我们在施工过程中经常遇见的质量问题。为了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在施工过程中,我们要对混凝土入模时的温度进行严格控制,分层的进行混凝土的浇筑工作,并对混凝土的养护提出合理的、科学的措施。对桥梁梁体的施工工艺也要严格的控制,尤其是在桥梁梁体的预应力方面,做好相应的检查工作,避免桥梁梁体裂缝现象的发生。还要加强桥梁梁体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混凝土的振搅要充分,在腹板内预应力钢筋较为密集的地方要做到不漏振、不少振,确保混凝土的浇筑密实度,只有这样做才有可能避免桥梁的梁体出现裂损的问题。
3.5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也是桥梁施工质量的一大影响因素,施工负责人员要定期对工程的施工建设管理人员以及施工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的技能培训和考核来提升施工建设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加强对人员资格的录用和专业技能水平的培训,同时还要落实项目责任制度,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的身上,创建文明建设工程。
4结束语
相关人员一定要把桥梁施工的质量安全看做重中之重,对于建设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要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去解决,容不得半点马虎。一个好的管理者必然会使桥梁施工向安全型、质量型的趋势发展,在保证桥体建设合格、高效完成的同时,也要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大对他们的保护力度。在安全和质量都能保障的前提下才去追求利润,获得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