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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常见法律问题大全11篇

时间:2023-08-04 17:00:31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大学生创业常见法律问题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大学生创业常见法律问题

篇(1)

关键词:

创业教育;法律环境;法律教育

现有的创业培训中比较注重创业精神和品质的强化,更多地关注企管、金融、财会、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对与创业有关的法律知识关注较少。创业教育中法律教育的缺失,容易导致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创业成功率低,稍有不慎容易在创业过程中误入歧途。本文以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为例,有针对性地选择与创业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展开讨论。目的是让大学生对其创业活动所面临的法制环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引导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办事,依法维护企业和自身利益。

一、创业中法律教育与培训的重要性

创新已成为当今中国的最强音符,创业也已转化为大众的迫切需要。与之相对应的是,创新创业教育蓬勃开展,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有着诸多优势,也是自身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一)创业教育的重要性

创业能力是一种生存能力,创业教育是一种培养和提高生存能力的教育,创业教育被称为学习的“第三本护照”,和学术教育、职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可以使大学生了解当前我国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巨大的社会就业压力,认识到创业是解决中国社会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转变大学生的就业观念,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具体来说,就是培养自信心、培养积极的处事态度、培养良好的行为方式、培养社会责任感、培养竞争意识和竞争精神、培养坚韧不拔的毅力与品质。这些正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对于创业者,从寻思创业伊始,必须充分认识分析创业环境,因为创业成败与创业环境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创业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对创业的影响往往更重要。社会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文化环境、人口环境、习俗环境、市场环境、人力资源环境等,社会环境对创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创业者要全面考虑,能利用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利用,不能违反的要严格遵守,创业者对社会环境利用得越好,创业者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市场条件下开展的各种经济活动,无一不是在法律的引导、规范和保护之下才能正常进行和取得预期成果。企业创业活动同样是在一定的法制环境下进行的,创业者必须考虑法律的这种影响和作用,对其创业活动所面临的法制环境要充分地了解和掌握,并在创业活动的各个环节采取相应的对策,才能达到成功创业的预期目标。因此,加强创业中的法律教育与培训非常必要。

二、创业初始阶段的法律教育与培训

经过一番踌躇满志的构想,开始准备创业,这就进入了创业初始阶段了,创业者首先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处理不当的话不仅会造成很多不可避免的纠纷,严重的话还会危及企业生存安全。创业者不必了解有关法律的所有内容,只要知道哪些法律和哪些关键内容与新办企业有关就够了,最重要的是作为企业主,要知道法律不仅对企业有约束的一面,也同样给予你的企业以法律保护。

(一)关于设立经营实体,进行行政审批的相关法律问题

设立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如果从事特定行业的经营活动,还须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比如开网吧,需要得到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根据《民法通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最为常见。设立特定行业的企业,还有必要了解有关开发区、高科技园区、软件区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有关地方规定,这样有助于更好地选择创业地点,以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同时大学生创业需要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消防、卫生等行政审批程序的一些具体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这部分相关法律的教育与培训应重点放在各种不同经济组织的具体特点,包括责任形式、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区别、设立条件要求、公司章程、投资协议、经营管理等内容,让大学生有清晰的思路和判断,从而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组织形式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准备资料,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二)关于资金、设备场地等相关法律问题

大学生在创业初期筹集创业资金时可能涉及银行贷款、财产抵押等问题。如果不是以货币资金出资,而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或其他权益等出资,以及在企业经营也会涉及租店面及办公场所,这些都会涉及诸多的法律问题,需要了解有关票据、合同、担保、出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教育与培训,本着“必需、够用”原则,精简优化法律教育培训内容,让创业大学生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掌握应用关键的法律知识,至于较为完整的法律条文学习、熟悉及应用,有待引导大学生遇到具体的经营问题能够做到寻找相对应的法律文件,边学边用,做中学,学中做,从而在创业过程中不断提升法律水平与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三、创业经营阶段的法律教育与培训

创业初期阶段以设立某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为主,完成行政审批企业登记手续,这仅仅是创业的开始,打好基础后,接下来要进入创业经营阶段。同理,创业者不得不面对许多不可避免的法律问题,而且是稍有不慎或忽视,极有可能使新设立的企业陷入进退两难的处境,令企业经营管理举步维艰。认识把握好下面几个法律问题无疑有助于创业成功。

(一)履行好企业的法律责任

创办的企业进入经营阶段后,创业者也就是经营者要遵纪守法,履行好企业的法律责任;现有的法律体系已日趋完备,不少法律法规都或多或少从各个不同方面规范了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现举二例说明履行法律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也就展示了对创业经营阶段中法律教育培训的意义所在。其一,创业者必须依法纳税。任何企业,都要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及时、足额纳税是创业企业对国家的贡献,也是创业企业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创业者要了解熟悉《税收征收管理条例》,明了自己作为纳税人的基本义务和权利,这些责任概括起来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开设银行账户、依法报送财会制度、依法设置财簿、依法报送财会核算资料、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依法缴纳或解缴税款、依法实施发票管理、依法使用税控装置、依法结算税款或提供担保、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等。其二,创业企业务必尊重员工的权益。市场竞争、企业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企业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员工的素质和积极性,在劳动力流动加快和竞争加剧的形势下,优秀的劳动者越来越成为劳动力市场上争夺的重要资源,所以新开办企业一开始就要特别重视尊重员工的权益,践行以人为本的经营之道,自始至终培育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宿感,避免人才流失给企业带来的困难和损失。至于法律层面而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有相当多的条文明确规定了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应尽的法律责任义务,比如必须依法与员工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依法为员工提供劳动保护和安全、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依法处理劳动争议与纠纷等等。

(二)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

进入创业经营阶段,利用企业资源,为社会创造财富,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与服务,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方方面面的事情,几乎都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范,创业者要尽可能地了解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才有可能做到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和保障企业利益,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成为法盲,不懂法不守法,会使企业陷入歧途,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需要创业者了解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很多,这里着重强调几部法律法规,非常有必要作为创业教育中法律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主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广告法》《合同法》等,下面择其中一二说明。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言,其法律教育培训中要让创业者重点了解熟悉消费者的权益和经营者的义务,以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教育培训中侧重在于熟悉掌握法律禁止的十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避免竞争中触犯了法律底线;至于《产品质量法》的教育培训中则应强调创业者了解熟悉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与制度,要创业者熟悉掌握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不得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禁止性规定,履行作为性义务和不作为性义务。限于篇幅,其他相关法律不再累述。总的原则就是要精选核心的、与创业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概念与条文,有的放矢,让大学生易学易记,让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转化为创业企业保驾护航的能力。

(三)依照法律解决纠纷

创业者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对内开展管理活动,对外发生经济联系,都会产生各种法律关系,难免会有各种摩擦矛盾、争议纠纷。因此创业者要了解熟悉《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依法处理争议纠纷,熟悉掌握法律中规定的具体诉讼程序,更要有积极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意识,还要有各种相关预防措施及管理制度,这样才能有效地利用法律保障企业利益。以《民事诉讼法》为例,在具体的法律教育培训中,要让大学生理解并掌握诉讼制度、原则、管辖概念、诉讼程序,实训模仿撰写诉讼文书,能够独立进行诉讼,最终具备用诉讼方式解决经济纠纷的能力。

作者:姚兴良 单位: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

篇(2)

一、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大学生就业问题一直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我国高校应届毕业生为280万人,2014年为727万人,在这十年期间高校应届毕业生增加了400多万。可见,我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相当严峻。在这种形势下,国家积极推动“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通过政策鼓励、典型示范、搭建平台,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以创业带动就业。不少大学生在这个背景下走上了自主创业之路。但创业企业在建立、运行过程中面临着来自各个方面并错综复杂的风险,而法律风险就是其中不可被忽视的一种。

不少大学生创业者认为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的支出是可有可无的,是为创业组织“节流”的部分。然而,这是一个严重的误区。“创业事实上就是一个法律行为”,从创业实体设立伊始,就创设了法律关系,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与责任,为法律行为接受法律后果,维护自身法律权益。现实生活中,高发案率、高败诉率、低执行率是企业诉讼的真实写照,一场官司葬送一家企业和打赢了官司执行不了赔偿的现象并不少见。法律风险一旦发生,给企业带来的将是颠覆性的灾难。作为创业主体的大学生因缺乏社会经验、缺乏法律意识,不少创业者被卷入到法律纠纷当中,甚至使创业企业面临毁灭性打击。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随处都隐匿着契约、人事、侵权、税务等数不胜数的法律风险,所以,加强大学生创业者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是一个很紧迫的理论与实践课题。

二、大学生创业中的典型法律风险

创业法律风险主要是指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因为创业环境、创业活动本身的复杂性和创业者法律知识、能力方面的有限性,最终导致创业活动逐步脱离创业目标的可能性。笔者主要对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常见的几种典型法律风险进行简要分析。

(一)创业初期法律风险分析

1. 创业组织形式法律风险分析

在大学生创业中,比较常见的组织形式有:普通合伙企业、个体户和有限责任公司等。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每种组织形式投资者所承担的责任是不相等的。就合伙企业来说,合伙协议无论是否有无约定,对外债务的承担比例,企业的债权人都有权利要求任意合伙人承担所有的债务,也就是说任意合伙人都有责任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偿还企业的全额债务。合伙人在承担了超过自己应负的债务后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协议有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出资比例的,各合伙人按协议承担责任,未约定的按盈余分配比例承担债务,但对造成企业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按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外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在个体工商户的组织形式中户主承担的也是无限责任,即创业者以自己的全额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不同的组织形式意味着不同的创业风险,创业者应当了解各种组织形式的风险责任,再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

2. 场地租赁中的法律风险分析

场地是创业活动开展的载体,找一个地段好、租金适中的场地对刚刚起步创业的大学生来说是很重要的。在场地租赁方面我们主要讨论三个问题:第一个即出租人非所有人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与创业者(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并非房屋的所有权人,我国《物权法》并没有对该种情况做具体的规定。但如果出租人事前取得了事实处分权或者事后得到了所有权人的许可,承租人的租赁权可以类推适用所有权人为出租方的相关法律规定,否则承租权的法律保障将会大打折扣。第二种是先租后卖的情况,房屋先租后卖的案例在实务界常有发生,对于缺乏法律常识的创业者来说,遇到这种情况会让其处于非常被动的状态。然而立法者早在修订《合同法》时,就对作为经济弱势群体的承租人进行了特殊保护。《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物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承租人能够以租赁合同来对抗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以作为承租人的创业者在租赁期遇到先租后卖的情形时完全不必惊慌,应当寻求法律救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是租金上涨问题,第一种情况是出租方在续订租赁契约时要求调高租金,毫无疑问这是合理、合法的,同时也是承租方和出租方自由协商的结果。第二种情况是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内要求上涨租金,对于这种情况只要契约约定的租金没有严重的偏离市场行情,承租方都有充足的理由拒绝出租方的请求,并要求双方按照租赁契约继续履行。为了避免因场地的租赁而陷入不必要的纠纷,在此给予创业者们几条建议:第一、签订租赁契约时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的所有权证以及土地的使用权证,确保出租方是房屋的所有权人。第二、契约内应当详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要约定有详细的违约责任,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符合契约目的的标的物。

(二)创业组织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任何商业主体在运营过程中,契约都是不可避免的,契约在带来利益的同时背后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商业组织在经营过程中主要涉及的契约应为两大类:商务契约和劳动契约。下面先来讨论商务契约的潜在风险,商务契约带来风险主要是包括对方违约给创业者带来损失和创业者因契约不能履行而承担违约责任。契约风险的规避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看契约双方是否为合法的主体资格。如果对方是法人应当主要审查对方是否依法成立、有无必要的财产来独立承担相应的契约责任、有无自己的名称和场所,而这些信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执照上都大致有注明。如果对方是自然人,则主要审查对方是否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对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避免与其签订合同或取得其法定监护人的追认。还有种常见的契约主体就是人,在市场经济发达的今天,很大部分的商务契约都是和某一产品或某一名牌的人签订。在签订代订合同时应当着重审查人的身份和资格,即是否有被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其行为是否超越了授权范围和权限。其次看契约的内容是否合法,这要求创业者在订立契约之前应当进行相关的调查和情况了解,确定契约内容是合法有效的。最常见的契约内容风险主要是因为已方或相对方丧失履行合同的能力而导致违约的出现。对于初出创业的大学生来讲一个能够为自己带来巨大收益的商务契约可谓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在欣喜之余更应当谨慎审查己方的契约履行能力和对方的契约履行能力,避免最后因履行不能给自己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签订契约时应极力避免口头契约,因为一旦发生纠纷,都会因为缺乏证据而使自己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在此建议大学生创业者使用书面形式订立契约。

随着企业的发展,业务能力的扩大,企业必定会招聘员工入职。而劳动契约的签订是员工入职的必经程序,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我国《劳动法》已对劳动契约的签订时间、形式和内容都进行了详尽的规定。企业应当与劳动者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契约。另外的提醒创业者注意的是,在劳动契约中最好明确劳动者的职责,以及劳动者在失职时应当负的责任,并确立一套可行的考勤制度。从而确保能够在劳动纠纷发生时,最大限度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当然,个人觉得企业在夺得法律和道德制高点时,对企业员工不应过于苛刻,否则很容易陷于尴尬的境地。

除了上述的契约风险外,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风险也应当得到大学生创业者的重视。知识产权是指创作人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知识产权可以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的生命力所在。大学生创业主体因不懂得知识产权法的规定而侵犯别人知识产权的大有人在。比较典型的一个案例发生在2009年,温州大学的几名大学生投资创办了一家电影网站,却不料被杭州一家影视公司“版权侵权”,并要求赔偿60万元。遇到这种诉讼危机,对任何大学生创业者来说都是一致命的打击。所以大学生创业者有必要去了解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在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的同时又避免去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

(三)创业组织终止的法律风险分析

创业组织终止是指创业组织彻底结束营业活动和市场主体资格的彻底消灭。在创业组织终止活动中潜在的风险主要包括创业组织名称没有进行依法注销登记,且被他人恶意盗用的风险。以及在本文开头所讨论过的选择不同组织形式所遗留下来的问题。如果创业者选择以个体工商户或者合伙企业作为创业组织形式,那么创业组织在终止后创业者还应当对创业组织在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如果创业者选择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创业组织形式,创业者则可以通过破产清算程序使自己免于承担创业组织所不能的部分债务。

三、大学生创业防范法律风险的主要对策

既然创业中有如此多潜在的法律风险,大学生创业者又应如何提升自身风险规避能力呢?

(一)树立大学生创业者的法律意识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浪潮下,我国的法制逐步完善,虽然创业者的法律意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是确实还是存在很大一部分创业者的法律风险意识过于淡薄,无法满足创业活动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在进行创业活动的过程中总是忽视法律风险的存在,从而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正当的维护。严重的更是直接导致企业逐步走向衰退直至企业倒闭,所以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下建立一套有效的企业风险防范机制,来规避企业所面临的风险是很有必要的。大学生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更是应当注重培养自身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二)了解和熟悉相关创业法律知识

大学生创业者应当了解创业与法律的关系,部分大学生创业者片面的认为创业就是创建新的企业,创业与法律毫无牵扯。显然,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创业是把机遇、资源、技术、创新进行有机整合的一项高难度活动。这种高难度活动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创业者可能会寸步难行、处处碰壁。而法律不仅能够为创业活动保驾护航,同时也能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契机,激发大学生的创业欲望。所以加强对创业者的法律知识培训,提升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很有必要。在此也呼吁各高校在强化专业教育的同时,更应该开设相关的法律课程,让法律在大学生心中生根发芽。让大学生创业者认识到法律在创业过程中的重要性。在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后,大学生创业者应当了解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自身的法律知识。特别要了解和学习民法、商法、经济法的相关知识。

(三)依法进行创业活动

在创业初期,创业组织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而依法创业是规避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和人力资源风险的有效手段。同时法律风险也是市场风险的集中体现。所以,大学生创业者更应当依法开展创业活动,对创业组织进行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并且学会利用法律手段,如: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来解决纠纷,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做到依法成立、守法运营、合法终止。无可否认,任何企业都不愿陷入诉讼纠纷,但往往有些风险创业者自己是无法预测和避免的。鉴于此,有条件的企业应当聘请法律顾问,当然法律顾问的最大目的不是企业的诉讼案件而是为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为企业的正常运行保驾护航,最大限度的把法律风险扼杀在摇篮里。相信在法律的翅膀下大学生创业能够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四)配备法律专业团队

迫于成功的大学生,最普遍的是约上几位亲朋好友一起想轰轰烈烈的干出一番事业,共创美好未来。这种想法是值得我们学习推广的,但是在选择合伙人的同时面临的风险也是很大的。在创业组织形式中不论是哪种,人合性都是自始至终的影响着创业的进程,合伙人选对了成功就在眼前,合伙人不合适面临的除了创业失败之外还有可能与亲朋反目成仇。所以在选择合伙人时务必谨慎,首先合伙人之间的理念应当一致,合伙人之间的性格也不应当有太多的不合,更重要的一点是合伙人之间能够进行很好的沟通理解,志趣相同。只有合伙人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条件下创业才能够争取最大可能性的成功。再者,由于受到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合伙人在达成合伙意向时,各方看到的更多的是创业成功的辉煌,对创业背后的风险却很少去审视,也不愿作更多的关于合伙人权利义务、违约、散伙的约定。以至于一旦陷入困境合伙人之间相互推责,各自都想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合伙人之间的利益矛盾就不可避免了。创业作为一种商事活动,风险是与生俱来的,我们要做的不是去逃避而是规避风险,所以在此建议起步创业的大学生在创业初期一定要与合伙人就合伙期间的权利义务、利益分配方式、违约责任、散伙等与我们传统观念相悖的情形,作出详细的约定,至少要保证“买卖不在情谊在”。

参考文献:

[1]叶虹.大学生创业法律实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篇(3)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2)11C-0066-02

近年来,网络购物在国内迅猛发展。由于网络创业具有投入少、风险小等优势,成为许多大学生青睐的创业新途径。根据杭州师范大学阿里巴巴商学院完成的《中国大学生网络创业研究报告(2009)》显示,在淘宝网开店创业的人群当中,在校大学生创业者高达20%左右,且呈不断增长趋势,大学生网络创业者中高职高专层次学校学生占60%以上,专业背景为经管类的占70%以上。可见,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中如何促进网络创业教育与高职专业课程相融合,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提升他们的就业竞争力,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现实问题。

一、高职学生网络创业政策与环境

2012年大学毕业生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就业压力,根据中国社科院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就业蓝皮书《2012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统计,2011届大学毕业生中,有82.1%的人毕业半年后受雇全职或半职工作,但仍有近57万人处于失业状态,10多万人选择“啃老”。有研究者指出,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解决就业问题既不能靠随时有撤离风险的外资企业,也不能依赖数量有限的国有企业,而应该寄希望于更多的本土创业者和创业企业,发展创业型经济。

鉴于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对高校教育改革、缓解就业压力和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融资、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就业工作总体部署,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享受三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各地相关部门组织SYB创业培训班,提供创业项目、开业指导、融资服务等配套服务。湖南省长沙市还开通了“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绿色通道”。这些举措都为高职学生网络创业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二、高职学生网络创业呈现出的主要问题

湖南高职院校学生利用网络创业常见的方式有三种:一是建立网上商店,如利用大型的网络平台淘宝网、易购网等,建立个人网店进行商品销售。二是创办论坛,如通过为网民提供交流、信息、娱乐等平台来赚取广告费用。三是创办网站,依靠一定的技术创办网站并开展营销,获取广告费、中介费、产品销售提成,如近年来十分热门的团购网、游戏网等。

在网络创业过程中,欠缺运作资金和融资渠道、欠缺稳定可靠的货源和准确的经营定位、欠缺充足的经营时间和精力是湖南高职院校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而最突出的瓶颈体现为:

一是创业意识薄弱。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的2009届毕业生就业情况通报统计,2009年,湖南大学生就业率为75%,其中,自主创业的586人,仅占0.21%,而网络创业的比例更小。与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

二是信用等级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根据人民网2010年《长沙大学生创业现状调查》显示,大学生网络创业者具有“从无到有容易、坚持稳定难”的特点,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关键要解决市场在哪里、谁来接纳信任新人新店新产品、没有经验名气和规模时靠什么生存这三大难题。

三是欠缺网络创业技能和管理能力。根据杭州师范大学阿里巴巴商学院完成的《中国大学生网络创业研究报告(2009)》,在中国大学生网络创业者群体中,参加过创业教育培训的仅占17.1%,有网络创业培训经历的比例仅为16.14%,大部分在校生和毕业生十分欠缺网络创业的相关技能。

四是欠缺经济法律意识。目前我国与大学生网络创业相关的法制建设尚未健全,许多大学生网络创业者对经济法中关于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内容不重视、不知悉,难以防范和抵御经营风险。

大学生是网络创业的生力军,但同时他们也是一个相对弱势的群体。因此,如何正确对其进行帮助引导、提高创业成功率和创业质量成为高职教育需要解决的难点。

三、促进网络创业教育与高职专业课程融合

创业教育就是传授关于商业机会、创办小企业、管理小企业的基本理念、知识和技能,是从创业过程的角度开展的一种市场经济普及教育。根据调查研究,无论从政府的重视程度、投入力度,还是教学效果和体系建设角度看,我国创业教育和培训整体上处于较低的水平,创业教育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我国高校由于教学体制、师资结构和教学资源等制约,目前只有不到5%的学生能够接受到创业教育,大部分高职院校采取的是在大一和大三开设就业指导课程的方式。但事实上,仅仅靠一门课程来完成对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是远远不够的。在专业课程的教学中,应以培养就业、创业能力为主线,构建新的课程体系,实现专业课程与网络创业教育相融合。

(一)把握课程特征,突出应用性

以经济法课程为例,作为直接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本课程是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专业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经济法内容繁杂,包括个人独资企业法与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合同法、市场管理法、知识产权法、金融法、票据法、证券法等。针对高职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目标要求,本课程始终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及创新能力的培养。多年来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实践,经济法课程逐步发展出自己所具有的特色——实践性和应用性。这两个特性对高职学生网络创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一方面,高职学生在网络创业中经常涉及一些经济法律问题,一是网店注册时如何办理齐全的手续,二是网店经营时如何选择可靠的货源,三是开展商品经营服务时如何合理广告,如何保护顾客隐私,四是产生经营纠纷时如何处理。通过经济法课程,将培养学生解决这些实际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由于网络购物的特殊性,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带来一定困难,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决策过程中,更注重良好的商家美誉度、真实的售后服务保障和用户评论口碑,这也对网店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说,网络创业者对经济法的掌握程度直接决定着网店的生存与发展。

(二)创新课程教学模式,突出实践性

一是构建基于过程的实践教学理论。经济法课程立足于职业岗位对经济法知识和应用能力的需要,以经济类职业岗位群工作过程中需要处理的法律事务为主线,在授课过程中应关注如何将经济学原理的理论学习创建为一个完整的工作过程,将理论知识转化成一件工作任务并帮助学生获得相应的工作成果。基于此,本课程以“网上开店”这一典型的工作任务为主线,分为模拟网店注册、网店经营、商品服务经营、纠纷处理案例、法律知识库等主要模块,重新序化理论知识和技能。这样,突出了课程的实践性,增强了学习的趣味性和挑战性,激发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真正实现教学做一体化。

二是注重网络创业中典型案例的运用。网络创业已经为教学创设了真实的工作环境,在教学过程中有针对性地选择教学案例,能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具体化,起到明显的效果。例如电子商务经营中非常值得关注的案例“淘宝10.11事件”——淘宝商城于2011年10月10日宣布大幅提高年费和保证金,此举引起大批商家不满。为抵制淘宝商城的提价行为,许多中小卖家在网上成立了“反淘宝联盟”,集中攻击商城大卖家,最后发展至攻击支付宝平台,祸及众多消费者,影响十分恶劣。本案例中至少涉及几个法律问题,一是恶意买卖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二是淘宝商城是否涉嫌垄断,三是调解经济纠纷,四是攻击支付宝并通过大规模提现试图进行“挤兑”行为是否扰乱金融秩序、涉嫌违法。针对这些问题,可引导学生运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金融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理论知识来解答疑惑。通过典型案例,帮助学生提高分析能力,强化实践技能和创新意识。

三是拓展自主学习平台。网络创业教育与专业课程的融合应当延伸拓展到课外,促进学生利用各种资源平台自主学习。在经济法理论授课结束以后,可鼓励学生参与各种类型的创业大赛。例如各地高职院校创业社团组织的网络创业大赛,参赛学生以团队合作方式,在比赛期间将创建一个虚拟产品营销公司,从公司名称的选择到组织结构的确定,从产品销售企划到产品的实际营销,从售后服务到经营纠纷处理等,全程自主完成,他们可以通过这种大赛创设的实战情境,更深刻领悟经济法中阐述的理论知识。

(三)促进校企融合,完善教学环境

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提高教学质量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学院型创业教育与社会型创业教育相结合的良好平台。第一,拓展校外实训基地,拓宽学生的视野和思维范畴。目前我院已成立了湖南国际经贸职业教育集团,与湖南恒和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泽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139家企业建立起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充分利用企业的各项资源,让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和典型的工作任务下学习。第二,提高教师实践能力,培育实践教学环境。缺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鲜活体验是高职院校师资队伍普遍存在的问题。为改变这一现状,我院主动适应职业教育结构调整的要求,以“双师型”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校企合作为平台,鼓励在职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2011年,学校派出近30名教师到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粮油进出口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顶岗实习。企业挂职成为提高教师素质的“加油站”,造就了一大批既懂理论、实践动手能力又强的专业教师。2011年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把大学生创业培训纳入当地创业培训工作总体规划,引入“产生你的企业构思”(GYB)培训,将“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作为试点院校选修课程,并加快培养一批高校创业培训教师。我院把握了这一良好的契机,加大创业培训教师的培养力度,并鼓励教师将学习经验用于实践教学中,提高指导学生网络创业的水平。

总之,高职院校促进网络创业教育与高职专业课程融合符合经济时展的需求,不仅有利于推动人才培养工作,提高就业质量,更有助于完善网络购物经营主体的规范性,促进网络消费经济得到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杨保海,朱亚军.金融危机下高校学生网络创业问题分析[J].继续教育研究,11(8)

[2]肖娟.独立学院学生网络创业意识现状与教育模式探讨[J].现代营销,2010(2)

[3]韩玫.提高学生网络创业能力对策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12)

[4]李海平.高职学生网络创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价值工程,2011(27)

[5]徐喜波.基于网络购物的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J].中国商贸,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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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7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1-110-02

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是关系到广大毕业生的职业前途以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问题,也是关系高等教育自身持久健康发展所面临的问题。随着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和社会对大学生提出越来越高的素质要求,大学生就业困难的问题更加突出,如何适应就业形势,有效地开展全程化的就业指导工作,使学生在思想、心理、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充分作好从业前的准备工作,培养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是摆在高等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高校建立全程化就业指导体系必要性探析

1.建立全程化就业指导体系,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科学发展观是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统领,其本质和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科学发展。建立全程化就业指导体系,以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尊重学生的客观存在和内在需求,围绕学生个体的职业发展目标,促进学生在价值取向、知识能力、个性特点、综合素质、社会认知、人职匹配等方面协调发展,致力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把教育和大学生的成长、人生价值的实现、个人的幸福联系起来,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全面成长的双重需要。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和谐发展。

2.建立全程化就业指导体系,是解决目前高校就业指导存在问题的需要。如今,多数高校普遍对就业指导工作加强了重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就业指导工作缺乏系统性,就业指导观念陈旧;就业教育的形式十分单一,课程丰富的内涵和外延没有得到较好的发掘;教育内容主要进行就业动员、就业形势报告和应试技巧,缺乏对学生个体特点的专门咨询和有效指导;就业指导内容局限在择业指导方面,仅限于分析就业形势、收集就业信息、传授求职技巧等,没有从职业价值观、职业能力、综合素质、职业道德、择业心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教育和指导。全程化就业指导模式由于其教育的对象涉及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和年级的学生,教育的内容自然各不相同,全方位、全过程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以期解决目前高校就业指导中存在的问题。

3.建立全程化就业指导体系,是促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传统意义上的就业指导是学校招生、培养、就业中的最后一个工作环节,在实际操作中更多的是针对毕业生进行的,通过信息互动将学校培养的“成品”输送出去,而不问前期的培养质量,这种就业指导在信息反馈、传递上具有迟滞性,难以反映市场对毕业生的实际需求。开展全程化就业指导,可以促进学校教育观念的转变和教育内容的更新,增强人才培养目标与市场需要的“匹配度”,了解掌握社会需求,以便有针对性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而加快学校发展,使高校培养的人才适应和满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4.建立全程化就业指导体系,是适应严峻就业形势的需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规模迅速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和经济结构不断调整,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日益凸显。究其原因,从外部环境上看存在着诸如经济发展的速度远远滞后于招生规模的增长速度,高校专业结构不合理,在教育内容、教育手段与方法等方面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从学生自身来看,当前学生普遍缺乏科学的职业定位,对自己职业发展没有明确的目标,导致毕业生“就业能力”低下,就业质量和就业率偏低。而传统就业指导模式,主要在毕业班开展就业指导,学生仅仅用一年的时间去学习和实践有关职业方面的知识,而人的职业兴趣、能力的发展是个长期、连续的过程,职业选择不是在面临择业时才有的单一事件,而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因而要大力开展全程化的就业指导,从大一开始就给予学生必要的指导,促使学生认清自身的努力方向,激发学生培养和提高就业能力的意识,通过对知识、能力的有机协调与整合,形成独具的、获取持续竞争优势的就业竞争力。

二、高校全程化就业指导体系的构建

由于各个年级学生的身心特点大不相同,全程化就业指导体系应针对不同年级、不同阶段,各有侧重、明确目标的实施。

1.第一阶段:职业意识建立和专业认知教育。一年级的学生刚刚步入大学生活,面对新的学习方法、生活方式、交际方式尚在适应和摸索阶段。大一新生迫切希望了解所学专业与今后职业的关系,对学好专业,树立人生理想有着强烈的追求。因此,这个阶段是开展职业发展教育的最佳时期。高校在入学教育阶段就开展职业发展教育,通过专业介绍让学生了解所学专业概况,熟悉本专业的课程体系结构以及教学要求;通过专业认知教育让学生明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所需的综合技能;通过学习经验交流会等让学生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通过介绍职业发展概论,让学生了解社会职业的基本知识;通过把择业观的教育与学生的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对学生进行以“诚信”为内核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学生提升职业生涯认识,唤醒学生的职业发展愿望。

2.第二阶段:基础技能培训和职业生涯规划。在大学二年级,学生已经基本适应大学生活,学习的课程主要是专业基础课,在这一阶段,要加强学生的如认识职业、认识自我、人际关系管理、团队管理、时间管理、有效沟通和压力管理等基础技能的培训,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通过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课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引导学生和专业课程的学习,引导学生了解所学专业与自己职业发展的关系及具备什么样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以及相关的知识;通过运用职业能力测试工具,使学生对自我认知,了解自己的心理、性格特征和与之相对应的职业适应范围;通过开展职业工作坊、生涯人物访谈、职业生涯设计大赛、职业实践月、素质拓展训练等活动,积极加强学生的基础技能培训;通过系统的教学,让学生掌握职业生涯规划的要素、方法、步骤,确定职业生涯目标、为自己选定职业生涯发展路线,制定实施方案。

3.第三阶段:实用技能训练和创业能力培养。在大学三年级,学生全面进入了专业学习阶段。在这一阶段,除了要引导学生明确专业发展方向、职业发展目标、学习专业知识、培养专业技能、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以外,还要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就业程序与方法、求职应聘的方法技巧,求职简历制作、笔试、面试的技巧,以提升学生的求职能力提升;通过开展模拟招聘观摩会、职场训练营等活动,培养学生就业技巧;通过对学生开展系统的工程教育,培养学生工程意识,提高学生工程实践的能力;通过实习、专业实践教学活动,培养学生动手能力,提升学生职业技能;通过学生诚信实践、合作实践、德育实践、就业实践、社会实践,强化学生实践意识,帮助学生在实践中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和能力为社会发展和生产服务;通过开展创业竞赛、邀请创业家作报告、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建立大学生创业园等形式营造校园的创业氛围;通过创业培训课程,帮助学生了解创业环境,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和提升创业心理素质,激发创造性思维、掌握创业策略。

4.第四阶段:职场适应教育和就业心理辅导。在大学四年级,学生全面进入毕业实习和找工作阶段。在这一阶段,要加强学生的职场适应教育。通过就业常见法律问题的辅导,让学生懂得如何使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通过开设交流与沟通选修和商务礼仪选修课程,帮助学生掌握与用人单位沟通技巧,掌握电话礼仪、社交礼仪等商务礼仪;通过对学生职业形象设计和职业意识的培养,引导学生从“学校人”向“社会人”转变;通过加强就业心理辅导,帮助学生克服不良就业系列,调整择业期望值。

5.第五阶段:质量跟踪反馈和教育教学改革。在学生毕业后,通过对毕业生进行回访,及时了解毕业生的岗位适应情况,及时掌握毕业生对学校人才培养、专业设置、课程设置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通过对用人单位进行回访,加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的对高校毕业生的要求,获取教育教学方面所存在的优势和劣势;通过质量跟踪反馈,高校要及时调整培养计划、优化课程设置、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依据,从而促进学校在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等教育教学方面的改革。

三、高校全程化就业指导体系的构建应注意的问题

大学生就业指导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学校各职能部门,因此,高校必须构建以学生为主体、以社会为导向的教学体系,以此为平台,将入学教育、学习指导、专业教育、素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就业指导、毕业教育、创业教育等各个时期的学生思想教育环节和教育内容有机地融合进去,全方位、全过程、分阶段地进行四年不断线的就业指导。高校在开展就业指导时要做到“三个结合”和“四化”。即坚持以课程建设与师资队伍建设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实践相结合、第一课堂讲授与第二课堂建设相结合,力争做到就业指导全员化、就业咨询信息化、课程结构多元化、课程设置实践化,以期全面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于社会需求的大学生就业素质拓展实训研究”(项目编号:11554178)部分研究成果;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CDIO工程教育模式下高校学生非专业素质的培养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155XS302)。]

参考文献:

1.肖池平,张小青.论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体系的全程化构建[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7(2)

2.安身健.开展全程化就业教育.帮助大学生顺利就业[J].中国高等教育,2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