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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大全11篇

时间:2023-08-04 17:00:16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

篇(1)

“十二五”阶段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把提高质量和效益作为重点任务。私营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支撑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增加财政收入、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和分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力量和重要来源。改革开放30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在并不 宽松的市场环境下,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16%,明显高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速度(集体经济8%,国有经济4%)。

二、当前我国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现状

1、从产业层次看来,我国私营建筑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产业结构不合理。到目前为止,我国私营建筑业仍没能形成一个较合理的结构体系,其主要表现在:第一,企业规模差距不明显;第二,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经营能力趋同,造成了私营建筑市场竞争的混乱和无序,这种无序竞争加剧了工程发包领域的不规范行为。

(2)市场规范程度较低。压级压价、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索取回扣等问题一直是私营建筑业的顽症,尽管国家对上述诸多问题都进行了大力地防治,但一个统一的、开放的、体系完备的、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在我国尚未建立。

(3)过度竞争现象较为明显。由于大多数以相似的业务和经营管理模式竞争,为了释放自身生产能力,各建筑企业竞相压价、恶性让利。

(4)信用体系尚未建立。由于我国当前正处于建设高峰时期,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体制和机制还未完全理顺,综合执法体系有待强化,市场主体缺乏信用意识、履约意识较为薄弱,加上建筑市场供求失衡等等原因,致使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明显滞后,其中私营建筑企业表现的尤为突出。

(5)建筑节能迫在眉睫。据了解,我国目前新建建筑中有95%仍属高耗能建筑,建筑能耗占全国总能耗的近三成。造成建筑不节能的原因很多,有的是产品原因,很多用电设备本身能效低;有的是系统设计不合理,加重了负荷,再就是施工过程中的监管措施不利,造成节能项目难以落实,这样造成巨大能源浪费。

2、从企业的层次看来,我国私营建筑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管理水平低下。目前许多企业依然沿袭着计划经济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机构重叠,人浮于事的现象依然比较严重。其次,我国大多数私营建筑企业仍采用粗放经营模式,重项目、轻收益、轻管理,再加上管理人才匮乏等原因,致使企业管理水平一直处于较低状态。

(2)关键性人才匮乏。从私营建筑业人才的现状看,一些从业人员因循守旧,已显示出对新经济状态的诸多不适应;企业中大多数管理人员都是技术出身,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综合性人才严重匮乏;

(3)资金运作和融资能力亟待加强。无论是从企业承接项目,还是从企业发展来讲,资金运作和融资能力都是建筑业成功经营的关键因素。就某个项目来说,建筑企业项目承接后往往需要投入巨大的流动资金,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是制约企业做大的一个重要瓶颈;

(5)资源整合能力有待提高。对私营建筑企业来说,主要的外部资源有:银行及金融机构、政府、专业承包商、建材供应商、业主、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的研究机构等,与这些资源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企业无疑将获得竞争优势,而且这些竞争优势也往往因竞争对手难以模仿而具有持久性。

三、提高私营建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措施

“十二五”阶段“高房价”问题依然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改善民生必须解决“高房价”问题。房地产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与私营建筑经济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

1.私营建筑企业内部措施

(1)“走出去”战略。当前,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对国外市场和资源的依存度不断增加。在这种形势下,贯彻落实中央“走出去”战略,支持国内有比较优势的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拓展我国经济的发展空间,是未来几年甚至更长一段时期的重点战略。

(2)“总承包”战略。总承包的核心也是要通过提高效率来改进盈利水平,因此要求企业具有很强的市场资源掌握能力以及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能力,而企业高层要实现对很大管理幅度的有效监控,就需要

转贴于

企业具有相当的标准化水平。

(3)“多元经营”战略。多元经营能为企业增加盈利点,并有效规避风险。因此,企业在充分利用自己的行业竞争优势外,将多元化经营作为一项重要战略,围绕自己的核心业务,进行价值链上下游的延伸,实现同一价值链的多元经营。

(4)“提升管理能力”战略。要提高私营建筑企业的管理能力,首先需要改变以往“重项目、轻管理”的观念,切实转到“向管理要收益”的轨道上来。其次,要提高员工的素质和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使管理人员具有应有的理念、理论、方法和常识。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做到规范化管理。

(5)“科技兴企”战略。随着我国私营建筑市场运作逐步进入规范,科技的作用将在竞争中凸现出来。为实现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的转变,我们要将“科技兴企”作为一项重要战略,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机制,培养高素质的科技人才,大力研究开发强竞争力的技术项目,加快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节能减排,大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调整以往低端行业发展的局面,把一些科技含量低、粗放型、低层次的建筑企业淘汰,建立质量和效益并重的建筑企业发展目标。

(6)“人才兴企”战略。“人才兴企”战略被许多企业不约而同地列为重要战略。企业还要重视人才培养,努力为企业员工创造各种锻炼和学习机会。相信随着“人才兴企”战略的广泛实施,我国私营建筑业的综合实力必然会大大加强。

2、政府依法行使私营建筑市场监管职能

一方面,减少政府的行政审批事务,放开对市场准入的限制,加快改革那些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坚决把行政审批减下来,集中精力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更多力量放在研究市场发展的“大事”上,更好地对私营建筑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并且做到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依法行使建设主管部门的私营建筑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建筑市场规则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的竞争秩序。

篇(2)

从广义角度来讲,民营经济统称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而从狭义角度来讲,则是对个体经济与私营经济所特指。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以及外资经济等,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建设,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一、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原因

研究发现,在我国经济总量中,民营经济占据了较大的比重,可以达到50%以上,在东部沿海城市,甚至占据了70%-80%。民营经济与国有制经济相比,具有一系列的优势:

首先,民营经济有多元化的产权,更加明晰;一般来讲,民营企业大多是个人投资、合伙投资或者外商投资,有明晰的产权,且共同分享与承担利益与风险。民营经济运行机制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比较接近,在民营经济中,充分体现了价值规律、供求规律以及竞争规律等。其次,民营经济有更加精简的机构,且具有较高的办事效率,人浮于事等问题很少出现于民营经济中,结合需求来确定岗位与编制,比较精简高效。民营企业员工利益会直接受到民营企业发展效益的影响,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来实施个人分配,充分调动了个人积极性,企业获得持续发展。因为具有这些优势,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迅速,对于人民物资需求的满足以及劳动就业机会的提供,做出了巨大贡献。

二、如何促进我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1.营造公平自由的外部环境

首先,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大力完善,营造公平的外部环境;要充分调查与研究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将西方发达国家立法成功经验给借鉴过来,对我国企业法律体系有机构建和完善,从法律角度来保护民营经济。要充分保证企业产权,此外,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自切实维护,避免侵害到民营企业的私有财产。

其次,对市场准入门槛适当降低,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为了促使民营经济发展速度得到加快,需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政策进一步放款,对市场准入门槛适当降低,将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行政性垄断问题有效解决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部门需要一视同仁的看待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借助于税率、利率以及价格等手段,合理调控市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范围,实现企业的优胜劣汰。国家安全以及国家垄断领域行业之外,其他领域行业内允许民营经济进入,且对于民间资本的各种投资形式,如独资。合作、参股等,给予积极鼓励和支持。

然后,对税负政策有机调整,促使民营经济的融资渠道得到拓展;政府部门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在民营企业的信用担保和创业资助等方面投入一定的资金支持;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体现税负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讲,则需要结合民营经济的特点与类型,对信贷制度大力完善健全,对贷款审批程序合理优化,促使审批环节得到减少,工作效率得到提升。为了方便个体私营经济的直接融资,需要对中小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及债券发行条件等适当放款,对地区性股份合作银行及民营银行探索发展与完善,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难度。

最后,做好政府部门管理工作,对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机完善;政府部门需要积极参与进来,对管理职能有机转变,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政府部门要结合市场情况,对产业政策科学制定,将一系列的信息服务提供给私营经济,同时,做好行业管理工作,大力调整与优化经济结构。要从技术服务、业务培训以及资金筹措等方面,大力扶持企业的发展。构建的信息服务体系,需要面向全社会,以便将相应的政策、技术及市场等信息提供给民营企业。对民营企业商会与行业协会有机构建与完善,将其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2.民营企业要结合时展需求,完善与提升

首先,对企业治理有机完善,对企业组织形式合理选择;现阶段,个人业主制在我国民营企业中,占据到三分之二左右的比例,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公司又占据了一部分,只有很少民营企业采取的为股份公司。实践研究发现,对于民营企业来讲,最佳的组织形式应该是委托经营模式,高度分散股权,董事会做相应决策,经理阶层实施各项决策,由传统的家族制管理发展为职业经理人制。

其次,企业扩张应理性展开;民营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必然会进行企业扩张;在具体发展过程中,企业需要对经营主业、核心产品以及竞争优势等大力明确,将市场情况综合纳入考虑范围,科学决策,对扩张方式合理选择。不能够盲目开展,或者急于求成,否则进入一些不熟悉的领域,企业原有的优势也会遭到丢失。此外,还需要大力优化产业结构,促使产品技术含量得到提升。目前诸多企业依然采取粗放经营模式,生产单一的产品,不具备较高的技术含量,很容易被市场所淘汰。那么就需要抓住国家转型升级的机遇,优化产品结构,发展核心技术。

三、结语

综上所述,个体私营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新时期下,国家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时期,个体私营经济也需要抓住机遇,积极发展核心技术,转变结构,增强产品技术含量,树立品牌,增强竞争优势,获得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胜毅,冯攀.各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六条经验[J].产权导刊,2015,6(10):123-125.

篇(3)

(一)环境会计核算的原则和假设 环境会计核算体系设计的目标是通过对企业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的核算,对外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加强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的了解和监督,进而提高企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在环境会计核算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1)经济与环境效益互相兼顾。环境会计的重要目的是披露企业的环境效益和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不仅包括与环境相关的经济数据,还应该包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非数据信息,综合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考量,环境会计信息才更满足相关性和可靠性。

(2)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规范性是环境会计核算体系建立的基础,环境会计理论与实务的展开需要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依据,只有具有统一的标准,环境会计信息才具可比性,企业才能据此不断改进和完善。但环境会计的初创阶段,在不逃避责任的前提下,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经营管理或信息披露等方面掌握一定的灵活性。

(3)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对于环境污染的重点企业,如化工、冶炼、纺织等,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做出强制性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规定,对如何核算和披露做出明确规定。对于环境友好型企业,可支持并鼓励企业自愿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以免强制规定增加企业支出。

与此同时,环境会计核算需要以环境会计的基本假设为理论基础。环境会计的基本假设是对传统会计理论的延伸,其包括会计主体假设、持续经营与会计分期假设、多重计量假设。其中,前两条假设与传统会计理论基本一致,而多重计量假设是基于环境会计的特殊性提出的。由于环境会计信息并不能全部以货币方式衡量,因而环境会计的核算应采取以货币计量为主,以实物计量为辅的多重计量方法,保证环境会计信息的清晰性和准确性。

(二)环境会计核算的对象和方法 环境会计的核算对象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第一,企业单纯的环境活动,主要是指不与经济挂钩的环境活动。包括企业制定的环境政策,对员工的环境教育,对企业外部的环境信息或与环境有关的活动的态度和参与情况等。严格来讲,它们并不直接涉及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能计入核算范围,但应将其列入对外信息披露的范围之内。第二,企业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这些活动由环境问题引发或对环境造成影响,且能够以货币表现在环境会计要素中,并最终影响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文基于“六要素论”提出环境会计的核算方法,这六要素有: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权益、环境成本、环境收益和环境损失。其中,由于环境资产、环境负债和环境成本三要素涉及计量问题,是环境会计核算的核心,因而以下将对这三要素的确认、计量及账务处理重点阐述。

篇(4)

1 着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一是规范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按照《农民合作社法》和国家林业局《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法律法规,支持从事林业生产和服务的农牧民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符合登记条件的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在基地建设、产品生产、精深加工、市场营销等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组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着力打造一批大社强社。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独立或联合其他生产经营组织兴办加工、流通服务业,完善生产设施,扩大产销对接,提升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和组织带动能力。开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规范社、示范社”创建活动,提高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运行质量。二是积极培育农民股份合作林场和种养大户。在集体林地家庭承包和均股均利等分配方式的基础上,按照本集体股份合作经营组织章程,经三分之二以上农户自愿入股,经营林地面积1000亩以上,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农牧民股份合作林场。在林地保护前提下,引导股份合作林场将林地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发展林业生产,符合工商登记条件的可以申领独立法人营业执照。鼓励农户以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或者以林权租赁的方式承包给本经济组织,具有带动能力的专业种养大户。鼓励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申请工商登记,从事林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三是培育壮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涉林龙头企业。引导林业龙头企业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与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林场实行有机的联合,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鼓励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行ISO、GAP、MPS等认证,提高产品质量。

2 加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政策扶持

2.1 支持新型林业经营组织承担林业建设项目

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新型林业经营组织承担造林绿化、森林抚育、林业科技推广、野生动物驯养繁育技术等林业常规生产项目。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省级林业产业化资金项目优先安排给符合条件的新型林业经营组织承担。通过林业专项、财政支农资金等渠道筹集一定资金,用于扶持农民新型林业经营组织发展林产业(品)和开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达标或示范社创建活动。扶持农民林业经营组织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民林业经营主体的林间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纳入林业专项规划,优先享受各项扶持政策。

2.2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争取国家、省、市财政资金支持,逐步增加对农民新型林业经营组织资金扶持力度,通过补助、贴息、股权等形式,在申报和实施林产业项目上给予优先扶持,对其在扩大生产规模、产品研发、精深加工、市场营销、林产品认证,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财政扶持资金直接投向形式的补贴。对林业多种经营组织开展技术和业务培训方面给予扶持。

2.3 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加强沟通协调,会同金融部门制定本地区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规范贷款操作和林权抵押的管理行为。协助金融机构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农户信用评价和林权抵押的免评估、可循环的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增加发展林业生产的有效信贷投入。对有发展潜力的龙头企业、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林场、种养大户等优先给予贷款扶持。鼓励和引导农民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参加森林保险,降低林业生产经营风险。

2.4 支持创建知名品牌

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新型林业经营组织开展标准化生产、商标注册、品牌创建、产品质量认证等活动。对获得驰名商标(工商部门认定)的绿色、有机、无公害、地理标志产品建设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3 加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和服务

3.1 引导林地使用权有序流转

支持农户在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建立健全集林权管理、流转交易、社会综合服务三位一体的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建立完善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乡镇林业站设立林地流转服务窗口,建立流转服务站或设立信息员,引导林地依法、自愿、平稳流转。加强对林权抵押的管理和指导,依法提供政策咨询、林权变更登记等服务,配合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

3.2 加强林业人才培养和科技服务

加强对农民林业技能培训、林业创业培训和林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提高林业经营组织经营能力。支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发展林业生产;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科技人员进行技术推广,与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进行对接,建立长期协作服务关系,促进林业科技供需对接和成果转化。

3.3 加强林产品营销服务

支持骨干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条件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赴省外、省内参加农(林)产品食品博览会,拓展市场流通渠道,开拓新兴市场。组织开展林产品生产单位(基地)和经销、加工、消费单位对接活动,帮助林业经营主体及时销售、采购林产品,提高林产品流通效率。

3.4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引导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引导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林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农业龙头企业,实现融合发展。

参考文献:

篇(5)

从企业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经营规模的企业加强分类指导,切实保证集体合同制度效果。按照市总工会已经制定的《行业性集体合同示范文本》、《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和《行业性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对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提供指导和服务。

一、抓住培训座谈环节,夯实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基础

我们在广大企业行政方和职工中认真开展了调查摸底,在调查时发现企业在协商问题上主要担心行业内工资标准不一,引起企业无序竞争和职工频繁流动;职工心里没有底,怕谈不好,丢了饭碗。为此,我们针对这些担心和顾虑,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多层面人员培训。组织企业行政方和职工学习区总工会下发的《协商要约》,明确要约意义、要约主体、要约内容、要约程序、要约方法。

二、抓住选好协商代表环节,培育协商主体

一是对企业方和职工方协商代表进行培训教育,使协商代表能够代表本方利益,成为承载责任的代表,尤其是在专业性方面,协商代表要具备协商工作有关专业知识,还要了解本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和有关情况,协商代表知识结构,能够互补,还要具备一定的法制经验,使集体协商能形成合力,为职企双方协商代表储备充足的协商知识。

二是让参加过市总工会培训、有能力的工作人员指导工作开展,同时实行集体协商代表公示,使大多数从业人员知道代表身份和单位,了解职工想法和建议,使协商主体更贴近广大职工,更符合职工意愿。

三、抓住协商内容环节,确定行业协商重点

我们首先是依法产生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双方各7名代表。根据行业的大致情况制定了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行业内各企业可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工资年增长幅度应不低于3%。

四、抓住协商流程环节,认真履行协商程序

我们考虑到在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中,存在代表素质不均衡、时间、场地等许多客观和主观的制约,容易使流程缺失或流于形式,使协商成为一种“例行公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为确保成功率,我们已经要求双方代表坚持“守法守规”、“平等协商”、“公平守信”、“权益兼顾”、“行为不激”等原则,以保证即将进行的要约质量,最终实现利益共维,合作双赢,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及企业繁荣发展。

篇(6)

一、营造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增强构建和谐机关的亲和力。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必须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因为人是社会的主体,是社会的基本元素。只有人际关系融洽,才会有社会的和谐。机关也是这样。如果没有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没有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构建和谐机关只能是一句空话。营造和谐的人际环境,关键要做到“三互”:一要互相信任。诚信就是操守自重,一诺千金;友爱就是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为构建和谐机关打下基础。二要互相沟通。通则通,不通则痛。特别是机关分工细密,机关干部各管一摊,相互“工作见面多,思想见面少”,缺乏沟通了解。这次先进性教育的一个成功经验,就是通过广泛开展谈心活动,疏通思想,化解矛盾,活血化淤,效果明显。要巩固深化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必须把建立谈心制度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固化于制,外化于行,长期坚持下去。三要互相谅解。要在机关中大力提倡友谊和谅解,提倡将心比心,将心换心。要教育机关干部开阔视野,开阔思路,开阔胸怀,能够容人、容事、容得不同意见。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多律己不责人,多沟通不猜疑,多谦让不争功,多宽容不挑剔,不为个人得失论长短,不为一己私利争高低。

篇(7)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广泛运用公允价值,以充分体现相关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为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2006年我国出台的新会计准则广泛地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从而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保持了较高的协调性。同时,考虑到中国国情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一定的差异,对公允价值的应用采取了适度和谨慎的态度,其使用范围比国际会计准则更窄一些,限制更严一些,即在坚持历史成本原则的同时,引入公允价值。在现阶段有些资产和负债缺乏成熟的活跃市场,尽管会计信息相关性非常重要也必须以可靠性为前提,但如果不加限制地引入公允价值可能出现偏差或人为操纵利润现象。我国准则中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规定,原则上要求,只有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获得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才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经过几年的实践,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我国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核算中暴露出一些问题,研究推广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会计改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基本概念界定

(一)公允价值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都对公允价值下过定义。广义的公允价值是一种理念,是历史成本的延伸,是衡量所有计量属性内在统一性的质量特征。即是否公允地表达了计量对象的价值特征,因为会计必须反映经济真实,特别是交易或事项的实质,所以公允价值可以满足企业外界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大多数的决策者对于会计信息的要求。本文采纳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对公允价值所下的定义: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计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产权秩序的必要手段,也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途径,它代表了会计计量体系变革的总体趋势。

(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本质上强调的是资产、负债的客观计量和真实反映。一是资产计价必须坚持客观价值计量,价格要能真正反映资产的客观价值;二是资产计价必须立足于现在的时点,坚持动态的反映观。对一个具体企业而言,人们更关注的是它持有或消耗资产的现时价值。因此,公允价值概念的指导思想是要求真实和公允。公允价值最大的特点是来自于公平交易的市场,参与市场交易的理性双方充分考虑了市场信息后所达成的共识,这种达成共识后的市场交易价格即为公允价值。

1.公允价值建立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

公允价值对交易环境要求严格,要求公平交易,从而有利于更真实地反映资产或负债的价值,为信息使用者提供与决策更加相关的信息,更有利于维护市场的有序运行。

2.公允价值具有动态性

随着时间的变化,公允价值的公允性也会发生变化,今天的公允价值到明天就成了历史成本。也就是说,公允价值是反映现行经济情况对资产或负债的影响在市场上的评价,它随着经济情况的变化而变化,是一个动态的价值指标。也正因为如此,公允价值才能够时刻保持“公允”。

(三)上市公司经营业绩

经营业绩即经营成果,是指经济实体在一定时期内利用其有限资源从事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成果。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指标体系有价值指标和非价值指标,价值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已获利息倍数、总资产周转率、净利润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和发展能力定性指标;非价值指标包括经营者的素质能力、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应变能力评价、技术资源状况、公司激励制度等。

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运用,对于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不同的体现。以中石化2005年年度报告为例:中石化分别在上海、香港、纽约、伦敦等地上市,按规定应编制两套财务报告,一套为中国标准,即“原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一套为国际会计标准,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2005年的年报中,按照中国标准编制的报表,2005年净利润为395亿元人民币;按照国际会计标准编制的报告,当年利润为438亿元人民币。2006年在新准则实施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新准则规定,以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年初股东权益,由于公允价值变动引起股东权益变动的上市公司有454家,调增年初股东权益795.04亿元。

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公允价值的引入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最大影响就是接近市场价格信息,但是,资产信息和所有者权益信息的不稳定性会导致信息使用者的使用发生偏差,影响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定。具体来说,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核算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公允价值相关规定不完善

我国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尚不完善,缺乏统领全局的会计准则框架。理论界对于公允价值的研究还十分有限,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对于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的方法和要求的规定和阐述分散于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中,既不详尽也不统一,且各个具体准则之间存在计量属性矛盾及计量口径不一致的问题,无法有效指导实践。我国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的不完善,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允价值计量的可操作性。而相关制度不健全,又给会计舞弊提供了便利。

(二)公允价值获取困难

实践中,公允价值的确认会受到会计环境的影响,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由于市场环境是复杂多变的,有些会计事项可以确认或寻找到相似的市场交易价格,有的却难以寻找到只能估计。比如,当某项资产或负债的现行成本或现行市价无法确定时,就会采用现值计量估计公允价值,需要估计与资产或负债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但是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点和货币的时间价值等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需要会计人员凭借专业知识进行估计,估计结果受主观因素影响大,其可靠性难以得到有效的保证。目前,公允价值获取困难已成为我国公允价值应用的难点所在。

(三)公允价值应用的成本过高

公允价值最可靠的获取途径通常是参考活跃市场的报价。然而,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尚属于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市场化程度较低,市场交易不活跃,金融工具的使用不普遍。在这种不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取得公允价值要付出较高的成本,且取得公允价值的收益难以抵补其成本,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同时,由于公允价值具有动态计量的属性,会计人员需要在每个会计期末对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新的认定,必然会增加企业的信息成本,提高会计计量和账务管理的操作成本,而公允价值的使用也增加了财务报告的风险,加之为了防止出现利用公允价值计量进行盈余管理的现象,企业的监管成本也会相应提高。

(四)存在利润操纵行为

公允价值计量在很多方面留下的弹性空间,很可能成为管理层操纵利润的工具。比如,对所取得的配股,管理层可以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按公允价值计量,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净利润,直接影响利润表数额;也可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资本公积,改变股东权益。上市公司管理层可以利用会计计量属性的选择权,通过利润操纵,使盈余达到期望水平,从而实现其利益需求。利润操纵行为的存在,导致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透明度降低,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不符合资本市场会计信息真实、公允的质量要求。

(五)缺乏监督约束机制

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对上市公司公允价值计量的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机制不完善。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发展较晚,独立性比较差,同时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竞争激烈,为了自身利益难以保持应有的公允与客观,加之会计队伍整体素质有限,道德操守不高,面对上市公司和一些政府部门的压力和利诱,执业质量难以保证。另外,我国的会计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对一些违规行为相应的处罚措施还缺乏威慑力,使得一些企业敢于以身试法,这也直接影响到公允价值的推广使用。

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中应用的对策

虽然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核算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但是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国际应用来看,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广泛应用不可避免,有发展成为未来主要价值计量模式的趋势。为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使我国资本市场更加健全,使信息使用者更透彻更有效地分析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相关规定,提高公允价值计量的可操作性

应当加强对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研究,完善我国公允价值的会计理论体系。在总结现有公允价值计量经验的基础上,着手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允价值计量的统一框架。对公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细节问题应加以明确规定和详尽说明,以指导公允价值在实际中的应用,提高公允价值计量的可操作性。同时,应当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公司法》、《证券法》、《税法》等法规制度,实现会计准则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为公允价值的实施提供一个协调的法律环境。

(二)建立信息数据网络,降低公允价值的获取难度

为了切实解决我国公允价值获取困难的问题,应当不断深化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信息资源公开化,建立与市场化程度相适应的信息数据网络,形成市场价格信息数据库,提供容量大、时效性强的数据信息,快速传递公允价值计量所需的公共信息,以方便职业人员在资产定价时选取适当的参考数据。同时,上市公司也应当加大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力度;还可以指定专人负责公允价值变动的核算、定时按既定途径收集数据,加快对公允价值信息的及时收集和处理。

(三)完善公允价值应用的市场条件,降低公允价值应用的成本

一方面,应当不断深化我国的市场化程度,打破行业垄断,引入充分的竞争机制,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创建活跃的交易市场。同时,积极培育各级市场,不断完善资本证券市场和其他专业市场,为公允价值的采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降低公允价值的获取成本。另一方面,应对上市公司会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帮助其熟悉和掌握新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提高职业判断能力,准确处理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事项,切实降低上市公司公允价值应用的成本。

(四)编制全面收益表,防范利润操纵

建议通过编制全面收益表对已实现收益与未实现收益分别考核。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作为递延收益处理,不计入当期利润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剔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规定任何公允价值方法不仅应反映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及产生的收益,而且应根据相关项目进一步细分各种收益的来源和变动,从而有效防范上市公司通过公允价值计量进行的利润操纵行为。

(五)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推动财政、税务、审计等管理机构强化监督,发挥监管合力,同时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加快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改善执业环境,在审计准则中明确、细化有关公允价值的执业标准和措施;注重培养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守法意识和诚信道德意识,大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和独立性,提高其对公允价值估计的审计能力。同时,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制度,加大其违法违规成本,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参考文献】

[1] 陈立弘.新会计准则的亮点:公允价值[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12):92-94.

[2] 仇娴.当前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11(1):67-68,74.

篇(8)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的过程中,“合规”主要是指公司以及相关的员工行为与国家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监督规定、公司内部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等相符合,并且,公司在运营发展的时候还要对一些与相关规范相违背的行为进行纠正,从而对声誉损失、法律责任、行政处罚以及财产损失处罚进行有效避免。在我国金融保险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对合规经营的重要性一直无法正确的认识,对它的建设力度也达不到相关的标准,因此,在我国保险行业实际运行发展的时候,具有一定的合规风险问题。作为一个与风险时常相伴的行业,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必须对合规经营的建设力度进行强化。

一、合规经营在保险公司中的重要性

在我国保险公司实际运行发展的时候,对其进行合规经营的构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内部的合规管理中存在的滞后性进行改善,对合规意识进行有效的增强。

(一)推动保险公司的持续发展

在保险公司运行的时候,对合规经营的合理构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保险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其相关的合规经营机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一些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普遍存在。这样的情况不仅导致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营风险的增加,还在一定程度上对保险行业的经营形象造成了损害,导致保险行业在发展的时候公信力普遍较低,从而使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受到了阻碍。因此,想要促使保险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就必须对公司的合规经营建设力度进行加强,促使一些经营风险得到有效地避免和化解,为保险行业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从而使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得到健康良好的发展。

(二)培养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

保险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中,要注意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强有力的构建。另外,还要注意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培养和教育,促使他们对内控要求以及监管规定进行有效的了解和掌握,对工作人员的合规自觉性进行有意识的培养以及增强,促使他们能够对公司中的合规责任进行自觉主动的承担,在相关工作实际开展的过程中对违规过失等情况进行有效避免,促使主动违规的事件的发生频率得到一定的下降,从而做到对公司从业人员合规意识的培养。

(三)促使监管政策的落实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合理构建,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相关的监管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对相关的政策宣传进行开展,重点关注监督检查工作的实行力度,对相关的监管标准、要求以及内容进行有效地提高。另外,在保险公司经营开展的时候,还要注意对监管政策的贯彻和落实,促使公司在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建立的时候提供一些有效的建议。

(四)促使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合理构建,还可以促使公司内部高层管理者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在保险公司内部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实际开展的时候,在公司内部出现的一些违规事项需要公司的合规部门直接上报到公司的董事会以及高层管理者。但是,他没有直接否决的权利,从而使一些相关的逃避责任现象得到有效避免。

二、合规经营在保险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时代的前进,我国保险行业得到了飞速的进步和发展,其中,合规经营中潜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在这一时代大背景下,许多保险公司为了促使自身快速良好的发展,在经营的过程中对国外一些成功的经验进行引进,在公司内部对合规部门进行设立,由此可知,合规经营机制在保险公司的发展中得到越来越高的重视度。另外,在一些相关的管理制度出台后,保险公司在建设合规经营机制的时候得到了一定的指导,但是,在其实际建设的过程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

(一)问题的表现

在我国保险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中,相关的违规事件是普遍存在的,而且其在经营过程中的经营风险也相对较高。近几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相关的保险投诉、保险诉讼案件以及保险行政处罚一直处在上升的状态,因为违法违规而被处罚的保险公司较多,因而被吊销资格证以及行业许可证的人员更是大有人在。这一系列事情的发展大多是由保险公司的违规经营以及不规范操作而引起的,在其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合规经营机制中的问题越来越明显,因此,对保险公司进行合规经营机制的建设成为目前我国保险行业的重要任务。

(二)对相关职能没有明确划分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企业在对合规管理制度的建设依旧处在初级阶段,在职能方面没有相对较为明确的划分。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的过程中,将保费作为公司上下最为重要的,而且还在业务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主线进行设置,这种行为就在一定情况下造成了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合规制度的建设出现严重失衡的情况。其中,还有少数的保险公司将公司的经营效益放到了合规经营机制建设的对立面。

另外,在一部分保险公司中,其在对合规管理职能进行建立的时候大多将其分散在了公司内的各个部门职能中,还不足形成体系,从而导致公司在合规经营机制方面没有较好的合力以及协调力。除此之外,保险公司在合规管理资源方面的匮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司内部相关的合规风险管理人员在专业素质以及数量上都不能对其体系进行良好的支持,无法满足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在实际建设运转过程中的需要。

三、合规经营在保险公司中有效构建的措施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其相关的企业风险管理的实施是其合规经营机制在实际建立过程中的载体以及基础,其中,在保险公司中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建立的时候,主要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是,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时候,在其公司内部进行独立的合规部门的设立。其中,公司的合规部门在保险公司实际开展的过程中具有合规管理职能的部门,还可以将它称为是内部合规部门或是法律合规部门等,它是公司在合规经营机制建立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合规部门在实际运转的时候,其主要负责的是对公司内部合规制度的制定以及实施,还有相关的检查监督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公司的经营风险进行防范,对其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发展和沟通以及公司监管部门进行相应的加强等。

另外,因为合规部门在公司内部具有特殊的职责以及职能,所以,为了促使其在实际运转的时候自身的有效性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就必须将公司内部的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以及合规等相关的部门进行分离,确保合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的独立性。

二是,在保险公司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加强对其内部合规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在保险公司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合理构建的时候,要对内部工作人员中具有高尚道德品质,在工作的过程中拥有相对较高的实践工作经验、专业技术水平,以及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反驳专家,敢于质疑,拥有直言勇气的工作人员进行重用和提拔,将其合规人员,保证他们在工作的时候能够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一些问题的应对方案及时提出。

三是,在保险公司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对相关的合规经营体系进行建立以及健全,促使公司中的合规文化得到有效培养。在保险公司对合规经营体系进行建立以及完善的时候,还要注意对公司内所具有较高知识水平的讲师队伍进行科学合理的运用,在这个基础之上,还可以对外部法律专家以及监管专家进行聘请,让他们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开展的合规意识的教育以及培训,促使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合规意识的不断提高,并将其表现在日常的生活和管理中。

篇(9)

我国加入WO后,近年来随着经济生活和金融领域的全面对外开放,我国金融业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和压力,年轻的城商行更是危机四伏。大量外资银行纷至沓来,与中资银行一起瓜分人民币业务市场,而外汇业务将以其高效益和巨大的发展潜力成为各家商业银行的必争业务,也必然成为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争夺市场业务的焦点,可以说外汇业务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未来银行业的兴衰。因此,城商行本外币一体化势在必行,而本外币一体化整合再造的关键在于银行会计核算的本外币一体化,外汇会计与人民币会计核算的一体化是银行本外币一体化经营的基础。

一、外汇会计核算在城商行存在的现状

.从经营管理模式来看。城商行的外汇会计运作模式主要有“集中式和“分散式两种

“集中式即外汇会计业务留在国际业务部门,所有与外汇业务相关的会计核算、报表制作等凡与“外字有关的业务均在国际业务部门办理,于是形成一个“行中行式的经营与管理模式;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形势的变化,特别是各家城商行深化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完善,其局限性日益突显,本外币一体化经营于是成为各家城商行的必然选择,而“分散式成为本外币一体化经营的首选模式。

“分散式的经营管理模式则是按业务种类和性质把相关业务归并至相应业务部门经营与管理的模式。这种模式下,外汇会计被归并到会计部门,与人民币会计核算一同运作管理,本外币融为一体,能够有效地实现本外币同步核算与管理,保证国家的各项会计制度、财经制度和税收规定等规章制度得到及时、准确的执行,能够有效提高外汇会计核算的规范化、专业化和制度化。但是,城商行在采用这种模式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弊端,比如各个相关业务部门之间文件传递不及时,影响工作效率,加之外汇业务政策性较强,贯彻落实不及时,还有一些部门之间工作互相推倭、扯皮现象发生,导致有些问题形成无人管的局面。

2.从经营观念来看

主要表现:一是部分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对国际业务缺乏了解、也无经验,很大一部分外汇指定银行都普遍存在认识不到位、经营观念陈旧等问题,以致对国际业务的发展和管理难以进行有效的配合与支持;二是过去传统业务为本币业务,国际业务比重较小,大部分城商行只是集中精力抓好本币业务,还不能把发展外汇业务放在同人民币业务同等的地位来考虑,对外汇会计的重视程度远不及人民币会计,外汇会计人员只是简单地进行操作性的账务处理,根本谈不上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经营管理。

3.从外汇会计操作规范角度来看

大部分城商行外币业务发展都滞后于人民币业务,即使是已经采用了“分散式管理模式的银行,人民币会计和外汇会计各自有一套独立的业务人员和核算流程,并未真正融合到一起。而且不论从操作流程、核算办法还是从规范化程度来看,外汇会计的成熟和完善程度要远远低于人民币会计,有的城商行外汇会计甚至还没有同人民币会计一起纳入事后监督进行管理,其凭证要素、账务记载的完整性、会计资料装订保管规范性可想而知。

4.从各级监管部门检查、监督力度来看

主要从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管来分析。即使是在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模式下,大多数城商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在每次审计过程中仍把主要精力放在人民币会计上,而且大多数审计人员外汇会计知识严重匮乏,即使检查,也是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者只能看到表面上一些无足轻重的问题,难以发现实质性问题。外部监管部门主要是外汇管理局开展的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国际结算部分或是与国际结算相关的某个专项内容,比如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外汇账户数据报送等,外汇会计往往被忽略或者只是检查一些与外管政策执行情况有关的内容,核算方面基本不被列入检查范围之内。这样就导致外汇会计核算长期疏于管理、监督和整改,成为众多城商行检查过程中的一个死角。

5.从外汇会计从业人员素质来看

这是制约城商行外汇会计核算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由于城商行外汇业务起步较晚,各项功能都有待完善,外汇从业人员明显不足,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尤其是基层外汇会计专业人员严重短缺,要么是从人民币业务调剂过来,要么是从国际结算转岗或兼职,且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外汇会计工作仅限于机械性的账务处理,会计的管理、核算、监督、分析、决策等职能均没有充分发挥,并没有参与银行宏观环境的经营与管理。这就意味着如果城商行要想真正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经营,应该对银行会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向全行普及外汇知识,加强现有外汇人员人民币会计培训及现有人民币会计人员的外汇业务培训是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经营的当务之急。

6.从激励机制来看

对外汇会计人员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都比较少,以前外汇会计工作放在国际业务部,则涉及到外汇方面的奖励以国际结算人员为主;本外币一体化以后,外汇会计工作放在会计部门管理,则涉及会计方面的奖励以人民币会计人员为主,至于说外出学习、晋级、调资就更谈不上,由于各种激励因素未充分加以运用,动摇了外汇会计人员长期献身该项工作的信心。

二、城商行会计核算一体化的重要性和必然性

对于城商行来说,本外币会计核算的一体化是当前落实“本外币一体化经营的重中之重,可以说只有真正实现了本外币会计核算的一体化,才可以实现银行本外币一体化经营,才能够从整体上提升银行的竞争力。具体表现为:

.有利于提升城商行的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金融机构推出的“一站式、“首问制等服务理念,要求服务人员不仅精通人民币业务,还要精通外币业务,真正实现“综合柜员制,主要有本外币的存取、汇兑、信用卡、代收代付,对客户的服务真正实现“一站式,满足客户全方位金融服务的要求。

2.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有效节约经营成本。将本外币业务系统彻底融合,进行统一研发、维护,统一制定本外币会计规章制度,本外币会计业务一套人马办理,显然能够节约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

3.便于经营数据统计及监督检查,本外币会计的一体化实现了数据和信息的全面集中处理,及时、高效、准确地反映到治理部门,便于决策层根据市场情况迅速做出反映,同时,便于监管机构和检查部门进行整体检查。

三、城商行本外币会计一体化急需解决的三个问题

针对上述城商行外汇会计核算过程中目前存在的不足之处,笔者以为,要想真正实现银行本外币会计一体化,必须首先解决如下三个关键问题:

.要更新经营理念

笔者认为这是最根本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了,其余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首先是部分领导的经营观念应彻底改变,重新审视本外币会计一体化对城商行本外币一体化经营的重要性,对城商行未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提高对外汇业务的重视程度,加强对国际业务惯例的熟悉程度和驾驭能力,提高对发展国际业务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形成本币业务、外币业务齐抓共管的责任感。

其次是会计从业人员要更新观念,摒弃“谈外色变的心理障碍,拓宽知识面,逐步加强对外管政策的学习,提高学习外币业务的主动性,努力使自己成为本外币业务都精通的“两栖人才。

2.构建科学合理的运作模式

笔者认为,城商行本外币会计一体化绝对不是简单的人民币业务和外汇业务的组合,应从根本上实现真正的融合,比如规章制度、业务流程、考核机制、监督检查等方面应完全将人民币和外币业务揉到一起,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运作模式。从根本上重新思考和重新设计现有的业务流程,以期在成本、质量和反映速度等方面有所突破,将原本分散的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按照有利于客户、适应市场需求重新整合。

3.加强综合型人才的培养

金融领域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对于新兴的城商行来说,加强综合型人才的培养更是迫在眉睫。

一是努力提高现有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做好现有会计人员的培养、使用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利用业余时间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会计人员进行轮训,在全行会计人员中普及外汇会计知识和外汇管理政策,然后在实际操作中进行轮岗,在提高理论水平的同时提高实际操作能力,逐步打造一支本外会计理论水平较高和操作能力较强的高素质、高水平、综合型的会计队伍。提高银行会计人员素质,在观念上从传统业务的操作人员向现代银行的经营参与者转变,因此培育经营人才是当前真正落实“本外币一体化经营的重中之重。另外, 大胆地任用现有会计人员中既具备理论知识,又兼有实际业务操作及管理能力的员工,同时积极奖励对本外币会计均精通的员工,对城商行外汇会计甚至其他工作皆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是大力引进高素质本外币会计人才。引进高素质人才这是长久之策、是城商行持续发展的动力之源。城商行应花大力气挖掘、引进具有本外币会计丰富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在会计分析、会计核算、会计管理等方面有深入研究的专业人才,将本行的本外币会计工作推上一个新的高度。

总之,笔者认为在城商行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外汇会计核算应与人民币会计融合到一起,真正落实本外币一体化经营,为城商行能在未来银行业激烈的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篇(10)

附件: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

(1996年5月4日  劳部发〔1996〕162号)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私营企业和请帮手带学徒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工商户),均应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为了保障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调整劳动关系,促进私营和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现就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把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做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通过提供政策指导、推荐劳动合同范本、加强劳动合同鉴证等工作,促进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尽快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同时,要充分运用劳动监察手段,检查、督促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到1996年年末,应当全面完成建立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

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积极配合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工作,督促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篇(11)

各区、县劳动局、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各分局,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

北京市财政局、税务局、劳动局印发《关于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职工适当补贴的发放办法》的通知(即京财预〔1988〕504号文)等下发后,一些单位反映,我市发给企业职工的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补贴是否作为计提统筹退休基金的工资总额基数问题,需要有关问题作出统一的规定,以便于企业执行。为不影响企业统筹退休基金的提取,保证全市企业职工退休基金统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凡参加我市企业职工退休基金统筹的国营企业,区、县、局、总公司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在计提统筹退休基金时,要将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计入工资总额作为提取统筹退休基金的基数。但原定财务列支渠道不变。

2.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后,未将此项补贴作为计提统筹退休基金基数的,应从1988年5月起进行补缴。

3.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精神不相符的,一律以本通知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