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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行业近年来面临着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尤其是财产保险业具有十分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财产保险市场规模和收入都不断的扩大。当前财产保险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重视业务的扩张而忽视了加强内部管理,财产保险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业务成本管理存在严重的问题,制约了财产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的提升和市场竞争优势的维持,因此,研究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成本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助于推动财产保险公司顺应市场发展,提高自身的管理和经营效率。
一、财产保险公司业务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成本管理观念意识
财产保险公司长期以来在经营和发展的过程中多重视保险业务的扩张,而忽视了业务成本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和员工普遍缺乏业务成本管理意识,盲目的追求保费的增长,追求业绩和利润的突破增长,而对于业务成本的控制存在严重的忽视。另外,许多财险分支机构,为了追求销售业绩的增长和保费增长考核指标,盲目的加大了成本开支,这种盲目的、无序的业务扩展和无序竞争造成公司的业务成本费用的增加,给财产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负担。财产保险公司增加成本扩大保费业务的短视行为,归根结底是公司的管理层对业务成本管理意识的淡薄,这不利于财产保险公司的有序竞争和良性发展。
2.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成本管理制度落后
当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在成本管理制度的建设方面严重的落后于保险业的发展,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成本管理制度建设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首先,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成本管理基础严重薄弱,缺乏规范的成本预测分析和成本计划。其次,财产保险的成本核算重心偏向于财务成本核算,而忽视了业务成本核算和管理成本的核算。再次,财产保险公司的成本管理手段相对落后,信息化技术的运用不足,导致成本信息不能得到及时的、全面的反映。财产保险公司的成本管理和控制的理念在保险公司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环境中得不到有效的运用,相关的成本管理制度得不到落实,造成财产保险公司的成本管理和控制无章可循,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成本管理方法得不到灵活的、有效的运用,业务成本管理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影响了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发展。
3.成本核算方法存在缺陷
当前财产保险公司在进行成本核算的过程中,成本核算方法的不当造成财产保险公司的成本支出得不到有效的控制。财产保险公司主要是对分险种的成本费用以及损益的核算方法存在不足。首先是财产保险公司的成本核算只是对直接变动费用进行核算,而对于间接费用的核算缺乏有效的追踪和管理,造成成本核算的结果缺乏科学性。其次是财产保险公司对营业费用的管理和分类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没有实施详尽的账务细则处理。财产保险公司在业务成本支出方面采用的分险种核算的方案,是一种粗糙的核算方法,虽然能够对某一险种的成本情况进行掌握,但是缺乏对财产保险公司不同险种的成本对比分析。通过成本对比分析能够有效的掌握公司的成本情况并加以控制。最后,保险公司在险种的营业费用方面的分配缺乏科学性,这不利于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成本支出的有效控制。
4.缺乏成本约束和成本考核激励机制
财险公司在成本管理活动中,缺乏有效的成本约束和成本考核激励机制,这造成财产保险公司的成本管理效率欠佳,造成业务成本控制机制难以落实。在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由于财产保险公司尚未建立完善的成本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成本核算和业务成本管理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和约束,财产保险公司在成本支出和成本核算方面存在一些漏洞,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增加了公司的成本支出。另外,由于缺乏有效的成本考核激励机制,财产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在营销和销售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成本观念,员工缺乏开展成本控制的激励机制,使得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不注重业务成本的控制,加大了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成本,影响公司的整体竞争优势。
二、财产保险公司业务成本管理的措施建议
1.强化财险业务成本控制意识
财产保险公司重视市场开拓和保费增长而忽视了业务成本管理的不良现象影响到财险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必须强化业务成本管理,从公司的高层到基层员工,加强业务成本控制意识。保险公司的管理者不仅应该认识到市场开拓和业绩增长的重要性,更应该注重业务成本管理的作用。将精力投入到保险服务业务的开展,而忽视了内部管理的强化和业务成本的控制,这反映了财产保险公司的服务管理效益的缺陷,影响企业的高速平稳发展,造成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隐患。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应该重视成本管理,公司高层应该着手制定财产保险的成本管理策略,坚持业务增长和业务成本控制的结合,加强对成本预算管理,制定和实施科学的成本管理计划。公司的员工应该切实的落实公司所制定和实施的成本管理战略,提高业务增长过程中的业务成本控制,促进财产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标的有效实现。
2.完善业务流程管理,有效控制业务成本
为了有效的控制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成本,必须重视对业务流程的管理。财产保险的理赔支出是财产保险公司业务成本量最大的项目支出,因此,为了提高财产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必须重视对理赔支付环节的成本控制。有效的控制理赔量是促进保险公司业务绩效提升的关键所在。控制财产保险的理赔量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是对承保质量的把控。提高承保质量,能够防止公司遭受蒙骗和骗保,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财险业务的开展中,不要盲目的为了追求市场业务拓展而忽视了对承保业务质量的完善。保险业务人员在公司的过程中,应该重视对承保质量的控制,完善承保流程管理,切实有效的降低财产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促进财险保险公司的业务成本的有效控制。其次是加强对理赔环节的控制。把握好理赔环节,控制灾害事故,防止出现错赔、骗保情况的发生。保险公司应该重视对保险风险的深入的分析和调查,建立完善的理赔流程,加强保险监督检查工作。在进行理赔案件处理的过程中,应该依据现场勘查结果,对案件进行科学细致的分析,切实履行审批制度,合法、合理的控制财产保险的支付成本,促进财产保险业务成本的控制。
3.加强财务管理,明确各项费用开支
财产保险公司的各项业务费用的开支中,营业费和手续费等支出占据了很大比重,而且公司的理赔支出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素,因此,为了有效的控制业务成本,必须重视完善财务管理活动,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首先,保险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实施费用支出计划,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中各项费用支出的标准和范围,促进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另外,应该加强对财产保险公司的费用的预算管理与控制,制定完善的预算计划并执行,加强对费用审批制度的完善和履行,促进费用管理得到有效的控制。另外,应该加强对各项保费的手续费的提取比例的控制,加强对财产保险的各项管理成本费用的控制。公司应当依照业务险种的特点、拓展领域以及操作难易程度实施合理的手续费提取比例,加强对各项营业费用的监督与控制,促进财产保险公司业务成本管理的有效落实。
4.改善公司成本费用管理的方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业务成本管理水平,必须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工作,在企业经营业绩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有效的降低业务成本。首先是确定明确的业务成本管理目标,对公司业务成本费用管理实施预算计划。其次,实施业务成本费用考核办法。明确和扩大年度经营目标的考核范围,将业务成本费用指标纳入到考核范围当中,从而有效的提高成本费用的控制力度。另外,降低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成本费用的方法还有:开发新的财产保险险种,改善保险险种的结构,将一些处于亏损状态的险种业务切除,扩大盈利性的险种业务。降低保险的赔付水平。在保险赔付过程中,应该在不影响公司形象和不损害客户利益的条件下,提高对赔付案件的审核力度。再次,改善保险理赔的鉴定手段,利用高科技手段,提高事故勘察和监测的效率。最后,应该加强对保险销售人员和保险理赔人员的专业培训,促进保险业务人员素质的提升。
结束语
财产保险公司能否健康、持续、平稳、高效的发展,离不开有效的业务成本管理,业务成本管理对于财产保险公司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业务成本管理可以有效的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应该重视加强各项业务管理以及财务管理活动,有效的把控保险理赔环节的成本费用控制,控制财产保险公司的成本费用,提高财产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促进财产保险公司的持续竞争实力的提升。
参考文献:
[1]陶涛.当前经济形势下财产保险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经济市场,2009(11) .
一、免赔额(绝对免赔额)越低越好
一些企业在投保财产保险时,认为免赔额越低越好,有的甚至认为没有免赔额最好。这是对保险的错误理解,同时还会引发保险成本增加、安全管理水平降低等问题。
第一,免赔额存在的原因。免赔额是企业自担风险额,或者称为风险自留。企业购买保险的目的决定免赔额的存在。企业购买财产保险是为了在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后企业能继续生存、稳定经营,即为了转嫁那些企业不能承受的、一旦发生便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或严重影响公司财务稳定性的物质损失风险。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损失的严重性是衡量风险程度非常重要的一个指标。一般来讲,较小的损失可以不必要保险,而程度严重的损失是适合于保险的。在购买保险前,企业应该充分考虑所面临的可能的损失程度有多大。如果是企业可以承担的损失,就不必购买保险,可以通过自留来解决;当这个可能的损失是企业所不能承担的时候,可以将企业能够承受的部分以免赔的方式进行自留。
由企业来承担一些小额的、经常性的损失而不购买保险是更经济的,自留能力越强即风险承受能力越强,免赔额就可以越高,因为购买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那些重大的、企业无法承受的损失。
第二,免赔额过低会使保费成本升高。保险公司制定免赔额是为了能消除许多小额索赔,减少因理赔而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降低理赔费用,从而可以降低企业的保费。所以,当企业投保财产保险时免赔额过低,会使保费成本大量上升。通过确定免赔额的大小,可以使得被保险人调整保险费的支出。
第三,免赔额过低使对企业的安全管理不利。保险公司设立免赔额的目的是促进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促使其加强防灾防损工作,增强安全管理,强调对小额风险的控制。因为有免赔额的存在,企业要承担免赔额以下的小的风险,企业会更注重对这些风险的管理。总所周知,小的隐患是引起大事故的根源,小隐患不除大事故难绝。企业只有在细枝末节上加强风险的管控,才能预防大的事故。如果免赔额过低,或没有免赔额,企业会对保险公司产生依赖,不论什么事故都有保险公司兜底,不做防灾防损工作,导致企业安全管理的放松,形成安全管理漏洞,终将酿成大的事故。
二、赔付率越高越好
有些企业在投保了财产保险后,便希望赔付率越高越好,最好是高于所交保费,才感觉保险没有白买,都赚回来了。其实这也是企业的一个投保误区,这可以从保险的社会职能、风险管理的最佳状态、保险成本等方面来分析。
首先,保险的损失分摊原则是其社会职能的一个体现。简单来说,保险就是集合全社会的力量,集中救助个别遭受灾害损失的个体,即互助共济,将受灾单位的损失分散到众多单位分担。表现形式为以多个单位缴纳的保费建立保险基金,当少数成员发生损失时从保险基金中得到补偿,这样,发生灾害损失的社会成员都能继续生存下来,这也是保险存在的意义。如果社会中每个参加保险的成员都想每年将自己交出的保费都拿回来,那么这个保险基金就不复存在,也将失去其救助遭灾损失严重的个体成员的能力,保险在社会中也就失去了意义。所以,当企业在遭受不能承受的事故损失时,能够得到及时的赔付才是最重要的,而这时的赔付将远超过企业所支出的保费。当然,保险保的是偶然事件而不是必然事件,企业很可能多年或者更久不发生这种灾害、意外事故,那么保险赔付率将会很低。
其次,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说,对风险的控制最重要的是事前预防,将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风险管理的最佳状态是在风险处理环节将风险事故预防和避免,即不发生事故才是最好的。虽然保险作为风险处理的一种方法,将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但当风险事故发生后企业所遭受的损失除了直接物质损失外还有很多保险所不能覆盖的间接损失,例如企业的市值、企业的声誉、企业的社会形象、企业的客户关系等损失。也就是说,一旦发生灾害、意外事故,企业能从保险公司得到的补偿与真实的损失相比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企业应严格控制风险,杜绝灾害性事故才是最重要的,与此相比,赔付率应是越低越好。另一个方面,从风险管理的预防控制风险方面来讲,保险公司为企业的风险管理做出一定的贡献。企业在投保以后,保险公司都会免费为企业提供现场查勘及防灾防损服务。一般的保险公司都有专门的风险控制部,主动或按企业客户需求,通过为客户免费进行现场查勘,并根据查勘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提供书面的《防灾防损建议书》、安全管理讲座、安全技能培训、提供《安全管理服务手册》等多种形式促进被保险企业整改安全隐患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而这些服务,都是未投保企业所不能享受到的。所以,企业应更加注重保险公司能够提供什么样的专业防灾防损服务,能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企业风险管理的能力,而不是保险赔付率有多高。
再次,从维持企业的保险成本稳定来讲,保险赔付率不能过高。保险赔付率过高保险公司将会提高保险费率,使企业保险成本增长,持续的高赔付率还可能引起保险拒绝承保导致企业的风险无处可保。保险公司在承保企业财产风险时,通常会让企业提交历史损失数据等投保资料,以考察企业的风险管控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对于损失记录较好的企业,保险公司会认为该企业风险管理综合水平很高,定性该企业的财产保险为优质业务,承保时会给企业开出较为优惠的费率,同时会为企业提供更多优质的保险服务。相反,对于损失记录较差赔付率较高的企业,保险公司会认为该企业没有很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会认定该企业的财产保险业务质量较差。对于这样的企业和业务,保险公司没有过多的费用和意愿为企业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同时为避免亏损,保险公司会大幅提高保险费率,使企业的保险成本不断提高。
三、保费越低越好
很多企业对成本费用的预算管理和控制很严格,这就使企业为了保证保费成本的稳定在投保财产保险时片面的追求保费越低越好,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为降低保费成本,调低财产保险价值。调低保险价值固然能降低保费成本,但引发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不足额投保。从目前保险市场所提供的财产保险险种来看,通常使用的都是重置价值条款,即重建或替换、修理或修复受受损财产,受损财产应达到等同或基本近似但不超出其崭新时的状态。重置价值条款要求:一是被保险财产若发生部分损失,需进行修理或修复的费用不能超过该财产全部损失应赔偿的金额。二是若受损财产重新修复或重建所产生的重置费用高于该财产发生损失时的保险金额,本保险的赔偿按该保险金额与受损财产重置价的比例确定,计算方式如下:
受损财产保险金额―――――――――×损失金额-免赔金额= 赔偿金额受损财产重置价值
也就是说不足额投保的最大弊端是发生损失后,只能获得比例赔付,即只能获得部分赔偿。如果这样,从企业风险管理的角度看,没有正确合理地转嫁企业的财产损失风险,等于企业过多地自担了风险。
第二,为保证保费成本不变,投保价值多年不变。企业的厂房、资产设备从建成投产以来投保价值就一成不变,从来不做投保财产的价值调整。随着近年来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引起了原材料等成本的大幅上涨,也就是说,经过这样高速的经济发展几年后再建造同样规模的厂房、资产设备所需要支出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成本等与几年前相比都已经大幅的上涨,个别费用可能已经是倍数增长,再用当年同样的费用建厂已经是不可能的了。对于始终以资产原值投保的企业,相当于使企业的财产贬值投保,同样是不足额投保,一旦发生全损即使是不执行重置价值条款,那企业所获得的保险赔偿也已远远不足重建一个同样的厂房或资产设备了。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应正确分析评估企业所面临的财产损失风险,合理转移风险,即正确评估财产重置价值,确定合理的财产投保价值。所以,企业应对投保财产进行定期的清产核资,重估资产价值,以保证投保财产的保值增值。
企业为求降低或稳定保费成本所采取的低投保金额策略,这种降低费用成本的方法是不可取的。企业若想降低保费成本,可以采用提高免赔额等策略,以保证企业在遭遇巨灾风险时得到最合理的赔付。
当前财产保险业客户服务存在诚信度差、定位不清、认识不到位、缺乏财产保险业客户服务行业标准、人员和装备投入不足、考核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等诸多问题,从而造成现场查勘速度慢、定损缺乏依据、理赔手续繁琐、赔款不足额且周期长等后果,其中车险理赔难就是财产保险业客户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和主要表现,这些问题和后果已经引起保险监管机构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大众的强烈反响,已经到了不得不解决的地步。
一、保险客户服务的特性
保险服务是指保险公司为潜在客户和现实客户提供的以保险保障为核心的售前、售中和售后全过程的服务,保险服务既有一般服务所具有的无形性、及时性、差异性和易逝性四大特性,更具有其保险保障所包含的特殊内涵。一是保险服务的无形性,与有形产品相比较,无形性是保险服务所具有的最为显著的特性。保险服务与一般的服务有所不同,主要是因为保险产品本身就是无形产品,客户在购买保险前仅仅是初步了解保险的条款和承诺的服务,而无法亲身体验保险产品和服务,所以客户选择保险公司面临的投保风险就比一般的有形产品更大,就更需要保险公司履行最大诚信原则。二是保险服务的及时性是指服务的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同时进行,因此要求保险公司在现场查勘、医疗跟踪和协商定损以及赔款等方面都要履行服务时效的承诺。三是服务的差异性,由于客户的主观预期和感受不同、服务人员的服务技能和素质不同、提供服务的时机和场合不同,服务质量常常处于因人因时因事而不断变化和高低起伏的状态。四是保险服务的易逝性,即保险服务既不能在时间上储存下来以备后用,也不能在空间上进行转移,如果不及时消费就会造成服务的损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具有不可控性,也没有什么规律可言,特别是突发大面积事故后的客户服务更是对保险公司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要求保险公司对突发的大面积事故的频率和范围提前做出预案,对客户服务的人员和装备的配置留有一定的机动余地,以应对突发的大面积事故的及时处理。
二、国内保险业服务的发展趋势
一是标准化服务,通过夯实保险服务的规范化和流程化基础,实现客户服务标准化,确保客户服务的统一性。二是专业化服务,通过建设学习型组织,积累保险服务专业知识技能和业务经验;依靠现代科技成果挖掘目标市场和潜在客户;依靠高效的作业运营平台整合内部流程和外部资源,从客户价值的角度出发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三是一揽子服务,强调保险服务不仅包括核心的理赔服务,还包括出险前的承保服务和平时的防灾防损以及紧急救援等全方位的增值服务;不仅包括基本的保险出单和赔款支付等合同内服务,还包括保险专业咨询和策划、续保提醒、短信通知、客户关怀等合同外服务。四是一站式服务,强调保险服务的全流程无缝联接,客户可以通过统一界面完成相关业务办理,满足客户以最简便的方式享受服务的需求,提高客户对服务流程的依赖性和信赖感,从节约客户的时间成本等方面提升客户价值。五是差异化服务,价格竞争所导致的利润压力迫使保险公司开始审视服务成本和服务效益的权衡问题,同时对客户价值的关注是保险服务发展的一个方向,通过客户细分实施差异化服务,可以更加有效地配置服务资源,使服务投入更加有效,确保优质客户的维系与发展。
三、客户服务的目标和能力建设要求
客户服务的指导思想是全面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大服务”理念,由外而内打造服务价值链,从产品研发、渠道建设、承保理赔、客户服务和品牌宣传等各个环节创造客户价值,实现客户满意和保险公司有效益的发展。客户服务追求的目标是实现原有客户续保率持续提升,特别是VIP客户续保率保持较高水平,新增客户不断增加,客户投诉率明显下降,达到保险监管机构和客户满意度不断上升,形成保险公司和客户共同发展和共赢的局面。
保险客户服务需要达到“六个力”:一是客户界面的执行力,就是凡与客户接触的人,必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养成良好服务习惯,自觉执行服务标准,忠实履行首接责任,全力以赴做好服务工作。二是业务后台的支撑能力,就是要完善管理规则,理顺业务流程,明确环节时效,优化技术支持,形成有效激励,为前端客户服务提供支持。三是服务品质的监控能力,就是要建立保险公司各层级、各流程、各环节、各岗位的服务工作标准和考评奖罚标准,健全保险公司各层级服务监督考评机构岗位,明确职责,赋予权限,实现服务效能考评的常态化和有效性。四是客户资源的管理能力,就是要以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为依托,通过客户实名制的强制执行,建立公司客户识别与分级系统,并有效联通业务系统、网电销系统、理赔系统、财务收付费系统和服务电话系统,构建公司统一、互联、高效和差异化客户资源管理与服务体系。五是客户需求的发现能力,就是在市场研究、产品开发、服务提供、技术应用等方面,建立以发现需求、引导需求、创造需求为目的的客户服务创新体系,充分体现公司引领市场的价值与作用。六是服务资源的整合能力,就是依托保险公司既有的网点优势和巨大的客户群体,以保险保障为核心,有效整合外部资源,不断扩大和延伸保险公司的服务领域,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强化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
四、客户服务标准的监督和考核
1.保险公司内部的监督和考核
一是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自身对照考核标准、自查自纠并不断改进和完善。二是由保险公司上级机构的客户服务质量检查神秘人和保险公司外聘的客户服务质量检查神秘人对照客户服务标准进行明察暗访并考核打分排名,每季度在公司内部网站上公布1次考核结果,每半年进行1次公司系统内部排名,对排名靠后的保险分支机构进行自查自纠,限期改善。三是通过电话回访和营业厅评价器评价以及发放书面的客户满意度调查表等途径进行客户满意率调查,全面了解客户对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的评价,掌握客户对保险公司服务需求并尽可能的满足。四是通过认真处理客户各种途径的投诉,发现保险公司在客户服务方面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有的放矢的加以改进。五是建立服务质量日常监督机制,全面导入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内部监督、客户监督和社会监督三级监督网络,分类管理、定向监控,通过建立客户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机制,达到客户服务质量管理的常态化。六是通过服务监督和定量化的服务效能考核对展业、承保、理赔等各业务环节的用时监控和服务质量的量化考核跟踪,为客户服务标准化的有效落实提供强有力保证。七是在公司内部将客户服务考核指标纳入各级领导的KPI指标进行严格考核并兑现,通过实施月通报、季考核、年度兑现的方式不断促进保险公司提高客户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八是坚持“专家治司,技能制胜”的原则来打造专业化的服务队伍,不断深化核保和核赔师制度,提高承保和理赔的专业化水平,为客户服务效能的提升和客户服务标准化的落实奠定人力资源的基础。
2.保险监管机构等部门的监督和评估
一是保险监管机构和保险行业协会或者委托的专业机构对所在地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和考核评分,并视考核评分情况对服务质量差的保险公司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警告、直至机构的停业整顿。二是通过在社会上聘请行风和服务质量监督员的方式,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对保险行业进行全方位的舆论监督,对保险消费者投诉和反映到新闻媒体的寿险销售误导和车险理赔难等方面的问题,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并给社会一个公开透明的答复。四是通过保险公司自律、保险行业协会自律检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等多种途径督促保险公司采取措施提升客户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五是建立以客户满意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确定客户服务关键环节的量化考核指标,对全流程客户服务的主要内容逐项考评并定期向保险公司和社会大众公布客户服务指标的考核结果。
一、引言
近年来,财产保险公司不断进行业务创新,财产保险公司银保储金类业务作为创新型保险品种之一,每年呈快速增长态势。在财产保险公司银保储金类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其潜在的洗钱风险也在不断增大,财产保险公司银保储金类业务的洗钱特点、洗钱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值得进一步探讨。
二、财产保险公司银保储金类业务洗钱特点
(一)保障性
财产保险公司银保储金类业务作为创新型保险品种,具有传统保险业务的保险功能,能够给投保人带来一定的财产保险保障。不法洗钱者通过财产保险公司银保储金类业务洗钱,在实现洗钱的同时,同样也为其财产带来一定的保险保障。
(二)收益性
财产保险公司银保储金类业务满期给付时,不法洗钱者除拿回本金外还能获得比银行同期定期利息稍高的利息收益,而财产保险公司传统业务更多的是保障功能,财产保险公司传统业务满期后,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归保险公司,相比较财产保险公司传统业务,银保储金类业务更适合不法洗钱者洗钱选择,洗钱风险更大。
(三)低成本性
通过财产保险公司银保储金类业务洗钱一般不会蒙受本金损失,犹豫期退保可以退还全部本金;中途退保即过了犹豫期但还未满期退保,投保人给保险公司说明原因出具申请后,除了没有利息收入外,通常也不会蒙受本金的损失,这一点不像人寿保险业务和传统财产保险业务中途退保将蒙受较大本金损失。对于人寿保险业务和传统财产保险业务来说,洗钱成本更低,更容易受到不法洗钱者的亲昧。
(四)隐蔽性与复杂性
不法资金通过财产保险公司银保储金类业务进行清洗,就要通过银行和保险两种渠道和银行转账及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等两种业务进行资金清洗,增加了不法资金清洗的隐蔽性和复杂性,更能掩饰和隐瞒资金的来源。
(五)便捷性
财产保险公司银保储金类业务通常保险期限在1―5年,相对于人寿保险业务被保险人要到六十岁保险才到期而言,财产保险公司银保储金类业务由于期限短,趸交保费金额大,退保容易且一般不蒙受资金损失,对于不法洗钱份子来说,洗钱更具便捷性。
三、财产保险公司银保业务洗钱风险
(一)犹豫期或中途退保洗钱风险
不法洗钱者将非法资金以趸交财产保险公司银保业务保费,然后在保险犹豫期进行退保或者在中途通过向保险公司申请退保以免受本金损失或中途不计资金损失进行退保的方式,实现非法资金的清洗。
(二)理赔洗钱风险
不法洗钱者将非法资金以趸交财产保险公司银保储金类业务保费,然后通过保险标的发生事故或人为制造事故,获取或骗取保险公司理赔金的方式,实现非法资金的清洗。
(三)满期给付洗钱风险
不法洗钱者将非法资金以趸交财产保险公司银保储金类业务保费,然后通过满期给付的方式,收回本金和获取利息收益,从而实现不法资金的清洗。
(四)通过虚构保险标的洗钱
不法洗钱者通过虚构保险标的,将非法资金趸交财产保险公司银保储金类业务保费,以犹豫期或中途退保或持有到期的方式,实现非法资金的清洗。
四、财产保险公司银保储金类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执行不到位
目前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普遍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现象,以业务发展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在日常工作中未将反洗钱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以致总公司制定的各项反洗钱内控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使不法洗钱者有机可趁。
(二)未有效采集客户职业信息
目前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职业信息采集方面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登记客户职业信息。从抽查的情况看,纸质投保申请单大多未登记客户的职业信息,银保储金类业务核心系统也普遍存在未登记客户职业信息的情况。二是客户未在纸质投保申请单填写职业信息,而核心业务系统对客户职业信息进行了登记,这类客户的职业信息通常由银行出单人员随意填写。三是财产保险公司采集上的客户职业信息无法反映客户所处的行业和职级,不利于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和可疑交易甄别分析工作。
(三)未采取有效措施核实保险标的的真实性
目前财产保险公司银保储金类业务保险标的都为客户填写,合作银行和财产财产保险公司在客户投保时均未对保险标的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且财产保险公司在退保和满期给付两个环节也只是核对客户投保信息也未采取措施对保险标的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只有涉及理赔时,财产保险公司才对保险标的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这为不法分子通过虚构保险标的进行非法资金清洗提供可趁之机。
(四)划分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有效性不足
财产保险公司能够对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进行划分,但是有的财产保险公司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由合作银行在出单时进行划分,由于合作银行出单人员未按照财产保险公司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制度进行划分,划分很多程度上具有随意性。而财产保险公司也未对合作银行出单人员划分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进行审核和调整,导致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流于形式,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有效性不足。
(五)未采取有效措施了解客户资金来源
财产保险公司银保储金类业务目前都是趸交方式缴纳保费,趸交保费通常较大,通常在几万到几百万之间,甚至有时高达数千万。财产保险公司对投保金额较大且触及财产保险公司高风险标准的客户未采取有效措施对客户资金来源进行了解。
(六)系统建设滞后于业务发展
财产保险公司银保储金类业务发展迅速,然而反洗钱系统却明显滞后于业务发展,加之有的财产保险公司反洗钱系统与核心业务系统未进行有效对接,不能抓取银保储金类业务可疑交易数据,银保储金类业务数据需要人工录入反洗钱系统才能抓取可疑交易数据,一旦人工未将银保储金类业务数据录入反洗钱系统,系统就无法抓取银保储金类业务可疑交易数据,导致资金监测漏洞。
(七)黑名单数据库没有嵌入核心业务系统,不能对黑名单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
目前财产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黑名单数据库未嵌入核心业务系统,不能对黑名单实现实时监控和预警,目前财产保险公司黑名单监控通常在分支机构采取纸质名单监控,若分支机构未发现黑名单人员为其办理业务,则反洗钱系统能够将该笔交易抓取出可疑,由总部进行监测分析及采取相关处理措施,这为财产保险公司为黑名单人员办理业务提供了一定的操作空间,影响黑名单的有效监控。
(八)银保业务人员对银保储金类业务洗钱风险认识不足,业务素质亟待提高
目前财产保险公司银保储金类业务人员无论是中高级管理层还是一般人员没有意识到银保储金类业务是财产保险公司的洗钱高风险业务,银保储金类业务人员普遍认为银保储金类业务的客户是银行的客户,投保的资金都是从银行转账来的,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和反洗钱系统相当完善,银行要求严格且银行员工素质高,银行客户身份识别肯定到位,客户身份资料保存肯定齐全,大额由银行报送,且银行也进行了可疑交易监测,对客户资金来源、用途都进行了了解,银行做了可疑交易监测,财产保险公司再做监测也是重复工作,银保储金类业务存在的洗钱风险较低。财产保险公司银保业务人员没有认识到即使银行对银保储金类业务进行了可疑资金监测,财产保险公司也必须对银保储金类业务资金进行监测,因为银行业与保险业可疑交易监测模型与指标是不同的。同时银保储金类业务人员反洗钱业务素质普遍不高,重业务开拓,轻洗钱风险控制,业务素质亟待提高。
五、对策建议
(一)加强考核,强化制度执行力
财产保险公司通过加大考核力度,将制度执行情况与员工工资挂钩,通过量化考核的奖惩措施来约束员工的行为,以实现制度的有效执行。
(二)有效采集客户职业信息
财产保险公司通过完善各类业务申请书或业务凭证及核心业务系统的要素设计以及采取有效的措施采集客户的职业信息,使采集的客户职业信息能够真实的反映客户所处的行业、职务和职级信息,为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甄别分析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三)采取有效措施核实保险标的的真实性
通过核查保险标的的有效证明文件及到相关主管部门核实等措施,加大在投保、退保、满期给付等环节对保险标的的真实性核实,防范客户通过虚构保险标的进行洗钱的风险。
(四)强化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管理
完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系统,在系统划分的基础上,要有人工参与。对那些目前依靠银行人员在投保时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财产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一定要对银行人员划分的客户风险等级进行审核,对银行划分的不符合公司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要及时调整,以提升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的有效性。
(五)采取有效措施了解客户资金来源
财产保险公司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投保金额大、触及公司高风险标准的客户资金来源进行了解,以防客户通过银保业务进行非法资金清洗。
(六)加强系统建设,完善系统功能
完善核心业务系统和反洗钱系统功能,使反洗钱系统与核心业务系统进行有效对接,实现反洗钱系统抓取的数据能够涵盖所有业务,确保反洗钱系统能够抓取银保储金类业务可疑交易数据,堵塞资金监测漏洞。
(七)加强黑名单监控和管理
建立健全黑名单管理系统,使黑名单数据库嵌入核心业务系统,以实现对黑名单的实时监控和预警,提升黑名单监控的有效性。
中国平安分公司财产保险业务主要由三种组合,里面所包含的产品缺乏特色。公司在设计财产保险产品时,并未考虑到地域的实际情况。公司推出一款新产品时,往往也是改变原来产品的外表,内涵基本不变,长久以来,财产保险业务品种缺少特色。公司财产保险业务没有覆盖到农村地区,农村消费者具有全新保险需求,没有开发出相应的财险产品去满足农村消费者的需要。
1.2财险产品定价机制不完善
1.2.1费率厘定不合理
中国平安分公司财产保险产品和太平洋保险公司相应财产保险产品价格相比,价格相对较高,这不符合保险业务公平准则。此外,分公司在销售一系列财产保险产品以后,没有价格优惠措施,造成多种承保组合联动销售受阻。
1.2.2定价缺乏差异性
中国平安分公司没有考虑地区差异带来的风险等级差别,如泥石流、暴雨等地区财险风险性较高,财产保险业务产品定价要高于普通地区定价。城市和农村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在消费理念上差距也十分明显,针对财产保险业务产品,农村居民定价应该比城市居民定价要低。但中国平安分公司财产保险业务产品定价上,并未对经济与地域进行差异化考量,而是采取统一的标准价格,让分公司失去了部分客户。
1.3财险产品营销渠道有限
中国平安分公司当前财产保险业务营销渠道主要有电话营销与公司营销。虽然也有中介机构与网络营销等间接营销渠道,但是由于运行成本相对昂贵和缺乏专业人才,发展并不顺利。分公司至今仍未创建专业的财险营销团队。下面是分公司的营销渠道百分比分析:
2.保险公司财险业务运行改进的策略
2.1完善财险产品结构
2.1.1改进现有产品的结构
第一,灵活组合现有承保险种。保险公司财产保险业务在营销过程中,在保留当前财产保险业务组合的前提下,加强对承保险种拆分进行销售,这样能满足低经济收入消费群体需求,让消费者可以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承保业务,自行组合购买财产保险产品。第二,对现有产品进行更新升级。近几年,社会经济在逐渐发展,人们财产结构也逐渐转变,大部分高收入消费者财产并不仅仅为房屋、装潢等物品,同时金银珠宝、古玩字画价格也十分昂贵。所以,保险公司应该对现有财产保险业务承保范围更新升级,金银珠宝、古玩字画等也应归纳到保险范围内。
2.1.2开发新产品
一方面以市场需求作为切入点,细致划分客户群体,积极研发填补市场空白的保险种类,为消费者提供新型产品。比如家政人员财产损失、外出临时投保等,这些都可以成为保险公司新型财产保险产品,让消费者具有更多选择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不断推出农业保险政策,保险公司应该紧跟政府政策,在保证公司不亏损条件下,参考农村家庭实际情况,积极尝试美好家园、小额农村家庭财产保险等保险业务创新,推动农村保险业的发展。
2.2调整产品价格
2.2.1价格改进策略
第一,浮动的财产保险业务费率。确定财产保险业务费率之后,在维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应该关注费率灵活性,不宜长期固定。从保险公司长期经营层面来说,财产保险业务费率应该按照市场实际情况的转变进行适度调整。第二,产品组合优惠策略。在消费者购买财产保险业务产品以后,消费者对其他类型保险产品也有需求,这时候保险公司就可以考虑为消费者提供优惠或者折扣服务。
2.2.2差异化价格策略
①地域和经济差异化价格策略。一方面出现风险较高的地区和普通地区相比较,由于项目和地域上差别,产品价格也应该不同,每种保险业务所承担的风险程度也不同。保险公司可以居民住宅区作为切入点,对不同类型财产保险业务价格进行确定,调动社会大众对财产保险业务的积极性,同时灵活搭配财产保险业务产品,适应各种保险需求。另一方面城乡差异十分显著,在保险公司财产保险业务定价上,灵活调整价格,在监管允许范围内,按照不同类型消费者实际需求,灵活确定财产保险业务产品的价格。农村乡镇要保持相对较低稳定的财险价格,提高消费者忠诚度,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市场份额。②客户资源的差异化价格策略。首先,团体VIP客户采取高品质低价格策略。团队VIP客户作为保险公司黄金客户,其历史赔付率相对较高,同时业务规模较大,也是其他保险公司主要争夺的目标客户。对于该类客户群体来说,采用价格优惠策略,虽然价格较低但是依旧为消费者提供了高品质服务,进一步吸引和稳定了客户。其次,团体一般客户采用浮动价格策略。保险公司对团体一般客户可以使用浮动定价策略,根据历史赔付与目标风险,完成价格调整,同时提高对客户服务关注度,防止由于业务提价流失客户。
2.3多元化营销渠道的建设
2.3.1现有营销渠道建设
在新的社会经济背景下,保险行业面临的市场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应当看到,当前,对于财产保险企业而言,市场发展既有挑战,也有机遇。如何把握机遇,应对挑战成为当前财产保险企业考虑的重点问题。近年来,财产保险企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由于长期以来对业务扩张的追求,忽视了内部经营成本的管理问题,造成今日财产保险企业发展受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保险市场面临的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如果财产保险企业可以优化经营管理成本,那么就能够在市场环境中确立自己的竞争优势,这对财产保险企业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财产保险企业费用成本概述
(一)财产保险费用成本的定义关于财产保险费用成本的定义,广义的保险费用成本包括了理赔款、手续费、营业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摊回分保费用、资产减值损失等。据此,可以看到广义保险费用成本主要是从保险风险的视角,因此凡是与保险公司保险业务有直接关系的,均被列入财产保险费用成本的范畴。而狭义的保险费用成本指的仅仅是业务管理费,就是指财产保险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所承担的各种费用支出,如职工工资、业务招待费以及会议费等。
(二)财产保险企业成本费用管理概念关于成本费用管理,其实就是指企业按照一定的标准、目标或者规划,将企业运行所需要的成本支出限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从而减少企业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实现成本精细化管理。具体到财产保险企业,其成本管理就是要控制财产保险企业在开展保险业务以及日常工作中所支出的费用成本,使得费用成本在企业成本预算之内,利用预算内的成本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由于保险业务的特殊性,财产保险企业的成本费用管理要复杂的多。
二、我国财产保险企业成本管理工作存在的弊端
(一)缺乏成本管理意识,忽视成本管理工作从财产保险企业的发展情况来看,一直以来,保险企业不但缺乏成本管理意识,成本管理工作更被边缘化。大部分的财产保险企业过于看重保险业务的增量,对于成本管理工作往往停留在形式层面,导致成本管理对于企业的作用长期受到抑制。保险企业对成本管理的忽视,不仅仅体现在企业管理层,企业一般人员对此问题近乎漠视。大部分人员把精力集中在保险业务拓展以及市场份额争夺方面,企业内部没有形成关于成本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财产保险企业一味追求盈利结果的做法,看上去似乎能够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实则不然,一些不必要成本的支出所造成损失并不是通过业务拓展可以挽回的。然而从实践情况来看,大部分的财产保险企业尚未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二)成本核算方法不严谨从财产保险企业当前使用的成本核算方法来看,其使用的成本核算方法存在很大的弊端,由此导致无法有效的控制企业内部对外支出成本。总的来看,成本核算方法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是对分险种的成本费用;其二是损益的核算方法。目前,大部分的财产保险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的时候,只是考虑了直接变动费用而忽略了间接费用的核算,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况下计算出来的结果精准性就难以保证。此外,目前财产保险企业对于营业费用的分类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大不足,对于一些账务处理规则还尚未制定明确的实施方案,这些都给财产保险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带来阻碍。
(三)缺乏先进科学的成本管理制度从财产保险企业内部的成本管理制度建构的情况来看,财产保险企业的成本管理制度建构要远远地落后于企业的发展,表现出来了严重的滞后性。第一,从成本管理的基础来看,我国财产保险企业由于长期忽视成本管理工作,导致成本管理基础比较薄弱,无论是在规范化的成本预测分析还是制定成本计划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困难;第二,长期以来,由于财产保险的成核算系以财务核算为核心,因此在核算问题上,缺少对业务成本核算和管理成本核算;最后,成本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程度低,管理手段相对落后,这直接导致了信息反馈不及时、反馈片面化等情况的出现。
三、我国财产保险企业成本管理工作优化路径分析
(一)加强成本管理意识,重视成本管理工作任何管理工作的完善首要在于思想观念的转变,财产保险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流于形式的原因就在财产保险企业并未形成科学的成本管理意识,成本管理工作自然无法达标。鉴于此,对于财产保险企业来说,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树立科学的成本管控意识,无论是企业的管理层还是企业一般人员,都必须在脑海中紧绷“成本管控这一根弦”。企业的管理层应尽快的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的实际,研究本企业成本管理的策略,制定费用成本预算计划,确保企业各项支出有一定的标准可循;对于企业一般人员来说,一方面其要在日常的工作开展中,减少企业不必要的支出;另一方面,对于企业制定的成本管理战略要严格的落实。只有企业所有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财产保险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才能实现质量提升。
通过以上对家庭财产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得知,保险公司的宣传力度不足,会引起家庭财产投保率偏低,居民对家庭财产风险的意识不高,对此,必须加大家庭财产保险的宣传力度。首先,对家庭财产保险的宣传要有针对性,例如,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让居民充分相信保险公司可以帮助他们有效的规避家庭财产的风险因素;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不断的对居民家庭财产保险意识进行强化,鼓励居民自主投保;加大宣传力度,让居民详细了解家庭财产保险所具备的功能、特性以及相关条款等。这样才能让居民结合自身的需求自主投保。其次,对家庭财产保险的宣传内容进行改进,打破传统“模糊”内容的宣传方式,要将家庭财产保险的功能、特性、种类、家庭损失所获得的赔偿以及投保人需要的注意事项等内容加入宣传工作中,加大人民群众对家庭财产保险的了解,真正意识到家庭财产保险给自身带来的好处。再次,要在宣传方式上进行改进,以往家庭财产保险采用的宣传方式过于简单、过于死板,宣传效果不好,因此,在新世纪的发展中,应对家庭财产保险的宣传方式进行改进和创新。例如,可以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渠道,报道一些理赔案例;定期开展家庭财产保险知识讲座,加深人民群众对家庭财产保险的认识;在一些灾害损失现场召开现场理赔会,让更多的人认识家庭财产保险的好处;拓展多样化的宣传方式,利用节假日、双休日等在繁华地区开展家庭财产保险街头咨询处,将宣传活动深入到城市的各大街道和社区等。
2.完善家庭财产保险的外延服务
售后服务对投保客户来说是一种保障,更是满足投保用户需求的关键因素,但是,从上面的分析中得知,由于保险公司过度重视发展而忽略了对客户的服务,从而导致投保人员数量不断减少,不利于保险公司的发展,对此,应完善家庭财产保险的外延服务[6]。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主要为群众提供理赔、承包等相关的保险服务,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可以向客户开展安全管理培训、家庭风险管理咨询等相关服务,提高群众家庭风险意识。另外,还可以进一步发展外延服务,例如,急救费用、诉讼费用等相关产品的费用,同时可以拓展医疗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保险、车辆保险、家庭财产增值保值等相关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利、更优质的服务。
3.积极做好家庭财产保险的创新工作
以上所提到的家庭财产保险结构单一,不仅对投保人群有着一定的影响,对保险公司的发展影响更大,对此,要积极做好家庭财产保险的创新工作。首先,要本着差异化的原则对家庭财产保险产品进行设计,主要根据居民的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等不同层次居民的情况设计相应的家庭财产保险产品,将满足居民的投保需求作为首要任务,对家庭财产保险产品进行不断的创新,设计出更加贴近百姓生活的保险产品,以赢得百姓对保险产品的支持。其次,保险公司应加大市场调研,了解市场的发展现状,为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要适当的提升保险金额和扩大保险范围,结合百姓的生活创造出不同层次百姓需求的产品,例如,家用电器、珠宝首饰、高空坠物、家庭装潢、现金、水管和天然气管道的损坏等内容都可以纳入到家庭财产保险的范围内,赢得人们对家庭财产保险的认可,提高家庭财产保险的投保率。
4.提高家庭财产保险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对公司的发展以及业务的继续扩展有着极大的作用,为了避免业务人员素质偏低而对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造成影响,应不断的提高家庭财产保险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应从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培养,如,加强院校与保险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加强保险教育工作的开展,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必须结合保险公司的发展情况以及人才需求来进行教育,这样不仅能够保证业务人员整体素质的强化,同时也能为更多人才提供就业的机会。另外,要定期对在岗人员进行培训,如,责任心、职业心、服务精神、敬业精神等方面的培养,全面提升保险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的发展。
家庭财产保险是我国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开展业务较早,发展较快,覆盖较宽的骨干险种之一。家庭财产保险包括灾害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盗窃保险等。它面对全国十几亿人口、数亿个家庭,市场潜力巨大。据了解,世界发达国家家庭财产保险的普及率已达70%。但是,我国目前的家庭财产保险覆盖面不到10%,而且很大比例是机关、企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福利给干部、职工购买的,保费少,保额低,绝大多数为不足额保险,有的根本起不到保障作用。在承保实务上,大多数保单承保要素不全,被保险人资料不齐,保险标的不明确。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勘查、定损非常困难。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很快,人民生活水平也快速提高,家庭个人财产日益增长、扩大,人们生活中追求宁静、安全,减少风险的意识也日益加强。家庭财产保险越来越具有发展潜力。
但是,家庭财产保险保单与个人寿险保单相比较,保费较少,一般每单数为10元,多的也不过上百元,长效还本家庭财产保险每单亦不过几百元,大者上千元,且直销无手续费,销售的手续费也非常低,很难象寿险一样通过营销队伍卖单。由财产保险基层公司自营,费时费力,收效甚少;若城乡居民自己去保险公司购买则感到繁琐不便,颇多微辞。有人认为,家庭财产保险恰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家庭财产保险业务何去何从,是值得认真研究的课题。
一、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状况及特点
1.国内业务恢复初期,家庭财产保险与其它业务一起高速增长
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初期,家庭财产保险与其他业务一样发展很快。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为例,1981年至1985年增长率分别为40.4%、18.3%、26.6%、39.9%、80.7%。由1980年的保费总收入4118万元增至1985年的2.2亿元。家庭财产保险费由1980年的0.3万元(承保1730户)上升到1985年的1623万元(承保504万户),所占保费的比重上升为7%。当时,人保江苏省分公司大力公关,得到了当地人民政府的支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90年江苏省保费收入达到10.2亿元,同期增长17.4%,财产保险保费收入7.41亿元,其中家庭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为4061万元(承保868万户),占保费总量的4%。1995年人保江苏省分公司家庭财产保险费收入达到7507万元,当年增长26%。这一时期,家庭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绝对数虽然不大,但发展较快,也达到了一定的比例(详见表1),人保徐州市分公司1995年业务总收入约为1.8亿元(当年增长17%),财产险保费收入为9183万元(增长19%)。当年家庭财产险保费收入为774万元,比上年增长68%,占产险总量的8.43%,业务量较小的唯宁县该年家财险占总量的14.8%(185万元)。1996年人保徐州分公司家财险保费收入856万元,同比增长11%,占财产险业务总量的8.05%,承保总户数超过120万户,覆盖面为55%,达到了家庭财产保险的最高峰。
表1 人保江苏省分公司家财险发展表 年份 承保户数
(万户) 保费收入
(万元) 占保费
比重(%) 赔付率(%)
1980 0.1730 0.3 23.33
1981 40.9 100 1 5.00
1982 64.8 159 2 19.49
1983 107.3 262 3 29.00
1984 333.1 962 7 14.86
1985 504.0 1623 7 31.48
1986 693.4 2267 6 55.22
1990 686.0 4061 4 124.94
1995 661.9 7501 3.79 57.4
2.财产保险业务稳步发展时期,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却大幅下滑,大有不可遏制之势
1996年之后的三年时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世界保险业受到较大影响。以人保徐州分公司为例,其家庭财产保险业务1997年至1999年三年大幅度下滑,降幅分别为17.44%、31.22%、34.00%,直到2000年才与上年基本持平(详见表2)
表2 人保徐州市分公司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统计表
年份 财险业务总收入
(万元) 家财险
保费收入数(万元) 同比增减(%) 赔付率(%) 占业务比重(%)
1996 10634 856.00 11.00 54.20 8.05
1997 11500 700.00 —17.44 41.43 6.09
1998 12195 481.60 —31.22 47.65 3.95
1999 12185 318.00 —34.0 28.30 3.00
2000 11952 276.90 0.91 30.84 2.32
3.改革深入发展期,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徘徊不前,陷入困境。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大多数城镇居民、家庭已拥有了自己的住房;随着人民收入的提高,住房的装璜,高档、较高档的家具渐渐成为人们追求的时尚,这一切,都给了家庭财产保险新的发展契机。家庭财产保险理应进入较好的发展阶段。但是,到目前为止,这项业务仍未有起色,仍在泥潭中徘徊。这几年家财保险业务发展状况就是例证。
二、家庭财产保险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家庭财产保险由快速发展到急剧下降,目前业务发展比较困难,举步维艰;业务下滑,比重减小。199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家庭财产险保费总收入10.16亿元,同比下降了7.25%,仅占全部财产保险业务的2.41%。比重也在下降;产险储金59.30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0.21%。在赔付率方面,与城市家财保险赔付率较低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农村家财险赔付率大幅度攀升,徐州市某县支公司1998年家财业务仅为49.2万元,同比减少73%,其赔付率也由14.17%上升为50.41%。该年度人保徐州分公司家财险赔付率最高的基层支公司高达158%。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存在着较严重的问题。
1.市场不够广泛
在我国,虽然家庭占据了中国人口的大多数,但是家庭成员中的居民普遍的投保意识都不强,因此,家庭投保并没有占据很大的市场。甚至有部分居民仍然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家庭中发生火灾的概率很低,并没有必要支出部分资金用在家庭财产保险上。
即使是有的家庭在面对意外灾害的时候,也会把希望寄托在相关的政府部门,并不愿意直接面对保险公司的人。由此可见,由于家庭成员的意识淡薄,造成家庭财产保险出现的相当匮乏的局面。
2.保险公司的经营缺乏积极性
由于保险公司在家庭财产保险中,获取的利润太少,因此,很多保险业务员并没有把家庭财产保险,当成一项主要的业务去完成。根据专业人员的介绍,家庭财产保险的保费,分别为10元、20元、30元、50元、100元不等。除了机动车辆的赔付保险之外。保险业务员促成一单家庭财产保险,往往奖励提成为15%,因此,与成千上万的财产保险的保额相比,家庭财产保险的利润显得微不足道。就是因为家庭财产保险的利润太低,保险公司反而不会花费较高的广告费用,对其进行宣传,加大对这种保险的推销力度。保险业务员在开展业务的时候,也并不会投入很高的热情,并没有极大的积极性去开展家庭财产保险业务。
二、我国家庭财产的发展对策
纵观我国家庭财产保险,虽然存在着发展相对滞后,速度缓慢等缺点,甚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家庭财产保险仍然具有无限的发展潜力,具有强大的市场需求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1.扩大市场
我国是一个实力相当雄厚的人口大国,在我们国家大约有3亿多个家庭。虽然家庭财产保险的利润非常低,但是市场仍然很广阔。尤其是在最近几年,随着我国加大对家庭财产的宣传力度,国家政府部门也相关的出台了政策,来支持家庭财产保险。很多居民对家庭财产保险的,投保意识也相应的在加强。尤其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家庭居民的收入也在不断的增长,因此,在全国范围内,约有2亿多的家庭都有投保意识,这无疑为家庭财产保险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但是,家庭财产保险保单与个人寿险保单相比较,保费较少,一般每单数为10元,多的也不过上百元,长效还本家庭财产保险每单亦不过几百元,大者上千元,且直销无手续费,销售的手续费也非常低,很难象寿险一样通过营销队伍卖单。由财产保险基层公司自营,费时费力,收效甚少;若城乡居民自己去保险公司购买则感到繁琐不便,颇多微辞。有人认为,家庭财产保险恰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家庭财产保险业务何去何从,是值得认真研究的课题。
一、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状况及特点
1.国内业务恢复初期,家庭财产保险与其它业务一起高速增长
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初期,家庭财产保险与其他业务一样发展很快。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为例,1981年至1985年增长率分别为40.4%、18.3%、26.6%、39.9%、80.7%。由1980年的保费总收入4118万元增至1985年的2.2亿元。家庭财产保险费由1980年的0.3万元(承保1730户)上升到1985年的1623万元(承保504万户),所占保费的比重上升为7%。当时,人保江苏省分公司大力公关,得到了当地人民政府的支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90年江苏省保费收入达到10.2亿元,同期增长17.4%,财产保险保费收入7.41亿元,其中家庭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为4061万元(承保868万户),占保费总量的4%。1995年人保江苏省分公司家庭财产保险费收入达到7507万元,当年增长26%。这一时期,家庭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绝对数虽然不大,但发展较快,也达到了一定的比例(详见表1),人保徐州市分公司1995年业务总收入约为1.8亿元(当年增长17%),财产险保费收入为9183万元(增长19%)。当年家庭财产险保费收入为774万元,比上年增长68%,占产险总量的8.43%,业务量较小的唯宁县该年家财险占总量的14.8%(185万元)。1996年人保徐州分公司家财险保费收入856万元,同比增长11%,占财产险业务总量的8.05%,承保总户数超过120万户,覆盖面为55%,达到了家庭财产保险的最高峰。
表1人保江苏省分公司家财险发展表年份承保户数
(万户)保费收入
(万元)占保费
比重(%)赔付率(%)19800.17300.323.33198140.910015.00198264.8159219.491983107.3262329.001984333.1962714.861985504.01623731.481986693.42267655.221990686.040614124.941995661.975013.7957.4
2.财产保险业务稳步发展时期,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却大幅下滑,大有不可遏制之势
1996年之后的三年时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世界保险业受到较大影响。以人保徐州分公司为例,其家庭财产保险业务1997年至1999年三年大幅度下滑,降幅分别为17.44%、31.22%、34.00%,直到2000年才与上年基本持平(详见表2)
表2人保徐州市分公司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统计表
年份财险业务总收入
(万元)家财险保费收入数(万元)同比增减(%)赔付率(%)占业务比重(%)199610634856.0011.0054.208.05199711500700.00—17.4441.436.09199812195481.60—31.2247.653.95199912185318.00—34.028.303.00200011952276.900.9130.842.32
3.改革深入发展期,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徘徊不前,陷入困境。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大多数城镇居民、家庭已拥有了自己的住房;随着人民收入的提高,住房的装璜,高档、较高档的家具渐渐成为人们追求的时尚,这一切,都给了家庭财产保险新的发展契机。家庭财产保险理应进入较好的发展阶段。但是,到目前为止,这项业务仍未有起色,仍在泥潭中徘徊。这几年家财保险业务发展状况就是例证。
二、家庭财产保险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家庭财产保险由快速发展到急剧下降,目前业务发展比较困难,举步维艰;业务下滑,比重减小。199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家庭财产险保费总收入10.16亿元,同比下降了7.25%,仅占全部财产保险业务的2.41%。比重也在下降;产险储金59.30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0.21%。在赔付率方面,与城市家财保险赔付率较低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农村家财险赔付率大幅度攀升,徐州市某县支公司1998年家财业务仅为49.2万元,同比减少73%,其赔付率也由14.17%上升为50.41%。该年度人保徐州分公司家财险赔付率最高的基层支公司高达158%。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存在着较严重的问题。
分析起来,引起这些
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保险公司缺乏对市场变化的调研,不能及时掌握情况,没有采取有力措施;二是展业手段单调,方式方法不灵活,服务水平不高;三是暴露出险种的不尽合理,缺少吸引力,不适应市场需求;四是途径不稳定,机构、人员不能正常开展业务;五是在经济调整时期,乡镇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特别是农民“减负”期间,“保险”往往被当作农民的负担被砍掉,城市居民收入近年来增幅不高,下岗职工增多,也影响了人们投保的积极性。
三、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思路和对策
为了适应经济改革、发展的形势,满足城乡居民家庭财产安全保障的要求,必须认真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找出当前发展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的对策。
1.适应市场需求,设计出适应性较强的条款。一是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区别不同情况,对不同保险标的进行科学分类,比如按城镇、农村进行分类。居民家庭装潢、家用电器包括电脑等均可纳入保险标的范围。有的保险公司已将第三者责任保险纳入家庭财产保险系列,应是比较有眼光的做法。二是搞好险种组合,以适应各种不同层次的需求。三是灵活厘定费率,不可一概而论。就目前江苏省农村而言,江南农村住房,已与中小城市无大差别。江苏省政府采取“不将草房、危房带入二十一世纪”行动,苏北农村年内将消灭草房、危房。这些情况必须考虑在内。大中城市居民住房可按高级住宅区、安全小区、普通住宅区等实行不同费率。这将激起人们投保的积极性。四是对连续投保3年、5年、10年,安全无赔款的,应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安全奖。
但是,家庭财产保险保单与个人寿险保单相比较,保费较少,一般每单数为10元,多的也不过上百元,长效还本家庭财产保险每单亦不过几百元,大者上千元,且直销无手续费,销售的手续费也非常低,很难象寿险一样通过营销队伍卖单。由财产保险基层公司自营,费时费力,收效甚少;若城乡居民自己去保险公司购买则感到繁琐不便,颇多微辞。有人认为,家庭财产保险恰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家庭财产保险业务何去何从,是值得认真研究的课题。
一、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状况及特点
1.国内业务恢复初期,家庭财产保险与其它业务一起高速增长
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初期,家庭财产保险与其他业务一样发展很快。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为例,1981年至1985年增长率分别为40.4%、18.3%、26.6%、39.9%、80.7%。由1980年的保费总收入4118万元增至1985年的2.2亿元。家庭财产保险费由1980年的0.3万元(承保1730户)上升到1985年的1623万元(承保504万户),所占保费的比重上升为7%。当时,人保江苏省分公司大力公关,得到了当地人民政府的支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90年江苏省保费收入达到10.2亿元,同期增长17.4%,财产保险保费收入7.41亿元,其中家庭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为4061万元(承保868万户),占保费总量的4%。1995年人保江苏省分公司家庭财产保险费收入达到7507万元,当年增长26%。这一时期,家庭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绝对数虽然不大,但发展较快,也达到了一定的比例(详见表1),人保徐州市分公司1995年业务总收入约为1.8亿元(当年增长17%),财产险保费收入为9183万元(增长19%)。当年家庭财产险保费收入为774万元,比上年增长68%,占产险总量的8.43%,业务量较小的唯宁县该年家财险占总量的14.8%(185万元)。1996年人保徐州分公司家财险保费收入856万元,同比增长11%,占财产险业务总量的8.05%,承保总户数超过120万户,覆盖面为55%,达到了家庭财产保险的最高峰。
表1人保江苏省分公司家财险发展表年份承保户数
(万户)保费收入
(万元)占保费
比重(%)赔付率(%)
19800.17300.323.33
198140.910015.00
198264.8159219.49
1983107.3262329.00
1984333.1962714.86
1985504.01623731.48
1986693.42267655.22
1990686.040614124.94
1995661.975013.7957.4
2.财产保险业务稳步发展时期,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却大幅下滑,大有不可遏制之势
1996年之后的三年时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世界保险业受到较大影响。以人保徐州分公司为例,其家庭财产保险业务1997年至1999年三年大幅度下滑,降幅分别为17.44%、31.22%、34.00%,直到2000年才与上年基本持平(详见表2)
表2人保徐州市分公司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统计表
年份财险业务总收入
(万元)家财险
保费收入数(万元)同比增减(%)赔付率(%)占业务比重(%)
199610634856.0011.0054.208.05
199711500700.00—17.4441.436.09
199812195481.60—31.2247.653.95
199912185318.00—34.028.303.00
200011952276.900.9130.842.32
3.改革深入发展期,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徘徊不前,陷入困境。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大多数城镇居民、家庭已拥有了自己的住房;随着人民收入的提高,住房的装璜,高档、较高档的家具渐渐成为人们追求的时尚,这一切,都给了家庭财产保险新的发展契机。家庭财产保险理应进入较好的发展阶段。但是,到目前为止,这项业务仍未有起色,仍在泥潭中徘徊。这几年家财保险业务发展状况就是例证。
二、家庭财产保险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家庭财产保险由快速发展到急剧下降,目前业务发展比较困难,举步维艰;业务下滑,比重减小。199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家庭财产险保费总收入10.16亿元,同比下降了7.25%,仅占全部财产保险业务的2.41%。比重也在下降;产险储金59.30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0.21%。在赔付率方面,与城市家财保险赔付率较低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农村家财险赔付率大幅度攀升,徐州市某县支公司1998年家财业务仅为49.2万元,同比减少73%,其赔付率也由14.17%上升为50.41%。该年度人保徐州分公司家财险赔付率最高的基层支公司高达158%。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存在着较严重的问题。
分析起来,引起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保险公司缺乏对市场变化的调研,不能及时掌握情况,没有采取有力措施;二是展业手段单调,方式方法不灵活,服务水平不高;三是暴露出险种的不尽合理,缺少吸引力,不适应市场需求;四是途径不稳定,机构、人员不能正常开展业务;五是在经济调整时期,乡镇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特别是农民“减负”期间,“保险”往往被当作农民的负担被砍掉,城市居民收入近年来增幅不高,下岗职工增多,也影响了人们投保的积极性。
三、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思路和对策
为了适应经济改革、发展的形势,满足城乡居民家庭财产安全保障的要求,必须认真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找出当前发展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的对策。
1.适应市场需求,设计出适应性较强的条款。一是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区别不同情况,对不同保险标的进行科学分类,比如按城镇、农村进行分类。居民家庭装潢、家用电器包括电脑等均可纳入保险标的范围。有的保险公司已将第三者责任保险纳入家庭财产保险系列,应是比较有眼光的做法。二是搞好险种组合,以适应各种不同层次的需求。三是灵活厘定费率,不可一概而论。就目前江苏省农村而言,江南农村住房,已与中小城市无大差别。江苏省政府采取“不将草房、危房带入二十一世纪”行动,苏北农村年内将消灭草房、危房。这些情况必须考虑在内。大中城市居民住房可按高级住宅区、安全小区、普通住宅区等实行不同费率。这将激起人们投保的积极性。四是对连续投保3年、5年、10年,安全无赔款的,应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安全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