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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涉外审判实践中,依据法律规避而判定行为无效的案例并不少见。这些案例中,在法律规避的认定问题上,大部分的法院适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有三个案例适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自2011年4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来,在笔者查找到的案例中有三个案例适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关于这些案例具体是如何认定法律规避的,下文将选取其中的三个案例作详细的分析。
二、典型案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国银行香港公司与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时,以法律规避为由排除了香港法律的适用。该案的基本案情是:1991年9月17日,长城公司为华长电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香港分行的5000万关元贷款提供了担保。担保合同约定:本担保书受香港法律管辖,并根据香港法律阐释。同年9月19日,长城公司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但是其提供的担保书并未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1992年7月,双方又签订了循环贷款协议,但是长城公司并未在合同上签宇。1998年华长公司破产。2000年中银香港公司以长城公司为被告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定长城公司对华长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长城公司出具的担保书因其未按当时我国有关金融、外汇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担保许可登记手续而无效,因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担保书中关于受香港法律管辖的约定不再适用,而应适用内地法律。中银香港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我国是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境内机构对外提供外汇担保应当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但本案担保并未获得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亦未办理外债登记手续。长城公司与中国银行香港公司在外汇担保书中虽明确约定受香港法律管辖并根据香港法律阐释,但内地公司提供外汇担保应当履行批准及登记手续是内地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在未履行规定的审批及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有关适用香港法律的约定违反了内地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本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对于当事人选择适用香港法律的情形,亦应当参照这一规定执行。本案当事人对外汇担保未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的行为,规避了内地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不发生适用香港法律的效力,本案仍应适用内地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但是,与前述案例具有同样案情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铜川鑫光铝业公司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纠纷上诉案中,法院却做出了截然相反的判决。该案的案情如下:铜川公司作为保证人为案外人金明亮公司向中国银行香港公司出具《不可撤销担保契约》,并约定由香港法律管辖。后来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珠海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原审法院认为《不可撤销担保契约》约定该担保契约受香港法律管辖,但《不可撤销担保契约》所涉及的担保在性质上属对外担保,而内地法律有对外汇严格进行管制的规定。参照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香港法律的效力。因此《不可撤销担保契约》的效力之争由内地法律调整。铜川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原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在担保书中约定适用香港法律属于法律规避行为是不妥的。法律规避是指当事人通过改变连接因素,排除本应适用于该法律关系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法律之适用,选择对其有利的法律的行为。法律规避的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是当事人有规避相关法律的故意且选择一个与本来所涉法律关系无关的法律。然而在本案中,并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适用香港法的行为中存在规避中国内地法律的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涉外合同当事人可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境内民事主体不能提供对外担保,也没有规定对外担保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就本案当事人所选择的香港法律而言,与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也是有联系的。因此,原审判决认定当事人选择适用香港法律的行为属法律规避行为是不妥的。广东省高院对原审判决予以纠正,调整本案法律关系的准据法为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的香港法律。
在汕头海洋(集团)公司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纠纷上诉案中,在法律适用问题上,原审法院认为本案为担保合同纠纷,海洋集团、李国俊的住所地和财产所在地均在中国内地,依照最密切联系原则,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法律。海洋集团主张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缺乏法律依据,不予采纳。而终审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1997年1月14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提供对外担保,只能由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办理,并须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我国实行外汇管制制度,该行政法规属于我国法律中的强制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对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以前发生的涉外民事关系产生的争议,应当适用行为发生时的有关法律规定;如果行为发生时相关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2010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胜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该条系本案行为时的相关法律没有规定的内容,因此,在本案中可以参照适用该条的规定。本案即应当直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认定所涉担保合同的效力并作出处理。尽管海洋集团、李国俊与香港中行之间签订的三份担保合同中均约定适用香港法律,但在我国内地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上述几个案例中,我国法院在认定法律规避行为时,暴露出了一些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在法律规避的四要件中,法律规避的主体、方式和对象都比较容易客观认定。唯法律规避的意图最难判定,但其却是构成法律规避的最主要因素。在笔者搜集到的案例中,在适用法律规避制度时,法院大都不去探究当事人是否存在规避意图。而很多时候当事人的规避意图也难以查明,或根本就没有规避意图。在笔者搜集到的21个案例中,均为内地当事人向位于香港的金融机构提供外汇担保或向其外汇借款,当事人约定适用香港法,触犯了内地对于外汇担保或借款须经国家批准和登记的强制性规定。对此类案例如何适用法律规避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在2002年一份判决中的表述可谓经典:我国内地对于对外担保有强制性的规定,本案担保契约如果适用香港法律,显然规避了上述强制性规定,故本案当事人关于担保契约适用香港法律的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本案纠纷应适用我国内地的法律作为准据法。此番论证涉及法律规避的主体、对象、方式和后果,惟规避意图这一关键要素没有提到,在此情况下援引法律规避制度,无疑影响判决说服力。
在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诉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等担保纠纷案中,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同时适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即在准据法为外国法的具体案件中,若法律规避与强制性规范的适用条件都具备,应如何适用?选择适用强制性规范更符合实践的要求,有以下两点考虑:第一,当事人规避意图的查明难度使大多数适用法律规避制度的判决存在说服力不足的问题。与此不同,由于强制性规范的适用并不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意图,适用该制度可避免上述问题。第二,适用法律规避制度时,对当事人规避意图的查明由法院负责。但适用强制胜规范制度时,即便在个案中当事人存在规避意图且该意图可以查明,法院也不必去探究,从而简化了司法任务。
三、对我国司法实践的启示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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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
缺陷
国际通行规则
由于油门踏板和脚垫存在隐患,丰田汽车从2009年9月第一次召回问题汽车,到目前先后宣布在全球范围内召回的多款车辆,合计850万辆,其中在美国召回约600多万辆汽车,在欧洲召回约270万辆汽车,在中国召回约7.5万辆RAV4。这是我国2004年实施汽车召回制度以来,数量最大的一项召回。
越来越多的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召回”事件都使国人对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有了更多的了解和熟悉。“产品召回”是指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中止、停止出售该商品或提供该服务;商品已经售出的,应采取紧急措施告知消费者,并召回该商品进行修理、更换或销毁。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针对已经流入市场的缺陷产品应运而生的,最早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汽车行业,目前美国、日本和法国等到汽车生产大国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立法和管理制度,并且在其他产品安全和公共健康领域也引入了召回制度。
产品召回制度已经是成熟的国际惯例,但实行的基础却是国内立法。由于中国相关立法的缺位,使消费者权益局限于现有法律的保护,更深层次的利益诉求则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发生在2001年的“日本三菱帕杰罗越野车事件”就是典型的案例,在汽车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的情况下,消费者的退车请求无人理睬;三菱声明将按照“消法”对遭到人身伤害的人员履行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将把绝大多数的企业、团体用户排除在外。实际上,中国消费者在许多时候是跨国公司全球范围召回中的“例外”,他们曾理直气壮地表示:因为中国还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中国消费者不在召回范围之列。
2004年的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浮出水面,并于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次缺陷汽车召回制度的立法实践,填补了我国产品召回领域内的空白,但是我国目前尚无调整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专门制度。现行我国国际私法主要根据《民法通则》中关于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规则和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来处理。近年来,我国涉外产品责任纠纷增多,而比照现有产品质量法规或依据《民法通则》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来解决此类纠纷,我国消费者往往处于劣势。
涉外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会影响到对同一产品责任案件的处理结果,我国的《产品质量法》和刚实施不久的《侵权责任法》没有一项专门的有关涉外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的条款,有关涉外产品责任诉讼的法律选择只能依据《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中的相关规定及司法解释。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7条的规定,我国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笼统地采用侵权行为法律适用原则,完全忽视和掩盖了其同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相比应具有的特殊性与复杂性。
鉴于我国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制度存在的缺陷,考察国际上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通行规则,及时健全和完善我国相关法律适用制度尤为必要,否则势必影响我国的国际经贸往来,对我国出口企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都极为不利。
目前在我国的现行产品责任法律的一个明显不足是对涉外产品责任的规定太少,空白太多。在完善国内立法方面,应适时考虑对涉外产品责任领域的侵权行为进行专门立法予以规制。关于冲突规范的连接点,可以借鉴国际上已得到肯定和确认的几种连接因素——受害方住所地或惯常居所地国家的法律;损害发生地法;受害人取得产品地法;加害人营业所所在地或惯常居所地国家的法律,以补充和辅助我国传统的单一连接点——侵权行为地法。
特别是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适用对原告最有利的法律的原则、或是最密切联系原则等规则,使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更趋完善、合理,这也符合当代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发展趋势。
关于各连接点的重叠适用,目前值得借鉴的除了由我国国际私法学会主持下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值得一提的还有《民法典》草案第86条。该条规定了四个连接点:侵权结果发生地,直接受害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被请求承担责任人的主要办事机构、营业所所在地,直接受害人取得产品的地方。在法律使用的顺序上,该条采用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和含替代性连接点的冲突规范相结合的方式,运用连接点的组合,形成了一套灵活的、多元的、层次分明的法律选择规则。它使用了“侵权结果发生地”的概念,而没有笼统地使用“侵权行为地”,因为“侵权行为地”是一个内涵不确定的概念,它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害结果发生地。在产品责任损害赔偿案件中,侵权行为实施地往往是难以确定的,而侵害结果发生地则比较容易确定,用其作为连接点,会使法律选择具有确定性。
然而,该条规定存在一些缺憾,它没有赋予原告选择权,在我国当前的情况下,赋予受害人在侵权行为地和直接受害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法律无法适用时,选择适用的法律的权利,这将有利保护原告、尤其是我国的原告。另外,如果被请求承担责任人能证明他不能合理地预见产品或同类产品会通过商业渠道在侵害结果发生地和直接受害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出售,那么这两地的法律都不能适用。第86条应增加这种“排除被告不可预见的法律的适用”的规定,可以在保护原告和使被告承担适当的责任之间取得平衡。
此外,还应该将精神损害纳入赔偿范围之内。在缺陷产品造成损害的过程中,伴随着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也存在着受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损害。从司法实践来看,美国法院在产品责任案件中,判处高额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现象相当普遍。基于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别,我们虽然没有必要完全参照美国的赔偿标准,但最起码应该在涉外产品责任侵权立法中肯定精神赔偿。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是为了充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利于缓和被害人精神上的痛苦,同时也是为了惩罚致害人。
我国的涉外产品责任立法还应适当考虑惩罚性赔偿金。惩罚性损害赔偿是英美法系国家在侵权行为法的领域内普遍设立的一种制度。产品责任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是作为补偿性赔偿之外的一种附加进行判处的,其目的在于惩治和制止不法行为人,使之在侵权行为中不仅无利可图,而且大受其创,从而保证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我们的惩罚性赔偿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对制造商违反规定的处罚最高才30000元,而制造商召回缺陷产品的费用要远远大于这个数目。
在对待相关国际公约方面,可以考虑加入海牙会议制定的《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该公约抛弃了单一的法律适用原则,而代之以多个连接点的重叠与组合,内容比较科学,实践中也容易操作,根据其规则能够找到合适的准据法,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实践和发展趋势,符合现代产品责任案件发展的特点和需要。
我们现有的立法并不完善,但是当代国际私法——进入全球化时代的国际私法要求我们既不能简单认为遇事只有适用外国法才能发挥国际私法的机制作用,也不能简单认为凡适用法院地法就能保证判决的公正,而必须平等地对待内外国法律,从案件本身而不是从习惯、方便、与思维定势出发查找应适用的法律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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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介绍
王晓辉自1992年2月起,受聘于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中合同约定:王晓辉任通用公司维修工程师,主要负责CT设备的售后维修工作,并对其掌握的技术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之后,王晓辉多次参加通用公司的内部培训,并取得了仅限内部使用且存储有通用公司售后服务部门最高级别商业秘密的红色服务光盘及培训资料等文件。2002年7月王晓辉从通用公司辞职,其后,西安九翔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王晓辉在举办第四期培训班期间,将通用公司完整的红色服务光盘、内部培训资料及为CT产品制作的宣传影片等电子数据资料拷贝给学员,该培训班收取培训费用。通用公司以九翔公司、王晓辉侵犯商业秘密、著作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二、案例分析及解决
(一)关于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五十条:“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国际私法示范法》第九十五条:“著作权的成立、内容和效力,适用权利主张地法。”本案被请求保护地、权利主张地是我国,因此应适用我国法律。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的保护。”本案中国与美国均为《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通用电气公司作为在美国注册的公司法人,有权在我国主张著作权。
(二)关于西安九翔公司、王晓辉是否侵犯了通用公司的著作权问题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复制权是以印刷、复印、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发行权是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属侵权行为。本案中西安九翔公司、王晓辉认可其使用的培训资料与通用公司主张的作品的内容相同,并且以商业经营为目的,以复制品的方式将通用公司的作品向培训学院传播,构成对通用公司复制权、发行权的侵犯。
(三)案件解决
通用公司主张的资料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九翔公司、王晓辉未经通用公司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公开使用通用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向参加培训的学院提供复制品,已经构成对通用公司著作权的侵犯。通用公司请求被告赔偿的损失按照培训所得计算,因本案培训费中包含了参加培训学院的住宿费、餐费和其他成本费用,而且违法所得及权利人收到的损失难以确定,法院酌情确定的包括合理的调查费用在内的赔偿数额为人民币40万元,西安九翔公司与王晓辉对以上损失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三、本案相关问题分析
(一)关于作品的独创性问题
虽然本案双方当事人对通用公司所主张作品的独创性未提出异议,但从诉讼角度考虑,应对通用公司主张的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进行分析。独创性是指作品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而区别于其他作品的特异性或差异性。独创性不是作品的内容,而是表现形式,因而不要求作品的内容必须具有新颖性,已成为各国公认的事实。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创作作品的智力活动是指以作者的知识和技巧为基础,经过作者的思索和判断,将文字、数字、乐符、声音图形等加以选择组合或者讲资料、数据加以选择、排列,而形成的智力作品。《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数据或者其他资料的汇编,不论是用机器可读形式还是其他形式,由于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而构成智力创作,应当受到保护。
(二)关于本案是否适用合理使用的问题
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应该有一个平衡点,从而实现保护作者权利的同时,又不会妨碍人类思想、文化、科技的进步。《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及我国著作权法都规定了合理使用制度,从而实现著作权人与使用者、社会公众权益的平衡。合理使用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向其支付报酬。在一般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作品的,就构成侵权,但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对一些对著作权危害不大的行为,著作权法不视为侵权行为。合理使用有以下特征:合理使用不必经著作权人许可也无须支付报酬;合理使用只能针对已经发表的作品;合理使用所限制的是著作财产权,不影响著作人身权,即使用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合理使用的判断标准之一是根据使用作品的目的来判断,各国立法中大致都将是否以营利目的作为判断标准。本案被告在举办培训班时使用了通用公司的作品,此种使用行为看似符合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所列举的第6种情形:“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但是,本案中被告的复制行为不仅以营利为目的而且也超过了“少量”的范围,因此,本案中被告对通用公司的作品不适用合理使用。
(三)关于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问题
侵犯著作权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客观要件是使用作品的行为既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也无法律上的依据。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著作权侵权一般包括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直接非法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是直接侵权,并未直接涉及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而是为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的是间接侵权。直接侵权中主观过错并不构成直接侵权的必要条件。本案中王晓辉从通用公司辞职后注册成立了西安九翔公司,二者共同作为,对通用公司的作品构成直接侵权。
参考文献:
关键词:法学教育;实践实训教学;多元化实践教学
随着我国法学教育的不断深入发展,每年都有大量的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源源不断地走入社会。近年来,法律实务部门对法学教育也多有批评,实务界普遍反映法学院系的毕业生大多缺乏法律实际运用能力,对法律事务实际运作方式和程序不甚了解,不能很快适应实际法律工作。对于法学专业毕业生如此的社会评价,也很明显暴露出我国当前法学教育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目前我国法学教育出现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相互脱节、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缺乏机制联动等问题。解决的途径之一是使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之间相契合,使法学教育致力于法律职业目标的确立、致力于法律职业的共同体建设和促进法律职业素质的养成。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法律职业作为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与社会其他专业化职业一样,需要在接受专门的、系统的职业教育和训练后,才能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法学教育的深刻的职业背景决定了它是一门应用性学科,具有较强的政治性、社会性和实践性特点。所以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教学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人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日益成为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方向。
一、法学实践教育对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
中国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曾经陷入精英教育和通识教育的争论。而面对实务届对于法学毕业生的众多看法,当前已经形成一种共识,法学教育应当实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所谓应用型法律人才, 就是指能够利用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专门人才。他们掌握主要的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熟悉法律运行机制和过程, 他们综合素质突出,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开拓精神, 以解决法律实务问题为主。[1]这就要求应用型法律人才不仅应当掌握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同时还应当具备熟练的法学实践技能。
传统法学教育的明显弊端是过于注重基础理论知识的系统传授,轻视甚至忽视了对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由此必然导致法学教育难以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法制建设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构建实现基础知识传授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相结合、课堂教学与法律实践紧密衔接的教学模式,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才能在“泛”法学教育领域寻得“活水”。 在当代法治建设进程中,法律职业人才要求具备两方面的素质:一是法律职业能力,二是法律职业道德。法学实践实训教学模式在注重理论知识传授的同时,更加强调法律实践和操作能力的培养,通过开展法律实践实训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法律专业能力、法律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人才还必须具备高尚的法律职业伦理道德,传统教学模式难以使学生进入真实的角色境界,无法真正体验法律职业应负的社会责任和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而实践实训教学恰恰弥补了传统教学的这一弊端,使得学生在实践实训的“身临其境”中培养与形成职业道德。因此, 要达到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的, 法学实践教学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当前法学实践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实践教学设置处于辅助地位,资金投入不足,硬件设施缺乏
现在多数高等院校已经认识到了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性,但是,还是仍然强调法学理论教学的重要性,往往忽视了法学实践的实效性。在实践教学设置方面,往往将其置于辅助理论教学的地位,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法学理论课时和实践课时的对比上看出,法学理论课时依然占据法学专业培养方案的绝大部分课时。
很多高校口头上也强调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性,但是在资金投入上往往不足,很多法学院在法学实践教学方面往往拙荆见肘,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法学实践教学的硬件设施缺乏,很难有效地开展法学实践活动。
(二)法学实践教学缺乏系统性,往往流于形式
法学实践教学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当前多数高等院校的法学实践还依然停留在传统教学模式上,如模拟法庭演练、法律咨询、听审等模式。这些法学实践模式范围较为狭窄,往往是流于形式,随意性较大。法学实践教学缺乏系统、规范设置,法学实践环节往往由教学单位自有组织,整个教学环节缺乏有效地监督,对于教学效果缺乏有效地评价指标。有些学校尽管设置了法律援助和法律诊所,但是受到资金和师资力量的限制,只能保证少数学生参与其中,大多数的学生只能通过其他方式来进行实践训练。这样就影响了对于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无法达到法学实践教学的目的。[2]
(三)学生的法学实践缺乏有效引导,法律业务接触面狭窄,法学技能缺乏全面锻炼
由于课时设置时间少和学校投入资金有限等条件的制约,学生接受法学实践教育的时间较短,教学深度不够深入,而法学实践指导教师有限往往无法对于学生进行全面完善的指导,因此,学生在进行法学实践时为往往单纯凭借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的案例多数集中在民事、刑事部分,对于其他方面如经济类案件、证券金融等案例则很少接触。而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恰恰是这部分领域会产生更多的经济纠纷,需要大量的法律专业人才去处理。而学生由于缺乏此方面的有效训练,法学技能缺乏全面训练
三、构建完善有效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
当前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世界多元化特征愈发突出,面对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学教育要培养的人才必须能够应对市场经济社会的各种挑战,要具备突出的法学实践能力,因此高校构建完善有效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就显得势在必行。面对当前法学实践教学模式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我们应当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构建完善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
(一)科学合理设置法学实践教学课程
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首先要对于法学实践教学课程进行科学合理的设置。在整个法学教学体系中提高法学实践教学的地位,改变以往以理论课程为主的课程体系设置。当前,从教育部学科规范到各个高校的教学计划制定要求都在强调法学实践课程的重要性,但是,却有许多高校只把法学实践课程设置为选修课程开设。学生可选可不选,无法显示出法学实践课程的重要地位,同时法学实践课程往往缺乏专业的指导老师,法学实践课程无法发挥其重要作用。与此同时,高校在设置法学实践课程的时候,往往忽略了法学专业不同年级之间的差异。大一新生还缺乏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在法学实践课程设置上就不能等同于法学专业高年级的学生,在法学实践课程设置上应当显现出不同年级之间的差异,有针对性的设置相应的法学实践课程。对于刚刚接触法学专业的大一新生而言,应当给予一个渐进了解的过程,此时的实践课程应当以审判观摩、法律讲座等方式进行。对二年级学生实践课程的设置, 可以结合理论课设计,采用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方式进行。三年级的法学学生已经对于法学核心课程进行了一定的学习,具备了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对于他们的实践课程可以采用法律诊所等一些可以接触具体、真实案例的方式, 注重培养他们用所掌握的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临近毕业的四年级学生,应当在锻炼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基础上,注重培养起作为法律职业人应当具备的各种法律技能,指引学生到相关的部门, 如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地实习, 为成为一个法律职业人做准备。[3]
(二)对于法学实践教学实施规范化管理,使法学实践课程系统化,真正发挥作用
法学实践课程一旦设置就应当得到认真的执行,不能仅仅成为法学专业教学计划中的摆设和点缀。对于教学计划中设置中的各个实践课程,要求必须完善实践教学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避免实践教学的随意性和形式化。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要监督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督促任课教师认真落实法学实践教学计划的内容。同时,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实践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一方面要调动起学生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方面要实施有效的法学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的激励机制,加速师生互动,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管理。
(三)丰富实践教学课程形式,构建多元化实践教学模式
法学实践课程不是仅仅表现为案例教学、法律实习等这些单一模式,法学实践能力的培养应该通过多种形式来进行培养与训练。提高法学实践课程在法学课程体系中地位的同时,要注重促使法学实践教学内容的多元化。校内可以通过法律实务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形式,校外则可以通过假期的法学实践活动、法律援助等形式进行。法学实践教学内容的多元化既要注重不断补充完善新的实践教学形式,同时还要注重传统教学形式的改革与创新。
案例教学是一种使用较为广泛的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形式,很多高校的法学专业教育中都采取了这种法学实践教学形式。但是,多数老师往往把案例给了学生之后忽略了对学生分析问题能力的培养,整个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参与过多,取代了学生在案例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在整个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应为主导者,学生应当通过自己阅读案例、分析案例、确定案件焦点,探求解决焦点问题的方式和途径。教师在案例教学中是指导者,是辅助的一种地位。通过学生的主动参与来充分激发学生参与案例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且通过这种教学形式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技巧。案例教学的创新可以要求学生在理解给定的案例后,可以针对案例中的既有原则,用改变案例的某些事实的假设再进行重新讨论,这样学生在作出回答的同时,可以多角度的理解案例规则的应用条件,由浅入深的讨论在改变事实条件情况下所引起的新的法律问题,从而使学生明白法律如何发生作用, 改变条件将会怎样影响某个法律原则的适用等。[4]
模拟法庭是较为普遍的一种法学实践教学形式,但是模拟法庭训练中很少有涉外型模拟法庭实践。而随着我国逐渐融入全球化大市场,涉外案例屡见不鲜,而我们的法学实践训练却缺失了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因此,进行涉外型模拟法庭训练应当是丰富法学实践教学形式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涉外型模拟法庭实践主要是在模拟法庭的实践教学活动中选取具有典型性的涉外案例并应用外语进行具体操作的教学活动。[5]通过涉外型模拟法庭的训练注意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外语能力以及系统的法律知识,这在涉外案件中是必须要具备的能力。这样可以培养学生在毕业时候能够尽快地胜任涉外案件,同时学生在日后的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中也能够顺利地与国际接轨。从这个方面来看,涉外型模拟法庭训练师非常必要的。
完善加强诊所式法律教育形式也是我们丰富法学实践教学形式中的重要部分。诊所式法律教育借鉴了医学临床教学方法的一种教学模式,让法学学生像医生一样为面临法律问题的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诊断出法律问题并开出处方以解决法律问题。整个服务的过程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这种教学形式可以使学生真正参与到法律服务过程中,让学生用自己所学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可以极大地激发学生主动性学习的欲望和需求,不仅如此,参与法律服务的过程也增加了学生身为法律职业工作者的职业责任感。这样的教学效果是任何一门理论课程都很难获得的。在整个诊所式教育过程中,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决定和选择,除非是学生的决定严重损害了当事人利益,否则教师不要直接干预学生的服务过程从而充分锻炼学生的法律技巧和能力。
综上所述,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应当成为法学教育中非常重要的教学内容。这样才能为社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法律人才,实现法学教育的教学目的。当然,法学实践教学模式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各个高校都应当正视自身法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革创新提高法学实践教学的地位,从而为法学实践教学提供充分完善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匡旭峰,汪 磊,盛 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的法学实践[J],中国成人教育,2008.07
[2]邹晓红,齐秀梅:法学实践教学新探[J],教育与职业,2012.06
[3]匡旭峰,汪 磊,盛 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的法学实践[J],中国成人教育,2008.07
二、国际法的特点及要求
国际法是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用以调整国际关系(主要是国家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各种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⑤国际法不同于调整私人之间或私人与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除了国籍、引渡、人权等部分内容涉及个人之外,国际法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相对民法、刑法等国内法,学生往往对国际法的印象是“高冷”,即与现实生活关联度不高,适用性不强。教学过程中,如果只是系统的传授知识,会导致学生愈发觉得“高冷”,这就需要为学生创设一定程度的现实感和实用感。国际法内容体系庞大,国际公法就涵盖很多部门法,包括领土法、海洋法、空间法、国际环境法、国际人权法、国际组织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国际争端解决法、战争法等。每一部门法又包括诸多国际条约、宣言、决议等,比如《联合国》、《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而人权公约就包括普遍性国际人权公约和专门性国际人权公约,专门性国际人权公约包括《保护种族权利的国际公约》、《保护妇女权利的国际公约》、《保护儿童权利的国际公约》等等。而国内法往往都有相对简单的法律体系,比如《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合同法》等。对于刚开始接触国际法课程的本科生而言,相比国内法,整个国际法课程就会显得体系繁杂,内容繁多。全球化的发展,以及社会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发展,对国际法专业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的以讲授为主的国际法教学已经难以适应新时期的需求,各个高校也都对国际法课程进行了教学改革。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一直非常重视“案例法”的教学,教师在讲解国际法相关理论的同时,穿插一些典型案例在课堂上分析讨论。案例教学法的运用,能够充分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得学生具备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国际法案例教学法的概念及改革思路
国际法案例教学法就是国际法教师在具体讲授课程中运用与其讲授有关的国际法案例(包括已作出判决、裁决的案例或者正发生的尚未作出裁决的案例),结合相关的国际法原理,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学习国际法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国际法主要研究国家与国家之间权利义务的关系,是一门理论性强、实践丰富的课程。由于国际法的内容浩如烟海,相关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际案例非常多,对于刚刚接触国际法知识的本科生而言,激发其内在兴趣尤为重要。如果教师一味追求国际法知识点的介绍,平铺直叙的灌输相关内容,学生的兴趣和信心未建立,教学效果肯定不好。在教学过程中,应结合国际法知识,在讲授既有经典案件外,通过结合近年或当前发生的国际时事热点问题引导学生思考。教学模式上可采用“案例-理论-案例”模式,根据不同知识要点,有针对性的讲授。教学手段上,除了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外,还可结合“苏格拉底讨论式”教学方法,一问一答,启发学生思考;也可结合实习模拟教学法,将学生分为原告、被告两组,针对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国际争端案例,展开辩论,锻炼学生法律推理能力和口头辩论能力。此外,为使学生对国际法产生更直观的感受,还可以通过播放经典影视资料,比如联合国网站视频资料,有效引导和疏导学生的爱国情绪,理解和把握我国和平外交政策。
(一)国际争端案例与国际时事热点问题相结合
《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了国际法的渊源,其规定国际法院在第59条的规定下,可适用“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的司法判例及国际法学家的学说。虽然司法判例不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但它是重要的补助资料。国际法院的裁判活动及其判例,对国际法规范的确定和解释,对国际习惯法的形成和发展,都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学习经典的国际争端案例对于学生研习国际法知识以及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十分重要。但基于国际法院或WTO争端解决机构判决的案例,无论是案情还是所涉法律问题都比较复杂,判决书达上百页。国际法授课过程中,应根据所讲内容重点,有针对性的结合既往案例。但是,由于学生往往对既往案例缺乏现实感,倘若结合当前国际时事热点问题,学生则会产生更强烈的现实感,会很有兴趣的参与讨论。比如在分析领土与海洋权益问题时,就可列举中日案或者中菲仲裁案,学生结合国际法理论知识,对这些时事热点问题进行分析、讨论或辩论,提交自己的看法和结论。要注意的是,对国际时事热点的选择、问题的设计、小组讨论、总结归纳都要仅仅围绕所授国际法内容有针对性的选择。这种理论联系实际的做法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参与的热情,并形成对中国外交政策的理解。
(二)“案例-理论-案例”模式
“案例-理论-案例”模式是指在讲解一部分(一章或一节)前,以一个经典案例作为引子,提出问题。学生带着问题学习相应国际法理论知识,再结合理论知识分析该案例。这种模式的本质是从国际法问题出发,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更容易理解相关的理论知识,并能够掌握案例分析的要点。比如讲到引渡和庇护内容时,可以先引出学生们比较熟悉的赖昌星案,然后讲授国家之间的三种引渡方式、双重犯罪原则、政治犯不引渡原则以及死刑犯不引渡原则。通过这些理论的讲解,再分析赖昌星案,学生就能融会贯通,较容易的理解这些国际法理论和原则。在“案例-理论-案例”模式中,要注意对案例的选择需真实、可靠、具权威性和针对性。
(三)启发和引导相结合原则
启发和引导兼用原则是指教学活动应以启发为指导,并引导学生从事积极的智力活动,从质疑问题、答疑解惑中理解教学内容,融会贯通地掌握知识,并培养、训练学生良好的思维能力和积极主动精神。⑥国际法专业学生的学习对象是比较深奥的国际法学理论知识,这就要求教师应循循善诱,通过案例启发学生主动思考,通过对国际法案例所涉法律问题的仔细分析,理解有关理论知识。此外,教师应当改变单一的“自问自答”或“我问你答”的形式,可以引导学生进行相互辩论或问答,或结合模拟法庭、辩论等多种途径,不断变换教学形式以唤起学生的积极性。
(四)案例法与讨论式教学法相结合
案例教学法偏重于运用经典案例分析相关理论,讨论式教学法偏重问题导向,学生讨论为主。武汉大学国际法所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将讨论式教学作为教学改革的重要一环。讨论式教学法主要是启发学生的思维,如在讲授《国际法》一课时,老师采用课堂讨论式,把海湾战争、苏联解体、等问题与国际法上的基本原则、国家的基本要素、国家的承认、国家的继承、国际责任、民族自决权等理论问题结合起来,使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显著提高。讨论十分热烈,既启发了学生的思维,也锻炼了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⑦讨论式教学法重在锻炼学生的国际法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但因为讨论式教学所耗时间比较长,需要授课教师加以引导,分组讨论,并控制时间节奏。在整个国际法授课进程中,为保证国际法授课内容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考虑到本科生以学习基本理论知识为主,讨论式教学法的运用不用太多,其更适合于研究生阶段学习。
(五)采用实习模拟教学法
武汉大学国际法所在国际法授课中也一直采用实习模拟教学法(也称疑案论辩教学法)。实习模拟教学法,也是培养学生实际能力的重要方法。其做法包括,一是把典型的或正在办理的国际争端案引入课堂,结合教学内容把学生分成原、被告两个小组针锋相对地辩论。二是用“模拟法庭”教学,让学生通过模拟法庭学会如何用诉讼的方式处理涉外法律纠纷。⑧这种模拟教学法适合于在课程授课末期,在整个课程内容授课结束前,引入一正发生的国际争端,学生代表分为原、被告,由学生自行组织一场模拟辩论赛,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具体国际争端中,让理论与实际融会贯通、相得益彰。
(六)影视资料
为提高学生兴趣,增强学生现实感,国际法影视资料可作为一种教学媒介。比如,《中国恢复联合国席位》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获得联合国席位的整段历史,授课过程中播放这一珍贵影视资料,一方面可以让学生了解这段历史,另一方面,也能学习联合国相关决议程序。而《东京大审判》、《卢旺达大饭店》等影视资料讨论了战争罪、反人类罪、人道主义干涉与国家原则、联合国维和行动等国际法问题。在收集和筛选这些国际法影视资料时要保证其权威性,同时要避免一些史料不实、误导性的影视资料。
课程代码:00249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与一般法律规范比较,国际私法的特有规范是
A.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B.冲突规范
C.国际统一实体规范D.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2.在国际私法的历,创立了国际礼让学说的法学家是
A.美国的斯托雷B.英国的戴西
C.荷兰的胡伯D.意大利的巴托鲁斯
3.“离婚之请求,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这是一款
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D.重叠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4.我国与丹麦王国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第3条规定:“缔约任何一方保证,在不损害其法律和法规的情况下,对缔约另一方国民或公司参股的合资经营企业或缔约另一方国民或公司的投资,包括对该投资的管理、维持、使用、享有或处置,不采取歧视措施。”是一条
A.有关差别待遇制度的规定B.有关无差别待遇制度的规定
C.有关平等待遇制度的规定D.有关最惠国待遇制度的规定
5.认为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决定应援用哪一种冲突规范时,最早提出必须首先对争讼问题依据一定的法律观点和概念作出定性或分类的法学家是
A.意大利的巴托鲁斯B.德国的卡恩和法国的巴丁
C.法国的德波涅和德国的沃尔夫D.德国的拉沛尔和英国的贝克特
6.在国际私法领域里,将公共秩序的强行法分为“国内公共秩序法”和“国际公共秩序法”的法学家是
A.萨维尼B.布鲁歇
C.斯托雷D.巴托鲁斯
7.国际私法中反映法律规避原理的案件是
A.1889年安东诉巴特罗案B.1882年福果继承案
C.1878年鲍富莱蒙诉比贝斯科案D.1878年特鲁福特继承案
8.根据我国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侵权行为地法律是指
A.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
B.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
C.侵权行为实施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以何者对受害人更为有利而定
D.侵权行为实施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
9.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都属于准合同债务,因此在部分国家的国际私法对含有涉外因素的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往往规定相同的法律适用原则,即适用
A.法院地法B.事实发生地法
C.债权人属人法D.债务人属人法
10.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法律是
A.定居国B.行为地国
C.出生地国D.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
11.关于行为是否有权拘束本人所应适用的法律,因保护的着眼点不同,常采取不同的法律适用原则,如主张适用主要合同准据法,一般认为着眼于保护
A.人B.本人
C.第三人D.本人和人
12.关于内部关系的法律适用,1978年海牙《法律适用公约》规定,在当事人没有进行有效的法律选择时,应该首先适用
A.人主要活动地同时又是本人营业地或惯常居所地国家的法律
B.人为行为地法
C.人惯常居所地法
D.关系成立时的人营业地法
13.首先提出不动产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的法学家是
A.巴托鲁斯B.达让特莱
C.胡伯D.萨维尼
14.19世纪末以来,产生了一些保护知识产权的联盟或国际组织,当今国际上最重要的世界性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是
A.联合国教科文组织B.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C.联合国法律委员会D.联合国国际委员会
15.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未选择保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人民法院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保险合同适用的法律是
A.保险合同签订地法B.保险人营业所所在地法
C.保险人所在地法D.保险事故发生地法
16.努力推动和促成1964年海牙外交会议上通过《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等重要的统一实体法公约的国际组织是
A.海牙国际私法会议B.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
C.联合国贸发会议D.美洲国家组织
17.在国际贸易中,专门调整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惯例是
A.《华沙—牛津规则》B.《维斯比规则》
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托收统一规则》
18.我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中规定的有关当事人协议选择或我国法院按最密切原则确定的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包括
A.我国现行实体法B.各国现行实体法
C.我国实体法D.各国实体法和冲突法
19.对发生在领海的侵权行为或损害其他海上设施的,一般是适用
A.将领海国视为侵权行为地,适用领海国法即为侵权行为地法
B.适用船旗国法
C.适用受害方的本国法
D.由受害方去选择应适用的准据法
20.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于1978年通过的《法律适用公约》主要适用于
A.具有国际性质的商业或非商业B.以船长身份从事的
C.亲属及继承法中的D.具有国际性质的诉讼
21.依《世界版权公约》确立的附条件自动保护原则的规定,不必在版权页上标明的是
A.版权标记B.初版年份
C.出版社名称D.版权所有人姓名
22.当今许多国家的立法规定涉外失踪或死亡宣告的管辖权,原则上属于
A.失踪者本国法院B.失踪者住所地国法院
C.失踪者居所地国法院D.失踪者惯常居所地国法院
23.我国有关冲突规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离婚适用
A.当事人的属人法B.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
C.重叠适用属人法和法院地法D.有利于实现离婚的法律
24.解决法人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法律冲突,国际社会常见的做法是
A.依法院地法B.依法人属人法
C.依法人住所地法D.依法人登记地法
25.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实行的是
A.特别责任原则B.严格责任原则
C.举证责任倒置原则D.共同过错责任原则
26.对于不动产的法定继承,甲国规定应依死者本国法,乙国规定应依死者最后住所地法,丙国规定应依不动产所在地法。且甲乙两国均认为自己的冲突法指引的外国法包括外国冲突法。设乙国公民死于丙国的最后住所地,在甲国留下一笔不动产,为继承此不动产,乙国公民的妻子在甲国提出继承不动产请求,甲国法院最后决定依丙国冲突法指定作为不动产所在地法的甲国继承法判决了案件,这种情况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A.反致B.转致
C.间接反致D.双重反致
27.我国对外国法院的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采取的办法是
A.看成同我国法院的判决一样,直接由当事人履行
B.重新起诉再作一份判决
C.不经审查直接由我国法院发出执行令
D.经审查后,裁定承认其效力,发出执行令,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8.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涉外扶养关系适用
A.扶养人的属人法B.被扶养人的属人法
C.法院地法D.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29.依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的无人继承财产,一般适用
A.我国法律B.当事人的本国法
C.当事人的住所地法D.国际惯例
30.依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能力,则其民事行为能力的准据法应是
A.我国法律B.该外国人的本国法
C.该外国人的住所地法D.该外国人的惯常居住地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31.作为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包括
A.我国加乐公司和英国凯撒公司订立的礼品买卖合同规定有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问题适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
B.中国公民李四继承美籍叔叔在中国境内的遗产
C.巴西A船舶和秘鲁B船舶在公海上碰撞后停泊在我国大连港,并在大连海事法院进行诉讼
D.北京的富康公司将其在美国的一加工厂转卖给上海豪富公司
E.我国内地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数码机床的销售合同,合同履行地点在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32.根据《公路交通事故法律适用公约》,公路交通事故应适用事故发生地国家的法律,但下列情况除外
A.如果只有一部车辆卷入事故,且它是在非事故发生地国登记注册的
B.如果有两部或两部以上车辆卷入事故,且所有车辆均在同一国登记注册
C.如果在发生事故地、车外的人卷入事故并可能负有责任,且他们均于车辆登记国有惯常居所
D.事故的发生因不可抗力引起
E.事故的发生因承运人的故意引起
33.意大利政治学家及法学家孟西尼认为国际私法有三个基本原则,即
A.国籍原则B.主权原则
C.公共秩序原则D.最密切联系原则
E.意思自治原则
34.我国1991年《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诉讼,我国法院可以根据多种连结因素行使管辖权,这些连结因素是
A.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B.诉讼标的物所在地
C.代表机构所在地D.侵权行为地
E.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
35.根据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规定,只有在船舶所有人能举证证明损害是由下列原因之一引起的,才可免责
A.战争行为
B.第三者有意行为造成的损害
C.内战或武装*
D.负责灯塔或其他助航设备的政府或主管*过失的行为
E.不可抗拒和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
非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什么是外国法的查明?简述我国对外国法查明的方法有哪些规定?外国法不能查明时,各国实践一般如何解决?
37.什么是识别?识别冲突的产生原因是什么?识别冲突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38.简述1989年海牙《关于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的主要内容。
39.简述《解决票据法律适用问题的日内瓦公约》有关票据法律适用的主要内容。
四、论述题(本大题12分)
40.根据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被请求执行国家有权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有哪些?我国加入此公约作出保留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41.1991年在中国国内结婚、后于1993年旅居阿根廷的中国公民某甲和某乙,在阿根廷和中国境内都有财产。因为婚姻纠纷在阿根廷申请离婚,但由于阿根廷婚姻法当时尚不准离婚,只能于1995年按照该国法律达成长期分居协议。后来甲仍然留在阿根廷,并加入了阿根廷国籍,而乙回国内。甲后来也到国内,并与另一中国女子丙结婚。1999年乙向其原来住所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甲离婚,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并要求甲支付自1993年至今的生活扶养费15万元。
请问:
(1)判断甲与乙之间婚姻有效性的准据法是哪一国法律?甲与乙之间的婚姻是否有效?为什么?
(2)对于乙提出的离婚的请求,法院应该适用哪一国的法律处理?为什么?
(3)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扶养费的诉讼请求,应该适用哪一国法律来处理?
(4)如果,在甲死亡前,乙并没有提出离婚的请求,而在甲死亡后,乙和丙因为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中国法院应该适用哪一国的法律处理?如何处理?
42.施韦伯尔和安加是一对犹太人夫妻,他们在匈牙利设有住所。后来他们决定移居以色列。在去以色列途中,他们俩在意大利的一个犹太人居住区离婚。对他们的离婚,匈牙利法律是不承认的(当时匈牙利仍是他们的住所地),但依以色列法律则可以承认他们的离婚。随后,他们俩又均在以色利获得选择住所。取得这种住所的女方后来来到加拿大多伦多与第二个丈夫举行结婚仪式,但她接着以第二次婚姻是重婚为由在加拿大安大略法院请求宣告该婚姻无效。本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一是该女子的再婚能力,根据安大略的冲突规范,应当适用以色列法律解决;二是该女子与第一个丈夫离婚的有效性问题,依据安大略冲突规范所指定的准据法,该离婚无效;但依照以色列的冲突规范指定的准据法,该离婚则是有效的。
请问:
层次
学制
主要课程
音乐教育
专科
两年
大学语文、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声乐、基础和声、合唱与指挥基础、基础钢琴、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乐、音乐欣赏、中学音乐教学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基础钢琴实践、基础声乐实践、
本科
两年
英语(二)、中外音乐史、中外音乐欣赏、和声学、音乐作品分析、歌曲写作、音乐教育学、音乐美学、简明配器法、歌曲钢琴伴奏、声乐实践、歌曲钢琴伴奏、声乐实践、歌曲钢琴伴奏实践、视唱练耳实践、毕业论文
经济法
专科
两年
大学语文、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公司法、经济法概论、刑法学、合同法、税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劳动法、计算机基础、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
两年
英语(二)、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学、国家赔偿法、经济法学原理、企业与公司法、行政法学、劳动法、金融法概论、房地产法、环境法学、税法原理、行政诉讼法、财务管理学(辅修)
市场营销专科两年政治经济学(财经类)、高等数学(一)、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大学语文(专)、国民经济统计概论、消费心理学、谈判与推销技巧、企业管理概论、公共关系学、广告学(一)、市场营销学、市场调查与预测、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本科两年英语(二)、高等数学(二)、市场营销策划、金融理论与实务、商品流通概论、消费经济学、国际商务谈判、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学、国际市场营销学、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
公共关系本科两年人际关系学、公共关系口才、现代谈判学、公共关系案例、国际公共关系、公关政策、企业文化、创新思维理论与方法、领导科学、人力资源管理(一)、现代资源管理(一)、广告运作策略
行政管理专科两年大学语文(专)、政治学概论、法学概论、现代管理学、行政管理学、市政学、人力资源管理(一)、公文写作与处理、管理心理学、公共关系学、社会研究方法、秘书工作 、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本科两年英语(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组织理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社会学概论、中国行政史、中国文化概论、普通逻辑、财务管理学、秘书学概论、企业管理概论
汉语言
文学
专科
两年
文学概论、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二)、外国文学作品选、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写作等
本科
两年
美学、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二)、外国文学史、语言学概论、英语(二)、两门选修课、毕业论文
涉外秘书学
专科
两年
英语(一)、大学语文(专)、公共关系、外国秘书工作概况、涉外秘书实务、涉外法概要、
本科
两年
英语(二)、中外文学作品导读、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经济法概论、秘书语言研究、公关礼仪、交际语言学、国际商务谈判、中外秘书比较、口译与听力等
对外汉语
本科
两年
现代汉语、实用英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外国文化概论、对外汉语教学概论、英语表达与沟通(实践环节)毕业论文等
英语翻译
专科
两年
英语写作基础、综合英语(一二)、英语阅读(一)、英语国家概况、英语笔译基础、初级英语笔译、初级英语口译、英语听力
本科
两年
中级笔译、高级笔译、中级口译、同声传译、英汉语言文化比较、第二外语(日 / 法)、高级英语、英美文学选读、毕业论文
日语
专科
两年
基础日语(一二)、日语语法、日本国概况、日语阅读(一二)、经贸日语、日语听力、日语口语
本科
两年
高级日语(一二)、日语句法篇章法、日本文学选读、日汉翻译、第二外语(英/法)、现代汉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日语口译与听力、毕业论文
英语
专科
两年
综合英语(一二)、英语阅读(一二)、英语写作基础、英语国家概况、英语听力,口语等
本科
两年
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美文学选读、英语翻译、经贸知识英语、口译与听力、二外(日语)等
外贸英语
专科
两年
综合英语(一二)、英语阅读(一)、英语写作基础、英语国家概况、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英语听力、口语、外贸英语阅读等
本科
两年
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美文学选读、英语翻译、经贸知识英语、外贸口译与听力、二外(日语)等
公共事业
管理
专科
两年
计算机应用基础、公共事业管理概论、社会学概论、管理学原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共关系、社会调查与方法、行政管理学、文教事业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秘书学概论、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等
本科
两年
英语(二)、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公共事业管理、公共经济学、非政府组织管理、行政法学、人力资源管理(一)、管理信息系统、毕业论文等
工商企业
管理
专科
两年
计算机应用基础、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国民经济统计概论、企业管理概论、生产与作业管理、市场营销学、中国税制、企业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经济法(辅修)、民法学(辅修);
本科
两年
英语(二)、高等数学、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国际贸易管理与实务、管理学原理、财务管理、金融理论与实务、企业经营战略、组织行为学、质量原理、企业管理咨询、合同法(辅修)、行政法学(辅修)。
国际贸易
专科
两年
高等数学、法律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国际商法、中国对外贸易、WTO知识概论、市场营销学等
本科
两年
国际市场营销学、世界市场行情、国际商务谈判、企业会计学、国际运输与保险、西方经济学、外国经贸知识选读、涉外经济法、经贸知识英语等
金融管理
专科
两年
证券投资分析、保险学原理、银行会计学、商业银行业务与管理、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经济法概论、基础会计学、管理学原理等
本科
两年
管理会计实务、国际财务管理、公司法律制度研究、英语(二)、电子商务概论、组织行为学、风险管理、高级财务管理、审计学、政府政策与经济学等
会计(电算化)
专科
两年
英语(一)、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基础会计学、国民经济统计概论、数据库及应用、财政与金融、会计电算化、成本会计、财务管理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本科
两年
高等数学(二)、、英语(二)、数据结构、审计学、管理学原理、通用财务软件、计算机网络基础、财务报表分析(一)、金融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软件、操作系统。加考课程: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学、成本会计、基础会计学、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人力资源
管理
专科
两年
管理学原理、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学、人力资源经济学、企业劳动工资管理、劳动就业论、社会保障、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公共关系学、应用文写作等
本科
两年
企业战略管理、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人力资源培训、人事测评理论与方法、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绩效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理论与策略、管理信息系统等
文化事业
管理
专科
两年
英语(一)、写作、中国文化概论、文化管理学、文化行政学、文化政策与法规、文化经济学、文化策划与营销、艺术概论、社会学概论、民间文学、计算机
文化产业
本科
两年
英语(二)、中国文化导论、文化产业与管理、文化产业创意与策划、文化市场与营销、外国文化导论、媒介经营与管理、文化服务与贸易
经济信息
管理
专科
两年
高等数学、计算机网络基础、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基础、计算机组成原理、经济信息导论、计算机信息基础、信息经济学等
本科
两年
英语(二)、应用数学、中级财务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社会研究方法、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数据库及应用、电子商务概论、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应用数理统计、经济预测方法。
游戏软件
开发技术
专科
两年
英语(一)、高等数学、计算机游戏概论、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游戏作品赏析、计算机网络技术、游戏软件开发基础、市场营销、动画设计基础等
本科
两年
英语(二)、游戏创意与设计概论、可视化程序设计、艺术设计基础、多媒体应用技术、DirectX、Java语言程序设计、游戏开发流程与引擎原理、游戏架构导论、软件工程、游戏心理学等
电子商务
专科
两年
电子商务英语、经济学(二)、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市场营销(三)、基础会计学、市场信息学、国际贸易实务(三)、电子商务概论、商务交流(二)、网页设计与制作、互联网软件应用与开发、电子商务案例分析、综合作业
本科
两年
英语(二)、数量方法(二)、电子商务法概论、电子商务与金融、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互联网数据库、网络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安全导论、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商法(二)
信息技术
教育
本科
两年
英语(二)、物理(工)、数据库原理、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与通信、计算机系统结构、软件工程、数值分析、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计算机辅助教育、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字逻辑、中学信息技术教学与实践研究
计算机
及应用
专科
两年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一)、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计算机应用技术、汇编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导论、计算机组成原理、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操作系统概论、数据库及其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
本科
两年
英语(二)、高等数学、物理(工)、离散数学、操作系统、数据结构、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软件工程、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网络与通信
电子政务
专科
两年
行政管理学、公文写作与处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法学、经济管理概论、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电子政务概论、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
本科
两年
层次
学制
主要课程
音乐教育
专科
两年
大学语文、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声乐、基础和声、合唱与指挥基础、基础钢琴、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乐、音乐欣赏、中学音乐教学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基础钢琴实践、基础声乐实践、
本科
两年
英语(二)、中外音乐史、中外音乐欣赏、和声学、音乐作品分析、歌曲写作、音乐教育学、音乐美学、简明配器法、歌曲钢琴伴奏、声乐实践、歌曲钢琴伴奏、声乐实践、歌曲钢琴伴奏实践、视唱练耳实践、毕业论文
经济法
专科
两年
大学语文、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公司法、经济法概论、刑法学、合同法、税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劳动法、计算机基础、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
两年
英语(二)、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学、国家赔偿法、经济法学原理、企业与公司法、行政法学、劳动法、金融法概论、房地产法、环境法学、税法原理、行政诉讼法、财务管理学(辅修)
市场营销 专科 两年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高等数学(一)、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大学语文(专)、国民经济统计概论、消费心理学、谈判与推销技巧、企业管理概论、公共关系学、广告学(一)、市场营销学、市场调查与预测、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本科 两年 英语(二)、高等数学(二)、市场营销策划、金融理论与实务、商品流通概论、消费经济学、国际商务谈判、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学、国际市场营销学、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
公共关系 本科 两年 人际关系学、公共关系口才、现代谈判学、公共关系案例、国际公共关系、公关政策、企业文化、创新思维理论与方法、领导科学、人力资源管理(一)、现代资源管理(一)、广告运作策略
行政管理 专科 两年 大学语文(专)、政治学概论、法学概论、现代管理学、行政管理学、市政学、人力资源管理(一)、公文写作与处理、管理心理学、公共关系学、社会研究方法、秘书工作 、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本科 两年 英语(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组织理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社会学概论、中国行政史、中国文化概论、普通逻辑、财务管理学、秘书学概论、企业管理概论
汉语言
文学
专科
两年
文学概论、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二)、外国文学作品选、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写作等
本科
两年
美学、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二)、外国文学史、语言学概论、英语(二)、两门选修课、毕业论文
涉外秘书学
专科
两年
英语(一)、大学语文(专)、公共关系、外国秘书工作概况、涉外秘书实务、涉外法概要、
本科
两年
英语(二)、中外文学作品导读、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经济法概论、秘书语言研究、公关礼仪、交际语言学、国际商务谈判、中外秘书比较、口译与听力等
对外汉语
本科
两年
现代汉语、实用英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外国文化概论、对外汉语教学概论、英语表达与沟通(实践环节)毕业论文等
英语翻译
专科
两年
英语写作基础、综合英语(一二)、英语阅读(一)、英语国家概况、英语笔译基础、初级英语笔译、初级英语口译、英语听力
本科
两年
中级笔译、高级笔译、中级口译、同声传译、英汉语言文化比较、第二外语(日 / 法)、高级英语、英美文学选读、毕业论文
日语
专科
两年
基础日语(一二)、日语语法、日本国概况、日语阅读(一二)、经贸日语、日语听力、日语口语
本科
两年
高级日语(一二)、日语句法篇章法、日本文学选读、日汉翻译、第二外语(英/法)、现代汉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日语口译与听力、毕业论文
英语
专科
两年
综合英语(一二)、英语阅读(一二)、英语写作基础、英语国家概况、英语听力,口语等
本科
两年
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美文学选读、英语翻译、经贸知识英语、口译与听力、二外(日语)等
外贸英语
专科
两年
综合英语(一二)、英语阅读(一)、英语写作基础、英语国家概况、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英语听力、口语、外贸英语阅读等
本科
两年
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美文学选读、英语翻译、经贸知识英语、外贸口译与听力、二外(日语)等
公共事业
管理
专科
两年
计算机应用基础、公共事业管理概论、社会学概论、管理学原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共关系、社会调查与方法、行政管理学、文教事业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秘书学概论、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等
本科
两年
英语(二)、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公共事业管理、公共经济学、非政府组织管理、行政法学、人力资源管理(一)、管理信息系统、毕业论文等
工商企业
管理
专科
两年
计算机应用基础、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国民经济统计概论、企业管理概论、生产与作业管理、市场营销学、中国税制、企业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经济法(辅修)、民法学(辅修);
本科
两年
英语(二)、高等数学、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国际贸易管理与实务、管理学原理、财务管理、金融理论与实务、企业经营战略、组织行为学、质量原理、企业管理咨询、合同法(辅修)、行政法学(辅修)。
国际贸易
专科
两年
高等数学、法律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国际商法、中国对外贸易、WTO知识概论、市场营销学等
本科
两年
国际市场营销学、世界市场行情、国际商务谈判、企业会计学、国际运输与保险、西方经济学、外国经贸知识选读、涉外经济法、经贸知识英语等
金融管理
专科
两年
证券投资分析、保险学原理、银行会计学、商业银行业务与管理、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经济法概论、基础会计学、管理学原理等
本科
两年
管理会计实务、国际财务管理、公司法律制度研究、英语(二)、电子商务概论、组织行为学、风险管理、高级财务管理、审计学、政府政策与经济学等
会计(电算化)
专科
两年
英语(一)、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基础会计学、国民经济统计概论、数据库及应用、财政与金融、会计电算化、成本会计、财务管理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本科
两年
高等数学(二)、、英语(二)、数据结构、审计学、管理学原理、通用财务软件、计算机网络基础、财务报表分析(一)、金融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软件、操作系统。加考课程: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学、成本会计、基础会计学、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人力资源
管理
专科
两年
管理学原理、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学、人力资源经济学、企业劳动工资管理、劳动就业论、社会保障、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公共关系学、应用文写作等
本科
两年
企业战略管理、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人力资源培训、人事测评理论与方法、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绩效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理论与策略、管理信息系统等
文化事业
管理
专科
两年
英语(一)、写作、中国文化概论、文化管理学、文化行政学、文化政策与法规、文化经济学、文化策划与营销、艺术概论、社会学概论、民间文学、计算机
文化产业
本科
两年
英语(二)、中国文化导论、文化产业与管理、文化产业创意与策划、文化市场与营销、外国文化导论、媒介经营与管理、文化服务与贸易
经济信息
管理
专科
两年
高等数学、计算机网络基础、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基础、计算机组成原理、经济信息导论、计算机信息基础、信息经济学等
本科
两年
英语(二)、应用数学、中级财务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社会研究方法、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数据库及应用、电子商务概论、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应用数理统计、经济预测方法。
游戏软件
开发技术
专科
两年
英语(一)、高等数学、计算机游戏概论、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游戏作品赏析、计算机网络技术、游戏软件开发基础、市场营销、动画设计基础等
本科
两年
英语(二)、游戏创意与设计概论、可视化程序设计、艺术设计基础、多媒体应用技术、DirectX、Java语言程序设计、游戏开发流程与引擎原理、游戏架构导论、软件工程、游戏心理学等
电子商务
专科
两年
电子商务英语、经济学(二)、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市场营销(三)、基础会计学、市场信息学、国际贸易实务(三)、电子商务概论、商务交流(二)、网页设计与制作、互联网软件应用与开发、电子商务案例分析、综合作业
本科
两年
英语(二)、数量方法(二)、电子商务法概论、电子商务与金融、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互联网数据库、网络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安全导论、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商法(二)
信息技术
教育
本科
两年
英语(二)、物理(工)、数据库原理、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与通信、计算机系统结构、软件工程、数值分析、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计算机辅助教育、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字逻辑、中学信息技术教学与实践研究
计算机
及应用
专科
两年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一)、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计算机应用技术、汇编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导论、计算机组成原理、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操作系统概论、数据库及其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
本科
两年
英语(二)、高等数学、物理(工)、离散数学、操作系统、数据结构、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软件工程、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网络与通信
电子政务
专科
两年
行政管理学、公文写作与处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法学、经济管理概论、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电子政务概论、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
本科
两年
专业
层次
学制
主要课程
音乐教育
专科
两年
大学语文、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声乐、基础和声、合唱与指挥基础、基础钢琴、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乐、音乐欣赏、中学音乐教学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基础钢琴实践、基础声乐实践、
本科
两年
英语(二)、中外音乐史、中外音乐欣赏、和声学、音乐作品分析、歌曲写作、音乐教育学、音乐美学、简明配器法、歌曲钢琴伴奏、声乐实践、歌曲钢琴伴奏、声乐实践、歌曲钢琴伴奏实践、视唱练耳实践、毕业论文
经济法
专科
两年
大学语文、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公司法、经济法概论、刑法学、合同法、税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劳动法、计算机基础、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
两年
英语(二)、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学、国家赔偿法、经济法学原理、企业与公司法、行政法学、劳动法、金融法概论、房地产法、环境法学、税法原理、行政诉讼法、财务管理学(辅修)
市场营销专科两年政治经济学(财经类)、高等数学(一)、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大学语文(专)、国民经济统计概论、消费心理学、谈判与推销技巧、企业管理概论、公共关系学、广告学(一)、市场营销学、市场调查与预测、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本科两年英语(二)、高等数学(二)、市场营销策划、金融理论与实务、商品流通概论、消费经济学、国际商务谈判、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学、国际市场营销学、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
公共关系本科两年人际关系学、公共关系口才、现代谈判学、公共关系案例、国际公共关系、公关政策、企业文化、创新思维理论与方法、领导科学、人力资源管理(一)、现代资源管理(一)、广告运作策略
行政管理专科两年大学语文(专)、政治学概论、法学概论、现代管理学、行政管理学、市政学、人力资源管理(一)、公文写作与处理、管理心理学、公共关系学、社会研究方法、秘书工作 、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本科两年英语(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组织理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社会学概论、中国行政史、中国文化概论、普通逻辑、财务管理学、秘书学概论、企业管理概论
汉语言
文学
专科
两年
文学概论、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二)、外国文学作品选、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写作等
本科
两年
美学、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二)、外国文学史、语言学概论、英语(二)、两门选修课、毕业论文
涉外秘书学
专科
两年
英语(一)、大学语文(专)、公共关系、外国秘书工作概况、涉外秘书实务、涉外法概要、
本科
两年
英语(二)、中外文学作品导读、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经济法概论、秘书语言研究、公关礼仪、交际语言学、国际商务谈判、中外秘书比较、口译与听力等
对外汉语
本科
两年
现代汉语、实用英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外国文化概论、对外汉语教学概论、英语表达与沟通(实践环节)毕业论文等
英语翻译
专科
两年
英语写作基础、综合英语(一二)、英语阅读(一)、英语国家概况、英语笔译基础、初级英语笔译、初级英语口译、英语听力
本科
两年
中级笔译、高级笔译、中级口译、同声传译、英汉语言文化比较、第二外语(日 / 法)、高级英语、英美文学选读、毕业论文
日语
专科
两年
基础日语(一二)、日语语法、日本国概况、日语阅读(一二)、经贸日语、日语听力、日语口语
本科
两年
高级日语(一二)、日语句法篇章法、日本文学选读、日汉翻译、第二外语(英/法)、现代汉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日语口译与听力、毕业论文
英语
专科
两年
综合英语(一二)、英语阅读(一二)、英语写作基础、英语国家概况、英语听力,口语等
本科
两年
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美文学选读、英语翻译、经贸知识英语、口译与听力、二外(日语)等
外贸英语
专科
两年
综合英语(一二)、英语阅读(一)、英语写作基础、英语国家概况、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英语听力、口语、外贸英语阅读等
本科
两年
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美文学选读、英语翻译、经贸知识英语、外贸口译与听力、二外(日语)等
公共事业
管理
专科
两年
计算机应用基础、公共事业管理概论、社会学概论、管理学原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共关系、社会调查与方法、行政管理学、文教事业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秘书学概论、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等
本科
两年
英语(二)、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公共事业管理、公共经济学、非政府组织管理、行政法学、人力资源管理(一)、管理信息系统、毕业论文等
工商企业
管理
专科
两年
计算机应用基础、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国民经济统计概论、企业管理概论、生产与作业管理、市场营销学、中国税制、企业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经济法(辅修)、民法学(辅修);
本科
两年
英语(二)、高等数学、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国际贸易管理与实务、管理学原理、财务管理、金融理论与实务、企业经营战略、组织行为学、质量原理、企业管理咨询、合同法(辅修)、行政法学(辅修)。
国际贸易
专科
两年
高等数学、法律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国际商法、中国对外贸易、WTO知识概论、市场营销学等
本科
两年
国际市场营销学、世界市场行情、国际商务谈判、企业会计学、国际运输与保险、西方经济学、外国经贸知识选读、涉外经济法、经贸知识英语等
金融管理
专科
两年
证券投资分析、保险学原理、银行会计学、商业银行业务与管理、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经济法概论、基础会计学、管理学原理等
本科
两年
管理会计实务、国际财务管理、公司法律制度研究、英语(二)、电子商务概论、组织行为学、风险管理、高级财务管理、审计学、政府政策与经济学等
会计(电算化)
专科
两年
英语(一)、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基础会计学、国民经济统计概论、数据库及应用、财政与金融、会计电算化、成本会计、财务管理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本科
两年
高等数学(二)、、英语(二)、数据结构、审计学、管理学原理、通用财务软件、计算机网络基础、财务报表分析(一)、金融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软件、操作系统。加考课程: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学、成本会计、基础会计学、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人力资源
管理
专科
两年
管理学原理、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学、人力资源经济学、企业劳动工资管理、劳动就业论、社会保障、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公共关系学、应用文写作等
本科
两年
企业战略管理、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人力资源培训、人事测评理论与方法、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绩效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理论与策略、管理信息系统等
文化事业
管理
专科
两年
英语(一)、写作、中国文化概论、文化管理学、文化行政学、文化政策与法规、文化经济学、文化策划与营销、艺术概论、社会学概论、民间文学、计算机
文化产业
本科
两年
英语(二)、中国文化导论、文化产业与管理、文化产业创意与策划、文化市场与营销、外国文化导论、媒介经营与管理、文化服务与贸易
经济信息
管理
专科
两年
高等数学、计算机网络基础、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基础、计算机组成原理、经济信息导论、计算机信息基础、信息经济学等
本科
两年
英语(二)、应用数学、中级财务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社会研究方法、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数据库及应用、电子商务概论、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应用数理统计、经济预测方法。
游戏软件
开发技术
专科
两年
英语(一)、高等数学、计算机游戏概论、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游戏作品赏析、计算机网络技术、游戏软件开发基础、市场营销、动画设计基础等
本科
两年
英语(二)、游戏创意与设计概论、可视化程序设计、艺术设计基础、多媒体应用技术、DirectX、Java语言程序设计、游戏开发流程与引擎原理、游戏架构导论、软件工程、游戏心理学等
电子商务
专科
两年
电子商务英语、经济学(二)、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市场营销(三)、基础会计学、市场信息学、国际贸易实务(三)、电子商务概论、商务交流(二)、网页设计与制作、互联网软件应用与开发、电子商务案例分析、综合作业
本科
两年
英语(二)、数量方法(二)、电子商务法概论、电子商务与金融、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互联网数据库、网络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安全导论、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商法(二)
信息技术
教育
本科
两年
英语(二)、物理(工)、数据库原理、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与通信、计算机系统结构、软件工程、数值分析、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计算机辅助教育、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字逻辑、中学信息技术教学与实践研究
计算机
及应用
专科
两年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一)、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计算机应用技术、汇编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导论、计算机组成原理、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操作系统概论、数据库及其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
本科
两年
英语(二)、高等数学、物理(工)、离散数学、操作系统、数据结构、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软件工程、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网络与通信
电子政务
专科
两年
行政管理学、公文写作与处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法学、经济管理概论、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电子政务概论、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
本科
专业
层次
学制
主要课程
音乐教育
专科
两年
大学语文、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声乐、基础和声、合唱与指挥基础、基础钢琴、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乐、音乐欣赏、中学音乐教学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基础钢琴实践、基础声乐实践、
本科
两年
英语(二)、中外音乐史、中外音乐欣赏、和声学、音乐作品分析、歌曲写作、音乐教育学、音乐美学、简明配器法、歌曲钢琴伴奏、声乐实践、歌曲钢琴伴奏、声乐实践、歌曲钢琴伴奏实践、视唱练耳实践、毕业论文
经济法
专科
两年
大学语文、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公司法、经济法概论、刑法学、合同法、税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劳动法、计算机基础、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
两年
英语(二)、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学、国家赔偿法、经济法学原理、企业与公司法、行政法学、劳动法、金融法概论、房地产法、环境法学、税法原理、行政诉讼法、财务管理学(辅修)
市场营销专科两年政治经济学(财经类)、高等数学(一)、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大学语文(专)、国民经济统计概论、消费心理学、谈判与推销技巧、企业管理概论、公共关系学、广告学(一)、市场营销学、市场调查与预测、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本科两年英语(二)、高等数学(二)、市场营销策划、金融理论与实务、商品流通概论、消费经济学、国际商务谈判、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学、国际市场营销学、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
公共关系本科两年人际关系学、公共关系口才、现代谈判学、公共关系案例、国际公共关系、公关政策、企业文化、创新思维理论与方法、领导科学、人力资源管理(一)、现代资源管理(一)、广告运作策略
行政管理专科两年大学语文(专)、政治学概论、法学概论、现代管理学、行政管理学、市政学、人力资源管理(一)、公文写作与处理、管理心理学、公共关系学、社会研究方法、秘书工作 、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本科两年英语(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组织理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社会学概论、中国行政史、中国文化概论、普通逻辑、财务管理学、秘书学概论、企业管理概论
汉语言
文学
专科
两年
文学概论、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二)、外国文学作品选、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写作等
本科
两年
美学、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二)、外国文学史、语言学概论、英语(二)、两门选修课、毕业论文
涉外秘书学
专科
两年
英语(一)、大学语文(专)、公共关系、外国秘书工作概况、涉外秘书实务、涉外法概要、
本科
两年
英语(二)、中外文学作品导读、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经济法概论、秘书语言研究、公关礼仪、交际语言学、国际商务谈判、中外秘书比较、口译与听力等
对外汉语
本科
两年
现代汉语、实用英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外国文化概论、对外汉语教学概论、英语表达与沟通(实践环节)毕业论文等
英语翻译
专科
两年
英语写作基础、综合英语(一二)、英语阅读(一)、英语国家概况、英语笔译基础、初级英语笔译、初级英语口译、英语听力
本科
两年
中级笔译、高级笔译、中级口译、同声传译、英汉语言文化比较、第二外语(日 / 法)、高级英语、英美文学选读、毕业论文
日语
专科
两年
基础日语(一二)、日语语法、日本国概况、日语阅读(一二)、经贸日语、日语听力、日语口语
本科
两年
高级日语(一二)、日语句法篇章法、日本文学选读、日汉翻译、第二外语(英/法)、现代汉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日语口译与听力、毕业论文
英语
专科
两年
综合英语(一二)、英语阅读(一二)、英语写作基础、英语国家概况、英语听力,口语等
本科
两年
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美文学选读、英语翻译、经贸知识英语、口译与听力、二外(日语)等
外贸英语
专科
两年
综合英语(一二)、英语阅读(一)、英语写作基础、英语国家概况、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英语听力、口语、外贸英语阅读等
本科
两年
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美文学选读、英语翻译、经贸知识英语、外贸口译与听力、二外(日语)等
公共事业
管理
专科
两年
计算机应用基础、公共事业管理概论、社会学概论、管理学原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共关系、社会调查与方法、行政管理学、文教事业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秘书学概论、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等
本科
两年
英语(二)、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公共事业管理、公共经济学、非政府组织管理、行政法学、人力资源管理(一)、管理信息系统、毕业论文等
工商企业
管理
专科
两年
计算机应用基础、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国民经济统计概论、企业管理概论、生产与作业管理、市场营销学、中国税制、企业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经济法(辅修)、民法学(辅修);
本科
两年
英语(二)、高等数学、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国际贸易管理与实务、管理学原理、财务管理、金融理论与实务、企业经营战略、组织行为学、质量原理、企业管理咨询、合同法(辅修)、行政法学(辅修)。
国际贸易
专科
两年
高等数学、法律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国际商法、中国对外贸易、WTO知识概论、市场营销学等
本科
两年
国际市场营销学、世界市场行情、国际商务谈判、企业会计学、国际运输与保险、西方经济学、外国经贸知识选读、涉外经济法、经贸知识英语等
金融管理
专科
两年
证券投资分析、保险学原理、银行会计学、商业银行业务与管理、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经济法概论、基础会计学、管理学原理等
本科
两年
管理会计实务、国际财务管理、公司法律制度研究、英语(二)、电子商务概论、组织行为学、风险管理、高级财务管理、审计学、政府政策与经济学等
会计(电算化)
专科
两年
英语(一)、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基础会计学、国民经济统计概论、数据库及应用、财政与金融、会计电算化、成本会计、财务管理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本科
两年
高等数学(二)、、英语(二)、数据结构、审计学、管理学原理、通用财务软件、计算机网络基础、财务报表分析(一)、金融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软件、操作系统。加考课程: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学、成本会计、基础会计学、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人力资源
管理
专科
两年
管理学原理、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学、人力资源经济学、企业劳动工资管理、劳动就业论、社会保障、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公共关系学、应用文写作等
本科
两年
企业战略管理、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人力资源培训、人事测评理论与方法、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绩效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理论与策略、管理信息系统等
文化事业
管理
专科
两年
英语(一)、写作、中国文化概论、文化管理学、文化行政学、文化政策与法规、文化经济学、文化策划与营销、艺术概论、社会学概论、民间文学、计算机
文化产业
本科
两年
英语(二)、中国文化导论、文化产业与管理、文化产业创意与策划、文化市场与营销、外国文化导论、媒介经营与管理、文化服务与贸易
经济信息
管理
专科
两年
高等数学、计算机网络基础、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基础、计算机组成原理、经济信息导论、计算机信息基础、信息经济学等
本科
两年
英语(二)、应用数学、中级财务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社会研究方法、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数据库及应用、电子商务概论、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应用数理统计、经济预测方法。
游戏软件
开发技术
专科
两年
英语(一)、高等数学、计算机游戏概论、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游戏作品赏析、计算机网络技术、游戏软件开发基础、市场营销、动画设计基础等
本科
两年
英语(二)、游戏创意与设计概论、可视化程序设计、艺术设计基础、多媒体应用技术、DirectX、Java语言程序设计、游戏开发流程与引擎原理、游戏架构导论、软件工程、游戏心理学等
电子商务
专科
两年
电子商务英语、经济学(二)、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市场营销(三)、基础会计学、市场信息学、国际贸易实务(三)、电子商务概论、商务交流(二)、网页设计与制作、互联网软件应用与开发、电子商务案例分析、综合作业
本科
两年
英语(二)、数量方法(二)、电子商务法概论、电子商务与金融、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互联网数据库、网络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安全导论、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商法(二)
信息技术
教育
本科
两年
英语(二)、物理(工)、数据库原理、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与通信、计算机系统结构、软件工程、数值分析、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计算机辅助教育、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字逻辑、中学信息技术教学与实践研究
计算机
及应用
专科
两年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一)、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计算机应用技术、汇编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导论、计算机组成原理、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操作系统概论、数据库及其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
本科
两年
英语(二)、高等数学、物理(工)、离散数学、操作系统、数据结构、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软件工程、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网络与通信
电子政务
专科
两年
行政管理学、公文写作与处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法学、经济管理概论、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电子政务概论、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
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