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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观念是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的一个特殊概念,也是一个核心概念,几乎贯穿人生的所有社会活动。公与私经常作为对举运用的概念,在现代社会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共识。现代生活中,人一方面作为个体而存在,另一方面又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而存在,这反映的就是个体与社会的一种公私伦理关系。在中国人的观念里,对公私的理解至少有两个层面:在事实层面,公私被理解为全体与局部、社会整体与个人、社会集体与自我之间的利益关系;在价值层面,公私承载着公正、公平与自私、偏邪之间的道德评价。如何历史、客观地认识“公”与“私”概念之内涵及其关系的演变,揭示其在现代伦理生活中的真实意义,无疑是当代中国伦理道德建设的重要议题。
一、公私概念的原生之意及其演变
(一)“公”的原生意
根据甲骨文字考证,甲骨文中有与“公”对应的“width=13,height=16,dpi=110”字,《甲骨文字典》解“公”字为“像瓮口之形,当为瓮之初文,卜辞借为王公之公”,其有两种释义“一先公。二公宫,宫室名,即大众之宫”(1)。卜辞的公也有用作地名的,如“width=9,height=18,dpi=110width=9,height=18,dpi=110”(才公,在公地)(甲一三七八)(粹五三八)(2)。《金文诂林》引王献唐的考证:
铭文的公不是五等爵号的公,只为国君一种尊称……早期卜辞未见这种称谓,武乙时才有,指的是殷王祖宗。《方言》六:“凡尊老,周晋秦陇谓之公……公就是翁字的古文,称公亦犹称翁。殷王以祖宗为公,后世也然。”《史记·外戚世家》:“封公昆弟”,索隐:“公,祖也。”中国历史传统是尊老敬老的,因而公为尊称,用于祖宗,用于长老。周代早期周公、召公及二王之后称公,即由此出,那时还没有这一爵号。这一尊称最初之属于长老,久而失其本义,或把年轻而尊贵的人也称为公……(周代)一国君主是最尊贵的,也称周君为公,不论老幼。《尔雅·释诂》:“公,君也。”……周代君、公两名通用,他们并不是死后追称为公,也不是周天子三公和所谓二王之后,更不是僭越自尊为五等爵首,只是一国统治者的通名。他人称公,自署亦为公,儿子称公子,孙子称公孙。(3)
铭文中“公”的释义说明,殷商时期只作“祖先”解,周早期增加“尊贵”之意,周中后期又只作“君”解。可知,殷周时期“公”的指意多是对人物的称谓,并且对人物的身份角色有特定限制。王献唐特别指出,“公”在殷周时期不能作为“爵号”解,至少在周早期还没有封爵制度。所以,“公”作为爵号之意是周中后期才演化出的。
《诗经》中“公”的用例主要除了指称特定人物之外,也扩展到与特定人物相关的物品和事件。《尔雅·释诂》:“公,君也。”《鲁颂·有駜》:“夙夜在公,在公明明。”这里的“公”既可指君,又可指公事、公所。《召南·采蘩》:“公侯之事。于以采蘩?……公侯之宫。被之僮僮,夙夜在公。”朱熹《诗集传》对“夙夜在公”有解曰:“公,公所也……或曰:公,亦即所谓‘公桑’也。”(4)朱熹的解释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作为名词“公所”,为“公”做事的地方;一是作为动词,即为“公”所做之事。作为名词的“公”主要是对特定政治伦理身份的称谓,除了“国君”称“公”,还增加“公侯”的称谓,这里“公侯”就是指爵号。《周南·兔罝》:“赳赳武夫,公侯干城……公侯好仇……公侯腹心。”可知,“公侯”在春秋时期已经是一种普遍使用的爵号。《诗经》中与“公”构成的复合词的用例比较多,如“王公”“公侯”“公姓”“公孙”等意指与“公”的家族相关的人物,“公路”“公行”指与公相关的官职,“公庭”“公所”“公堂”指与公相关的场所,“公田”“公车”指与之相关的物品,“公事”“公法”“公举”指与之相关的事件。日本学者沟口雄三依据甲骨文、金文的资料考证,指出古文字“公”的下面width=17,height=14,dpi=110width=17,height=9,dpi=110width=17,height=12,dpi=110部分是表示共同体祭祀的广场或首长的宫殿广场,上面width=17,height=9,dpi=110width=17,height=14,dpi=110width=12,height=18,dpi=110的部分表示参加祭祀或仪式的队列,所以,“‘公’一字在甲骨文、金文时代指的是与共同体的首长相关的东西或对它的尊称,还指共同体的设施、财物”(5),这与周代以后“公”作“君”解是一致的。从沟口雄三的解释可以看出,“公”自诞生之时就蕴含了政治伦理的价值倾向。同时,沟口雄三也指出中国传统公私观的一个重要的特征,那就是他认为中国政治性之“公”的外侧有着更高位的天之“公”,正是这种高位的原理性和道义性的天之“公”使政治之“公”具有正统性(6)。中国传统公私观的这一特征对解释“公”的原生意限定在祖、君、尊等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物具有天然合理性。从中国古籍大量文献也可以证实,中国的“公”之观念渗透着浓重的“天”的观念,这是战国以后“公”的意涵逐渐由事实描述的概念向伦理价值的概念转变的合理逻辑解释。正是在这种天然合理性的基础上,“公”演化成主宰中国人伦理生活的基础性、根本性命题,对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有着深远的影响。
(二)“私”的原生意
古文字中关于“厶”的记载远迟于公,这是学界的基本共识。至于“厶”的甲骨文及词意,很少有史料记载。徐中舒认为,作为有文字依据可查的“厶”字,直至春秋战国时代才有记载(7)。依据朱孝定编述的《甲骨文集释》(8)和周法高主编的《金文诂林》的文献考证,也是只有“公”的用例,而没有“厶”或“私”的用例。在《诗经》《尚书》这些古代典籍中,“私”的用例远少于“公”。《诗经》中“私”字用例有8处:“谭公维私”(《卫风·硕人》);“私人之子,百僚是试”(《小雅·大东》);“王命傅御,迁其私人”(《大雅·崧高》);“诸父兄弟,备言燕私”(《小雅·楚茨》);“薄污我私,薄浣我衣”(《周南·葛覃》);“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小雅·大田》);“骏发尔私,终三十里”(《周颂·噫嘻》);“言私其豵,献豜于公”(《豳风·七月》)。根据《诗经》中“私”的用例,“私”的原生意可归纳为四种:一是指人,如家人、同姓、宾客以及亲近的人;二是正式或非正式场合所应该穿的衣服;三是拥有的财物,如私田;四是作为动词,即是私有。《尚书》中有4处“私”字用例:“非天私我有商”(《商书·咸有一德》);“官不及私昵,惟其能”(《商书·说命》);“以公灭私,民其允怀”(《周书·周官》);“民之乱,罔不中听狱之两辞,无或私家于狱之两辞”(《周书·吕刑》)。《尚书》中“私”的用例指意可以归纳为“偏爱”“偏私”“私欲”“私利”等。
比较《诗经》《尚书》中“私”的用例发现,《尚书》中“私”的用例已具有鲜明的道德价值意蕴,特别是提出“以公灭私”的命题,成为古今学者言说公私的重要立论点和中国传统公私观的价值标杆。就叙事年代而言,《尚书》比《诗经》的年代更早,而《尚书》中“私”的指意相比《诗经》价值跃迁却如此之大,这本身就会让人产生质疑。事实上,《尚书》证伪也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其中,《周官》之伪在古今学界早有论证。古有明人梅鷟所著《尚书考异》中,通过逐条考证对《古文尚书》进行广泛而仔细的辨伪搜证工作(9)。今有学者以公私历史演变为切入点,通过文献征引、字义构形以及公私观念发展演变三个角度证伪《尚书·周官》。由于《尚书·周官》之为伪书逐渐成为学界共识,其中所记载的殷商和西周历史时期事态的“私”之用例所呈现的价值意涵,自然变得存疑。这说明《周官》中“私”用例的价值意涵可能是后人杜撰所云,因为西周时尚未出现“以公灭私”这样成熟的观念,显然是融入了商周以后的时代观念(10)。尽管这一历史时期“私”还不具有明确的道德意,但通过古典中“私”的用例可以发现,《诗》《书》中的“私”已经成为以“己”为中心的个人主体表达,或是与之相关亲近的人,或是自己的衣、田等所有物,或是有意使物为“己”所有。“私”作为自我主体意识表达已初见端倪,这种主体意识包含两个层面的认识:一方面它表达了行为主体主观态度,是对自我主体存在的一种认识;另一方面也阐述了“我”与“物”的关系所属,是从“我”到“我的”主体性意识的觉醒,反映了存在与世界的现实关系。主体意识的自觉说明,公私价值观念正在逐渐形成,并随着其道德意的丰富走向成熟。
(三)公私演变的历史与逻辑之序
《甲骨文字典》解释“width=13,height=16,dpi=110”像瓮口之形,当为瓮之初文,卜辞借为王公之公(11),说明“公”最初的会意是指像“瓮”一样的器具,这应该是“公”字的最早指意。日本的《广汉和辞典》解释甲骨文的“width=13,height=16,dpi=110”,说是指事字。上面的“八”是开的意思,是通路的像形,下面的“口”是场所,表示举行祭事的广场(12)。甲骨文有与“公”对应的“width=13,height=16,dpi=110”字,却找不到“私”的甲骨文字,后发展的小篆体才有“width=10,height=21,dpi=110”(厶)字(13)。《汉语古文字字形表》也言“厶”“是在春秋战国时期才出现的文字”(14)。朱凤翰在《商周家族形态研究》中指出:西周时代初期,农民即有自己独立经营的私田。既有私田,必然有自己的农具。《臣工》:“命我众人,庤乃钱鎛。”《大田》:“以我覃耜,俶载南亩。”《周语上》:“司空除坛于籍,命我农夫咸戒农用。”韦昭训农用为田器,皆是其证(15)。上述字源例证皆说明,公、私二字最早指意的是跟人们生活中的器具或者场物有关称谓,即是“事指”,表示对具体事物的描述。虽然学界对“私”之概念出现的时间有不同意见,但它远晚于“公”是基本共识。公、私二字的古文字发展顺序是“先公后私”,这是公私观念生成的事实基础。在字源描述事实基础上,公、私作为正反向背的概念也被历史与逻辑证伪。依据以上共识,韩非解释的“背私为公”在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无“厶”可背的话,“公”自然也不存在。沟口雄三也认为,韩非子的“背私为公”之解“只是传达了韩非子时代以来的公·私概念而已,不用说殷周时代,就是战国前期也找不到这种内容上背反对立的公·私概念”(16)。这也确证了公私含义演变和逻辑生成只能是以事实层面的原生意为基础,即以事实意为基础、经由抽象意、走向价值意,是公私观念生成的自然逻辑。
二、公私的含义演化及其道德意蕴
通过《诗》《书》中“公”与“私”的原生意的分析可知,上古时代言“公”“私”只是对特定的人物,或是对与之相关的物、事、场所的指意,以及对事物、人物具体存在及所属关系的表达。这说明上古时代人的社会存在关系相对简单,因此,基于这种简单社会关系产生的公私概念并不具有道德和价值。公私观念是在公私含义的不断演化的过程中形成的,公私含义的演化又与私有观念的产生有直接关系。随着私有观念的发展,社会主体关系的复杂化是公私观念的形成的伦理基础和道德载体。公私原生意从对人、事等的事指性概念发展为对社会主体关系存在的描述性概念,反映了公私原生意从概念到观念的转向,展现出公私含义从具体意向价值意转化的脉络。下面我们可以从中国传统道德文化中的几个重要概念,窥视公私含义演化过程和其道德载体的形成。
(一)关于“共同性”的概念
沟口雄三认为,中国的“公”所具有的“共同性一面”为“公”的含义之价值演化做了铺垫。由于甲骨文和金文中的“公”根本找不到《说文解字》中的“平分”之意,为了进一步确证中国文化中公私的含义,他提出应该从早期文献《诗经》和《书经》中寻找公私原初含义中的道义因素。他在对比中国和日本的公、私的具体含义后发现,中国的公私具有善恶、正邪的明显伦理性,而日本的公私没有任何伦理性。所以,他提出中国公私的这种道义因素从何而来的问题,这也是他研究中国公私提出的第一个疑问。他分析《诗经·国风·豳风·七月》所唱“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言私其豵,献豜于公”,从“私”和“公”“公子”“公堂”等用例想到:“‘平分’和共同体全体成员之间分配的公平性密切相关,因而与此相反的排他性的独占会作为‘奸邪’受排斥,这种共同体内分配规则很可能成为道德原则。”
对传统文化中公私含义从具体意到价值意发展的历史变化,学界也有不同观点。郭齐勇认为,“公”“私”在春秋以前是具体意,指称人、物、事,降至春秋末期至战国时期才具有抽象的价值意。具体而言,“公”引申为公正、公平、均平等;“私”引申为营私、奸邪、偏私等。诸子争鸣之世,“公”“私”具体意和价值意同时并用,并沿袭至今(21)。陈来分析《诗经》关于“公侯”“夙夜在公”“在公明明”等用例,认为“公”的这些含义概括性地代表一般的公务以及对待公务的态度,认定它们是具有德目内涵的价值之“公”(22),这就表明在西周至春秋时期公私含义就出现向价值意转化的倾向。对春秋战国之前的公私含义是否具有抽象的价值意虽存有争议,但可以肯定的是,从周以后至春秋战国时期是公私含义从具体意转向价值意的历史时期。春秋战国时期公和私的含义已经具有明确的抽象意。就“公”而言,这种抽象化发展的主要表现为从指谓特定个人向非个人的政治领域的转化,并在这种转化的过程中孕育了“公平”的价值意,并成为共同体的普遍准则。“共同体准则必然是有普遍性的,任何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阶级和集团,必然会,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提出合符此社会共同体要求的普遍准则。”(23)随着周代封建伦理秩序的建立,贵族统治阶级的地位不断强化,代表贵族阶级利益的“公”必然成为古代政治共同体强化的道德价值之一。
(二)关于“天”的概念
天人问题相当古老久远。据考察,“天”字在甲骨文就已经出现,其字形突出人的头部。许慎《说文解字》说:“天,颠也。至高无上。从一大。”段注谓其以“颠”释天,是“以同部叠韵为训也”;又说“颠者。人之顶也,以为凡高之称。始者,女之初也,以为凡起之称。然则天亦可为凡颠之称”。可见,在远古时期,天是一个极为抽象的词,人之头顶,至高无上,其大无二。焦国成将“天”的主要含义归纳为五个方面:(1)在人们头上的苍苍宫宇里,居住着一个创造万有、主宰宇宙、无法无边、不可战胜的神秘存在,有着人无法想象的智慧,因而尊他为至上之神;(2)在人头上或周围存在的自然天体、天象和气象;(3)人不能操纵、人力所无可奈何的天命、命运、偶然遭遇;(4)自然如此或应该如此的天道、天理,各种事物本身所具有的规律和法则;(5)没有后天的人为造作加于其上的事物之天然状态或本然状态(24)。人与外物的所有关系都统摄于“天”这一概念之下,即称之为天人关系。天人关系也是人类需要处理的最古老的伦理关系,并成为人类处理一切伦理关系的参照体系,“贵公”的伦理价值合理性也源于对这种古老伦理关系的情感依赖。
沟口雄三在探究“公”的词源时发现,与日本相比,只有中国的“公”中才具有“平分”这个特点,这与中国文化中“天”的观念有关,“中国古代的殷周交替之际出现了天命决定王权更迭的思想。换句话说,就是王权的正当性由天的权威判定的思想”,“在没有私履之天的背景下,‘平分’被作为共同性的原理附加于公”(25)。正如《尚书》中“民所欲者天必从之”(《周书·泰誓上》)、“天所视者源于我民所视,天所听者源于我民所听”(《周书·泰誓中》),这些天受民意所托之意的思想反映了人对天的道德期待。《汉书·郦食其传》中“王者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与“民所欲者”思想都反映了天人合一的伦理思想。沟口雄三推论其中所言的“食”即指“生存”,故由“天无私履”推出“平分”的生存。因此,天不单纯是以上帝为主宰的天,而是与人相关,天人相通、天人相对应的天,人对天的道德期待反映的是对处理人伦关系的道德诉求。
可见,人由天生,天地相通,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根本观念,表明人乃宇宙自然演化所生,人与万物一体。无论《周易》的天地絪缊、阴阳交感,还是庄子万物一体,人之生死、物之存灭都乃一气之化,都是对人为天地所生,是宇宙自然演化所生的肯定,是对人乃天地之德的肯定。北宋张载在《正蒙·乾称》中,从“乾称父,坤称母”引出“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结论,亦被认为是中国传统道德文化天人关系的最简练表述。《庄子·内篇·应帝王第七》说“任性自生,公也;心欲益之。私也;容私果不足以生生,而顺公乃全也”,强调的正是基于对“天”之存在本体性的肯定与张力。“天”成为中国传统公、私概念转化在认识论意义上的伦理道德观念的载体与前提。
(三)公私概念演化的三个阶段:具体意-抽象意-价值意
正如前析,从文字出现的顺序看,“公”与“私”显然不在同一个时序上,它们之间的联系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而公私之含义的演变,也经历了从人、事、物指具体意到类指抽象意,再到与人的主体道德观念相联系的价值意。刘泽华曾从战国时期人们使用与“公”组成的“至公”“奉公”“为公”等25个词汇,以及与“私”组成的“私善”“私德”“私廉”等15个词汇,分析“公”“私”含义的变化,证明公私是如何从具体意到抽象意,再向价值意转变的。的确,这些与“公”“私”相组成的丰富词汇,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含义也呈现出“像连续乘方一样的大扩张”(26),反映了殷周社会大变革对人的观念的影响,其价值意的旨徵十分明显。但从所列与私组成的15个词汇以观之,“私善”“私德”“私廉”“私恩”等词义(27),主要表达的是与个体相关的意识、行为,并没有以私为恶的价值判断含义。
三、回归公私的伦理本性
从公私概念在中国文化中的原始意及其历史演变的内在逻辑,我们发现今天在人们意识形态里的公私观念至少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事实层面,公私被理解为全体与局部、整体与个人、集体与自我之间的利益关系;二是价值层面,公私承载着公正、公平与自私、偏邪之间的道德评价。但在社会生活中,这两个层面的问题常常被混淆、混用,导致价值观的混乱。从思想史的角度看,中国文化的公私观本质上是道德观,其宇宙观的原意,特别是经过宋明理学的精致化演绎,已融入中国道德文化的体系中,需要从理论上进一步剥离与澄清。为此,我们需要讨论三个问题。
第一,中国文化中的公私概念究竟是存在论概念还是道德概念?回到历史的原点,我们清楚这两个层面并不是同时发生的,而是一个随社会数千年的演变而相继发生、相互联系而沉淀的文化观念。何解公私的伦理本性?这是本文力图欲解的问题,因为只有明白公私的本性所旨,才能回归其真实之意,才能找到其应变之方向。
由此来看,离开具体的“私”,“公”就是抽象物,落实到具体的人就有人性,包括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虽然人的社会属性从根本上决定人与动物的区别,但是人的自然属性依然是人性构成的真实存在。焦国成认为,“我”字最初的含义并非指人类个体的自谓,而是人间宰主的特称,后来演变为人们“施身自谓”之辞,其中保留了自我主宰的意蕴(30)。这个发现与上述关于公私概念的演变是相一致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公私所代表的利益不仅不是对立的、不能相互取代的,而且是互相支撑的。“私”是起点、特殊性,“公”是相对普遍性。
当然,人们关于公私概念的另一层面就是它的道德层面。正如前述所析,春秋战国晚期,是公私观念从具体意、抽象意向价值意转变的重要时期,诸子百家对公私论述虽各有精到,但在价值论的意义上,中国传统文化自古以来就倡导“尚公”的思想,主导“抑私扬公”,倡导“大公无私”的精神。《尚书·周官》有“以公灭私,民其允怀”的说法,《诗经》也有“夙夜在公”的事例,尽管那时的“公”意还主要是具体意,但“公”的这种优先至上的“自然禀赋”在随后的伦理道德文化中始终是社会道德规范与道德教育的引导方向。
孔子在《论语》中虽然鲜有谈公、私,但其思想中最核心的理念“仁”之观点体现了如何处理公私关系的价值取向。《论语》中有两次孔子从正面对“仁”作过具体解释。一则是:“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这个解释就是后来孟子概括的“仁者爱人”思想,可以说它表达了儒家对人的生命价值和意义最简明的回答,也成为人之为人的行为准则。孔子这种“爱人”的思想表现了维持社会温度的公德意识,体现了社会公共理性的思维,在这种公共理性中实现人的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实现人我、利义的统一,这就是社会的公利所在。另一则是:“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在此所言“克己”就是要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礼”的规范,“己”为私。在儒家伦理道德思想中,“礼”是社会公共性的代表,即“公”的化身,体现社会整体的利益,“爱人”在本质上就是按照“礼”而行事。就个人主体而言,“克己”与“复礼”又反映了个人内在之欲与外在之礼的有机平衡。
在中西方公私观念比较研究中,许多学者普遍认为,在英语中很难找能够包含中国“公”“私”这么丰富含义的单词,通过对最接近“公”“私”概念的“public”和“private”的词源分析,认为西方语境中的“公”是由个体组成的群体域,“私”是群体域之外的个人的生活域,这两个领域的区别界限比较明确,而且“公”的领域反映的也是个体的意识,通过个体自由参与而形成共识,公域生活并不需要个体为此付出过多或者牺牲代价,个体私域的生活不会受到公共生活空间的直接干预和影响。所以,西方语义中公与私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个体,并且私是作为构成公的基础而存在,从这个意义上,私具有主导性的作用。
中国的公私概念无论是具体意还是价值意都有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中国独有的文化意涵赋予“公”丰富的含义,并使之成为一种社会主流价值形态。具有道义性的价值是中国公私区别于西方公私最明显的特征,也成为社会良性发展的基础。在公私价值性的意义上,“私”代表个体利益,其居于合理的地位;“公”代表一种境界、一种精神、一种超越,但二者依然不是对立的伦理关系,而具有道德同一性的内在联系。中国传统道德是一种由内向外推的道德。“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之意,就是人要立志高远,要以希望达到的境界来确立自己的志向,用良好的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这就是一种“奉公”的精神。
应该看到,不同于西方公私观现实需要基于其社会性,中国传统公私观的现实基础在于它具有极强的政治性。一方面,中国传统文化中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源于“家国”同构的理路,个人使命在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并以“治国平天下”作为个人的最高价值追求。“奉公”的道德精神是中华文明的一种美德和境界。另一方面,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封建统治阶级出于维护其统治的需要,将个体之私抑制、消解在所谓天下之“公”中,“假公济私”成为封建统治者的虚伪道德。这正是我们对传统道德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中必须予以澄清和剥离的,也是“五四”的根本意义所在。
第二,义利与公私关系之解。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公私”与“义利”究竟有没关联、如何关联,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首先,我们从“义利”之原意开解。义利及其关系问题是人类伦理生活的基本问题,朱熹把义利之说视为儒者第一义。在古代,“义”字一般作“谊”,谊字训“宜”。《说文》云:“谊,人所宜也。”事得其宜为义,正是“义者,宜也”(《礼记·中庸》)。孟子曰:“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孟子·尽心下》)故就其通义而言,所谓义就是人之行为的适当、适宜的标准,即道德上的“应当”,因此“义”也获得“善”的价值定性。利,由最初的农器具引申为锋利,再引申为利害之利,即利益。“利”之含义有三层之意:公利、私利,以及泛言有利。在古代,思想家们只是一般地讨论诸如义是否可以带来利益等问题。《墨子·非命上》:“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
第三,“公私”的伦理性与道德性之解。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澄清“伦理”与“道德”的区别及其联系。学界对此有许多讨论,但本文想强调的是,在不同的文化语境下,二者是有区别的,甚至有较大区别。从伦理学的角度,在西方无论英文中的ethic(来自希腊文ethos)表达“伦理”,还是morality(来自拉丁文mores)表达“道德”,二者在语义上都与品格、习惯等相关,即具有相当的可通约性。亚里士多德作为伦理学的创建者,其《尼各马可伦理学》虽将“德性”分为“理智德性”与“伦理德性”,前者表达与人的理智活动相联系的“理智”“明智”等;后者表达与风俗、习惯等相联系的,诸如节制、慷慨等。但亚里士多德将包含具有存在论意义上的、具有某种普遍性特质的“伦理”与价值论意义上的“道德”都归属于“德性”,视“德性”为人的灵魂,其用于生命物及其现实活动,并引导人的生活。在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中,“道德”有较大的涵盖性,既包括德性的学说,也包括法哲学之权利的学说,换言之,其“道德”在意指上与伦理是相通的。相对而言,黑格尔将道德、伦理在应然与实然间做了区别,在他看来,道德是一种求善的意念:“道德的主要环节是我的识见,我的意图……”(33)“道德”的善念仅存于主观中,尚未进入现实的领域,而伦理更多地展开于现实中,“伦理性的东西不象善那样是抽象的,而是强烈地现实的”(34)。当代哲学家B.威廉姆斯认为,道德与伦理的关系具有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关系,或言之为狭义系统与广义系统之别,“道德应当被理解为伦理的特定发展”(35)。显然,西方从古希腊哲学至当代哲学,不同哲学家对“伦理学”的解构有不同观点,但“伦理”与“道德”的通约及变线的历史逻辑主要基于伦理的轨道上,或者说伦理是道德的原点。
1成本管理需要中国传统文化的引领
对于“人”,我们可以学习易学,用幽默和谐家庭;用道家的相术知人善用;用中医的医术保护身体;用儒家的心态,感恩生命,深刻、谦和而又自信。
但在房产业——这个巨大的人居环境产业中,如何借鉴和应用传统文化思想,却通常只有一些“阳春白雪”在酝酿思考。修身、齐家、然后治天下,仿佛总是走不到普通的“下里巴人”。是不是真的只能这样呢?
当然不是!普通的成本管理人员,同样也可以深入地研究各种要素对企业“健康”的影响,做到“人境合一”,于“无为”中管理企业这个“家”。
2儒、释、道的贯通
我们首先要先明白儒、释、道的精神加以融汇贯通。儒:以人世的姿态出世。儒学是“官学”,是培养领导与高参的教材。真正的儒士,热衷权势,却非为私欲,而是借助权势实现利国、利民、利天下的理想。他们身人名利之中,心却超越名利之外。
释:以出世的姿态人世。佛家不承担世俗工作,不追求世俗的名利,但他们积极介入社会,并承担一项特殊的工作,即抚慰人的心灵。
道:以人世的姿态出世,以出世的姿态人世。道家的人世,顺其自然;道家的出世,安然入梦。始终保持自由的心态,可出可入,无为无不为。
3房地产工程成本管理的“无为”
纵观房产业,工程成本管理从业者众多,它不仅需要丰富的工程造价、管理、财务、工程、法律、合同等方面的理论知识,还需要执行决策层资金计划的实战操作能力。更深层次的优秀成本管理者,还需要一种与环境(企业)融合的心态,去面对日益激烈的成本控制挑战。量身订做、注重实战、学以致用,才是将传统思想融入成本管理的佳境。
《红楼梦》中云,“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时有还无”。只有体会到了“无为”,才开始接受了周易思想。“无为”也“无不为”,每一个管理的过程就是一个顺其自然的过程,都是一段“心的旅程”。以人世的姿态出世,以出世的姿态人世,是保持这种收放自如思想的基础。
怎样的成本管理才是最佳的成本管理呢?管“心”。让企业的“身心”都符合自然规律,也就“无为”了。
4天人合一和大道至简
“无为”即天人合一,既是周易的哲学基础,又是最后要实现的终极理想,也就是佛家所说的万本归一、大圆满。
周易提出太极,然后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从无到有,成本管理出现了无数种可能。我们通常在管理中,出了问题,才去寻找“最”重要的关键所在。可这些最重要的关键,往往就在初期,我们最不在意的地方——“私心”。“大道至简”,事物的发展都有自然的规律,最初的也就是最重要的。
成本管理者要学会用这个理论来分析成本的基本要素,依照八卦卦象的基本特征,找出各系统的相互关系,将管理框架根据自然规律进行规整。
5成本管理贯穿财务金融、生产科研、纪检安全三个领域
根据易经的八卦,我们将企业分为管理系统。乾——决策指挥系统;兑——营销服务系统;离——企业文化系统;震——生产科研系统;巽——人事培训系统;坎——财务金融系统;艮——纪检安全系统;坤——群众监督系统。
在生产科研中,成本的核算要精确科学;在纪检安全中,成本的签证要奖惩分明。在财务金融方面,结算付款要及时有效。
杜甫的诗形容恰到好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早一点不好,晚一点也不好,恰恰在春天的雨才最好。成本管理就要做到“及时雨”。
6从易经中发现的成本管理的八种方法
1)坎卦——企业与他人的经济往来,避开陷阱是前提,即风险意识。水代表财,象征流动多变,周流不息,隐而不现;为江河、为险、为陷阱、为恐惧,这些与财务金融的许多性质对应。
水能载舟,在于它的柔顺与流动,而主动示弱、流动多变性恰好是商人的主要特点;根据坎卦的爻辞,企业成本出现危机后的管理方式应该为:惩洽,整治,外援,自救,勿贪,防御。实际成本管理操作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加强合同风险意识、对重要条款的法律、风险的慎重,这是成本管理的重中之重。.
2)需卦一成本管理的主管必须具有识时务者为俊杰的素质。欲望(投资者的需求)本身无所谓好与坏,如果能正确对待欲望不让它们无限膨胀,就能吉利。
需卦,象征等待。孤立无援下不得已之抉择;时机未到之前最明智的选择。当形势不利,或没有多少胜算把握之际,强行突破作战是下下策。等待是强者的自信,成本管理者如果发现时机未到,就应该及时站出来,提出等待的建议,以防止投资者的“需求”过度膨胀。
3)节卦一象征节约,所谓节制,是审时度势暂时的克制(休整),克制时间过长,就会失去原有的斗志,故而火候的把握非常重要。“苦节不可贞”,过份的节制或约束是不可取的。
优秀的成本管理者,要掌握火候,招标的火候,签证的火候,结算审核的火候。适当的安排竞争,却又不浪费过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是游刃有余的高手。这与前一卦,同样阐述了成本控制的关键点:适度的节制,观察对方的“心”,才是重点。
4)既济卦一象征长远策划,即成本管理的投资预算。有运筹帷幄的决策在战争开始之前,才有决胜千里之外的战争。
商场如战场,在项目运作前,一定要将投资预算做好。要充分考虑其潜在因素,多算则胜,少算则败。预算一定要考虑时间因素,货币的时间价值,应成为评价的基本标准。
如果一个项目立即开发可获利l亿,若五年后开发,由于价格上涨可获利1.6亿。如果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根据1.6亿>1亿,可以认为5年后开发更有利。但如果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现在获得1亿,可用于其它投资机会,平均每年获利15%,则5年后将有资金2亿,还是现在开发有利。(5年后获利=1x(1+15%)5—2亿)
5)屯卦一资金渠道要畅通。企业资金的再生产要像水渠一样畅通。修筑水渠艰难,维护其畅通无阻、保持水质纯洁也并非易事。这也印证了现在房产企业成本管理的重点,从纯粹的“利润”到保证“资金链”畅通的必然规律。
6)井卦一代表企业职工的薪金发放。水乃生命之必需,财为生活之源泉。井水不枯的条件是供需平衡,企业保持效益的根本是员工薪赏发放要恰到好处。
7)蹇卦——代表财务审计,避免触礁的有效措施。航船触礁在于不能随时透视水下情况,企业触礁在于不能及时检查财务情况。成本结算的审核,是对企业生产过程的一次检验,优秀的成本管理者,必须从中找出企业的漏洞,并加以改进。
8)比卦一代表财务管理的财务报表,增加透明度是万众一心的前提。想营造一种齐心协力、众志成城的人文环境,必须要公开资金周转和利润情况,增加经营透明度,做到让员工心中有数。
综述
一、民居建筑伦理与“三位一体”建筑伦理观的提出
建筑与人类生活总是形影不分,建筑对于人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从人类起源到智能社会两者总是息息相关。从原始人类以休憩为主要功能的住所发展到现在林林总总的各种功能的建筑类型,形成了丰富的建筑体系。当代的建筑类型从 功能性质上分大致可以归纳为:政治建筑、宗教建筑、市政公共建筑、风景园林纪念建筑和民居建筑等方面。其中民居建筑是其它建筑的根本和基础,是民生保障的最直接表现,也是个人生活和精神上最私密的空间体。日常生活的人伦观在民居建筑上是直接的体现,民居建筑的伦理性探讨可以普化到其它功能建筑的借鉴中,并成为建筑伦理体系的轴心。
对于民居建筑伦理功能的探讨离不开其中的相关元素,或者说是相关的载体。这就涉及到建筑伦理学的核心问题构成,是讨论人在建筑中关于伦理道德的相关问题。于是“人”与“建筑”便理所当然的成为主体元素,联结人类活动的本体“人”与形而下者“器”中的“建筑”是要寻求两者间形之上的“道”,这种“道”就是人与建筑间内在的伦理关系。对于民居建筑伦理功能的探讨,就要使三者一体化的框架建构,“人”、“神”、“宅”三位一体伦理观的提出就是基于这个要求。这其中“神”表示影响建筑活动的内在伦理功能,这种精神特质的总称,“宅”是表示特指传统民居建筑。
二、“人”、“神”、“宅”在“三位一体”建筑伦理观里的职能
1.“人”性之本
人作为万千世界中的一员,他即有自然性的一面又有社会性的一面。作为自然物他需要从环境中涉取能量以满足肉身的生存与生长,这就构成了人类追求的基本要素,他们需要食物、需要蔽护、需要传宗接代。同时人又是区别于其它物种具有人类自身的社会性,人是群居动物和智能动物,这就通过长期的生活经验与环境实践形成了创造性的营造活动,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活动。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学会了在劳动中进行能动的创造,并使环境尽可能的为我所用。站在人自身的角度来看待人类本体,“以人为本”的自然、社会性活动始终是历史进程中的第一要素。脱离这一根本立足点,谈论一切其它事物的发展根源都是空而无根。
2.“神”是人进行社会性活动关系的体现
人的理性思维使他们不断的追求自身的人生价值,也就是怎样使自己的生存环境更加的舒适与美好。仅仅从人的自然属性去看待人类活动,避免不了占有与享乐欲望的无限膨胀,最终将导致沦于个人与群体间的矛盾和动荡,也就失去了作为人类群体的社会性特质。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在人类如何改造自然、如何顺应自然的种种限制中,积累了许多原始的社会经验,而这种经验对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最终也就在经验价值的指导作用下构成了最初人类社会的共同认识和看法,并而形成一种约定俗成、习以为惯的作法。这些具有总结经验性的社会活动指南,演变成各种人类的禁忌活动、崇拜与信仰活动,这些就是人类在进行社会活动的关系体现,伦理道德、精神信仰的概念也就在无形中产生了。人类社会的共同进步就促使着精神观念上的约定、禁忌来规范和限制各种社会活动。
3.“宅”——伦理观的物化载体
“宅”作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中心空间,同时也是一个家庭社会关系反映的结点。它不仅是作为围合空间起到基本的蔽护功能,也是同居一个空间下人类群体的精神家园。以彝族传统宅空间原型为样例可以看到:从原始宅型用于护火功能,渐而演化为生活空间的火塘形象和崇拜火的精神中心;自然、社会伦理观形成的“风水”学,移嫁到了宅院落成的选址指导;长幼有序、男女有别的的伦理观念,也在宅内空间的功能区分得到了体现。这些种种富于经验性质的伦理观,无不影响着宅体成形的各个方面,进而构成了宅空间具有它独特的外部特征和室内构成。“宅”的历史发展进程中,解决了作为休憩的功能外,也是人类内在伦理观外在物化的结果。反过来在窥析宅形成的根本动因,不仅要分析其物理形态的作用,也要分析其社会关系形态所带来的驱使影响。
三、传统民居建筑学与伦理学的结合
作为狭义的建筑学,它是技术与艺术的结合,并使之运用于实践活动,属于一门实践型学科;而传统的伦理学则留于纸面,以哲学的学术研究方法来辩证事物出现的根源,属于理论性的学科。应用伦理学的出现,其特点就在于融合两者的交叉性,使伦理学的能够应用到建筑学中,并起到指导实践的作用。“单一的建筑学只回答“是什么”和“怎么做”,不回答善与恶的问题和在复杂的建筑活动中“该做什么”的问题。而人们在建筑设计和营建之前和之中不可能不回答这个问题,因此在建筑学的研究中就存在着价值判断的问题,其中包括道德价值和非道德价值。而道德价值自然就是典型的伦理问题了。所以从伦理角度研究建筑学无疑是建筑学发展的需求。”把对建筑的一种伦理观念、原则准则、价值判断的研究植入到现代营造建筑的过程中,赋予技术与艺术以人文气息,使作为以人为本的建筑空间变得更富于精神关怀和更加的立体。民居建筑伦理学的提出是要从人类本体认知自身的生活方式,寻求民居建筑存在的地位、价值准则,并使这种认知形成系统的指导作用,让新兴的民居建筑在形成过程中受到社会伦理观的制约,以此达到其所体现的当时当地的伦理风貌。
四、建筑伦理功能在新民居建设中的运用探索
1.符号与象征——典型传统物质形态的传承
历史的长河总是在无时无刻的淘炼着人们生活环境的方方面面,包括生存在这个环境中的人类自身。历史是动态发展的,人类文明也在不断的迈进。相应的是传统文化的不断积淀,新事物新文化的不断衍生。传统的事物不可能长久的屹立于社会的新时期,但新事物也不可能断开与传统之间的继承关系。新民居建设是人类自身对生存环境的改造与发展,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必然印迹。在新民居建设中怎样传承历史积淀的优秀传统文化,这就需要应当代社会人类的需求,有选择的继承与发扬。这就出现了关于典型性传统物质形态的传承形式——符号与象征。传统的具有典型性的符号,往往有着普遍的象征意义。“当我们试图给一个超越他们(人类自身)的理智和智力极限的事物,赋予一种意味时,他们就会创造出各种各样的象征。需要指出的是,建筑本身的意义远大于其功能;它不是一系列房间的组合,不是部分的综合。同时或多或少要表达的意思是,一种平衡存在于现实事物与精神事物之间。”这种符号的象征意义给予了新民居建设中,一种传统文化、伦理序列一脉相承的传承方式。这种符号形式的象征手法在现今的新民居建设与改造当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并形成了大家普遍认同的营建方式与手段。象征符号的具体应用手法在不同的设计人员中却有着不尽相同的表现。这就又导出了关于“形似”与“神似”的相关论题。有些人对于传统符号的运用只是硬搬其形态嫁接于新的建筑构件中,而产生的效果就是仅仅的形似于外貌,带来的后果就是传达一种畸态的象征概念。建国初期的北京十大建筑(图1),引起后来风靡全国的“大屋顶”形式,遭到了后人的诟病。这就是一种符号的硬搬植入所造成的消极效果。对于民居建设中象征符号的理解与运用,吴良镛先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采用“抽象继承,迁想妙得”的原则。“所谓‘抽象继承’是指从建筑传统中:第一,将传统建筑的设计原则和基本理论的精华部分(设计哲学、原理等)加以发展,运用到现实创作中来;第二,把传统形象中最有特色的部分提取出来,经过抽象,集中提高,作为母题,再用到当前的设计创作中去。……所谓‘迁想妙得’,‘迁想’是将自己的想象力深入到对象的形象中去,‘妙得’是指把握对象的真正神情。”这是一种对于象征符号形似与神似相融合的设计手法,为设计人员们开辟了一条新思路,亦或是一条新途径。吴良镛主持的北京菊儿胡同改造就是他对于传统象征符号传承手法的一次探索与实践(图2)。
图1 老北京十大建筑之北京民族文化宫 来源:网络
图2 北京菊儿胡同改造项目 来源:网络
2.“人神共居”——传统生活方式的沿袭
在对于新民居建设与更新中,只注重符号形式与物质形态的提炼与融合,却仍未完整的构建民居存在的根本意义,也就是未完整的表达民居住宅的立体功能价值。民居建筑只是人们生活环境系统的一个中轴点,根据道萨迪亚斯的人类聚居学观点,人类聚居环境由五大要素构成完整的系统:居住系统、人类系统、自然系统、社会系统和支撑系统(图3)。各个系统相互关联、影响,处于其中的居住系统同样受到其他关联系统的影响,只有各个系统都良性发展,才能构成完整立体的人居环境。人类系统与自然、社会、其它支撑体系构成联结的就是人类日常生活方式的体现。而传统的生活方式,蕴涵着深厚的人与环境关系和谐相处的伦理秩序积淀,只有在民居建筑营建过程中,纳入传统生活方式的考虑,才能真正体现建筑形式象征与精神伦理的融合,新的生活方式秩序才得不再混乱和无方向性。例如传统彝族的伦理观里,信奉万物有灵,祭祀与宗教活动是他们日常生活中得以精神慰藉的重要组成元素。而在新民居规划中,就应考虑祭场、土主庙的设立,以及设立的方位与位置考虑。在民居中如何继承彝族火塘文化,卧室的设置中考虑家支权力与方位的关系问题,空间的使用与性别的禁忌问题,民族颜色的喜厌问题等等。如果只单纯的考虑建筑物理性能的改善,只是硬性指标水平的提高,而丧失了建筑的精神功能。人神相通,人神共居才是民居建筑让人感受到幸福的最终目标。
图3 人居环境组成的五大系统
来源:吴良镛《人居环境科学导论》
3.规范与评价——建筑伦理学的实践指导
系统规范的评价体系是支撑建筑伦理学用于实践指导的唯一途径。这种规范与评价不能仅仅流于口头的理论呼吁,而是要通过相关部门建立起具有指导实践功能的条文体系。以准则、规范式的形式公诸于业内。其中内容的撰定因基于大量的民间实地调研和可行性理论分析,分为不同角度人士内的参照系。使用者、设计者、政策管理者、社会人员等都要有相应的规范系统,应用鼓励、允许、禁止等不同程度的责任措词来形成系统内的执行程度和方向。而作为职业建筑活动的建筑师、规划师以及工程人员更应是进行规范别人和自我规范的主体。以一个新民居建设项目为例,应分为建设活动的不同阶段,在不同阶段遵循实施相应的措施手段。一般可分为初步设计、进阶完善设计、项目实施、实践能动反馈等阶段:
(1)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也就是项目的前期调研与可行性研究,包括整理与搜集目标项目相关的自然伦理关系、社会伦理关系分析,分重点、次要、参考不同程度等级的参照级别来进行初步的方案构想与形体概念,制定项目理念的大方向和规划体系,为后期的完善设计提供指标。
(2)进阶完善设计阶段
在完成目标构想下进行的物理性设计阶段时,用建筑伦理准则去验证项目方案的适合程度与价值性,并根据出入调整方案细节,以最大程度上符合要求准则,并最终交付实施。
(3)项目实施阶段
该阶段工程施工应以设计图纸为准进行相应的项目实现,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相互间的矛盾与冲突,应及时与设计师沟通,可进行相应的调整与改善。
(4)实践能动反馈阶段
项目完成投入使用后,应进行相应的跟踪调研,听取使用者所反馈的信息资料,并及时纳入后面的设计参考中,使建筑活动有一个互动关系,达到动态设计的原则。
五、余论
1.在建立以建筑伦理学为指导民居建筑实践准则的同时,如何把握这种指导准则运用于不同民族建筑的普遍性作用。
2.建立以建筑伦理学为指导民居建筑实践准则的参考标准体系,制定细则,以什么方式呈现,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内容的评判等级,评判目标,评判对象有哪些等等。
3.建筑伦理学对于民居建筑类型的指导思想,能否适用于其它类型的建筑体系。
参考文献:
[1]陈喆.建筑伦理学概论.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7年.P11
1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含义
在20世纪爆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政府改革运动,西方许多国家都因此改变了公共管理模式,而这场政府改革运动就被称为是新公共管理理论。在这场新公共管理运动中受到影响最大的就是西方各国的政府行政管理,彻底改变了传统行政管理模式,在政府管理思想和职责上进行了改革,吸取了私营企业中的管理经验,将这些先进地管理经验融入到政府管理模式中,用私营企业的管理模式促进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在这个过程中就出现了政府、社会、顾客三方,如何将这三方之间的关系协调好才是政府部门最为重视的。同时在新公共管理理论中主要提倡以下几点观念。
1.1 要将政府职能明确区分,多元化管理
在新公共管理理论推行后各国政府就注重将政府的管理职能都明确清楚,不再是传统管理模式中的混乱状态,政府在其中主要做的是掌握全局,将政府各个部门都发挥出其各自的作用,将各部门之间紧密联系起来,相互协调,以服务人民为主体。
1.2 政府将公民摆在客户的角度
在新公共管理理论中明确提出了政府部门要改变对公民的思想观念,要将公民作为政府的顾客,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服务公民,根据公民的需求制定不同的服务政策,要严格禁止的出现,要将公民摆在首位,急公民之所急,想公民之所想。
1.3 政府部门要借鉴私营企业的管理模式和经验
在传统政府管理模式中容易出现各部门之间的混乱状态,没有明确的分工,这时政府部门就应该积极借鉴私营企业在管理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手段,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还可以为人民提供更优质服务,加强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权威性。
1.4 政府部门要建立竞争机制
在新公共管理理论中提出了政府工作效率差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是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没有压力,这样就会得过且过,不能带动政府行政人员的积极性。所以政府部门就应该吸取新公共管理理论中的内容,将政府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将竞争机制引入到政府管理模式中,通过竞争机制带动各个部门之间的竞争,这样就会在竞争中提升各个部门的工作效率,也刺激行政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1.5 政府职能的优化和调整
传统政府管理模式中,管理手段过于单一,政府职能混乱,很多部门根本不能分清自己的职能,这样就给政府行政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多困难。在新公共管理理论提出后,各国政府都对政府管理职能进行了反思,在反思后对政府职能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加强了政府职能的明确性,在出现问题的时候政府部门能更快地处理。
2 我国公共管理理念的实质
在我国通常将公共管理成为是行政管理,其实也就是指政府部门的一切管理职能,不会存在盈利性质,近些年我国也针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提出进行了反思,在反思过程中将我国的政府职能进行了明确分工,同时还建立了第一部门、第二部门,在这两个部门之外还成立了第三部门,三个部门的出现也就预示着我国政府管理模式的完善,由前两个部门执行政府权力,同时由第三个部门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管理,随着我国第三部门的逐渐壮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在不断完善,第三部门在公共管理中的地位也在日益增加。
3 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运用于我国公共管理实践
由于近些年我国政府对于管理模式的逐渐重视,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出现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不断加强我国政府职能的工作能力,将人民作为政府服务的对象。
3.1 对政府职能进行规范,建立服务型政府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出现,对于我国政府管理模式的改革带来了巨大影响,我国政府传统管理模式中管理手段过于单一,不能将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出来,而且在政府管理过程中经常出现问题,这就给政府职能的权威性带来了威胁,很多管理方式都跟不上时展的脚步。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部门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对政府角色和职能进行重新定位,要将政府、社会、与公民之间的关系重新规划,寻找最为适合我国改革发展的管理模式,要将权力分散给第二部门和第三部门,接受第三部门的监督,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寻找不足之处,然后进行改正,将政府建设成服务型政府。
3.2 大力培养第三部门,打破经济市场的垄断局面
在新公共管理理论提出后各国政府都将目光投入到其中,很多国家都在对政府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我国政府在此方面也不例外,对传统政府管理模式进行了反思,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中的政府多元化管理模式,在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中进行初步试验,在很多地区都出现了许多非盈利机构,这些机构的出现一方面是为了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就是要对当地政府的行政管理进行监督,避免政府部门贪污受贿问题的出现。政府部门首先要将第三部门的职能进行详细规划,不能将第三部门只是作为一个形式,要培养专业的人才组建第三部门,在市场经济体制方面也要进行改革,政府部门要吸取私营企业的管理经验,改变原有的管理模式,要对一些重要物品进行政企合作,改变政府垄断的局面,根据人民的需求进行政策上的改革,在权利的行使上要保持民主的原则,将群众的需求作为政府服务的重点。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理论 内涵 启示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西方国家出现了声势浩大的政府改革运动,尽管不同国家在改革的具体措施上有着各自的特点,但改革中改革原则和基本价值取向上的相似性,使人们普遍认为一种区别于传统政府管理模式的新的公共管理模式正在出现。这种新的政府管理模式就是新公共管理典范。在实践上,“新公共管理”代表着与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之间的决裂,在理论上,新公共管理理沦也普遍被认为是一种不同于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新的理论范式。鉴于“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的立场,如何立足于我国的实际来理解和把握新公共管理的改革实践及其理论实质,成为我们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这是我们正确评价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础,也是我们借鉴西方文明的前提。
(一)
在基本理念上,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管理功能是社会发展和经济持续增长的关键因素,通过“管理”功能对劳动力要素和复杂的信息技术、组织技术、物资形态商品的生产技术的有效组织是社会生产力进步的保证。因此,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分离的和特殊的组织功能,并且管理者必须拥有合理的“管理权限”。“新公共管理”的信条就是“让管理者来管理”,这是良好管理的基本准则。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良好的管理可以通过引进私营部门中的良好商业实践在公共部门中实现。
具体而言.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崇尚政府管理职能的市场化。政府管理的市场化包含多层含义,首先,指政府公共服务生产的市场化或私营化。既然传统政府管理模式中管理绩效低下,公共服务的生产效率低,成本高,因此,以市场化的方式来生产和提供公共服务成为优先选择。其次,竞争的重要作用。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竞争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核心力量,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如果导致私营企业垄断性的生产地位,将一样是没有效率的。因此,关键在于在公共部门创立内部市场竞争机制,通过竞争来产生高效率和低成本,以改进政府绩效。最后,私营部门的管理理念和技术优越于公共部门,并可用于公共部门,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管理之间的区别是一种假象。因此,政府应移植私营部门的管理技术和方法,使政府管理更贴近市场化。
第二,推崇自由化的管理。新公共管理将政府困境理解为低劣的管理向题,认为公共管理者是专业人士,政府部门的不良绩效不是他们缺乏管理能力和不履行职责的结果,而是“坏制度”的结果,是繁冗笨重和不必要的规则、规制及其他约束严重束缚管理权威和管理能力的结果。新公共管理倡导者指出,真正履行管理职能的管理者只有非常有限的管理权限,在实施管理权威方面要受制于细节详尽的财政预算规程、人事规则、采购制度、审计制度而丧失管理的灵活性,无法对变化的环境或者顾客需求做出回应。正如撤切尔夫人任命组建的“雷纳效率小组”在研究“下一步行动”改革过程中所发现的那样,“公务员招募、解庙、晋升、薪酬、工作时间、安置、分类、工作组织以及TT(信息技术)的使用等,都不在各个层次上多数管理者的控制之列”,大多数管理者缺乏对组织进行有效管理所必须的权威和灵活性,管理权威与管理事项严重脱节。因此,改革策略的设计就必须合理赋予管理者以有效的管理权威,让管理者从政府繁文绍节的枷锁中解放出来,如在财政、预算、人事、采的和审计等方面解除不必要的规制和控制,解放管理者的管理能量,放手让管理者来管理。
第三,强调管理的政治性质。要求公共管理者抛弃传统政府管理模式下政治与行政严格分离的教条,正视政府管理中大量的政策性行为,明确认识公共管理是在特定政治环境下的管理行为。对管理的政治性质的强调,要求在加强政府内部管理的同时,公共管理者必须有能力积极参与政策制定,处理与不同部门、组织以及与大众媒介和公众的关系,树立“顾客”的观念意识,以政治性的眼光来对待公共管理与外部环境的交互关系。
第四,倡导企业家型领导者。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公共管理人员与市场中的理性经济人一样,有着自我利益最大化、逃避责任、机会主义、自我服务、欺诈以及导致道德风险行为的内在倾向。那么,为什么具有同样人性特征的私营管理人员和公共管理人员在管理绩效上会有优劣之别?原因自然不在于自利的人性,而在于管理环境的差别。繁冗的程序规则构成的管理环境严重压抑了管理者的管理权威,导致了低劣的政府绩效;相反,私营管理环境能有效疏导和利用私营管理人员的自利、机会主义和风险意识,使得他们能运用信息和管理能力适应激烈变化的外部环境,引导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管理绩效。具有相同人性特质的公共管理人员在相类似的管理环境下也可获得同样的绩效。因此,改革的着眼点就是要设计一个恰当的制度环境,使公共管理人员拥有充分合理的管理权威。
(二)
一、 传统公共管理的发展及弊端
新公共管理师一套理论群的聚合,是相对于传统公共管理而言的,因此说首先需要了解一下传统公共管理的形成及其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
在传统公共管理中也有许多不同的理论流派,大体可分为早起以威尔逊为代表的政治与行政二分、韦伯为奠基人的官僚管理理论以及科学管理理论。在这些传统的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中,官僚体制行政模式从它产生之日起就在组织领域扩大其范围,以至于成为传统公共管理的核心机制。官僚行政模式中有明确的层级划分,一切以职位为导向,强调体系中的法理权威,
但完美的理论毕竟只是理论,而且是在当时的社会环境基础上形成的,更何况诸多理论本身也不是完美的,官僚体制在社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化中开始问题重重。工业时代逐渐成为过去,代之的是后工业社会或者说知识经济时代,人们对公共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
这种弊端最根本的是体现在其“X—无效率”上,所谓“X—无效率”,简单来说就是由于行政组织规模的庞大和垄断地位,使得其对成本的控制和产出的期望变弱,表现的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效率,这种无效率主要是由于缺乏竞争引起的。由于无聊率的存在,公共服务成本高昂,质量低劣。
二、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理论基础和内容
新公共管理并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定义,而且在各国的实践中也表现出一些差异,因为它是建立在多个相互支撑和联系的理论上的。这些理论一方面成为新公共管理的来源,又是新公共管理的主要理论观点。概况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主要是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成本理论和委托理论。交易成本是指事前签订契约、事后监督和实施它的各项费用之和。
交易成本普遍存在于人们的各种交易行为中。这种成本的控制和减少需要合理的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从交易成本观点来看,官僚机构垄断公共服务生产的传统模式无疑以巨大的成本为代价的,无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委托理论主要用于描述在所有权、控制权两权分离和利益分割的情况下,委托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模式以及行为动机与股则等问题。该理论的基本思想包括以下几点:(1)委托人和人之间存在信息的不对称。(2)人是从自身利益出发的,因为信息的不对称,可能采取机会主义行为。(3)委托人预期效果的实现依赖于人的行为和委托人的制度供给。因此新公共管理理论提倡短期合同和激励机制的建立。
(2) 公共选择理论,公共选择是指非市场的集体选择,也即政府选择。把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在可曾体制方面的具体应用就是所谓的“公共选择理论”。该理论认为要改善官僚制的运转效率、消除政府失灵的根本途径就在于取消任何形式的“公共垄断”。在公共部门中恢复竞争,引入市场、准市场机制。
(3) 工商企业管理学。私人管理与公共管理之间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新公共管理充分利用了工商企业管理学中的诸如激励、组织、控制等理论和方法。将其应用在公共部门管理之中。
三、 新公共管理理论评价
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评价不能仅仅从学理角度分析,因为它的产生初衷就是努力改善传统公共行政的低效率,这使得它具有浓烈的实践色彩。具体说来,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评价有以下几点:(1)从西方一些国家如新西兰、英国、美国等国家的改革实践来看,新公共管理取得了巨大成就,在改善政府效率,控制成本方面起到了不错的效果。(2)在实践中虽然成就斐然,但暴露出的问题也深刻折射出新公共管理在理论上的一些缺陷与不足,其经济学理性经济人假设过于片面,以至于新公共管理的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都以此为前提和标准。
四、 新公共管理理论在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验——万里模式
当代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建立完善合理的现代大学制度。在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进程中,如何构建既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现代大学制度,一直是高等教育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浙江万里学院的办学改革与创新就是吸收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和一些相关理论,在我国高等教育体制创新中取得实践性成果。
浙江万里学院的前身是浙江农村技术师范专科学校。但随着社会发展和学校办学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到20世纪末期,学校面临着诸多难以回避的生存和发展问题:生源不足、规模偏小、经费短缺、设备陈旧、师资外流等,办学举步维艰。也正是在危机时刻,万里学院开始了改革之路,在短短八年发展迅速,得到了社会的高度好评。那么万里模式的核心和成功的关键是什么呢?这就必须寻找其理论基础的支撑。在对万里模式的考察中,发现很多机制都是和新公共管理理论相一致的。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1)以市场理念形成的利益统一机制是“万里模式”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动力。在学校层面和学院内部引入竞争机制,提高了学校的行政效率和教学质量。(2)以科学的管理制度形成的权力制衡和效率机制是“万里模式”的根本保障。政府推出办学者的身份,仅仅作为委托人,不参与实际的校内管理,同时成立万里集团负责学校的资金筹措的问题。从而实现各方的专长。
(3) 以学生为中心,强调学生对学校的满意度,这也和新公共管理中以公民作为顾客的观点相一致的。
总之,高等教育作为公共部门是整个公共部门改革的重要环节之一,而且当今对高等教育的改革呼声不断,如何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实现高等教育的制度创新,新公共管理理论可以提供重要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与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兴起
进入20世纪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在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期后,开始陷入经济滞胀阶段。在福利国家理念的推动下,政府职能不断扩大,机构臃肿,效率低下。与此同时,经济衰退,政府财政压力空前明显,民众的不满程度越来越严重。几乎同一时期,科技革命和全球化浪潮席卷整个世界,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影响,政府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公共事务的多样性以及政府不可治理性的加剧,以韦伯官僚制思想为基础的传统行政管理体制越来越难以适应时代的需要。在如此紧迫的形势之下,西方国家纷纷进行改革,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公共行政改革运动,随即蔓延至整个世界,后称为新公共管理理论运动。
新公共管理理论在风靡西方国家之时,就遭遇了多方面的责难与批评。基于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反思,美国著名行政学家登哈特夫妇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不是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全盘否定,而是一种理性的批判。新公共服务理论肯定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对于提高政府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以及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革新的巨大贡献,然而,与新公共管理理论所强调的企业化管理不同,新公共服务理论主张将公民置于管理活动的中心,强调公共管理的本质是服务,政府的任务是帮助公民明确表达并实现其公共利益,而不是去控制社会,即“服务而非掌舵”。新公共服务理论重视公民的主人公地位,希望与公民实现合作共治。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与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比较
(1)顾客与公民角色之争
新公共管理理论把企业与顾客之间的关系比作公共部门与公众之间的关系,他们认为公众就是顾客,政府应该具有企业家精神,充分了解顾客的需要,从顾客的反馈获取信息,并且提供多种服务供其选择,帮助顾客找到并实现其利益。而新公共服务理论表示顾客和公众是有明显区别的。顾客只是为了尽快获得对自己最优的利益,作为消费者,他只能处于一种被迫选择消费的地位;而公众作为公共活动的参与者,不仅是公共服务的享受着,也是责任的承担者,是政府的所有者,是国家的主人。现代意义上的公众,其内涵要比顾客的概念更加广泛。
(2)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争
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政府的使命就是帮助顾客表达并实现其公共利益,也就是说,顾客自身的个人利益是最重要的选择,公共利益也是为个人利益服务的,个人利益远优于集体选择。新公共服务理论则明确反对个人利益优先的导向,主张重视集体利益的实现,他认为集体利益是公众通过对话协商的共同价值取向,是所有公民共同参与的成果,不仅可以增进彼此间的交流,更能体现共同价值观的目标。
(3)效率与公平之争
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管理就是一种工具,其目的是提高效率。政府采取企业化的管理方法,通过科学技术手段,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代表人物登哈特表示,一味的效率优先只会让政府部门机械化的降低成本,而忽视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真正目的。公众需要的不仅仅是高效的行政管理,他们更关注高效之中社会的公平。我们在提高政府服务效率的同时,要关注公共行政的价值塑造,在公平的视角之下提高服务效率。
(4)民营化的成本之争
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时,要逐渐朝着民营化的方向转变,也就是把政府直接提供的服务外包给企业来提供,从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公共服务的选择和质量。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政府组织机构企业化的过程中,腐败和不道德的行为都有增加的倾向。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腐败无疑是进一步隐性地增加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助长了不道德行为的蔓延,而且远不于政府独自提供服务时的公平。因此,必须注重民营化过程中公民精神,促使公共组织朝着有利于公共利益的方向发展。
三、结论
从新公共管理到新公共服务的发展来看,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核心是以利益为导向,引入市场机制,建立企业化政府。政府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公民即顾客,政府部门要找到并实现顾客的价值取向。而新公共服务理论坚持公民是国家的主人,追求公共利益,重视民主对话进行沟通协调的合作共治;政府的作用是服务,民主观念和公共利益是一种高尚的追求,贯穿于公共管理的整个过程之中,并且应该在组织中确立。新公共服务理论不是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全盘否定,而是一种理性的批判,我们应该进行科学的比较和分析。(作者单位:云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陈振明等.政府再造:西方“新公共管理理论运动”述评[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4.
[2]裴峰,农卫东.从新公共管理理论到新公共服务理论――西方公共行政理论发展的新趋向[J].上海交通大学.2004,3.
【关键词】
公共管理;钟摆效应;公平;效率
公共管理,译自英文“PublicAdministration”,因而,有的学者也将其译为公共行政、行政管理等。自1887年美国学者威尔逊发表文章《行政管理学之研究》一文,主张政治与行政分离以来,公共行政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获得了快速而长远的发展。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的一个分支学科。1991年在美国举行的公共管理学术研讨会是其产生的标志。自此之后,公共管理学、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分析其同组成了公共部门管理研究的三大方向。王乐夫等人认为:公共管理学是研究以政府行政组织为核心的各种公共组织管理公共事务的活动及其规律的学问。在某种程度和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可以互相替代,但公共管理并不能替代公共行政的全部[1]。公共管理学研究的核心关系主要有三对: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其中,公平与效率是政府处理自身与市场、社会关系的前提,是三对关系的核心。
一、相关概念
(一)钟摆效应钟摆,原指时钟机械的一个部分,通过左右摇摆产生动力以转动齿轮,进而使指针匀速转动以指示时间。后来,学者将这种现象运用到政治学研究领域,用以解释某一阵营在一次选举中获胜后,会因为选民不想一党独大的心理,而使得该阵营在下次选举中容易失败的政治现象,即钟摆效应(PendulumEffect)。在公共管理学中,同样存在以“公平”与“效率”为两端的钟摆效应,“公平至上”还是“效率至上”的问题总会在一定的时间内被反复讨论,并各占上风。
(二)公平与效率对于公平,较一致的观点是将其视为一种价值判断和行为规范,在这种价值判断及行为规范下,公民基本上能够实现权利、义务、经济、机会等各方面的一个相对均衡。因此,公平不是绝对的平均、平等,而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某些方面公平还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心理感知,很难被量化。效率,属经济学范畴,是指资源的有效使用与有效配置。效率可从宏观及微观两个方面去理解。宏观的效率是指整个社会的资源是否得到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社会财富是否因此而得到增加;微观的效率则是指生产要素的投入与产出比例。在很大程度上,效率是可以被量化的。公平与效率,二者相辅相承,既对立又统一。公平需要效率来保障,而效率则需要公平来体现。但同时,公平与效率又难以共存在。就公共管理而言,没有绝对的公平,也没有绝对的效率。因而,公共管理的目标总是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徘徊。也因此,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也成为公共管理学所要研究的核心关系。
二、公共管理理论发展过程中公平与效率的钟摆效应
自1887年美国学者威尔逊发表文章《行政管理学之研究》一文,标志着公共行政或公共管理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开始发展以来,公共管理理论对于公平或效率至上的讨论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传统公共行政理论阶段。这个阶段主张政府工作的科学管理,提倡效率;第二个阶段为新公共行政理论阶段。这一阶段主张政府的职能在于社会职能,强调公平;第三个阶段为新公共管理理论阶段。这一阶段主张发挥市场的作用及政府优化,强调效率;第四个阶段则是新公共服务理论阶段。这一阶段的主张再次回到公平。由此可见,公共管理理论关于公平与效率的讨论大致经历了“效率—公平—效率—公平”的过程,并将公平这一主张延续至今。
(一)传统公共行政理论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强调行政的独立性,追求行政的有效性。其代表人物为威尔逊、韦伯和泰勒。威尔逊提出了政治—行政二分的观点。他将政治与行政割裂开来,认为政治的重点在决策,而行政则是执行,行政可以独立于政治之外。这一主张为公共行政学的建立提供了必要性。韦伯的学说为公共行政学的创立提供了理论框架。他认为,任何一种组织都是以某种形式的权威作为基础的,且其组织成员之间存在着下级服从上级的合法性。因而,官僚制是实施统治是合理的形式。科学管理之父泰勒提出的科学管理理论,则为公共行政科学化、技术化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三人的理论学说共同推动着公共行政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发展,并使得公共行政开始着力于专业化、普遍化的管理原则和管理方法的研究,且将研究重点放在了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及权力的合法化。这些研究或主张最终都使得公共行政往效率的目标前进。传统公共行政理论虽然在推动管理科学化、权力合法化方面作出了较多的贡献,但在老问题还未解决新问题又不断出现的社会局面下,则显得无能为力。在民众对政府的质疑声中,新公共行政理论提出了政府应承担社会责任,政府进行公共管理的目标应是公平。
(二)新公共行政理论新公共行政理论的代表人物以美国行政学家沃多克、弗雷德里克森等人为主。1968年9月,在锡拉丘兹大学明诺布鲁克会议中心举行的以寻求公共行政发展方向为主题的研讨会,标志着新公共行政理论的开端。弗雷德里克森的《走向一种新的公共行政学》一文及其著作《新公共行政学》,以及新公共行政理论代表著作《公共行政的精神》等,集中体现了新公共行政理论的观点。新公共行政理论认为传统公共行政理论过多地强调权威与效率,没有承担起社会责任,也没有对公民需求加以考虑,于是造成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对立。鉴于此,新公共行政理论强调公平与民主,认为政府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应对公众负责,应考虑公民的需要,并以承担社会责任、实现公平为最终目标。基于此,新公共行政理论主张行政机构应进行相应的变革,建立一种有回应性、参与性的民主行政机构。与传统公共行政理论最大的区别在于,新公共行政理论更注重“公共”二字,其对社会公平、政府社会责任、民主行政等价值的追求,使得公共行政学研究的范围扩大、内容增多,极大地推动了公共行政学的发展。遗憾的是,新公共行政学并没有在公共行政学研究的进程中成为主导范式。一是由于其自身缺乏概念和理论上的连贯性;二是由于其倡导的社会公平、社会责任等,过于理想化。但在后续的研究中,其对“公平”的追求仍为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等提供了可借鉴之处。
(三)新公共管理理论以管理至上的“新公共管理”学说是近现代以来指导欧、美地区政府改革的重要思想。新公共管理理论以奥斯本、盖布勒等人为代表,在其著作《改革政府———企业家精神如何改革着公共部门》一书中,详细的阐述了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观点与主张。新公共管理理论,常与“企业化政府”“、后官僚体制模式”“、以市场为导向的公共行政”等词、句紧密相联,可见其主张、学说与市场紧密相联。但与公共选择理论关注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主张以减少政府干预、发挥市场作用来解决问题的观点不同的是,新公共管理理论关注的重点仍是政府公共部门的内部。该理论主张通过市场机制来完善公共组织部门的管理。管理的自由化和市场化是新公共管理蕴涵的两大基本理念。管理的自由化要求公共组织减少烦琐、不必要的规定、约束和制约,让管理者来管理;管理的市场化要求公共组织引进竞争机制以提高工作效率,并借鉴市场化的管理手段优化公共组织的管理。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主张,具体表现在十个方面:第一,起催化作用的政府:掌舵而不是划桨;第二,社会拥有的政府:授权而不是服务;第三,竞争性政府:把竞争机制注入到提供服务中去;第四,有使命感的政府:改变照章办事的组织;第五,讲究效果的政府:按效果而不是按投入拨款;第六,受顾客驱使的政府:满足顾客的需要,不是官僚政治的需要;第七,有事业心的政府:有收益而不是浪费;第八,有预见的政府:预防而不是治疗;第九,分权的政府:从等级制到参与和协作;第十,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通过市场力量进行改革。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学者们根据欧、美等地进行政府改革的实践,总结其经验而形成的思想。它将政府从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角色中解放出来,转而担任公共服务促进者、购买者、参与者或监督者等多种角色,在大大提高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的同时,对缓解政府财政危机也起到了很大作用。因而,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欧、美等地的政府改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甚至延续至今。但新公共管理理论仍遭到较多的争议,尤其是其引入竞争机制的观念使得较多的学者认为这会对社会公平、正义等带来损伤。而在众多的批评声中,主张在以公民为中心的治理系统中重新定义政府角色的新公共服务理论开始占据有利地位。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在对新公共管理理论反思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代表人物以罗伯特•登哈特夫妇等人为主。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公共管理者在进行公共事务管理及执行公共政策的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职责既非划桨也非掌舵,而是建立一些具有整合力、回应力的机构,以向公民提供服务及放权为主要工作职责。其主要观点集中在七个方面:第一,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第二,公共利益是目标而非副产品;第三,在思想上要具有战略性,在行动上要具有民主性;第四,为公民服务,而不是为顾客服务;第五,责任并不简单;第六,重视人,而不只是重视生产率;第七,公民权和公共服务比企业家精神更重要。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建立在对新公共管理理论反思和批判的基础上,它虽然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内容进行了批评,但同时也保留了其优秀的部分。新公共服务理论承认新公共管理理论在政府改革方面所存在的重要意义,但同时,它又对新公共管理理论所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补充、修正。新公共服务将公民参与、公共利益等纳入公共管理的范围,并对政府的角色给予了重新的定义,将政府定位于战略管理的地位,从而拓宽了公共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并将政府从细琐的事务中解放出来,对公共管理进行宏观规划,使公共服务的提供更具合理性、有效性,更贴近公民的需求,更接近“公平”这一最终目标。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新公共服务理论在考虑公平的同时,对于效率同样给予的重视。
公共管理,译自英文“Public Administration”,因而,有的学者也将其译为公共行政、行政管理等。自1887年美国学者威尔逊发表文章《行政管理学之研究》一文,主张政治与行政分离以来,公共行政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获得了快速而长远的发展。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的一个分支学科。1991年在美国举行的公共管理学术研讨会是其产生的标志。自此之后,公共管理学、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分析其同组成了公共部门管理研究的三大方向。
王乐夫等人认为:公共管理学是研究以政府行政组织为核心的各种公共组织管理公共事务的活动及其规律的学问。在某种程度和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可以互相替代,但公共管理并不能替代公共行政的全部[1]。公共管理学研究的核心关系主要有三对: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其中,公平与效率是政府处理自身与市场、社会关系的前提,是三对关系的核心。
一、相关概念
(一)钟摆效应
钟摆,原指时钟机械的一个部分,通过左右摇摆产生动力以转动齿轮,进而使指针匀速转动以指示时间。后来,学者将这种现象运用到政治学研究领域,用以解释某一阵营在一次选举中获胜后,会因为选民不想一党独大的心理,而使得该阵营在下次选举中容易失败的政治现象,即钟摆效应(Pendulum Effect)。在公共管理学中,同样存在以“公平”与“效率”为两端的钟摆效应,“公平至上”还是“效率至上”的问题总会在一定的时间内被反复讨论,并各占上风。
(二)公平与效率
对于公平,较一致的观点是将其视为一种价值判断和行为规范,在这种价值判断及行为规范下,公民基本上能够实现权利、义务、经济、机会等各方面的一个相对均衡。因此,公平不是绝对的平均、平等,而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某些方面公平还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心理感知,很难被量化。
效率,属经济学范畴,是指资源的有效使用与有效配置。效率可从宏观及微观两个方面去理解。宏观的效率是指整个社会的资源是否得到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社会财富是否因此而得到增加;微观的效率则是指生产要素的投入与产出比例。在很大程度上,效率是可以被量化的。
公平与效率,二者相辅相承,既对立又统一。公平需要效率来保障,而效率则需要公平来体现。但同时,公平与效率又难以共存在。就公共管理而言,没有绝对的公平,也没有绝对的效率。因而,公共管理的目标总是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徘徊。也因此,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也成为公共管理学所要研究的核心关系。
二、公共管理理论发展过程中公平与效率的钟摆效应
自1887年美国学者威尔逊发表文章《行政管理学之研究》一文,标志着公共行政或公共管理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开始发展以来,公共管理理论对于公平或效率至上的讨论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传统公共行政理论阶段。这个阶段主张政府工作的科学管理,提倡效率;第二个阶段为新公共行政理论阶段。这一阶段主张政府的职能在于社会职能,强调公平;第三个阶段为新公共管理理论阶段。这一阶段主张发挥市场的作用及政府优化,强调效率;第四个阶段则是新公共服务理论阶段。这一阶段的主张再次回到公平。由此可见,公共管理理论关于公平与效率的讨论大致经历了“效率—公平—效率—公平”的过程,并将公平这一主张延续至今。
(一)传统公共行政理论
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强调行政的独立性,追求行政的有效性。其代表人物为威尔逊、韦伯和泰勒。
威尔逊提出了政治—行政二分的观点。他将政治与行政割裂开来,认为政治的重点在决策,而行政则是执行,行政可以独立于政治之外。这一主张为公共行政学的建立提供了必要性。韦伯的学说为公共行政学的创立提供了理论框架。他认为,任何一种组织都是以某种形式的权威作为基础的,且其组织成员之间存在着下级服从上级的合法性。因而,官僚制是实施统治是合理的形式。科学管理之父泰勒提出的科学管理理论,则为公共行政科学化、技术化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三人的理论学说共同推动着公共行政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发展,并使得公共行政开始着力于专业化、普遍化的管理原则和管理方法的研究,且将研究重点放在了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及权力的合法化。这些研究或主张最终都使得公共行政往效率的目标前进。
传统公共行政理论虽然在推动管理科学化、权力合法化方面作出了较多的贡献,但在老问题还未解决新问题又不断出现的社会局面下,则显得无能为力。在民众对政府的质疑声中,新公共行政理论提出了政府应承担社会责任,政府进行公共管理的目标应是公平。
(二)新公共行政理论
新公共行政理论的代表人物以美国行政学家沃多克、弗雷德里克森等人为主。
1968年9月,在锡拉丘兹大学明诺布鲁克会议中心举行的以寻求公共行政发展方向为主题的研讨会,标志着新公共行政理论的开端。弗雷德里克森的《走向一种新的公共行政学》一文及其著作《新公共行政学》,以及新公共行政理论代表著作《公共行政的精神》等,集中体现了新公共行政理论的观点。
新公共行政理论认为传统公共行政理论过多地强调权威与效率,没有承担起社会责任,也没有对公民需求加以考虑,于是造成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对立。鉴于此,新公共行政理论强调公平与民主,认为政府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应对公众负责,应考虑公民的需要,并以承担社会责任、实现公平为最终目标。基于此,新公共行政理论主张行政机构应进行相应的变革,建立一种有回应性、参与性的民主行政机构。
与传统公共行政理论最大的区别在于,新公共行政理论更注重“公共”二字,其对社会公平、政府社会责任、民主行政等价值的追求,使得公共行政学研究的范围扩大、内容增多,极大地推动了公共行政学的发展。遗憾的是,新公共行政学并没有在公共行政学研究的进程中成为主导范式。一是由于其自身缺乏概念和理论上的连贯性;二是由于其倡导的社会公平、社会责任等,过于理想化。但在后续的研究中,其对“公平”的追求仍为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等提供了可借鉴之处。
(三)新公共管理理论
以管理至上的“新公共管理”学说是近现代以来指导欧、美地区政府改革的重要思想。新公共管理理论以奥斯本、盖布勒等人为代表,在其著作《改革政府——企业家精神如何改革着公共部门》一书中,详细的阐述了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观点与主张。
新公共管理理论,常与“企业化政府”、“后官僚体制模式”、“以市场为导向的公共行政”等词、句紧密相联,可见其主张、学说与市场紧密相联。但与公共选择理论关注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主张以减少政府干预、发挥市场作用来解决问题的观点不同的是,新公共管理理论关注的重点仍是政府公共部门的内部。该理论主张通过市场机制来完善公共组织部门的管理。管理的自由化和市场化是新公共管理蕴涵的两大基本理念。管理的自由化要求公共组织减少烦琐、不必要的规定、约束和制约,让管理者来管理;管理的市场化要求公共组织引进竞争机制以提高工作效率,并借鉴市场化的管理手段优化公共组织的管理。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主张,具体表现在十个方面:
第一,起催化作用的政府:掌舵而不是划桨;
第二,社会拥有的政府:授权而不是服务;
第三,竞争性政府:把竞争机制注入到提供服务中去;
第四,有使命感的政府:改变照章办事的组织;
第五,讲究效果的政府:按效果而不是按投入拨款;
第六,受顾客驱使的政府:满足顾客的需要,不是官僚政治的需要;
第七,有事业心的政府:有收益而不是浪费;
第八,有预见的政府:预防而不是治疗;
第九,分权的政府:从等级制到参与和协作;
第十,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通过市场力量进行改革。
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学者们根据欧、美等地进行政府改革的实践,总结其经验而形成的思想。它将政府从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角色中解放出来,转而担任公共服务促进者、购买者、参与者或监督者等多种角色,在大大提高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的同时,对缓解政府财政危机也起到了很大作用。因而,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欧、美等地的政府改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甚至延续至今。
但新公共管理理论仍遭到较多的争议,尤其是其引入竞争机制的观念使得较多的学者认为这会对社会公平、正义等带来损伤。而在众多的批评声中,主张在以公民为中心的治理系统中重新定义政府角色的新公共服务理论开始占据有利地位。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在对新公共管理理论反思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代表人物以罗伯特·登哈特夫妇等人为主。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公共管理者在进行公共事务管理及执行公共政策的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职责既非划桨也非掌舵,而是建立一些具有整合力、回应力的机构,以向公民提供服务及放权为主要工作职责。其主要观点集中在七个方面:
第一,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
第二,公共利益是目标而非副产品;
第三,在思想上要具有战略性,在行动上要具有民主性;
第四,为公民服务,而不是为顾客服务;
第五,责任并不简单;
第六,重视人,而不只是重视生产率;
第七,公民权和公共服务比企业家精神更重要。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建立在对新公共管理理论反思和批判的基础上,它虽然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内容进行了批评,但同时也保留了其优秀的部分。新公共服务理论承认新公共管理理论在政府改革方面所存在的重要意义,但同时,它又对新公共管理理论所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补充、修正。新公共服务将公民参与、公共利益等纳入公共管理的范围,并对政府的角色给予了重新的定义,将政府定位于战略管理的地位,从而拓宽了公共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并将政府从细琐的事务中解放出来,对公共管理进行宏观规划,使公共服务的提供更具合理性、有效性,更贴近公民的需求,更接近“公平”这一最终目标。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新公共服务理论在考虑公平的同时,对于效率同样给予的重视。
三、结论
关于“效率至上”还是“公平至上”,在各个历史阶段的各个理论,均给出了相应的答案。我们也可以看出,不论是“效率至上”还是“公平至上”,总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变化,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义而有所改变,就如同钟摆一样,来回摆动。但与此,我们也可以发现,不同理论的学者们虽然在公平与效率的重视程度上有所侧重,但如何兼顾两者则是学者们更加热衷的话题。如新公共服务理论虽然不赞成新公共管理理论注重效率的观点,但它在自己的理论观点中,仍肯定了效率的作用,并考虑将效率与公平结合,以实现公共管理的最佳状态。
2、政治上,西方国家社会福利制度出现问题,政府出现丧失人民群众信任的危机。西方国家在面对财政危机的严峻挑战下,为了解决这一严重问题,西方国家彷徨与税收与福利,让人们应该享受到的福利权利受到侵犯,以增加税收来增加财政收入,这一做法,侵害了他们的权利,让人们对于西方国家政府的工作能力提出了怀疑,让人们对于政府的信任逐渐丧失,政府这一决策,不仅没有解决财政危机,更重要的是加剧了社会矛盾,破坏了国家内部的稳定,国家政府一但失去了人民的信任,那么政府对于整个国家便不能起到管理的作用,民族危机进一步促进了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产生。
3、文化上,传统工业文化得不到创新,传统的模式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让社会矛盾日益尖锐,人们对工业文化的失望,让文化在世界发展领域中处于劣势地位。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显著特点
1、政府的管理工作与公共管理环境的改变相适应。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公共管理环境出现了变更,传统的公共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政府的管理工作出现了问题。所以,在新公共管理理论里,要求政府的管理工作与公共管理环境的改变想适应,这样所制定的公共管理理论才会紧跟时展的步伐,政府根据公共管理环境的变更,灵活的采取措施。
2、政府的工作理念以人民为中心,如何改善公共服务质量,必须从政府的工作理念、工作态度下手,一切行动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实意为人民办事,让大众更加服从于管理。
3、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注重培养政府的工作能力,丰富政府的人才资源,人们享受着政府的服务,同时,人们也会履行自己政治义务,政府的高度责任感,让人民体会到国家的危机,自己也会努力国家尽一份宝贵的力量。维护国家的利益就是维护自身的利益的观念深入民心。
三、新公共管理理论给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的启示
1、调整政府的职能,注重培养政府的工作能力,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在新公共管理理论中,调节了政府对市场、社会的之间的关系,提高政府的工作水平,让政府的工作能力更加高效。打破政府垄断市场的不利局面,让市场正常的运作下去,形成合理的竞争体制,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
其中最重要也最具有经济学特征的是“理性人”假定。“理性人假设”是指“作为经济决策的主体都是充满理智的,既不会感情用事,也不会盲从,而是精于判断和计算,其行为是理性的。在经济活动中,主体所追求的唯一目标是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3]遵循这一原则,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应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和有效性;企业家政府理论应替代传统的垄断服务政府,政府是受顾客驱使的,按照企业家政府理论,政府服务的宗旨是满足顾客的需要,而不是官僚政治的需要。这使得新公共管理理论获得政府进行绩效管理的依据。政府服务应当强调顾客至上和顾客导向,顾客的身份被延伸为每一个接受政府服务的公民,为顾客提供回应,满足顾客的不同需求。
2、政府广泛采用授权或分权的方式进行管理
传统的政府管理非常重视集权的作用,很少会借鉴企业管理的方式和方法。但不能否认的是,企业管理中,通过授权和分权的方式,下属具有一定的行政权,保证了基层人员贯彻执行领导工作过程中即使遭遇突发状况,也能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同理,为了提高执行人员面对实际情况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政府也相应地提倡使用授权和分权的方法。传统的公共管理注重集权,但现实中集权的管理缺陷已经被反复证实,而分权则更具灵活性,也更加适合和满足时代对政府工作的新的要求。
3、政府应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如前所述,新公共管理借鉴了很多企业管理的方法,认为政府等公共部门也可以实现企业的管理方式和手段。(1)引入竞争机制。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政府公共服务质量达不到民众期待、效率不高衔接不畅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对于公共服务的垄断性。企业管理中的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质量管理恰恰可以很好地解决该问题。政府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让私营部门参与进公共服务当中,企业和政府之间的良性竞争一旦形成,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也必将大大提高。(2)重视产出。传统的政府重投入而轻结果,直接导致了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降低。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按照经济学的基本规则,政府应该以最终达成的服务和管理效果来进行考核,即满足经济学中有收益而不浪费的原则。因此,政府应该重视服务结果,将服务结果引入到政府绩效考核当中,并赋予执行人员一定的自主性,以结果和产出来衡量公共服务的效果。
二、新公共管理对我国民办高校管理的现实意义
民办高校在办学模式、教育方式上与公办高校是有区别的,也就导致了传统的高校体制改革思路并不能完全契合民办高校管理的现实。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可以从一种全新的角度展开分析目前我国民办高校管理所面临的问题,并产生现实的指导意义。
1、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经济人”假设适合我国民办高校发展现实
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的最大差别在于,民办高校是一个自筹经费、自负盈亏、自主办学的顾客支持型高等教育机构,这从根本上决定了其办学机制的准市场化特征,也增加了民办高校在办学过程的风险。因此,与公办高校仅服务于学生主体不同,民办高校的主体除学生外,还包括管理人员、行政工作者和专职兼职教师。作为同一主体,他们都是不断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为了确保学校的整体运行和盈利发展,不论是民办高校的管理人员、行政工作者、还是专兼职教师,都会为了自身利益的保障,主动追求利益最大化。新公共管理理论当中的经济人假定,民办高校管理体制的改革恰恰可以借鉴这一假设。
2、新公共管理所关注的主体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性质契合
民办教育自筹经费、自主办学的性质决定了其办学资金来源的广泛性,资金既可以由政府提供,也可以由社会来提供。在新公共管理理论当中,所关注的主体包含物品和服务,“物品和服务分为个人物品、自然垄断物品、共有资源、集体物品。”[4]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特征的物品和服务决定了物品该由政府提供,还是由市场生产。因为具有排他性,个人物品、自然垄断物品能够由市场中的价格实现生产和消费的平衡,这也意味着具有排他性的物品能够由市场自发提供。新公共管理理论对主体的定位与依据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性质契合,也能合理地指导和解决民办高校在发展过程中的资金来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