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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代表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基本都是综合性的商业银行,业务范围十分广泛,几乎代表着我国金融体制中最雄厚的资本。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经济社会中居于支配地位,是极其重要的部分。但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缺乏着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这也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效率目前无法大幅度提升的关键原因。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是我国经济建设改革的重点工程,其中,完成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又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重中之重,其成败直接影响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和我国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经济的发展趋势。因此,亟待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公司治理结构改革。
1如何通过公司治理改革来促进国有商业银行稳健发展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完成股份制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已初步形成,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是促进国有商业银行稳健发展的关键。要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形成民主化、社会化、规范化经营的新趋势,进一步保障公司治理、业务治理、风险治理和行业治理四大方面的完善。
1.1公司治理方面
在巩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要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阶层相互监督和辅助工作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同时要向员工输出正确的工作理念,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发展观,逐步改变盲目追求高增速、高指标的思维。
1.2业务治理方面
根据不同地区和银行的特点,应分别推进分行机构制和S公司制度。分行机构制是指将银行的普通业务如存款、贷款等业务,下放到分区设立的分行机构进行便民服务,自主开展日常业务。专营公司制是指对投资、理财等专业技术性强、不适宜大范围分布的业务由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在各地区建立专营公司进行单独开展,其他机构不再开展。
13风险治理方面
目前我国金融业以及世界金融业发展都较为平稳,但这并不代表没有风险,世界闻名的数次大规模的经济危机都是瞬间爆发的。因此,国有商业银行需要加强防范,不仅要按时完成日常工作,更要时刻关注国际金融业发展形势,加强抵御能力。由此就需要监事会负起重大责任,时刻保持警惕,保护银行以及国家金融市场。
1.4行业治理方面
银行业是我国社会生活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关系着国民的生产和生活,因此,需要有严格的制度规范整个银行业。不仅规范着各个银行的工作,更是保护着国民的生产资料。我国应当完善针对金融业的法律法规,尽力做到没有漏洞,而国有商业银行自身也应当把国民牵挂在心,时刻关注国民的生产生活。
2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的必要性
在我国目前的金融体系中,国有商业银行占据着支配性的地位。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不仅在微观上影响到国有商业银行体系的经营状况和市场竞争力,而且还在宏观上影响到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经济增长的潜力与质量。因此,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公司治理改革是必要的。并在此说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现存的问题:
2.1大股东掌握着话语权和执行权,小股东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一股独大的局面较为普遍。这也说明了大股东能够一定程度的控制公司运作。而中小股东一般较为分散,大股东很容易就能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使得大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常常存在着利益纠纷。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分红。即长期不分红或假分红。公司进行分红的数量和比例都是趋于下降的,而且即使是在分红的公司中,分红一般也以增加股份比例的方式进行。大股东的利益可以通过利益转移而实现,而中小股东的实际到手收益并未增加。
2.2各部门权力独立,互不干涉,导致出现不诚实工作、不公开必要信息等情况。
在经营过程中,股东作为所有者只保留了选举董事等少数权利,将大部分权利授予了董事会;董事会只保留了聘用与解聘总经理、重大投资等战略性决策的控制权,将生产销售、人事等基本管理权授予了公司经理阶层。所以客观上存在董事会、公司经理、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信息不对应、经理阶层可能对董事会不诚实,甚至损害股东利益等问题。而股东由于缺乏必要信息,所以难以做出正确评判,无法明确了解公司内部情况。
3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的措施
要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中建设完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的概念和特点
1.银行风险的概念。对银行风险的定义,各家不一,目前,普遍能够接受的定义就是:银行风险是经济主体在金融活动中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或可能性。美国经济学家克罗凯特也曾对金融体系性风险作了如下的具体解释“:由于金融资产价格的异常、剧烈波动,或由于许多经济主体和金融机构负担巨额债务及其资产负债结构趋于恶化,使得它们在经济冲击下极为脆弱,并可能严重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
2.银行风险的特点。一般的生产企业相比,国有商业银行有独特的经营风险,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1)不确定性。人为因素是大多数银行产生经营风险的根源,由于人思想和行为的不确定性,也就决定了其经营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多变性,再加上外部环境、企业关系都在不断的变化之中, 使得银行面临的经营风险不被确定而且不断变化。这种特性也被成为突变性。(2)全程性。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各种经营项目和各个业务环节中都存在各种各样的经营风险,不论是信贷和储蓄方面,还是投资方面,经营风险都不可避免地存在和不断产生。因此,也可以这样说,没有无风险的业务,更没有无风险的资产。(3)风险损失的突发性。银行经营中的许多风险因素即使知道存在,也很难事先把握,而且一旦发生就会在很短的时间内造成严重的危害,令银行管理人员防不胜防。
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中主要存在的风险种类
1.市场风险。市场价格处于不断的变动,就为商业银行带来变动的市场风险。;随着我国金融市场不断地对外开放, 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和外部市场在面临机遇的同时,也面临遭受损失的风险。加上很多商业银行开始进行金融衍生交易,又使得商业银行面临更潜在的、更巨大的市场风险。
2.信贷风险。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大量不良信贷资产的存在严重降低了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质量, 而资本金的质量与数量是国有商业银行信用的最有力的保证。资本金质量不高就会使原本就自有资本不足的状况更加严重,成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大金融风险。
3.法律风险。在银行改革的过程中,常有一些不完善、不正确的法律意见,长期得不到纠正就造成了银行潜在的法律风险。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银行管理者已经开始重视法律风险的严重性,并着手研究其解决对策。
4.道德风险。我国国有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相对薄弱,外部社会环境充满不利影响,致使很多掌握大笔资金进出的金融机构管理人员,常利用手中的权利牟取私利,而且这种情况在较发达的地区更为严重,成为给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造成重大的风险的又一诱因。
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能力控制对策
1.完善资本金补充机制,拓展资本补充渠道。完善资本金补充机制,拓展资本补充渠道是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实力的主要方法。只有有高质量且充足的资本金,才能及时弥补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
而且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受到国有财力等限制, 仍处于较低水平,所以需要尽快提高资本金水平,第一是完善资本金补充机制,第二是积极拓展资本金补充渠道。
2.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该警系统运行的最终目的就是提供线索,排除警情,把流动性风险减低到最低的程度。建立健全的流动性风险的预警系统,主要包括――预测风险警情、确定风险警况、探寻风险警源三方面。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对风险警情指标的预测,使国有商业银行可以对未来经营时期流动性风险做出评估,预先确定风险警况。
3.降低不良资产的存在。庞大的不良资产是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这根链条上最容易断裂的一环。由于大量不良资产的存在,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也使银行业在与外资商业银行竞争中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降低不良资产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从整体上提高资产质量,降低贷款的不良比率;二是调整资产的风险分布结构;三是在立法和政策支持上,应为国有商业银行争取更多对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和政策保障。
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减少风险资产,还要从改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和提高经营决策水平入手,加强资产安全,盘活存量不良贷款,提高资产质量。
4.建立和加强法律风险意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近年来,各家国有商业银行都在不断推出新产品,新业务来争夺市场资源,这样一来,就很容易使国有商业银行触碰法律风险。
因此,在推出新产品和新业务之前,一定要有充分的法律论证,同时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经常对员工进行严格的法律培训是非常必要的。有条件的银行还可以聘请专业人员作法律顾问。
总之,社会在发展,经济水平在提高,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富多样性,传统的风险控制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目的。因此银行在策划每项业务时,都到在开始到结束的每一个阶段,考虑相应的风险防范策略,最大化降低银行风险。
结语:有国有商业银行,就有无穷无尽的经营活动,也就有无穷无尽的风险控制。我们不可能说把风险全部扼杀,但是却能通过现有的资源和条件,把风险控制到最小。本文作者就从商业银行风险的特点、风险种类和风险控制三大方面来探讨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童频 张勇 金静: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研究[J].融研究,2008,(11):11-21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经历了二十几年的时间,但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在诸多方面受制于政府,并承受过多的政策性任务,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经营陷入了非良性循环的状态。本文从商业银行的内涵角度出发,谈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出路问题。
商业银行的内涵及特点
商业银行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多种金融资产为其经营对象,能利用负债进行信用创造,并向客户提供多功能、综合的金融企业。这是一种普遍认可的观点。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商业银行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业务为主的特殊金融企业。
对于商业银行涵义的概述很多,但对于商业银行的本质人们的认识比较一致,认为商业银行是一个企业,且是一个特殊的企业。作为企业的商业银行应该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主体,它应该以利润最大化为其经营目标,能创造金融商品,提供金融服务;同时,现代商业银行需要社会评价和认可。
从商业银行的涵义可以看出,商业银行是一个经营“货币”的特殊金融企业,作为企业它应具有一般企业的自主性特点;同时,作为特殊企业,还具有更加明显的商业化特点。商业银行的自主性特点要求其法人性质明确、产权关系明晰、政企职责分开。
商业银行自主性特点具体表现在:性质明确。首先,国有商业银行要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具有与自然人一样地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责任;其次,国有商业银行要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第三,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是纳税的独立经济实体;此外,国有商业银行应该采取国际通用的、规范化的财务会计制度。产权关系明晰。由法律规定出资人和银行法人之间的所有利益关系,明确投资者对银行财产的权利和各自的义务。实现出资人的所有权与银行法人财产权的分离,使银行在占有法人财产的基础上,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金融运行的竞争主体。出资人一方面以其投入银行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利,包括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银行经营者等,但不直接干预银行的经营活动;另一方面按投入资本额比例对银行破产时的债务负有限责任。政企职责分开。政府借助中央银行通过政策法规和间接经济管理手段等措施,调控金融市场,引导和监督银行经营活动,并接轨银行所承担的社会职能。政府不干预银行的业务经营,从而建立起政府与银行间相对独立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
商业银行的商业性特点具体表现为:能创造金融商品,提供金融服务是商业银行的商业性特点,而且,它的商业性需要社会评价和认可,否则商业性就丧失。创造金融商品,提供金融服务。现代商业银行与其它工商企业一样,也要产出商品,这样的商品或者以派生存款的形式存在,或者以大额存单的形式存在,或者以金融债券的形式存在,或者以证券化的资产形式存在等。能够满足社会的需要,且是满足流通、收益和资产增值的需要;同时,能为顾客提供多功能服务,其中包括信贷服务、结算服务、汇兑服务、咨询服务、信用担保服务、信托服务、电子计算机服务等。
由此,商业银行得到社会评价和认可,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必须是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来的真正的企业;自身也是商品,具有价值和实用价值,作为商品它存在着产权,其产权是能够转让的;应是一种产业在国民经济中不仅具有配套性和服务性,而且具有基础性和支撑性。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历史及现状经历了三个时期、两个阶段:即计划经济时期(1978――1984年)为国有专业银行恢复和建立阶段,在这一阶段中行、建行、农行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独立行使专业银行职能,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把工商企业信贷业务和对私储蓄业务分离出来成立工商银行,从而形成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的工、农、建为主体的专业银行发展时期。第二个时期为计划商品经济时期(1984――1995年)为专业银行企业化阶段,这一时期的改革主要围绕着银行企业化、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分离,加速银行企业化进程的发展期。第三个时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1995年以后)为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改革阶段。这一阶段主要围绕第一、二阶段遗留问题及银行商业化等进行改革攻坚,着重解决银行的产权关系、法人结构、政企分离、商业性等方面改革。但到目前为止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仍不明晰,法人结构不合理、政府的行政干预仍然存在,使国有商业银行处于一种“企业”非企业,“事业”非事业状态。之所以造成这种情况,是因为商业银行各阶段改革不彻底造成的。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独立性缺陷。从第一、二阶段的改革成果看,主要从资金上解决了财政与银行之间无偿供给关系。同时,把国有银行的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分离,商业银行不再从事政策性业务,专门从事经营性业务。但是,由于政策性业务形成的不良资产仍然由国有商业银行承担,使国有商业银行负担了沉重的历史包袱,经营举步为艰。令国有商业银行独立核算、自自我发展成为泡影。第三阶段的改革着重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历史包袱,但不加区别的全由国家买单,致使自负盈亏、自我平衡失去意义。另外,商业银行还承担着助学信贷、扶贫信贷等新的政策性业务,进一步弱化了国有商业银行的独立性。最后,国有商业银行是以国家独资的金融企业,国家和企业的产权界限不清,往往企业为了小集团利益而损害了国家利益。同时,国家为了社会宏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企业微观经济效益,致使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冲突日益激烈,政企不分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银行的独立性得不到真正落实。
制衡功能失效。国有商业银行其产权制度为国家独资。由于产权单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设置及经营管理层的任命基本上是由政府负责,四大商业银行基本上是行长兼董事长,决策机构与执行机构合二为一,除了有责任执行国家各方面经济政策外,在真实资本回报、利益体现、风险制约等经营目标约束方面,责权关系不确定;国有银行的董事会、监事会更是形同虚设,不能充分有效地行使监督职能作用。在上市银行公司中,国家拥有高度集中的股权,是最大的控股股东即“一股独大”。使得大股东委派的董事控制了董事会,造成董事会结构的不健全和公司治理的制衡功能失效,董事会变成大股东会,缺乏多元股权制衡,无法形成对经营管理者的有效约束。在各种重要事项中仍沿袭旧有的决策模式,造成了我国商业银行效率低下、效益不佳和整体竞争力较弱的状况。
外部环境问题。外部环境问题主要是预防和控制制度性风险。制度性风险对于经济转型国家来说是造成金融风险的主要成因,这是由于原有的规则已经废弃,但新规则尚未完全建立。就我国来说,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商业银行和企业的关系还未完全理顺,国有商业银行过多地承担了经济改革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第二财政的角色,“信贷资金财政化”的现象严重。近年来,由于政策和市场的多种因素而造成的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对变化预测的相对困难,加大了银行战略管理和政策制定的难度。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出路
首先, 加强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内部治理,主要从产权制度变革、法人治理结构变革和完善内控机制降低经营风险的角度来进行。具体表现为:
第一,产权制度变革。我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其核心在于实行产权主体的多元化。通过产权制度创新,引进战略投资者逐步完善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在确保国有控股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募法人股、有条件吸收个人和引导国际先进的外资银行参股,建立国有商业银行多元化、社会化的股权结构。较好地实现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妥善解决企业所有者、经营者与其他利益关联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使所有出资者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从而形成了一定刚性约束的资本经营机制,加快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政府部门应该通过制定《金融特别安全法案》等立法形式参与商业银行的治理,而不是以银行的“绝对大股东”或“惟一股东”的身份来干涉银行的人事任免、日常决策等治理问题。第二,建立适当的制衡机制。公司治理的基本特征是构建激励约束机制,其核心任务是要降低人(行长及其他管理人员)的成本,提高效率,防止“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出现。为此,商业银行必须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的分权制衡机制与相互合作机制,使银行决策层个人利益与银行长期利益不一致导致的委托―关系问题和内部人控制现象造成的过高成本得到有效的控制,增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合规性和科学性,更大程度上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第三,降低经营风险。国有商业银行要建立一套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风险管理部门、各业务部门、审计等部门分别对风险负有明确的职责,即清楚界定银行各内部所有职能部门和各岗位被授予对于风险的限额和定义。为此风险管理部门必须独立于产生风险的各业务部门和交易领域,在涉及的每一业务部门中任命相应的风险经理,作为内部治理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将每日的风险信息及时准确向风险管理部门报告,使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保持密切有效联系;同时建立清晰的风险报告路线,除了纵向层级之间的报告,还应包括横向之间的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可以建立一套具体的风险报告模式,规范风险报告的格式和传递路径,使风险政策得到贯彻,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
其次,加强商业银行的外部环境治理,主要包括来自股票市场的约束。针对上市银行而言,股东发现银行的盈利状况恶化,或者银行从事了太多的高风险业务,不利于银行长期盈利水平的提高,股东就会在二级市场上抛售银行的股票来迫使银行改善治理状况。具体表现为:
第一,来自存款人的治理。一旦存款人知晓银行的高风险性,或者其他各种可能损害银行经营状况的传言,存款人就会提取存款,严重的会引起挤兑,直接导致银行破产倒闭。第二,来自贷款人的治理。如果一家银行的风险性很高,优质贷款客户就会远离这家银行。贷款人之所以能够对银行实施一定的约束,主要是因为贷款人关心的并不只是资金的可获得性,还包括与贷款相关的其他服务,如咨询服务、贷款出现问题时的重组服务等等。第三,来自银行同业的治理。同业市场有可能向一家高风险的银行关闭,使它再无法从市场拆人资金,在出现流动性困难时,就难以得到有效的化解。第四,来自金融市场的治理。如果银行的风险上升,银行在金融市场债券市场和票据市场上发行债券或商业票据时,一方面可能需要提高利率,从而加大筹资成本,另一方面可能根本销售不出去。第五,来自外部经理市场的约束。如果银行的董事或经理不能胜任其职务,必将被来自经理市场的优秀人才所“驱逐”。
这些外部治理机制的存在使得银行在督促银行董事改善企业治理和经理提高公司绩效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如果其一旦付诸实施(比如,大量储户同时提款),由于银行业的行业特殊性,势必对一国的金融稳定性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
参考文献:
一、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现状
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市场中具有主体地位,2002年末全国金融市场份额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存款约占62%,贷款占59%,结算类业务占80%。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由此而引入国内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给国有商业银行带来一次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根据中国入世议定书,中国将在5年内向外国银行开放所有针对个人和企业的金融业务,外国银行在中国正式享受国民待遇,可以与本地银行在各个领域展开公平竞争,包括争夺本地的人力资源。鉴于目前微薄的利润率,狭窄的业务范围和相对低下的服务层次,国有商业银行在外资银行纷纷涌入中国之后能够继续生存的希望的确很小。如何迎接WTO带来的挑战?如何应对外资银行的竞争?首先应该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二、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本充足率较低。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主要来源于财政部门的信贷基金、专项基金和利润追加,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核心资本构成;除了按规定提取的少量呆账准备金外,基本上没有附属资本。1995年我国银行史上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即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的比率。但由于各种错综复杂的原因,按照国际标78计算,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不足8%。1995年,工、农、中、建四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94%、6.29%、7.27%和5.08%。
近几年,由于各种原因,银行利润日趋下降,完全靠自筹途径补充资本金比较困难。为了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银行抵抗风险的能力,1998年财政部发行了2700亿元的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国有银行资本金,故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到2000年,由于贷款膨胀和经营效率低下,资本充足率又迅速下降到只有5%左右。
与国外大银行相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明显偏低,风险承担能力仍然较弱。当然,中国大陆国有商业银行拥有一定程度的国家信用,在高的资本乘数作用下,资本较少的银行同样可以实现较高的资本赢利水平,从而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但是,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外国银行的大规模涌入,国有商业银行的国家信用也在不断减少;国有商业银行在较低的资本充足率下运行必然会面临很大经营风险。
2.经营规模过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银行体系中处于高度集中地位;其存款和贷款额占国内银行业的份额到1999年高达87%和83.9%,资产占比和资本占比均达到80%以上。这表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国内金融体系中处于绝对垄断地位。
在1989~1996年间,国有商业银行的规模一直在扩大,但1997年首次出现了收缩的趋势:1997年国有商业银行的网点数出现下降;1998年国有商业银行的职工人数开始下降。即使如此,国有商业银行的规模还是过大,网点过多的状况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数据表明,美国最大银行每一网点服务的居民人数为4300人,英国为3700人,中国仅为2713人;显然,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服务效率明显较低。这主要是因为国有商业银行规模过大、银行网点密集程度太高所致。
3.盈利水平。沉重的历史包袱以及银政、银企关系不清等因素,严重影响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2000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了按照一级资本对全球1000家大银行的排名榜。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的排名分别居第10、20、21和32位,其中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分别比1998年提高了68和33个位次。但在反映经营效益的指标方面,国内银行与国际大银行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从花旗银行(7169.37亿美元,排名第一)、美洲银行(6325.74亿美元,排名第二),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作比较中可以看出,在毛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方面,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比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都低得多,大约相差8~10倍。
4.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自1999年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4家资产管理公司(AMC)成立以来,先后从四大商业银行和开发银行收购了1.4万亿元的不良资产。部分不良资产剥离后,四大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平均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为了严格控制不良贷款,人民银行采取了一系列强化金融监管的措施,建立了不良贷款监测系统。国有商业银行也进一步加强了信贷内控管理,健全了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责任制。由此,银行信贷资产的存量和增量风险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化解和抑制。
但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不容乐观。据人民银行2001年11月公布的最新数据表明,部分不良贷款剥离至资产管理公司(AMC)之后,到2001年9月末,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本外币贷款为6.8万亿元人民币,不良贷款为1.8万亿元,占全部贷款的26.62%。其中,实际已形成的损失约占全部贷款的7%左右。目前,人民银行的目标是“十五”时期四大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平均每年下降2.3个百分点。由于国务院已决定不再对四大商业银行追加剥离不良贷款,现有不良贷款由商业银行依法处理,即1.8万亿元的不良贷款要由商业银行自行处置、消化,因此这笔存量的不良资产假如综合回收率低于40%,则贷款损失将超过四大商业银行的自有资本金。
三、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对策
1.以产权改革为先导进行制度创新。在目前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状态下,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一般认为是比较切合中国政治和经济发展的实际的。实行股份制比国有独资制的优越之处在于:(1)股份制产权制度适应商业化经营的要求。通过股份制改造,建立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银行和政府之间不再有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资本关系,达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目的。只有按照出资多少决定投资者在公司重要决策中的地位,才能保证法人产权的独立和完整。要避免政府的直接干预,实现商业银行企业化、商业化,就必须改变其国有独资的产权结构。实践证明,我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尽管它们的全部或大部分股份也都是由地方政府或国有金融机构、国有大型企业持有,但由于采取股份制形式,实现了产权多元化,产权关系清晰,具有明确的、独立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它们可以打破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其经营活动也较少受到分支机构所在地政府行政干预;(2)开辟资本金来源渠道,提高资本充足比率,分散经营风险。通过改变商业银行的国有独资形式,可以开辟新的资本来源渠道,分散银行的经营风险,有利于恰当调整银行、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3)有利于形成股份制企业的经营机制。股份制企业形式之所以成为现代企业资本组织形式,还在于可以形成一整套有激励、有约束、高效率的企业经营机制。产权的多元化比产权的单一化更有利于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更有利于建立起经营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即使是在国家控股的条件下,由于其他股东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中对企业经营影响的存在,特别是有权转让股份,这对企业的控股者(国家)也是一种制约。
2.以前瞻思维为指导进行技术创新。面对信息技术对银行业的冲击,银行必须及早确立发展策略,以尽量减少经营环境变化对自身的不利影响,并力争建立在未来竞争格局中的主导地位。首先,银行应大力发展金融电子化业务,适应客户需求的转变。金融电子化、网络化已是大势所趋,银行业必须对之善加利用,充分利用科技的进步改进经营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才能在未来的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其次,针对数字时代经济模式的特点,银行应及时对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进行再造以适应变化和激励创新。通过业务流程再造,银行可发展功能交互式的业务流程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重组内部组织结构则可以提高银行营运和捕捉市场需求变化的灵敏度,并改善经营中的管理报告体系,从根本上重塑银行的竞争优势。
3.组织机构体系的创新。商业银行有两种典型的组织机构体系:“科层制”结构和“部门制”结构。世界各国的大型商业银行,有的选择“科层制”,有的选择部门制,还有的两者混合。在规范的“科层制”中,组织机构体系理论上讲是高效率的。而在“科层制”与“部门制”的比较中,“部门制”是发现了“科层制”中效率问题而产生的,它表明“部门制”对于“科层制”的某种替代功能,但并不表明实行部门制就一定具有高效率。
对于商业银行涵义的概述很多,但对于商业银行的本质人们的认识比较一致,认为商业银行是一个企业,且是一个特殊的企业。作为企业的商业银行应该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主体,它应该以利润最大化为其经营目标,能创造金融商品,提供金融服务;同时,现代商业银行需要社会评价和认可。
从商业银行的涵义可以看出,商业银行是一个经营“货币”的特殊金融企业,作为企业它应具有一般企业的自主性特点;同时,作为特殊企业,还具有更加明显的商业化特点。商业银行的自主性特点要求其法人性质明确、产权关系明晰、政企职责分开。
商业银行自主性特点具体表现在:性质明确。首先,国有商业银行要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具有与自然人一样地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责任;其次,国有商业银行要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第三,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是纳税的独立经济实体;此外,国有商业银行应该采取国际通用的、规范化的财务会计制度。产权关系明晰。由法律规定出资人和银行法人之间的所有利益关系,明确投资者对银行财产的权利和各自的义务。实现出资人的所有权与银行法人财产权的分离,使银行在占有法人财产的基础上,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金融运行的竞争主体。出资人一方面以其投入银行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利,包括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银行经营者等,但不直接干预银行的经营活动;另一方面按投入资本额比例对银行破产时的债务负有限责任。政企职责分开。政府借助中央银行通过政策法规和间接经济管理手段等措施,调控金融市场,引导和监督银行经营活动,并接轨银行所承担的社会职能。政府不干预银行的业务经营,从而建立起政府与银行间相对独立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
商业银行的商业性特点具体表现为:能创造金融商品,提供金融服务是商业银行的商业性特点,而且,它的商业性需要社会评价和认可,否则商业性就丧失。创造金融商品,提供金融服务。现代商业银行与其它工商企业一样,也要产出商品,这样的商品或者以派生存款的形式存在,或者以大额存单的形式存在,或者以金融债券的形式存在,或者以证券化的资产形式存在等。能够满足社会的需要,且是满足流通、收益和资产增值的需要;同时,能为顾客提供多功能服务,其中包括信贷服务、结算服务、汇兑服务、咨询服务、信用担保服务、信托服务、电子计算机服务等。
由此,商业银行得到社会评价和认可,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必须是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来的真正的企业;自身也是商品,具有价值和实用价值,作为商品它存在着产权,其产权是能够转让的;应是一种产业在国民经济中不仅具有配套性和服务性,而且具有基础性和支撑性。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历史及现状经历了三个时期、两个阶段:即计划经济时期(1978——1984年)为国有专业银行恢复和建立阶段,在这一阶段中行、建行、农行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独立行使专业银行职能,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把工商企业信贷业务和对私储蓄业务分离出来成立工商银行,从而形成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的工、农、建为主体的专业银行发展时期。第二个时期为计划商品经济时期(1984——1995年)为专业银行企业化阶段,这一时期的改革主要围绕着银行企业化、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分离,加速银行企业化进程的发展期。第三个时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1995年以后)为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改革阶段。这一阶段主要围绕第一、二阶段遗留问题及银行商业化等进行改革攻坚,着重解决银行的产权关系、法人结构、政企分离、商业性等方面改革。但到目前为止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仍不明晰,法人结构不合理、政府的行政干预仍然存在,使国有商业银行处于一种“企业”非企业,“事业”非事业状态。之所以造成这种情况,是因为商业银行各阶段改革不彻底造成的。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独立性缺陷。从第一、二阶段的改革成果看,主要从资金上解决了财政与银行之间无偿供给关系。同时,把国有银行的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分离,商业银行不再从事政策性业务,专门从事经营性业务。但是,由于政策性业务形成的不良资产仍然由国有商业银行承担,使国有商业银行负担了沉重的历史包袱,经营举步为艰。令国有商业银行独立核算、自自我发展成为泡影。第三阶段的改革着重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历史包袱,但不加区别的全由国家买单,致使自负盈亏、自我平衡失去意义。另外,商业银行还承担着助学信贷、扶贫信贷等新的政策性业务,进一步弱化了国有商业银行的独立性。最后,国有商业银行是以国家独资的金融企业,国家和企业的产权界限不清,往往企业为了小集团利益而损害了国家利益。同时,国家为了社会宏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企业微观经济效益,致使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冲突日益激烈,政企不分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银行的独立性得不到真正落实。
制衡功能失效。国有商业银行其产权制度为国家独资。由于产权单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设置及经营管理层的任命基本上是由政府负责,四大商业银行基本上是行长兼董事长,决策机构与执行机构合二为一,除了有责任执行国家各方面经济政策外,在真实资本回报、利益体现、风险制约等经营目标约束方面,责权关系不确定;国有银行的董事会、监事会更是形同虚设,不能充分有效地行使监督职能作用。在上市银行公司中,国家拥有高度集中的股权,是最大的控股股东即“一股独大”。使得大股东委派的董事控制了董事会,造成董事会结构的不健全和公司治理的制衡功能失效,董事会变成大股东会,缺乏多元股权制衡,无法形成对经营管理者的有效约束。在各种重要事项中仍沿袭旧有的决策模式,造成了我国商业银行效率低下、效益不佳和整体竞争力较弱的状况。
外部环境问题。外部环境问题主要是预防和控制制度性风险。制度性风险对于经济转型国家来说是造成金融风险的主要成因,这是由于原有的规则已经废弃,但新规则尚未完全建立。就我国来说,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商业银行和企业的关系还未完全理顺,国有商业银行过多地承担了经济改革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第二财政的角色,“信贷资金财政化”的现象严重。近年来,由于政策和市场的多种因素而造成的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对变化预测的相对困难,加大了银行战略管理和政策制定的难度。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出路
首先,加强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内部治理,主要从产权制度变革、法人治理结构变革和完善内控机制降低经营风险的角度来进行。具体表现为:
第一,产权制度变革。我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其核心在于实行产权主体的多元化。通过产权制度创新,引进战略投资者逐步完善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在确保国有控股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募法人股、有条件吸收个人和引导国际先进的外资银行参股,建立国有商业银行多元化、社会化的股权结构。较好地实现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妥善解决企业所有者、经营者与其他利益关联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使所有出资者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从而形成了一定刚性约束的资本经营机制,加快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政府部门应该通过制定《金融特别安全法案》等立法形式参与商业银行的治理,而不是以银行的“绝对大股东”或“惟一股东”的身份来干涉银行的人事任免、日常决策等治理问题。第二,建立适当的制衡机制。公司治理的基本特征是构建激励约束机制,其核心任务是要降低人(行长及其他管理人员)的成本,提高效率,防止“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出现。为此,商业银行必须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的分权制衡机制与相互合作机制,使银行决策层个人利益与银行长期利益不一致导致的委托—关系问题和内部人控制现象造成的过高成本得到有效的控制,增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合规性和科学性,更大程度上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第三,降低经营风险。国有商业银行要建立一套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风险管理部门、各业务部门、审计等部门分别对风险负有明确的职责,即清楚界定银行各内部所有职能部门和各岗位被授予对于风险的限额和定义。为此风险管理部门必须独立于产生风险的各业务部门和交易领域,在涉及的每一业务部门中任命相应的风险经理,作为内部治理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将每日的风险信息及时准确向风险管理部门报告,使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保持密切有效联系;同时建立清晰的风险报告路线,除了纵向层级之间的报告,还应包括横向之间的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可以建立一套具体的风险报告模式,规范风险报告的格式和传递路径,使风险政策得到贯彻,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
其次,加强商业银行的外部环境治理,主要包括来自股票市场的约束。针对上市银行而言,股东发现银行的盈利状况恶化,或者银行从事了太多的高风险业务,不利于银行长期盈利水平的提高,股东就会在二级市场上抛售银行的股票来迫使银行改善治理状况。具体表现为:
第一,来自存款人的治理。一旦存款人知晓银行的高风险性,或者其他各种可能损害银行经营状况的传言,存款人就会提取存款,严重的会引起挤兑,直接导致银行破产倒闭。第二,来自贷款人的治理。如果一家银行的风险性很高,优质贷款客户就会远离这家银行。贷款人之所以能够对银行实施一定的约束,主要是因为贷款人关心的并不只是资金的可获得性,还包括与贷款相关的其他服务,如咨询服务、贷款出现问题时的重组服务等等。第三,来自银行同业的治理。同业市场有可能向一家高风险的银行关闭,使它再无法从市场拆人资金,在出现流动性困难时,就难以得到有效的化解。第四,来自金融市场的治理。如果银行的风险上升,银行在金融市场债券市场和票据市场上发行债券或商业票据时,一方面可能需要提高利率,从而加大筹资成本,另一方面可能根本销售不出去。第五,来自外部经理市场的约束。如果银行的董事或经理不能胜任其职务,必将被来自经理市场的优秀人才所“驱逐”。
这些外部治理机制的存在使得银行在督促银行董事改善企业治理和经理提高公司绩效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如果其一旦付诸实施(比如,大量储户同时提款),由于银行业的行业特殊性,势必对一国的金融稳定性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
参考文献:
1.戴国强.商业银行经营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黄铁军.中国国有商业银行运行机制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
二、CAMEL评级体系概述
(一)CAMEL评级体系的特点 CAMEL评价体系的特点是单项评分与整体评分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评价风险管理能力为导向,充分考虑到银行的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层次,是分析银行运作是否健康的最有效的基础分析模型。
(二)CAMEL评级体系的具体内容、指标与方法 CAMEL评级体系主要包括五项考核指标:资本充足性(Capital Adequacy)、资产质量(Asset Quality)、管理水平(Management)、盈利状况(Earnings)和流动性(Liquidity)。
(1)资本充足性(Capital Adequacy) 。主要考察资本充足率,即总资本与总资产之比。总资本包括基础资本和长期附属债务。基础资本包括股本金、盈余、未分配利润和呆账准备金。
(2)资产质量(Asset Quality)。主要考察风险资产的数量;预期贷款的数量;呆账准备金的充足状况;管理人员的素质;贷款的集中程度以及贷款出现问题的可能性。资产质量的评价标准:把全部贷款按风险程度分为四类,即正常贷款、不合标准贷款、有疑问贷款以及难以收回贷款。然后按如下公式计算:
资产质量比率=加权计算后的有问题贷款/基础资本
加权计算后的有问题贷款=不合标准贷款×20%+有问题贷款×50%+难以收回贷款×100%
(3)管理水平(Management)。主要考察银行业务政策、业务计划、管理者经历与经验及水平、职员培训情况等一些非定量因素。这方面的评价是比较难的,因为没有量化指标和比率,一般情况下,都通过其他量化指标得出相关结论,如:成本收入比、总资产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等。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成本)。
(4)盈利状况(Earnings)。主要考察银行在过去一、两年里的净收益情况。盈利状况评价以资产收益率为标准。其中,总资产收益率=净收益/总资产,净资产收益率=净收益/净资产。
(5)流动性(Liquidity)。主要考察银存款的变动情况;银行对借人资金的依赖程度;可随时变现的流动资产数量;资产负债的管理、控制能力;借入资金的频率以及迅速筹措资金的能力。流动性的评价标准:流动性比率、存贷比等。只有与同类、同规模的银行横向比较,才能确定优劣与强弱。
三、基于CAMEL评级体系的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状况评价
(一)确立研究对象并选取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对象为国内A股市场上市的11家商业银行,其中包括4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 7家股份制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注:国有商业银行阵营中的农业银行由于2010年刚上市,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完整,故没有选作研究对象;股份制商业银行阵营中的光大银行也基于同样的考虑而未被选取。)
本文采用的数据主要来自11家商业银行2007年~2009的经营数据,数据来源为各家银行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本文通过将原数据加权处理,使得数据更有说服性。加权处理的过程为:首先,计算各家银行三2007年~2009年末平均资产总额,并分别按照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类加总;其次,计算各家银行的平均资产占所在分类资产加总值的比例。
上述计算的比例即表1指标分析中各家银行所占权数。
(二)研究指标的选取及应用 具体包括:
(1)资本充足性(Capital Adequacy) 。本文选取资本充足率作为衡量资本充足性的指标,如表2所示。
由表2可以看出,除深发展外,研究所列的商业银行均达到了《巴塞尔协议》规定的资本充足率≥8%的要求。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总体上高于股份制商业银行。
相比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有较高的资本充足率是因为:国有商业银行是国有独资的,在发生资本不足的情况时可以请代表国有所有权的国家财政注资;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前动用了外汇储备核销坏账;银监会对国有商业银行有更高的监管要求。银监会要求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达到11.50%,而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则没有此要求。
(2)资产质量(Asset Quality)。本文选取不良贷款率和拨备覆盖率作为衡量资产质量的指标,如表3、表4所示。
如表3所示,近三年来,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整体上低于国有商业银行。如表4所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拨备覆盖率整体高于国有商业银行。这从一定程度上说明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优于国有商业银行。
(3)管理水平(Management)。本文选取成本收入比(管理费用比率)、总资产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作为衡量管理水平的指标,如表5、表6、表7所示。
由以上三个表可以看出,近三年来,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成本收入比较低,而总资产和营业利润的增长率都较高。可见,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一定程度上比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更有效。
(4)盈利状况(Earnings)。由表8、表9两个表可以看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总资产收益率低于国有商业银行,而净资产收益率则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在评价总资产收益率指标时,我们应该看到,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增长率明显高于国有商业银行(见表6),作为分母的总资产增长速度快,导致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总资产收益率(ROA)指标劣于国有商业银行,但这并不能说明其盈利状况较国有商业银行差。相反,净资产收益率(ROE)指标告诉我们,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盈利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优于国有商业银行(见表7)。
(5)流动性(Liquidity)。从表10中不难看出,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流动性比率均符合不低于25%的监管要求。国有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比率总体上高于股份制商业银行。
从宏观层面看,2010年以来央行五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从15.50%达到18.00%,回收了银行体系内一定数量的流动性。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对于存贷比较低的大型银行来说影响有限,但对于存贷比较高的中小银行来说影响较大,明显加大了中小银行的吸存压力。同时,由于固定资产投资仍然呈现过热态势,企业贷款增速不减,个人贷款需求依然旺盛,使得贷款规模快速增长与存款规模增速缓慢形成反差。这些都使得规模相对较小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面临考验。
四、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通过以上对资本充足性、资产质量、管理水平、盈利状况以及流动性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资产质量、管理水平、盈利状况方面优于国有商业银行;而在资本充足性和流动性方面略次于国有商业银行,如图1所示。
(二)商业银行经营绩效改善建议 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国有商业银行。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应该彻底转变经营管理理念,树立“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管理理念,变资产约束为资本约束,促进经济资本配置的不断优化,实现银行价值的增值。另一方面,要努力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切实提高经营绩效与盈利能力,从根本上控制新增贷款出现新的不良贷款。
优化国有商业银行公司客户结构
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客户群体中,小客户发挥着水泥浆一样的作用,去包裹大客户、中客户并填满大客户、中客户的空隙,作为大客户、中客户之间的材料,使公司客户胶结成整体;中客户发挥着砂子一样的作用去填充大客户之间的空隙;大客户发挥着卵(碎)石一样的骨架支承作用。在工程项目中,“砼”的配合比例设计是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与需要进行设计,计算卵(碎)石、砂、水泥浆、水灰比的合理比例进行配制的。“砼”需要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调整,在一般民用建筑项目中使用的“砼”,如果用在桥梁或大坝项目上就会出工程质量问题。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客户结构也得像“砼”一样,要根据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潮流进行合理的优化和调整,否则就跟不上市场的变化,导致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规模、竞争力下降。当前国有商业银行的“倒金字塔型”公司客户结构必须增加中小企业客户的合理比例,使公司客户形成一个满足当前经济形势的有机整体。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业务,改变当前的“倒金字塔型”客户结构。
第一,中小企业资源丰富、潜力巨大,将是国有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关统计数据显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已经超过360万家,巨大的中小企业资源和业务发展空间有待国有商业银行挖掘和拓展。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客户贷款议价能力强,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平均在基准利率上浮10%以上,远高于其他贷款收益;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国际业务、电子银行业务、信用卡业务等方面,中小企业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贡献度也在快速上升。
第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外部环境正在改善,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可以分散风险,增加流动性。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国家已经陆续出台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一系列法规,特别是修改后的《物权法》的颁布,将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中缺乏有效抵质押问题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银监会的《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也对银行小企业贷款业务提出了明确的指导和要求。中小企业客户的信贷需求主要以一年内的短期信贷产品为主,对于调整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结构、增加流动性具有重要意义。从增加业务运行和发展的稳定性出发,国有商业银行应抓住时机,对信贷资产结构和客户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通过发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分散贷款集中度风险。
第三,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业务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机构、人力等资源。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网络、机构、人力等资源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具有较大的优势。国有商业银行可以利用这些优势,帮助中小企业了解市场信息,主动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当好企业资本运营的参谋;积极争取担任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的常年财务顾问,帮助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革和上市,全过程参与其改制和重组工作;鼓励优势企业兼并、收购劣势企业,有效盘活企业资产存量和化解银行贷款风险,充分发挥银行的中介和纽带作用,为改制、重组企业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应调整经营策略,
以适应中小企业客户
国有商业银行虽然已经发展了一批中小企业客户,但这些客户是在没有明确的市场定位,流程与大客户、大项目一样,用传统的服务大客户的观念和手段发展的。而中小企业在各方面变化剧烈,个性突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个性不同,需求不同,同时中小企业客户的金融需求在时间、效率等方面有“短、频、快”的特点。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以服务大客户、大项目的方式来服务中小企业客户,与市场不能有效的对接,不但不能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业务,而且还会带来较大的风险隐患。国有商业银行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业务,就必须在队伍建设、流程优化、产品创新、资源配置等方面进行调整。
第一,加强服务中小企业的客户经理队伍的建设 加强客户经理的培训,切实提高客户经理的素质。客户经理服务中小企业客户,就得对市场高度敏感、对客户进行细微考察、对客户所在的行业深度掌握、对风险高度敏感。要做到上面的要求,客户经理必须社会经验相对丰富、知识相对广博、业务精通,具有创新意识。而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业务客户经理大多数还不符合要求。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加强客户经理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对客户经理的培训,使客户经理具备以下素质:具有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熟悉公司业务主要产品,具备市场营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对信息敏感性强,有较强的信息识别、采集和分析判断能力;具有风险意识,有较强的客户识别能力;能够与客户建立融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客户拓展能力;能够较好地处理人际关系,有团队意识,适应团队合作的工作方式;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多渠道选拔客户经理,不断优化客户经理的配置。当前国有商业银行的客户经理在人员数量和综合素质上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因此选拔服务中小企业的客户经理应立足于存量人力资源,以内部挖潜、调剂为主,外部招聘为辅,内外结合,多渠道多途径解决中小企业业务发展对客户经理的需求。要从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中选拔客户经理,将从柜面服务及中后台管理的人员中择优选用作为客户经理供给的第一来源;将毕业生作为一个重要的补充渠道,吸收一定数量的具有市场营销、金融、财务会计、法律、计算机、工程建设等专业背景的大学生进行培养;内部调剂和录用毕业生时淡化学历、专业背景、职称因素,强调具备胜任能力特征;对确实无法通过内部调剂、短期培养和评估评价、行业分析等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从外部的同业金融单位、外资企业、社会其他单位从业人员中公开招聘。
第二,提高服务中小企业客户的质量和效率 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中小企业客户的需要,研制与开发个性化产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一是组织力量认真分析市场和客户需求,通过对现有产品进行整合形成产品包,实现产品本身的服务延伸和功能再造,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提高单个客户的贡献度。二是对于具有共同特点的批量化中小企业客户,要根据其需求设计专门的金融产品,如封闭贷款、结算网络、投资理财方案、策划并购重组方案、评估项目投资决策、提供项目可行性论证、市场分析等,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一、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竞争的劣势
(一)国有商业银行在内部控制及管理方面的劣势
1.国有商业银行体制灵活性较差。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还未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虽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已经有三家进行了改革,变成股份制商业银行,但仍然是由国有公司控股,所以,在经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来自许多方面的干扰,还必须兼顾银行的商业利益和国家的政策,在业务上常常被要求更多的为国家政策服务。其灵活程度与外资银行相比有很大差距。外资银行都是股份制商业银行,运作基本上不受政府的干预,完全以利润为中心,十分适应灵活多变的市场经济。在我国注册的外资银行大都是一些国际性的大型跨国银行,管理相当规范,完全按照国际商业惯例运作,非常有效率。
2.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模式及经营方式存在局限性。国有商业银行采取分业经营方式,一直局限在存、贷、汇传统业务上。在全球银行业已形成统一的综合化、全能化趋势的背景下,面临国际全能银行的挑战,国有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条件下所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种类、水平与外资银行相距太远,根本无法与外资银行竞争。外资银行的管理模式通常采用金融集团的形式,经营方式则多数采取混业之中的分业经营,经营范围不仅涵盖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而且还从事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共同基金业务和保险业务,既可以从事货币市场业务,也可以从事商业票据贴现和资本市场业务。经营业务非常广泛。
3.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员工数庞大(每家银行最少15万人,最多60万人)。成本支出庞大,效率低,人均创造价值少,常常人浮于事。外资银行有很完善的激励措施及管理措施。所以,相比而言外资银行人均贡献值很高。与中国银行资产规模相当的汇丰银行只有3万多人,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人均创造利润为5万多美元。
4.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服务手段相对落后,科技化程度较低,各种软硬件设施配备不够,自动化水平较低,柜面压力依然较大,银行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的功能比较单一,创收能力不足,深层次的服务项目远远没有得到有效开发。外资银行的服务手段电子化水平较高,软硬件设备、支付应用系统及管理信息系统先进,网络技术在金融系统得到广泛运用,大大地降低了经营成本。
5.从资本充足率来看,截至2005年12月31日,建设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13.57%,较上年提高2.28个百分点,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也都超过8%。资本充足率的高低代表着商业银行应付金融风险能力的高低。资本金的多少,决定了银行的实力和支付、清偿能力,它不仅可以保证银行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而且可以应付偶发性的资金短缺,从而维护存款人的正当利益和公众对银行的信任。由于《巴塞尔协议》明确规定了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所以,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补充,使国有商行的资本充足率不断提高,逐渐接近外资银行的水平。外资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较国有商业银行偏高,花旗、汇丰控股等都超过11.5%。在国际上资本充足率对一家银行的国际活动、国际地位有很大影响,国际评级机构也把资本充足率作为银行评级的重要尺度,所以,单从这方面来说外资银行的国际竞争力要高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
(二)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能力及投资收益方面的劣势
1.在不良资产方面,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率远远高于外资银行。虽然近几年国家一直在帮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剥离不良资产,但至今还有1.17万亿的不良资产,不良资产率仍为7.6%,还是高于国际不良资产率。巨额的不良资产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步履艰难,阻碍了银行的正常发展,阻碍了参与国际竞争。如果不及时处理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国有商业银行便会面临严重困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客户风险意识的加强,客户将会越来越关注银行的资产状况。因此,不良资产状况对商业银行竞争力有很大的影响。外资银行由于是完全以利润为中心,受政府干涉少,长期以来形成了非常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有着良好的风险控制能力,不良资产率很低。很低的不良资产率使其可以在越来越激烈的中外银行竞争中轻装上阵,大大提高了竞争力。
2.从银行的规模实力和经营业务来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差距明显。单纯的规模并不能构成优势,只有建立在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和灵活经营机制基础上的规模才构成优势。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仍以存贷款等传统业务为主,存贷款差是其主要来源,中间业务大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品种相对较少,即使在有限的范围内,对产品的管理也不够精细,不注重效益功能,主要是从事一些操作简单、技术含量低的业务,如以工资为主的代收代付业务不仅占据了大量的柜面资源、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且效益很低,而一些技术含量高、投资回报高的投资业务、资金交易业务、资产证券化、投资银行业务及理财业务等则没有得到相应发展。外资银行不但资产规模大,而且规模经济效应、安全性、流动性也相应较高。外资银行依靠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管理水平,使其具有很强的国际筹资能力,筹资成本较低。近年来,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的中间业务已成为外资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外资银行以其强大的创新能力开发出一系列的金融产品。仅中间业务品种目前外资银行就达到1000余种,大约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现有中间业务品种的3~4倍。与之相比,在我国加入WTO前,由于金融监管的限制,外资银行对中间业务这一市场只能观望;加入WTO以后,根据市场准入原则,外资银行凭借其操作规范、管理先进的优势,加紧参与对中间业务的竞争。这方面,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明显落后,据统计,外资银行办理的出口结算业务已占我国市场份额的40%左右。我国虽有像中国银行这样资产规模较大的银行,但并未体现出规模经济效率,与其他跨国外资银行相比处于劣势。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与进入我国的大型国际性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实力差距。
3.从投资收益来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大部分收入依然来源于风险性很高的存贷业务,而风险少、收益高的中间业务所占比例很小,投资收益率很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收益率只有3%左右。外资银行大约有70%以上收入来源于中间业务,其存贷业务所占比例越来越小。外资银行的投资收益率远大于国有商业银行。花旗银行的净资产收益率为20%左右,渣打银行为14%左右。
二、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竞争的优势
虽然国有商业银行在内部控制及管理、经营能力和投资收益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劣势,但是,国有商业银行在资产比率、市场占有率及客户群等方面却具备外资银行所没有的良好基础。
1.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比率远远高于外资银行。从2005年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分布来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占较大比例,资产比率达到55%,而外资银行仅为2%。国有商业银行雄厚的资金是外资行不能比拟的。
2.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占有率具有相当优势。从市场占有率来看,国有商业银行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形成了星罗棋布、覆盖全国的机构网点,有巨大的市场占有率,可以说有了自己的品牌。在内地的各级银行,共有77500家分支机构,是外资银行网点的152倍。仅中国工商银行在全国范围内的分支机构就超过了18000家,从数字显示,国有商业银行仍然是市场领导者。入世以来,外资银行只在我国开设了511家分支机构,摩根大通的报告列出外资银行的市场占有率只有1.7%,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占有率为53.5%。两者相距甚远。
3.国有商业银行有庞大稳定的客户群。从客户基础来看,国有商业银行拥有广泛的客户群。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根植国内,经过长期的发展,国有商业银行已基本上形成了自己固定的客户,特别是一些大型、特大型的客户,在长期合作中,已形成了互相依赖、互相支持、密切联系的关系,这种的关系,不可能在短期内被外资银行割断。再加上国家在信誉、资金上的支持,使得国有商行在人们心中拥有很高的信用度。而且国有商行的网点普及率非常高,分布非常广泛,在全国各地拥有77500家分支机构。如此众多的网点使国有商业银行具有很强的异地通汇能力,吸引了众多的客户,仅中国工商银行就拥有1.5亿的个人客户。外资银行进入我国时间较短,人们对外资银行的了解较少。外资银行在信誉度上就远比不上有国家支持的国有商业银行。而且由于资金、时间等方面的限制,外资银行短期内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广泛铺设经营网点,只会更多地开展网上银行业务,这就大大限制了客户范围。
三、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竞争对策
1.在体制方面,改革落后的银行体制与制度,改变观念,大胆创新,推动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商业银行运行机制。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建立全面的现代企业制度关键是加快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步伐,随着工、中、建的成功改制,我国银行业对外资银行的全面开放,农行的改革刻不容缓。通过进行股份制改造,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尽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积极学习外资银行的先进管理方法使国有商业银行实现产权关系明晰,以真正独立的法人身份进入市场,焕发应有的生机与活力。
2.在分支行的设置方面,由按照行政单位设置分支行改为按经济区设置分支行,这也是银行发展的趋势。第一,有利于银行支持当地经济的发展,缓解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整体经济的高速增长,地区间的经济差距有增大的趋势,而增大的区域不平衡又成为制约整体经济发展的瓶颈。一般来说,一定的经济水平要求一定的金融水平与之相适应,并要求一定的金融政策与之相匹配,按经济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可以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措施,以更好地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缩小地区间的差距,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创造条件。第二,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减员增效。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庞大的职员队伍不但增加了成本支出,而且降低了劳动生产率,并容易产生各种攀比、扯皮现象。国有商业银行的减员增效势在必行,但按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使各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遍及全国,在保持如此众多分支机构的情况下的大量减员是很难实现的。一条重要的渠道就是精简分支机构,对业务量达不到一定要求的分支机构进行撤并,机构的撤并必然伴随着人员的精简。第三,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效益的提高。按经济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可以使各经济区划行制定适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寻找并发展本地区的效益增长点。另外,对归入撤并行列的二级分行,其撤并所导致的收益的减少一般小于成本的减少,这将直接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第四,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加强对信贷风险的防范。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需要不同的金融政策,不同的金融政策具有不同的金融风险,需要不同的防范风险的措施,按经济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可以使经济区划行采取适合本行业务特点的防范风险措施,以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第五,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推进。按经济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地方政府对银行的干涉,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按自主经营的经济主体地位进行改革。
个别国有银行虽然在部分分支机构试点进行了扁平化管理的改革,取得了一些经验。但由于中国经济本身发展不平衡、市场经济体制与法律不完善、固有企业文化根深蒂固的特点,就十分有必要对全面推行扁平化管理改革进行深人细致和审慎的预先研究。
1国有商业银行现行管理组织结构的形成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现行管理组织结构形式的形成是与计划经济密不可分的。当初的设置是伴随着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置而并行设置的,完全没有经济角度的考虑,是标准的总分制商业银行结构,从理论上讲也是标准的直线—职能式的组织结构。虽然1995年《商业银行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根本转轨,也为商业银行的经营提供了法律保障并由此开辟广阔的发展前景,但由于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体制等根本问题上的改革几乎没有什么进展,几年时间过去了,这种管理组织结构模式一直延续至今。
2现行结构的特点及利弊
2.1国有商业银行现行管理组织结构主要特点
机构庞大,覆盖面广;管理层次多,权力相对集中,等级明显,管理幅度较窄;职能部门林立,相对独立;党政不分,存在不少与经营无关的内设部门。
2.2国有商业银行现行管理组织结构的优点
由于网点覆盖广,易于采用现代化设备,形成服务网络,具有为客户提供全面、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实现规模效益的潜能;由于分支机构众多,易于吸收存款以及在全系统内调剂和使用资金,使资金能够得到有效、合理地使用;有利于业务经营活动的统一指挥和内部实行高度分工,利于发挥职能部门的专业化指导和参谋作用;在经济和市场条件比较稳定的时期运行比较顺畅。
2.3现行管理组织结构的问题
管理上条块分割,职能部门之间横向联系不理想,容易产生脱节和矛盾,协调与协作不理想。
由于管理层次过多,企业上下信息沟通路线较长,容易导致上传下达的信息传递不畅,影响决策反应速度和执行效果,导致有令难行、有禁难止等等间题;在当今经济和市场条件变幻莫测的情况下,这种传统的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已经明显表现出笨重、迟缓、缺少灵活性的弊端;现行管理组织结构要求总行对分支机构具备较强的控制能力,要求总行有完善的信息系统和严密的成本控制手段,否则会导致严重的效益下降,尤其是在我国地域辽阔、行政区划众多、地区经济和人文状况差别很大的情况下,就更增加了控制上的难度;人员管理上也存在问题,如果调动频繁,则会导致新人对市场、环境和客户了解不够;如果一些人员长期呆在一个地方不动,上级行的控制能力将会下降;最基本营业机构数量众多,但功能单一,投人产出比不合理,人均劳动生产效率和效益偏低,尤其以经济欠发达地区最为突出;在业务职能管理上层次过多、分工过细,重复劳动及冗员问题突出。
3国有商业银行推行扁平化管理条件分析
3.1必须清醒地认识这项改革的必要性
首先,推行扁平化管理是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国加人WTO以后,根据有关资料的统计,将有135家外资银行立即可获准开办人民币业务,还有430家设立了代表处等待升为支行,而后随着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五年后外资银行将享受国民待遇,就会不断大量涌人,到那时国有商业银行既使足不出户,也将直接面临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
其次,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一个机构、人员庞大的总分制商业银行,存在着上面所述的诸多问题,也只有通过逐步的改革才能解决问题,建立起更加灵活、适应市场变化的管理组织形式。
3.2具备推行扁平化管理的基本条件
扁平化的管理组织形式本身对企业现实的经营水平和人员素质要求是相对较高的,尤其是企业本身的行业经营特点应对扁平化管理更具有适应性和发挥管理效能。一些知名管理学者更加推荐扁平化管理在一些个性化服务要求较高的行业如银行业先行,已经从理论上解决了银行业采取扁平化管理的适应性问题。在其他方面国有商业银行经过多年由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的努力,已经形成几大资源优势:一是服务网络覆盖优势;二是现有客户资源优势;三是人才储备优势;四是已形成的企业形象优势;尽管这些资源优势还未能充分转化为生产力而形成竞争优势,但使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具备了坚实的基础条件,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条件才有可能采用扁平化管理等先进管理法对这些资源进行合理地配置和充分地利用,达到兴利除弊的改革目标。
4国有商业银行扁平化管理改革的建议
如果说国有商业银行推行扁平化管理是可行的,那么还存在如何实践扁平化管理并达到预期目标的改革策划、组织与实施问题,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也是一项相当艰巨的工作。这一改革必须遵照现代企业组织机构设计的程序,科学、谨慎地开展。
4.1必须明确推行扁平化管理所应追求的目标
(1)扁平化管理必须促进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投人产出比的提高、人均劳动生产率和效益的提高,增强对市场变化的反应和适应能力,提高对客户需求的满足水平。
(2)扁平化管理所要达到的目标不能过多、过高,重点应放在解决因传统的管理组织结构而导致的问题和矛盾上面,而不能把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诸多突出问题统统归结于管理组织问题而企望通过扁平化管理统一加以解决。
4.2必须因地制宜地推行扁平化管理
国有商业银行的众多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各地其个性差别可想而知。就拿省内来说,其经营环境也千差万别,同级机构的经营规模和效益更是相差甚远,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既有共性又有各自的特殊性,所以在推行扁平化管理过程中不可能存在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模式。必须结合本地区、本行的实际推进这项改革。
4.3与国际上扁平化管理的区别
国有商业银行推行的扁平化管理在减少管理层次、增加管理幅度、建立全功能、小规模的经营单位等方面与国际标准的扁平化是相一致的,但是更应该注意因所处环境和行业特点及自身条件的差距所产生的差别,国际上扁平化管理强调分权、要求员工都能成为企业家,但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而言,由于员工的综合素质还普遍无法达到那样高的标准,绝对不可以照搬照套,关键是要能够借鉴扁平化管理思想的精髓推行特色的扁平化管理。
4.4扁平化管理必须全面、系统地实施
为了取得良好的效果,扁平化管理的实施必须讲求系统化地配合。同其它面的根本性改革配套进行,诸如产权形式、用工制度、分配制度等等;同扁平化管理相配套的业务流程的改革;同扁平化管理相适应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的改革。
4.5确定扁平化管理的层次及运行模式
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规模比较大,而中国的经济地理情况又比较复杂,所以现行的总分制组织形式是比较切合实际的,至于说是采取管辖行模式还是区域型模式效果更好,可以通过改革实践来探索和检验,但是总行直隶型应该说更近于国外一些大公司的扁平化,但对象国有商业银行这样的刚刚起步、问题还很复杂的商业银行是不宜采用的。国有商业银行的扁平化改革必须确定一个初步的范围,是在二级分行先推开,其他管理层次保持不变;还是在一级分行以下全面推行,这是一个必须预先确定的扁平化幅度的问题。
4.6解决扁平化管理与中央银行监管之间的矛盾
国有商业银行推行扁平化管理还必须解决在机构设置上受中央银行监管限制的问题。我国属于中央银行监管比较严格的国家,商业银行的机构撤并、升级、迁址、更名等所有活动都要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而能否得到批准又是一个未知数,由二级分行自己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所以,总行应向中央银行提交一个整体方案和计划,才能有利地促进扁平化管理的深人。
4.7扁平化管理需要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关键词】
国有商业银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体制
中国现有的机制体制决定了短时间内我国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基本格局不会改变,国有商业银行的主体地位不会动摇,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力军,也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先行者。然而,近年来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增加、经济效益下滑、风险规模增加。因此,加紧实施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改善银行金融管理,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资源配置和中国金融全球化、国际化具有不可比拟的作用。20多年以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已然取得了不小的收获,但是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发展遇到了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体制问题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现状20世纪70年代以来,伴随着金融市场的日益发展和金融全球化、信息化、自由化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外部环境随即受到影响,国有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生存环境面临着巨大的威胁,银行业开始调整其发展战略和组织结构,业务范围扩展到证券、基金、信托、投资及资产管理等,至此,国有商业银行不仅具有传统的信用中介功能、融资功能,还具备资产管理、信托投资、保险、经纪和投资银行等功能。伴随着改革的日益深化,国有商业银行的服务意识,风险控制能力和盈利能力皆不可同日而语。但与国外银行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从规模上看,国有商业银行在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上都位居世界银行前列,但没有达成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优势。在风险性方面,从资本充足率上看,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较低,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资产占比大,从不良资产比率来看,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比国外高。在效率性指标方面,从人均利润率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明显不占有优势,从这一方面可以看出我国银行冗员严重,人员结构有待优化。
(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产权不明晰严重制约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具体来说一是产权结构单一,单一的公有制国有独资企业的安排,导致了政府所有权的不明晰,以致企业缺乏所有权的约束;二是政企不分,目前四大银行仍存在着企业和国家机关的双重性质,作为企业由于单一产权体制致使约束的软化,以致存在着以公谋私的现象,作为企业,银行内部职工的积极性未被充分调动,银行利润最大化的根本目的得不到最大限度的释放。2.经营结构和治理能力上的缺陷国有银行的发展历史决定了其不可避免存在计划经济的烙印,官商一体的长期性制约了其市场意识,导致其自我发展意识不强,竞争意识淡薄,创新思维滞后。因此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其长期发展的进程中形成了体制陈旧、机构臃肿、人员冗杂的种种不良现象。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与治理能力已严重限制了其发展壮大。
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策略
(一)重组国有商业银行,实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均衡发展70年代末期以来,我们打破了银行业“大一统”传统模式,实现了银行组织体系多元化。目前,我国基本上建立起了以国有银行为主体,股份制国有商业银行和地方国有商业银行共存的多元化金融体系,这一金融体系无疑不仅加强了银行业竞争力,也提高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然而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体系仍是具有寡头垄断性质的,其特点是行业过度集中,少数银行规模过大,更多的银行规模过小;依托国内市场的银行过多,依托国外市场的银行过少,以致损害了竞争的公平性。中国现行的经济体制决定了未来一个较长时间内国有银行的主体地位不会动摇,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决定了国有银行改革力度要大,其一解决其产权主体缺位的问题,建立起规范,有力的产权制度;其二是并撤分支机构,精简人员。而股份制国有商业银行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扶持与支持,在利率政策和税收优惠的基础上扶持其发展壮大;科学界定股份制银行与国有银行的平等竞争关系,避免政策歧视。
(二)加速电子银行建设,加快电子金融产品创新步伐数字化社会的发展一日千里,电子网络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悄无声息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信息获取方式;对银行业来讲,在信息化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影响着我们的生活的时候,银行业改革也迫在眉睫。全球国有商业银行在当前信息化技术的影响下,业已形成经营方式网络化,机构网点虚拟化等趋势。在网络金融格局的影响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应加快银行电子化和网络化建设以适应现代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要求,根据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电子化发展现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是依据自上而下的技术开发模式,全行全方位的协调配合,面向市场,面向管理,共同致力于金融电子化建设;二是信息化系统的建设规划,建设以电子网络为平台,集业务处理,客户服务,客户维护为一体的电子信息化系统;三是加大科技投入,通过电子化网络的建设,引导整个银行业业务服务流程,经营管理模式和功能的创新再造。
(三)落实风险责任制,提高员工创新能力与动力如今是知识经济与互联网相辅相成,取长补短的年代,当前竞争的实质是人才的竞争,企业应牢记以人为本的理念,提升其生产能力和创新能力。国有商业银行需实施行长责任制,将其任免、升迁、提拔与其在任的绩效相挂钩;在中层领导干部之间鼓励能者上、庸者下,增强其责任心促使其努力工作;实行员工绩效工资制和末位淘汰制,鼓励公平竞争的同时,奖勤罚懒,提高员工工作动力和创新能力。
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发展展望
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依然存在着经营机制不健全,资本充足率低的现象,其改革在相应的政策和法律的相辅相成的,我们应继续对国有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因地制宜的走市场化道路,改制成有独立法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形成真正意义的市场化主体,在把握银行传统优势的基础上,完善提升其各项职能,推动改革的创新发展,并应积极迎合历史潮流完善互联网金融服务,相信国有商业银行依然是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主力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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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晓健.依靠改革创新激活发展活力[J].当代江西,2015.(11).
中小商业银行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不同时期衡量标准不同,其共同特点在于资本金少,业务范围狭窄,服务对象集中,地域性突出。以资本额为衡量标准,美国二战以前10万美元以下,二战以后2亿美元以下的商业银行及互助储蓄银行、信用社均属于此列。在我国,对中小商业银行没有统一的定义。一种比较普遍的认识是在非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中,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外其余都是中小商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就股权结构而言,又可分为两类: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合作制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10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111家城市商业银行,合作制商业银行包括3000多家城市信用社和四万多家农村信用社。(数据截至2001年末)
二、我国的中小商业银行在中国银行业中的现状
截至2001年末,中小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总额3.27万亿元,占全国商业银行资产总额的21.57%;存款总额2.54万亿元,占全国商业银行存款总额的20.86%;贷款总额1.67万亿元,占全国商业银行贷款总额的19.35%。中小商业银行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外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从中小商业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的比较,与外资银行的比较来看中小商业银行在中国银行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及比较优劣势。
(一)中小商业银行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比较:
1、与国有商业银行比较的劣势:
(1)从市场格局上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存款、贷款占据了市场80%左右的份额,中国银行业市场缺乏有效的竞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拥有遍布全国的分支机构,具备强大的零售银行业务的能力,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截至1999年末,四大商业银行在全国共设立网点140110个,而十家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只有网点4276个,且网点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市。
(2)四大商业银行有国家作为后盾,有补充资本金的机制,比如1998年国家通过发行2700亿特别国债来补充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而中小商业银行就没有这项优惠政策,除四家上市公司以外,其他中小商业银行大都只能通过私募扩股、留存收益、股东以部分红利转注等渠道补充资本金。中小商业银行资本金偏少,限制了业务的拓展,而增资扩股渠道的制约,导致部分中小商业银行资产规模扩张困难,发展速度缓慢,存在发展后劲上的差距。
(3)信用机制上的差距。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完全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而中小商业银行却没有这个条件。
(4)处理不良资产的差距。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可将自身的不良资产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而中小商业银行则没有这个条件。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最新统计,截至2002年9月30日,信达、华融、东方、长城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共处置不良资产2323亿元。
2、与国有商业银行比较的优势:
(1)从经营机制上看,四大商业银行仍未转化为真正的商业银行,缺乏追求利润的冲动,而中小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灵活,有较强的追求利润的冲动。
(2)从历史包袱来看,四大商业银行有较重的历史包袱,冗员较多,不良资产较大,而中小商业银行则是轻装上阵,没有什么历史包袱。
(3)与四大相比,中小商业银行规模较小,资产负债率比较低,资本充足率较高,由于实行股份制,经营机制较为灵活,员工的积极性较高,易于采纳先进的经营管理办法和技术。
(二)中小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比较:
1、与外资银行比较的劣势:
(1)外资银行经营资金实力雄厚,我国营业额最大的工商银行在1999年也只能在世界银行界排第27位,营业额只有排第一位的德意志银行的三成多。外资银行机制灵活,有先进的营销技术和超前的服务观念,良好的信誉,较强的金融创新能力。
(2)规模较大的外资银行基本上都建立了全球清算系统和全球客户服务系统,全球范围内的资金往来当日即可完成。同时,外资银行在电子化、网络化发展上拥有技术资金上的优势。
(3)外资银行拥有较大的人才优势。一方面,外资银行拥有许多在国际金融市场从事多年金融业务的金融人才;另一方面,外资银行可以利用委以重任、高薪和出国、员工持股、期权持股等优厚条件挖走国内银行的优秀人才;第三,外资银行还非常注重员工的培训工作,以及有具吸引力的激励机制。
(4)中小商业银行网点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而外资银行的业务也将集中在中心城市,地域范围会与中小商业银行重叠,双方的竞争更直接。
(5)外资银行目前还享受一些超国民待遇,包括:外资银行所得税率为15%,且有“两免三减”的优惠,而中小商业银行的所得税率为33%。
(6)外资银行多为综合性商业银行,许多创新的金融业务不需要经过人民银行批准,而中小商业银行任何新业务都要经过人民银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