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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日常管理大全11篇

时间:2023-07-21 17:12:43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保险公司日常管理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保险公司日常管理

篇(1)

近年来,随着再保险业务不断发展,再保险信用风险越来越被重视,再保险资产安全性越来越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以下结合作者本人的多年业务实践,共同分享保险公司再保险资产管理经验,促进国内再保险资产管理不断完善与成熟。

一、再保险资产

再保险资产是指由于再保险业务交易而形成的会计认可并记账反映的资产。再保险资产包括应收分保款项和应收分保准备金。

二、再保险资产管理

再保险资产是由于再保险业务交易形成的。科学、规范的再保险业务管理及运行体系,是维护再保险资产质量、保证再保险资产安全的基础与前提。

1.坚持规范性、谨慎性、长期合作的原则选择再保险交易对手

规范性是指选择再保险交易对手,要明确和遵循严格的制度规则,即制订相关再保险人选择的标准和条件以及相关的工作程序。

谨慎性是指保险公司在选择交易对手时,要在满足各方面指标要求的再保险交易对手中间,实现优中选优,要关注再保险人专业人员的配置,业务支持能力以及历史结算记录等软实力。

长期合作是指再保险选择交易对手,要考虑双方长期合作,毕竟再保险业务属于长尾业务,业务处理维持期间较长。因此,保险公司应当珍视那些无论是市场是在上行还是下行周期,都能坚持合作的再保险交易对手。

2.再保险交易以及业务数据的审核确认严格

再保险业务是一项国际性很强的业务,除了一些合同约定的工作流程与操作外,有些工作处理是行业惯例。因此,再保险交易以及相关业务数据的处理,必须明确严格的审核确认机制,再保险制单,复核等严格遵循岗位不相容等原则,防止再保险业务处理错误或发生舞弊。

3.通过分期付费、保费准备金留存,信用证等抵押或担保措施降低风险

为了提高再保险资产安全性,降低再保险人信用风险,保险公司在再保险合同订立时,可以通过增加分期付费、保费准备金留存,信用证等抵押或担保措施。

4.及时、准确进行再保险结算

再保险结算是再保险交易的最后环节,也是再保险交易完成的最后标志,重点工作建议如下:

(1)设置专门的再保险结算机构,建立专业的再保险结算团队并配备充足的专职结算人员,实行客户经理负责制。

(2)总部集中管理再保险结算,可以降低保险公司总体结算频率,减少银行汇付费用,整体控制结算风险,降低结算成本。

(3)结算账户及金额相互确认、轧差结算,可以确保再保险支付安全,有效降低双方应收应付分保余额,避免各自长期挂账。

(4)建立再保险结算人黑灰名单制度,通过控制交易规模等措施,提示交易风险,可以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再保险人结算合作。

5.未结算业务的日常管理

再保险未结算业务的日常管理,主要工作重点是对于长账龄应收账单的管理与监督。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细则,明确时间、责任到人,实行应收业务的闭环管理,避免长期挂账应收。

6.按期计提分保减值准备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资产减值管理制度,按期计提分保减值准备,避免由于可能出现的再保险信用风险给公司资产造成重大影响,甚至造成业绩波动。

7.建立再保险人托管账户

保险公司可以要求再保险人,特别是对于再保险经纪人,设立再保险人托管账户。

三、需要注意的问题

1.降级取消条款的使用

在再保险交易中,可以在再保险合同里增加再保险人降级条款,即再保险人资信评级下降到约定评级级别时,保险公司可以中止再保险合同,另行选择其他再保险人予以替代,从而避免可能出现的再保险人信用风险影响本公司再保险资产安全。

2.提前结清(Commutation)

在再保险实际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再保险人要求提前结清的情况:

(1)再保险人调整公司管理结构或承保战略,主动要求对于未到期的再保险合同要求提前终止,双方就该笔业务或该类业务磋商有关条件,通过签署协议,双方解除再保险合同,再保险人按照约定支付结清款后,免除其原有的合同责任和义务,保险公司承担未来的全部合同后果。

篇(2)

近年来,随着我国铁路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施工企业承担着越来越多的铁路工程施工任务,铁路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工程保险伴随着工程项目的发展,在铁路工程建设领域得到相当程度的普及,并已成为铁路工程承包合同的必备条款。然而,由于施工企业工程保险管理专业人员的匮乏,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工程保险基础工作和日常管理还十分薄弱,如何加强工程保险管理工作,实现合理转移风险、追求更高的风险管理目标,已经成为企业亟待解决的重要研究课题。

1 加强项目工程保险管理的必要性。

铁路工程施工项目多处于复杂的自然环境之中,往往经过高山峡谷、跨越大江大河、穿越戈壁沙漠和岩溶发育等特殊地区,加之铁路工程项目施工周期漫长、规模宏大,建设的复杂程度超过以往任何时期,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需投入大量的机械设备和人员,长期处于不安全的环境之中,一旦发生各类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将会给员工带来严重的人身伤害,给企业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为应对风险、降低风险因素给企业带来的损失,选择工程保险已成为大多数施工企业转移风险的重要手段。但在工程保险管理工作中,许多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足,如保险管理工作还未得到领导足够的重视,工程保险投保方案制订不科学、不完善,保险日常管理工作不规范,索赔工作体系不健全,索赔工作开展不及时,索赔质量和效益不高。因而努力提高工程保险管理水平,加强管理工作,真正发挥保险的补偿功能和作用,提高索赔效益,为项目保驾护航,促进项目顺利进行和健康实施,达到预期的风险管控目标就显得尤为重要。

2 工程保险的全过程管理。

2. 1 选择保险顾问协助处理保险业务。

工程保险是高度专业和交叉的工作,涉及金融、法律、财经领域以及工程技术和预算等专业知识,工程保险管理包括项目风险识别和分析、保险方案制订、保险公司的选择、保险合同谈判签署、出险后的理赔等一系列工作。对于多数项目管理者而言,保险专业知识储备不足、认识不够全面,同时施工企业大多缺乏专业的保险人才和专门的保险管理业务部门,在和保险公司的业务往来中,企业可以说处于专业知识、经验和信息完全不对等的被动状态,依靠自身力量实现保险管理工作目标还不现实。因此企业需要引进专业保险顾问处理相应的保险业务,利用他们对工程风险管理和保险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协助企业和项目进行项目风险和意外事件的判断和分析,结合项目的实际和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确定风险的应对处理手段和措施,拟定工程保险组合方案,代表承包商选择实力雄厚、费用合理、服务优良、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业务,为企业争取最理想的保险条件和最优惠的保费,并提供理赔等后续服务。

2. 2 制定科学合理保险方案。

科学合理的保险方案是进行招标工作、开展保险工作的基础。保险方案的制定是以合理的保险费投入获取最大程度和最有利的保障为前提。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应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会同保险顾问,在全面审核施工图纸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现场踏勘,详细了解沿线的施工条件、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地质情况,全面收集所在区域的气象、水文资料,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优化施工方案,编制机械设备和劳动力的投入计划,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图。在此基础上,项目部应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方面的专家,分析所收集的资料和技术文件,研究讨论项目所面临的可能自然灾害和各种意外事件,对项目进行科学、合理、充分的风险分析评估,并制定工程保险投保方案。

一般而言,工程保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即工程一切险( 包括物质损失部分和第三者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机动车辆险等。对工程一切险,可根据分析所确定的风险程度确定投保范围; 对于雇主责任险,项目部应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充分沟通,了解现行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政策,根据本工程特点、工人雇佣方式及统计的危险工种比例等数据来确定是否购买和购买范围,如果本项目内有较多的高危岗位,如桥梁、隧道工程比例大,从事水上、高空、地下作业人员较多,则应考虑投保雇主责任险,对所雇用的劳务分包企业同样要求其投保雇主责任险,防止出险后劳务分包企业无力进行赔偿,连带影响项目实施;企业投入的大量施工用机具、设备和机械装置,可以根据需要购买机械设备险,如架桥机、隧道内的施工机械等。有条件的项目还可以通过扩展雇主责任险或购买团体意外险,加强工人遭受意外后的保障,减轻企业的责任承担。

如某项目在确定施工组织设计后,经过认真分析制订了项目投保方案,对风险高的单项工程进行了投保,如路基、桥梁涵洞、隧道工程等; 对风险较低的工程则不予投保,如现场箱梁的预制、轨道及站后工程等,这样既节省了保费的支出,同时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也获得了可靠的保障。

2. 3 保险公司的选择。

目前国内有很多保险公司都开展了工程保险业务,可供选择的保险公司较多,竞争较为激烈,这就为施工企业择优选择承保企业提供了较好的条件,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可通过公开和邀请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保险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保险公司通常需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从保险公司的资质、展业领域、地域、承保能力、承包经验和业绩等因素进行选择,通过资格预审选择有实力、有经验和服务水平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保险公司进入下一阶段的投标,避免某些实力较弱、规模较小的公司对招标工作的干扰。

国内相关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尚没有制定完全成熟和统一的规范性招投标办法和招标文件范本,这就对企业通过招标选择保险公司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通过招标选择保险公司需要集中企业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以及保险顾问,事先编制一套高质量的工程保险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详细介绍项目情况,给潜在投标人提供可供参考的资料,设置好保险费率或保险费报价项目,合理设置免赔额( 率) ,以供投标人在同一个水平上自由报价,充分竞争; 同时在设置保险责任条款上特别是扩展责任条款和特别约定条款时,要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进行优化组合,争取最大限度的保障利益; 招标文件中应允许保险公司提出合理化的风险管理建议供招标方参考和借鉴,招标人同时也可以通过投标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来考察投标人的技术、管理能力和经验; 对服务承诺和服务方案则重点从拟投入的管理、技术力量、理赔工作制度、防灾防损工作制度以及保险支持、业务咨询培训工作等内容进行要求。

对保险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应组织工程技术和保险方面的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按照事先拟定并公开的评标办法,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评定,即保险费率或保险费报价、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指标、保险责任条款( 包括主保险条款、扩展责任条款、特别约定) 、风险评估及风险管理的合理化建议、服务承诺和服务方案、优惠条件等,从而选择有实力的保险企业来承保。

2. 4 保险日常管理。

2. 4. 1 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专门人员的配备。

风险和意外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项目部应将保险管理工作纳入项目日常管理工作中。项目部应强化项目管理班子风险意识,企业在设置项目管理机构时,在项目领导层应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分管工程保险工作,负责保险管理和索赔管理; 项目部在设置项目管理部门时,应将保险管理工作纳入某一个部门的工作职责之内,配置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设置专门的风险管理工程师岗位,指定专人负责工程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培训工作、组织宣讲保险专业知识和索赔工作的具体开展。分管领导负责指导执行部门工作,组织进行保险合同交底,协调索赔时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督促保险人履约。

2. 4. 2 工程保险管理制度的建立。

项目部可就工程保险管理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将工程保险管理纳入标准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其内容一般包括项目部、各部门、现场各工点的管理责任分工,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的编制和配置,理赔体系的建立,保险索赔报告制度,激励约束制度,对失职者的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规范工程保险管理工作。

2. 4. 3 保险索赔工作。

保险索赔是工程保险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消除或补偿损失损害的关键性工作,其工作质量直接关系索赔利益。一旦发生可能引起保险责任项下索赔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时,项目应该按照工程保险管理办法和事先制定的预案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各工点负责人应在出险后第一时间向上逐级进行口头和书面报告,保护现场并进行必要的抢险施救,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收集包括照片、影像等第一手资料和实物证据。项目部风险管理工程师接到工点汇报后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按保险人的要求提供索赔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 图片、影像资料、处理方案、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物质损失、索赔金额及预算等。

在索赔阶段,项目部应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认真编制索赔报告,收集索赔资料,实事求是进行索赔金额的计算,确保获取自己合法的索赔回报。项目部还可与保险公司协商共同聘请保险公估机构,由保险公估机构公平公正处理索赔事项。

2. 5 重视风险管理和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

近年来铁路工程标段投资规模一般都达几十亿元,施工总承包已是铁路建设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要求,承包商在施工中所面临的风险也就越来越大。企业必须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推广,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和保险专业人才培养和使用,培养一批具备保险、金融、法律和技术、工程造价理论与实务的人才队伍,才能使企业风险管理工作真正服务于企业发展,达到预期的风险管理目标,才能使企业在大的风险面经受住考验。

3 结语。

随着我国铁路建设市场不断完善和风险分担机制的建立,风险管理和工程保险管理将会得到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重视,将会不断提高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水平、抵抗风险的能力和项目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篇(3)

作者:翁燕斌 单位:南平市邮政局

魔鬼训练业绩显赫

初涉保险市场,要想尽快成为 “行家里手”,有没有捷径?南平局认真研究各个保险公司的基本法规,通过 “拿来主义”博取 “百家之长”,参照保险公司的管理模式、团队组建、职场建设、人员培训、业绩考核等方面的经验,组建了邮政保险专职营销队伍,并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将险种培训、应试培训、展业培训三者有机结合,使客户经理保险业务水平向深层次和高标准挺进,有针对性地对保险业务的重点、难点进行培训。为了少走弯路,该局借助保险公司的培训力量,以网点为单位进行业务竞赛、专业培训和经验交流。各县 (市)局与当地保险公司密切配合,一季度以 “产说、特训营模式”对网点人员进行销售信心和销售技能培训,提升网点人员整体销售能力;二季度以 “千人轮训行事历”展开有效培训,专业保险人员的言传身教使窗口人员办理保险业务的技能迅速提高,熟练掌握各种谈话技巧,发展业务得心应手,能够准确分析各种潜在用户的特点,从而降低了 “低产能、低出单网点”的占比,有效提高了网点业务的发展能力。为全面提高客户经理队伍的素质,增强战斗力,该局还借助省公司的师资力量,相继举办了新招客户经理新人班7期,参与培训人数超过200人次;10位客户经理主管均参加省公司举办的 《客户经理主管培训班》、《批零兼营、项目带动、精准营销研讨培训班》等3期。借助培训、例会、日常管理、项目带动,客户经理的专业营销能力全面提升。自培训以来,保险频频刷新历史纪录。一季度同比增幅达182%,单日销量首创769万元。其中 “唱响山歌超越自我保险大会战”计划8天完成确保目标2600万元,力争目标3000万元,最终取得了4151万元的优异战果,一季度即完成跨年度计划的29%,超出跨年度序时计划9个百分点。浦城、光泽分别提前3个半月和3个月完成确保档计划指标,政和、浦城、光泽、建瓯、建阳、武夷山6个县市局完成确保档计划指标,其中政和、浦城、光泽3个县市局分别以102%、101%、101%率先完成跨年度贡献档计划指标。截至2011年8月31日,保险市场占有率首次超过52%,达到52.8%,比2010年同期提升11.66个百分点,连续11个月稳居第一,超过第二位建行33.95个百分点。

精英队伍百炼成钢

保险市场是一座神秘的宝库,但只要找到 “敲门砖”,就会有不尽财源滚滚而来。为规范客户经理队伍的建设,使客户经理队伍管理专业化运作,该局加强客户经理的日常管理、会议管理、活动管理、日志管理和品质管理等工作,由各局保险部负责每月考核,填写 《福建邮政金融保险专业客户经理基础管理工作考评表》,考评结果作为升、降级考核和绩效发放的依据之一,客户经理及客户经理主管均填写工作日志,由市局保险部负责检查落实。为使保险客户经理在网点发挥更大作用,使他们融入到网点业务发展中,该局为他们统一制作制服、胸卡,印制名片,明确客户经理的工作定位,使客户经理成为局所主任的营销助手。同时,该局根据保险队伍从业人员的工作性质,对其进行差别培训,对新招的非全日制客户经理,在强调外拓的基础上,安排驻点服务时间,在做好阵地营销的基础上,再组织开展能够充分利用邮政综合客户资源的项目外拓工作。为充分调动员工发展保险业务的积极性,该局严格执行 “谁发展,谁受益”的标准,按月兑现奖励,极大调动和激发了基层人员发展保险业务的积极性。在网点理财沙龙的基础上,以 “三八”节、 “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各种节日为依托,举办各类联谊活动,以及日常烟叶款、满期给付、保险进社区、土地补偿款、茶农特色资金、莲子资金项目、竹荪资金项目、葡萄款等特色资金,集中精确营销,举办各种形式的理财沙龙、茶话会、座谈会、产说会等,有效拉近了与客户的距离,树立了良好的邮政口碑,同时也发展了新客户。此外,还开展了 “保险项目评优立标杆”活动,要求每位客户经理每月开一场理财沙龙,使项目带动模式常态发展。从2011年4月份省公司提倡 “项目带动•精准营销”起至8月底,南平局共举办理财沙龙103场次,共收保费1254万、工资70户、网银新增19户、基金定投15户。其中上报省公司评优项目10场,如建阳中山网点 “VIP客户联谊会”实收保费42.1万;武夷山母亲节 “家庭理财、养老的保证”实收保费106.01万,兴田网点 “保险让您无后顾之忧”实收保费93万;顺昌局笋干资金项目精准营销活动 “感恩签谢会”实收保费93.84万……优质保险营销案例对发展保险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篇(4)

区政府采购中心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人代表)委托*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对公务车辆定点保险进行了采购,经评审小组评议,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为定点保险单位。

二、投保险种

本次公务车辆的投保险种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交通强制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

三、资金拨付方式

由车辆单位自行支付。

四、要求

1、列入定点保险范围内单位的公务车辆,必须到定点保险公司投保。

2、车辆投保前必须填写《公务车辆定点保险计划申报表》报财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到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科办理车辆登记并领取“*区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卡”和各定点保险公司的服务承诺书(含费率下浮率)。

3、为确保车辆的按时投保,须在上期投保截止日前10个工作日办好投保和相关付费手续(车辆单位凭保险公司付费通知书支付保费;保费经银行确认后,保险公司应及时出具保单和发票)。

4、公务车辆定点保险采用直接投保方式,由投保单位自主选择定点保险公司,持卡办理投保业务和处理赔偿事务。

5、各定点保险公司应严格遵守《保险法》的规定,办理保险业务;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审核的投保的险种受理投保业务;应于每季末的5日向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科提供公务车辆投保、理赔的情况。

6、单位车辆在上一保险年度属无事故赔款的,保险公司应按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和在投标中所承诺的条款予以兑现。

五、切实加强公务车辆定点保险的监督和检查

1、公务车辆实行定点保险后,各单位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如擅自向定点保险公司外投保的,财政不予确认(支付)保险经费或核减下一年度其车辆保险经费的预算指标。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因特殊原因,投保其他险种(盗抢险除外)的,填写《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增加险种申请表》(见附件)报财政部门批准。

2、各定点保险公司应杜绝保险业务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保险业务,为各单位的投保、理赔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如违反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区的政府采购活动。

3、各单位应加强交通法规宣传、车辆安全教育、车辆日常管理等工作,努力降低车辆出险率。

六、定点保险公司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夜间报案电话:

(2)、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

地址:

篇(5)

一、科技保险运行的理论模式

科技保险的推行,是一项创新性工程,在政策性定位的前提下,政府不仅参与宏观政策决策,有时甚至要直接介入微观经营管理活动。这样,根据政府干预与市场结合的程度和方式,科技保险的运作模式在理论上有“政府主办,政府经营模式”、“政府主办,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和“政府主导下的市场运作模式”三种。

(一)政府主办,政府经营模式

该模式下,政府承担科技保险产品的供给,由政府亲自或通过其辅助机构经营。在市场环境下,政府通过成立科技保险公司或科技再保险公司,由政府提供所有经营科技保险的费用、超额赔付等,以保证准备金的积累和长期稳定经营。

这样,政府既进行宏观干预,提供制度政策,又参与微观经营管理,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所以,“政府主办,政府经营模式”是政策性最强的一种科技保险运行模式。

(二)政府主办,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

该模式下,政府提供科技保险产品的供给,委托给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由政府提供保单和代办费用、委托有经营经验、经营能力的保险公司代办科技保险业务,统筹收取保费和给予赔付,并将积余存入准备金或交付政府,此过程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这种模式政府承担所有风险,代办保险公司只收取代办费用,不享受其他任何利益。

这样,政府进行科技保险的制度供给、产品设计与供给实现,但不参与微观经营管理,通过委托的形式由商业保险公司运营。“政府主办,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的政策性居中。

(三)政府主导下的市场运作模式

这种模式下,政府进行制度供给和险种设计,提供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等支持,但保险产品的供给(如何供给以及供给多少)则由商业保险公司决定,在市场机制引导下,保险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不承担任何市场风险。

这样,“政府主导下的市场运作模式”中,政府行为离市场微观运行距离较远,主要起到设计和引导作用;保险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权利与责任实现有效匹配,保证了保险公司产品供给的积极性与有效性。

二、内蒙古科技保险运行的基础

(一)国家层面

自2006年,我国政府开始陆续出台政策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对科技保险的启动和推进进行制度供给。

在科技保险的实践推进中,国家科技部和中国保监会分别于2007年7月和2008年8月先后确定两批科技保险试点地区:第一批试点是北京、天津、重庆、武汉、深圳、苏州高新区等“五市一区”;第二批试点是成都、上海、沈阳、无锡和西安国家高新区、合肥国家高新区等“四市二区”。同时,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和北京中金保险经纪公司也参与了试点工作,在各自擅长的领域开展了科技保险业务,提供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团体健康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17个险种。

各试点地区结合实际采用“政府引导下的市场运作”模式,在多方通力协作下,推动了科技保险的良好发展。3年来,科技保险的产品逐渐丰富,承保范围逐步扩大,投保企业快速增加,为科技领域开展自主创新提供了风险保障。相关数据显示,仅试点刚刚启动的2007年,参保的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100家,科技保险累计赔付金额达到11.75亿元。截至2009年底,科技保险保费已突破13亿元,风险保额3874亿元,已决赔款7.2亿元,地方财政补贴4187万元。

(二)内蒙古层面

2010年4月,全国科技保险由试点开始全面推广,同时我区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和科技创新的发展都对我区科技保险的启动和推进提出了急切的要求。

自治区科技厅也早在2008年开展过初步的调研工作,委派条件财务处的相关人员通过网上收集资料、和兄弟省市电话沟通、与保险机构初次接洽、向企业发放问卷等方式,对科技保险工作进行了初步的了解,并于2008年3月31日编写了《关于开展我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但由于自治区当时运作时机不成熟,该方案没有进一步得到实施。

2010年1月,内蒙古科技厅再次委派条件财务处、生产力促进中心共同对科技保险在国内区内的开展情况、企业当前条件现况进行摸底调研,经过工作人员的努力,形成《关于内蒙古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进展的汇报》材料,按照自治区当前状况,重新拟定了《内蒙古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10年8月,科技厅对“科技保险框架体系研究”以软科学研究的方式进行立项,旨在寻找开展科技保险的最佳方式和作法。

三、内蒙古科技保险运行模式的构建

在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背景下,我区也在进行相应的创新发展的实践。这样的大背景下,科技保险运行模式应如何构建呢?

“政府+科技中介机构+保险机构”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既可以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制度供给和支持引导方面的职能,又可以由商业保险公司、科技型企业以及各类中介机构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进行科技保险的有效配置,交易成本较低。保险公司的经营自由度比较大,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设计提供相应的科技保险产品,而且其经营直接与其利益相关,承保的动力比较大。

所以,在我国和我区推行科技保险,政府主导的市场运作模式更符合实际。在实践中,2007年以来,北京、天津、成都等科技保险的试点地区都采取了这种运作模式,运行状况良好,科技保险工作进展顺利,他们的实践也验证了以上结论。

(一)目标和原则

1.目标

建设符合我区实际的、以政府引导下市场化运作模式为核心的科技保险框架体系。在借鉴试点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规划运营主体、运营模式、产品体系、政策支撑、协调合作机制、监管体系、实施策略、政府引导经费预算等,为我区科技创新提供有效的风险保障。

2.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由科技部门联合保监部门、财政部门等进行统一引导是政策性科技保险启动和推进的关键,同时,科技型企业和保险公司又在市场原则和机制基础上实现科技保险的供需对接和均衡。在国家科技部和中国保监会的宏观引导下,我区科技保险应由自治区科技厅联合保监局、财政局等部门进行具体

规划、组织、扶持、管理,并广泛吸收多方主体参与,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二是坚持先试点、后推广,稳步推进的原则。全国科技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的一项成功经验就是,在实施策略上由试点稳步推广,这具有一定的科学性。我区各种宏微观条件不是很成熟,在全国科技保险工作由试点开始全面推广的背景下,我区的实践更应先试点、后推广,稳步推进。

三是坚持科学规范原则。国家科技保险工作已稳步实施,应充分借鉴前两批试点城市的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构建框架方案,制定管理办法,使每一步管理工作科学、规范。

(二)总体思路

在上述目标和原则的基础上,我区科技保险运作模式构建的总体思路是:在国家科技部和中国保监会的宏观领导下,以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为核心,构建我区特色的科技保险框架体系。

我区科技保险工作由自治区科技厅主导,并会同保监局、财政厅等部门,出台引导政策、宏观管理,实施监督,将国家政策本地化、具体化;内蒙古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科技厅委托,负责科技保险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在政府引导下,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科技保险的供求对接与均衡,科技型企业(或科技企业)和保险公司(或保险经纪公司)通过契约合同和价格信号等市场手段,进行科技保险产品的选择和有效配置。

在此基础上,以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中介为依托,建立包括科技厅、保监局和财政厅等政府部门,以及科技型企业、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银行、风险投资等多方主体参与的协调合作机制小组;以及由审计、财政、科技、保监等部门联合组成的监管体系。

我区科技保险的实施策略是由试点逐步推广。

(三)具体内容

科技保险的理论与我国的实践都证明:以“政府引导下的市场运作模式”为核心构建科技保险框架体系是科学合理的,是符合国情和我区实际的。我区科技保险运作模式建是由政府主导,成立运作平台,面向企业和保险机构提供政府支持和关联服务。模式构建的具体内容如下:

1.由自治区科技厅牵头成立协调小组,协调保监局和财政厅等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制度供给、工作引导和调控监管。

在科技厅的统一协调下,由主管厅长牵头,高新处、条财处和科技中介共同组成厅内协调小组,并与保险局和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组成厅(局)间联合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主要负责以下四项工作:推进自治区科技保险工作的具体规划、制度供给、组织引导和调控监管;推进自治区科技保险工作的财税、补贴等相关引导政策的出台;推进自治区科技保险工作由试点到推广的策略实施;推进自治区科技金融(保险)促进会的建立和运行。以科技中介机构为依托建立包括科技厅、保监局和财政厅等政府部门,以及科技型企业、保险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和NGO多方参与的科技金融(保险)促进会。

2.以科技中介机构为依托构建自治区科技保险运作平台,沟通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微观供求。

作为自治区科技保险协调小组和科技金融(保险)促进会的常务工作机构,科技中介机构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公务和信息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受科技厅委托,科技中介机构作为科技保险的专门服务机构,负责保险补贴资金的日常管理,受理并审查补贴资金申请并划拨保费、组织宣传培训和指导企业等工作。

3.投保企业作为科技保险运作平台机制下的市场需求主体,须具备一定条件,申办适合自身的科技保险。

(1)资格:在自治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2)行为:与企业研发、创新等活动密切相关的风险分散和保障行为。一方面,在保险市场按需投保,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选择由平安人寿、华泰保险、人保财险等提供试点险种;另一方面,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及科技保险项目可以通过以科技中介机构为依托的科技保险运作平台实现保费补贴。

篇(6)

面对这样的困境我们必须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那就是保险公司必须强化内勤对外勤的管理——在保证效率的基础上控制营销团队建设的过程。因为从本质上说,保险公司的内勤更加着眼于长远利益:

1.人的录用。制定严格的新进人员录用标准,格外重视是人的品格因素,并且在流程和制度上保证得到落实。

2.人的培训。在业务知识和能力的训练外,职业道德和法规的培训要坚持不懈。同时通过身边业务精英的职业生涯规划让人能明白,过分重视短期利益而放弃可持续发展原则将是不明智的。最后还要建立起相应的奖惩制度。

3.人的日常管理。日常管理的内容非常广泛,但至少要本着“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原则,保证团队的正气。对业务人员的工作过程要进行必要的监控,比如认真填写拜访记录、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准客户随机回访等

4.人的发展。对于人的晋升,重视业务和管理能力的同时,必须把业务品质作为关键指标对待,放弃了业务品质指标的晋升制度就是一种恶的制度。

5.人的薪酬。单纯以业绩量来计算收入的佣金的方式是有天生不足的。我们可以加入一些控制性的因素,比如将人按品质划分级别,不同品级的业务员可以享受不同的佣金比例,并且差距可以拉大;或者采用佣金预留制度;或者降低首佣比例,加大续佣比例等等。此外,必须精心设计人的福利体系,让人没有后顾之忧。

所以,营销管理重在过程,控制了过程就控制了结果。

二、标准化与人性化结合的管理

我们遵从于服务营销学中的技术核心分离法,对后援管理进行标准化与对前线管理人性化相结合。于是营销管理就必须体现出更多的人性化。

我们通常喜欢把营销当作一种艺术,而艺术是个性化的,因此,很多保险企业的销售可以称为“精英销售”,但公司的盈利却很少,甚至出现亏损,公司经营的不佳又将导致营销精英的最终离去。这个悖论更加说明我们必须要正确而深刻的理解营销的人性化。

我们再来观察中国比较优秀的大型保险企业,比如中国平安,发现他们有一个重要的管理理念:开发大多数人的销售潜能。他们重视营销团队的整体营销能力而不是个人的推销能力。如何才能让平凡的人做出不平凡的业绩?最好的方法就是标准化。其结果就是平安的人的整体业绩水平和专业水平独树一帜。

所以,我们的人性必须是建立在标准化基础上的人性,我们的标准必须是体现人性化的标准

篇(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邮政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提高车辆的运行效益,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及运行风险,根据我州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分别从车辆的管理机构,日常使用管理,安全生产,维护维修,更换更新,交通规费缴纳办理,车辆保险投保等几个重点方面进行规范和要求。

第二章车辆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全州车辆管理机构为州局综合办公室和州局运维部。州局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行政用车的指挥调度;运维部负责贯彻落实省局车辆管理要求及相应管理资料的上报,负责制定全州车辆管理办法并落实管理措施,负责邮运车辆的生产调度,负责养路费、过路费、营运费等交通规费及保险费的统一办理,负责车辆大修申请、报废、更新等的审核及办理。

第四条

各用车单位为本单位车辆生产使用管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车辆的安全使用管理,基本保养维护,负责办理常规检测检修,协助运维部办理各种交通规费,负责车辆的报修报损,负责车辆维修的最后落实办理,负责报送相关基础管理资料。各用车单位要指定一人为本单位的车辆管理员,负责以上事项的办理和落实。

第三章车辆的日常使用管理

第五条

日常管理采用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全州现有邮政机动车辆的日常使用管理、日常安全运行管理、维护保养、检测检修等由车辆使用单位负责落实。

第六条

各单位应“定车定人定责任”,即一辆车固定一个相对稳定的驾驶员,驾驶员负责所驾驶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报修、送修及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若因日常维护保养不力、报修、送修不及时或不按规定驾驶导致损失或产生事故,则由驾驶员负责。

第七条

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常规安全检查,查看车身是否正常,车架大梁、悬挂钢板、传动轴、轮毂钢圈等是否存在变形、裂纹、螺丝松动等情况,检查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变速系统等是否正常,发动机运转、各指示警示灯工作是否正常,检查制动液、液、冷却液是否充足,若有异常情况,则必须立即进行诊断维修,待故障排除后方可出车。出车、维修、加油等事项必须及时如实逐日填写“__州邮政局机动车辆行车记录及油料登记表”,每车一表,表格形式见附件一。各单位车辆管理人员在月末对“__州邮政局机动车辆行车记录及油料登记表”进行汇总统计,同时填写“__州邮政局机动车辆使用情况统计月报表”,并于次月3日前报至运维部,表格形式见附件二。

第八条严禁私拉乱跑,拉运违规禁运物品,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驾驶员将自己驾驶车辆交由其他人员驾驶。

第九条

各单位所属邮政机动车辆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并按时归班回局存放,长途运输车辆按固定线路运行,其他车辆只能在本县市行政区域内运行,严禁私拉乱跑、挪作他用或跨区域行驶,生产需要跨区域行驶时,必须报经运维部备案后方可运行。

第四章交通规费办理及保险投保办理

第十条养路费及客货运附加费由运维部统一向州养征处集中办理,办理时间为每年12月份办理缴纳下一年度费用。

第十一条

长途运输车辆过路费由州局统一集中向州路政支队申请包缴,运维部具体办理,办理时间为12月份申请办理次年1——6月份的包缴并领取发放通行证,6月份申请办理本年度7——12月份的包缴并领取发放通行证,同时回收回交上次核发通行证。申请过路费包缴的车辆为承担长途跨县跨州邮件运输、速递物流运输的货运车辆。

第十二条

车辆保险由运维部统一集中办理。根据省局统一要求及省局与云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合同协议,全省邮政企业机动车辆集中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享受费率优惠。我州邮政企业机动车辆由运维部集中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潞西分公司投保,保险投保险种全州统一,具体见附件三(__州邮政局机动车辆投保险种明细表)。运维部每月初统计本月车辆保险到期数量,交保险公司计算费用,打印保单,制作保险卡,然后到财务室领取支票到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用,签收保费发票、保单、保险卡,最后将保险卡发放至各车辆,保单由运维部统一保管。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要求需要增减险种和投保额度的,则在本年度保险到期前一个月内向运维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章车辆维护修理

第十三条

修理费在1500元以内的车辆常规保养及一般检修,车辆管理员报单位领导同意,经州局财务同意后方可安排修理。但用车单位车辆管理员和主管领导需对修理结果负责,修理费在各局各单位成本中支列。

第十四条

修理费用在1500元以上的,用车单位必须填写《__州邮政局机动车辆报修、派修单》,运维部收到后初步审核,报州局同意,备案后方可送修,车辆使用单位主管领导和车辆管理人员对修理过程进行监督,并对修理质量负责。

第十五条

省局下达的大修计划由运维部根据车辆运行情况统一安排,并报经州局主管领导同意后,送州局财务室备案,各用车单位负责送修并对修理质量负责。

第十六条

车辆修理完成后,用车单位车辆管理员要及时将修理费发票及修理厂修理明细清单复印一份报送给运维部备案,发票及修理明细

清单要有经办人、修理厂家和单位领导的签章。

第十七条

车辆出现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时,现场责任人要主动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并在第一时间通知运维部、公安交警部门、保险公司,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

第六章车辆的报废更新

第十八条车辆的报废、更新和新增由州局统一向省局进行申请,各用车单位提出申请和协助办理相应手续。

第七章车辆基础资料填报

第十九条

全州所有车辆基础资料的报送,采用电子化的方式进行申报。《__州邮政局机动车辆行车记录及油料登记表》、《__州邮政局机动车辆使用情况统计月报表》、《__州邮政局机动车辆报修、派修单》和《__州邮政局机动车辆投保险种明细表》等基础表格和身份,已经全部在__邮政网站上“__州邮政局车辆管理在线栏目”中设定,各局各单位和部门只需要按照网站上的操作要求进行操作,即可。第二十条各局各单位填报资料时,可在各局各单位的宽带使用机器上操作,也可自行在能够上网的地方进行查阅和填报相关车辆资料。

第二十一条运维部负责“__州邮政局车辆管理在线栏目”所有技术支持。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__州邮政局运行维护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一、《__州邮政局机动车辆行车记录及油料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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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since China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s developing high speed development and at the same time, the insurance company compliance management mechanism is relatively backward, not only increase the enterprise compliance risk, also become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development of "bottleneck". So in order to make the insurance industry better development,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mpany operation compliance mechanism, improve enterprise compliance awareness, the enhancement enterprise's ability to adapt to supervision is especially important.

Key words: the compliance management, the insurance company, risk prevention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合规”是指企业与其员工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监管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并对不合规行为进行防范,避免引发法律责任、财务损失、声誉损失或是行政处罚。合规经营已成为当前国际金融保险行业所遵循的普遍准则,与独特风险管理技术,受到业界的一直认可。而我国尚未认识到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对该方面建设的重视程度不足,因此,我国保险公司大多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问题。而保险行业是一个时刻与风险相伴的行业,树立企业“规矩”十分必要。建立合规经营机制是保险机构坚持可持续健康发展道路的前提,是对保险公司风险防范机制强化的关键之一。

1我国保险公司目前合规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保险行业近年来的发展较为迅速,合规经营问题也越加突出,因此,行业中众多资深保险公司频频引入国际金融保险业成功经验,纷纷设立公司合规部门,保险公司对合规经营机制的建设越发重视。2007年我国保监会制订了《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以此作为各保险公司合规经营机制建设的指导。即使较多的中国保险公司作出了合规管理机制建设的各种有益尝试,却仍未避免合规经营中问题的产生:

1.1 其问题具体表现为:首先,保险公司中各种违规事件屡见不鲜,合规风险始终居高不下。特别是近年来,保险行政处罚、保险投诉和保险诉讼案件持续上涨,保险公司合规经营机制建设迫在眉睫。例如:在2002年到2004年期间,因违法违规而被处罚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就高达1166家,有346名公司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而第二年也就是2005年,受处罚的保险机构相对增加了30.89%;受处罚的高管人员相对增加了25.93%;罚没金额相比增加了144.56%;被吊销行业许可证和资格证的人员是有增无减。此后,各保监局又于2007年对813家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的830家实施了行政处罚,其比例相对增长了93.47%。并责令保险公司撤换了102名高管人员,共罚没3055.35万元,公司吊销许可证12项,56项新业务被责令停止,对246家机构、360人予以警告处理。仅2008年上半年接到的保险投诉就达544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了24.7%。以上这些受处罚和保险投诉案件均是由不规范操作和违规经营引起的,保险公司中合规经营问题越发突出。

1.2 最后,我国仍处于合规管理制度建设的初级阶段,尚未建立明确的职能划分。保险公司上下均以保费为先,并经常以业务为主线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这是造成保险公司合规制度建设与业务发展严重失衡的主要原因,少数公司甚至错误的将合规建设与公司效益的提高对立起来。部分保险公司已有合规管理职能多分散于各个职能部门,尚未形成体系,公司的合规建设缺乏协调与合力。公司合规管理资源匮乏,公司内从事合规风险的管理人员的数量、素质远不能支持体系、合规风险管理实际建设运转需要。

2保险公司构建合规经营机制的重要性

建设保险公司的合规经营机制,可有效改善企业合规管理合规管理滞后和合规意识薄弱的重要意义。

一是,保险公司的长期可持续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合规经营机制的建设。保险公司合规经营机制较为滞后,各种违法违规现象频频发生,它不仅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而且也有损保险行业形象,造成保险行业公信力低,这显然阻碍了保险公司长远发展。为此,企业有必要加强合规经营机制方面的建设,化解防范公司经营风险,为保险行业树立良好新形象,推动保险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二是,可将保险监管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实行监督检查,并逐渐提高监管的标准、内容以及要求。落实监管政策,为公司合规经营机制建设提供相关建议。

三是,促进员工合规意识的培养。依法构建合规经营机制,并有针对性的、对员工进行教育,使员工了解监管规定和内控要求,增强员工合规自觉性,使其自觉承担公司的合规责任,尽量减少过失违规与主动违规发生概率,为公司培养合格从业人员队伍。

四是,促进公司高层的管理人员开展监督工作。实施公司从上之下的合规机制建设。由公司合规部门将违规事项上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其不具有直接否决权,避免出现相应管理责任逃避的现象。

3保险公司构建公司合规经营机制措施

保险公司合规经营机制的建立以其实施风险管理为基础及载体。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面来构建保险公司的合规经营机制:

3.1设置公司独立合规部门

公司合规部门是公司进行合规管理职能部门,也可将其称做法律合规部以及内控合规部等,它是重要的合规经营机制组成部分。该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公司合规制度、进行检查监督,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加强公司监管部门与内部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等。由于其特殊的职能、职责,保证合规部门作用的有效发挥,公司已经将合规部门与审计部门、业务部门以及财务等部门分离出来,确保其工作的独立性。

3.2加强保险公司合规人才队伍建设

提拔职业道德高尚,拥有较高技术认定能力和实践工作经验、个人素质较高、具有直言不讳的勇气的人员为合规人员,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及时的应对方案。

3.3建立健全合规体系,培养公司合规文化

利用公司现有的学识较高的讲师队伍,从外部聘请监管专家、法律专家对企业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增强公司内部人员的合规意识,并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贯彻实施。形成企业健全额合规教育培训体系。并将合规制度转化为公司全员自觉,充分发挥其作用,进行企业合规文化培育。

结束语:

合规经营是降低保险行业风险,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的规范,它有利于保险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是我国保险公司长期发展的主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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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农保的概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我国设立的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参保个人、集体和地方政府多方共同出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前身是制度下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二、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三种模式

(一)委托管理模式

政府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机构的服务来对新农合进行管理的一种模式。政府与商业保险机构就新农合的管理问题签订委托合同,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政府卫生部门负责新农合资金的筹集、医疗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协调,并承担新农合基金的盈亏风险;商业保险机构按照合同的约定,受政府委托承担新农合基金的审核、支付和日常管理工作,并按参合规模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但不对基金的盈亏承担责任。商业保险机构收取的管理费用不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全部从地方财政列支。保险机构不负责新农合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在每年支付后有结余的话全部进入下年度基金账户统筹使用,基金如果收不抵支出现出现亏损的话也由政府财政承担。

优点:(一)加强了风险控制能力(二)提高了服务能力实现共赢。商业保险公司帮助政府医保经办机构减少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政府向保险公司支付管理费,使得政府医保部门和保险公司实现了双赢。

缺点:医疗保险基金具有社会保障性和互助共济性。因此在委托管理模式下,提取管理费用会受到许多限制,对于财政状况不好的地方无法采用此种模式;另外,商业保险公司只有依托政府社保部门才能实现对新农合的管理。

(二)保险合同模式

政府通过用筹集到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合人投保商业团体医疗保险的方式,来达到使商业保险参与到新农合的管理过程中并提高对参合农民保障程度的一种模式。

优点:(一)利用专业优势和市场化运作机制。(二)发挥经验优势提供增值医疗服务。(三)提供一站式服务方便参合农民。

缺点:保险合同模式对于保险公司有较大风险。因为盈亏状况的不确定。基金风险大,加之在此种模式下保险公司承担基金的透支风险,一旦基金运行收不抵支保险公司将承担一定程度的损失。

(三)混合管理模式

混合管理模式是一种介于委托管理模式和保险合同模式之间的一种管理模式。商业保险公司与当地政府的医保部门在合作协议里明确规定双方承担大病基金风险的比例。在明确上方权利义务和各自责任的前提下,医保部门和保险公司合署办公,共同完成新农合业务的经办工作。在混合模式下,地方政府和保险公司按比例共同承担基金的透支风险。

三、 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优劣势分析

(一)优势

1.提高了新农合的业务管理水平。商业保险公司具有完善的理赔流程和大量的专业理赔人员,在很大程度上能提高新农合业务的管理水平。

2.完善了新农合的监管机制。保险公司负责新农合基金的运营和管理,政府部门负责监督保险公司的基金支付,两者各司其职有效的保障了基金的运行安全;在医院的诊疗方面,商业保险公司负责具体业务的审核和理赔,政府卫生部门才有精力将主要工作放在对医院的监督管理上,对医院不合理的诊疗行为进行监督和整治,确保新农合高效运行。

3.缩减了政府开支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避免了大量的经费开支,每年只需支付保险公司一定的管理费用,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效率。

4.有助于保险公司提高竞争力开拓新市场。农村对于保险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借助新农合这个巨大的平台,有利于其开拓新的农村市场。

(二)劣势

1.政府部门与保险公司在新农合业务上目标不一致。商业保险公司作为企业法人,营利是其经营的根本目的。因此在新农合的合作过程中两者的目标相互冲突,不具有一致性。

2.政府部门与保险公司在新农合业务的管理模式上难以适应。新农合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而商业保险则属于私人保险范畴,二者的运行管理模式有明显的差别。

3.政府部门与保险公司在新农合业务上的协作机制尚不完善。国家在政策上没有明确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合法地位;保险业缺少相关法律法规来支持商业保险参与到新农合的管理中来,也是一大问题。

四、结语

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个非常好的政策选择,为了促进二者共同的发展为此提几点政策建议:(一)政府在制定合作框架时要在宏观上把握从全局考虑。在最初制定合作框架时,应从宏观上把握从全局出发考虑全面,使得两者能长期合作并实现互利共赢。(二)保险公司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与新农合的互补作用,为农村居民开发高品质符合农村居民利益的商业保险产品,与新农合形成互补。(三)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要积极探索新农合基金的保值增值途径。新农合基金数额庞大,如何保证如此大规模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是摆在政府和保险公司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政府要发挥其在政策上的优势,保险公司利用其金融行业的背景积极开拓新农合基金保值增值的途径和办法,使得新农合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持续为民造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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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探讨商业保险在多支柱养老保险中作用的发挥。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的提法始于1995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国家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鼓励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构建保障方式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目前我国比较认同的养老体系的三支柱(层次)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一、商业保险在第一支柱养老中的定位与功能发挥

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保证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商业保险在第一支柱养老中作用发挥主要体现在:为基本养老提供技术支持、业务经办(主要是新农合与其他特殊群体)、参与基本养老保险投资运营等。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是由政府部门负责第一支柱养老保险的管理运营,若政府观念与职能不发生大的变动,那么商业保险公司在第一支柱养老中作用发挥空间不大。虽然对于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农保的三种模式(德阳模式、宜兴模式、衢州模式)现状说明已比较完善,但对于发展进行状况及运营中发现存在问题分析不足。新农保试点之初,是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经办的最佳时机,因为政策伊始,政府部门在人员配备、业务经办方面面临困难,如今距离新农保试点已经五年,新农保的经办机构在人员配备、资金划拨、业务经验等方面雏形已成,除非政策或者中央关于政府观念出现大的变动,否则保险公司难以再介入业务经办。

因基础养老金“保命钱”的特殊属性及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使得保险公司参与基础养老基金投资运营存在困难。若能建立起较完善监管制度与明确投资责任,保险公司参与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具有可行性。

二、商业保险在第二支柱养老中定位与功能发挥

我国养老保险中的第二支柱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包括以企业职工为对象的企业年金和以事关事业单位为对象的职业年金。我国企业年金实施的是信托模式,企业年金涉及的相关主体有: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中介服务机构。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第二支柱养老保险具有很大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商业保险公司具有广泛的销售渠道、先进的精算技术、多样的产品设计、综合的管理服务能力等。

虽然目前获得企业年金管理资格企业中,保险公司在数量上不占据优势,但在企业年金管理资产数目上却领先其他金融机构。例如2014年第一季度,企业年金积累资金为6,306.38亿元,而同时期(2014年1-3月)保险统计数据报告显示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资产2648.21亿元,投资管理资产2313.73亿元,这说明养老保险公司托管的资产约全部企业年金的41.99%,投资管理资产的比重约为36.69%,这也表明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市场比较有竞争力。

三、商业保险在第三支柱养老中定位与功能发挥

第三支柱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保险公司在第三支柱中应发挥主要作用。目前我国第三支柱比较薄弱,主要原因是:国家税收政策优惠力度不大、居民购买力不强、参保意识不高、保险公司产品设计难以适应广大消费者的实际需要等。

笔者认为,为促进商业养老保险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中发挥更大作用,应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居民自我保障意识,增加商业养老保险购买数量、加大宣传力度、开办群众喜爱的养老保险险种、健全养老保险监管体系。

四、结论及建议

笔者认为,商业保险在三支柱养老保险中能否发挥更大作用,有赖于以下因素:

(一)政府职能转变

政府在养老保障体系中该发挥“大政府”还是“小政府”职责影响着保险公司发展前景。若在“小政府”理念引导下,把能交给市场的交给市场,自己负责监督管理,那么保险公司在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等方面将会发挥更大作用。

(二)资本市场完善及监管政策的加强

资本市场完善与监管政策加强将为我国基础养老金、企业年金及个人储蓄养老金投资运营提供保障。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我国三支柱养老目前比重,保险公司会从中获得更大发展机会。当然,也会面临行业竞争加剧、自身运营更为规范等挑战。如何在机遇与挑战中谋求发展是一个值得探讨话题。

(三)政府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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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专职驾驶员应坚持定期自检车辆,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运行。

第三条驾驶员在行车时应做到遵章守法,文明驾驶,不得随意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第四条车辆进出机关大院时,应按规定方向和时速减速慢行。

第五条车辆在机关大院停车时应按规定有序停放,乱停乱放一个月内达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一年内乱停乱放达十二次以上扣发年度安全奖。

第六条驾驶员一般交通违章全年达六次(含六次)或全年交通违章累计罚款金额达5000元(含5000元)以上,属区内专职正式驾驶员的,区内通报批评,并扣发驾驶员年度安全奖,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属合同制员工(即原临聘人员)的,单位应予以辞退。

第七条机关各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处罚金全部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第八条正式驾驶员私自出车,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者,其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部分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损失达三万元以上的下岗,并限期调离。合同制员工(即原临聘人员)私自出车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者,其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部分由驾驶员承担,并予以辞退。

第九条正式驾驶员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者,其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部分由驾驶员承担30%。全部损失达三万元以上的同时追究车辆使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按其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部分的5%承担经济责任。合同制员工(即原临聘人员)因公出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并负主要责任者,其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部分由驾驶员承担50%。

第十条驾驶员不得将单位车辆私自外借,因车辆外借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出借人全部承担,驾驶员属合同制员工(即原临聘人员)的单位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单位因驾驶员不足,确需领导干部驾车的,须按相关程序报区纪委备案。未备案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者,按照市、区纪检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严格处理,备案发生交通事故者,参照正式驾驶员管理。

第十二条设立驾驶员全年零违章奖励600元/年,资金由各单位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