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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3-4625(2010)01-0111-05 中图分类号:F830.2 文献标识码:A
一、德国银行业的监管
德国银行业当代的监管是与其监管历史和金融业的特殊结构相适应的,核心理念以一些基本原则为基础。
(一)基本原则
德国基本上属于市场经济国家。这意味着政府原则上不干涉商务活动,从而保障了自由互动的可能性。中央银行和其他监管机构监管的目的是为了提供有效运作的金融市场。国家调控和监督银行业的主要目的是建立起一个稳定的金融体系,使银行体系最大限度地高效率、低成本运作,从而使各种金融资源有效配置。
在设立和开展银行业务时,必须遵守银行监管的基本规则。虽然金融市场的自由化为银行创造了新的商机,但也大大增加了银行业的运作风险。为了使银行业避免破产,在过去二十年金融自由化的历程中,更严格的审慎监管制度不断推出。
对银行业监管的法律依据是《银行法》。该法旨在通过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来保障金融业的活力。该法案在寻求达到这一目标的同时,也适当考虑了自由市场的原则,于是将对企业进行决策的责任完全留给信贷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的管理者。这些机构的行为仅仅受制于定性和定量的一般规定,以及履行对监管当局告知事实的义务。监管当局的监管力度则取决于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的类型和规模,不直接干预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活动。
(二)德意志联邦银行和联邦金融监督管理局(FFSA)
在德国,银行监管由两个当局主管,作为中央银行的德意志联邦银行和联邦金融监督管理局(FFSA)。自从引入了一般的州银行监管制度,中央银行已全面参与银行监管。
1961年的《银行法》将信贷机构和(自第六次修订银行法生效以来)金融服务机构的监管职责分配给了联邦银行监管办公室。后者是一个独立的监管机构,直接向联邦经济部长报告工作,从1962年1月1日起开始运作。德国联邦银行参与银行监管不只是个历史演变的过程,而是由其职责性质所决定的。虽然央行的目标和任务不同于银行监管者,但对金融部门来说,货币政策和审慎监管的目标和活动往往会部分地重叠或相互补充。虽然1999年1月1日起,德国央行对货币政策的决策职责被转移到欧元体系,但央行监管的职能仍被保留。
联邦银行对银行监管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作为整个德国的支付结算、现金处理、抵押再融资和外汇储备管理方面的核心,对金融部门的运作有深刻的洞察力,并拥有一支训练有素的员工队伍处理与金融市场有关的业务。他们分别在联邦银行遍布全国的47个分支机构内工作,更贴近市场。这样的地区遍布性可以提高现场检查的效率。因此议会在《银行法》的第7条赋予联邦银行参与银行监管的职能是有充分理由的。
2002年5月1日起,有关对金融服务进行综合监管的法案正式生效,联邦银行监督办公室、保险企业联邦监管办事处和证券交易联邦监管办事处连同它们各自的活动合并成立了德国金融监管局,设址于波恩和法兰克福。其中负责监管金融市场的分支机构设在法兰克福。
联邦银行和联邦金融监督管理局(FFSA)已经在议会签订的协议中列明了各自在日常监管活动中的角色。根据协议,联邦银行承担了绝大多数的监管任务。特别是联邦银行在金融市场和支付业务领域的多年经验为监督体系运作的有效性提供了最佳的支持。在持续进行的监测过程中,联邦银行的职责主要包括评价文件并报告金融机构提交的年度决算和审计报告以及负责银行业务操作的定期审计。它和各金融机构间长期保持开展常规和特别的有关审慎性的讨论。而联邦金融监督局,则作为联邦银行监管办事处的继承人,负责整体性措施的实施工作。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FFSA才会独立或与联邦银行一同对银行业务进行审计工作。
联邦银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一般规则的(如原则和规定);(2)过程中的持续监管,对某些机构的个别监管措施除外(有些措施直接由FFSA负责);(3)审慎审计;(4)审慎的国际合作与协调。
FFSA的职责包括解决银行和金融服务部门的具体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危及委托资产的安全性、损害有条不紊地开展银行业务或有序提供的金融服务,以及那些可能对整体经济带来相当不利的后果的大问题。
(三)德国金融体系的结构
德国的金融体系相对来说是银行主导的,但和日本或中国的金融体系还是不同。简单地说,考虑到银行和金融市场的相对作用,德国的金融体系介于极端银行主导型的日本金融体系和更多的市场主导型的美国金融体系之间。在德国银行业,我们发现它具有高度分权和非常低的集中水平。顶级的五家金融机构的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不到五分之一。银行业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公众银行、合作机构和私人银行。公众银行(储蓄银行)的部分股权一定是由国家或市政府所拥有。他们占了2277家信贷机构中的458家,和将近五分之二的总资产。最大的机构群体则是合作机构,有1236家,但仅占有不到五分之一的总资产。最小的机构群体是私人银行,共373家,但包含了各大银行和市场的领导者。(如:德意志银行、联合抵押银行、商业银行、德累斯顿银行等)总之,德国的银行业非常分散,并显示出较低的集中度。
德国银行业的第二个突出特点是银行很大程度上从事所谓的“关系贷款”(Relationship lending)业务。即银行与企业保持长期的业务关系。“关系贷款”是企业和银行间进行信贷融资所采用的一种常见做法。这种贷款对中小型企业来说特别重要,对德国经济亦发挥着重要作用。从长远来看这种关系贷款将稳定金融体系。然而,由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可能会使单一机构面临不对称的高风险。因此,监管机构贴近被监管银行的做法再次体现出它的价值。
银行业的这些特点都被反映在了监管结构中。
联邦银行的47个分支机构遍布德国。这不仅支持了现场检查(onsite-inspeetions),也便于收集到本地银行经营表现的可靠信息。因此,通过在地方和区域金融市场进行分散监管,并汇集各种信息,提供了最佳的银行监管结果。
德国银行体系正体现出两个长期趋势:合并(consolidation)和非居间化(disintermediation)。合并反映在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德国的信贷机构数量一直在下降。通过兼并,信贷机构数量已经减少到1990年的一半。
此外,几乎所有的机构都参与到当今愈演愈烈的各种形式的非居间化中。利息收入的份额正在下降,大银行下降更快些,地方银行较慢,但对所有的机构来说下降趋势仍非常显著。各种准备金和交易收入的份额正在上升。这一方面意味着在利差下降时期,银行业取得了更宽泛的收入来源。但这一新建立的收入来源也显示出了更高的波动性。因此银行监管不得不要求信贷机构准确地意识到新形式的风险,虽然监管层乐于见到银行业的发展趋势。
二、瑞士银行业的金融监管
凭借资产管理的技术、声誉和悠久的历史,瑞士的金融业在全球金融体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国际私人银行业务的主角。2000年国际资本(不算直接投资)流入和流出瑞士分别占其GDP的53%和56%。其中的绝大部分资金通过国内的金融机构运作,并不直接投资于瑞士本国的金融市场。
金融业在瑞士经济中所占的比重非常大。金融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为11%(比美国、法国或德国中任一国家的金融业占比大2倍多)。截至2000年底,国内银行的总资产值等于年GDP的5倍,银行通过客户托管账户拥有的证券价值370亿元瑞士法郎,这其中的一大半是代表国外客户持有的。瑞士金融机构的私人银行业务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估计掌控着全球30%的私人资产。银行资产负债表外的托管资产加上投资基金运作的资产之和总计670亿元瑞士法郎,是瑞士年GDP的15倍。
(一)瑞士银行业的特点
在瑞士经营的银行可以被分为6个层面:(1)两家最大的银行。瑞银集团(UBS)和瑞士第一信贷集团(Credit Suisse Group)是国内最大的两家全球经营的金融机构。(2)州立银行。由州政府部分或全部担保其债务的银行,其规模和经营差异非常大,小型银行的主营业务为国内零售业务、初级抵押贷款。大型的银行业务范围广泛,包括证券买卖。(3)地区银行。完全经营国内业务,主要为本地区服务。(4)来富埃森银行合作社(Raiffeisen bank)。一种分布于农村地区的信用合作社组织,主要业务是发放抵押贷款。(5)私人银行。分为无限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制两种,从事受托理财业务。(6)外资银行。规模和业务机构差异大,但主要从事私人银行业务。
从表1中可知,银行资产多数集聚于两家全球性大银行,其他类型银行资产的份额都不大。
2 全能银行的模式
瑞士的证券中介主要包括投资基金和券商两类,基于全能银行的模式,证券中介由银行控制。还有一类独立的资产管理人和投资顾问,他们代表第三方管理资产。两家大银行和州立银行占到证券市场的75%,其中瑞银集团一家的市场份额就占43%。
(二)瑞士银行业的监管特点及其改进方向
瑞士的银行业与证券业由瑞士联邦银行业委员会(SFBC,以下简称“银行业委员会”)监管。传统上,瑞士监管当局很少从事现场审计工作,而全部交由持照的外部审计人进行审计,这一模式被称做“双重监管体系(dualistic system)”。与这一监管体系并行的另一项同等重要的制度是由瑞士银行业联合会(SBA)负责的行业自律监管(self-regulation)。
1 双重监管
由外部审计人对银行进行审计,体现了对银行客户保护的含义。审计师事务所及其合伙人在达到一定要求后,由监管方批准,才能从事银行的审计工作。它必须向银行业委员会披露它在特定金融机构承担的咨询和其他业务。在执行金融机构的审计任务时,审计人除必备的执业资格外,必须在业务和私人关系上与被审计单位保持严格的独立。审计人受银行业委员会的监管和授权,根据银行业委员会的要求执行一系列特定的审计任务。审计费用由被监管银行承担。年度审计报告将反映被审计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的各项情况。如有必要,审计人将要求被审计机构限期整改。审计人有义务告知监管人有关被审计机构的严重问题。若审计人不能承担银行业委员会的工作,他将受到撤销资格、罚款、以至于坐牢的惩罚。银行业委员会还成立了专门小组对审计师事务所的可靠性进行“专项审计”。
作为银行业委员会的一种“工具”,审计师事务所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对金融机构执行直接检查。但它并没有处置权,只能出具详细的审计报告将列明所有一般审计、异常情况审计或深度审计的各种发现。这些提交的报告中所提供的信息是银行业委员会执行其监管职能的依据。除审计报告外,如果外部审计人怀疑被监管机构有任何违法或违规的行为,他都有义务及时向银行业委员会进行通报,由银行业委员会再进行调查或采取必要的措施促使被监管金融机构合法合规经营。
银行业委员会能采取的惩戒措施包括:(1)撤销金融机构的执照;(2)限制经营;(3)当贷款人可能遭受损失时,限制金融机构对外付款;(4)撤销外部审计人的资格。但目前银行业委员会尚无权对金融机构和外部审计人进行经济制裁。若能赋予银行业委员会经济制裁权,将使其监管更具有灵活性和弹性。
由于瑞银和第一信贷这两家大银团的规模超大和机构及业务的复杂性,银行业委员会对这两家大银行的监管比对其他银行的严格得多。除了使用外部审计人这一间接监管“工具”外,监管的重心被放在直接获取信息上。银行业委员会要求两大银团定期提供风险形势报告,并定期与银团中的各业务机构代表会谈,包括和经理层与董事集团的会晤。进一步的,银行业委员会定期审阅他们内部审计的所有报告,并与他们的内部审计负责人定期会晤。另外,银行业委员会还亲自对两大银行进行现场审计,并授权外部审计人对特定部门进行深度审计。
虽然双重监管体系运行良好,但目前银行业委员会已意识到外包现场审计的风险,并正着手努力改进。改进措施包括:(1)提高外部审计人的审计质量要求;(2)增加共同参与的现场审计次数;(3)提高对被监管银行短期流动性的要求。
2 自律监管
在瑞士的金融业监管中,自律监管和行业标准不论以数量和实质来衡量,都扮演了监管的重要角色。银行业委员会自始至终支持自律监管并发展与自律监管组织之间的关系,它与自律监管组织分享的监管共同目标是促使瑞士金融业的监管既灵活又能达到高标准,从而更好保护市场投资者和参与者的利益。
瑞士金融业的自律监管有很悠久的历史,它存在的价值与国家监管同等珍贵。自律监管的条文在
绝对数量上也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根据2007年6月银行业委员会的一项统计,自律监管的条例约有190项,1280页。而国家监管――包括法律、法令、公告等差不多有127项,共1200页,可见两者的规模相当。
银行业、交易所和反洗钱法都只设定了最低的标准,为颁布行为指引留下了极大的空间。行为指引构成了银行和证券交易商自律监管体系的一部分,在瑞士银行业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自律的根本优势在于它们更贴近行业实践,并由经验丰富的业内专家建立起来,因此指引更易于被业界接受并贯彻执行。
当银行业联合会(SBA,Swiss Banking Associa,tion)通过一项指引后,银行业委员会(SFBC)作为国家的公共监管机构,在它的职能范围内就会认可该指引的执行作为最低的监管标准。银行业委员会的认可就确保了该指引在瑞士所有银行内遵照执行。银行业委员会依照行为指引办事的目的是确保行业运营的正确导向,于是这些原来具有私立性质的指引实际上被提升为公共标准,若违犯会同样受到《银行法》的制裁。银行业委员会最近又认可了14项行为方针,审计人在审计银行和券商行为时必须依此对照它们执行。
虽然自律监管长期以来富有成效,但它的弱点可能在于作为一项监管工具,当各方利益发生冲突时,监管方更容易牺牲投资者的利益,因为投资者无权制定行业标准。从银行业委员会的角度出发,它的职能是尽量弥补自律监管的补足,特别是需要意识到自律监管只是最低标准,在它提供的监管框架下,可增添法定内容。另外,也可邀请自律条款的制定者在建立新规时,像监管当局那样来考虑监管原则,从而避免投资者利益受损。公正的自律准则,其利用价值就更高了。
3 银行资本准备金率要求高,且储蓄账户与受托账户须严格分隔
瑞士银行法定的资本金对贷款的比率比国际清算银行设定的标准高,是全世界最严厉的。且商业银行的储备资产多以黄金和瑞士法郎充当。商业银行每月对持有证券的记账必须遵循原始成本与市价孰低的原则。相反,其他国家商业银行的通常做法是将未兑现的票据利润入账,这种做法会直接导致夸大银行的实际收入。
瑞士银行向客户提供各种各样的资本增值服务,如果客户要求银行购买股票、债券或贵金属,银行不可以将这些资产计入储蓄账户,必须为客户开立受托人账户,即“保管账户”。这两类账户的一个重要区别是:保管账户内任何投资的所有权永远属于储蓄人,不构成银行的资产。因此即使银行经营失败,它也毫无风险可言。相反,储蓄账户,例如支票或存款账户,代表的是银行对储户的负债,权利由银行的资产来保障。
三、启示
我国银行业的监管主要由银监会负责。随着混业经营的日渐深入和与国外金融机构同台竞争的需要,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效率和监管灵活性尚有待提高。德国和瑞士商业银行的监管实践值得我们借鉴。
(一)公共监管与自律监管相结合的做法有利于提高监管灵活性
长期以来,我国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内部监管了解不透,一是因为内部监管属于商业银行内部运营的内容,其具体措施和运行效果属于商业机密,有效性难以综合比较和评价;二是监管部门追求金融机构的稳定运营,而商业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双方对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理解存在一定差异,监管部门难以得到商业银行完整的内部监管信息;三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改革刚刚完成,其内部监管建设本身处于不断探索阶段。在这种情况下,瑞士自律监管的做法值得借鉴。自律的根本优势在于行业协会更贴近行业实践,并由经验丰富的业内专家组成,因此由它制定的指引更易于被业界接受并贯彻执行。瑞士监管模式的关键做法在于银行业联合会(SBA,Swiss Banking Association),即行业协会通过一项指引后,银行业委员会(SFBC)作为国家的公共监管机构,在它的职能范围内就认可该指引的执行作为最低的监管标准。于是这些原来具有私立性质的指引实际上被提升为公共标准,若违犯会同样受到《银行法》的制裁。银行业委员会依照行为指引办事的目的是确保行业运营的正确导向,这种监管实践既贴近现实,又事半功倍。
(二)央行监管和联邦金融监督管理局协调分工的做法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
德国银行业的监管强调央行和联邦金融监督管理局各司其职,协调分工。双方在议会签订的协议中列明了各自在日常监管活动中的角色。根据协议,联邦银行在持续进行的监测过程中,职责主要包括评价金融机构提交的年度决算和审计报告,并负责银行业务操作的定期审计。而联邦金融监督局,则作为联邦银行监管办事处的继承人,负责整体性措施的实施工作。
我国在分业监管的体系下,监管机构为减小监管压力并规避自身风险,有很强烈的愿望控制被监管机构的风险和经营行为,往往会对业内新产品和新业务的开发采取抵制态度,可能阻碍商业银行创新活动的发展。而央行对经济环境更容易形成总体的把握,从而对银行业的发展方向更易于从宏观上进行定位。如果央行和银监会之间能形成一种长效互补且互通信息的监管机制,会更有利于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开展,提高我国银行业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力。
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6-029-01
一、银行业监管的一般理论
1.银行业监管的概念。从狭义上讲,银行业监管是指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对从事存款、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组织行为和经营行为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总称。从广义上讲,银行业监管不仅包括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外部监管或他律监管,也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部监管或自律监管。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业外部监管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律监管是相辅相成的。我国银行业的专门监督机构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即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银行业监管的目标。监管目标是一个国家制定监管制度的依据,监管目标的确立关系到具体的监管规定,因此,监管目标的确定是对银行进行监管的首要问题。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条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由此可见,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管目标是两个:一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保证银行业的健康经营和发展;二是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保护公众尤其是存款人的利益。
3.银行监管的内容。银行的监管目标也就决定了其监管的内容。依据《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及各国监管的实际情况来看,商业银行的监管大致包括以下方而:一是市场准入监管。是银行监管的首要环节,他能够保证进入金融市场的银行具备良好的品质以及合理的银行数量;二是银行业务运营监管。是对银行的持续性监管,必须要履行审慎监管的原则,通过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信贷风险及流动性等进行监督管理,来确保银行的稳健运行;二是市场退出监管。是银行不能满足监管当局的审慎要求时,而监管当局所采取的一项措施。这二者有机结合在一起,服务于银行监管的全过程。
二、我国银行业监管体制现状及其存在问题
1.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一行二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的分立金融监管格局。其中,银监会负责监管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存款类金融机构;证监会负责监管证券公司;保监会负责监管保险公司;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主要是负责制定并保证货币政策的执行,加强宏观调控。
2.我国银行监管存在的问题。(1)部分条款操作性不强。这些需要加强的监管规则主要体现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一是审慎经营规则可操作性不强。《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1条规定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禁止分红、禁止转股、禁止出境等监管措施。(2)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尚未建立。所谓的市场约束机制,就是市场参与者借助于银行自愿以及银行监管当局强制的信息披露的基础上,通过自觉提供监督和对银行实施约束,并对银行产生的激励和制裁的行为与过程。在我国,银行监管仍然是以外部的行政监管为主,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监管并没有建立。(3)缺乏对监管者的监管。在我国,监管人员在对银行依法监管过程中无人对监管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管,其是否做到廉洁公正、秉公执法?是否利用了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目前,我国并没有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制定出一套对监管者进行再监管的指标体系来衡量监管者的成效。因此,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往往存在着利益关系,对于加强监管人员队伍建设和防范银行的风险是十分不利的。
三、完善我国银行业监管体制的建议
一、发达国家银行业信息化建设现状及特点
近年来,伴随着业务、管理、服务模式的更新变化,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银行信息化也呈现出新兴的发展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1、IT技术服务全方位化
目前美国银行业通行的信息处理系统主要有大型通用型信息处理系统和顾客服务型信息处理系统两种类别,但是后者已呈现出逐渐取代前者的势头。大型通用型信息处理系统是比较传统的信息处理系统,主要功能是进行数据的保存与处理,主要应用于账户管理方面,直接面对顾客的服务功能较弱,正在逐渐被淘汰。顾客服务型信息处理系统更适合于市场业务信息处理、金融商品开发、多种业务的综合管理等,更多地被应用于直接面对顾客的服务。
2、IT技术数据管理成熟高效
数据流管理是现代银行业信息化建设中的核心内容,也是影响制约银行信息化水平的关键。当前美国银行业在此方面,已经实现较为成熟的管理成效。以美国的Capital Source银行为例,它利用CommVault Simpana软件,对分布在加利福尼亚州22家分行的关键金融和运营数据,以及主数据中心和灾难恢复站点进行保护,获得显著的效益,数据恢复时间缩短50%以上,冗余数据减少了近70%。因此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大幅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有效地简化了备份和恢复操作,包括自动地把数据复制到银行的灾难恢复站点,确保了最高级别的数据保护功能。
3、信息技术外包呈普及化
所谓信息技术业务外包是指银行专注于自己的核心业务能力而把信息技术的相关业务承包给外部的信息技术服务商的做法。这样既能迅速获得最先进的信息技术,又能节省人力、物力的投入。如荷兰银行2002年与EDS签署了为期5年的IT外包合同,将500名原荷兰银行的IT服务人员外包给EDS公司,削减了IT部门的人员编制。
4、银行数据中心分布发生了重要变化
以美国银行业为例,正在或已经进行了企业业务管理结构的变革,为了适应这种变革,银行的数据中心分布结构也正在发生变化。作为美国第一大银行的花旗银行,信息系统大致分为四个相对独立的部分:投资银行数据中心、运营系统数据中心、Desktop Group市场交易系统和网络呼叫中心。按照就近的原则,这些数据中心互为灾备中心,即在平时业务运行中各中心的信息完全共享,一个中心发生业务,其他各中心都同时进行了备份,这样当某个中心数据发生损坏或丢失时,其他中心会完好无损地保留着该中心以前的信息。
5、加强信息中心建设
我们研究各种类型的信息中心,包括生产运营中心、开发中心、灾难备份中心等,发现发达国家银行、公司等各种机构对信息中心的建设和管理都十分重视,尤其是“911”之后,更加注重信息备份、灾难恢复等方面的建设和管理,突出表现在对信息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加大,如供电、防火、防尘、温度控制等均采用了较先进的技术。
6、混业经营逐步成为主流
所谓混业经营,就是银行通过全面整合的系统平台为同一账户的用户提供银行业务、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等各种金融服务。
二、发达国家银行业信息化建设的启示
如何借鉴国外特别是美国银行业信息化的经验,在新的经营环境下不断整合银行业务流程,提高信息技术水平成为提升中国银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综合分析看来,发达国家银行业信息化为我们带来以下几点启示。
1、重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行科技立行战略
美国商业银行非常重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提高银行内部的运作效率,改善银行的服务质量,其信息技术支出是仅次于人员工资的第二大项支出。同时积极创新技术的利用方式,如开展技术外包,专注核心业务,以提高商业银行市场核心竞争力。
2、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努力提高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
有效利用IT技术,实现服务创新,是银行发展的崭新课题。可以说,IT技术正在不断变革着全球金融业的服务模式,并由此使得科学技术日益成为决定金融业发展的关键要素。
技术进步改善了发达国家银行业管理、方便了客户,大大提高了银行的竞争力。我国银行业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提高产品与服务的科技含量,同时增强对市场客户需求,特别是高价值客户需求变化的敏感性、洞察力和预见性,并强化科技对各项业务创新的支撑作用,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争取在特色产品和局部业务领域确立商业银行的优势地位。另外,应加强与IT研究的合作,完善银行网络、自动化服务系统;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通过互联网络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并充分考虑银行活动在电子商务时代的特点,开展金融人才的现代化技术培训工作,保障我国金融业的技术进步。
3、注重客户及业务需求分析,加强客户关系管理
通过对美国商业银行发展过程的考察,目前美国商业银行的信息技术的竞争主要体现在银行的业务需求同信息技术的结合程度以及客户关系的管理水平两个方面。而我国正在经历信息系统的大量应用和开发阶段,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大商业银行在开发层面和设备技术投入方面的差距将逐渐缩小,甚至于统一采用外包完成,而客户关系的管理和业务需求的提炼最终将成为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4、善于关注前沿技术动态,积极利用先进技术
美国的商业银行电子化经历了五十年历史,其中每十年左右,信息技术就会在高层次对商业银行经营和游戏规则进行重构,如1991年的大规模集成应用系统,1992年的家庭银行,1993年是电子数据交换,1994年互联网的应用,1995年的数据挖掘,1996年的银行兼并后应用系统整合。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商业银行重点是如何快速应用新的技术,而不在于拥有。如果企业能够迅速的应用新的技术,一定可以领先竞争对手两到三年时间。通过对美国几家“标杆”银行的考察,并从这些银行在信息技术动向和探索中发现,这些银行在价值观念上不同于其他商业银行,他们通过信息技术来探索一种先进的管理思想,善用信息技术也使他们具有鲜明的个性。
5、注重协调业务创新与信息技术开发的关系
这首先要求建立联合开发团队。要创建一项具有竞争力的业务或产品,必需开发一个有效的信息技术支持系统,而建立一个业务、IT部门的联合开发团队是重要的组织保障。业务部门提出的业务目标和业务流程应当充分和IT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一方面IT人员可以充分理解一项新业务或产品的目标和流程的含义,然后根据IT技术特点对流程的优化提出建议;另一方面业务人员很好理解IT人员的建议,以合理地对流程进行优化。其次,标准化思想应贯穿始终。标准化有利于提高业务或产品的开发效率,有利于应用系统今后的升级扩展。
6、善于利用IT,全力打造高效运营体系
发达国家银行在运用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同时,善于将IT作为一个基础平台,来全面整合银行内外部各方面的资源,并着力解决银行内部高效运转的问题。日本株式会社UFJ银行将60个系统900台服务器2万个终端统一管理,让员工登陆办公变得轻而易举。把全部分行的IT系统切换到现代银行平台也是美洲银行实现第一个真正的全国性银行的重要举措。依靠这个现代IT平台,在美国任一地方的银行出纳和经理都能通过银行网络看到用户拥有的存款、贷款、保险及其他资产,还有最近发生的各种交易。
7、吸引人才,重视综合能力的培养
西方发达国家金融企业中的IT精英都列为公司的核心团队,其薪酬、地位、聘任、权限等各方面都远远高于同级别的其他人员。更有特点的是,在很多大的金融集团里,信息科技体系实行的都是单列的垂直管理,人、财、物由集团科技部统一招聘、统一分配、统一规划,以保证信息系统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高度安全性。根据工业与信息化部相关统计,目前我国金融企业IT部门的主管中87%是纯技术人员出身。他们的技术能力较强,但管理能力偏低,对企业管理、经营管理、营销管理知之甚少,形成“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现象。反观在欧美的金融企业中,据有关资料显示,65%的CRM实施不成功,我国企业耗资80多亿元引进的ERP系统,失败率也高达80%。其主要原因在于,IT主管只懂技术,不懂管理。
【参考文献】
[1] 美国Capital Source银行金融数据保护案例分析[EB/OL].,
[中图分类号]F8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08)05-0042-03
一、引言
随着国家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的转变以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壮大,银行间的竞争逐步加剧,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银行大举登陆,国内银行业的竞争趋于白热化。在新的竞争格局和市场环境下,国内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活动日渐活跃,并呈愈演愈烈之势。各商业银行纷纷结合自身优势,革新和提升营销理念,重塑公众形象,营销层次迅速提升,国内银行业开始迈入了营销时代。目前,存款、贷款及中间业务是银行业务营销的核心部分。但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在发展公司银行业务过程中具有明显的“维大”倾向,一味地追求大客户、大项目,而不重视全方位提高客户服务质量。为了摆脱计划经济的惯性影响,推动核心业务“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国有商业银行很有必要考虑制定全方位的业务发展对策,并根据区域市场发展特点进行优劣势定位分析。
二、银行核心业务发展分析
1、存款业务
资金存量是金融单位实力大小的标志,是竞争中取胜的筹码。根据不同的市场地位,各国有商业银行要努力稳定总量、优化结构、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落实激励办法,完善服务功能,促使各项存款快速增长。
第一,增强核算意识,牢固树立向低成本存款要效益的经营思想。要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存款总量的增长,不断壮大资金实力,为扩大资金运用,增加利息收入夯实基础;一手抓存款结构的调整,提高单位存款和活期存款的比重,降低付息水平,扩大存贷利差。在实际工作中,各支(分)行要不断争取新的开户单位,坚决保证单位日常的现金供应,并积极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尽可能满足客户需要。同时要教育临柜人员注意服务语言,不能一味追求存款稳固率,而违背客户意愿。另外,分行也应该增加低成本存款在目标责任制中的得分占比,以此调动组织低成本存款的积极性。
第二,尝试推行网点储蓄承包工作。为了调动员工积极性,进一步发挥支行网点存款的优势,可以学习同业的先进经验,尝试推行网点储蓄承包责任制。支(分)行储蓄网点承包要按照完善机制、全面铺开、严格考核的要求继续推行。计划财务部门要对制定承包合同,明确责任,核定目标计划,实行竞聘承包,确定责任人。同时,要强化考评,在全面实行日平均余额和月均净增额双线考核的同时,承包网点营业人员的基本工资(60%+40%工资)按月全部上报分行,由分行根据月度、季度、全年储蓄实绩进行重新分配,有效解决权、责、利脱节的问题。各支(分)行也要加强对营业柜台存款工作的任务分配及考核管理工作,要做到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坚决杜绝“吃大锅饭”,搞平均分配,把竞争机制全面引入资金组织工作。
第三,强化对贷差支(分)行存款管理工作。贷差支(分)行普遍反映出存款徘徊不前,加上前段时间资本市场火爆,资金转移效应,导致存贷占比大幅增加,只能依靠同业市场拆借,增加了资金成本。对此,分行应在通盘考虑的基础上,对贷差支(分)行设立拆借资金“警戒线”。贷差支(分)行一定要把组织资金提高到防范风险的高度来认识,要摒弃坐、等、靠、要的观念,克服畏难、怯战情绪,发动全员,人人参战,搞预约,谋大宗,力求存款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此外,做好公关工作,积极拓宽业务领域。依靠微机联网、通存通兑的优势,大力开展金融创新,深入学校及企事业单位,搞好攻关工作,发展黄金客户,努力增加各类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同时要增加零存整取、整存零取、教育储蓄等存款业务,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培育新的存款增长点。
2、贷款业务
贷款是银行创造利润的重要资产,利息收入是银行的重要收入来源。因此,各大商业银行都非常重视巩固贷款资产市场份额。
第一,建立良好的客户经理团队,实施团队营销战略。近年来中国建设银行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盈利水平不断提高,客户经理团队的建设和培训功不可没,例如“鹰计划”培训就是中国建设银行成功的案例之一。
第二,紧跟区域发展特点,切实把握重大项目;积极参与核心项目建设,体现大行竞争实力。现在正值我国经济复兴之时,各大行应密切跟踪全国及地域发展动态,积极探索参与国家及地方基础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渠道,尤其在自身传统优势的基础上,力争向直接融资等新业务上进一步拓展。
第三,建立科学的激励考评制度,充分挖掘员工潜能,全方位推进业务发展。按照马斯洛需求理论:人的收入总额在满足生存和生理基本需要以外的部分很大程度上代表了这个人的尊严,体现了劳动力的价值高低。一套科学有效的激励考评制度能够稳定员工队伍,增加向心力,充分发挥员工潜能,实现客户价值。
第四,在银行流动性趋紧的宏观调控下,建行应注重结构调整,将有限贷款资源重点投向基础设施、老城区改造和滨海新区规划项目,支持区域实现战略大跨越。
3、中间业务
近来,CPI指数持续高水平,通胀预期明显,央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至15.5%,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央行同时也加强了对各商业银行信贷限额控制。随着资银行的深入和中国金融市场的深化,商业银行不能仅依靠传统的存贷业务获取高额的利差收入,这时就需要未雨绸缪,加强中间业务的开展,早日向零售银行转型,避免全面市场竞争带来的阵痛。鉴于各大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以及中间业务对于商业银行改善经营结构和提高经营效益、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以适应金融市场化、国际化发展的要求起着关键作用,特提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策略。
第一,建立业务管理机构,健全业务管理制度。鉴于当前各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松散、自发性较强的现实,银行有必要按市场导向重新考虑内部职能机构的设置,从上到下建立独立的专门中间业务管理组织机构,打破以存贷为中心,以产品来设置职能部门的旧框架。按照品种、风险程度高低、金额大小、操作程度难易等标准来界定相应权限,确定分、支行经营种类与额度。新产品的开发应进行可行性研究,按照管理权限报上级行审批,经批准后,正式组织项目开发;在开发过程中,经办行应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向上级行汇报;开发完毕后,要组织对产品的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正式投放市场。实现中间业务产品开发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开发的金融产品真正满足客户需求,实现预期效益目标。建立科学的、完整的中间业务考核指标体系,有助于对中间业
务拓展状况的把握,有助于增强动力和压力,促进中间业务的发展。建立科学的考评和激励机制,把中间业务的发展切实纳入各级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并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评领导者业绩、各级行年度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二,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按照不同区块、不同层次、不同阶段,因地制宜地开展中间业务。银行系统在选择目标市场策略时应根据自身的规模和地位把所处环境中面临的各种机会和挑战与自身的资源和条件结合起来考虑,细分客户市场,统揽全局,制定长远规划,组织专门人才对中间业务进行战略研究,充分利用市场营销部门的信息系统进行预测,发挥本行的优势与特点,瞄准市场热点。对发展较快的城区在发展传统中间业务的基础上,应重点引进和开发多种高层次的中间业务,开展全方位的高起点、高科技、高收益的中间业务,以城区的客户为中心,开展远期结售汇、发行,承销、担保等各类衍生交易,以高科技服务取胜于同业;对发展中城区,有选择地开展中间业务,研究开发中间业务的中级产品,如旅游,房产,路、桥、高速公路收费,自动转账交易等品种,使中间业务操作向方便化、设备适用化方向发展;对落后城区,以传统中间业务的拓展为主,先开展代收代付、理财等初级中间业务品种,逐步创造适宜中间业务开展的环境,提高公众和企业的金融意识。
第三,突出发展重点中间业务品种,加强新产品开发。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中间业务品种已有260多种,对这么多品种,建行没必要也不可能投入均等的资源,而应有选择地发展一些重点业务品种:业务的重点应放在进一步完善现在的各种业务上,并根据客户需要不断发展新的业务品种,扩大范围,同时应运用计算机和通讯技术进一步提高其质量和效率,结算业务应重点提高结算效率,加快电子化建设,形成以计算机网络为中心的全行统一资金调拨和清算网络及社会电子金融服务网络,降低结算成本;信用卡业务应加快改善用卡环境,解决信用卡使用效率低、特约商户少等问题,使持卡人真正感受到信用卡便利迅速的特点,并根据市场需求积极开发新型卡种,拓展信用卡功能。
三、基于区块特点之优劣势定位分析:以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为例
1、发生时间广。每天都有可能发生操作风险。一般来说,当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货币政策调整、银行人化、制度制定不及时等情况发生时,都容易发生和暴露操作风险。
2、发生区域广。无论是经济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都容易发生操作风险。
3、发生部位广。无论是支行、分行,甚至是总行都有可能发生操作风险。一般来说,发生在基层的比较多。
4、发生的业务广。商业银行的存款、贷款、中间业务、电子银行业务、银行卡业务、国际业务、人事管理等方方面面都有可能发生操作风险。
5、制造风险的人员广。制造操作风险的人员,既有基层一般员工,也有支行管理人员。即可能是新员工,也可能是老员工。
6、制造手段广。操作风险既包括内部欺诈,也包括外部欺诈。
(二)操作风险的表现形式多样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事件表现形式主要为:
1、内部欺诈风险
主要表现为管理人员,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收回、贪污、挪用银行和客户资金等。还有就是基层工作人员,为了个人利益与外部联合,内外勾结欺诈银行资产。
2、外部欺诈风险
主要表现为外部人员欺骗、偷盗、黑客操纵计算机等形成的银行损失。
3、客户、产品与经营行为风险
主要表现为由于银行产品设计不合理、服务合同不完善、单方面修改合同、擅自提高服务价格、服务质量不规范引发的诉讼等形成的银行损失。
4、执行分割和流程管理风险
主要表现为业务记账错误、未被授权的账户录入、未经客户允许的交易、抵押品管理失误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三)操作风险处于爆发期
由于我国银行对操作风险事件和数据的积累十分有限,加之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无法详细统计每个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事件发生数量和损失大小。但是,无论是从公开的媒体报道,还是银行内部上报的资料看,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已经处于爆发期。
(四)操作风险以欺诈类的比例最高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中盗窃、挪用、贪污等内外部欺诈的比例相当高。根据北京大学金融犯罪学研究专家白建军博士在对近年来100个银行被骗案件的研究分析,银行被骗案件60%属于内外牵连型,不但损失巨大,而且作案隐蔽性强,作案得逞率高,检查及监督部门不易察觉。
(五)IT系统应急能力差
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银行业对信息系统的依赖性强,与IT系统相关的风险正在逐渐增大。一旦自然或人为的灾难发生,变会造成业务中断、信息丢失,应急能力也较差,所以对企业可能造成致命的威胁。
通过对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特征进行介绍后,我们必须对具体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以便之后对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对策的研究打好基础。
二、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
操作风险的成因使我们在监管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的部分,这样对于总结经验,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监管制度是至关重要的。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九条:
(一)操作风险体系和运用方法不健全
目前中国商业银行还没有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操作风险进行管理。操作风险的管理职能分散,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还是由各业务条线进行自律管理,没有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管理,管理存在真空层。
(二)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完备
商业银行还没有形成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仍然处于建设过程中。内部控制制度的整体性不足,对业务人员的监督较多,对管理层缺乏有效的监管,制度缺乏刚性。
(三)中国商业银行中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不连续、不成熟
面对银行产品的同质化问题,商业银行间的竞争很激烈,所以经常把风险管理看做是与业务发展相对立的。风险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但是执行过程中还存在形式化的情况,这是银行和内部人员对风险的认识程度不足造成的。所以,目前中国商业银行还存在将操作风险看作为金融犯罪,存在严重的局限性,说明银行的风险管理文化不全面、不系统、不深入。此外,由于商业银行高管人员存在岗位轮换或任职年限的问题,所以往往每届管理人员在管理理念上存在差异,造成管理文化不连续的情况。
(四)员工管理不到位
目前很多商业银行的案件还集中在内部员工作案或者内外勾结诈骗等,这说明在人员选择中看中员工的职业技能,忽略了员工的职责操守管理和个人品德等,只看重员工8小时工作的情况,忽略了8小时外的生活动态管理。
(五)金融创新产品附带新的操作风险
由于目前商业银行存在严重的产品同质化现象,所以为了在竞争中处于优势,现在各商业银行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和研发的投入,但是新产品的推出往往没有经过认真推敲和研究,创新产品背后往往都带有新的操作风险隐患,没有充分的研究和预估,可能会造成银行很大的操作风险损失。例如,电子化产品的推出,可能面临着很大的操作风险挑战,新时代的银行操作风险案件多由电子化业务引发。
(六)不同风险相依存
商业银行在规避和防范其它风险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新的操作风险的发生。例如,在防范信用风险时,由于操作不得当或者行业系统化建设不完善,造成操作风险的发生。
(七)银行考核机制与风险管理的不匹配
目前中国商业银行都在实行内部考核机制,通过业绩考核等对员工工资、奖金、岗位、级别进行管理,但是风险管理问题是比较难进行量化的,特别在风险尚未暴露阶段的考核很难在内部考核机制中占较大比重,所以风险管理仍处于形式化和弱化的阶段。
(八)社会经济形势和银行业改革带来的操作风险隐患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业的核心,在当今中外资银行竞争激烈的环境中不断寻求更稳定的利润来源。目前商业银行的利润来源主要来自于存贷差及中间业务收入。而从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拓展中间业务收入将是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的重点目标。商业银行的中间包括支付结算类业务、类业务、承诺类业务以及咨询顾问类业务等等,各家商业银行都在大力创新其中间业务进而试图吸引更多的客户。如此众多种类的中间业务中,支付结算类业务算是商业银行的传统类中间业务,主要是通过提供结算工具为购销双方或收付双方完成货币收付、转账划拨行为的业务。在发展创新业务的同时,传统业务也不能怠慢;在研究业务发展的品种及风险控制时,对于业务人才的研究同样具有现实意义。
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从经营范围划分可以分为国内结算业务和国际结算业务。国际结算是指企业进行国际贸易过程中的货币支付环节,而此涉及的跨国货币支付活动正是通过银行作为中介提供服务来完成,从而偿付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它的英文表达为international settlement。从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历年发展情况看,其在处理国际结算业务时侧重于货币收付行为。商业银行通过在这些货币收付行为中提供银行服务收取相应的手续费,这属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近年来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手续费收入不断增加,如中国银行2012年累计完成国际结算业务量2.78万亿美元,比2011年增长14.66%,其收取的结算与清算手续费为12,165百万元人民币,比2011年增长 11.55%。而从国外商业银行经验看处于激烈竞争中的商业银行正需要不断拓展中间业务收入来源。其中国际结算人才如何能够更加适合银行业务拓展的需要成为商业银行重视的方面。通过与本地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的多次座谈以及现场实际业务的考察,以下总结出现代商业银行国际结算部门对于国际结算人才需求的特点。
1 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
国际结算基本知识包括国际结算工具的使用,国际结算方式的流程及特点,国际结算过程中的单据制作及审核以及贯穿整个国际结算过程的国际贸易惯例。如涉及国际贸易术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及涉及信用证业务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电子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标准银行审单实务》、《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等。在实务中因为工作人员基础理论知识的薄弱导致的风险案例不在少数,因此作为国际结算部门从业人员需要熟练掌握以上基本的理论知识,特别是涉及银行工作的审核环节,从业人员应该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进而有利于工作中审核单据,提前识别风险。同时在强化专业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充分整合英语、国际贸易、金融学等多学科交叉的教学资源,培养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的综合性人才。
2 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国际结算属于银行中间业务中的国际业务范畴,其需要工作人员处理相关的单证,因为国际结算业务中的三种主要的结算方式所使用的文件都是用英语书写的,根据某种结算方式所出具、办理的各种单证、票据也都是用英文制作的,包括银行往来之间的信函都是英文。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商业银行在招聘过程中发现不少应聘者甚至是已经录用的员工在刚开始开展工作遇到英文单证时都略显手足无措,可见在学校虽学了理论知识,但并未重视英文专业名词的学习。因此商业银行期望本科教学能够采用双语教学的方式,从而加强英语在国际结算过程中的应用。
3 提高融资业务能力
除了以上传统的对于国际结算人才的要求,随着商业银行业务的拓展,银行对国际结算人才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主要就是银行在国际结算中除了进行传统的货币收付业务之外,开始侧重向企业提供贸易融资服务。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商务部、中国财政部由2010 年12 月25 日联合发文《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融资发展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为进一步改善贸易融资环境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和产业升级,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要求各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充分认识做好贸易融资工作的意义,积极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扩大贸易融资,努力改善金融服务、鼓励贸易融资产品创新,加快政策性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加大对中小贸易企业的融资力度。因此国际结算不同方式中涉及到的贸易融资得到各家商业银行的重视,商业银行期望在教学过程中如在讲授各种结算方式的进出口业务中加入进口融资、出口融资、进出口组合融资及装船前融资等方面的内容,能够强化学生融资业务方面的能力,从而使其对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产品具有较强的掌握能力。商业银行一方面希望能招聘到精通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的营销人员,又能有熟练的掌握专业的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专业知识类型的专家型员工。
4 提高创新能力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虽然商业银行对存贷款利率决定的自主性不断增强,但在另一方面,金融市场市场利率的形成机制也在不断生成。因此,商业银行资产负债利率的最终决定还得由金融市场的资金供求来决定。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商业银行面临的利率波动幅度会不断加大,利率波动频率也会不断加快,由于利率波动给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带来的影响也会越来越大。利率风险可能会使商业银行净利息收入减少、造成资本亏损、降低预期收益。而我国商业银行对于利率风险一般采取缺口管理、平均期限管理、动态模拟分析等传统管理手段,近年也开始利用内部审计手段对利率风险进行深入管理,如设置专门利率风险内部审计人员、提高审计频率、尝试设置相关标准、制定审计流程、改善审计质量等等。利率风险内部审计在操作上有其自身的规律,但国内银行在利率风险内部审计的一些具体问题和方法观念上仍存在着认识不清的现状,下面就是笔者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和看法。
一、关于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
1.利率风险审计一般采取非现场审计
就一般的内部审计工作而言,现场审计是内部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实地审计检查,这是传统的内部审计方式,其目的是为找出问题的根源从而为解决问题提供直接的审计证据。当前,商业银行的总账可以集中到总行或一级分行,会计报表等数据的输出也由上级行直接打印,发现问题也可以通过网络直接质询被审计单位,审计的时效性得以极大地提高。这使得利用总账传输系统及统计报表数据进行实质性的非现场审计成为可能,非现场审计借助计算机和现代网络技术的支持,通过对审计对象相关业务数据和资料的连续调集、整理和分析查找经营管理存在的疑点和问题,评价经营管理现状和风险程度。为现场审计提供线索和资料,为制订审计计划、安排审计资源提供支持。就整个审计体系而言,非现场审计与现场审计都是审计监督方式,二者各有优势,也各有局限,弥补各自局限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将二者互为补充,统一于科学有效的审计监督之中。非现场审计帮助制定科学的审计计划、提供审计线索;现场审计保证审计计划的有效执行。非现场审计广泛的覆盖面与现场审计有针对性的审计点结合形成审计监督网,两者共同促进审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实现。
但是利率风险内部审计是一项较为专业化的、比较独特的审计活动。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其大多数大额存贷款都集中在一级分行甚至总行,而商业银行的债券投资业务、同业拆借等等市场业务一般都是由总行操作,故此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管理一般都是在一级分行以及总行来开展,利率风险内部审计工作也是在商业银行的这些层次来进行。在相关工作中对利率风险的认识和评价,主要是对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中的资产、负债结构的利率缺口、期限缺口进行研究、分析,所需要的数据、信息主要来自于商业银行各级机构的资产、负债报表,而这些报表往往不需要到实地进行查阅,因为这些资料都会被上交到一级分行及总行。因此,在经营管理比较成熟、高效的西方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的管理及其内部审计基本上都是非现场审计。
(2)利率风险审计是否需要现场审计
这个问题需要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经营管理的现状,虽然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利率风险内部审计主要也是进行非现场审计,但在一些方面,现场审计仍然不可或缺甚至尤为重要。
比如,商业银行在贷款利率的制定上,可以一定幅度下浮,无限上浮,这是鼓励商业银行在贷款定价上要更多的考虑贷款风险以及资金供求状况等因素,但其实际制定的贷款利率能否体现上述因素,会不会给商业银行带来利息收入的减少,这在报表资料上都是无法显示的,必须现场获取、查阅相关凭证才能够进行实际的风险评价。
再比如存款利率,当前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没有下限,不能上浮,虽然央行在国内的一些信用社正在开展利率上浮的试点,但全面的允许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的适度上浮还需要较长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个别的商业银行或分支机构,为了更多的吸收存款,不惜采取各种高息揽存的违法手段,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负债成本,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利率风险。而这种特殊情况下的利率风险,同样在其报表上是不会显示出来的,也需要对一些原始凭证进行严密审计。
二、关于计算机审计
1.利率风险内部审计主要依靠计算机审计。
利率风险内部审计开展的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计算机审计的应用程度。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对利率风险的认识、评价需要大量使用计算机审计手段。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包括中小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基本都实现了电子化、网络化,基层银行的业务数据都会通过银行内部的计算机网络传输到上级机构,直至传输到总行。利率风险管理与内部审计活动所需的数据信息基本上都可以通过商业银行的计算机系统获得。利率风险管理所需要的信息主要来自资产、负债项目,这些都是下级行向上级行报送的基本业务数据,完全可以很方便的通过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系统获取。
而且,在对利率风险及其风险管理的进行内部审计的时候,可以利用一些相关的计算机分析系统来辅助审计。由于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利率越来越复杂多变,其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如何、相关风险管理是否有效,都可以借助计算机来进行动态模拟分析、测试。目前我国一些商业银行正在进行与内部审计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建设。如2004年建行总行审计部下属的非现场审计处和IT审计处,已经共同开发出审计信息管理系统,这在国内银行业中抢了先。一旦相关信息今后便捷、完备的录入审计信息管理系统后,审计部门就能对各项业务及其风险进行随时监控。
(2)利率风险内部审计是否需要对原始资料进行审计
无论将来利率风险内部审计手段如何发展变化,但就目前来看,利率风险内部审计在某些方面还是要对一些原始资料、凭证进行审计。这一点的原因和前面论及的"利率风险审计是否需要现场审计"的原因是一样的。实际上,对于利率风险审计来说,非现场审计与计算机审计大体上是一致的,但也不尽然,如即便没有计算机及其网络,依靠商业银行汇总到的各级机构的资产负债资料,仍然可以"非现场性"的完成绝大部分利率风险审计工作。同时,现场审计和实物审计也不尽相同,但二者对于利率风险内部审计不可或缺的原因是一样的。
参考文献:
[1](美)保罗•J•索贝尔,《审计人员风险管理指南》,中信出版社,2004年.
[2]张建友,《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
[3]赵志宏,《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年.
(一)会计管理集权化程度较高,会计机构布局侧重于总行
会计管理涉及商业银行前中后台的业务运行,会计管理的模式与商业银行的经营特点密切相关。
,美国主要的商业银行大都采取“大总行、大部门、小分行”的经营模式,大量业务、特别是高端的投行咨询业务、资金托管业务、大型集团服务等均集中于总行的各相关部门完成。商业银行的分行虽然很多,但主要是营销中心企业和个人客户,职能相对单一。这种经营模式的形成主要是出于提高效率、控制风险、降低成本的需要。在各个分行,其职能重合率较高,如按“块块管理”的业务运行模式来进行操作,一方面分散了全行有限的专业力量,另一方面,加大了全行的成本支出。而按产品线、业务线由总行各个部门来进行“条条式管理”,可以节约成本,也更有效率。这种经营模式决定了美国商业银行的会计管理具有集权化程度高,机构布局侧重于总行的特点。
以美国最悠久的纽约银行为例,其各个领域的业务主要集中于总行及总行直属机构。只有中小企业业务、个人业务由总行和分行共同完成。与之相应,纽约银行的会计管理机构设置高度集权,布局侧重于总行。该行在总行设有庞大的财务会计部,其下又划分了多个二级部。
纽约银行总行财务会计部完成了全行主要的会计管理工作,而在各国内分行与海外分行,由于其主要任务是营销客户和确保本分行的经营合法且与总行的经营目标一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产生与管理主要通过机自动完成,只有很少的专职会计管理人员。
(二)会计业务的处理集约化程度高,主要业务均通过后台处理中心完成
后台处理中心的设置是专业化管理的重要表现,它可以充分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强化风险控制。近20年来,信息技术在美国的商业银行得到了大规模的,各商业银行普遍采用超大型计算机和商业智能等技术来处理跨空间、跨部门、跨产品的数据集成,这使高度集中的后台业务处理中心的建立成为一种潮流。在美国的主要商业银行,总行可以通过计算机系统和,将全球范围内所有客户资料信息、单据审查、账务处理等后台工作集中完成,专业人员进行24小时的集中处理。分行不再分散进行电脑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分行的前台部门的主要职能是营销客户,而不是业务处理。总行不仅将全行的业务处理集中完成,还可以通过将后台业务处理中心选择建在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地区,在提高业务运作效率的同时,大大降低运作成本。
仍以纽约银行为例。该行将各个业务领域的所有操作性的职能分离出来,通过设置专门的后台业务操作中心,实现一般业务操作和处置的集约化管理。该中心于1988年由纽约市的纽约分行总部,搬迁到远离纽约市的一个小城Utica,此中心由此就称作“Utica Operations Center”(优特卡业务操作中心)。Utica在安全和环境方面都要优于纽约市区,而且人力成本较低,仅此在成本费用方面就为纽约银行节约大笔开支。
(三)高度发达、细致全面的内部管理会计体系
美国商业银行经营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凡是竞争力强、利润高的银行都有自己的核心业务和领域。按照美国国会1999年通过的《服务现代化法案》,美国的商业银行几乎可以从事任何金融,但几年下来,最快的商业银行并不是在所有的领域全面出击的所谓“全能型”银行,而是那些根据自身的特点,不断强化自己的核心业务和核心产品的银行。
二、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特点
(一)ATM机
商业银行在经营当中最普遍的业务就是存取款业务,这样的业务操作过程简单,费时少,但是由于商业银行的服务点少,经常会导致业务办理等待时间长的问题,因此,商业网银行开设了ATM自动取款业务,也就是在街头巷尾人们所熟悉的自动取款机,自动取款机能够进行简单的存取款业务操作,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根据一个地方的人流量而设置取款机的个数,自动取款机的设置集方便、快捷、人性化为一身,非常实用,而自动取款机的设置就是通过互联网进行连接设置,有一个商业银行服务厅为中枢,进行无数个分机的设置,而这些业务都会经过这个中枢[1],如果一旦出现错误或者存取款业务受阻,中枢就会立马发现问题,并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二)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
互联网络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走进千家万户,少不了通过网上银行的使用,网上银行是集支付、转账、充值、投资等功能为一身的金融服务平台,现如今,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一种人们生活和消费的方式,在现代的生活压力之下,人们再没有那么多的闲情雅致去逛街购物,而相反,在网上,选择会更多,因此,网购已经成为人们消费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方式,因此,网上进行电子交易也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人们的日常消费;在以往,转账是要通过自动服务机或者人工服务窗口才可以的,而今的互联网时代显然不用再这么麻烦,仅仅只需要人们在转账平台准确无误的输入相应的信息和密码就能够轻松转账,只是需动动手指;再者,不管是话费还是家里的水、电、气的费用的缴纳和充值,都可已经过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在近几年,由于智能手机的普遍使用,手机功能已经堪比电脑功能,因此,手机银行也已经应运而生了,手机银行的使用主要是将手机作为载体,以手机的身份进行操作,在用手机进行这一系列的操作过程中,为了避免非法操作需要账户本人进行手机验证,这就保证了操作的安全性。而在网上银行进行交易,商业银行从中起到什作用呢?主要还是业务处理的作用,双方在进行交易的时候,也是通过银行的平台进行的,只不过是虚拟的,银行工作人员还是要对这些交易信息进行处理,进过核对无误后,使得交易生成,而在这过程中,银行也会本着保护建议双方的利益工作态度进行处理的,而其中连接交易双方的纽带就是银行客户端,而连接的媒介就是互联网,因此只要以后互联网的地方,人们就能开展一切交易活动。
三、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趋势
文章编号:1003-4625(2009)12-0060-03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作为一种金融产品,是非常重要的投资理财渠道,也是商业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利润增长点。商业银行发展理财产品在西方国家已有半个多世纪,但在我国的发展不足十年,随着我国居民储蓄水平的不断攀升和进出口带来的外汇储备的增多,商业银行理财市场以井喷之势迅速膨胀,成为我国投资专业化、集中化的投资理财力量。
一、商业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的现状
根据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特征,理财产品可以分为固定收益类、打新股类和结构类。固定收益率产品收益率大体固定,可以看做是储蓄存款的一种变型。打新股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针对中小投资者参与新股申购并不能中签的风险专门推出的,试图以巨额的资金保证中签的稳定性。结构性理财产品源于上世纪美国,它是将固定收益特征与衍生产品特征融为一体的一种新型理财产品。它的风险比股票、基金低,收益比定期存款高,是介于股票、基金、定期存款之间的投资工具,可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求,是银行金融创新的重要工具。
但综观2008年的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普通类理财产品占90%以上的份额,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比重不足10%。2008年国际经济形势难以预测和各种挂钩边的走势难以判断的条件下,我国中资银行在年末基本上停止了结构性产品的发行。可见,中资商业银行结构性理财的发行还远不成熟,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创新空间,是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一个重要的增长点。
(一)我国商业结构性理财产品品种繁多,但以普通类为主,复杂产品不多
结构性理财产品挂钩不同的衍生工具标的物,如汇率、利率、股票、基金、股票指数、黄金价格及特殊商品等。我国商业银行发行以股票、商品类等普通类为主,利率、汇率及相对复杂的产品不多。很多银行选取了更丰富、更紧跟市场热点的基础资产,如民生银行“非凡理财‘艺术品投资’计划产品”,参与当代艺术版块投资;“非凡人生、品味生活”理财产品为投资者提供了分享全球铂金和咖啡的价值增长机会。中国银行的“日进斗金”理财计划挂钩了伦敦黄金交易所的黄金价格。北京银行的“心喜”个人理财产品与CPI挂钩。这些都表现了极强的产品创新理念。但面向高端的、复杂的理财产品不多,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水平和层次有待提高。
(二)中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以稳健性为主,保本收益类产品占很大比重
中资商业银行的结构性理财产品以保本或最低收益率为主,2008年保证收益和保本活动的占到76%,而非保本收益产品仅占23%。中资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以稳健为主,特别是美国次贷危机后,基本上以保本为主,市场更趋于保守。保守的策略体现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创新不足,技术不强,降低了收益水平。受市场深幅调整和产品设计缺陷的影响,2008年共有34款零、负收益到期产品,鉴于国内投资者的风险厌恶态度,不少商业银行在产品设计中不仅加入了产品本金保本机制,有些产品还设计了保息条款,这一方面有利于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但风险和收益是相对的,也必然限制了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
(三)各商业银行挂钩标的集中度较高,模仿程度高
中资银行的挂钩标的集中度高,产品雷同,生搬硬套和简单模仿现象还比较多,例如2009年3月4家银行发行了5款理财产品,其中与股票挂钩的主要有香港上市的中国概念股票,汇率则为美元兑港币和欧元兑美元汇率,均以美元为中心,商品现货价格为黄金价格,信用为四大商业银行的信用。又如基金挂钩类产品中,各家银行的产品中出现了多次的香港盈富基金、shares新华富时A50中国指数基金、恒生H股指数基金等。当然标的相同的设计反映出银行对宏观经济走势和各国政策调控的判断一致,并且同一挂钩标的理财产品设计也有差异,投资者可以仔细甄别理财产品的设计结构来选择理财产品。但过分类同的设计,难免会导致产品的过度竞争及到期后的“一荣俱荣”或者“一损俱损”的局面。
(四)从发行主体看,上市股份类银行显示了较强的创新能力
在我国的结构性理财市场上,5家国有控股银行显示了较强的实力,产品发行量大,2008年共发行1058款,占到总数的近1/4,但发行的类型比较单一,多集中于人民币普通类产品及其中的信用类与利率类产品,人民币产品占到70%,其次是美元及澳元产品,而其他币种的只占10%。期限也以短期为主,跨期1年以上的产品只占2.4%左右。因此,国有控股银行在理财市场的表现与其在中资银行相对占优的规模相比,显得过于保守。相反,上市股份类银行是最活跃、最具创新的主体。2008年11家股份制银行发行了2576款产品,占到整个发行量的58%。币种选择更加以人民币为主,高达82%,期限以小于3个月的为主。资产主要集中在信用和利率类产品,以信用类产品为例,北京银行(395款),招商银行(972)款产品期望收益率4.53%和4.22%,而且这些产品大多引入了担保机制,可以视为无风险的产品。而城市商业银行的产品发行则比较少,2008年仅有3家银行发行了结构性产品。
二、影响商业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发行的障碍
近几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创新能力也大大增强,但与外资商业银行相比,“中资重量、外资重质”的局面并没有改变。中资商业银行在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开发和创新中远落后于外资银行,2008年中资银行共发行了111款结构性理财产品,发行数仅占结构性理财产品21.02%,并且结构性理财产品的设计、品种、收益及期限上还存着较大的差距,其主要的原因既有我国的银行和监管体制上,也有银行自身的技术层面上的。总结一下有以下几点:
(一)中资商业银行受制于分业经营,理财产品进入资本类产品的合规性问题没有解决
中资商业银行无法通过直接管道进入银行间市场以外的市场进行投资,使投资组合的范围受到很大的限制。同时理财产品在资本市场不具备虚拟法人资格,进入资本市场只能借助信托平台。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的合作是通过信托合同,建立信托关系,明确银行、信托公司和投资者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银行借助信托平台,可以跨越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促进业务快速增长。但这种合作模式的法律定位不清、
管理效率低和风险控制问题成为一大瓶颈。国际理财市场的一个主流产品模式是基金模式,能够兼顾效率和公平,尽快确立理财产品的基金法人地位既符合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也解决了目前银信合作的法律的尴尬。
(二)我国商业银行尚不具备结构性衍生品交易平台和对冲技术
2008年爆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其中重要的原因是金融衍生工具过多、过复杂。而我国的现实是我们缺乏结构性衍生品的生产能力。我国目前市场上的结构性衍生品都是同国外机构合作推出的。在结构性产品的投资过程中,商业银行只发挥中间商作用,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向外资机构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外资机构则依靠风险对冲技术赚取优厚的利润。结构性理财产品是国际理财市场的主流产品,国内商业银行在衍生品生产能力的缺失,严重阻碍了银行理财产品向高端市场的演进,制约了银行投资管理能力的提高。当然,在目前我国基础衍生品交易平台尚不具备的条件下,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合作是必然的过程,通过合作,商业银行可以了解和学习衍生品平台开发、建设过程,和国外银行投资管理的经验和技术,进行衍生品的开发和创新。
(三)商业银行在结构性产品发行中存在不足
我国商业银行在产品的设计中由于经验不足,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主要表现在:1 基础资产和支付条款的错配,主要有基础资产的单一化、支付条款的单一化和基础资产和支付条款的错配。如中行汇聚宝0703B理财产品,产品收益挂钩美国得克萨斯原油价格,但最终产品收益挂钩超过产品设定上限致使收益为零。2 发行时机和市场时机选取不当,产品设置的风险敞口过大。例如2008年“基金系”QDⅡ集体深度亏损的主要原因境外市场选取不当和敞口过大,缺少应有保本、保息条款。3 资金运作和投资组合的监控不力。普通类产品和部分“伪结构”产品由于资金运用方向和投资组合比例模糊不清,有些商业银行存在违反协议书的嫌疑,动用理财募集的资金到二级市场直接购买股票,存在着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
三、加快我国商业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发展的建议
(一)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优势,形成自身特色的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应有自身特色的产品模式,例如面向低端个人投资者的理财计划,被称为打包式理财产品,主要是一年以内的短期产品,也称为初级理财产品。其原理是通过短期的滚动发行,投资中长期产品,用长线产品收益弥补短期产品收益,从而获得长短期的价差收入。这种理财产品具有操作简便、易于推广的特点,但容易被模仿,缺乏核心技术,并且存在一定的风险敞口。外资投资银行创新的方向是面向高端客户发展高级理财产品,如指数挂钩复杂的结构产品,偏重于长期投资,指数产品可以申请专利,其他银行使用必须支付专利费,是货币市场衍生品创新的基础和依据。随着竞争的加剧,我国银行理财产品要向专业化、集中化发展。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和技术构造复杂的理财产品,培养专业的人才和技术平台,商业银行在这一过程中要转变观念,寻求创新突破,建立核心能力,从中间商变成生产商。要根据自身优势,形成有自身特色的拳头性理财产品。
(二)通过组织创新,实现合规化经营
从短期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信托公司取得依托牌照,实现业务合规化经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投资风险;从中长期看,商业银行实现混业经营是发展趋势,商业银行通过设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提高投资和管理效率,实现规模效应。商业银行应该提高自身的监管水平,在投资者教育、信息披露透明化过程中达到国际水平。同时商业银行应该建立自身的理财平台,协调各市场主体的关系,包括与基金公司、依托投资公司的关系,促进理财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事业部式的组织架构。美国商业银行突出业务部门在经营管理中的主体性,实行独立核算。各事业部相应享有人财物等资源的分配决策权,并在符合全行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本部门的政策。这种业务中心型的组织结构把以业务经营为中心的原则落实到体制、流程、利益与资源分配之中,彻底改变了按地区和分支机构设立利润中心的体制的弊端。
控制有力的内部制衡机制。从美国商业银行的部门设置来看,为有效控制经营中的各种风险,保证企业战略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银行在运行中实行了前中后台分离,关键性后台监督管理部门,主要是财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采取了相对独立设置的模式。
特别是风险管理部门,独立于前台业务拓展部门,通过构造团体内部矛盾和冲突的方式实现了关键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对独立,有效控制了各事业部的本位主义和为追求眼前利益牺牲企业长远利益的做法,保证了企业的稳健经营和发展。
清晰明确的直线汇报模式。美国商业银行管理中采取了人对人的单线管理和汇报模式,即每个管理层级仅设一名具体负责人,原则上不设置副职,汇报关系明确.岗位设置非常精简。在这种模式结合明确的分级授权管理体制下,上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电子文件等方式对下级实施精细化管理,具有信息传导速度快,管理成本低等优势。
派驻制的后台支持保障部门。对于中后台支持保障部门的设置,如人力资源部、科技部等,美联银行、富国银行等都采取了打破空间和地域工作概念的派驻制,上级和下属实现异地办公。这种方式并非在每个管理层级都设置后台支持保障部门人员,而是根据实际需要,在特定层级设立专业支持团队,对一定区域内的分支机构提供统一的支持和服务。
实行“条条”管理是必然趋势
防范控制风险的需要。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存在诸多来源,如果分支机构的设立仍按行政区域划分,实行行长负责制,就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当地政府的行政干预。当然,由于“小总行大分行”的情形,分行也存在为了自身发展目标而违背全行的发展战略,以至可能出现局部受益、全局受损的情况。并且,分支行权力过大而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