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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大全11篇

时间:2023-07-20 16:24:20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煤矿安全操作规程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篇(1)

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本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方针。

本矿生产经营必须遵守《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矿负责人(法人)和经营管理人(矿长)对预防煤矿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

本矿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护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本矿的生产经营管理人(矿长)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矿长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上述职责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矿长限期组织培训,并依法进行处罚。

(二)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本矿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停产,撤出作业人员,研究整改方案,直至整改合格。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存档。

矿长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矿长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矿长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从业人员依照本矿的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主管部门随时进行检查,发现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可以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矿长或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轮流带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

主管部门发现矿长未按规定带班下井的,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三、安全生产预防制度

本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治理和报告制度。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本矿矿长应当负责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篇(2)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相龙印,在采一工区从事采煤工作,为响应我矿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本人现做出书面保证书,望领导予以监督

1、不违章作业;违章是事故的前奏,事故是违章的结果。嫌麻烦,图省心,省力气,抢速度,终将酿大祸。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

2、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意识的提高就是安全事故的降低,加强安全意识、明确不安全隐患、熟知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是消除安全事故根本。

3、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履行安全操作规程,绝不玩忽懈怠、绝不麻痹大意、坚决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与安全防护用品。

4、真正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自己。这三不伤害始终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内涵。

本人保证在井下作业过程中,服从领导安排,严格遵循煤矿《三大安全规程》,按照措施施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在工作期间按章作业,杜绝三违,时刻铭记三不伤害,确保个人与工友之间的人身安全。

保证人:

20XX年10月17日

煤矿井下安全保证书【2】

我是XXX,我保证:

(1)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XXX

年月日

煤矿井下安全保证书【3】

安全工作是煤矿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安全的懈怠就等于对生命的轻视,安全工作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以后的工作中,保证做到:

1、不违章作业;违章是事故的前奏,事故是违章的结果。嫌麻烦,图省心,省力气,抢速度,终将酿大祸。违章不除,事故难绝。

2、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意识的提高就是安全事故的降低,加强安全意识、明确不安全隐患、熟知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是消除安全事故发生的不二法门。

3、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履行安全操作规程,绝不玩忽懈怠、绝不麻痹大意、坚决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与安全防护用。

XXX

年月日

煤矿井下安全保证书【4】

对煤矿企业来说,井下安全是其经营管理环节中的重要一环,任何的生产活动都要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近期发生的一些重大安全事故警示我们:煤矿安全一刻都不能放松!

人类社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是以人为基础进行的,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能够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基于此,我保证:

在以后的工作中,以安全为第一前提,保证不三违,凡是按《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安全制度操作,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防微杜渐。在材料管理岗位上,坚决保证杜绝未达到安全标准的材料下井,保证安全生产材料供给。

在工作期间,不私自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时,时刻紧绷安全弦,防患于未然,保证自己及身边无事故发生。

篇(3)

为了配合全矿开展“加强2011年7月份开展“反事故、学规程、保安全”活动,针对安全月活动,采煤战线从学习贯彻《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三大规程,反三违,反事故入手,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针对活动制定详细规划: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五个到位”量化细化考核为载体,从学习贯彻《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三大规程着手,以“反‘三违’、反事故”活动为主线,强化安全技能培训,增强职工按章指挥、按章操作和自保、联保、互保意识,规范作业行为,做好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二、切实加强活动期间安全工作,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战线要充分利用战线会、班前班后会,立足本职工作特点,认真查处“三违”行为,严格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对“三违”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加大对“三违”的惩治力度。

三、坚持每周二、周五学习和班前班后会职工应知应会、“三大规程”的学习,区队所有人员都必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总则和规程的一般规定。我们按照分专业、分基础、分提高的方法,根据每个工种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培训内容,并进行培训,我们编制了长期培训计划,要对各工种反复培训使他们应当掌握的内容,最终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他们应当掌握的知识。是提升岗位作业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塑造本质安全人的重要途径。

围绕以上关键工作,一是要合理组织,按照措施认真落实到位;二是要采取可行措施,全力服务于安全生产;三是现场要保证24小时有干部在岗协调、指挥生产;四是对单位值(带)班情况进行机动抽查,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五是突出以人为本,关心职工能够洗好澡、吃好饭、睡好觉。

篇(4)

要做好煤矿安全监督工作,首先要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因此,我要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通过学习,使自己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提高自己综合素质,增强履行安全监督工作的能力,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监督工作。

二、履行职责,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我要充分履行驻矿安全监督员的工作职责,依照《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煤矿安全实施全面监督检查。要监督煤矿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监督煤矿执行落实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令、决定和规定,监督煤矿依法进行安全生产和建设。要监督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煤矿严格执行采掘计划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监督和指导煤矿按有关规程、规范、规定做好安全基础工作和安全技术工作。与此同时,我要深入煤矿井下作业场所进行检查,保证每月入井天数不少于天,查看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手资料,定期向上级汇报,发现重大情况立即报告,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维护煤矿财产与职工生命的安全。

篇(5)

煤矿机电是生产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了煤的生产的诸多环节之中。根据全国煤矿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显示,机电事故在各种事故中居前几位,因此,认真分析当前机电事故多发的原因,吸取教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更换无MA 标志的电气设备

(1)矿井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电气设备管理制度、防爆设备入井检验制度、设备包机制度、设备定期检查制度、个中安全装置定期试验湿度和停电检修挂牌制度、个中安全装置定期试验制度和停电检修挂牌制度。建立设备、电缆、小型电器的台账管理,妥善保管大型设备的技术性能档案。

(2)坚持电气设备使用与维修相结合的原则,电气设备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负责安全直接责任并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做到定人、定机、凭上岗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大型设备均有运行纪录。

(3)建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验收管理工作,强化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工程的设计、选型、设备、设备购置、施工和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强化业务保安部门的管理职能,防止大型机电设备恶性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矿井主通风机装置

矿井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台备用,备用风机必须能在10 分钟内开动。矿井的主要通风机必须每三年至少进行1 次性能测定。生产矿井主要通风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在10 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40%。矿井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主要通风机的运行必须由二人及以上的专职司机负责。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

三、提升运输设施

立井、斜井提升机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 条规定,装设保险装置和提升机后备保护装置,各种保险装置必须灵敏、性能可靠,在正常提升过程中严禁甩掉保护运行。提升机的电控系统,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各种闭锁关系正确,制动能力满足运行要求,专门升降人员及混合提升的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性能测定,其他提升系统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性能测定,提升系统除常用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备用信号装置。各种提升装置的滚筒缠绕的钢丝绳层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9、420条规定。立井升降人员必须使用带MA(煤安) 标志的罐笼和防坠器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13 条规定对防坠器定期进行脱钩和不脱钩试验。升降人员与物料的罐笼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1 条规定。在提升速度大于3m/s 的提升系统内,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0 条规定。提升斜井和行驶机车平巷危险区段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必须行人,要经信号工、把钩工同意,并停止行车;对通过人员必须清点人数,确定无人时才可发开车信号。提升装置使用的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对磨损、锈蚀断丝超限的钢丝绳和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及时更换,不得违章使用,严禁超载提升。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井下绞车安全保护装置、制动系统灵敏可靠,提升系统做到“三固定”(保险闸、保险峒、保险杠、保险绳)。信号系统声光齐全。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4 条规定。井巷中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5 条规定。井下使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3条规定。皮带必须选用带有MA(煤安) 标志的阻燃带。

四、煤矿供电及电气

矿井必须有与实际相符的井上、井下供电系统图,该图的绘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50 条规定。矿井至少应有可靠的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意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其他任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 电所、主排水泵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条回路。主通风机、提人立井提升机、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应设置双回路供电。井下防爆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必须严格执行《河南省煤矿电气性能检查细则》的规定。矿井严格按照《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整定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装设过流、漏电、保护接地装置,“三大保护”装置必须动作灵敏可靠。井下电缆必须选用带有“MA”(煤安) 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联结和铺设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68、469、470、471、472条规定。电煤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必须采用具有短路、过载荷漏电保护的综合保护。

参考文献:

[1]《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篇(6)

关键词:煤矿;机电运输;隐患排查

中图分类号:TD5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1)01-0021-01

1、煤矿机运事故的原因剖析

1.1轮眼管理存在问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了“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时有发生。井下使用的电车头驾驶室内要有明显的操作示意图说明。

1.2特种作业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掌握特种作业技术不娴熟。对技术工种安全操作知识掌握不牢,熟悉程度不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1.3指令性的新来人员顶替。由于代岗人员顶替时间短,对顶替工种操作熟练程度差,缺乏顶岗前的安全培训,产生违章指挥和盲目操作双重不安全因素。

1.4特种作业人员的频繁调换,岗位的调整,给安全埋下隐患。但是,矿山某些技术性工种,有些企业领导不去考虑学识水平,不讲究用工要求,而是当作好工种,并通过人情关系把一些不合格的人员充塞进去,加之一些人员不钻研技术业务,违章违纪现象比较突出。另外,临时性工作调整时安全培训工作没有及时到位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1.5安全基础工作要长抓不懈,设备的防爆失爆检查要放在首位。

2、控制煤矿机运事故对策

2.1加强特殊工种的用工制度管理。煤矿机运工种的技术性较强,其各岗位工种都不能以照顾的身份出现,要由思想端正、技术全面的工人来担任。同时加强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尽量少用或不用临时工。除特殊情况外,特殊工种人员不能随意调换,要严格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2加强职工的安全业务培训工作。减人提效后,以岗定人,管理层和工人岗位限额,原有的培训组织形式已不适应,需根据新的形式采取新的对策:一是建立竞争机制,如对技术工种和管理人员采取竞争上岗,对所有职工都采用岗位技能工资,划分工资等级,引导和迫使职工自发学习安全业务知识;二是每隔一定时期组织职工进行技术比武,对优胜者给予重奖,以调动职工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在岗位上按标准及规程进行作业;三是采用“三结合”的培训方式,即业余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以重点培训为主,内培与外培相结合,以内培为主;对新工人、新岗位、新技术要进行强化培训,以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业务素质为目的,为搞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以人为本”的基础。

2.3努力加强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矿井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的基础。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经常化的工作来抓,要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实现生产全过程达标。

2.4加强安全工作力度,向管理要安全。实践证明,要抓好安全工作,离不开有效的监督,失去了监督作用,必然助长麻痹侥幸、违章蛮干的现象。监督不到位或流于形式,是导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另外,采取安全资金激励机制,通过经济杠杆,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从而促进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3、设备更新换代要跟上

3.1矿井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设备管理制度、防爆设备入井检验制度、设备包机制度、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各种安全装置定期试验制度和停电检修挂牌制度。

3.2认真贯彻执行设备使用与维修相接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负责安全直接责任并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做到定人、定机、凭上岗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大型设备均有运行记录。

3.3建立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验收管理工作,强化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工程的设计、选型、设备购置、施工和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强化业务保安部门的管理职能,防止大型机电设备恶性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4、矿井主通风机装置

4.1矿井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台备用,备用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

4.2矿井的主要通风机必须每三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

4.3生产矿井主要通风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40%。

4.4矿井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主要通风机的运行必须由二人及以上的专职司机负责。

4.5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

5、井下防排水装置

5.1矿井必须配备三台及以上水泵,两趟及以上排水管路,水仓、泵房机电设备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78条规定。每年进行1次性能测定。

5.2排水系统配备与矿井涌水量是否相匹配。

6、煤矿提升运输设施

6.1 立井、斜井提升机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装设保险装置和提升机后备保护装置,各种保险装置必须灵敏、性能可靠、在正常提升过程中严禁甩掉保护运行。6.2 各种提升装置的滚筒缠绕的钢丝绳层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9、420条规定。6.3 立井升降人员必须使用带MA(煤安)标志的罐笼和防坠器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13条规定对防坠器定期进行脱钩和不脱钩试验。

6.4 升降人员与物料的罐笼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1条要求

6.5 在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

6.6 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0条规定。

6.7 提升斜井和行驶机车平巷危险区段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必须行人,要经信号工、把钩工同意,并停止行车;对通过人员必须清点人数,确定无人时才可发开车信号。

7、煤矿供电及井下电气

7.1 矿井必须有与实际相符的井上、井下供电系统图,该图的绘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50条规定。

7.2 矿井至少应有可靠的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意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其它任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7.3 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条回路。主通风机、提人立井提升机、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应设置双回路供电。

7.4 井下防爆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7.5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7.6 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规定。

篇(7)

1.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

2.参加开会、培训等集体活动,要关闭手机或将铃声调为震动,做到聚精会神,专注听讲。

3.尊重领导,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做好本职工作。

(二) 履职尽责方面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作业措施等要求,按章作业。

3.熟悉掌握岗位标准,干标准活,实现岗位达标。

4.爱护公物、设备、器具等,并做好相关保养工作。

(三) 团结协作方面

尊重同事,友爱职工,团结协作,保持良性互动、默契合作,创造轻松愉快和谐的工作氛围。

(一) 环境整洁方面

1.爱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自觉保持所在区域环境整洁。

2.搞好文明生产,工具、设备、物料、个人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3.爱护公共设施,过风门必须用手推拉开闭,不得随便摘除或破坏各种警示标牌。

4.保持巷道干净卫生,不得乱扔杂物,饮料瓶、塑料袋等杂物必须放入矿车内或带出井口,不得随意乱扔乱甩。

(五) 个人仪表方面

1.勤洗澡,勤理发,勤刮胡子,勤剪指甲,保持个人卫生清洁。   

2.发型美观大方,不留染怪异发型,不留小胡子、大鬓角、大包头。女职工不得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3.服装整洁得体,落落大方,工作场所不穿拖鞋(特别规定的除外)。

4.入井必须佩带安全帽、自救器、矿灯等,不穿化纤衣服入井。

(六) 文明用语方面

1.同事见别用语:“您好”、“早上好”、“下午好”、“再见”、“明天见”等。

2.工作联系用语:“请问”、“请教”、“请讲”、“麻烦您”、“打扰您”、“拜托”、“谢谢”等。

3.接听工作电话用语:“您好”、“谢谢”、“再见”、“这里是.....,请问您找谁”等。

4.工作检查用语:“您好!欢迎指导工作”、“谢谢指导,欢迎下次再来”等。

岗位执行规范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和评分方法(试行)》相关要求,进一步抓好岗位执行管理,制定本规范。

上岗规范

1.必须熟记本岗位遵守的管理制度、岗位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

2.上岗前要按规定穿戴整齐,带齐工具和防护用品。

3.上岗中按规定时间完成规定任务。

(二) 指令规范

1.班组长需使用标准术语下达任务指令。

2.杜绝违章指挥和具有不确定性的弹性指令。

3.班组长下达指令时,须明确提出每一岗、每件事、每一处任务和完成任务的程度(数量)。

(三) 操作规范

1.岗位工种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规定进行操作,杜绝违章作业。

篇(8)

2影响煤矿安全管理的因素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改造大自然推动社会进步的三大因素包括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关系,其中劳动者是最主要的因素,能够发挥最积极的作用,是改造大自然、推动社会进步活动过程中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劳动对象是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利用生产工具将劳动加于其上的一切东西;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能够为劳动者在改造大自然、推动社会进步活动过程中提供保障,推动劳动者在改造大自然、推动社会进步活动过程中的进程。在煤矿生产中,影响安全管理的环节及因素有许多。从煤矿安全管理过程来看,煤矿安全管理环节分为产前、产中和产后:煤矿生产前所做出的一系列作业计划、部署和安排;煤矿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作业步骤及对出现事故的处理;煤矿生产任务结束后的工作总结等。从涉及的因素来看,主要包括人、物和环境:对“人”来讲,就是指职工本身及其意识和行为;对“物”来讲,主要有工程、设备、材料等硬件方面和技术、工艺、流程等软件方面;对“环境”来讲,主要分为硬件环境和软件环境两部分:硬件环境是指由装备、技术等构成的生产、作业环境,软件环境是指由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文化宣传等构成的思想文化氛围。综观煤炭安全管理全过程,在“人、物、环境”三大因素中,“人”是最积极的因素,是煤矿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主体,煤矿技艺革新的积极推动者,煤矿生产作业过程的实施者,应急处突事故的帮手;“物”是煤矿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客体,是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工具,是被利用、被组织、被实施者;“环境”是人和物在煤矿安全管理过程中的第三位因素,是两者进行有机协调的承载物。我们只要处理好这三大因素,煤矿的安全生产就有保障,煤矿的安全管理就能出效益。因此,如何处理好这三大因素的关系,事关煤矿安全生产秩序的稳定,事关煤矿安全生产效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3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

3.1坚持以人为本的煤矿安全管理思想

以人为本的煤矿安全管理思想是现代管理理念的主要载体。所谓以人为本的煤矿安全管理思想,就是在遍及煤矿安全管理过程中,都要坚持以人为中心,坚持以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把提高职工的素质、劳动技能、职工之间协同作业的能力,以及满足职工自身和工作需求,调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放在首位。从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的角度讲,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由事物的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煤矿安全管理过程中,职工是煤矿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主力军,是内部因素,要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效益,就应立足于职工素质和能力的提升,以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秩序的稳定和煤矿安全生产效益目标的最大化。

3.2以人为本的内涵

在煤矿安全管理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就应从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两方面入手,达到煤矿安全管理效益提升的目的。

(1)强化对职工安全意识、安全理念和安全思想文化的宣传教育。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地利用宣传工具和一系列科学合理而又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加强职工对安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职工深层次理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个人、安全与家庭之间辩证关系的意义,从而调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激发职工的创造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稳定和效益最大化。

(2)强化职工安全操作技能,提升职工应急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加强对职工进行《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开采工艺》等专业技能培训和相关资格的考核认定,坚持职工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规操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3.3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

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有效的奖惩激励制度,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效益最大化的保证。职工在自我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升的前提下,不仅应具备岗位职责的坚守水平和能力,同时还应配备相应的监督制约及奖惩机制,使职工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安全生产中,并一以贯之地照章作业,实现安全与效益同行。

(1)加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和落实。针对不同工种和岗位,建立不同的岗位责任制,使每个职工都能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并与绩效考核挂钩,同时发挥职工的互纠作用,挖掘安全隐患死角,对发现的每一处隐患或违规操作,都要进行相应的奖惩,形成风险共担,传递正能量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

(2)建立对职工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机制。通过一定的物质奖励,使职工的物质利益需求得到满足,通过建立精神激励机制,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亲情感化、标兵和模范奖励等方式,使职工在精神层面上实现共鸣。

篇(9)

一、煤矿企业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有3家煤矿企业,主要分布在清溪镇、河西乡2个乡镇,生产总能力为33万吨/年,清溪镇的汉源县东明煤业有限公司联营煤矿(生产能力9万吨/年,以下简称东明煤业)和四川省汉源县华新有限责任公司星春煤厂(生产能力15万吨/年,以下简称星春煤厂)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河西乡的汉源县良立煤业有限公司李西沟煤矿(生产能力9万吨/年,以下简称良立煤业)为低瓦斯矿井。

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一)东明煤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1.业主方面。该矿是雅安市内唯一一个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属于原安监总局规定的十三类淘汰矿井之一(2020年之前必须淘汰关闭),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有效防范和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13号等文件进一步限制了该企业生存时间,禁止通过指标交易提升产能。加之现行省级机械化改造升级改造政策(川安监〔2018〕50号)对于30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同意扩资源,不同意提升生产能力。

在当前煤炭产业政策背景下,煤矿业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矿理念差,急于回收投资成本,不愿意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的安全投入,在向其宣传国家化解过剩产能政策时,业主充耳不闻,抱有一丝幻想空间,认为相关政策会松动。

管控措施:一是持续加强引导退出力度。加强相关政策和指标交易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自愿申请退出煤炭行业。二是加强监管力度。联合多部门形成合力持续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严防企业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督促煤矿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办矿,保障安全投入,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三是持续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日常工作服务,做到不推、不躲,提高工作效率。

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煤矿“五长、五科、五队”和5名技术人员配备人员时有离岗、脱岗现象,队级管理配备不齐,人员易出现脱岗、无证上岗;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矿依法依规配齐配强“五长、五科、五队”安全管理人员和采煤、掘进、机电、通风、地测5类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采煤队、掘进队、机电队、运输队、通风队配备“一正三副”。矿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带班作业与工人同进同出。严禁无证替岗、无证上岗、脱岗等现象发生。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和执行矿井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严厉查处矿井“三违”行为。二是加强煤矿人员配备、持证、履职情况和煤矿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煤矿人员无证上岗、脱岗、不按规程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3.采掘接替方面。该矿2018年1月4日自查出“四量”不平衡后,制定了整改方案进行专项整改。2018年5月24日,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关于有效防范和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13号)文件要求,企业结合矿井实际及业主投资情况,2018年7月12日向我局作出了《安全生产承诺书》,承诺愿意进行限制井下生产相关活动,不再布置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只在允许工作点、面内组织工作。根据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承诺书》及相关资料和结合企业实际,我局2018年7月13日同意东明煤业恢复采掘作业。

管控措施:一是严格要求企业在批复的作业点面按照煤矿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制度进行生产作业,严禁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二是要求企业加大顶板、通风、瓦斯、机电运输、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零容忍工作力度,统筹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反三违”、“打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和5个专项检查等工作。三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敦促清溪镇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辖区煤矿监督检查,并加强驻矿安监员工作情况的监督和保障;督促驻矿安监员严格履行驻矿盯守职责,对煤矿作业点面加强跟踪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煤矿整改到位,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镇政府和县安监局。

4.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方面。一是因夏季雷电较为频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易被损毁,维修不及时、维护不到位时有发生,井下传感器故障等原因导致安全监控系统有时不能真实有效反映井下实际。二是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期间,新系统尚未完成升级,原有系统也不能正常运行。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矿健全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功能,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维护管理,严格超限报警追查处理。二是督促煤矿按照制定的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方案完成升级改造,升级改造期间加强老监控系统维护管理,必须保证升级改造期间原有系统正常运行,新老系统顺利衔接。

5.重大灾害治理方面。(1)通风瓦斯管理方面,该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矿抽采钻孔工程质量不达标、不合理、瓦斯检查制度不落实、通风系统不可靠、瓦斯超限追查处理不严格、抽采不达标、“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落实等可能引起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积聚。

(2)防治水方面,该矿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类型,矿井水患危险性级别划为Ⅲ级(较危险级),井田内岩体裂隙一般发育,矿井充水主要是砂岩裂隙水和老空区水为主,其次是大气降水。该矿井下在+1570m水平布置有水泵房,井下涌水通过水泵经+1688m明斜井抽排至地面,若抽排不及时和探放水措施不落实等可能导致涌水倒灌井下巷道。地面突遇区域内强降雨后,洪水从地面煤仓处大量涌水,漫过+1688m明斜井的挡水墙倒灌入井。

管控措施:(1)通风瓦斯管理方面,一是强化防突管理。井下按要求安设高低浓度或全量程甲烷传感器;采区设置专用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实现独立回风,严禁不合规定的串联通风;加强抽采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严格抽采钻孔质量达标监督,瓦斯抽采做到应抽尽抽;规范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严格按《四川省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试行)》要求的达标评判条件、步骤、方法、内容和标准进行达标评判。二是严格落实瓦斯超限追查处理机制。煤矿对超限报警追查处理必须查清超限瓦斯来源并从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通风设施是否可靠、风量分配是否合理、瓦斯防治和应急响应措施是否落实、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和现场管理是否到位等方面深入分析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促落实防范措施。三是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制度。煤矿须配齐配强跟班瓦检和瓦斯巡检队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检查和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严格落实“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2)防治水方面,一是加强水害防治管理。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延续《矿井水患现状调查报告》,落实超前探测制度,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建立和执行允掘通知单和探放水效果验收制度,按规定设计、留设安全隔离煤柱;加强井下+1570m水泵房维护管理,确保排水正常。二是加强地面防治洪水入井措施。健全汛期值班,加强雨前、雨中检查,雨后巡查工作机制,确保各井口不出现洪水倒灌入井现象发生,不受洪涝灾害影响。

6.维稳方面。一是该矿位于清溪镇双坪村矮板凳地质滑坡点下游,从2017年至2018年连续两年勘查结果显示,双坪村部分村民房屋裂隙有增大的趋势,村民认为该矿放炮作业、采空区沉陷导致房屋开裂,已多次阻挡企业正常生产,并要求企业必须停止生产作业,业主认为该矿是合法生产矿井,不肯停止生产,双方矛盾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二是该矿位于大樱桃种植区域,煤炭的生产和运输会污染大樱桃外表,导致大樱桃变黑,周边村民在大樱桃采摘季节会阻挡企业生产、运输。三是该矿一直拖欠2013年、2014年关闭两个煤矿企业互助补偿资金约450万元,易引发关闭矿井业主上访、阻挡企业正常生产。

管控措施:一是按照县政府部署积极配合清溪镇、西溪乡和县公安、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做好维稳工作,督促煤矿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与周边村民的矛盾。二是做好关闭煤矿业主的解释、疏导工作,并督促煤矿做好与关闭煤矿业主的协调沟通。

(二)星春煤厂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煤矿“五长、五科、五队”和5名技术人员配备有更换未及时更新系统现象,队级管理配备不齐,人员脱岗、无证上岗;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矿依法依规配齐配强“五长、五科、五队”安全管理人员和采煤、掘进、机电、通风、地测5类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采煤队、机电队、运输队、通风队配备“一正三副”。矿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带班作业与工人同进同出。严禁无证替岗、无证上岗、脱岗等现象发生。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和执行矿井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严厉查处矿井“三违”行为。二是加强煤矿人员配备、持证、履职情况和煤矿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煤矿人员无证上岗、脱岗、不按规程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2.采掘接替方面。该矿处于少数债权人转股权人生产经营阶段,没有足够的利润来稳定各方面债权债务,经2018年4月27日,公司组织债权人大会,过半债权人员同意通过指标交易回收煤矿方面资金。6月份该矿参加指标交易失败后,已停止掘进作业,该矿目前四量不平衡,煤矿2018年6月15日向我局作出了《四川省汉源县华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星春煤厂停止井下掘进作业的承诺书》,愿意进行限制井下生产相关活动。

管控措施:一是严格要求企业在批复的作业点面按照煤矿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制度进行生产作业,严禁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二是要求企业加大顶板、通风、瓦斯、机电运输、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零容忍工作力度,统筹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反三违”、“打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和5个专项检查等工作。三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敦促清溪镇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辖区煤矿监督检查,并加强驻矿安监员工作情况的监督和保障;督促驻矿安监员严格履行驻矿盯守职责,对煤矿作业点面加强跟踪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煤矿整改到位,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镇政府和县安监局。

3.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方面。一是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维护不到位、井下传感器故障等原因导致安全监控系统有时不能真实有效反映井下实际。二是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期间,新系统尚未完成升级,原有系统也不能正常运行。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矿健全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功能,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维护管理,严格超限报警追查处理。二是督促煤矿按照制定的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方案完成升级改造,升级改造期间加强老监控系统维护管理,必须保证升级改造期间原有系统正常运行,新老系统顺利衔接。

4.重大灾害治理方面。(1)通风瓦斯管理方面,该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矿抽采钻孔工程质量不达标、不合理、瓦斯检查制度不落实、瓦斯超限追查处理不严格、抽采不达标、“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落实等可能引起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积聚。

(2)防治水方面,该矿水文地质类型为简单类型,矿井水患危险性级别划为Ⅲ级(较危险级),若探放水措施不落实等可能导致涌水倒灌井下巷道。

管控措施:(1)通风瓦斯管理方面,要求煤矿一是强化防突管理。井下按要求安设高低浓度或全量程甲烷传感器;采区设置专用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实现独立回风,严禁不合规定的串联通风;加强抽采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严格抽采钻孔质量达标监督,瓦斯抽采做到应抽尽抽;规范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严格按《四川省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试行)》要求的达标评判条件、步骤、方法、内容和标准进行达标评判。二是严格落实瓦斯超限追查处理机制。煤矿对超限报警追查处理必须查清超限瓦斯来源并从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通风设施是否可靠、风量分配是否合理、瓦斯防治和应急响应措施是否落实、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和现场管理是否到位等方面深入分析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促落实防范措施。三是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制度。煤矿须配齐配强跟班瓦检和瓦斯巡检队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检查和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严格落实“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2)防治水方面,加强水害防治管理。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延续《矿井水患现状调查报告》,落实超前探测制度,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建立和执行允掘通知单和探放水效果验收制度,按规定设计、留设安全隔离煤柱。

5.维稳方面。一是该矿生产周期回收资金时间长、利润收益未达到预期目标、涉及相关人员不满情绪长期积累、未及时解决而僵持局面长期存在,负面因素长期积累容易产生瞬间爆发,引发不可控制的状况发生;二是该矿位于大樱桃种植区域,因大樱桃被染黑与周边村民存在矛盾和冲突,存在村民阻挡企业运输煤炭、斩断水管等情况;三是该矿一直拖欠2013年、2014年关闭两个煤矿企业互助补偿资金约740万元,易引发关闭矿井业主上访、阻挡企业正常生产。

管控措施:一是按照县政府部署积极配合做好维稳工作,督促煤矿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与周边村民的矛盾。二是做好关闭煤矿业主的解释、疏导工作,并督促煤矿做好与关闭煤矿业主的协调沟通。

(三)良立煤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1.安全管理方面。受煤炭资源赋存条件、资金短缺、效益低等各方面的影响,部分管理人员有证有人,但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技术人员指导安全生产还有一定差距;机械化改造进度缓慢,业主长期处于亏本状态,没有更大资金量再投入。

管控措施:一是为了提升我县煤矿企业技术力量,我局积极沟通协调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到我县进行成人继续再教育培训。二是督促煤矿加快机械化改造进度,按期完成改造工作。三是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投入。

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煤矿五长和5名技术人员的工作和技术力量偏薄弱,队级管理配备不齐;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矿依法依规配齐配强“五长、五科、五队”安全管理人员和采煤、掘进、机电、通风、地测5类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采煤队、掘进队、机电队、运输队、通风队配备“一正三副”。矿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带班作业与工人同进同出。严禁无证替岗、无证上岗、脱岗等现象发生。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和执行矿井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严厉查处矿井“三违”行为。二是严格要求企业在批复的作业点面按照煤矿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制度进行生产作业,严禁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三是要求企业加大顶板、通风、瓦斯、机电运输、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零容忍工作力度,统筹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反三违”、“打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和5个专项检查等工作。四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五是敦促河西乡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辖区煤矿监督检查,并加强驻矿安监员工作情况的监督和保障;督促驻矿安监员严格履行驻矿盯守职责,对煤矿作业点面加强跟踪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煤矿整改到位,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乡政府和县安监局。

3.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方面。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维护不到位、井下传感器故障等原因导致安全监控系统有时不能真实有效反映井下实际。

管控措施:要求煤矿健全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功能,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维护管理,严格超限报警追查处理。

4.重大灾害治理方面。(1)通风瓦斯管理方面,通风系统不可靠、瓦斯检查制度不落实、瓦斯超限追查处理不严格等可能引起瓦斯积聚。(2)防治水方面,该矿水文地质类型为简单类型,矿井水患危险性级别划为Ⅲ级(较危险级),若探放水措施不落实等可能导致涌水倒灌井下巷道。

篇(10)

2.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诚信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诚信机制。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建立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5.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一年内建成示范矿井。

6.加大煤矿安全科技投入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7.积极推行“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班组建设,强化现场管理。

8.按规定配备煤矿专业技术人员。

9.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和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10.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严防煤矿职业危害的发生。

11.不再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以上承诺,请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我矿进行监督检查。如果没有兑现承诺,愿自觉接受处理。

承诺人: ××煤矿企业负责人×××

提供两个参考:一是针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的;二是针对员工的,希望对您有帮助。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

3.树立表率作用,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公开安全生产表现,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予以奖励,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持续改进。

4.支持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努力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文化氛围,为职工提供一个好的工作场所。

5.贯彻落实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年度内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无污染、无人身伤害,争创安全管理一流水平。

6.把安全、健康放在优先地位,并加大资金投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确保安全。

本人愿意认真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愿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

1.本人在进场工作前,已接受 “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纪律”、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2.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单位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规定,自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自觉参加安全学习。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有事外出要请假,经批准后才能外出,在规定时间内归队。

4.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

5.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篇(11)

根据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监管的实际情况和以往的事故案例分析,当前煤矿机电运输存在的主要隐患是:

1.煤矿机运事故的原因剖析

(1)轮眼管理存在问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了“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时有发生。要加强轮眼绞车工和信号把钩工的技术培训,随抽随答,落实终端责任。井下使用的电车头驾驶室内要有明显的操作示意图说明。

(2)特种作业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掌握特种作业技术不娴熟。对技术工种安全操作知识掌握不牢,熟悉程度不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指令性的新来人员顶替。由于代岗人员顶替时间短,对顶替工种操作熟练程度差,缺乏顶岗前的安全培训,产生违章指挥和盲目操作双重不安全因素。

(4)特种作业人员的频繁调换,岗位的调整,给安全埋下隐患。特别作业人员大都是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作业者,对他们的工种不宜随意予以变动。但是,矿山某些技术性工种,有些企业领导不去考虑学识水平,不讲究用工要求,而是当作好工种,并通过人情关系把一些不合格的人员充塞进去,加之一些人员不钻研技术业务,违章违纪现象比较突出。另外,临时性工作调整时安全培训工作没有及时到位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5)安全基础工作要长抓不懈,设备的防爆失爆检查要放在首位。

2.控制煤矿机运事故对策

(1)加强特殊工种的用工制度管理。煤矿机运工种的技术性较强,其各岗位工种都不能以照顾的身份出现,要由思想端正、技术全面的工人来担任。同时加强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尽量少用或不用临时工。除特殊情况外,特殊工种人员不能随意调换,要严格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加强职工的安全业务培训工作。减人提效后,以岗定人,管理层和工人岗位限额,原有的培训组织形式已不适应,需根据新的形式采取新的对策:一是建立竞争机制,如对技术工种和管理人员采取竞争上岗,对所有职工都采用岗位技能工资,划分工资等级,引导和迫使职工自发学习安全业务知识;二是每隔一定时期组织职工进行技术比武,对优胜者给予重奖,以调动职工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在岗位上按标准及规程进行作业;三是采用“三结合”的培训方式,即业余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以重点培训为主,内培与外培相结合,以内培为主;对新工人、新岗位、新技术要进行强化培训,以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业务素质为目的,为搞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以人为本”的基础。

(3)努力加强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矿井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的基础。实践证明,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投入,能得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效益产出,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经常化的工作来抓,要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实现生产全过程达标。

(4)加强安全工作力度,向管理要安全。实践证明,要抓好安全工作,离不开有效的监督,失去了监督作用,必然助长麻痹侥幸、违章蛮干的现象。监督不到位或流于形式,是导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现场安监人员的作用;同时,必须坚持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人的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人的安全职责。另外,采取安全资金激励机制,通过经济杠杆,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从而促进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要想上一个台阶,必须牢牢把握《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技术标准。

3.矿井主通风机装置

(1)矿井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台备用,备用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

(2)矿井的主要通风机必须每三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

(3)生产矿井主要通风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40%。

(4)矿井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主要通风机的运行必须由二人及以上的专职司机负责。

(5)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

4.井下防排水装置

(1)矿井必须配备三台及以上水泵,两趟及以上排水管路,水仓、泵房机电设备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78条规定。每年进行1次性能测定。

(2)排水系统配备与矿井涌水量是否相匹配。

5.煤矿提升运输设施

(1)立井、斜井提升机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装设保险装置和提升机后备保护装置,各种保险装置必须灵敏、性能可靠、在正常提升过程中严禁甩掉保护运行。提升机的电控系统,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各种闭锁关系正确,制动能力满足运行要求,专门升降人员及混合提升的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性能测定,其它提升系统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性能测定。提升系统除常用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备用信号装置。

(2)各种提升装置的滚筒缠绕的钢丝绳层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9、420条规定。

(3)立井升降人员必须使用带MA(煤安)标志的罐笼和防坠器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13条规定对防坠器定期进行脱钩和不脱钩试验。

(4)升降人员与物料的罐笼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1条要求

(5)在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

(6)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0条规定。

(7)提升斜井和行驶机车平巷危险区段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必须行人,要经信号工、把钩工同意,并停止行车;对通过人员必须清点人数,确定无人时才可发开车信号。

6.煤矿供电及井下电气

(1)矿井必须有与实际相符的井上、井下供电系统图,该图的绘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50条规定。

(2)矿井至少应有可靠的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意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其它任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3)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条回路。主通风机、提人立井提升机、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应设置双回路供电。

(4)井下防爆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6)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必须严格执行《山西省煤矿电气性能检查细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