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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型医疗保险大全11篇

时间:2023-07-19 17:11:13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管理型医疗保险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管理型医疗保险

篇(1)

第三条  大型仪器检查是指:核磁共振(MRI)、CT、ECT、彩色超声诊断仪检查(含一次性检查费在200元以上的其他检查)。

第四条  职工就医需做大型仪器检查时,应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行(急诊者可先行检查,后补办手续)。

第五条  大型仪器检查费用,在职职工个人负担30%,退休人员负担15%,其余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全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第六条  特殊治疗是指因病情需要采用特殊治疗方法,并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治疗。主要包括:器官移植、组织移植、安装人工器官等。

第七条  职工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组织移植(如肾脏移植、骨髓移植等),须经约定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所需的购买器官或组织的费用,出院后使用的抗排斥药及免疫调节剂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分担。移植过程中的医疗费用,按照《大连市职工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执行。

第八条  职工因病情需要,经约定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所需购买人工器官(如心脏起搏器、心脏瓣膜、人工晶体、人工喉、人工关节等)的费用,属于国产人工器官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50%,属于进口人工器官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35%,余额部分由单位和个人分担。安装人工器官过程中的医疗费用,按照《大连市职工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执行。

第九条  各种特殊治疗中涉及使用《大连市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付和不予支付范围》以外的药品,其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分担。

篇(2)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三加一”的医疗保障体系,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大公立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目前国内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已达到95%,医保基金的管理也越来越趋向于制度化和规范化。在医保基金运行管理和控制方面,由于医保基金制度的不完善,相关部门在医保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上缺乏有力的协作,基金管理存在漏洞。另一方面,在部门责任划分方面还存在严重的责权利不清,无法有效的落实各自责任,对基金运行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导致医保基金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医疗保险基金运行风险分析

医疗保险基金运行风险主要包括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两大部分。内部风险主要包括业务经办风险、基金收入风险、基金支出风险。业务经办风险主要集中在医保基金的征缴、支付以及对参保人员信息资料的整理等环节。业务经办风险和医保基金的完整性、完全性紧密相关,关系到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基金收入风险包括参保登记风险和变更登记风险,指用人单位发生新设、合并以及变更等情形,由于相关资料不真实对医疗保险基金造成的影响;基金支出风险则主要产生于对参保人员进行待遇核定、医疗保险备案登记和费用结算等环节;外部风险则主要包括参保人员结构变化风险和医疗保险道德风险两部分。参保人员的结构变化主要体现在老龄化进程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以及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人口的极速老龄化将会导致医疗保险费用支出迅速上升,而在城镇化进程中所产生的基金调剂风险也是基金运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医疗保险道德风险主要是指在医疗保险条件下医患、医药以及患保之间的关系风险。我国医疗行业的垄断性是造成国内医疗保险基金运行道德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结算方式的单一以及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逐年递增进一步增加了基金运行的外部道德风险。

三、基于风险管理的医保基金运行控制策略

(一)完善医保基金健康运行制度规范,建立药品流通竞争机制

从风险管理角度出发,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稳定运行,应不断建立健全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的制度规范,加强对基金运行的监管职能,通过严格的内控约束机制,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同时,运行过程中通过医药分离、独立核算,建立药品流通竞争机制,以打破医药不分的垄断格局。根据国内外实践经验,医院药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有助于抑制医疗系统腐败现象。

(二)不断加大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以及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实施医保动态监控

为了确保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的透明、规范,应通过药监、物价、卫生部等多个部门联合,严格执法,实现对医疗、药品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同时不断完善对医疗保险机构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监督激励机制。在对医保基金运行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应注重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通过稳定可靠的信息管理系统对基金运行过程中实施动态监控管理,有效的遏制医疗保险基金诈骗行为。

(三)建立医保诚信体系,提升参保者服务管理水平

科学的医保诚信体系有利于提升医疗保险事业的服务质量,提升参保者服务管理水平。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甚至机构内的医生等从业人员建立诚信服务评价体系,能够有效的实现对医疗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管理,对提升参保人员服务管理水平,规范化就医行为具有明显的作用。除此以外,建立健全科学的医疗保险制度法律法规体系对于防范和规避医保基金风险,保证医保基金平稳运行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篇(3)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新形势下,医保管理工作重心要以人为本,不断加快对医保的制度体系和管理体制的改革,使医疗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提高医疗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树立医疗保险服务工作良好社会形象,推动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的需要。

随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全面推进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医疗保险正在对医疗服务和医院产生深远而广泛的影响。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目前,地市级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存在一定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地市级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谈几点初浅的想法。

一、地市级医疗保险管理职能存在的问题:

1.地市级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设置不统一,名称定位不明,内设部门不规范,管理体制缺乏统一标准。管理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经办机构经费缺乏保障机制。在购买服务上无明确稳定的经费来源等问题。对所有发生的业务进行相关准备,使业务系统符合新一年的业务要求,存在部分具体工作被固定化,不能灵活运用系统的问题。

2.地市级医疗保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亟待提高,信息化建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地市医疗保险事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信息化建设水平决定着统筹地区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势头,系统平台可以直接制约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如:佳木斯医疗保险系统是多年来经过不断升级维护系统运行基本稳定,基本能够满足佳木斯目前医疗保险工作的需要,但是,新医改对医疗保险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的工作职能要不断向区甚至社区延伸,实现百姓足不出社区就能完成缴费和生存验证等经办业务。目前的市级经办负担与区、社区经办负担严重失衡的矛盾,导致市级经办业务压力极大,几年来不断增加办公人员,也远远满足不了业务的需求。

3.工伤保险基金垫付问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增加,支付基数加大,基金出现预警。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未参保人员因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所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和费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行垫付,然后由经办机构追偿。但是目前地市级医疗保险管理来看,工伤保险还缺乏必要的追偿办法和手段,还无法实现行之有效追偿工作,这就将给工伤保险基金带来巨大的损失,后果是导致工伤保险基金的严重流失。

4.办公经费和人员严重不足。随着参保人数的不断增加,现有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每天接待和处理业务在30人次以上,经办能力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繁重的工作任务,尤其在服务质量上也很难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且正式编制人员少,一些重要岗位又不能随意安排公益性岗位等人员。

5.医疗基金检查和案件查处存在困难。医疗保险待遇欺诈行为还时有发生,尤其是社保医疗刷卡方面存在的滥刷、盗刷和套现问题,说明还有一定的支付管理漏洞。

二、对地市级医疗保险管理职能的几点思考

1.新形势下的地市级医疗保险管理,要树立以参保人为中心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实现医疗保险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逐步完善监管措施。履行职能,从参保范围、保险费用缴纳、帐户管理、保险待遇、管理和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督制定出台专门的规章制度,逐步完善监管措施。

3.按章办事,依法监管。合理设置部机构和岗位,科学设定管理流程,规范管理服务标准,改进信息技术手段,严格执内部控制制度,并提高应急管理能力,设计新制度模式,管理方式防各种管理风险,确保医疗保险管理业务安全有序地运转。

4.加快推进基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经办业务流程,简化程序,强化内控,推广一站式经办服务。总结部分地区开展医保经办服务ISO9000认证情况,实施ISO9000标准的应用推广工作。逐步建立药品、诊疗项目以及参保人员利用医疗服务信息的基础数据库,为制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标准和办法提供依据。规范联网数据报送工作,强化运行分析,提高数据质量。开展档案工作检查评比达标,推进业务档案数字化管理,全面提升医保业务档案管理水平。

5.积极探索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制定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做好医保关系转移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规程,积极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指定专人、专门窗口负责具体经办业务,确保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能够顺畅接续医保关系。 搭建异地就医省内联网结算管理平台,实现与省结算平台的联网。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分级审核制度,把住基金的“出口关”,确保了医保基金的安全。

6.地市级医疗保险加强医疗管理,实行“两个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医疗保险信息网络系统工作。不断完善了慢性病管理、异地居住管理、医药费中心端报销管理、低保人员管理等八项管理模式,使新系统更具科学、合理和人性化操作的需求。同时,集中基本信息变更权限,从全局发展的角度规划变更信息权限,使所有业务操作做到有经办、有复核、有审批,做到流程完整、职责明确。以引导定点医疗机构恪守诚信、规范运作,切实提高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建设,逐步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积极探索省内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结算工作。

7.完善社保信息系统内控机制。要强化医保机构内部监管,规范、优化医保业务流程,建立约束机制,为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打好基础。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对关键部门、环节和岗位,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

8.地市级医疗保险加强医疗管理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优化经办资源配置为重点,以满足社会保险规范化、专业化管理的需要。建立了严格的目标考核体系。制定了医保局内控管理制度,细化了对每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规范了业务流程,强化了各部室之间的权力制约,形成了操作性较强的考核工作机制,严肃了工作纪律、规范约束了工作人员经办行为。提高工作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满足医疗保险规范化、专业化管理的需要。

9.坚持医疗、工伤、生育三险捆绑带动、统一缴费的方法,继续扩大三险的覆盖范围,继续全力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续保工作,抓住中央和省继续加大投入的机遇,广泛宣传正确引导,逐步清除居民参保盲点和空白点,全面解决遗留的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建筑、煤矿等农民工就业量大的企业纳入医疗、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10.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充分利用新建成的医保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医保信息化管理,网上登记缴费,刷卡就医结算;加强医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继续加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继续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参保人群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参考文献:

[1]科渭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几点思考[OL].中国,2005(12).

篇(4)

[DOI]10.13939/ki.zgsc.2016.29.101

当前,我国已初步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全民覆盖。但“重治疗、轻预防”的制度设计将不利于从源头上控制参保人的疾病风险,从而加大对医保基金财务风险的管控难度。健康管理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它通过预测和分析不同群体的疾病风险因素,采取措施防治和延缓疾病的发生,进而控制医疗费用支出、改善居民健康状况。国外从20世纪初就开始探索健康管理与医疗保险的结合,促使医疗保险由纯粹的疾病经济保障型转型为全面的健康管理型,并取得了显著成效。[1]因此,为了促进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引入健康管理机制。

1 必要性分析

1.1 我国人口老龄化水平和人口健康状况

(1)人口老龄化水平。按照国际社会的标准,当国家65岁以上人数达到7%以上则意味着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卫生统计年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自2000年起就保持在7%以上,并呈现出逐年上涨趋势。而诸如北京等发达城市,其老龄化程度已远超此标准。根据北京市老龄委,北京市自2008年起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13.2%,同期高于全国比例约5%。但随着老龄化加快,医保基金的运行将会面临较大的支付难题。这是由于退休老人不再参与医疗保险缴费,但其期望寿命增加,慢性病风险加大,使得其医疗费用支出将达到在职员工的三倍以上,进而加剧医保基金的收支不平衡。

(2)人口健康状况。近年来,我国居民的健康水平不断提升,人均期望寿命从2000年的71.4岁逐步提升至2010年的74.83岁,2013年新生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降至6.3‰和0.245‰,数据来源:卫生统计年鉴。主要健康指标已经达到发达国家健康水平。但从慢性病数据看,我国居民的慢性病患病率却呈逐渐上涨趋势,2013年的慢性病患病率更是达到20年前的两倍余。可以预见未来慢性病持续时间长、费用高等特征必将加大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负担,也会让居民对健康管理的潜在需求日益凸显。

1.2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运行状况评估

从医保基金运行状况看,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保持着较大幅度的增长,下表中城镇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从2007―2014年增长了3.2倍,基金支出同期增长了4.1倍,且支出增速基本保持着略高于收入增速的趋势。这是医疗费用上涨、老龄化加剧以及慢性病频发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未来随着这种不平衡状态势的加剧,必将影响我国医保基金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从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看,目前我国医保的支付范围主要集中于疾病诊疗,缺乏对于亚健康群体的疾病前保障,不利于引导参保人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关注慢性病的前期预防和康复保健。此外,这种“重治疗、轻预防”的制度设计使医保基金支出长期集中于经济效益较低的治疗领域,直接影响我国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营效率。因此,将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不仅将从整体上改善居民的健康水平,而且有利于提高医疗保险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2 可行性分析

2.1 政策基础

近年来,我国政府一直在加快医疗保险改革,并越来越重视慢性病防治和医疗费用上涨等问题。例如,2005年建立健康管理师职业,丰富了我国健康管理行业的人才资源。2008年原卫生部相关文件,《卫生部关于规范新农村合作医疗健康体检工作的意见》(卫农卫发〔2008〕55号)。允许利用新农合基金对没有享受补偿的参合农民开展健康体检。2013年国务院提出将“引导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基层医疗服务、康复医疗服务”。上述均体现出我国近年来对于发展健康管理的重视以及将健康管理理念引入医疗保险的政策方向。

2.2 现有健康管理模式的探索

2.2.1 对健康管理模式的探索

国内不少地区基于社区卫生机构构建健康管理模式,如上海市实施的“4CH8社区健康管理模式” [2]、北京市“家庭医生式服务” [3]等,将现代信息技术和医疗技术相结合,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健康筛查、提供慢性病干预和健康教育,对居民进行初级的健康管理。这些地区在探索中积累了较好的技术基础和慢性病管理经验,向居民普及了健康管理理念,但应当注意的是健康档案的后续更新和有效利用才能保证该机制的持续运行。

2.2.2 将健康管理纳入医保的探索

2005年镇江市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引入慢性病管理机制,并在2006年对参保人实行规范的门诊慢性病管理,这是我国医疗保险开始关注健康管理的最早探索。2008年青岛市将社区糖尿病患者的初级体检、健康教育、医药费等纳入医保支付范畴,减轻了糖尿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2008 年北京市将“知己健康管理”纳入报销范畴,在定点医院参加该服务的参保人每年还可以享受一定数量的报销额度。2015年天津市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各地区的初步探索显示出各地政府对健康管理理念的关注,以及在构建健康管理模式中对医疗保险扮演角色的日益重视。

2.3 医疗保险的职责

从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责角度看,医保运营的健康管理模式之所以具有可行性,是因为其通过筹集和运营社保基金,承担着社会再分配和稳定社会的职责。为了保证医疗保险的运行效率,应承担起管理参保人健康风险的职能。同时由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广,运行机制较为完善,认可度和认知度较高,依托医疗保险平台推动居民健康管理可以成为我国构建健康管理模式的重要突破口。

2.4 医疗保险发展的经济基础

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看,我国医疗保险基金一直秉持“基金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在此基础上保持基金收入和支出的稳定增长,尤其是累积结余率呈波动上升(见下图),因此我国尚有部分基金结余可用来支付小额的健康管理费。

2000―2014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图

数据来源: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此外,有调查表明每投入1元健康管理费用,每年预计可以直接减少医疗费用支出10元。从长期看,加大事前健康管理的费用投入,提高参保人的预防保健意识,加强对参保人健康状况的全过程监督,将有助于从根本上缓解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压力,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篇(5)

关键词 :城乡居民 医保档案 信息化管理

目前覆盖城乡的全民医保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城乡差距及医保制度差异仍存在于城乡医保制度体系中。医疗保险档案不仅是记录和反映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的第一手材料,而且是研究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的宝贵史料,因此做好档案管理已成为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差异

在个体健康状况、社会经济等特征相同的情况下,不同保障水平和筹资水平的医疗保险导致城乡居民医疗服务的需求差异十分显著。在医疗保险中,公费医疗处于最好地位,城镇职工居于次好地位,商业医疗保险则次于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则处于相对最差地位。首先,享有公费医疗的人群医疗费用支出最高但个人自付医疗负担最低;其次,城镇职工医保个体的治疗行为显著提高,同时个人自付医疗负担降低;再次,商业医疗保险个体的治疗行为也相应提高,同时个人自付医疗支出降低;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人群则处于相对较差地位,治疗行为概率较低且医疗需求总支出也较低,而个人自付医疗负担较重。城镇居民医保个人医疗需求总支出和自负医疗总支出都明显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个人医疗负担比例相对较高。由此可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存在较大差异,需采取有效措施,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档案进行有效信息化管理,实现全国人民享有平等、公平、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最终提高全国人民的健康水平。

二、医疗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

所谓医疗保险档案的信息化,是指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组织下,全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处置、管理和为社会提供服务,加速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医保档案管理工作是医保管理机构各项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体现着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水平、医疗保险部门的服务质量,同时也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是档案管理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结果,不仅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便利,而且能简化医保档案管理的流程和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既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医保档案信息化建设不是一蹴而就而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作为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在医保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医保档案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以更好地促进医疗保险事业发展。

三、如何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档案信息化管理

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是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为主体,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城乡困难人群,解决了部分人群医保缺失的不公平问题。但是,由于城乡二元结构使得居民健康水平、医疗服务存在较大差距。而不同医疗保险制度在医保保障范围、缴费标准、待遇水平、报销比例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存在着制度交叉,不同的管理体制造成了制度运行的低效率。同时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佳、软件应用相对薄弱、工作基础较差、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等导致医保档案管理十分繁杂,因此需不断加强医保档案的信息化建设,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顺利进行。

1.健全法制,保障档案工作有法可依。为规范档案制度建设,依照《档案法》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归档制度》、《档案资料保密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机关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设备维护使用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重大活动档案登记制度》等制度,明确档案工作人员职责,将档案工作制度建设作为档案工作首要任务,严格遵守制度,定期进行检查。

2.加强领导,健全网络,组织考核。随着医保档案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工作面越来越宽,工作内容越来越多。为搞好档案工作,首要问题是建立较科学的档案管理工作体制和管理网络,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网络,实现各种形式的档案及有关资料的统一管理,做到文书档案、声像档案、会计档案、设备档案、业务档案、实物档案的统一管理。同时,健全网络便于对医保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使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更加便利、更加透明。此外,领导干部需经常组织学习,开展交流会,定期不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档案法》、档案管理工作责任制度等,加大对档案工作的管理力度。

篇(6)

一、在我省不同经济状况行政区域,进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并轨运行试点,促进医保统筹资金的统一管理和合理利用。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一纳入卫生部门或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设立独立部门统筹管理。尝试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进行统一管理,为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先行迈出一步,为在更大范围内的决策提供依据。

篇(7)

    第三条 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将收入户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区(县)财政专户划转的同时,划分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

    第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京财社〔1999〕1802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缴拨。

    第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在区(县)管理。区(县)经办机构缴入区(县)财政专户,区(县)财政部门根据个人账户支出的实际需要审核拨付给区(县)经办机构,由区(县)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结算。

篇(8)

临床重症急性胰腺炎(SAP),属急性胰腺炎的一种特殊类型,其发病率在整个临床急性胰腺炎当中,约占10%~20%。重症急性胰腺炎不仅仅是胰腺局部的炎症病变,同时往往涉及到多个脏器全身性疾病,因而是临床病因复杂、病情险恶、患者发病急且病情重,并发症多并且严重,其病死率也较高的一种急腹症,国内有相关报道,其病死率可高达约30%~40%,在目前标准规范化的诊断治疗之下,其病死率已经由原来50%~80%下降至了20.8%~36%[1]。2007 年 5 月~2010 年12 月,笔者观察了 28 例采用内科保守方法治疗的重症急性胰腺炎患者,临床治疗的效果满意,现将研究结果报道如下:

1一般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125例患者当中,男76例,女49例;患者年龄为21~80岁,平均年龄为43.5岁;患者的发病时间为7 h~5 d,平均发病时间为3.6d;其中非胆源性胰腺炎有44例,胆源性胰腺炎有81例;酗酒34例、高脂以及暴饮28例、胆管疾病34例、胰腺刨伤1例、药物诱发6例以及不明原因22例。l25例患者随机的分为两组:手术治疗组97例,保守治疗组28例。病人均有不同程度的上腹部剧烈的疼痛、恶心呕吐以及不同程度腹胀,经胰腺CT以及彩超等相关方面的检查均确诊为临床重症急性胰腺炎,同时符合全国重症急性胰腺炎的临床诊断以及分级的标准[2]。

1.2治疗过程

1.2.1保守治疗

1.2.1.1及时的进行合理有效的液体复苏,维持水电解质的平横,加强心电监测等各项相关监护,需要对中心静脉压、肺部毛细血管的楔压以及红细胞比容进行动态的监测,并与此作为进行扩容的指导,同时要注意胶体、晶体的比例,以尽可能的减少组织间隙的液体潴留。要密切的观察患者的尿量以及腹内压的变化情况,与此同时要仔细的注意维持患者机体的氧供以及密切的监测患者的内脏功能。

1.2.1.2必要之时合理的补充血容量,在早期应用改善胰腺微循环的药物;

1.2.1.3胰腺的休息疗法:入院后予禁食,持续胃肠减压,抑制胃酸分泌,应用抑制胰腺分泌的药物;

1.2.1.4及时合理应用有效抗生素,主要的针对于肠源性的革兰阴性杆菌,应用的抗生素要可以通过血胰屏障,例如喹诺酮类、甲硝唑类以及头孢他啶类等药物;

1.2.1.5营养支持,在对患者的内环境的紊乱进行纠正之后,肠道的功能得以恢复之前,酌情的应用肠外营养,当肠道的功能得以恢复之时,要及时的予以早期的肠内营养支持。可以应用鼻空肠管的输注法,依据患者肠道功能的具体状况,合理的选用配方,同时要对患者的耐受反应进行密切的观测。

1.2.2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组97例患者,采取的手术方式分别为:单纯性胰周引流术12例;胰包膜松解并加腹腔引流术38例;胰腺坏死组织的清除术46例;三造瘘手术例1例。

1.3统计学方法

应用统计学分析软件SPSS13.0对资料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对计数资料采取x2检验,且以P

2结果

保守治疗组与手术治疗组相比较,其治愈率、病死率以及并发症发生率的相关数据经过统计学处理之后,其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P

通过统计学分析结果能够得出,临床重症急性胰腺炎治疗应当以非手术的保守治疗为主,手术治疗可以辅助个体化进行综合的治疗。

3讨论

急性胰腺炎是临床常见的急腹症之一。近年来,随着对其发病机制研究的深入,相应的治疗药物研究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本文对重症急性胰腺炎内科保守治疗的疗效进行了相关研究。急性胰腺炎是内科常见的急腹症,病情重,变化快,治疗难度大。其原因比较复杂,主要由胰酶的异常激活及自身消化而引起。其治疗基本出发点是抑制胰酶活性、抑制胰腺分泌功能,使胰腺得到充分休息。重症急性胰腺炎非手术治疗主要方法为禁食水,胃肠减压;应用654-2等松弛Oddi氏括约肌;应用抑酸药物保护胃黏膜,客观起到抑制胰酶分泌的作用;应用生长抑素抑制胰腺的外分泌,并辅以应用胰酶抑制剂;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虽然在国外的治疗指南中并未强调生长抑素的应用,但在我们的临床实践中,应用生长抑素,如生长抑素8肽及14肽在胰腺炎的治疗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生长抑素抑制了消化液的分泌,减轻了胰腺本身及消化道的负担,可以促进胰腺炎的恢复。另外,由于机体长期处于一种高分解代谢状态,故经常出现明显负氮平衡、贫血、低蛋白血症,患者营养衰竭往往是致死因素,营养支持十分重要。在早期,特别强调的是全肠外营养,即TPN。其核心内容是减少刺激,减少消化胰腺及消化道的分泌。

重症急性胰腺多为血坏死型胰腺炎,腹膜炎范围宽,体征重,腹胀明显,肠鸣音减弱或消失,可有腹部包块,可有腰肋部或脐周皮下瘀斑症,腹水呈血性或脓性,可伴休克,也可并发脏器功能障碍和严重的代谢障碍。关于重症胰腺手术指征、时机存在较大分歧[3、4]。个体化治疗是胰腺炎治疗的趋势,但基本达成一致的是在重症胰腺炎的急性反应期,应先进行非手术治疗[5]。本文对临床重症急性胰腺炎的保守治疗和手术治疗方法合理的选择以及各自的临床疗效进行探讨分析后得出, 对于临床重症急性胰腺炎患者的治疗,应当以保守治疗为主,对于手术治疗而言,应当辅助个体化的综合性治疗方案,才可能最大程度的提高患者的生存率、治愈率,并降低患者的死亡率以及并发症的发生率。

参考文献

[1]郭明华,李哲,劳宁.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胰腺学组.重症胰腺炎诊治草案[J].中华外科杂志,2010,39(12):963~964.

篇(9)

    第三条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与指导工作;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其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经办本辖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的具体业务工作。

    第四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社会保险登记的规定,到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单位住所所在地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会保险补充登记表》和《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建立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库。

    第五条  用人单位于每年第一季度,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核定本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核定缴费工资基数应持下列材料: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表》;

    (三)《劳动情况表》(年报表,表号104)。

    核定缴费工资基数的具体工作由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统一安排部署。

    第六条  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招聘(用)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就业或失业后重新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调入人员,应及时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核定缴费工资基数。

    第七条  自每年4月份起,用人单位按照核定后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核定缴费工资基数的,由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暂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职工的缴费工资基数;用人单位补办核定缴费工资基数手续后,从核定的次月起,按照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八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缴纳。每月1日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月职工信息库的时点信息,核定用人单位当月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缴数额。有补缴或退费的,其应补缴或退费的数额与当月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进行补扣计算后,核定用人单位当月实际应缴纳的数额。

    第九条  自每月2日起,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委托银行代为扣缴。用人单位也可以用支票或现金缴纳。

    第十条  用人单位发生参保人员增减变化时,应在每月2日至月末期间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增减手续。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根据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增加手续:

    (一)按有关规定招聘(用)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就业或失业后重新就业人员的;

    (二)接收本区(县)或跨区(县)、跨统筹地区调入人员的;

    (三)接收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回原单位人员的;

    (四)其他符合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办理参保人员增加手续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

    (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表》;

    (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四)军队后勤财务部门为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开具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

    (五)外埠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证明;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应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还应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根据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

    (一)职工参军(含义务兵和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入伍及考入军队院校)的;

    (二)职工考入中等以上院校并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的;

    (三)参保人员在本区(县)内或跨区(县)、跨统筹地区调出的;

    (四)参保人员失业、被判刑、劳动教养、死亡、下落不明、出国定居、加入外国籍的。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二)《基本医疗个人账户继承(清算)申请表》;

    (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应退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还应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退费情况表》。

    第十五条  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为其办理基本医疗有关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二)《退休人员审批表》;

    (三)《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应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还应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下列规定补缴:

    (一)用人单位未按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从应参加之月起补缴。

    (二)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核定缴费工资基数,其后申报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高于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的,应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核定的数额,从当年4月份起算一次性补缴。

    (三)用人单位少报、漏报缴费工资基数,致使基本医疗保险费少缴、漏缴的,按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核定应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差额,从当年4月份起算一次性补缴。

    (四)用人单位招聘(用)失业人员和初次就业人员或职工在本区(县)或跨区(县)、跨统筹地区调出调入,因办理相关手续延误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支付工资之月起算一次性补缴。

    (五)职工已办理退休手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规定年限,但符合补缴条件的,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数额,按其停止缴费前的缴费工资基数计算一次性补缴。

    (六)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补缴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下列规定退费:

    (一)职工跨统筹地区调出、加入外国籍的,其停止缴费前用人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将欠费期间本人已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应划入其个人账户部分退还给本人。退费的具体数额由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核定,并从用人单位当月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数额中扣除。

    (二)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核定缴费工资基数,其后申报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的,多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核定的数额,从当年4月份起算一次性退还。职工个人缴费中多缴纳的部分和按规定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部分不予退还。

    (三)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退费的。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所或生产经营地点发生变化的,应在迁址前到原参保地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办理转移手续应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有关市内迁址的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持迁出地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到迁入地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和恢复缴费手续。

    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应在迁址前足额补缴,未按规定足额补缴的,由迁入地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继续征缴。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分立的,应自决定分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手续。办理有关手续应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关于分立的批件或决定书(原件与复印件);

    (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四)分立双方的补缴协议(原件与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材料。

    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应在分立前足额补缴。未按规定足额补缴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根据分立的用人单位双方签订的协议继续征缴。

    因分立而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自决定被合并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注销登记和停止缴费手续。办理有关手续应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被合并的批件或决定书(原件与复印件);

    (三)《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

    (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五)其他相关材料。

    用人单位从被合并之月起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应在被合并前足额补缴,未按规定足额补缴的,由合并的用人单位补缴。

    第二十一条  破产、关闭、解散、撤销的用人单位应自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参保地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注销登记和停止缴费手续。办理有关手续应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或有关上级部门的批件(原件与复印件);

    (三)《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

    (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从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之月起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自领取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其他批准成立的证明之日起三十日内,依照本办法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  实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的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按照本办法随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按月申报缴纳。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的,应先补缴欠费。待补足后,再缴纳当期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

篇(10)

急性胰腺炎(AP)是消化系统中最常见的多发严重急性病之一。AP发病突然,进展迅速,由于蛋白分解和全身高消耗性的代谢亢进,常会伴有系统性炎症反应、功能代谢混乱、多器官功能障碍或衰竭、低清蛋白血症以及胰腺的脓肿或坏死等。AP的死亡率较高,虽然进行手术可较快地治愈,但是对于有身体状况差或着对手术有禁忌的患者,进行手术极有可能增加其死亡率。随着相关保守治疗技术日益完善,更多的AP患者选择了保守治疗。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研究对象为2011年2月6月收治的AP患者,共52例,且均在发病后24h以内就诊。男38例,女14例。年龄38到65岁,平均53.7岁。致病缘由:酗酒10例,高脂血症18例,胆源性24例。标准:病情明确、无严重肺、心、肾、肝等疾病,病情稳定,神志清醒无MODS和ARDS等严重并发症。

1.2 方法 所有患者都给予白蛋白输注、胃肠蠕动促进、消化液分泌抑制、血浆补充抗炎、胃肠减压、营养支持和静脉输液等治疗,且治疗期间配合密切的护理。具体如下:①治疗期间需严密观察患者的血白细胞(WBC)、心率(HR)、肌酐(Cr)、血压(BP)和血尿素氮(BUN)等相关指标和表情、意识以及瞳孔等情况,另外还需要及时监测血尿淀粉酶的变动情况,按时进行血气分析和心脏彩色多普勒心功能检测等检查。及时监测中心静脉压,在早期15-30min时监测一次。当血压趋向平稳后,每1-2h监测一次。依据尿量、血流动力学、CVP和BP的相关变化,评估出有效血容量,从而预防器官功能衰竭,必要时,采取补充血浆、水以及电解质等。②根据病情或治疗的需要,来预留造瘘管腹腔、胃管、胰床冲洗管、尿管和吸氧管等。这就要求护士必须熟悉各类导管的性能、特点、使用方式以及维护方式,按要求固定各种导管,防止管道堵塞现象的发生。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医师反馈。③并发症的护理包括感染和出血。仔细观察患者呕吐物和大小便的颜色,观察是否有血丝出现,且定期做便血和痰液培养检查,从而更早发现征兆,及时就诊。一旦出血,必须及时有效采取输血和输液等措施,相关工作必须配合医师展开。另外,患者治疗时,大多食欲低下,这会导致其免疫功能下降,所以必要时还要给予适当营养输入,且做好保暖防寒措施。④仔细及时关注患者临床表现和掌握其心理特点,需从细节方面揣摩出患者的心理变化,并从患者的性别、年龄、性格特征、生活经历等方面来加强与患者的交流,要用客观通俗的语言向患者阐述治疗的过程,用积极饱满的热情和态度鼓励患者接受治疗,从而帮助患者增加信心,提高治疗效果。也可在护理时,通过手势和眼神等方式来暗示和鼓励患者,从而改善患者焦躁不安的特点,加强与患者的配合。

2 结果

护理前后两周的APACHE-Ⅱ量表评分统计数据如表1所示,从中可以看出患者的CPS趋向于良好,而且无显著性差异(p>0.05),总分和APS方面都有明显改变(p

3 讨论

由于胰腺受到了严重损伤后,会促使凝血功能发生改变,并发生腹腔出血和溃疡出血,随着长时间的治疗,休克以及ARDS的发生机率也会相应的增加。所以这就显示出指标监测工作尤其重要,除了严格检测体温、血压脉搏、意识、心律和呼吸等指标外,还要考虑到患者体内由于内毒素和移位,腹腔和胰周感染和肠黏膜屏障功能受损的机率会加大,因而要预防肠黏膜萎缩,及时进行营养支持,保护肠道黏膜屏障功能,避免十二指肠相、头相、胰腺胃相的分泌,降低毒素和细菌的移位,避免脓毒血症和感染。当脓毒血症出现时,应马上输入蛋白质、吸氧、合理使用升压药、补充血浆和电解质等相关措施,当ARDS出现时,需应保持呼吸道畅通,及时清出呼吸道分泌物,还可按实际情况用呼吸机辅助呼吸。此外,患者在治疗时产生的沮丧、抑郁和焦虑等消极情绪,也会影响病情的好转,所以在做好严密监测和基础护理的基础上,还有必要给患者进行心理疏导,这样可帮助患者缓解消极情绪,提高治愈率[2]。AP病情复杂多变,相关专家认为,凡是有下列症状之一者都应该考虑是SAP患者的可能:①全腹膜炎和麻痹性肠梗阻表现者;②有血尿淀粉酶或高淀粉酶腹水突然降低者;③血钙降低到2mmol/L以下、白细胞>18×109/L、血糖>11.2mmol/L者;④有休克症状者。从目前的临床体会来讲,治疗时应结合各个方面资料来综合评估,以便进行方案调整。本组患者护理前后两周的APACHE-Ⅱ量表评分数据有明显的改善,除2例患者死亡外,其他患者都顺利康复。所以我们认为:多方面的护理干预和严密的指标检测,可以有效地治愈AP疾病。

篇(11)

1前言

新时期强化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对于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创新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医疗保险涉及的范围相当广,同时还关系到每位居民的切身利益,所以做好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工作非常必要。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工作质量的提高,为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提供了真实可靠的数据,这为日后的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所以,作为医疗档案管理人员一定要不断增强自身的素质,从宏观上对工作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切实发挥档案管理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2医疗保险的特点概述

当前,医疗保险档案管理的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但是在实际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这对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带来了阻碍,从另一方面而言,影响了居民的切身利益,所以强化管理才能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升医疗保险档案管理的工作水平不仅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还需要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医疗保险档案是开展医保工作的重要资料,价值较高,其特点包括:

2.1广泛性

医保档案与医疗卫生事业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些关系可以体现在参与医疗保险人员的信息、报销凭证、付款凭证等。医保档案内容的繁杂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医疗保险档案管理的难度,这就要求医疗保险档案管理人员能够处理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医疗保险档案管理的质量。

2.2重要性

医保档案关系着参保人切实的权益,只有做好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才能保证医疗保险档案内的文件真实可靠。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较高的档案管理水平能够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1]。其中最重要的是医疗档案管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数据的真实性,为医疗事业决策提供一定的参考。

3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管理工作不扎实

我国参与医疗保险人数在逐年增加,相应我国的医疗保险档案数量增多,档案管理人员也在迅速增加。参保人员人数的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居民经济收入的提高,人们对于身体健康以及医疗卫生提高了认识。医疗机构在收到参保人的信息后,要进行及时归纳与整理,这样才能让医保工作顺利推进。当前,部分医疗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较低,工作不扎实,没有较高的责任意识,这会使得医疗保险档案在管理的过程中出现缺失,或者在医疗保险档案移交的过程中出现差错。

3.2管理制度不健全

医疗保险档案管理水平提高不仅需要引入先进的管理技术,还需要配套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当前部分医疗机构的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没有遵从相应的管理制度,使得医疗保险的档案管理制度只是流于形式,没有进行真正的贯彻落实。如果在医疗保险档案管理中缺乏健全的管理措施很容易导致参保人档案不健全、医疗保险档案没有最大化的利用[2]。除此之外,档案管理人员如果依旧按照之前的经验开展工作,很容易导致管理的权责不清、任务不明的问题。所以,医疗保险档案管理人员应该定期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4新时期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强化策略

4.1强化管理制度

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单位可以开展各种各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强化管理经验。档案管理并非是一个短期、静态的过程,而是一项长期的复杂、动态性过程。在互联网信息技术背景下,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应该顺应时展的趋势,将数据管理平台尽快引入医疗保险档案管理的过程中,这才能让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工作适应社会的发展趋势,从而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3]。作为医疗档案管理人员一定要始终树立学习的心态,切实提高自己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提高医疗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积极向优秀的同事学习,发挥医疗档案工作自身的优势性。

4.2加强信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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