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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委托合同大全11篇

时间:2023-07-19 17:11:07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施工管理委托合同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施工管理委托合同

篇(1)

一、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重要性。《示范文本》是依据我国经济合同和城市房地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的,其内容反映了在物业管理委托活动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体现了物业管理委托管理的特点。推行和执行《示范文本》,有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避免因合同缺款少项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不确切,而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的条款;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强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有利于减少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纠纷,促进合同纠纷的解决。各地应当积极推行《示范文本》,把它作为培育物业管理市场、规范市场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加强宣传,积极推行《示范文本》。要使当事人了解和掌握物业管理委托过程中的有关法律知识,了解和掌握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自觉使用《示范文本》。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示范文本》的印制、分发领取和管理工作,结合《示范文本》使用情况检查、规范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示范文本》既适用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也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两种情况。《示范文本》第十九条A(甲方权利义务)只适用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订合同时使用,B(甲方权利义务)只适用于开发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订合同时使用。当事人在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条款予以选择。

四、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__路(街道)___号

四至:东_____南_____

西_____北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 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时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A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

B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阅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___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元向____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代表人:_____代表人:_____

篇(2)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

2003年,建设部颁发(关于培育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界定为:“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的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结合指导意见关于项目管理企业服务内容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项目管理是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规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和或专业承包进行管理并提出相应的服务。

基于上述分析,项目管理主要是通过建设工程项目的各承包单位(包括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等)的监督和管理协调,以期达到缩短工期,节约投资,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根据项目管理内容的不同,项目管理也区分为不同的类型。有针对项目建设全过程(从可研到竣工交付)的项目管理,也有针对项目建设特定阶段的项目管理。

从法律关系角度分析,项目管理在业主方面和项目管理企业之间形成了一种委托合同关系。业主方面通过向项目管理企业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由项目管理企业对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全过程或莫些内容提供管理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管理范围的具体情况而定。从全面角度而言,项目管理服务可包括如下内容:项目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管理、投资管理、流程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工程变更管理、招投标管理、采购管理等。

1、项目前期策划:工程项目的前期策划主要是根据项目功能要求和目标,进行总体的规划与设计。经筛选形成总体规划方案。总体规划方案一方面是为可行性研究提供答案,同时也是项目后期设计实施的纲领。

2、设计管理:时间管理内容包括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平面功能的审核审定、对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进行跟踪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工程中,应重点考虑对设计的管理。项目管理企业应充分利用其自身优势和专业知识,协调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加强设计与施工的衔接,加强土建结构设计与装修设计的衔接;从技术角度确认总体平面功能,最大限度保证设计文件符合业主方的使用需求;从造价角度确认工程方案是否符合经济上合理的要求。目前国内项目管理中还未充分认识到设计管理的重要性。

3、招投标管理:制表工作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项目管理企业应具备招标资质,以业主方进行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等项目的招标工作。

4、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签署、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等,建设工程涉及的合同内容极为复杂,如何处理各合同文件的衔接关系,明确合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都需要项目管理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工作。

5、变更管理:在建设工程实施工程中,存在着各种因素不断干扰着工程项目进行,项目总是处于一个变化的环境中,对于项目管理企业而言,需要有效的预测可能发生的变化,以便采取预防措施,以实现项目的目标。建设工程项目的变更是可以尽量避免的。项目管理企业应加强对设计文件质量的控制,在项目的前期很好的做好项目的策划、设计管理、进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加强与业主方、设计方、施工单位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尽量减少项目变更的发生;一旦发生设计变更,项目管理企业应加强技术把关,审核技术变更的必要性和科学性,并完善设计变更的有关手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6、施工管理: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也是项目管理企业的重要工作之一。一般而言,项目管理企业对施工质量监督主要依托监理方进行,项目管理企业侧重对监理单位的监督,侧重协调施工现场各方的关系

7、投资管理:投资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投资估算和投资概算,审核施工过程中的洽商变更费用,进行成本控制管理和竣工决算管理等投资管理要求项目管理企业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

8、资料管理:建设工程资料不仅是进行工程结算的基础资料,也是办理竣工验收和后期工程适用和维修的重要条件。根据建设工程资料专业性、即是性等特点,项目管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从项目前期工作开始,对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图表、声像等有关文件材料进行搜集、积累、整理和归档,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形成一整套文件档案。

9、建设工程相关手续的办理:根据建设工程的需要,项目管理企业还可以协助或代表业主方办理各项报审报备手续,并协助业主方进行工程的验收和交接手续。

三、签署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的注意事项

在确定采取委托项目管理企业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后,业主方可通过招标选聘专业的项目管理企业,并签署项目管理委托合同。为明确业主方和项目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签署项目管理委托合同同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项目管理企业的资质

项目管理工作涉及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招投标等各项内容,尤其是针对整体项目的管理工作,项目管理企业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经验对项目管理工作的质量具有根本性的影响。而且,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招投标等工作提出了专门的资质要求,故在选聘项目管理企业时,应注重对企业相应技术能力和资质的考察。

针对目前国内建设工作设计与施工在衔接上存在的问题,以及设计在建设工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建议选聘项目管理企业时注重对设计能力的考察。而这也是目前国内项目管理企业中较为薄弱的环节。

另外,考虑到国内建筑市场中项目管理企业起步较晚,发展还不成熟,很难找到精通建设工程各方面技术环节的项目管理企业。在此情况下,可以考虑选聘不同的单位负责不同技术环节的项目管理。不过,若由业主方分别选聘不同项目管理企业,必然导致各项目管理企业之间的责任划分不清,从而影响工期、无法实现项目管理的目标。对此,建议实行总包制

度,即业主方仅选聘一家实力较强的企业作为项目管理企业,对于特殊技术环节需另行聘请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经业主方要求后项目管理企业应单独聘请专业单位负责,并由项目管理企业统一负责有关专业单位的管理,统一对业主方负责。

2、项目管理服务的内容

项目管理服务的具体内容是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的主体内容,业主方和项目管理企业应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项目管理服务,并明确约定于合同中。上文简要介绍了项目管理的有关内容,具体到各项目而言,可以根据业主方的要求和项目的具体情况予以调整,力求全面、准确。

3、权利和责任划分

为明确业主方和项目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调动项目管理企业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应在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中明确划分业主方和项目管理企业的权限和责任。根据项目合理的基本特点,一般业主方应主要负责项目的投资控制和确定使用功能,而项目管理企业应职业发展处理建设工程的工程技术事宜,并一定程度上对工期质量负责。为了充分利用项目管理企业的作用,加快工期、节约投资,应尽量扩大项目管理企业在工程技术方面的权限,减少业主方的审批事项。

鉴于我国建筑市场中的业主的强势心里和社会信用缺失,实践中业主方在委托项目管理过程中,常常对项目管理企业的权限予以过多限制,无法调动项目管理企业的积极性和工作责任感,无法充分发挥项目管理的作用。基于此,我们建议业主方应尽量加大授权范围,将招投标、签约、工程变更、工程款的审核支付、工程预算等工作委托予项目管理企业执行,同时,为保护业主方的利益,业主方可通过如下方式加强监督:

①完善项目管理签约的汇报制度。应明确约定项目管理企业的定期汇报和重要事项的汇报制度,为业主方进行监督提供条件;

②业主方可派人参与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比如总包方的招标、关键设备和材料采购等)的全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③明确约定业主方的最终决定权。一方面,对于投资变更和使用功能调整等有关重大事项,应由业主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另一方面,业主方在监督过程中拥有对项目管理企业行为的否决权。

4、项目管理服务期限

建设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工期的不确定性,由此必然导致项目管理服务期限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一般而言,项目管理服务期限应以完成项目管理服务内容为准。项目管理企业提出服务期限的根本目的在于确定服务费用问题,即,在建设工程工期超过预计工期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增加服务费用。

与工程咨询服务不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中,项目管理企业拥有较大的权限,相应承担较大的责任和义务,其中保证工期是项目管理企业的重要责任之一。鉴于此,若非因业主方原因导致建设工程逾期,从而导致服务期限延长的,项目管理企业不仅不应要求追加服务费用,而且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不过,一般在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时,根据公平原则,项目管理企业有权获得相应的服务费补偿:

①由于业主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篇(3)

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多由国家统一安排计划为主,国家统一财政拨款。一般的建设工程,其筹建机构也是由建设单位自行组建并实施管理;而只有一些重大建设工程,国家相关部门才会抽调出专业人员组成工程建设指挥部,对其进行管理。直到80年代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国务院对基本建设与建筑业领域进行了改革。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于1988年开始试点,到1997年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法律形式对其作出规定,国家也加大了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自此建设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推行。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监理的管理与控制,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对其做如下简要分析。

一、工程建设实行监理的必要性

面对当前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趋势,作为建筑行业发展中的必然产物,工程监理也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在提高自身专业化程度的同时,还大大规范了我国建筑市场。建筑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监理公司),接受建设单位即项目法人的委托,承担其部分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控制的专业化管理服务活动。建筑工程监理必须在取得建设单位委托的情况下才可进行,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在明确了监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和责任等前提下,工程监理企业才能在判定的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二、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和委托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监理招标

监理招标的形式必须按照监理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要求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形式,严格规范招标流程。其投标文件应包括工程概况、监理服务依据、监理范围及主要服务内容、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要求、监理大纲技术要求、投标书、营业执照、投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资格声明等相关资料,投标书内容应按照具体的要求做到全面、细致、准确、完整。对于标书的评审,需要确保投标人资质等级达标和总体素质良好、监理大纲科学合理、主要监理人员满足岗位能力素质要求,并评审监理费组成等内容的合理性,了解投标人近年的监理业绩和社会信誉等情况。

(二)监理委托合同

监理单位在与项目委托法人签订委托合同时,其基本前提在于了解掌握该项目工程的实际状况,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结合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以及项目监理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监理工作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等。在监理委托合同中,需要明确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监理人享有工程范围内相关事项的建议权或认可权,有权对承包人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要求承包人调换工作不力的人员,具体的权限范围应在监理委托合同中明确注明;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的要求选派专业的监理人员,完成约定的监理业务,认真勤奋的工作,积极向委托人提出咨询意见,努力维护工程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在有关方未事前同意的情况下任何时间都不得泄露工程相关的保密资料。

三、施工中的监理工作

(一)质量控制

在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时,首先,对施工人员的施工技术进行监理,确保其施工时使用正确的施工技术。其次,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时,应结合工程设计图纸,避免施工人员擅自窜改施工方案,为竣工验收埋下隐患。专业监理应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科、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样方式进行抽检。最后,工程质量控制还与施工材料质量的优劣有着直接联系。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对施工材料进行抽查、检验,在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造价控制

监理单位在整个工程造价审核中,首先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分解制成工程量清单和造价表、进度款拨付计划表,同时对施工单位上报的进度款申请单进行实地查看,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自核准本专业的已完成并质量合格的工程量,根据造价清单计算出应付额报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核准后签发月进度款付款通知,由甲方审核拨付。无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付款通知,甲方不应付款。其次,结合工程的完成状况,对照设计图纸,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类进行审核。最后,加强工程施工可调价格的管理。

(三)进度控制

在工程的进度控制上,监理人员应结合着施工单位报送的周计划与月计划,检查监督的实际实施状况,并在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体系、现场项目部组织能力、劳动力机械设备的投入、各工种施工素质等多个方面进行考察,确保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的提出调整、改进,确保周计划、月计划的实现。

四、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预验收也称工程(含专项工程)竣工初验,一般是在承包商完成设计图纸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承包商书面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初验申请后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竣工预验收一般由项目总监主持,现场三方参加,有时要求勘察设计单位也参加。对于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照整改通知单逐项检查落实。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施工单位在申请竣工验收时,应提前7天将竣工验收技术资料交到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

五、工程质量保修

在工程质量保修上,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开展监理工作。在承担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中,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作质量缺陷进行检查与记录,并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其合格后进行签认。与此同时,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六、工程建设监理的几点建议

首先,强化安全监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以法律形式赋予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以往监理单位未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理,相对缺乏相关的知识与经验,《条例》赋予的安全生产的这一权利,同样也是一项义务、一种责任,按照《条例》的要求,需要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要求,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行使安全生产监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其次,强化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一方面,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随时保持沟通,确保出现问题时,能第一时间进行解决,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监理人员在做好自身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学习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知识,并与同事积极交流,为自己本职工作水平的提高奠定基础。

总 结:

综上所述,在完善建筑工程监理的管理与控制中,监理人员作为一切监理工作的策划者与实施者,要想从根本上提高建筑工程监理质量,就必须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与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在开展监理工作时,端正工作态度,保证工作效果。此外,强化建筑工程监理的管理与控制,在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进行规范时,还能保证监理质量,在推动施工单位发展的同时,可以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段利军.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旁站监理[J].山西建筑,2004,(02)

[2]崔璨.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质量控制[J].长江建设,2003,(06)

篇(4)

工程项目委托合同1甲方(项目承包、建设单位):

乙方(受委托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一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第二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项目合同金额:

第三条 项目管理服务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之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与甲方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施工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咨询服务。

第四条 项目管理的依据

第五条 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

1、工程前期。

2、项目施工策划。

3、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人员架构组织。

4、施工项目组织、协调管理。

5、合同管理、过程资料管理(协助甲方完成过程中的合同签订,

甲方具有合同签订的控制权)。

6、工程进度管理。

7、工程质量管理。

8、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如甲方要求自己后期自行负责,可将词条更换为:乙方为甲方培养自有团队)。

9、乙方按期向甲方递交财务报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审查。

第六条 甲方职责

1.资金落实

负责本工程建设资金的落实,按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要求,按期核定、确保工程款、材料设备采购款和市政配套费及本工程中发生的各类行政主管部门所收的各项费用等及时到位,并支付给本工程各施工、供货承包单位和其它合同单位。

2.

3.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七条 服务班子的组成 乙方人员由 詹 稳先生(简历附后)为带头管理人员,并配备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名单在项目组织架构中明确,进行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根据工程进度逐步到位随时进行补充调整,乙方人员如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更换。甲乙双方协商由于甲方原因或项目需求时对人员进行调整补充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服务期限

自项目立项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日。如未按时完工,服务时间时间自 至 。

第九条 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1、本工程项目管理暂按

元工程项目总金额为计费基数,项目管理费率为 ,项目管理酬金为 万元(大写: 万元)。

2、乙方暂履行本合同期间,凡属乙方管理团队内之内所产生的劳务费、工资、奖金由乙方自行负担。

非团队内成员产生费用与乙方无关。

4、支付给政府管理部门及与工程有关的费用,如设计、施工招标管理费,施工招标费、监理费、设计费、设计方案补偿费,设计、施工招标过程中的会务费,工程竣工资料编制费,增补晒图费,

5、乙方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在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范围之内不应获取超出本合同范围外的与本项目相关利益的收入。

尤其不得借项目管理的工作,牟取不利于甲方利益的收入。

6、本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以人民币结算,按项目进展分期支付,各期支付数额规定如下:

7、由于甲方原因增加乙方工作量。

如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工程的重大变更,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的调整而导致乙方工作量的大幅度增减,根据实际工作量的增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如项目管理组的业绩确实优秀,乙方自始至终全心全意遵守从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带来附加利益,甲乙双方应友好讨论给予乙方额外绩效奖励以激发乙方管理人员的能动性。

8.1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本公司的产品资源、技术资源或专利等对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提供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可行的,且不影响工程使用,不降低工程标准,经

8.2“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经实践证明达到了优化的目的,且经对原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与新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比较,而为甲方节省的费用,并经甲方审核认可。

8.3操作实施办法: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其中节省费用的15%以项目管理费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逾期未支付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按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项目项目管理费的万分之五违约金。

(上级拨款逾期日期不计在内,即:上级拨款应不影响甲方向乙方履行的义务)

2、乙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对本协议第二条条款,应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无偿延期项目服务日期。

3、除非甲乙双方协商将合同中止,或因甲乙方如出现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亦可终止。

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及时会同甲方和施工等单位研究抢险,修复方案,测算损失、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受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及施工方分别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

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完工或期满,且乙方已经完成项目管理内容,双方工程款项结清之日起终止。

3.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和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肆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副本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项目委托合同2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管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地点:

签订日期:

委托人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与项目管理人 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工程地点:古北路620号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总投资: 1,256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前期管理:

①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 负责项目各个阶段可研性报告、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并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③ 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④ 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⑤ 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⑥ 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全过程项目协调

① 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② 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④ 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合同管理

① 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

② 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③ 负责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权利的行使;

④ 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⑤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4、后期管理:

①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② 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③ 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 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④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⑤ 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⑥ 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⑦ 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六、项目管理费用

1、计算依据

① 根据财政部《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② 借鉴浦东新区财政局的浦财城(_)11号文《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暂估)1256 万元,管理费费率 3%,管理费用为37.68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陆千捌佰元)。若建安工程造价出现调整(上下浮动超过20%的,则增减部分的项目管理费用及费率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项目管理费率最高不得超过3%)。

3、支付方式

①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② 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③ 支付时间: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200元/人日)。

七、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项目委托合同3委托方(甲方): 代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保证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方与代管方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20_年实施的具体项目:

二、项目管理节点目标

(1)委托方完成的主要节点

完成前期主要关键节点

1、20_年2月28日前完成项目产品定位决策,立项、土地、规划方案的报建报批等有关前期手续办理。

2、20_年月20日前完成工程施工招投标,合同签订并获

得项目施工许可证。

(2)代管方完成主要节点

20_年2月20日完成规划方案上报委托方认可确定

20_年3月28日完成施工图设计报委托方审图

20_年3月15日完成施工单位进场

20_年3月15日—5月15日演艺中心基础达到20_年5月16日—8月31日主体建设封顶

20_年9月1日—10月31日室内外土建装修达到竣工条件

20_年11月— 室内通暖进入室内精装

20_年2月28日— 精装完成

三、20_年投资计划

合计 6500万元

注明:

一、以上资金计划不含以下内容:

1、室内精装及设备

2、室外管网系统

3、室外项目

二、以上资金必须保障按月及时到位。

三、精装及设备资金由委托方自行计划安排。

第二章 委托管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项目的策划及论证

乙方配合甲方进行项目的功能策划与论证,在甲方进行的工作基础上,从项目整体规划分期开发的原则出发,并准备有关资料做好规划方案及申办项目的规划意见书。

二、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招标

乙方配合完成以甲方批准的功能需求报告为依据,进行项目整体建筑设计方案的招标,协助甲方选定其中优秀的方案,并在深化与完善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方案的专家论证和政府审批,进而协助甲方与中标(中选)的设计方签订工程设计承包合同。

三、办理开发建设的政府手续

甲方委托乙方于该项目开发前期及工程建设期间,在各项工作现状的基础上,配合甲方继续进行政府规定的立项、规划、土地、建设、市政公用、街道和其它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手续,组织协调有关工作。

四、工程协调及监理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监督、控制、协调、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解决和协调工作中的问题,确保进度、技术方案、质量、安全、成本等计划的全面实现。

五、进度计划管理

乙方负责该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的制定,包括编拟调整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并报业主核准后生效,乙方应督促、协助参加项目建设的各单位按照上述总控制计划的要求,编制各自的工作计划,使之相互协调,并检查各项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六、工程质量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制订项目的质量目标和工作体系,在甲方已对项目的质量要求作出充分的定义,设计单位已作出设计后,编制质量实施计划,报甲方审批。并按照批准的质量控制计划对项目质量管理实施监督、控制。

七、合同管理

乙方应在对工程内容和设计文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向业主提出工程分项承包范围划分的建议,编拟项目合同报送业主审批。合同的制定应保证:设计与施工充分搭接;明确各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有利于各分包商之间进行协调。各类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存档。

八、组织招标工作

在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获得甲方批准的基础上,乙方负责配合

九、采购管理

乙方配合甲方完成该项目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选型及管理工作。乙方须根据项目功能的要求和工程建设进度情况,进行该项目所需材料及设备的市场调研、选型和厂商洽谈工作,并编写详细的采购计划和能价格比较报告,报经甲方核准后,起草供货合同报甲方审批后,负责监督并管理的供货合同的执行,负责按合同验收材料和设备,并代表甲方与厂商落实安装、调试、保修事宜。

十、工程造价管理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在工程实施中负责组织各类各项工程标底的编制,进行标底的审查,负责按时完成该项目各阶段、各分项工程施工的概算及其审查工作,包括办理各种设计变更、现场施工技术措施与经济洽商。该项目竣工后的一年内,应完成经各单位确认的该项目的竣工结算报告,并提交甲方,如项目分期竣工交付,则应分别按期完成并提报。

十一、工程验收

乙方配合甲方进行工程竣工、政府质检部门验收、各项市政工程与该项目的接口工作,配合甲方办理涉及验收的全部手续,并有责任维护甲方经济利益和法律权益。在该项目在质量监督部门正常备案,以及该项目全部市政工程完工接用后,乙方可以不再保留进驻现场的

十二、档案管理

乙方配合甲方主持该项目开发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及竣工资料的报备工作,乙方保证在该项目验收合格时,应有系统完善的、分类合理的全套开发及建设工程档案(原件),并移交甲方。

十三、财务管理

1、在该项目建设期间,乙方提供每月的资金使用计划报甲方审批,甲方及时筹备资金,按时支付。

2、该项目工程建设及开发所涉及的合同款项和其他款项,甲方委托乙方按时编制详尽的款项支付审核表,报经甲方批准,由甲方按相关合同规定或计划直接支付。

第三章 项目管理机构及基本运作方式

一、专职管理机构及组成人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甲方应立即成立专职的管理机构“达坂城西部歌城小镇项目管理”部,甲方选派项目部经理一名及相关管理人员,甲方全权负责评价该机构以及全部组成人员的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乙方选派项目部副经理一名及相关专业工程师。

二、会议制度和月报

该项目的委托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交流、信任”的原则。为保证该项目的有效落实,乙方应定期编制月/周工作计划,坚持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制度。有关专题的会议纪要及例会研究的月/周工

四、合同的签署

在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工作范围内,凡属该项目对外合同以及对内合同的修改、补充协议均由甲方审核签订,甲方委托乙方的只是合同的起草、合同的执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 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确定整个项目的产品定位及投资决策;

2、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并组建管理团队;

3、牵头组织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设计及审图等;

4、牵头办理项目所有前期手续(如:土地取得规划审批、开工许可审批、绿色通道等);

5、负责项目建设的资金管理并按照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

6、负责组织整个项目的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管理、招投标及合同签订;

7、牵头项目的工程验收手续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

8、牵头工程竣工决算的定案;

9、负责现场树木移植,施工用水、用电的协调;

10、对乙方提出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11、提供为进行本合同规定工作所需的各类资料和信息;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实施业主方委托的项目施工管理,交付完整合格产品

2、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

3、配合业主做好工程验收手续办理;

4、配合业主方财务提交工程款支付审核表;

5、工程预决算管理;

6、配合业主方对外合同的谈判、招投标、合同签订;

7、配合业主做好项目竣工资料的报备

第五章 管理费用

一、委托管理费

乙方受托进行该项目开发及工程管理的取费按照项目施工总造价的3% 计取(以下简称管理费总额),管理费总额暂定为 195万元整。甲、乙双方同意,在管理费结算时,管理费总额大于以上暂定价时,按时结算;管理费总额小于以上暂定价时,按以上管理费总额暂定价进行管理费的结算。该项目费用主要用于工程管理中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等费用及奖励基金。

二、管理费支付办法

双方同意,支付方式按照每月审核完成的施工产值3%支付。

第六章 合同生效、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由于委托方的原因致使项目管理工作发生延误、代管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方未采取相应措施,代管方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项目管理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未能按照双方达成主要关键节点完成前期手续,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按实际情况给予顺延;

四、甲方未能按照计划拨付项目建设资金,造成工期延误及停工,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费用;

五、乙方未能按计划配合甲方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造成主要关键节点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关费用;

六、乙方未能按计划工期完成工程进度,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代管方与委托方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 工程决算,代管方收到项目管理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七章 其他

一、不可抗力

由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由重大变化,或政府对该项目的专项行政管理措施有重大变故等)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或达不到预期目标,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动顺延;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管理期限的必然延长,在三个月以内乙方无权提出获得延期管理费用的要求;延长超过三个月(不含)以上,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延期管理费的数额。

二、保密

乙方承诺在合同期间内和合同期满三年内不将有关该项目的技术和商业秘密透漏给与本合同事宜无关的任何个人和机构。

三、争议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修改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书面补充协议规定。

五、法律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两份,甲乙双方执正本、副本各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篇(5)

从监理单位和委托单位签订合同开始,到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双方的委托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一直需要承担建立风险。因此,监理单位需要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做好监理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措施。

2.规律性

虽然不同水利工程的技术难点与重要环节并不相同,但是经验积累和实践表明,监理风险多发生在模板安装与深坑支护等方面的几率较大。因此,监理单位需要在工作中重点控制工程施工的关键环节,做好风险预测和防控工作。

3.多变性

水利工程施工周期较长,施工过程中收到的影响因素众多。因此,监理过程中的风险也较为多变。例如天气突变就可能影响监理工作中施工命令的正确性,所以监理单位需要加强风险意识,制定详细的防控措施,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

二、水利工程建立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1.设计单位方面产生的风险

例如设计单位在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或复杂工艺流程;勘察资料等外部资料的不完整;设计进度的不合理,如设计的施工周期过于乐观;工程设计存在缺陷,如没有了解地质情况就进行设计,在施工中不得不变更设计等。这些因素都会使水利工程设计存在风险,进而影响到水利工程监理工作。

2.建设单位方面产生的风险

例如施工单位选择错误;建设单位将水利工程肢解,分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制定不合理的工期目标,要求施工单位盲目赶工期;建设单位盲目干预工程建设,如施工材料采购和工程整改等,这些都会阻碍监理单位开展工作,使得监理目标无法实现。

3.施工单位方面产生的风险

例如施工单位私自将工程转包或者分包,没有向监理单位报告;不服从监理单位的管理,在施工中弄虚作假;施工单位管理不善,过分依赖监理单位等。这样既影响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又影响监理单位的工作,给监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4.监理单位自身产生的问题

例如监理人才缺乏,监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监理工程师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或者做出超出自己工作范围,给水利工程项目造成损失;监理单位管理不善,没有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沟通交流;监理人员违背职业道德,做出违法违纪的事情等。这些因素会直接给监理工作带来风险,使得监理工作无法达到预期。

三、水利工程监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措施

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中,监理单位在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后,需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对监理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以保障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的质量,以及工程参与各方的经济利益。

1.设计单位产生风险的控制措施

在水利工程项目开始建设之前,监理单位需要和设计单位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交流,全面了解水利工程项目及其设计要求。同时,监理单位需要认真审查工程设计图纸。如果对工程设计图纸存在疑问,或者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的情况不相符合,监理单位需要及时将其告知建设单位,并与设计单位进行交流,协助设计单位对设计图纸进行更改和完善,以保证设计图纸满足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的要求。

2.建设单位产生风险的控制措施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有委托合同,主要是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因此监理单位需要妥善处理建设单位所产生的风险。一方面,监理单位需要正确处理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做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协调的桥梁,既不能过分偏向于建设单位,置施工单位的利益于不顾,也不能对建设单位有欺骗行为,向建设单位隐瞒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从而取得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例如在水利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时,监理单位需要和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及时将情况反映给建设单位,而建设单位需要支持监理单位的工作,相信监理单位会遵守合同约定,处理好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监理单位需要对建设单位负责,履行委托合同中自己的责任,并了解建设单位的具体情况。例如在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前,监理单位需要向建设单位了解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资金的数额情况,是否可以满足工程建设所需;建设单位的影响力和信誉情况,以及与其它监理单位合作情况,是否出现诉讼官司和拖欠监理费用问题;建设单位有无水利工程建设的经验,其所为委派的主管人员是否有决策权利等。这有了解清楚这些情况,监理单位才能对建设单位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后,降低或者避免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带来的风险。

3.施工单位产生风险的控制措施

首先,对施工单位将水利工程进行转包或者分包的行为,监理单位需要依据相关标准和实际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例如对合同规定不允许进行分包的工程,坚决不允许施工单位分包;对允许分包的工程,严格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杜绝不合格的分包单位进现场施工;加强对分包合同的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将分包合同提交建设单位进行备案,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分包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拒不整改和不接受处罚的分包单位,坚决进行清退;对施工单位加强管理,杜绝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的行为,如果施工单位不能履行合同,则需要扣除其一定的管理费用作为惩处。其次,如果施工单位中标较低,监理单位需要防止其出现预算超支的情况,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材料进行严格检查,如产品的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和进场数量等,并到施工的现场对施工材料的规格型号进行仔细核实,看其是否和上报材料相一致,以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符合水利工程施工的标准,消除其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隐患,以免因质量问题出现工程返工情况,增加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成本。最后,监理单位需要明确自身职责,不要做超出工作范围的事情。有的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施工管理的成本,在水利工程项目施工中,没有按照合同规定配置管理人员和施工设备,而由监理单位代替管理职责。对于此种情况,监理单位要坚决予以拒绝,不能越俎代庖替施工单位安排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以免出现问题时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增加了监理工作的难度。

4.监理单位产生风险的控制措施

首先,监理单位需要在监管的过程中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约束自身行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开展监理工作,制定严格的规章管理制度,提高监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发挥监理单位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中的作用。其次,监理单位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例如监理单位为单位人员提供培训机会和实践机会,帮助监理人员丰富监理知识和技能,积累监理工作经验;引进优秀的监理人才,建设高素质的监理队伍;加强与其它监理单位的沟通与协作,互相交流、分享和借鉴监理经验等,提高监理人员的管理意识和质量意识。同时,监理单位需要提高监理人员的道德品质,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不在工作中做出违法违规的事情,损害监理单位的名誉。

篇(6)

从监理单位和委托单位签订合同开始,到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双方的委托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一直需要承担建立风险。因此,监理单位需要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做好监理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措施。

2.规律性

虽然不同水利工程的技术难点与重要环节并不相同,但是经验积累和实践表明,监理风险多发生在模板安装与深坑支护等方面的几率较大。因此,监理单位需要在工作中重点控制工程施工的关键环节,做好风险预测和防控工作。

3.多变性

水利工程施工周期较长,施工过程中收到的影响因素众多。因此,监理过程中的风险也较为多变。例如天气突变就可能影响监理工作中施工命令的正确性,所以监理单位需要加强风险意识,制定详细的防控措施,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

二、水利工程建立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1.设计单位方面产生的风险

例如设计单位在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或复杂工艺流程;勘察资料等外部资料的不完整;设计进度的不合理,如设计的施工周期过于乐观;工程设计存在缺陷,如没有了解地质情况就进行设计,在施工中不得不变更设计等。这些因素都会使水利工程设计存在风险,进而影响到水利工程监理工作。

2.建设单位方面产生的风险

例如施工单位选择错误;建设单位将水利工程肢解,分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制定不合理的工期目标,要求施工单位盲目赶工期;建设单位盲目干预工程建设,如施工材料采购和工程整改等,这些都会阻碍监理单位开展工作,使得监理目标无法实现。

3.施工单位方面产生的风险

例如施工单位私自将工程转包或者分包,没有向监理单位报告;不服从监理单位的管理,在施工中弄虚作假;施工单位管理不善,过分依赖监理单位等。这样既影响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又影响监理单位的工作,给监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4.监理单位自身产生的问题

例如监理人才缺乏,监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监理工程师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或者做出超出自己工作范围,给水利工程项目造成损失;监理单位管理不善,没有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沟通交流;监理人员违背职业道德,做出违法违纪的事情等。这些因素会直接给监理工作带来风险,使得监理工作无法达到预期。

三、水利工程监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措施

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中,监理单位在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后,需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对监理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以保障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的质量,以及工程参与各方的经济利益。

1.设计单位产生风险的控制措施

在水利工程项目开始建设之前,监理单位需要和设计单位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交流,全面了解水利工程项目及其设计要求。同时,监理单位需要认真审查工程设计图纸。如果对工程设计图纸存在疑问,或者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的情况不相符合,监理单位需要及时将其告知建设单位,并与设计单位进行交流,协助设计单位对设计图纸进行更改和完善,以保证设计图纸满足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的要求。

2.建设单位产生风险的控制措施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有委托合同,主要是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因此监理单位需要妥善处理建设单位所产生的风险。一方面,监理单位需要正确处理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做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协调的桥梁,既不能过分偏向于建设单位,置施工单位的利益于不顾,也不能对建设单位有欺骗行为,向建设单位隐瞒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从而取得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例如在水利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时,监理单位需要和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及时将情况反映给建设单位,而建设单位需要支持监理单位的工作,相信监理单位会遵守合同约定,处理好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监理单位需要对建设单位负责,履行委托合同中自己的责任,并了解建设单位的具体情况。例如在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前,监理单位需要向建设单位了解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资金的数额情况,是否可以满足工程建设所需;建设单位的影响力和信誉情况,以及与其它监理单位合作情况,是否出现诉讼官司和拖欠监理费用问题;建设单位有无水利工程建设的经验,其所为委派的主管人员是否有决策权利等。这有了解清楚这些情况,监理单位才能对建设单位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后,降低或者避免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带来的风险。

3.施工单位产生风险的控制措施

首先,对施工单位将水利工程进行转包或者分包的行为,监理单位需要依据相关标准和实际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例如对合同规定不允许进行分包的工程,坚决不允许施工单位分包;对允许分包的工程,严格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杜绝不合格的分包单位进现场施工;加强对分包合同的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将分包合同提交建设单位进行备案,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分包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拒不整改和不接受处罚的分包单位,坚决进行清退;对施工单位加强管理,杜绝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的行为,如果施工单位不能履行合同,则需要扣除其一定的管理费用作为惩处。其次,如果施工单位中标较低,监理单位需要防止其出现预算超支的情况,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材料进行严格检查,如产品的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和进场数量等,并到施工的现场对施工材料的规格型号进行仔细核实,看其是否和上报材料相一致,以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符合水利工程施工的标准,消除其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隐患,以免因质量问题出现工程返工情况,增加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成本。最后,监理单位需要明确自身职责,不要做超出工作范围的事情。有的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施工管理的成本,在水利工程项目施工中,没有按照合同规定配置管理人员和施工设备,而由监理单位代替管理职责。对于此种情况,监理单位要坚决予以拒绝,不能越俎代庖替施工单位安排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以免出现问题时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增加了监理工作的难度。

4.监理单位产生风险的控制措施

首先,监理单位需要在监管的过程中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约束自身行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开展监理工作,制定严格的规章管理制度,提高监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发挥监理单位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中的作用。其次,监理单位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例如监理单位为单位人员提供培训机会和实践机会,帮助监理人员丰富监理知识和技能,积累监理工作经验;引进优秀的监理人才,建设高素质的监理队伍;加强与其它监理单位的沟通与协作,互相交流、分享和借鉴监理经验等,提高监理人员的管理意识和质量意识。同时,监理单位需要提高监理人员的道德品质,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不在工作中做出违法违规的事情,损害监理单位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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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施工承包方和业主两方在一定时间内为完成某项工程任务进行签订的契约。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则是指业主委托监理方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的管理,工程监理师利用施工承包方和业主二者之间依法签订的合同为准则,使得工程质量得以保证。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利用比较低的成本费用达到工程项目建设的目标,同时应用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处理双方权利和责任之间的关系,对施工项目进行有效管理。这也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的体现。

一、简述合同管理于工程监理的重要性

(一)合同具有较强的法力约束效力

工程监理是施工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建设单位的业主或者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的方式对施工单位进行择优录取,将项目管理工作交予其监管。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是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工作的依据。委托是一种契约关系,委托是以契约形式存在的一种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而工程监理的管理是以管理性的政府监理经济法律和委托过程中的社会监理经济法律的综合。工程承包合同以国家经济合同法作为法律依据。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委托双方签订的合同,合同一旦具有法力效力就可以说监理工作受到法律的保护。从以上论断可以看出,合同管理在监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二)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监理目标的实现

建立目标控制一方面在于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另一方面主要是取决于合同管理和控制的好坏与否。项目施工的行为和过程要满足合同的要求,一方面建设行为要合乎合同规范,施工建设过程要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肯定,另一方面工程建设效果也要让业主满意。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建立目标实现。

(三)加强费用控制是做好监理工作的有效手段

费用控制时间里工作中四大控制内容的核心,也是进行进度控制与质量控制的有效手段。费用、进度、质量控制目标的制定是经过合同形式确定的。因此,合同管理在整个监理工作中是最基本的工作也是重要的手段。监理工程师在项目施工中进行的监理工作其实质上也就是合同管理工作。建立行业在建设市场中作为主体之间参与到建设工程的管理环节中,要想做好监理工作,除了要协调好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以及项目投资外,还要让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的监理人员切实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这样才能让建设施工更好、更快的达到预期的建设目标。

二、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内容

合同履行管理和合同文档资料管理都属于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合同履行管理也叫做合同控制管理,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依据合同上所列出的条款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双方的建设行为及过程实行科学有效地控制监督,确保合同得以顺利执行。合同文档资料管理又称为合同档案管理,从属于建立档案管理的一环节。其中包括合同管理、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函件、电子信息资料、传真资料、电子邮件、电子数据、各种证明、影像资料、工程纪实和图纸的分析和使用的系统管理工作。

合同档案是工程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证实合同是否的有效法律证据,这进一步说明合同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监理工程师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工程项目分开承包管理;(2)工程施工变更管理;(3)工程延期管理;(4)合同赔偿管理;(5)协调合同纠纷;(6)管理合同支付;(7)合同档案管理;(8)管理工程各项保险。

三、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管理好合同事件

基于施工合同的履行时根据所有合同事件的处理完结而完成的,因此,监理工程师可以对施工方在编制工程计划的时候提出要按照分项工程来进行合同事件表的制定,实行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安排恰当,以便更好的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同时监理工程师也必须按照合同事件表实施对合同事务的监督控制和处理。对于正常的一般的合同时间只要做好统计,而存在违约行为的合同事件或者是涉及到工程变更的事件就要严格按照合同条例进行处理。

(二)合同履行的信息管理

合同履行情况的好坏与否要由信息来证实,也就是说要靠客观数据来证明,而不是主观的判断或者概述。文档资料是否全面和可靠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管理工作的好坏。一个良好的工程监理系统首先都有一个良好的信息管理系统,而且进行信息化方式进行管理。在信息管理系统中要充分做好合同管理子系统与其他各项信息系统之间的相互沟通和联系工作,各子系统输入输出的信息构成合同管理系统的信息结构。比如各项工程的开工时间、工程完成日期、工程质量检测、费用结算、施工安全数据记录等按照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分别输入并与计划值进行比较,合同事件履行的情况便可一目了然。

(三)合同文件的管理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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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实施主体是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获得工程监理资格的单位。工程监理工作重点围绕前期与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要求签订的施工监理委托合同书展开,几乎覆盖建设工程各个方面的控制、管理及协调,旨在高质量地完成监理委托合同中包括的具体内容,现侧重分析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要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工程概况

闽清县社会福利中心工程,工程地点为闽清县梅城镇茶枳岭;工程规模、面积及用途:7180.5m2,建筑层数:七层.工程概算投资额为2539万元本工程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为七度,结构框架抗震等级二级。

3监理工作方法及原则

3.1监理工作方法

(1)首先工程监理部门工作范围不应脱离实际施工现场,必须始终强调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的主体作用,以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为依据深入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内容,此外相关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及操作细则等则应当作为工程监理部门实际工作根本原则。(2)同时监理过程应该贯穿项目整个过程,即工程前期进行资格审查做好预防工作、工程中期进行检验核查做好中间验收工作、工程后期进行交工验收并做好收尾工作,如此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方可真正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3.2监理工作原则

(1)监理部门工作思路需围绕《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展开,监理工程师既要充分发挥职业属性赋予的监理权利,同时也应积极履行应尽义务,一方面努力夯实自身职业知识储备,并与实际施工过程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监理过程科学性与系统性,另一方面也应时刻保持实事求是职业素养,认真负责对待每一项工程监理工作,确保监理结论客观真实,从而提升工程监理公正性。(2)业主是建筑工程最终受益人,因此监理部门可在监理合同规定范围内尽己所能最大限度满足业主需求,努力为业主争取相关合理权益。(3)工程监理部门职能重在监管,在监理过程中及时发现工程问题所在并督促施工单位尽早制定解决方案,若施工单位缺乏这一问题的应对能力,此时工程监理部门应在能力范围内给予一定帮助,协助其尽快排除施工隐患,从而充分保障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

4监理组织机构及监理制度要点

4.1监理组织机构要求

(1)工程监理机构一方面需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制定系统监理方案,另一方面也需充分结合年龄层次、专业水平等因素对监理工程师团队进行结构优化,充分保障工程监理工作高效进行。(2)工程监理部门应当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员;水电专业监理员。(3)依据工程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监理部门内部成员和工作内容,避免项目监理出现空白区域。

4.2监理工作制度要点

结合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要求,监理部门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完成了监理制度的进一步细化,监理制度具体内容阐述如下:(1)各专业监理日记填写工作,应当结合实际工作内容安排专人完成。(2)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应缺席每日施工现场检查工作,尤其要重点关注工程关键环节完成质量,项目监理部需确保24h不间断运行。(3)工程监理部门要充分重视工作总结工作,每周都要对上周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同时也要能对存在问题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工程监理工作总结结束之后即可公布下周工作计划。(4)每月工程监理部门要按时上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系统汇总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及监理工作成效。(5)各专业一方面要结合专业特点完成监理工作体制等文件编写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实现公司业主下发文件接收与承包建筑公司文件发放的系统管理,以上工作应当设置专人负责。(6)各专业在各分管项目完成之后,要及时形成工程质量评测报告,同时整个工程监管部门也应在工程竣工后全面总结工程监管整体完成情况,提出不足之处及相关改进意见。

5监理合同执行要素分析

5.1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监理实则是对工程质量的严格审核,而工程监理部门工作目标即在于此。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这一监理理念需贯穿工程始终,工程质量控制具体要求阐述如下:(1)工程监理部门首先应对施工单位相关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例如单位内部管理是否规范,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证书是否齐全,工程质量能否充分保证等等。(2)原材料、配件质量核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确保施工原料购买渠道正规,对于初次核验存在问题的原材料要督促其进行二次检验,留取样本备案后送至权威部门进行检测,若依然存在问题则应坚决舍弃另行购置,从而在源头上确保工程质量。(3)施工方法、技术规范化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作业之前必须将与工程对应项目方案上交至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而且只有获得主管部门明确工程许可文件批复、工程监理工程师审查符合标准之后,施工单位才可依据施工方案真正开始作业。若是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施工方案存在不合理部分,工程监管工程师应及时对存在问题给予改进意见,施工单位按照修改意见整理之后将方案再次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4)混凝土配合比的检验与调整:工程混凝土配合比,应提前上报工程监管工程师接受检验,此外在工程进行之时也要定期对混凝土作业过程进行监理,同时分项工程混凝土监理同样不可忽视,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做出调整。(5)强化施工单位自检职能。工程结构、装饰、安装环节结束之后,施工单位即可先行自检工程完成情况,同时若自检结果合格则应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处进一步检验确认,之后再提交至监管部门审核确认,监管部门将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所报项目的现场验收工作,如果以上流程均未发现问题,施工单位即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作业。工序验收有着极为严格的检验流程,而监理工作应当始终在这一流程规定范围内运行,工序交接检验。

5.2施工进度控制

(1)合理控制工程进度不仅是工程如约竣工的重要保障,同时工程资金正常运转也与其密切相关。因此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当充分重视工程进度审查工作,施工初期就要结合具体需求考核施工计划制定是否合理,若不合理应当督促施工单位依据改进意见及时调整。(2)工程监理过程当中,监管部门应当实现24小时不间断办公,以此保障施工过程持续有序进行,且施工进度基本保持在正常水平。(3)施工进度控制过程,需严格遵守进度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5.3投资控制

(1)工程监理部门严格审核施工单位提交工程变更申请及签证单,考核是否与施工实际情况相符、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做好项目投资控制工作。(2)监理工程师一方面应当规范投资控制措施,另一方面也应严格遵循行业资金控制流程。

5.4安全、文明施工控制

(1)施工机械定期维护:施工设备不仅需严格购买途径严防质量问题出现,此外也应在具体施工环境中检测设备实用性,包括其是否能够满足施工需要、安全性是否能够充分保障。(2)规范临时用电: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进行性能检测,包括其零部件是否完整、运转是否正常,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设备维护,确保符合施工要求才可允许施工单位继续作业。(3)严格特殊工种管理:对于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特殊工种要严格资质审查,不仅需要确保其拥有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同时也要对其实际操作能力进行考核。此外对于如高空作业高危操作工种必须确保施工人员做好充足防护措施才可进入施工现场。(4)重视施工现场周边围护:工程监理工程师不仅要关注施工现场运行状况,同时也应注意施工现场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围护出现漏洞要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修。(5)注重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在保障施工质量及进度时,切忌不可将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置之脑后,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见垃圾应当及时清理,尽量减小施工噪音以保障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5.5信息管理

(1)工程监理师在完成监理工作之后要及时将结果汇总共享至信息交流平台,一方面保证了监理工作的公平公开,另一方面也能让施工单位、业主等实时了解施工进展情况。(2)施工单位可依据监理工程师意见及时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而业主也可据此对工程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3)工程监理部门也要与外部环境保持信息交流状态,如此便可及时了解建筑行业相关政策变动情况。

5.6内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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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5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2-0037-02

0 前言

投资项目按不同的投资主体可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还可进一步分为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对于经营性的政府投资项目,按国家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对于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推行代建制可以实现对现行投资体制改革,推行政府投资项目的专业化管理,并且有效地防止腐败浪费问题的发生。

1 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的优越性

我国从2000年开始,陆续在上海、宁波和重庆等城市进行了代建制试点工作。实施的几年来,可以看到,代建制在市场、主体和管理三方面都有其独特的优越性。

1.1 市场交易的优越性

从市场的角度看,代建制是独立于项目之外的市场主体,确保了项目的投资决策者和实施者的分离,从而有效地抑制超投资和腐败行为。代建机构作为建设工程市场的中间人在与业主和供应商的联系过程中发挥其重要的作用,如制定价格、协调交易和简化合同程序等,犹如钱德勒所说的“看得见的手”,以引导和规范市场行为。其次,代建制可以促进工程建设市场交易。代建机构根据业主支付意愿和供应商的价格回应来制定合理的交易价格,从而促进交易,减少了反复沟通而造成的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消耗。最后,代建制能够改善工程建设市场的微观结构,减低市场风险。在代建制的背景下,代建机构可以制定合理价格寻求供求平衡,提高了市场运作和交易效率,从而改善微观结构。此外,代建机构特有的专业优势(材料、设备及智力产品等)可以实现对业主和供应商的有效配给,平抑需求和供给的波动。

1.2 主体分工的优越性

从主体角度看,各参与方角色发生了转变。现行体制下的政府业主与使用单位的行政关系被政府业主、代建机构和使用单位三方的合同关系所取代,各方的权、责、利得到清楚界定。代建制打破了“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建立起了有效的政府投资项目约束机制。政府投资部门成为独立的项目决策者和监督者,主要负责签订委托合同及与供应商的一些关键合同,确定项目的建设范围和功能要求,监督代建机构的实施过程,进行验收等。另外,其他政府监督部门如计划、建设、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也从不同角度对代建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审批可行性报告,审核设计规模、标准,计划并及时拨付工程资金,依法查处建设工程中的违法乱纪现象。代建机构受业主委托,履行委托合同中所规定的职责,一般包括项目定义和策划、协调各个参与方、组织和管理施工、监控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等。具体关系如图1所示:

1.3 管理实施的优越性

从管理角度看,代建制可以从投资、质量和工期上优化施工过程,实现专业化管理,有效防止腐败浪费。

首先,自建制模式下的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使用单位受利益驱使,往往会提高建设标准,从而导致三超现象。代建制受政府业主委托项目的管理权,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建设范围标准,保证投资计划的切实履行。其次,旧模式下的项目单位往往由临时抽调的人员组成,其中大部分人员缺乏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边学边用,导致低效率和低质量。代建机构具有相应专业的资质,可以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等全过程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可以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建设周期、提高投资效益。最后,由代建机构作为使用单位的人选定设计单位、建筑公司、设备供应商,等于设置了防止腐败的隔离墙,可以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制度的积极作用。

2 实施代建制的问题分析

近年来,从各地区试行代建制的情况来看,代建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带来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然而不可否认代建制仍是新兴的管理模式,在某些方面在试行的时候也暴露了一些弊端,仍需不断探索和完善。

2.1 委托的问题和风险

代建制的委托关系尚不明确,造成了一种困难的局面:代建机构作为委托人必须负责工程的质量和处理施工管理中的一切问题,而一旦发生重大工程问题,业主投资单位还是要负全责,因为国家规定的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责任和义务不会因为实施代建制而转移。这样就造成了风险无法正常分担和转移,确切地说是代建机构只承担了民事风险,而业主仍承担着行政以及刑事责任。日后若遇到工程问题,可能会引起扯皮、纠纷和推卸责任的现象。

2.2 制度层面的缺陷

代建制在制度上的缺陷包括制度空白和制度交叠。制度空白的原因是代建制作为新出台的政策,还不是一个法定制度,需要的法律环境尚不完善。法律地位不明确,加之社会对代建制的认识和接受需要一个过程,大大增加了代建机构工作的难度,特别是涉及行政审批问题,使之无法独立决策和解决。

我国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存在严重的条块分割的状况,从而带来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分割和交叠,如工程咨询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设计咨询制度以及其他各类工程中介服务等。推行代建制相当于增加了一项中介服务,也可能影响到工程建设的效率。此外,代建机构与监理单位的管理范围有相当大的重叠部分,例如承担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和合同管理,双方需进行协调。

2.3 代建市场的不完善

代建制依然缺乏明确市场规则。代建机构的取费标准众说纷纭,没有统一的规定。目前,代建费通常从管理费中划拨,而实际代建机构的工作(以全过程代建为例)包括了项目前期策划、准备、实施、验收及保修等,取费时应考虑这些过程的成本和必要的税费和利润,而不仅是从阶段性的管理费中扣除。

现阶段,具备良好条件的代建机构仍是稀缺的。由于旧模式和制度的原因,建筑企业专业化很明显,大多数却缺乏整合管理,从机器设备到人员配备都不能满足代建制要求。例如,工程总承包类公司虽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却对项目策划、设计及后评价阶段经验较少。相反,工程管理咨询类公司具有良好的全过程管理经验,尤其是在前期策划阶段,但是在资金投入较大的施工阶段优势就明显不如施工总包类公司。

3 解决对策和展望

针对代建制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解决思路:确立代建制合法地位,实现风险转移,加强管理和分工。在这三个环节中,前一个环节的实现直接决定后一个环节的有效运行,具有制约作用。

3.1 确立代建制的合法地位

保证代建制的合法地位是根本,需要通过立法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在法律建设方面,国家可以加强立法调研,通过法规及相关配套政策,对代建制涉及的监管主体、资格审查、实施范围和业绩评价等做出明文规定或参考。同时,代建管理费用应明确合理,需考虑无形资产(经验及智力投入)及风险因素。

必要的行政手段可以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完成。项目的前期风险主要涉及拆迁、征地、安置和补偿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单靠代建机构的市场行为尤显单薄无力,而且耗费不必要的成本和时间。这时政府有关部门若能介入,与代建人共同完成拆迁补偿和安置,可以极大地提高工程进度和降低风险。

3.2 实现风险转移

通过完善法制建设和合同管理可以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实现风险转移。代建合同是约束双方,考核履约行为的重要依据。各地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其地方特点实行了不同模式的代建合同,取得了初步成效。然而,合同管理中的权利、利益分配仍需进一步改善。代建机构应该通过合同被赋予投资和资金的管理权,从而方便资源的购买与调配,实现真正意义的投资体制改革。政府业主则主要执行监督和知情权,并履行协助和筹资的义务。

3.3 加强管理和分工

法律地位的确认和合同的签订最终要落实到项目实施中去,代建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政府业主的合作是项目平稳运行的关键。

首先,代建企业应该借鉴国内外代建项目的经验,引入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员工士气,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目前我国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和现场实践经验较多,却缺乏综合协调能力,尤其是经济、商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和能力不足。所以,应加强培训和继续教育,培养出更多熟悉国际惯例、通晓法律、心理、社会等知识的双语复合型人才。

政府业主对于代建机构的有效管理是另一只强有力的大手,保证工程项目按时按质地完成。为防止代建机构利用信息优势而发生“逆向选择”、“道德风险”或寻租行为,使业主蒙受损失,业主必须对代建机构进行有效监督,并可采用工程担保或保险制度转移风险。此外,严格的监管并不一定能提高代建机构的积极性,将管理费与风险联系起来,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优化业主与代建人之间的产权结构才能从根本上调动代建人高效完成项目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于蒙,李南.“代建制”是促进市场配置资源、抑制腐败的有效途径[J].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9).

[2]周红波,叶少帅.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模式与风险分析[J]. 建筑经济,2007,(5).

[3]梁慧星.双方合同或者三方合同代建制试点中的代建合同模式分析[EB/OL].中国民商法律网.

篇(10)

(一)定义

是指酒店的建设开发由酒店所有权人完成后,酒店所有权人委托酒店管理方植入其酒店品牌管理,包括酒店的装修、经营以及管理,一般涉及两大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酒店开业前的技术咨询,第二阶段则是酒店开业后的经营管理,酒店所有权人在第一阶段支付咨询费,第二阶段一般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一般包括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二)特点分析

1、酒店所有权人和酒店管理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委托关系;

2、酒店所有权人享有酒店的所有权、收益权和经营监督权,一般仅关注酒店的

经营业绩,不轻易干涉酒店管理方的管理经营,需要按阶段或者按年度支付酒店管理方费用;

3、酒店管理方按阶段或者年度收取费用,酒店管理方享有酒店的经营管理权,

财务上会受到酒店所有权人的一定监控;酒店管理方按照自身的品牌管理理念、酒店管理系统、品牌标准对酒店进行全权管理,对于酒店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服务人员有权进行

推荐、委派或者培训。酒店的无形资产包括酒店的商标、管理模式以及酒店系统的所有权均归酒店管理方所有。

(三)各阶段分析

1、第一阶段酒店开业前的技术咨询

酒店开业前的技术咨询,酒店所有权人与管理方一般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技术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酒店项目的市场、财务及设计的可行性报告、酒店的各设计阶段、建造施工阶段、精装修阶段的技术支持服务。

技术咨询的合同内容一般是按照不同的服务阶段的服务内容进行罗列式约定,条款方面重点关注的是各阶段服务的事项、收费的方式及进度、知识产权的

归属、责任的区分,由于本质上属于委托管理合同,因而有期限的约定,一般是以签订合同支付合同相应的价款,如第一笔进度款之后开始自酒店装修竣工验收为止。

2、第二阶段酒店开业后的经营管理

酒店开业后,管理方正式对酒店进行运营管理,酒店所有权人与管理方一般签订酒店经营的全权委托合同,全权委托合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于酒店所有权人和管理方的权利义务约定、酒店范围的确定、管理费收取的计算、劳动人事的管理、酒店资产的管理和更新改造、财务预算、服务商标的归属等。

(四)涉及可能签署的合同类型

该经营模式由于酒店的土建方面已由酒店所有权人完成,所以,签署的合同主要是涉及从管理方介入酒店的装修以及品牌的植入等方面的类型,主要有:

1、酒店技术咨询与顾问服务合同;

2、招标合同;

3、造价咨询合同;

4、监理合同;

5、装修总包合同;

6、装修分包合同;

7、样板房施工合同;

8、机电供货合同;

9、弱电供货合同;

10、弱电施工合同;

11、后勤区域装修合同;

12、灯光设计合同;

13、其他合同。

二、自我经营型

自我经营型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酒店管理方关联的企业包括同属一个集团的地产开发公司或者其下属的地产开发子公司投资开发完酒店项目后,由酒店管理

方进行前期的技术咨询以及后期的全权委托管理;这种实际上类似于受托管理型;另一种则是酒店管理方本身具有房

地产开发资质,由酒店管理方自行开发并自行管理。下面分析后一种情形的酒店经营模式。

(一)、涉及的各阶段分析

该模式可以分为几个阶段,即土地前期开发阶段、施工建设阶段(土建及装修阶段)以及酒店项目运营阶段,各阶段涉及的法律服务如下:

A.土地前期开发期间法律服务

在此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有:

1、就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实物抵押融资等的法律可行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2、协助办理建设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及其他各种政府批准手续;

3、协助拟定建设工程项目开发方案;

4、参与起草和完善联建、参建或合资合作合同文件,选择合适的投资形式和保险方式,进行建设项目转让和产权交易,起草、审核建设工程项目转让、收购合同;

5、对投资方的企业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6、对融资过程所涉及的公司决议文件、会议记录文件等起草、修订、监督提供法律服务。

B.施工建设期间法律服务

在该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与编制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文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提供招标文件的法律咨询;

2、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及各种招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或审查建设工程勘探、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安装、设备、材料采购、代建项目管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合同等合同文本和相关补充文件,审查相关单位的专业资质,参与或合同谈判;

4、协助工程施工中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和议事规程;

5、为酒店管理方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实务培训,完善项目治理结构,帮助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统计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6、起草、审查工程造价合同,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调工程建设各方因工程结算而产生的争议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争议价款的工程造价审核、鉴定以及诉讼、仲裁工作;

7、围绕工程项目,协助酒店管理方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协调处理因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争议,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为事故处理提出法律意见。协助酒店管理方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立联系;开展工程质量的评定、鉴定及诉讼、仲裁工作;

8、参与文明与安全施工管理,协助建立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参与安全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9、协助酒店管理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对验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10、参与、协助工程结算工作,协助委托人协调工程结算纠纷;

11、因项目缓建、停建,逾期交工,设计变更、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索赔等发生纠纷的协调处理;

12、协助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纠纷、招投标纠纷、工程款纠纷、工程质量纠纷、分包及转包纠纷、造价审计纠纷、相邻纠纷而引发的仲裁及各类诉讼法律服务;

13、参与建设工程中召开的各方的工作会议,及时了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效及时的提出解决方案;

14、其他。

C.酒店运营阶段

该阶段涉及的法律服务,主要是酒店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培训制度、涉诉风险防控制度、诉讼管理制度的建立以及完善等。

(二)、涉及合同类型

该模式下,酒店管理方的身份具有双重性,即酒店所有权人与酒店管理方,该模式下涉及的合同由于包括酒店的土建部

分,因此涉及的合同类型较受托管理型稍微多了一些,主要有:

1、工程招标合同;

2、工程施工总包合同;

3、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4、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5、工程施工造价咨询合同;

6、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7、装修工程招标合同;

8、装修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9、装修工程总包合同;

10、装修工程分包合同;

11、样板房施工合同;

12、机电供货合同;

13、弱电供货合同;

14、弱电施工合同;

15、后勤区域装修合同;

16、灯光设计合同;

17、其他。

三、租赁经营型

(一)、定义

租赁经营型是指酒店已建成,酒店所有权人将该酒店租赁给管理方由管理方进行自我经营,管理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酒店所有权人租金的模式,其具体还可以细分为单纯的租赁经营模式、产权租赁经营模式以及合作租赁经营模式。

(二)、特点分析

1、酒店所有权人与管理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租赁法律关系,其约定主要适用法律、法规有关租赁的相关规定;

2、酒店所有权人获得的收益是租金,且租金有可能递增;而管理方拥有完全的自主权,财务上不受酒店所有权人的监控,但如果是合作租赁模式的,则有关酒店前期

财务投入方面尚会受到酒店所有权人的监控;

3、酒店有可能因为租赁后发生重新装修,这期间的成本投入可能要高于受托管理型以及自我经营性的模式;

(三)、涉及的合同类型

由于该模式下,通常是土建部分已经完成,涉及较多的是酒店的二次装修,因为合同类型基本跟受托经营性较为相似,大体如下:

1、租赁合同;

2、装修工程招标合同;

3、装修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4、装修工程总包合同;

5、装修工程分包合同;

6、样板房施工合同;

7、机电供货合同;

8、弱电供货合同;

9、弱电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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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O21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主要任务

水利工程建设能否正常运行,取决于工程质量的优劣。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反映了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决定着企业经营效果的整体优劣,同时也可以反映出监理工作的好坏。因此,工程质量问题是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共同利益之所在。搞好工程质量控制,是有关各方共同的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参与工程建设各方所处位置不同,各自所关注的重点也有所不同,作为业主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以质量控制为纽带,协调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三者关系,加强对设计、监理、施工的质量控制,保证工程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基本内容

工程质量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质量控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最有效方法,并贯穿于建设的全过程。为确保工程质量,业主可按以下内容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质量控制。

(1)预测建造期和使用期对质量影响的全部因素,做好建设项目决策阶段的规划。

(2)选择资质等级、经验、信誉合格的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中必须涉及质量条款并明确质量责任。

(3)做好对重大技术方案、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审定。

3.设计、监理、施工的质量控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从决策到验收交付使用,共分为四个阶段,即:(1)工程立项阶段,(2)设计阶段,(3)施工阶段,(4)工程验收阶段。在这四个阶段中,除第一阶段和监理、施工涉及较少外,其余三个阶段无不涉及,而涉及的重要纽带之一就是质量,从设计质量、监理质量到施工质量最终凝结成工程质量。而在各阶段,业主要针对不同时期的不同重点,采取相应的质量控制手段,来最终完成对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

3.1设计的质量控制

设计工作是工程建设的基础,及时准确地提供设计图纸、处理工程重大技术问题,对保证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业主对设计的质量目标要求是:应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做到适用、合理、经济、防灾、安全。为达到这一目标,应采取以下措施对设计质量进行控制。

(1)根据项目建设要求有关批文、资料,编制出设计大纲或方案竞争文件,组织设计招标或方案竞争,评定设计方案。

(2)进行勘察、设计、科研单位的资质审查,优选勘察、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合同和按合同实施,并加强对合同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

(3)设计方案审查。控制设计质量,审查设计方案,以保证项目设计符合设计大纲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符合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符合国情,工艺合理,技术先进,能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4)设计图纸的审核。设计图纸是设计工作的成果,又是施工的直接依据。所以,设计阶段质量控制最终要体现在设计图纸的审查上。初步设计图纸审核。初步设计是决定工程采取何种技术方案。审点是: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总体方案的要求,是否达到项目决策阶段的质量标准。技术设计图纸审核。技术设计是初步设计技术方案的具体化。

3.2业主对监理的质量控制

项目的建设过程执行工程监理制,是现行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走向规范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并与国际上通行的项目建设管理方法接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控制。为了能够保证项目的正确实施,以及监理单位能够有效地对实施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业主应将委托的监理工作内容具体化,并赋予监理相应权力。就质量控制而言,应委托监理以下内容:

(1)督促承建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

(2)检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监控。

(3)监督承建单位严格按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要督促承建单位实施预控措施。

(4)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5)组织工程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的预验收,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

为确保监理单位有能力履行监理合同,业主必须对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优选监理单位。在此基础上,业主通过对以上委托内容具体实施过程的监督控制,使监理工程师较好地履行监理委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职责,达到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控制的目的。业主对监理的监督控制,主要通过监理工作月报和进行现场监督。

3.3业主对施工的质量控制

项目业主在开工前,应公开招标,选定与工程建设任务相适应的承包商,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业主对施工的具体质量控制主要是委托监理进行。监理依据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监理,使承包商的工程质量活动完全处在监理的控制之中,有效地开展质量控制。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问题不是监理和施工单位就能解决的,还需要业主做大量的工作。业主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流程中主动控制影响质量的因素(包括人员、材料、机具、设备、施工顺序和方法等)。工程质量控制流程明确后,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督组织,如业主可设质量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监督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并协调二者关系。

(2)抓好质量检验、落实检验方法。质量检验方法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的互检、各工序间的交接检、质检员的巡检,以及业主、监理、设计及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