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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
目前,我国部分的煤矿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没有充分地意识到合同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因此,许多企业没有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合同管理人员,一般都是任用相关的部门财会人员以及企业的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管理工作,由于这些工作人员自身的工作量多且复杂,没有充足的精力,因此,在进行合同管理时,态度较为消极,由于合同管理管理属于其兼职工作,所以也没有制定有关的合同管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无法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
1.2合同管理的专业性不强
合同签订是合同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任何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首先需要对对方进行详细而全面的调查,从多方面大量收集对方的资料,比如,需要对合同当事人的信用状况、资产负债情况、主体资格以及履行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在制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中,需要根据有关的专业管理知识对制定合同条款进行严格细致地审核,比如合同条款中的文字是否有不同的理解,违约条款叙述是否清晰具体,对于牵涉到技术以及标准之类的条款需要煤矿企业的专业管理人员进行详细地解释。对合同后期管理缺乏足够的重视也是合同管理专业性不强的一个重要体现方面。合同的后期管理同样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后期管理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合同履行的跟踪管理、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的整理收集归档、合同履行情况的分析评价等。
1.3合同管理体制不健全
首先,合同法律意识较为薄弱,没有对合同管理的严肃性有着正确的认识。其次,合同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健全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有助于保证合同管理的专业性。有的企业由于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体制,没有对合同进行前期审核,合同的更改、签订以及监督往往不科学、不连贯。最后,合同管理工作效率不高。目前,社会的发展逐渐趋向信息化、网络化,计算机管理技术已经广泛应用到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合同管理的专业性、严谨性对企业合同管理的现代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部分煤矿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的设备与仪器比较陈旧、落后,软件较为低级,有的单位甚至采用人工管理的落后方式,导致单位耗费了大量的钱财、人力以及物力,却没有取得有效的经济效益。
2.改善煤矿企业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合同管理的超前防范
首先,需要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信使用状况进行全面地了解,也就是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情况、商业信用、纳税状况以及营业执照年审情况等方面,同时,查阅一些其他的相关资料,调查其经营场所,访问一些有关的工作人员,提高所收集资料的真实性以及可靠性。另外,需要对客户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全面地调查,从而间接地了解客户的真实资料。比如,可以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客户的注册登记以及年检状况,向税务部门了解客户的 纳税状况,向房地产管理部门了解客户经营场所的房地产的权属问题。由于客户的资料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需要及时更新客户资料,对客户进行正确的评价,防止产生合同纠纷等情况,有效地维护企业的合同效益。
2.2合同管理的过程控制
合同管理的过程控制主要是对合同的履行状况进行全程监督,防止产生一些违法行为。实施合同管理过程控制,可以随时了解合同各个方面的履行状况,及时发现其中潜在的问题,随时向各个部门反映相关的信息,防止违约情况的产生。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控制,不仅要求自己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有关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要求对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进行合同管理过程控制,需要做好合同履行记录,随时跟踪合同的履行过程,严格把好合同的结算关。同时,合同管理部门需要与其他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密切的合作,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一旦合同的履行状况出现问题,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法按照要求执行时,业务部门应该将实际的情况及时反映到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正确的分析,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比如,向对方提出合同担保或者行使抗辩权的要求。
2.3合同管理的最后应对处理
合同关系的本质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可以看作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出现违法行为,违法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者是强制履行有关的责任与义务等。如果一方的当事人已经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履行的义务完成后,合同失效,则不存在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当制定的合同出现问题时,如果另外一方及时采取的相关的应对措施,合同管理部门的法律管理人员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区别对待,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者是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或者是承担违约金或者是解除合同以及采取合同保全和诉讼保全的有效措施。实施最后的应对处理主要是建立在超前预防和过程控制没有起到实际效果的基础上,采取这一措施主要是为了减少煤矿企业的经济损失,维护企业的合同权益,同时也是合同管理的最后保障。
3.总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煤矿企业的合同管理存在诸多问题,比如,企业管理者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合同管理的专业性不强、合同管理体制不健全等。因此,煤矿企业需要采取积极的措施改善企业当前的状况,加强合同管理的超前防范,实施合同管理的过程控制,最终推动煤矿企业的长久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是保障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有序进行的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对合同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而且建设工程行业中,也在合同管理方面提出了新的规章、规范,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合同管理措施,是一项重点的工作,与合同应用存在直接的联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必须全面落实合同管理措施,便于完善合同的实践应用。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合同管理措施
建设工程中,为了规范勘察设计的方式,促使其符合市场原则,在合同管理中落实《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工程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控制勘察设计。建设工程中,既要履行合同管理办法,又要遵循市场原则,因此重点分析建设工程中,勘察设计合同管理的措施。
1、细化合同管理的办法
合同管理措施中,需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实际情况,细化合同管理的办法,严格划分勘察设计中的技术责任,利用合同的方式规定相关的权益,同时确保权益的合法性[1]。首先建设工程在勘察设计中,依照规定内容,要求双方签订合同,合同内的条例对工程中的新建、改建等都存在规范性;然后按照建设工程市场的实况,规定合同管理,以免合同中出现违规的内容,确保合同管理的细节部分;最后依照合同中的条例,细化双方的责任,如果合同双方提出不同的建议,也可采取书面的形势进行约束,主要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纠纷,提前进行规范,保障合同管理措施的可行性,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实践需求。
2、强化合同管理监督职能
监督职能是合同管理中的有效措施,发挥合同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的作用。由于建设工程现场的环境、地质不同,所以不同建设工程内,勘察设计的行为、活动存在差异,也就表示合同管理的措施中存有差别,在合同管理中采取监督职能的方法,有利于辅助合同内容,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提供指导策略,促使勘察设计能够与周围的自然环境、地质环境保持和谐性[2]。
3、深化合同管理的法规控制
法规控制是勘察设计合同管理中的一项方法,因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双方签订合同后,合同已经具有法律效应,采用法规控制的方法管理合同,可以充分发挥行政部门的责任,维护勘察设计现场的秩序。建设勘察设计中出现违法行为时,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司法机关依照合同进行审判,如果当事人对处罚有异议,也可实行复议或诉讼,表明法规控制管理方法的公平、公正,也能体现出合同的执行权力。目前,各地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的合同管理,非常重视法规控制的应用,以此来规范合同的管理方法,提高合同管理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的规范性水平。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档案管理方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合同管理,属于一种委托的行为,具有服务的特性,而公款支付、经济处理等事务,都是由勘察设计合同进行调解的,为了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的水平,需深化档案管理的工作,积极落实档案管理方法,服务合同管理措施的应用。
1、收集合同档案的资料
档案资料收集,是合同管理的基础部分,全面收集合同中的资料、内容,考虑到经营业务的影响,合同档案的收集面临着一定程度的困难。合同管理中,本身涉及到大量的勘察信息,应该保障勘察设计的真实性,以便确保收集资料的完整性,预防合同丢失或缺陷[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收集合同资料时,积极完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提高对资料收集的重视度,主动进行合同档案中的材料收集,按照合同管理的需求,规划档案中的材料内容,随时做好接收资料的准备。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遵循资料收集的相关要求,明确档案资料的范围,在合同管理中深化档案的作用,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实践价值。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的合同管理,进行收集的材料有:(1)勘察中标时的资料,包括勘察地点、费用以及方案,经相关部门签字认可的备案资料;(2)勘察登记的所有表格资料;(3)合同中涉及到文件、资料。资料收集完成后,才能保障合同管理的完整性,完善合同的管理过程。
2、归档合同管理的资料
合同管理时的归档行为,降低了合同管理的困难度。管理人员在归档合同资料的过程中,对合同重新进行审视和审查,明确合同中的管理要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合同管理中,不仅要管理合同的相关事宜,还要对文件资料进行归档处理,文件资料是合同管理中的根本,也是履行合同内容的主要依据。因为勘察设计的合同缺乏制度性的管理,部分合同管理中的资料,仍然留在经办部门,没有实现系统性的合同管理,所以采取资料归档的方式,实现合同管理的系统化,快速收集分散的合同资料,由管理部门进行收集,以免合同资料管理时出现缺陷。
合同档案是管理的重要部分,管理人员在归档合同资料时,应该检查合同档案是否存在资料缺失的情况,确定资料的真实性,存有缺失的合同资料,不能进行归档管理,要求经办人员整理齐全后,重新归档,树立合同资料完整归档的意识。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的实践分析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的实践,规范了合同管理的行为,一方面维护合同本身的价值,另一方面规划合同管理的手段。
1、委托方的合同管理
合同中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委托方,需要向承包方提供工作资料,而且要负责工作资料的真实性。合同管理时,根据委托的内容,执行相关的合同条例。例如:委托的工作是工程勘察,在勘察前期,完成勘察技术的规划,并且附图,提供勘察设计中的技术资料。
2、承包方的合同管理
承包方的资质、能力要符合委托方的要求,由建设工程勘察管理部门,筛选符合要求的承包方,由此承包方与委托方建立合同关系。委托方的合同管理中,应该遵循合同的现行标准,承担相应的设计工作,如承包方违反合同而造成经济所示,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规定进行赔偿。
3、合同文件的编制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委托方有可能提出变更要求,此时需针对变更的项目,重新编制合同文件,委托方依照合同中的要求,负责承包方实际工作中的增加费用,严谨管理由合同变更引起的费用或责任问题。
4、勘察合同的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实践中,落实勘察设计合同中的内容,监督合同管理的执行力,保障双方的权益,体现合同管理的实践职责,完善合同管理中的实践活动,保障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优质行为。
结束语:
合同管理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具有基础维护作用,辅助解决勘察设计中的合同纠纷,提供相关的依据。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符合勘察设计的特殊性,在管理措施中实行档案管理方法,同时结合条例应用,强化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体现合同管理措施应用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一、前言
从当前企业经营管理过程来看,合同管理作为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效性关系到企业经营管理能否取得积极效果。结合企业合同管理实际,如何正确识别合同风险,降低合同风险,成了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为此,我们应认识到企业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并从风险识别、加强对合同签订方基本信息的了解、重点审核合同中资金条款和规范资金支付方式入手,有效降低合同管理中的资金风险,保证合同管理取得积极效果,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二、企业合同管理应对风险进行正确识别
合同风险管理流程中对风险的识别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合同风险辨识。合同风险辨识即识别合同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面临的潜在的)所有风险源和风险因素,对它们的特性进行判断、归类,并鉴定风险性质。
(2)合同风险分析评价。合同风险分析评价是在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辨识的基础上,对识别出来的风险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估计风险发生的概率、风险范围、风险严重程度(大小)、变化幅度、分布情况、持续时间、发生时间、发生频度,从而找到影响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源和关键风险因素,确定合同管理风险区域、风险排序和可接受的风险基准。
(3)合同风险规划。合同风险规划是制定合同风险规避策略及具体实施措施的手段和过程,即制定处理合同风险具体方法的过程。合同风险处理手段通常有以下几种:回避、预防、减轻、隔离、集合、接受、转移以及制定后备措施等。
(4)合同风险监督与控制。合同风险监督和控制的宗旨是:跟踪已识别的合同风险,监控残余合同风险,识别新的合同风险,保证合同风险计划的执行,并时刻评估合同风险规划对降低和规避合同风险的有效性。该步骤又可分为合同风险监督和合同风险控制。
三、企业合同管理要想降低资金风险,应加强对合同签订方基本信息的了解
从企业合同管理过程来看,资金风险的防控应从合同签订时开始,具体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仔细核对合同签订方的资质条件。为了有效降低资金风险,企业在与对方签订合同之前,需要仔细核对合同签订方的资质条件,保证对方具备基本的合同签订能力。同时,还应要求对方提供完整的资质文件,以备合同签订过程中审查用。所以仔细核对合同签订方的资质文件,是降低资金风险的可靠措施,对降低合同资金风险非常重要。
(2)对合同签订方的履约能力和资金信誉进行调查。除了对对方企业的资质进行调查之外,对合同签订方的履约能力和资金信誉调查也是十分必要的。根据企业合同签订的实际需要,对合同签订方的履约能力和资金信誉调查,应在合同正式签订前进行,如果合同签订方的资金信誉不良,企业应及时调整合同签订方式和更改合同内容,避免企业利益收到损失。
(3)确保合同签订方具备资金支付能力。企业签订合同的目的除了购买产品和服务,就是卖出产品和服务,只有合同签订方具备有效的资金支付能力,才能保证合同得到有效履行。因此,确保合同签订方具备资金支付能力,是降低合同管理风险的具体措施,对提高合同管理质量,满足合同管理需要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四、企业合同管理要想降低资金风险,应重点审核合同中资金条款
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合同文本的形成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只有保证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准确有效,才能满足合同管理需要,达到降低资金风险的目的。为此,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合同管理的资金风险控制:
(1)对合同文本中的资金条款进行重点审核。资金条款是合同文本中的重要内容,不但关系到合同的整体有效性,同时也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基于这一认识,对合同文本中的资金条款进行重点审核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认真开着资金条款的审核工作,才能有效消除资金风险。
(2)重点核对资金金额及含税金额,保证资金条款的全面性。在合同文本中,在合同金额的表达上,不但要注意大小写的区分,同时还要对合同金额进行明确。例如,合同金额是否含税,如果含税那么总金额是多少,不含税金额又是多少,只有保证了合同金额的准确性,才能降低合同的资金风险。
(3)对资金条款的潜在风险进行明确,避免事后纠纷。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需要对资金条款中的潜在风险进行明确,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合同在签订之后不至于发生资金纠纷。其中既要全面考虑资金条款所包含的内容,同时也要对资金支付细节进行规定,避免资金支付方利用法律漏洞违约。
五、企业合同管理要想降低资金风险,应规范资金支付方式
结合企业合同管理实际,要想降低资金风险,除了要采取上述措施之外,规范资金支付方式也是降低资金风险的重要措施,根据企业合同管理现状,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对资金支付方式进行明确。从当前合同中资金支付方式来看,主要分为支票支付、现金支付,对于内部结算单位,还可以用内部结算票据支付。之所以要明确支付方式,主要是最大程度的保护企业资金安全,使企业的资金能够在可控的范围之内,降低支付风险。
(2)对资金支付次数进行明确。在企业合同中,有些资金是随着合同的不断的履行而分期支付的,为了明确支付责任,使合同能够得到有效履行,在合同中应对资金支付次数进行明确规定,并写明何时支付及支付的资金数量,保证企业资金能够合理支付。
(3)对因不能及时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进行明确。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合同签订方有时存在延期支付现象,为了确保合同资金能够及时到位,避免合同违约现场的发生,在合同文本中应对不能及时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进行明确,保证合同能够得到有效履行,降低合同资金风险。
六、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企业合同管理中,资金风险是影响合同管理有效性的重要因素,要想降低资金风险,就要从风险识别、加强对合同签订方基本信息的了解、重点审核合同中资金条款和规范资金支付方式入手,有效降低合同管理中的资金风险,保证合同管理取得积极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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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是煤矿企业在法制社会条件下经济利益法律化的重要形式,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环境下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现代企业的经济活动大部分是通过合同的形式来予以确认的,企业合同对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经营风险、调整各个平等经济主体的关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煤矿企业来说,合同的签订是企业本身权利和经济利益的法律保障,必须要严肃对待。如果在重大投资、技术引进等方面签约不慎,不但会导致企业资产流失,而且可能会直接导致企业破产。而部分国有大中型煤矿企业管理观念落后,仍然奉行“生产为主、管理为辅”,导致合同管理滞后,带来不必要的经营损失。
1 煤矿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虽然大部分的煤矿企业都比较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并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了合同签订、履行、监督的管理,但在企业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主要的有以下几个:
(1)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例如部分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不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没有专设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工作由企业管理部门或者部门财会人员兼职,本身业务繁杂,精力有限,对合同管理的态度不积极,而且由于属于兼职工作,合同管理的绩效考核、监督也就无从谈起。(2)合同管理专业性不强。合同签订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合同签订之前需要进行大量、细致、专业的调查工作,例如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都需要严格审查;在合同条文的制定过程中,需要凭借合同管理专业知识对合同条款进行细致审核,例如合同条款中文字的不同理解、违约条款叙述是否清晰、牵涉到技术、标准之类的必须要企业专业人员进行详尽解释等。合同管理专业性不强还体现在对合同后期管理的不重视。合同后期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合同履行的跟踪管理、合同履行的分析评价、与合同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等。(3)合同法律意识淡薄,对合同的严肃性认识不足。(4)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合同管理的专业性需要健全的规章制度来保障,而部分企业缺乏一整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前期审核、签订、合同履行、变更、解除以及监督往往不连贯、不科学、不系统。(5)合同管理工作未能与时俱进,效率低下。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网络化社会,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已经在企业管理中得到普遍应用。合同管理的专业性、系统性、严谨性对合同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提出了客观要求。而部分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设备陈旧、软件低级,甚至还采取人工管理的落后方法,耗费了大量的人、财、物,却没有取得相应的经济效益。
2 对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可行性应对策略
煤矿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归纳为三方面,一是企业管理层不重视;二是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三是合同管理不专业。针对这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切实改善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提升煤矿企业的管理水平。
(1)严格企业合同管理制度,避免人情合同、人情担保等违规现象的出现,对于企业管理层的合同签订需要归口管理,不能仅凭企业领导一句话就决定合同是否签订,合同管理人员要加强法律意识,要用严格的程序来规范合同签订的过程。企业管理层也要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重视合同管理工作,理解并支持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在企业经营情况需要并且有可能的条件下,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参与对重大合同的调查、谈判、起草以及签约环节,对条约签订提供法律咨询和强化对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监督,从合同管理工作中要效益。(2)健全煤矿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合同管理制度包含多方面的内容,制定时除了充分考虑煤矿企业的生产实际,还需要根据我国的《合同法》条款建立起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一是合同签订的前期审核工作。例如对经济活动是否需要签订合同的判定、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质审验、谈洽人员的法人授权查验、合同条款的专业性审核等等;二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变更制度、履行监督制度以及合同履行期间的分析评价、监督制度等。合同履行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的情况,例如双方协商的合同变更,就需要对变更内容进行重新审核。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的基础,因应不同管理事务,依据不同管理制度,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是合同管理工作顺利推进的保障。三是合同后期管理工作制度。合同管理是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合同的签订才仅仅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合同后期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健全,对于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3)强化企业合同管理的专业性。一是煤矿企业要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二是要建立健全合同文本管理、客户资信评级管理、合同风险预警管理、合同审核核查管理、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合同履行评价分析管理等专业合同管理制度,对煤矿企业合同进行全面全过程控制。三是实行合同的责任到人、全过程跟踪管理。合同管理需要加强事前的调查管理,强化合同签订前的风险管理;加强事中的监控管理,及时发现履约问题,及时采取变更、终止合同、协商、等措施,避免更大损失的发生。对合同履约结束后进行事后分析评价,对合作方进行分级管理,为以后合作打好基础。四是要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直接决定了合同管理的专业水平,煤矿企业需要为合同管理人员提供足够的专业水平培训机会,并对培训效率进行考核,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工作技能。
3 结语
煤矿企业的合同管理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需要采取措施,严格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提升企业的合同管理的专业水平,才能真正体现企业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全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卢炜.浅析工程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措施.建筑知识:学术刊,2012年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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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是煤矿企业在法制社会条件下经济利益法律化的重要形式,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环境下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现代企业的经济活动大部分是通过合同的形式来予以确认的,企业合同对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经营风险、调整各个平等经济主体的关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煤矿企业来说,合同的签订是企业本身权利和经济利益的法律保障,必须要严肃对待。如果在重大投资、技术引进等方面签约不慎,不但会导致企业资产流失,而且可能会直接导致企业破产。而部分国有大中型煤矿企业管理观念落后,仍然奉行“生产为主、管理为辅”,导致合同管理滞后,带来不必要的经营损失。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在当前市场化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承担着一定份额的工程建设任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同管理作为工程管理的重要一环,贯穿整个建设过程,从立项到验收,不同专业、类型合同有几十份甚至更多。离开了合同,业务双方的权利义务无法明确,工作无法运行。建设工程合同一经签署就具有法律效力,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合同优化管理对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及增强企业竞争力有着重要作用。同时,鉴于国有企业还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每一份合同签订在依法依规进行的同时,还需接受不同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因此合同管理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合同管理现状
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建筑行业得到迅速发展,但部分企业对于合同管理的意识依然较为淡薄,一直以来认为把工程干好,确保好质量安全就行,往往疏于对合同的管理,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合同管理制度标准建设及落实等方面重视程度不够。一般情况下企业针对合同管理会制定一些规章制度,如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企业印章管理制度、内部审查制度等,但多数流于形式,在落实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偏差。二是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机制研究不足,合同双方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合同签订时未能就双方权责划分,合同条款不清晰等问题进行明确,导致施工过程中产生诸多扯皮现象,进而影响工程进度,降低投资效益,例如因疫情导致的工期延长、成本增加时不知如何合理争取自身应有的权益,进而影响工程进度,增加社会成本。三是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缺乏系统性。管理人员整体综合素质不高的现象较为突出,法律意识不强,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四是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较低,全过程管理控制理念不强。一般情况下比较重视合同签署阶段,忽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的核查,缺乏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分析,为后期的双方争议余留隐患。
二、合同管理特点
(一)全过程特点
合同管理工作贯穿整个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包括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实施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运营阶段,每个阶段均涉及合同的签订及实施。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以防在任何一个阶段工程建设脱离合同的情况发生,尤其是已签订合同中因政策、环境、疫情等因素变化而可能存在争议的条款,更需要重点剖析,提前采取措施予以防范。
(二)系统性特点
建设工程合同涵盖与工程相关的多个专业,涉及多个部门和要素,主要包括咨询、设计、施工、监理、审计等。现实中很多项目发包方对质量安全非常重视,对于合同管理的任务直接交给合同预算部负责,其他部门人员即使参与也仅仅是走走过场,不发表意见,进而给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带来许多困难。比如,工程部门不严格把关,同意设计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等到合同预算部门核实是否要支付费用的时候,很多已经木已成舟,对已成事实的实体工程只能默认,导致投资增加。因此,合同的有效实施不仅仅是合同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其他部门所有人员均需要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履职尽责,积极辅助合同管理人员获取全面工程信息。同时,合同管理人员也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工程变更设计方案的讨论,结合合同条款约定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精细化特点
合同管理精细化程度对合同能否顺利实施起着关键性作用。合同文件中的具体条款和规定无小事,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拟定过程中,任何一个文字或数字表达错误都会引起合同双方理解上的歧义,任何一个环节管控不到位,都很可能带来严重影响,进而导致经济方面的损失。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精细化意识,针对合同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均应当详细核查,尤其是面临一些有争议条款的时候,更应当提前预判,对可能发生的行为应提前通过完善条款以避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扯皮,影响合同的顺利实施。此外,在合同签署后,合同管理人员在履行合同时也应当具备精细化意识,要严格按照条款内容实施,尤其是当出现工程变更或索赔时,更应当予以注意,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三、合同管理防控措施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标准建设
管理制度标准建设是保障。一是应结合合同管理原则,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专业合理划分合同管理任务,从任务量和不同管理类型入手分析,将其合理分配给适宜的管理人员,以形成合理有效的管理责任制度,确保所有管理人员分工明确。二是为了更加有效地执行合同,应注重相应部门现场管理的专业人员参与前期招投标、合同谈判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完善合同条款,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发生。同时,合同管理人员也应当参与到建设全过程中,尤其是当工程设计变更、索赔等引发费用增加时,应当多听取合同管理人员的意见建议。三是充分利用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流程的标准建设,实现合同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机制
建立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机制是工程规避风险的重要一环。一是项目合法合规性风险,注意项目签约依据,包括成本预算、文件批示等是否齐全,项目是否需要经过专业部门审查,如项目论证、立项审批等。二是合同履约方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合同履约方主要涉及资信情况风险,可通过实地考察或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企查查等系统进行核查;项目主要涉及合同条款内容、合同订立程序以及合同履行中的风险,可重点关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且表述是否严谨准确;是否按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制定合同条款内容并审批;不可抗力因素、合同的一方因自身的原因拒不履行合同等约定条款。三是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加强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监控。设立风险部门或者确定专人对风险进行管理,根据已掌握的资料,提前判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规避、控制或转移。
(三)提升合同管理人才队伍水平
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是基础。一是加强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及素养的培养。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对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进行深入学习,避免出现一些违反上位法的合同条款,导致合同文件的法律效力出现问题,促使合同文件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工程项目。二是加强工程技术及管理知识的学习。合同管理人员应熟悉建筑工程的特点、工艺、流程,具备档案、造价管理等知识,通过知识的不断积累和更新,及时解决合同管理人员在技术层面的短板。三是增强合同管理人员沟通能力及使命感。合同管理人员应当意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内外部沟通能力,具备良好的承压能力,不因内外部的施压隐瞒合同潜在的风险,避免自身原因出现的错乱。
(四)提高合同管理信息化运用
信息技术运用是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方向转变的有效手段。为了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国有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应尽可能地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合同信息的录入、上传、合同网上评审,合同执行过程中记录的留存,以及不同合同文件的分类、归档等,以实现合同信息的共享,保证企业各部门数据统一,各级管理人员在相同数据的基础上进行评审、分析和决策,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增强了合同评审的透明度,加强了过程监管。
四、结语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是推动改革开放的主要力量,在国有企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应结合全过程、系统性、精细化的特点,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管理风险控制机制,提升合同管理人才队伍综合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合同管理精细化水平,保证合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顺利实施,同时对全面加强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具有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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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1 引言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合同管理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合同管理产生的经济效益往往大于技术优化产生的经济效益,建筑企业如何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争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合同管理意义重大。
2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在合同的签订阶段以及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把关不严,经常导致法律纠纷产生。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决定就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而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往往比较低,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在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挂一漏万;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等。在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出或发出不规范;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追究的错过了诉讼时效;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发生损失时由于法律意识差,往往又不能通过合理有效的途径挽回损失。
2.2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缺乏专业人才
合同管理涉及施工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分包合同、技术合同等等,种类多、数量大、专业面广,因此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力型的工作,它是全局性、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极其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目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成为影响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多数建筑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都是非专业出身,往往由一般经营人员担任,也有的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对合同管理认识不足,业务水平较低,大部分合同管理人员仅充当资料员的角色。
2.3合同管理体制不完善
建筑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管理比较混乱。合同管理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是企业合同管理责任主体错位,合同履行主体分工不明确,把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作为合同责任主体,而企业法人则远离合同管理,造成企业法人对合同管理弱化。二是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与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工作脱节。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业务指导,项目部不能及时反馈合同履行中的信息,使企业合同履行中的关键问题缺乏合同专家的集体会诊,造成项目合同管理出现漏洞无法弥补。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及合同的监督考核全过程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有的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签约随意性大,对合同审查、把关不够,权限设置混乱,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4合同履行存在缺陷
不少施工企业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合同就束之高阁,“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合同交底往往流于形式,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的过程,不研究对照合同并从中找出问题,趋利避害。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没有做或不会做合同履行分析,出现问题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二是没有做或没有能力做合同交底,没有形成以合同为中心的技术交底,合同的责任无法在项目活动中体现出来。三是认为合同履行是经营部门的事,管理合同的部门不具体运用合同,真正要落实合同责任的部门和人员却不知晓合同内容。四是不注意合同履行中有利的证据收集,发生纠纷后无法及时取证。
3 加强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几个措施
3.1普及合同法制教育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建筑市场面临着国际化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推动和加快我国建设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法律保障,它标志着法制化时代的到来。施工企业要想尽快适应新形势,必须加强培训学习,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制度,外部培训或聘请专家、知名人士进行内部培训,全员普及合同法制教育,了解施工合同,熟悉和牢记与自己有关的合同内容,使施工企业合法地参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通过全员参与,促使工程项目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保证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达到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效益,满足 社会需要。
3.2培养专业合同管理人才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合同管理人员包括专职人员,也包括企业主要部门的领导,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经营部门负责人等。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施工企业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通过对他们的培养,使他们能够应对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发挥合同管理的纽带作用,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3.3建立企业合同管理网络
为实现企业对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监控管理,企业除了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网络,还必须根据我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以及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善、可行、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网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合同管理的主要环节包括: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物性工作很多,要协调好各个方面的关系,使合同的实施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工作。第二,要建立文档系统。文档系统建立与管理对日后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有重要意义,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 档案,列入永久保存资料,从而有利于合同的存放和查找,并且为查询、检索合同条款,分解、综合合同条款等高层次服务提供方便。第三,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总承包商和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之间的沟通都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或以书面形式为最终依据。这既是合同的要求,也是经济法律的要求,更是工程管理的需要。对在工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协商、意见、请示、指示都应落实在纸上,使工程活动有依有据。
3.4动态管理合同履行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合同交底更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执行合同时不出或减少偏差。合同依法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物性工作有序地进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建筑企业应动态管理合同的履行,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责任,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做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工作流程图,抓好各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特别是事前控制。对签订的各项条款必须牢记,找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预防措施。在工程进展中,通过检查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加以解决,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整个合同履行的动态控制过程按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循环方法行,从而达到有效的控制,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3.5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和索赔管理
在合同变更中,最常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合同变更意味着索赔机会,所以必须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经常检查与甲方往来的各种工程文件、记录、指示、信件等资料,以确认它们对合同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作为工程变更调整费用、工程索赔的基本依据。建筑企业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建筑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合同签订后,应全面详细地分析合同条件,充分抓住合同中的漏洞,尽可能地捕捉一切可以索赔的机会。尤其在目前市场竞争积累,施工单位均以低价中标的情况下,索赔是建筑企业实现盈利的一个重要手段。索赔要有证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就不能成立。
4 结语
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契约经济,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建筑市场逐步完善,合同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成为市场双方不可或缺的纽带。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将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的施工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压力越来越大,施工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种关口,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竞争激烈的社会,才能站稳脚跟,才能取得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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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项目的运转都是在合同的框架下进行的。一个工程项目运转的正常与否和合同管理的好坏有着直接的关系。合同管理的好,能够对项目的有序开展起决定性的作用,因为项目参与各方都是根据合同来执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的总体框架安排
在一个工程项目还处于启动阶段时,业主单位就应该对项目合同的总体框架作出安排。合同的总体框架包括模式、内容和时间三个维度。模式维度是指对承建单位特别是总包单位采取什么样的承包合同模式,有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有施工和设计分开的模式等。内容维度是指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专业施工分包合同、设计合同和专业咨询公司合同等。时间维度是指各个合同的有效期时间。
3.项目前期的合同管理
项目的前期,即建设用地购买和设计概要起草阶段。此阶段是整个项目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时期,因为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签定主要是在此阶段完成。业主单位在此阶段应运用目标管理法,从能实现项目具体目标的角度出发来起草合同并进行协商谈判。合同内容要详尽,能覆盖实现主业单位所有的项目目标;合同内容要明确,特别是一些工程技术细节和具体数字要求,不留模糊条款和争端隐患。在为合同的签定而进行的协商谈判中,业主单位要能够在非原则问题上进行适当灵活的妥协,从而稳步推进合同的尽早签定。对一些深奥的法律术语,业主单位内部不能明确理解的,必须咨询外部工程专业领域的律师。
目前项目建设的土地购买合同往往会需要谈判很长时间;但作为购买方,必须有足够的耐心和卖方谈判,因为土地款在总成本中占很大比例;而且土地合同中的技术要求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开展有非常大的影响。比如项目控制性规划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化率等对建筑本身的设计和效益产生直接的影响。作为前期辅技术支持,项目建设地块的地勘、环境评估等合同须同时执行,且要作为土地购买的前置合同。这些辅的技术调查,也是项目可行性调查的一部分。
如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总包合同模式,就必须在合同中详细说明设计与施工的要求,特别是设计要求,因为没有设计与施工合同分开模式中的二次纠错功能,发包方如果对设计要求不详尽,承包方就会有意、无意地利用设计要求漏洞设计出与发包方预期不一致的结果,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但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模式对缩短项目周期有着明显的效果,且业主将大量风险转移到承包方。
在合同的签定过程中,业主单位不能一味地利用业主身份优势压低承包单位的合同签约总价,要给予承包单位合理利润。因为合同总价与承包单位的合同责任履行有密切联系;不合理的低合同总价必然导致承包单位合同执行的低质量。
4.项目中期的合同管理
项目的中期,即项目的设计施工阶段。因为到此阶段时,项目的主要合同都已经签定。业主单位在此阶段应大量运用各种过程管理的方法来管理合同,如样板管理、精益管理、旁站管理和PDCA循环管理等;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照合同、执行合同。按照合同中的约定,要求设计与施工承包单位设计施工出符合合同要求、符合国家各项规范规定的建筑。
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执行要素是项目的进度、质量和费用三大方面。对合同的进度规定,必须执行施工关键节点和时间关键节点控制。如建筑出地面、结构封顶、通电、机电调试等施工关键节点;年、月、周等时间关键节点。合同质量要求主要是各施工过程和成果符合各项施工规范的技术要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施工必须在分步分项施工验收中予以整改。费用控制就是对进度款和变更费用的审核;根据合同中的规定,对进度款按时足额发放,以保证工程正常开展得到有力的资金支持。
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措施应采用合同条款、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和承包单位履约行为四结合的方法。经济措施是指应用工程款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方面进行奖惩。技术措施是指应用具体的工程技术规范来检查核对工程质量。承包单位履约行为是指承包单位执行合同的具体行为,即具体的工程设计与施工工作。这四个方面的措施必须结合起来运用才能起到良好的预期效果。没有合同条款的规定,对承包单位的硬性约束无从谈起;没有经济措施的威慑,本着利益而来的承包单位对于业主方的指令视而不见;没有工程规范明文的要求,承包单位的设计与施工就会极易因无法可依而偷工减料;没有承包单位的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具体工作,合同管理只是纸上谈兵。
项目中期的合同管理一个易被忽视的方面,就是业主单位应根据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项目内外环境变化,及时与有关合同签定方进行协商,对既定合同进行增补和修改,以完善合同,减少异议。
5.项目后期的合同管理
项目的后期,即竣工验收和保修期。此阶段是合同管理中合同冲突的高发期,因为此阶段交织着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完工政府审批手续等诸多事项。合同双方对合同的不同理解也会在此阶段全部显现出来。业主方应着眼于项目能尽早完工后所带来的收益角度去管理此阶段的合同,着重于功能性合格验收与消防等主要的完工政府审批。对于合同双方的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谈判的方式予以解决。确因合同中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应该按照行业常规做法分清各自职责。
2010年4月,我国五部委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主要针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规范,这其中就包含合同管理。合同是现代企业之间用于规范各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现代企业之间进行合作的主要形式。合同的重要意义决定了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一、合同管理的内涵
合同管理主要是指与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转让、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履行以及合同的终止有关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合同管理是企业之间贸易往来和经济合作的重要基础。良好的合同管理对于保护合同利益相关者具有重要的意义,防止企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舞弊等行为的发生。因此,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
现阶段,我国理论界对于合同管理的过程进行了阶段式的划分。第一个阶段为合同谈判与签订阶段的管理。由于我国的法律赋予合同相应的法律效应,因此,做好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合同一旦签订,公司将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其责任,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个阶段为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通过内部的监督等措施,促使合同约定的义务按时履行。第三个阶段为合同归档阶段。即在合同责任与义务履行完毕之后,对合同进行整理,并按照归档程序保存,以备查阅。
二、当前我国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开始加大对其管理的力度。但是我国合同管理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多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理论的基础上得来的。因此,在应用的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如:
1.合同管理认识上的误区。合同管理工作在企业中不能良好实施的一个重要原因即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合同管理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合同管理是浪费时间和精力,完全没有必要的事情。合同管理属于企业的内部控制的内容,内部控制包含五要素,分别为;控制环境、风险评价、控制活动、信息系统与沟通、监督。高管人员对于内控的态度奠定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基调,如果高级管理人员都不能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要想其在企业顺利推行,恐怕存在困难。
2.合同管理运行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独立性较差。企业中的合同管理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因此,存在一些利益冲突。只有保持合同管理的运行及监管部门独立于合同的执行部门,才能保证管理的效率。但是,当前一些企业中,合同管理运行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不具有独立性,甚至一些企业根本没有合同管理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这都将会造成合同管理的漏洞,使得企业合同风险加大。这是合同管理现存的问题之一。
3.合同管理缺乏监督管理的动力。企业合同管理往往针对其自身的管理,完善合同签订前的审批、准备,完善合同变更的相应手续和审查、完善合同后续的归档工作等等,这无疑是为企业管理人员增加了工作量,因此,企业的管理人员并不乐意实施这项额外的工作。同时,对于自己监督自己,高管人员往往都是排斥的。这些因素均造成了合同管理缺乏监督管理的动力。
4.合同管理模式存在缺陷。现代企业往往将合同管理归责于法律事务,大型的公司一般设立有法务部,中小型企业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往往是外聘法律人士为其提供咨询,这就是法务模式的合同管理,也是当前最流行的一种合同管理模式。但是,深入分析后发现,这种管理模式存在一个较大的缺陷:法务部门往往关注的只是合同内容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管理的其他方面的关注较少。同时,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一些现象比如一个法律咨询员一天要签上百份合同,往往粗略的浏览下即签字报出。这都是合同管理模式存在的缺陷。
三、针对当前我国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的对策研究
针对上文分析的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以下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期我国的合同管理更加的规范,真正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体的对策有如下几点:
1.推进企业合同管理信息化。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应用,现阶段企业均已经采用了信息化的管理系统,合同管理可以作为一个新的模块引入企业现有的信息系统中,对企业来说并不需要增加许多成本,但却可以发挥信息化技术带来的管理效率的提高。一方面,信息化的合同管理可以有效规避人为舞弊、人为的错误等,另一方面,信息系统经过授权后,只有相关人员才能进行操作,防止合同内容丢失。计算机的操作往往会留下痕迹,因此,一旦出现问题,事后问责时也能快速找到相关的责任人。
2.建立合同管理的培训机制。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认识上的误区以及合同管理的动力不足问题,企业可通过组织相关的培训活动予以解决,之所以存在误区、不予支持,是因为高级管理人员并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所带来的好处,因此,培训无疑是最快速、有效的方式。培训的内容应当主要关注合同管理的流程讲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合同管理的案例分析等方面。
3.建立合同管理的机制。机制是企业的制度顺利实施的基础,因此,要想合同管理在企业中顺利实施,必须建立相关的合同管理机制,将合同管理各方面的内容制度化。使得员工在操作的过程中有据可依,也方便事后追究或奖励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4.建立合同管理流程。合同管理的流程的建立可以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更加有序进行。企业应就调查与谈判、审核与批准、合同文本拟定、合同文本的会审、签署、盖章、履行、补充与变更、结算与解除、后续评估等环节的具体内容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这样以来,合同管理变得有据可依、有法可循,大大提高管理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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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风险隐含在整个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或转移、终止的全过程,主要集中体现在履行阶段。按照合同管理的性质,可将合同管理风险分为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内部管理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等。准确把握合同管理风险的类型,分析产生的原因,切实采取有效的防范与控制措施,是降低合同风险的有效途径。
1.1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
按照风险防范控制的等级划分,合同管理风险可分为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可控风险是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通过实施规范化的流程管理,进行信用风险评价、履约风险评估、合同争议解决、合同解除管理等,最大限度地规避或降低风险。不可控风险是指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政治、政策、法律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因素影响,造成合同不能正常签订、履行。
1.2内部管理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
按照风险防范控制的范围划分,合同管理的风险可分为内部管理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一般情况下,合同管理的客观风险受经济环境、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等制约和影响,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规避的。而合同管理的主观风险受内部和外部主观因素的影响,很多是可以规避的。内部管理风险是由于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流程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人员素质较低等因素,造成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或转移、解除过程中存在风险,这种风险可导致企业经营决策失误或带来巨大损失。外部环境风险是由于合同对方信用等级较低、不正当竞争以及财务状况不佳等因素,造成的蓄意欺诈或违约导致合同管理风险。1.3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
按照风险防范控制的责任划分,合同管理的风险可分为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直接管理风险是企业自身在直接参与合同管理全过程中,由于在合同评审、履约、变更或转移方面存在管理不规范、制度机制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等因素,给合同管理带来的直接风险。间接管理风险是企业自身在间接参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中,由于合同中的联合体成员、分包方及第三方等多方面原因,造成合同的履约、变更或转移、终止等方面存在的管理风险。
2合同管理风险的成因分析
合同管理风险贯穿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或转移、终止等各个环节。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原因可分为外部环境因素、风险防范与控制意识因素、合同管理制度因素和人员素质因素。
2.1外部环境因素
外部环境因素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客观因素,主要涉及经济环境变化、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整、自然灾害事故等不可控因素。经济环境变化因素受国际经济全球一体化、市场经济发展和政治、社会形势等影响较大,只能提前进行预测和进行必要的风险规避。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整因素主要是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对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现行法律法规的适当调整,调整的内容、时限、幅度可在一定范围内搜集和预测,相对经济环境变化风险可控程度高。自然灾害事故因素偶然性较强,很难提前进行预测,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可通过风险转嫁等进行分担。
2.2风险防范与控制意识因素
风险防范与控制意识因素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观因素,主要涉及对合同的风险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等因素。风险意识因素是对合同隐含的风险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缺少必要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如在合同中经常出现责权利不平衡,罚责不对等的情况,使承包方在苛刻的条件下,被动地承受质量、付款、索赔等方面的诸多风险。法律意识因素是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全过程中,对现行的法律法规掌握不深,重视程度不够,对合同条款未做仔细推敲,未按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签订和履行合同,不能有效地规避合同法律风险。例如:一些建筑工程在开工后再补签合同,存在制的认识程度不高、责任意识淡薄,造成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失灵,给合同管理带来风险。
2.3合同管理制度因素
合同管理制度因素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关键因素,主要涉及合同评审制度、成本核定制度、工程款支付制度、结算管理制度等因素。合同评审制度因素是各部门在合同评审中未按评审程序、内容、标准、时限等进行评审,致使合同不能正常签订或存在履约风险。成本核定制度因素是未按成本核定制度进行成本分析、核定,造成经营风险。工程款支付制度因素是一些单位未按合同条件支付工程款或随意挪用工程款,对各类分包分供合同的付款不能加以有效控制,导致合同履行存在风险。结算制度因素是由于结算制度不完善,不能及时对已竣工项目进行结算;对以往项目不能及时进行清理、核查数据;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导致结算不能顺利进行,合同履约不能圆满完成。
2.4人员素质因素
人员素质因素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重要因素,主要涉及人员的知识结构、能力水平等因素。知识结构因素是合同管理人员由于知识结构单一或对经济社会变化的敏锐性不强,缺乏对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变化、政策和法律法规等的准确分析、预测,造成合同在签订和履约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能力水平因素是合同管理人员未能发现合同中条款不合理的风险;发现问题,但未提出合理性改进意见的风险;起草合同人员未采纳合同审核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的风险等,致使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风险。
3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
在合同管理的实践中,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可以有效降低合同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可分为合同流程管理体系、合同文本体系、信用评价体系、风险预警体系、信息化管理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等内容。
3.1建立健全流程管理体系
合同流程管理一般由合同调研、策划、谈判、拟定合同文本、审核、签订、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存档等环节构成。明确流程管理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每个环节有制度、有落实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实施对合同的全过程监管,就要在合同的准备阶段、签署阶段、履行阶段和履行后管理阶段,指定专人进行监管,开展综合评价,以确保签约合同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合同表示真实、条款完备、表述规范、签订手续和形式完备,能有效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实现合同流程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3.2建立健全合同文本体系
合同文本风险是指合同条款不合理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合同条款存在的不合理、不完整、不严密;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等方面。控制风险的主要方法是严格执行评审制度。因此,要根据国家规范化合同示范文本,综合考虑合同的类型、管理方式等不同要素,建立本单位的合同标准文本体系。并密切关注国内外有关合同文本的发展变化,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同时,拓展思路,及时补充完善合同文本体系,力求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使合同管理与投标报价、成本核定和结算管理有机结合在一起,最大限度地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合同管理人员须认真仔细地对各个业务单位报送的合同进行审查、把关,严格做到“四不”标准,即:不规范的合同不加盖公章、不合法的合同不加盖公章、不经审核的合同不加盖公章、有巨大经济风险的合同不加盖公章,才能从源头上避免不完善合同的发生,切实提高合同签订的准确率。
3.3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是使合同双方增强互信、加强合作、确保合同签订和履行顺利进行的平台。为此,应建立并完善分级信用等级制度,对合同当事人的组织机构、经营现状、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划分等级,建立合同对象的商业信用档案等,并纳入日常动态管理。在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中,对于信用良好的单位可给予优先考虑,反之,则从严掌握。
3.4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体系
实施合同管理全过程风险预警是降低合同风险的有效途径。为此,应建立并完善风险评估制度,通过对合同对象的信用等级进行分析,在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全过程分阶段进行风险评估,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实行分级分类预警,果断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要建立信息会商制度,通过对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风险隐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商,研究防范和控制措施。在实践中,对各单位合同中潜在的风险、条款的合理性以及收益情况进行认真负责的评判,特别是对所报收益过低、甚至是亏损的项目应要求其找出问题的根源和风险之所在,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并上报详细的报告,对如何化解风险进行详细说明,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风险。要建立风险跟踪制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实时跟踪、反馈和预警,努力降低合同风险。
3.5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是有效控制成本、降低风险、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信息化管理体系可包括定管理、项目施工预算管理、项目结算管理、项目成本风险管理等内容,可通过互联网或单位内部局域网实现各单位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的实时更新,全面掌握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体系的推广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执行力差、管理人为因素大的问题,能够有效实现过程管理控制,适时反映合同管理状况,最终达到对合同管理过程加以控制的目的。
3.6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
1.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针对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来进行有效的分析:一方面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进行有效的接轨性控制,并能够满足市场的相应需求,提高企业的整体适应性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外合同管理爱企业的管理中还能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施工企业的整体合同管理工作不仅对于改善企业的经营与控制有良好的体现形式,在实施合同管理过程中施工企业也是全部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之所在。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力军,对建筑生产和管理工作进行控制,并根据施工合同调节业务与承包商经济管理活动的相应管理措施,只有加强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措施,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并根据合同管理过程中的相应特点来调节业主与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最终加强建设工程的整体合同管理,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性要求。而且项目合同管理也在双方共同管理的基础上,还能根据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款项履行各自的义务,保证项目的质量与安全。赢取企业最大的利益性胜利。
2.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参建各方行为需要。目前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普遍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再则,目前僧多粥少的市场供求关系并未改变,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也一定程度上加剧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是国家大力倡导依法治国背景下,建设法制经济,以及施工企业加强依法治企的必然要求。
二、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一)合同、法律意识淡薄认识不清,对合同管理重视不够。
1.不习惯按照合同办事。在合同履行中,有些企业依据合同办事的意识淡薄或执行的不严格,随意性较大,对合同变更、应发出的书函、证据的搜集等重视不够。出现问题不是首先查找合同,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或请客送礼。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不设合同管理部门,也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总承包商和各专业分包商之间以及各分包商之间因合同界面不清,责权利不明而出现互相推诿,影响工程顺利进行。
3.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在合同的签订的时候总是缺乏一定的前瞻性。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也就常常因为缺少一些重要的条款,漏洞较多,再加上双方对条款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合同风险性评估不足等。
(二)合同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合同法律专业知识缺乏。
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的,而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在施工企业普遍缺乏。在有的企业,存在管理合同的人没有看过合同法,管理工程招投标的人没有看过或不熟悉招投标法、招投标管理条例,这其实也是企业管理浮躁的一方面。
(三)重视合同的签订,不重视签订前的洽谈、草拟、调研等工作。
有的企业只重视合同签订与否,而对合同主体是否合格,文字条款是否严谨,合同内容及方式是否有效,对要约要件是否经过认真审查等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出现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条款不齐全、文字把关不严谨,甚至违反法律法规,以致签订无效合同的情况,为企业维权埋下较大隐患。
三、解决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1.统一归口管理与分级、分块结合管理模式。企业应设定一个部门统一归口负责管理、检查和指导企业的合同工作,按合同的重要性可分批准、审查、备案等不同方式。该部门主要承担合同内容中专业内容的把关。对于集团型施工企业,应按集团各级机构的设置(子公司、分公司)、各专业部门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或部门,具体负责层级范围内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等工作,执行合同订立前的审批和履行情况定期汇报等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应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尤其要重视项目部层级的合同管理。
2.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在项目管理中,没有风险的合同是绝对没有的,必须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防范和降低风险。为此须聘请法律顾问或委托法律咨询单位,协助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共同工作。现在大多企业尤其施工企业没有设置法律事务部门的情况较为普遍,但随着依法治国、依法治企的概念普及,多数规模企业都聘请有法律顾问或咨询单位开展长期合作,法律顾问主要承担合同中涉及法律方面专业知识的把关。不经法律顾问审核的合同文本,不得进入合同会签程序。
(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要使企业的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企业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这是合同管理的重要保障。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不难,难在要使企业的所有员工和部门都遵照执行。为此,企业应高度重视对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宣贯和培训,让各层级合同管理部门和人员,对管理制度的各项条款内容要有充分理解和掌握,弄清合同管理各环节应达到工作标准或要求,为提高合同管理制度执行力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应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必须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管理制度的严肃性。
(三)对全体员工进行合同法律培训,增强每一位员工的合同意识和法律意识。
增强员工的合同管理的意识性控制和法律意识的强化,保障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实施。在增强全员管理的管理意识的同时,还应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且针对工程的合同管理不仅需要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全员的参与工作并能够主动配合,将合同管理人员的能动性得到积极的发挥,并能够根据人员素质的高低提升合同管理的诉求。故企业应对全体员工进行合同法律的培训,根据定期的培训工作,使得每一位员工能够在工作当中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提升企业管理的整体水平。
四、合同管理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一)做好投标报价工作
1.投标时要慎重报价。做好投标报价主要措施有:一是投标前调查研究,认真调研施工现场。承包商只有做好工程项目现场的调查研究,透彻了解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及施工中可能遇到的难题,才能在投标报价时考虑到这些困难。二是要认真进行市场调研。由预算管理人员来提供材料的询价清单,并交由材料部门根据图纸的要求以及品牌、产地及其他性要求来进行相应的市场询价管理,以此来确定工程材料的一般性市场价,最终能够保证企业按照最低的数据报送给预算员。
2.适当采用投标技巧,但要摈弃“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策略。比如可适当采用不平衡报价,在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将能够早收款的项目或预计实际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报高,以取得更多的经济收益。但有的承包商为了中标,有意压低报价,企图“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实践证明,企图以索赔收入来弥补投标报价时已形成的亏损是不可能实现的。
(二)签约时须吃透合同。业主在编写招标文件时有机会把风险较多分配到承包商方面,承包商利用合同谈判机会力争减少自己合同风险,要求业主承担某些方面的义务,从而保证承包商的利益。必须对一些关键性条款逐字推敲,钻研。一是支付条款是否明确,付款是否及时,有无延期付款补偿措施;二是遇到物价上涨时如何进行价格调整,调价公式或方法是否合理;三是否有工期延长条款,允许工期延长条件考虑是否周全;四是有无索赔条款。在发生额外开支时是否允许索赔,索赔规定是否合理;五是是否有“不利的自然条件”条款,当遇到天灾时是否允许承包商索赔(包括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的要求。
(三)施工期间合同管理
对承包商而言,施工合同管理的工作也是千头万绪的,而且还要注重项目的实施阶段中的合同的交底性工作,而且合同也是作为当事人所能正确履行义务的根本性的控制措施,也是能够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的合法性依据,因此,企业、项目部以及公司全体的成员在先了解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内容上,对合同条款还要有一个统一性的认识,避免出现不了解或者误解合同条文造成工作上的失误。
二是要强化项目合同管理。在管理过程中建立起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相应管理机制,并理顺各方的关系,积极的形成相应的有机运行体系,并能够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能够强化企业成员的合同管理的意识,并能够认真研究、理解和运行合同管理中的相应条款范畴,收集和整体各种施工原始材料的整体性数据,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索赔性工作。
工程项目合同是基于工程项目建设,对项目发包方,承包方及其他参与主体就各方的责任及义务加以明确规范的协议等文件。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环节,业主方起到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在工程项目的组织及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应注重强化工程项目业主方全面合同管理,以保障工程项目效益。
一、工程项目业主方全面合同管理基本概述
工程项目业主方合同管理是在工程项目的建设方及投资方之间,本着工程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与工程项目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及其他参与方共同签订的合同,以及该合同执行、评价及管理的总流程[1]。工程项目业主方合同管理的内容主要涵盖如下方面:第一,工程项目前期各项工作的统筹安排。如工程项目投招标管理、项目设计方资质审查及设计方案的论证等。第二,工程项目中期施工环节的合同管理。如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及施工监理管理等。第三,工程项目后期环节的合同管理。这一环节主要涉及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对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承包单位的质量责任范围进行划分。
二、工程项目业主方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及难点
工程项目业主方合同管理的问题及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涉及到施工变更及合同变更,施工变更中,主要是新增工程量及由此带来的工程项目单价提升。合同变更主要是由施工变更而导致工程合同出现了新增工程细目,而新增工程细目又会增加工程项目的单价,由于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承包方的直接利益,因此,在对新增工程细目补充单价进行审定时,存在一定的难度。这里所说的难度一方面包括在新增工程细目补充单价的确定上,工程承包商出于自身利益,往往将补充单价设定的过高,另一方面也包括补充单价在内容构成上较为多样,而各部位补充单价的编制及审定如无明确依据,极易导致工程项目业主方在应对合同变更时陷入被动。
第二,工程项目索赔。工程项目索赔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延伸,工程项目索赔的主体既可以是工程业主方,也可以是工程项目承包方。作为工程业主方来说,其主要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承包方的不履约行为及带来的质量及风险损失进行索赔,如因工程项目承包商及分包商违约而出现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施工进度拖延等情况,进而增加工程项目成本及周期;工程施工中由于设计环节出现误差而导致变更等。作为工程项目承包方而言,由于工程项目及工程环境出现变化,如因法律、政治、技术等要素的制约影响而导致工程项目出现施工费用及施工周期的变化等,工程项目承包商可进行索赔。在合同索赔处理上,如出现合同条款不明确,语焉不详等状况,极易加大工程项目业主方合同管理难度。
三、工程项目业主方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及管理的侧重点
(一)工程项目业主方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工程项目管理涉及到工程项目业主方、工程项目施工方及工程项目监理方,各方所处的位置及其利益聚焦点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工程项目业主方应注重将合同管理作为调节工程项目施工方、监理方的手段,以保障工程项目能够实现质量、成本、进度、效益的协调统一。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涵盖了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解除、合同终止等诸多内容,作为工程项目业主方而言,其在合同管理中应坚持公平公正、系统全面、动态管理的原则,将合同审查、合同监督及合同控制作为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途径。
(二)工程项目业主方合同管理的侧重点
在工程项目合同中,业主方和工程承包方是合同的两个主体,工程承包方要根据合同管理内容,对施工组织实施环节的质量及责任加以控制及履行,而工程业主方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借助工程价款结算对施工质量及责任加以考核及管理。
在工程项目业主方工程结算管理中,主要有工程项目前期结算、工程项目中期结算及工程项目的最终结算三个阶段。其中,工程项目中期结算及最终结算较为重要,工程项目中期结算主要是指当工程承包方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在工程项目的部分工程量完成后,工程业主方对其工程量的实际完成部分进行核实后,在将预付款扣除其他需扣除费用后,向工程承包方支付的费用[2]。在工程项目中期结算中,要注重以下要点:第一,工程中期结算中的工程量要以实际完成为准,如超出合同工程量,要以现场签证单、变更材料及相应审批资料。第二,如已完成工程量中存在质量问题及缺陷,要将其排除在结算范围外。第三,在工程量计量、统计及结算支付等环节要遵守合同规定,不能进行程序简化。第四,对应扣除款项及不符合结算要求的款项不予结算。而工程项目最终结算是工程项目业主方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在已完成竣工决算的基础上支付的款项。在这一环节中,工程项目承包方在对工程量进行测算后,形成竣工结算报告并提交给工程项目业主方,工程项目业主方应对工程承包方的质量缺陷部分、应扣款项加以清查并扣除后,再向其支付款项,对各结算科目要确保数据准确。
四、提高工程项目业主方全面合同管理质量水平的措施
(一)深化工程项目业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能力
首先,作为工程项目业主来说,工程项目建设进入了一个市场化及风险化时代,应深化全面合同管理理念,提高法律意识,增强风险防范观念,要注重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次,在提高对工程项目业主方全面合同管理重要性认识的同时,应通过培训强化本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应组织相应的合同签订、执行及管理等专项培训,提高其合同管理水平,从而防范合同管理风险。
(二)建立健全工程项目业主方全面合同管理的制度机制
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应贯穿到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工程项目业主方应围绕工程项目建设目标,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组织、竣工验收等环节建立操作性及可行性较强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涵盖合同洽谈、合同拟定、合同评审、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终止等流程。与此同时,工程项目业主方要建立合同签订、履行及终止的动态化管理机制,以使工程项目实现投资、质量、安全、效益的协调统一。
(三)细化合同管理各个环节,提高合同管理质量
1.工程项目合同订立环节。在工程项目合同订立前,工程项目业主方应按照《投标招标法》及相关的工程合同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的发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调整范围及条件、合同文本的形式等加以明确,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在招标文件中列出主要合同条款。此外,在工程项目合同订立前,还要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详细审查,以为后期合同管理做好铺垫。
2.工程项目合同实施环节。在工程项目合同实施中,工程项目业主方应行使在施工质量检查、项目工程量计量及确认、施工进度控制管理等方面的职责[3]。如工程项目业主方将合同实施交由工程甲方负责,则工程项目甲方要全面履行其合同管理职责,尤其要注重对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对重点及关键工序强化质量监管,最大化地减少工程变更、工程延期及工程索赔发生的几率。
3.工程项目合同评估环节。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评估环节,主要是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必要的总结,分析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经验加以整理,以便于后期更有效地实施工程项目业主方合同管理实践。
(四)对工程项目业主方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及难点加以防控
首先,针对工程变更,工程项目业主方要对变更部分进行审核,然后依据合同内容,确定工程变更是否成立。如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量变化不予计量的,发生工程变更时,则变更无效,这就需要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熟悉掌握合同内容[4]。其次,针对补充单价的确定,工程项目业主方应对补充单价的确定范围及原则在招标文件中加以先期说明,以便为后期可能出现的变更处理提供参考,补充单价水平编制应符合投标水平。第三,在工程项目费用索赔上,工程项目业主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约,对各类施工风险要素加以评估,将工程索赔概率降至最低。
五、结语
工程项目业主方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应坚持全面、整体、动态管理的原则,在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执行、评估等环节进行精细化管理,着重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难点加以预防及化解,以此保障工程项目能够在合同的指导下有序开展,实现工程项目质量、效益、管理的优化提升。
参考文献
[1]章立人,顾伯兴.浅谈建设工程中业主方对施工合同的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10,(1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