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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大全11篇

时间:2023-07-16 08:31:25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篇(1)

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也不断加大,人们的心理健康也面临着严重的危机,那么关注心理健康也越来越多的引起人们的重视,护理是促进人类健康的一项职业,有研究表明,护理是卫生保健行业中压力最大的职业之一。压力大精神就会紧张,紧张时就有可能出错,所以关注护理人员的心理健康刻不容缓。

1 影响护理人员心理健康问题的因素

1.1对现实问题的适应能力不够 现实社会变化发展日新月异,护士由于工作生活结构单一,对新生事物的接受程度相对迟缓,表现在对社会的发展,工作中、家庭中新的问题和要求出现时不能正确的认识和接受或是以消极的状态来对待。

1.2护理人员长期工作、学习负荷过重,创造能力倾向降低,思维停滞。平时思维不活跃,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或新生事物不积极。对新的标准与要求显得力不从心,从而产生焦虑。

1.3护士的工作环境不完善,突发事件多,对心理承受能力是考验,容易引起工作疲溃感持续,从而引发心理健康问题。

1.4护士个人成就感低,对待工作冷淡,感情耗竭;工作负荷过重,经常加班;护理的患者病情严重,患者和家属对护理要求较高;医院护理人员配置不足,护士职责不清、班次更换频繁,劳动强度大;经常面临各级检查,压力大等等压力如等不到宣泄与排解,长期已形成不良心理状态。

1.5护理服务新模式、新理念需要护士的护理工作有新的内涵和内容,生活护理是护理服务中的重要内容,护士对此观念的改变接受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压力和适应过程。

1.6护理各方面能力需要不断得到提高,迫使护士不断参加各种学习。由于学习过程中的自主意识不强,学习的提升是一种被动行为,容易形成精神压力。

1.7病人的依从性不高,护理工作的自我价值提升不高,护理工作的评价不高,而新的标准对护士的要求过高。

2 如此种种压力因素对护理人员的精神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长期压力得不到缓解,势必影响心理健康,可以表现为人际关系紧张与敏感,心理承受能力差,适应性差,心理不平衡,情绪失调,焦虑,抑郁,敌对,偏执,躯体不适和症状。这些状态如在工作中势必容易引发护理不良事件

2.1与患者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降低,容易引起护患关系紧张,影响护理健康教育的效果。

2.2对待工作的适应能力降低,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工作的安排调理性降低,影响护理工作的质量,不能应对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容易引起纠纷。多种事件的困难,护士易产生疲劳,作为直接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的群体,护士疲劳不仅损害护士的身体健康,同时也威胁到患者安全【1】。

2.3心理平衡能力降低,容易将工作以外的负面情绪带到工作中,情绪控制失调,容易紧张增加心理压力,不能很好的应对工作,焦虑、抑郁等情绪挥之不去,长此以往容易造成引起心理疾病,躯体化的症状使工作注意力不能集中,容易引起护理安全事件的发生。

3 护士的心理健康与护理工作的安全息息相关,只有护士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健康的身体状态,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才能保证患者得到安全的护理。在对护士的心理身体的支持方面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讨。

3.1从情感上给予支持 情感支持是最重要的,任何人都需要心灵与情绪的安抚。在护士出现情绪不稳定时,主动了解出现情绪问题的原因,给予理解与支持,舒缓情绪,鼓励其释放压力,使护士从心理上对护理工作团队有情感依赖、认可和投入,因而可以较快的从不良情绪中走出,以平和的心理状态投入到护理工作中。

3.2薪酬待遇与护士的工作付出成正比 医院管理规范,规章制度明确,职责清楚,公平对待,使护士工作平衡感一致,工作的考核与护士的薪酬、晋升、评优挂钩,公平竞争的工作环境,能带动护士的工作积极性,降低不良情绪对护士的影响。

3.3 人文关怀的需求 对护士的情感问题、家庭问题、身体问题都必须关心,使护士有宣泄的渠道,有减轻压力的途径,但要注意保护护士的隐私。

3.4 护理组织团队的信念与护士的理念相一致 护理组织的安全文化理念要渗入护理人员的理念,员工的心里安全健康是一个组织的安全文化是否能有效实施的关键【2】。护士在工作中能够体会到自身的价值,能够强化团队的信念,较好的完成团队的任务,个人价值感提升,不良的负面情绪不易滋生,对不良事件的抵抗能力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强烈,对待工作中的要求能够自觉且高效的完成,护理安全事件的发生因工作的专注而减少。

3.5 培养护士树立自己职业规划的方向 护理事业是不断发展的事业,护士工作范围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加,在各项学术交流上都有护士的身影,通过各种途径安排护士参加先进理念和职业规划的学习,点燃护士工作和学习的热情,使护士能够自愿的主动的去提升自己的能力,学习不再是压力,学习是对护理工作的充实。

4 小结

护理人员是健康的守护者,世界卫生组织对健康的定义是:“健康是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适应上的完好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虚弱。”护士也是最易患上身心疾病的群体,由于生活、工作等各方面的压力,心理健康尤为重要,由于心理状态的不佳,在工作中容易引起护理安全问题,这是我们需特别关注的。通过对护士所承受的各方面压力因素的分析,压力所引发的各种身体、心理问题在护理工作中可能引发护理安全问题的分析表明,从情感上关爱护士,在制度上保障护士,对护士工作的肯定和激励、认可、赞扬和感谢,创造公平、关爱、积极向上的护理团队,培养护士的职业认同感,提升护士的工作价值,可以减轻护士的不良心理状态,从而使护士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护理工作中,有效的降低护理安全问题的发生。

篇(2)

新从事放射工作、已经从事放射工作和调离放射岗位的放射工作人员。

二、健康检查机构和检查项目

健康检查机构由省级以上卫生厅行政部门批准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承担。

检查项目按国家《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办法》规定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进行。复查时根据需要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三、健康检查管理

(一)

上岗前健康检查

上岗前查体是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重要部分,是对全部医学检查的基础资料,检查结果可为后期检查和意外事故等作对比和参考。

对新参加放射的工作人员,及时组织其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标准方可从事放射工作。

(二)

上岗后健康检查

1、对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每1~2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

2、查体中发现结果异常者,及时安排复查。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3、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健康状况或者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放射工作人员,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三)

对调离岗前健康检查

对调离放射工作岗位的放射工作人员,在离岗前应组织其职业健康检查。

(四)

健康检查结果处理

健康检查结果,应将对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并将健康检查结果记入在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中,并终生保存。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结论应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五)

篇(3)

引言

所谓的生物安全,顾名思义就是研究各种生物对人的健康的影响。医学检验实验室中,会接触到大量的生物实验样品,这些样品中一般都会含有感染性的病毒因子,从而威胁到医学检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在对医学检验实验室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必须要重视生物安全的防护。一方面要完善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避免不安全因素影响实验室安全;另一方面要加强医学检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知识教育,从实验的细节做起,提高自身生物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避免出现感染。

一 医学检验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现状

1、实验室规章制度制度不全:在很多医院以及医学院校的医学检验室实验室内,各种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的不够全面,存在很多问题。有的是虽然建立了一些制度,但是制度建立的不全,没有按照实验室管理的要求,建立全面系统的管理制度;有的是制度建立的较全面,但是制度内容与实际存在不符,很多制度的条款内容不适合实验室管理的要求;有的是制度成为摆设,不能按照制度进行贯彻和管理,使这些制度空有内容,对实际管理却起不到应有做用。

2、实验室工作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医学检验实验室每天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检验样品,虽然已经明确要求了生物安全的各种防护措施和实验室管理制度,但是很多工作人员缺乏应有的自我安全防护意识,造成实验过程中出现不应有的生物安全隐患。有的工作人员在实验中没有按照要求戴手套,直接接触实验样本,造成接触性感染;有的工作人员使用针头过程中不细心,造成针刺感染病毒;有的工作人员在实验室进食、吸烟等,造成实验样本的污染。

3、实验室设备管理存在问题:医学检验实验室有很多检验仪器,只有确保这些仪器的安全、可靠使用,才能保证实验的依据的可靠性、权威性。但是在实验室的日常管理中,设备管理却存在着很多问题,影响到设备的使用。有的工作人员在设备使用完成后,不按要求进行消毒及清洁处理,就置之不理;有的工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后,没有按照要求对使用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只是简单的填写记录;有的实验室,设备没有专人管理,使设备的使用和维护都出现问题。

4、实验室清洁和消毒处理不到位:由于医学检验实验室每天要接触到大量的实验样品,所以实验室的消毒和保洁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在很多实验室管理中,却没有对该项工作给予应有的重视。一是实验设备没有做到使用后消毒和保洁处理,造成细菌滋生;二是实验室内消毒和保洁处理存在死角,使实验室存在病毒,造成生物安全隐患;三是实验后的样本处理不科学,没有进行消毒处理,造成医学污染。

5、实验室布局存在不合理:医学检验实验室作为一个重要的部门,在布局上有很多特殊的要求。但是在很多医学和医学高校的管理中,布局不合理的情形比比皆是。一是没有形成独立的实验室,与别的科室混在一起;二是室外没有设置生物危害标识,室内缺乏应急处理装置和应急处理药品;三是实验室没有按照要求配置可移动的紫外线灯,而且有的电源走的是明线;四是实验室室内洗手池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在门口,有的地面没有按照规定铺设防滑砖。

二 医学检验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应采取的措施

1、对医学检验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只有让实验室的工作人员了解生物安全防护的知识,才能使其在工作中学会保护自己,才能使其提高自身的生物安全防护意识。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主要包括,进入实验室应注意的生物安全防护事项、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应遵守的操作规程、实验后自身的消毒处理以及应急处理的内容。通过这些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使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成为实验技术人才的同时,也成为具有生物安全防护专业知识的人才。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坚决贯彻执行:实验的制度建设,是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重要内容,也是指导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防护的重要依据和章程。在制度的建设过程中,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原则,设置符合实验室管理实际的内容,制定符合实验室管理实际的各项制度。在制度建立后,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并在今后的实验室管理中,坚决贯彻执行,从实验样本的运送到实验,都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避免出现不安全因素。

3、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技术能力和操作水平: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技术能力和操作水平对于实验检验中的生物安全是很重要的,只有熟练掌握实验检验操作中的每一个环节,才能避免出现误操作,才能避免出现不安全因素。虽然很多医院现有的实验室工作人员都具有丰富的经验,但是面对各种新的实验检验设备,现有的工作人员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这就需要给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各种实验检验设备的性能和正确的操作方式,提高生物安全防护能力。

4、加强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监护:为了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及时发现工作人员出现的不健康状态,要给实验室人员建立健康监护档案;要在每天工作后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化验,这样就可以及时了解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要对健康检查要做好记录,对检查中的各项数据进行比较,确保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处于一个稳定的范围之内;对于健康检查后检查出问题的工作人员,要暂时离开实验室的岗位,进行健康复检,复检后没有问题的可以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如果确实有健康问题,要进行及时的诊治。

三 结语

综上所述,医院现有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在生物安全防护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给从事实验检验的工作人员带来了危险。这就需要医院要加强实验室的管理,从管理制度上、人员安全防护知识上、操作水平上以及实验室人员健康监护上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防护意识,促进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避免在工作中出现生物安全,使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参考文献

[1]于红.浅析医学检验实验室中的生物安全防护对策[J]中国实用医药,2013,(18)

篇(4)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放射工作单位及其放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放射工作单位,是指开展下列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一)放射性同位素(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源)的生产、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理;

(二)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和维修;

(三)核燃料循环中的铀矿开采、铀矿水冶、铀的浓缩和转化、燃料制造、反应堆运行、燃料后处理和核燃料循环中的研究活动;

(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放射工作场所的辐射监测;

(五)卫生部规定的与电离辐射有关的其他活动。

本办法所称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放射工作单位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管理符合本办法和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从业条件与培训

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三)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四)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五)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第六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向为其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开展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所列活动以及非医用加速器运行、辐照加工、射线探伤和油田测井等活动的放射工作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其他放射工作单位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规定,由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格式由卫生部统一制定。

第七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第八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第九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第十条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应当由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条件的单位承担,培训单位可会同放射工作单位共同制定培训计划,并按照培训计划和有关规范、标准实施和考核。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第三章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第十一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二)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三)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第十二条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一)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二)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第十三条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二)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进入辐照装置、工业探伤、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第十四条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部组织实施。

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工作,参加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

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应当在每个监测周期结束后1个月内送达放射工作单位,同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时间和格式,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数据逐级上报到卫生部。

第十七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部拟定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程序和标准,组织实施全国个人剂量监测的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汇总分析全国个人剂量监测数据。

第四章职业健康管理

第十八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

第十九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第二十条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一条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第二十二条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送达放射工作单位。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并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负责。

第二十四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有可能因放射性因素导致健康损害的,应当通知放射工作单位,并及时告知放射工作人员本人。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病人应当通知放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放射工作单位,并按规定向放射工作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7日内,如实告知放射工作人员,并将检查结论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放射工作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第二十六条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间应当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射。

第二十七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

(二)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

(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第二十八条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

第二十九条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第三十条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工作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受保健休假2~4周。享受寒、暑假的放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保健休假。从事放射工作满20年的在岗放射工作人员,可以由所在单位利用休假时间安排健康疗养。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工作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有关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

(二)放射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三)人员培训、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剂量监测及其档案管理情况;

(四)《放射工作人员证》持证及相关信息记录情况;

(五)放射工作人员其他职业健康权益保障情况。

第三十四条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被检查的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

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时,应当保守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对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举报后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三条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的;

(二)未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的;

(三)拒绝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其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

第三十八条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处罚。

第三十九条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五条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的;

(二)个人剂量监测或者职业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未采取相应措施的。

第四十一条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八条处罚:

(一)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放射工作的;

(二)安排未满18周岁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的;

(三)安排怀孕的妇女参加应急处理或者有可能造成内照射工作的,或者安排哺乳期的妇女接受职业性内照射的;

(四)安排不符合职业健康标准要求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的。

第四十二条技术服务机构未取得资质擅自从事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处罚。

第四十三条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承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处罚:

(一)超出资质范围从事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的,或者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

篇(5)

1当前实验室生物安全现状分析

1.1意识情况分析

实验室的安全主要是针对于工作人员,安全性的体现与实验室外在条件有关联,与工作人员自身意识问题有着必然的联系,样品的接触者是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流程操作,提高其防范意识,可以降低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工作人员存在疏忽,工作不戴手套、工作结束后不进行消毒,接触病毒,影响其健康。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较低,对于工作存在侥幸心理,对于工作的严谨度缺失。

1.2制度问题分析

在目前的实验室当中制度存在的问题有三方面,第一制度内容不合理的情况,实验室所制定的管理内容及安全相关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合,制度并不能发挥其应有的管理意义,制度的制定未及時的分析实验室的现状。第二制度的实施情况较差,工作人员未能按照其制定的内容执行,制度“形式化”主义严重。

1.3清洁问题分析

清洁工作的彻底性可以有效的降低不安全因素,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接触样品,对于样品的处理需要用相关的器皿装置,对于器皿使用后未及时的进行清洗消毒,工作人员存在后期触摸的可能,细菌的繁殖性高,会粘连在器皿上。对于工作人员而言,进行样品的处理、化验、切片、染色等相关环节,工作人员在工作完成后,不进行消毒工作或者消毒不彻底,手上会残留样品,造成感染出现。

1.4设备问题分析

实验室的设备是开展样品处理的前提,设备符合规定,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工作质量高的同时,安全具有保障。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设备存在很多问题,第一设备的管理问题,实验室并没有专人负责,设备使用后不能及时的归还在原位置,工作人员未按照流程记录使用情况。第二设备使用后未及时进行清洁消毒,设备当中所存在的细菌繁衍生殖,不仅影响样品检测,加重工作人员的不安全性。

2应对策略说明

2.1制度化管理,履行各项规定

制度化管理是提高实验室安全问题的关键,对于规定的制定应当分析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结合其实际情况制定,所制定的制度的可操作性强,制度制定必须秉承着科学的原则,坚持安全性原则是第一位,制度的内容应涉及各个方面,在制定完制度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再分析其内容。制定的内容中不遗漏相关的急救操作,当实验室一旦发生不安全的事故时,所启动的全面应急预案。对于所制定的规定,应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履行,提高履行的意识。

2.2知识化管理,增强安全意

对于提高实验室安全意识管理中,应当重视生物安全知识的学习,加强对于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可以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工作人员对于相关知识了解更多,才能明白其重要性。工作人员掌握知识的同时,意识提升,在工作当中对于不安全问题可以及时的发现,避免事故的发生。另外培训工作有助于提升整体的安全性,提升每个环节的效率。

2.3能力化管理,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对于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而言,一方面对于工作人员加强知识的管理,提升工作人员的重视度,工作人员对于工作兢兢业业,恪守职责。另一方面工作人员应当提升其能力,实验员的正确操作方式,可以有效的避免事故的发生。对于新设备的使用,应重视其能力的培训,待其操作能力符合时,样品化验工作。工作人员的能力管理,涉及很多方面,在化验工作中可以实施“一带一”工作方式,对于操作不熟练的工作人员,可以由其他熟练工作人员带领操作,操作中相互学习,相互提升能力,减少问题的出现。

2.4监护化管理,及时处理突况

篇(6)

职业病是诸多疾病中隐藏属性与时间最长的一种,现如今经济发展实现了飞速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快了人们生活的步伐。在这种生活环境下,除了化工企业外,企业中的工作人员也放松了职业病的重视,在此基础上使得职业卫生管理成为社会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的主要问题。考虑到职业病能够对人体造成的危害与影响较大,特别是对于化工企业而言,所以在企业中建立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十分必要。

1化工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立原因

在化工企业进行生产与项目建设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较多,并且这些化学品需要技术与工艺进行处理,因此难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能够有效解决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并且为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提供支持。因为化工企业相关工作主要是以高温高压环境为主,长此以往便会使得空气中充斥毒害气体,进而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尽管相关企业也已经建立了卫生管理部门,然而工作人员并没有十分专业的知识作为支撑,所以在效果上存在欠缺[1]。另外,部分中小企业缺乏对健康与安全问题的重视,使安全防护设备得不到安全保证,以上问题都是出现职业病的重要诱因。因此,在这一环境背景下,化工企业建立职业建设卫生管理体系十分重要。现如今,我国的职业卫生管理依然处于发展阶段,这一体系对于部分中小企业而言,并没有发挥出预期的效果,尤其是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方面。我国以化工企业居多,但是企业内部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却有待提升,一些从业人员并没有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会诱发何种职业病,所以也没有安排定期身体检查,导致缺乏对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视,对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2化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建设策略

2.1化工企业方面

2.1.1完善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化工企业中一旦出现职业事故,那么损失最大的便是企业自身,针对这一问题,为了减少经济等方面的损失,化工企业必须要对其加以重视,并在企业内部建立一个专业且完善的卫生组织管理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严格控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通过合理、可行的保护与防护措施控制危险因素的出现。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需要执行职业卫生责任制度,并划分具体的责任范围,要求企业中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使工作人员的健康问题成为化工企业关注的重要问题。2.1.2加大防护措施器材与资金投入为了实现化工企业的长远发展,在生产时需要运用无毒或是毒性较低的原料,并对企业的生产环境进行改善,为职工提供一个健康的生产环境。另外,也要加大企业防护器材与资金的投入,将原来设备更改为防护性能的防护设备。通过以上几种举措控制工作人员职业病发生的几率,使其能够确保自身安全,也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2.1.3搞好职工培训工作在化工企业这个大集体中,安全问题是其中最为重要的问题,并且需要所有工作人员参与和监督。为了使工作人员加强对职业卫生健康的重视程度,企业需要组织定期或是不定期的培训,重点对安全知识、职业卫生知识以及职业病防治在内的多种要求与内容进行培训[2],使工作人员能够深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使工作人员能够全面加强自身的安全观念,在工作的过程中始终保持安全观念。

2.2工作人员方面

企业中工作人员需要对自己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解,特别是化工行业,掌握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此制定相对应的预防措施。工作人员自身需要具备安全观念,除了企业组织组织身体检查之外,自己也要及时检查。因为化工行业具有较高的危险系数,所以工作人员必须要提升安全观念,以此才能预防意外的出现。

2.3政府部门方面

政府部门需要将化工企业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放置于首位,以企业中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为前提,遵循以人为本的根本原则,加大对化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建设监督力度,按照化工企业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与实际发展情况,全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约束化工企业生产行为,监督化工企业生产等各个部门[3]。在监督与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不合格之处,便要进行整改,以免问题影响范围扩大,并起到防范于未然的效果。此外,有关部门在监督的同时,也要定期更换并更新相关生产设备,以此减小化工设备对人体的危害。

3结语

综上所述,因为化工企业在其生产过程中存在诸多危害,并且会对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为了合理避免这一问题,除了化工企业要加大重视以外,工作人员自己和政府部门也要加大关注,以此合理控制职业病的产生,并推动化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芳,李荣,尤国成.浅谈盐化工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整合[J].中国井矿盐,2017,02:42-43.

篇(7)

一、出台背景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包括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以及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会的有关精神,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放射卫生监测项目工作的通知》(闽卫职健明电〔2020〕413号)、《泉州市卫健委关于印发2020年泉州市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卫职健发明电〔2020〕150号)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工作(以下简称监测)。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二、工作依据

(一)监测方法

2021年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采取常规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医学随访、现场调查、网络报告、质量控制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疾控中心负责本监测项目的具体实施、指导、技术培训、质量控制等总体技术支撑工作。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根据区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相关监测内容及任务。

(二)监测内容

1.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管理基本情况调查。监测内容包括全区的放射诊疗机构数量、放射工作人员数量、个人剂量监测率和职业健康检查人数等有关数据。

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监测内容包括开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基本情况、本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的情况、在岗期间的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情况、眼晶状体健康检查情况、甲状腺检查情况和职业健康检查数据库情况等。

3.过量受照人员医学随访。监测项目承担机构负责收集、整理辖区内既往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患者、事故受照人员及年剂量≥20mSv放射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对上述人员开展医学体检,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例,提交健康检查数据,撰写过量受照人员医学随访报告。

4.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情况。监测内容包括监测医院基本情况、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放射防护配套设备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等情况。

本方案监测内容所涉及的相关表格详见《工作手册》,《工作手册》由省卫健委另行下发。

三、工作范围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项目包括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管理基本情况、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过量受照人员医学随访和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四部分。

(一)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管理基本情况、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和过量受照人员医学随访。监测覆盖全区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二)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情况。监测对象为泉州市泉港区医院、泉港区妇幼保健院、泉港合众医院。

四、落实措施

(一)组织实施

1.局综合监督和政策法规股负责本辖区内监测项目的组织实施,制定本辖区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2.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协调组织监测医院开展监测工作,督促监测机构按时报送辖区内监测医院基本情况、监测数据和工作总结等监测项目内容,确保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测工作报告与监测数据的利用

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业务培训、过程管理、抽查、实验室间比对、质量考核或质量评估、经费分配与使用、各分项工作评估等情况分别于2020年10月15日、12月15日前上报市卫生计生执法支队。

区卫健局及时组织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对监测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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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南通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有关工作人员健康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全面提高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确保儿童身心健康,现对2007-2010年通州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体检情况分析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2007-2010年间在我所儿保门诊体检的托幼机构的新入岗和在职的工作人员。

1.2 方法 根据江苏省、南通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设置的体检项目和内容。其中妇科检查项目由本所妇女保健科负责妇女病的专职医生完成,化验检查由本所化验室完成。高血压病诊断标准为: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

1.3 统计分析 所有调查数据输入计算机,采用SPSS统计软件,对有关数据进行卡方统计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2007-2010年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的体检情况统计2007-2010年间对通州区61家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应体检4867人,实际体检4722人,体检率为97.02%,男性45人,体检率为0.95%,女性4677人,体检率为99.05%,城区幼儿园6家,占9.84%,农村幼儿园55家,占90.16%,见表1。

表12007-2010年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的体检情况统计表

2.2 2007-2010年间通州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疾病检出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X2=18.054,P<0.05)见表2。

表22007-2010年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疾病检出情况统计表

2.3 各类型疾病检出情况 4年间共检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传染性疾病、滴虫(霉菌)性阴道炎42人,检出率为1.61%,检出患有妇女生殖道感染347人,检出率为7.42%,检出患有内科疾病112人,检出率为2.37%,ALT、AST异常的人员中,复查后仍异常的,增加B超检查,提示有21人有脂肪肝,其余要求在2周或1月后复查ALT、AST,同时增加甲肝、丙肝的检查,结果都为正常,见表3。

表32007-2010年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各类型疾病检出情况与构成比

3 讨论 学龄前儿童本身属于疾病易感人群,密切接触的人员中除家长外,就是托幼机构的工作人员最多了,所以,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的健康和一些传染病可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小儿的健康。

本次调查资料显示,对61家幼儿园工作人员的体检率在逐年提高,但与所要求的体检率100%还存在较大差距。

从表2、表3可见,2007-2010年间本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的患病率由2007年的14.75%逐渐下降至2010年的9.39%,总的患病率为11.99%,略高于叶飘在丽水市调查的8.91%[1]。这次调查中患有国家规定的传染病、滴虫(霉菌)性阴道炎检出率为1.61%,明显低于张善兰在长乐市调查的8.31%[2],但在所占疾病构成比达13.42%,未检出精神病患者及有精神病史者。对于所检出的HBsAg阳性及乙型肝炎的工作人员,我所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这些人员的工作,合理安排好这些人员的岗位。对于患有滴虫(霉菌)性阴道炎的人员,我所妇科加强对这些人员的督促治疗管理,完全达到治愈标准后再让其重新上岗。

我区托幼机构有90.16%位于农村,99.05%为女性工作人员,此次调查中患有妇女生殖道感染所占比率达61.31%,接近于陈倩云在广东茂名市所调查的62.6%[3],所患的种类也是在妇女病中最常见的几种类型,有资料显示,妇科炎症农村明显高于城市,而造成妇科炎症的原因与平时卫生习惯、流产等多种因素有关,而托幼机构女性工作人员对这些因素认识不足,有过半的已婚的女性不同程度的患有自身不易觉察的妇科病,同时有多数女性不太愿意接受妇科检查,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妇科体检过程中,设立专门妇科咨询处,宣传妇女病检查的好处,同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做出相应的回答,让受检人员从心理上接受这次体检及所遇到的问题,建立她们接受治疗的信心。

本次调查还显示,高血压患者占18.55%、脂肪肝占3.71%,这些疾病本身与饮食结构、运动、年龄、遗传等因素有关,这就要求我们加大对合理饮食、控制体重的宣传,加大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并建立一个相应的督促机制,负责回访体检中患有相应疾病的人员。

而目前的体检项目只是一些简单的针对传染性疾病及妇科病的检查,而我区民办幼儿园较多,额外可选的一些如血糖、血脂、B超等项目,大多数幼儿园不太能接受,而体检人员又不愿意自费,这就要求我所能在以后的工作中,争取多方面支持,最大限度的把人力和物力用于关心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的健康上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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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309658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9-5404-02

放射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时常遭受高剂量的电离辐射照射,随着 近年来放射技术在医疗诊断和治疗中的广泛应用,加强放射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日益受到重视,放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便是放射卫生监测的重要指标,在评价防护效果以及放射工作人员健康防护方便具有重要意义[1]。为了解大理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水平,对其进行分析以优化放射防护工作,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现对大理州2011年至2012年54家医疗机构共285名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采用热释光剂量仪检测,对其工作性质和个人剂量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报道如下:

1资料及方法

11临床资料本次试验以大理州2011年至2012年54家医疗机构共285名放射工作人员以一般临床资料,对其个人剂量进行监测分析,资料包括放射介入、放射治疗、核医学以及放射影像诊断等不同工作性质的工作人员。

12仪器及方法试验仪器采用FJ-427A1型热释光剂量仪,IjF(Mg,Cu,P)粉末状热释光元件。探测器分散性小于10%,每个剂量计中含有两个探测器。

以《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为标准,采取热释光剂量法对资料进行监测。被检测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将个人剂量计佩戴于左胸,三个月一个周期,连续四个周期进行监测。检测结果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进行评价。为扣除天然辐射影响,每期发放本底对照。试验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个人剂量计的发放、运输以及保存回收都采用标准化操作流程,并对参加试验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监督管理,及时纠正错误。

13统计学处理统计数据应用SPSS190统计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所得计量资料均以(χ±s)表示,组间差异均使用t检验。计数资料则均采用x2检验,且以P005表示为无统计学差异。且研究结果数据均录入于Excel数据库进行整理。

2结果

共监测放射工作人员285人,未发现异常数据,工作人员人均年剂量频数小于5mSv,低于国家标准限值,各岗位年计量值与工作岗位有明显关系,不同工种中临床介入放射工作人员年剂量当量水平最高,其次为核医学放,射治疗和放射影像诊断工作人员年剂量当量水平相对较低,各项对比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根据本次试验的监测结果,2011年至2012年大理州54家医疗机构共285名放射工作人员中的绝大多数年平均剂量当量都处于较低水平,人均年剂量频数小于5mSv,低于国家标准限值[2]。可见大理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对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未产生明显的危害。但是,针对部分工作岗位的个人剂量监测结果相对较高的现象,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仍应注意放射工作人员尤其是临床介入放射工作人员的工作安全,加强放射防护知识宣传,加强放射防护管理,增强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安全意识,对工作人员安全和健康负责[3]。

根据分析结果可知,各岗位年计量值与工作岗位有明显关系,不同工种中临床介入放射工作人员年剂量当量水平最高,其次为核医学,放射治疗和放射影像诊断相对最低。为有所改观,临床介入以及核医学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应受到重视,一定的专业技能以及放射防护培训时非常必要的,工作人员应当极度熟练的进行操作,尽量缩短工作人员,长时间工作时应合理使用各种防护用具,并轮流操作,从而使电离辐射对人体的伤害最小化。为了更好的保证大理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的妊娠安全,我们应定期举办相关的知识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对相关标准规范的了解,进一步的加大管理力度,增强工作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最后建立完善的个人剂量档案数据库,以实现放射防护工作最优化的管理目标[4]。

综上所述,大理州医疗机构大多数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低于国家标准限值,工作环境符合要求,但仍应注意放射工作人员尤其是临床介入放射工作人员的工作安全,加强放射防护管理,对工作人员安全负责。

参考文献

[1]姚元虎,章龙珍,徐凯20022011年间某医院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结果[J]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2012,8(32):4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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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3)10-0570-02

自从人类发现X射线,人们就不断的对放射性物质进行研究,通过不断的研究,目前,放射性物质在工业、军事、医疗、农业、化工业、核工业等行业都有极其广泛的应用,电离辐射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为人类提供了掌握先进技术的条件,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非常丰厚的利益。但是,在电离辐射应用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辐射,这种辐射会对人体产生一定的影响,长期大剂量的接触会造成人体的血红细胞的急速下降,人体的免疫系统也会下降,严重的情况会导致死亡。因此,放射工作人员就业前对身体进行体检是低分重要的,一方面能及时掌握人体的基本情况,另一方面还能对放射性从业人员进行指导和调整,本文主要就放射工作人员就业前健康查体重要性的调查进行阐述。

1 电离辐射的辐射效应

电离辐射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的一个名词,在医院、工厂、核发电都有极其广泛的应用,随着电离辐射研究的不断深入,应用的范围也在逐渐的增加,接触的人群也在不断的增加,对人了的影响也在不断的扩大。电力辐射对人体的辐射包括确定性效应和随机性效应两个方面。确定性效应是在接触放射性物质的过程中只是达到了一个剂量闭值,在剂量闭值的范围内产生的一种效应,若再不接触的话,不会对人体产生严重的危害,例如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眼晶体的白内障,皮肤的良性损伤就属于确定性效应的范畴,确定性效应的症状随着照射剂量的增加,表面的特征越明显。随机性效应是发病严重程度和照射剂量关系不大,个别个体表面的症状不会随着照射剂量的增加而严重,随机性效应根据个体的特征和年龄诱发癌症和各种辐射性疾病的程度不同,在经过放射性物质照射后,在外观特征上不能及时的表现和发现,经过若干年后在对放射性物质检测的过程中仍能检测出,长期的积累会对人体产生一定的影响。

2 调查基本情况

针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情况对某地区的2000家有放射性物质的单位进行调查,其中包括各类医院和工厂,在这2000家使用放射性物质的单位,有近一半的班委使用放射性同位素,通过读一放射性总活度进行统计,总活度达到了39000TBq;这2000家使用放射性物质的单位安装各类放射性装置达到3800台,对工作人员进行统计,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接近了一万人,这其中从事放射维护、安装、管理的人员为8100人,直接从事放射性物质操作的人员不到两千人。

3 健康检查情况

根据国家的相关标准规定,对从事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一般情况下健康的检查工作由相关的管理部门统一的进行协调和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查体工作一般情况下由本地区的卫生防疫站和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止研究所承担。国家相关的规定要求,从事放射工作人员在从业前必须要经过健康查体,在工作过程中根据放射物质的多少安排健康查体次数。

在就业前的健康查体。我国对放射从业人员有着明确的要求,年龄不满十八周岁,未结婚的男女青年不允许安排进行放射工作。为了避免放射性物质对人体状况的影响,避免不适应症人员或有放射禁忌症到放射性岗位上工作和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评价,为从业人员提供准确的资料,凡是在从事放射工作之前都必须要进行健康查体,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标准要求的严禁从事放射工作。

4 具体的调查情况

4.1 针对调查情况对本地区2009-2012年就业前健康检查情况进行统计,(见表1)。

从表中可以很明显的看出,在最近几年当中对放射工作人员就业健康查体情况都保持在70%以上,好的年份达到了100%。

4.2 就业后定期健康检查。为了能更好的的掌握放射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就需要在上岗后在工作一段时间后进行身体健康检查,通过身体健康健康情况的检查能及时掌握各种不适症,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治疗,因此,要求放射工作人员要定期的进行体检。

4.3 个人健康档案管理。全省统一制定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了就业前和就业后健康检查的项目,要求放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必须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由承担健康检查的机构负责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并做出检查结论,由放射卫生防护监督机构根据检查情况做出评价处理意见。健康档案的保存,各市根据工作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大部分市由承担健康检查的机构保存,少数市由放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保存,放射工作人员调动时,健康档案随其转给调入单位,保存期限为脱离放射工作后20a。

5 分析

相关研究表明健康指标的异常可能是就业前存在或者就业前已潜在的不正常现象,在接触放射工作的过程中,各种不正常的现象进一步的加剧。如果没有参加就业前健康查体,就不会有对比性,给我们寻找和判断放射工作人员是否能继续从事放射工作以及放射病的诊断增加了困难,所以我们必须加强就业前健康查体,全面系统仔细准确地询问和检查并详细记录,作为全部医学检查的基础资料。

6 结束语

在进行放射工作之前我们必须要按照有关的规定对身体情况进行健康检查,减少各种放射性效益症状的出现。

篇(11)

X射线是波长介于紫外线和γ射线间的电磁辐射。X 射线机的运行往往对放射科医生及周围环境人员容易造成辐射伤害, 因而做好X 射线机房设施的防护非常重要。为贯彻国务院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摸清我市医用X射线装置的防护现状,我们对遂宁市、县、区、乡四级21家医用X射线机进行了较全面的调查和监测,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并对进行放射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现将调查结果及防护对策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遂宁市、县、区、乡四级21家开展医用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

1.2方法

1.2.1基本情况调查、场所防护检测及X射线设备性能检测,采用统一的原始记录表格,对各单位的医用X射线设备名称、型号、产地、出厂日期、用途、机房建筑面积、机房位置及相邻关系、机房结构及厚度、控制室情况、门窗及布局的合理性、防护材料、通风情况等进行登记。

1.2.2按国家标准《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标准》的要求进行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体检。

1.2.3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1.2.4使用美国Fluke Biomedical生产的451P型加压电离室巡测仪。

2调查结果及分析

2.1监测结果 调查和监测放射场所21家,200~500mA医用X射线机21台,计21个球管,均为拍片机。球管使用年限0.2~13年,平均为3.4年。21家放射场所的控制室、机房外周环境的泄漏辐射水平均符合GB18871-2002对辐射实践的防护要求。在21台医用X射线机性能检测中,有球管的X射线照射量率/剂量率达到国家《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GBZ130-2002),其中16台达标,达标率76.2%;5台不达标,不达标率23.8%。

2.2体检结果 从表1中可见,我市放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令人担忧。参加体检270例中,血常规改变37例,其中白细胞总数低于4.0×109/L的有14例,阳性率5.2%;血小板低于90×109/L的有23例,阳性率8.5%;染色体畸变率及微核率均无异常;眼晶状体混浊3.3%,见表1。

3对策

3.1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监督监管 在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同时,我们也要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和检测。加强联系、信息交流,相互协调、统一部署,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及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配套管理措施从严管理。要做好诊疗机构放射卫生防护工作,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健康,避免公众收到不必要的照射,应加强控制室防护门、防火墙、候诊区的防护[1]。

3.2加强放射监测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 放射工作是一项特殊工作,结合我市情况,建议成立辐射所,配备专用设备和专职人员及一定数量的经费,对我市放射工作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的监督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免酿成事故。认真贯彻《条例》,组织培训卫生行政部门要给予支持,做好给医疗单位动员工作,协助专业机构搞好我市放射防护工作及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管理,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及个人剂量档案。

3.3做好防护知识的培训工作 切实做好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工作,通过对工作人员进行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提高医院工作人员对医用X射线专断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的认识,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提高防护水平。同时应进行广泛的防护知识及放射卫生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增强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防护意识与法律意识,加大对放射卫生防护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力度[2],使放射诊疗技术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公众。

3.4建设放射防护管理体系 此次调查发现,遂宁市只有部分医院成立了相关的管理机构,但大多数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建立起完善的放射防护管理体系,加强放射防管理,使放射防护管理可以有效并长期运行,是搞好放射卫生工作的根本措施。

4结论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医疗诊断技术在不断进步,目前遂宁市已经逐步使用低辐射剂量的仪器,数字X射线机也在推广使用,X射线诊断工作中存在的辐射污染问题也将得到有效的控制。不过,医用X射线诊断工作中的辐射危害仍然存在,相关工作人员不能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