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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本规范适用于住宅建筑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1.0.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住宅装饰装修。为了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住宅内部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处理和美化过程。
2.0.2室内环境污染。指室内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建康的氡、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
2.0.3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2.0.4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
3.基本规定
3.1施工基本要求
3.1.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1.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1.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3.1.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1.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1.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3.1.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②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③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④最先进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⑤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3.1.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②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③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3.1.9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施工人员应衣着整齐。②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③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领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④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⑤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⑥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⑦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⑧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3.2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2.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2.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3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处理。
3.2.4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3.2.5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3.2.6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
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施工组织设计是建筑企业根据国家和建设单位的要求,为拟建工程项目而编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单位要在开工之前对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等诸多要素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制定出工程投资、质量、工期、安全和环保的预期目标,围绕资源的优化组合配置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编制出一个集技术、经济、管理和合同于一体能够指导施工的纲领性文件。
1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
1.1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
图纸是工程施工依据。是工程竣工成果的图样表述。一个工程的图纸应该具有数量和内容的完整性,能够表明各项工程施工的组成系统及联系关系的系统性,各项工程图纸之间能相互说明互为解释的协调性。必须在设计单位的资格证书允许范围内的设计。有效合法的设计施工图纸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依据。
1.2工程建设的总平面布置
包括工程项目区域规划、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地理环境和自然人文环境条件等施工现场情况。相邻周边物资运输条件与工程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等等。
1.3建设单位对施工的所有要求
包括工程施工合同、招标投标文件,企业文化及内部管理规定等。
2装修安装工程的目标管理
装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不仅确定各项目标,而且包括对所定目标的实现指出了努力的方向和完成的标准。目标应当由建设方和施工方双方共同确定,要有一定的挑战性和可实现性。双方共同定期检查完成目标进展情况,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合同兑现和考评奖罚。这些目标一般应当包括:①质量目标。工程项目完成后要达到的质量等级;②工期目标。合同所确定的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期限目标;③安全目标。项目施工过程中针对职业卫生健康及因工程伤亡事故发生的强制性目标。一般安全目标是重伤以上事故为零;④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建设完工后不能对当地和周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⑤文明生产施工目标。施工过程要推行定置管理,现场分区明晰,物品摆放整齐有序;⑥工程资料管理目标。所有施工的过程资料齐全完备,存档科学合理。
3装修工程的质量要素
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是项目的首要管理对象。按照设计标准,围绕质量级别建立工程质量控制原则、质量控制标准、质量保证措施、隐蔽工程管理办法和验收制度、工程完成后的自检和工程验收制度、工程竣工验收等内容。从工程实体形成阶段、施工层次和影响的施工流程、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人员素质、机具设备、施工环境、材料进场和使用等方面,对质量控制进行全面策划和控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参照了承建施工单位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采用动态控制的方法,为其量身定制了装修施工质量体系运行计划。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正常运行。保证体系在施工过程中持续改进。
4装修工程的安全要素
装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要突出安全生产是承包施工的重中之重地位,严格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充分预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和危害情况,事先做好施工中因高空坠落、触电等引发的人身伤害的防范。对施工的安全管理进行专门的规定和描述。其中要包括《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和检查人员职责》、各环节施工的《危险预知》、《事故应急预案》、《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处罚考核办法》等。并且设计出《应急疏散和紧急救援预案》。
5装修工程的组织要素
装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该编制出实施施工准备提供组织管理策划,使管理框架简约高效,详细地制订出高管层、技术层、协调层和一线施工层各施工技术管理岗位和操作岗位的工作思想和岗位职责。
编制出施工企业、协作单位的人力、原辅材料和机械工具使用的先后顺序,全面妥善地安排资源的供应与消耗;合理地确定临建设施的数量、规模和用途;以及临建设施、材料和机具在施工场地上的定置管理方案。
6装修工程的进度要素
在编制过程中要合理地统筹安排拟定施工进度计划,对施工进度进行仔细分解,制订了必备的保证措施。在编制时要求施工单位尽可能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使用自动化施工设备,减少人工操作量,提高施工建设过程的劳动生产率,加快建设进度。保证拟建工程按期投产或交付使用。其内容囊括人力资源、水电能源、材料采购、物资运输仓储、施工设备、流动资金、检查考核、与业主等相关单位协调服务和节假期间加班值班等方方面面的保证措施。
7装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作用的发挥
科学严谨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对装修施工活动全过程实现科学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对承包工程的顺利完成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保证作用。施工单位应该对编制完成的施工组织设计,作為“行动指南”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项目经理部要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流程和事项来指导施工。按照策划内容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协调。及时解决施工各环节存在的问题。专业技术人员也要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认真记录和总结施工经验。
0.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加上消费观念的逐渐转变,到公众聚集场所消费的人们越来越多,一些商家为了拉拢客源,不惜花费重金来搞装修,一些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更是日益高档、奢华,商家在追逐高额利润的同时,往往忽略了消防安全问题。
1.公众聚集场所改扩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1.1先开工建设,后补办手续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必须经过消防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小于等于五百平方米的公众聚集场所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设计备案手续”。但是,大多数商户以为自己的经营的场所面积较小(500平方米以下),不用办理消防手续,所以都采取了先进行装修改造,等到消防部门催促办手续时才补办。
1.2装修设计忽略消防安全
在装修时,大部分的商户会选择一些规模较小的装修公司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而一些装修公司只是负责场所的装修和装饰,对于建筑内部设施的设计往往不考虑在内,包括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等问题。如果是新建的建筑,问题一般不会很大,但是对于老建筑进行装修、改变建筑原有的使用功能的工程来说,消防安全问题通常都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大部分商户在设计阶段就忽略了消防问题,等到消防部门监督检查时才注意到自身的消防安全问题,再次设计、再次改造,这往往造成了资金的浪费。
1.3装修材料使用可燃材料
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指内墙、吊顶、梁、柱、地面等暴露于室内空间表面的材料或材料组合。目前,市场上的装饰材料种类很多,如纺织品贴墙布、壁纸、塑料贴墙纸、木龙骨、轻钢龙骨、塑料扣板、石膏板、铝塑板等。
一些商户往往选择一些便宜的装修材料,比如木方、细木板、塑料扣板等,这些材料都是可燃易燃材料,耐火极限达不到《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留下了大量的火灾隐患。
1.4缺少机械排烟设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需设置排烟设施”。在实际检查过程中,有一些设置在四层或者地下的娱乐场所既不具备自然排烟又没有设置机械排烟,有些商户为了整体装修效果竟然将场所内的所有窗户封堵,还有一些地下场所误将通风设施当做消防排烟设施。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排烟困难,极易造成火势的蔓延。
1.5消防设施设置不合理
在装修过程中,部分商户为了整体装修效果,将消火栓箱的箱门用装修材料替换原有的箱门,不利于人们辨认,更有甚者,干脆将消火栓箱用材料封死。还有部分场所达到了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条件,业主为了节省资金,不安装自动消防设施,而在场所的建筑面积上大作文章,想尽一切办法来节省资金投入,将消防安全完全抛在脑后。
2.相应的对策
2.1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
就目前而言,群众的消防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有些装修工程、改扩建工程不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擅自改变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竣工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以致留下先天性火险隐患。还有些装修工程的建设单位或个人,不知道改扩建工程、装修工程还需要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究其原因就是他们根本不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违法行为会造成什么样的严重后果,不知道自己的违法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所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向社会宣传相关方面的法律常识,把装修工程的详细申报情况在本地媒体中刊登,适时利用电视广播曝光一批违法装修工程,达到“打击一个,教育一批”的目的,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基本的消防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
2.2严把消防审核关口
对于室内装修工程、改扩建工程,特别是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消防部门一旦发现未经审核擅自施工,必须在第一时间告知建设单位向消防部门申报,等待审核合格后再施工,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于已经申报且审核合格的改扩建工程,消防部门要定期开展施工质量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隐蔽工程,一定要在隐蔽工程完全封堵之前开展抽查,确保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同时,消防部门要加大对设计公司和消防施工公司的检查力度,一旦发现有违法国家强制性条款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绝不能轻易放过。
2.3加快装修材料的转型
从目前市场上看,可燃的装修材料仍然占有很大比例,而且可燃材料要比阻燃材料价格低,低廉的价格容易吸引更多的顾客,导致可燃材料装修屡禁不止。所以,要真正降低装修材料对建筑火灾的影响,就要从源头抓起。一是开展新型材料的研发。要鼓励科研机构进行阻燃材料的研发,使阻燃材料的价格进一步降低,并逐步扩大市场,逐渐取代可燃材料,把握市场的主动权。二是严格管控可燃装修材料。相关部门要加强装修材料的管控,出台更严的行业标准,在产品合格证书上强制标明耐火等级,迫使那些易燃材料或燃烧后产生有毒气体的材料在市场上的份额逐步减少,逐步被阻燃材料取代。 [科]
【参考文献】
[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
[2]《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九江石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九江石化禁烟区禁烟管理规定》 等法律、制度要求为加强对甲方禁烟区的防火安全管理, 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确保甲方安全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 ,协议如下 :
1、 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接受甲方的消防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 。
2、 协议生效一周内 ,乙方向甲方财务部门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50000 元。拒不按时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者取消其准入资格。
3、 乙方应将施工人员名单交付甲方消防管理部门 ,每年接受一次甲方消防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消 防安全教育培训。如有人员更换 ,应及时报告甲方消防管理部门。拒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扣除乙 方安全风险抵押金5000 元,乙方在一周内补齐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额。
4、 严格执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令》 和 《九江石化禁烟区禁烟管理规定》, 如有违反 ,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处罚。
5、 乙方在承接甲方消防工程项目时,应先将相关的专业资质证件报甲方消防管理部门审核。否则取消 该单位的承揽资格,并全额扣除乙方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6、 乙方承接的甲方建筑工程和装修工程(包括消防工程)施工图纸的消防设计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后, 不得擅自改变,确需变更的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 ,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通知书。否则全额扣除乙方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7、 乙方应严格执行《九江石化禁烟区禁烟管理规定》,主动接受甲方对禁烟区组织的不定期检查。乙方人员在禁烟区吸烟的,甲方除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及时通知乙方,全额扣除乙方安全风险抵押金,并取消乙方准入资格;乙方人员携带香烟火种进入禁烟区的,甲方除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及时通知乙方,扣除乙方安全风险抵押金20190 元,乙方在一周内补齐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额。
8、 乙方施工用车必须持有甲方有关部门签发的车辆通行证,戴好防火罩后方能进入禁烟区,并按规定 线路行驶。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和罐区 ,应先到管辖单位办理准入手续。否则每次扣除乙方的安全风险抵押金5000元,乙方在一周内补齐安全风险抵押金全款。
9、乙方凡需要临时用水、动土、占用消防通道等应事先向甲方消防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办理作业票后方可作业。否则,每检查违反一次,扣除乙方安全风险抵押金1000元,乙方在一周内补齐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额。
10、施工中乙方如有发生圈埋消防栓、擅自启用消防栓,每检查违反一次,扣除乙方安全风险抵押金2019元,乙方在一周内补齐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额,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
11、乙方在禁烟区需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应按照规定办理用火作业票。同时,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备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监护,确保施工范围的消防安全。擅自动火的,全额扣除乙方安全风险抵押金,并取消乙方准入资格;未按要求清理作业现场、实施消防安全防护的,扣除乙方安全风险抵押金20190元,乙方在一周内补齐安全风险抵押金全款。
12、乙方在禁烟区检修、抢修中严禁在裸露的高温管线上搭建脚手架和跳板。每检查发现一次,扣除乙方安全风险抵押金10000元,乙方在一周内补齐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额。
13、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一年。
14、未尽事宜参照九江分公司HSE管理体系有效文件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房屋安全管理,是指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对房屋结构完损状况的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第五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爱护和正确使用房屋。
第六条临沂市房产管理局负责临沂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各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房屋安全管理实行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和危险房屋通知书制度。
第二章安全鉴定
第八条临沂市房产管理局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我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
第九条达到下列使用期限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必须申请房屋安全鉴定:(一)使用期满三十五年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含钢结构)房屋;
(二)使用期满三十年的砖混结构房屋;
(三)使用期满二十五年的砖木结构房屋;
(四)使用期满十年的简易结构房屋;
(五)使用期每满五年的公共场所房屋;
(六)房屋结构变更、改变使用功能、加大荷载的各类房屋;
(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可申请房屋安全鉴定:
(一)房屋交易、抵押、租赁、评估活动前;
(二)涉及房屋安全纠纷的;
(三)其他认为需鉴定的房屋。
第十一条因发生自然灾害或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及时对事故所涉及的房屋进行紧急鉴定,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相关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申请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经鉴定不影响使用安全的,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二条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时,应向鉴定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房屋施工图及相关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申请;
(二)进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三)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四)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五)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六)签发鉴定报告书。
第十四条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可分为以下四类情况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不能使用,也无修缮价值,但暂时不便拆除,且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第十五条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必须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对特殊复杂的鉴定项目,鉴定机构可以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和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加鉴定。
第十六条房屋安全鉴定应使用统一术语和法定计量单位,填写鉴定报告书,提出处理意见。
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属于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应当在鉴定报告书上注明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可按规定收取鉴定费。房屋安全鉴定需要进行地质勘查、检测等特殊工作内容时,其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计收,不包括在鉴定费中。申请房屋安全鉴定,鉴定费由申请人预交。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经鉴定属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房屋使用人(或申请人)承担;受理房屋安全纠纷的鉴定费由司法部门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的,鉴定费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
第十八条受理涉及危险房屋纠纷案件的仲裁或审判机关,可指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必要时,亦可直接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的要求。
第十九条房屋安全鉴定执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对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等房屋的安全鉴定,还应参照有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房屋所有权人应定期对其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在暴风、雨雪季节,房屋所有权人应做好排险解危的各项准备;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并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十一条房屋所有权人对危险房屋能解危的,要及时解危;解危暂时困难的,应采取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房屋所有权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权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房屋所有权人进行排险解危需要办理各项手续时,有关部门应给予支持,及时办理,以免延误时间发生事故。
第二十四条经鉴定属危险房屋,并需要拆除重建时,有关部门应给予优惠政策。
第二十五条异产毗连房屋的各所有权人,应按照国家对异产毗连房屋的有关规定,共同履行治理责任。拒不履行责任的,由房屋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调处;当事人不服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
第二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人或拆迁房屋的建设单位以危旧房名义进行翻建改造的,必须持有房屋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书。未经鉴定机构鉴定和出具危房鉴定报告的,有关部门不予立项,不得办理其它各项手续。
第四章房屋再装饰装修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房屋使用人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原有房屋的装饰装修,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明显加大荷载和改变使用功能、影响原有房屋结构安全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提出申请进行鉴定,经鉴定需要加固的,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依据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提出加固设计方案,经加固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单位或房屋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第二十九条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
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第三十条装修人从事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
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三十一条申请原有房屋装饰装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人与使用人签定的协议;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原有房屋建筑结构设计、施工图及其有关技术资料或者说明;
(四)鉴定机构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五)房屋装饰装修设计图纸(或设计方案)及有关文字说明等材料。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房屋再装饰装修:
(一)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经修缮加固处理达不到房屋安全使用要求的;
(二)整幢属于危险房屋的。
第三十三条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必须保证原有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毗连房屋的使用安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房屋所有权人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一)有险不查或损坏不修;
(二)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
第三十五条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使用人、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一)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构件、设备或使用性质;
(二)使用人阻碍房屋所有权人对危险房屋采取解危措施;
(三)行为人由于施工、堆物、碰撞等行为危及房屋。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造成损失的,房屋所有权人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第三十七条依据《山东省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
一条、四十六条之规定,对违反本规定,属危险房屋出租的,出租无效,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出租所得价款,并对出租人处以非法出租所得价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八条之规定,房屋装饰装修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一)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未申报登记进行装饰装修活动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对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使用人在装饰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况的,鉴定机构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一)因故意把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而造成损失的;
(二)因过失把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的;
引言
新修订的消防法对现行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明确了消防责任的主体,对建筑工程消防的设计、审核等许可进行了改革,为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促进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完善。
一、现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创新
(一)科学确定消防审验权行政许可的范围
2009年开始实施的新消防法改革了我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不再对整个建设工程进行验收,改为抽查验收,对其余工程改为备案。之所以作出这样的修改,主要是考虑到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行政理念和行政方式已经发生了改变,以往的全审全验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例如随着城市化进程速度的加快,消防监督机构人员数量少与工程量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全审全验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模式不利于发挥建设工程其他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的弊端日益显露等。这些都为合理界定消防审验权的范围提供了实践经验。因此,有必要对消防审验权的范围进行重新界定,以适应消防工作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新的消防法及公安部配套的106号令适时对制度进行了变革,应该说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具体变化主要体现在:首先,一般工程进行事后监督,并且采取备案抽查方式进行监督,没有被抽取到的,主要靠自律监督,只有一些大型建筑工程才采取事先全查全验收的方式进行事前监督。其次,消防部门通过坚强日常管理,培养建筑工程部门的消防意识,这样反而有利于消防责任的落实。过去全部检查验收的方式,消防部门管的宽,承担的责任重,不利于发挥其他部门的积极性,将本该多元化的责任主体转变为一元化的主体,形成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共同应对消防审核验收的局面。新的审验模式取消了一般建设工程审验权,促使建设工程各主体进行自律管理,又通过备案抽查权、设定严格的法律责任规范各责任主体的自律管理。三是有利于发挥消防职能部门的社会作用,符合消防部队目前的实际。以往的审验模式超出了现有体制下消防审验人员的负荷,导致消防审验周期长,效率低,很多技术审核总在较低的层面徘徊,没有发挥该制度应有的社会效果。现行的审验模式有利于消防机构集中精力将重点放在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验收的把关,更大程度的发挥消防机构作为国家消防安全职能部门的社会效益。
(二)对消防审验程序进行了完善
新的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一大特色是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完善了相关的程序性规定,规定了消防设计审核的申报条件、许可条件、消防验收的申报条件、专家评审的程序、备案抽查程序等,同时还明确了消防审验的时限要求,通过完善程序性规定,程序性规定的完善,增强了监督程序的透明度,也便于消防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三)突出了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保障
依法行政的实质就是限制行政机关权力、保护行政相对人权利的行政,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保护也在新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得到了很好地体现,新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规定了许多新的制度,有力地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作出的行政决定必须要说明理由;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近亲属,或者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办理公正的,应当回避;行政相对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还可以提出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有权查阅复制有关的资料;对于错误的决定,行政相对人可以要求撤销。
(四)健全了社会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机构内部监督机制
与1997年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相比,2009年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细化了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如对建设单位增加了委托工程监理、选用具有资质等级的设计、施工单位的义务,设计单位注明技术指标的义务,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义务等。新增了工程监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对消防产品和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质量责任在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任中分阶段、分主体进行了叠加规定,有力确保了消防产品和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质量。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内部,新增了主责承办和集体会审制度,并规定了相关人员依照职责对消防执法质量负责。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建设单位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做出的、以及违反法定权限、程序等行为作出的许可意见,出具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予以撤销。
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运行所面临的挑战
(一)配套性法规及规范亟待制定和完善
首先被追责的12人中,包括四名央视工作人员和八名负责现场燃放礼花的湖南浏阳三湘烟花制造公司人员。警方指控的罪名为“危险物品肇事罪”。
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该罪名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上与前述行为相关的罪名,还有“失火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这三种犯罪的最高法定刑均为有期徒刑七年。
据北京市消防局通报,火灾是由于业主单位不听治安民警劝阻、执意违法燃放烟花酿成造成。
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分级审批。公安部的《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则将焰火晚会规模等级划分为A、B、C三级。据北京市消防局通报,央视当时燃放的烟花已经达到A级,尽管负责燃放烟花的三湘烟花制造公司具备燃放A级礼花的资质,但燃放活动并未得到北京市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属于违法燃放。
前述行为显然违反了相关易燃物品的管理规定,酿成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已经触犯刑律。其中有一个情节,燃放烟花时,呼家楼派出所民警三次制止,央视工作人员均未理睬,可证其行为性质的严重性,或可能成为量刑时的加重情节。
不过,据相关信息反映,央视新址办举行类似焰火表演从2007年至今已经延续三年,预算分别高达约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此次还专门安排四台摄像机,跟踪拍摄整个燃放过程。因此,该行为是否仅为央视新址办主要负责人“未经请示批准的擅自行为”,值得关注。
鉴于央视性质上属于国有事业单位,其相关人士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如涉及渎职,可能会触及“罪”。
尽管火灾发生时大楼还在装修阶段,尚未通过消防检验,但起火大楼的建筑设计是否符合防火规范,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和材料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建设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各责任主体是否有违反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也值得关注。
比如,公安部和原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有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一些建筑专业人士关注到,建筑建材选用及装修是造成火灾隐患一大诱因,为何烟花燃放会引起如此严重的火势,还有待消防部门调查。
按照《消防法》规定, 火灾事故发生后,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原因、火灾损失等调查情况,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Abstract: Ultra-high-rise buildings, the renovation works required materials not only the number, complexity and variety, with high requirements, but the traditional use of conditions there is a change, such as many of the coordination of the elevator unit, the temporary turnaround venue arrangements, is toa high-rise building renovation projects, for example, Analysis of vertical transportation management under the above conditions, to develop a rational and efficient special management program.
Keywords: super high-rise, interior decoration, multi-tenders, multi-disciplinary, vertical transportation,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P421.3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该项目位于珠江新城核心区域,总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其中塔楼高309.4米共71层,我司承包其中的第二标段工程:34~58层室内精装修工程,建筑面积约58200平方米,施工面积约46450平方米,楼层范围详见示意图。现场有电气安装、给排水、消防、VAV空调、智能化等多个专业和建筑装修专业同时穿行。
一、现场条件和我司的详细运输计划
根据现场条件,建设单位提供可以使用的垂直运输电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9月15日前提供1~4#四台施工电梯;第二阶段为10月1日之后提供FS1、FS2和SE1三台电梯,供现场参与施工的所有单位共同使用,如图所示。
根据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统计主要材料的总量,计算各阶段需要使用电梯运输材料的时间,本标段工程主要材料的使用量及施工电梯使用时间如下表:
注:1.材料进场计划按一次订购,根据工程进度分批进场进行安排;
2.运输能力根据三台可使用的电梯,进行综合考虑计算;
3.运距取平均值,按中间楼层(即46层,标高190.3m)进行计算;
4.为降低上下梯搬运时长,本计划中可分拆的或小件材料按手推车整车入梯考虑,大件材料按人工搬运上梯和下梯考虑。
上述各阶段施工电梯的实际需求量,将作为向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申请各阶段施工电梯使用时间的数字依据。
二、针对本超高层项目所采取的垂直运输管理措施
(一)内部措施
(1)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做好材料进场计划,材料的各批次先后进场计划,并注意材料的现场堆放问题。
(2)根据材料的不同用途及品种分区堆放。为减少材料转运次数,所在施工层应设有材料堆放区及加工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并有专人管理。施工期间材料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并做好材料保管、防火、防盗工作,为此,每个施工区设保安员,日夜巡逻,以确保材料安全。
(3)做好运输电梯的保护措施,使用电梯时由项目部派专人控制电梯和监督材料的转运。
(4)由后勤部门组织一个15人的全职搬运班组,负责每天的材料卸货和搬运,以及相邻楼层间材料调动的搬运。保证在电梯的使用时段有充足的劳动力分班完成卸货和搬运工作。
(二)外部措施
根据本标段工程材料总量和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进场计划,按前述方法计算各阶段每天平均需要使用电梯的具体时间,并与总包单位及其他标段、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协调垂直运输电梯的使用周期和时间段。
(三)安全管理措施
(1)正式开展运输工作前,三部电梯的轿厢,全部使用12mm夹板作包裹保护,包括电梯门套,以防材料进出时对门套和轿厢饰面产生损坏。
(2)电梯司机每日应对所用电梯进行例行巡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避免电梯缺陷运行。
(3)超长、超重体积较大的材料设备应尽量分开解体运送,必要时应采取非电梯运送方式。
(4)如有发生紧急情况,任何人均应服从电梯司机指挥,切勿惊慌失措,通知维修工后静候等待。
三、与其他标段、其他专业单位的垂直运输管理协调措施
(一)在施工过程按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和计划分配的电梯使用时段,结合本标段的施工进度与材料用量,计算每一批次材料运输所用台次和运输时间申请电梯使用时段。
(二)合理安排每天的材料供货量与运输至现场卸货区的数量,既要保证第二天施工所需材料要到达施工区域内,亦要控制好地下层临时堆放区的存货量,同时亦要根据电梯的可使用时间控制好运输进度,避免与下一时段使用电梯单位发生抢用电梯的现象。
(三)在大批量材料进场前,安排专人及时与总承包单位保持紧密联系,并向总承包单位提交电梯使用申请,确保材料进场后可以马上使用电梯运输至指定施工区域。另外,由后勤部门组建材料搬运班组,以解决各种材料的卸货、场内水平运输与施工区域内楼层相距不大的楼层之间的垂直运输。
四、结束语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建筑施工中,材料设备的重要性不亚于战争中的粮草。在超高层建筑装饰项目中,材料的种类更多,总量更大,电梯的运行时间更长,电梯使用单位也更多,在这样有别于传统的施工条件下,如何把种类繁多的材料安全、高效地运送到施工场地中去,是每一个超高层工程项目部必须深究的课题之一。
参考文献:
二、甲方责任义务:
1. 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 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 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为本社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 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 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 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 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 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 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兹为签订地役权变更协议书,经当事人协议,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 后记土地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文第_______号第_________顺位地役权登记,双方当事人同意变更。
第二条 地役权范围:东侧长_________米,宽_________米,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不动产标示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目:宅地
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
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严格遵守《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会用水、电及压缩空气管理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环保规定》以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的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展台和人身安全。
二、施工前应按照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登记备案、施工图纸报审等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须确定一名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
四、展台结构必须牢固、安全,搭建材料应使用难燃或阻燃的材料,禁止使用弹力布和针棉织品做装饰材料。
五、展台结构严禁在展馆顶部、柱子、二楼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上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
六、馆内搭建二层或结构复杂的展台以及搭建馆外展台时须提供展台细部结构图并加盖有相关资质设计院审核章和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审核报告。从设计到施工应充分考虑展台的安全性,确保搭建展台各连接点及展台整体结构的牢固性。
七、搭建二层展台必须设置年检合格的灭火器。
八、展台结构不准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 。搭建地台必须于展位范围内部地台边缘处设置缓坡通向公共通道,防止地台与地面的落差造成人身伤害。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台、整体地台及堆放各种货物,防火卷帘门所处的展馆立柱严禁采取任何形式的包裹及遮挡,保证防火卷帘门升降畅通。
九、特装展台不得超过限定高度。
1号馆:一层限高4.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3.6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4米;
二、三层限高3.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3.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2.7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3.2米;
25号馆:二层檐下限高2.8米,中心区域限高6米,二层限高3米;
6、7号馆:限高6米,侧门入口两旁展馆立柱十字斜拉撑下方限高4.5米;
8号馆:限高6米,a、b馆入口前厅及檐下限高3.5米,馆内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米;
9、10号馆:限高6米。
室外展台:限高4.5米。
十、室外搭建的展台要做好防风措施,确保展台结构的强度、刚度、稳定性以及局部稳定性。
十一、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台,必须采用钢化玻璃,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8mm),玻璃的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必须制作金属框架或采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层,确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粘贴明显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撑立柱、墙体必须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设展台结构。
十二、展台搭建材料的选用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临时性建筑的材料用法标准并结合展览会的特点合理选材,选材时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十三、馆内严禁吸烟。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作业。
十四、展台严禁采用全封闭式顶棚,展台顶棚不得阻挡展馆顶部消防设施,要保证展台顶棚至少有50%以上的平面开放面积,以确保展台的消防安全性。
十五、展台施工人员应佩戴证件进场施工,严禁证件不符和倒证现象的发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持上岗证施工。
十六、严禁使用霓虹灯作为展台装饰照明。照明灯具等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北京市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使用。电器连接安装应使用双层绝缘护套线,连接端子必须完全封闭不行裸露并加盖绝缘盒。
十七、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提供的24小时供电,不能作为不间断电源使用。
十八、施工单位不得动用展馆配电箱、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室外安装灯具、插座、配电盘等应选用防雨型,室外用电设备应有可靠防雨措施。
十九、展览会开幕后,施工单位须留现场安全负责人及专职人员现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十、撤馆时,施工单位须将所有搭建材料全部撤出展馆并清运干净,严禁堆放在展位或展览中心院内。
二十一、施工办公室保留对特殊情况实行特别限制的权利。施工办管理人员有权进入展台进行检查。
施工单位在进馆施工、撤馆以及运输过程中因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火灾及场馆建筑物设施损坏等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造成的所有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本人已仔细阅读此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并保证严格遵守此规定。
公司名称: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
填写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范文二:
施工期间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了保障施工安全及装饰、装修工程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火灾和违法犯罪案件及治安灾害事件的发生,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管理的责任,各负其责,互相协作,签定施工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二、甲乙双方安全保卫、治安防范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2、乙方需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并随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负责施工现场周围的治安秩序。
3、乙方要保证对全体施工人员做到三包一保证。即包括了了解全体人员的来历、政治表现和遵纪守法情况;保证施工人员不打架、不盗窃、不诈骗及不发生火灾事故。
4、乙方必须成立施工现场保卫组织,并受甲方安保部和当地派出所等相关执法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指导。
三、认真执行施工消防安全制度、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乙方全面负责,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各施工部位。乙方确定一名现场施工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并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和防火规章制度。
2、施工现场负责人的职责范围:
(1)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制定出经常化、制度化的安全检查计划。组织学习消防法规、规章制度、防火、灭火技能等其它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2)服从消防机关的管理,协助处理火灾事故。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准则: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摆放足量灭火器及明显防火标志。
(2)施工现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乱拉临时电线。
(3)施工现场如需动用明火,需向甲方安保部开具《动火施工许可证证》,如未开具《动火施工许可证证》严禁动用明火,甲方有权令乙方停止动火施工。
(4)甲乙双方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乙方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制度。
四、施工现场应遵守下列条款:
(1)因施工需设的临时设施,要符合防火规范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2)未经物业批准,严禁擅自动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系统设备,特别是消防、水、电气系统设备。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如动用明火(电气焊)必须到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凭特殊工种操作证开据当日动火证,并应注明时间、位置、作业内容、动火人、看火人,办理《动火施工许可证》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完毕后清理现场并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才能离开。
(4)装饰装修施工用电应采用合格的插头,严禁将电线头直接插在插座上或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私搭、乱接电线,必要的临时电线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高空作业要有防护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施工所使用的电器设备、施工机具必须合格完好,禁止使用无完整保护装置的机械设备。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应保持施工现场周围的清洁卫生,施工区域以外不得堆放施工材料和设备。
(5)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小区须佩带《临时出入证》;着装整齐、不得赤足、赤背、穿拖鞋;严禁在非施工区域穿行、逗留;随地吐痰、抛洒废弃物;严禁喧哗、打闹、赌博、酗酒。
(6)每日施工完毕,检查消除一切可能引发的不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五、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应认真遵守执行,并确保物业服务区域的安全。
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暂停施工,待其按要求整改并予以恢复或赔偿相应的损失后,方可继续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间全面负责消防工作,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负全部责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范文三:
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并确定(施工单位及具体责任人)为该施工区域的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部门(或单位)负责。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行业行规,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杜绝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建设单位保卫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施工方防火负责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施工方必须认真配合。
二、施工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必须在建设单位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三、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明确专人监护,清除周围可燃物;动火结束,必须认真检查,彻底熄灭遗留火种。
四、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要存入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可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
五、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六、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七、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构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
八、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等疏散通道。
九、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自救技能培训,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对内
十、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要经常检查、定期总结,同时接受消防监督机构的检查监督。
十一、发生火灾要积极组织扑救,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并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十二、火灾扑灭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十四、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施工单位离开现场为止。
十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中图分类号:F287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筑装修施工紧随建筑基础与主体结构施工,是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建筑工程质量除了由主体结构施工质量决定之外,还受到建筑装修质量的影响。
一、房屋建筑施工管理原则
(一)规范、标准原则
规范、标准原则是房屋建筑施工管理过程中首要遵守的基本原则。只有坚持
该原则才能克服主观上的随意性,提高施工现场的服从意识,在保证建设施工有序进行的同时,提高施工管理工作效率。
(二)科学、合理原则
房屋建筑施工管理工作中不能忽视科学、合理原则,一方面在该原则约束下
能够使施工满足现代化建设要求,另一方面能够充分发挥施工设备和技术人员潜
能,进而为合理的配置施工资源提供参考。
(三)最大经济效益原则
房屋建筑施工遵守最大经济效益原则,并不意味着一味的降低施工成本开支,而是在保证房屋建筑质量的基础上,通过各种管理方法降低不必要的浪费。例如,采取措施加强对施工材料的保护等。另外,实现房屋建筑最大经济效益涉及较多内容,因此,应对整个施工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制定各施工环节节约的具体内容等。
一、住宅修施工管理的要点分析
(一)前期策划。针对全装修房工程的特点做好项目前期策划。不同于毛坯房项目的前期策划,全装修房的前期策划应着重进行装修工程部分的计划安排。除了对产品定位配置、开发进度、各部门交接、施工技术标准要求、交付等进行统筹安排外,还应着重注意土建与装修交接、总体施工中装修施工策略、关键控制点及标准等环节。此外,选择具有符合开发项目能力要求的土建施工单位及装修施工单位,尤其在国内装修行业发育不健全,成熟的装修施工单位较为缺乏的情况下,需要开发商注意挖掘、慎重选择,注意培养装修承包单位,通过有效组织和管理,使其满足工程开发的需要,并逐步建立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二)科学选择材料。建筑用材料的品质是环境质量和整体工程品质的核心保证。装修住宅比毛坯房更重视对材料的要求。所以在采购建筑材料以及建筑用装修部品的过程中应当合理科学。严格地进行验收复试,通过控制住宅装修房的工程材料的优良品质来保证工程质量。然而,当下住宅装修工程中所需要的材料部品范围非常广,种类更是五花八门,在加上其飞快的更新速度使得采购者有极大的选择余地,但是也面临产品良莠不齐、市场混乱的状况。所以在进行批量采购材料部品的时候不但要充分满足选定目标客户的需求还应当结合实际考虑当地材料市场的供应情况。这样才能更好地制定出合理的标准,并充分策划,本着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标准的的原则,选择出充分适应项目自身特点,并且绿色环保,节能减排,能够进行工厂化加工的优良产品。经过不断的经验积累发现,开发商对于供应商及其材料品质的定期评估,以及选定长期稳定的合作商家能够最大化地保证材料的高品质并且有效地精简采购的流程。此外,装饰材料也应当与土建工程材料一样进行验收和复试。
(三)在装修过程中的施工管理。在装修施工的过程中,公司应当在住宅装修的整体装修全面展开之前,尽心打造出装修的样板房做广告宣传用途。样板房应当据相关规定,真实有效地反应出商品房各方面的施工质量以及装修情况。而最终交付到业主手中房子的个方面都不能次于展示样品房的水平。为了方便房主能够随时把自己的房子与样品房进行对比,样品房应当保留至给户主交付完成方可拆除。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要求施工队完全依照已经通过验收和确认的样板房的建筑装修流程和装修工艺来对所有房子进行标准化施工。例如内墙涂料这一分项工程,其主要流程为:首先,用封底密封墙面;其次刮上耐水腻子,经打磨后再加乳胶漆;乳胶漆施工时,应搅拌均匀,且乳胶漆是否加水及加水量的多少,一定要严格按照厂家的规定;乳胶漆只要调节好粘度,可以采用喷涂或刷涂等不同工艺均可达到预期的最好效果。
(四)成品保护。在施工中,往往因施工人员等因素,一些做好的成品被损坏,污染等,如铺设好地砖被色精污染,木地板刮花或因漏水渗水导致其发黑变形、门套被碰损等等,因此,最终我们还需要倡导“绿色施工工艺”,在实践过程当中还应当不断推陈出新,在充分保障工程工艺质量的基础上通过巧妙选材,于细微处做改变来尽量避免可能造成的室内污染。比如我们装修时最常见的家装吊顶,一般情况下是选用木龙骨当做骨架,但是选用木龙骨就不得不刷涂防腐剂,这样既有可能会有有害物质释放。而如果采用轻钢龙骨,则不会有污染的出现。
二、住宅装修施工管理中的问题
(一)施工材料的质量管理
装修施工的最大难点就是材料质量控制。由于建筑装修施工中需要用到的材料种类繁多,不管新材料还是旧材料,材料种类数量都比较多,这就需要做好严格的质量控制,以免材料种类过多而造成疏忽施工,引发质量问题。装修施工中可采取的材料质量控制措施有:一,保证材料的供应。施工时配合设计施工方案来选择、确定质量合格、规格适当的材料,并精确计算出材料的供应数量,与可信任的材料供货商合作;二,做好材料采购。面对品类繁多的材料采购单,必须将数量、品牌、规格、产地等一一标识清楚,尺寸、材质、模板等必须一次到位:三是材料分类堆放。合理安排材料进场,对材料做进场验收,抽检抽样,并报检于甲方、设计单位。
(二)施工的问题
施工的关键是进度和质量。对于进度,原则上按原施工组织计划执行。但作为一个项目而言,现场情况千变万化,如材料供应,设计变更等所难免,绝对不能模式化,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安排。施工质量能否得于保证,最主要的是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国家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来完成每一工序,严禁偷工减料。必须贯彻执行“三检”制,即自检、专检、联检,通过层层的检查,验收后方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从而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
(三)成品保护的问题
建筑装修施工中,成品保护工作至关重要。原因是因为该项工作是装修施工中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对装修成品的直接体现,任何一点小破绽、小瑕疵都会破坏建筑工程的整体美感,导致工程验收不合格,所以装修施工中,务必要做好最后一步操作,全面保护好成品质量。成品保护要采取主动和被动相结合的措施,一方面按照相关规范来强制性的做好成品保护,如禁止在成品地面踩踏、禁止使用电梯等;另一方面要采取适当的防护手段来保护好成品,如在建筑玻璃、建筑瓷砖等易碎品覆盖上胶合板,防止外界压力对玻璃、瓷砖质量造成影响。
(四)建筑装修施工中的人员管理不力
当前我国建筑装修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一般,综合素质较低,素质不高直接影响工程施工的质量和进度。施工人员中多数都是思想观念落后,缺乏时代的创新精神,缺乏对安全和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导致在施工过程中难以管理。
在建筑装修工作中,凝聚力不强,容易产生矛盾和冲突,很难在工作中团进。另外,施工人员的专业 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在建筑装修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高新的科学技术和高新理论,需要专业的知识来理解和运用。
(五)建筑装修施工管理中的进度管理不力
1)建筑装修施工管理中因为施工机械的设备的问题、施工人员的操作技术水平、施工方法、施工工序、施工方案等要素等可能会对施工进度产生影响。2)很多施工企业的施工设备没有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一系列状况,然后开始维修检查,影响施工工期。3)同样会因为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较低和施工人员的知识匮乏,影响施工的进度。4)没有制定好合理、有效的施工措施和施工方案也是阻碍施工工作进行的重要因素,因此需要把握好施工工期,做好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的 控制和管理,减少工期的使用。
(六)建筑装修施工管理中的安全管理有待加强
1)在装修施工管理中,施工现场的条件都是露天作业和高空作业,施工环境复杂、人流量大,危险系数很高,容易引发触电和坍塌事故等。再加上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疏忽和对安全意识的缺乏,严重威胁着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在工程施工的现场对一些危险的操作区域没有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没有做好防护的围栏等。另外还会因施工现场的复杂性,导致废弃物和材料乱堆乱放,道路不畅通,给施工工作带来了安全隐患。
三、解决我国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措施
(一)加强贯彻和落实相关建设法规
近十年来,建设部下达了一系列装修类法律条文,涉及装修施工中设计、管理、计价、资质、节能、环保、验收等方面,意在不断加强和完善建筑装修,尤其是全装修这一新兴领域的质量监管模式,力求达到最优化,为百姓带来最便利和最放心的实惠。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在全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时刻以相关法律条文为准则,完善施工规范,清除施工过程中的纰漏和不足,最大程度地保障施工质量。
(二)加强建筑装修环节监督
建筑装修关系到百姓的生活、健康等各个方面,因此建筑装修施工的过程尤为重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各个环节的监管和规范是建筑企业和监管部门的重视要点。对建筑施工环节的监督管理要以各类建设法规为基础,采用观察外观、手测等初级方法,使用建筑施工中所需的科学检测仪器,结合有关实验的统计数据和业内相关规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考评,对装修工程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和错误及时发现并纠正,将技术性错误质量问题发生的可能性控制到最低,以此来保障建筑装修的质量。
(三)完善质量验收环节
建筑工程的验收环节是建筑装修施工过程的重中之重。由于建筑装修工程由很多个部分组成,每个部分都是装修工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同时每个部分复杂性、技术性的不同也决定着装修验收工作的艰巨性和繁琐性,要求每一项工程都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来进行检测和验收,对每一道程序严格把关,抓住每一个微小的误差进行反复测试,直至确保达到允许的误差范围。在确保前一道工序在技术和质量方面的成果都准确无误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
(四)完善管理机制,优化管理部门
住房的全装修过程中,管理人员是除施工人员外的重要核心人物,他们从施工的监管到验收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因此,高层领导应首先重视这一问题,有计划地对管理层进行整顿和组合,安排专业人员上岗,强化团队人员的责任心,组织他们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使之达到一定的技术水平、拥有相应的专业素养,并对部门内部进行合理有效的分工,力求达到人员使用效能最大化,让每个人都各得其所,才有所用。在完善和优化了监管人员队伍以后,才能对建筑装修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把握,使施工质量得到提升。
结语
综上所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涉及较多环节,为保证施工质量应准确把握不同施工要点,同时施工单位还应根据不同的施工环节制定详细的管理措施,不断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