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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计质量保证措施大全11篇

时间:2023-07-13 16:36:54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结算审计质量保证措施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结算审计质量保证措施

篇(1)

(一)审查分包工程项目的内容,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企业现有的资源是否可以满足分包工程项目的需要。是否安排了相应的财务预算,该分包合同的资金列支渠道是否已落实。阅读该分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应当符合法律程序,签定分包工程合同的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对于一些重大的支出性分包工程合同,在签约前,合同签订部门应通知审计部门参加谈判。

(二)审查分包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分包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法人授权委托人签订合同的,审查人委托授权书、授权的范围和期限,委托授权书应当明确由法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审查合同签订部门到分包方实地考察的书面报告。分包方的资信能力是否真实,是否具备履约能力。重点审查分包方的相关资质证书,其经营范围应当与合同内容相符。审查分包方的技术等级证书和近期完成的相应工程质量状况证明,其技术水平是否符合分包工程的设计要求。审查分包方完成该分包工程任务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措施,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的数量及完好程度,施工人员的配备情况,是否建立了质量控制制度,确认分包方能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分包工程任务。

(四)审查分包工程的预算编制是否准确,依据是否充分,合同的价款是否超出工程预算。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准确,取费标准是否合法。工程量是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计算工程量要认真、仔细,既不能重算,又不能漏项,计算底稿要清晰、整齐,便于复查、存档。

(五)对分包工程合同文本的审查。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不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双方意思表示要一致,采取书面形式。合同条款应当完整、规范,文字表述要准确、严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具体,兼顾合同双方的利益。合同标的数量要准确,质量标准要具体,价款或酬金的计算要有充分的依据。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要明确、合理。审查合同是否规定了中间交工及竣工验收方式。合同应当规定材料的价格计算办法、供应方式和质量控制方式。合同应当规定分包工程款的结算方式、结算时间、质量保证金的比例。违约责任及免除条款、发生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应当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应当规定安全生产责任、成本控制、质量控制、工期控制等内部控制条款。

审计的分包工程合同是否规定了上述条款,每一条款的文字表述是否严密、准确,相关的内容是否完整、合理、合法,审计人员根据审计结果,提出详细的书面修改意见,完善合同文本,规避合同风险。对于一些重大的支出性分包工程合同,如果对其条款的审计意见有争议,由审计部门牵头,组织法律顾问或有关专家进行研讨解决。

一般来说,分包工程合同容易忽视的问题有:与执行该合同相关税金的代扣代缴;质量保证的期限;施工设备的调迁费用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费用承担;分包工程监理费用的承担;合同公证费用的承担;执行合同可能存在的其他风险的分担等问题。

二、分包工程合同履行过程和终结审计的主要内容

合同履行过程和终结审计,对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和顺利终结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检查合同双方是否按合同的规定完成各自所承担的义务,发现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审计人员要深入到施工现场,全程参与,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参与大宗物资的采购、隐蔽工程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拨付、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等重要业务,避免工程成本虚增,确保合同顺利终结。

(一)检查分包工程合同是否得到认真履行。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寻找和发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合同条款不一致的情形。按工程的分项目进行成本分解,确定各分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等成本的构成,对施工成本进行有效控制,为分包工程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检查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情况、监理人员的到位情况、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项目,验收的程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工程用材料物资的质量、消耗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工程的开工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发现工程进度计划受到干扰时,应采取措施,排除干扰,掌握工程的完工程度及工程进度,确定工程是否能够按期完工。发现未达到原设计要求的内容,提出限期整改的建议和处罚措施,发现不合理、不完善的合同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二)检查分包工程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理由是否正当,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手续是否完善。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符合《经济合同法》规定的下列条件:1.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不能履行;3.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检查有无因工程量估算不准或设计方案修改所发生的工程量增减,如果工程量有增减,合同的价款应当也作相应的调整。有无内外串通乱签证,虚增工程量的行为。检查分包工程合同变更或解除的形式是否合法,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是否及时向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是否出具了相关证明。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其损失是否由责任方承担。

篇(2)

一、工程公司清欠部门会计工作的重要性

2016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出,2016-2018年,拟重点推进铁路、公路、水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303项,涉及项目总投资约4.7万亿元,随之而来的是建筑业工程公司的产值规模上升,工程项目结束后债权的清收金额和债务的偿付金额增大,工程公司清欠部门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加大,作为清收清欠工作主要组成部分的会计工作也就显得更为重要,笔者所在工程公司清欠部门会计人员主要有如下重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公司工程项目主体完工后,项目财务账的回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项目财务账回收是公司增收节支的一项重要举措和有效措施,是清欠部门进行项目后续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前提。清欠部门的会计人员收回该工程项目财务账后,继续对该回收项目进行会计核算,为公司管理提供该工程项目准确有效的会计信息,为公司的各项决策提供基础数据支持。收回项目财务账后,清欠部门会计人员负责该项目收付款的财务管理工作,可以实现公司回收项目的资金和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有效融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从而降低了财务费用,间接提升了公司利润水平,为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二)负责已结算项目的剩余计量款、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债权的清收工作

(三)负责回收项目留守人员薪酬发放等管理工作

回收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后期工作量安排留守人员,留守人员名单的确定由项目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确定,留守人员常驻项目所在地,负责回收项目的后续工作,其工资薪酬由公司清欠办会计人员负责制表发放。

(四)建立回收项目的债权债务台账,制定清收偿付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妥善解决财务遗留问题

(五)会同经济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等部门开展公司已竣工待决算项目的与业主和施工队伍的结算工作

(六)协同法律事务部做好经济纠纷的处置工作

(七)做好与机关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传递与沟通工作

公司财务部、审计部、经济管理部等部门需要从清欠部门获取会计信息或清欠部门需要从其他部门获取信息时,由清欠部门会计人员负责信息的传递与沟通工作。

二、工程公司清欠部门会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规章制度不健全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公司项目管理,规范工程项目竣工后的各项经济活动,提高工程项目盈利水平,更好的做好工程公司的清收清欠工作,结合公司对工程项目的管理现状,笔者所在单位在公司层面制定出台了《工程项目竣工后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财务账的回收及回收后的管理机构和业务处理流程进行了明确,明确由公司清欠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随着清欠部门工作的有序开展,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又制定出台了《工程项目竣工后管理补充规定》。针对回收项目间接费用报账不规范的情况,下发了《关于规范回收项目间接费审批流程的通知》,对间接费用报账流程进行了规范。

但是有关清收清欠工作奖惩的相关规章制度还不是很健全,导致回收工程款的清收工作的奖惩措施“无法可依”,影响剩余计量款、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债权的清收,进而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了资金使用成本,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效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二)会计人员配备不足

笔者所在单位很重视清欠部门的工作,2008年在公司成立了清欠部门,定员编制两人,后期随着回收项目的增多,清欠部门会计人员的工作量不断加大,原有两人已远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截至目前,公司为清欠部门增加编制3人,清欠部门会计人员人数达到5人,且会计职称全部为会计师,大大增强了清欠部门的力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员不足的状况。

但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公司管理活动的日益细化,加上笔者所在公司推行财务共享系统,现有5名会计人员不能满足清收清欠工作的需要,如年度回收项目计划完成困难等,必然影响到清欠部门职能的有效发挥。

三、做好工程公司清欠部门会计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作为清欠部门的会计工作亦是如此,要做好清欠部T的会计工作,必须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目前笔者所在单位已制定出台了《工程项目竣工后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财务账的回收及回收后的管理机构和业务处理流程进行了规定明确。

制定出台了《工程项目竣工后管理补充规定》,对回收项目留守人员的差旅费开支标准和回收项目管理用车进行了规范,项目交账时,项目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向公司物资设备部上报管理用车计划,经公司同意后,确定回收项目管理用车。清欠部门根据公司批复的用车计划办理费用报销,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租用车辆及超批复计划用车的费用不予报销。管理用车费用报销范围包括:保险费、油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等。实际用车费用必须与项目部所在地、出差目的地和路途相符,支出金额合理,与以上要求不一致的不予报销。车辆单次维修费用5000元以上的必须事前报请公司物资设备部登记、核实、批准,否则发生费用不予报销。

下发了《关于规范回收项目间接费审批流程的通知》,对间接费用报账流程进行了规范。回收项目间接费用开支实行“预算控制、及时办理、从严审批”的原则,各回收项目留守人员根据本月将要开展的主要工作内容科学合理编制间接费用预算,于每月3号之前上报公司清欠部门,每月28号将实际开支的间接费用发票和经项目经理签批的报告传递给公司清欠办,清欠办负责审核每张发票的真实有效性,并与经公司领导签批的预算表逐项比对报销。月初没有上报间接费用预算的项目和超过预算控制没提前汇报发生的间接费用不予报销,通过此项措施,降低了间接费用发生额,降低了成本。

针对有关清收清欠工作奖惩的相关规章制度还不健全的问题,公司清欠部门将推动形成公司层面的文件,使回收工程款的清收工作奖惩措施“有法可依”,催进剩余计量款、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债权的清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二)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针对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公司管理活动日益细化,现有5名会计人员不能满足清收清欠工作需要的问题,目前公司财务人员紧缺,短时间内不可能扩大清欠部门会计人员编制,清欠部门的会计人员需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与兄弟单位的沟通交流学习,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工作经验,取长补短;定期进行工作总结,举一反三,提高工作效率;熟练掌握公司现行各项规章制度,夯实工作依据;积极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三)依据回收项目交账要求,及时回收工程项目财务账

笔者所在单位管理层高瞻远瞩,制定了回收项目财务账先经过内部审计后回收到清欠部门的原则。经过内部审计,合理确定了项目预计总产值、预计总成本和预期效益,使项目回收后据建造合同确认收人成本的会计核算有了依据;经过内部审计,审计部门的专业人员会对项目后续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催进回收项目增收节支;经过内部审计,审计人员会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催进回收项目遗留问题的有效解决。

回收工程项目财务账流程措施:

1.清欠部门根据公司管理决策下发回收项目财务账通知,通知列明各项目交账时间及交账要求。

2.项目财务账移交之前原项目人员需要做好以下工作。计划人员到经济管理部办理合同、结算等资料的移交。物资人员到物资设备部办理资产移交或列销手续。工程技术人员到工程部办理技术资料的移交或存档工作。项目经理到审计部汇报沟通安排项目审计时间。项目财务人员到财务部办理账户撤销、对账工作;准备好清欠办要求填报的资料和移交的资料,按通知时间移交财务账,同时补充、完善各部门要求提供的资料;项目账务账移交后,按财务部要求及时整理、打印、装订会计档案等资料,与档案室联系档案移交事宜。

3.清欠部门具体收账措施。

⑴回收项目财务交账人员按要求填报项目信息台账,信息台账内容包括:涵盖项目合同金额等基本情况的项目概况表,项目利润表,合同成本明细表,间接费用开支明细表,队伍计价拨款表,业主拨款表,债权债务表,未销户的银行账户表,留守人员名单表等。信息台账填报数据全面、完整,所有数据与账面一致。并需移交截至交账时的科目余额表和情况说明。移交的信息台账、科目余额表、情况说明等资料需项目财务主管签证,并提供电子数据。

⑵项目交账前撤销项目银行账户。因故不能撤销的,报公司财务部批准。未撤销银行账户的所有资料全部移交清欠部门,包括不限于以下资料:开户许可证、支付密码器、网银登录人员编号及密码等。

⑶公司调拨固定资产、实验仪器等交账前办理调出手续,自购固定资产、临时设施、原材料、周转材料等按公司规定程序全部处理(调拨或列销)。对外支付的各类押金、保证金等交账前要尽可能收回,无法收回的妥善处理不留余额;对内支付的各类押金、保证金等要单独说明并与对方签认。备用金除留守人员(需签认)外,其他人员或全额收回或转账到新项目,不得留有余额。

⑷项目账面所有债权需要签认,与业主的债权和结算核对一致,并取得书面对账单,提供末次对上验工计价批复表复印件、税费缴纳及发票开具情况统计表。

债务也要核对签认一致,并注明是否欠发票及其金额;项目确定不需支付的债务,请在交账前履行必要程序处理。

⑸已结算队伍的所有合同及结算资料原件随同会计档案移交档案室。未Y算队伍移交时要做阶段性结算(需对方签认)并说明不能结算的原因,所有资料(合同、已签认工程量等)移交经济管理部。

⑹公司刻制的项目公章、财务章等全部移交公司档案室,项目后续使用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⑺上报留守人员名单。留守人员要按公司集中管理的要求处理本项目或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⑻书面说明项目移交时遗留问题、强调事项,以前使用过的会计账套登录人员编码及密码。

⑼根据公司领导要求或业务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做好会计核算和清收清欠等日常工作

1.做好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会计人员应掌握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依法合规的做好会计核算工作,为公司管理提供准确有效的会计信息,为公司的各项决策提供基础数据支持。会计人员合理制定收付款计划,提前预计回收工程款金额、对内对外支付款项金额和资金余缺情况,进而实现公司回收项目的资金和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有效融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2.做好已结算项目的剩余计量款、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债权的清收工作。依据原项目交账人员移交的信息台账和最新的科目余额表上的数据信息,对已结算项目的剩余计量款、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债权加大清收力度,及时进行清收,增加公司现金流入,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提供资金支持,降低公司资金成本。

3.做好回收项目留守人员薪酬发放工作。回收项目留守人员常驻项目所在地,负责回收项目的后续工作,生活条件相对差一些,清欠部门会计人员应及时编制工资表发放工资,为留守人员排忧解难,提高留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建立回收项目的债权债务台账,制定清收偿付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妥善解决财务遗留问题。回收项目发生经济业务时,清欠部门会计人员及时记账,更新债权债务台账,根据准确无误的会计信息制定清收偿付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各种财务遗留问题。

篇(3)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工程分包施工已经普遍存在并广泛应用于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为国家建设和民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与此同时,工程分包施工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工程分包在法律法规层面没有更为详尽的规定,在实际施工操作过程中,容易引起分包各方的法律纠纷,而且这种纠纷也常常因为没有统一的规定,解决起来当对困难,结果就会造成工程分包结算无法正常进行。

本文将从工程分包的不同角度,通过审计独立客观的审查活动,真实评价工程分包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以及分包结算控制效果是否合理展开论述。

1.工程分包结算审计目的

开展工程分包结算审计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审查工程分包管理的各个环节,查找其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从而帮助工程分包单位总结经验,提高工程分包管理水平,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同时通过审计,从经济监督的角度,真实而客观地反映工程分包结算管理执行情况。

2.工程分包结算审计内容与关注重点

工程分包施工内容丰富,这在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79号)第二条规定中可以了解。但工程分包形式只有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两种,审计工作可以从这两种分包形式展开。审计内容不能只局限于分包结算审查,同时需要审查工程分包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市场准入许可;招(投)标程序;合同签订;工程分包机构设置;分包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管理文件;材料、设备管理;现场变更签证;分包施工资料;财务挂账及付款情况等。这些与工程结算息息相关的不同方面,构成了工程分包结算审计的内容,当然,具体实施审计过程中,受人力、物力、时间等的限制,审计工作需要突出关注重点。

2.1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工程分包是否合规合法,取决于工程分包招投标过程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许多违规工程分包情况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发包方不严格执行规定造成的。

审计对工程分包招投(议)标与合同管理的审查,需要不断拓宽视角,深入细化审查内容:招标是否经过授权,投标单位是否办理相关市场准入手续,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投标人条件、评标方法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评标过程是否合规,招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所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组织招标;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合同约定的结算和付款方式、质量标准、工期目标及双方权利义务等条款是否清晰、明确;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否存在事后合同,是否存在签订补充合同规避招标的情况;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过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违约后有无依据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2.2工程设备与材料管理

劳务分包一般不存在,它主要是指专业工程分包对于工程设备、材料的管理。发包方、分包方对于这种管理如果不到位,容易出现工程设备、材料丢失或过度浪费,往往直接抵消分包施工费用,造成工程分包方财务亏损,发方包管理被动。

审计工作需要审查发包方与分包方设备、材料领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领用、登记手续是否完备,料单是否齐全;分包方自购料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指导价中未包含的自购料是否及时报上级部门进行批价并按程序组织采购;工程分包结算中发方包是否按分包方实际领用设备、材料抵扣其分包施工费;发方包设备租赁是否执行相关规定等。

需要特别注意审查发包方的概预算管理部、物资供应站、财务科、现场施工项目部等各方所持领用设备、材料清单是否完整一致,避免出现分包结算费用未扣、少扣或者多扣设备、材料费的情况。

2.3工程质量、安全与进度控制

根据工程分包的实际情况,发包方应该就工程分包制订专门的分包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制度,严格工程分包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管理,这里所指不是建设方、监理方对总承包方与分包方的管理与控制,而是指总承包方作为发包方,它对分包方在工程质量、安全与进度上的管理与控制。实际上,目前很多工程项目均缺少总承包方对分包方层面的管理与控制措施,总承包方常把建设方、监理方的管理与控制,等同于它对分包方的管理与控制,这种做法欠妥。工程分包在质量、安全与进度上的管理与控制,既有建设方、监理方对总承包方、分包方层面的,又有总承包方对分包方层面的,二者相辅相承,不能混淆。对于工程分包结算审计,要侧重关注总承包方对分包方层面的质量、安全、进度的控制和管理。

审计审查主要方面有:是否成立专门机构对分包队伍进行管理;施工单位、材料机具进场、关键工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等技术资料是否与工程同步;出现不合格项等质量问题是否按要求返修;是否制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应急制度;是否定期检查分包方进度控制情况,出现进度拖延情况是否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有无按合同条款进行处罚等。

2.4分包结算管理

分包结算作为审计核心内容,其审查质量直接决定了工程分包结算审计的效果。工程分包结算审计也与一般的工程造价审计,存在不同。一般工程造价审计,关注的是整个工程的造价;工程分包结算审计,关注的重点则是整个工程的分包结算,以及与它相关的其它方面。审计过程中,区别二者的不同,随时调整审查内容。

审计在工程分包结算审查过程中需要侧重的方面有:分包结算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分包结算是否执行工程分包合同约定;分包结算中工程量计量、定额子目套用、材料价格及取费等是否合理;分包方上报的资料是否及时、完整、准确,重大变更是否按程序进行,相关记录是否齐全;分包工程结算金额是否超出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的结算金额,并分析超出原因等。

2.5财务挂帐与付款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工程分包进度,进而会影响到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工期,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引起劳资或者法律纠纷。在审计过程中,对财务挂帐与付款情况的审查自然相当严格。需要审核对外分包工程款项是否按工程项目列帐,挂帐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支付进度款是否有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形象进度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支付结算款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手续是否完备,甲供料是否按规定在结算时全部扣回,有无存在超付款情况;质量保证金是否按规定预留,质保期满、质保金支付手续是否齐全等。

篇(4)

中图分类号:[TM622] 文献标识码:A

工程竣工决算虽发生在工程完工后,为准确编制,应当从工程开工时就渗入到工程管理当中去。具体的改进与控制措施有:决算流程优化、工程开工前的措施、工程中注意的问题、工程竣工前的必要工作、竣工决算编制中的改进措施与分析后续管理工作等。

一、决算流程优化

工程开工阶段:施工单位提出开工报告后,经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审核开工报告,财务部门根据开工报告了解工程情况并据此进行必要帐务处理。

工程施工阶段:施工等费用发生单位发生领料等工程支出,监理单位和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工程量审核,财务部门参与设备的招投标工作作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一记录工程支出;同时对照预算分析执行情况。

工程竣工决算:工程竣工时,由相关生产及财务部门参与竣工验收,其中财务部门主要进行资产清点移交工作;施工单位将材料费的发生情况经监理单位与工程管理部门审核后与材料供应部门核对材料供应及耗用情况无误后,与财务部门进行对帐,财务部门认可后,进行退库等处理;施工单位根据核对后的材料耗用表及经三方认可的工程量编制工程结算书报监理部门及工程管理部门审批后报审计部门审计,审计部门根据工作量等情况对结算书进行审计,财务部门根据审核后的结算书扣除甲方供材后确定施工费金额,核对往来款项进行帐务处理,同时扣留5%一10%的质保金;对于设备费及其他费用参照施工费的审核程序审核付款;财务部门根据结算书等资料编制工程竣工决算书,确定工程造价;并作详细的分析。

二、工程开工前采取措施

从工程开工前就编制竣工决算。财务人员应在工程开工前主动与工程管理部门联系,及时收集新建或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批准书和省公司的批准概算。设置合理的工程账务体系。基建工程账务体系的设置对于以后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相当关键,除应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外,还应满足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及基建管理的要求。

财务管理必须渗透到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当中去,只有这样才能了解工程造价的各种真实情况,为工程决算的准确性打下基础。对工程项目应实行全过程控制。从控制工程资金和成本的角度,要重点抓好“四算”,即概算、预算、结算和决算。工程开工前就要掌握工程相关的概预算等情况,并且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随时了解预算执行情况,以便能够及时对超概或节约资金的原因做详细调查及分析。建设工程必须实行合同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大宗材料的采购和工程监理都要依法订立合同。

三、工程施工中注意的问题

财务人员应与工程管理部门积极配合,明确所有的工程资金支付与设备材料领用必须由工程管理部门签证同意。财务人员参加每月工程例会,工程管理部、财务部、计划部、营销部和物资等部门都要对基建工程的施工进度、财务入账、工程资金到位情况和工程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等进行沟通和协调,改变过去工程施工管理和财务入账互不沟通的情况。强化合同管理。财务人员会签合同时登记合同台账,将留存合同按照基建工程的项目分类保管。加强工程款支付的控制。为保证资金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明确支付工程款审核环节及其经办人员,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审核支付效率。

四、工程竣工前所作的必要工作

工程竣工决算前要进行必要的审查,审点:审查投标文件、合同约定的条款,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审查,审查工作量,审查分部、分项、子目,审查单价套用是否正确,审查材料与审查工程取费。财务部门在编制决算时,要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收齐整理装订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工程准备阶段的资料、工程建设阶段的资料与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资料。

五、竣工决算编制中的改进措施

在竣工决算编制过程中,应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竣工决算时对其他费用的分摊要具体分析,若可以直接确定分摊主体,可不统一进行比例分摊,而是采取个别认定法计入个别资产,准确确认资产的入账价值,可以真实的反映资产的造价,也为今后折旧的计提及资产的清理提供准确的计算依据;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比照资产交付表一一核对清点资产的数量、种类、坐落地点等信息,经相关部门认可后作为重要的工程结算资料以及编制决算的重要依据,并同其他资料一起存档保存;准确区分及核算形成各类资产的原值,如容易产生混淆的建筑物与房屋,房屋中大型厂房的附属设备,如横吊等,采用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等等,准确计算资产的价值,一方面可为将来发生的修理及改扩建的资产提供准确原值,另一方面可以减少房产税的发生,降低纳税成本;大中型以上的工程项目应组织相关人员共同编制小组编制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审计职能,加强工程管理控制工作,每个审核项目必须现场勘察、审核过程紧扣项目概算不放松,工程费用的审核不能大意,加强审核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

此外,还有分析及后续管理工作。要根据设备及工程的情况留取质保金,以便于工程及设备出现问题时可以降低部分修理成本。经审计及相关程序后清算,按合同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支付工程尾款时,需填写工程尾款结零支付证明,相关部门签字验收后,随同施工单位与财务的对账单一并交与财务处方可支付尾款。工程决算编制完成后,由工程管理部门、资金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等对各项情况做详细的全面分析,尤其财务部门对概算执行情况、资金到位情况等都要详细说明。合理运用工程项目投资效果分析的各项指标,全面、真时、准确地反映工程项目建设成果。综合运用各项分析指标分析反映工程项目整个建设过程,是竣工财务决算的重要内容,也是除现场实物反映建设成果以外的又一重要方面,因此应加以很好地运用。

篇(5)

近年来公路建设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公路建设投资成为各项投资的重中之重,加强对公路工程的审计十分重要。交通公路工程具有投资大、行业性强、隐蔽工程多等特点,且工程量以现场签证为主,传统竣工结算审计缺乏主动,很难把握其真实性,存在一些不可预测的审计风险。我们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审计关口前移,对某年道路建设工程实施跟踪审计,使审计更有针对性,取得了显著成效。

项目标底不精确,跟踪审计促修正

审核工程标底,是对工程造价源头的审计,它对客观合理反映工程造价及投资控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在审查时发现编标人员未将工程内容吃透,把本属于桥梁标段的灰土、二灰碎石基层、沥青面层、路肩及边坡防护等工程量计入到道路工程中,造成了工程量的交叉重复,相差44.85万元。我们在仔细核查工程内容、工程量的同时,发现部分大宗材料及二灰碎石、沥青运距涉及的金额较大。为此,我们参与重油、柴油、石油沥青、粉煤灰等材料的市场询价工作,加强市场调研并作可行性综合考虑,对材料价格进行有效控制;并会同建设单位对二灰碎石、沥青混合料拌合楼的现状和合理设置进行考虑。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地对价格和运距进行了权衡,促进规范又节约,核减28.61万元。

前期经费实地查,合情合理计好价

市乡公路沿线经过不同乡镇,而公路工程土方需求量又比较大。为此,建设单位决定由沿线乡镇配合施工单位备土,土源费列入前期经费。土方项目因工程量大、时间性强,施工单位往往会在土方工程中做手脚,故路基土方工程量必须作为前期经费主要控制目标。我们在现场审计时特别注意三个标高的原始数据:原始标高(由监理单位提供)、设计标高(由设计单位提供)、开挖埋填后的标高。因为有时侯施工单位会提供已处理过的标高数据来作为工程量计算的依据,为此我们要求监理对原始标高进行闭合。然后利用以上三个标高数据进行计算,清表高度=原始标高-设计标高,开挖填埋高度=设计标高-开挖填埋后的标高,实际高度=清表高度+开挖填埋高度。计算出随机抽测点的实际施工高度,然后结合地形等实际情况划分地块面积,最后分段计算出开挖或埋填的土方工程量,土方工程量=实际高度*对应地块面积。经过比对,核减土源费等共计23万元。

三、计量申报细抽查,现场审计挤水份

以往道路工程审计中,由于监理人员把关不严,履行职责不到位,让工程审计人员对监理签证的可信度提出了疑问。对监理计量签证的审计,我们的重点是:计量的内容是否反映了工程的实际情况,计量的方法是否依据计价规范及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计量的数量是否正确合理。

把脉隐蔽工程

因为是老路改造,所以在工程建设中不可预见的、隐蔽的、额外增加的工作量很多。我们把着重点放在对沟塘回填、加固等工作量的审核上。隐蔽工程因其隐蔽性和重要性增加了监督的难度,我们把监督的切入点放在抽核设计要求和实际施工的差异上,如开挖的土方量、投入的加固用料量等问题上。为此,制订方案--“三线”的控制,即采用“横断面计算法”:主要控制“原地面断面线”、“清淤前断面线”、“清淤后断面线”,看是否反映工程实际情况。“三线”的抽测结果由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会签,以此作为横断面绘制的基础数据。横断面图使用AUTOCAD软件绘制,对实测线、设计断面线分图层表示。然后按断面法计算复核工程量,当相邻断面面积差异较大时采用“棱柱体公式”对方量进行修正。经过计算,核减多计隐蔽工作量近15万元。

2、锁定重点工程量

公路工程因沿线地貌不一、二灰碎石存在调拱等因素,我们将审计重点放在二灰碎石基层上。对监理测定的二灰碎石厚度进行了抽测,从计量方面把好了控制关。为了核实工程量,审计人员冒着三十八度的高温,数十次踏勘现场,克服各种困难复核、测量。利用高程作为审计突破口,从高程中发现疑问,多次会同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勘验。取得了大量实测数据。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情况下,审计人员通过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的手段,计算出了初稿,监理报送数据与现场实际情况存在明显出入。在事实面前,施工单位同意调整计量二灰厚度,核减多计工程款88.13万元。我们同时要求监理单位承诺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监理工作、履行职责要到位。

四、质保资料不放过,审计风险能规避

工程造价审计应当基于合格产品,审计工程造价结合查工程质量,这一点对规避审计风险十分重要。我们重点查监理签证的计量资料所对应的质量保证资料是否经监理验收合格。通过查质量保证资料和验收评定资料,能够及时了解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情况。使工程质量、数量、价格得到有机统一,督促施工单位按图施工、不敢偷工减料、材料的质量及规格等得以保证。

五、监督之中见服务,审计形象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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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筑工程开工前期审计建筑工程开工前期审计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立项审计、项目招投标审计和项目合同审计。工程项目立项审计是建筑工程项目审计的第一步,审计人员主要是了解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资金来源及其是否到位以及是否符合规定等。项目招投标审计是审查招投标活动是否规范,有无弄虚作假、“明标暗定”或流于形式的问题,施工单位有无资质证书,是否能承接此项工程;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审计项目标底、招标方式、设想的合同类型及合同草稿、项目建议、项目工作内容和要求等是否合规、合法、合理,审查投标人对项目的风险识别、成本估算、应对计划、监控措施是否科学合理。项目合同审计是对项目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所做的审计,主要审查合同当事人的法人地位、合同内容条款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双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保证措施是否真实可靠,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均衡合理,是否以平等的地位协商解决合同问题。做好项目前期审计,对于防止错误的投资决策和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具有重要作用。

1.2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审计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审计,首先对监理单位资质进行审查,施工监理活动是否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有无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串通勾结、乱签证、增加工程量的问题。其次是要审计施工单位工程预算的执行、合同的履行和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免因违约和工程资金超预算而影响投资;要严格审查工程内容变更、设计变更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手续是否齐全;要严格审查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合乎规范,有无转移、侵占、挪用资金和损失浪费等问题,;要严格审查工程价款结算是否执行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要严格审查工程项目设计和材料等物资是否按规定要求采购,设备和材料等物资的验收、保管、使用与维护是否有效;要审查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是否根据全面质量管理原则和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设制情况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否严格执行施工质量控制计划。

1.3建筑工程成本及相关费用审计

建筑工程中的材料成本是整体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材料消耗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整体造价;材料价格一般占建筑工程造价比重的50%~80%,采购部门要按照计划进行采购,对大宗材料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流程处理,保证采购工作合理实施,因而对设备材料价格及材料差价应作重点审查,审计人员要及时作好市场调研,了解工程所需所有材料价格,参照地方物价部门的和网上查询的材料价格信息,然后按不同型号、规格、产地确定材料价格,以此作为审计工程材料价格的重要依据;材料出入库手续必须齐全,防止领用手续不严造成库存帐面数虚假。审计时要注意赊欠材料是否及时入账,防止因资金紧张,大量赊欠材料,不办理入账手续而直接送工地使用,造成材料消耗成本不实,保证材料流程过程不受损失。工程造价审计主要对工程预结算的价值是否突破概算价值,有无超合同的现象,工程预结算的编制依据,包括预结算定额和本地区单位估价表及取费标准;工程量的审计应根据施工图设计和国家预算定额规定的工程计算规则及方法,结合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正确划分项目,逐项计算;审查工程量时要防止错划、重复、漏列或多计少算等现象;定额单价的审查要注意定额中工程内容所包括的范围,准确地套用单价表,防止错套和计算错误。

1.4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根据施工过程中实际记录,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及竣工图纸、预算定额、材料结算价格等多项资料,按规定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建筑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首先要审查提供审计的建筑工程造价资料,是否真实合法、完整;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资料计算工程量,要与结算工程量逐一进行核对。同时,还必须到工地现场作实地了解。对设计变更,要审查其处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变更手续是否完备,设计变更的内容及变更作业数是否真实,变更价款是否合理。对工程索赔款,要审查是否有合同依据,手续是否完备。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工程项目审计的最后把关阶段,应着重审查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核实工程建设成本、交付使用财产的真实完整性,项目的总体效益是否与决策目标一致,总结出该项目的实施经验,对该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2建筑工程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2.1审计队伍力量薄弱缺乏必要专业人才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政府大规模增加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和维修经费,房地产业在全国大规模兴起,从国家审计角度看,在国家采取了建设项目审计以来,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受审计力量的限制,从事建筑工程审计的人员有限,与工程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日益突出,造成工程审计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影响了工程审计的效率和效果,且建筑专职审计人员配备过少,造成审计队伍力量薄弱。从我国目前现状来看,高素质、一专多能的建筑工程审计人才严重短缺,造成在许多时候,政府审计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临时审计,而对审计人员的业务活动没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约束机制,造成建筑工程审计中存在一定问题。

2.2审计中资料不完整材料的真实性不高

建筑工程审计中对送审资料真实完整,是对工程审核的首要条件,也是做好工程审计的基础。建筑工程审计所需的资料一般包括:工程建设招投标文件、相关合同、工程预算资料、竣工结算书,施工中进行的各种交底、会审记录、各种签证资料、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许多小工程开工前无设计图纸或只是较粗略的设计草图,在实施中又变更得面目全非,造成变更和签证数目过多;有些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签订合同时对条款没有仔细推敲,造成合同条款不齐全、不严密、活口太多,使得合同流于形式。

2.3审计关注度有偏差大小工程出现差距

在建筑工程审计中,我们普遍发现对于那些政府关注的重点工程项目,财政评审机构从上至下各方面都给予了高度重视,而对于一些投资额小的小项目给予的重视程度不高,对这些项目执行建设程序的监管不力,存在招投标走过场、边设计边施工、不进行工程监理、随意进行设计变更致使结算突破预算等现象。对于一些民营小的建筑工程项目,一些审核人员不愿花过多精力去审核,仅凭书面结算资料,而不进行必要的现场量测核实,存在审查不严,审核质量不高的情况。

2.4缺乏全程跟踪审计弱化工程前期审计

建筑工程审计应该是全过程、全方位的工程审计。目前,许多建筑工程审计大多局限于竣工结算审计,在建筑工程的前期、施工阶段审计相对弱化,没有发挥工程审计应有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反馈和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由于审计人员不足,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审计中缺乏到位。同时许多审计依旧停留在造价审核基础上,淡化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项目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等环节审计。对于有些市政维修项目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问题更多,突出表现为“以预代决”,即按粗略的技术草图编列维修预算,申请预付工程款或自行垫付部分工程款,组织工程施工并结算,项目完工后不按实际施工情况组织决算,也不再审计。

3加强建筑工程审计的主要措施

3.1加强审计队伍培养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建筑工程审计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程,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同时还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审计人员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不仅要具备工程技术、经济、统计、法律和计算机方面的知识,还要具备审计、财会知识;不仅要学习书本上的知识,还需通过大量实践锻炼,培养自己的实际应用技能,为此应通过形式多样的手段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养。建筑工程审计应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绳,采取公正的立场和科学的态度,不能有偏见,更不能感情用事,应具有耐心、细致的态度;同时应狠抓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从而建立一支具有现代知识素养和道德修养的高素质审计人员队伍。

3.2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开展审计合作工作

建筑工程的审计并不仅限于企业的内部,更不是仅仅对一堆材料进行审计,在进行审计的时候,常常会涉及到城市建设主管部门、项目设计部门、金融部门,如果在进行审计的时候,能够获得这些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将会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的便利。因此在审计时候,要加强与这些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有必要可聘请这些部门的审计人员同时进行审计工作。对于一些大型项目和专业性较强的建筑工程可与社会审计机构合作审计的办法,这样不仅解决审计人力不足和专业缺口的矛盾,提高审计速度和审计质量;同时弥补了自审法律效力相对较低的缺陷和不足。

3.3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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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审计工作的主要做法

为使上述理念落地,集团审计部门在工作中注重审计效益的提升,加大对重点工程项目、超概算项目、重点亏损项目和境外项目审计的力度。同时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工程项目审计方式方法。1.以风险为导向,统筹制订工程项目审计的年度计划。监督在建工程项目规范运营、防范风险、确保效益是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所重点关注的。集团公司在坚持“工期超过一年的项目,每年必须审计一次”的基础上,按照“三原则”,统筹制订审计工作计划。一是“重要性”原则。凡是集团公司直管项目一律由集团公司审计部直接审计,结果向公司董事会、经营层报告。二是“分层管理”原则。各子公司的工程项目审计工作计划由集团审计部审批后,集团审计部统一安排人力资源,项目所在地的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审计结果必须向集团公司报告。三是“有离必审”原则。工程项目经理离任必须安排经济责任审计,为了明确项目管理责任,只有经过审计后才能解除离任项目经理的责任。2.以制度为准绳,切实做好工程项目审前的调查、测试工作。工程项目审计的重点难点在于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及执行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因此,审计工作主要是围绕工程合同进行的。为了规范审计流程,把握审计尺度,集团公司统一制订了《工程项目审计规定》、《工程项目审计流程手册》、《工程项目现场签证及索赔审计规定》等制度,使工程项目审计规范进行。3.以《建造合同准则》执行为切入点,评价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能力。控制成本是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之一。中冶集团非常注重项目管理层成本控制能力的提升,并以对《建造合同准则》的理解和应用作为切入点,强调预计总成本对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指导和衡量作用。一是对建造合同准则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审核。除了关注项目初始预计的测算依据及其报批情况外,更将预计毛利率对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效益指标的保证程度作为评价重点,如出现毛利率低于项目预期效益水平时,审计将作为重要风险予以披露;当毛利率低于营业税金及其附加水平时,审计将作为重大风险予以预警,以促使项目管理者更加注重项目盈亏、预算和项目管理职能履行。二是特别关注入账工程结算与计列营业收入的一致程度。当两者差异超过5%时,就要对其进行分析性复核或延伸审计,查找影响因素,确定其风险程度。这样既可以督促项目部及时办理已完工程结算,为回收工程价款创造条件,同时也有利于对项目预计毛利水平准确性的验证,促使项目部定期修正项目毛利水平、压缩或削减项目成本开支,确保公司在项目上的效益目标实现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将分包管理与风险防控紧密结合在一起,不仅要关注分包单位选用程序的规范性、分包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签订与履约担保情况,更要认真复核分包计量、结算程序以及进度款支付、质量保证金预留等情况及其相互关系,以防控制失效、超付分包价款及相应的风险问题出现;另外,审计人员还关注分包劳务发票收取,差额纳税等涉税事项,对没有足额收取分包发票的事项予以披露,维护企业利益。以工程合同和项目效益为核心,评价项目的真实盈利能力。履行对业主的承诺、完成公司下达的效益目标是项目管理层,特别是项目经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也是内部审计评价项目管理层履职能力和管理效果的重要标准。对此,中冶集团在《工程施工项目审计办法》中明确规定,审计部门在实施工程项目审计时,要对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项目责任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关注和评价。一是在审核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及其履行情况时,必须关注合同对价款、变更、支付、履约担保以及质量保证金比例等条款约定,同时要了解项目部在处理变更、进度款支付、业主供应材料等业务时对公司授权制度的遵守情况。另外,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项目工期延误、质量缺陷、安全和环境等可能导致违约损失、合同纠纷及相关法律风险。二是在审核项目责任目标的执行情况时,评价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置、岗位分工、风险、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日常运行状况。对项目收入、效益、工程款回收、上交款完成,现场经费控制,风险抵押金缴纳等情况,特别是合同变更、成本超支等对项目效益的影响进行了重点关注,对项目盈亏的真实性予以客观公正的揭示,避免后期出现成本反弹、效益下降的所谓“马桶效应”。如出现项目效益目标无法实现或保证的情况,审计人员就会在审计报告中予以预警,提请管理层和项目部注意。另外,审计人员还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出有建设性和针对性的建议,促进项目部提升管理,进行风险预警。必要时还要和项目管理人员一起,共同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整改和补救措施,实现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和增值作用。

工程项目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随着中冶集团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项目审计逐步规范,工程项目审计的效果和作用更加明显。一是通过实施工程项目审计,加强了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在提高工程项目创效能力方面成效显著。审计部门针对审计发现的项目成本管理和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通过对项目预计毛利率与目标效益率的复核分析,及时披露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通过后续审计、跟踪督办等措施,确保了项目成本管理的责任落实和实际效果。二是通过实施工程项目审计,对严格公司内控制度执行、强化项目运行过程控制和风险防范意识等方面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通过对工程项目采购、供应、分包等业务的审计和监督,促进了项目部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和遵守,项目管理和运营的管理更加规范,工程项目的创效和抗风险能力也有了明显的提高。三是通过实施工程项目审计,促进了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人员能力的提升。工程项目审计的开展,使得审计人员对公司业务流程、特点和关键控制点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审计更有针对性,问题看得更准,建议更有价值,审计工作和审计业务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集团下属子公司作为工程项目具体的执行者、操作者,在工程项目审计中充分发挥各自的审计优势,项目审计各有特色,对集团公司的项目审计持续高效开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中冶集团通过开展项目终结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了项目管理与绩效。公司依据《工程项目考核办法》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结合公司内控制度,对工程项目从工程价款结算及工程款的回收、项目成本的降低、资金的上交和债权债务的清理等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项目的效率、效果,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公司合理实施奖惩机制提供了决策依据,为工程项目经营者的最终考核与评价提供了参考依据。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积极推动工程分包结算审计工作,坚持执行“分包工程先审计后结算制度”,加强分包工程结算内部控制管理。在项目经理部和二级公司对分包工程结算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分包工程结算进行最终审计。两年来,共对17个直管项目部、32个二级公司自管项目部分包工程结算情况进行审核,通过审减工程款为企业创效做出了直接的贡献。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开展亏损项目审计,找出亏损原因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公司在本部和子公司范围内开展了亏损项目清查工作,按照重要性原则,选取部分项目作为审计重点。在审计中积极与项目参与各方沟通,查找造成亏损的前后端、内外部原因,向公司提示了有关项目风险,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随着工程项目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工程项目审计已经从绩效审计延伸至事前内控运营审计。将事后单一对财务数据的审计转变到对项目成立之初的人员配备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管理流程等方面合规性、合理性的审计,为项目稳健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对项目审计上发现的问题本着“揪住不放,紧紧跟踪、参与整改、促进提高”的原则,跟进整改方案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对原第三直属项目部整合审计后,全面监督落实《原第三直属项目部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由于有效地追踪整改工作,使审计的权威性进一步提高,同时也逐渐形成被审计单位主动整改的工作格局,强化了审计结果的有效利用。

单位: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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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路工程 项目决算 审计工作

引言:

审计工作不但对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进行,而且对本项目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同样要进行延伸审计,重点检查了项目竣工决算、工程质量、工程招投标、工程合同及工程造价、施工和监理单位相关财务收支等方面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对于工程项目的审计过程中运用了审阅、检查、查询、计算、现场勘测等审计程序。现结合造价工作,提出公路工程项目在决算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一、公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现状

在公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违反国家规定无资质施工队挂靠施工单位承建工程项目。经审计核实后发现,实际执行单位均为无资质的施工队,实际为挂靠行为。因此,他们常常不能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便签订合同组织施工。在实际的公路工程施工中,经查有一些公路改建工程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根本没有签订合同,直到开始审计了,建设单位也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这表现了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项目所有设计变更未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审核和批复,影响了工程造价的审核。对于变更截至审计日,均未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审核和批复。以上变更属于现场变更和一般变更,由于变更未及时批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计量的时效性,同时也给工程造价审核带来了困难。对上述问题,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时限审批变更,保证工程造价结算的及时和完整。经查,某些项目出具了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并下达了竣工验收鉴定书。但直至下达竣工验收鉴定书日,本项目尚未编制竣工决算,也未经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二、公路工程项目决算审计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1.容易在工程项目决算时多计工程造价

从审核编制的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反映,项目中的建安投资为500万元,经审计确认,实际完成建安投资应为450万元,审减工程造价50万元,这显然违反了工程结算的真实原则。依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予以收缴。”的规定。

2.容易在监理评标过程中违反规定

工程项目监理采用了邀请招标方式,经查阅《监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发现,公路监理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违反规定直接修正报价。另外,公路监理有限公司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中,部分监理人员经审计核实后,发现并不是该公司的人员,实际是个人执业资质的挂靠行为。对类似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3.容易增加项目监理费

审计发现,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单位为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双方商定,按照施工合同价的2%计算监理服务费用;或者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单位为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双方商定,按照施工合同价的2%计算监理服务费用。上述作法违反了《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工程监理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下列费率计算:国内招标工程费率为1.5%”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

4.项目完工后现场遗留补作项目多

经审计现场核实,对于公路改建工程全线路容、边坡未整修,全线挖方路段及填高小于0.5 m路段的土质边沟均未按设计施工,部分路段路肩及基层、底基层宽度不够,边坡坡度未达到设计值,部分路段路面有纵向裂缝,个别涵洞台背有下沉现象,设计变更新增项铁丝石笼未按设计变更图纸及相关施工规范施工,制作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将未完项目进行补作,否则,不予支付工程尾款和质量保证金。

三、公路工程项目决算审计的对策

为了保证项目决算时的真实性,审计部门在公路建设及资金管理工作中,要求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要求,会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克服工期紧、任务重等困难,认真履行建设单位职责。但审计中发现,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现象,造成在评标过程中直接修正报价等违规问题的发生。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总结经验,加强管理,保证建设资金安全、合法,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提出如下整改建议。第一,建议今后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在建立内控制度的同时,要抓好制度的落实,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使各项内控制度真正得到落实。第二,建议在今后的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加强对招投标文件的审查力度,防止违规评标等的问题发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规范招投标活动,切实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建议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对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合理安排,及时调度,进一步完善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和考核,以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合理的使用。同时要认真查找预付工程款长期挂账的原因,组织专人,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清理。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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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工程项目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随着招标制度的健全和招标过程的进一步规范,通过竞争中标的施工单位利润空间趋于合理,其利润增长的预期寄托在施工阶段的工程变更、签证上,这就加大了工程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难度。

(2)目前多数基本建设项目单位缺乏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具有造价工程师资质的管理人员更是稀缺,因此项目建设单位工程造价控制的力量非常薄弱。

(3)过去的结算审计一般都是事后审计,审计人员在工程已经竣工,工程决算已经完成后才接触项目,对工程前期准备包括设计和合同以及工程原貌都不清楚,只是单纯根据图纸、合同进行审计,对实际情况与图纸是否相符无法发表意见,对工程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无法进行实事求是地判断,结算审计可能不全面和彻底。

2.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作用就是

跟踪审计体现在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程的招标投标、各项施工合同条款的审核以及暂定价或材料(设备)的询价招标采购、工程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的计量审核、工程进度款的计量审核、工程结算的初审等等内容上,对所需全部工程费用的确定、控制、监督和管理的全过程。使整个工程实施处于受控状态。

(1)要重点对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编制进行审核,同时对工程的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的有关造价条款要重点审核。

(2)作为跟踪审计单位,应及时掌握大量建筑材料、设备的实际市场价格信息,较为准确地帮助企业通过询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来确定合理的材料和设备价格,从而达到控制或降低工程造价成本的目的。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地质条件、使用功能调整等等不可见因素的制约,设计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对于施工现场的技术变更和工程签证,跟踪审计人员要及时准确核量计价,及时办理书面签证手续,作为竣工决算依据,特别是对于在将来结算中准确核量有困难的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审计人员要现场计量,以免在决算中争议。

(4)在申请工程进度款方面,跟踪审计单位按规定进行计价,计算已完成工程造价,在合同约定付款比例范围内,提出工程进度款支付意见,从总体上控制工程项目资金的及时收回。

3.开展过程跟踪审计的有效组织方式

各职能部门组成联合审计组是开展过程审计的有效组织方式。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只是项目审计的一部分,而对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成本的施工组织方案、材料物资供应、施工机械的配置与调度、合同签订的严密性、分包工程成本计量等重要因素的审计,没有相应的专业人员的参与很难达到一定的深度,也会使审计结果存在较大风险。因此,由审计部门牵头根据需要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参与组成联合审计组,是进行项目过程审计监督控制的内在需要,同时也是实施项目过程审计的有效方式。

4.开展过程跟踪审计具体实施办法

(1)工程初期开展审计调查,着重进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性检查。督促项目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初期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工程开工初期之际,保证各项工作能有计划的规范运作是很重要的,因为受人员调配、工期、施工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各项规章制度还未建立健全,人员、机械设备未完全到位,针对这种情况,在新工程开工后几个月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审计调查,督促检查项目部的工作:

1)检查公司与项目部有没有签订工程项目经营责任承包合同,有没有进行责任成本测算,编制成本预测报告,公司有没有下达目标成本及利润指标,有没有根据合同价及目标成本指标进行单价分解和控制,使公司和项目部对工程项目的成本情况能有一个清楚的认识。项目究竟是盈是亏,可采取什么措施扭亏为盈,只有做了预测才能做到心中有数。

2)检查是否与施工队伍签订相关施工合同协议,合同签订是否符合程序,有无采取会签会审的制度,有无明确承包单价、工程量的计量和工程结算方式。签订承包合同首先应该对劳务队的实际施工能力及信用状况进行审核,避免因没有施工能力中途退场造成损失。其次,承包合同内容要规范、严谨、合理。主要包括工程数量的计量原则、单价的约定及其包含的工作内容、设计变更的处理、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扣留与返还、竣工结算的办理与款项的支付等,尽量保证不因合同而产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另外,与业主合同方面的变更管理要及时,随时掌握和运用索赔条款。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挽回成本损失、提高经营效益的重要手段,它将成为项目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职能。

3)检查是否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如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和材料物资采购、验收保管、领用控制制度。通过完善内控制度,强化会计基础工作,使项目部的经营活动和经济业务程序化、制度化,有效的堵塞了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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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法律文书,现代建设工程规模越来越大,相应的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合同条款越来越多,为更好的促进施工合同合法签订和履行,促进建设工程投资的监督管理,必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计工作。

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计,应重点针对施工合同实质性条款中的核心条款——工程造价,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国内的实施,工程计价模式由传统的定额计价“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改革为工程量清单计价“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工程计价模式的改革深刻影响了施工合同价格的形成,从建设市场的经济活动来看,由于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在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计价时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何顺应计价模式的改革,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切实做好施工合同的审计,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的重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要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工作,必须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确定双方当事人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工程施工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并享有按合同约定得到工程款项的权利;工程施工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并享有按合同约定期限接受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目标的工程产品。从中分析出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对签订施工合同双方的利益影响最大,决定了双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属于施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因此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审计的重点必然是针对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其中对工程价款的审计更是施工合同审计的重中之重,施工合同条款的审计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审查施工合同的符合性及完备性首先要熟悉招标、投标文件,关注施工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承诺的符合性,检查是否存在背离条款;其次检查对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补遗,修改、书面答疑、询标纪要、各种协议等是否均已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否明确解释顺序。

1.2 审计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内容的重点检查合同当事人的法人资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检查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符合;检查合同条款是否全面、合理,有无遗漏关键性内容,有无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检查合同双方是否具有资金、技术及管理等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检查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检查合同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等导致合同无效的风险;检查合同是否有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检查合同是否有按优先解释顺序执行合同的规定。

1.3 审计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内容的重点检查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工程范围,工程范围是否包括工程地址、建筑物数量、结构、建筑面积、工程批准文号等;检查合同的工程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检查质量保证期是否符合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是否有履约保函;检查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工期,以及总工期及各单项工程的工期能否保证项目工期目标的实现;检查合同工程造价计算原则、计费标准及其确定办法是否合理;检查所规定的付款和结算方式是否合适;对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结算调整条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部分针对招标文件作详细约定,避免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在施工、竣工结算阶段产生争议;检查合同是否明确规定设备和材料供应的责任及其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的工程量的确认程序及有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无防范价格风险的措施;检查中间验收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交工验收是否以有关规定、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和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检查合同所规定的双方权力和义务是否对等,有无明确的协作条款和违约责任。

1.4 对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施工合同重点审计其条款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合同中只有类似的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约定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给与差价补偿原则,防止不平衡报价;尤其是对于清单中没有涉及到的项目变更,其定价原则、方式要明确,建议可以采用参照定额组价的模式,即工程人机材耗量参考定额,人机材单价采用信息单价,取费参照投标报价;对于工程量变化综合价格的调整,建议事前约定工程量变化超过规定幅度值时综合单价的调整公式;对材料价格较大幅度变化等因素造成的价格调整,应约定分担原则或调价公式;在施工过程中变更施工方案、采取赶工措施等是否增加费用,也应加以明确。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中常出现的一些问题及对策

2.1 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造价争议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唯一性、一次性、固定性等特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在实际工作中常常遇到因为工程变更的费用问题,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互相扯皮,影响工期,甚至工程质量。如某体育馆工程合同约定:如工程变更的数量超过工程量清单该项工程量的±15%时,应考虑调整该部分工程单价。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土方量超出了工程量清单中土方的15%以上,因此施工单位要求调整超出部分土方挖运的综合单价。建设单位则认为:施工单位在中标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淸标,对工程量清单的土方量没有异议,应视为对工程量清单的认可,应执行中标单价,不予调整。施工单位认为是地址勘探报告深度不够,招标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不够准确等原因。为此双方扯皮,互不相让。因此在合同审计时应特别注重对工程变更索赔条款的审查,不能把工程变更的原因局限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两方,应根据产生工程变更的根本原因,本着“谁的责任谁负责”原则,对参建建设工程的勘探、设计、招标、监理等各方的合同都明确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各方各司其职,工程变更中扯皮现象将会大大减少,有利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2 工程投标中不平衡报价的应对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采用不平衡报价策略已成为施工单位的惯用策略,不平衡报价法是相对通常的正常报价而言的,是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总价确定后,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的付款条件,合理地调整投标文件中子项目的报价,在不抬高总价以免影响中标的前提下,实施项目时能够尽早、更多地结算工程款,并能够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由于建筑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有经验的施工单位可能比建设单位更清楚工程量实际会发生的数量,当发现有缺项、漏项或两者之间有较大差别时,大多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在进行施工合同审计时应采取对施工单位此部分超额利润的反索赔措施,当此此部分超额利润超过一定比率时,应约定可以按实调整合同价格。

2.3 “阴阳合同”的危害及的对策“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其概念主要出现在《招标投标法》颁布之后,“阴合同”是建设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未经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且未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反之是“阳合同”。 “阴阳合同”区分针对的是招投标和备案程序。“阳合同”程序合法,对外公开,但不实际履行,主要应付政府监管;“阴合同”私下签订,只为当事人所知但实际履行。虽然“阴阳合同”的标的完全一样,但在具体的合同价款、工期、工程款拨付条件等实质内容方面则有较大差异。分析“阴阳合同”产生的原因,建设单位大多为追求成本最小化及逃避监管等,施工单位因为建设市场竞争激烈,大多属于被动接受。“阴阳合同”不仅扰乱了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而且使双方的权责失去约束,极易产生争议,影响工程进度,甚至工程的质量安全。因此在合同审计时应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第43条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文件发出后30日后签订合同,双方不得再签订违背原来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对“阴合同”的效力进行认定,尽管“阴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阴合同”为私下协议,未按《招标投标法》进行招投标程序,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等43条、第46条强制性规定,且该合同未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为无效合同。当然合同审计只是一种防范手段,要从源头上治理 “阴阳合同”,应该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制订行业自律规范,促使各主体之间及内部自觉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自觉抵制“阴阳合同”,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联合管理,从制度上杜绝“阴阳合同”的出现。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的一些思考

当前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大多采用签订前审计,但实际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仍会出现不少合同违约现象:发包方未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中途停工、固定造价合同遇到主要材料涨价风险过大、工程提前交付、逾期交付、拒绝验收、拖欠工程款、拒交工程等等,因此对施工合同的审计应该是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施工合同跟踪审计事先必须有着非常明确的、恰当的目的或目标,跟踪审计模式很容易使审计人员偏离正确的定位而侵入项目管理者的职责范围,审计监督不能越位参与建设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因为介入了项目管理,反而使审计监督的作用弱化,客观性受损,审计风险加大。所以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过程跟踪审计应准确把握跟踪审计的控制点和介入深度,重点针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同时应在积极探索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已有的经验,建立健全施工合同审计程序和审计规范,使合同审计逐步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中。最大限度地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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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缺乏规范合理的会计核算规范合理的会计核算是建设污水处理厂基建财务管理的基础,只有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才能计量其成本并相应地对最终形成资产进行正确合理的计价。现有较多污水处理厂建设单位在财务管理上存在几个方面问题:第一,在设置账目时,没有严格遵照建设单位的会计规章制度要求及规定进行设置账目,难以分辨资金来源,不利于核算。第二,缺乏规范的会计科目。在科目设置时会与生产经营类或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科目相混淆,缺乏具体的核算内容。

(二)内部审计制度不到位在污水处理厂的基本建设上会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不严格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未依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在思想上不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只重视工程建设施工,致使财务行为不规范、手续不齐全。往往审计部门只关注前期的手续及工程预算审计,而忽视了对资金的来源及投资的审计工作,造成资金管理混乱,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三)资金来源与支出的管理不规范1有些污水处理厂在建立资金账户上没有根据资金来源渠道,开设专门的专项资金账户,而是项目的专项资金与其他资金混同,一并核算,或多头开立账户。根据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关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必须在同一个账户核算和管理”。2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款项支付不合规。在施工期间,由于为了加紧完成施工任务,在工程施工期间,未严格按照工程计量支付制度,在施工单位进度不够时,而提前支付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有违规现象发生。3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不规范。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清算。”有些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单位没有按照这项规定进行预留质量保证金,当工程完工后工程质量发生问题时很难找到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或进行扣款来进行自修,没起到确保施工质量的作用。4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支出不规范。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的开支。按照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核算的要求,应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据实列支”,其总额控制数以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并按投资总概算的不同规模分档计算,不能超出控制额度。可是有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单位超出列支规定额,挤占建设成本违反了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的使用规定。其次,在资金支出上没有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随意把项目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或者用大额现金支付项目施工单位的项目工程款,发生项目资金使用违法、违规现象。

二、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监督管理及内部控制的工作拨付污水建设资金的管理部门应加大监督及审查项目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定期及时地对项目单位进行各项审计、检查,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结合起来,监督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基建程序是否规范等,避免并控制了项目单位的违规行为发生。项目单位的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建设资金监督及使用负责,按照职责严格落实建设资金的审批及监管工作;财务人员对基本建设项目应单独设置基建账进行核算,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规定,规范核算程序方法,正确归集建设成本,及时准确地、主动地提供各项财务报告,严把资金拨付关,根据资金的落实情况以及资金的使用方向进行拨付。

(二)大力支持财务人员的管理工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单位的负责人不仅要重视项目的形象工程情况,更要重视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应让财务人员在项目的前期工作中进行参与,了解项目的招投标及合同的签订等相关工作,使财务人员充分了解整个项目进程,为建设期、支付款项以及进行账务整理上能作出正确的决策依据,避免发生错记投资、虚增支出等问题。

(三)提高项目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建设单位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对财务人员进行建设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的培训和岗前培训,提高基本建设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及综合能力,并要求财务人员要做到:对项目全过程了解、能对审计人员说清楚资金来源及投资明细、保证在会计核算上能够做到正确性和准确性。

(四)严把工程款项支付制度基建财务人员首先要熟悉污水处理厂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批准文件及各项施工合同。其次,基建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有权要求合同签订方开具设备发票及设备安装发票,并根据合同要求及货物的提供情况来支付设备进度款;对土建安装工程应严格按照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进度在监理签字、各项审批手续合格及提供建安发票后扣除相应比例的质量保证金后方可支付工程施工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