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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大全11篇

时间:2023-07-11 16:35:58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篇(1)

1.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基金风险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采用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社会统筹部分采用的是建立在代际转移基础上的“现收现付制”,而个人账户则是“基金制”。“现收现付制”是按照一个较短的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缴费率,来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因此,本预算期内的社会保险费收入仅满足预算期内的社会保险金给付需要,一般保留有小额的流动储备金,即所谓“以支定收,略有结余”。这种制度是下一代人供款养活上一代人的制度,属于代际间的收入再分配。“基金制”是指在任何时间点上累积的社会保险费总和连同其投资收益,能够以现值清偿未来的社会保险金给付需要。这种制度的本质是 “同代自养”。

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作为确认收入和支出的依据,只能反映基金财务支出中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并不能反映那些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债务,如借入款项的利息、个人账户的应计利息等;这部分债务成为“隐性债务”。“隐性债务”在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报表中得不到反映,只有在实际支付利息或归还本息时才能体现支出,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报表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基金风险。

2.不能进行正确的成本效益核算,不利于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活动的真实结果

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时的基本生活需要,在的强制规定下,通过向劳动者及其所在单位征缴社会保险费,或由国家财政直接拨款而集中起来的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具有强制性、基本保障性、特定对象性、统筹互济性、储存性和增值性的特点。

社会保险基金是先征集保险费形成基金,再分配使用。社会保险费是在劳动者具有劳动能力的时候,逐年逐月从其创造的价值中强制扣除一部分,经过长期储存积累,在其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收入减少或中断时,从其积累的资金中为其提供补偿。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角度看,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本金及其应计利息是“负债”,是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委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资金,最终是要返还给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利用时间差和数量差,努力使基金增值,以达到社会保险的保障目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运行成本,除机构本身的行政管理经费由财政拨付可不予考虑外,其真正的成本就是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社会保险基金利息。

收付实现制以会计期间款项的收付为标准入账,当收益实现和收到款项的时间不在同一期间时,收付实现制会计记录的收益便不能代表活动的真实结果;同样,当费用发生与支付不在同一期间时,收付实现制会计记录的费用也不能正确反映当期业务活动所支付的代价。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中关于“第301号科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说明是这样规定的:有条件的地区,年末,按养老基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个人账户利息时,借记“统筹养老基金结余”科目,贷记“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结余”科目。这一规定是立足于当年基金利息收入总额大于个人账户应计利息额,也就是统筹基金必须盈余。在全国大部分省市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空账”,甚至养老保险基金赤字造成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困难,需要由中央财政补贴或借款的情况下,收付实现制这一核算办法掩盖了保险基金运行的真实结果。因此,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不能公正客观地核算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成本和反映运行结果。

3.不能全面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不利于提高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和绩效考核

政策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只能用于购买债券和存放银行,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效益的来源只有银行存款及国债利息。然而2000年以后,国家已经不再发行针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特种国债,其他种类的国债利率还略低于银行同期利率,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国债投资基本上已无利可图。因而,社会保险基金效益的高低取决于银行存款办理的及时性,也就是经办机构的办事效率。

对保险基金进行成本和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绩效考核,是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提高基金运行效益的重要手段;但在收付实现制上进行的核算难以满足这方面的要求-它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成本耗费和绩效水平,不能适应开展绩效管理的需要。并且,社会保险基金同时存在“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业务,若两者采用相同的会计核算基础进行核算,一方面由于现收现付制业务不核算成本,不利于节约费用和绩效的评价与考核;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两种业务同时进行,使得利息成本不能合理分摊、准确核算。这不仅不利于基金管理,也不利于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使用。可见,收付实现制已不能满足社保基金进行成本核算的要求,对社会保险基金中采用“基金制”管理业务进行全面的成本核算,更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4.不符合政府会计改革的趋势,不利于政府会计改革的顺利进行

在传统公共管理体制下,政府开支是否遵守授权和法规要求,是受托责任的首要。使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记录收支,可以作为核查政府履行责任情况的明确依据。但在全球化、一体化的背景下,绩效最大化、信息透明度、为社会公众维护国有资产等,已成为政府的主要责任。由于自身的局限性,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不能提供符合新公共管理要求的相关财务信息,不能显示财务状况及财务绩效的全貌。

有关表明,对于新公共管理体制,政府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具有以下几项优势:第一,权责发生制会计报告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如实评价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绩效的信息,促进了有效管理;第二,权责发生制为量化计划和活动的效率水平提供了一种机制,以促使政府改进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竞争力;第三,权责发生制给政府部门带来了一种文化的转变,使得管理者更重视政府机构的改革、效率等财务绩效管理问题;第四,权责发生制更适应新公共管理环境下拓展了的公众受托责任要求,增强了财务透明度;第五,全面、持续地推进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可以提供增强财政长期支持能力方面的信息,从而优化政府的中长期决策。

在OECD国家的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的背景下,我国正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实际,实施政府会计改革的深层探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也应顺应政府会计改革的浪潮,循序渐进地进行改革。

二、对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础改革的建议

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在实行收付实现制的同时,应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统筹部分实行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实行基金制管理的需要,对个人账户采用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以弥补收付实现制的缺陷。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什么样的会计核算基础,不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性质决定,而应与社会保险基金的性质或业务相适应,采用不同的核算基础。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执行“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是可行的,它既可解决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现行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存在的局限,满足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宏观管理的需要;同时又能促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提高工作绩效。

1.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可以弥补收付实现制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工作中的弊病。

如社会保险基金协议存款的核算,就可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会计核算,即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对协议存款进行日常核算。

核算为:(1)转存协议存款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协议存款,贷记:财政专户存款-活期存款;(2)按照协议存款利率利息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协议存款,贷记:待结转利息;(3)按照承诺利率给个人账户计算利息时,借记:待结转利息,贷记:利息收入-个人账户利息;(4)年终将利息收入-个人账户利息结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5)协议存款到期转回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活期存款,贷记:财政专户存款-协议存款。待结转利息的贷方余额,表示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盈余,利息可用于按一定比例提取计息准备金和给个人账户增记利息;借方余额则表示社会保险基金运营亏损。这种核算方式不仅能反映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成本与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的真实内容,而且又能克服单一使用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的弊病。

2.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有助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成本正确计量,真实反映社会保险基金财务运行状况和财务成果;同时又能有效地将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绩效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的责任联系起来,促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从“保征收、保发放”向“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管理目标迈进,为深化社会保险体制改革创造条件。

3.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能够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现在和未来隐性债务的信息,增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可信性和透明度;也能正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持续能力,为政府规避基金风险、实施稳健的战略、制定长期的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4.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可以降低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难度,有助于将政府会计对象由现金流扩展为受托责任,更好地反映政府活动和履行这一受托责任的连续性;同时能把社会保险基金运动的前因后果联系起来,提供全面、连续、系统、完整的财务信息,符合政府部门实行绩效管理的现实需要。

当然,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础由收付实现制向“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转变,不仅需要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修改,还需在立法、人员培训、软件设计等多方面协调配套;更需要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以保证社会保险会计核算的正常有序,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益和财务信息的披露质量。

篇(2)

(一)高度重视,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力度

1.强化学习培训。新预算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把针对新预算法的学习培训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工作方案,举办专题培训班。

(1)人大系统的学习培训。市人大共举办两次集中培训:一是2014年11月中旬,市人大在__城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学习贯彻新《预算法》培训班。邀请自治区人大、广西财经学院的专家和教授授课,参加培训的人员包括市人大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县(区)人大主任,分管财经工作的副主任,财经工委主任、副主任以及财政、审计、国资、人社等部门领导和业务科室人员等百余人。二是借助高等院校的师资力量,举办专题培训。2015年6月下旬,组织市人大机关相关委室、市财政、审计、国资、人社等部门以及12个县(区)人大机关54名领导干部,赴江西财经大学进行为期一周的学习培训。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也非常重视预算法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所有县(市、区)都以不同的方式开展了专题培训。如那坡、田林等县人大常委会采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开展专题培训。参加人员包含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府分管领导、两院主要领导、人大机关全体干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及股室负责人,乡镇长,乡镇人大主席等。

(2)政府及财政部门的学习培训。市领导高度重视,把学习新预算法纳入政府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召开常务会议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各级财政部门利用召开会议、普法宣传、外出学习等多种方式,重点向领导干部、全体财税干部、全市财务人员进行培训。目前为止,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均举办过新预算法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增强了各级各部门贯彻实施预算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广泛开展宣传。一是各县(市、区)都积极地通过报纸、网络、板报,宣传标语等媒体大力宣传学习贯彻新预算法,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二是将新《预算法》全文,新旧对照,权威解读等学习资料汇总整理,编印成册,辑印成册,并人手一册,发送给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和业务科室人员,掀起了学习贯彻新预算法的热潮,强化了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了依法理财的水平。

(二)贯彻实施预算法所取得的成效

1.全口径预算编制体系逐步完善。全市各级政府都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建立了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的全口径预算编制体系,并注重各本预算之间的衔接,全口径预算编制体系得到逐步完善。

2.预算精细化管理不断加强。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

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支出细化编列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其中将部门支出划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细化到相关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各县(市、区)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支出按功能分类全部编列到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经济分类将基本支出编列到款。3.预决算草案报审程序逐步规范化。全市各县(市、区)各级部门编制的预算、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等基本上都能够及时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送审查,同时将需向人大备案的事项都能按规定报人大备案。一是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将本级预算草案提交本级人大财经委初审,并根据初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二是政府将预算草案按照法定程序报送人大审查;三是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预算的,按新预算法要求,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按规定报本级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查。2015年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分两次进行预算调整,均严格按照规定报市人大审查批准;四是在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复的预算后,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在20日内下达批复文件至各预算单位。

4.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序推进。各级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做到了及时公开预决算报告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目前市、县两级已在本级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等基础上,在批准的20日内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各自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5年,市本级还公开了政府新增债券情况,举债原因等;市、县两级2014年“三公”经费总决算、各预算单位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以及2014年决算报告等等。此外,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财政政策、财政工作、工作流程等也按规定进行了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得到了有序推进。

5.预算执行管理不断加强。全市各级政府依法加强收入征管,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从2015年起,市一级不再强制下达收入任务,在征求各县(市、区)意见基础上,以年初当地人大审议通过的财政收入预算计划作为全年收入预期目标。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加大力度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依法进行预算调整,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科目之间调剂。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绩效意识,强化重点项目支出、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探索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资金统筹使用综合效益不断提高。

6.各项预算管理体制逐步完善。一是为了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整合各项财政资金,各级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财政部门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支出预算执行通报和考核,加强了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强化国库资金管理,根据“一级政府,一级机构,一级国库”的原则,加强国库组织建设,设立市中心支库和县(市、区)支库两级国库机构,建立规范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机制。三是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设立了预算绩效管理专门机构,2015年成立__市预算绩效管理局,部分县(市、区)也相应成立预算绩效管理股,制定了有效的工作管理规程,开展预算绩效项目的覆盖面不断扩大,项目金额不断增多。

7.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按照新预算法规定,公共财政预算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从2015年起,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中有超收收入的,当年不安排支出,只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试编财政中期规划工作。目前,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工作部署,选取我市平果县作为全区和全市编制财政中期规划的试点县,为全市下一步开展财政中期规划积累经验。

8.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根据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严格规范举债程序,禁止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政府债务,确需举借债务时,经同级人大批准,向自治区政府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代为举借。将政府债务资金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且暂时存在资金短缺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严格限制用于竞争性项目、经常性支出,杜绝用债务资金搞中央规定不能建设的政府性项目。

9.重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一是扩大年度预算执行审计范围。在每年开展的市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等全部列入审计范围。二是抓好各类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对财政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环节的跟踪,开展好财政存量资金、政府性债务的审计,促进财政资金用好用活。三是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全市年度绩效考评。四是认真完成好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不局限于一个年度内审计发现的问题,而是反映上年度审计报告后至当年工作报告前所有审计项目发现的问题;不局限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除了揭示市本级上年度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外,还包括了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经济责任审计、企业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等内容。

(三)各级人大依法加强和改进财经监督工作

一是把预算审查监督的关口前移。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基本上都能够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对下一年度的预算编制提出意见和建议,预算审查监督的超前性和主动性得到增强。

二是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不断强化。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把推动全口径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督促政府健立健全预决算体系,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进一步增强。

三是预决算审查监督方式不断丰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中成立了预决算审查专家组,借助外力提高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水平;在预算执行监督中,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坚持定期不定期的听取财政预算执行的情况的汇报,相关的工作机制逐步规范和完善;部分县(市、区)积极探索,开展预算绩效评价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各级人大常委会把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定期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从2015年起,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题听取了审计部门对上一年度审计结果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强化人大对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

(一)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些单位学习新预算法的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个别单位存在“与己无关”的态度,缺乏对实施预算法重要性的认识,对预算法的主要内容了解不深不透;一些单位预算法制观念不强,预算管理意识谈薄;社会公众对新预算法的关注程度还不够高,社会监督氛围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压力大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普遍存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方面,财政收入质量不够高,非税收入占比过大,上级给予的转移支付有限;另一方面,涉及民生

、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刚性支出不断增加,重大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量大,造成了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压力大。此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进度偏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三)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全口径预算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

目前,除市本级和部分县(市、区)完整编制四本预算外,还有部分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编制不够完善。一些县(市、区)由于当地国有企业存在少、小、弱等客观情况,多数没有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本预算之间的统筹衔接关系不够明晰。全口径预算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

(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些单位对预决算信息公开透明认识不足,预决算公开内容不够完整。少数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没有公开。一些地方政府及部门所公开的预决算信息过于笼统,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具体支出用途,存在财政专项支出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的现象。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滞后,绩效评价质量有待提高

预算绩效评价是一项新的业务工作,工作人员少,业务量大,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难度较大。绩效评价对各部门预算单位的约束力不强,成果的运用不够完善,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效果不佳。

(六)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目前,全市政府性债务陆续进入还本付息的高峰期。据统计,仅市本级2015年应由政府偿还的债务本息高达41.2亿元。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主要依赖土地出让金收入,而土地出让金收入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政府偿债压力较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七)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市国有资产总量不大,国有企业经营面临的困难比较多,负债较高,企业经营效益不佳。至2015年末,全市145家国有企业中有112家企业正常经营,有33家企业已经停产。企业内部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还不够健全,业绩考核等绩效考评制度不够完善。

(八)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

一是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连年下降。由于人口老龄化、医疗服务和技术成本的提高等,使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连年下降,2015年统筹基金结余可支付能力仅为5个月,处于预警线以下。二是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不断加大,支撑能力下降。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不断扩大,2015年全年养老金基金缺口3.77亿元。年末含各级财政缺口分担补助后的基金滚存结余为9.47亿元,基金支付能力仅为7个月。三是参保企业欠费严重。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有518个参保单位累计欠费2.43亿元,其中个别企业累计欠费达1.39亿元,追缴难度大。

(九)审计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部分县(市、区)的审计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一些县(市、区)的审计工作质量不够高,提供的审计工作报告过于简单,有的甚至反映不出任何问题。二是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力,问责力度不够。一些审计发现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个别问题甚至屡查屡犯。一些县(市、区)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审计整改落实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形成向人大报告的常态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

(十)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有待加强

随着新预算法颁布实施以及财政、养老保险体制等改革不断深入,相关预算管理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明显不足,难以满足新时期新形势下提出的各项新的工作要求。

(十一)一些乡镇人大未能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尚未建立。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增强预算法法治意识

各级政府及其财政、审计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尤其要重视针对领导干部的培训,要把新预算法作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一项法律培训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财务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准确掌握新预算法的具体规定,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新预算法,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为深入贯彻实施新预算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大财源培植力度,挖潜增效,开源节流

狠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广辟财源。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做强实体经济,做大旅游业,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努力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平稳增长。依法强化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尤其加强对“三公”经费的使用管理,厉行节约,优化支出结构。

(三)加强对中央、自治区政策的研究,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

加强对中央、自治区有关政策的研究,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扶持资金的投向,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上级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提高项目争取工作的成效。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跟踪服务,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积极推进全口径预决算体系建设,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

一是进一步深化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明确各类预算的功能定位,提升预算的完整性和统筹性。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决算报告。对于提交人大审议的决算报告,要完善类别条目,细化相关报表,增加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的内容,使其全面、真实、综合地反映出年度收支情况。三是在预算草案中应对人大关于预算决议的落实情况和预算年度中需要落实的重大政策措施等予以说明。四是按照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做好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细化水平。

(五)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公开透明,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支出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尤其要控制行政性支出的增长。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执行中确有必要进行预算调整的,按新预算法的规定,及时做好预算调整方案的报批等相关工作。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加强超收收入、结转结余资金使用的规范管理,加大对财政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增强预算公开透明。依法逐步推进部门预算、民生重点支出和“三公经费”公开,主动接受公众媒体监督。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支出责任和绩效意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六)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加强和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定期向本级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效益

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基金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

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水平,严格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范围。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管理。加大征缴力度,规范征缴程序,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核尽核、应收尽收。规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专户和结余管理,确保社保基金专款专用,运行安全。

(九)健全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篇(3)

当前,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成了经济新常态背景的必然要求,医疗保险基金面临着资金筹措困难、缴费能力不足等问题,医疗保险平衡性不稳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纵向发展,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难度直线上升,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也逐渐提高。文章对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策略进行研究,以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推动新医疗改革进程,为同行业其他事业单位提供参考。

1内部控制理论概述

内部控制理论最早出现在1936年的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上,目的是保证资产安全和账簿记录的准确性。1992年《内部控制—整合框架》的出现意味着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基本形成。针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内部控制在国际上建设较早,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任务是普及基本医疗保障,构建先进的,符合个人、财政及社会变化的医疗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必须保证动态平衡,但其中的制衡点很难找到,内部控制可以利用多方利益诉求,将医疗保险基金的控制与自身相结合,提升其平衡和共济能力,保证医保机制顺利运转[1]。

2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

2.1医疗保险基金存在一定的监管风险

(1)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量大、面广,管理基数大,很难保证日常监管工作面面俱到,同时其监管手段较为落后,基本上都是在事后才发现问题,尚未形成网络全程监控局面,信息化、网络化及智能化水平低下。(2)目前,虽然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正在逐步拓宽,但是非公经济参保扩展依旧较为困难,部分参保单位并未按照要求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瞒报、漏报行为依旧存在,仅依靠人社部门难以执行到位,由此可能产生各种劳动纠纷,难以保障公民的参保权益。(3)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一些医务人员在诊断过程中存在超过患者实际需求的治疗行为,甚至出现非参保人员使用参保人员医疗卡的现象,极大地造成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流失。仅靠医保部门监管,并不能杜绝这些情况,存在很大的监管风险。

2.2医疗机构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易诱发管理问题

很多企事业单位受上级部门刚性约束,对内部控制尚未形成深度认识,导致内部控制工作始终停留在初创建设阶段,认为只要不出事,内部运行良好,就是内部控制做得好。导致其将内部控制组织结构、控制制度当作可有可无的存在,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很多内部人员的医疗保险管理意识较弱,管理不到位,甚至出现违规操作,主要是因为其工作量与人力配置之间的矛盾、有限服务能力和无限服务对象之间的矛盾等。这些都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长此以往势必引起职责纠纷,导致内部控制管理失控[2]。

2.3医疗机构内部相关管理人才匮乏

(1)部分人员并非医疗专业或财务管理专业毕业,即使后续参与了相关的技能培训和专业培训,但由于基础知识不扎实,效果并不明显。(2)医疗保险基金的内控管理创新性较差。内部控制是一种新型管理模式,诸多事业单位从2014年左右才开始慢慢引入内部控制概念,缺少建设经验,同时事业单位的职工在长期工作中已经形成了固态的工作思维和工作模式,对这种新型概念的接受存在一定抵触心理,导致其创新力较差,跟不上新时期医疗保险基金事业发展的变化。

3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的策略

3.1加大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

要想构建科学的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就要加大对相关医疗事业单位的监管力度,通过上级部门监管、网络线上监管及审计、社会监督等形式,致力于形成全过程、全系统的监管模式。(1)加大线下机构服务行为监督力度。以医疗保险基金为出发点,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严厉打击冒名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等欺诈行为。(2)形成社会共同监督机制。仅靠医疗单位的职工加以监督远远不够,必须要求相关部门和公众的参与。一方面,可加强与公安机关、药品监察局、审计部门等的联系,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开展专项清理行动,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供透明、干净的内部氛围;另一方面,可与第三方保险公司合作,借助其力量进行三方监管,确保社会监督渠道畅通无阻,打好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基础。

3.2完善内部管理组织架构

科学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是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正常运转的关键,具体可从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方面入手。(1)构建权责分明的组织层次,秉持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排查各节点风险,同时进行自查、互查、上下级检查,结合法律法规深入分析组织架构在层层流转的工作内容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3]。(2)把握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关卡,发挥内外审计作用,以专项审计为契机,强化医疗单位的审计工作,尤其注意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及时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3)建立健全内控相关规章制度,以系统性、制衡性、科学性为基本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深入分析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的实际需求,构建相关规章制度,如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程序、医疗保险基金会计管理制度、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岗位管理制度、医疗保险基金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逐步实现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使其内部控制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3.3利用绩效考核强化基金管理

大多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主要针对重点项目、重点业务及职工对既有标准的完成情况,不符合当下内部控制的管理需求。因此,医疗单位必须将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以评价职工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工作。(1)丰富相关预算绩效管理内容,明确预算绩效管理指标,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做好预算分析总结,使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与个人绩效挂钩,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端正职工态度,保证管理效率。其中,尤其要注重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置,保证其既能顺利实现,又能发挥个人最大价值,具有一定操作意义,这也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4]。(2)规范医疗保险基金收支业务绩效管理,加快收支风险机制建设,将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与职工个人绩效挂钩,提高其重视程度。针对收入管理中基金筹集不到位及补贴不能及时到账的问题,医疗单位可建立稽查机制,将资金落地效率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加快资金流转。针对部分骗保、套用医疗保险基金及会计核算错误导致的责任回溯不到位问题,单位可加大监管力度,通过线上监控和线下监控结合的方式加以遏制,同时加大对相关职工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水平,保证基本财务信息安全[5]。

3.4搭建医保信息系统

信息化时代,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与信息化的结合是大势所趋,监督、绩效考核等都需要信息化技术的帮助。虽然目前医疗单位的工作量逐渐趋于饱和,但是工作效率的提升依旧较缓,这就要求医疗单位创新内控管理模式,努力跟上现代经济格局的变化。(1)搭建医保信息系统,加大内部控制信息化的人力、物力及财力投资力度,保证医保信息系统涵盖医疗保险基金政策、基本业务等,设置系统标准参数,避免错误赋权,同时构建刚性复核机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流转和透明度,逐步形成智慧医保监管系统[6]。(2)强化企业内部沟通系统建设。由于工作性质不同,部门存在一定沟通壁垒,再加上各自为政工作模式成为固态,久而久之,部门之间便不愿交换信息,这不利于医疗保险基金内控制度建设,因此单位可在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基础上,统一部门沟通系统和数据标准,或拓宽不同系统间的渠道,实现数据无差别传输[7-8]。

4结束语

当前,我国的医疗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不仅是提升其内部管理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关键做法,更是其适应现代经济社会、践行国家政策的必然措施。2021年,经济下行压力明显波及了医疗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基金筹集难度不断加大,再加上人口老龄化加剧,利用内部控制强化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陈敏英.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现状和内部控制策略探讨[J].经贸实践,2017(24):116,118.

[2]张俊杰,李满威.社会医保机构内部控制体系研究[J].会计之友,2021(8):87-93.

[3]莫奕.N市医疗保险基金审计优化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19.

[4]潘汉西.新医疗改革形势下医院医保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投资与合作,2021(9):155-156.

[5]谭琳.新医改背景下的医院财务信息化管理[J].工程技术研究,2018,3(1):189,235.

[6]时永哲.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类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问题研究[D].长春:吉林财经大学,2016.

篇(4)

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这是预算制度改革的目标,也是新预算法的一个核心内容,请问在新预算法中是如何体现“全面”二字的?

■“全面”实际上就是新预算法规定的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形成全口径的政府预算体系。

今后政府预算就是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四本预算组成。政府性债务收支也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一般债务编入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务编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新预算法明确了这四本预算的编制原则,保持各自完整独立,同时三本专门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如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要统筹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提高用于民生比例,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要充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那么“规范”二字又是如何体现的呢?

■新预算法开宗明义:“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整部预算法可以说是一部“控权法”,而不同于以前的“管理法”,这是立法思路的一个大的调整,也是新预算法一个重要特点。

尤其是新预算法对当前突出的一些重大问题作出了规范。如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明确以推进地区间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严格专项转移支付的设立,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及下达时间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对政府性债务,新预算法本着从紧从严要求加以规范,限制了举债主体,限制了举债规模,限定了举债方式,限制了用途,建立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也是新预算法一个亮点,强调预算支出必须以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一般不制定新的增加财政收入或者支出的政策措施,明确不得向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收入指标,对预算调整行为、超收或短收行为等进行了规范。

“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这方面新预算法作了哪些规定?

■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怎么让群众能看懂、社会能监督?提高透明度是最有效的途径。

新预算法对细化预算编制要求具体明确,规定预算支出应当按照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编制,报送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草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制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编列到款。其他三本预算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一般性转移支付应当按国务院规定的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编制,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编制。这些规定的落实,将极大地改变过去预算“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的状况,提高了预算的可审性和可检查性。

同时,新预算法在预算的公开方面,强调除国家保密法规定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外,全部预算内容全面公开,强调包括转移支付、举借债务、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公开,明确了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间。公开是最有效的监督。

基层创新实践推动人大预算监督走向纵深

新预算法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有些什么新的规定和要求?

■新预算法对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是细化报送人大审批的预算草案,这一点前面已经说了,主要是提高预算的透明度。二是完善人大预算初步审查制度,规定了初步审查的内容、机构、时间等。特别是明确了初审意见的反馈机制,初审意见和反馈处理情况报告应当印发代表。三是明确人大对预算草案重点审查8个方面的内容,对决算草案重点审查12个方面的内容。四是加强对预算调整的审查监督,拓展了需要报人大审批的预算调整的情形,预算总支出的增减、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减重点支出以及增加举借债务,须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批。五是对预算执行的监督,新预算法列举了一些需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或者备案的情形。明确财政决算要经审计后,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六是发挥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在预算审查监督中的作用,规定设区的市以上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初审、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意见时,应当邀请本级人大代表参加,县(市、区)乡(镇)人大审查预算草案前,应组织人大代表听取选民和社会各界意见。

近年来,我省各地人大在预算审查监督方面有许多创新做法,对此你怎么看?

■这些年来,我省各地人大积极探索,生动实践,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譬如,各地都把部门预算和政府投资项目作为重要抓手,采取重点审查、公开听证、专家评审、分项表决等不同形式,不断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宁波市将开发区财政预算纳入人大审查监督范围,明确制度,规范程序,解决了开发区预算长期游离人大视野之外问题,填补了这一监督盲区。温岭市的参与式预算,通过广泛发动、广泛参与、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在预算审查监督中的作用。鄞州区人大尝试开展绩效预算审查监督,云和县人大对财政存量资金、国有固定资产开展特定问题调查,嘉兴市人大加大审计整改监督工作力度。当然,我省其他地方还有好多各具特色的经验做法,都值得好好总结,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按照现代预算制度理论,现代预算制度构建有两大支柱:一是政府内部集中统一的财政控制;二是立法机构的预算监督。相比较而言,过去十年我国预算改革取得的成绩主要体现于政府内部建立预算控制,那么,在下一个十年的预算改革中,应当高度重视加强人大预算监督。所以需要各地不断开拓创新,切实落实好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人大预算监督任重道远。

篇(5)

一、政府会计概述

根据会计主体的不同,政府会计是区别于企业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的一个会计类别,反映的是政府所拥有的经济资源、担负的现时义务以及开展的经济业务活动,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涵盖了非常多的内容。按照组织经济资源的来源来进行划分,政府会计的主体应该包含所有依靠财政拨款并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组织,不仅包括行政单位,还应包括部分未与财政脱钩的事业单位。因此,政府会计体系涵盖了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以及部分事业单位会计。

二、政府会计的现状

(一)核算范围不全面

现行的政府会计非常注重预算管理的核心地位,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收付实现制,重点强调的是核算财务收支,从而导致忽略了其他的一些重要内容,政府的某些资产负债状况和成本信息没有得到客观、充分地反映。如政府会计对政府投资情况的反映通常将其作为支出进行处理,而不是进行投资资产的核算,将会造成少计资产,严重者甚至导致投资管理失误、国有资产流失。政府会计中对固定资产的核算也存在不计提折旧、提取固定基金等问题,从而导致虚增资产和净资产的问题。此外,政府会计对负债的核算范围也不够全面、成本信息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在受益期内均衡分配,都将导致核算结果达不到客观合理。

(二)会计体系结构不合理

政府会计体系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三部分,虽然同属一个体系却分别按照不同要求设置了不同的会计科目和不同格式的财务报表,没有一个统一的会计制度。这就会导致财政总预算会计无法客观真实地反映下拨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也就无法有效控制和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评价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率。

(三)无法满足多元的信息需求

政府会计以预算管理为核心,形成的财务报表及信息多侧重于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因此满足的多为内部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而政府的外部利益相关者却无法通过政府会计提供的报表获取有价值的信息。

三、构建基于绩效管理的政府会计体系

(一)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包括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基本目标贯穿会计理论体系的始终,反映的是会计行为的基本价值;具体目标主要回答三个问题,即会计信息提供给谁、包含什么内容以及提供的目的是什么。构建新的会计理论体系应首先解决好这两个目标的明确工作。基于绩效管理的政府会计基本目标应侧重于受托责任观,并兼顾决策有用观。

政府行为是非营利性的,与企业不同的是并不追求经济利润最大化,因此政府会计目标以政府职能为基础,首先应反映政府的投入产出、资产债务,其次还应反映政府调用资源的利用情况,最高层次应反映资源投入的效率和效益以及政府运营的不确定性与风险。

(二)会计主体

确定会计主体是构建会计体系的核心,我国原有的政府会计主体只体现了组织主体,不仅包括行政单位还包括事业单位,不同的会计主体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也不同,容易造成混乱。构建新的会计体系应引入基金会计主体,即按照财务资源用途的不同来分别进行核算和报告其收支情况及运营结果。

基于绩效管理的政府会计体系在确定组织主体时应分别考虑核算和报告的需要。核算主体的确定可继续使用原有的做法,即只包含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政府性基金,而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投资应作为政府的一项资产进行核算和披露。报告主体的确定应以受托责任为基础,考虑其是否承担公共的受托责任以及是否存在绩效评价的信息需求,因此各级政府以及行政单位、接受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应作为报告主体,而与各级政府财务报告相关的非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政府控股企业的信息应以附注或附表的形式列入政府财务报告。

确定基金会计主体应首先按照资金用途的不同分别设立基金,以基金为单位组织财务收支并进行会计核算,不同的基金应分别单独进行核算和报告。具体来说,对于某些具有特殊意义的专用资金以及大型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基金核算和报告方式,更好地对其进行绩效评价。

(三)会计核算基础

现行的政府会计体系的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通过直接记录货币收支可以精确地衡量预算对经济的影响,为国家选择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一定的便利性,而且操作简单易理解,数据处理也较为容易和快速。但是,收付实现制与受托责任制的要求不符,产生的会计信息没有较好的相关性,不能为部门考核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且不利于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和负债、面临的风险等,对于绩效管理所能起到的作用具有局限性。

权责发生制的最大优点在于能够如实反映政府的资产和负债,通过正确反映各期成本也能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有助于政府绩效的改进,对于政府绩效管理来说能提供科学、准确的财务信息。但由于其核算原理较为复杂,在实际操作时非常繁琐,因此全面推进权责发生制也就意味着成本的大幅提升。

(四)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对会计核算内容的具体化,也是对会计对象的进一步分类。设置会计科目的基础就是明确界定会计要素,构建基于绩效管理的政府会计体系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就是合理界定会计要素的组成,以及明确各会计要素的定义。

资产应定义为过去的事项或交易引起的、由政府控制的可以为政府提供未来使用价值的经济资源,应分为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尽可能确认和披露更广泛的政府资产。负债应定义为政府承担的付出资源或未来资源的现时义务,不仅包括显性负债还应包括隐性负债,比如做出的某些承诺或环境负债等。净资产的定义是以资产和负债为基准的,由资产减去负债的净额为净资产,政府净资产反映的是政府履行公共责任的持续能力,只有资产和负债的确认符合对称性原则要求时才能正确反映政府绩效。收入是指能够实际为政府带来的可支配经济资源,不仅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还应包括预算外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等,应对收入进行更科学合理的分类,并分e采用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双重核算系统,才能更好地满足政府会计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要求。政府的支出是指政府在履行公共责任时付出的经济资源,应与其履行责任的情况进行匹配,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全面确认政府的支出,即付现成本和非付现成本,才能正确反映政府总的耗费的经济资源。

(作者单位为东北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 鲍国昀.透明政府、绩效政府的会计改革发展研究[J]. 2014(5).

[2] 颜晔锋.论绩效管理视域下的政府会计改革[J].时代金融,2015(11).

篇(6)

二、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继续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分级负责、财政支持的保发放机制,健全基本养老金发放定期通报制度、重点监控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三、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凡本市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都应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市人民政府继续实行扩面、征缴目标责任制,纳入市、区政府一级绩效管理,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目标奖惩机制和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市、区分担机制。各区要切实加强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领导,要根据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需要,安排一定的扩面征缴工作专项经费,用于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地方都不得以不参保、不缴费或减免社会保险费作为招商引资、改善投资环境的条件。

四、统一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调整个人账户规模,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全市参保企业与单位分别以本企业、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从2007年7月1日起,企业与单位为职工(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缴费比例统一为20%。参保企业与单位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对缴费确有困难的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06年、2007年分别可以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本人当年缴费基数。2008年至2010年分别可以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80%、90%为本人当年缴费基数。从2011年起,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统一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划入社会统筹基金,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按照国家及省统一部署,在中央财政支持下,逐步做实个人账户。2006年个人账户按3%的规模做实,以后按照省统一部署逐步提高做实规模。

五、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

认真落实《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征缴制度,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把用人单位参保缴费作为重要监察内容,对拒不参保缴费、瞒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恶意欠费的企业,要依法处理;要加大欠费的督查、追缴和处罚力度,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劳动和社会保障、地方税务和财政部门等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扩面、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要继续发挥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共同维护基金安全。

六、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按照国家及省人民政府文件规定,为逐步实现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省统一制度并轨,促进我市企业和单位及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一)凡按照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和单位及其职工,实施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的时间统一规定为1996年1月1日。

(二)2005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退休(退职)的人员,仍按原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三)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规定执行(详见附表)。

(四)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退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

过渡性养老金标准为: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2%的乘积。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退休、退职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退休、退职前历年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调节金标准为:2006年度退休人员为100元/月;2007年度至2015年度退休人员逐年降低10元;2016年1月1日以后的退休人员不再发给调节金。2006年度退职人员调节金标准为50元/月;2007年度至2015年度退职人员逐年降低5元;2016年1月1日以后的退职人员不再发给调节金。

(五)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实行本实施意见规定的新计发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与原计发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待遇低于原办法的待遇标准,按照原办法的待遇标准予以补齐;新办法计发的待遇高于原办法的待遇标准,在按照原办法计发的待遇标准基础上,再按一定比例发给高出的差额部分,2006年度至2010年度分别发给高出的差额部分的30%、50%、70%、80%、90%。2011年1月1日以后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计发不再实行新办法与原办法对比的规定,统一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政策和本实施意见规定的新办法执行。

(六)参保人员在本办法实施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如本人自愿,可以向后延长缴费时间,延长缴费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年。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七、严格执行国家退休审批政策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有关退休审批政策,切实加强对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严格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主动接受社会与职工的监督,杜绝违规审批现象的发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参保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及监督检查,完善退休审批管理政策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退休审批条件及程序,严格控制提前退休。凡是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须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申报、公示,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方可退休。

八、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为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及省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政策规定,适时适当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

九、加快提高统筹层次

抓紧做好市级统筹的相关工作,为参加省级统筹创造条件。要以实施本意见为契机,将*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社会保险先行纳入市级统筹,进一步加强对各远城区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业务指导,加快金保工程实施步伐,逐步实现全市养老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的统一,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扩面和确保发放工作中的责任,严格考核,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地编制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强化收支预算执行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十、发展企业年金

发展企业年金,对于提高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我市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并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运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年金的政策宣传及实施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制订和完善管理办法,切实做好企业年金方案报备和基金监管工作,实现规范运作,确保基金安全。

十一、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按照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继续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要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要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民政、卫生、文化、城建、国土和房产管理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制定完善为退休人员服务的优惠政策。具备条件的,可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兴建退休人员公寓,为退休人员提供综合系列服务。

十二、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篇(7)

根据《方案》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业务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财政局深改领导小组,制定结合实际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项改革任务到股室到人头,层层落实责任,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研究谋划,认真组织实施,抓好督促检查,确保以下三方面的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一)中央及国家机关部委部署改革试点。

1.全面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试点。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州财政局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高度重视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精心组织、按时保质完成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现县财政局2020年上半年及时组织财务报告编报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研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等相关文件,深入了解政府财务报告的意义、内容、范围、并对系统后台进行全面维护,做好财报前期准备工作。

2.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试点。一是认真研究《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二是试编制本地涉农资金项目中期规划及项目计划,搭建涉农资金整合平台,引领涉农资金统筹使用、集中投入。建议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工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脱贫攻坚项目库建立农业农村项目库,便于实现各类涉农项目资金统一规划布局和管理。三是根据涉农资金管理的权限和程序,全面清理,修改和完善有关制度,坚决做好每一项涉农资金对应一个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既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又保障资金安全运行,更好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做好衔接。

(二)州级部署改革试点。

3.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升级,推进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绩效管理,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计划对全县所有预算单位396个预算项目开展项目绩效目标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8,405万元,确保各项目有序加快推进,资金百分之百按照工程进度拨付,社会满意度符合预期,圆满完成上半年年度建设任务。

二、取得成效

一是深入推进全面试编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试点。积极贯彻落实《预算法》,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对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试点。能有效发挥财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是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和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保障。

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有利于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权责发生制试编工作搜集基础数据有难度。部分单位数据不全面,部门决算是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的基础数据之一,部门单位对这项工作认识程度不高,重视程度不够,有的诗句报送不及时,有的按照权责发生制转换数据和部门内部、部门之间数据报送不全面等;目前情况下,没有县级政府的统一安排,试编工作成为财政部门的事情,相关单位对该项工作不甚了解,数据提供不及时,不积极,编制人员对相关数据信息收集较为困难。

二是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试点。由省厅明确规定,财政统一整合后,部门行业内不再进行交账和考核,但是目前仍有部分单位和部门存在交账和考核事项,对涉农资金整合有一定影响。

篇(8)

目前,我国政府预算管理的基本格局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组成。公共财政预算指的是一般预算,它是财政部门最常见的预算形式,划分为中央政府预算和地方政府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了支持某项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社会保障预算是指国家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补给,以便实现国家社会保障职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而编制的预算。这四大预算有机衔接组成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所谓“全口径”,指的是全口径财政收入和全口径财政支出,它包括预算内收支与预算外收支。而“全口径预算决算”,即监督主体通过一系列方法和措施将政府所有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和决算的法制化运行机制。全口径预算决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预算管理的范围不仅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监管,而且包括政府性债务和或有负债的监管,是防范财政风险的一项重要措施。这里说的全口径预决算,就是在预算决算管理上不能有例外,该纳入财政预决算的收支项目都应纳入,不能让一些政府公共财政资金游离于预决算之外,搞“体外循环”,不受监督。也就是说,按照“全口径监督”的原则,政府各项收入和支出预算全部纳入部门预算,预算外资金以及预算超收收入的支配也应纳入预算范畴。包括党政机关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纳入预算。以往由于相关制度不完备、体系不健全,加之编制手段、技术以及条件的限制,在地方政府预决算管理中,一些预算外收入、非税收入、债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企业利税减免未能全额纳入预算,一些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仍在预算外循环。突出反映是数量较大的土地出让金、政府性基金等财政收支,均没有纳入全口径预算决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精准度不高,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强,项目支出缺乏追踪问效和绩效评价,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针对这些问题:

一要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规范预算编制。政府应建立以部门为反映主体的预算科目体系,以此为基础完善政府收支科目,建立按部门、经济性质和功能为衡量标准的政府收支指标体系,逐步缩小未纳入预算的政府性收支项目,合理界定公共财政事权范围,形成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推动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促进政府预算的统一和完整。

二要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实行全口径预算。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内容,细化部门预算科目,扩大编制范围,力争将全部政府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做到“横向到边”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即同一级政府所有部门的收支都要纳入预算管理;纵向到底即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要把所有政府资金分别纳入到各个预算来管理,并按收入性质建立各类预算,明确功能定位,划分收支范围,加大征管力度,将政府预算管理覆盖到政府全部公共服务活动。

三要加强预算绩效考评,推进预决算公开。绩效预算,是指政府部门先确定需要履行的以及为履行职能需要消耗的资源、资金,在此基础上制定绩效目标,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每项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完成的情况,核心目标是通过建立绩效预算评价体系,通过推行绩效预算,有效控制行政成本、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对财政资金从“注重投入”转向“注重效果”的管理。这种新的预算理念要求政府在编制预算时先明确追求的“结果”,根据“结果”来编制预算,投入资金。同时要建立规范的政府财政报告体系,全面反映政府各部门的财政状况和收支活动结果,全方位披露政府部门的资金收支活动信息。公开不仅要把经批准的预算、决算向社会公开,而且要贯穿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的全过程。

二、各级人大要替人民看好“钱袋子”

人大是国家和地方的权力机关,其拥有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法定职权。财政监督可以说既是政府监督的重要内容,又是监督政府的重要方式。对政府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尤其重要的方面。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和监督,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对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及其调整方案、决算进行审查、批准,对预算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是让政府的每一分钱都要纳入人大审查监督的范围。因此,加强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和监督,必须替人民看好“钱袋子”。

一要严把收入口径。全口径收入是全口径预算的基础。地方人大常委会审查预算,关键要看政府编制预算收入时是否“全口径”纳入,重点是要审查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各类收入,尤其是在监督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重点审查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同渠道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

二要严管预算执行。预算执行贯穿于整个预算年度始终,涉及每个预算管理和执行部门及每一笔预算收支活动,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政府实现预算目标而实施的组织收入、保证支出方面的收支运行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在收入预算的执行方面,重点是要了解收入缴库情况、退库情况和收入的划分、报解情况以及国库现金管理情况;支出预算的执行方面,重点是要掌握预算拨款遵循的原则、资金支付程序、预算执行中的调整和预算执行报告制度情况以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对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情况。

三要严查政府债务。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重视地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工作,把政府债务纳入财政预决算的“全口径”的主要内容,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定期不定期地听取政府债务管理使用情况专题报告,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好预决算审查批准权,做好基础性工作。

四要严格决算审查。地方人大常委会审查政府决算,除重点审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和本级人大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外,还应当对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预算外资金收入和使用情况以及预算结余、结转情况进行重点审查,同时要加强对部门决算的审查,重点审查部门决算在执行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的情况、执行中追加减少的情况和执行的公平公正合理性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全面了解政府决算是否客观、真实反映财政收支情况,这样才能做到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决算内容的审查基本做到“全口径”。

三、必须强化预算绩效监督

长期以来,政府预算编制不够完整,人大审查监督过于简单,多停留在程序性监督的层次上,结果只能是“政府报什么,人大就批什么”。至于财政预算是否科学合理,财税收支是否全部纳入了政府预算,预算决算资金使用“正确不正确”、钱花得“值得不值得”“效果好不好”?普遍缺乏综合考评和绩效评价。所以,如何把预算口径由政府公共预算扩展到包括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在内的“复式预算体系”中,以优化支出结果为导向,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监督,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是全口径预算决算管理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针对地方政府在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可用财力增长不快,支出增幅较大,预算约束力不强,债务负担较重,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地方人大应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主导作用。

一要顺应发展变化了的形势发展的需要,尽快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和预决算审查监督实施办法。从财政预决算编制、方案制定,到提交人大审查批准、监督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落实审查监督责任、追踪问效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规范预算行为,促使人大审查监督财政预决算由程序性向实质性、由秘密到公开、由不完整向全口径转变。

篇(9)

近年来,财政部出台了《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财预[2011]433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财预[2012]396号)、《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框架》(财预[2013]53号)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了顶层制度设计。自治区财政厅也出台了指导意见和工作规划,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对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奠定了基础。隆德县财政局做为国家级贫困县,地处宁夏最南端,经济社会发展滞后, 2013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9637万元,仅占全年总收入的5%,主要依靠自治区转移支付补助过日子,面对财力十分困难局面,如何去珍惜财政的每一分钱,使其切实发挥 “四辆拨千金”的作用,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管理理念则是必由之路,只有从绩效管理中节约资金、从绩效管理中去科学理财,才能使基层政府用更少的钱,通过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促进基层政府更加务实、高效。由于绩效管理对于基层财政部门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从认识侧面和实施侧面都处于摸索阶段,需深思、探讨和交流学习,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就基层财政部门如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以下几点参考意见:

1.提高认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前提

隆德县财政局是国家级贫困县,地方财政收入少,争取的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成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近年来,各部门对争项目争资金已形成共识,争取项目的力度逐年加大,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但 “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思想还一定程度存在,绩效管理意识差,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影响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效益的发挥,甚至有些项目由于缺乏前期可行性论证,致使项目无法实施也时有发生,为此提高对绩效管理理念的认识是基层财政部门实施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前提。

2.领导重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保证

2013年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对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强调着力推进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特别是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试点范围扩大到各层级预算单位,建立完善约谈和问责制度;2014年财政部要求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努力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做到“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自治区主要领导也亲自关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县政府主要领导今年就我县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也作出了部署安排,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3.建立制度是预算绩效管理重点

总体来说,我县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思想认识不够统一,制度建设与全区兄弟市县相比相对滞后,试点范围较小,与自治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差距很大。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虽已列入我县当前和今后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但制度建立不健全,政策措施不到位仍是突出问题。今年我县在成立县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隆德县部门财政资金绩效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和《隆德县部门项目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在制定方案的同时细化了评分标准,采用了百分制和加减分制相结合的评分方法,优先选择了重点民生支出和社会公益性较强的20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在此基础上初步探索上级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绩效管理试点和部门财政资金综合绩效管理试点,意在通过试点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融会贯通,组成预算管理有机整体,逐步去探索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

4.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

针对这几年我县项目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少部分项目效益低下的现状原因分析,主要是部分项目在前期设计中没有确定明确的绩效目标,项目设计缺乏科学性、条件设计不够合理,可研论证不够扎实,只是按自治区项目申报计划申报项目,致使部分项目资金到位后难以实施或者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建设从而发生超概算,造成资金难以发挥预期效益。另外,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缺位现象也较明显,财政部门只对项目资金支付是否符合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把关,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单位项目管理情况对接不够及时到位,很难实现以项目资金为主线,把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始终,财政部门也很难做到“到位不越位、履责不缺位、磋商有依据”的理想效果。为此基层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把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做为项目绩效评价的关键环节抓好落实。

5.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和今后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我县部门单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由于缺少必要的绩效评价和反馈,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大多数在专项审计检查时才暴露出来,多部门违犯同一财经纪律现象时有发生,且后期整改难度大,要根治这一现象,就要求基层财政部门拓展管理思路,开展绩效评价,要针对各项目单位上报并经财政部门审核确定的绩效目标、及项目实施后的自评报告,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部门单位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撰写评价报告;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及时进行反馈,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一方面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另一方面对发现的问题通过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等方法杜绝其他部门类同问题再次发生,也可作为对部门单位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通过上下反馈,信息沟通,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也为以后安排项目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提供了有力依据。

6.各部门协调配合是绩效管理的必要条件

由于各类财政资金全部由各项目单位负责实施,要进行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仅靠财政部门单方面是完不成的,俗话说“孤掌难鸣”,且财政部门确定的绩效目标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要求部门力争实现的。预算绩效计划也需要详细说明为达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工作程序、方式方法、资金需求、信息资源等,这些全部需要部门单位配合完成,财政部门的职责主要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对单位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和批复,并通过绩效评价认真分析研究,努力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措施,对预算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提出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支出绩效的意见和建议。为此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之间只有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才能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逐步深入,才能使可用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发挥财政资金“四辆拨千斤”的作用。

7.加强宣传培训、增强业务素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

由于绩效预算管理是一个新生事物,近年来由于基层财政部门人员相对较少,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层财政干部业务量逐年增大,尤其是近年来基层财政部门补充人员又少,人员年龄偏大已成为基层财政部门普通存在的问题。加之基层财政部门从事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对绩效管理认识到位人员更是微乎其微,基层财政部门要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体制,首先要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及政府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培育绩效管理文化,增强基层政府尤其是财政干部预算绩效意识,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要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网络学习及“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法,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水平。多渠道引入专家机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专家库、同时诚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参与,促使基层财政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步入规范化、才能使基层财政部门制定的评价指标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评价结果具有客观性、公正性。

篇(10)

一、促进经济发展,夯实财税稳定增长基础

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一)着力培植财源。认真分析研究目前的财源格局,把加强财源建设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弄清重点财源、后续财源和财政收入走势,研究制定措施,切实加强财源基础建设,做大财政总量。要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做好项目工作,争取更多的国家建设资金支持,并积极吸引外资和民间资金。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支持科技创新、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和骨干龙头企业发展,积极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

(二)加强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加大永商回归工作力度,推进总部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通过采取资金投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商回永、引税回永,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增强财政增收潜力和后劲。进一步加大服务企业力度,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健全“亩产税收”、“单位电耗税收”等综合贡献评价机制,对亩产地方税费高、消耗低、排放少的企业,在资金、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三)强化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严格执行《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大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力度,立足源头控管,规范征收行为,坚持依法征收;严格票据管理,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管理体系,实行以票控费,以票促收。

二、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一)严格预算执行。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遵循“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确保财政收支平衡。除中央和省确定的增支项目外,一律不新开支出口子。特殊事项必须追加的,应在8月31日前完成追加预算的上报,按照程序审核批准。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单位)上报市政府讨论涉及财政资金的相关政策文件,必须事先征求市财政部门的意见。

(二)严格支出标准,严控一般性支出。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理念,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管理,2012年“三公”经费支出按2010年与2011年实际决算数孰低的原则进行控制。严格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办公室配置标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配备和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严格规范会议、庆典、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和公务接待、外事考察,支出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市公务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对已查实的超标经费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时予以全额扣回。

(三)规范资金使用行为。加强人员支出管理,推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将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社会保障管理紧密结合。从严控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需工勤人员,及时清退不合理用工。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按照人力社保部门审批后的人员数及预算编制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不得弄虚作假,采取虚报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监察、人力社保、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镇(街道、区)津补贴发放情况的核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加强项目支出管理,除中央和省确定的重大支出以及教育、科学、农业等重点支出外,其他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零”增长。全面清理现有的各项专项资金和奖励资金,对交叉重复设置的专项资金予以整合,重点加强对信息化建设、规划编制等项目的审核把关,避免重复投入。加快推进农村“多村一社区”工作,加大村级专项补助资金整合力度,减少零散投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做好专项结余资金清理统筹工作,不得挤占、挪作他用,随意变更支出。

(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立项审批、工程招标及建设、工程决(结)算等工作,严禁超预算投资,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单位)要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细化预算编制,严格审核各项支出。加快推进公共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政府性债务计划编制,加快建立全口径预算制度。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建立以国库单一账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消费,使财政资金处于有效监督管理之下,减少资金拨付环节,增强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管。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绩效管理结果应用,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要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提高财政

四、整合信息资源,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大力推进“信息管税”,健全部门间信息传递和共享机制,进一步细化各项政策措施,务求工作取得实效。公安、工商、国土、房管、商务、金融等部门要向税务部门提供“第三方信息”,协助税务部门通过信息比对等手段提升税收征管水平,堵塞跑冒滴漏。机构编制部门要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动态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要建立财政供养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人力社保部门、用人单位、财政部门对人员信息一体化运作,提升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水平。财政部门要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为契机,利用金财工程等信息化软件平台,实时监控财政资金运行状况,增强资金监管的威慑力。

篇(11)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是通过深化行政管理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最终建立高效、民主、法治的制度体系。深化财税改革落脚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要通过预算管理改革,建立起法治、稳定、民主的预算制度,最终卡住财政支出随意性的脖子,真正做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使预算制度成为拦截腐败行为、低效行为和错位行为的坚硬高墙。

预算绩效管理是财政管理的组成部分。历经十多年的探索,我国预算绩效管理已从项目支出绩效事后评价转入项目支出事中和事后两端评价再迈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阶段。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提出和实施,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革命性突破。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就是把预算管理改革带入新阶段的主导力量。具体分析,有如下三方面表现:

首先,促使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现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规定申报项目支出预算时首先要阐明项目的绩效目标,时间角度涉及年度和长期两个维度,运行角度涉及投入、产出、效益、服务对象四个维度。如果这一要求逐步得到落实的话,那么,项目预算编制也就打破了只说明项目概况和资金需求的格局,从而也就真正做到了项目支出目标明确、政策意图清晰、结果层次清晰、监督评价有据。

其次,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平衡财政收支矛盾,既要卡掉不合理支出,更要约束支出水平的不合理上移。因此,财政支出标准化体系是财政支出管理的最有效手段。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预算有结果、结果有评价、评价有反馈、反馈有应用。这种管理模式的操作必然要以支出标准为依据,比如预算目标的设定不可能没有标准。而这种标准势必又是评价的根据。可见,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推进将对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形成强劲压力。

再次,助推财政信息公开完善。目前财政信息公开已制度化,显现出了及时性、系统性特征。但仍有较大完善空间,突出的问题是仍未说明财政支出究竟目的何在、效果如何。对此,社会公众疑虑重重。特别是2013年公共预算支出已突破13万亿,如把政府性基金支出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加进来,政府总支出已近20万亿,占GDP比重高达30%。显然,不说明支出绩效,财政信息公开就不完整,难以取得预期效果。覆盖所有政府资金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项目支出申报必须说明产出和社会效益,恰恰可以细化地回应社会公众对财政支出结果的诘问。

营改增是维护市场统一的关键

财税制度是决定市场统一性程度的基本制度。前期我国财税改革成就的突出点就是有效维护了市场统一。

通过税制改革维护市场统一关键是加快推进营改增。“营改增”试点已进行了近两年时间。试点期间一些试点企业出现了税负上升情况。仔细分析原因,主要是改革还没有到位。这表明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而且一定程度上要加快推进,这样才能使整个抵扣链条完整,才能够为其他的税制改革创造条件。

继续推进营改增应该坚持什么原则?我以为,营改增不是一个简单的税负变化问题,税负变化只是一个表现形式,是一个结果,更重要的是宏观价值,所以说推进营改增更多地要从宏观角度考虑问题,怎么样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为中国税制的公平创造一个长效机制,这是问题的核心。从这个理念出发,继续推进营改增应该坚持三个原则:

第一,助推产业结构调整。我国现在正处于结构转换期,这种结构转换是市场内生的,进一步说是需求拉动的。近些年经济结构中地位上升、规模扩张产业,比如通讯业,是市场对手机的需求、对信息网络的需求拉动了这个产业的增长。再比如说快递业,每年百分之四五十的增长率,是市场需求所导致的。政府应该做的是运用各种政策手段推动这种结构转换。建筑业、金融业、服务业等的发展与我国提高城镇化率、第二产业的转型升级都有密切关系。加快推进这些领域的营改增,可以实现全部产业抵扣链条完整型的行业税负均衡,这会助推产业结构调整。

第二,助推就业结构调整。我国营业税应税产业均为就业增长支撑点。总的来看,营业税应税产业就业人数目前已经超过了制造业。从今后发展趋势来看,就业增长空间仍很大。法国上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进行营改增,此间产业结构发生转换,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而且到了70年代末期建筑业就业人员相比50年代还增长了80万人。这说明现在进行的营改增与就业结构转换是关联在一起的,我们要通过这种政策手段来推动就业结构的转换。

第三,助推整体税制改革。任何一个税种的改革都不是孤立的,与整体改革都是扣在一起的。加快推进营改增涉及到整体税制改革所要形成的行业之间税负均衡,只有加快推进营改增才能实现行业之间的税负均衡。行业之间的税负均衡是十所说的建立有利于社会公平的税制的重点问题之一。只有加快推进营改增,才能够为整个有增有减的税制改革让出空间。房产税改革、资源税改革、环境税改革属于增税性改革,继续推进营改增就是要与增税性的改革建立一种平衡。

通过财政体制改革维护市场统一,关键是运用好转移支付手段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而缩小全国各地的投资和消费水平的差距。1994年以来,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规模不断扩大,及至2013年已突破4万亿,对平衡各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差距起到了奠基性作用。目前中、西部人均财力与东部的差距已大大缩小,部分省份甚至已超过东部省份,如陕西、甘肃已超过广东,再如宁夏、新疆已超过江苏、浙江。今后继续加大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整合资金、调整结构。

财税改革应确保居民人均收入倍增

党的十报告提出我国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届时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其中的蕴意有三点:一是中国要把发展放在第一位;二是历时三十多年的高速增长使中国的财富规模急剧扩张,但增长带来的利益,各阶层享用不均衡。现在有必要调整利益分配格局,力争提高中低收入阶层经济增长福利的占有比例;三是在前期基数放大的条件下,居民人均收入倍增困难加大,因而有必要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激励来确保居民人均收入倍增。具体财政政策可包括如下几点:

第一,通过再分配托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为此,一是要继续加大对农民种粮补助规模,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二是要保持城乡低保补助和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两者与物价上涨率挂钩政策的连续性;三是适度提高对低收入家庭子女高等职业教育生活补助水平和普通高等教育助学贷款贴息水平;四是继续加大就业培训投入、保持针对弱势群体自我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扩大中等收入阶层。为此,应加快推广职工工资集体谈判制,同时进一步优化证券投资税制,简并房产流转环节税费,真正激活房产流转市场。此外,还应进一步减轻各种非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