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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4289(2012)08-0005-03
一、多种教学方法研究范式存在的可能
同教学概念的复杂性一样,人们对教学方法也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理解。对教学方法的多种定义进行分析,可得出它们的一些共性:教学方法是为实现教学目的服务的;教学方法的实质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二者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教学方法是师生活动的方式、步骤、手段和技术[1]。从这里可以看出,教学方法决不是孤立存在的可以被直观把握的某一事物,它是一种手段,体现在教学活动中,受到教学目的、教学环境、教师、学生、课程等多因素的影响,这都给教学方法的研究带来了复杂性。
如果对教学方法的层次进行划分,又可以进行不同层面的理解。如有学者将教学方法分为三个层次:操作性的教学方法、原理性的教学方法、技术性的教学方法[2]。也有划分四层次的:原理层面(“教学方法观”)、技术层面(“教学策略”)、操作层面(“学科具体教学法”)、技艺层面(“教学技巧”)[3]。
从教学方法存在的形态来看,有静态的教学方法,又有动态的教学方法。静态的教学方法指存在于教科书、论文、政策等文献中的教学方法,其主要用途是进行师资培训,或作为研究资料使用;动态的教学方法是在教学活动中体现出来的一定的操作流程或方法技巧。至于教师为何要选用这种教学方法而不选用另外一种教学方法,这又涉及到许多复杂的因素。
二、教学方法研究范式的历史回顾
从整个教育史的视野来审视教学方法及研究范式的变革,可以发现,多种研究范式共同促进了教学方法的繁荣,在不同的时期,某一范式又起着主导作用。
(一)“经验—思辨”范式
古代的教学方法可以说是人们教学经验的总结。人们可以从《论语》、《孟子》、《旬子》、《礼记》等儒家经典中见到许多关于教学方法的言简意赅的表述,这些表述尽管有较强的说理成分,但也只是人们生活经验的总结,未能上升到科学理性的层面。西方的教学方法从古希腊到启蒙时期都表现出浓厚的思辨色彩。希腊哲学富有思辨精神,在教学方式上表现出静观、辨证、演绎、理智的特点,如苏格拉底的“产婆式”教学法。西欧中世纪的经院主义教育思想所推崇的教学方法表现出形式主义、脱离生活实际的特点。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教育家弗吉里奥主张将历史、道德哲学和雄辩术作为自由教育的基础。夸美纽斯是欧洲从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时期的一位教育家,他在观察自然的基础上,以类比自然的方式提出了教学的一系列原则和泛智教学方法。18世纪后期,教育学开始走上大家讲坛,康德首先在大学里讲授教育学。康德的《论教育》深受卢梭教学思想的影响,并提出了教学的一些方法。
(二)“科学—实证”范式
近代科学的发展从观念上改变着人们的教学观念。19世纪初期,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接过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教育心理化”的口号,结合自己的教育实践,提出著名的“教学形式阶段”理论,显示出科学化的趋向。19世纪末,教育领域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学术事件,如1885年,艾滨浩斯有关记忆的研究,引起了教育界对于学习过程中联想的关注;比纳于1888年发表了《实验心理学研究》;1895年,美国成立了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协会;1898年,拉伊主张将实验教育学与实验心理学区分开来等等。在这一系列事件的推动下,20世纪初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场“教育科学化”运动。德国的梅伊曼和拉伊,法国的比纳和西蒙,美国的赖斯、桑代克等,都为实验教育学的建立和传播做出了重大贡献。20世纪40年代以来,随着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的发展,统计和测量的理论和方法获得了空前的发展,“科学-实证”研究范式开始主导教育教学研究。这一时期,斯金纳提出了新行为主义教育思想,泰勒的课程理论深受现代工业管理思想的影响,布卢姆等人从生物分类学那里获得灵感,从认知、情感、动作技能等领域制定教育目标体系,力求用可观察、可测量的手段来描述学习的结果。这一时期的教学方法研究具有唯科学主义倾向。
(三)“诠释—理解”范式
前言:
提升中小学教育的美术教学质量,是提升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的关键,研究示范方法在中小学美术教育领域的具体应用特点,并对相关示范方法进行完整的分析,能够很大程度上提升中小学美术教学的质量。
一、中小学美术教育领域应用示范教学的意义
(一)有助于中小学学生更好的掌握美术学习的重点
在中小学实施常规美术教学的过程中,教师需要将美术领域的基础知识通过直观展示的方式完成对学生的基础知识教育[1]。因此,教师模式和方法的频繁转换的保证美术教学质量的关键。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美术教学需要将美术领域的理论知识和绘画过程中的具体技巧进行融合,使美术教学可以通过示范教学的模式进行很好的教学设计,并保证全部的教学活动能够适应美术教育的具体设计理念,并提升对教学意图的实现水平。教学活动推进的过程中,示范性教育可以使抽象的美术理论变得更加巨化,避免由于中小学生不能很好的理解美术学理论而产生厌学情绪。美术教学的推进还能够使教学活动在程序上变得更加科学,以便学生可以在现有的学习模式中加强对美术基础知识的理解[2]。中小学的美术教育不同于高等美术专业领域的教育。因此,使用示范教学进行中小学美术教育领域重点因素的设计和实施,能够很大程度上提升中小学教育过程中的重点突出情况,以便中小学的教育工作能够保证学生熟练的掌握教学重点,避免在教育的过程中由于基础知识的繁杂造成美术教学质量不够理想。
(二)提升中小学生对绘画技能的掌握水平
中小学生的基本绘画技能是保证中小学生美术学习兴趣的关键,也是提升中小学生美术学习基础功底的重要因素。在当前美术教育对创新因素要求较高的情况下,在中小学美术教育领域进行学生个性化塑造是美术教学的关键性内容[3]。因此,保证中小学的美术教学能够为学生营造出更加高水平的个性施展空间,是提升中小学生美术学习质量,保证中小学生掌握基础性学习功底的关键。此外,示范教学的开展还能使中小学生通过模仿的形式进行美术学习的开展,使中小学生可以避免由于理解力水平不高造成难以掌握基础性美术学习能力,使中小学生能够在尚不具备足够理解能力的情况下将心中的创意进行完整的表达,保证中小学生掌握一定的美术绘画功底。
二、中小学美术示范教学的具体执行方法
(一)直接由教师进行示范
首先教师需要采用较为简单的程序执行美术示范教学,使学生可以按照较为直观的方式了解正确的美术绘画技艺。此外,教师要使用传统的绘画技巧进行展示,不能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示范程序的简化,使学生可以在程序当中了解到正确的绘画程序特征,提升示范教学的执行水平[4]。在执行具体的美术教学示范过程中,教师需要保证示范教学能够涵盖美术教学的全部过程,使中小学生可以在每一个教学过程中感受到正确的美术绘画技巧,增强对新型示范教学方法的认同度。教师要保证在实施示范的过程中学生可以参与到示范教学的活动当中,并在教师的指导之下进行美术学习技巧的掌握,保证学生可以在教师的示范过程中提升对教师教学内容的理解深度,并从根本上提升对示范教学的认可程度。例如,教师在进行国画示范教学的过程中,教师需要从墨水的研磨到毛笔的舒展进行全过程的示范,并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将绘画作品的染色程序和毛笔的转折技巧进行处理,使国画作品可以很好的进行色彩因素的正确配置,并保证色彩因素能够适应绘画技法的运行需要。教师还要在处理绘画材料的过程中对学生进行示范,保证染料的制备状态程度不会影响到绘画示范质量[5]。教师还要时刻关注示范教学进行过程中的学生心理状态,切实保证示范教学能够有效的激发学生对美术学习的兴趣,使学生能在兴趣因素的驱使下更好的进行美术学习的探索。
(二)应用媒体资源实施示范程序设计
中小学的美术教学虽然并不涉及到众多的深奥的理论知识,但是,很多美术知识如果缺乏理论因素的协助,很难保证在应用的过程中产生理想的教学效果。因此,将多媒体技术正确的应用于中小学美术教学领域,可以使教学活动的推进获得较强的科技层面的支持。在具体的多媒体资源应用过程中,教师要加强对多媒体课件制作过程的关注。保证多媒体技术进行的示范教学可以同传统的教学模式取得相同的效果。由于多媒体教学形式并不是由教师进行亲自示范,教师必须保证以独立操作的方式完成对多媒体教学的补充,使多媒体技术的局限性可以得到有效的破解,确保中小学美术教学质量。教师还要加强对多媒体示范教学的重要元素的分析,使多媒体教学可以保证具备较强的直观优势,并保证课件的制作可以使示范过程变得更加形象,确保多媒体示范教学的实际价值得到实现。教师可以将多媒体教学同美术课程的兴趣因素进行联系,使学生能够在兴趣因素的保证之下实现教学水平的提高。
(三)应用对比式示范方法
对比式示范是示范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需要科学的选择不同的美术作品实施对比处理,并通过各类美术作品的优劣对比进行对比示范模式的构建,使对比示范方法的价值能够得到完整的体现。教师可以将绘画教学中的典型错误通过对比示范的方式进行展现,使示范教学能够有效的将中小学美术教学领域的问题进行合理的展示,使中小学生更加直观的了解到绘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典型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处理,保证对比示范法的价值可以得到有效的延展。
结论:
示范方法是一种科学的教学方法,目前已经广泛使用于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各个领域,深入的分析示范教学方法的具体应用情况,并对中小学教学领域应用示范教学方法的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很大程度上增强中小学美术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管慧勇.我国中小学美术教科书的设计教学内容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6.
[2]饶丹.中日中小学美术教育的比较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4.
在小学美术教学中,部分美术教师因为没有做好美术示范,致使学生的美术创作积极性受到影响。小学美术教师要意识到,小学生的美术知识不够、美术实践很少、美术创作欠缺,如果教师不能做好科学的示范,美术教学的效率就会降低。本次研究将说明小学美术教学中示范的方法。
一、小学美术教学中示范方法的目的
1.给学生传达一种美术创作的概念
部分美术教师在教学的时候,喜欢用美术图片来当作美术示范,他们觉得只要学生看到了这些图片,然后依照图片的样式去创作,就可以完成美术学习。可是学生看着各式各样的图片,根本找不到自己需要学习的重点。比如以教师引导学生画水彩画为例,部分教师为了让学生理解水彩画的绘画概念,就拿保尔・桑德比的著名水彩画《阳台上的温莎城堡》当例子让学生了解水彩画色彩的应用,可是对学生来说,这幅画实在太漂亮,任何一处都值得他们欣赏,于是学生反而找不到学习的重点。小学美术教师的示范,是要向让学生传达学习的重点。
2.让学生觉得美可以通过创作实现
小学美术教师在引导学生学习美术技巧的时候,如果学生觉得美术技巧很复杂,他们就不会愿意主动地学习这些知识。小学美术教师如果能够亲自做示范给学生看,学生会觉得自己亲眼看到这些美术技巧是可以实现的,只要自己照着教师说的方法努力,就能够掌握好美术创作技巧。
3.让学生尝试理解美术的创作原理
人们在实践的时候,会有“眼见为实、耳听为虚”的心理,即美术教师给学生讲述再多的知识,学生内心可能也不会信服美术教师讲授的理念,然而美术教师只要示范一次,让学生看到实践效果,学生就会牢牢记住这些理念。以小学美术教师引导学生学习画水彩画为例,美术教师会说:“要先画颜色淡的事物,再画颜色深的事物。”如果教师示范一次给学生看,学生就会了解到先浅后深的画法易画出层次感;否则,深色的事物会把浅色的事物弄得很脏,于是学生以后就会牢牢记住这种创作的理念。
二、小学美术教学中示范方法的原则
1.用启发性的原则示范
所谓的启发性原则,就是指美术教师在示范的时候要告诉学生某一种画法的原理,然后点到为止,具体的技巧由学生自己在实践中去思考、去揣摩,这种方法能够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如果美术教师在示范的时候,把所有的画法全都说完,学生会记不住教师想要说的要点,觉得学习美术太难,从而不愿意再学习美术知识;或者学生将教师说过的技巧全部记住了,然而这些技巧却形成一种框架,束缚了学生的创意。比如小学美术教师引导学生画风景画的时候,可以让学生理解到远处的景物和近物的景物之间的区别、景物远处比例和景物近处比例之间的区别,但是却不要束缚学生具体的创意发挥,否则教师示范得太细,学生就会照教师的示范临摹一遍。
2.用说服性的方法示范
教师在给学生做示范的时候,要注意一边做示范,一边说明学生需要注意的要点。有部分美术教师美术功底非常好,但是他们的口头语言表达能力欠佳,于是他们就默默地画给学生看,然后由学生自己去看要点。然而小学生的理解能力不够,他们很难自己去找到一幅画中的要点,教师在给学生做示范的时候,要边画边给学生说要点。以教师引导学生学习画人物的眼睛为例,教师不能一味地画一张脸,然后直接画眼睛给学生看;教师要一边画脸部的轮廓,然后说明在这个脸轮廓上画比例线的作用,告诉学生这个比例线能定位眼睛的位置;教师要告诉学生眼睛要依照脸部轮廓的中线设计眼睛,双眼的距离可以试着画开一点,也可以合拢一点,接下来再定位眼睛的大小和瞳孔。教师可以告诉学生,将以上的内容确定下来,就能大致定出眼睛的特色。最后,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会勾画眼皮,加强眼睛的特色。教师要一边示范,一边说明每个绘画流程要注意的要点。
3.用代表性的方法示范
教师在为学生做示范的时候,要用各个方法让自己示范的对象具有代表性。比如教师要引导学生画房子,就不能选择太复杂的或者太简单的房子,而要让自己示范的对象具有普遍学习的意义;教师在示范的时候,要选择最有代表性的事物说明,其他的事物可以留给学生发挥,比如教师引导学生画房子时,要重点强调怎样的房子是正的、怎样的房子是歪的,而房子的细节可交给学生揣摩;教师在做示范的时候,选取的教学细节要具代表性,比如教师需要学生留意某些特别的细节时,要专门画一个更大的事物,仔细画给学生看,以便让学生了解学习的重点。
三、小学美术教学中示范方法的流程
为了说明小学美术教师应当如何正确地使用示范方法,现在以教师引导学生画手部的动作为例说明教师示范的流程,及这个流程中应当注意的示范要点。
1.设计示范的要点
教师在做示范以前,首先就要了解自己要让学生理解哪些内容,这些内容都将是教师示范的范围。以教师引导学生画手为例,教师要让学生了解到手的姿态、手的皱纹、手的阴影和手的颜色等,教师了解了自己示范的重点,接下来才能够层次分明地为学生做示范。
2.设计示范的情境
教师要用示范的方法引导学生画手,就要让学生对要学习的事物产生兴趣,否则学生不会愿意积极地看教师做示范。为了让学生了解到学习的重点,教师要创设出一个学习情境,让学生愿意学习相关的知识。在这一节课中,教师可以引导学生玩“猜猜看”的游戏,即教师遮住一些画,只露出一双手,然后让学生猜这个手的主人。学生对猜谜游戏非常感兴趣。一部分学生能准确地猜出手的主人:某双手是女人,因为手的线条看起来比较纤细;某双手是壮年的男子,因为这双手骨节很有力;某双手肯定是小孩的手,它的手型最小巧;某双手是老人,这手有皱纹,还有老年斑。这时,教师再展开全部的画面,让学生看自己猜的成果。教师用让学生猜手的游戏引导学生观察了手的区别以后,可以向学生说明要画好手就是要画出每双手的特点,教师巧妙地设计示范的情境,就能让学生自主地接受教师的引导。
3.注重示范的互动
教师开始给学生示范时,要强调绘画的要点,比如教师一边做示范,一边要让学生注意到每只手指头的比例,让学生不管怎样画,都要注意到每只手指头的长短、肥瘦都不相同;教师要让学生注意手部的动作,不能因为一时高兴画出手不可能做出的动作来,这样会使画面失实;教师要让学生注意到透视的作用,同一只手,从不同的角度看,会产生很大的区别等。教师在示范的过程中,可以用互动的方法让学生共同参与示范创作,比如教师在绘画的时候,可以故意在某处停下来,引导学生思考,现在这手有一样很重要的东西没有画,如果不画出来,它看起来就不像一双手,这样东西是什么呢?学生经过思考,会回答出教师没有画手指甲。此时教师可以一边夸奖学生观察仔细,一边让学生注意到绘画的时候要注意到细节,只有认真观察自己要绘画的事物,才能把这件事物的原貌再现到画中。教师在示范中注意互动,会让学生愿意更认真地看教师做示范。
4.说明示范的重点
教师在教学时,需要将学习的重点和难点清晰地表述出来。比如教师要一边示范,一边让学生看到人的手背是有弧度的,因为人的手背上有肌肉,它握成拳头的时候,手会微微地呈弧形;那么,如果将手伸直成手掌,手的背部又呈什么样子呢?教师可以留给学生自己去观察。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观察到每根手指都是由指根到指梢为由粗向细的方式生长,其中有四根手指都有三根线,这三根线中间的肌肉呈微鼓状,学生绘画的时候要注意到这些细节,而不能将它画成笔直的竖条。教师还可让学生注意到大拇指和其他手指相比,它长度的比例、构造的变化等与其他的手指不同。教师用讲述重点的方法,能帮助学生渡过绘画失真的难关。
总结
小学美术教师在开展美术教学的时候,要注意到示范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不能在教学中忽视示范的环节;在示范教学时要把握示范的原则,把握好原则才能把握住示范的要点;把握好示范的环节和原则,就能帮助学生更快地学习和消化美术学习的内容。
【参考文献】
[1]季琴芬.让示范为课堂添彩[J].教育艺术,2009(01).
[2]时宁.技能示范与小学美术教学[J].美与时代(下半月),2008(11).
[3]姚祖学.小学美术要加强示范性绘画的教学[J].教师,2008(09).
近年来,师范学校培养的师范生面临的就业形势变得越发严峻,以至于教育界对师范学校的英语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各大师范学校开始尝试使用角色扮演法开展英语教学,以便改善目前的英语教学情况。因此,有必要对基于角色扮演法的师范学校英语教学展开研究,从而更好的促进师范教育的发展。
一、在师范学校英语教学中运用角色扮演法的意义
不同于普通高校的英语教学,师范学校英语教学需要体现英语的语言工具性。因为对于师范学校的学生来讲,其在今后很可能需要利用英语与自己的学生沟通交流,所以其需要进行英语的实际运用。而所谓的角色扮演法,其实就是在某个特定情景中通过角色扮演开展教学的一种方法。
在师范学校利用该方法开展英语教学,能够使师范生的肢体、感觉和智慧等能动因素得到调动,从而使其能够在利用口头语言的同时,利用形体、空间概念和手势进行思想的表达。
所以,利用该方法开展英语教学能够较好的展现英语的工具特性,并且使其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而使用传统方法开展英语教学,却容易导致学生的英语交际能力遭到弱化。因为在传统英语教学模式下,师范生虽然能够掌握丰富的英语理论知识,但是通常无法在教师的岗位上较好的利用英语与学生沟通交流。因此,使用角色扮演法开展英语教学,能够更好的达成师范学校开设英语课程的目的。
二、基于角色扮演法的师范学校英语教学研究
1.教学原则。在师范学校的英语教学中运用角色扮演法,还需要遵循相应的原则才能取得预期的教学效果。一方面,想要利用该方法使学生对英语学习的兴趣得到激发,还需要从学生的爱好和学业角度进行教学的安排。在教学内容上,除了注重教学的形式,还需要关注教学的内容,以便组织好学生进行角色扮演。另一方面,需要确保角色扮演能够在友善的气氛中进行,所以还要从全体学生角度进行教学活动的安排。同时,也需要营造具有一定创造性的气氛,从而使全体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
再者,为了确保教学的开展能够取得一定的成效,还要为学生准备丰富的语言资料,从而督促学生积极进行言语交际。此外,教师在整个教学开展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不仅需要完成角色的变换,还需要掌握整个教学的节奏。
在教学开始的阶段,教师需要成为指导者,在给予学生适当帮助的同时,做好学生活动的检查,从而确保教学的顺利进行。而在教学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后,教师要成为一名观察者,确保不在学生扮演角色的过程中打断教学,并且在评价时给予学生更多的鼓励,从而为后续教学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教学实施方法与步骤。在进行教学的实施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步骤和方法确保教学的顺利进行。具体来讲,就是先要进行教学情景的创设,从而使学生将使用的语言与情景联系起来,继而适当进行语言的运用。在这一环节,教师需要使学生的角色确定下来,并且理清角色间的关系和角色交际的目的及地点。在此基础上,教师可以带领全体学生对学生在情景中可以使用的语言展开讨论,并且在黑板上进行结果的书写,从而使学生认识到英语交际用语并非是固定不变的。
而针对某个教学例子,教师可以与学生配合进行教学演示,从而使全体学生对角色扮演活动内容和具体的角色形象有所了解。之后,教师可以进行角色的分配,然后指导学生分组练习。
在这一过程中,教师需要给予学生一定的指导,并且鼓励学生进行表情、手势和实物的使用,从而增强表演的真实性。而在完成练习后,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表演。在这一环节,教师需要对学生表演存在的不足和缺陷进行观察和记录,然后在后续练习中给予学生正确的指导。最后,在角色扮演评价反馈阶段,教师需要求学生对自己的表演进行总结,然后给予学生更多的肯定,从而保持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3.教学实施要点。在实际的教学活动中,角色扮演法的使用可以会遭遇诸多问题。所以,教师还要掌握教学的实施要点,以便使教学的效果得到提升。比如针对学生通过死记硬背台词进行表演的问题,教师还需要循序渐进的引导学生进行角色扮演。
具体来讲,就是教师可以先设计简单的台词,然后在学生能够自如表演后设计更加复杂的台词,从而使学生的表演更加生动。
同时,教师也可以鼓励学生进行自由发挥,从而督促学生向着表演自如的方向发展。而针对未参与角色扮演的学生对教学不敢兴趣的问题,教师还需要组织这部分学生参与表演的评估工作,从而调动全班每一名学生的积极性。为此,教师可以预先进行反馈表的制作,从而通过使这部分学生参与表演指导工作而加深对教学的印象。此外,为了防止因教学任务过难或过简导致的问题的出现,教师需要明确学生能够从角色扮演中学习到的东西,然后再进行角色扮演设计,继而较好的进行任务难易程度的把握。
翻转课堂最初源于美国林地高中。两位化学教师为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到课堂上课的孩子们录制教学视频,将其传到网络上,为这些学生提供帮助。这两位教师逐渐意识到这种教学模式不仅适用于未能上课的孩子,同样也可以作为一种新型教学模式应用于课堂教学中来促进学生们的自主学习能力,激发学生们的学习动机。2012年,这两位教师成立了(FLN),用以帮助那些对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感兴趣的教师,为他们提供知识、技能、资源以及技术上的支持。此后,可汗学院,全球名校视频公开课等都对翻转课堂的教学改革起到了促进和推动作用。
翻转课堂,又称反转课堂,分为课前,课中,课后三部分。课前,教师将课堂中的重难点问题通过制成7~15分钟的短视频形式在上课前提供给学生们,并根据知识点布置学习任务。让学生们在课前对知识点进行自主学习,还可根据教师的分组进行小组讨论。在课堂上,教师根据学生们的讨论情况进行补充讲解。课后,应由学生梳理好课前课中的知识要点,进行教学反思。
2.QQ平台的特点
QQ平台是广东深圳腾讯公司(外文名Tencent)开发的一款基于Internet的即时通信(IM)聊天工具。腾讯QQ支持在线聊天、视频通话、点对点断点续传文件、共享文件、网络硬盘、自定义面板、QQ邮箱,QQ群等多种功能,并可与多种通讯终端相连p]。QQ平台具有即时性、存储性、交互性、共享性、兼容性、泛在性等特点。
2.1 即时性
QQ平台具备即时性。QQ用户可以彼此即时收发文字消息或语音消息,分享各种链接、文件。教师上传至QQ平台的教学资源,学生可以在第一时间下载观看。QQ平台的及时性解除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障碍,缩短师生之间的交流距离。学生们对视频的掌握情况,教师可以即时了解,继而针对其制定和调整相应的教学内备和策略,使谏堂更高效。
2.2 存储性
QQ平台具有大容量网络硬盘,可以存储各种形式的教学资源。例如视频、音频、图片、文档等都可以以文件形式存储。与传统课堂的一次性教学相比,可存储的教学资源有利于学生对知识进行预习、梳理和回顾。教师可以精心筛选一些教学资源上传到QQ文件中,这些资源可以一直储存在QQ文件内,便于学生随时查阅。
2.3 交互性
平台可以创建QQ群、讨论组。通过将单独的账号同时加到一个群组中实现为师生之间、生生之间提供一个零障碍交流平台。学生可以利用这个平台针对知识点提出问题、讨论问题,相互交流、相互学习。使学生们在自主学习中产生的问题得以解决。
2.4 兼容性与共享性
QQ平台的兼容性使其可以与其他各种社交媒体或网页进行无缝连接。教师与学生知可以在群内或讨论组内相关的教学内容链接,对相关知识进行共享。
2.5 泛在性
QQ平台具备4A元素(anywhere,anytime,anyone,anything),可以在任何有网络或流量的条件下操作,没有时间、地点的局限性。既可以在电脑上操作,也可以用丰机操作。另外,学生们对QQ平台的使用再熟悉不过,避免了时间、资源上的浪费。学生们的学习时间,地点不在局限于课堂,而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碎片化学习,节省了大量的时间。通过平台,一些关于学习方面的感悟,反思也可以随时进行记录或与他人分享。
QQ平台的以上特点能够帮助师生满足翻转课堂的需要,使翻转课堂的顺利实施得到保障,是完成翻转课堂的理想平台。
3.基于QQ平台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设计
为了保证师生之间零障碍交流,首先教师要利用QQ平台中的QQ群功能,建立一个QQ群。通过“邀请好友进群”或者下发群号的方式将所有学生加到群中。学生在群中以“班级学号姓名”的昵称存在,这样可以帮助教师做到有效监管。教师还可以根据学生特点进行分组,创建讨论组,有助于在自主学习过程和课堂活动中进行小组讨论,互评等活动。
课前。教师将教学视频上传至群文件,并在公告栏中予以提示。可以以消息形式或文件形式布置教学视频的相关任务一-练习或测试,用籴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够认真观看视频,做到有效地自主学习。还可以给学生布置一些开放性问题,例如让学生找到一些和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相关的可以激发学生兴趣的教学资源进行分享。对于知识重难点部分,学生可以通过讨论组进行交流、讨论,达到互伴学习的效果。教师也可以随时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选择性解答。对于课前的自主学习过程,作为学习者主体,应该总结自己对知识重难点的理解和掌握形成记录,利用日志将其保存作为形成性评价的一部分。作为协助者和组织者,教师能够全程监控,可以根据学_们存在的问题进行课堂中的教学内容设计,使课堂教学更有针对性,更有效。
课中。首先,教师应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总结出教学视频中知识点的重难点问题以及自己对知识的掌握程度。这个过程可以锻炼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然后,教师可以让学生提出自己在自主学习过程中未能解决的问题或是在讨论组中有争议的问题。可以选择让其他小组学生进行助学,对于难题可以通过由教师和学生进行讨论,教师讲解的方式解决。最后,教师对教学内容进行总结,梳理知识点。
课后。教师与学生都应对已完成的教学过程进行教学反思/教师可以根据课前和课中所涉及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进行经验总结。学生可以针对之前自主学习过程中的遗漏知识点进行补充,也可以对自己和同伴的学习方法进行总结,博采众长,取长补短。这些都可以相应地记录在QQ日志中,以供日后的回顾和査阅。
一、引言
Skehan(1998)指出,二语学习者通过两种途径发展中介语,规则学习(rule-based learning)和范例学习(example-based learning),而范例学习就是预制语块(prefabricated chunks)的构建。预制语块是一种兼具词汇与语法特征的语言结构,通常由多个词构成,并具有特定的话语功能(王立非、张大凤,2000)。国外有关预制语块教学的研究已开展得如火如荼,国内的相关研究却刚刚起步。而且其中多数是介绍预制语块的教学理论,对该教学方法的操作流程和可行性却较少讨论。“翻译式预制语块教学法”是基于预制语块理论,并考虑到母语在二语学习中的客观存在和迁移作用所得出的对英语教学可操作模式的一种尝试。本文将先从心理学角度探讨该方法的理论基础,再根据母语在二语习得中的正负迁移作用来证实翻译在该教法中的重要意义,并分析学习者常犯的错误类型原因,从而论证该教学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从短时记忆策略看翻译式预制语块教学法的理论基础
组块(chunking)是由美国心理学家米勒(Miller)在1950年提出的概念,它表示记忆加工的过程,就是把单个信息组成更大的有意义的单位。记忆加工信息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感觉记忆、短时记忆和长时记忆。信息从感觉记忆到短时记忆,信息保存的时间极短,约10几秒钟,而且容量也十分有限。Miller在1956年指出,记忆容量大概是7±2个单位,这就是记忆广度(memory ranges)。该单位是变量,因人们已具备的旧有知识和习惯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组块是人们自动将新信息与旧有知识结合所采取的一种短时记忆策略,使信息重新编码,从而具备更多意义,便于以后从记忆中提取。比如身份证号码为18位,如果是任意组合的18个数字则难以记住,因为它有18个单位,超出了记忆广度。但身份证号码为420601197012060453的人很容易就记住了这串数字,因为在他看来,420601为该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19701206是他的生日,045是顺序码,3是校验码。18个单位简化为4个,自然就轻易地记住了。
翻译式预制语块教学法中预制语块的提取过程就是语言学习中一种有意义的组块。组块作为一种短时记忆策略奠定了它在该教学法中的理论基础地位。总的看来,记忆的自动组块效应决定了预制语块在二语习得中的重要地位,而组块过程中旧有知识不可或缺的连接功能则决定了母语在预制语块教学中的重大意义。
三、从二语习得中母语的正负迁移看翻译在该教法中的重要意义
根据乔姆斯基的观点,二语习得的初始状态不同于一语习得。一语习得的初始状态为零状态,而二语习得的初始状态是由零状态和母语习得形成的稳定状态共同构成。也就是说,一语习得时没有母语的存在,二语习得时母语已经存在并形成了许多语言习惯,学习者已经掌握的母语知识和建构的学习机制都会影响二语习得。在二语学习过程中,学习者具备的母语知识不可避免地对二语学习造成迁移。当母语和二语语言习惯不同时,会对二语学习产生消极的抑制作用,即负迁移,具体表现为语言的错误。反之,当母语和二语习惯相同时,则会对二语学习造成积极的促进作用,即正迁移,表现为学习者更易于理解和掌握某种语言规则。法国人学英语比中国人容易就是由于法语和英语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翻译式预制语块教学法的长处在于,在教学伊始就利用母语的正迁移以块状结构构建学生脑海中正确的英汉对应表达方式,从而免去由于母语负迁移逐字生搬硬套造成的种种言语失检和错误。
四、从常见错误搭配看翻译式预制语块教学法的意义
在语言教学中,作为教师,我们常碰到各种各样的错误。其表现形式不一,常表现为实词与实词的搭配不当、实词与虚词的搭配不当、语法错误、语用失误等。这些错误毫无疑问都是经常让教师头疼的问题。其中最具代表性并占有很大比例的错误应属于动名搭配错误。而高频动词因其在语言教学中的特殊地位更具有非凡意义。根据Richards(1974)的观点,语言错误被划分为四种。1)过度概括;2)忽略了规则的限制;3)应用规则不全;4)形成错误的概念。(魏新华,2005)下面,由于高频动词在语言教学中的特殊地位,将列举一些高频动词使用中的搭配不当来分析学习者出错的原因。
1.过度概括(overgeneralization)。过度概括就是学习者把已学的知识套用在不该用的地方。例如,在汉语中,“晚饭,准备,改变”都是可以做的,因此出现了“do the dinner,do preparation,do a littile change”的错误(应为serve/make/cook/prepare/order dinner,give/require/complete/make/have preparation,have/face/make…change)。另外,汉语中“做”有时与“当”意义相近,因此就有了“do a teacher,do a scientist,do a tourist guide”。(do应被换成be,become)。不难发现,学生对非词汇化高频动词do的搭配情况了解很少,没有把do的常见搭配作为语块来掌握,就习惯性运用汉语知识来概括英语表达,从而造成上述错误。
2.忽略规则的限制(ignorance of rule restrictions)。这是由于学习者知道一些规则,但却没有了解这些规则在应用方面有哪些限制而造成的错误。比如学生学了“pay attention to”,就造出了“give/put attention to,pay attentions to”。又如混淆及物动词与不及物动词,造出了listen music(应为listen to music),telephone to you(应是telephone you)等错误。
3.错误套用句型。这类错误主要表现为带双宾语的搭配错误。比如学会了“tell sb. sth.”就有了“tell sb. some advice”(应为give sb.some advice)。而“给某人压力”就成了“give sb. pressure”(应为“put pressure on sb.”)。
造成上述错误的原因是由于学习者对于这些搭配没有作为语块整体记忆和提取,而是孤立地记忆和提取词汇的某一个意项。并在应用过程中,或在母语迁移的作用下生搬硬套,或忽略规则的限制,或滥用句型。根据上面分析不难看出,学习者在动名搭配中经常出错,其根源在于没有把搭配作为整体学习并受到母语负迁移的影响,证实了翻译式预制语块教学法的意义就在于参照汉语教搭配可以大大减少错误搭配的出现。
五、“翻译式预制语块教学法”简介(简称翻译语块教法)
“大学英语学习语言的最基本材料来源理应是……教材,熟练掌握教材的语言形式和内容是将所学英语变成自身技能的最基本途径”(陈祖芳,1999)。翻译语块教法就是以教材为纲、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中心的一种教学模式。该方法考虑到学习者学语时已具备成熟的母语思维,可以充分利用母语思维的正迁移,结合组块的短时记忆策略,从而解决二语学习中存在的准确性和流利性的问题。
该教法具体操作流程分三个阶段,即分解阶段、还原阶段和再造阶段,故该方法也可称为“分解还原再造法”。分解阶段是课前行为,教师和学生的角色不一。教师从教材课文中分解预制语块,再配以正确翻译,以文档形式发放给学生;学生则在课前对语块进行初步的记忆加工。学生在该阶段的表现是整个教法成功实现的基础,该阶段的侧重点在于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其语块记忆达到汉译英至少是英译汉的程度。还原阶段是课内行为,学生在教师的主导下实现语块在篇章中的复现。可以由教师精心设计提问,要求学生按语境运用适当语块回答;或由教师给出语块框架,要求学生按段落复述课文。该阶段的侧重点是保证学生对课内语境下的语块的完全理解和对语块运用的模仿。再造阶段可分为课内行为和课后行为,学生在教师的讲解、启发和控制下实现对语块运用的升华。其形式多样化,教师应根据学生水平自由选择。可以选择运用语块设定语境造句,或是挑选合适命题指导学生学会选择语块,进行框架式写作思维训练并要求学生课后完成。
六、结语
翻译式语块教学法是从心理学角度对教学模式的一种探讨。它的核心在于打破了常规教法的顺序,使学生在教师讲授前利用母语思维的正迁移,以翻译形式克服文化差异所带来的理解问题,结合记忆的组块效应,创造对语块的初始记忆。它有效地节省了时间,改变了教师在课内反复讲解单词却收效甚微的局面,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母语思维的正迁移,给学生提供更多的时间和空间来完善他们的语言运用能力。这种教学模式对于教材的编写也有一定的意义,可以通过教材的编写进一步规范大学英语领域内的预制语块教学。
参考文献:
[1]魏新华.中国学生英语动词与名词错误分析,基于CLEC语料库的中国学习者英语分析[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7:369-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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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立非,张大凤.国外二语预制语块习得研究的方法进展与启示[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6,(5):17-21.
健美操是一项以健、美、力为主要特征的有氧体育运动,它融音乐、体育、舞蹈以及肢体文化为一体,具有良好的健身价值、健心价值以及娱乐性和观赏性,在陶冶学生的情操、增强学生的体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健美操项目节奏强、动作多、难度大、要求高,所以相对于其它项目的教学,教师在健美操教学中的示范频率增多,示范时间增长,尤其是在学生学习的初期,通常需要在教师的带领下反复练习。因此,教师正确、合理的运用示范法,能使学生更快的掌握动作,从而提高课堂的教学效果。本文主要结合自己的课堂教学、训练比赛和表演观摩等实践经验,并围绕健美操教学中示范法的运用技巧来进行简明地阐述。
一、示范法在健美操教学中的综合运用
1、分解法与完整法相结合分解示范
有两层含义:一是把一组动作拆分成若干单个动作示范;二是把一个复杂的动作按身体环节合理的分成几个局部动作进行示范。如健美操教学中,对于协调性要求较高的复杂动作,可以按照身体部位把它分成上肢动作、下肢动作、头部动作、髋部动作以及转体动作等分别示范。这样就可以降低学生学习的难度,使学生可以看清楚各部分的动作做法和动作变化,连贯协调的完成整套动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完整示范是指连贯的完成健美操一节或一套完整动作的示范方法。完整示范法的使用时机是在学生学习成套的动作前,或者是学生已经初步掌握了一节或整套动作后,但是缺乏流畅的协调性和肢体美感,需要教师的优美示范来提升练习感觉时。教学中,分解法与完整法按照不同需求常常独立使用,但是为了达到强化运动表象,也会经常穿插使用。如:先完整示范,后分解示范,再完整示范。这样的两种示范法结合使用,前后呼应,从而提高了课堂的教学效果。
2、静态示范与动态示范相结合静态示范
就是“摆动作”,主要强调的是身体所成姿态和动作到位情况,往往适应于初学阶段学生的动作不到位时。动态示范法是指健美操的一组或一套动作的教学中,随着动作路线、方向的变化,连续不断的做示范动作。常用于新授课或复习课前的一段时间以及每次课的热身练习。按照演示速度可以分为慢动作示范、正常示范和快速示范。慢动作示范是为了让学生便于观察学习动作的路线、方法、变化,快速示范是想让学生串联整个动作或配合讲解需要。比如学习简单的动作时,教师可以直接慢动作领做,等学生逐渐熟练后慢慢加速。教学中,当学生基本掌握了全套动作,处于改善提高动作质量阶段,常会受各种因素影响而动作变形,甚至出现新的错误。这是因为健美操节奏快、动作复杂、变化多等原因造成的。学生常常会顾此失彼,记错或忘却,特别是节与节之间的衔接、转折变向记不清楚,或跟不上节奏。这时,就需要教师在队形前,采用同向的站位,背面示范带领学生集体练习。并能根据需要,“快进”和“慢放”自由切换。
3、口令与音乐相结合
健美操学习中,当学生掌握了整套动作之后,一般并不能立刻在音乐的伴奏下顺利完成,常常会出现手忙脚乱的现象。原因一般有两个,一是不够熟练,二是还不熟悉和适应音乐的节奏。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是要在正常或稍快节奏口令下多加练习,熟练掌握全套动作;二是在音乐伴奏时辅以口令和示范;三是可以在学完单节动作时,在教师的示范和领做下提前适应音乐节奏。这样在口令和音乐交叉结合的示范与练习下,学生会很快融入音乐,享受到音乐节奏中练习健美操带来的愉悦。
4、正确与错误相结合正确的示范
目的是规范动作,错误示范的目的主要是举例和针对性纠错。通过正确与错误的对比,使学生对相近的动作、相近的队形区别开来,对正确的动作和错误的动作区分开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往往只看到教师的正确示范,并不知道自己的动作错在何处。教师及时的给学生的模仿他的错误动作,就好比给他照了镜子,立刻明白了自己的问题所在以及对动作的掌握情况。教师也可以安排两个分别是正确和错误的学生一起示范,通过对比,让其他学生从中找出正确和错误之处,从而加深学生对动作的印象。
二、示范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选择恰当的位置
由于健美操练习的运动路线、动作方向、节奏韵律、身体姿态变化较多,教师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位置进行示范,示范位置要选取照顾尽量多的学生。如:当采用圆形或半圆形站队进行分解示范或静态示范时,教师可站在中间示范;当采用体操队形进行完整法示范时,教师可选取站在与学生队形成等边三角形的顶点位置示范。有时还要根据动作方向的变化等特点,合理的选择镜面、侧面或背面示范。如果人数较多,还要选取较高的位置进行示范。
2、选取恰当的时机
教学中,各种示范方法的选取要根据健美操动作的难易进度、不同动作形成阶段和学生掌握的具体情况而定,做到按需选择。不同的示范方法既要区别选取,又要有机结合。
综上所述,健美操的教与学中虽然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教师在示范时,只要科学的选取示范位置,综合的运用示范法,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教学的难度,有效的提高教学质量。而教学质量的提高,又关键在于课堂主导者对先进教学方法的实施。所以,我们广大体育教师要不断的提高思想认识,不断的提高教学基本功,不断的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齐心协力,与时俱进,才能推动新时期体育教学的科学发展。
《加强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生基本技能的训练》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强高等师范院校学生‘三字’(即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训练”的要求。但在当前,一些师范院校无论是教师的“教”还是学生的“学”都事倍功半,令人无奈。那么如何使师范院校的书法教学更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教学策略入手。
一、明确学习目的,培养学生的学书兴趣
教学中首要关注学生是否有明确的学习目标,要在不断强化其学习目标的过程中,培养他们的学书兴趣。
首先让学生感受到书法本身特有的魅力,激发学习兴趣。已故著名书法家沈尹默先生说:“世人公认中国书法是最高艺术,就是因为它能显示出惊人的奇迹,无色而具画图的灿烂,无声而有音乐的和谐,引人欣赏,心畅神怡。”在教学中,首先,教师可以通过介绍书法史、赏析书法佳作、组织学生交流等途径,让学生在真切的感受中,萌生自豪之情和使命之感,迸发出学习书法的兴趣。其次,要让学生认识到学习书法的作用,强化他们的学习兴趣。教师可以联系师范生将来的工作性质,使他们意识到书法学习对今后的帮助。可以带领学生在欣赏书法佳作的同时品析作品的内容,体味书法对学识修养提升的作用。教师在教学中要关注做事马虎、心浮气躁的学生,帮助他们在练字过程中磨练意志性情。当学生树立练字目标变得实在而明确后,更愿意努力去学习书法。再次,要让学生增强练字的信心,促使兴趣内化。要使学生的练字兴趣不转瞬而逝,就一定要将外在不稳定的兴趣转化为内在稳定的需要和决心,这个过程中学习的信心是至关重要的。教师可以借助作业展示、评价交流、比赛活动等方式,让学生取长补短,增添信心,获取不断进取的动力。
二、优化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书写能力
传统的书法教学大多是“教师以多示范为主,学生以多练习为主”,这样容易使教和学的过程变得枯燥乏味,导致教学效果欠佳。要提高教学效果,有效培养学生的书写能力,可优化以下教学环节。
第一,优化示范。示范是使学生迅速领会书写要领,进行有效练习的重要途径。传统的示范是在黑板上用毛笔或粉笔进行演示,一些学生会受观察角度和距离的影响而看不清示范,降低学习效率,若使用实物投影则会避免这一不足。教学中,学生往往对中锋、侧锋的变化不太容易理解,教师通过语言也不一定能把笔墨的变化过程完全解释清楚。但是,通过实物投影的放大演示,就能将笔画粗细、墨色浓淡、线条流动走向等清晰地展现在屏幕上,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细心观摩,突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对书写的变化过程一目了然,大大加深了印象,在理解的基础上再实践,练字就事半功倍了。同时,还可以借助多媒体播放优美的音乐,营造静心练字的气氛,使学习的环境得到优化。
第二,优化指导。教会学生如何去观察分析和思考总结,要比教会学生写出几个漂亮的字更为重要,所以要指导学生观察分析和比较。例如“江”字,先分析结构,再分析局部和笔画特点:左半边的“三点水”旁,呈弧形排列,形窄;右半边是“工”,形扁,笔画粗细长短不同。经过这样一段时间的训练,学生会逐渐养成良好的观察习惯,他们观察得越仔细,头脑中字的印象就越深刻,书写起来就会比较准确,而且有序的观察分析方法可以提高学生自主临帖的能力。在指导学生观察的同时,还要指导学生不断地发现和总结汉字书写的一般规律,做到“授之以渔”。
第三,优化练习。书法教学要讲练结合,方能提高学生的书写能力。课堂练习时,为了解决“学生多,时间少,指导面窄”等困难,可以将学生按照书写能力或者人数分成学习小组。指导时,教师就可以深入学习组中进行难点的再次示范和针对性指导,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学生也会在互助互评的学习组氛围中学得更有滋味。第四,优化评价。评价在书法学习中意味着修正错误,指引方向,是学生最为重视的。但纵观老师的评价,有的是重评数量轻评质量,有的是重评价轻反馈,有的是重批评轻鼓励……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练字的积极性,因此要及时评价优化评价。可以采用多种形式的评价,如老师评、小组评、同桌评、自己评等,这让学生从不同角度听取不同的声音,客观地了解自己的书写情况并建立更高的书写目标。教师还可以采用适当的等级评价,建立一套批改评价符号;还可以有针对性地批注评语,树立学生的自信心,激励他们更加努力练字。
三、渗透书法赏评,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
学习书法的好处并不仅仅在于实用,更大的意义在于练习书法的过程,实际上就是陶冶情操、培养审美能力、提高文化修养的过程。《笔论》中说:“书者,散也。……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因此,书法课不能仅是练习,一定还要定期安排欣赏课时,教师要组织和指导学生多欣赏名家名作,使他们在心态、性情、认知、意趣等诸多方面得到美的享受,并逐步提高审美鉴赏能力。
四、注重学以致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教学中不少教师过于注重临摹,不太注重对学生进行学以致用的引导,致使不少学生只会打开字帖照着写。在指导学生学习的过程中,教师应该注意要求学生学习书法家们的运笔和结字的技巧,并把其优点运用到自己的书法练习中来。在学生练习到有一定的基础时,教师就要指导他们注意发挥自己的个性特长,尝试创作练习,写出自己的字来,能够学以致用,走出“只会临不会用”的悲哀。
在素质教学的今天,书法教学也应该在继承传统中不断创新。以上教学策略仅是笔者通过实践的一管之见,希望与大家共同探讨。
[中图分类号]G4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808(2010)04―0082―03
人们一般把新教师入职前的专业素养匮乏视为贫困,把他们入职后经过努力适应了教育工作视为“脱贫”,把他们在此之后出现的难以适应职业发展需要的专业素养匮乏的现象称为“返贫”。农村小学青年教师的“返贫”并不鲜见,而且有日渐扩大的倾向。导致他们专业发展历程中出现“返贫”现象的主要因素有: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延迟滞后、农村青年教师的职业生存状态较差、青年教师的职业性向偏失及终身学习的观念和行动的缺失。针对农村小学青年教师“返贫”现象的成因,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策略,来预防、延缓农村小学青年教师的“返贫”现象,直至消除“返贫”现象。
一、追求实效性,精心打造青年教师培训的终极目标
着眼于教师素质的整体性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举办的多种层次、多个专题的教师培训活动在帮助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扩展理论视野、提升教育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当大的理论引导价值。但是,上述培训模式对农村小学青年教师未必有现实作用,原因在于:农村小学青年教师面临的实践问题远多于理论问题,相对宏观的政策、理论、理念的培训,不如引导他们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案例研讨;教育行政培训大多要教师集中异地、暂离岗位,或多或少带有“权利”“福利”色彩,其分布机会就不会均衡分配给农村小学青年教师;专门为青年教师举办的培训,因为涉及到学科面广、人员众多,缺乏有效的管理与考核机制,难以保证培训达到预期的目标。
因此,追求实效性,仍然是当前很多培训特别是对农村小学青年教师的培训不该放弃的终极目标。这里的实效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培训对农村小学青年教师理论认识的深化、教育理念的革新、职业性向的发展有切实的效果。在相对“务虚”的层面上有实效;另一方面是对农村小学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的提高、教育方法的改进有切实的作用,在相对“务实”的层面上有实效。前者要求“务虚”型培训应以先期调研为基础,切准教师教育理论需求脉搏,找准他们教育理论的短板,从青年教师的教育观念转变、教育理念提升的实际需要出发而不是从部门工作需要出发开展培训。此外。教育思想的更新与转化,与职业兴趣、职业理想等有密切关系,因而,培训青年教师不仅要着眼于教育观念的持续发展,还要从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职业性向等方面全面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后者则要求“务实”型培训应该针对青年教师所面临的具体教育教学问题,围绕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研究和民间团队建设等方面落实推动青年教师专业发展的具体事务,将培训与青年教师的校本培养结合起来,如与“青蓝工程”中的“老带新”、青年项目的扶持与调控、同事交流与合作的推进等结合起来。无论是教学主题的培训、班级管理主题的培训,还是教育研究主题的培训,都应以理论指导实践的适切性、案例分析改善的直观性、研究方法程序的可操作性为原则选择学习和研讨的主要内容,切实提高青年教师应对教育教学问题的素养和能力。
二、保持内隐性,行政调控青年教师的民间话语表达
青年教师培养,人们习惯上认为这是行政话语;青年教师成长,人们习惯上认为这是民间话语。二者话语意味表层上的对立导致了来自行政和民间两方面的偏差。行政话语掌握着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控制权,其关注的问题可能与民间话语关注的问题存在差异,比如:过分凸显行政需要,强化用制度驱使青年教师承担繁重的业务;一味聚焦于“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忽视了青年教师群体的成长需要;等等。与此相对,民间话语往往作为行政系统的相对面,在不被行政话语认同的无奈中,以一种消极适应、主动避开甚至有意识拒绝的方式,在青年教师群体中蔓延开来。离开了行政力量的扶持。青年教师的民间成长方式效益低缓。
这样的现状呼唤对行政力量与民间话语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定位。行政系统作为强势方,应该主动运作引导。为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中民间话语的力量向学校事业发展轨道靠拢提供合适的平台、有效的机制。为避免过于强调权力影响产生的矛盾及弊端。行政力量要善于转换角色,把对青年教师专业成长的显性话语权转变为隐性话语权,从行政权力的直接控制,转为引导、启发、支持、遴选的间接控制,通过资助民间团队、鼓励教师合作、提供开拓空间等方式,推动青年教师根据自己爱好、特长或理想追求实现专业成长,使青年教师得到充分理解和支持,并乐于将个人成长与行政愿景保持一致。从而获得民间话语与行政力量的良性合力。
当前农村青年教师的民间交流,远比官方提供的交流平台要丰富得多,如QQ群、教学沙龙、远程互助、结为民间师徒(相对于行政的“青蓝工程”中的“师徒”而言)、教师假期联盟、教育博客交流、QQ空间、专业论坛等。这些交流有很鲜明的圈子化、私人化色彩。交流的内容丰富多样,既有对教育教学的审视反思,也有教育研究的经验心得;既有对行政系统的评价批评,也有对个人生存状态的牢骚不满;既有闪光的思想火花、深刻睿智的智慧见解,也有只见一叶的偏激片面之词、消极倦怠的心态宣泄甚而有不合时宜的指责谩骂。显然,这些民间话语对青年教师的影响是多重的、复杂的,行政系统如果漠视或者以“教师私事,不好干涉”的借口逃避,显然忽视了这股力量的现实作用。行政部门可以倡议某一区域内的学校之间建立民间交流组织,并提供时间空间、必须的物质条件和服务支持,将民间交流逐渐导引到教育教学工作的主题化。
行政管理部门对民间话语的隐性调控方式还有很多。针对学校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事关学校发展的事项,学校可以采用项目招标的方式,动员民间力量的参与,提供资金、人力、研究便利等方面的支撑;由骨干青年教师以个人名义举办教育交流小组、成立教学研究团队或举办专业发展沙龙,动员民间力量承担组织管理职责,青年行政领导有意识地作为成员参与,以身作则力行研究,接受团队的规约,融入青年教师群体;行政领导申请QQ账号、建立BBS论坛等,邀请青年教师参与交流、讨论;等等。这些方式、途径和平台均能为行政隐性调控民间力量提供不容易引发防范与对立情绪的机会,获得行政命令难以实现的效果。
三、凸显文化性,引导青年教师参与并建构学习型组织
学习型学校的建构无疑为农村小学青年教师的
专业发展铺设了一条通往熟手教师、专家型教师的道路,许多教师带着热情投入学习活动,理论视野、理论深度都有所拓展,但是很快学习热情消退。农村青年教师出现学习倦怠的主要原因有:把普遍性的教育理论用于指导真实情境中的教育实践需要较长时间的适应期,需要教师能够处理理论未涉及到的或未能很好解决的问题,对处于积累期的青年教师来说,这一要求难度较大,容易打消教师的学习信心;群体性的理论学习共性鲜明,过于丰富的理论信息形成了“混沌效应”,使青年教师丧失了自主反思的机会,以致产生茫然和无所适从感;非团队型的、松散型的学习方式影响了内在凝聚力的形成。
上述情况提示我们,仅有行政倡导的学习制度与内容是不够的,必须考虑更为深层的动力和长效的支持力。向前延伸一步,行政系统就必须思考学习文化的构建问题。学习型学校对青年教师能够产生长效推动力是基于价值观和意义系统基础上确立的共同愿景,它可以激发青年教师的学习意志力,并获得持续的动力。愿景可以是关系学校整体发展的,也可以是每一小学习团队的,还可以是青年教师自主确立的。不管哪一个层面的愿景,都要有引领青年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自我超越的潜在功能。如果不重视以共同愿景作为导引,不仅教师的学习行为是短暂的,而且学习引发教师的思考也是不系统的。
一旦愿景得到确认,学习型学校的文化建设就要考虑塑造青年教师开展学习的主体心态和主体行为。青年教师的学习心态、学习行为是通过眼界、情趣、取向和交流等方式在学习过程中形成的。比如,有些青年教师的学习以教材使用和对农村的适用性为中心,有些青年教师的学习以面向农村因地制宜开发课程资源为中心,有些青年教师的学习以推动农村儿童健康成长为中心,有些青年教师倾向于埋头勤学、深入思索,有些青年教师以做导学、以学促做,有些青年教师善于思辨能够高屋建瓴……无论哪一种行为方式,只要能够围绕共同愿景,带着推动教育实践、改善教育行为、提高专业素养的心态、精神,就蕴含着青年教师的价值追求,就蕴含着最有活力的文化因素。显然,塑造这样的学习文化,需要学校领导具备高瞻远瞩的眼界、开放博大的胸怀和奖掖青年的魄力,以鼓励青年教师能克服种种困难,坚持不懈学习。
四、鼓励开拓性,让青年教师拥有教育“试验田”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07)06-0005-02
收稿日期: 2007-03-10
作者简介:张静(1973-),女,黑龙江齐齐哈尔人,讲师,硕士,从事理论及教育基本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教学研究是探索教学规律、改进教学实践的有效途径,对教学论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由于教学研究的哲学基础不断扩大,尤其是受后现代主义文化思潮的影响,当前教学研究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其研究方法取向和研究范式也引起了人们的重视。
一、当前教学研究发展的新趋势
教学研究要描述事实、解释原理、阐明标准。为此,当前教学研究将要展开以下几方面研究。
1.教学事实研究
教学研究首先就要进行扎扎实实的教学事实研究。这类研究是揭示教学现象的各种事实性属性,获得“教学是什么”的结论,它是用社会学、文化学、心理学等母体学科的框架与方法观照教学,使我们客观准确地知道教学现象的种种性质与特点。教学事实研究包括教学社会学、教学文化学和学习论等研究领域。教学事实研究不仅是其他类教学研究的基础,而且是我们借鉴外国先进教学理论,使之在中国“内化”的必经途径,也是我们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教学理论的必经之路。
2.教学价值研究
价值研究是在了解教学现象的各种事实之后,对教学过程的各种价值问题加以探讨,如研究教学目的、教学过程的道德和审美的基础与标准等问题。教学价值研究是以“应该”的方式提出论断的,它改造着教学的方向,常用思辩的方法。具体包括教学伦理、教学美学和教学哲学等研究领域。
3.教学决策与设计研究
该研究是为使教师科学有效且符合道德及审美准则进行教学工作而开展的操作层面的研究。教学决策与设计研究是把普遍的观念、原理转化为个别的、具体的操作方式与行动方案,使教师能按着一定的程式进行教学工作。具体包括教师如何备课、编写教案,如何选择或设计教学模式,如何上课,如何进行教学评价和教学管理等等。教学决策与设计是教学理论指导实践的中介环节,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研究,能充分发挥教学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4.元教学研究
元教学研究是以理论形态的知识为研究对象,把目光集中于以语言为载体的教学陈述系统,是对教学理论作整体反思,是一种“反省吾身”的高层次研究[1]。进行元教学研究,需要借鉴语言分析方法、现象学方法和解释学方法。运用语言分析的方法可以检查和分析概念、范畴的意义和用法以及各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运用现象学和解释学方法,是让我们驻足反思,回到历史中去切身体验各个教育家的生活方式,并切身把握其思维过程,以获得对其理论以及理论背景后深层次意义的理解,历史地把握教学理论发展的内在逻辑。
二、教学研究方法取向的转移1.由一元走向多元
研究方法由以前的定量研究转为重视定性分析,现又转为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的互补与融合。定性研究是根据研究者的认识和经验,确定研究对象是否具有某种性质或某一现象变化过程和变化的原因,侧重对研究对象质的方面的分析评价。定性研究的理论基础是解释主义,主体与客体不是截然分立的,主体对客体的认识更多地强调理解。它能有效地处理教学过程中那些难以用定量方法描述的因素,从而从总体上掌握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其不足之处在于主观性太强,带有很重的主观色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研究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定量研究是对事物属性进行数量上的分析,从而判定事物的性质和变化。定量研究一般是把研究对象分解为多项因素,并将其数量化,引用一定的数学方法,通过变换来判断诸因素的关联,最后用数值来表示分析研究的结果。定量研究具有精确性、严密性、验证性和预测性,但在教学研究过程中,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即它只是机械地考虑一些因素。教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是人,不可避免地存在不定因素。因此,两种方法各有其优缺点,应把两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2.由科学化研究走向跨学科研究
针对教学研究对象的复杂性和广泛性,要使教学研究走向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就必须进一步拓展思维空间,不断地同国外教学领域和其他学科进行信息和方法论的交换,使教学论由相对静止的孤立封闭的体系改造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的开放的理论体系。对不同学科从不同方面、不同层次加以研究,使教学研究得以广泛吸收多门学科的研究成果和科学方法,有助于我们揭示教学规律,论证教学原理,说明教学方法以指导教学实践。再者,由于教学活动是一种极为复杂的活动,所涉及的因素较多,单靠一门学科或个别研究者是无法深人的。因此,以多学科的角度或运用跨学科的方式,由多个研究者共同协作,联合攻关已成为必然的新的趋势,不仅可以相互取长补短,还可以相互启迪思维,集思广益,这对深入教学研究是十分有益的。
3.由寻找规律到面对现实教学
研究不再是为了寻找某些教学本质或规律,而是要真正面对教学现象,解决教学中所出现的问题。传统的从高一级学科的理论推延低级学科理论的演绎式,以及从现象中去抽取本质的归纳式都要在这一思想之下予以适当的转换。传统教学研究中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也应部分地由现代教学研究思想方法负责。面对教学现象本身,我们必须认识到,任何教学现象都具有时效性与地域性,“此时、此地”与“彼时、彼地”的教学现象间并不存在着可通约性,因此,我们最好“就事论事”而不能过多地“就事论理”。当然,我们并非不重视理论,事实上,我们不能离开理论,因为任何研究者的研究视角中已经有理论存在了,只是我们并不刻意地用理论去套解现实,以免“削足适履”,也不把追求理论化作为我们研究的目的,而是使研究者得以超越理性或传统思想的过多束缚,进入到更广阔、更自由的创造境界中追求原创性。
4.由建构理论到尝试解释
面对教学现象本身,我们需要摒弃具有排他性的“理论”概念,还要尝试着去解释而不是去“界定”教学现象,解释的最大特点是其开放性。说一个解释是好的,并不意味着它是唯一的。由建构理论向尝试解释的这一转换,可以有效地清除研究者由于固步自封所造成的错误,使教学研究领域真正出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宽容的研究氛围[2]。
三、“田野”研究范式的应用
随着教学研究新的发展趋势的出现以及研究方法取向的转移,一种新的教学研究范式――“田野”研究范式应运而生。“田野”研究范式是引用文化人类学的研究范式,是指研究者走进研究场域进行现场观察、描述、实验并理性分析和抽象概括,获取第一手真实资料继而进行的研究。
研究者对教学实践的现场――课堂进行观察、“深描”、理性分析和抽象概括,以此探讨和认识教学的规律,提高教学质量,彻底改变教学研究的方法。这种深入教学实践现场的研究,借鉴和移植了人类文化学的研究方法――“田野工作法”,我们称之为“田野”研究范式。
如何应用“田野”研究范式呢。
1.研究者的观念需要变革
研究者不能永远停留在对理论的钻研上,而要以理论作为武器,深入到活生生的生活世界,进行深入实际的研究。这种研究不是不要理论的指导,而是对研究者的理论和方法、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研究者要转变观念,走出书斋,深入学校课堂来研究教学活动,使自己从一个单一研究者角色向作为参与和观察的研究者转变,获取和积累第一手资料,逐渐地从“文本式”的教学研究者转化为“田野式”的教学实践研究者。
2.研究者的研究主题要明确
研究者一方面要把握住当今世界教学发展的总进程和发展趋势,另一方面要立足于中国的实际状况和水平。当前,世界教学发展的趋势主要是适应信息社会的挑战,重新认识教与学的过程、方式,重新开发课程与教学资源,这是我们应该把握住的大趋势。同时,我们也应该考虑到我国教学论发展的实际水平和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者不应盲目引进和移植国外教学论,也不应刻意批判传统教学论,而是应该用我国当前现代教学发展过程的事实、材料和实践经验来充实教学论研究,研究者必须亲临教学现场,采用“田野”研究范式。
3.研究者要充分利用新课程改革的契机,加强与一线实践工作者的合作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教学研究者提供了理论的源泉,也促使教学研究者和一线实践工作者走到了一起,为研究者开展“田野”研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机。因为在课程改革过程中,新理念与原有的教学观念、教学方式和教学管理等方面不断发生着冲突,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需要解决的实践问题,也是教学研究者不可回避的问题。要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进而形成不同的教学理论,教学研究者必须深入课程改革试验区与一线实践者一起进行课堂研究,不仅仅研究自己的教学活动,还要研究大量的来自一线的教学教案,然后充实它并赋予一定的意义。
4.研究者要善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研究的实践性
中图分类号:DF81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1-2397.2010.01.05
引言
30年前中国实行的改革开放政策,不但使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也使中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中国的法学理论研究与法学教育得以蓬勃发展。据统计,截止2008年底,我国开设有法学专业的大学已达到了600多所。但在一片繁荣景象的背后,却存在着法学教育定位不清、教学方法陈旧、学生毕业后无法适应司法实践需要等问题。“我们注意到,中国法学教育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尤其是法学教育方法,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理论和实践相脱节等弊端,无法真正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法学院的毕业生确实存在实际操作能力差,适应社会慢等结构性缺陷。”为改变法学人才培养与实际需要脱节的现状,法学教育者们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包括课堂上的“师生互动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诊所式教学法”以及“模拟审判教学法”等,其中以“诊所法律教育”最为引人瞩目。
法学教育不仅仅是纯粹地传授知识,更为重要的是要进行能力的培养;法学教育不能也不应该仅仅是一种通识教育或者学历教育,更为重要的是职业素养的养成。我们需要关注的是,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是否为同一价值取向或法学研究的方法、知识体系与法学教育的方法和知识体系是否相同?对此问题的回答,不仅仅是一个学术性问题,更是一个关乎中国法学教育的方向性问题。笔者赞同孙笑侠教授关于此问题的观点:“法学首先是一种职业知识所构成的体系,其次才是社会科学的一分子。研究是一回事,它可以是多元,况且中国法学队伍人数众多,不怕法学生形不成多元化格局。教育则是另一回事。法学教育是职业型的教育,而不是通识型的教育。”
法学教育应当是成为法律职业者的必由之路,是进入法律职业的前提和基础。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存在密切的关系,法学教育应当适应和满足法律职业的需要。因此,法学教育有其不同于一般学历教育的特殊性,必须考虑法律职业对人才的特殊需求。“法律职业是一种这样的职业:它要求法律职业者要精通法律知识、熟悉法律操作技能、要有法律智慧、有共同的思维方式和有对人类命运的终极关怀的法律品格。法律职业对其从业者内在的精英品质的要求,必然推动专门的以打造法律精英品质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的出现。法学教育就是伴随法律职业化的脚步生成与发展的专门化的教育机构。”对法学教育进行过深入考察和研究的霍宪丹教授认为:“从法学教育的产生和发展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从一开始就有着不解之缘:法学教育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经之路,法律职业只对那些具有同一教育背景的成员开放。一方面,没有法学教育就没有法律职业,法学教育培养和提升了法律职业素养。另一方面,法律职业决定了法学教育的发展方向和改革目标,法律职业不断丰富着法学教育的内容。这种深刻的背景也决定了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学科,法学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应用类法律人才。”从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密不可分的关系来看,法学教育决不能局限于法学知识,而训练法律职业技能、培育法律思维和养成法律人格,同样是法学教育不可或缺的内容。由此,从法律人才培养机构的设置来看,尽管不是惟一,但法科大学、法学院是培养法律职业者的基地和重要机构;法学院的使命不仅仅是完成法律职业者的法律基础教育,而且初步的法律职业教育也要在这里得以完成,更为重要的是法律职业者的法律思维和人格品质也要在这里得以塑造。
一、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
关于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问题,学者们见仁见智,主要存在“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分歧。法学教育定位不准,是当前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一个最为突出的问题。长期以来,法学教育一直被习惯地定位于“学历与学位教育”,将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历教育等同于法律人才的培养,学生通过一定期限的学习获得学历或者取得学位就被看成是法学教育的终极成果,由此也就形成了多层次的学历教育和学位教育的法学教育模式。这其中既有专为学历教育而设的专科层次的法学教育,也有专为学位教育而开设的研究生班层次的法学教育,还有既包括了学历教育也包括了学位教育的本科与研究生层次的法学教育。尽管层次不同,但是殊途同归――都是为获得法学学历和法学学位而进行的教育。将法学教育定位于“学历与学位教育”的观念,导致了法学教育输出的“产品”与社会需求无法适应的尴尬局面。反思中国法学教育。“无论是在教育目标、教育理念、教育体制,还是在教师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就业指导方面,均存在诸多不足乃至根本性缺陷。然而,在我看来,上述反思仅仅及于问题的表层,中国法学教育已经到了对其功能与定位重新界定的时期。”
尽管法律人才的培养有其共通的规律,但基于不同国家和地区政治体制、经济基础、教育模式和法律传统的不同,法学教育的体制及定位也存在较大差异。比较各国及地区法学教育,其共通性在于:法学教育一般是分阶段进行的,所涉及的内容既包括通识教育,又包括职业教育。根据霍宪丹教授的归纳,世界各主要国家法律人才培养体制的基本内容包括:法律的学科教育、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统一的法律职业培训和终身化的法律继续教育。然而,在具体实施法学教育的过程之中,英美法系国家与大陆法系国家却形成了不同的模式:在大陆法系,大学法学院开设了法学本科教育,传授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法学本科教育定位于通识教育,基本目的是通过大学4年的学习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知识体系和法学理论。法律职业教育则在通过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之后,由另外的机构独立完成。与大陆法系不同,英美法系的法学教育尽管也是分阶段进行的,但将其大学的法学教育理解为法律职业教育更为合适,这是因为,在进入法学院学习法律之前,学生们都获得了一个其他专业的学位,大学法学教育的任务是对进入法学院的学生进行法律职业教育。值得注意的是,从上世纪未本世纪初开始,大陆法系国家中的日本仿效美国法学教育的模式,在大学研究生教育层次开设了法科大学院,开始了在法学院的法学教育中融入法律职业教育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与域外法学教育所体现出来的阶段性不同,我国并不存在与其他国家专门的法律职业教育阶段相类似的教育,也没有从事法律职业教育的专门机
构。我国法学职业教育的缺失,导致了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不高、法律人才无法适应社会需要等诸多问题,也阻碍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笔者认为,职业能力的培养离不开基本素质的教育,培养能力比纯粹的传授知识更为重要,法学教育更是如此。法律职业是一种专业化程度非常高的,具有独立性的职业,其从业人员必须有扎实的法律教育为基础并在其职业生涯中不断学习,这就注定了法学教育从一开始就具有很强的职业性。有学者认为,法学教育包含双重属性:学术性和实践性。“法学教育的学术性要求法学教育必须要对学生进行学术性的教育,即要以法学理论为依托,着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智慧、法律修养;法学教育的实践性要求法学教育必须对学生进行职业性的教育,注重训练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总而言之,法学教育既包含了法学通识教育,也包括了法律职业教育。我们应当搁置争论,潜心研究中国民主与社会发展的具体实际,找准我国法学教育的定位。即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方针的大背景下,以法学素质教育为基础,以培养法律职业能力为目标,“生产”适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律产品”。偏离我国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谈法学教育的定位,是不切实际的。法律职业以法学教育为前提和基础,法学教育传授了法律专业知识和培养了法律人的法律职业素养;反过来,法律职业促进了法学教育的发展,丰富了法学教育的内容。
结合本文上述讨论,我们认为,法学教育在厚重法学理论基础的同时,不可偏废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毕竟法科毕业生今后从事的工作主要是处理和解决具体的社会矛盾,而不是在大学或者研究所里研究法律现象。“把法律教育定位为职业知识的传授,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是一种法科职业能力的教育,而不是把法学当作通识来教育。它是一种注重职业方法与能力的教育,而不是注重法律知识的教育。这也是符合我们的政府与社会呼吁多年的‘能力教育’或‘素质教育’之精神的。”所以,我们认为,在我国法学教育体制没有作根本性变革之前,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教育应当承担起法律职业教育的责任。尽管大学所进行的法律职业教育可能只是法律职业教育的“初级阶段”,但其对培养法律职业从业人员(法律人)的法律思维、职业伦理、职业技能和社会责任感等方面,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认为,大学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应当是:通识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的结合。
二、我国法学本科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法律职业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其对“从业人员”提出了相当高的职业素质要求,大致包括3个方面:第一,应当掌握法学学科体系的基本知识,包括各个学科基础课程的知识;第二,应当具备法律职业者基本的职业素养;第三,进入法律职业后。还必需具备从事这一职业的基本技能,解决问题的技能、法律分析和推理的技能、调查事实的技能等。我国当今法学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过于强调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不足,无法与社会需要相切合。总体而言,我国目前法科院校的法学本科实践教学体系及内容,不符合法律职业教育目标的要求,主要存在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
(一)目前的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无法弥补我国法学教育中职业教育的缺失,充其量也只是理论教学的补充
目前我国法学院校的法学实践教学课程,大致包括课堂案例教学、法庭观摩、模拟审判以及专业实习等内容。这些实践课程主要是帮助学生理解所学习过的法学理论,能够简单应用法律规则处理案件和熟悉司法审判的一般流程。对于上述实践教学模式中的各个环节均有必要进行思考与改善,具体而言:
课堂案例教学是既往法学本科教学中主要的实践教学内容,对帮助学生理解法学理论知识、启发学生思维等起到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其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一是实践教学课的内容体系没有脱离理论教学的内容体系,仍是根据理论教学的内容体系来设计的。这种与理论体系相对应的实践教学,一方面仍然承袭了实体法与程序法分离的理论框架;另一方面与司法实践中案件处理的逻辑过程不相吻合,难以形成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二是案例缺乏真实性。由于传统实践教学的内容体系以理论体系为基础,所以,案例的选择通常是以理论上的某一知识点作为基准。为满足这一要求,大多采取“闭门造车”式的案例设计,缺乏真实性。三是案例教学中仍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参与性不强,因而缺乏通过自主思维并提出解决方案的能力训练,效果不理想。四是法学内部学科划分过细,存在于每一个真实案件中的完整内容被割裂,违背了案例分析的基本规律,不利于培养学生全面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法庭观摩和模拟审判,是法科学生在校期间熟悉司法审判庭审操作流程的一个环节,其实践教学的效果难以令人满意。主要原因是:在法庭观摩前学生对整个案件不甚了解,仅经过一次庭审很难把握案件的要点,学生所观察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现象,即双方庭审辩论很精彩。也能了解案件庭审的基本流程,这与在教室里观看庭审视频的效果并无本质上的不同。如果庭审辩论并非想像中的那么精彩或者庭审过于冗长,那么观摩的效果则更会大打折扣。教学环节中的模拟审判,可谓是学生们第一次具体操作司法程序的“体验”,尽管是初步的,但参与的学生们依然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然而,模拟审判也仅仅是解决了学生们“初步体验”审判流程的问题,或者说是纯粹为了熟悉审判中的庭审流程而进行的一项实践教学,并不能从中获取更多的职业知识。由于法庭观摩及模拟审判的教学重点在于对庭审流程的真实体验,所以,对培养学生们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所能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而且,限于课时及条件的制约,能具体参与模拟审判的学生只是极少一部分,大部分学生仍然是“观摩”其他同学的模拟审判,效果并不理想。
法律专业实习,是在学生们大致掌握了法律的基本原理、基本规则的前提下,在司法实践部门所进行的一种实务训练。在法学教育大规模扩张之前,专业实习对于锻炼学生运用法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具有积极作用的。然而。当下这一模式也存在难以克服的局限性。从法律专业实习自身目的来看,其着眼点在于解决学生的“动手”能力,所以,多是采取“学徒式”实践教学方式,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没有一个系统的职业教育的培养方案,实习的主要收获可能有两个方面,即对司法程序运作的了解和对法律具体实施状况的了解;二是随着法学专业招生人数的扩张,司法实践已很难满足法学专业学生大规模集中实习的需要,取而代之的是所谓的“分散”实习,这就进一步加剧了专业实习的“形式化”或者说“走过场”现象;三是专业实习主要是集中在4年级(这种安排主要是考虑专业知识积累和实习效果的需要),其与就业、考研等学生重要的人身选择机会发生冲突,难以兼顾;四是实习时间短和实践部门办案压力大,学生们在10周左右的专业实习时间里,主要是从事一些辅助
性的工作,无法真正实现职业教育的目标。
(二)实践教学课程目标定位不准,无法完成培养学生法律职业素养的任务
由于我国传统上将法学教育定位于学科教育或通识教育,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分离,且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职业教育阶段,从目前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方法及内容来看,很难达到法律职业教育的要求和效果。主要原因在于:当前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模式及内容更为注重的是学生对法律实践有一个初步的了解,通过实践巩固和加深对法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对具体法律规则的把握,并未从法律职业对人才培养要求的高度去规划和设计法学实践教学的模式、方法及内容,其结果仍然是满足了“理论教学”的需要但无法顾及法律职业教育的要求。职业教育更注重“法律人”的思维及人格的养成,正如美国博西格诺教授所言:“法学院的目的是改变人,通过在法学院的经历使人们变成另一种样子――将他们从法律的外行转化为法律人的新锐。法学院为他们提供了运用法律规则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使他们对自己有一种全新的作为法律专业人士的概念,忠诚于法律职业的价值观,取得一种费解而神秘的被称为‘法律人思维方式’的推理方法。”因此,我们必须考虑法学实践教学的目标定位、内容改革和实现路径,实现法律职业教育的目标。
(三)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不利于培养法律人的职业能力
与理论教学不同,当前在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环节,各教学机构大多不重视研究与探讨教学体系,也没有形成一个目标明确、内容安排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呈现出一种“无序状态”,其对法学人才的培养没有起到应有的效用。有学者指出:法学教育长期由法学院校闭门经营,似乎与法律职业部门无关,不系统、不规范的实践教学和实习活动,无法满足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的针对性需求。其原因主要是源于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长期缺乏制度联系,处于脱节的状态所致。徐显明教授曾撰文指出,法学教育作为国家法治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要坚持做到:法学教育承担起引领时代法律思想走向,提升整个社会法治素养的责任;法学教育承担起构筑社会伦理体系的责任;法学教育承担维持社会主流价值的责任。法学通识教育重在法学基础理论、一般社会知识的传授;而法律职业教育则是培养即将成为“法律人”的法科学生的职业技能、职业伦理和社会责任感。所以,我们必须把握住法律职业教育的内涵,科学安排实践教学环节、内容及方法。
三、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创新理念
我国法学高等教育实行高中毕业生直接进入到法学院学习法律的培养体制,这就决定了法学本科教育应当属于法学通识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相融合的机制,理由有两点:一是法学高等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基本人文素质、道德修养和思维能力;高中毕业生直入法学院学习法律的法学高等教育体制,也决定了通识教育是法学高等教育的基本内容;二是按我国现有的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法律职业能力的训练也只能在大学完成;因为在司法实践中,我国并不存在类似于日本等国家的法律职业司法研修所,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高级人民法院也都建立了法官学院,但其训练对象和目的也仅限于法官及继续教育,法律职业教育的初期工作只能由大学来完成。在法学教育体制没有大致或者彻底变革之前,法律职业教育应当成为当前法学教育的重要内容,法学院是当之无愧的法律职业技能知识的初期传授者。
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直接决定了课程体系、内容和教学方法的选择,也决定了对从事法学教育的师资素质要求。这就使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我国法学教育的理念、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检讨我们的教学方法、方式。在这方面,德国的法学教育模式值得我们研究和学习。“德国人既把法学当成一门严肃的学问,又非常强调法学学科的实践性。因此它对法学教育的定位,是既要传承知识、发展学术,又要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在授课形式上,既有注重基础知识培育的大堂讲授,又开设有不同层次的旨在培养学生论辩能力的研讨班(sem-in-),同时德国人也很重视‘练习课程’,比如刑法、民法等课程都有相应的练习课,旨在帮助学生在‘情景’中理解和掌握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在创新理念之下,我们应当做到:
(一)更新法学实践教学的理念,明确实践教学的目标
传统上,英美法系法学教育的理念更为重视法律职业素养教育,大陆法系国家更注意法学理论素养的培养。我国法学教育与其他大陆法系国家有类似倾向,注重教授学生基本的法律概念、法学原理及法律基本规则的解释和应用。中国法学教育缺乏实践性和开放性,过于注重学科知识体系的建构和完善,过于强调传授基本知识以及对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解释和分类。近些年的法学本科教学中,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得到了一定的重视。但教学理念尚模糊不清,主要表现在实践教学重视对规则的理解和应用,尽管是对法学理论教学的一种补充,但其所能发挥的作用和达到的效果也是有限的。
笔者认为,法学实践教学的基本理念应当是:以学生为主体,以巩固法学基本理论为基础,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职业伦理和社会责任感为目标。传统的教学方法,无论是课堂理论教学还是实践教学课程,学生都被视为接受知识传授的对象,这种被动接受的教学方法限制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实践教学理念应当有所创新,从“教师要求学生学习”变为“学生想学习”,从学生被动接受教师思维到学生主动思维的转变。这种转变,可以说是革命性的转变,学生不再是教学中被动的接受者,而是教学活动中的主体,教师所起的作用主要是一种引导作用,学生不再受制于教师的思维,而能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处理问题。按传统的传授法学知识的教学方法,学生的参与性不强,也没有可供选择的机会,教师通常不会过多地去考虑学生需要学习什么,而学生也没有这方面的要求。“传统法学教育过去几十年基本一直采纳的教学方法是教师讲什么,学生听什么,并以是否‘全盘接受课堂书本知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水平的主要标准。”
如能通过对处理具体案件的方式培养人才,一方面可以巩固课堂教学中所学到的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律的基本规则,锻炼处理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培养学生对社会的责任意识和高水准的伦理意识,以便达到维护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和引领社会伦理方向的目的,成就“法律人”必备的职业素养。
(二)创新性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内容及方法
我国传统的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模式是由案例分析课、法庭观摩和模拟审判以及专业实习构成。不能否认,这一实践教学模式在历史上曾起到过积极的作用;然而,由于社会条件的变化和法学本科学生招生人数的急剧增加,原有的实践教学模式难以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实践教学的目的也不再限于对法律应用的初步了解,而更多地转向培养学生思辨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多方面职业素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创新法学实践教学的模
式、方法,以适应我国法治建设对法学人才的需要。概括而言,从法律职业教育的视角审视,这种创新性表现在实践教学体系创新、教学内容创新和教学方法创新。
所谓实践教学体系创新,就是要在原有的以课堂案例分析和专业实习为主的基础上,增加以培养学生职业素养、职业能力为目的的“法律实验性实践课程”和“诊所式”职业教育模式,形成以课堂案例教学为基础,以校内法律实践基地为平台,以校外专业实习为拓展和补充的法律职业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的体系化是法学实践教学改革和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法学院实现法律职业教育的基本要求。初步的构想是:(1)理论教学中辅之以实践性教学内容;(2)课堂实践教学(主要是案例分析);(3)实训:主要包括观摩审判、模拟审判、社会调查等;(4)法律实验:建设法律实验室,全过程模拟司法实践。建设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和创新的平台。具体是:加强法律实验室建设,建立模拟学生律师事务所、模拟学生检察院、模拟学生第一审法院、模拟学生第二审法院,聘请学校教师、职业律师、检察官和法官为指导教师,为学生提供开放性、全过程实践法律的场所;(5)专业实习,建立校外实习基地;(6)法学论文写作训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及法律文书的写作训练。
所谓内容创新,就是以法律职业教育为基本指导方针,加强法学实践教学的“职业化”,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以及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法学研究能力;增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为内容的法律职业化教育。
所谓方法创新,就是在法学实践教学中输入强化法律职业内容,比如采取“诊所式”教学法、“双师指导”教学法等具有创新性的实践教学方法。
创新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模式,必然要求这一教学体系具备完整性、互补性、能动性和社会性等结构要素。教学体系的完整性具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指实践教学内容具有完整性,不局限于法律职业的某一方面能力的训练,全面培养法学专业学生所必备的基本能力;二是这种完整性还表现在该实践教学体系完全按照司法实践的各个环节进行完整设计,包括程序的完整性和案件处理的完整性,以培养学生“职业的思维”能力。教学体系的互补性,是指该实践教学体系是一种“学院式”的实践教学,其不能完全替代司法实践中的职业能力的培养,是一种具有补充性的职业教育;同时,实践教学各个环节的目标、功能各有所侧重,形成互补。教学体系的能动性,是指这一法学实践教学模式首先是以学生为主体,为学生而设计,从一开始就强调学生主动、自主的参与。无论是课堂的案例讨论、解决方案的拟定,还是模拟实践教学环节,始终强调学生自主选择,教师参与指导的教学思想,包括在模拟实践教学中,选择案件、选择指导教师、选择参与角色等,都由学生自主决定;在实践教学中,教师与学生形成互动。教学体系的社会性,是指法学实践教学不仅仅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法律操作技能,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处理,培养和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将具体案件的处理纳入到整个社会发展的思维中来考虑。感受和领悟法律正义是如何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处理来加以实现的。
四、法学本科实践教学创新模式探索
就我国法学教育而言,法学院不仅要重视法律基本知识的传授,还应在法律职业教育方面担负起相应的责任,所以,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改革,应当立足我国法学教育的基础,以职业教育为基本导向,探索出一条“院校式”职业教育之路。就此而论,法学院的实践教学不仅仅是培养职业技能的,它还要向未来的法律职业者们灌输一种思想:一个法律人所应当承担的职业责任,是在职业和其他行为中承担起实现法律正义、公平和道德的社会责任。创新模式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合课堂案例教学内容,创新课堂教学方法
长期以来,在我国法学教学和研究方面,实体法与程序法一直处于分离的状态,实体法学者只研究实体法而忽视程序法,程序法学者只关注程序法而忽略实体法,双方只在自身的框架内分析和解决问题。程序法与实体法教学内容的脱节,导致存在于每一个真实案件中的完整内容被割裂,违背了案例分析的基本规律,不利于培养学生全面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课堂实践教学应当以实体法与程序法教学内容整合为主线,辅以“双师同堂”教学指导,形成“双师同堂解析民事案例”教学模式,改变以往实践教学中实体法与程序法“分离”的现象,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法律的能力。“双师同堂民事案例教学模式”的教学内容体系,在设计理念上,本着整合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实践教学内容的原则,强化案例教学的整体性和全面性;在具体结构设计上,本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司法审判的一般流程列出设计讨论、训练的专题,每一专题由若干典型案例组成。
“双师同堂民事案例教学模式”以学生为教学主体,以分析真实案例为教学内容,采取师生间互动的教学方法,并使之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双师同堂民事案例教学模式”相对于传统教学模式而言,有许多创新之处:第一,可以整合师资优势,提高教学水平。传统的案例教学模式是单学科的,割裂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有机联系。“双师同堂民事案例教学模式”开创了民事案例分析的新方法,由讲授实体法的教师和讲授程序法的教师同时上讲台,分别运用自己所精通的专业知识对同一个案例从不同方面进行分析讲解,以便提高学生对实体法和程序法知识的融合和综合运用能力。第二,“立体”互动、辩论式教学方法,可以启迪学生思维“双师同堂主持教学,以学生为教学主体,通过师生互动、师师互动、生生互动”的论辩式教学方式,突出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主动性、参与性;通过课堂上老师之间的互动,启发学生积极地思考,锻炼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拓展学生的思维,深化对所学知识的理解。第三,可以整合实体法与程序法教学内容,保证案例分析的完整性。首先是按照司法审判的一般流程设计教学专题,以案例分析为载体,以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有机结合为教学内容,形成较完整的课程体系。可以克服传统案例教学将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割裂开来的缺陷,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实体法和程序法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次是开创了以课堂教学为主、以观摩审判和模拟审判为辅的案例教学新模式。所有环节的案例均为真实的且有较大争议的案件,可以锻炼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研究能力。
(二)引入“诊所法律教育”模式
兴盛于1960年代美国法学院的法律实践性课程――“法律诊所教育”,因其法律职业化教育理念和在法律职业能力培养方面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备受法律教育界和实务界的关注。21世纪初,这一教育模式被引入我国法学教育中来,10多所法科院校及综合性大学法学院均开设了法律诊所课程,在提高学生法律职业能力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诊所法律教育”注重从实践中学习,其与课堂教学相比较,在培养学生从事法律职业所需要的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方面具有方法上的优势。“作为一种教学方法,诊所方法的魅力在于它首先关注学习者和学习过程,并以此来促动教师去关注教育心理学,并对不同的教学方法做出评价。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诊所教学是一门教学的艺术,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传递着教师与学生的互动性,有的学者更是言简意赅地称之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或‘从实践中学习的方法’。”与课堂案例分析课教授学生案例分析的一般理论化的思路不同,诊所法律教育更注重法律职业技能的养成,通过真实地客户处理法律问题,有效地训练学生法律职业技能,包括担当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所必须具备的判断问题、法律分析和推理、事实调查、组织谈判以及诉讼程序运用的多项能力;“诊所法律教育”还强调在处理实际案件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强调作为一个法律职业人要在自己的日常执业中促进正义、公平与道德,为法律职业尽到提高法律及法律机构实现正义的能力的责任作出贡献。“诊所法律教育”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较为真实的“执业环境”,这是法学院传统法律教育课程无法实现的。“在法学院设置一个模拟的或真实当事人的环境,组织这些技能的教授,使学生能够将以后的执业经历与曾在法学院学到的概念联系起来,就像学生们能够把毕业后获得的实体法知识放到他们在实体法课程中所学习的概念框架中一样。”。可以说,“诊所法律教育”是法学院教学中与实际执业环境最为接近的一种职业化教育。
(三)建立校内实践教学基地――法律实验室教学模式
在目前的法学院法律教育、法学教育模式中,实践教学课程主要有法庭观摩、模拟法庭和专业实习3个教学环节。就目前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来看,其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第一,时间有限
目前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安排在课堂教学中,在课程教学课时中安排不超过10%的课时数(8课时左右)作为实践性教学的时间,主要用于观摩法院审理和学生模拟法庭开庭审理。这样的时间安排显然无法满足对学生进行实践训练的时间要求,所进行的训练也只能是“走马观花”式的观摩和模仿。
第二,不具开放性与缺乏参与的广泛性法学院开设的实践教学环节,一般仅针对开设某一门课程的学生,比如,民事诉讼法的实践教学环节仅针对正在开设该门课程的学生进行,其他学生则无法参加;同时,也因为目前联系法院观摩案件审理的难度较大,给该实践教学环节的实施带来了困难。此外,也因为学时等各种因素的制约,能够具体参与模拟审判的学生人数也非常有限,在仅能进行的一次模拟审判教学中,大概只能容纳不到20位学生参与实践操作。这种模式的实践性教学所能发挥的作用相当有限。
第三,缺乏系统性从目前法学实践性教学的运作来看,仅仅是对法院审判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观摩和训练,而不是对某一案件处理的全过程进行观摩,缺乏系统性。这种只针对法律运作的某一个层面、某一个阶段的实践性教学,无论强度、规模如何,都无法使学生全面了解和掌握法律实际运行的全貌,其教学效果也大打折扣。改革措施如下:
1.明确建设“法律实验室”的意义
现代司法体系的运作离不开由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组成的法律人群体,司法运作的成败与法律人群体的素质密切相联。西方国家已经探索出了较系统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其特点主要包括:(1)注重法学教育中知识结构的要求;(2)区分不同层次法律人才的培养机制;(3)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4)职业法律人的特别培训。我们原有的传统的教育模式无法培养出既具有较好理论基础,又能娴熟运用法律的专门人才。通过建设“法律实验室”,在发挥理论教学优势的基础上,注入具有极强实效性的实践教学内容,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出社会需要的优秀法律人材。
2.厘清建设“法律实验室”的基本思路
建设“法律实验室”的基本目标是:以模拟实务操作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实践性教学,训练学生运用法律处理具体事务的能力,并通过这种实训检验学生对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规则的把握程度,提高理论研究水平。根据这一目标,“法律实验室”大致应按照以下思路运作:“法律实验室”是供法学专业学生进行法律实践操作的场所,“法律实验室”为开放性实验室,所有法学专业的学生均可申请参加,是一个开放性的模拟系统。按照司法实践的模式,设立:“模拟律师事务所”(供学生实践“律师业务”);“模拟检察院(供学生实践“检察业务”);“模拟一审法院”(供学生实践“初审法院业务”);“模拟二审法院”(供学生实践“上诉法院业务”)。指导教官由学校教师、律师、检察官、法官担任。
“模拟律师事务所”、“模拟检察院”、“模拟一审法院”、“模拟二审法院”等模拟法律实务操作机构的运作完全按照实践模式进行。比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是如何对一个民事案件进行咨询与的,具体的承办律师如何接受当事人委托、进行案件调查、撰写《状》,以及向法院提讼到出庭诉讼、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和律师上诉等。通过这种具有很强实践性的训练,不但使学生全面了解法律是如何在实践中运作的,也能使学生通过处理具体案件加深对法学理论和法律基本规则的理解,同时还能使学生了解到律师事务所、检察院、法院在实践中是如何运转的。
“法律实验室”着重培养和训练学生的动手能力,是一种完全模拟“真实场景”的全方位实训,按照上述策划,“法律实验室”在以下几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第一,有优秀的指导教官团队参与“法律实验室”指导工作的教官除学校的教师外,还包括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检察官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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