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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的规模不断扩大,运营过程中税务风险管理越来越重要。要实现高效控制税务风险的目的,必须要建立合理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系统。商业银行税务风险管理系统对企业的稳定持续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第一,税务风险管理可以降低商业银行的税务成本,保障银行的经济利益;第二,税务风险管理可以降低商业银行违规税收管理的风险,避免银行因为违反了税收制度的规定带来的声誉风险和资金损失;第三,商业银行业对税务运作进行严格的管控,可以营造良好、安全的经营发展环境,保障银行依法经营,以此促进银行长久有序的发展,经济稳定持续的增长。
二、商业银行税务风险管理系统建设的内容
(一)商业银行税务风险的内涵及成因
商业银行税务风险是指银行在日常运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税务事项的处理方式与税收法规存在差异给银行带来的风险,会给银行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损失。
商业银行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商业银行的管理层缺乏税务风险管控意识,对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二是税务政策不够清晰,税收制度有待优化,税务机关执法的规范性不强,执行尺度也有差异,商业银行无法准确把控税务风险;三是商业银行内部从事税务管理的员工素质有待提高,税务人员缺乏风险敏感度,对税务风险感知能力差;四是商业银行业务繁杂,风险点多,管理难度大,系统在处理税务事项方面自动化程度较低。
(二)商业银行税务风险管理的概念及内容
明确商业银行税务风险管理的概念及内容,是构建税务风险管理系统的基础。商业银行的税务风险管理是指,银行在经营业务管理范围内,从税务控制、决策以及银行业绩评价等各个方面对税务风险管理进行评估,最大限度地避开税务风险,节约税款,降低税务成本,保障经济利益。商业银行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有银行信息、常规、投资、筹资、战略目标以及运营管理等,在各项管理中,识别评估银行可能会发生的税务风险,通过研究分析制定有效的风险应对方案和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降低税务成本,提升经济收益。
(三)商业银行税务风险管理系统的设计
1.商业银行税务风险管理总系统的设计
商业银行为了将所面临的税务风险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可基于税务管理流程设计科学的税务风险管理系统。商业银行税务风险管理总系统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风险目标设定、风险内部环境研究、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活动、风险对应解决、风险监督反馈机制以及风险信息共享与交流等多个环节的设计。商业银行税务风险管理子系统在设立过程中,需要考虑战略、运营控制、日常管理以及信息管理子系统等几个环节的设计。通过综合分析和运用总系统与子系统,设计出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系统,能及时采取应对风险的措施,降低商业银行的税务风险。
2.商业银行税务风险管理子系统的设计
商业银行既要设计税务风险管理总系统,同时也要研究设计子系统。目前,商业银行税务风险管理子系统的设计包括两个方面,分别为风险战略子系统和税务风险日常管理子系统。
一是风险战略子系统的设计。风险战略子系统的设计,主要是明确商业银行长期发展的战略目标决策,围绕税务风险总系统的设计方案,来设计风险战略子系统的管理方式,达到精准的目的。风险战略管理子系统需要对投资环节、筹资环节以及收益分配环节等环节进行设计。此外,商业银行还需要对税务风险识别、管理监督、评价应对等体系进行设计,通过这些体系对税务风险子系统进行全面研究评价,科学构建系统的整体性,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是税务风险日常管理子系统的设计。税务风险日常管理子系统主要是在总系统的设计结构的基础上进行展开设计,达到实现日常精准控制商业银行税务风险的目的。税务风险日常管理子系统需要对银行与税务关系环节、纳税申报环节、会计核算环节等多个环节进行设计,通过对日常管理的多个环节的风险控制以达到有效控制企业日常税务风险的目的。
三、商业银行税务风险管理系统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税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商业银行在成立之初,往往都会建立基本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但可能会忽略了税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由于商业银行在经营阶段,缺少一定的经验积累和专业的管理人员,在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缺乏标准化、流程化。因此,商业银行在没有得到成熟、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控制的基础上,很难实现完全的风险预防和管控,这将导致税务风险管控无法在内部持续有效地开展,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稳定经营发展,可能给银行带来巨大的税务风险隐患。
(二)税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环境不成熟
对商业银行来说,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管理非常重要,银行想要达到预先设定好的经营目标,必须实现良好的动态化自我控制和自我管理。而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想要实现这一管理目标,必须要有成熟且稳定的内部与外部控制环境作为保障。很多商业银行在成立之时,都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缺乏成熟稳定的内、外部控制环境,中高层管理人员没有提高对税务风险管控的重视,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认识与方针政策宣传力度不足,管控责任未得到真正落实,导致银行员工对税务风险控制观念及意识不强,税务风险管控文化没有得到积极发扬,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管理难以建成和持续。
(三)税务风险评价及预警指标机制不健全
商业银行税务风险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预警指标没有统一标准,相关机制不健全。有的商业银行没有税务风险评价相关方面的经验,尚在探索阶段;有的商业银行虽然有了一些经验基础,但在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分析中,依然缺乏系统的方法和专业的税务人员;有的商业银行没有结合实际经营和行业发展现状,调整评价标准和指标,仅凭借历史经验和非专业的兼职财务人员来完成税务风险的各项管控。目前,各商业银行开展税务风险评价与预警工作具有随意性,同时存在很大的差别性,这不仅影响税务风险的长期管控效果,还会导致银行行业的不稳定发展。
(四)税务风险数据内部沟通机制不流畅
商业银行内部缺乏全面有效的协调与沟通机制,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部门与部门之间很少相互交流沟通,部门工作职责相互独立,部门人员各司其职。这种模式下,税务风险数据在银行内部无法有效的传送和交流,给税务风险全面内控管理带来了较大的限制。目前,商业银行业务品种繁多,上中下层级复杂,分支机构设立广泛,税务风险数据涉及的广度和深度,以及量都是巨大的,如果缺乏及时的传送的交流,出现风险的概率也是成倍增加的,因此,想要把控税务风险,必须要高度重视银行中税务风险数据在内部能够交流通畅。
(五)未建立税务风险应对方案和控制体系
商业银行管理者缺乏税务风险管理经验和意识,银行内部未建立税务风险应对方案来处理临时和非临时发生的税务风险,未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来控制银行经营管理不同环节中发生的税务风险,包括运营过程中、会计核算、税务计算、纳税申报、战略重大决策等各个环节,导致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应对解决税务风险,以及管理控制税务风险困难重重。
四、完善商业银行税务风险管理系统建设的对策
(一)健全税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机制
商业银行要想有效的防范税务风险,避免商业信誉和资金利益发生损失,必须要结合行业的发展特性以及自身的特点和需求,建立符合自身发展的税务风险管理系统,首先,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一是商业银行应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业务部门及工作人员与银行内部运营过程中税务风险管理的联系,加强银行与税务管理机关之间联系的密切性,能够及时地获取最新信息。
二是商业银行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监督体系,设立独立的监督部门,对税务风险管理的控制与系统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三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过程中,具体能够实施的税务风险控制手段:其一,重视商业银行日常运营、管理的各个环节的税务风险控制;其二,加强商业银行各项涉税业务、各项税款的核算缴纳的风险控制;其三,强化商业银行管理与控制常规纳税申报,加强审查与管理保存备查材料,加强评估和分析纳税申报与税金核缴过程中隐含的风险;其四,重视商业银行税务筹划,减少税务成本,最大化减少税务风险发生的概率。
(二)完善税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环境
商业银行想要构建稳定的税务风险管理系统,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的基础上,需要有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作为保障,所以必须要建立和完善银行的内控环境。
一是商业银行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系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开展涉税风险知识宣传,大力倡导税务管理的文化理念,加强员工的税务风险教育,以此提高工作人员的税务风险预防理念和能力,保障银行税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商业银行应建立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结合自身业务特征、发展需求、实际情况以及税务风险管理要求,设置管理岗位,培养专业的工作人员从事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并明确税务管理部门职责,制定每个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三是商业银行在设置税务管理岗位,安排税务管理人员后,应加强对税务管理人员的培训,着重培养多能化的复合型人才,能够提高判定银行税务风险的精准度和及时性,制定高效的风险评价方法和标准,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指标和机制。
四是商业银行应设定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税务风险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在税务风险管理方面,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标准与奖惩激励规定,以此来规范和激励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行为。
(三)加强税务风险识别评估与预警
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健全统一的税务风险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预警指标,能够保障税务风险的长期管控效果,促进商业银行长期稳定发展。
一是商业银行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税务风险自评估工作,先是识别税务风险,再是通过各种评估方法对税务风险进行评估,评估风险的大小以及发生的可能性,及时发现税务事项处理偏差,并做出相应调整,降低因偏差导致的税务风险带来的经营成本和税务成本。
二是商业银行应依据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标准,结合自身的经营发展及税务风险管理需求,制定符合自身税务风险管理的风险评价指标、风险评估标准和风险计量公式,制定税务风险预警指标和预警机制。
(四)畅通税务风险信息的内部沟通机制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设立广泛、上中下层级复杂、经营业务品种繁多,税务风险数据涉及的广度和深度,以及量都是巨大的,因此,想要把控税务风险,必须要高度重视银行中税务风险数据的流畅沟通。
一是商业银行应加强自身和主管税务机关之间密切联系和积极交流,及时掌握最新税收政策,及时在内部做出应对措施。
二是商业银行应加强与同业之间的互动与交流,相互学习对方的优秀税务风险管理经验和方法,弥补自身在税务风险管理方面的不足,完善自身税务风险管理系统的建设。
三是商业银行应加强内部各个部门、工作人员之间的多项沟通,税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共享税务方面有关信息,明确部门税务管理人员的税务风险职责和权利义务,防止发生税务风险产生后无法追查风险源头,以及工作人员互相推诿责任的情况。
四是商业银行应加强内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提升税务风险控制多功能化,利用其他措施提升税务风险控制水平及效率,监督部门应加强税务风险内控管理监督和检查力度。
(五)建立税务风险应对方案和控制体系
二、信息管税目前存在的问题
1、数据的准确度和可信度都有所降低
一线人员在信息采集环节数据的规范性、合理性还存在偏差,数据入口关有时把握不严,导致一些垃圾数据从源头进入系统,由于数据录入不完整或不准确,数据口径出现偏差,导致同样的数据在各个模块查询结果不一致;由于数据不规范,导致系统不能产生各类正确的报表;由于数据调整不及时,没有根据纳税户变化情况及时变更系统数据,导致无法进行深层次数据加工和分析利用。实际上,数据质量问题已经成为推动地税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管税应用水平的“瓶颈”。
2、日常信息数据质量监控落实不够及时
日常数据质量监控成为做好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一个关键点。虽然各地信息中心对数据质量监控及考核指标有严格规定,但有关责任人员对数据质量的可疑处或差错数据关注不够,没有认真查明原因、核实、修改、改正。问题数据产生,既有系统上线时不稳定造成的,也有业务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还有纳税户情况发生变化,而没有及时在系统中进行变更的。这些问题数据的产生,说明各级地税机关在软件操作环节,软件应用环节的管理还没有到位,还需要切实加强软件应用操作的学习。对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的考核力度不强也导致数据质量的差异。
3、全国地税普通发票网络查询系统建立相对滞后
目前,各地普通发票存在种类繁多、式样各异、规格不一、防伪措施各不相同的问题。这种票种繁多、各省各异的状况,不利于税务机关规范管理、不利于纳税人方便使用、不便于公众辨别真伪,不仅增加了纳税人的经营成本,而且降低了税务机关管理效率,已经成为当前实现税务系统普通发票管理信息化的主要瓶颈。目前全国型的地税普通发票查询系统,税务机关的网上发票管理防伪还没有系统全面的建立,给偷逃税款的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如何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加强发票使用监控,防范假发票流入也是摆在当前重要的内容。
4、涉税信息收集没有完全到位
涉税信息收集不完全,不能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经营动态和市场变化信息,税源管理也就造成了分割化。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掌握不全面,对企业上下游及关联企业间监控缺乏有效手段。信息的沟通机制不全。对外的联系和信息交换,还没有建立有效机制。只有健全沟通机制,才有利于提升信息管税水平。信息不对称,不匹配将导致管理部门无法通过信息系统获得最新、可靠的、完整的税收管理数据,造成管理缺失。
三、加强信息管税的几点建议
1、健全机构,建立信息管税制度
一是要成立信息管税中心。人员由分管信息管税的各级领导、业务科室、信息中心人员组成。职责对内处理流程,业务操作,疑难杂症。解决操作中的问题,充分利用分析数据。对外处理软件安装及信息共享平台的信息收集,分析,加工,利用。联络协调有关数据传递事宜。同时,地税机关各业务处室、基层局可以随时提出业务需求,增强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时效性。二是成立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市局信息中心内部成立数据处理小组,直接定制数据报告,因时、因事分析税收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2、职能定位,监管征管数据质量
一是征管质效要达到效果,必须避免涉税信息失真。为使征管水平提高层次,就必须充分利用现用信息,加大数据清理的力度,就在于重视数据质量监控的程度。二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数据垃圾的产生有文化素质的原因,有操作水平的原因,但最主要的是思想作风、责任心和法制观念的问题。必须杜绝为了提高质量考核指标而“机外监控”,通过执行严格的监督考核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加以解决。
3、创新思路,拓宽信息管税渠道
1.债权债务关系的相似性。德国学者阿尔巴特·翰瑟尔(又译为海扎尔)在1919年德国税法通则制定后提出,主张国家与纳税人的关系是依据税收法律之规定,而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形成的公法上债权债务关系[6]。其实,我国税收征管法规定了税收与一般债权的顺序问题,也就说明该法承认税收是一种债权。税收作为“法定之债”,征纳双方处于对等地位,国家及其税务机关作为债权人,有依法征税的权力,负有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义务,强调对纳税人服务意识[6];纳税人作为债务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若其不按时履行义务,需向国家等债权人支付滞纳金,甚至受到行政处罚,同时会带来国家税收流失的风险。这实质上同商业银行和贷款客户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此外,同商业银行要求贷款客户提供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担保一样,事实上税务机关也可以依法要求纳税人为应纳税收设定债权担保,只不过应用不如银行普遍而已。
2.信息不对称和信用基础的相似性。不管是税收流失风险还是贷款违约风险,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征纳或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银行客户/交易对手或纳税主体作为信息优势方,可能采取满足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有害债权方的行为,而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债权方需要尽可能地收集与交易有关的信息,以在谈判和交易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产生信息获取成本、监督管理成本等交易成本。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潜在风险问题,商业银行需要加强对客户信息的采集,加强客户识别和贷后管理;税务机关需要加强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完善税源管理体系,实现“信息管税”;同时,要充分利用征信等社会信用环境,增加纳税人或客户的失信成本。
3.纳税遵从风险和银行信用风险的相似性。银行信用风险和纳税遵从风险都是指债务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或足额纳税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称违约风险。税收风险与银行风险类似,理论上也可以从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应税规模敞口(或违约时风险暴露EAD)、时间期限(M)等维度来量化。比如违约概率(PD)可由纳税人或客户的静态特征指标、动态财务税收指标、历史信用行为记录等要素进一步加以度量和预测。违约损失率(LGD)指一旦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与特定债权的抵押、担保措施的有效性、清偿优先性、金融账户信息的可获得性和有效性、与执法环境、清收费用和债权保全的回收能力有关。对于银行贷款违约时风险暴露(EAD)包括贷款本金余额和应收利息,较为容易确定;而应税规模敞口仅指应缴税额,除了税率比较确定外,税源相当于贷款本金,事先税务机关并不知道,只能根据纳税人销售、资产、利润、水电消耗、行业统计信息、历史月交税金等间接预测,加之复杂的税前扣除事项和减免优惠税收事项,使得税源管理是税收风险管理与银行风险管理之间的重要区别之一。
4.税收执法风险和银行操作风险的相似性。从风险成因来看,税收执法风险与银行操作风险类似,都是由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四类风险来源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比如人员风险包括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低下、、渎职侵权或不作为;考核机制不健全,导致执法人员虚收、预收、滥收、混税种、混入库级次、空转、引税、卖税、收过头税、寅吃卯粮等等,与有税不收现象共存[7];培训不足等等。流程和程序风险体现在登记、征收、结算、稽查等环节越位缺位、控制不足或控制过度。外部事件和环境影响包括地方政府干扰、外部欺诈等;税收法律不完善、级次差、权威性不够而带来的法律风险;以及随着税务系统大集中、电子税务业务的发展而带来的IT风险。
5.税收风险管理和银行风险管理历史和发展趋势的相似性。我国税收管理和银行经营管理的风险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1979年“拨改贷”[8]和1983年国营企业“利改税”[9,10]的启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而逐渐显现的;之前计划经济时期本质上是排斥风险的,是一种确定性经济,基本不存在风险管理问题。
随着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94年设立3家政策性银行而开始银行商业化转型和分税制改革,2003年开始的国有银行上市和新一轮税制改革,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和差异化,客户(纳税人)数量日益增加、税源管理(或金融服务)范围日益扩大,新的金融产品或税种税制结构调整不断出现,业务日益全球化,信息科技的广泛运用,信用环境和法制不健全,地方政府干扰等,使得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复杂,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成为商业银行和税务机关共同的内在要求。
另外,在个人业务方面,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的脱媒,零售业务和中小企业信贷等银行业务占比逐渐增大,很多银行开始了向零售银行的转型;针对零售业务的申请评分卡、行为评分卡等零售风险管理工具获得大量应用,并获得良好应用效果。对于税收业务,以所得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为主体,是世界税制变迁的一个重要方向(在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占国家税收的比重一般都高达40%以上)。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只占税收收入的7%,因此,从长远看,如何借鉴商业银行零售评分卡风险管理经验,切实解决“人少户多”、有限的征管资源与纳税人(尤其是个人、个体户、中小企业等)数量不断增加、税源税基不断扩大这一日益突出的矛盾,对加强税收征管具有现实和长远意义。
6.税收风险管理和银行风险管理理念和目标的相似性。理念转变是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先导。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的政府重塑运动,逐渐将现在的税务机关改造成同商业银行等企业类似,是以纳税人(客户)为中心、以企业家精神改造后的企业型政府。同银行通过风险识别、进行风险资本配置,进而确定市场所在、确定目标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类似,税收风险管理对纳税人(客户)分类管理,进行风险识别和预测,确定目标纳税人,将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化配置到风险高、税款流失可能性较大的地方,以最大限度提高税收遵从。
二、对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启示
基于以上税收风险管理和银行风险管理的相似性比较分析,借鉴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方面的相关成果和经验,对于我国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有以下启示。
1.建立健全的税收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对风险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须有与之相适应的组织架构作为保障。目前,我国税务系统纳税评估部门、税源监控、税收经济分析的相关部门正在行使部分风险管理职能;而稽查、专业评估则往往是对风险转化为事实的事后管理。2009年国税总局下发了成立征管状况监控分析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的通知,预示着全国征管状况监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以及税收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已初具雏形。组织结构对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的影响不可低估,为了完善税收风险管理的体制机制,建立运行顺畅税收风险管理机制,须基于风险管理流程建构的需要,建立跨组织单元的工作协调机制,以保证充分发挥各种信息情报的效用,及时整合组织战略目标,而非单纯为了追求本部门目标的实现,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决策机制。
目前商业银行一般都设有全面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及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并在董事会层面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全行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信用、市场、操作三大风险领域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的制定、风险计量工具的提供、分析风险所在区域和部位,为风险控制提供依据。有些领先银行设有专门的资产负债管理部门,在风险管理部下设有专职的组合风险管理部门、专门的市场风险管理二级部门、或者操作风险管理二级部门;国际领先银行则设有负责全行风险压力测试的部门专职处室。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机关应设立专业的税收风险管理部门,可设立税收遵从风险、税收执法风险等专职的风险管理处室或二级部;同时,适应税务数据和业务应用大集中发展趋势,风险管理职能适度上收和人员适度集中,资源配置要强调人员专业化和机构扁平化,提高总局、省市局风险管理分析研究和政策制定能力和水平,基层税务更多是事务性处理和标准化风险应对。税收风险管理可从银行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经验中获得以下启示:一是所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要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是否独立将影响到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二是以有效的内部控制框架为基础,覆盖所有的人员、部门、分支机构、业务线路及全部流程,建立立体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税收风险管理组织,强调税收征管等业务部门作为“第一道防线”,实现风险关口前移,承担着风险控制的首要和直接责任,风险管理部门作为第二道防线,而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第三道防线”,负责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评估和监督、再监督、再评价和责任追究。三是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是全员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组织的有效与否既取决于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等每一个节点的正常运作,又取决于风险管理部门与征管等各业务部门间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四是纵向上建立风险、审计的垂直管理体系,形成从税收风险管理负责人到省级、直到基层风险经理的一条纵向垂直的、清晰明确的报告路线,风险分析结果及时报告风险管理委员会决策,风险管理负责人直接向总局党委和局长汇报。五是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机关建立专职的税收风险计量分析团队,负责风险计量工具的创新、开发和推广运用,使风险计量模型建模、监测和模型验证,税收风险分析管理工作专业化、日常化、动态化,注重风险管理经验积累和趋势研究,注重典型案例提炼预警分析指标,探究税收风险规律,有效实现“信息管税”的目标,大大提高税收管理效能和精细化水平。六是强化风险管理部门对各类风险的统一管理,对风险管理政策、制度、程序的集中统一制定,各级税务机关执行风险政策的标准化和一致性;进一步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重要复杂事项逐步上收以提高省市局的实体运作能力。七是根据纳税遵从风险、税收执法风险、IT风险等不同风险类别设置专业处室支持全面风险管理,根据不同税种、不同纳税人规模、不同行业、不同区域,实施分类管理,制定差别化的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制度、计量工具和流程,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别和等级优化配置相应的征管资源采取不同的风险应对措施。
2.高度重视量化管理技术在税收风险管理中的支撑地位。量化管理技术是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有力支撑。只有掌握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技术与方法,才能把握风险变化的本质和规律,从而更加有效地管理风险。实际上,风险量化方法的采用并不是否定传统信用分析的方法,行业分析、财务分析、企业管理水平分析、生产销售、用电情况、发票使用、抵押担保分析仍然是包括纳税人纳税风险分析在内的各种信用分析的基石。
目前商业银行一般拥有专职的信用、市场、操作、利率风险计量团队,进行风险计量模型开发,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客户类型研发各类差别化、针对性强的评级评分模型,比如,针对一般公司、事业法人、集团客户、房地产、金融机构、项目融资、小企业研制不同的PD评级模型,针对零售客户,研制个贷、信用卡等不同产品的申请评分卡、行为评分卡、催收评分卡等不同的统计计量模型;并负责模型使用效果的动态监测、模型验证和跟踪升级,使得计量模型具有良好的模型稳定性和风险识别效果,实现客户的细分和精细化管理。比如我国某国有银行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评分卡、信用卡申请评分和行为评分卡模型整合了房贷申请审批政策、信用卡申请审批政策、额度调整申请政策和相应的业务流程,实现了模型、政策、流程三者的有机统一,自动审批率保持在40%~50%之间,提高了审批效率,促进了房贷审批、信用卡审批和额度调整由主要依靠分散的专家经验判断的管理模式向以统计模型为基础的系统自动决策转变。
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机关应建立专职的税收风险计量分析团队,负责税收风险分析研究、典型案例提炼预警分析、风险计量模型建模、模型日常监测、验证和升级、以及模型的推广运用,探究税收风险规律,有效实现“信息管税”的目标,大大提高税收管理效能和精细化水平。根据不同税种、不同纳税人规模、行业区域,设置不同的风险管理团队,针对不同类别,进行相应的税收风险计量模型开发,制定差别化的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制度、计量工具和流程,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别和等级优化配置相应的征管资源采取不同的风险应对措施。
3.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流程,实现税收征管业务重组和流程再造。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实践过程中,并不是完全独立于业务流程系统之外建立一套独立的风险管理系统,而是将对公客户评级、零售评分引擎、风险分类、押品估值等风险计量成果,同政策制度、规则一起,融入银行授信业务流程系统;后台数据仓库决策支持类系统风险计量分析的结果,每日反馈至前台业务流程系统,支持授信审批、限额管理、边际经济资本、产品定价等前台业务的发展,实现前后台互动。同时,建立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流程的客户经理、风险经理平行作业机制,风险经理参与授信业务全流程管理,实现了风险管理与业务拓展的有效衔接,依托信息技术提升风险管控的精细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了业务流程效率和客户满意度,推动了风险计量与业务应用的无缝结合。
与此类似,金税三期税收征管核心系统,除了在税收决策支持系统中实现税收风险分析,同样需要把主要由各级管理层使用的监控决策系统与主要由一线税务机关使用的流程管理系统进行无缝对接;需要将税收风险分析结果、税收风险监测识别、模型计量技术融入到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管理、涉税审批、申报征收管理、税源税基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处罚、执行、救济等各个税收征管业务流程中,进行业务重组和流程优化[11],工作方式“由自选动作变成了规定动作”,确保正确执法,实现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化运作、标准化管理和集约化运作,实行税前、税中和税后的全过程风险防范和控制,建立覆盖纳税服务、税收执法全过程的税收征管业务流程运行机制,建立贯穿税收管理全过程的税收风险控管体系,同时提升纳税人服务满意度和征管业务流程效率。
4.借鉴银行贷后管理经验,实现税收征管智能化风险预警及催收管理。“人少户多”是税务机关和商业银行面临的共同挑战。比如,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笔数多、单笔金额小的特点决定了在贷后管理中应用技术手段的重要性。国内外领先银行并不停留在仅仅关注事实违约贷款的欠款催收、不良贷款重组等资产保全工作上,更重要的是基于行为评分、催收评分模型等细分客户的计量工具,预测出现损失的可能性和趋势,针对不同客户采取差异化的风险预警策略与预处置流程,在较低的成本开支下保持良好的回收水平,实现高效便捷的风险预警和催收管理。
借鉴商业银行基于行为评分、催收评分实现高效便捷的风险预警和催收管理的贷后管理经验[12],基于纳税人基本特征信息、纳税行为记录信息等海量涉税信息,尝试如Logistic回归、决策树、神经网络等多种不同的建模技术,构建和应用纳税行为评分卡、催收评分卡模型,在税收征管流程中高效评分,及时将评分预测出的高风险纳税户列为风险应对重点,尽早发现高风险纳税户,预先采取控制措施,并统一催收策略标准,推动税务员工行为标准化。对于由于遗忘、对新税收政策认识不足而导致的无意不遵从,仅需提醒其纳税即可;而有些欠税风险较高纳税户,需要采取密集的警示型电话催收以及短信、函件、面谈等沟通手段;综合配套运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提示提醒、纳税人自我修正、约谈说明、税收核定、税务审计、税务稽查等递进措施实施风险应对。实现纳税风险预警和催收的自动化管理,不仅有助于提高催收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和人力成本,同时因为不打扰优质纳税户,也相应地提高了纳税户的满意度。
5.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升税收执法风险管理水平。同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一样,加强税收执法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是基础,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业务流程、人事安排和会计系统,并强化法规执行控制,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内部失误和违规操作,从而防范执法风险。
加强税收执法风险管理控制,第一,税收征管系统可直接通过流程控制、岗位权限设置等进行风险控制,实现岗位不相容管理,以权力制衡为前提,以明晰岗责和规范流程为重点,以痕迹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以关键风险点控制为保障,发挥系统的“刚性”作用,机控和人控相结合,优化业务流程,强化内控机制,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规范每一个岗位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最大程度地规范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流程,加强前中后台的整体联动和有效制衡,实现风险管理关口“前移”;第二,税收执法风险管理可考虑借鉴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经验,实施内部控制与自评估、KRI关键风险指标、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案件及损失数据分析等四大工具。其中,风险控制与自评估工具从人员、岗位、环节、流程出发,可做到风险的系统梳理和主动识别,估算各风险点潜在风险损失状况,将风险自评估嵌入到业务部门的日常风险管理流程中。关键风险指标监控工具实现对整个组织各类关键风险指标进行监测和预警,建立相应的风险监测控制系统,对主要业务的风险点进行识别、预警和监测,以便及时风险应对。对税收登记征收、减免缓抵退税审批、稽查、违章处罚等关键风险点进行现场和非现场监控检查。案件及损失数据分析工具实现案件及损失数据的流程化收集及与税收会计数据比对验证,进行税收流失损失数据分析,加强案例分析,发现潜在执法风险规律和特征。第三,加强现场和非现场审计、纪检监察等建设,确保审计的独立性。第四,通过加强业务持续性管理,提升税务大集中后的IT运营风险等小概率“尾部风险”事件管理能力。
6.提升涉税数据质量,强化税收风险管理数据基础。风险计量和量化管理技术是风险管理的核心。而几乎所有的风险计量模型都是依赖统计模型,以大量数据为基础。数据和事实是建立风险计量体系的基础和生命线,数据质量不高,不可能建立准确的模型。给予充分的数据准备,才能基于各类合适的建模技术构造成功的税收风险计量模型,提高建模效率,控制模型风险,提升模型开发和验证的整体水平;模型构建完成之前,需要对其可靠性进行检验,确保模型的稳健性和适应性,确保其能够准确预测未来的税收风险,为税收风险应用、优化资源配置和精细化管理打好基础。新资本协议实施对国内银行风险计量所依赖的数据提出了较高要求,比如银行为测量违约概率至少要拥有5年历史数据,测量违约损失率要求银行至少拥有7年的内部历史数据。对于税收风险管理而言,涉税数据采集、以及历史数据积累和数据质量,同样是税收风险管理面临的重大挑战。金税三期工程,按照“信息管税”思路,将建立一体化的风险控管信息平台,完善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加强与外部其他政府部门、尤其是银行等金融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实现涉税数据的整合和集中,为税收风险管理奠定良好的数据基础。加强数据治理、提升涉税数据质量,一是倡导以数据指导业务的管理文化和以事实和数据为基础的工作方法,形成以数据为基础的决策、考核和管理机制;明确数据的所有者关系,健全数据质量监测、追踪、定位、改进、控制流程,以关键应用为导向、以数据质量检核报告为依据,加强数据质量监测,将数据质量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促进数据质量控制文化的培育。二是加强税收数据仓库建设,按照纳税户、机构、税种等不同维度实现对各类涉税数据的整合,有助于促进纳税户信息的统一视图服务,推进账务、案件、纪检审计等不同损失数据的收集和整合,实现各类涉税历史数据的积累。三是配套部署元数据管理和数据质量检核平台,加强企业级元数据建设,支持数据的血缘和影响性分析;实现数据质量的监测、评估和报告,坚持“数据质量从源头抓起”,推动数据质量的持续提升。四是加强涉税数据标准化管理,统一信息编码标准、纳税户/机构/税种等主数据标准的定义和规范。五是拓宽外部信息交换渠道,尤其要加强与银行部门互联,实现纳税户收入监控;加强国地税之间、以及与工商、海关、技术监督、金融、经贸、统计、发改委、工信部、质检、股票交易所、证监会、公安车管、规划建设、土地房产、环境保护、审计、科技管理、劳动社会保障、民政、水电煤气公共设施供应、征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实现全方位税源监控。
我国作为世界重要的经济体和积极融入世界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国家,受到受到世界性金融危机的影响无可避免,其影响已殃及我国的实体经济,造成了国内部分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压力加大、库存积压严重、运营资金趋紧、盈利水平下降等多种新情况新问题。当前,政府实施了包括行使增值税、进出口税改革方案,对中小型企业进行财政补助在内的多种刺激经济增长的政策和措施,但是这些财政税收政策存在着很多局限性。为了进一步保证在金融风暴下企业发展更加稳健,更好地促进经济复苏,采取一些组合拳是必要的也是行之有效的。而这些组合拳中,政府财政税收政策对经济发展的带动是最明显也是最直接的。财政税收与经济发展的结合和促进是提供给企业的最好的发展契机。因此,基于金融危机环境,对政府财政税收改革和管理进行多角度地探讨和深思是不可忽视的命题,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巨大的经济意义。
二、改革现有财政税收政策的现实依据
(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必然要求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宏观经济由“过热”向稳定运行“软着陆”产生了突如其来的外部冲击,一些加工企业特别是一些出口导向型企业遇到了明显的困境,中国以“出口”这驾马车拉动经济增长的路子越来越不好走,扩大内需是提振经济的关键。而无论是促进短期经济增长,还是兼顾中长期经济稳定增长,关键都在于财政预算投资向公共民生领域倾斜,以及适度推进税制改革,来撬动长期以来启而不动的消费内需增长,以降低国际金融危机可能带来的更进一步的冲击。
(二)改善企业与公众预期的迫切需要
据相关分析,我国目前并非流动性不足,只是在内外部经济都不确定的环境下,人们对消费和投资缺乏信心。改革财政税收制度、实施财政刺激政策能向外界表明政府保持经济增长的强烈愿望和决心,有助于提升公众的信心。并且政府支出的增加有助于推动民间投资,提高民间资本的边际生产力,改善民间投资的外部环境,进而调节经济周期的波动。
三、金融危机背景下财政税收改革的探索
(一)优化税收征管组织形式
税收征管是税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机关根据有关税法的规定,对税收工作实施管理、征收、检查等活动的总称。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之下,税收征管更需要掌握税源变化,加强税源管理;依法办事,依率计征;促进生产与组织收入相结合;开展纳税检查,以合理有效的税收征管组织来稳定市场经济。运用现代管理理念,优化税收征管组织形式,可以从理顺政府管理职能、建立扁平的组织管理结构等方面入手。
(二)完善国税与地税的协调机制
国税是国家税务系统,与“地税”对称,是一个国家实行分税制的产物。在目前的经济背景下,国税和地税两套征管机构的继续分设,已经显得不大适应改革的新形势了。虽然整合国税与地税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已经具备,但是因为地方税制改革滞后等因素,机构整合的难度仍然显得比较大。在面对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国税与地税机关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以加强工作的联系协调。有条件的地区可先行试点国税与地税合署办公。而不能及时展开税务整合的地区,应该利用信息资源将国税与地税的协调工作处理好,通过制定体制沟通来实现双方的互利互惠,为企业的税收合理化做出贡献。
(三)建立税负水平适中的税收制度
宏观税负是指一个国家的税负总水平,是税收政策的核心,是直接或间接纳税主体经济负担的最有力体现。在政府支出与税收收入的关系中,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政府支出是自变量,而税收收入是因变量。但是,实际上,无论是政府规模,还是政府支出总量,以及相应的税收收入总量的最终确定,都不能脱离一定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税负结构的公平合理,有赖于健全完善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税负结构要根据我国的实际,借鉴国外经验,将所得税与增值税作为中央财政税收的主体税种,将营业税作为省级政府的主体税种,将尚未开征的物业税作为市、县、乡等政府的主体税种,建立起科学合理、税负水平适中的税收制度。
(四)建立资金来源可靠的科学支付体系
一要合理搭配一般性转移支付与有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的比例,适当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二要改革税收返还和增值税分享制度,稳定转移支付资金来源。三要改革转移支付的分配方法,建立公开、合理、科学的资金分配制度。四要完善监督支付系统的运行,并制定公共政策,指导中央银行以外的支付系统的运行。在政策方面,还包括规划并运行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的总体结构、制定必要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特别是跟支付系统风险管理和保障系统安全相关的政策。
(五)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引言
近年来,电子信息技术在企业管理领域的广泛运用,彻底改变了企业传统信息的储存和处理方式,从而适应了现代企业对信息的高标准和高要求。信息化管理是时展的需要,对企业的积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同时它又是一把“双刃剑”,另一面带来的风险不可忽视。由于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不完善和有效控制手段的缺失,借助企业信息管理系统舞弊的案件屡有发生,而且这种行为具有危害大,隐蔽性强的特点。因此,研究信息化管理环境下企业内控及风险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信息化管理及内部控制的关系
信息化管理就是通过对信息数据的合理控制,实现资源高效配置,进而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决策水平,为企业获得持续竞争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而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实现经营目标,确保信息真实可靠,保护资产安全完整,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企业运营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程序和措施予以合理保证的过程。美国会计师协会对内部控制作出的权威性的定义:“内部控制是企业所制定的旨在保护资产、保证会计资料可靠性和准确性、提高效率,推动管理部门所制定的各项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的组织计划和相互配套的各种方法及措施。”
在实际运作中,企业内部控制很大程度上依赖其信息化水平,信息化水平越高,内部控制得到的信息资源就越充分,实施效果就越明显。同时,企业的信息化管理也给企业内部控制带来新的风险。首先,风险评估范围拓宽。企业将所有信息高度集中于数据处理系统,一旦有不法分子利用病毒来窃取企业信息,可能使企业蒙受损失。企业通过风险识别、评估与防范新风险,这就拓宽了评估范围。其次,设备使用风险加大。信息管理系统由硬件和软件构成。硬件存在许多不可抗因素,如跳电、物理损失、人为误操作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增加了内部控制的难度。而软件主要指运行风险,如设计缺陷、与企业切合度不高、稳定性不够等都会带来新的风险。第三,增加了道德风险。信息化建设需要企业内部系统与外部网络连接,这会使信息使用者或操作人员通过公用通讯线路干预系统的机会变大,从而可能产生非授权的访问、篡改等隐蔽性较大的舞弊行为。
由此可见,企业好比是一艘轮船,信息化是推动器,而内部控制是舵轮,只有两者相互配合才能使行驶畅通无阻。
二、企业信息化环境下内部控制风险问题
(一)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来源,对信息质量产生影响
信息管理系统经常直接从其他系统采集数据,不必重新录入,减少了数据录入错误的机会,也保证了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但是从其他系统直接采集的数据如果本身有错误,则该错误可能会带到内部管理系统,管理人员被动地接受其他系统生成的数据进行处理,审核功能被削弱。由于实现了数据的快速传输与数据共享,数据生成部门或客户如果反复更改同一经济业务的数据,也会给数据处理带来不便。
(二)信息流与单证传递相脱节,原始凭证形态发生变化
当企业的信息系统大规模联网时,数据可以跨部门、跨地区传输,且传输的速度极为迅速,而纸质原始凭证却不可能以同样的速度在需求部门之间进行传递,有些电子交易甚至没有产生纸质原始凭证。在这种情况下,数据处理时难以取得数据发生时产生的纸质原始凭证,而只能依赖原始数据管理部门的数据处理凭证,如业务部门的数据交换凭证或数据汇总凭证等。
(三)网络开发环境使内部控制壁垒变得脆弱
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信息管理系统发生了质的变化,克服了以前单机信息系统的不足,使信息化管理环境下的内部控制更加完善。然而网络的开放性、共享性、分散性也给信息管理系统的内部控制带来新的问题,如重要信息通过网络传输可能被截获,收到病毒和黑客攻击的机率变大等。从理论上说,置于服务器上的任何信息都是可以被访问的,除非切断物理连接才能避免外来非授权访问者的侵扰。因此,企业必须定期对系统的安全性及内部控制能力进行评估,时时保持系统更新以降低网络环境带来的风险。
(四)信息和数据便于伪造,舞弊行为具有较大隐蔽性
在传统管理模式下,所有数据都是以单、证、帐、表的形式出现,其作为核对凭证,修改困难,修改后有明显痕迹,所以不便于伪造。而信息管理系统则完全不同,磁介质代替纸张作业,对信息和数据篡改后可以轻易抹去任何痕迹。而且篡改和伪造的操作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很难被发现。另外电磁介质容易受损,所以系统上的信息和数据也存在丢失和毁坏的危险。因此信息化管理环境下的内部控制不仅难度大、复杂,而且对计算机安全技术也有较高的要求。
三、内部控制在信息化管理环境下应有的措施
(一)建立完整全面的内控记录文档,制定内部控制目标
企业应采用流程图或文字描述的方式建立全面的控制文档记录,并对现有文档记录进行持续的维护和更新。公司管理层要制定内部控制目标,并根据文档记录的控制点和风险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正式的风险评估。信息管理系统实施之后,内部控制评估的目标通常包括下面这些内容:
①对整个流程和控制的设计进行评估,确定这些控制是否很好地满足和支持最终业务目标的实现。
②对岗位职责分离的评估,确保在整个流程中存在正确的稽核点和平衡点,对敏感业务交易给出足够的访问限制。
③评估控制方式是否合理,比如基于手工流程的控制和基于系统的自动控制是否搭配合理。(二)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
企业在信息化管理环境下更要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也就是要进行职务分隔。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企业内部关键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互相分离,确保不同的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互相制约,相互监督。调整不适应信息管理系统环境的岗位设置,完善各岗位职责,特别是管理岗位和稽核岗位,在不同岗位上加强预测、分析等职责,加强稽核对业务的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责。
(三)前期,中期和后期控制相结合
在信息化管理环境下,企业内部控制可简单划分为前期,中期和后期控制三个阶段。前期控制包括预算控制和权限控制两个方面,属于预防性控制类型。预算控制使得在发生经济业务时,系统能自动将实际情况与预算目标进行比较,对不符合目标的业务操作进行否决或提请授权机构决策;权限控制则能根据企业的组织结构及员工的岗位职责,设置每个员工对系统的操作权限以及对信息的查询范围,系统将保证企业的各项业务活动均是由被批准或被授权的员工执行。中期控制主要是对操作程序进行控制,主要包括业务操作控制和会计系统控制。而后期控制则可以确保检查报告的客观性、可靠性,提高检查效率、降低检查成本,有利于企业及时发现在目标实现及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各项偏差,属于发现型控制类型。
(四)信息管理系统与其他接口数据的控制
企业在实际应用中会遇到信息管理系统与其他系统数据接口问题,如在开发票时与税务系统的接口,产品出入库时与检斤计量系统的接口等,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和其他系统之间的接口是实现不同系统间数据和信息互联互通的必需。由于不同系统的数据格式可能完全不同,为了实现数据的传递,就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转换,因此这些位于不同系统之间的接口是一个重要的风险区域,内控流程应在系统接口点设置控制点,如设置访问权限,加强稽核等方式,防范控制风险发生。
(五)创新风险管理措施,推行风险在线监控
全球化的金融危机为我国的企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但同时金融风暴也使得政府性税收调整萌发出了新的机遇,重新认识和思考财政税收改革,积极探索财政税收的新模式,改变现有的税收管理制度,以适应外部经济环境的复杂多变,从政府的角度来增强企业生存、盈利、发展的实力。
一、金融危机对财政税收政策的影响
我国作为一个积极融入世界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国家,不可避免地受a到了来自世界性金融危机的影响,其影响现已殃及我国的实体经济。造成了国内部分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压力加大、库存积压严重、运营资金趋紧、盈利水平下降等多种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基于金融危机环境,对政府财政税收改革和管理进行多角度地探讨和深思是不可忽视的命题,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重要的社会意义、巨大的经济意义。目前,政府刺激经济增长的措施和政策有很多,例如:行使了增值税、进出口税改革方案,对中小型企业开展了许多财政补助措施。但是这些财政税收政策有着很多局限性,为了进一步保证在金融风暴下企业发展更加稳健,可以采取一些组合拳来更好的促进经济复苏,但是这些方法中,首先是政府应该采取财政税收政策来带动经济发展,而且,这种方法的成效最明显最直接。财政税收与经济发展的结合和促进是提供给企业的最好的发展契机。国家对税收的政策原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同时也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有力武器,国家对税收采取最规范最严格的管理模式,税收肩负着为国家公共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供财力支持的使命。当国民经济出现隐形危机的时候,国有税收政策就应该通过税收改革对国家宏观经济进行必要的调控,调控的现实作用会起到以小搏大的杠杆性作用,为企业发展创造良机。
二、金融危机背景下财政税收改革的思考
2.1正确处理财政与经济之间的良性互动
目前,我国的财政税收收入的增长依赖于企业生产的增长,具体讲主要取决于企业销售收入的增长;所以,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政府必须要通过税收改革加大对企业销售能力的促进力度,以保证财政税收收入的连续稳定增长。综上所述,利用财政税收来进行经济发展是财政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如何发展这种良性互动,就需要政府财政较多地介入竞争性领域,从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将税收制度转化为公共性的投入,政府税收的公共性投入必然会带动周边产业的发展,为企业的经济效益带来良性互动。直接地投入资金会使地方或中央的财政资源在使用过程中巨大浪费,而且也扭曲了税收财政的目标,无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2.2 完善国税与地税的协调机制
国税是国家税务系统与“地税”对称,是一个国家实行分税制的产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中国每年财政收入的90%以上来自税收,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在目前的经济背景下,国税和地税两套征管机构的继续分设,已经显得不大适应改革的新形势了。虽然整合国税与地税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已经具备,但是因为地方税制改革滞后等因素,机构整合的难度仍然显得比较大。在面对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国税与地税机关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以加强工作的联系协调。有条件的地区可先行试点国税与地税合署办公。而不能及时展开税务整合的地区,应该利用信息资源将国税与地税的协调工作处理好,通过制定体制沟通来实现双方的互利互惠,为企业的税收合理化做出贡献。
2.3建立税负水平适中的税收制度
宏观税负是指一个国家的税负总水平,是税收政策的核心,是直接或间接纳税主体经济负担的最有力体现。在政府支出与税收收入的关系中,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政府支出是自变量,而税收收入是因变量。但是,实际上,无论是政府规模,还是政府支出总量,以及相应的税收收入总量的最终确定,都不能脱离一定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税负结构的公平合理,有利于健全完善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一是要减轻纳税人的税外负担,明确合理适中的宏观税负水准。在不断减轻纳税人税外负担、取消体制外行政收入的基础上,要相应提高宏观税负水平。二是要加快增值税的转型步伐,及时开征物业税。是要加快个人所得税改革,实行综合申报与分类扣除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适当降低工薪收入的税收负担,及时开征物业税,推进资源、环境税收体系改革。四是要围绕创新型国家建设、统筹区域发展和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推进税收优惠制度及相关改革。总之,税负结构要根据我国的实际,借鉴国外经验,将所得税与增值税作为中央财政税收的主体税种,将营业税作为省级政府的主体税种,将尚未开征的物业税作为市、县、乡等政府的主体税种,建立起科学合理、税负水平适中的税收制度。
2.4建立资金来源可靠的科学支付体系
一是要合理搭配一般性转移支付与有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的比例,适当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二是要改革税收返还和增值税分享制度,稳定转移支付资金来源。三要改革转移支付的分配方法,建立公开、合理、科学的资金分配制度。综合考虑地区人口、人均占地面积、人均收入状况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科学的测算方法。四是完善监督支付系统的运行,并制定公共政策,指导中央银行以外的支付系统的运行。在政策方面,还包括规划并运行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的总体结构、制定必要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特别是跟支付系统风险管理和保障系统安全相关的政策。
2.5运用现代管理理念,优化税收征管组织形式
税收征管是税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机关根据有关的税法的规定,对税收工作实施管理、征收、检查等活动的总称。在金融风暴的影响之下,税收征管更需要掌握税源变化,加强税源管理;依法办事,依率计征;促进生产与组织收入相结合;开展纳税检查,以合理有效的税收征管组织来稳定市场经济。而如何运用现代管理理念更进一步保证征管组织形式的优化呢?要从两个方面着手。
(1)理顺管理职能。政府税收征管的职能是要平衡市场经济环境,越是在经济危机的情况下,政府税收征管部门越要坚持专业化管事方向,吸收管户制的合理内核,实行“管事”与“管户”双管齐下、互为补充,切实提高管理效能,增强对税户、税源的监控能力,防止漏征漏管。采取双管的制度形式,就必须要减少管理层次,以业务流程为导向把管理职能理顺,发挥其管理实效,为市场经济发展带来公平的竞争环境。
(2)建立扁平式的组织管理结构。扁平的组织管理结构主要是指要开展平行的税收征管体制,按照信息流相对集中和职责明确的原则,对基层征管机构进行全面整合,减少执法主体的数量和审批环节,归并一些职责交叉、业务单一的部门,将有限的人力资源用于专业化管理和基层征管一线。这样的税收征管可以减少纳税人的缴税麻烦,适当地为纳税部门提供快捷地支付方式,减少了大面积接触税务机关的麻烦。
2.6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在就业方面,为完善扶持措施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在住房保障政策中,实施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等实施相关减免政策,落实对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居民购买自住性、改善性住房;在社会保障领域,为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7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主要措施是:加大科技方面的投入,促进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改革和完善资源税制度,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增加节能减排投入,稳步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科技专项规划,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和后劲。
总之,政府税收制度改革要考虑到金融危机的影响,运用现代管理理念,优化税收征管组织形式;建立资金来源可靠的科学支付体系;完善国税与地税的协调机制,使得财政税收与企业经济发展之间的形成有效地良性互动。
参考文献:
[1]王志华.当前我国地区财政税收政策分析[J].知识经济, 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