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专业工程施工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一、进度控制
1、掌握掌控所辖专业施工单位的月度、周进度计划,每周不定期将进度计划与现场实际进行对比,对于比进度计划滞后的对施工单位提出预警,并要求施工单位分析原因并制定措施。
2、关注所辖专业区域“人、机、物、法、环”的影响因素,跟踪所辖范围内施工单位管理人员配置、施工人员数量、材料、工器具、机械情况,提前预判。对于可能存在问题的,影响后续施工的及时督促协调并汇报分管领导。
3、及时与设计院对接,对于设计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及时协调,每周至少2次与专业主设人沟通,及时掌握设计意图。
4、跟踪设备发货,根据2021年设备需求计划,化学供水专业主体设备集中于3月中旬至4月初到货,根据现场安装顺序,提前要求设备到场。
5、整体以安装促土建、以调试促安装的理念,在调试开始后成立工程部、生产准备部、监理单位、调试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厂家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每天下午召开碰头会议,对于当天调试的影响因素进行盘点,制定措施,及时组织整改消缺。
二、质量控制
1、抓体系,严格要求所辖区域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工区定质量管理责任人,定负责人,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碰头,组织召开分析会,确保体系运作正常。
2、抓流程,严格执行三级验收流程,落实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于未按照要求执行验收流程的、验收走形式的及时通报、及时曝光。做到各负其责,层层把关。
3、抓检测,对于新进场的原材料及时督促送检,跟踪落实检测结果是否合格。新进场的管道及时验收合格。对于现场安装的汉口及时与金属专业对接,根据要求进行抽检。
4、抓设备质量验收,把好设备到货验收质量关,对照技术协议,仔细核对设备数量、型号、品牌及各方面要求等,严格按照设备到货验收程序,从设备入厂把关。
5、落实措施方案,及时对按照措施方案,严格落实各项要求。
6、合理利用监理,根据需要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专业会,对施工、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对于存在的问题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保障各环节有序进行。
三、投资控制
1、做好图纸审查,利用1、2月的空余时间,提前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提出优化意见,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图纸审查工作。
2、控制设计变更,弄清楚每份设计变更内容以及变更依据,控制变更数量。
3、管好现场签证,对于现场签证保持警戒和敏感的心态,确实需要签证的保留原始依据,留存照片等影像记录资料,确保每份签证有据可依,有据可查。
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落实现场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落实现场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未经教育的进入现场,杜绝岗证不符上岗作业。
2、落实劳动保护用品佩戴,对于现场佩戴不全、不合适者停止作业。
3、每周一次检查区域内孔洞、边坡防护是否到位,脚手架是否验收等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手册要求,做好现场区域布置。
5、做好成品保护以及设备防护,对于安装与土建局部交叉的作业,及时做好设备防护覆盖工作。
6、本着“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及时要求督促,保持现场整洁,满足文明施工要求。
五、创优控制
1、强化体系运行
要求各单位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掌握主管区域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的控制重点、难点、要点及薄弱点,结合工程的特点、特性分析易发事故和常见事故发生的部位、工序及特点,提前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预控措施,施工中加强检查监督,施工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使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始终处于良好的环境和受控状态中。
2、坚持样板引路
在小管道、仪控表管安装前按照创优策划要求进行样板引路,尤其化学水处理、精处理仪表、气源管道多,在布置前策划好安装位置及走向,将重点区域做成亮点。
3、注重过程管理
认真落实现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作业指导书的具体措施。抓好现场检测及验收程序,做好现场过程管理。
4、做好投资控制
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弄清每项变更的意图,确认好变更的必要。同时认真对待每份签证,亲力亲为核实清楚工程量后在签证。
二、工作专业技能方面
2006年7月我被分配到常熟滨江花园项目,从此我就开始了我的建筑生涯,进入项目后从实习开始,通过不断的学习和理解,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一步步的配合师傅及项目领导的安排,锻炼自己,慢慢成长,一年后开始独立负责6栋砖混的施工以及随后的收尾工作,在此期间,积累了大量的施工经验,对以后的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2008年10月份,我被安排到连云港一方山水项目,在这里我担任项目施工员,负责4栋18层框剪施工,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使我开阔了眼界,极大的丰富了自己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水平,并且培养了我工作严谨的作风,在这里,是不允许有任何失误的,使我受到很好的教育,对我以后的工作影响很大。
2011年10月,本人从连云港新蒲调任至连云港东海聚龙公馆项目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一二期4栋18层6栋32层的框剪结构施工技术总负责,这期间,作为一个基本成熟的基层管理者,我始终奋斗在施工第一线,理论联系实践,为项目及企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2018年至今,本人任成都世纪百合二期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4万平方,地下两层,为人防地下室,由汽车库、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组成。由3栋框架-剪力墙结构高层建筑、4栋框架结构的多层建筑及1个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大底盘地下室组成其。本项目施工工期短,现场全面施工,减少材料周转次数,现场场地狭小,层次高,跨度大 ,难度大,从开工至今,我一直参与其中,艰苦奋斗,质量高标准的要求,做到超前预控,严格按规范标准要求,对每道工序施工进行质量检查、技术指导,认真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技术监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对现场进行协调,为确保施工顺利竣工,交付使用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几个项目做下来,使我进步很大,学到了很多实际的经验,使我的管理水平一步步的提高。
2006年参加工作以来,本人工作过程中不断为自己加油充电,相继取得质检员、施工员、助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相关证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能将理论同实践紧密联系起来,用理论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总结工作经验,以此来丰富自己的理论水平,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长期的专业建设实践中,我校建筑工程施工专业紧贴行业一线需求,坚持走“工学结合”的道路,探索出特色显著的“四融四定”的专业建设模式,即“融专业于产业,锁定培养目标”、“融岗位于专业,锁定教学内容”、“融生产于教学,锁定培养模式”、“融认证于考核,锁定教学评价”。我校积极整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探索“教学做一体化”的课程教学形式,从教学内容到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从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过程衔接,形成以项目或课题为主的教学模式。
(二)改革评价模式
学校把建设行业相关岗位的从业资格证书认证考试引入教学评价体系,作为相关课程的考核结果,用社会评价替代校内评价,增强评价的客观性,从而把岗位认证体系融入学生能力考核,锁定教学评价,形成学校评价、企业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教学评价体系。为突出我校专业设置与教学计划的行业岗位针对性和实用性,学校聘请了我省建设行业具有丰富施工、设计、咨询经验的一线工程技术人员和专家成立了学校各专周明月王守剑建筑工程施工专业的改革与创新业指导委员会。每年均定期召开教学计划及专业建设工作会议,对我校骨干专业教学计划进行系统全面地剖析与评审,同时还对学校毕业生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企业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并及时将各项反馈意见落实到执行教学计划中,在教学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改变传统的注入式“一本书、一支粉笔”的教学方法,使用多媒体教学,加大实践教学的力度,采用专业教室教学、现场教学、实物演示教学等多种手段,并研究试用项目教学法,使专业课的教学实效显著。在授课中我们既可以纯粹利用课本、黑板讲解,也可以利用施工现场的实际图片、录像等来进行多媒体教学,通过理论与实践的对比式教学来加强教学效果。主要展开了以下方法的尝试:
(一)开展启发式教学
首先,要求所有教师必须精心设计教案,研究教学方法,注意教学内容表述的启发性,在教学中应引导学生深刻理解课程的教学目标和内容结构,引导学生积极思维,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学生对此有了深入的理解,才能产生学习的欲望和动力;其次,教会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利用启发式的引导,通过作业等多种形式,使课程内容被学生消化吸收。其采取的手段主要有:
1.讨论启发。引导学生在预习的基础上,通过讨论的方式,主动参与课堂教学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建筑工程测量》课程教学中,我们将关于“水准测量”、“角度测量”、“距离测量”等误差分析及注意事项内容的学习改为课堂讨论,在教师的引导和启发下,学生充分运用已有的测量误差知识,从误差产生的原因入手,展开热烈讨论,这样既节省了课时,又便于学生记忆,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使学生从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参与学习,也培养了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提问启发。教师在辅导过程中,针对课程的教学目的进行能力分析,并以此为依据把握课程内容的重点、难点和知识点,在教学中有针对性进行提问,使学生避免填充式地吸收。它具有随机性的特征,同时又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有效方式。
3.实例启发。该方法用于施工图识读、施工图翻样等实践性强,施工中情况千变万化的教学内容。通过典型案例教学为学生提供一种模仿、借鉴和引伸的范例,既丰富了课程内容,又加深了学生对课程教学内容的理解,同时激发了学生学习本课程的兴趣,增强了学生的工程素养。《主体结构工程施工》采用了“实践——理论——实践”的组织模式,即认识实习、工种训练——理论课程教学——实践教学,通过组织学生参观框架钢筋骨架模型,使学生更直观了解框架结构中钢筋的具体要求和节点构造。
(二)项目教学法
在课程设计等实践性教学中我们采用了项目教学法。首先由教师提出明确的设计课题、设计任务书、指导书,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完成教学任务。这种教学方法旨在把学生融入有意义的任务完成的过程中,教师引导与学生自主学习相结合,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参与性和探索精神,使其独立思考、团结协作、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有效地锻炼和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做到“干中学、学中干”,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如《建筑施工组织》在课堂教学结束前,设置一周的大型课程设计专用周,让学生独立动手完成单位工程的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大作业,及时检验学生学习的效果,培养学生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实际动手的能力。
(三)利用多媒体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手段
利用多媒体授课。将多媒体技术应用到课堂教学中,可以将抽象的东西具体化,难于理解的知识简单化。在《建筑工程计价》课程中的石方工程量计算时,长度取法,学生空间立体感不强,将这部分内容做成课件,通过空间立体图形生动、直观的显示出来,学生不仅能轻松、清晰地理解所讲内容,而且能增强学习的兴趣和信心。《主体结构工程施工》部分采用了多媒体电子课件、实物模型、实物照片等辅助教学资源,通过视频为学生演示某些结构试验,增强教学的直观性、生动性,使学生有融入工程实际的感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融最新科研成果于教学中
教师将最新科技动态和自己的科研成果引入了课堂教学中,对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强化学生对相关理论的理解和掌握,引导学生追踪本学科领域最新进展,深受学生欢迎。《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课程知识点多,新工艺、新技术多,利用多媒体、动画、录像演示播放讲解,使学生对新工艺、新技术有直观的认识。对于一些新技术应用的方面,学生不易理解,如钢筋连接技术、基坑支护等,则采取到工地参观讲解的方法,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
三、结束语
通过对建筑工程施工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及课程体系的一系列改革,使我们对职业教育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针对我校及我国目前大部分中职学校的教学状况,我们认为还有必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索和改革:
1.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体现以学生为中心,优化教学手段,寻求特色的专业教育;
2.改革传统课程的考试模式,如对一些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可采用实操考核的办法;
3.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及就业观的教育;
目前,施工课程的教学主要采用课堂讲授的方法,这种教学方法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教材内容陈旧过时,部分内容详略不当从目前施工教材的内容看,多是传统施工工艺,有的甚至已过时,即使最新的施工教材,也很少介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一些已经成熟而且应用广泛的技术也未能在教材中加以反映,如砌体工程中各种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在教材中就很少讲述,而国家限制使用甚至禁止使用的粘土砖施工工艺,在教材中却占了相当大的篇幅。又如在模板工程一节中, 目前应用广泛的胶合木模板施工技术也是空白,而对于目前已很少使用的组合钢模却进行详细的介绍。
(二)课堂讲授与工程实践相脱节,教学手段落后工程施工是一门技术发展较快、综合性和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大量的施工工艺过程和技术构造,完全通过课堂讲授,学生是难以理解和掌握的。必须结合工程实际, 通过现代的教育技术进行传授。引进多媒体辅助教学 , 提高教学效果 。传统的教学方法是 “黑板 +粉笔 ”, 而多媒体辅助教学法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 互联网等多媒体技术进行授课的一种新型的教学方式 。与传统的教学手段相比 , 它的优点是 :节约了板书时间, 加大了信息量 , 开阔知识面, 并能挖掘出课本文字达不到的直观、 动态效果, 使难以理解的抽象理论形象化、 生动化, 并将学生带入模拟场景, 达到提高教学效率、增强学生学习兴趣的目的。
二、教学方法改革的措施
(一)认真备课、精心遴选讲授内容
认真备课、精心遴选讲授内容,大胆舍弃过时的、不实用的旧知识,结合专业特点,增加先进的及实用性较强的相关知识;还应针对学生的特点,突出重点和难点进行讲解,对一些简单易懂的工艺和基本原理,可以采取让学生课外自学的方法。运用案例教学法 , 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是把案例作为一种教学工具 , 把学生引导到实际问题中去 , 通过分析与互相讨论 , 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和途径的一种教学方法 。它是连接理论与实践的桥梁。我们结合工程施工应用型强的特点, 在课堂教学中, 注意收集工程实践中的实例, 并根据各章节的内容选择适当的案例服务于教学 , 利用多媒体设备及真实材料再现实际工程活动 , 将理论教学与实际案例有机地结合起来, 使课堂讲解生动清晰, 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不仅可以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起来, 使学生在课堂上就能接触到大量的实际问题, 而且对提高学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有帮助 。案例教学可以促使学生全面看问题 , 从工程实践的角度分析问题, 使工程施工知识在现实项目管理中得到更好的运用 , 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采用三阶段教学法,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性教学环节有机结合土木工程的许多施工工艺、施工原理都是施工技术人员在长期的施工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形成的, 而传统的课堂教学内容及对学生的考查内容,却往往只局限于课堂中讲授的书本知识,学生在学习中缺乏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使得学生常感到有些知识难以理解和掌握。为此笔者认为,采用分段教学法,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性教学环节有机结合,则有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学目标的实现,提高目标实现的质量和效率。
三阶段教学法:感性认识阶段――理性认识阶段――总结深化阶段。具体为:
建筑工程中,无论是民用建筑还是工业建筑,在施工过程中都涉及到多专业的配合,即土建、电气、给排水、暖通等专业的配合。由于现代建筑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各专业中包含的内容也越来越多。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各专业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协调的不好,不仅影响施工进度,更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与品质。因此,建筑工程施工中各专业的协调配合是非常重要的。
1 与监理部门协调配合措施
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在施工过程中积极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与监控。
1.1 质量控制配合
(1)开工前,将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各项质量责任制度及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等资料,以书面形式呈报监理单位,保证项目机构人员与现场实际工作人员相符,不随意更换。
(2)工程施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报呈监理部审核,审批后方可施工。
(3)施工前,首先对建设单位给定的水准点和定位点位置进行复验,准确无误后方可对建筑物进行定位放线,然后通知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施工过程中对各关键部位及重要结构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核查后方可隐蔽。
(5)施工过程中对所完成的各分部分项工程要及时向监理部报验验收。
(6)对进场的各种原材料构配件,及时向监理部提品合格证及二次化验单,钢筋、混凝土及砂浆等取样送检,必须在监理见证员的监督下进行。
1.2 进度控制配合
(1)及时向监理部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
(2)定期向监理部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报表,以便监理部能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
(3)对影响施工进度的各种问题及时向监理部反映,协调解决。
1.3 投资控制配合
(1)根据实际进度向监理部呈报每月的预算报表。
(2)及时向监理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以便监理部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验。
(3)对现场施工中的设计变更,材料替换以及现场签证,及时向监理部汇报核查。
2 分包单位组织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一般都具有结构较复杂、专业技术难度高、功能比较多,工程量较大等特点,为保证工程工期和质量,各分项工程选择专业队伍分包,为使各分包队伍在施工中有效利用时间、空间采取如下措施:
2.1 对分包单位组织原则:管理与服务。
(1)管理原则:①工期控制:对分包单位工期控制是管理原则中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依据施工计划在限定时间内进行,不能提前,也不能拖后;②质量控制:对分包单位质量控制是管理原则中另外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质量控制主要是审查分包单位施工方案中工期、施工方法、质量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分包单位进场材料是否达到质量标准,依据规范标准检验分包单位已完项目是否达到质量标准,检查分包单位现场系统试验是否合格,检查分包单位工程内业是否符合要求;③工程交接控制:组织分包单位工程交接是第三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组织交接班双方验收并有三方签字;④成品保护控制:分包单位对已完成品保护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必须经常检查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已完成品保护情况。
(2)服务原则:①为分包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和材料堆放现场;②有偿为分包单位提供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临时设施等;③有偿为分包单位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2.2 组织分包单位参加验收
(1)组织分包单位参加阶段验收。
(2)组织分包单位参加最终验收。
3 针对土建与安装配合采取的相应措施
(1)根据总体和各分期工程施工网络计划安排,在每个阶段的施工中,土建与安装相互配合,互相为对方创造施工条件。各工序流水交叉施工。
(2)在结构施工中,土建分段集中绑扎楼板底层钢筋,为电气专业争取时间,尽时将楼板内、梁柱内、墙内所有暗管配完,安装所有管道留洞预埋铁件、管道套管同时做完,验收合格后交接给土建专业。
(3)在砌体和湿作业施工阶段中,土建要先施工管道井、电气井、卫生间、设备间、配电间等部位并弹出地面基准控线,为安装工程早日施工创造良好的配合条件。
(4)在砌体阶段施工中,电气安装专业必须跟踪土建砌体施工进度,及时把砌体内的电气暗配管道安装完毕,留好配电箱洞口,及时把砌体内的电间配管道安装完毕,留好配电箱洞口,及时把砌体上的给排水管道、消防栓箱等洞口,避免今后开槽、打洞、影响土建质量。
(5)在湿作业施工阶段:土建专业必须先做抹灰饼为安装专业的各类箱,盒的安装参照物,电气专业必须在抹灰前把所有的墙上电箱盒安装完毕,必须在墙上开槽的电管,暗装的给排水支管,必须在抹灰前安装完毕,试压合格,给排水专业最好把消防箱提前安装完毕,交土建专业整体抹灰。
(6)在先完成的管道井、电气井、设备间及配电间、地下室部位、水电通风专业开始全面施工,进入施工高峰。
(7)在装修施工阶段中,装修专业必须提前弹出吊顶的标高,水电通风专业配合装修,交叉配合施工,及时做完吊顶上的所有水、电器具。根据封闭情况,及时配合装修专业,进行安装卫生器具及设备的安装。
4 结 语
总之,一项优质的房屋建筑是集多专业、多工种、多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创造的智慧结晶。为保质、保量、如期完工,施工交叉的协调管理不容忽视。只有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运用有效的管理手段,解决多工种交叉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够全面提高施工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
项目部组成
(1) 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以及合同要求,公司人事部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项目经理,经总经理任命后,组建项目部,项目部各级职能人员由公司人事部进行资格审查,选择具有资格的人员上岗。公司具有优势的人材资源可供选择。
(2) 完备的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将以“一流的质量,一流的速度,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实现对业主的承诺,为此项目部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和方法。
依靠各项完备的管理制度,使公司及项目管理实现了统一布署、统一步调,完成了公司确定的各项目标、指标,实现了对业主的各项承诺,更好的配合了当地政府的工作。
完善的质量管理模式
为适应建筑市场不断进步的变化,市场要求精品,用户需求精品,施工企业均把出精品工程作为追求的目标和生存的必由之路,公司围绕精品工程的内涵,确立了“以人为本,技术创新,科学管理,过程精品,全程服务”的指导思想,保证全部的工程都达到优良。
我公司通过了ISO9001:2000、ISO14001:1996、GB/T28001-2001国际标准的认证,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程序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不断改进和充实,经过实施,效果显著。作为公司管理的法规文件,在此基础上,公司制定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质量职责》,施工质量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总部建立了以总经理负责的质量保证体系,项目部建立了以项目经理总负责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齐全的管理人员和适应的检验手段、检验设备,统筹安排,总体控制,对施工全过程质量进行控制,以实现公司承诺的质量目标,并制定了“工程质量总控制图”。
公司总部总结各项目工程的不同特点和施工经验,编制了各种结构形式和装修做法的标准图集和节点控制大样,规定了各分部、分项的内控质量标准,均高于现行国家标准。
公司技术力量强,本项目部预配备的技术管理人员普遍具备大专以上的学历,富于技术创新精神,对工程问题有良好的分析解决能力,对于设计人员、监理人员、业主有良好的专业沟通能力。
公司总部对多年来施工总结,积累了大量的施工经验,包括文字记录、数据库可供技术人员使用。
本着“技术先行,服务全过程”的原则,公司总部配备了先进的施工图深化设计软件,AutoCAD制图软件和PKPM施工管理、施工技术软件,广联达预算软件等,优化的技术管理手段是保证施工过程质量重要手段。项目部施工技术资料也全部采用计算机管理,保证满足质量规定要求。
依据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建立了我公司文件化的《管理体系文件》,并依此完善了各过程管理的程序文件。以“关注环保,营造绿色建筑;以人为本,追求社区、人居和施工环境的不断改善。”为方针,提高公司全员的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认识到环境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考虑从设计、施工、服务全过程的管理,并实现持续改进的目的。
我公司在该地区近几年来承接施工了多个单位工程,凭多年丰富合作经验能迅速与政府部门等各级部门建立起人际关系,为本工程的正常施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我公司施工人员充足,具有先进的现场技术管理手段,是我们承接该工程并有效实施的有力保证,能做到迅速、高效的物资供应和劳动力的投入,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与质量。
针对本工程特点和所处地理位置,按项目法施工的原则,组建“郁金香广场商务办公楼项目施工工程项目部”,同时项目经理部置于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的监护之下,形成以项目经理负责制的领导核心,全权组织施工诸要素,达到预期的目标。
项目经理对该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技术、协调进行管理,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通过定期不定期的监控检查和项目部的信息反馈,对项目部的良好运作提供有效监督服务,及时防止不良状况的发生。
项目经理部通过ISO14000:1996、GB/T28001-2001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保证模式建立安保体系,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并实施。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
扣回时间和比例: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
;
担保额度: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
;
担保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
承包人
份,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6-0-01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已经成为国家的支柱产业,社会对建筑工程专业的人才培养也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中职学校作为技术人才的培育基地要想能够紧跟时展,不仅要加大人才培养的数量,更要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而实现这样的目标,就需要积极进行教学创新,其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能够加大专业实训基地的建设。本文对中职学校应该如何建立实训基地的举措以及基地建设的几个关键问题谈下自己的几点看法。
一、明确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的思路
实训基地建设必须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以培养学生的岗位职业能力为核心,以岗位培训为服务方向,以培养技术应用性人才为宗旨,建成一个适应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的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建设要树立中职特色意识。实训基地建设是形成中职教育教学功能和手段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所提供的实践教学是有意识的、以提高影响受教育者的技能应用能力和促进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具有教育的基本属性,在建设中要遵循教育规律。
实训基地建设要树立宏观实训意识。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要体现职业教育的特点,它既不是几个单纯的模拟实验室的叠加,也不仅仅是开辟几个毕业实习场所,而是基于两者之上的能满足专业实训需要的包括场所、设备、师资、教材等各方面的综合建设。实训基地的功能也是全方位的,既是学生实践教学、职业资格培训及考核的基地,也是社会职业技能培训的基地,同时还是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的窗口。实训基地既要满足学生基本职业技能训练的要求,又要满足综合技能训练的要求;既要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又要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既要满足教学的需要,又要满足生产的需要。
二、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推进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
1.探索适应市场需求的人才培养方案
建筑专业通过多年的教学改革,以专业建设为核心,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加强内涵建设,突出职业岗位需求,积极完善双证书制度,以造就建筑企业一线需要的“精施工、会管理”的中等技术应用性专业人才为目标,将理论知识学习、实践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提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不断探索和实践,摸索出工学结合的“一・二・三”人才培养模式。“一・二・三”人才培养模式内涵: “一”指搭建一个政府、企业、学校三方联动、校企合作平台; “二”指构建毕业证和上岗证双证融通的课程体系; “三”指通过三阶段工学交替,实现三级能力递进,达到零距离就业。
2.形成适合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方案
(1) 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建立以岗位工作能力为核心训练内容,以游戏体验为主要训练形式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虚拟仿真实训平台虚拟仿真实训平台将提供一个巨大的施工现场操作演示平台,在该平台上可以实现工程识图、房屋构造、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建筑施工技术、工程测量、建筑工程岗位、钢筋平法、手工算量等功能,使施工现场变得形象、生动起来。
(2) 11 门学习领域课程都是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需要建立真实工作任务的理实一体化实训室。综合实训中心该包括建筑构造技术实训室、建筑装饰技术实训室、建筑工程设计实训室、工程造价实训室、招投标实训室、建筑设备(水暖电)实训室、建筑施工技术实训车间、钢结构加工技术实训室、水暖管道施工技术实训室等。建筑工程实训中心应能够满足建筑工施工专业学生进行构造设计与装饰技术类实训;工程造价与项目管理类实训;建筑施工技术类实训。
校外实训要以人才培养中心为依托,校企合作共同建设一批校外实训基地。通过与公司企业联合的方式建立校外生产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实现校企合作的共同发展。并且中职学校校可以向企业聘请一些技术骨干到学校进行授课和实训指导,以此方式提高实训教学的质量,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增强学生的实践经验,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实训教学的发展。
三、实训基地建设应处理好的三个关键问题
1.实训基地建设资金不足
一方面,经费投入机制不健全,缺少在实训教学基地建设和发展长远规划指导下的经费投入机制,使实训基地的建设难以进入良性循环;另一方面,针对专业课教学实验而言,缺乏多渠道筹措资金的能力,经费来源单一。实训基地管理相对开支不足,缺乏资金支持力度。
2.实训基地管理制度不规范
实训教学基地是实践教学的基本保证,学校投入了大量建设资金,在学生的认识实习及教学观摩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实训基地建设还不完善、不规范,从整体上来讲还没有形成独立完善的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制度,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实训基地的正常运转。
3.管理体制不适应市场需求
随着中职学校的发展,实训基地规模的扩大,仪器设备的更新,设施档次的提高,如何适应中职教学与科研的需要,科学地管理好、运用好这些实验设备和场所,充分发挥其作用,处理好各类矛盾,原有管理体制的不适应性就凸现出来了。一些行业已经不再满足中职学校输送普通员工的需求,而是要求W校能够提供技能强、懂管理的一线基层管理人员,需求层次也有了变化。
总之,中职学校要加强实践教学,积极建立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实训基地,通过基地建设,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同时,促进实践教学的发展和高职院校的更好发展,为社会培养优质的实践性创新型人才,这样的教育才是成功的教育。
参考文献
[1]]张矢. 浅谈高职学院实训基地的开放式教学[J]. 职业教育研究. 2010(S1)
一、建筑工程施工中各个专业的协调与配合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无论是工业建筑还是民用建筑,都属于一种复杂的系统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方方面面较多,涉及到较多的专业,为保证工程质量及品质,就需要多种专业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如电气、给排水、暖通、土建等专业。随着现代建筑的科技含量不断加大,建筑施工中所涉及的专业范围就越多,如监控、电话、电视、宽频网、消防、通风、空调等,在建筑施工中都需要考虑在内。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需要做好各个专业的协调与配合工作,一旦出现协调不当或配合不合理,将会影响施工进度,甚至会直接的影响到整体工程的质量及品质。在建筑工程中,每一个专业都有着自己独特技术要求及位置空间的特殊设定,同时还需要满足其他专业的空间位置的需求,满足其他专业在施工时间上的先后顺序。
所以要在建筑工程施工中,进行全面的专业技术的考虑,综合每个专业的特点及要求,合理地安排作业工序。尤其是一些交叉部位的施工细节,更是需要高度重视,因为在交叉部位施工,极其容易产生问题,一旦出现问题则会造成返工、误工等现象,导致建筑资源浪费,延长工期并影响建筑质量,提高了建筑成本。为避免这种现象,在建筑工程施工中,需要做到各个专业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二、建筑工程施工中常见的各个专业协调与配合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常见的协调与配合问题:
1.土建专业与电气专业协调配合问题
在进行建筑施工中,由于土建专业与电气专业没有良好的协调配合,经常会出现以下现象:电气进户管与楼层两碰撞、电气进户管与地梁相冲撞的现象;电器开关设计在自来水管的后面;电气线管被堵塞等现象;
2.土建专业与给排水专业协调配合问题
在进行建筑施工中,由于土建专业与给排水专业没有良好的协调配合,经常会出现以下现象:排水管与梁、板发生冲撞;卫生间给排水管线预留孔洞的位置与施工后卫生洁具位置不对接等;
3.土建专业与暖通专业协调配合问题
在进行建筑施工中,由于土建专业与暖通专业没有良好的协调配合,经常会出现以下现象:暖气管道与梁、板发生冲撞;施工过程中没有合理的预留出空调管线预留孔,造成入住后砸墙现象,破坏了墙体结构;
4.缺少预留位置的考虑
在进行建筑施工中,需要根据建筑的外表面、建筑功能、建筑的结构充分的考虑预留位置,包括预制构件、预埋件、装饰等,如建筑之中没有预留位置,很容易出现二次施工的后果,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5.辅助专业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注重辅助专业之间的协调,如弱电系统、控制系统之间的协调,大型设备的安装通道;楼面净空是否符合使用功能的标准等。
(二)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常见的协调与配合问题产生的原因
1.施工技术的要求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在施工技术上需要各个专业的协调与配合。工程建设中,每一个专业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施工条件、施工技术及特定位置空间,但在一个专业施工的同时,还需要满足其他专业之间施工时间及施工空间的安排。如果专业技术上没有充分地考虑在施工环节之中,特别是一些专业之间交叉部位的细节,将会十分容易引发问题,严重则会影响建筑整体的质量。加上众多的新产品、新技术应用于建筑工程之中,这就在施工技术上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及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施工人员没有及时地掌握新技术新工艺,看不懂设计图纸地安排,将会极大地增加施工过程中各个专业之间协调与配合的难度,引发一系列的专业不协调问题,导致出现施工混乱,引发质量问题。
2.施工质量的要求
建筑工程属于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设计的方面很多,影响建筑质量的因素也很多,比如说施工人员、施工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及施工环境等。想要保证工程质量,就需要在各个环节上进行严格把关,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保证施工材料符合施工设计标准,施工机械满足施工安排,施工工艺符合规范等等,需要众多专业之间进行协调配合,做到各方面的统一安排,合理施工,才可以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3.施工管理的要求
只有通过有效施工管理,才可以明确施工人员的责任,加强施工质量监管力度,做好施工过程中各个专业之间的协调,进一步保证工程质量。当在目前来看,一个专业对其他专业的技术安排及工艺要求不能很好的把握,即使是本专业之中,由于众多技术及新产品出现,也出现了对专业内施工条件把握不准的现象,这就更加需要从施工管理上进行专业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三、建筑工程施工中各个专业的协调与配合的方法探析
(一)加强技术协调力度
设计图纸的质量直接决定着工程质量的好坏,提高设计图纸的质量,在图纸之中将各个专业之间的协调与配合表现出来,加强图纸会审力度,对设计图纸之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及时的更改,施工单位则需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协调各个专业进行配合。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明确设计图纸要求,减少因协调不当引发的问题。
(二)加强施工管理协调力度
进行最优的施工组织安排,确保每项施工工序都符合设计的标准。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系统,通过管理制度减少各个专业之间协调配合的问题,做好由全面了解、掌握各个专业要求及工序的专人负责,进行统筹安排各专业之间的施工顺序。
(三)加强组织协调力度
加强组织协调能力,明确施工责任,建立惩罚激励机制,调动施工人员积极性。在进行各个专业施工过程中,组织好监督工作,即使发现、解决问题。对于协调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施工人员需要有一定的解决预案。
(四)以人为本,提高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
建筑施工、管理的主体是人,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可以增强从业人员对新技术、新产品的掌握程度,提高人员的责任心,从而让工作人员自觉的加强各个专业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保证工程质量。
四、结语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建筑工程中出现了众多的新技术、新产品,为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及品质,需要做好各个专业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加强技术、管理、组织系统力度,最终获得良好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何俊.建筑工程施工中各个专业的协调与配合问题探讨[J].中国房地产业,2012, (1):334.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21-0278-02
1 建筑工程施工中各专业协调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中,无论是民用建筑还是工业建筑,在施工过程中都涉及到多专业的配合,即土建、电气、给排水、暖通等专业的配合。由于现代建筑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各专业中包含的内容也越来越多,如空调、通风、消防、对讲、监控、电视、电话、宽频网等等。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各专业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协调的不好,不仅影响施工进度,更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与品质。因为每一个专业既有自己的特定的位置空间和技术要求,同时又必须满足其他专业施工的时间顺序和空间位置的合理需求。如果在技术上不能充分全面考虑,特别是在一些交叉部位的细节,极易产生问题,将出现误工、返工等情况,影响工期和建筑质量,造成工程投资的浪费,严重的还会造成安全隐患。因此,建筑工程施工中各专业的协调配合是非常重要的。
2 建筑工程施工中常见的各专业间协调问题
2.1 施工中常见的协调问题有:
(1)土建专业与电气专业:经常出现电气进户管与楼层梁和地梁相冲撞的情况,以及电气开关设计在自来水管的管后等情况。另外,电气线管在土建施工中被堵塞的现象也经常发生。
(2)土建专业与给排水专业:经常出现给排水管与梁和板相冲撞的情况,还有卫生间的给排水管线预留孔洞的位置与施工后卫生洁具的安放位置不相对应的情况等。
(3)土建专业与暖通专业:经常出现暖气管道与楼层梁和地梁相冲撞的情况。另外,在施工中没有预留空调管线的出墙预留孔,出现入住后砸墙,破坏墙体结构的情况。
(4)建筑外表面、功能与结构:各种预制构件、预埋件、装饰与结构的关系,如在施工中没有考虑预留位置,将造成二次施工的后果。
(5)各辅助专业之间的协调:各种消防、通风管线穿梁时,楼面净空是否影响结构及使用功能的要求,另外,大型设备的安装通道,附件的预埋深度,以及弱电系统、控制系统等之间的协调问题。
2.2 产生问题的原因
(1)从施工技术方面分析,在施工过程中,每一个专业既有自己的特定位置空间、技术要求,同时又必须满足其他专业施工的时间顺序和空间位置的合理需求。如果在技术上不能充分全面考虑,特别是一些交叉部位的细节,则极易产生问题。因此,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由于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出现和应用,施工人员未能及时掌握,或者施工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和上岗培训,看不懂施工图纸,将增加各专业之间出现矛盾和问题的可能性,造成各专业协调上的混乱情况。
(2)从施工质量方面分析,工程项目施工涉及面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影响质量的因素很多,我们常说的五个大的方面: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参与施工建设的人员主要来自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施工所用材料也种类繁多,有时受特殊环境制约甚至使用非标材料和设备;施工用机械的设备性能和操作者熟练程度;施工建设过程的管理思路、设计方案、施工组织等。要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就必须狠抓施工阶段各专业的质量控制。因此,要在设计、材料、机械、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施工工艺、操作方法、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等各方面,严把质量关。
(3)从施工管理的角度分析,如果施工组织管理不健全,存在着人员责任不明确,或者是专业人员思想麻痹,认为工程项目中返工是正常的,加之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都会给施工中各专业的协调工作带来困难,也是产生问题的重要原因。另外,由于各专业的分工协调不尽人意,每一个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对其他专业的工作、工序及技术、质量要求很难全面了解和掌握。即使是本专业的问题,也由于新产品、新技术的使用,对其性能与施工工序不太熟悉,这无疑给协调工作带来更多的问题。
3 做好各专业间协调工作的方法
3.1 加强技术协调
首先,提高设计图纸的质量,减少因技术错误带来的协调问题。设计图纸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优劣。一般来说,设计人员对本专业的设计都较为严密和完整,但与其他专业的设计就不一定协调,这就需要在图纸会审时找出问题。施工单位要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管线图,协同环控、动力照明、电气、建筑装饰以及弱电、消防等环节,对图纸进行会审,如图纸有不完善之处,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交设计单位确认。另外,技术交底是让施工队、班组充分理解设计意图,了解施工的各个环节,从而减少交叉协调问题。
3.2 加强管理协调
对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首先要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必须熟悉施工图纸,针对具体的施工合同要求,掌握图纸要求,研究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最大限度去优化每一道工序,每一分项(部)工程,同时考虑自身的资源条件,认真、合理地做好施工组织计划,从大入小,由面及点,确保每一分项工程能纳入受控范围之中。各专业的协调工作不仅要从技术下功夫,更要建立一整套健全的管理制度系统地进行管理,通过管理以减少施工中各专业的配合问题,建立以甲方、监理为主的统一领导,由专人统一指挥,解决各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作为甲方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首先要全面了解、掌握各专业的工序,设计的要求。这样才有可能统筹各专业的施工队伍,保证施工的每一个环节有序到位。通过各部门的认真检查,防止问题的出现。
3.3 加强组织协调
建立由管理层到基层逐级的责任制度,权责分明;建立奖罚制度,在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奖惩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隐蔽验收与中间验收是做好协调管理工作的关键。此时的工作已从纸上阶段进入实物阶段,各专业之间的问题更加形象与直观,问题更容易发现,同时也最容易解决和补救。作为施工现场技术管理人员,要善于不断地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对施工中常见的问题,各专业之间的工期矛盾等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并有一个或几个解决预案。
3.4 提高专业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产品质量的好坏与从业人员的水平素质密不可分。在做好管理的同时,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专业水平的提高,以及对新技术产品的了解掌握。培养施工人员的敬业精神与细致的工作作风。强调各专业协调对施工的重要性,加强技术责任的协调管理,才有可能把问题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工程质量。
1 建筑工程施工中各专业协调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中,无论是民用建筑还是工业建筑,在施工过程中都涉及到多专业的配合,即土建、电气、给排水、暖通等专业的配合。由于现代建筑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各专业中包含的内容也越来越多,如空调、通风、消防、对讲、监控、电视、电话、宽频网等等。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各专业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协调的不好,不仅影响施工进度,更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与品质。因为每一个专业既有自己的特定的位置空间和技术要求,同时又必须满足其他专业施工的时间顺序和空间位置的合理需求。如果在技术上不能充分全面考虑,特别是在一些交叉部位的细节,极易产生问题,将出现误工、返工等情况,影响工期和建筑质量,造成工程投资的浪费,严重的还会造成安全隐患。因此,建筑工程施工中各专业的协调配合是非常重要的。
2 建筑工程施工中常见的各专业间协调问题
2.1 施工中常见的协调问题有:
2.1.1 土建专业与电气专业:经常出现电气进户管与楼层梁和地梁相冲撞的情况,以及电气开关设计在自来水管的管后等情况。另外,电气线管在土建施工中被堵塞的现象也经常发生。
2.1.2 土建专业与给排水专业:经常出现给排水管与梁和板相冲撞的情况,还有卫生间的给排水管线预留孔洞的位置与施工后卫生洁具的安放位置不相对应的情况等。
2.1.3 土建专业与暖通专业:经常出现暖气管道与楼层梁和地梁相冲撞的情况。另外,在施工中没有预留空调管线的出墙预留孔,出现入住后砸墙,破坏墙体结构的情况。
2.1.4 建筑外表面、功能与结构:各种预制构件、预埋件、装饰与结构的关系,如在施工中没有考虑预留位置,将造成二次施工的后果。
2.1.5 各辅助专业之间的协调:各种消防、通风管线穿梁时,楼面净空是否影响结构及使用功能的要求,另外,大型设备的安装通道,附件的预埋深度,以及弱电系统、控制系统等之间的协调问题。
2.2 产生问题的原因
2.2.1 从施工技术方面分析 在施工过程中,每一个专业既有自己的特定位置空间、技术要求,同时又必须满足其他专业施工的时间顺序和空间位置的合理需求。如果在技术上不能充分全面考虑,特别是一些交叉部位的细节,则极易产生问题。因此,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由于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出现和应用,施工人员未能及时掌握,或者施工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和上岗培训,看不懂施工图纸,将增加各专业之间出现矛盾和问题的可能性,造成各专业协调上的混乱情况。
2.2.2 从施工质量方面分析 工程项目施工涉及面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影响质量的因素很多,我们常说的五个大的方面: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参与施工建设的人员主要来自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施工所用材料也种类繁多,有时受特殊环境制约甚至使用非标材料和设备;施工用机械的设备性能和操作者熟练程度;施工建设过程的管理思路、设计方案、施工组织等。要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就必须狠抓施工阶段各专业的质量控制。因此,要在设计、材料、机械、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施工工艺、操作方法、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等各方面,严把质量关。
2.2.3 从施工管理的角度分析 如果施工组织管理不健全,存在着人员责任不明确,或者是专业人员思想麻痹,认为工程项目中返返工是正常的,加之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都会给施工中各专业的协调工作带来困难,也是产生问题的重要原因。另外,由于各专业的分工协调不尽人意,每一个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对其他专业的工作、工序及技术、质量要求很难全面了解和掌握。即使是本专业的问题,也由于新产品、新技术的使用,对其性能与施工工序不太熟悉,这无疑给协调工作带来更多的问题。
3 做好各专业间协调工作的方法
3.1 加强技术协调
首先,提高设计图纸的质量,减少因技术错误带来的协调问题。设计图纸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优劣。一般来说,设计人员对本专业的设计都较为严密和完整,但与其他专业的设计就不一定协调,这就需要在图纸会审时找出问题。施工单位要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管线图,协同环控、动力照明、电气、建筑装饰以及弱电、消防等环节,对图纸进行会审,如图纸有不完善之处,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交设计单位确认。另外,技术交底是让施工队、班组充分理解设计意图,了解施工的各个环节,从而减少交叉协调问题。
3.2 加强管理协调
对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首先要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必须熟悉施工图纸,针对具体的施工合同要求,掌握图纸要求,研究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最大限度去优化每一道工序,每一分项(部)工程,同时考虑自身的资源条件,认真、合理地做好施工组织计划,从大入小,由面及点,确保每一分项工程能纳入受控范围之中。各专业的协调工作不仅要从技术下功夫,更要建立一整套健全的管理制度系统地进行管理,通过管理以减少施工中各专业的配合问题,建立以甲方、监理为主的统一领导,由专人统一指挥,解决各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作为甲方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首先要全面了解、掌握各专业的工序,设计的要求。这样才有可能统筹各专业的施工队伍,保证施工的每一个环节有序到位。通过各部门的认真检查,防止问题的出现。
3.3 加强组织协调
建立由管理层到基层逐级的责任制度,权责分明;建立奖罚制度,在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奖惩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隐蔽验收与中间验收是做好协调管理工作的关键。此时的工作已从纸上阶段进入实物阶段,各专业之间的问题更加形象与直观,问题更容易发现,同时也最容易解决和补救。作为施工现场技术管理人员,要善于不断地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对施工中常见的问题,各专业之间的工期矛盾等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并有一个或几个解决预案。
3.4 提高专业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产品质量的好坏与从业人员的水平素质密不可分。在做好管理的同时,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专业水平的提高,以及对新技术产品的了解掌握。培养施工人员的敬业精神与细致的工作作风。强调各专业协调对施工的重要性,加强技术责任的协调管理,才有可能把问题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