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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中心形成的两种模式
金融中心的主要活动是借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和金融衍生产品)发行和交易、资金管理和保险。衡量金融中心的典型指标是银行数量、银行资产、国际间银行债务、交易所资产估价、交易的合约数量、上市公司数量、会员数量、证券发行量、国外股票交易比重、管理的资金数量、外汇交易量以及衍生物在所有交易产品中所占的比重等。可见,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与金融体系的发展过程有密不可分的关系。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因果关系表明,在金融发展的过程中,金融发展不但具有“供给推动型”和“需求引导型”两种发展路径,而且这种因果关系还存在互为因果联系。金融发展路径依赖的这种规律性反映到金融中心形成的路径上,就表现为金融中心形成的两种模式:自然形成模式和政府主导模式。
(一)自然形成模式。金融中心的自然形成模式指随着经济的增长,国际贸易和区际贸易及投资的不断扩展,实体经济对金融的需求必然增加,进而产生新的金融需求。因而,金融市场得以扩张,国家的金融制度和金融法规也随之发生变化。通过金融机构的空间集聚,金融机构集聚状态中各市场主体相互作用产生“技术溢出效应”和“稠密市场效应”,伴随着规模经济效益,产生与之相适应的金融体系,金融体系不断发展,使金融机构在空间上进一步集聚,逐渐形成金融中心。
(二)政府主导形成模式。金融中心的政府主导形成模式指金融市场在独立于实体经济发展规律的作用下,在实体经济及其规模相对弱小的条件下,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刺激金融市场的发展,从而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增加储蓄,刺激投资,推动经济发展。在这种模式中,金融体系的扩张通常是在政府的扶持下,通过政府部门的设计、强力支持而产生,金融体系的产生和发展有一定超前性。政府通过制定经济和金融政策,吸引金融机构集聚。通过金融机构空间集聚,以及金融机构集聚状态中各市场主体相互作用产生“技术溢出效应”和“稠密市场效应”,伴随着规模经济效益,产生与之相适应的金融体系,金融体系不断发展,使金融机构进一步在空间上集聚,最终形成金融中心。这种金融中心形成模式在本质上是通过金融体系的超前产生和发展刺激经济增长,发挥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先导作用。
金融中心两种形成模式之间的关系如何呢?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因果关系是理解金融中心两种模式及其之间关系的理论基础。一方面。经济增长决定金融发展,金融发展是实体经济增长的必然结果。经济增长是“因”、金融发展是“果”。另一方面,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有反作用,金融发展可加速推动实体经济增长,这种情况下,金融发展是“因”、经济增长是“果”。同时,金融发展路径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表明,在金融发展过程中,金融发展不但具有路径依赖的因果关系,而且这种因果关系还具有复杂的互为因果联系,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表现出“低均衡”、“高均衡”和“多重均衡”的特征。因此,在金融中心形成过程中,要充分考虑金融发展的路径依赖及其复杂性和多样性。金融中心两种发展模式之间的区别不是绝对的,政府主导模式不能完全独立于经济发展的水平。经济增长对金融发展具有决定作用;发达的金融体系对经济增长具有反作用,可推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就是说,金融中心形成和发展的政府主导模式归根到底要以自然形成模式为基础,而政府主导模式对自然形成模式有反作用,在一定条件下,可加速促进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
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模式选择
从金融中心两种形成模式和两者间的关系看,金融中心的自然形成模式与“需求引导型”的金融发展路径相对应,强调金融中心是实体经济增长和金融体系自身发展的结果;政府主导模式则与“供给推动型”的金融发展路径相对应,强调金融发展在先于经济增长的情况下,政府通过有关金融政策,优先发展金融,并把金融作为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增长的手段。这两种金融中心产生的模式存在着本质区别。自然形成模式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时,通过市场机制而自发产生;政府主导的金融中心形成模式则是在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市场机制不够完善甚至不能在资源配置中全面发挥作用时,在政府的引导下被动形成的。金融中心两种形成模式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有重要的启示:上海只能选择政府主导型国际金融中心形成模式。原因如下:
(一)未形成成熟的市场机制。中国经济目前总体上处于转型时期,原有计划经济时代的一些与市场经济发展和运行不相称的机制尚未完全消除,市场体系尚待完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使中国目前还不能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地方政府实际上对各地资源有较强的控制力,甚至由于政府的干预使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过程中断等等。这是目前我国经济所处的客观整体环境,只有不断加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才可能最终改变这种状况,逐渐形成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因此,这一环境是我国在金融发展和金融中心形成路径上必须走“政府主导模式”的最根本原因。
(二)缺乏完善的金融体制基础。目前,上海的国有商业金融机构由于体制和机制的历史原因,尚未形成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仍不能称为真正的金融企业,缺乏足够的竞争力。有的金融机构虽然规模较大,但综合实力不强,而且金融创新机制不顺,使金融创新尤其是在金融衍生产品创新上,处于不利地位。同时,中小金融机构比较分散,整体抗风险能力不强,需要进一步对其进行整合和治理。这一系列金融体制方面的不足,使国内金融机构创新的可能性和必要性都不够,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三)缺乏健全的金融法规体系。上海还存在法律和法规不健全、监控和法规的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法规和监控有多方面的内容,如汇率和利率调控、央行储备金、银行的最低资本金比重、强制性保险计划、资本收益、收入和利润的直接税收和间接税收、信息披露制度等等。由于金融体制和金融法规体系不健全,再加上行政和执法随意性的存在,使金融机构在金融创新方面除面临市场风险外,还可能面临一些非市场风险,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金融创新。在这些问题上,上海市一方面可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进行改革,另一方面,可利用“先行先试”的特殊地位,加快制度建设。克服金融机构集聚的制度障碍。
(四)金融市场发育程度和金融机构集聚力度不够。从金融市场环境上看,上海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偏低、透明度较低,货币市场建设相对落后,金融信息化发展不快;从金融市场参与者方面看,上海过分重视金融机构有关业务的扩张而弱化了功能开发,使金融机构大而不强、创新力不足、内部控制水平不高,金融专业人力资源密集度不足;从金融市场深度方面看,目前上海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都不够。如,外汇交易量较小、金融产品种类较少、居民的投资机会不多,金融市场对周边腹地的影响力差,甚至存在一定的地区保护主义倾向和金融资源配置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上海金融市场发展程度不足,严重制约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步伐。金融机构是金融中心的细胞,金融机构集聚是金融中心的一个重要特征。国际金融中心通常集中了大量的银行。从国内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总部及其结算和大宗业务都不在上海;上海的外资银行虽然占银行总数的70%,但其规模和结构都受到较大限制,外资银行和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数量仍不多。世界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历史和现状表明,金融中心如果仅有银行是远远不够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是金融中心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目前,上海的金融机构比较单一,银行占主要地位,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发达,这种状况不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确立。这种情况不是单纯依靠市场力量就可解决的,政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激烈的外部竞争迫使上海必须加强政府对金融中心建设的主导作用。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面临着已形成或正在形成的国际金融中心的挑战,同时还面临国内一些城市的挑战。从国内看。中国政府虽然已将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放到了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但这个战略在地区相对分割和地区保护主义的作用下,实行起来却受到一些阻力。从国际上看,一些国家金融业的崛起,客观上都与上海形成了一种竞争关系。这些因素使上海不仅面对资金、市场、客户和人才方面的争夺,而且使上海获得中国金融改革和试点的优先权和特许权也受到挑战。
总之,政府在促进金融发展方面的作用举足轻重,不可替代。上海只有走政府主导型的金融中心形成模式,才有可能尽快地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
三、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措施
(一)加快金融市场的改革与发展。采取多种方式促进上海全国性票据市场的形成与发展;以抓紧落实国务院9条意见为中心,以上海证券市场改革与发展为重点,争取使上海证券市场尽早成为中国的主板市场;推动各金融市场之间的创新与联动,进一步完善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机制。
2.与新型城镇化推进相适应
在北京远郊区县的乡镇地区,金融体系不完善的现象随处可见。机构类型单一,业务简单,分布不均匀,甚至出现金融机构的空白地区,乡镇金融市场缺乏竞争机制,经营效率低下。金融机构类型少且功能单一,除了银行之外几乎没有信托、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即使是银行也多为信用社和储蓄所,多数大型国有银行在上市前为了经营利润都纷纷撤出乡镇市场,有些原以农村市场定位的大型银行也在布局上更加重视城市网点设置,忽视乡镇网点设置。不管从国际经验看,还是立足国内实际情况,北京的城镇化仍然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要走。与之相伴,相关的金融需求将是一个不断产生、持续释放的长期过程。既要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努力打造开放、多元、协调和创新的综合性城镇化金融服务体系,弥补金融资源的不足,又要加快金融创新,创造性地破解城镇化融资中的制度瓶颈,规避城镇化过程中的金融抑制问题。
一是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进一步完善新型城镇化的金融组织体系,形成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民营性金融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金融服务格局,不断提高城镇建设的金融服务覆盖面。发展壮大地方股份制银行,加快推动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和组织发展。同时积极引入民间资本,为北京市乡村地区的金融市场引入活力,为乡镇地区融资提供更加高效、安全、快捷、多元化的选择,为城镇经济主体提供个性化投融资和保险服务。
二是配套扶持政策。特别是在相关监管政策上采取差异化监管方式,对北京市一些偏远乡镇,特别是经济发展较为薄弱地区改制的金融机构,应从政府和监管两条线上给予资产或税收政策上的扶持和倾斜。积极鼓励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做好带头示范作用,在乡镇建立具备完善功能的现代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平台机构,鼓励并推动其引入民间资本。
三是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应大力培育和发展县域农业担保、评估、公证等中介机构,规范抵押、担保等中介收费;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担保、农业小额贷款担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机制,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在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的同时,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拓农村保险市场。同时,进一步创新金融服务和融资产品,增加环境保护、居民服务、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资金投入,努力提升城镇化的“软件”水平。四是推动京津冀金融产业协作。北京市远郊区县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靠近津、冀地区。
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城市化进程面临包括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创新文化环境营造等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1创新型城市的内涵与特征
1.1创新型城市的内涵
对于创新型城市的内涵的理解一般有两种:一是指通过创新解决城市发展中的问题;另一种是指以创新驱动城市经济的增长和发展乃至社会的发展。本文认为应把两者结合起来,从而可以得出创新型城市的科学内涵是:以城市内部创新要素为支撑,最初是通过创新解决城市发展中的问题,逐渐形成城市持续创新能力,实现建立在城市经济增长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基础之上的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双赢发展)。
1.2创新型城市的特征
创新型城市是相对于传统城市发展形态而言的一种新的城市发展形态。因此,它拥有一些处于传统发展形态的城市所不具备的特征。而这些特征是设计创新型城市建设蓝图必须给予充分关注的基本方面。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创新性是创新型城市的最基本特征。这种创新性主要表现为城市发展观念的创新和发展模式的创新。对于城市内部而言,这种创新性表现在科技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的综合创新,其中科技创新包含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是城市创新的核心表现形式,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是城市创新的基础和保障条件。一个城市只有具备了创新性这种基本的特征,才有资格被称作为创新型城市。
(2)相对完善的城市创新体系。相对完善的城市创新体系,具体来说应包括科学化的创新管理调控体系、多元化的创新要素投入体系、高效化的创新活动服务体系、制度化的创新人才保障体系。这四个子体系缺一不可,相辅相成,以保证创新的顺利进行,共同促进产业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最终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3)可持续性。作为一种全新的城市发展和治理模式,创新型城市必然具备可持续城市的发展特征,这种可持续性表现在几个核心层面:一是可持续的城市经济,能够持续的创造就业与财富;二是可持续的城市社会,能够保证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三是可持续的城市环境,能够建立协调稳定的生态系统。以可持续性为特征的创新型城市兼具“生态城市”特征,即: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可持续性既是创新型城市的一个核心特征,也是创新型城市发展的一个主要方向和目标。
(4)创新型城市的集聚性。集聚性是创新型城市的重要特征,创新型城市集聚着大量的关联程度相当紧密地创新性产业和企业。同时,创新产业和企业的集聚带来了专业化创新人才的集聚,而专业人才集聚在一起,又进一步激发了人们的创新精神和创新热情,有利于新思想和新技术的产生。这样,创新产业和创新人才的集聚就出现了一种自强化机制,推动城市经济良好发展。
2金融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要素构成
建设创新型城市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城市系统中许多创新因素的支持,特别是各因素之间的整合和协同支持。在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种因素中,金融支持因素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创新型城市的金融支持,从性质上可以分为政策型金融支持和市场型金融支持两种类型:一方面,创新型城市需要的金融服务离不开市场机制的作用,基于市场的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功能,引导社会资金进入企业创新活动,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另一方面,创新型城市还需要政府发挥作用,即政府通过设立专门机构,以及制定和贯彻政策等方式,引导创新型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导向,从而体现出对技术创新活动的政策倾斜,促进创新的成功实施。从以上两种金融支持的类型,我们可以得出金融支持条件的主要要素构成:
(1)政府。从美国奥斯汀和西雅图,印度的班加罗尔、芬兰赫尔辛基等许多著名的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经验可以看出,政府在对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主导作用。首先,政府对城市金融业改革和发展规划具有组织和领导功能,如:政府制订城市金融业发展的政策,确定城市金融业阶段性发展目标,组织、引导和协调各金融机构等;其次,政府具有对各类金融资源进行整合和推广的功能,如:对外进行宣传,定期举办国际或国内金融论坛,为国际、国内金融人才搭建交流平台等;最后,政府具有金融服务功能,如:完善金融机构发展的配套体系,为金融机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可持续的资金支持等。
(2)金融机构体系。建立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体,其它多种类型、多种所有制形式的金融机构并存、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有利于达成城市金融资源的高效配置与利用,从而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和良好的金融环境。我国金融机构体系中的各个金融机构都在创新型城市的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中国人民银行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政策依据;政策性银行往往是创新型城市建设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商业性银行为城市建设提供了许多产品,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利于城市建设中的风险分散和风险担保等。
(3)金融市场体系。一个健全的金融市场在创新型城市的建设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能够高效率地聚集、分配资金,有效地调节社会资金的配置,并且促进城市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经济结构的优化。完整的金融市场应该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每个市场对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都不可缺少。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资本市场的作用尤为重要。如:货币市场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短期资金融通,以达到资金的高效率利用;资本市场里的中长期银行信贷市场为城市建设提供长期的资金支持;证券市场为许多企业提供了更好的融资渠道,为他们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证等。
(4)金融服务及配套体系。创新型城市既需要各种投融资服务,也需要其他丰富多彩的金融服务、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诸如信贷、保险、信托、证券发行和交易、金融衍生交易、风险投资、票据、担保、融资租赁、外汇管理、货币经纪、资产管理、财务顾问、征信服务等。社会化的金融服务配套体系在金融支持创新型城市发展中的作用也不容忽视。会计、法律、评估、评级等服务机构都是不可或缺的,它们通过发挥审计、咨询、评估、监督等作用,保证创新型融资活动的顺畅进行。创新型城市建设也离不开健全的金融法律制度的支持。金融能否支持创新型城市的发展,有赖于金融法律制度是否鼓励金融创新,能否为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和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
3金融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作用机理
(1)金融支持系统为创新型城市建设筹集资金的功能。在创新型城市的建设过程中,许多从事自主创新的企业存在着诸多金融支持诉求,这种诉求主要包括:一是资金瓶颈。技术创新是一项复杂性的长期活动,其不确定因素多,资金需求大。缺乏适当的融资渠道与平台而造成的资金瓶颈,已经成为我国大多数企业技术创新的重大障碍。二是缺乏流动性。与其他投资不同,技术创新投资具有很强的资产专用性,而这导致了技术创新项目相关资源投入缺乏流动性。三是高风险对应性。由于技术创新项目本身的基础、难度和复杂性、外部市场等环境的不确定性以及企业自身能力的有限性决定了技术创新过程存在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对技术创新项目不感兴趣。金融支持系统的筹集资金功能就是使得通过开发设计一系列金融产品、金融工具,提供投融资服务,为技术创新企业发展和城市自主创新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2)金融支持系统的价格发现功能。技术创新过程涉及研发人员、风险投资基金、政府相关支持部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很多经济主体。技术创新顺利进行及其实现的基本前提是相关主体对于技术的价值和价格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和判断,并且在双方可以谈判接受的范围之内,而最终达成一致。真实的技术价格是在金融机构参与技术创新过程中通过竞争自然形成的。这种价格通过金融系统的其他组成部分向外界相关各经济主体传递,从而使这一“发现”的技术价格成为一种现实价格。这样,就为技术创新相关主体之间契约的达成奠定了重要基础,从而有力促进技术创新的顺利进行。
(3)金融支持系统具有分散风险功能。针对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在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金融支持系统可提供风险投资、私募、信贷、股权融资等不同的金融产品和工具,以分散和转移风险,满足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需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创新主体往往难以独自承担全部风险,而金融支持系统的该项功能就是使得技术创新风险发生转移和分散,以达到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合理配置,从而为技术创新的融资提供可行渠道,保证创新的成功。
(4)金融支持系统的第四项重要功能就是项目筛选。技术创新过程实质是一个包括技术创新方向的筛选确定、创业合作伙伴的选择、战略联盟对象的确定、融资方式选择、技术创新调整等的不断筛选择优的过程。所以,技术创新金融支持的内在机理之一,就在于金融系统能够对技术创新项目进行优选,择优汰劣。这个过程实质上就是以资金供求形式表现出来的资源优化配置过程。整个社会的资金在不断的项目筛选过程中,引导整个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率的提高。
(5)金融支持系统的信用约束功能。技术创新主体在筹集到资金的同时,还要接受来自资金提供者以及金融市场施加的各种约束。一是来自股东的监督,包括风险投资者等在内的股东关心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二是来自债权人的监督,包括商业银行等在内的债权人对企业的监督;三是来自资本市场的压力,企业经营好坏影响其金融产品的价格,价格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和投资者的利益;四是来自社会的监督,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也对企业形成有力的监督。这些监督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个人征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发展消费信贷和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征信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其主要作用是通过提供信用信息产品,使金融交易中的授信方或金融产品购买方能够了解信用申请人或产品出售方的资信状况,从而防范信用风险,保持金融稳定;同时,通过准确识别企业、个人身份,保存其信用记录,对失信行为形成有效的制度约束。可以说,征信系统是现代金融体系运行的基石,是金融稳定的基础,对社会诚信建设具有深远意义。征信系统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渗透程度正日益加深,影响也在不断扩大。
一、后金融危机时期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紧迫性
2008年,一场由美国次贷风波引发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给经济领域和相关产业造成巨大冲击。虽然这次金融危机已经进入尾声,但以美国为首的救援仍在继续,世界各地依然笼罩在危机的阴影之下。无论政界、商界还是学界,都对这场来势汹汹的危机始料不及,对后危机时期错综复杂的社会变化也难以预料、众说纷纭。在全球化背景下,国与国之间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联系空前紧密,任何国家和民族都不可能在封闭的状态下求得生存和发展。因此,中国在这场金融危机中不能独善其身。而作为社会生活一个重要的方面,中国教育包括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也将直面金融危机带来的巨大挑战。
首先,金融危机对高校的影响体现在大学生就业方面。前教育部部长周济在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当前经济形势变化对一些地区、行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已经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2010年初,广东省教育厅举办的番禺人才专场在大学城举行,共有200多家企业单位提供近1000个岗位,而入场求职的毕业生超过10000人。当然,大学生就业紧张状况也与前几年高校规模逐年扩大有一定关系。据教育部统计,2008年,全国共有普通高校毕业生559万人,比2007年增加64万人。2009年共有普通高校毕业生611万人,比2008年增加52万人。连续多年的高校扩招,致使每年进入就业市场的高校毕业生大幅度增加,而社会需求量相对不足,导致了供需总量上的矛盾,而金融危机的来临将使这一矛盾进一步加剧。这就意味着毕业生的就业竞争更激烈,门槛会更高,想要胜出,得到职位,就要有更强的能力并付出更大的努力。
其次,金融危机对高校的影响体现在各种不良思潮的泛滥上。当前,全球一体化浪潮的影响,东西方不同的价值观念、民族文化等在全方位、多层面上相互碰撞和渗透,必将使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发生深刻的变化。道德的批判与继承,冲突与挣扎在大学生身上体现得尤为充分。一方面他们有创新与突破的渴求,但另一方面,他们又生活在既有的生活模式和思维方式之中。由于社会转型时期大学生的思想意识更新和替代的速度加快,全球化背景下各种思潮的渗入容易导致大学生思想出现混乱。目前这场席卷全球的世界金融危机,是由于金融领域的信用失范引起的,贷款人的失信、金融诈骗的涌现、华尔街金融地位坍塌以及实体经济中的贪婪,金融危机在冲击整个世界经济领域的同时,也在深刻地冲击全球的人文价值观。金融秩序是建立在契约精神和诚信基础之上的,而金融危机对诚信伦理的破坏导致社会思想混乱,各种不良思潮的兴起,对当今国内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在巨大的就业压力下,在各种不同社会思潮的影响下,高校大学生在信念认识上出现了一些模糊,甚至存在错误认识,在价值观念与道德行为方面存在失衡现象,如急功近利倾向较为突出、不讲信用现象泛滥。表现在一是学业上弄虚作假,如剽窃论文、考试作弊;二是在就业上不实事求是,而是夸大其辞,甚至无中生有地杜撰自己的实践经历;二是出现诚信德育无用论,只学习技能性适用性知识,导致部分高校培养出来的大学生专业知识合格而道德水准低下的局面,尤其是诚信观念薄弱。这些问题的存在,警示我们必须全面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
大学生是我国高等教育对象的主体,是我国未来发展先进生产力的活跃分子,培养德才兼备、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的大学生对我国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高等教育阶段是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关键时期,也是继承民族优良传统形成精神支柱的重要阶段,此时的伦理素质教育将对掌握知识、培养能力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目前我国高校大学生诚信教育不仅缺乏,而且教学方法仍然停留在传统模式之中,这种模式把理论教学仅仅看作是对学生施加外部影响的过程,而不注重提高其内在认知水平,这是当今高校德育困惑的重要原因之一。要提高大学生诚信素质,必须改变传统的理论课教学方式的路径依赖,从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管理、德育环境等环节中全方位改革,寻求提升教学实效性的有效途径。
二、后金融危机时期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创新
诚信教育是塑造大学生人生观与价值观、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途径,而创新是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内在要求。大学生诚信教育要面对后金融危机时期文化环境的巨大变化,必须探索新方法,创造新经验,进行全方位的创新发展。
其一,要加强诚信教育理念创新。教育理念直接影响到教育实践行为,并决定着教育实践行为的有效性。在大学生诚信教育中,要廓清那些过时、僵化的思想,确立开放的、发展的、多维度的、不断创新的诚信教育观,增强诚信教育的前瞻性、预见性和针对性,从而提高诚信教育的实效性。一是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当代大学生的思维方式、生活理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等已经随着社会环境的变迁与父辈们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他们在思想意识上少了许多理想主义和英雄主义色彩,更关心个人价值的实现和社会正义的追求。大学生诚信教育不应该以圣人、神人、至人的形象去要求现实的人,而是以关注人的生活为核心内容,充分认识和把握人的本性,引导人的正当欲望,解决人的精神激励、灵魂塑造和品格提升问题,实现“通其情、达其理、导其行”的目的。二是要树立开放性的教育理念。在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价值多元化的今天,作为社会个体的个人无法拒绝来自四面八方的各种浪潮的冲击,特别是西方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意识形态对个人的影响无处不在,潜移默化,世界互联网的作用更是加剧了这种渗透与辐射。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必须适应这种变化,要避免把学校与社会分开,关门进行诚信教育的做法,要以宽容的心态来接受西方的道德形式,注重在批判的基础上吸收东西方文化的精华。
其二,要加强诚信教育方法创新。今天的大学生不再是过去那种信息渠道单一、易于引导灌输的大学生,而是信息来源丰富,思想倾向复杂的活跃群体,这就要求诚信教育必须彻底改变过去单一的灌输式教育方式,而应从认知性教育到情感性教育、从语言性教育到活动性教育、从灌输性教育到对话性教育、从模式化教育到个性化教育等多种方式的综合。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课堂教学方式。课堂教学一直是我国高校德育的重要途径,通过课堂教学可以向学生传授一些具体的、相对稳定的道德规则和国家倡导的价值观,但要避免一味的“满堂灌”,教师要注意引入启发式教学。启发式教学是一种以引导为要务的教学方式,它注重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注重运用类比推理、运用假言命题,将一些较为抽象的、深奥的理论用一些较为浅显的示例和具体的情境表达出来,引导学生透过问题、透过实例思考深层理论、思考事物的本源。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联系学生的实际,针对学生的思想问题、模糊认识以及他们所关心的政治、经济和时事方面的敏感问题,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而不是局限于教材,一味照本宣科。要注意采用讨论、阅读、录像、表演、辩论等多种教学形式,引导学生参与教学,从而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二是开展多种寓教于乐的课外活动。一所好学校的全面而正常的课外生活,会比一些反复灌输道德观念或社会意识的特定课程更能使学生建立起理想信念和培养健全的性格。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高校纷纷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这些活动大致可分为思想政治性的、学术知识性的、文娱体育性的和服务性的四类,这些活动不仅是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也可以从中反映学生所追求的目标和价值,它们为陶冶大学生的情操,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高校要积极鼓励大学生开展各种寓教于乐的课外活动,尽可能为学生课外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施,派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指导,使学生的诚信素养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不断得到提高。
其三,要加强诚信教育管理创新。管理创新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大学生诚信教育考核创新,二是教育者评价体系创新,三是建立大学生诚信奖惩机制。在大学生诚信教育考核上,由于高校大学生诚信教育相对于智育和体育来说,有其在内容和方法上的特殊要求,不能简单地将伦理课的考试成绩作为学生伦理素质的单一衡量指标,还应该根据其表现出来的思想素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客观的权威认定,从而促进学生的诚信素质的提高。在教育者评价体系上,主要从科学选取评价主体着手,对教育者的评价考核既不能仅由学校相关管理机构说了算,也不能仅由教育者自己说了算,合理的评价主体结构应该是一个由教育者、学校、学生三方共同组成的,以学生为中心的评价主体结构。此外,在大学生诚信教育中,还要建立有利于诚信教育的奖惩机制,把教育与处罚有机结合,一方面,要以一种积极的教育方式对诚信的行为予以鼓励,在高校建立起一系列的诚信评价体系,如对诚信评价好的学生给予参评优秀的资格等,从而鼓励大学生特殊群体学生自觉地培养诚信品质;另一方面,对失信要要予以一定的批评和教育,甚至处罚,从而起到相应的警戒作用。 转贴于
其四,要加强诚信教育资源整合创新。一是要促进大学生诚信教育载体的多样化。大学生诚信教育不是只关乎思想政治课堂教育的工作,它还应该渗透到所有专业课程的教学中,因此,其教育载体除了专门的德育课堂之外,还要包括其它专业课课堂;除了系统的课堂讲授之外,还要包括网络、电视、校园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介。二是要强化诚信教育中教师的表率作用。教师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好表率。教师良好品德将对学生道德修养的提升产生巨大影响。高校要努力提高教师的道德素质,做到教书育人、环境育人,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道德陶冶,不知不觉中得到道德升华。三是要加强学校与外界的联合。除了学校之外,政府机关、社团组织、家庭和企业都应为大学生诚信教育做出努力。只要社会各方加强沟通和互动,注重分工与合作,齐心协力,大学生诚信教育将获得实质性的改善。
一、后金融危机时期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紧迫性
2008年,一场由美国次贷风波引发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给经济领域和相关产业造成巨大冲击。虽然这次金融危机已经进入尾声,但以美国为首的救援仍在继续,世界各地依然笼罩在危机的阴影之下。无论政界、商界还是学界,都对这场来势汹汹的危机始料不及,对后危机时期错综复杂的社会变化也难以预料、众说纷纭。在全球化背景下,国与国之间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联系空前紧密,任何国家和民族都不可能在封闭的状态下求得生存和发展。因此,中国在这场金融危机中不能独善其身。而作为社会生活一个重要的方面,中国教育包括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也将直面金融危机带来的巨大挑战。
首先,金融危机对高校的影响体现在大学生就业方面。前教育部部长周济在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当前经济形势变化对一些地区、行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已经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2010年初,广东省教育厅举办的番禺人才专场在大学城举行,共有200多家企业单位提供近1000个岗位,而入场求职的毕业生超过10000人。当然,大学生就业紧张状况也与前几年高校规模逐年扩大有一定关系。据教育部统计,2008年,全国共有普通高校毕业生559万人,比2007年增加64万人。2009年共有普通高校毕业生611万人,比2008年增加52万人。连续多年的高校扩招,致使每年进入就业市场的高校毕业生大幅度增加,而社会需求量相对不足,导致了供需总量上的矛盾,而金融危机的来临将使这一矛盾进一步加剧。这就意味着毕业生的就业竞争更激烈,门槛会更高,想要胜出,得到职位,就要有更强的能力并付出更大的努力。
其次,金融危机对高校的影响体现在各种不良思潮的泛滥上。当前,全球一体化浪潮的影响,东西方不同的价值观念、民族文化等在全方位、多层面上相互碰撞和渗透,必将使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发生深刻的变化。道德的批判与继承,冲突与挣扎在大学生身上体现得尤为充分。一方面他们有创新与突破的渴求,但另一方面,他们又生活在既有的生活模式和思维方式之中。由于社会转型时期大学生的思想意识更新和替代的速度加快,全球化背景下各种思潮的渗入容易导致大学生思想出现混乱。目前这场席卷全球的世界金融危机,是由于金融领域的信用失范引起的,贷款人的失信、金融诈骗的涌现、华尔街金融地位坍塌以及实体经济中的贪婪,金融危机在冲击整个世界经济领域的同时,也在深刻地冲击全球的人文价值观。金融秩序是建立在契约精神和诚信基础之上的,而金融危机对诚信伦理的破坏导致社会思想混乱,各种不良思潮的兴起,对当今国内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在巨大的就业压力下,在各种不同社会思潮的影响下,高校大学生在信念认识上出现了一些模糊,甚至存在错误认识,在价值观念与道德行为方面存在失衡现象,如急功近利倾向较为突出、不讲信用现象泛滥。表现在一是学业上弄虚作假,如剽窃论文、考试作弊;二是在就业上不实事求是,而是夸大其辞,甚至无中生有地杜撰自己的实践经历;二是出现诚信德育无用论,只学习技能性适用性知识,导致部分高校培养出来的大学生专业知识合格而道德水准低下的局面,尤其是诚信观念薄弱。这些问题的存在,警示我们必须全面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
大学生是我国高等教育对象的主体,是我国未来发展先进生产力的活跃分子,培养德才兼备、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的大学生对我国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高等教育阶段是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关键时期,也是继承民族优良传统形成精神支柱的重要阶段,此时的伦理素质教育将对掌握知识、培养能力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目前我国高校大学生诚信教育不仅缺乏,而且教学方法仍然停留在传统模式之中,这种模式把理论教学仅仅看作是对学生施加外部影响的过程,而不注重提高其内在认知水平,这是当今高校德育困惑的重要原因之一。要提高大学生诚信素质,必须改变传统的理论课教学方式的路径依赖,从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管理、德育环境等环节中全方位改革,寻求提升教学实效性的有效途径。
二、后金融危机时期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创新
诚信教育是塑造大学生人生观与价值观、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途径,而创新是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内在要求。大学生诚信教育要面对后金融危机时期文化环境的巨大变化,必须探索新方法,创造新经验,进行全方位的创新发展。
其一,要加强诚信教育理念创新。教育理念直接影响到教育实践行为,并决定着教育实践行为的有效性。在大学生诚信教育中,要廓清那些过时、僵化的思想,确立开放的、发展的、多维度的、不断创新的诚信教育观,增强诚信教育的前瞻性、预见性和针对性,从而提高诚信教育的实效性。一是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当代大学生的思维方式、生活理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等已经随着社会环境的变迁与父辈们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他们在思想意识上少了许多理想主义和英雄主义色彩,更关心个人价值的实现和社会正义的追求。大学生诚信教育不应该以圣人、神人、至人的形象去要求现实的人,而是以关注人的生活为核心内容,充分认识和把握人的本性,引导人的正当欲望,解决人的精神激励、灵魂塑造和品格提升问题,实现“通其情、达其理、导其行”的目的。二是要树立开放性的教育理念。在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价值多元化的今天,作为社会个体的个人无法拒绝来自四面八方的各种浪潮的冲击,特别是西方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意识形态对个人的影响无处不在,潜移默化,世界互联网的作用更是加剧了这种渗透与辐射。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必须适应这种变化,要避免把学校与社会分开,关门进行诚信教育的做法,要以宽容的心态来接受西方的道德形式,注重在批判的基础上吸收东西方文化的精华。
其二,要加强诚信教育方法创新。今天的大学生不再是过去那种信息渠道单一、易于引导灌输的大学生,而是信息来源丰富,思想倾向复杂的活跃群体,这就要求诚信教育必须彻底改变过去单一的灌输式教育方式,而应从认知性教育到情感性教育、从语言性教育到活动性教育、从灌输性教育到对话性教育、从模式化教育到个性化教育等多种方式的综合。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课堂教学方式。课堂教学一直是我国高校德育的重要途径,通过课堂教学可以向学生传授一些具体的、相对稳定的道德规则和国家倡导的价值观,但要避免一味的“满堂灌”,教师要注意引入启发式教学。启发式教学是一种以引导为要务的教学方式,它注重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注重运用类比推理、运用假言命题,将一些较为抽象的、深奥的理论用一些较为浅显的示例和具体的情境表达出来,引导学生透过问题、透过实例思考深层理论、思考事物的本源。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联系学生的实际,针对学生的思想问题、模糊认识以及他们所关心的政治、经济和时事方面的敏感问题,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而不是局限于教材,一味照本宣科。要注意采用讨论、阅读、录像、表演、辩论等多种教学形式,引导学生参与教学,从而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二是开展多种寓教于乐的课外活动。一所好学校的全面而正常的课外生活,会比一些反复灌输道德观念或社会意识的特定课程更能使学生建立起理想信念和培养健全的性格。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高校纷纷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这些活动大致可分为思想政治性的、学术知识性的、文娱体育性的和服务性的四类,这些活动不仅是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也可以从中反映学生所追求的目标和价值,它们为陶冶大学生的情操,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高校要积极鼓励大学生开展各种寓教于乐的课外活动,尽可能为学生课外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施,派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指导,使学生的诚信素养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不断得到提高。
其三,要加强诚信教育管理创新。管理创新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大学生诚信教育考核创新,二是教育者评价体系创新,三是建立大学生诚信奖惩机制。在大学生诚信教育考核上,由于高校大学生诚信教育相对于智育和体育来说,有其在内容和方法上的特殊要求,不能简单地将伦理课的考试成绩作为学生伦理素质的单一衡量指标,还应该根据其表现出来的思想素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客观的权威认定,从而促进学生的诚信素质的提高。在教育者评价体系上,主要从科学选取评价主体着手,对教育者的评价考核既不能仅由学校相关管理机构说了算,也不能仅由教育者自己说了算,合理的评价主体结构应该是一个由教育者、学校、学生三方共同组成的,以学生为中心的评价主体结构。此外,在大学生诚信教育中,还要建立有利于诚信教育的奖惩机制,把教育与处罚有机结合,一方面,要以一种积极的教育方式对诚信的行为予以鼓励,在高校建立起一系列的诚信评价体系,如对诚信评价好的学生给予参评优秀的资格等,从而鼓励大学生特殊群体学生自觉地培养诚信品质;另一方面,对失信要要予以一定的批评和教育,甚至处罚,从而起到相应的警戒作用。
其四,要加强诚信教育资源整合创新。一是要促进大学生诚信教育载体的多样化。大学生诚信教育不是只关乎思想政治课堂教育的工作,它还应该渗透到所有专业课程的教学中,因此,其教育载体除了专门的德育课堂之外,还要包括其它专业课课堂;除了系统的课堂讲授之外,还要包括网络、电视、校园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介。二是要强化诚信教育中教师的表率作用。教师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好表率。教师良好品德将对学生道德修养的提升产生巨大影响。高校要努力提高教师的道德素质,做到教书育人、环境育人,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道德陶冶,不知不觉中得到道德升华。三是要加强学校与外界的联合。除了学校之外,政府机关、社团组织、家庭和企业都应为大学生诚信教育做出努力。只要社会各方加强沟通和互动,注重分工与合作,齐心协力,大学生诚信教育将获得实质性的改善。
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对于金融学专业学生而言,既是巨大的挑战,又是良好的机遇。在金融学专业人才的理念培养上,应着重树立金融学专业学生的诚信理念、风险理念、创新理念和法治理念。
一、诚信理念的培养
2008年美国发生的金融危机实质上是一场信用危机,是信用关系中“伦理责任”缺失的后果。在现实金融活动中,诚信就是遵守承诺契约的行为,实际上是一个体系,即包括各种形式的诚信。一般来讲,培养诚信理念包括下述这样三种形式。
1.培养以契约为基础的诚信。所谓以契约为基础的诚信,就是金融活动中应该信守自己的承诺,按照自己的承诺办事。承诺实际上就是当事者之间的一种契约,因而任何参与主体都必须遵守。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已经和客户拥有了各种形式的契约,那么就应该全方位地自觉地遵守这些契约,而不是去设法逃避契约的约束,更不能曲解和修改契约的内容,甚至于去毁约。
2.培养在信息非对称条件下的诚信。所谓信息非对称条件下的诚信,就是指有的当事者可能因为信息获取上的阻滞性原因而无法清楚地把握信息中的全部内容,从而不能真实地把握问题的全部的情况;而另外的当事者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能够全面地拥有信息,从而可以真实地把握问题的全部状况。这种信息的非对称性,使得更多地拥有信息的一方处于交易的优势地位,可以说,那种较多掌握信息的当事者,可以借助信息拥有的优势地位而欺骗信息不全的当事者,但是拥有更多信息的一方,却并没有去这样干,而是诚信地对待信息不全的一方,这种状况就是信息非对称下的诚信。
3.培养完全考虑当事者利益的诚信。也就是说,一方当事者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并没有仅仅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而是充分考虑了当事者的另一方的利益,告诉对方应该怎么做利益才最大。这种考虑对方当事者利益的诚信,是一种最高形式的诚信。完全考虑当事者利益的这种诚信,往往是当事者从对方的利益出发的,所以这种诚信可以说是一种很高形式的诚信。
二、风险理念的培养
金融是资金的聚集地,也是风险的集合体,金融创新和发展总是伴随着风险。风险,源于事物的不确定性,是一种损失或获益的机会。金融风险具有可测性、客观性、不确定性和受益对称性等特征,是客观的、现实的存在,这是由金融过程内在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因此,针对金融学学习,必须培养金融运行的风险理念。
1.培养认识风险的能力。广义的金融风险指个人、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在参与金融活动过程中,因客观环境变化、决策事物或其他原因导致金融资产价值、信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狭义的金融风险则指金融机构在从事金融活动时,其资产、信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由于金融过程的网络化和金融关系的多样化,金融风险具有极强的联动性、广泛的渗透性和自我增强的传播特性。如果金融风险超过了承受能力,局部、个别的风险就会蔓延、传播开来,从而影响到区域、国家甚至国际范围,形成金融危机,给经济运行和社会福利造成灾难性的后果。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海啸,范围广,影响大,对世界经济造成了强烈的冲击和影响。这些危机和动荡不但使一国多年的经济发展成果毁于一旦,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扩大了贫富差距,加剧了社会矛盾,甚至引发政治和社会危机。
2.培养防范风险的能力。目前,就国内金融市场而言,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性被推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各类资金的流动性明显增强,资金回报率高的区域会吸引其他地区资金的流入。如果该区域的资金高回报是源于投机性的泡沫化,那么该区域会很快成为金融高风险区。我们要加大了对金融监管与市场监管的力度,并重视金融风险的评估、预警和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建设,着力提高防范金融风险、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
三、创新理念的培养
1.金融业的发展需要创新。创新既是经济发展的过程,也是经济发展的原因,更是经济发展的本质。金融创新是指金融领域内部通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创造性变革所产生或引进的新事物,从而使得金融体系能够更有效地发挥其功能。金融创新的内容包括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业务的创新、金融市场的创新、金融机构的创新和金融制度的创新,其核心是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工具的创新主要包括规避利率风险的创新、转移风险的创新、增加流动性的创新、信用创造的创新、股权创造型创新、运用高新技术的创新和规避金融管制的创新。
2.要充分认识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培养金融学专业学生全面而辩证地看待金融创新效应。通过对金融工程学等重要专业课程的学习,既要培养金融创新思维、掌握金融创新的技巧和方法,又要把握金融创新的路径和规律、正确认识和理解金融创新与金融发展、金融稳定的关系。金融创新既具有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丰富金融交易品种、使商业银行等存款性金融机构获得新的生存发展空间、增强经济主体应对和转移金融风险的能力、提高金融资源使用效率以及促进金融市场一体化等积极作用,也具有增大金融系统风险、降低金融体系稳定性、加大金融监管难度、削弱货币政策实施效果等负面影响。2008年发生的全球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而直接的原因便是美国金融创新过度,以至以住房抵押贷款为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过滥,以及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的次贷衍生品业务及其交易的放任自流,助长了衍生品风险的积聚和爆发。
3.创新需要监管,强化金融监管理念。对中国而言,既不能这次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而视金融创新为洪水猛兽,抵制金融创新,也不能对金融创新监管过死。明智的策略应该是:一要充分认识金融创新对经济金融的积极作用,加快金融创新步伐。中国现阶段由于金融创新不足,金融产品种类少、结构单一,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因此应完善金融创新的制度环境,大力鼓励和推动金融创新,探索金融衍生品的发展途径。二要提高金融监管水平。金融监管机构应切实加强跨市场、跨境风险的监管,确保金融监管体系与金融创新步伐和市场变革相适应。同时,要弄清楚金融创新中的产品结构、层次和风险特征,研究金融创新规律,适时、适度地引导金融创新活动,把握监管力度,避免监管过度和监管缺位,探索金融监管模式由分业监管向混业监管、由合规监管向风险监管、由单向监管向全面监管、由封闭性监管向开放性监管等转变的途径。
四、法治理念的培养
1.培养学生掌握金融法律知识。在依法治国及法律全球化的宏观环境下,金融学专业人才必须确立法治理念。在金融市场国际化、金融风险加大的形势下,政府的“政策规制”只能发挥短期效应,只有健全的金融法律制度才能形成安全的长效机制。无论国内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还是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有序衔接,必须有金融法律制度加以有效调整。目前,中国的金融业发展面临两大挑战,一是金融业发展市场化的挑战,二是金融业发展国际化的挑战。前者主要表现为立法滞后,特别是现有的金融法律法规与金融市场的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导致金融资产的市场化程度不高,流动性不强,以及金融交易的不规范等。后者主要表现为国内金融市场的“政策导向”与国际金融市场的“法律调整”相冲突,这也是西方国家以国际贸易平衡为由干涉中国金融市场的“法定借口”。因此,无论是金融专业或任何一个专业方向的本科生、研究生,掌握国内金融立法的动态与金融法律制度,熟悉国际金融体制、规则及其相关法律知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培养运用法律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犹存、中国正处于金融运行机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完善金融立法,健全金融法律制度至关重要。其一,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金融市场的过度自由化和自主创新会使风险叠加,无论是国际或国内,甚至是区域性的金融风险,只能应对而不能消除。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对安全金融创新、加强系统性风险控制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法律制度的确立,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基础与根本。其二,有利于维护中国的金融利益。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国内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在美国对人民币汇率问题干涉下,人民币处于缓慢升值状况中。境外短期投机资金乘机而入,如果没有很好地运用法律来防范金融风险,势必会影响国内金融市场的稳定,甚至引发金融货币危机。因此,我们必须研究国际金融市场的运行机制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运用好各种法律切实维护中国金融利益。
参考文献:
[1]郭建新.论金融信用与伦理责任[j].财贸经济,2010,(8).
保险营销员在世界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中的作用一直是不可忽视,在人口相对较少的日本,就形成了以女性为中心的庞大的寿险营销员网络,寿险营销员高达50万之多。人口众多的中国其保险业发展更是如此。自从1992年友邦公司进入中国,引入了个人制度,中国本土的各个保险公司都竞相效仿。截止至2009年上半年,全国共有保险营销员2707537人,其中寿险营销员2374720人,产险营销员332817人。保险营销员对于中国保险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仅在2009年上半年,保险营销员共实现保费收入2525亿元,占同期总保费收入的42.18%。然而保险营销员(主要指保险人)在中国保险市场上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他们在对中国保险市场的带来巨额利润的同时也对中国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制约作用。保险营销员是投保人的直接接触者,直接代表着保险公司的形象。目前我国保险营销员系统中出现的众多问题,一方面营销员行业极不稳定,淘汰率高,另一方面既是导致了保险行业的高脱落率,高退保率,并且极大地损坏了保险行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甚至部分人将保险行业与传销混为一谈,为保险行业的深度发展埋下了极大的隐患。
一、加强保险营销员的管理
在中国保险营销员与其他的金融行业的营销员不同,进入门槛普遍偏低,只需要有高中甚至初中以上的学历并取得保险营销资格,不需要保险营销员接受过较高的学校教育。在同一个营销队伍中,有的是研究生毕业而有的仅仅是初中文化,这就导致营销员素质参差不齐。保险行业实际上是一个要求相当高的行业,不仅仅需要营销员拥有相关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营销技巧等,更加需要营销员有较高的道德素质,能够在为投保人讲解保险知识的同时遵守诚信原则。现在很多保险公司在对营销员进行管理的时候,片面的重视传授经销的技巧而忽视了对其道德的教育。在庞大的营销员系统中,一些人为了签取保单,得到更多佣金,而欺骗投保人,忽视一些重要信息。在投保人理赔时,这些问题就会暴露出来。由于保险营销员和保险公司并不是雇佣关系,仅仅是关系。如果签订的保单出现了问题,所需要承受的最严重的后果就是为另外一家保险公司。
长期下去,使得保险行业品牌形象差。加强保险营销员的管理已经刻不容缓。首先我们可以开展例如保险人协会的业务培训体系,在一个专业的组织中从各个方面提高人素质。该体系不仅可以为保险营销员提供一个交流业务经验、专业知识和法律常识的平台,使得保险营销员不断提高内在素养,保险营销员也可以通过该组织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应该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诚信评价体系。由于保险营销员中很大一部分与保险公司并非真正的雇佣关系,他们可以随意改变自己的业务。今天为这家保险公司干,明天就可以为另外一家保险公司干。当初他签下的保单在理赔的时候发生纠纷,保险公司也无法追究,这样就促进了保险人片面追求保单的签订数量而忽视质量。如果只要在整个保险系统建立统一的诚信评价体系,这个问题便可以得到较大改善。
二、改善保险营销员收入分配制度
保险营销员底薪相当之低,有的只有几百块,根本无法维持基本的生活。而哪怕是这么低的底薪都是需要有一定的业绩才能全部获得的。现在中国保险市场上营销员主要的收入来源于其签订保单的保费提成。他们与保险公司并不属于雇佣关系,无法享有社会保险以及公司提供给雇员的福利。不同的保险产品、不同的销售方式、不同的销售量都会带来不同的佣金收入,其特点就是上不封顶但是又有极大的不稳定性。保险营销系统庞大,业务精英以及那些有良好的人际关系的营销员可以获得很可观的收入,一般的营销员收入偏低。2008年,寿险营销员收入人均仅有1645元,财产险营销员人均收入仅有1529元。这样的收入水平与他们长期在外奔波的劳动强度是不相符合的。同时保险营销员的收入也极其不稳定,签订的保单越多,收入就会相对增加,反之,签订的保单较少,收入也会减少。
保险营销员为了增加收入,促使投保人能够顺利签订保单,有时就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虽然将薪金与业绩挂钩,是一种很好的激励制度,这种激励制度是需要一个平衡点――业绩占薪金的比例。比例太小,不能起到激励作用,比例过大,超过了保险营销员的承受能力,则会引发道德风险。要找好这个平衡点,让这个激励制度不超过其弹性限度范围内起到最大的激励效应。另外可以将保险营销员的收入水平与诚信评价体系相结合,让保险营销员的收入做到可持续发展而不仅仅是在乎眼前利益。对于诚信度不同的营销员采取有区别的薪金,诚信度较高的营销员会有较高的底薪,诚信度较低的营销员底薪也会较低。相信保险营销员在追求保费的同时也会更加注意自己的行为的规范性。可以采取员工持股计划。美国保险业巨头AIG就是采取这个制度将保险营销员与公司牢牢系在一起(AIG的相关制度比较复杂而且并非每个公司都能够完全效仿的,但是在根本上和我们下面谈的是统一的)。营销员拥有公司的股票,公司整体的利益就将与个人利益挂钩,这样他们就不能只为追求个人利益而忽视集体利益。
三、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保险营销队伍
保险公司,银行和证券公司共同组成了我们的金融体系。然而其社会地位,员工的收入水平并不一致。保险行业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工作强度比较大,另外社会上对保险营销员的普遍认识使得很多人对保险营销行业闻风丧胆。较少的大学生会选择学习保险学,有的大学生表示选择保险专业仅仅是为了获得文凭,将来并不会真正从事保险。在我看来,保险行业是一个极具魅力和挑战性的行业。首先保险公司虽然不是慈善机构,但是保险行业致力于将个人的风险分散,实际上是运用了市场化的经营方式为世界的福利事业做了贡献。我国的很多保险公司目前正在尝试小额保险,试图让广大的农民享受保险产品。虽然仅仅依靠商业保险来保障所有人是不现实的,应该客观认识到,保险行业与其他行业不同,它的本质就决定了它的崇高性。保险营销是一个极具创造性和挑战性的职业。保险营销和很多其他的行业不同,没有死板固定的模式,更多的需要保险营销员的人际关系,交际能力,口才等各方面的综合素质。很多优秀的人才在保险营销队伍中成为百万富翁,保险营销员上不封顶的薪酬制度为那些胸怀抱负的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保险营销不应该是一个社会地位不高,令人畏惧的行业,应该是一个具有吸引力的行业。当然,只有当保险行业形象提高了,才会有更多优秀的人才更深刻地意识到它的魅力。
保险业作为一个风险控制的行业,在为社会管理风险的同时,更需要管理好行业内部的风险。营销员队伍所产生的各种问题已经困扰了中国保险多年。提高保险营销员的形象,加强营销人员的专业素养,将会有利于中国保险业持续良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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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利英.保险营销员有效激励研究.北京邮电大学[学位论文].2006
[3]蔡清洁.管理初探.经济师[期刊论文].2009(7)
[4]武建强.险营销员激励监督机制的委托理论思考.广西金融研究[期刊论文].2007(5)
【摘要】当前大学生思想道德现状分析从总体上看, 当前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他们的主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增强, 参与意识和竞争进取观念增强, 符合时代需要的创新观念正在形成, 开放意识和务实自强的价值取向得到拓展。
【关键词】当前大学生思想道德现状 主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增强
【本页关键词】自然科学 工程 财会 会计期刊征稿
【正文】当前大学生思想道德现状分析从总体上看, 当前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他们的主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增强, 参与意识和竞争进取观念增强, 符合时代需要的创新观念正在形成, 开放意识和务实自强的价值取向得到拓展。但是, 我们在充分肯定大学生思想进步的同时,也不能不看到当今大学生在思想道德方面表现出新的问题, 不应忽视。其主要表现是:1.功利主义倾向明显, 价值观扭曲目前, 部分大学生的学习目的带有浓厚的功利色彩, 他们往往将今天的学习和明天的就业相联系。在知识学习中, 学生们特别重视实用知识的学习。从而, 大学校园内出现了辅修热、外语热、计算机热、考研热、出国热等等。当然, 这无可厚非。但这样一种过于功利化的学习目的, 使得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过于狭窄、功利, 大学生们的人文素质普遍下降, 出现了一些专业成绩好, 公民道德水平不高的学生。2.集体主义观念淡漠, 个人主义思想较重当代大学生大多为“独生子女”, 行为做事往往以自我为中心,在调节与他人、集体的关系上, 表现得无所适从。加之市场经济“等价交换”的原则, 从市场领域渗透到人际关系上, 加剧了人际交往中的功利化、孤立化和情感淡化倾向, 致使一些大学生注重个人利益, 自主观念意识增强, 却冲淡了集体观念和团结合作意识。3.考试作弊泛化, 诚信失范, 社会公德意识差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 大学生数量的急剧攀升, 高校疏于管理, 在大学校园里考试作弊已形成了风气, 考试不作弊就等于吃亏。因此, 在大学校园里, 每逢一场考试下来教室以至校园的各个角落都散落着各式各样的夹带, 甚至伪造证件, 雇佣“”代考等现象, 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学风。有些学生不讲信用, 随意拖欠学费, 不偿还助学贷款等大学生诚信失范的现象也日渐突出。另外, 在大学生群体中存在着不讲社会公德, 诸如卫生习惯差、酗酒、斗殴、语言不文明、不爱护公共财物、浪费严重; 不尊重老师和同学, 在课堂上聊天、吃东西、听音乐、接打电话、互发短信取乐等。这些都说明当代大学生的个人修养和社会公德水平滞后于他们的智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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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现代商业》 论我国金融改革及其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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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方银行监管模式不断发展,促进了金触全球化银行监管发展
发达国家在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的金融危机后,在最近的二十年内,其有效的金融监管模式、体系和市场约束降低了风险并抑制危机的蔓延,逐步建立起完善的金融监管制度。西方银行监管模式和体系建立在社会诚信基础上,强调银行监管的法治,金融监管是在一系列的市场经济制度框架之内,同时西方银行监管都是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支撑,拥有先进、高效、安全和功能完善的金融监管信息系统。而且系统内不同部门之间收集信息数据互补性很高,并采用各种复杂数学模型及其统计方法对金融监管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评价,提高了金融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中国银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诚信基础薄弱
目前我国监管部门所采用的尖端手段要发挥效力,潜在的假设基础是:被监管机构提供的会计数据、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是准确无误的,真实地反映了被监管机构的经营业务活动。但是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状况下,社会的诚信基础薄弱,财务信息真实的前提条件远未充分具备,使银行监管机制效力在实践上很有限。由于目前尚无有效的方法杜绝严重的会计作假和信息失真,实际上监管当局也是默然的被动的接受这一前提条件。
(二)监管信息系统存在的严重问题
1.缺乏总体规划。我国的金融监管信息系统的发展由于没有总体规划,使得已有的各系统孤立存在,使用的技术手段参差不齐,开发的平台各种各样,因此很难使得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形成了一个个监管信息孤立,无法有效的实现整个系统的集成。
2.数据采集的规范性差,真实性得不到有效保证。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的数据采集还处于分散的状态,谁使用谁采集。由于信息是多头采集,各部门之间没有进行积极而有效的沟通,因此使得数据在口径、报送时间不一致使得各系统的信息无法共享,这也很难保证真实性。
3.缺乏科学的分析方法和手段。目前正在运行的金融监管信息系统是进行简单的分析处理功能,无法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价,使得一些潜在的金融风险无法通过系统发现,金融监管仍停留在监管人员自身素质和直觉判断。
(三)监管重点不突出
1.重市场准入管理,轻持续性监管。我国银行业监管过分注重市场准人监管,而风险监管尚处于探索阶段,对金融创新工具的监管不足。对当前银行业普遍开展的“银证通”、“一柜通”等金融创新如何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如何与其它监管部门协调配合,都缺乏深人研究并形成有效的监管制度。我国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监管几乎是空白。如,中农信、海发行等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最终都是通过中央银行的再贷款实现的,这不仅弱化了中央银行基础货币乘数效应,削弱了市场惩戒约束机制,而且容易形成道德风险,最终会形成较大的经营风险,使得金融机构觉得“大而不倒”,无法确保监管当局监管的有效性。
2.重合规性监管,轻风险性监管。当前管理当局侧重于商业银行执行法规政策所实施的监管,但随着银行业的创新和发展,侧重于合规性的监管的缺点就不断暴露,由于这种方法市场灵敏度较低无法全面反映商业银行的风险。而在风险性监管上存在着风险识别严重滞后,无法准确度量银行风险等问题。随着我国加人了WTO融人了全球金融的一体化,银行的业务多样化,监管的难度急剧扩大,监管部门在对风险、危机的认识和处置严重滞后,迫切需要建立新的监管方法和监管程序以提高监管质量,以尽早地识别银行财务状况的恶化和有问题的银行。只有以全面提高监管当局人员的监管水平为前提,结合中国的国情,银行监管应以风险监管为主,合规监管为辅。
3.重外部监管,轻内部控制。我国商业银行一级法人治理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国有独资的商业银行行政机关色彩浓厚,机构层次过多,从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分理处直到储蓄所,网点布及全国各地,法人治理半径小而管理纵深,管理模型呈现垂直型。董事会、监事会无法有效控制下面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商业银行内控机制有待完善,商业银行账务信息管理和账务处理过于分散,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会计报表生成过于下延。内部稽核机制在现有的技术手段和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体系下无法确保系统内部经营和财务信息准确无误。商业银行内部稽核是整个监管机制的基础。商业银行不能自律,作为外部监管部门,银监局对商业银行监管机制要发挥效力就失去了最基本的客观前提条件。
三、构建中国特色有效银行监管框架
(一)加快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步伐,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推进改革
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产权制度为改革突破口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努力把国有商业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从根本上说,只有取消国有商业银行的行政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才能实现现代企业制度,只有改革商业银行的行政级别,才能真正实现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为中心的经营活动。如果商业银行的机制不改变,实施银行有效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也只是一句空话。
(二)以法人监管为基础,改革银行监管运作模式,提高监管效率
金融监管的重心和准则就是对存款人负责,预防金融风险对社会稳定的冲击,这里的基本准则就是法人监管,其他的监管均为法人监管服务,所有信息都是为法人监管而做。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高监管效率,也有利于节省人、物、财力。
(三)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存款保险制度以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在目前体制下,唯有组建存款保险公司,实施存款保险,可以使小金融机构在平等的条件和大型金融机构展开公平竞争,可以有效地解决中小金融机构的支付困难,从而确保社会稳定。
(四)监管手段的改进与完善:存款利率控制和强化市场纪律
1.关联交易可能会夸大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报告利润和资本水平,使监管资本的计算失真。在分业监管体制下,各类金融机构分别接受相应监管部门资本监管,如果金融机构达不到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就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而金融控股公司为了资产收益的最大化,则可以通过母公司向子公司拨付资本金、子公司向母公司反向持股或子公司之间交叉持股的操作,造成资本金的重复计算。用同一笔资本金来抵御多家公司的风险,使集团资本金的总额虚增。单个来看,每个机构都可能满足该行业的单一监管的要求,但整个集团范围的资本都可能是不充足的。
2.关联交易使得单个子公司发生的风险波及到控股公司内部的其他金融主体。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是多元化经营,金融控股公司完全可以通过各种手段投资子公司,或通过审查合格的公司为载体从银行融通资金,也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进行市场投机,最终可能引发金融市场的投机泡沫。这种风险如果从单个主体的经营操作上看,可能都是合法的,都符合不同监管部门制定的规则,但实际上往往会产生整体层面上的风险。金融控股公司通过担保、资金的占用、贷款等形式形成了非常复杂的信用链条,在这个信用链条中,如果其中的一个子公司出现问题,母公司会极力救援它就可能会把整个公司拖垮,这就导致更大范围的金融风波。如果金融控股公司的某一实体破产,该实体的债权人会要求关联银行偿付其债务,控股公司的问题也会通过逆向交易的形式传递到内部其他成员,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
3.利益冲突滥用引发的关联交易风险可能成为控股公司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工具,金融控股集团母公司操纵着诸多子公司,但母公司关心的是集团利益的最大化,而这与子公司的利益并不总是一致的,因此有时为获得集团利益的最大化,母公司就会通过关联交易将不同子公司的利润进行转移,比如关联企业之间在金融商品交易中采取抬高定价,在借贷业务中通过人为地增加或减少贷款利息,在专利、专有技术、商标等无形资产的转让和许可使用过程中采取不收报酬或不按常规作价等方式转移利润。这使监管机构对其真实盈利情况的监管失效,有可能造成对子公司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损害。
二、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策略
1.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首先应该明确规定金融集团下的银行、证券、保险等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和业务等的比例限制,限定各个业务部门之间的一体化程度。各子公司必须有自己独立的资本金、会计标准、财务核算制度、管理队伍,以防止风险在内部传播。尤其是银行子公司对金融集团成员机构的贷款和其他信用延期方面必须有严格的数量限制,同时银行从这些成员公司购买证券或其他资产方面也必须有严格限制。防止银行因过度借贷或购买不良资产而直接承担其相关证券部门的风险,导致公众由于证券分支机构出现问题而可能造成对银行存款的挤兑。此外各子公司必须保证决策上的自主性,使得金融控股公司只能通过股权的方式来对各子公司进行管理,从而实现机构分离、交易数额限制和业务形式限制等诸多方面的保证。
2.建立规范的强制性的信息传递和披露机制。应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实现监管当局和外部利益关联者对其风险的监控。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定期向监管者报告其相关的关联交易,尤其是提高大额关联交易信息的透明度。要求各子公司建立起一套相对独立、完善的内部核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外披露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控股结构的变动。同时对金融控股公司内部信息的传递应制定严格的规范准则,既能保证公司内部的信息畅通,使一个部门或经营单位的信息可以由其他单位分享;又要能够禁止各子公司间利用信息的非法转移损害客户的行为。用这种法律的强制性来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公平、公正,并把信息披露是否真实作为考察金融控股公司信用等级的重要内容之一。
3.建立健全对金融控股集团的资本充足率监管制度。在对其下属各子公司本身的资本充足率进行监管的同时,对金融控股集团整体的资本充足率提出要求。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应是在分别监管的基础上进行并表监管。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剔除集团关联交易后完全合并财务报表,由监管机构对合并后的报表进行监管。并规定金融控股集团最低资本充足率,对此作连续动态的监管。
4.用法律手段明确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其坚持的基本原则是从属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即要求控股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必须遵守不得对少数股东进行欺诈的原则。诚信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权利的行使应以不损害他人正当、合法的利益为限。对控股股东授以诚信义务,是防止控股股东侵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手段,尤其在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下,规定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更为迫切。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产生于对其控制权行使,这就相应地要求金融控股公司的母公司必须权衡各个子公司的利益,不能为了某一控股子公司而牺牲另一子公司的利益,从而损害了后者的投资者利益。
【论文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控制
【论文摘要】:关联交易是金融控股公司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重要载体之一,它在提升金融控股公司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也给金融控股公司带来了潜在的风险,而这种风险的扩散有可能危害到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因此,有效地控制关联交易的潜在风险不仅是金融控股公司获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也是政府保障金融体系安全的重要职责。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