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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研经费收入界定存在的问题及应对
《江苏省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苏教规〔2013〕4号)(下文称《管理办法》)中提到,科研经费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纵向科研经费”指学校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各级财政拨款;“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各种非财政拨款经费。笔者尚未在更高级别的文件中发现纵向、横向科研经费的明确定义,但是就高校对横向科研经费的管理来说,《管理办法》中对科研经费分类的表述已是高校科研从业人员的共识,即纵向、横向科研经费的区分标准是资金来源是否为“财政拨款”。
《会计制度》明确指出,“科研事业收入”核算高等学校因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此处的“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在表述上有歧义,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一是非“同级财政部门经费拨款”,即除同级财政部门拨款以外的所有经费,包括“同级财政部门”以外的财政部门拨款和非财政部门的经费;二是“非同级”财政部门的经费拨款,即该费用是财政部门的拨款,只是非同级财政部门的拨款。从两个角度出发,必然会导致科研经费会计核算的不同。
《会计制度》提到,“财政补助收入”核算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从第一个角度出发,同级财政部门拨来的科研经费在“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反映,“非同级”财政部门拨来的科研经费在“科研事业收入”科目列示;从第二个角度出发的会计核算与第一个角度的结果并无不同。《会计制度》中同时还明确指出,涉及增值税业务科研事业收入的,相关账务处理参照“经营收入”科目。众所周知,纵向科研经费是不涉及增值税业务的,因此,此项规定应该是针对横向科研经费作出的。我们再结合上文中理解“科研事业收入”的两个角度,从第一个角度出发,涉及增值税业务的横向科研经费在“经营收入”科目反映,不涉及增值税业务的横向科研经费在“科研事业收入”科目列示。从第二个角度出发,横向科研经费不能在“科研事业收入”科目反映,而只能在“经营收入”反映,这就使“涉及增值税业务科研事业收入的,相关账务处理参照“经营收入”科目”这一规定失去意义。有些高校科研从业人员提出,对“科研事业收入”的理解只能从第二个角度出发,因为“拨款”的表述只适用于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但是笔者没有在权威、规范的法律、法规或文件中找到“拨款”的直接表述,这样的理解缺少依据。综上,因为《会计制度》中对“科研事业收入”界定的不严谨、不明确导致了收入界定和会计核算的混乱。
为保持《会计制度》全文的一致性、严谨性,笔者认为修改《会计制度》的相关表述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将“高等学校因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通过本科目(科研事业收入)核算”修改为“高等学校因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从同级财政部门之外取得的经费,通过本科目(科研事业收入)核算”即可。
二、科研经费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辨析
1.科研经费来源及性质界定不清
目前科研经费的种类主要分为纵向经费和横向经费两大类。纵向经费多是财政资金安排的专项经费,横向经费一般是从企事业单位转来的,地方高校相比211、985国家重点高校,因为受到高层次人才特别是顶尖学科带头人的缺乏以及设备投入等方面都相对落后,一般很难获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虽然逐年增加,但各级财政科研资金投入占比不大,例如:年收入近6亿的某地方高校,2014年财政性科研经费投入占总收入的1.7%,占当年全部科研收入的41%,其中包括人才引进专项科研经费和学科建设科研类经费等;而其他科研经费包括国家自然基金会、国家社科办、教育部等下达的少数科研项目经费,地方高校往往没有按纵向或横向科研经费性质区分入账,只是笼统的记入科研事业收入。2014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对科研经费的填写做了非常明细的要求,凡是政府投入的科研经费都需要拆分到最明细填列,这首先需要确定哪些经费属于政府投入的科研经费。但地方高校往往因为科研排名等原因,只重立项,对企事业单位转入的活动经费或培训费等都计入了科研收入。
2.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监管
对于纵向科研经费大部分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高层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使用办法》、《高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经费承担单位只需充分理解和掌握经费使用要求,规范管理即可,但地方高校往往因获得这类科研项目不容易,即使在管理制度的制定上也只是笼统地搬列一些条框,并不会明确具体的支出所占经费的比例;横向经费更是搬抄纵向经费管理办法,支出范围只是规定了大的比例,如业务费需占支出的70%,其余横向科研经费的使用全靠财务人员把握,造成横向科研经费支出就是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讨价还价”的自由地。而监管部门只是在需要审查盖章时,简单地查看一下,有些还是“先斩后奏”,无法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
3.科研经费支出的不规范现象
地方高校为了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申报,在科研经费支出方面随意性很大,造成支出结构不合理。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由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科研经费预算只是为了满足申报项目时审批通过,具体支出时编造经济业务、巧立名目将购买和支出与项目无关的办公用品、低值耗材、图书资料、设备购置等都列入支出。多次小金额使用同一供应商开具的材料、测试费、加工费等发票报销,回避转账支付、政府采购、审计监管等相关规定和程序,甚至还包括个人家庭消费的支出改变用途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用“真发票,假事项”套取科研经费。那些“原则上不得使用专项经费购置或试制基建设备和生产性设备;不宜大量列支实验室必备的常规通用和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不允许列支办公室、实验室的维修改造费;不可以在专项经费中列支普通办公材料”等专项经费使用办法中规定不得支出的费用,更是列支得理所到然,合情合理。特别是个别横向科研经费报销人员经费、燃油费、接待费的比例超过70%,变成了企业不能报销的部分转移到地方高校这样的事业单位列支,成了项目合作企业的“避税港”。地方高校还有一个特点是科研经费相对集中在少数科研“大户”手中,有些科研人员同时开题十余项,项目名称基本相近,不仅自己经常支出混淆,财务人员也经常支错项目,而且严重影响资金支出进度,资金效率极低,反映在支出上,如:不少项目负责人名下购置的电脑就有4台以上,造成资产的重复购置和浪费。
4.缺乏科研经费成本核算所需必要条件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规定,只有单独计量(必须有单独的表记系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才可以计入项目成本。然而因为高校教学与科研两者之间的相互交融使得高校科研成本具有双重性,特别是地方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岗位双肩挑人员相对集中,新制度下同一负责人因工作性质不同,所产生的费用分别列入“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等,在当前形势下,国家一边不断增加教育投入,一边要求细化教育支出以便更好地核算出真实的生均成本,这就要求高校做好成本核算,但是地方高校无论从管理理念、成本单独核算的必要条件都无法达到,例如:将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的仪器、设备和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科研工作中耗费的单位水电费,以及依托单位为课题服务的人员费用,都无法准确的计量纳入科研项目支出,都在学校“教育事业支出”科目及其相应的经费项目中列支,造成虚增了“教育事业支出”、虚减“科研事业支出”,使教育生均成本和科研项目成本都不能准确地体现,个别项目负责人有意使用学校经费,而沉淀很多科研经费,从而造成教育事业经费紧张,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会计信息也不真实、不合理。
二、新制度下规范地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策略
1.根据新制度地方高校细化科研经费的分类
新制度明确指出设置“科研事业收入”的同时对应资金来源细分二级明细“财政补助收入”、“非财政专项资金收入”和“其他资金收入”,地方高校应改变除了国库下达的科研收入记入财政补助收入,其余都记入“其他资金收入”的做法,例如应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转入的科研经费记入“科研事业收入—非财政专项资金收入”;学校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不属于科研收入的经费拨款,通过“其他收入”科目核算。只有明确了科研收入的分类,才能按照新制度明确“科研事业支出”二级明细支出分类: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也才能将其中项目支出的结余结转的余额分项目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基金”等科目。
2.地方高校切实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加强相关部门之间配合
地方高校应提高对科研经费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借着近年来高校科研经费已经发生的腐败事件实例,结合地方高校大部分人员对财务管理知识了解不多,科研项目人员对科研经费需要按各种专项资金管理的办法一知半解,使高校财务管理难度加深,造成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相互不理解的普遍存在的事实,顺应新制度的颁布,财务处应与审计处、科技处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在科研人员中大力宣传《会计法》和教育部、财政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等财经法规,及时对财务管理相关知识,各种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目的、意义及要求进行广泛地讲解和宣传,使相关人员对管理制度有一个比较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引导他们树立正确、合理的既要按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要求使用经费又要遵守财务相关制度的观念。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地方高校在不违背该管理办法宗旨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灵活制定适合本单位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学校科研、财务、审计等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连接财务、科研、审计、资产等职能部门,以便对科研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管,例如抽查差旅费支出,核实出差人员身份、出差目的地、出差频率等,核实出差人员是否为课题组成员,是否有住宿费佐证(如无,需要提供其他支持性材料),出差目的地与研究项目相关性;完善科研经费约束监督机制,以达到管理环节的相互协调、相互依托、相互渗透,使有限的科研经费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3.规范科研经费的支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地方高校除了财政下拨的科研经费,凭借在地方人才较集中的特点,为当地企事业单位服务,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等项目取得不少的社会投资。例如从某地方高新区企业转入技术咨询服务费20万元,该项经费只有人工成本,而科研人员有工资性收入,不能领取劳务费,只能在人员工资支出一定比例的报酬,为了合理减少个人所得税,科研人员又与财务人员斤斤计较起来,找来很多真票据假事项的发票来报销,即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也使科研项目支出会计信息失真。2011年财政部、科技部颁布《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明确将课题经费划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主要包括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绩效支出是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性所予奖励安排的相关支出。合理提高科研人员的应有报酬,可以将科研人员在教学之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取得的报酬计入“劳务费”,不用“真事假做”,鼓励课题研究人员走出去,拿到最真实的调研数据,形成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在科研项目支出范围地确定时,引进独立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对申报的经费项目和预算浮动范围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合理性评估,再根据批复的预算数,通过现代技术手段控制相关支出比例,将预算金额导入账务系统,保证科研经费支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管理,做到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的严肃性与灵活性相协调。
4.推进成本核算,真实反映科研项目成本
科研经费地核算是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要内容,按项目预算控制开支范围,进行成本核算是进行财务监控的重要手段。一方面要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查与本项目无关的支出内容;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科研项目的成本核算,真实、全面、完整地反映科研项目的成本,特别是对开展科研活动占用学校资源发生的实验耗材、实验设备、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科研人员经费等相关费用,应该创造条件尽可能的单独计量,无法单独计量额按科学合理的比例分摊。这样既能保证科研经费开支的适度、合理、透明,同时也能够使高校教育支出更合理,生均成本更真实,减少成本核算不完整,造成的教育投入“只见增长不见效益”的现象,也减少了科研经费“真票假事”支出的现象,提高科研效益。而在固定资产折旧分摊时,由于高校在购置时已经一次性计入成本:借:教育事业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贷:银行存款;计提折旧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贷:累计折旧。当科研活动占用学校资源需要分摊折旧时,应增加科研事业支出减少教育事业支出,借:科研事业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资产使用费-折旧),贷:教育事业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依次类推,真实反映科研项目实际耗用分担的成本。
高校是我国开展科学研究的一支重要力量。科研经费收入是指高校通过承接政府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项目取得的纵向科研收入和为企业、事业单位服务取得的横向科研经费的收入。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均呈现出大幅增长趋势,科研经费已成为高校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科研经费收入占学校总经费收入比重的高低,也是学校综合实力的反映。
一、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
在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绝大部分高校能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委的要求,加强管理,合理使用,保证了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但从近几年审计、检查的结果看,也有部分高校对科研经费管理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致使学校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科研工作。当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科研经费支出不规范。部分学校科研经费没有预算、虚列预算或者不按照预算安排支出;从事科研使用的房费、水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科研人员工资等支出不计入科研成本,而是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高校科研经费转拨行为不规范;科研经费报销混乱;科研项目管理费提取比例不恰当;超比例提取津贴酬金非常普遍等等。
(二)科研项目结题不结账。从2004年审计署对18所重点高校的审计结果看,共发现13所高校共有17397个课题结题未结账,账面结余资金3.69亿元,仍滞留在各项目上未发挥效益,有的还在违规提取管理费、评估费等等。
(三)资产管理不善。购置的固定资产不入账,有的固定资产即使入账了,却公私不分。还有的科研负责人片面地认为科研经费购置的物品不是学校资产而是个人用品,与学校没有关系。高校对科研成果形成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版权、软件等自创的无形资产尚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科研管理部门只对部分专利进行记载,没有对全部的无形资产进行管理,学校没有将科研成果、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入账管理,其价值的确认没有规范处理,形成浪费和流失。
(四)尤其是横向课题存在问题较多,如:课题经费体外循环,存放在校外或校办企业代管;科技开发合同不规范,学校承担无限责任;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科研成果鉴定与业绩评估不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没有监督检查机制。
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措施
科研经费是保证科研课题顺利实施的基本条件,是高校社会声誉、学术地位、人才培养等各项事业的根本保证。针对当前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科研工作健康发展,教育部和财政部于2005年6月26日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了12条意见,教育部办公厅2005年12月15日转发了科学技术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2006年8月21日转发了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根据上述意见和通知的有关精神,我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一)科研经费应纳入学校综合预算。
高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是横向渠道还是纵向渠道,均是学校收入,必须全额纳入学校综合预算编制中,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课题编号、专款专用。
(二)加强科研经费支出管理。
首先高校要明确学校科研、财务等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学校科研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日常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合理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按规定使用经费。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1]
其次要强化科研经费的支出管理。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支出是科研经费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高校应通过逐步建立和完善成本核算制度,明确规定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重点加强对项目管理费、劳务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协作研究费、项目自筹配套经费等支出的管理;规定科研经费的审批和报销程序;制定科研管理费及科研津贴提取的标准;明确科研结余经费的分配办法。其中,项目管理费可根据各类项目的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规定的比例由学校统一提取,统筹使用;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学校制定的管理办法办理,原则上,项目管理费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10%。人员经费、业务费等其它各项支出,高校应根据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的要求据实列支,不得预提,也不得超比例提取科研津贴。
再次,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科研项目经费、严禁各项支出超出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禁层层转拨科研项目经费和违反有关规定将科研任务外包。[2]
(三)加强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
结题不结账是高校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针对此问题我认为: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和财政部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先制定出校内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明确课题结账的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科研项目结束或通过验收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已结题课题的相关信息。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在结题六个月内根据学校制定的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办理项目经费的财务决算工作。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结账手续的科研项目,学校有权按照校内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处置。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不得留归项目组成员所有、长期挂账,严禁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性支出。
(四)规范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
除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凡是运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与学校用其他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一样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高校还应加强对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工作,除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另有规定外,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转化转让应由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成果转化法》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执行。
(五)完善科研经费的监督检查体系
首先,高校应根据财政部制定的有关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规范科研合同的订立行为,对科研项目负责人使用科研经费实施有效监督,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核算准确,监督有力,确保科研项目资金安全并合理使用。
其次,高校要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内部审计与财务验收工作,建立高校科研经费的内部审计制度,明确项目经费的审计内容包括项目合同完成情况、项目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情况、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等三方面。高校还要逐步建立科研经费使用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科研项目的绩效考评机制,指导和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对内部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醒及督导项目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再次,高校要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分工负责;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教育部、审计署等有关部门和科研经费提供方或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科研合同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的检查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应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处罚。
关键词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科研单位经费管理;影响
在我国现阶段的科研体系下,科研单位掌握了越来越多的科研经费,科研经费的管理已经成为了科研单位财务管理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最早开始于西方发达国家,在多年的实践中,该项制度的有效性得到了良好的体现。从2004 年开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我国开始推广,取得了初步的成功。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科研经费管理的积极影响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可以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大背景下,起初分散支付制度下的资金使用方式得到改变。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采用的资金拨付方式是直接拨付,并且给各预算单位下达的是经费使用额度,资金不流进预算单位账户,这就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挪用资金、截留资金的情况出现。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分为两种情况:对于大额资金的支出必须经过同级财政部门的审批,由国库直接支付,对于小额资金支付须经过授权银行的审批,由银行授权支付,这些方式使各种不合理支出和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杜绝,增强了对科研项目经费执行过程的跟踪、监管力度,弥补了科研项目经费只有事前的预算监督、事后会计核算监督的缺陷,确保了科研资金在拨付、使用、清算的过程中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透明性。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科研经费管理产生的新问题
1.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手续繁杂
在国库集中支付大背景下,科研项目的仪器设备大宗物资采购都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需先走政府采购流程,鉴定合同,合同要到财政部门备案作为支付的依据。但政府采购流程复杂,从政府采购项目立项、招投标、签订合同、供货、验收等至少要3 个月才能完成;另一方面在支付国库项目资金时,按要求,先以一定的项目预算比例向国库支付局申请授权额度,经审批同意后,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或授权方式向商品和劳务供应方支付款项,这些管理方式都延迟了付款时间,使支付程序变得复杂。
2.使经费预算编制难度大,不规范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财政明确规定先有预算再有支出,向国库支付系统申请的每项科研经费的支出都必须细化到预算的“类、款、项”上,和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支出科目相对应,而项目申报书上没有统一的预算支出科目,再加上在我国的科研单位中,课题负责人负责课题的立项、预算的编制,但其掌握的财务管理知识不足,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预算支出科目不了解,专业性不强,因此也就导致了预算编制随意性大,在一开始的申报阶段中所确定的预算存在一定的错误,个人意愿所确定的预算较多,难以体现整个科研项目的成本,也就失去了一定的科学性。
3.科研项目经费下拨滞后,难以满足项目计划执行
科研人员对科研项目的研究是一个连续不间断过程,项目执行期是签订的项目合同书约定的。但往往批复的项目开始实施的时间在上年9、10 月份,国库项目经费下达的时间在当年10 到12 月,时间相差甚远;每年年终被注销的项目资金,到下年经过多环节批复,一般在下5、6 月份到账,在此期间如要开展项目的研究工作,则需要从基本账户垫付大量的资金,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不允许向单位基本账户划拨资金,影响了课题研究的开展,项目资金得不到高效使用。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科研经费管理思路创新
1.建立配套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对我国科研单位提出了新的要求。科研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现状进行充分的调研,从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国库集中管理制度构建起操作性强、有效性高、体系完整的科研经费管理方案,确保科研经费高效使用,合理支出,保证科研工作健康开展。
2.宣传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现有的科研经费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科研单位应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项目负责人、科研人员及相关人员对该制度的了解程度,使科研经费管理更具有科学性。
3.全体人员共同参与,提高科研项目预算准确度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科研项目资金只有在具有既定预算的情况下才能支出,预算编制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项目经费的执行。项目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仅靠课题负责人是远远不够的,需财务部门、科研部门、项目组成员相互协调配合,形成良好的互动,共同提高项目预算的准确度。特别是财务人员应改变以往事后监管的方式,将工作向前延伸至预算编制阶段。
4.加强与财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
针对国库科研项目资金拨付与项目执行进度不一致问题,建议按项目执行进度分年下达预算使用指标,减少资金被原渠道收回的可能性。科研项目经费下拨滞后,影响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相关部门可以改变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经费批复、下达的时间节点,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使科研项目经费及时到位,保证科研项目研究时间不缩水。如科研单位当年申报隶属于下年的项目预算指标,保证项目申报、立项批复有充足的时间,使项目经费批准实施的时间和项目经费下达的时间大致保持一致。对于按有关规定允许由自有资金垫支的科研经费,待项目经费使用额度下达后,财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提出归垫申请,争取尽早收回垫支资金,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能真实反映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情况。
5.加强对国库支付系统的应用开发,实现对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的动态管理
财政部门应投入资金开发国库支付系统平台功能,实现系统平台与预决算编制、财务核算等之间的横向联通,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使财务人员和科研人员能及动态的掌握科研经费预算的支出及结余情况。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背景下,我国的科研单位经过不断的探索,能够建立起符合自身特点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优势,促进科研单位相关人员之间的合作,从而提高科研单位的工作效率,更好的促进科技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汤贺凤.浅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创新.教育财会研究,2010(2).
科研经费作为科研项目实施的重要资金保障和来源,对科研成果有直接的影响,充足的可养经费可以保证科研项目更好地实施,但是由于在科研经费的报批和使用上存在较多的问题,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使其在使用时更加科学、提高经费的使用效果,应将经费管理作为科研管理制度改革的突破口,研究政府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为进一步研究科研管理制度和创新国家科研经费使用体制打下基础。
一、现行科研经费使用存在的问题
(一)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存在认识上的偏差
首先,科研单位更注重对科研人员的考核、项目经费的争取、科研成果的评奖、科研论文的发表,而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认识不足,科研单位更看重到账的经费是多少,而在经费的日常使用管理上却比较宽松;其次,错误的将项目管理的负责人当做项目科研经费的负责人,使得科研人员觉得自己争取来的项目经费可任意支配和使用,财务人员在经费使用时没有对其进行严格的把关;最后,一些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监管责任的动力或认识不足,在利益的驱使下,将科研经费挪为他用。
(二)科研项目立项时不严谨
虽然国家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上进行了相应的财政改革,实现了提前预算、政府集中采购、国库支付等,并逐步加强了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然而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科研经费使用混乱的局面,一些科研单位并不是为了科研需求出发,而是打着科研项目的幌子为自身谋取利益,为了得到科研经费的使用权,不惜费尽心尽,巧立名目挂牌立项,该行为不仅有悖于严谨的科研精神,而且大大降低了国家用于科研的经费的使用效率。
(三)科研经费使用预算编制不科学
科研单位经费使用预算编制是由课题负责人完成的,但课题负责人缺乏专业的财务知识,知识凭借相关的经验进行经费使用的预算编制,不了解科研经费管理需要遵循相关的及经费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仅凭课题负责人的主管意识和具备的经验进行编制,很明显经费使用编制缺乏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由于科研单位的财务管理部门并没有参与到经费使用预算编制中,很难对经费使用预算制度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缺失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结果的财务评价和利用
科研经费的考核内容有:科研论文、科研成果、科研课题经费总量等内容进行考核,然而并没有针对科研经费的具体使用过程进行相应的监督和分析,缺乏立项预算为基础的考核。加上在具体的工作中,科研单位的财务人员工作量大,工作程序复杂,使得他们也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学习关于科研立项的相关知识,所以对科研项目不能进行有效的评价,即便有评价也是流于形式。
二、提高财政性科研经费使用效率的建议
(一)强化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宣传,提高员工对其的认识
科研单位要切实落实好对科研经费正确使用的宣传和引导,做好对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政策、法规、制度宣传工作,从而提高科研人员对经费使用管理的意识,而且还要进一步提高科研经费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以确保每笔科研经费均用在刀刃上。
(二)严格管理科研立项
一般情况下,科研项目纵向课题的取得虽经过国家、部委或地方政府、专家组的审核,但为了从根本上打击立牌子骗取科研经费的违法行为,与此同时,还要防止一些单位在同一研究课题上变换花样,改头换面,在不同部门进行重复申报情况,有必要加强对科研立项的管理;科研经费横向课题一般是与委托单位以协议的形式实现的,并不是必须通过专家的审核,针对这种现状,更要严加管理科研立项工作,全面监督横向课题经费的取得过程,避免科研经费被挪为他用。
(三)强化对科研经费使用的预算管理
针对上文中提到的关于科研经费的使用预算编制问题,科研大内管理者要对科研经费使用预算编制工作进行全面的优化,并且根据自身所在科研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具体特点,在编制课题经费使用预算时,课题组、财务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应该成立预算编制工作组,该工作组就是统筹协调课题编制工作,各个部门从不同的专业角度,针对科研内容并结合科研工作量进行细致、科学、准确的分析,以保证科研经费使用预算编制的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准确化,以避免科研经M的浪费或超支。
(四)实现科研经费使用的财务管理信息化
现代社会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将信息化建设引入到科研经费使用的财务管理中,有助于科研人员随时查询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及时、准确地编制科研项目的会计报表,做好课题项目核算变更说明与财务信息披露,通过该方法可以尽快发现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
三、结语
随着我国科技兴国战略的不断深入,国家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会越来越重视,所以科研单位务必加强对课题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做到每一笔经费的使用都记录在案,严禁杜绝一切以科研为名的虚假经费申报行为,以保证科研经费较高的使用率。
随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和对高校的资金支持,高校成为我国科研工作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高校科研项目的增多,科研经费来源日益广泛。经费数额也日益增加。高校应该做好这些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是集预算编制、预算审核、预算执行、预算控制和预算考核为一体的科学管理机制[1]。但是,目前高校的预算管理机制并没有跟上经费的增长步伐。两者矛盾日益锐化。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是预算管理的组成部分,其成效直接影响到预算管理的发展。为了使高校的科研工作更好的服务社会,加强高校财务部门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的管理意义重大。
2.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的现状
科研经费管理是高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基础,对高校科研项目的正常开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2]。现阶段,由于高校科研经费来源多样化,科研人员在申报项目时,科研经费表中数据缺乏严肃性,只凭主观“经验”估算;高校也未认真对其进行审核;科研经费下来后,财务部门不清楚科研经费支出内容,无法全面控制项目经费使用范围;科研项目结束后,经费仍由主持人支配,常用于预算之外,导致经费流失。这些不规范现象造成领导不重视,财务人员管理难,支出混乱,预算准确性差,成本难以核算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有效地控制项目支出,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3]。因此,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现状急需改变。
3.高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1)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观念不强
我国经济由旧的计划经济迈向新的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国家加大力度支持高校的科研工作,高校科研经费不断增高,但高校对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的观念转变速度很慢,仍然存在计划经济的影子,这就给高校的发展带来很多障碍,最终导致科研经费管理缺乏规范性。
(2)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不严
由于高校对科研经费管理意识不强,从申报项目至项目结束,科研经费由始至终均做不到严格管理。由于成本效益意识淡薄,大多数高校没有进行科研项目的全成本核算,偏重于科研经费的总量,对科研工作取得的经济效益的考量重视不够,或者造成科研成果的高成本,降低了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由于管理不严格,科研经费支出预算达不到预期效果。出现预算不准确,支出范围过大,报销失真等问题久久不能解决。
(3)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缺乏监督管理机制
科研经费在支出后,虽然财务部门对支出做好记录管理,但由于缺乏监督部门,有些支出只是账面上的事,甚至科研项目结题不结账,科研经费并没有真正用在科研工作上,这大大改变了科研项目的初衷。对于此类问题,增强高校科研经费监督管理十分必要,但目前高校普遍缺乏科研经费支出预算内部管理制度,科研经费预算各环节的内控制度尚不健全,无法真正保障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的科学管理。
4.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改进建议
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关系到高校的事业发展,关系到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和国家财政预算管理水平的提高。因此,改进高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有以下几点建议:
/:请记住我站域名/ (1)增强对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的认识
任何单位及个人要做好一件事,首先其观念要正确。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也是如此。加强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学校各级领导首先要真正认识到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的重要性。因此,高校需要加强宣传《预算法》,健全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内控制度,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确实发挥科研经费支出管理的职能作用,抓好项目的申报与实施,保证科研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2)加强科研经费支出管理
近年来,国家投入的科技经费总量不断增长,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从2008年的4 616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11年的8 610亿元人民币,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从1.54%提高到1.83%,总量居世界第3位(孙自法,2012)。随着科研经费总量的不断增长,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逐渐凸显,已严重制约了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因此,建立适应科学研究发展规律、激发活力、相对灵活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及管理现状
(一)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及结构
高校科研经费按照来源渠道大体分为两类: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纵向科研经费指列入国家、地方政府科技发展计划,并由政府财政直接拨付资助的科研经费;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相关科技计划资助的科研项目经费等。横向科研经费指承接国外企业或国内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项目经费。以2009年为例,教育部直属高校科研经费收入为276亿元,其中纵向科研经费占62.83%(高杰等,2011),这说明高校目前科研经费收入是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
以某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十一五”期间国家拨款来源结构为例,其中科技部主管项目占纵向科研项目的19%,其他各部委项目占41%,基金类项目占23%,军工项目占3%,省级类科研项目占14%。各部委拨款占纵向科研项目的60%。可以看出,国家科研经费拨款管理体制是采用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重大科研经费拨款都是通过国家各部委立项、审批、下拨,经费管理实行财政部及主管各部委双重管理。
(二)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高校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多采取科研管理部门、学院、财务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管理科研经费的管理模式。科研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科研项目立项、合同、项目实施、验收的组织管理;学院负责对本单位科研经费的组织管理及监管;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核算的组织管理。
科研经费一般采用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实施“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单独记账、专款专用”管理体制。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核算基本实现了精细化管理,所有科研项目可按照不同的预算分类,分项控制,分项核算。科研经费核算既可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科目分类核算,也可按照不同主管部门项目预算支出分类的要求进行预算明细核算,实现了所有科研项目核算信息公开、透明,教师通过校园网可及时查询项目收支结余情况,实现了财务核算、查询信息最大化,满足了不同管理者的需要。
(三)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机制及控制机制
为保证科研项目经费安全合理使用,高等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经济责任机制及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如:项目负责人经费印鉴备案机制、经费支出报账审批机制、预算审核机制、固定资产验收审核机制、资产处置报废审核机制、科研经费外拨审核机制、银行卡支付劳务费的发放机制、招标采购及合同管理的运行机制等。完善的运行机制及控制机制的建立,有效地控制和防范了财务风险。
以某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的合同管理、招标采购管理为例,该校制定了《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对合同管理实行统一授权、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单位未经学校授权,不得对外签订各种合同协议。科研管理部门只负责学校组织科研收入的协作合同及预算中明确的外协经费合同的签订。科研经费支出所涉及合同全部由学校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签订。财务部门设立重大项目资金管理科室,负责对采购招标、合同签订等工作的财务监督,严格控制无合同、超范围、提前支付等现象的发生。合同签订、合同审核归口管理、分工负责,有效防范了由合同引发的各种经济纠纷,有效控制了商业贿赂,防范了资金支付的财务风险。
二、目前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经费管理办法过多,执行难度大
国家对纵向科研经费的管理,财政部、科技部等主管部门针对不同的科研项目出台了不同的管理办法,目前执行的管理办法有近20项,如:《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等。不同的科研项目经费,有不同的管理办法,执行较为混乱。以某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为例,2011年末有科研项目6 000多项,有的教师同时承担几个不同类型的科研项目,科研人员要投入很大的精力去了解不同的政策标准、不同的预算编制方法、不同的科研报表;财务审核报账人员也要区分不同的项目执行不同的政策标准、不同的预算分类等。这种制度体系,给项目承担单位及承担教师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二)政策规定多年不调整,严重脱离实际
高等学校目前执行的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大多是2002―2007年间出台的,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是2002年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是2006年的。近年来,科学研究飞速发展,经费总量大幅增加,市场经济的发展更是变幻莫测,但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费用开支标准多年不变,已严重脱离实际,很难适应快速发展的科研事业以及市场经济。如:2006年现仍在执行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专家咨询费开支标准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起咨询费标准300―400元/人・天、200―300元/人・天。在当时,这个标准可能很适合,但目前专家咨询费远远高于这个标准。为支付高额的专家咨询费,承担科研项目的教师只能虚报经济业务,造成科研经费列支不真实、虚构经济业务等现象的发生。再如:目前纵向科研项目编制预算都要求遵循《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313号)中规定的开支标准,这一标准是国家2006年出台的,其中伙食补助50元/天,公杂费补助30元/天。近年来,国内物价飞涨,这一标准远不能补偿教师出差的费用开支,特别是野外实习、野外考察,条件极其艰苦,偏低的补助标准甚至影响到教师出差野外搞科研的积极性,严重影响了科研水平的提升。
(三)政府管理权力过大,层次过多,限制过死
科研项目从立项到经费预算的审批、调整都需要政府管理部门的批准。政府对科研经费管理层次过多,限制过死,项目承担单位难以及时灵活应对。以国家地球探测计划项目为例,政府对项目经费管理的层级是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科学院(项目办)――学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预算的审核、调整需层层上报,项目大额招标采购,项目办需派人参加。这种层级管理的体制造成科研工作效率极低,经费执行速度慢,影响科研工作进程。有关管理办法规定,预算调整按照立项预算审批程序上报,但目前上报的纵向科研项目预算调整方案从未得到过批复,相关规定形同一纸空文,实际工作中根本无法执行。在现实工作中,重大项目从执行到结束需三年左右时间,因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三年前上报的预算与实际执行会有很大差别,但学校管理层基本没有决策权。由于调整预算批复难度大,所以教师只能自己想办法,以虚假经济业务处理。另外,项目结束后形成的资金结余要按原渠道返还的规定也严重影响了教师的积极性,很多教师申请纵向科研项目就是为了评定职称。2011年财政部、科技部出台了《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政策有些调整,其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费如需调整,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由课题承担单位审批,但设备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笔者认为此政策简政放权还不够,此办法也仅限于科技部管理的项目,其他纵向科研项目的预算调整审批权还是没有下放。科学研究是一个不断探索发现的过程,科研经费预算及预算执行也应随着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有所变化,另外市场经济物价水平、先进的技术装备等也是在不断发展、不断变化的,所以科研经费预算调整程序应力求方便快捷。
(四)基本科研业务费比例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管理不科学
高校科研经费按性质可分为:机构投入即国家重点实验室经费投入、竞争性项目投入、稳定性基本科研经费投入。国家重点实验室每年可获得国家投入的基本运行费、开放运行费、设备费。竞争性项目经费靠教师申报争取,所以每年收入很不稳定。稳定性基本科研业务费是高校可自主安排的为数不多的科研经费,但其收入比例太少。以2011年教育部所属高校为例,基本科研经费仅占科研经费总额的4.9%。稳定性科研收入一方面是经费比例小;另一方面是资金支付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按照零余额支付,年末学校未支付的额度全部返回财政,年初返还。近年来,财政部等主管部门采取各种措施,狠抓预算执行工作,加大了对零余额专项经费拨款预算执行进度的监督检查,建立了预算执行与下年预算拨款挂钩的制度。财政部、教育部分别下发了《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央教科文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财教〔200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行部属高校预算与预算执行挂钩办法的通知》(教财厅〔2011〕1号),文件规定“年底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大于当年预算的,全额扣减已下达的第二年预算控制数;年底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小于当年预算但大于当年预算70%(含70%)的,扣减已下达的第二年预算控制数的70%”。教师争取科研经费很不容易,都担心经费被收缴上去,为实现预算执行进度,年末突击花钱现象极为普遍,这也是造成虚假经济业务的一个原因。科研经费有很多特性,将高校基本科研经费纳入零余额财政支付体系,不符合科学研究发展的规律性。
三、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建议
(一)减少政府管理层次,管理重心下移
在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层级中,高等学校处于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的第一线,他们对科研经费管理的自身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最了解,政府应扩大高等学校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权限,把政府部门过多的权力下放到一线的管理单位,充分发挥基层管理单位的作用,调动管理潜能,提高工作效率。政府应通过法律、责任、诚信、利益的管理理念引导科技管理,提高管理效益;通过统一的法规制度、预算管理控制、信用卡支付、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审计等手段,从对科研经费的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由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如:预算审批后,在预算额度内支付劳务费、专家酬金等开支标准应由市场决定。科技创新需要充满活力的人才聘用机制、开放机制,这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应准许科研经费短期聘用高级人才,为科学研究建立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增加稳定性科研经费拨款,纳入单位基本账户管理
科学研究是探索未知,不断发现、不断探索的过程,需要有稳定的、连续的科研经费作支撑。稳定性科研经费为教师自由探索科学研究提供了保障,是教师的种子基金,是教师承接大项目的储备资金。大多数年轻教师对外很难争取到科研项目,要靠学校稳定的基本科研经费给予扶持,为争取大项目做前期准备。稳定性科研经费的拨款是科学研究的基础,在高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国家应加大稳定性科研经费的投入比例。另外,稳定性科研经费应纳入单位基本账户管理,允许有一定的沉淀资金,政策应体现稳定、宽松、灵活的特性。
(三)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政策,合理分摊成本
国家现行的科研管理办法,大多规定对课题组成员中有工资收入的人员不准许列支人员性费用。高校科研人员的业绩津贴多为高校自筹经费奖励科研人员,但无法列支在科研成本中,导致了科研经费挤占教育事业费的现象。为完成科研项目,科研人员牺牲个人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工作,每一项科研成果都凝聚着科研人员的心血和智慧,科研成本中应体现其价值。科研人员是承担科研任务的主体责任人,国家在制定科研管理政策上,要充分认识到他们在科学研究以及成果转化中的核心作用,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将责任与利益有机结合,建立较为完善的人员激励机制。
(四)落实科研管理单位法人责任,构建多层次经济责任体系
全面落实科研管理单位法人及各岗位负责人经济责任是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在制定责任制时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责任制内容要全面,要涵盖单位经济活动的各环节、各层次的全部内容;二是岗位范围要全面,要建立各层次、各部门负责人以及科研项目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制,形成从上到下各层次、各岗位的经济责任体系。三是要建立经济管理的监督体系,明确各部门负责人及科研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管理中的职责权限,使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监督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各负其责。
(五)建立科研经费管理的内部稽核和外部监督检查机制
财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岗位对会计凭证进行事后稽核审查,及时提出财务风险预警。由于财务报账审核地点分散、岗位多,每个审核人员对财务政策的掌握有偏差,了解的报账信息也有其局限性,很难发现问题。同一报账内容就每个个体来说是合理的,但集中到一起就会发生质的变化。如某大学在外部财务审计检查中发现,某科研项目报销了大量的汽油费,多笔报销累计达几十万元,经审计核查为科研人员虚报科研经费套取现金。类似的现象,内部稽核人员如能及早发现并进行预警提示,就会防止科研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稽核人员可掌握财务核算全部信息,以其独特的视角,观察分析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财务风险,特别是对日常消耗品的报销,如超出一定量及时提出预警审查。在加强内部稽核审查的同时,政府参与引入第三方即中介机构监管机制,在项目执行中期或项目验收期,实施对项目审计检查,促进和规范科研单位的财务管理。
【参考文献】
[1] 孙自法.中国去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8 610亿 居世界第三[EB/OL].http:///gn/2012
/05-02/3860102.shtml,2012-05-02.
[2] 高杰,曲绍卫,杨绮雯.当前教育部直属高校投资来源结构及增长态势分析[J].江苏高教,2011(2):40-41.
1.1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优势
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给最终收款人的制度,可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国库集中支付的优势在于改变了以往预算资金层层拨付的程序,而采取一种直接式的拨付,有效地避免了财政资金在拨付过程中“截留、挪用、挤占”现象的发生,提高了高校预算执行的透明度,也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管理当局也能够对整个预算执行环节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控;同时财政部门集中管理在国库单一账户中的留存资金,降低了政府筹资成本,为实施政府宏观调控政策提供了有力保证。制度的优越性为科研经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1.2科研经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现状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稳步推进,科研经费尤其是纵向科研经费正在日益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以我校为例,近年来省级财政部门对我校下达的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已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市财政给予的配套经费也被纳入集中支付,要求按照集中支付的要求进行用款计划申报、批复和使用的全过程管理。尤其是2014年除了部分横向科研经费以外,其余的省市级科研经费已全部通过财政部门下达用款指标,需要由学校根据集中支付的有关要求办理预算和使用。由此可见,科研经费无疑会进一步的全部纳入到国库集中支付范围。
2.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对科研经费管理提出的挑战
2.1对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的挑战
科研经费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前,科研人员往往认为项目是经过自己的努力取得的,所以在使用上也应该有自己自由支配,由此在编制科研经费的预算时更多的是考虑的是如何获取经费项目,但在具体使用的过程中又不按照预算进行使用,随心所欲的进行变更,财务人员在某种程度上也容忍了此现象的发生;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以后,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将严格按照预算进行,一改以往随意自行划分和变更的现象,即使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调整经费使用方向的也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批准程序。这样一来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2.2对财务人员用款计划编报的挑战
科研人员编制好经费预算以后,接下去财务人员就需要根据科研人员编制的预算进行用款计划的申报。现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分为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支付方式都有相对应的规定和限制,采用何种方式申报以及采用什么样的具体类别申报都对财务人员提出了挑战。
2.2.1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金额难以准确确定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两种支付方式在程序和金额上都存在一定的不同之处,例如衢州市财政曾经将授权支付的单笔额度定为1万元,超过1万元的均需要通过直接支付方式进行。但科研人员在使用经费过程中往往是根据科研项目的需要来支出,并不会考虑金额的大小。因此财务人员用款计划申报过程中很难准确的选用直接支付还是授权支付。
2.2.2公务卡结算对申报方式的影响
自浙江省推行公务卡结算以来,财政将通过公务卡结算的款项最终支付给刷卡人的支付方式列入授权支付方式,但科研人员是不是采用公务卡支付以及公务卡支付多少金额财务人员都无法事先准确判断,在申报用款计划上只能采用估计方式。
2.2.3科研具体项目与财务科目的对应关系不明确
现行的各级各类科研经费往往根据自身的特点进行了明细项目的划分,要求科研人员根据给定的项目进行预算,例如科研经费预算里面可能涉及到能源费、外协费、鉴定费、特支费等概括性的支出范围作为预算项目;而财政上是根据支出的经济分类,结合到的财务具体科目是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水电费等详细的信息。部分的科研项目和财务科目很难一一对应起来,在具体申报的过程中只能靠财务人员根据以往的经验和自身的判断进行申报。
2.3对科研经费规范使用的挑战
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以后,科研经费的使用和报销在财务人员的审核和把关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道支付中心审核的程序。以往的科研经费报销使用过程中,财务人员往往由于意识上的欠缺或者碍于情面对不尽符合甚至不符合财务报销规定的原始凭证也予以报销入账。而在国库集中支付体系下,支付中心审核将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对科研人员所提供的原始凭证二次复核,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要求修正甚至是退回。因此,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后科研经费的规范使用要求必然越来越高,从而对科研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基于国库集中支付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
3.1多部门参与,科学编制科研经费预算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以后,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尤其需要科学、合理、准确。以往由科研课题负责人自行随意编制预算的方法显然已经不能满足要求了。因此。国库集中支付下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应该是多部门共同参与、密切合作。科研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申报和经费整体框架的构建,并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科研项目承担最终责任;科研处作为科研管理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计财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管理,做好科研经费收支的核算工作,并向科研项目负责人宣传有关财经纪律和规定,检查科研经费的日常使用和结余情况,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规定进度、按规定程序使用科研经费;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使用进行检查和审计,严肃处理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3.2密切沟通,合理申报用款计划
科研经费取得并编制预算以后,财务人员应当及时编报用款计划,为有效减少支付方式的盲目划分,财务人员应在充分研究科研人员预算的基础上与科研人员密切沟通,掌握其经费使用动向和使用方式,在此基础上做好用款计划的申报,准确划分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额度以及具体的会计科目。
3.3严格把关,确保科研经费规范使用
关键词 高校 科研经费 管理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科研经费收费不科学、流失严重
在高校科经费的收费方面并不科学,直接导致了高校资产的流失。由于高校对科研成果的管理需要一定的费用,国家对科研成果也会收取一定的税金等等,高校会直接向科研人员进行收取或者代收。有些科研人员为了不缴纳这些费用,会想各种办法去应对,例如科研人员自己争取得到的科研支持经费转移到校外单位,或者科研人员在校外自己接手科研项目,不入学校账户,却依然使用学校的科研设备等等。这样,不仅使得高校额无形资产流失,增加科研成本的同时还不能给高校带来科研成果的利益。
2.对科研资产的管理不到位
(1)固定资产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从购置的固定资产来看,用于科研的固定资产虽然在购买时有按照正常的固定资产购入程序入账登记,但是入库的时候缺乏正规专业的验收,而且使用的时候基本都是由课题负责人进行使用,也是由他们来进行保管和日常管理,等到科研项目完成后,这些固定资产没有统一收回管理,渐渐的就丢失或者损坏,导致科研固定资产利用率很低,流失率很高。
(2)对无形资产的保护力度不够。无形资产的形成都需要漫长的科研过程,科研的过程就需要一笔可观的科研经费,形成后还需要对这些无形资产进行保护,例如对专利技术进行专利申请,对论文进行公开发表等等。很多高校因为科研经费的预算不足或者对这些无形资产的重视没达到一定的程度,对这些已经形成的无形资产不实施有效保护,就导致无形资产的浪费或者这些无形资产被盗取的情况。
3.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不合理
高校的预算编制一般是通过对上一年预算的执行分析,然后再对下一年的财政支出做重新的预算。预算管理中的预算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存在负面影响。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科研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进行的预算,并不是每项预算都一定能执行完,通过预算监督,这些没执行完的预算,财政到年末还是会收回,这些未执行完的预算势必影响到下一年的预算支出,有可能还会减少对下一年预算的财政支出。这样,高校会因为担心影响下一年的科研经费的缩减,所以,在未进行年末财政结算的时候,会增加各种不管是有需要还是根本不需要的业务增加科研经费,向本年度的预算贴近,这样就会造成科研经费的浪费。
此外,科研项目经费的财政拨付不够及时。科研经费的财政拨付需要高校提供经费开支的项目申请,需要做很多前期调查工作,例如项目的可行性、项目所能带来的效益等等的调查。这些准备需要大量财力支持,而这些是需要高校现行垫付的。在传统的国库支付制度下,对高校的财政拨付都是实拨资金,高校进行垫付的时候,可以通过各账户间进行调整,保证资金周转。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就没办法进行各账户间的资金调整,一方面需要资金的项目没办法进行垫付,暂时不需要资金的项目又囤积资金,在年度预算结算的时候暂时未使用完的资金又被收归国库。这影响了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
4.科研经费的监管体制不足
科研经费监管机制的这种不足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从外部条件来看,高校在对外部的监督管理方面不够完善,而且在跟高校外部的合作主体协作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包括财政、审计、资助主体、资助项目等等。其次,从内部条件来看,高校内部的监督管理方面同样存在不足,这种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经费管理跟项目管理不能有效配合。经费不能及时补给项目,或者项目对经费的需求过多。其二,高校内部管理机制内部各部门相对分散独立,信息不对称,而且各部门的信息交流有限,资源共享不足,同时也不能够达到统一全方位的监督。科研的经费监管机制第三个方面的不足体现在如何使用科研经费不足上。就现在来看,高校科研经费的项目负责跟经费的审核批准都未分开,没有经过专业或者缺乏实践的分析就审批的经费使用,这就有可能导致项目经费分配不科学,不合理,甚至出现一些不法的使用情况。
二、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措施
1.完善项目经费管理责任制
首先,要建立健全合理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制度,将每个部门需要承担的职责跟责任进行划分,每个部门应该明确自己的责任并付诸行动。从项目负责人角度出发,项目负责人应该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办理各项入账以及支出登记跟手续,并且接受相关部门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跟检查,承担对科研经费合法有效使用的责任,以防科研经费的流失。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科研成果的的保护,防止科研成果的流失,这就需要规范对科研成果的收费制度,以及对科研人员的监督,坚决打击科研人员进行校外的私人的科研行为。对那些规范的对高校科研有贡献的科研人员进行奖励制度,对那些有损高校科研成果以及对高校科研成果造成流失的科研人员进行严厉的惩罚制度等等,来达到对科研成果的保护。
2.加强高校科研资产的管理
从设备的购置方面,要做好预算调查,调查清楚是否已经购置有此设备,或者购置的设备使用度多高,能否达到一定的预期效益,调查清楚后才可以将需要购置的设备加入预算内,这样就能很大程度的节约科研经费。当然,在购置回设备后,还需要对设备进行严格的入库验收,由专门的人员进行保管养护跟调度,使得科研设备能够共享跟得到妥善保管,提高科研设备的利用率。另外,还需要提高对无形资产的重要性的认识,对无形资产进行保护。同时也要将无形资产纳入财务管理当中。只有这样,高校科研形成的无形资产才能有依有据的被有价值的引用,而且高校的科研无形资产会越来越多,被外引用的也会越来越多,将无形资产纳入财务管理当中,更加有利于对高校科研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和管理。
3.进行合理的预算编制
科研经费的监管机制要顺利有效的实施下去就需要科学合理的制定项目预算,这也是预算管理的关键所在。要合理制定项目预算,首先政府方面要对科研成本有着更为合理清晰的概念,这样才能未预算体系建立合理的标准跟依据。其次,在预算方面,要本着对本年预算执行的前提下同时为下一年预算编制提供重要合理依据,实行绩效预算。再者,对预算编制的工作人员道德素质专业素质进行培养的同时,要将科研工作人员与财务人员进行独立,再统一。独立完成各自工作,在统一进行信息整合,参与预算,用科学、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预算执行。所谓的预算执行,就是依据制定好的预算,进行科研项目的执行,经费的拨付以及经费拨付的监督管理。要执行预算,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在国家有关规定下,结合项目经费的使用,在进行监督,确保经费的使用合理、合法。另一种方法,是实行科研合同制,以合同的形式来进行科研活动,通过合同的约束力,也能一定程度上确保预算的执行。
4.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管
首先,从外部条件来看,要加强高校对外部合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高校与财务部、审计署以及项目资助部门的协作。财务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高校的基础知识教育工作,也要明确科研项目的经费开支范围跟标准,使得高校科研项目有标准可依,同时也方便了财务部门对高校科研经费的核算以及监督等工作的顺利实施。其次,从内部条件来看,要建立更加健全的监管体系以及对内部科研经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素质培养。要建立更加健全的监管体系,就需要将高效科研经费的项目负责跟经费审批工作进行独立执行。科研经费的项目负责部门负责提供项目所需要的经费标准以及范围,而经费审批的工作则交给专门的审批部门,这样,经过双重的把关,才能确保科研经费的有效投入使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科研经费的滥用。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素质的培养,要加强对科研经费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同时也要加强其道德素养,用良好的精神风貌以及熟练的专业技能,促使科研经费的高效使用。
参考文献:
(一)项目立项阶段
加强经费预算管理方面:武迎春提出了基于绩效预算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方法构想,项目负责人明确课题完成时间节点和衡量项目质量的量化指标后,与科研管理人员签订绩效合同,课题经费直接拨付给项目负责人,由其自主支配使用,取消不必要的财务审批。张兆许提出应加强预算调整程序的控制和经费使用过程的监管,课题组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科研经费调整规定,请示科研管理部门和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反馈给财务以调整预算。蒋业香提出开发科研经费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对科研经费财务信息进行动态查询,实时反馈预算执行情况,将科研经费管理由结果控制转变为过程控制,实行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全过程控制。张岚构建一套面向预算全过程的高校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方法,强调通过持续、动态的预测,细化预算的编制,按项目进展分阶段编制预算的必要性。
(二)项目实施阶段
控制经费支出限额方面:吴国斌提出可在现行财务软件的辅助账中增设“项目预算管理”模块,用来对科研项目的重点明细科目进行限额控制。财务人员上账时,根据项目预算支出明细,在辅助账里对相应科目进行支出限额的设置。在实际支出时,项目负责人如果某个科目(如劳务费、招待费等)支出金额超过限额设置,账务系统就自动显示无法正常报销。黄华红提出为了解决项目支出和项目实施进度脱节的问题,应对科研经费拨款实行分段动态管理。针对周期长的科研项目,科技处应根据科研项目申报的预期进度,将项目进度分为几个阶段,财务部门根据项目进度对项目经费支出实行分段预算额度控制,每个阶段经费支出都必须严格控制在预算限额内,对于阶段性任务达到绩效考评标准,则及时下拨下阶段经费。否则,要求项目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整改达标后再下拨下阶段经费。
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结算方式方面:兰军瑞认为与传统报销方式相比,公务卡报销不仅需要出具正式发票和POS机小票,而且还需要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消费记录进行查询,确认消费明细、金额、时间与发票一致后才允许报销,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虚开发票报销的行为,能够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的透明度,避免一些非法套取科研资金的行为。梁丽香强调公务卡结算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延伸,既具备普通信用卡的授信消费功能,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属性。公务卡不仅可以提高财政财务透明度,而且还可以强化财政监督,有助于深化政府预算制度改革,推进源头防治腐败工作,对于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严控科研预开票据方面:眭国英提出付款单位为了方便入账,会要求科研人员预先提供发票,因此财务部门开具的预开发票,可能会有部分科研收入不能及时回款,甚至是票据丢失等现象,长期积累就形成数额巨大的科研预开发票,加大票据管理难度,增加了高校资金风险。为严控预开发票,学校应制定严格的票据借用制度,由借票人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和科研管理部门共同监管。王平认为预开发票金额大且回款周期长,即使和工资挂钩也很难控制,为了防止学校垫税,项目负责人在财务处办理预开发票手续时,要把预开发票的税金同时交上。
(三)项目结题阶段
加强经费审计方面:孙天娇认为管理监督的机构应是相对独立的,因此可以积极引入第三方独立的科研经费监管机制,建议针对不同科研项目建立起类似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式的科研经费管理委员会,下设预算委员会、支出监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职能部门,在科研经费管理的各个阶段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和检查。王秉祯提出科研项目绩效审计的审计方式要主辅结合:以财务审计为主,以绩效审计为辅;以持续审计为主,以中后期绩效审计为辅,开拓绩效审计新方法,完善绩效审计评价体系。
二、研究评述
加强经费预算管理方面:基于绩效预算的科研经费管理方法虽然较新颖,但由于该方法是结果导向,缺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控制,不利于控制经费支出中的风险,尤其是大额资金的支出控制。近年来高校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的研究大多只是针对预算管理某个具体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对经费预算全过程动态监测管理措施方面的研究还涉及较少。
控制经费支出限额方面:为了解决科研预算和支出脱节问题,如科研经费支出比例远超出科研项目进度,通过账务系统设置明细科目的支出限额,实现科研经费的分段管理控制,财务人员由被动管理变为主动监控,进行科研经费管理手段创新。
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结算方式方面:《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强调科研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要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公务卡的推广提高了资金结算的透明度。但部分高校科研项目需要在偏远乡镇甚至是山区开展,如煤炭、石油、农业等行业,这些地区公务卡结算环境还不够成熟,POS机布点有限,所以公务卡如何在此类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广泛推广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前言
随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和对高校的资金支持,高校成为我国科研工作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高校科研项目的增多,科研经费来源日益广泛。经费数额也日益增加。高校应该做好这些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是集预算编制、预算审核、预算执行、预算控制和预算考核为一体的科学管理机制。但是,目前高校的预算管理机制并没有跟上经费的增长步伐。两者矛盾日益锐化。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是预算管理的组成部分,其成效直接影响到预算管理的发展。为了使高校的科研工作更好的服务社会,加强高校财务部门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的管理意义重大。
二、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的现状
科研经费管理是高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基础,对高校科研项目的正常开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现阶段,由于高校科研经费来源多样化,科研人员在申报项目时,科研经费表中数据缺乏严肃性,只凭主观“经验”估算;高校也未认真对其进行审核;科研经费下来后,财务部门不清楚科研经费支出内容,无法全面控制项目经费使用范围;科研项目结束后,经费仍由主持人支配,常用于预算之外,导致经费流失。这些不规范现象造成领导不重视,财务人员管理难,支出混乱,预算准确性差,成本难以核算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有效地控制项目支出,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因此,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现状急需改变。
三、高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观念不强。 我国经济由旧的计划经济迈向新的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国家加大力度支持高校的科研工作,高校科研经费不断增高,但高校对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的观念转变速度很慢,仍然存在计划经济的影子,这就给高校的发展带来很多障碍,最终导致科研经费管理缺乏规范性。
(二)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不严。由于高校对科研经费管理意识不强,从申报项目至项目结束,科研经费由始至终均做不到严格管理。由于成本效益意识淡薄,大多数高校没有进行科研项目的全成本核算,偏重于科研经费的总量,对科研工作取得的经济效益的考量重视不够,或者造成科研成果的高成本,降低了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由于管理不严格,科研经费支出预算达不到预期效果。出现预算不准确,支出范围过大,报销失真等问题久久不能解决。
(三)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缺乏监督管理机制。科研经费在支出后,虽然财务部门对支出做好记录管理,但由于缺乏监督部门,有些支出只是账面上的事,甚至科研项目结题不结账,科研经费并没有真正用在科研工作上,这大大改变了科研项目的初衷。对于此类问题,增强高校科研经费监督管理十分必要,但目前高校普遍缺乏科研经费支出预算内部管理制度,科研经费预算各环节的内控制度尚不健全,无法真正保障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的科学管理。
四、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改进建议
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关系到高校的事业发展,关系到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和国家财政预算管理水平的提高。因此,改进高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增强对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的认识。任何单位及个人要做好一件事,首先其观念要正确。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也是如此。加强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学校各级领导首先要真正认识到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的重要性。因此,高校需要加强宣传《预算法》,健全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内控制度,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确实发挥科研经费支出管理的职能作用,抓好项目的申报与实施,保证科研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二)加强科研经费支出管理。高校应以本校发展为中心,加大力度加强科研经费的支出管理。财会人员在科研经费支出时严格审核,拒绝假发票、不正规发票、不符合科研经费支出范围的发票、假的招待费、虚假劳务费、项目结束时科研人员上报的经费支出明细与真实的支出情况不符时要真实监管,严把科研经费支出门槛,使科研经费真正用在刀刃上。
(三)科研经费支出要严把“提取”关。国家科研项目管理规定,科研单位“提取”科研经费必须按预算进行,且提取部分需作为学校预算统筹使用。因此,在经费下来时,对于提取部分经费,必须严格把关,防止将提取作为掩饰来鼓励科研人员和加大对经费的管理费的支出,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进而加强科研经费的作用,保证科研项目的质量。
(四)加强科研经费支出的协调管理。高校在进行科研经费支出时,必须在申报科研项目时的经费支出预算范围之内。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要相互沟通、相互理解各自的工作职责,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协调管理科研经费。科研项目的执行离不开科研人员的辛勤劳动,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上同样也离不开财务部门的正确指导。因此,财务部门和科研部门要共同努力,合理的使用科研经费,加强项目科研质量。
(五)加强对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的监督。为了充分保证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执行的公开、透明,高校不但要定期在内部进行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的严格审核,还要按规定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本校科研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表和详细的文字说明材料。这样既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又可以让上级主管部门如实掌握本校的科研经费的支出预算情况,认真做好审查监督工作,使科研经费真正用在科研项目上。
五、总结
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规定,精准掌握本校的发展方向,充分发挥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对本校科研工作开展的积极作用,为本校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开辟绿色通道。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