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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评估风险大全11篇

时间:2023-07-09 08:55:41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拆迁评估风险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拆迁评估风险

篇(1)

近年来,征地拆迁中的各类社会矛盾频发,征迁对象的土地与房屋是群众生活最原始、最基本的保障。然而现实中的征地拆迁所得的补偿有限,且不具有持续性。然后通过征迁,征迁人、开发商却从中获得了相对巨额的收益,导致部分被征迁地人口心理失衡。由于征迁较多出现在城乡结合部,或经济水平较高的地区,区域内的农民维权意识强,征迁中的矛盾往往更容易激化。

1 现阶段我国征地拆迂决策所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1.1我国征地拆迁现状分析

当前的征迁相关制度或多或少存在一些缺陷,征迁中犯罪数量逐步上升正是其写照之一。征迁补偿、安置一直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也是一项涉及到被征迁群众切身利益民生工作。当前随着征迁项目的增多,部分领导干部把征迁款项当成了“唐僧肉”,挖空心思寻找漏洞“咬一口”,征迁制度缺陷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补偿结算程序不完善,监督机制缺位;二是征迁项目发包不规范,容易导致暗箱操作,诱发犯罪;三是政策不规范,导致补偿标准不一、保障措施不配套、操作不规范。这些存在缺陷的政策在施行中往往就会引起被征迁人等各方的不满,易导致社会事件的发生。

1.2我国征地拆迁过程中所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

1.2.1拆迁活动中利益冲突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利益冲突它也是现阶段拆迁活动中利益冲突是最尖锐的,它是造成矛盾和纠纷的最主要的因素,也是目前拆迁难的主要原因。

1.2.2拆迁资金的使用

拆迁人与政府利益的冲突拆迁人与政府的利益冲突主要集中在拆迁资金的使用上,尤其是大规模基建项目所进行的拆迁工程。其表现就是拖欠、挪用拆迁资金。由于征地拆迁资金量大,占用时间也较长,不能直接提高利润,因此回报率低,拆迁方必然会千方百计减少拆迁资金的投入,缩短资金占用时间。

1.2.3评估行为有差异

评估行为不规范:一是由于估价人员对拆迁评估价格内涵、估价目的、原则、时点、技术路线与方法等理解不一致,对参数确总可比案例的选取存在一定差异,造成不同估价机构对同一标的出具的估价报告结果相差较大;二是有些地方在选择拆迁估价机构问题上,程序不够公开,也没有充分考虑被拆迁入的意愿,被拆迁人意见较大;三是缺乏有效的拆迁估价纠纷调处机制,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疑义时缺乏必要的救济渠道;

1.2.4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被拆迁人与政府利益冲突的表现在中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制度,各级政府部门代表国家实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因此,由于观念和体制的原因,人们意识中常把政府等同于国家,各级政府及政府官员可以以国家的名义收回土地的使用权。

2 征地拆迁过程中提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用的对策分析

2.1提高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与评估制度的思想认识

各级政府应充分认识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现实意义,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它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按照中央和地方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维稳工作机制。

2.2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可以考虑出台全国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指南或指导性文件,统一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职责,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成为重大事项和重大工程项目决策的前置环节,增强风险评估工作的权威性。

2.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必要环节

从决策与风险评估的时序来看,目前一般都是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的决策在前。然后再进行相关政策和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极少是先进行相关政策和建设项目_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然后再进行决策。也就是说,一般都是把风险评估当作决策以后补充进行的一个程序“走一走”。至多是“认认真真”,地“走程序”,而极少把风险评估当作相关政策和建设项目决策前的“依据”,遑论“重要依据”了。如此看来,试点中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充其量还只能算是“略占地位”,而非具有“战略地位”。此外,如果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的确发现有可能出现很大的风险,就应当明确提出改变或取消决策、终止或取消重大项目。

2.4完善风险评估的指标体系

篇(2)

了解民情民意、集中民间智慧是制定政策的基础,也是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关键。从我市房屋拆迁(征收)工作实践证明,充分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吸纳民智,能够最大限度地确保房屋拆迁(征收)决策科学,最大程度地凝聚社会力量,防止因决策不当带来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这是实施房屋拆迁(征收)的重要基础。

(二)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实施房屋征收的重要依据

房屋拆迁(征收)的目的是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提高城市的综合功能,增强城市的竞争力。这是推进我国城镇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的必然结果,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但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平衡和协调私有财产和公共利益及城市建设需要的关系,使合法私有财产得到更为有效的保护。因此,更多的倾听民意、了解民情、掌握实施房屋拆迁(征收)之前可能面临的问题和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是实施房屋征收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实施房屋征收的重要环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590号)第12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二、我市房屋拆迁(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发展的两个主要阶段

(一)在房屋拆迁项目过程中实施风险评估阶段(2011年前)

按照2005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稳定工作新体制、新机制、新制度的若干方案制度规则规定细则的通知》(沈委办发[2008]7号)中《关于对重大建设、改革项目实施稳定风险评估的规定》文件精神,我市起草了《城市房屋拆迁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把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房屋拆迁审批重要程序,成为全国首创的新举措。此阶段也是我市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起步阶段。虽然对保证拆迁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我市和谐拆迁、平安拆迁良好局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制度的制定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撑。我市房屋拆迁稳定风险评估起步较早,是在建立我市稳定工作新体制、新制度、新机制形势下逐步摸索建立起来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以及《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2]年145号)以及《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4]31号)文件中并没有在拆迁许可之前必须施行稳定风险评估的规定。而且也与《行政许可法》不得随意设定、增加行政许可的审批程序和环节的规定相冲突。

二是制度的实施缺少有效的评估手段。我市起草的《城市房屋拆迁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围绕房屋拆迁事项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的评估工作,分析评估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风险程序和可控程度,并对房屋拆迁事项易引发稳定的关键点予以明确。但只停留在参与评估的专家的感性认识阶段,对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等的具体规定,缺少有效的评估手段。

三是制度的实施缺乏主动性。《城市房屋拆迁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中规定了市联席会议是全市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机构,市大厅是全市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机构,各地区党委、政府是本区域的风险评估责任主体,但由于房屋拆迁实施稳定风险评估是一项新规定,是一个新生事物,从接受的过程和实施过程来看,缺乏评估的主动性,存在“要我做”的心态。从评估的前期民调工作开展和评估相关资料的准备来看,还缺乏主动细致的工作程序和环节。

四是风险评估时点设定没有更广泛的被拆迁人的参与和建议权。《城市房屋拆迁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规定房屋拆迁稳定风险评估是房屋拆迁许可的前置条件。就风险评估的内容,过多的考虑了项目的合法性,而就补偿的合理性以及风险的可控性,由于拆迁许可之前,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没有和被拆迁人进行更多的沟通,就补偿方案和补偿计划以及回迁安置方案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被拆迁人也无法得到明确的意见和更多的参与,从而增加了被拆迁人的抵触情绪。

(二)在房屋征收项目中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阶段(2011年后)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颁布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房屋征收决定前的必要程序和重要步骤,我市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入了规范化操作阶段。此阶段有如下特点。

第一,建立了相对完整的社会风险评估体系。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市房屋征收实行市、区两级管理体制,各区政府为房屋征收主体,为了使风险评估工作更具操作性,我市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明确项目评估申报程序、项目评估民意调查程序、项目组织论证程序及项目审批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篇(3)

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于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和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1.河南省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成效

通过近几年的不断探索,河南省基本建立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各级各部门推行实施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局面基本打开,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在维护全省政治社会稳定上作用日渐凸显。

2007年7月,河南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评估的意见,对评估的原则、范围、程序以及评估成果的运用都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这项工作作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关键环节,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凡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不进行评估,或在评估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决策失误,引发突出问题和,给改革发展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决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河南省从2007年7月开始全面推广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已在实际工作中显现出强劲的生命力。2007年下半年,河南到省初访的批次和人次分别比上半年下降4.4%、14.7%,到省集体上访的批次和人次分别比上半年下降23.7%和38.5%。河南很多地方严格落实运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大量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渑池县对在建项目和新上项目全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其中有的项目经评估未通过,被停建、缓建或被重新立项评估,使矛盾纠纷苗头在基层提前得到化解。漯河市在开发拆迁沙澧河沿岸房屋工程中,长达30多公里的沿河两岸涉及5699户居民、27000余人、房屋面积136万平方米的拆迁量,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顺利拆迁完成,没有发生一起上访事件。其成功经验,就是事前严格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稳定工作措施。而在极少数地方,由于没有落实评估机制,曾经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河南各级党政部门分别通过责任倒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惹事、追究谁”的原则,先后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省委、省政府要求,要通过进行重要决策评估,把好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关,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实施重大项目评估,把好重要建设项目的论证关口,确保项目工程成为民心工程;进行动态评估,把好工作执行中的跟踪关口,加强决策实施和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进行重要人事任免评估,把好人事任免前的民意关,完善干部队伍科学管理考评体系。

为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问题的产生,2010年4月30日,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对涉及重大工程建设、拆迁改造、土地征用、国企改革有关重大决策及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前置条件强力推进。目前,全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展顺利,多数省辖市都出台了配套制度,全省158个县(市、区)中,已经有130个制定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意见。今年以来,全省共有1016件决策事项进行了风险评估,经评估不予实施的有105件,占风险评估总数的11%,从源头上减少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的发生。2001年9月20日河南省省政府公布出台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提出将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民生政策的出台关乎万千家庭的切身利益,以后,我省出台重大民生决策、项目时,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政府部门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对未经风险评估的事项,将不能作出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将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未履行必经程序的重大事项不得作出决策。另外,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并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听证意见将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

2.河南省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存在的问题

篇(4)

一、引言

征地拆迁是做好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前期准备的工作之一,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都非常艰巨的任务,并且是一项财务风险大的项目,因此在公路工程建设中,认真分析征地拆迁工作中的风险事项,对规范整体拆迁工作,降低征地拆迁补偿支出推进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中的财务风险分析

1、征地拆迁政策差异

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主要是根据政策组织实施,但是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1)政策衔接难,省政府下达的文件标准与地方文件标准不一致,一般市、区(县)同样的项目征地拆迁标准都高于省标准。省政策主要是对征地拆迁和安置实行货币化,而市,区(县)政策主要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实行人口进入社会保障,并且征地和安置补偿费大多数都纳入统筹。(2)政策缺项,目前公路建设征地拆迁政策中,在补偿项目上不全,比如在目前的公路拆迁政策主要适用于集体土地,缺少国有土地以及城市的征地拆迁实施的政策,并且随着公路建设已经进入开发区以及城市地区因征地拆迁政策问题,而导致实施困难。

2、审计内容不全造成的风险

目前在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中,由于征地拆迁审计没有规范的流程,并且审计内容没有统一的标准,征地拆迁工作的审计人员一般是会计,对工程造价、评估、测绘以及法律等其他方面的专业知识不了解,审计人员通常把项目项目评估报告、测绘的报告、项目拆迁安置补偿细则以及相关的证明资料直接作为审计工作的依据,审计对这些依据的产生程序以及依据内容的准确性、合规性、真实性没有延伸调查,并且有些拆迁管理部门、拆迁公司以及拆迁户之间相互勾结进行骗取拆迁资金,从而对国家审计造成一定的风险。

3、征地拆迁工作中违规行为

在征地拆迁工作中一些地方性政府以及单位没有按照国家政府颁发的有关政策进行实施,存在弄虚作假、挪用、克扣、挤占征地拆迁资金,导致征地拆迁资金兑付不到位,并且一些单位占用征地拆迁资金专用款,使征地拆迁资金不能正常使用。甚至还有一些政府和部门不根据政策办事,违规操作,导致群众不满以及充满抵触的心理,从而造成征地拆迁工作难以进行,生产违纪违法的事件。

三、控制以及规避风险的相关措施

1、完善政策、理顺关系

(1)按照属地化原则,执行属地政策,同一地区不可能因为工程项目不同而颁发不同的政策标准,也不能因为项目不同对群众带来不公平的现象,通过执行属地政策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比如在某一公路建设征地拆迁中,就是采用对上按照省政策,对下按照市、区(县)政策,征地拆迁资金的差额有省、市、区(县)共同承担的措施进行处理,这样不仅可以减少矛盾的发生,而且还可以降低资金风险。(2)梳理文件,统一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可以根据相关的文件或者相关部门的文件,不能哪一文件中的条款适合自己就采用哪一文件,一定应该根据政府下达的相关文件,政府应该加强对部门的协调,使政令畅通。并对不以政府文件为标准的部门,政府应该给与强制性手段,以维护政策的严肃性。

2、规范审计流程,明确审计内容

在征地拆迁项目开展中为了降低财产风险制定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对征地拆迁的审计内容以及工作流程等加强规范,不断提高征地拆迁工作的审计质量从而降低财产风险。征地拆迁项目工程中审计流程主要是收取相关的资料审查档案资料入户现场勘查 出具档案审计相关报告 审查征地拆迁补偿程序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发放的环节进行跟踪征地拆迁资金专户的管理跟踪。对于审计流程应该做到审计工作与征地拆迁项目同步进行。

对于审计内容主要是审计征地拆迁工作程序的跟踪、征地拆迁专户资金的管理内容以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具体落实等内容。

在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中只有不断规范审计流程,明确审计内容,才能保证征地拆迁资金开支的合法性、真实性,并且也可以防止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资金的挤占、截留以及挪用的现象发生,从而降低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财产风险降到最低。

3、加强监督管理

公路建设单位以及审计部门应该加强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形成立体管理模式,并且应该及时了解资金征地拆迁资金是否兑付到位,从而防止出现挪用、截留的现象。不断完善征地拆迁的规章制度,可以使征地拆迁项目有效的开展,保证审计工作人员能够统揽全局,掌握工作动态。公路建设单位以及征地拆迁有关部门应该保证工作的透明度,将征地拆迁的各项情况以及措施展示给群众,对公路建设用地补偿的使用监管,要求各个部门出具相应的管理办法,监管到位,防止有关人员私分、挪用他用等犯罪现象,从而降低征地拆迁的风险,保证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减少违法事件的发生。

四、总结

在公路建设项目中,为了降低征地拆迁的财务风险,应该认真进行分析征地拆迁工作的存在的风险事项,并采取相关的措施以及合理风险应对措施,不断规范征地拆迁工作,降低征地拆迁补偿的支出,从而有效降低征地拆迁工作的财务风险,保证公路建设项目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篇(5)

关键词: 重大工程项目;电网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Key words: major projects;power grid project;social stability risk;evaluation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1-0049-04

0 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相继启动,这对所在地的经济、环境及社会发展都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有的重大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等,从而引发了一些,如,宁波镇海PX项目事件、沪杭磁悬浮引发市民集体散步事件等。深入探究这些重大背后的原因,大多是由于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论证、评估不够充分,或者对重大改革政策出台后果预测不足而导致的。为此,有必要对重大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电网工程项目属于重大工程项目,它投资大、建设期长,从项目规划、审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牵涉到土地预审、规划红线、环境评价、土地征用、青苗赔偿等多个环节,社会影响面大,如果项目立项前评估不够充分,将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社会风险。因此,将社会风险理论引入电网工程项目,并对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既能保证工程项目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保证电网规划建设与社会的协调性发展,也能从源头上减少或预防社会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1 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概念

“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对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进行科学预测、分析、研判,评估其发生危害社会稳定的可能性,并区别不同类型的风险,制定应对风险的策略和预案,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规避、预防、降低、控制、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确保重大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一系列工作总称。[1]

2 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例分析

本文将以凯里某50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的建设为例,对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电网建设工程项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随着黔东南工业的大发展,该变电站的建设将对凯里的经济发展起着很大的推动作用,如,建设的凯里炉山工业园区、黔东工业园区等都需要电力支撑。但是,由于该项目牵涉到土地预审、规划红线、环境评价、土地征用、青苗赔偿等多个环节,社会影响面大,如果立项前评估不够充分,将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社会风险。如,施工冲突、法律纠纷等,为了有效分析和控制该项目的社会风险,有必对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1 凯里某500kV变电站工程项目概况

凯里某500千伏输变电项目,地处凯里市南郊某镇,距离市中心约15公里,面积:102.645亩,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建设期:2年。根据凯里变所处地理位置、出线规模和负荷分布情况,该站500kV线路向东西两侧出线,220kV线路向南出线,该项目的建设从近处看,可提高凯里地区的供电可靠性,满足凯里地区新建项目的负荷要求;从远处看,可缓解贵州西电东送中通道的送电压力,将对凯里中部及北部地区的负荷发展具有支撑作用。

2.2 凯里某50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单项评估

作者将从五个方面对凯里某50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单项评估,即项目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为便于评估表述准确,作者还同时对这五项内容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五个等级划分。其小至大依次表述为:很小、较小、中等、较大、很大。[2]

2.2.1 项目的合法性风险评估

评估内容:该项目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或行业规范,是否履行了审批、核准、备案等法定程序。

本项目具有的相关手续有:①《凯里500kV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勘察设计招投标中标通知书》(GZDWSJZHBG-09-005);②《500kV及以上交流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Q/CSG11516-2009)。

本项目设计规范。其依据有:①《500kV及以上交直流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②贵州电网公司招标中心文件《中标通知书》;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版);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版);⑤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6-2007);⑥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429-2009)⑦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 14285-2006)等。并按照上述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严格执行。此外,该工程的征地、拆迁程序也在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拆迁安置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部就班进行中。综上分析,该工程项目合法,手续完备,程序完备。

风险评估等级:很小。

2.2.2 项目的科学性风险评估

评估内容:该项目是否坚持了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该局长远发展规划,是否把电网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能力有机地统一了起来。

该项目能满足凯里中部及北部地区负荷发展的需求。根据凯里地区负荷发展情况看,负荷主要分布在凯里中部和北部。其中,中部片区主要有凯里市区和炉山工业园区等大用户、北部片区主要有恒盛公司、黔东工业园区等大用户。而目前就仅有施秉变一个500kV变电站单主变运行,随着“十二五”期间工业的大发展,鑫源锰业、新荣盛硅业等大用户投产,原来的恒盛公司、润达厂等大用户也在升级改造,预计凯里电网这两个片区均亟需新增500kV变电容量,才能满足凯里地区负荷发展的需要。也就是说,只有尽快建设凯里某500kV变电站,才能对凯里中部及北部地区负荷发展起到支撑作用。

该项目可加强凯里城市电网结构,提高供电能力及供电可靠性。目前,凯里电网仅有2个500kV变电站――施秉变和黎平变,且目前均为单主变运行,变电站距离较远且相互间无220kV电气联系,发生主变故障时仅能通过福泉变、铜仁变下网电力。随着铜仁地区及外送怀化负荷的增加,铜仁变供电压力将增大,受供电能力限制无法对凯里地区提供更多的电源备用;福泉500kV变主变容量稍大,但福泉变C翁郎变双回线路投运近20年,随着负荷继续增长,“卡脖子”问题将会凸显,如果一旦施秉变单台主变故障,凯里电网将损失大量负荷。所以,凯里某500kV变电站的修建意义重大,它将有利加强凯里城网网架结构,缓解福泉变C翁郎变双回220kV线路的供电压力,提高凯里中部片区的供电能力,同时可为雷山、台江、剑河等地区远景发展提供220kV接入点。

该项目可缓解贵州西电东送中通道的送电压力。目前贵州东部电网与主网的联系仅靠中部福泉500kV变-施秉500kV变双回500kV线路一个通道,供电压力较大,随着东部负荷的增加,该通道供电压力将更大。新建凯里某500kV变电站以后,施秉变所供部分负荷将转由凯里变供电,在贵州西电东送北通道―大兴500kV变-诗乡500kV变线路建成以前缓解福泉500kV变-施秉500kV变双回500kV线路的供电压力,减少潮流迂回,降低网损。综上分析,该变电站的建设坚持了科学发展观,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凯里电网的建设规划。

风险评估等级:很小。

2.2.3 项目的合理性风险评估

评估内容:该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是否符合节约投资的理念。

自2010年4月以来,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先后多次组织电气、土建、水工、线路、地质、测量、水文气象等专业人员,会同凯里供电局、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国土所等单位人员一起,对凯里某500kV变电站进行了现场踏勘选址。站址选择考虑了地质稳定条件,尽量避开不良地质、水文现象,还要充分考虑出线条件,避免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少占良田,减少拆迁,避开矿产资源和文物,尽量减少土石方量,有利防洪、排涝,水源、电源、生产运行方便等因素,同时要使变电站在电力系统规划发展中,处于合理的位置,有利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等。按照上述条件,该变电站最终选中了凯里市南郊某镇。该站主要占据的是一块坡地,无民宅,无有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无文化遗址、地下文物等,只有少量的旱地,另有35kV线路一回,架空通信光缆两条、灌溉水池1个、家族墓群90余座,机耕道1条,少量经济梨树,离镇中心约3公里,不扰民又交通便利,完全符合节约投资的选址条件。

风险评估等级:很小。

2.2.4 项目的可行性风险评估

评估内容:该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兼顾了各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早在2009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就出台了《关于加快我省电网建设改造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09)12号),[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也出台了《贵州电网公司落实中央扩大内需决策部署加快电网建设改造战略合作协议》(黔东南府办发〔2009〕213号)。[4]所以,在项目开展之初,该项目就得到了当地政府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凯里市政府、市土地开发中心、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与凯里供电局一起对征地工作周密谋划、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在制定征地补偿方案时,采取的是“换位”思考方式,尽力解决村民的实际问题。如,反复与被征地村民沟通,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给予村民最大的补偿;对个别抵触情绪较大的村民,多次上门单独做工作,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消除其对抗心理。另外,针对社会上偶发的与本项目征地有关的零星失实评价言论,充分利用媒体,如网络、电台、电视台、报纸等进行正面报道,消除误解,引导村民支持征地拆迁工作。

据作者了解,凯里供电局的做法是,按照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府办发〔2009〕213号文件规定对他们给予补偿。经过多次协调,双方达成了以下补偿协议:项目共征用土地102.645亩,征地、赔偿费用共计1350.95万元。其中,征用费1026.45万元,迁移补偿费324.5万元(含迁移坟墓90座,每座5000元,合计45万元;35kV线路1回,每公里35万元,合计35万元;通信光缆拆迁,每公里50000元,合计10万元;棵树赔偿,每颗1000元,合计200万元;还建修整水塘一个20万元,还建原有水沟一个10万元;青苗赔偿每平方米1500元,合计4.5万元)。总之,该项目做到了事前征求群众意见,兼顾了各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征地、赔偿标准也是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所以,群众抵制征地拆迁的风险较小,项目具有可行性。

风险评估:较小。

2.2.5 项目的安全性风险评估

评估内容:是否会给当地群众产生生存危机,是否造成群众对生活环境的担忧。

当前,社会上有相当多的人误认为输变电设施会产生“辐射污染”或“电磁辐射污染”,因此,一些居民在要求享受高质量供电的同时,却以变电站会产生“电磁辐射”或“电磁辐射污染”为由,坚决反对变电站的建设。对于人们担心的这一问题,作者咨询了凯里供电局工程部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该变电站的环境评估是严格按照我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进行的,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电磁污染。至于人们的担心,这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变电站对周围的辐射量,其实比夜空满月时对地面的辐射量还小2000倍。并且,电磁辐射不等于电磁污染,我们人类本身就处在各种电磁辐射的包围之中,天然磁场、太阳光等都会发出强度不同的辐射,像生活中各种家用电器,如电视机、电冰箱、微波炉、家用电脑、电吹风、电热毯、护眼灯等也会产生电磁辐射,不过只有当辐射超过一定数值(安全值)时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电磁污染。由于家用电器工作时往往距离人体太近,其产生的电磁辐射要远远大于变电站所产生的电磁辐射。所以,在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人员已向村民普及宣传了环境污染保护方面的知识,从源头上减少了发生环境矛盾与纠纷的可能性。

风险评价:较小。

2.3 综合评估分析

上文已对凯里某500kV变电站工程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单项评估,为便于度量该项目整体风险的大小,作者认为有必要对上述各类风险的可能性大小进行量化。[5]首先,先确定每类风险因素的权重。通过走访专家,查阅文献资料,作者将各类风险因素的权重取值范围定为[0,1],即取值越大,表明该评估项目存在的风险可能性就越大。其次,再确定各类风险项的大小等级值。上文已将风险划分为很小、较小、中等、较大、很大五个等级,根据专家们经验,他们认为,任何项目都存在一定风险的可能性,所以0的取值一般不考虑,那么,本文就将[0,1]的取值分为五个等分,即每0.2为一个等级,相对应的,风险可能性从小到大的取值分别为0.2,0.4,0.6,0.8,1.0。最后,再将每类风险因素的权重与等级值相乘,就可得出该类风险因素的得分,其计算公式为W×C

W表示某类风险在所有风险中的重要性;

C表示风险可能性大小的等级。

把各类风险的得分加总求和即得到综合风险的分值,其公式为:

∑W×C

按照上述公式计算,我们可量化出凯里某50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的综合风险值(表1)。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规定,社会稳定风险分为高中低三级。如按[0,1]的取值范围,可将这三级风险进行下列量化:当综合风险分值为0~0.3时,表示该项目风险低,有引发个体矛盾冲突的可能;当综合风险分值为0.31~0.6时,表示该项目风险中,有引发一般性的可能;当综合风险分值为0.61~1.0时,表示该项目风险高,有引发大规模的可能。从上表可看出,该项目可能引发的不利于社会稳定的综合风险值为0.28,在0~0.3的取值范围内,属于风险程度低的范围,这意味着该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可能性不大,可以立项。

当然,工程项目的低风险并不代表零风险,亦即说,任何低风险的工程项目都不排除会发生个体矛盾冲突的可能。因此,在对工程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时,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 凯里某50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的风险防范措施

3.1 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项目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统筹协调,应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3.2 加强政策宣传

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新闻媒体,继续加强对村民征地拆迁政策的宣传和电网建设工程是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基础工程的政治宣传。让村民明白,当前的征地拆迁会对他们有少量的利益损失,但权衡利弊,将来会是最大的受益者。

3.3 加强风险预警

任何矛盾和问题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有积少成多、积微成巨的过程,的发生也是如此。要想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将可能造成的社会稳定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必须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如制定维稳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办公室,建立每日排查制度等,随时关注因征地拆迁问题的来信来访,定期分析各类可能引发的因素,做到预防在先,准备在先。一旦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各方力量和人员都能立即投入到位,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开展工作;涉及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对能解决的问题要现场给予承诺和答复,确保事态不扩大,把不稳定因素的影响控制在萌芽状态。

4 结语

综上所述,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就是要调适好项目建设与相关单位、相关民众的利益关系,做到既要上项目,又要保护好相关利益者的合理要求,做到将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心从事后处理前移到事前预防上来,将各类社会稳定风险控制到最低,让重大工程项目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参考文献:

[1]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组.构建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研究[J].价格月刊,2011(12):1.

[2]张鹏,李国峰,刘丽.土地征收中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广州新客站周边土地储备项目二期征地为例[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10(06):73.

篇(6)

政府定了的事情,咋个还会被叫停呢?谢成华不知道,车站扩建项目被叫停的背后,是荣昌正在推行的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扩建风波

“富吉汽车站要扩建,房子要被拆迁!”今年3月初,这条消息开始在荣昌县富吉汽车站周边居民中流传。

“旅馆生意好得很,如果搬迁,我的损失太大了。”在汽车站旁开旅馆的罗启松说,“我不想搬迁。”

周边居民,大多跟罗启松一样,不想政府扩建汽车站。

然而,与周边居民针锋相对的是,部分乘客却在呼吁政府早日扩建汽车站:“现在荣昌乘车好难哟,汽车站人山人海,节假日高峰期,候车室根本没有坐处……”

荣昌县交委一负责人坦言:“目前荣昌城区人口超过20万,可全县只有三个汽车站,已经难以满足群众出行的需要。”

于是,今年3月,有关部门向荣昌县政府建议:扩建位于县城中的富吉汽车站,把它逐步转换为城市公交枢纽站。

但这个建议却让汽车站周边的居民揪心。

“迁到别的地方,我不得干。”罗启松攥紧了拳头。

空气中,弥漫着火药味。

风险评估

3月14日上午9点,荣昌县交委会议室座无虚席。

正中一条标语非常醒目:重庆富吉公司荣昌汽车站扩建事项稳定风险评估听证会。

“建还是不建,群众说了算。”荣昌县政府启动对汽车站扩建项目的风险评估程序。

县维稳办副主任莫其富清了清嗓子,直奔主题:“今天会议的主题,就是征求市民对富吉汽车站扩建的意见,为保证公平公正,除了市民代表外,我们还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社会知名人士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加,希望大家畅所欲言。”

居民代表率先“开炮”。

“我们刚租了门面,花了一大笔装修费,生意刚刚看到起色,如果一拆迁,不是砸我们的饭碗么?”

“我们就是看好这个地方出行方便才到这里买房子,还没住到五年,又要我们搬迁呀?”

…………

县里相关部门负责人,详细解释了扩建车站的目的。

这时,专门从重庆主城区邀请来的社会管理方面的专家发言了:“这个项目涉及1000多户居民的拆迁,一是政府要付出很大的成本,二是很容易引发,我建议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辩论结束后,县维稳办决定现场无记名投票,对“是否同意扩建车站”发表意见,结果一半以上参会居民表示反对。

鉴于风险评估未过关,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尊重群众的意见,车站扩建项目暂不实施。

评估之后

荣昌车站扩建项目搁浅,引起当地居民热议。

“虽然是第一次听说‘风险评估’这个词,但大家心里明白,政府是来听老百姓意见的。”谢成华说,“能让这么大的项目停下来,这是政府对我们群众的最大尊重。”

县稳维办的官员们长出了一口气。

“前两年,我觉得自己就像‘消防队长’,这边开工典礼还没结束,那边群众就围上来了。”莫其富说,“‘拍脑袋’、‘一言堂式’决策,貌似有效率,看似有魄力,但往往容易引发集体和。”

叫停汽车站扩建项目之后,荣昌县再次出台制度,明确规定涉及三大矛盾突出领域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风险评估:一是重大决策,包括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改革改制方案、社会管理措施以及建设规划方案;二是重大项目,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公益性项目、工业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三是其他重大事项,包括影响大、涉众广、情况复杂的大型活动等。

篇(7)

一、统一审批备案手续

各镇、街道实施房屋征收或者拆迁,必须到市房屋征收(动迁)部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其中涉及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应当提供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项目提供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相关材料、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材料及依法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并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市征收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应当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定点图)等相关材料,拟定用地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报市动迁办备案。

各镇、街道在实施房屋征收或者拆迁时,鼓励采用自愿达成协议形式实施,并将相关材料报市征收(动迁)部门备案。

各镇、街道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应采用统一的补偿标准,统一的操作程序,统一的格式文本,维护房屋征收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不得随意调整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确保依法、规范、平安征收。

二、深化属地负责制度

征收(拆迁)和安置实行属地负责制,各镇、街道根据征收(拆迁)任务,全面履行组织、实施、推进征收(拆迁)和安置工作的各项职责。

(一)组织人员对征收(拆迁)范围内的住户和房屋建筑等情况进行前期调查,对未经房屋登记或者与登记事项不符的建筑报请相关部门单位会商认定,理清汇总房屋权属、面积、性质,初步摸清住户安置需求和户型比例情况。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中介机构从事勘察丈量等专业性工作。

(二)根据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草拟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报市房屋征收(动迁)部门审核。

(三)负责征收(拆迁)范围内的群众动员和思想摸底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维护社会稳定。

(四)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调动多方力量做好辖区内所有征收(拆迁)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推进工作,妥善解决房屋征收(拆迁)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力争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征收(拆迁)任务。

(五)做好有关安置房建设工作,建成交付使用后及时组织被征收(拆迁)人选房安置。

(六)做好征收(拆迁)过程中司法强制执行的相关善后工作。

(七)做好被征收(拆迁)房屋的拆除和残值回收工作。

三、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市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房屋征收(拆迁)与补偿安置工作。

市房屋征收(动迁)部门和法制部门要不断完善我市征收(拆迁)政策及相关配套规定,制定统一的操作流程和相关格式文本,规范征收(拆迁)程序和实施行为,组织听证和指导风险评估工作,对各镇、街道征收(拆迁)实施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征收(拆迁)工作人员培训教育,运用市房屋征迁管理系统进行实时跟踪监管,确保征收(拆迁)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市规划、国土、建设、住保房管、工商、税务等部门要积极做好房屋登记认定工作;市城管部门要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工商、税务、卫生、环保等部门要全力配合做好被征收(拆迁)企业的相关工作,合力推进征收(拆迁)工作;市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对涉及征收(拆迁)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的,要尽快予以办理。

市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征收(拆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市部门会同属地政府做好接访工作;市公安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加强舆情监控,正面引导舆论,维护我市征收(拆迁)工作的正面形象和良好氛围。对进入司法诉讼及执行程序的,要建立协调和解和执行联动机制,进行诉前、诉中、诉后及执行中、执行后的协调及矛盾化解工作。

四、推行征收(拆迁)安置同步

(一)突出惠民优先安置选址。各镇、街道要根据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集镇规划要求,尽可能将安置房小区放在市场前景好、生活服务设施齐全、交通便利的区域,同时尽量兼顾腾地征收(拆迁)少、就近安置的原则宗旨,统筹划定安置房建设地点。

(二)控制过渡提前腾地拆迁。对确定的安置房建设地块涉及的房屋征收(拆迁),各镇、街道要提前启动实施,力争做到建设项目实施征收(拆迁)时,安置地块已启动建设,尽可能缩短在外过渡时间,争取做到零过渡。

篇(8)

某县推进稳评工作规范化

近年来,xx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始终坚持稳评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大局稳定,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务实操作,全县稳评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效果显著。

一是严格工作程序。项目稳定风险评估紧紧围绕规划选址、土地征收(征用)、资源开发、项目开工及建设、其他涉及利益群体可能引发的突出问题六大要素来进行评估,严格按照制定评估方案、广泛征求意见、预测稳定风险、作出评估结论、化解稳定风险五大环节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

二是召开评审会。由评估主体召集项目审批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利益相关群体代表等召开评审会,重点从实施范围、影响区域、产生的效益、补偿措施和群众的反响等方面进行分析讨论,充分听取意见,科学评定风险等级。

三是严把审查关。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规划选址、拆迁补偿安置、环境影响、林业等相关部门围绕各自职责进行审查,主要对项目的高、中、低风险等级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业主单位制定的方案预案是否完善可行提出审查意见,确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落到实处。

篇(9)

近年来,房地产中介行业迅速成长,房地产估价行业作为其主要的分支行业之一,发展的历史虽然不长,但它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交易、抵押,企业合资、合作、兼并、分立、资产重组,政府课税、拆迁补偿、诉讼案件、住房制度改革等行政和经济领域已开始发挥重要作用。

一、房地产评估概况

(一)房地产评价的含义

所谓房地产评估,是专业评估人员为特定目的对房地产的特定权益在特定时间上的价值进行估价。在进行这种估价时,专业评估人员必须综合分析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因素和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状况以及变化趋势。遵循评估原则,按照一定的评估程序,运用适当的评估方法,结合自身的评估经验,对房地产正常合理的价格进行测评。

(二)房地产评估行业的现状

我国的房地产评估,是在1978年以后的改革开放的背景下,随着土地使用制度、住房制度以及其他相关领域的经济体制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促进了房地产的发展,使房地产成为商品并可进入市场流通而出现的。1995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3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第58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目前,不管是抵押贷款、合资合作、作价入股、征用拆迁补偿,还是国家征收税费、开发商进行投资决策、租售定价等各个方面,房地产估价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房地产估价的重要性也逐渐显现。1999年建设部与国家质量局了《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房地产估价理论和方法体系。

随着行政体制改革、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房地产行业迅速发展,房地产估价行业也蓬勃发展,服务的领域不断扩大。根据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的数据,目前我国内地注册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有2421家,广泛服务于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保险、课税、拍卖、征用拆迁补偿、纠纷处理等经济活动中。

二、房地产评估风险体系

房地产估价风险体系由政府面临的房地产估价风险、机构和人员面临的房地产估价风险以及经济活动主体面临的房地产估价风险组成。

(一)政府面临的房地产评估风险

经济稳定是政府的目标之一,经济稳定包括经济发展、无通货膨胀。政府面临的房地产估价风险最主要的是房地产估价带来的金融风险。金融稳定是经济稳定的基础之一,金融动荡往往会爆发深重的社会灾难,给社会经济带来动荡和不安。这里主要是房地产估价价值过高,不能反映房地产的真实价值,过高估值的长期或大量的金融抵押贷款,会给金融机构在未来带来越来越多的呆账坏账,影响金融机构的真实资产。金融一旦发生动荡,整个经济体系不可避免会产生动荡,影响经济稳定。诸如20世纪80年代的日本“泡沫经济”,1997年泰国开始的东南亚“金融危机”,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无一例外不与房地产价值估计过高有着一定的关系。

(二)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面临的风险

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是估价风险的直接承担者,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委托风险

房地产评估中,标的物的权益状况、使用情况、建筑设计、损毁程度等对价值影响很大,如果这些情况委托方明知却故意隐瞒,就会严重影响评估结果,受托方也要因此承担风险。如现在房屋产权不完整的情况很多,有的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有的是小产权房,有的是房改房,还有的设有抵押、出租等他项权利,评估这些权利状况不同的房产,价格差别很大,所以估价师在对房屋情况调查时,首先就要摸清房屋的权益状况。

委托方提供资料失实,而估价师又疏于检查或核实其资料的准确性,会给估价师和估价机构带来一定的风险。估价师在同委托方签定《估价委托合同》时,应首先要求委托方提供相应的资料,仔细核实资料,并明确要求委托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会形成潜在风险。

2、技术风险

实际评估过程中,由于我国房地产业以及房地产估价起步较晚,许多技术资料无法在短时期内积累下来,这样使得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将在房地产价格预期的技术上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在具体估价过程中估价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参数的获取能力不同,在技术运用上存在或多或少的不确定性,特别是许多因素判定都要靠估价师的主观判断能力。而且对评估方法的使用要灵活运用,不能简单的生搬硬套,估价人员能否将估价方法灵活而又准确地运用到估价工作中去,将直接决定估价质量的好坏。

(1)选取估价方法不合理的风险

房地产评估的几种方法都有适用条件,如果在评估时选取方法不适当,评估结果就会有偏差。如对于公共事业性房地产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本来这种房产的市场交易就少,即使有交易实例也受个别因素影响较大,没有代表性,作为可比实例评估待估土地价格显然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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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TU81文献标识码: A

0 引言

水资源是一项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的自然资源。在城市中,存在大量泵站建设、大量供水管网敷设和改造工程,向人民群众提供大量生活用水,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实施管线征借地拆迁补偿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前期工作。参照由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作为甲方建设的我国第三大输水工程的西江引水工程以及中新知识城供水工程、白云区龙归保障性住房供水工程等征借地拆迁补偿项目较成熟的操作模式,在得到属地政府对项目建设的征借地工作支持和出示相关指引后,规范工程建设的征借地拆迁管理,快速、平稳、有序、可控、高效地完成征借地拆迁工作。因此,成熟的管线征借地拆迁补偿管理办法才能满足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及工程结算的要求。

1 征借地拆迁工作业务流程

1.1 征借地工作

项目建设中泵站和供水管线征借地拆迁工作,经实地调查后,与设计单位和技术部门确定管道线路、附属结构等的平面布置及方案设计,经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确认管线用地范围后,委托属地区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作为第三方监管方,与业权单位及其第三方监管方确认用地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数量后,主要参照当地补偿标准,经第三方造价咨询部门审核后,协助实施征借地拆迁补偿工作,以便开展管线施工工作;在拆迁补偿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现场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及施工组确认后,委托、监管、协调第三方评估单位对现场附近房屋进行安全评估鉴定。

1.2 办理临时占道和道路开挖报批工作

前期配合设计单位确定工程管线路由,与路权单位初步接洽后,由其推荐委托咨询单位出具道路开挖安全评估咨询报告,向路权单位提供工程立项投资批文、安全评估报告、交通疏解设计方案及开挖申报表等资料后,待路权单位审批通过后,参照当地路政补偿标准,经第三方造价咨询部门审核后,缴纳占用路产补偿费。

1.3管线迁改、绿化及道路修复工作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现场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及技术部门确认后,向业权单位发函告知;相关管线迁改、绿化及道路修复的工程预算造价资料及图纸,协同设计单位予以初审,经第三方造价咨询部门审核后,与业权单位或被委托实施的施工单位签订补偿协议,若业权单位委托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并接收补偿款的,定性为补偿性质,工程实行按实结算,并且需补充谈判记录,自建设单位付清相关补偿费用之日起,不再承担该工程的任何责任,均由被委托实施的施工单位负责。

2 防腐倡廉,廉政风险点防控

2.1 征借地工作

2.1.1 风险点:(1)管线用地及地上附着物清点丈量过程不合规定,数据不准确,夸大补偿数量,借征借地拆迁补偿为名暗示交换个人利益,接受征借地拆迁户红包或有价证券、物品;(2)泄露未经确定的征借地拆迁补偿计划,以及工作进度等情况,插手干预涉及本人、亲属或亲人关系的征借地拆迁工作;(3)在所负责协调地区,利用征借地拆迁,夸大对房屋进行安全评估的面积;(4)工程完工后,对土地复垦工作放松不督办,任由施工单位随意修复,会导致当地村民最终向建设单位投诉和索赔,甚至阻挠建设单位进行暴漏抢修,直接影响了建设单位的运营。

2.1.2 防控措施:(1)在工程设计前期阶段,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对设计文件中征地、拆迁、用地属性等进行实地调查,掌握征地拆迁第一手资料,做到对工程项目的文件、相关资料、数据及信息进行保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相应的防范监督机制;(2)在工程报建阶段,协助配合勘测设计单位进行桩界放线工作,熟悉管线用地范围,对相关地上附着物进行拍照记录;(3)在清点丈量期间,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十不准”,在清理丈量过程中坚持身到、眼到、手到,确保清点项目清楚,数据准确,严格把关征借地拆迁补偿,对每一项拆迁补偿数量经所在地的政府部门(街道办或村委会)、业主及建设单位确认,单价执行或参照当地的补偿标准,如有不同意见可根据建设单位、业主及当地政府部门认可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确认补偿,同时进行磋商谈判,出具相关会议纪要和谈判记录;(4)在工程验收阶段,负责施工完毕后的有关修复补偿工作,配合技术部门督促施工单位按约定修复方案修复后,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后移交至业主单位;(5)在日常的工作中,坚决不利用征借地工作之便和职权,为个人、亲属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弁取私利,贪污受贿等违法渎职的事情。

2.2 办理临时占道和道路开挖报批工作

2.2.1 风险点:(1)不熟悉道路开挖报批流程,导致所需资料准备不足,收集资料过程敷衍应付就去申报道路开挖,路权单位极大可能会退案,一而再,再而三,会拖延工程的进展;(2)不熟悉道路开挖报批流程和管线路由,就难以与路权单位协商沟通,容易受到路权单位的刁难,要求修改管线路由或者拒绝批复;(3)不熟悉地方公路占用路产和损坏路产补偿标准,就容易受到路权单位不合理的补偿要求,直接损害公司的利益。

2.2.2 防控措施:(1)在稳定工程管线路由设计方案时,必须结合设计功能及工程用地、交通疏解、管线迁改等因素,在满足设计功能的前期下,尽量减少占用和开挖城市道路,以便顺利通过开挖报批;(2)在与路权单位协商沟通前,一定要熟悉管线路由及道路开挖报批流程,一定要熟悉地方公路占用路产和损坏路产的补偿标准,做好报批资料的收集工作;(3)当与路权单位就补偿标准协商不一致的时候,主要思路必须参照当地地方公路补偿标准,与路权单位进行协商谈判,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

2.3管线迁改、绿化及道路修复工作

2.3.1 风险点:(1)可能受人情关系影响,收受好处,怠慢工作,相关补偿款不按时、足额到位,会拖延工程的开展;(2)在预算编制、实施方案、工程量签证确认及竣工验收中弄虚作假、谎报实情,接受施工单位红包或有价证券、物品或较高消费项目、旅游邀请等。

2.3.2 防控措施:(1)严格遵守职业规范,严格执行每一项工作制度,避免人情关系影响;(2)严格按合同办事,应征得集体同意,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3)严格按程序办事,各项目预算、结算经第三方造价咨询部门和按审计结果支付,经得起社会审计。

3 结语

征借地拆迁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项目建设单位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通过对供水管线征借地拆迁管理办法的归纳与总结,严格遵守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能够切实做到依法征地拆迁、文明征地拆迁、和谐征地拆迁、合理补偿安置等。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正确的决策分析,并在实践中不断学习、总结、创新,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不断完善管线征借地拆迁补偿管理办法,时时刻刻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为供水事业尽自己的一份责任,保障每项供水工程的征借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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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政府在执行房屋征收决策,实施房屋征收过程中给人民群众生活、生产、财产等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房屋征收对征收范围内的人群造成的影响主要有两点:一是导致被征收人失去收益性物业、宅基地及住宅,并带来原有生活方式和邻里关系的改变,心理上容易产生失落感、剥夺感。二是不同时间之间、不同区域之问的不同补偿标准和方式,有可能引起被征收人相互攀比,心理上也会不平衡。由此采取上访、留置原地拒绝搬迁、暴力对抗甚至群体示威等形式阻碍房屋征收工作,造成社会不稳定。

引发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房屋征收的强制性。房屋征收是政府行为,是在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补偿的前提下,政府强制性要求相对人让渡物权、实现公共利益的行为,不以被征收人自愿为条件。二是被征收人补偿的期望值过高。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房价不断上涨,不同区位房屋价值相差显著等因素,被征收人对房屋升值的预期增强,要价和附带条件越来越高,虽然在目前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下,被征收人最终实际收益较大,但与其不断增加的要求和欲望相比,补偿往往难以满足。三是房屋征收带来的破坏性。房屋被征收搬迁时,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模式会受到影响,一部分有收益的生产资料将会丧失,致使收入来源减少,同时教育、医疗保健等福利设施及服务短期内将有可能变化,社会关系网解体。这种破坏性将影响被征收人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四是补偿不公平、程序不到位、工作不细致、补偿费不能按时拨付等其他原因都可能诱发社会稳定风险。

二、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实施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合法性。主要看实施房屋征收,是否符合《征收条例》规定的6种公共利益情形;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是否已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二是科学性。主要看征收补偿方案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否反映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和长远利益,保证被征收人居住条件有改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是否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原则。三是可行性。主要分析评价建设项目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批、核准、备案的法定程序;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考虑地方财政能力和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等制约因素;征收补偿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房屋征收实施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并与前已实施、周边地区和相关政策(如征地拆迁)基本协调一致,不会导致相关地区、行业和群众的互相攀比。四是可控性。主要是研判该项目的实施,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群众有何较强烈要求;是否有相应有效的风险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将风险妥善控制在预测范围内;是否存在其他社会不稳定隐患等。

三、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