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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值评估方法大全11篇

时间:2023-07-07 16: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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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值评估方法

篇(1)

0 引言

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与方法在西方等发达国家己经比较成熟并被运用于评估实践中。对现有的理论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分析和深化,使其形成一套严密、前后一贯的理论体系,对指导企业价值评估实践和建立适合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新方法以及推动评估理论研究的发展都是十分必要的。

1 国外研究综述

企业价值评估作为一个行业产生在西方国家已有百余年的历史,在这上百年的时间里,西方国家的许多学者对企业价值评估也进行了大量的理论研究。

国外学者对评估方法的研究主要侧重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三种基本途径的深入分析和运用,同时将金融理论中的方法与评估方法相结合。Elli Pagourtzi等将评估方法划分为传统的与先进的方法两种。认为传统方法有比较法、成本法、收入法、回归方法、利润法以及承包商法。先进方法有ANNs经验定价法、空间分析法、模糊逻辑及ARIMA模型。另一方面,注重于对各项资产进行专门的研究,形成与该企业价值资产对应的模型,使其研究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如Mary B. Cain研究了电力设备的估价模型;Olena Borissiouk and Janos Peli研究了研究与开发工程的估价问题;Dekke与De Hoog、William Brent Carrer建立了知识资产价值的评估模型。

国外关于资产评估基础理论的研究较少,且比较零散,研究内容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企业价值评估各组成要素和资产评估理论基础两部分。其中,Frederick M.Babcock第一个指出方法的选择要依赖于评估目的与特定资产,指出了评估程序开始前确定评估目的的重要性;Ratclif以评估假设为基础来分析评估理论概念。经济理论基础是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研究的基石,国外关于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基础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讨论资产评估中价值的概念、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与相关经济学理论的关系等内容。

2国内研究综述

如何正确运用己有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服务,形成有中国特色的资产评估理论,我国学者和资产评估从业人员进行了大量的探讨。

2.1 关于企业价值评估计价标准性质的研究综述

关于企业价值评估的计价标准是价格还是价值的讨论,是我国早期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研究的重点之一,在很多书籍和文章中都有涉及。其中,一部分学者认为企业价值评估的计价标准是价格,如彭桃英提出“资产计价就是用货币来计量资产的价值,具体表现形式是价格”;纪益成在分析企业价值评估计价标准与资产评估方法的关系时,“认为计价标准是用来说明资产评估价格的内涵的,并提出了现行市场价格、变现净值价格、清算价格、重置成本价格、收益现值价格、历史成本价格和税基价格等计价标准”等等。

随着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更多的学者形成共识,认为企业价值评估的计价标准是价值。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韩传模提出,评估标准是资产的一种内在价值尺度;郑炳南、刘永清认为企业价值评估计价标准的性质应是价值,其内容包括要素价值和经济价值两类。

2.2 关于企业价值评估类型的研究综述

1997年底,随着我国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制定工作的开始,关于企业价值类型的理论研究越来越多地侧重于对具体企业价值类型含义及其应用的分析。姜楠对企业价值评估类型的四种分类分别进行了分析,并指出以企业价值评估基本假设为依据进行分类,以及把企业价值评估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比较科学合理的。此后又深入分析了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应如何定义。

周叔敏分析了国际上市场价值概念和价值类型体系在我国如何应用的问题。王诚军深入分析了市场价值的涵义及其在资产评估中的重要作用;李海英,王建中分析了评估实务中常用的价值类型的含义及其选择问题;程凤朝重点研究了以资抵债过程中的企业价值评估问题,认为抵债时使用的是非市场价值中的某种形式,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抵债资产时应选择强制变现价值。马小琪在对价值理论以及国外学者关于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研究分析、总结后,提出资产评估应以市场价值作为价值标准。

2.3 关于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研究综述

我国关于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研究主要侧重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评估方法选择及其与价值类型关系的探讨,如卢永海、陈晓萍分析了资产评估计价标准如何约束评估方法的选择。

另一方面,我国更多学者侧重于研究各种具体评估方法在不同类型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主要有:郑炳南、刘永清从评估时的总量、内容构成等方面分析了整体企业价值评估中成本加和法与收益法的不对应性,并对两种方法的互验提出了质疑。同时,还对企业价值评估成本法中重置成本要素构成内容进行了讨论。王同律、汪海粟根据层次分析法的原理提出将通过超额收益折现来确定的组合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分割的思路与做法。程凤朝对金融不良资产的价值类型重新定义,并提出和实践了五种适于不良资产形态和处置方式的评估方法。

3 评述及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关于企业价值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是逐层递进、层层深入的。讨论重点从最初的计价标准性质到价值类型的选择再到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准则规范。说明对资产评估理论体系进行研究己经有了一定的理论基础,为选择适合我国特殊国情下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理论提供了新思考。

对现有企业价值资产评估理论研究内容的梳理和重新排列,体现了企业价值资产评估理论研究的层次和发展趋势,揭示了其理论研究的实质,其内容依次包含国外研究理论和国内研究理论两个大方面。通过研究综述评述,结合市场法和收益法得出适合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最新理论,即成本收益法。

参考文献:

篇(2)

一、中国银行业财务价值评估的理论纷争

近年来。对于国有银行是否“贱卖”的争论日趋激烈。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建设银行引入的战略投资者美国银行,在锁定期满后,即出售所持建行10%的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一半)。筹得100亿美元的资金,远远超过其初始投资额。另外,中国银行引入的战略投资者苏格兰皇家银行和瑞银(UBS)。在锁定期满后,更是全部卖出其持有的中国银行股份,获得巨额套现收益。为此,形成了三种立场鲜明的意见:

第一,“贱卖”论。主要依据是中国银行业的股权溢价远朱实现。中资银行急于吸引外资,情急之下有些不计成本,过低估计了银行的真实价值。

第二,“公平”论。主要依据是外方银行的战略投资者,不只是投入了资本,而且改善了银行治理结构和技术等,并注入了其本身的无形资产,从而共同提升了银行的价值,中方也获得了巨额的股权溢价。

第三,“责买”论。主要依据是中国银行治理结构存在较大缺陷,不良资产问题较为严重,且外方投资者存在较多限制,比如,外方单一投资者股权投资上限为20%,有三年的锁定期等。所以外资投入中国银行业是一场风险很大的投资。

至今这些纷争虽然尚未有定论,但越来越多的人认为中国银行业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很可能确实存在价格过低的问题。尤其是随着战略投资者的抛售,原来认为能够在公司治理、经营管理水平和银行管理技术等方面获得较大帮助的希望也趋于破灭(刘煜辉。2005),“贱卖”的观点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共识。在进一步反思“贱卖”的诸多原因中,本文认为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在我国银行价值评估过程中存在较大缺陷,我国银行业需要建立新的、较为完善的估值方法体系,以更为准确地评估其价值,既不“贱卖”。也不“贵买”。而是尽量实现“公平”交易。

二、中国银行业财务价值评估方法的主要问题

(一)估值评估方法本身的缺陷

我国银行业价值评估的方法与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基本相同,主要有以下三种:

1 收益现值法

该方法通过预测企业未来收益。选择合适的折现率将其折算为现值,据以确定企业价值。收益现值法评估的是企业的盈利能力,是首选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但是。在收益现值法使用过程中,存在两大问题:一是被评估企业的收益要能够预测。二是被评估企业的风险要能够准确确定。在评估我国银行的过程中,上述问题都比较突出。首先,银行经营过程较为复杂,外部难于掌握其长期发展规划、管理决策机制和实际运营状况,不大容易准确预测其未来盈利。其次。我国银行大都属于国有企业,有很强的政府隐含担保性质,简单借鉴国外银行业的基本状况来估计中国银行业的风险折现率存在较大问题。但至今国内还没有权威的银行业折现率标准。

2 市场比较法

该方法以市场上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类似的企业的市场成交价值为基础,再根据被评估企业与参照企业的差异进行必要的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该方法运用的前提是具备高度发达成熟的产权交易市场,市场的竞争能够产生较为公允的企业市场价值,而且有足够多的可类比交易案例。在现时的中国,资本市场尚待进一步完善,银行产权交易案例较少,该方法的运用较为困难。

3 资产基础法

该方法的基本思路是分别评估企业各项资产的价值,然后加总作为企业价值。在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中,资产基础法仍然占有重要位置,社会公众也较为熟知。但是,本方法存在较为重大的缺陷:首先,企业整体价值一般不等于单项资产价值之和。企业是各个单项资产的有机组合,组织有效的企业价值高于单项资产价值之和。反之则低于单项资产价值之和。其次,采用该方法时,银行业的企业品牌、商誉和客户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价值也很难得到充分反映。但对于非经营性资产比重较大的企业,用收益现值法等方法评估时,会忽略这些非经营资产的价值,此时就需要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各种企业财务价值评估方法均有其适用范围和内在局限。在实际运用过程中,需要根据评估目的、评估条件选择合适的方法,并在充分考虑其局限性的基础上,对企业财务价值作出合理评估。

(二)估值评估过程中的重要遗漏

由于我国银行业在经营机制、行业监管、资产负债等方面,与普通工商企业显著不同。因此其价值评估也存在特殊性。在采用上述传统方法评估银行价值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重要遗漏。

1 银行特许经营权的价值。为了控制风险,防止银行业出现过度竞争和垄断的情况,世界各国对银行业均实施特许经营。制定了比普通工商企业更为严格的监管制度,涉及市场准八、股东资格确认、分支机构开设、资本补充机制、资本充足率和偿付能力充足率等诸多方面。这种通过政府管制设立的“门槛”,具有租金的性质。相应的银行特许经营权是具有价值的。而且“门槛”越高价值越大。中国银行业的“门槛”显著高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其特许经营权具有更高的市场价值。目前的评估方法。尚难准确地对此价值进行测算。

2 银行经营中积累的品牌、网点、客户资源的价值。与普通工商企业相比。银行虽然资产规模庞大,但土地、房屋、办公设备等有形资产比重较小,只占资产总额的1―2%。其最重要的价值是企业持续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品牌效应、网点布局、销售渠道、管理能力、客户资源、市场影响力、商誉等无形要素的价值。目前,在用资产基础法评估银行价值时,缺少对这些价值的合适评估方法,造成了遗漏或低估;在用收益法评估银行价值时,主要依赖于经营绩效,这使得相对较为流动的管理团队的组织效率的高低,在银行价值评估过程中占了过大比重,同样会造成银行价值的低估。

3 政府信用支持给银行带来的隐含价值。考虑到金融风险普遍具有波及扩散的特征,每个金融机构的风险对整体金融业和经济体系都是潜在的威胁,其风险防范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征。无论国内外,在金融企业(特别是大型金融企业)出现困难时政府都给予支持,以确保整个金融行业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对于我国银行(尤其是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政府更是给予很高的支持,比如,1999年以来,先后多次对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进行剥离;多次对国有商业银行直接注资以提高其资本充足率等。更重要的是,中国政府几乎成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隐含担保人,这是国外银行所不具备的。对此,国外评级机构给出的评价过低,与我国银

行的实际情况有较大差距,这是造成我国银行价值低估的直接原因之一。

三、我国银行价值评估方法的改进途径

(一)对于评估价值与市场价值的思考

企业的评估价值很难与其市场价值完全一致,其原因在于,首先,不同的评估目的会得到不同的评估价值。例如,企业产权变动(包括上市)、融通资金、财产保险等相应的价值评估方法有所不同,其评估价值就会有所区别。而市场价值则是在竞争市场中,信息充分的市场参与者形成的交易价格。在一个给定的时刻只有一个市场价值。其次。企业评估价值形成后,一段时间内基本保持不变,而企业市场价值则会随市场波动而不断变化。

对于以上市交易为目的的企业价值评估来说,就是要合理估计企业交易可能形成的市场价值。但是。上市企业的股票价格又是不断波动变化的,这就造成一个很大的困难:究竟何时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形成的市场价值,才是真正的市场价值。从本质上看,这是静态的企业评估价值与动态的市场价值的矛盾,在资本市场较为成熟的国家。同时经济较为正常运行时,两者相差不大。但对于中国银行业来说,中国资本市场尚不健全,国外评级机构又带有偏见,银行评估价值和实际价值就会形成很大差异。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第一,在评估方法上加以调整,充分考虑中国银行特许经营权等的额外增加价值,以获得较为全面的企业评估价值;第二,需要增加市场竞价机制,随着市场的动态发展调整评估价值。

(二)将实物期权定价方法和改进的收益现值法相结合,可较好获得我国银行的评估价值

中国银行业财务价值较为合理的评估方式,是在收益现值法估值的基础上,增加特许经营权等的评估价值。具体公式为:

被评估银行的价值=银行持续经营的现值+银行特许经营权的价值

1 银行持续经营的现值用现值收益法加以估计,但需要两方面的改进。首先。不能简单按照国外评级机构给出的投资级别来确定其折现率。需要根据中国银行所具有的信用特征、规模、网络和客户资源等加以调整。其次,银行收益增长率需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进行调整,不能简单按照历史收益率增长速度进行外推。

2 中国银行业的特许经营权具有极高价值,其价值来源于银行业高进入壁垒可能带来的超额利润,其本质上是以银行价值(即收益现值法估计的银行价值)为标的的买入期权。为此,可以引入实物期权定价的方法,对银行特许经营权的价值进行评估。

(三)建立竞争性价值发现机制。使评估价值尽可能地接近市场价值

要获得更为准确的银行价值评估结果。除了改进评估方法,还需要通过建立竞争性价格发现机制来获得更为合理的评估价值,减少静态的评估价值和动态的市场价值之间的矛盾。该方法的思路是,首先按照上述改进的方法完成银行价值评估,据此确定初步的市场价格区间。然后,在寻找大型机构投资者批量购买的同时,有必要利用中国股票市场的配售平台,建立非机构投资者能够参与的市场询价和竞价机制。使得非机构投资者在锁定一定保证金后。能够参与银行上市发行的竞价。通过机构投资者和非机构投资者的竞价博弈。来获得更为合理的上市交易价值。建立上述机制的主要原因是,上市银行通常融资额度巨大。中国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能力有限。如果仅局限于大型机构投资者。就有可能受制于少数国外金融资本,难以避免高折价发行的结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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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保国,新股发行上市溢价之谜的解释[J],财经问题研究,2007(9):55-60

[3]陈引,郑明J11,实物期权无形资产及其价值评估研究[J],财贸研究,2005(3):94-97

篇(3)

关键词 企业价值评估 折现现金流量估值法 相对估值法

一、企业价值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是一种经济评估方法,是指专业机构和人员,运用科学的方法,将持续经营前提下的企业作为一个整体,通过预测企业的未来收益对以企业内在价值为基础的市场交换价值进行的评定估算,以帮助投资人和管理当局改善决策,目的是分析和衡量企业(或企业内部一个经营单位、分支机构)的公平市场价值并提供有关信息。

企业价值评估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助于企业管理。二是用于企业投资分析,为企业利益相关者作决策提供参考,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三是企业价值评估可以用于战略分析,它关系企业全局的重大决策和管理。四是企业价值评估可以用于正确的衡量公司业绩和管理层的经营业绩,进而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

二、企业价值评估方法

目前较为成熟和常用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包括折现现金流量估值法和相对估值法。

(一)折现现金流量估值法

折现现金流量估值法,又称现金流量贴现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之一,也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该方法被许多专家认为是最具理论意义的价值评估方法,广泛应用于各种价值评估,它同时也是其它价值评估方法的基础。该方法在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的情况下,把企业未来特定期间内的预期现金流量还原为当前现值。它就是按照预测的现金流量和估计的折现率来确定持续经营企业的价值。其基本思想是增量现金流量原则和时间价值原则,即任何资产(包括企业或股权)的价值是其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理论界通常把折现现金流量估值法作为企业价值评估的首选方法,这也是一种占据重要地位的企业价值评估技术。折现现金流量估值法的几种基本方法包括自由现金流量、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法、调整现值法、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法。

(二)相对估值法

相对估值法又称乘数估值法、市场法,是将目标企业与可比企业对比,用可比企业的价值衡量目标企业的价值。它的假设前提是存在一个支配企业市场价值的主要变量,市场价值与该变量相比,各企业的这个比值是类似的、可比的。我们可基于预期在未来将产生与待估值企业非常相似的现金流的其他可比公司的价值,来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目前,最常用的估值乘数是市盈率(P/E)。市盈率法的基本公式是:

目标公司股权的价值=待评估公司当前或预期的每股收益×可比公司的平均市盈率

公司的市盈率等于每股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市盈率时,可以使用历史收益也可以使用预测收益,相应的比率称作追溯P/E或预测P/E。因为我们最关注的是未来收益,所以出于价值评估的目的,通常首选预测的P/E。

(三)企业价值评估两种方法的优缺点

1.折现现金流量估值法优缺点分析

折现现金流量估值法的优点是适用范围广,它从企业整体获利能力出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当与其它估价模型一同使用时,折现现金流量估值法往往是其他估价方法的基础。它能直接揭示企业的获利能力,反映了企业价值的本质涵义,评估结果令人信服。而且折现现金流量估值法既可以评估上市公司也可评估非上市公司,而不必像相对估值法那样选择可比公司。

折现现金流量估值法虽然被很多人认同,但是它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在运用这种方法时,我们都能认识到,关键是如何合理的确定未来各期的现金流量及其折现率,并且其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复杂且经常有争议。因此在运用这种方法时,为了简化,必须提出一些假设前提。前提条件是企业永续经营且可以获得“稳定”的现金流来源,这与企业实际经营存在较大差距,从而使得其实施的难度较大,现在大多数研究都集中于这两方面,但是仍然没有得到比较标准且统一的答案。

2.相对估值法优缺点分析

相对估值法有其自身的优点,它相比于折现现金流量法,不需要单独估计公司的资本成本、未来收益或自由现金流量,只依靠具有相似未来前景的其他可比公司的市场价值,因此估算简单。另外,利用相对估值法进行估值时,估值过程中是基于真实公司的实际价格,而并非基于对未来现金流量的可能不切实际的预测。

相对估值法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相对估值法只是提供关于目标公司相对于可比公司的价值的信息,如果整个行业被市场高估或低估了,使用估值乘数法将不能帮我们作出正确的决定。再就是相对估值法忽视了公司间的重要差异。

相对估值法很容易从股票市场上获得相关数据,直接确定企业的价值,但是它需要发达和完善的资本市场,资本市场越发达,企业价值评估结果就会越准确。比如,美国的市场交易活跃,信息披露也很完善,因此可以找到丰富并可量化的数据,从而大大简化了公司间估值法的运用。当市场发育不完善时,相对估值法就不会发挥其作用。比如,我国市场,虽然已初步形成规模,但是毕竟没有完全市场化,在市场上难以发现与目标企业非常相近的可比公司,而且达不到企业评估所要求的可比企业数量,并且股票交易市场又极易受到投资者情绪影响,因此运用相对估值法很难保证评估结果的可靠性。

四、总结

本文主要阐述了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的含义和重要意义,通过折现现金流量估值法和相对估值法对企业价值评估作了相关分析研究,并对这两种方法的优缺点作了简单介绍,供同行参考。

参考文献:

篇(4)

企业价值评估是指评估者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特定的基本原则,依照法定的标准和规范,运用科学的程序和方法,对企业整体的经济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测算的过程。在企业上市和股票定价、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进行并购决策、企业财务决策、进行价值管理、衡量企业绩效和管理者的经营业绩时,企业价值评估都是不可或缺的。数十年来,随着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的发展、经济计量技术的进步以及企业价值评估实践活动的广泛开展,作为企业价值评估核心内容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总体上看,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法和期权法这4种类型构成了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基本体系(见图1)。

一、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该方法遵循的是“现值”规律,即企业的价值等于其预期未来全部收益的现值总和。运用收益法评估企业的价值取决于预期收益、收益相对应的风险以及收益的预测期等3个要素。收益法中的预期收益可以用各种形式的利润、现金流量或股利等表示。选择何种形式的预期收益直接影响对企业价值的最终判断。在合理预测企业的收益之后,还需要选择合适的折现率。由于企业经营中客观存在的不确定性,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也是客观存在的,对企业未来收益风险的判断直接影响到合适的折现率的选择,最终影响到企业价值评估的准确性。合理确定收益的预测期间并恰当考虑预测期后的收益情况对企业价值评估也至关重要。收益法中最主要的两种方法是现金流量折现法和经济附加值法。

(一)现金流量折现法

现金流量折现法的基本思想是企业价值是由其最终所能创造的可自由支配的现金流量所决定的,通过将预测的该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成现值得到其价值。由此可以得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原理:一个企业的价值应该等于该企业在未来所产生的全部现金流量的现值的总和。

现金流量折现法在实际应用中主要采用股利折现模型、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公司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股利折现模型是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股权价值的基本模型,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公司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都是在股利折现模型的一般形式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

现金流量折现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倍受青睐,不仅是因为它有着深厚的经济学理论基础,而且在价值评估实践中,现金流量折现法具有独特的优势:现金流量折现以一种全面而又简明的方式,考虑到了几乎所有影响企业价值的因素;现金流量折现法得到了有关股票市场对企业价值评估研究结果的有力支持,大量的研究表明,会计利润与股票价格没有密切关系,与会计利润相比,现金流量折现能更可靠、更精确地评估企业价值。

虽然现金流量折现法与其他方法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但它也存在不可避免的缺点:现金流量折现法仅能估算公司已经公开的投资机会和现有业务未来的增长所能产生的现金流量的价值,却忽略了企业潜在的投资机会可能在将来带来的投资收益,也忽略了企业管理当局通过灵活把握各种投资机会所能为企业带来的价值增值;现金流量折现法不适合对初创期的高科技企业和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进行价值评估。

(二)经济附加值(EVA)法

运用经济附加值(EVA)法评估企业价值,企业价值等于企业目前投资资本与企业未来的经济附加值(EVA)的现值之和。

经济附加值(EVA)法的优点主要体现在EVA指标上,其优越性在于:1.将资本成本的理念引入企业价值评估模型,在计算企业的资本成本时,不仅考虑了负债资本的成本,而且考虑了权益资本的成本,使评估结果更为准确、合理;2.经济附加值(EVA)指标的运用体现了一种全新的企业价值观,建立在EVA基础之上的管理体系密切关注股东财富的创造,将股东财富与企业决策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使企业决策的制定和营运管理更加符合股东利益;3.经济附加值(EVA)指标从股东角度定义企业利润,与传统的会计收益指标和市场收益指标相比,具有更为明显的优势。4.经济附加值(EVA)指标的设计着眼于企业的长期发展,鼓励企业的经营者进行能给企业带来长远利益的投资决策,减少甚至杜绝企业经营者短期行为的发生;5.在企业价值评估的经济附加值(EVA)模型中,企业的投入资本以及未来的所有经济附加值都可以从预测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上直接得到或者通过简单的计算得到,利用该模型计算企业的价值,使得年度财务报表上的会计资料具有了更现实的意义。

与上述优点一样,经济附加值(EVA)法的缺点也体现在EVA指标上:1.尽管基于经济附加值(EVA)指标的绩效评价体系作为一种有效的企业管理工具在发挥作用,但至今还没有成形一套公认的可供操作的方法体系,而且目前有关EVA的实证研究结果还未能有力地证明其优越性;2.在使用经济附加值(EVA)指标时需要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使用起来比较麻烦,并且对于调整指标的选取也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和主观性;3.经济附加值(EVA)本身是众多因素综合以后的结果,并不能帮助企业找出经营无效的原因。

二、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该类方法实际上是根据企业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对企业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得到企业价值,基本思路是重建或重置评估对象。该类方法遵循的是“替代原则”,即任何一个正常的潜在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建造一项与所购资产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所需的成本。其具体做法是将分别求出的企业各项资产的评估值相加,再减去负债的评估值,从而得出企业净资产的评估值。成本法中常用的方法是账面价值法、重置成本法和清算价值法。

(一)账面价值法

账面价值法是以资产的历史成本为依据,不考虑资产的市价和资产的未来收益情况,根据会计核算中账面记载的净资产价值总和确定企业价值的方法。在运用账面价值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资料进行分析,将企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也就是所有者权益部分的账面价值。其公式是:企业价值=总资产账面价值-总负债账面价值=企业的账面净资产。但这个仅仅是对企业的存量资产进行计量,没有反映企业的行业特点、成长能力和盈利能力等情况。在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往往采用调整系数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弥补这种缺陷。其公式为:企业价值=企业的账面净资产×(1+调整系数)。

用账面价值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没有考虑账外资产以及通货膨胀和过时贬值等因素,从而不能正确地反映企业的真实价值。尽管存在明显的缺点,但在实际工作中,账面价值法却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说明该方法也具有自身的优点:一是账面价值法充分利用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所需资料容易得到,计算简单,使用方便。二是运用建立在历史成本基础之上的账面价值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所得到的企业价值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它减少甚至杜绝了人为因素的影响。

(二)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在现时条件下通过确定被评估企业各单项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其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来估算被评估企业各单项资产的重估价值,以各单项资产评估价值之和再减去负债后的差额作为被评估企业的价值的方法。

重置成本法的最大优点在于,它克服了传统的以历史成本来评估企业价值的不足。因为历史成本是“面向过去”,而重置成本是“面向现在”的。从某种角度来看,“面向现在”更符合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因此,重置成本法也是目前我国评估实务中运用较多的一种方法。重置成本法主要的不足是忽略了企业员工的智力资本价值、经营效率、管理水平、商誉等无形资产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三)清算价值法

企业价值评估的清算价值法是在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已经失去增值能力而无法持续经营下去的情况下的一种估价方法,在企业出现财务危机而破产或停业清算时,将企业中的实物资产逐个分离而单独出售得到的收入即为清算价值。企业的清算价值等于企业破产时所有财产的变现价值减去负债及清算费用后的净值,它既没有考虑企业员工的智力资本、经营效率、管理水平、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也没有考虑系统整体价值,因此,它反映的是一个企业的最低价值。

三、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将被评估企业与参考企业的股东、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被评估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该类方法实际上是从目前市场价格的角度评估企业的价值,也就是在市场上找出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近的参照企业,在分析、比较相互之间的重要指标的基础上,修正、调整企业的市场价值以确定评估企业的价值。

(一)价格比率法

从理论上说,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企业价值或股东价值一般可以通过企业的股票价格来体现。而企业股票价格的高低与企业的收益、销售额和资产的账面价值等因素都有直接的关系。故企业价值可以表现为价格比率(亦称价值比率或价格乘数)与相关的价格比率基数的乘积,可以用公式表示为:企业价值=价格比率×价格比率基数

在价格比率法中,较常用的有市盈率(价格与收益比率)法、市净率(价格与账面价值比率)法、市销率(价格与销售收入比率)法和Tobin's Q值法。

价格比率法由于运用方便、计算简单、易于理解而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是,价格比率法的优势也正是其缺陷所在:根据一个价格比率和一组可比公司进行评估,容易忽略关键的价值决定因素如收益、成长性、风险等,导致评估结果和内在价值不符;由于价格比率法依据的是可比公司的市场价格,当可比公司普遍被高估或低估时,评估结果也随之高估或低估;虽然每种方法的评估结果都有一个偏差范围,但由于价格比率法在根本假设方面缺乏透明度,评估结果纵的可能性更大。

(二)股票与债券法

股票和债券方法是在被评估目标企业的股票和债券公开上市交易的情况下,把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证券的市场价值之和作为被评估企业价值的方法。该方法的思路是证券市场价值从总体上反映了投资者对企业内在价值的判断,企业的市场价值是企业经济价值在市场上的反映,对上市公司而言,其市场价值直接表现为特定时点的证券市场价格,证券市场价值总额近似地反映了企业的整体价值。

股票和债券方法的主要优点是:简单易行,企业价值可以直接通过证券市场得到;以市场的而不是任何个人投资者的判断为依据,避免了其他方法需要更多的个人判断所引起的潜在偏差。另一方面,该方法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缺点,主要表现为:用证券市场总值作为企业整体价值时,由于证券价格除了受到企业自身经营状况、收益前景变化的影响之外,还较多的受到一个国家政治、经济、军事、投资者心理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在股市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往往会出现股票价格的巨大波动,从而使得在不同时点得到的企业价值会大不相同。

四、期权法

在人们运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经济附加值法等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不仅无法分析和评价由于企业管理当局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发现并实施新的投资方案而使企业价值增值的机会,而且对那些现金流量为负数的企业价值的评估更是无能为力,而期权法正好弥补这一缺陷。期权法的两个典型的定价模型是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和布莱克――斯科而斯期权定价模型。

期权法是对传统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在评估思想上的一次超越和完善,为企业价值评估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运用期权法来评估企业价值,可以使企业发展机会这一要素在企业价值中得以充分体现,从而使企业价值评估值更加合理。但是,除了高科技初创企业外,尚未能真正应用于一般的企业价值评估。尽管该方法在企业价值评估当中具有巨大的潜在应用价值,近年来也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尤其是从量化的角度考虑,期权的方法还存在较大的问题。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光明.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与方法研究[D].中国农业大学,2005.

[2]谭三艳.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研究[J].财会通讯,2009(8).

[3]俞明轩.企业价值评估[D].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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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价值评估 发电企业 G1法 成本法 收益法

1.引言

企业价值评估是将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依据其拥有或占有的全部资产状况和整体获利能力,充分考虑影响企业获利能力的各种因素,结合企业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背景,对企业整体公允市场价值进行的综合性评估。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深入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及方法日益受到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关注焦点。邓艳芳等人(2007)[1]将发电企业的特点与企业价值评估相结合,对发电企业资产价值评估方法进行了探讨,施金龙等人(2009)[2]对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基本原理与前提条件进行了综合论述,最后得出结论:解决企业价值评估的有效途径须综合多种评估方法。卿松等人(2010)[3]将因素分析法作为一种新型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文章提出应该根据影响公司的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分别设置详细的标准及计算公式,并结合信息计算公司价值。

 

企业价值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个问题有待继续研究:目前我国电力市场存在大量复杂、不确定因素,单一评估方法已不能满足发电企业的需求,如何将多种评估方法结合,确定最终评估值,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难题。

 

本文尝试将G1法应用到企业价值评估中,根据G1法的原理,确定各种评估方法的权重,最终得到企业价值评估的确定值。该做法既可以保留成本法客观性强的优点,又同时考虑了企业的未来发展、市场行情,有利于平滑三种方法之间的差异,提高企业价值评估的准确性。

 

2.企业价值评估方法

2.1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根据企业现有的财务报表记录对企业资产进行分项评估,然后进行加总的一种评估方式,该评估方法是一种静态的评估。常用的方法有重置成本法及净资产账面价值法。

 

成本法应用的前提条件是:资产的重置成本与变卖价值易于估算;企业资产的获利能力与重置成本紧密相关。

运用成本法评估时,必须合理计算固定资产成新率。

发电企业价值评估时,应根据重要性的原则,将发电主要设备及电力生产流程配套附属设备视为评估对象。用更新改造和安装质量修正系数衡量资产实体性贬值;用设计水平与异常事故修正系数反映资产功能性贬值;用可调性修正系数估计资产经济性贬值;以检修维护修正系数局部反映企业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成新率计算见公式(1):

 

M=0.4M0+0.6(M1+M2)/2 (1)

其中,M—单项资产成新率;

M0—理论成新率;

M1—现场勘探成新率;

M2—综合系数修正成新率。

发电企业是以机组为主体的资产组合体,系统的机组构成具有技术上成熟和经济上稳定的优势,这为成本法在发电企业评估中的应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成本法不能体现发电企业的整理能力和水平,因此在实践应用中受到一定的制约。

 

2.2收益法

收益法又称收益现值法,是一种通过估算被评估企业未来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现成现值,最终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4]。

收益法应用的前提条件:被评估对象具有连续获得收益的能力;未来收益与风险能够准确预计且能够用货币来表示。

收益现值法是当今最科学、最成熟的评估方法[5]。该方法的基本原理是假设被评估企业的价值等于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和,充分考虑了目标企业未来盈利能力对其价值的影响,不仅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也对现实具有很好地指导意义。目标企业价值计算见公式(2):

 

(2)

其中,V—目标企业价值;

n—为目标企业的收益期。发电企业的收益期受资产的约束程度大于一般企业。目前我国发电企业的电力生产和销售的经营权是以该企业发电机组为对象进行审批的,因此,发电的收益期确定应当以机组资产的经济寿命为基础,而不是企业的经营期限。

 

r—贴现率;为了使折现率具有说服力,本文建议采用资本加权平均成本模型,即WACC模型。折现率的计算公司为:

r=(r1×w1+r2×w2) (3)

r1—负债成本(扣税后),w1—负债资本占全部资本比重,r2—股本资本成本,w2—股本成本占全部资本比重。

股本成本=无风险收益率+公司的β值×市场组合的风险溢价;

需要注意的是,计算公司β值时,应当考虑目标企业的特点,对行业市场进行细分。火电企业与水电、热电、风电同属于发电企业,但是由于所用能源不同,企业的获利能力及经营方式亦有很大的不同。因此,β值应该选取与被评估企业在发电机组类型相同、规模相近、经营模式相似的公司的β值。

 

CFt—目标企业在t时刻产生的现金流量;

计算发电企业t时刻现金流量需要同时考虑收入、成本及财务费用等因素,预测时,可以将新发电企业的整个收益期分为收益不稳定和收益稳定两阶段。

(1) 收入

发电企业的收入主要由发电量和上网电价两个因素决定。我国发电企业发电量预测主要依据企业实际运行数据及今后供电地区的电量总需求等资料。销售电价的预测虽然难度较大,但评估专家可以根据我国2005年3月份出台的《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委颁布的《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进行预测及调整。

(2) 成本及费用

发电企业的主要成本有:燃煤成本、设备折旧费、设备修理费、职工薪酬及其他,根据政府部门对发电企业提出的脱硫及废气排放限制要求,评估人员应该考虑脱硫及环境治理成本。发电企业的期间费用主要是财务费用。

 

2.3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通过选择与被评估对象类似的企业或是单项资产作为比较基准,根据后者的市场价格确定被评估对象的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现实操作中,最具代表性的市场法评估方法为市盈率法。

 

市场法使用的前提条件为:要有活跃的公开市场;市场上要有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或者交易活动。企业及其交易的可比性是指类似企业及其交易活动在近期公开市场已经发生,且与被评估企业及业务活动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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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之间也逐渐出现了企业兼并、联营、收购或分立、组建集团、股权转让、中外合作、股权重组、合并、股票发行、租赁、融资等经济交易行为。这些交易行为的出现,促使了对企业价值评估的需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12年2月的《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以下简称“企业价值评估准则”)中将企业价值评估定义为:“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者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也就是说,企业价值评估是注册资产评估师采用适当的方法、利用自身的职业判断能力等,对企业的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和估算的一种行为和过程。

一、企业价值评估常用的三种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常用的三种方法为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是指在市场上寻找可比公司或者可比的企业收购、合并等案例,与评估对象进行比较分析,通过计算适当价值比率、根据相关影响因素修正调整价格等方式得出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的方法。成本法,企业价值评估准则中指出其是“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收益法是在对国家政策、市场经济、企业发展状况等因素分析后,对未来的预期收益进行估算并折现来计算企业价值的方法。

二、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

(一)市场法

市场法是以类似的企业在市场上应该有类似的价值作为其基本原理的一种方法。

市场法的前提条件为:(1)有一个活跃的、有多个交易主体自愿参加的、且交易主体之间的交易是平等的市场,即公开市场。市场上的交易价格具有合理性,能够代表交易资产的行情,可以作为市场的公允价格。(2)在市场上存在着足够数量的在使用功能、成交时间、成交地域等方面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可比企业或交易案例。(3)能够较为容易地收集到与评估有关的各种资料。如可比企业和评估对象的财务信息、市场情况等相关资料。此外,还需确定所收集到的资料是合理、有效、具有代表性的。(4)评估时需要根据相关影响因素对可比企业的价格进行修正调整,这时就需要明确价格影响因素并且能找到合适的依据对其进行量化以便计算评估价值。价格影响因素包括时间、功能、地域差异等。

市场法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市场现行价格,评估方法简单实用,评估结果易于被各方面所接受。但是市场法需要可对比数据,若可比的交易案例或可比企业价值的信息不易获取,则难以进行评估。因此,只有在市场较完善时采用市场法所得的评估结果才比较合理。

(二)成本法

成本法是以重建或重置评估对象并扣除各种贬值因素为基本原理的一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成本法的前提条件为:(1)被评估的企业能够持续经营,只有这样,用重置成本作为估算价值才有意义。(2)历史成本的资料要易于获得。因为成本法虽然是采用重置成本来估算,但是通常会利用历史成本和对应的增长率来估算重置成本。(3)各项贬值或者成新率可以合理估算。(4)企业在不能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的情况下,如清算状态时,只能利用成本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5)当委托方需要通过资产评估来取得被评估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详细明细资料时,只能采用成本法。

成本法只有充分地考虑了损耗和未来收益,需要以历史资料为依据确定目前价值,这样的评估结果才公平合理。采用成本法评估,由于各种贬值因素的影响,也不易全面准确计算出企业价值。因此,在无形资产较少并且兴建不久的企业采用成本法较为合适。

(三)收益法

企业价值是其未来收益的现值是收益法的基本原理。

采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如下:(1)被评估的企业能够在较长时间内持续经营,具有持续盈利的能力。(2)被评估企业的预期收益能够合理地预测估算。(3)企业未来的获利年限可以预测。(4)企业预期收益的风险能够客观地进行估算,合理地量化。

收益法的最大优点是能真实地反映企业本金化的价值。但受评估人员主观判断和未来不可预测性等因素的影响,这种方法往往在评估中适用范围较窄。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效果较好。

三、评估方法的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选择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它需要考虑评估目的、评估假设、所采用的价值类型以及数据资料等因素。

(一)数据收集情况

三种基本评估方法的运用都是建立在能取得充分合理的数据基础上的。如:市场法需取得可比企业的财务信息,类似交易案例的交易价格、注册资本、交易地区、交易时间、价格调整参数依据等信息资料;成本法需要取得评估对象的详尽的资产负债信息、各项资产的贬值情况等数据;市场法则需要获取评估对象的资产、负债、现金流等财务信息,国家的宏观形势、行业发展状况、供求关系等相关资料。而在进行评估时,并不是所有相关资料都能容易获得,通常情况下,数据收集情况会很大程度地影响评估人员对于评估方法的选择。

比如,在目前国有企业的价值评估中,评估人员通常采用成本法。因为成本法所需的资料通常来自于企业的内部,较为容易获得。而由于转让国有产权并没有完全进入市场,难以获取国有产权的市场价格等相关数据,因此通常不采用市场法。再比如,在对于历史较长久、经过多次改造的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时,则可能因为该企业历史资料缺失,资产利用率低,无法利用成本法反映其资产的真实价值。又如,对于房地产行业的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时,由于国家对房地产市场正在进行宏观调控、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又常出现各种不可预知的风险,从而导致了收益法中采用的主要技术参数、指标无法准确、合理地取得,因而收益法无法采用。因此,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首先要根据可获得资料的情况进行筛选,对于无法获取足够相关资料的方法,要予以舍弃。

(二)评估目的

根据评估目的不同,评估人员通常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

在国有企业改制的目的下,评估人员通常采用成本法。首先,成本法所需要的资料收集主要来自企业内部,容易获取,评估机构采用成本法可节省时间和成本。其次,为国有企业改制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是一项企业产权转让的法定程序,委托方需要获取资产和负债的明细资料。最后,因为国有企业改制通常是出现在该企业经营不善,效益低下时。此情形下,企业能否持续经营并且其盈利情况能否准确预测无法确定,因此无法采用收益法。又因为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在市场上很难找到与该企业可比的企业或交易案例来估测该企业的价值。因此,市场法也不可行。

对于企业并购中的企业价值评估,评估方法的选择要根据并购日的市场条件等来确定。如果公开市场上可比的并购案例较多,采取市场法可使得评估结果更接近企业的公允价值。如果评估对象没有可比的市场参照物,则最好选择成本法。若被并购企业在未来能持续经营并产生大量收益,未来现金流容易预测且面临的风险亦可以估算,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则为不错的选择。

而对以业绩评价为评估目的的企业价值评估,可选择收益法。因为管理层的业绩表现主要在其能为公司带来持续的现金流量以及未来收益,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非常合适。

(三)评估假设

评估假设影响评估方法的选取以及评估结果的形成。常见的评估假设有公开市场假设与继续使用假设。若企业处于一个非公开市场的情况下,无法获取可比企业的财务信息,无法获取交易案例的有关资料,则不能采用市场法。若企业处于清算状态下,无法取得预期收益也无法用市场公允价值核算,则只能采用成本法。但在持续经营假设下,由于无法核算无形资产如人才、商誉等价值,也难衡量企业各个单项资产有机结合可能产生出来的整体价值,也不宜单独运用成本法进行价值评估。

(四)评估价值类型

价值的属性不同,评估方法的选用就不同,评估结果也就不同。价值类型的确定必然决定了评估方法的选择和使用。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有助于评估人员根据不同的价值类型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评估企业的公允价值。

例如在评估企业的现行市场价值时,只能采用市场法估价,收益法和成本法均不适宜。而在非市场价值条件下,采用市场法去评估显然是不合理的。又比如在估算未来价值时,使用收益法则是最合适的,不宜用成本法或市场法替代。

四、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价值评估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为了较为合理地估算企业价值,我们应当采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方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并综合分析市场条件、评估假设、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价值类型等影响因素,得出合适的结论。J

参考文献:

1.潘学模.资产评估学[M].四川: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

2.赵春林.略论资产评估中价值类型与评估方法的选择[J].价值工程,2011,(3).

3.朱丹.浅析如何根据评估目的选择企业价值评估方法[J].东方企业文化,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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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并购中的企业价值评估概述

1.我国并购的现状分析。企业并购是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的统称。我国企业并购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实践,无论在并购规模、数量上,还是在层次上都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目前我国的企业并并购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并购主体“二元化”倾向明显。在我国大多数并购活动中,纯粹单一主体的案倒很少,几乎每一个案例部是政府和企业共同操纵的结果。而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并购始终是企业的行为。由于政府权力的过分扩张,企业很难自主决策;第二,企业并购的法规不完善。国家有关部门颁布了《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关于出售国有小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等规章,各地也相应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规或政策,但是操作性不强规定的不全面,各地的有关政策也不统一。由于缺少法规规范,在并购活动中出现了不少固定资产流失等同题;第三,企业并购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强强并购日益增多。在国内外竞争的压力下,企业并购的动机日益成熟,不再是单纯的扭亏解困,更多地从经济利益考虑,为了获得规模经济效益或者从发展战略动机出发。

2.企业价值评估概述。企业价值评估简称价值评估,是一种经济评估方法,目的是分析和衡量一个企业的公平市场价值并提供有用信息,以帮助投资人和管理当局改善决策。随着我国企业并购数量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对企业并购的学术研究也成为热点,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研究成果。

二、并购中价值评估方法及其应用

1.国内评估方法及其应用。收益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就是把被评估企业的预期收益加以折现来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主要应用于正常经营的企业。企业价值评估中收益法的应用,涉及三个基本指标,即收益额、折现率和收益期限。成本法。成本法是指采用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基于企业的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确定企业、企业所有者权益或企业证券价值的一种常用评估方法。市场法。市场法,又称市场比较法、交易案例比较法、现行市价法等,是国际公认的一种常用的资产评估方法。

2.西方理论界常用价值评估方法及其应用。现金流量折现模型。现金流量折现模型的基本思想是任何资产的价值是其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实务中,折现现金流量法主要包括股利现金流量折现、股权现金流量折现和实体现金流量折现三种方法,其中股权现金流量模型和实体现金流量模型的应用更广,但对于不同的目标企业可能会选择不同的评估方法以匹配企业目前的公允价值。经济利润模型。经济利润是收入减去成本后的差额,经济利润与会计利润的区别是它扣除了全部资本费用,而会计利润仅仅扣除了债务利息。关于这个模型首先要引入的概念是经济收入,它是指期末和期初同样富有的前提下,一定期间的最大花费,这里的收入是按财产法计算的,如果没有任何花费,则期末财产的市值超过期初财产市值的部分是本期收入。相对价值模型。这种评估方法实际上是以可比企业为参照基础,运用一些基本的财务比率来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得到的结果是相对于可比企业的价值。期权定价模型。期权是指持有者有权在到期日或之前以固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标的资产的权利。购买者为了取得这种权利,必须向卖方支付一定的保险金,称为期权价格。

三、我国并购中企业价值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并购中运用价值评估方法存在的问题分析

1.并购中存在的问题。(1)估价方法比较单一。我国资产评估手段主要还是借鉴西方的价值评估方法,但在应用上不如西方成熟,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对各种评估方法的融合考虑也不周全,实质上各种评估方法并不是单一分开考虑的,如果仅通过一种评估方法就确定一个企业的价值显然不合理,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目前的企业估价方法显然过于单一,不利于企业合理定价。(2)估价技术缺乏科学性和有效性。由于估价技术存在一定的格式化问题,不少评估师在进行评估师并没有全面考虑目标企业的整体概况,尤其是对目标企业与并购方的协同效应没有考虑周全。估价方法总是从资产的价值上来反映一个企业的市场价值,比如成本法和市盈率定价法虽然简便易行,能加快交易速度,降低交易成本,但其科学性和有效性令人怀疑。(3)估价目的十分狭窄。从我国目前的评估市场来看,关于并购的评估一般只是确定目标企业的现时价值,而没有考虑到并购方与目标企业在在并购前后的对比增值情况。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给并购方的目标企业价值往往是目标企业在目前情况下的独立价值,关于并购前后的价值对比则没有仔细研究。

2.并购中存在问题的背景研究。第一,非流通股的存在。由于我国计划经理体制的遗留问题,国有股占上市公司比重非常大,即非流通股。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同时并存是我国资本市场与其他国家市场的最大区别之一。两种股票在流通性、收益性等方面的差别,大大增加了价值评估的难度和准确度。据统计,目前非流通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0%以上。第二,中介服务机构不发达。在美国,有许多权威机构定期公布各上市公司的β系数,市场平均收益率,企业信用等级等。但我国中介机构本身就处于初级阶段,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准远未达到市场要求,从而给先进的价值评估技术的运用带来巨大障碍。第三,企业管理层认识不足。应该说企业还没有充分认识到高质量的价值评估在并购中的巨大重要性,而且对中介机构的选择也存在一定误导,认为名气大是选择中介机构的第一标准,而实际上并购方应当选择的是对并购目标企业所在行业有足够评估经验的中介机构。第四,股价不能反映企业真实业绩。这是由于证券市场历史太短,股市投机气氛浓厚,同时,企业财务信息披露不规范,报表内容严重失真,股价并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公平市场价值。除此之外,股市规模太小等也阻碍了价值评估技术的发展和更新。

(二)应对评估中的问题对策分析

第一,价值评估方法必须与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相适应;第二,价值评估方法必须与评估对象相适应。因此,历史成本应该在重置成本中有所体现,但目标企业的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仅仅存在价值的损耗,为了维护其先进性和垄断性,必然要投人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这一点在重置成本中体现得不明显,所以选用成本法就不太合适,即使选用也要对其进行修正。对于无法重置的资产,因为无法确定重置成本的有关历史数据,难以重置评估。对数据的来源综合考虑。由于评估方法的选择受可搜集数据和信息资料的制约,因此在选择时要纳入不同评估途径中统筹考虑,不能仅考虑其中某个部分而下结论。我们一般不能用各种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进行简均得出评估结论,应该根据评估价值类型以及不同评估结果对市场的适用性,对其赋予一定的权重进行加权平均得出评估值。注意不同评估方法和比率的综合运用。评估人员对同一评估对象采用多种评估方法时,应当对形成的各种初步价值结论进行分析,在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性及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形成合理评估结论。比如选择现行市价法对价值进行评估,价值比率就有三种,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显然在不同状况下应选择不同的比率。而账面价值的重置成本变动较快的公司,如固定资产较少的,商誉或知识财产权较多的服务行业则不能选用这个比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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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1)成本法。成本法又称资产加和法,对于企业价值评估而言,具体是指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按重置成本法计算的评估价值加和并扣除各种贬值因素后求得企业整体价值的方法。(2)市场法。市场法是通过在市场上找出若干个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参照企业,以参照企业的市场交易价格及其财务数据测算出价值比率,通过分析、比较、修正被评估企业的相关财务数据,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比率和评估值。(3)收益法。收益法,也称收益现值法,是利用投资回报和收益折现等技术手段,将评估对象的预期获利折算成现值,用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二、三种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

(1)评估原理的比较。成本法的基本思路是任何一个理智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该项资产的现行构建成本,如果投资对象并非全新资产,投资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扣除各种贬值因素以后的构建成本。市场法依据的是替代原理,即任何一个理智的投资者购置某项资产时,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高于市场上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的市场价格。收益法评估技术思路认为,任何一个理智的投资者在购置或投资于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货币数额不会高于所购置或投资的资产在未来能给其带来的收益。从评估原理上讲,三种评估方法都是科学的,评估方法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各种评估方法之间可以相互替代和验证。(2)评估方法的前提条件。市场法的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二是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一是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二是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三是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成本法的前提条件:一是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二是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能够支持其重置及其投入价值。(3)评估方法的局限。成本法是对单项资产的加和,成本法使用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无法对不可确指的资产如商誉进行评估。市场法的运用过程中,参照物的选择和各种因素的调整难度较大。首先,评估对象和参考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往往不尽相同;其次,对价值比率的调整是运用市场法极为关键的一步,需要评估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技术能力。收益法需要预测资产未来收益、资本化率、受益期限,这就需要认真分析影响资产预期客观收益的主客观因素,被评估企业所具有的行业风险、地区风险、企业自身风险,以及评估对象获利时间的长短。成本法直观、确定、容易理解,相对于市场法和收益法,其客观依据较强。市场法通过市场比较来确定评估价值,是最直接、最具有说服力的办法。资产的价值在于其未来为拥有者或控制主体带来的收益,所以收益法也是一种较为科学合理的方法,特别是利用收益法估算的企业整体价值中包含了不可确指无形资产商誉的价值。

三、企业价值评估中评估方法的选择

1.评估方法的选择的实质。第一,资产评估中的基本方法与具体技术方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片面地把资产评估中的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当作资产评估的具体技术方法,人为将资产评估方法限制在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方法的范围内。比方成本法中也利用费用折现的方法确定功能性贬值或经济性贬值,收益法中也通过市场比较确定资产合理的收益额、收益期限和资本化率。第二,对特定经济行为,在相同市场条件下,对处在相同状态的资产进行评估,其价值应该是客观的,评估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为各种方法的验证提供了理论依据。资产评估方法选择实际上包括了一个不同层面的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和综合的过程,这个过程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三个层面的选择:其一是关于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层面的选择,即分析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所依据的资产评估技术思路的适用性;其二是在各种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已经确定的基础上,选择恰当适用的实现各种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技术方法;其三是在确定了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和具体评估技术方法的前提下,对运用各种评估技术思路和具体评估技术方法所涉及到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我们必须强调资产评估方法选择是资产评估技术思路与实现评估技术思路的各种具体评估技术方法,以及各种评估技术方法所使用的各种经济技术参数选择的统一。

2.评估方法的选择。(1)评估方法的选择要与评估目的,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被评估对象在评估过程中的条件,以及由此所决定的资产评估价值基础和价值类型相适应。这里所说的评估目的主要指的是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资产评估的特定评估目的既是资产评估所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又是资产评估结果的具体用途。资产评估特定目的会在宏观层面上对资产评估对象及其面临的市场条件具有约束和限定的作用,从而对评估技术思路、评估具体技术方法和评估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评估时的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条件是决定资产评估价值的主客观因素,它们与资产评估目的一起不仅共同构成了资产评估的价值基础,也构成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条件基础和信息基础。不论是资产评估的技术思路的选择,还是实现这些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技术方法的确定,或是评估技术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不可能离开或偏离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条件基础和信息基础。如处于困境中的企业、收益具有周期性特点的企业、经营状况不稳定以及风险问题难以合理衡量的私营企业就不适合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资产评估中价值类型是资产评估价值基础之上的资产评估结果及其价值属性。价值类型是从资产评估结果及其价值属性的角度对选择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实现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方法,以及具体评估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进行约束。从理论上讲,资产评估中的三种基本方法都可以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注册资产评估师必须清楚,不论运用什么方法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必须保证评估方法所使用的各种信息资料都取自于公开市场的证据。而不论运用什么方法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都应当考虑相关的非市场因素。评估方法作为实现评估目的及其价值目标的手段和工具,评估方法及其运用不应当,也不允许偏离所要实现的资产评估目标及其要求。(2)评估方法的选择受各种评估方法运用所需的数据资料及主要经济技术参数能否收集的制约。每种评估方法的运用所涉及到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为基础和依据。在评估时点,以及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某种评估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的收集可能会遇到困难,当然也就会限制某种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人员应考虑采用替代原理和原则,选择信息资料充分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例如,对于既无市场参照物,又无单独经营记录的资产,只能选择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工艺比较特别且处在经营中的企业,可以优先考虑选择收益法;面对相对活跃的市场和充分的参照物,可优先考虑选择市场法等等。(3)注册资产评估师在选择和运用某一方法评估资产的价值时,应充分考虑该种方法在具体评估项目中的适用性、效率性和安全性,并注意满足该种评估方法的条件要求和程序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楚,在选择和运用评估方法时,如果条件允许,应当考虑三种基本评估方法在具体评估项目中的适用性,如果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采用多种评估方法时,不仅要确保满足各种方法使用的条件要求和程序要求,还应当对各种评估方法取得的各种价值结论进行比较,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做相应的调整,确定最终评估结果。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楚,关于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和使用,实际上是专业评估人员根据实际条件约束下的资产或模拟条件约束下的资产的价值进行理性的分析、论证和比较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做出有足够理由支持的价值判断。任何将评估方法选择和运用的过程简单地理解为评估公式或评价模型的使用或计算的过程都是不正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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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理论界存在的主要企业价值评估的主要方法有:资产法、收益法和收益法。

(一)资产法 资产法是指通过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进行估价来评估其价值的方法。确定目标企业资产的价值,关键是选择适当的资产价值评估标准。根据资产价值评估标准,主要可分为账面价值法、重置成本法和清算价值法三种。

账面价值是指会计核算中账面记载的资产的价值。一个企业的账面价值和市场价值并无直接联系,通常情况下,只有在很巧合时,企业的帐面价值才近似于市场价值。但是,账面价值很容易获得,并能被大多数人所理解。因此,如果企业的流动资产所占的份额较大,且会计计价准确时,利用账面价值来评估企业的价值比较合适。

重置成本是基于这样的假设:企业是一系列资产的集合,企业的价值取决于各单项资产的价值。它通过确定目标企业各单项资产的重置成本,减去其实体有形损耗、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来评定目标企业各单项资产的重估价值,以各单项资产的评估价值加总减去负债作为目标企业价值的参考。但是重置成本法忽略了企业的管理水平、职工素质、经营效率、商誉等无形效应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此外这种方法无法评估并购所带来的协同效应价值和重组价值。

清算价值是指在企业出现财务危机而导致企业破产或停业结算时,把企业中的实物资产逐个分离而单独出售的资产价值评估方法。清算价值法是在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已经丧失增值能力情况下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当企业的预期收益令人不满意,其清算价值可能超过了以重置资产为基础的价值时,企业的市场价值已不依赖于它的盈利能力,这时以清算价值为基础评估企业的价值更有意义。

(二)市场法 市场法也称为市场比较法,通常是通过股票市场或并购市场寻找“可比企业”或“参照交易”,并选择恰当的估价参数。经比较来估算目标企业的整体价值。市场法既可用于上市公司的估价,也可用于非上市公司的估价。市场法常见的做法有两种:可比企业法和可比并购法。可比企业法是以交易活跃的同类企业的估价与财务数据为依据,计算出一些主要财务比率,然后运用这些比率作为乘数来推断非上市公司和交易不活跃上市公司的价值。可比并购法是以健全、完善的并购市场为依托,参考类似企业在并购市场上的交易价格――并购价格,直接估算出企业的价值。

(三)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企业未来收益并将其折现为收益现值,而得出企业价值的估价方法。收益法可分为现金流量折现法和红利折现法,其中最常用的方法是现金流量折现法(DFC)。现金流量折现法的评估思想也可用一句话来概括,即价值取决于未来可支配现金流量的现值。在风险一定的情况下,目标企业未来能产生的现金流量越多,企业的价值就越高。用贴现现金流量模型来计算目标企业的价值,实际上是把并购看成一种投资,投资对象可以永续经营。

DFC分析法从理论上讲是一种最科学、最成熟的评估技术方法,它注重对目标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分析,因而具有很多的优点。特别是在与其他方法结合起来使用时,它能够用来检查从其他方法中得出的评估价值的合理性。但是DFC分析本身也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首先,这种方法的主观性太强,要准确地预测模型参数,如:未来现金流量、资本成本、经营期限、终值是非常困难的,特别是在只能依靠公开可以得到的信息进行预测时更是如此。其次,最终计算的结果对终值太敏感。在使用永久模型来计算企业预测期末的连续价值时,企业预测期末的连续价值自身对采用的可持续的增长率又是非常敏感的,而这一增长率也是很难预测的;再次,模型只适用目标企业在并购后继续经营下去的情形。此外,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有相当数量的亏损和微利企业,现金流量可能为负值,因此,DCF模型的运用还缺乏一些必要的条件。

本文对这几种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

二、层次分析法在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中的应用

虽然目前我国的市场环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估价方法的有效应用,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难以寻找理想的价值评估方法。层次分析法是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目标决策分析方法,特别是可将决策者的经验判断给予量化。层次分析决策模型能为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提供较为科学的理论依据,帮助我们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析和评价。层次分析法的主要思路是:根据问题的性质和要求达到的总目标,把问题按层次进行分解,分成相互联系的有序层次,如目标层、准则层、子准则层、方案层等,然后按照结构层次从上而下,逐层确定同层次上各元素之间的相对重要性――权数。层次分析法是通过两两比较各元素之间的相对重要性,构成一个判断矩阵,并以此矩阵的最大特征向量的各分量,作为各元素的权数。下一层次上各子目标的权重,既要考虑本层,还要考虑上一层次各目标的权重。最底层是方案层,它通过子准则层、准则层与决策目标建立联系。层次间各元素的支配关系不一定是完全的,即上一层元素与下一层次的每一个元素不一定都存在着支配关系。

(一)采用层次分析法进行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的原因目前我国企业并购中运用的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资产法、市场法以及收益法,这些方法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体系,如图1所示。

这些评估方法大多都有较为深厚的理论基础和精确的计量模型,因此,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在于方法本身的问题,而是在于应用的问题,即我们如何在价值评估实践中应用这些方法,以达到特定的评估目的。事实上,目前企业价值评估实践在方法选择上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其一,在评估目标企业价值时,往往侧重于企业的某一个方面,或资产方面或收益方面或市场方面。因而,通常只选择一种价值评估方法。但一般而言,对任何一个被评估企业来说,较为合适的价值评估方法不只有一种而是多种。而且,单纯的使用任何一种价值评估方法来评估企业的价值都不免有失偏颇。其二,在选择评估方法时,通常是根据评估者的主观判断,缺乏数学解释。例如,评估师在评估某个企业的价值时有可能选择了众多评估方法中的一种,但为什么选择这种方法而不是其他方法,不能做出定量的回答。

基于这两个问题,本文试图运用层次分析法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层次分析法克服了当前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在评估方法选择方面存在的弊端。

(二)AHP的具体步骤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步,建立层次分析结构模型。将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作为目标层(A),将价值评估体系作为资源层(B),将具体的价值评估方法作为层次分析法的方案层(C)。 建立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层次结构模型如图2所示。

第二步,构造判断矩阵并求最大特征根和特征向量。由于层次结构模型确定了上下层元素间的隶属关系,这样就可针对上一层的准则构造不同层次的两两判断矩阵。若两两判断矩阵设为(aij)n×n,则有aij>0;aij=1/aij,各层次具体判断矩阵构造方法是:在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综合评价目标层(A)下,根据各价值评估体系等要素,两两比较断面的重要性,类别越高,其重要性越高,以此类推,构造该级别判断矩阵(A-B)。这里可引用1-9标度对重要性判断结果进行量化(标度见表2)。然后,构造(B-C)判断矩阵则是用各价值评估体系中具体的价值评估方法两两比较作为判断矩阵中的元素。

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值和特征向量采用几何平均近似法(方根法)计算。其计算步骤为:

首先,计算矩阵各行各元素乘积:mij=∏aij(i、j=1、2、…,n)

得到w=(w1,w2,…,wn)T为所求特征向量近似值,即各因素的权重。

其中,(AW)i为向量AW的第i个元素。

CI愈大,矩阵的一致性愈差。对1~9阶矩阵,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RI见表3。

时,矩阵具有满意的一致性,否则需重新调整矩阵。

第四步,层次总排序。即计算同一层次所有元素相对上一层次的相对重要性的权值称为层次总排序。这一过程是从最高层次到最低层次逐层进行。假设A层次所有要素排序结果分别为a1,a2,…am,则可按图3的方法计算其下结果具有满意一致性。

三、层次分析法在目标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的适应性分析

尽管层次分析法是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目标决策分析方法,可将决策者的经验判断给予量化,能为估价方法的正确选择提供较为科学的理论依据,帮助我们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析和评价。但是我们在采用层次分析法时还是要注意到:如果所选的要素不合理,其含义混淆不清,或要素间的关系不正确,都会降低AHP法结果的质量,甚至导致AHP法决策失败。为保证递阶层次结构的合理性,需把握以下原则:第一,分解简化问题时把握主要因素,不漏不多;第二,注意相比较元素之间的强度关系,相差太悬殊的要素不能在同一层次比较。

总的说来,在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选择上采用层次分析法具有如下优点:第一,运用层次分析法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把多种价值评估方法综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有机系统。第二,层次分析法从定量的角度分析了在多种方法同时适用于某个企业时,各种价值评估方法应取值多少权重的问题,避免了当前选取评估方法的随意性和主观性。第三,层次分析法通过层层分解使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易于被人接受。而且,层次分析法既适合于持续经营企业内在价值的评估,也适合于非持续经营企业的价值评估。

但是,层次分析法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也存在着某些不足之处。第一,计算量大,在运用层次分析结构模型求解各种评估方法相对于总目标的权重时,往往需要大量的计算。而且,在最后综合得到企业的价值时,还需要事先用已选定的各种方法具体测定企业价值,这比单一的使用一种价值评估方法的计算量要大的多。第二,层次分析法的计量模型较为复杂,不容易掌握。层次分析法的运用需要具有一定的数学基础,但是由于许多评估师都已习惯于依靠经验而不是数学模型来评估企业的价值。第三,在运用层次分析法对企业的价值进行评估时,离不开评估师的主观判断。比如,对某些被评估企业而言,较为适合的评估方法的选择,以及这些方法之间的相对重要性程度等事先都要经过判断,既然存在着判断就不可避免的存在人为的因素。从建立层次结构模型到给出成对比较矩阵,评估者的主观因素对整个评估过程的影响较大,这就使得结果难以让所有的决策者接受。但是,对于这个问题,采取专家群体判断的办法是克服这个缺点的一种途径,专家群法的具体做法为:

第一步,选定专家。由于专家关注的领域不同,对企业的了解程度也不一致,所以应选择若干位企业资产重组,资产评估和企业营运专家组成小组,从而尽可能减少评分者主观偏向影响,提高评分的客观性。第二步,确定因素评分表。由并购双方根据具体的并购情况,确定目标企业拟采用的价值评估方法体系。第三步,确定因素评准则。根据并购双方拟采用的价值评估方式,对价值评估方法建立层次分析结构,并对其两两比较根据其重要性对具体的价值评估方法进行赋值。确定因素的分数如表2。第四步,专家打分。组织专家依据表2分别对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进行打分。第五步,汇总打分。汇总各专家打分数据,计算目标企业第i项方法的打分。第六步,计算总体的得分。将目标企业各价值评估方法的得分加权平均,计算各自的得分。第七步,按照层次分析法,进行计算,选出最优的价值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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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407.4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09-0069-02

一、国外研究现状

(一)评估准则的制定研究

1985年,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Valuation Standards Council,简称IVSC)制定出了第一版《国际评估准则》,到2011年第九版《国际评估准则》的颁布,不断地根据准则的实施效果与行业发展的需要,在内容结构上做出了一些调整和变化,大大提高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978年,欧洲评估师协会联合会制定了《欧洲资产评估准则》,该准则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直到2009年出版第六版《欧洲资产评估准则2009》,但是《欧洲资产评估准则》并未针对机器设备评估单独制定准则,而是将其相关内容体现在其他准则之中。

1975年,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Royal Institution of Chartered Surveyors,简称 RICS)制定了《评估和估价准则》,到2009年共修订六次,它将市场价值的定义趋同于国际评估准则,将评估合约条款的最低要求、评估报告内容的最低要求等都做了进一步地完善和说明,最终形成了一部具有影响力的执业准则。但是,它并不对RICS会员如何去评估作具体要求,也不提供估价的方法。

(二)评估模型的建立

欧洲的学者Franck Bancel和Usha R. Mittoo在《企业价值评估的理论与实践中间的差距》(2014)中调查了365个欧洲金融从业人员CFAS或同等专业学位的人。他们发现,几乎所有的受访者使用贴现现金流(DCF)模型,但受访者在使用DCF模型时,存在输入的微小变化可能引起在估值巨大的变化。Franck Bancel和Usha R. Mittoo通过研究表明,估计评估参数的过程同作为估值模型本身的选择同样重要,需要学术界和实务界的高度重视。

匈牙利的学者István Hajnal在《基于进步工作投资,模糊逻辑方法连续估价模型》(2014)中提出在缺少科学的模型进行评估时,评估师将被迫使用主观判断。István Hajnal认为一个可信的和客观的估价方法应该有助于降低风险,模糊逻辑概念已经提出利用估值的目的,但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被调查工作进展情况。István Hajnal介绍并提出一个估值模型,其与自动化项目管理工具相结合给出了该项目的实际市场价值的最佳估计。

加拿大学者Nikolay Gospodinov、Raymond Kan、Cesare Robotti《卡方检验评估与资产定价模型的比较》(2012)中认为不同的型号规格和估算方法的有效性是英国实证会计为基础的估值模型。首先是市场价值的会计决定因素,特别是,会计系统估值模型是否可被检验,不仅具有样本解释能力,同时也能潜在地用作在发展财务报表分析的工具。这需要模型在不同的样品中来估计一个样品,并测试其有效性。然后,模型规范的问题出现时,在假定的经验模型和各组合的有效性的方法之间进行选择。

二、国内研究现状

(一)二手车价值评估的方法

武汉商学院的王钰斌在《现行市价法在二手车评估中的应用》(2014)中介绍了现行市价法的概念与使用条件,并通过实例介绍了现行市价法的评估过程,证明了现行市价法能较好反映市场价值的特点。

辽宁工业大学的周[在《适用于二手车的价值评估方法研究》(2013)中结合具体实例综合分析各种方法的适用条件和优缺点。得出在车辆能够继续使用的前提下,不必做较大的调整,可直接运用重置成本法对车辆进行价值评估。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屠卫星在《现行市价法非常简单实用的二手车评估方法》(2012)一文中认为现行市价法适用于畅销车型,只要在二手车市场上能够找到参照物的评估价格,是最简单、最实用的二手车评估方法。现行市价法其能够最客观、精确地反映二手车市场价值。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张盛林在《车辆成新率计算方法的探索与实践》(2013)中通过试算验证,认为采用“余额折旧法”来估算车辆的成新率显得较为合理。

(二)二手车鉴定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的李敏在《高职院校二手车坚定与评估课程教学方法探讨》(2015)中对“鉴定”的定义是:鉴定是指真实准确地反映出被鉴定车辆的现实使用状况,包括静态检查、动态检查、仪器检查三方面。

姜星宇在《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的落实仍需时日》(2014)一文中作者通过走访提出,《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的实施有利于二手车市场的健康发展。但在二手车价值评估中新规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

东莞日报的高剑在《二手车评估鉴定如何取信于民?》(2014)一文中提出,在二手车市场中,一个中介机构的存在,特别是二手车鉴定机构的存在和运作是很有必要的,但是二手车评估鉴定却难以取信于民。

(三)二手车鉴定技术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镇江市学者周炳强在《关于二手车鉴定评估培训方式的探讨中》(2015)一文中提出,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应具备两方面的能力:一是汽车技术,要求评估人员能够准确迅速地判断出车辆当前的技术状况。二是汽车价值评估,掌握价值规律的相关知识以及二手车交易的政策规章。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的张连轩在《浅议二手车鉴定评估师》(2014)一文中对黑龙江省的4S店进行调研,进而发现二手车评估师严重缺乏,并提出应该加强二手车鉴定评估师专业培训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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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价值评估方法研究的背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并购与重组的浪潮迅速地席卷我国,对于公司价值的评估已成为不可避免的问题。面对经济的全球化趋势和激烈的市场竞争, “公司价值最大化”逐步成为公司经营的战略目标,因此,可以说“公司价值”将成为21世纪经济领域中的关键词。

此外,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价值及价值评估理论也渗透到诸多领域,如股票定价、兼并收购价格的确定、公司发展战略制定等。但无论在哪个方面,公司价值评估理论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司价值评估理论,对于投资者树立正确科学的投资理念,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确保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诚然,公司价值评估理论的建立,必须依赖完善的外部市场环境。尽管中国的证券市场中还存在着很多不成熟之处,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价值评估理论的研究和实施效果。但是,我们应该依据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同时借鉴西方价值评估理论中先进的研究成果,尽快研究出适合中国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理论。

二、公司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

《国际价值评估准则》(IVS)指南6指出,公司价值评估主要有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三种评估方法,可以说,这也是目前比较成熟的三大基本方法。

(一)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根据现行市场价值对资产与负债进行调整之后确定出来的,相对于成本法,更能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在当时的真实价值,更具有经济意义。而交易价格通常会考虑其当时的价值,因而更加适合评估非经营性资产价值以及破产公司的清算价值。资产基础法虽然对成本法作了适度的修正,但它评估的依然只是单纯资产的价值,而不包括资产间的组合价值。因此,这种方法只能作为持续经营公司进行评估的近似方法。

(二)收益法

收益法是通过综合考核公司的历史状况、发展前景和行业与宏观经济等等因素来估算公司未来预期收益,根据公司的投资期望回报率和风险因素确定折现率,以确定公司预期收益现值作为公司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收益法中最常见的方法是贴现现金流量法与经济增加值法。

(三)市场法

这种方法是发展较早的一种估价方法,也是一种客观的估价方法。它的原理是利用与目标公司(被评估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已交易公司价值或己上市公司的价值作为可比公司价值,用目标公司与可比公司之间某变量的比率作为调整系数,对可比公司的价值进行调整后,测算出目标公司的整体价值。

三、公司价值评估方法的应用

价值评估及其管理作为国际上先进的管理思维和手段,目前已在中国的许多公司中,尤其是上市公司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价值评估及其管理已经成为中国公司管理的未来发展方向和趋势。

(一)价值评估在中国上市公司收购兼并中的应用

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以来,特别是在大力发展证券市场后,上市公司的收购兼并业务出现越来越普遍的趋势。一方面,对上市公司的收购行为越频繁;另一方面,许多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其他公司,甚至是海外收购来达到迅速扩张的目的。

如2004年初中国石化对北京燕化实施了全面收购计划,耗资40亿港元全面回购北京燕化在港上市的10.1亿H股。2004年12月8日,联想集团斥资12.5亿美元购入IBM的全部PC(个人电脑)业务。2005年开始实行的股权分置改革也为我国上市公司收购兼并带来非常大的空间。

这样,就会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在收购兼并中,无论是收购方,还是被收购方,均需确定收购标目的的交换价值或公允市场价值。在完全有效的市场条件下,评估确认价值与市场公允价值二者间不存在差异。但在具体的经营过程中,由于市场并非完全有效,买卖双方对企业价值的看法往往不同,由此引发了交易行为的产生和市场价值的形成。

为了交易的成功,为了在讨价还价中最大限度的实现本方的利益,交易者必须要有博弈的思维,即以目标企业评估值为基础,同时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揣摩对方可能接受的企业价格。

(二)价值评估在中国证券投资中的应用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投资者从不理逐步向理性投资转换。证券投资者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投资获利水平不是取决于被投资的上市公司在以往时期里所获得的收益,更取决于被投资的上市公司在未来时期里可能获得的收益(现金流量)。

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必须建立在对证券或证券组合的分析的基础上,而不同的投资者都有自己的分析方法。对于消极的投资者而言,上市公司价值评估在投资组合管理中意义不大,对于积极的投资者,估价则意义重大。从原理上来看,纯粹的技术分析与企业价值评估设有什么关系。而与企业价值评估关系密切的是基本分析,其核心理论是公司的真实价值取决于其各项指标― 未来增长率、现金流和风险。任何对真实价值的偏离都是对股票价值的高估或低估。

由此可见,上市公司价值评估是投资分析的基础和核心,且对股票的投资价值的评估都要深入到该上市公司的状况。只有在目标企业有较深入和全面的了解的基础上,通过对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以确定目标企业是否具有投资价值。

(三)价值评估在中国上市公司价值管理中的应用

上市公司价值理论的发展,确定了上市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决策判断标准。战略目标是获得存续期间持久的盈利性,战略决策的标准是存续期间现金流量贴现值的最大化,即价值最大化。上市公司战略的作用在于合理分配资源,为了企业的长远发展,在每年的收益中平衡投资和利润分配的关系。增加未来的盈利空间,保持企业价值的稳定增长,为股东创造包括企业利润和资本升值两部分在内的更高的价值。

为提升上市公司价值,上市公司经营者还需合理地减少现期的股利分配和生产能力,把盈余的资金用于研究开发和战略规划等对未来机会的把握方面,提高未来的盈利能力了;在资产规模和对环境的灵活适应性上做出权衡,提升企业的市场表现。

四、对公司价值评估方法应用的结论与建议

总之,对公司价值评估这一问题涉及的相关因素还很多,以上对公司价值评估方法的介绍,只能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所介绍的也只能涉及大概范围的适用,但是无论哪一种评估方法,都难免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适用前提。在实践中,我们还要针对实际情况加以选择或者是完善和修正,以期达到最佳的目的。同时,还不应忽视“我国资本市场还不成熟,仍存在许多不规范的行为模式”这一现实国情。

因此,该如何探究更有效地的价值评估方法应用于实际,如何更好防范由市场异常变动带来的影响,还有待于下一步的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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