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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自治区信用体系建设,自治区政府早在2003年印发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并于2007年颁布了《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对推进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作了总体安排,明确了三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2014年自治区结合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自治区政府印发了《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4-2015年行动计划》。为加强信用信息的征集、管理和应用,同时,与自治区质监局标准化院合作,从技术、数据、管理等3个方面展开了自治区信用信息平台的标准规范建立工作,并将以地方标准的形式确定下来,为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相关工作的推进提供标准依据。有力地推动自治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包头市达茂旗为例,达茂旗作为内蒙古西部边远地区传统农牧业大旗,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公布结果显示,全旗总人口数达到11.4万,农牧民人口为7.5万,占比65.8%。2015年末农牧业实现增加值达到15.38亿元,农牧民人均纯收达到11784元,年增长达到7.7%。截止2016年6月末已建立农牧户信用档案26550户,占全部农户98.02%,被评定为信用户的农牧户为23900户,占已建立信用档案农牧户数的88.23%,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初见成效。
二、比较分析与发达省份的差距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国内发达的省份相比,差距很大。严重影响内蒙古地区的信用体系建设。
(一)党政统筹协调、各方联动是关键。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需要依靠地方党委政府以权威姿态统筹协调引导各方参加,打破各自为政格局,形成合力统筹推动。
(二)建立健全信用激励约束机制是根本。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机制,发挥信用制度在改善金融服务、优化经济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管理的作用。
(三)建立征信共享平台是基础。征信共享平台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各方查询了解信用状况提供渠道,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形成信用激励约束“一张网”。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问题与缺陷
(一)信用体系的社会化程度不够,缺乏良好的法治环境。从信用本身来说,信用体系不仅仅是信贷的诚信程度,还包括自然人各方面的信用状况,内蒙古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要想建立好信用环境必须先在法治环境上下功夫,要把信用体系建立起来,最急需的是要加快信用法制建设,使信用方面问题有法可依。所以,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社会的系统工程,包括社会各方面的信用程度,这也就要求信用体系建设中不但要维护金融信用环境,还要维护公众认知的诚信。也就是要求信用体系建设从社会全方面入手抓信用建设。
(二)农村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割状态,没有得到有效整合。
随着内蒙古农村经济的发展及城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牧民外出务工增加,农村民营企业增加,与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信贷关系增加,农村信用范围有所扩大。但这些信息主要分散在工商、税务、电信、金融机构等部门,大多没有得到有效整合,使部分农牧户始终游离于信用体系之外。以包头市达茂旗达茂旗基层乡镇白彦敖包苏木为例,该苏木原有农牧户100多户,而现在除外出打工和经商的农牧户,当地只剩农牧户20余户,使得农牧户信息采集难以达到全面完整。同时绝大部分农牧户对涉及自身隐私如家庭资产、收支和健康状况等的指标较为敏感,不愿填报或少填报,涉及信用、工商、保险等信息难以获得。
(三)农村信用体系处于建设初期,缺乏长期规划和持续推动力。
一方面,由于内蒙古地区信用产品的推广使用起步较晚,还处于建设初期,对于信用意识和信用行为的记录还不具备普遍的关注。另一方面,受地区经济发展落后等因素影响,地区整体信用意识不高。大多数农牧户小农思想根深蒂固,逃废债务、合同违约、商品交易主体之间失信现象依然屡见不鲜,甚至为了逃避信用记录的制约,一些人不愿意参与信用信息征集、评级等业务,或者消极对待信息征集,提供虚假信息,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影响了金融机构对农户的效益分析,贷款风险预测也无法正常进行。
对策措施及建议
(一)完善激励制度,构建政策制度的激励约束机制。
为确保内蒙古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应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尽快修订完善或制定《担保法》、《征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好依,同时要完善好相关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方面的制度约束和适时激励,保护征信系统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加强与工商、税务和司法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各类社会征信机构发展,形成完善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
(二)以政府主导强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一、构建农户信用体系,提高诚信意识
构建农户信用体系,必须以道德为支撑,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县、乡、村各级政府组织要积极配合,做好对农户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关于诚信的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使广大农户树立诚信方面的道德意识,重视他人和社会对自身信誉的评价,增强对失信行为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采取以人民银行为征信主体、基层农村信用社服务网点为基础的信用宣传,大力宣扬诚信传统美德,还可以在农村集市人口集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信用宣传,夯实农村信用环境建设的思想基础,使诚实守信观念深入人心,基本形成“人人讲信用、争当信用户,户户讲信用,争创信用村;村村讲信用、争创信用镇”的良好氛围。
二、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起到指导作用
镇下辖16个行政村(社区),辖内农户8230户。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信用镇”创建工作,使全镇社会经济金融秩序进一步好转,政府诚信度明显提高,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农村信用建设环境。为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确保全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镇政府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镇长彭云为组长,常务副镇长、支行行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建设规划,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事宜。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方联动”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镇镇长负责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例会制度,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列入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督促涉农金融机构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政策措施,在评定信用户过程中,将信用户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五种类型,根据农户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等级,在授信额度、审批权限、风险定价等方面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使守信者得到实惠,失信者的融资受到制约。
(二)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镇镇工作会议广泛宣传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重要性及目标要求,努力构建“讲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社会环境。其间,累计开展宣传培训等46次,涉及农户6251户,发放宣传资料4300余份。建立科学的信用体系建设标准,精心选取建档指标,设计构建了《信用信息采集表》、《农户信用档案和信用镇、信用村信息档案》,简明扼要地反映农户、村、镇基本信用状况,有效避免了农户信用评级过程中存在的随意性和经验性。领导小组按照“评定有标准、管理有制度、操作有规程、过程有记录”的工作要求,定时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询问、检查工作,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以支持种植业、养殖业、竹木林业、加工业等特色支柱产业为重点,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12-2014年,全镇累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20052万元,有效解决了个体工商户、农户资金需求,促进了镇域经济的发展。
(四)履行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初次评定为信用农户即定为一星级,以后每年根据信用户信贷履约情况动态调升或调降用户星级或取消其信用户资格,最高星级为五星,对应原来的“优秀信用户”、四星信用户对应原来的“良好信用户”、三星信用户对应原来的“一般信用户”,涉农金融机构可根据信用户星级实行差别信贷优惠政策。向农民贷款户发放贷款时,优先安排信用户贷款;实行利率优惠,农商行对信用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基准利率的65%;在贷款额度上予以放宽,对信用评级为优秀户授信额度为5万元以内、较好户授信额度为3万元以内、一般户授信额度为2万元以内;期限2年,并根据坚持本行“一次核定、随贷随用、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手续简化,对信用户申请的贷款,在信用额度范围内,不需要抵押和担保。
三、存在的问题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健全机制、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全面铺开,改善服务、支农惠农”为原则,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农村信用信息共享,健全农村信用信息采集及评价机制,建立相配套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及支农惠农的框架体系,改善辖内农村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实现我县农村信用与经济良性互动、农村经济与金融协调发展,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人行引导、多方参与、稳步推进、支农惠农”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思路,依托涉农金融机构,为农户、农村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电子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通过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三级信用创建活动与农户信用评级结果有机结合,鼓励农民通过累积信用记录解决贷款难问题。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农村地区的信用宣传力度,拓展农村信用宣传的广度与深度,鼓励和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创新,构建完善多层次担保体系,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和农村普惠金融示范县建设。到2015年底达到以下五个目标:
(一)完善农村信用评分体系,做好农村信用档案建档工作。到2015年底农户、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企业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信用信息征集要占全县总户数的95%,实现涉农部门的农户信息大整合。
(二)稳步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到2015年底建立信用档案户数35000户,评定信用村70个,信用乡镇5个。
(三)构建多层次农村担保体系,争取到2015年成立3家农户担保机构和200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设立1个农业担保基金,逐步满足农村信贷融资需要。
(四)加大农村信用宣传力度。在农村地区营造良好的“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氛围,为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五)全面实施普惠金融工程,以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着力点,改善农村金融基础建设,提高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资金投入,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加大金融供给力度,加快构建“基础金融不出村、综合金融不出乡镇”的服务体系。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农户信息征集和标识工作。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依托农户信用电子档案,充分结合各自内部授信规定对农户信用进行评分,完善农户信息征集与信用评分体系,对农户信用状况进行科学评价,按分值确定农户信用等级,发挥现有的农户信息征集系统功能,按已有贷款、有效信贷需求、无效信贷需求以及无信贷需求,对所有农户进行标识,实行差异化金融服务,实现农户信息共享,从而为涉农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农建立一个基础平台。
(二)推进农村合作专业组织及农村企业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充分利用政府相关部门掌握的信息,创建工作载体,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信息采集和评级机制。由镇、村干部协助涉农金融机构开展走访活动,加大信息收集力度。
(三)稳步推进信用村镇建设。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将“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三级信用创建活动与农户信用评价结果有机结合。同时,积极落实信用村、信用乡镇优惠措施:一是扩大信用村、信用户的贷款授信额度;二是信用户贷款利率可比非信用户的贷款利率优惠;三是扩大信用乡镇所在地的信用社的贷款审批权限;四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信用乡镇农户资金需求;五是简化贷款审批手续。
(四)健全完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一方面,加强沟通协调,由县政府、县农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出台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相配套的资金支持与补助、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推动信用信息产品在农村领域的普及与应用、涉农金融机构要大力扶持信用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信用户、信用村贷款以及信用促进会、小额信贷促进会推介担保的农户贷款实行授信额度及利率优惠。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不守信用行为,除拒绝给予授信或提高授信条件外,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由政法部门介入加以打击,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如与县计生局、金融机构、公积金中心联手,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对象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纳入征信工作管理。金融机构可以拒绝受理其信用、抵押、住房等各种贷款和信用卡办理、贷款担保等金融业务,实行信用惩戒。与法院联手,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了解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通过采集送达催收单,与拖欠人所在单位负责人交换意见等办法,督促拖欠人按时归还拖欠贷款。
(五)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积极鼓励涉农金融机构依托农户信息征集系统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将农户信用评价结果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农村青年创业贷款、二女结扎户小额贴息贷款、巾帼扶贫贴息贷款、林业小额贴息贷款等,在县扩大“农户+征信+信贷”的业务模式。大力发展小额信用贷款,推广农户联保贷款,提高惠农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信用贷款的覆盖面。
(六)完善农村担保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各种类型的担保组织,完善“三农”信贷担保服务,发挥县小额信贷促进会在解决农户贷款担保难方面的积极作用,完善“农户+自然人+促进会+担保基金”、“促进会+担保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基金+促进会”、“农业产权+促进会+担保基金”、“小额信贷促进会担保+土地承包经营权反担保”等促进会担保方式,积极为农户、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贷款推介、担保服务。推广农业企业担保公司贷款、村级农民担保公司贷款、农业企业联保贷款、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保证贷款,解决农村信贷担保难的瓶颈制约。
(七)培育农村企业和农户的信用意识。一是加强金融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在信用体系建设的主导作用,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二是注意做好对乡村两级干部的诚信宣传工作,大力推动其带头讲诚信、守诚信,养成良好守信践约的精神风貌,并协助信用社做好诚信宣传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三是组织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在农村开展信用知识系列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教育广大农民重视积累自身的信用记录,自觉保护自身的信用信息,并将这些良好信用记录积极运用到日常生产与生活中,努力把农户培养成为有较强信用意识和市场意识、较高生产技能和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发改局、人行、农办、扶贫办、财政局、工商局、公安局、法院、统计局、林业局、国土局、房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做好人员和经费等各项保障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我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有关部门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具体职责为:
1、县发改局、人民银行牵头负责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建立“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价机制,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鼓励和支持农村金融业务创新。
2、县农办、财政局、工商局、公安局、法院、统计局、林业局、国土局、房管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围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本部门掌握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等相关信息资料,及时提供给采集的责任银行,推动农村信用评价结果在支农资金、农业项目开发等方面应用。县财政局要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为全县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做好财政保障。
一、指导思想
各金融机构要以支持“三农”为已任,切实发挥农户信用信息档案在贷款发放工作中的工具作用。积极探索和建立“农户+征信+信贷”的业务模式,加大支农、惠农力度,切实解决农户贷款难难贷款的问题,提高广大农民的收入水平,支持县域农村经济发展。
二、方法及步骤
(一)加强调查研究。县人行率领征信和金融机构信贷人员深入到无公害蔬菜、养殖、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板材加工等基地进行调研,调研对象为农户信用信息档案中筛选出的优质农户,了解他们对生产资金的需求程度以及融资中的困难,掌握第一手资料,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农户信用信息档案,确定支持重点,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全力做好支农、惠农工作。根据调研情况指导各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有信贷需求的农村企业和农户给予大力扶持,促进农户信用信息的运用。
(二)做好筛选工作。
1、优质农户的筛选。县农行、县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要成立农户信用信息运用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筛选标准,对已征集的农户信用信息档案进行筛选,形成优质信用农户名单。按照各农村信用社属地进行初级分类,然后按属地内的行政村落继续细分保管,以便于信贷人员查找有贷款需求的农户信用信息档案。各乡镇要组织各村委会配合县农行、县农村信用联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信贷人员搞好农户信用信息筛选工作。
2、筛选时间和数量安排。县农行、县农村信用联社下属23个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下属6个分部,从年3季度至2011年2季度末,完成我县108114农户信用信息档案筛选工作,筛选优质农户的数量由各信用社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进行筛选。
3、开展农户信用评价工作。县农行、县农村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要以农户信用档案为基础,尽快建立在农村金融机构开户农户的信用评价模型,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评价办法,不断提高农户信用评价的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实地查看,认真仔细收集、整理农户信用信息,并根据评价办法,确定农户信用等级,推动农户信用评价结果与农户贷款审核、管理相结合,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信贷业务及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农户+征信+信贷”、“信用联保体+农户+征信+信贷”、或“公司(商会)+业户(会员)+征信+信贷”的业务模式。在农户信用评价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信贷环境。
(三)加强农户信用信息运用。县农行、县信用联社、邮储银行及其他相关金融机构要按照边筛选边运用的方式,对先期筛选出的优质农户中有信贷需求的,按照各自贷款管理办法和要求,简化贷款程序,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同时,要发挥农户信用信息的诚信约束作用,提高贷款回收率,以此规避信贷风险。
(四)创新信贷模式,扩大信贷规模。县农行、各信用社筛选出优质农户后,对筛选出的优质农户,与正在发放的“农信通”卡挂钩,对有申请“农信通”卡意向的优质农户优先评定办理。优质农户只要凭借自己的信用等级,即可享受“一次核定、随用随贷、周转使用、余额控制”的贷款方式,实现农村信贷的快捷、高效、安全。信贷人员要改变以往坐柜等“贷”的贷款方式,要积极深入村镇,了解优质农户的资金需求意向,立足农业发展实际,积极探索新的经营模式,对具有辐射作用的优质企业和农户建立授信机制,进一步扩大授信范围,及时合理地给予信贷支持。要由单一支持农户信用户向支持信用商户、种植、养殖加工专业户、优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要针对贷款限额不能满足农户日益增长的资金需要的实际状况,将授信额度依据农户产业发展需要给予适时调整。
(五)加大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信贷投入。各金融机构之间逐步实现农户信用信息互通互用。同时,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金融核心作用,将解决“三农”融资难问题摆在突出位置,为全县统筹城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1、加大县域贷款投放力度。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规模,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简化业务流程,下放审批权限,力争涉农贷款超过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幅。
2、加快农村新民居建设贷款投放。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做好省级新民居示范村的项目衔接工作,对示范村内符合条件的农户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要落实和完善农村新民居建设信贷办法,实施新民居贷款优惠政策,贷款利率在国家规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可适当缩小浮动幅度。
3、积极推动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各金融机构要以家电下乡、农机具补贴等政策为契机,扩大消费信贷覆盖范围。
4、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信贷支持。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推动发展“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等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模式,支持我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5、充分发挥支农再贷款、再贴息的杠杆作用。人民银行要加强货币政策工具管理,将支农再贷款重点支持涉农投放比例高、资金相对不足的法人金融机构,增强贷款能力,提高其使用效率。
三、工作要求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08)05-0040-02
农村经济的特殊性和与社会化生产的融合趋势,使农村信用体系在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显现出区别于普遍的社会信用体系的特征。因此研究适合农村经济特点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必须考虑到农村现实的金融生态环境,掌握农村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呼伦贝尔市大兴安岭东的扎兰屯市、阿荣旗、莫旗农业三旗市作为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在全国粮食生产中占有重要的位置,表现出较强的以农户生产为主体的典型的农村经济特点。本文通过对以上三个典型农业旗市的个案调查,试图分析弱质农业经济催生的低效农村金融市场信用供给不足难题,探寻适合农村经济金融特点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理想路径。
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现状
(一)基于农户信誉的单纯信用供给方式得到普及
2002年岭东农业三旗市率先开展试点小额信用贷款业务,截至2007年末,共评出信用镇3个,信用村69个,信用户74183户,分别占所辖镇、村、户数的8.8%,14.3%,42.3%。为信用户发放贷款(信用)证60637本,占信用户的81.7%。小额信用贷款余额7363万元,占2002-2007年农业贷款增量的15.6%,占农业贷款存量的9.06%。历年小额信用贷款还款率达到99%以上。小额信用贷款的推行,改善了农村信用供给机制,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造了讲诚信的社会风气和氛围,为信用关系的完善提供了激励。
(二)适应农村特殊社会结构的信用关系逐渐成熟
作为补充实物抵押融资方式的信用产品,农户联保贷款开展较早于小额信贷,在农村具有更广泛的应用基础。截至2007年末,岭东三旗市联保贷款余额7639万元,与小额信用贷款额度相当,占农业贷款存量的9.4%,解决了15%非信用农户的信贷资金需求。农户联保贷款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有效抵押资产较少、贷款担保难以落实等问题,使原本农户个体的“无效信贷需求”转变为多个农户组合的有效信贷需求,拓宽了融资渠道,同时,联保贷款在一定程度上也弥补了小额信用贷款单笔信用额度不足的问题,促进了农村信用关系的加速形成。
(三)农村信用社独撑农村金融市场格局难以改变
随着商业性金融支农力度的迅速减弱,农村金融服务由农村信用社一力承担,农村信用供给严重不足。据调查,岭东三旗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较最多时缩减了40家,目前剩余的67家信贷网点中,仅农村信用社就占63家。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沉重,不良贷款比例高达18.6%,可用资金严重不足,2007年农业贷款投入仅占农业生产资金需求的30%左右,难以满足农业生产资金需求。农村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体系的萎缩为农村信用社留下了发展的空间,但同时也造成了金融服务的真空,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步履维艰、其实难副。
(四)社会范围的信用风险共担机制健全尚需时日
由于农业生产的天然高风险、低产出弱质特征,农村信用市场需要更多的风险防御措施,信用担保组织与风险保障机制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更加不可或缺。但受经济、社会二元化发展格局影响,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刚刚进入农村,农业信贷保险、农业生产保险惠及农村尚需时日。据调查,岭东三旗市34个乡镇、482个村、175517户农户,仅有2家担保机构,提供担保15笔,平均每笔担保金额76.7万元。信用担保并未照顾到小农户、小生产,有效担保供给不足,大大地削弱了农村信用主体之间的互信基础与合作空间。
(五)乡镇政府信用缺失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
98-99年洪涝灾害期间,岭东三旗村镇政府组织通过承贷、介绍、担保等形式向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沉淀达7102万元,占目前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37.5%。以上贷款,由于乡镇机构撤并导致承贷主体发生变化,政府资金缺乏,主动还贷意识差等原因,短期内难以归还。巨额的乡村债务,降低了农村政府和地区的信用度,使农村信用社背负了巨大的资金压力,农业生产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信贷支持,农村金融的发展和信用环境的改善受到制约。
(六)农村信用市场法律维权难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农村金融机构债权保全的过程中,多、执行难情况普遍,大部分贷款判决却执行不了,能执行的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以上。即使能够执行,信用社用在诉讼、接收、保管、变现等环节支付的各种税费基本已达到抵贷资产价值13%左右。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健全农村金融机构体系,补充农村金融市场授信主体
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的支柱作用,规范发展农村非正规金融,引导商业性、政策性金融增加对农村的信用供给。建立以政策性、商业性、合作金融为主体,以民间借贷组织为补充,多层次、多渠道的适应“三农”经济发展的金融机构体系,提升农村金融的战略地位,形成在农村国有金融商业化改革取向背景下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环境。
(二)拓展信用建设平台,将农村信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充分利用征信系统的网络优势和技术优势,加快建立农户信用档案,推动建设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将征信系统建设和征信服务覆盖到农村金融市场,为各金融机构服务农村金融市场提供条件。
(三)完善社会信用风险分担机制,保障农村经济融资权利
完善农户联保制度,扶持建立农村信用担保机构,设立各种形式的担保基金,解决贷款抵押不足的问题。引入政策性、商业性保险机构,鼓励生产者建立互助保险机制,分散和减少支农贷款风险和损失,解决农村信用供给不足问题,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四)建立健全激励和惩戒制度,培育健康农村信用文化
通过加大诚信宣传,鼓励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户的创建活动,推动建立奖励守信、惩戒失信机制,提高农村社会的守信意识、法制意识,培育农村信用文化,规范农村信用秩序,净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五)强化政策及法律的配套支持,改善农村信用交易关系
(一)因地制宜,整区推进农户信用档案建设工作
为切实改善隆阳区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近年来特别是“一创两建”工作会议以来,我社结合农村实际,以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为切入点,将农户建档评级工作作为改善“三农”服务的重要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联社领导班子将农户建档评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调研,因地制宜,确定了“一社一策、一村一策、整村推进、不留死角”的工作思路;二是修订《隆阳区农村信用社农户建档评级工作实施方案》和《隆阳区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完善了信贷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升了制度的可行性、科学性、针对性;三是强化内部业务培训。使信贷人员熟练掌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操作办法以及农户建档评级授信业务;四是加大软硬件投入力度。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调整完善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表,2012年组织人员花大力气对系统中农户信用信息进行了补充维护。针对农户居住面广、分散问题,为便于工作人员采集农户信息,近两年我社投入30万元为29个有贷款经营权的基社配备了异体打印机、笔记本电脑、数码照相机等硬件设备;五是建立监督检查考核工作机制。联社通过采取按月统计数据监测、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各营业网点进行跟踪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基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督促,巩固工作成果。
(二)通过申请贷款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信用档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现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形式,是国家支农政策扶持的重要载体,为农民发家致富发挥着“领头羊”作用,也是金融创新贷款模式、开拓农村市场的重要平台。截至2012年末,隆阳区已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317个,涉及农户36768户。然而,受总体经济实力不强、信用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制约,涉农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始终困扰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为改变这一状况,我社加强与当地人民银行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信用信息采集与信用评价机制。对于组织管理和财务核算较为健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申请贷款卡方式在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信用档案,同时参加人民银行举行的征信知识培训学习。仅2012年就有2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了贷款卡。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培植工作,增强了它们的信用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
(三)通过信用评级,积极主动向担保机构推荐,促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贷款
由于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了信用档案、参与了信用评级,2012年我社积极推荐,成功引入云南宏浩融资有限公司为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担保,对其咖啡种植收购、油菜种植收购、蔬菜种植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支持,金额共计2400万元,涉及农户5168户。例如:保山玉龙海油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现有社员267户,油菜种植面积498亩,生产经营季节性较强,2012年该合作社确定了规模化经营发展目标。为增加原材料收购量,我社为其提供了1500万元贷款解决其资金周转困难;隆阳区双桥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地处芒宽乡(该乡同时也是隆阳区联社创建的“信用乡”),主要以咖啡种植加工销售为主,2012年急需800万元资金引进一套新型的年产7000吨咖啡米的加工设备,我社及时给予贷款支持,惠及511户种植大户。
(四)以农户信用为担保,有效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成本
我社与区社保局就业中心联合推出了针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创业贷款,以“聚沙成塔”形式,有效解决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担保难题,政府给予全额贴息,减轻了合作社融资负担。其做法是:将原来社保局就业中心规定的申请创业贷款需求由个人按“一人一照一证”提供资料的办法变更为专业合作社“社员共用一照一证”,但条件是社员必需建立有信用档案、被评为信用农户,即由合作社下的多个“信用农户”统一使用本合作社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申请创业贷款。获贷后,由就业中心监督,合作社理事长统一调配使用、统一按计划归还。自2011年以来,通过以上方式累计向47个农业专业合作社中569名社员投放创业贷款3361万元。
二、取得的成效
田东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27.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3.1 万,占全县人口的82.8%,因此,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已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近年来,特别是晋宁县被定为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县各金融机构高度重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在全县宣传反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支农、惠农的工作成效,广大农村营造了“诚信守信光荣”的良好信用环境。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启动后,晋宁县开始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档案,并在全县开展了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村(镇)创建工作,目前农户信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通过采集农户信用信息后,我县将会对采信农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凡被评定为信用农户的都将发放信用证,并给予农户相应的授信额度,不需抵押担保农户便可得到贷款,进一步提高了农户贷款的满足率。目前信用农户、信用村镇的信用评定工作正在向全县进行开展中。经过农村信用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讨论后,我县目前确定了授信规模:信用评分在90分以上的信用户额度为15万元,80分~90分的授信额度为10万元,70分~80分的授信额度为5万元。
由于此项工作得到了晋宁县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了配合两个试点村(中谊村、汉营村)的试点工作顺利进行,2012年5月5日,晋宁县政府下发《晋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拨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贷款第一批担保资金的批复》(晋政复〔2012〕166号),同意拨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贷款第一批担保资金100万元,从财政周转基金中给予安排。存入“晋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但保资金专户”。此举是继2011年10月县委书记蔡德生同志带队考察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11年12月隆重召开晋宁县社会食用体系建设动员大会的又一重要举措。第一批担保资金100万元将主要用于对“信用户”授信贷款的风险保证金。
二、晋宁县农村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信用体系已经有了一定成果,但目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仍处于建设初期,开放度还比较低。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信用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相当多地方的群众信用意识还比较淡泊。信用评定工作建设刚刚起步,信用乡镇,信用户的评定还处在重点试点推广阶段,目前信用乡镇的评定只在条件比较好的在昆阳街道办事处、晋城镇等乡镇而在条件较差的山区农民信用意识相对较低,信用建设意识较为淡泊,导致信用体系建设进程受阻。通过对我县的涉农金融机构进行调查,农村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因此农村信用环境优化任重道远。
二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度较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的快与慢,是关系到破解“三农”贷款难的关键。从目前的情况看,晋宁县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进度慢,需要采集的数据信息较多,一些要素并不真正需要,影响了工作进度。二是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成本高,在信息采集过程中投入的人力、物力及资金与采集效率不对称。三是目前农村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人员在业务工作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信息采集工作相冲突时,信息采集人员首先考虑的是完成自身的业务工作,在经费补助不足的情况下,信息采集人员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度。四是全县农户信用信息采集由于是由县农行、信用社和各村委会信息采集小组同时进行,存在重复采集、信息不能共享等问题。
三是各职能部门支持和配合不够。晋宁县自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来,出台了《晋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创建“诚信晋宁”活动,以规范农村金融秩序,构建信用支农的新机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从工作的推进来看,信用信息采集工作量大,面临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各职能部门缺少密切的支持和配合,宣传面还不够深入,一些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四是担保方式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充实。自农村体系建设工作开始以来,晋宁县县委、县政府就高度重视,今天5月份更是重拳出击,经县委、县政府的批准,由政府出资,下拨了第一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贷款担保资金100万元,用于承担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2个试点村(中谊村、汉营村)农户进行信用贷款的风险,但由于担保资金较少,而试点村农户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导致试点工作的协作银行(富滇银行)为规避风险,迟迟不能将两个试点村的信用贷款进行发放,影响了工作进展。
三、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
农村信用体系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和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创建文明守信的和谐农村,对于实现金融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农户信用评级工作
农户信用评级工作是信用体系的基础性工作,要在信用评定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严格按照《晋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评选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作用,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并根据政府主导、银农联动、各方配合的要求,共同构建“乡镇政府、村委会、涉农银行机构、农户”四位一体的农村信用服务体系。做好职责分工,明确各主要涉农银行机构和乡镇政府、村民委的职责划分。评级工作的主体,要切实抓好评级的具体工作,努力完成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目标。
(二)加大宣传力度,推行诚信教育
在广大农村推行诚信教育,培养信用观念。要把强化诚信意识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要广泛宣传道德规范,大力提倡诚实守信,培养人们的诚信美德。大力营造以讲诚信为荣,以不守诚信为耻的浓厚的舆论环境。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标语、报纸等公共舆论工具,进行长期和固定的大量的宣传,建立信用及金融知识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农村金融机构、基层政府组织等各方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要采用符合农村地区特点和形式多样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比如组织山歌队,宣传队,文艺队,如结合家电下乡;文化、法律、科技、卫生下乡等活动,到返乡农民工较多的车站宣传,在乡镇集市、在民间大小节日进行宣传。使诚信、信用意识深入人心,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
(三)探索建立统一的具有农村特色的信用评价体系
完善的诚信信息系统是金融信用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建立金融市场信用体系的基础性工作。必须采用统一标准开展信用信息采集,避免出现多套体系、多头采集、重复建设的情况,推进企业和农户征信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农村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四)充分发挥农业生产协会、农村农民合作社的作用
晋宁县农村农业经济有许多行业协会如蔬菜协会、花卉协会、农民合作社等,发动和利用各协会、各互助社参与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协助政府部门研究制定信用标准,参与信用征信和评价,甚至负责某些具体的事务性工作。
(五)建立信用奖惩制度
信用奖惩机制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守信者进行保护,对失信者进行惩罚,发挥社会监督和约束的制度保障。金融行政主管部门或金融机构要通过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加强与有关行政司法管理部门如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的横向联系,对于失信者进行经济和名誉处罚;对诚实守信的农户给予鼓励的政策和措施,并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使金融信贷市场形成诚实光荣和守信受益的良好环境。
(六)加快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有效解决农村经济融资抵押难的问题
一是政府应出台鼓励支持信用担保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大力发展信用担保机构的同时,建议政府坚持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鼓励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设立农业担保机构,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
二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农村经济特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扩大农户和农村企业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抵押的财产范围,探索发展、林权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大型农用设备等担保方式,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力质押方式。
三是允许鼓励保险公司介入,按照合理负担的原则,为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提供风险保险。县政府结合自身财力实际,适时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
工行山东枣庄分行各项存款存量、增量四行占比“双第一”
今年以来,工行山东枣庄分行狠抓存款揽存工作不放松,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截至9月30日,该行各项存款余额达到227亿元,较年初增长37.18亿元,增幅高达20.22%;余额四行占比31%,增量四行占比37.8%,均稳居市场占比第一位。
(颜海龙)
农发行山东临沂市分行国际结算业务赢得“满堂彩”
截至9月30日,农发行临沂市分行累计办理国际结算13035万美元,实现国际结算汇兑收益和手续费收入203万元,分别完成省行分配任务的100.27%、124.54%。全面完成了省行的分配任务。 (鲁守堂 葛立年)
沂源农信社推出信贷新产品
为更好地支持当地20多万亩优质苹果发展,沂源农信社创新富民惠农服务,推出“沂源红·香飘万家”贷款新产品。该产品以全县300余位冷库主为营销对象,投入1.3亿元满足苹果收储、加工、运输、品牌推广等资金需求,贷款期限10个月,与冷库业主签订“冷库协议抵押合同”防范资金风险。目前已签约187笔187位客户,受到市场的热烈欢迎。
(亓永霞 贺志建)
农行江西省赣州分行对公理财产品旺销
农行江西省赣州分行在对公理财产品营销过程中,积极调整营销思路,着力从实现银企双赢的目的出发,寻找新的营销途径和市场,到9月末,累计销售额超过77亿元,增幅达到176%,实现业务收入197万元,同比增收341%。 (谢文军)
周村农商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显成效
近年来,周村农商行不断加大对区域文化产业支持力度,充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现状,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创新担保方式,为当地文化产业发展构筑坚实的的资金屏障。截至目前,共向以周村古商城旅游业为龙头的7个领域的文化产业投放信贷资金3860 万元,为地区文化产业迈入持续发展的快车道贡献力量。 (崔晓)
嘉祥联社“四轮驱动” 促各项存款新增超10亿元
今年以来,嘉祥联社通过实施“机制带动、活动驱动、服务拉动、营销推动”的“四轮驱动”战略,内外联动拓展市场,资金组织取得历史性突破。10月初,嘉祥联社各项存款余额达54亿元,较年初增加10亿元。 (袁彦林 茹冠统)
农发行黄冈市分行国际业务正式开办
10月23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黄冈市分行隆重举行国际业务开办仪式。近年来,该行国际业务坚持走“改革、创新、发展”之路,为客户提供特色化、差异化、多元化的国际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当地经济建设,连续三年国际业务结算量全省排名第二。 (郑杨)
冷水江联社4家网点实行综合柜员制
为提高柜面服务效率,全面升级窗口服务形象,从10月15起,冷水江信用联社下辖的营业部、冷水江、潘桥和岩口等4家网点正式实行综合柜员制,拟用一年的时间逐步在全市推行,“双人临柜”服务模式将慢慢地淡出客户的视野。
(李晓武)
枣庄山亭农信联社内外兼修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近年来,枣庄山亭区联社始终将客户的服务需求放在第一位,不断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受到广大客户的欢迎。该联社作为枣庄市唯一一家金融机构被授予2011年度“山东省服务名牌”,连续两届被授予“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两个营业网点被省联社授予“文明服务单位”。 (崔东 李秀全)
农发行江苏分行营业部助推南京新农村建设
今年以来,农发行江苏分行营业部抓住南京市委、市政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四化”同步建设的政策机遇,组织精兵强将,大力营销市县(区)重点新农村建设项目,加大对水利工程、土地整治、农民安置房建设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助推南京新农村建设,凸现农发行支农主力军作用。1-9月,该部累计新营销项目10个,申请贷款金额58.55亿元,当年新投放项目贷款15.4亿元。9月末,中长期贷款余额76.8亿元,比年初增加8.95元,增长13.2%。 (高铎山 汪之嵛)
农行吴江支行举办“亲子理财”活动
为积极开展优质客户分群营销活动,提升农行产品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农行吴江市支行于日前以“亲子理财”为主题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理财活动,来自德尔双语幼儿园的400余位小朋友及其家长们共同参加活动。吴江市支行理财中心联合绸都支行,巧妙地将“传世之宝”贵金属品牌、跨境金融服务、儿童教育金规划三项业务的宣传融入文艺汇演之中,并通过现场讲演、播放农行品牌形象及产品的宣传片、设立广告位和现场发放相关宣传材料等方式,详细介绍了适合儿童教育金投资的理财产品,得到了学生家长的普遍欢迎和好评,营销信托及银行理财产品600余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小明)
东方农商行脚踏实地推进四季度工作
江苏连云港东方农商行进入十月以来,脚踏实地推进四季度各项工作。根据支行具体情况有效分配任务,与各支行行长签订存款最低目标责任书,按月签订,奖惩结合,强化行政和经济双重约束。公司部、小企业信贷中心发挥对公存款的督导作用,零售部加大储蓄存款的督导力度,指导帮助支行共同完成存款任务。在统筹抓好存款、贷款、清降、收息、中间业务五项工作的同时,侧重于不良贷款清收和增存揽储工作。按日监控存款进度,对大额存款变化提前做好跟踪服务。完善储蓄存款考核机制,按照时点、日均同步考核的方式,科学调整储蓄存款考核比重,调动员工积极性。 (朱涛)
郧县农商行实施清收盘活“三个清零工程”
为化解贷款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湖北省郧县农商行强化清收盘活措施,向内使劲,从9月份起,实施当年新增到期贷款、员工及家属到期贷款、2009年1月1日以后发放的到期未收回贷款“三个清零工程”。 (段白龙)
农发行镇江市分行鼎力助推城乡一体化发展
农发行镇江市分行秉承着“建设新农村银行”的办行宗旨,积极实施“两轮驱动”发展战略,鼎力助推镇江城乡一体化建设。截止2012年9月末,全行涉农贷款余额达到101.5亿元,其中新农村建设中长期项目贷款32.3亿元,有效支持了农民集中居住、土地整治和水环境治理等10多个项目,26万人在供水改造项目中受益,上万户农村住户在集中居住项目中迁居新房,2万亩耕地在土地整治项目中复垦,2个县域农村水资源在水环境整治项目中得到改善。 (谈剑平 刘文周)
农发行东营市分行全力支持棉花收购工作
今年以来,山东省农发行东营市分行将棉花收购工作作为各项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备足资金“钱等棉”,全力支持棉花收购工作。截止10月上旬,该行已投放新棉收购贷款1.68亿元,收购皮棉12.76万担,收购值11706万元,占用贷款6902万元。真正实现“钱等棉”,保障了棉农的利益,解决了棉花企业的难题。 (王学良 刘宇)
泗水农信联社多措并举加快农信银业务发展
为进一步加快支付环境建设,推动农信银业务稳健快速发展,泗水联社立足欠发达山区农业县实际,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通过加大宣传、强化培训指导、完善考核奖励机制等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农信银业务有序开展。仅2012年第3季度,该社农信银业务达11402笔,业务量居全市首位。 (陈恩焕 苏展)
农行余干支行积极防范银行卡案件发生
农行江西余干支行通过向客户派发宣传单、用卡指南小卡片,在网点张贴在自助设备区域张贴宣传画、用卡注意事项等方式,加强对持卡人安全用卡知识的宣传。该行要求大堂经理和保安,加强对客户安全使用自助设备宣传和引导,提醒客户随时注意保护自己银行卡密码等资料安全。同时建立和完善自助设备的安全巡查制度,对周围环境复杂的自助设备增加巡查次数,在节假日、双休日以及夜间时段,进行昼夜巡视。 (周锋荣)
江西宜丰联社积极开展“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意识,构建和谐金融关系,树立农村信用社良好社会形象。根据省联社《江西省农村信用社“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2012年10月11日上午,江西省宜丰县农信联社组织开展了“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主题公众教育服务活动。由风险合规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一起,以“助推小微、三农金融服务月”为主题,以目标客户为重点,集中宣传县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政策、特色服务和产品、服务流程。
(李卓英)
湖北省黄梅县农发行9月份投放收购资金2亿余元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县委、县政府率先垂范,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归还乡镇政府、学校在农村信用社的陈欠贷款283万元。同时,由县纪委牵头,对党政机关干部银行贷款进行全面清理,共收回贷款1350万元。这些举措,极大地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增强了农民群众金融意识和信用观念。各乡镇都把“信用村”作为发展地方经济的无形资产,想方设法帮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形成了良好的信用氛围,目前全县已初步形成以农村信用户为主体,信用社、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户“四位一体”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
二、农村信用社营销机制进一步优化
农户信贷评分体系不仅对信贷相关信息进行评分,而且对家庭信息、综合信息等能表明农户非信贷情况信息进行评分,从而能更全面、更准确地对农户进行评价。信用评价体系推动了信用社贷款营销机制的变革,促进了信用社资金的合理使用,扩大了信用贷款的覆盖面,有效满足了农民的贷款需求。
三、金融服务经济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旬阳县建立了“创业贷款”和外出务工人员贷款制度,加大了对农村进城务工经商户、小型加工户、运输户和其他与“三农”有关的城乡个体经营户创业金融信贷服务和支持力度;试点推行林权抵押和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制度,拓宽了信贷条件;建立了“订单农业+信贷”服务模式,大力支持烟叶等主导产业发展;推行“富秦家乐卡”业务,实现了信贷消费一体化,还款还息智能化,开辟农户小额贷款“绿色通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评定授信个体工商户1842户,授信总金额3万元,组成“信用共同体”349个1109户,占授信总户的60.21%,有效破解了个体工商户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瓶颈问题。
四、密切了社群关系
一、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农村信用体系有较好的传统和基础
当前,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较好,是因为我国农村有较好的信用传统。自古以来,我国就讲究“诚信为先”的原则,这种独特的信用理念根植于每一个华夏儿女的心中,以庄稼为本的土地人醇厚质朴,自然讲究诚信原则。另外,农村独特的位置与环境也为良好的信用体系打好了基础。农村是一个以亲情、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聚居地,它不同于城市,即使在同一栋楼、甚至是隔壁都不认识彼此,在农村则不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独特的耕作方式以及以血缘或者亲情为纽带伦理关系使每一个农村人都相互熟悉,这也就说明了一旦“借钱不还”,不仅在“面子上过不去”,更重要的是家族信用体系的缺失。另外农村人比较长远的利益动机。一般农村人的信用交易并非只是为了一次赌博、一次玩乐,而是为了子女教育、农业生产或者是家庭遭受重大事故的前提下才会产生信用交易。这些交易不是为了眼前利益,而是长远打算,一次失信,可能是永远失信,不仅对于自己“脸上无光”,对于自己的后代也是利益上的损失。最后,农村独特的文化背景也使农村具有较好的信用基础。一般在农村,如果产生信用交易的个人信用缺失,那么必然逃脱不了“闲言碎语”的指责,这种“闲言碎语”对于维护信用体系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因为一旦失信,流言就会不胫而走,失信人将就无法与任何人产生交易甚至往来,这对失信人来说,是得不偿失的。
(二)农村信用体系不容乐观
农村即使具有较好的信用基础,但是信用体系建设仍然不容乐观。以前在农村,金融机构基本上被农信社“独占鳌头”,但是如今已经是遍地开花,农行、邮储甚至是部分商业银行都进驻农村,竞争激烈。加之新近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进驻农村较晚,大部分农户信息没有进入征信系统,信息不对称较为严重。
中国人民银行曾经对某乡镇做了调查,该乡镇共有农户11672户,其中,在农行和信用社均有贷款的共计1319户,占总户数的11%,随机抽取的20户交叉放款的村民,共计贷款140万元,其中信用社贷款79万元,占比56%,农行贷款61万元,占比44%,单户平均贷款7万元,远远高于信用社户均贷款1.3万元的平均值。这种情况不仅造成农行和信用社双方信贷风险不同程度增加,不理性的超负荷经营也无疑加重了农户的生活负担。
二、制度建设滞后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影响分析
(一)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滞后制约
当前,我国信用立法严重滞后。现有法律没有对涉及到个人隐私以及用户信息的保护,农村失信行为也没有法律法规予以惩戒。归根结底,信用立法就是惩罚信用交易中的失信者,而对守信者予以鼓励,现有信用法律对于这方面的表述几乎是一片空白。另外,缺乏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简而言之,由于法律制度建设的滞后,导致信用体系建设步履维艰。
(二)农村征信制度滞后制约
由于在农村,信用采集难度较大,农户居住分散,导致了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另外,大部分农户信息都集中在电信、电网、工商和税务等部门,这些部门没有建立联动机制,建立信息互享平台。另外,农村地区还存在信用体系评价不健全等问题,信用评级单一,影响了信用体系建设。
(三)农村信用监管制度滞后制约
规范农村的信用行为需要良好的监管制度。然而当前,农村的信用监管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突出表现在:首先,对征信、信用评级的监管还不到位,制度缺乏。其次,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够,缺乏创新。最后,农村金融机构缺乏良好的内控体系,信用意识也急需提高。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创新建议
(一)信用法律法规制度创新
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能够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国家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针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建议出台《农村金融市场规范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守信者应该给予及时的奖励,而对于失信者应该根据情况进行惩戒。要严厉打击扰乱农村金融市场的组织或个人。对于农村担保机构等组织,要给与立法支持。简而言之,只有健全农村信用法律制度建设,才能规范农村信用行为。
(二)征信制度创新
建立良好的征信制度是建立农村信用体系的关键。当前,要立足农村现实,合理建立农村征信体系。首先要建立一体化的数据共享平台,将乡镇电信、税收、电网等部门采集的数据联网共享。其次,要借鉴发达国家,建立合理的信用评价体系,基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创新农村信用评价方法。与此同时,加强诚信建设,对当地金融机构给予业务培训和诚信教育,加大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
(三)金融监管制度创新
加强金融监管制度创新是规范农村金融秩序的有效手段。首先农村金融机构要进行监管创新,更新监管理念,对信用级别不同的客户进行差别监管。其次,当地银监部门要鼓励当地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行为的创新。金融机构要加大内控制度建设,对信用评级较差的客户以及风险较高的客户进行重点监管。另外,当地财政、金融监管部门要多管齐下,构建金融机构监管体系,规范农村金融市场,促进农村信用体系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